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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瑋 102-01-16 10:35
1.我想請問一下 我與我前夫在101年6月判決離婚..與我現任丈夫在同年9月結婚 同年10月生下我兒子(我現任丈夫的,非前夫的) ,而戶政事務所報的戶口姓是跟我姓,但是要改我現任丈夫的姓氏,他們說要辦否認之訴,
2:現在法院已經說要開庭了,我從友人得之我前夫說他不會答應,還說要請律師告我們,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
希望各界專業大大幫忙~感謝
joan 102-01-15 14:10

律師您好 以下是我想問的問題..

1. 於92/01/04結婚至101/10/05離婚..近日接獲前夫至法院申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2. 前夫於結婚工作不穩定..經常性的換工作,沒錢就跟家裡和我要錢花用,小孩生活費及學費由我和婆婆共同負擔(在幾次吵架中他有在郵件中承認無負擔家計,和所賺的錢拿到酒店花掉)
3.我有固定工作薪水每個月省吃儉用,多少有些存款
4. 97年婆婆以前夫名義買了一筆土地(目前公告現值530萬/現價約800萬),99年婆婆為前夫開設建設公司(資本額為100萬) (目前主張公司為贈與,要如何確定)
5. 前夫當了老闆但並未因此盡到貼補家用的責任,每個月他自己的電話費和小孩保險及預借現金卡均由我這邊支出..也沒歸還... (我存簿上有扣款記錄)
6. 在離婚前,前夫一本存摺都沒有,也就是沒有存款...離婚後更是要分我財產,這樣我該如何處理? 他向法院訴請他有負債20萬,要求我給付他50萬,他主張所開設的公司是他媽媽所贈與的所以我無法分配到,但未提到那筆土地...(他可能不知道有這塊)
7.我需要提供什麼證明說我的存款是我辛苦靠勞力賺來的,並不是他每個月有支付我生活的?
8.我沒有動產,幾乎都是現金存款(約50萬)和定期的儲蓄保險(30萬),和一張境外的投資型保單約55萬這查的到嗎?
9.他提出分配剩餘財產後..如果經法院調查後,如果他的財產比我多..我提起反訴勝算大嗎?

10.我有去地政事務所查該筆土地地籍謄本確實登記原因欄之登記為「買賣」,而非「贈與」,所以這是不是表示是以買賣的方式取得該筆土地,所以我提出反訴爭取婚後剩餘財產勝算很大囉?如果他媽媽提出證明用自己名字去銀行借錢買這筆土地的,只是土地登記我前夫名字,這樣算是無償取得嗎? 是不是為您所說的是金錢贈與而不是土地贈與? 如土地贈與就應該在土地謄本上顯示出"贈與"對嗎?像這樣訴訟大約會要花多少時間結束呢?

11.他主張所開設的公司和土地是他媽媽所贈與的,這個可以在這次訴訟中去國稅局補繳贈與稅嗎?這樣我不就爭取不到了?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幫我解答好嗎?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對方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訴訟,但並非能夠要求到您的一半財產,若分配有不公平,法官仍會另外裁決,且對方名下既有土地一筆,您應主張一併分配,而該土地既然高過您財產的價值,變成您可以要求與其分配,至於對方主張贈與,則為其抗辯,其仍應負舉證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phoebe 102-01-14 16:22

我想離婚,但對方說不簽,除非我一次給他100多萬,他就願意簽字

我寫過訴訟狀,但沒有去家事庭投遞,請問這有辦法成立嗎?

以下:

民事請求裁判離婚起訴狀 

原告  

被告   

為右當事人間請求裁判離婚等,依法起訴事:

訴 之 聲 明

一、請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兩造所生子女鄭云庭權利義務之行使與負擔之人,由被告任之。請准原告得自本件離婚判決確定之日起,依下列方式與子女會面交往:

(一)原告得於非寒、暑假之每月第一、三個星期六上午九時,前往被告住所與子女會面交往,並接子女外出,由原告照顧至翌日,再於星期日晚上八時前送回。

(二)寒假(扣除農曆春節期間-以當年度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布之行事曆為準)、暑假期間:原告應有假期一半時間與子女同住;原告得於假期開始當日上午九時前往被告住所與子女會面交往,並接子女至原告住所同住,再於同住期間最後一日晚上八時前將子女送回。同住期間如遇學校有輔導課時,由原告負責接送。

(三)農曆春節期間由兩造輪流與子女同住。本件離婚判決確定後第一年先由原告開始。

(四)原告得於母親節當日上午九時前往被告住所與子女會面交往,並接子女外出,再由原告於當日晚上八時前送回。

(五)每年鄭云庭之國曆生日,若非在前述(一)、(二)、(三)之探視時間內,則原告均得於該日上午十一時前往被告住所與子女會面交往,並接子女外出,再由原告於當日晚上九時前送回。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 實 及 理 由

一、請准離婚部分:

(一)緣原告與被告於民國(以下同)八十六年九月間結婚登記日為八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並育有一女(八十八年xx月xx日生,身分證字號:xxxxxxx。),尚未成年,此有戶籍謄本可稽。

(二)婚後未幾,被告侵占其任職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之公款而遭解雇,侵占款項由原告以被告母親之房屋抵押給台北市中小企業銀行貸款100萬元(約定還款期限七年)支付,被告隨後承接原告父親之汐止公有市場攤位販賣蔬菜,被告每月不曾支付家庭各種開銷及房屋貸款外,另經常向原告索取金錢,故原告只好申請個人信用貸款或跟朋友商借。被告之收入極不穩定,長期下來,原告已無法再與被告共同生活,且於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五日雙方達成分居之協議,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原告得訴請與被告離婚

(三)兩造婚姻被告經常向原告索取金錢導致原告精神耗弱而破碎,更因被告長年從未支付家庭開銷、房屋貸款、信用貸款外,而陷於無可挽回之窘境,顯然婚姻對雙方而言,都只不過是一個形式罷了!沒有絲毫互相扶持、體諒的婚姻,早已無維持之價值與必要,為此,亦爰引同法第二項規定,訴請與被告離婚

謹    狀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公鑒

中   華   民   國 一百零二 年 一 月 二十一 日

原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所以本件關鍵仍在於您能否舉證證明起訴書所載之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5 10:19
回覆 suphoebe 的發言內容:

我想離婚,但對方說不簽,除非我一次給他100多萬,他就願意簽字

我寫過訴訟狀, ... (恕刪)

所謂不堪同居之虐待,係指予以身體上或精神上不可忍受之痛苦,致不堪繼續同居者而言,
如非客觀的已達於此程度,不容夫妻之一方,以主觀之見解,任意請求與他方離婚
基本上您這樣寫的內容,個人覺得縱使能證明屬實,亦尚未該當該款事由。
以上僅是個人意見。建議您找當地律師咨詢。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到本所官網按google+1,謝謝。
小蝶 102-01-14 15:25

??我和男友訂了一個婚約,
但是男友嗣後反悔,不來結婚
雖然我可以解除婚約,
但我並不想,
我想等他!
那男友可以把訂婚時的聘金要回去嗎?
他有這個權利嗎?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6:47

如果男方表示不結婚,是可以把聘金要回去,不是你想繼續等他就不需要歸還

一、婚約沒有解除就不能索回聘金

 

二、是否是聘金?或是訂婚開銷之預付?還是其他用途?

若非聘金,則不能以此理由索回。

 

建議你找律師幫忙

看看是否可以藉由談判,喚回未婚夫

避免兩頭空的局面

 

還有問題可以來問我

AMY 102-01-14 13:07

你好,

本人結婚15年了,前年(2011)年底有一個女人打電話給我,我才知道丈夫的外遇,從那時起,我就不斷的搜證,並且等待丈夫的回心轉意,但直到現在,丈夫非但沒有想和小三斷的心意,反而變本加利的想和我離婚,我可以離婚,但想要房子及孩子的監護權,但丈夫不肯他要房子一人一半,孩子一人一個。我想要用手上的證據去告通姦,依此請求離婚。但我手上的證據只有一些往來的MAIL,內容媛昧。清涼的照片,但沒有照到臉,有照到也不是很清楚。想請教,

1. 我知道的時間已超過6個月的告訴時間,所以要告他們通姦,只能是去抓姦這條路嗎?才能以通姦告他們。

2. 若我要訴請離婚,婚後的財產我只能請求一半?

3.能建議我該怎麼做才能順利告他們?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3:20

請將你與先生的對話錄音,如果他也承認有外遇,那就可以提告,不一定要找徵信社,

另根據法律,婚後財產只能請求一半,不過你另外可以請求配偶權遭侵害的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6個月為刑事告訴期,而在刑事上認定會比較嚴格,實務上仍會要求抓姦,才比較能夠成立.

二.但您先生的情形,仍可提起裁判離婚,婚後財產部分,原則上只能請求一半,但若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仍可調整分配.

三.至於小孩監護權,也是可以一併請求,如何分配,法官得依職權裁定.

四.目前建議多蒐集您先生與小三在一起的證據,以利將來訴訟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Y 102-01-14 14:4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請將你與先生的對話錄音,如果他也承認有外遇,那就可以提告,不一定要找徵信社,

... (恕刪)

除了錄音,還有什麼可以蒐證的。

刑事如果不能告她,那民事的話,要有什麼證據才能求償?

 您好:

其他證據,例如證人可以證明他們在一起,或有去旅館的刷卡紀錄或發票等

通姦除了抓姦在床之外

還有很多方法,像是簡訊錄音內容等等都是很有力的證據

除此之外,當然還有很多

 

至於離婚後的子女監護、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對方是犯了通姦,是可歸責的一方

當然不可以讓他予取予球

 

你這個可以找律師幫你研究

有問題的話,可以打電話或寫信問我

時捷 102-01-14 01:07

我的狀況目前如下:
結婚前,我就因為替老婆著想,搬到娘家對面租房子
因為我老婆是無法離開她爸媽生活的人
最近婚姻出現大問題,以及娘家處裡的方式與態度
令我覺得,娘家是個是非之地,只有搬離娘家,才有機會往下走
所以,我想搬回老家,可是我老婆完全不肯
堅持只想住在娘家旁邊
還說,其他地方,他沒有辦法生活...
房租快到期了,我如果直接搬走,不理她與小孩
到時候,一定會被冠上拋棄家庭等頭銜
所以,在搬走之前,我想請問是否可以找有公信力的機構
雙方寫分居協議書,以證明雙方都同意
這樣以後萬一真的需要到法院解決婚姻問題時,
沒有證據
哀~~婚姻走到這樣,我也覺得很悲哀~~..
謝謝各位的意見..

Sasha 102-01-10 20:20

家人於今年初離婚(我們為女方)。離婚前因家中有債務問題, 男方有傳一封簡訊威脅若不離婚要將此事張揚到女方公司。

後又親筆加簽名寫了契約給女方, 書名只要女方願意, 隨時可再與她重新結婚

因對方的威脅與契約, 女方答應離婚離婚時是在先在速食店簽協議, 由男方找了兩個女方並不認識也未確定女方有無離婚意願的證人來, 四個人輪流簽名。後由男女方兩人到戶政事務所手續

離婚後有半年時間, 男方皆不斷保證他會履行契約, 甚至屢次將女方帶回婆家, 與親戚家人聚會(只有男方爸媽知道他們離婚, 其他人並不知道)。今年八月開始, 男方表示不願履約並另外結交女友。女方因此事精神重創, 甚至必須看精神科治療。

想請教各位律師, 事後我們才得知, 此契約恐無效力。從頭到尾男方早已知道這契約無效, 卻仍拿來詐騙女方離婚。懇請各位律師幫忙指點, 此事該如何處理? 從恐嚇簡訊證人部分或是精神求償部分, 有哪條路可走? 實在不能接受家人就這樣被欺瞞欺負。

萬般感謝各位律師的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女方無離婚之真意,且證人也未確認女方之真意,則可以提起確認婚姻存在之訴,藉以拘束男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19 22:55

如果對方真的如此惡劣,離婚解除彼此間關係是最好的

秀秀 102-01-10 19:53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回復,但是我還有一事相問: 最高法院七十四年台上字第1870號判例則直指:「被繼承人父母終年臥病在床,繼承人無不能探視之正當理由,而至被繼承死亡為止,始終不予探視者,衡諸我國重視孝道固有倫理,足致被繼承人感受精神上莫大痛苦之情節,亦應認有重大虐待之行為。」 我有一個朋友現在在大陸上班,他父親在他去大陸上班第一年由於摔倒變成植物人,長期住在療養院裡。我朋友在他父親療養院期間有返回台灣幾次,但都沒有去探望他父親,他父親過世時,也沒有回來送終。我朋友在他父親成植物人期間結婚生子,也沒有告知父母 我朋友的上述行為依“最高法院七十四年台上字第1870號判例”也還不構成重大虐待之行為嗎?
您好: 或許依最高法院七十四年台上字第1870號判例,您朋友有可能構成重大虐待之行為,但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仍需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才符合要件,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謝謝
秀秀 102-01-09 20:25
律師您好: 我有一個朋友現在在大陸上班,他父親在他去大陸上班第一年由於摔倒變成植物人,長期住在療養院裡。我朋友在他父親療養院期間有返回台灣幾次,但都沒有去探望他父親,他父親過世時,也沒有回來送終。我朋友在他父親成植物人期間結婚生子,也沒有告知父母。他父親名下有一套房子,父親過世時沒有留下遺囑,我朋友還有媽媽和一個弟弟。 我想問的是: 1、我朋友的行為是否構成重大虐待之行為而喪失繼承權? 2、我朋友的媽媽和弟弟拿著我朋友的身份証和印章偽造了我朋友的“印鑒証明”,並同時幫他簽署了“拋棄繼承”,我朋友是否可以提告他媽媽和弟弟,拿回屬於他應繼承遺產?如果勝訴,我朋友可以拿到遺產的1/3還是多少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朋友的行為,要構成重大虐待之行為而喪失繼承權,應該是沒有. 二.您朋友的媽媽和弟弟拿著我朋友的身份証和印章偽造了我朋友的“印鑒証明”,並同時幫他簽署了“拋棄繼承”,您朋友可以提告他媽媽和弟弟,並拿回屬於他應繼承遺產即三分之一.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題,以免遺漏,謝謝
黃.r 102-01-09 14:22

我與老婆因家庭理念不同.協議離婚.
但我現在只有兩條路可走
說明:結婚2年,剛結婚1年後她因工作、個人習慣,幾乎毫無家庭概念可言,做妻子未告知丈夫的情況下徹夜不歸,丈夫聯絡不到諸如此類,完全依個人生活模式在生活
一年半後她有掌握到一些即時通聊天訊息斷定我有偷吃.但我實際是沒有.更沒有會同警察來抓姦.什麼都沒有..如此咬定我偷吃.她表明因為我這樣所以她更不用負家庭責任及義務.將近一年半的時間.雖有婚姻關係.但形同陌路.

 

因受不了這樣的生活,我提出離婚要求
經過爭吵,溝通後我只有兩條路可走
第一條.
兩願離婚:
1.要求是剛結婚後5個月我貸款借給她共79萬.由我負責.債務與她無關

2.婚後我用基金買給她的機車,無條件過戶給她
3.她要搬走所有屬於自己的東西.
第二條:
訴請離婚:
1.依上述掌握之證據,告我通姦,並指定法官,除了債務與她無關,還要求我名下更多財產,並使我有牢獄之災.
2.在法院判決前,她要繼續住在家裡,並完全不支付任何基本開銷,

我除了79萬貸款每月攤還,還要負責個人生活開銷,家裡基本開銷,轎車開銷,
真的付不出來,所以必須先把房子出租,但等於要兩願離婚,並依她的要求執行,所有東西已搬光,僅剩一條棉被及枕頭和一堆垃圾給我,也等於我默認我有通姦行為,更可在所有人面前大肆宣揚我有通姦事實,

若訴請離婚前,若雙方條件不能接受必會一直打官司下去,可能2-3年,藉時我也必須支付所有開銷,光這個月我就撐不下去,何況2-3年..

我該怎麼辦?該怎麼保障我個人權益?
若兩願離婚,是因避免訴訟期間無力償還貸款,為防止房貸繳不出,車貸繳不出被拖走,而選擇兩願離婚,

我有草擬一份聲明書聲明所陳述為事實並非默認我有通姦.請律師大人指點與指教.謝謝!

 

               聲  明  書

聲明人 OOO(以下簡稱甲方)以及聲明人 OOO(以下簡稱乙方),因甲方與乙方婚姻關係續存中,因理念不合、家庭觀念不同協議兩願離婚或訴請離婚,

 

雙方共同聲明以下協議:

(1)乙方主張兩願離婚條下如下:

乙方以開立美髮店為由,需甲方貸款共79萬元整供乙方使用,甲方之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甲方使用個人存款購買229-DTJ重型機車無條件過戶於乙方名下 乙方所使用之個人物品、家具,全數搬離甲方名下住所:桃園市OOO街26號5樓

 

(2)乙方主張訴請離婚條件如下:

1.  乙方以開立美髮店為由,需甲方貸款共79萬元整供乙方使用,甲方之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2.  乙方主張可指定檢查官、指定法官,使其判決勝訴並要求甲方名下財產分配,甲方名下之負債概不負責

3.  乙方主張訴訟期間,婚姻關係續存中仍得居住甲方名下住所:桃園市OOO街26號5樓,並完全不支付居住期間內之家庭基本開銷至判決結果

 

 (3)甲方聲明事項如下:

  1.  甲方放棄訴訟離婚係因訴訟期間仍需負擔個人負債及乙方生活開銷,已無力負擔。

  2.  甲方同意兩願離婚,並否認乙方主張甲方婚姻續存期間內有通姦之行為

 

為避免甲方名譽受損,以上陳述之事實,恐口無憑,特立此聲明書為證。

102-01-08 21:16
我本身和妻子就沒感情(連婚姻她也是計畫好後威脅我給她一百萬加結婚,不結要更多錢)也沒小孩但她不想離婚 後來我外遇 他說每個月給她五千當作遮口費 然後說要離婚可以,但是要另給她五百萬才會離婚(她就是想要錢),也不會告另一個她,錢拿到才會簽字離婚(這些內容會寫在紙張上還有附加我們兩個的簽名,當作以後離婚的證明),這樣契約算有效嗎?
原則上協議離婚還是需要有2個證人 且見證雙方當事人有離婚合意 況且離婚屬重度身分行為 不能附帶條件 使契約效力沒辦法確定 所以你們這樣約定法律效力可能有點問題 建議還是直接書寫離婚協議將財產分配事宜記明清楚

還沒有離婚

就先預立賠償金或是撫養

實務上,可能會因為違反公序良俗而被法院認為無效

 

建議你們,要離婚還是要找律師幫你們擬妥離婚協議書、並為你們作見證

對於雙方權益才較有保障

阿豪 102-01-08 09:54

我和我老婆結婚至今,在小孩出生沒多久,就搬離開家了!我媽媽不喜歡我老婆~~在我們最窮困的時候要借個3千元也沒有!甚至連去申請中低收入戶也因都是把雙親併算在內而無法申請!家裡經濟均由我ㄧ人負擔!兩幼子還小!父母從我結婚至今未給過一分一毫,家裡有個妹妹,我感受的到父母偏心,當然也偏愛他的小孩!我和老婆是在不被我父母接受的情形下結婚的。結婚後原本住家裡,後來不睦我們被趕了出來,先是在住家附近租屋,後來因為負擔不起,而到了老婆娘家附近跟別人借房子住...我到底要怎麼辦?才能和他們無關係?申請低收!因為父母經濟良好~~

1.法律上並沒有任何方式可以單方面或協議脫離親子關係 相關的聲明或約定都會被評價無效 2.你可以考慮是否被他人收養 這樣你跟父母在法律關係上就暫停親子關係 不過你可能先確認低收入戶認定標準 如果有養父母情形時是怎麼樣

林智群 (klaw) 102-01-08 23:29

親子關係無法切斷,除非你讓別人收養

阿熊 102-01-03 21:20

我今日接到一份起訴狀是關於我老婆要和我離婚

針對其內容我想請各位幫我參詳並分析一下....我應該怎樣做才好

一、請求原告(女方)與被告(男方)離婚

二、兩造所生子女之權利及義務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緣原告與被告於民國90年結婚。婚後二年長子出生此時夫妻感情尚感融洽(也是常吵著要離婚但我都不同意),惟次子出生後被告對原告的態度開始冷淡,常借細故打罵(我確定我沒有)此有原告於97年拍攝遭被告打傷之照片可資佐證(左手臂內側有手抓痕如果我沒記錯應該是我阻止他摔東西時抓的)此外被告更不雇家中子女年幼使用危險器具如剪刀打火機等物品隨處放換來只是被告我行我素冷眼相對(原證二)(我東西忘了收但只要我有看到或他在講我都有把他收走)被告對於家用開支更是置之不理原告必須書寫借條明細向被告請款支付金錢時對原告冷嘲熱諷百般侮辱,將補貼家庭費用視為施捨(原證三)(第一:水電、`瓦斯、房貸、管理費以及家裡的林林總總如衛生紙和洗衣粉等等這些全部都是我在支出那來家用置之不理包含晚餐我也常常買回來給他們吃除了我加班無法購買時不然其他的我想我應該都有出到才對,第二我是針對他常要出去玩要找我拿錢我唸他沒錢還出去玩或省點花等等言語就算侮辱)以及因為此情況長期無法改善原告經就醫檢查己罹患憂鬱症(原證四)(有診斷證明書啊但上面有註明不得做為訴訟用那這張到度有沒有效用)

兩造婚姻.......就一些講我什麼精神虐待啊什麼之類的提出以1052條第1項第3款提出離婚要求再者原告本身有穩定工作家人亦同意幫忙照料小孩能提供良好等成長環境反觀被告生活習慣不佳與二名年幼子女缺乏護動等等如與被告生活安全可虞(要拿小孩子的監護權)

以上

我的情況是大致上是這樣請幫幫我看能如何解決

第一我不想離婚...第二如果真的走上了離婚這條路我要小孩監護權要如何作

謝謝各位

1、你的方向應該是去反駁對方的主張,證明根本沒有不堪同居之虐待。最好是有明確證據

2、監護權則要證明你比對方更適於養育小孩。金援、環境、教育計畫等等。

junder 102-01-03 13:35

 你好

我在10年前 幫我父親做保人後來 房子被拍賣 還欠銀行錢,3年前我 用我妹名字買了一間小公寓

去年結婚 可是沒有去辦 財產分開制 

請問

1. 我現在 辦財產分開制 來的及嗎?

2. 如果 我去辦完 財產分開制 後 把房子做買賣 給我老婆 後 銀行還可以追討嗎?

3.辦完 分開制 多久之後可以辦理過戶而不被質疑

4.如果 我老婆幾年後 跟我分開 我該如何證明 房子是 我付款買的呢?

5.是否 在還沒辦理分開制之前 所有債務 我老婆必須共同分擔  還是有 婚前債務與婚後債務的不同呢?

真的很謝謝你 看完 我的問題 這問題 困擾我好多年 

 

沈恆 (沈律師) 102-01-03 14:06

1. 可以辦,但最近修法後可能已經沒必要辦了。

2. 不管有沒有辦分別財產制。銀行可以主張撤銷詐害債權行為,撤銷成功就可以追討。

3. 不管有沒有辦分別財產制、不論時間多久,過給老婆都會被質疑的。

4. 如果銀行撤銷訴訟,勝訴則銀行得利,敗訴則證明老婆合法取得所有權,都會對您不利。

5. 老婆不必分擔債務債務要各自負責。

駱駝 102-01-03 14:10

 不好意思

那如果 婚前債務 都是各自承擔 那是否 就是 我婚前 為人作保的債務並不會延續到婚後

 所以 婚後 我老婆 買房跟買車 銀行並不能 追討?

如果能追討   我是否能 在我老婆買房後將作 設定的動作?

謝謝你!!

 

CHL 101-12-24 14:05

家您好

想請問繼母(生母過世後,父親再娶,身分證上為生母姓名,現親生父母均已過世)

全戶戶籍謄本上,有註明繼母與生父結婚

這樣繼母屬於民法上二等姻親嗎

如繼母要過戶房屋子女(非繼母親生子女),可適用?贈與免稅額220萬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2-24 18:00

應是一親等姻親。而贈與免稅額內本就不限制親屬關係,您的情況可以適用。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02

220萬免稅額並不以彼此間具備親屬關係為要件

咪咪將 101-12-21 22:02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離婚妨礙家庭 我手邊目前只有通聯紀錄,電話錄音(對方幾乎無聲音只有我先生的清楚),一通我與那女生的電話錄音(對方承認96年她打給我那通電話是要請我不要再讓我先生糾纏她,那時她們在一起) 自96年那通電話後那時我先生跟我說他不會再與她聯絡,這期間我一直對那件事有疙瘩,但也沒啥證據就一天一天過,直到今年7月我先生半夜開我的車出去找她,錄到那女生住處附近,我先生下車30分後上車講電話的說話內容進是一些我很愛妳阿,我也知道我不能拖妳一輩子但分手不是說分一下就能分的...等等,我發現逼問他,他才說是那女人,不過仍不承認他們有關係,說只是聊些以前的事罷了... 今年12月她們的手機通話又聽到我先生講:妳從頭到尾都搞不清楚狀況妳沒對不起別人你是對不起我,從頭到尾我都是主角,妳的第一個男朋友甚至到現在這個男友都是妳爬牆的對象,妳來繼續跟我相處,妳也執行過妳的權利了,我說權力妳懂嗎像跟蹤不要跟人家來往就連我老婆妳都排斥了,妳是第三者人家是正牌妳都排斥了,而我是正牌我連排斥都不能排斥,妳說妳這人是自私還是??? 我很生氣,這麼過份的一個男人跟欺人太甚的他們,我94年結婚至今我先生一直沒工作就連結婚時跟娘家借的錢給他做生意的他也玩樂光,自結婚至今都為男女.經濟吵架而且我還有二個小孩要養要上班時無經濟跟時間跟蹤他什麼的,這期間吵架她就罵東罵西摔東西罵我罵我家人垃圾不要自以為戒那一點錢給他就跩個二五八萬,我想請問這樣我可以離婚的成嗎???我可以讓這對男女得到應得的嗎??? 離婚妨礙家庭官司需多少費用???
1.如果有經濟上重大問題以及第三者 要裁判離婚應該有相當機會 2.如果有第三者妨礙家庭的証明 這會構成侵權行為 你可以請求相關賠償 3.裁判離婚訴訟要交裁判費三千元
牛腱 101-12-21 01:15

情況是這樣子的。。。
我姐姐婚後因婆媳問題造成憂鬱症及抑鬱症以長達4年 中間自殺過幾次 有醫生證明 已有重大疾病卡 近期因又自殺被迫住院。所以決定離婚。姐姐現在精神狀況極差。應該無法進入社會工作了 請問可以要求賠償嗎?

婆婆也是憂鬱症+躁鬱症(也有病歷)都是同一位醫生看的
結婚的金飾在婆婆的銀行裡。要的回來嗎?如果他早就賣掉了怎辦?
他們是家族企業 婚後10年姐姐在公司擔任副理的職位。我姐薪水她婆婆都存在姐夫戶頭。姐姐要錢在跟姐夫要。情意上是有錢。但實際上我姐等於做了十年白工 。可以要求工作薪資嗎?需要工作證明嗎?沒有怎麼辦?

若是要求賠償就得請律師上法院嗎?費用約多少?
姐姐只想要回自己應得的,謝謝大家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裁判離婚需有離婚事由,而本件您姐的憂鬱症若是因為他婆婆所引起,則本件是有離婚成立的機會,離婚時可要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若是可歸責於對方,也可以請求膽養費,若有小孩也可以一併請求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桃子 101-12-17 12:24

我再跟我老公結婚後她要求我去借個人信貸幫他還債務~

但是我要求他寫切結書他沒有寫~但是我有一些證明所借的信貸是拿來幫他還債務的~

請問這樣可以要求他把錢清償嗎?

還有我的信用卡都被他佔用拿去預借現金~這樣可以告他侵占嗎?

目前我們有兩個小孩我想一人一個~但是他都不肯~

請問這樣的話上法院我告的贏嗎?

可以要求他怎麼做?

1.侵占信用卡 這可能有點問題 信用卡片本身沒有甚麼財產價值 如果沒有經過你授權使用 是否構成詐欺你可以考慮看看 2.如果是用你名義辦理信貸 法律關係上你只能跟先生主張 除非先生債務承擔 否則銀行還是會找你還款 3.裁判離婚需要有法定事由 如果單純以經濟為由 要法院判准離婚可能有點難度

chloe 101-12-17 12:02
我在網路上認識到一個男生.剛開始也常出去.他也很熱烈的追求我.也常送我禮物 認識大概3個月之後他提議想出國.我也告訴他目前經濟無法出國.他也明白說明他要付錢.在出國途中因為常常吵架還有回國聽他朋友說他趁我喝醉時看我下體.知道這件事情慢慢遠離他.開始不接電話 之後他去查我的資料發現我變性人的身分.要告我詐欺.騙他錢還有我當時沒跟他說我真實名子跟住家地址.為何沒說因為之前也遇過很瘋狂的男子.所以剛開始介於保護自己也沒告訴真實名子跟地址.但他也常常載我回家.買機票時我也給他我的名子.我也不是刻意騙他.身分問題畢竟每人都有過去.我拿的也是女生身分證畢竟我們也沒結婚. 我們也有去調解委員會沒達成協議因為他剛開始有給我38000元去學彩妝 本來想說還他50000元但他不接受 我非常生氣的是剛開始他傳簡訊叫我給15萬.支付命令又說10萬然後調解委員會又說12萬.他根本沒花這麼多錢在我身上他把自己從低一天追我的錢還有他出國的錢都加在上面. 他說當初他MSN是寫投資我然後出國是寫代付一直要玩文字遊戲 1請問我要怎麼舉證是他自己要付的?(我有留他傳的簡訊寫說他這些都甘願) 2我的身分這樣構成詐欺嗎???(畢竟又沒接婚不是嗎) 3請問這樣他告的成嗎?? 4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身分並不會構成詐欺,對方之提告詐欺,應該很難成立,但本件仍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loe 101-12-17 11:46

我在網路上認識到一個男生.剛開始也常出去.他也很熱烈的追求我.也常送我禮物
認識大概3個月之後他提議想出國.我也告訴他目前經濟無法出國.他也明白說明他要付錢.在出國途中因為常常吵架還有回國聽他朋友說他趁我喝醉時看我下體.知道這件事情慢慢遠離他.開始不接電話

之 後他去查我的資料發現我變性人的身分.要告我詐欺.騙他錢還有我當時沒跟他說我真實名子跟住家地址.為何沒說因為之前也遇過很瘋狂的男子.所以剛開始介於 保護自己也沒告訴真實名子跟地址.但他也常常載我回家.買機票時我也給他我的名子.我也不是刻意騙他.身分問題畢竟每人都有過去.我拿的也是女生身分證畢 竟我們也沒結婚.

我們也有去調解委員會沒達成協議因為他剛開始有給我38000元去學彩妝
本來想說還他50000元但他不接受
我非常生氣的是剛開始他傳簡訊叫我給15萬.支付命令又說10萬然後調解委員會又說12萬.他根本沒花這麼多錢在我身上他把自己從低一天追我的錢還有他出國的錢都加在上面.
他說當初他MSN是寫投資我然後出國是寫代付一直要玩文字遊戲

1請問我要怎麼舉證是他自己要付的?(我有留他傳的簡訊寫說他這些都甘願)
2我的身分這樣構成詐欺嗎???(畢竟又沒接婚不是嗎)
3請問這樣他告的成嗎??
4我該怎麼做??

原則上自願贈與他人財物 收受人不會構成詐欺 不過如果有敘述特定事項 讓對方信以為真 而給予財物 事後發現非實情 是可能構成詐欺

angline 101-12-14 14:29

【超級急件~~~跪求協助~~~有點長長~~請耐心看完~感謝】

時間:2012/12/5,晚上9點半到10點半之間(時間不確定),下雨夜晚,穿著雨衣,戴安全帽

路段路燈少,又下著雨,晚間視線不比白天,下著雨的視線比晚間視線更差

我騎機車機車專用道上(路只有汽車道跟機車道、沒有行人道的狹小路段)

一台藍色小貨車(沒有頂蓬的那種),路上常見的車種,

車子後面可以載很多人或是物品的沒加蓋小貨車

停在閃黃燈(旁邊5~10公尺就有支道小條馬路)的主幹道的機車專用道上

貨車的位置是停在“人行道斑馬線”上的機車專用道上 (位置在5~10公尺就是小支道旁) 

貨車完全:沒有閃方向燈、沒有打車燈、沒有車後紅燈、更沒有在規定距離上放置三角架

警告後方來車,前方有車輛發生狀況,暫停在路邊,請後方來車變換車道,閃過這台小貨車

“完全隱形”在機車專用道上

當我看見小貨車,馬上用力煞車,還是不幸撞上小貨車車牌正後方

機車車頭整個卡在貨車正下方,整個人卡在貨車與我機車中間

這時冒出來了四個男人(小貨車的),四個男人都楞住不動,沒有任何作為

我當下也嚇到,腦袋裡昏得一直在亂轉、快暈倒,但他們還是定在原地沒有要把我拉出來的行為

我怕晚回家,家人會擔心聯絡不到我,用意志力撐住快昏倒的意識

開口請他們四個男人,趕快把我從車子中拉出來

他們這才過來拉我出來,我出來後,也沒有繼續扶著我

我幾次身體快暈倒差點跌進路邊水溝

後來我開口說,拜託拜託請扶著我好嗎,我真的快昏倒了,我自己站不住

靠近我的先生才扶著我,我實在要昏倒了

所以最後把頭靠在他身上,但耳朵一直聽到有另個先生在罵我

我被拉出來時,明顯傷勢:1、左膝蓋的褲子破了大洞,鮮血直流

                            2、右手掌撞傷馬上腫了快兩倍手掌大的寬度,鮮血直流

四個男人有兩個是年輕不滿三十五歲的樣子,有兩個像是五十幾歲的爸爸樣子

其中一個五十幾歲的(他稱姓陳)先生,靠過來,不是關心我傷勢要不要緊

而是一劈頭就罵我,我怎麼撞他車,罵我為何不看【左上方】的閃黃燈

意思是,路口閃著黃燈,那我怎麼還會撞上他停在【右邊,完全隱形】在機車道上的小貨車

一直罵我,怎麼騎車的,看著我鮮血直流,不是幫我叫救護車、也不是打電話報警

而是一直罵我為何撞他車,說他自己“好倒楣!”,一再重覆罵我“他好倒楣”!

(幾十次的倒楣二字震著我耳朵,狂流血的我真的聽得很心酸、心痛!!)

四個大男人,連一個頭髮都沒掉,都看著我鮮血直流,卻完全沒有任何作為

我一直被罵,因為我,所以他好倒楣!

我全身傷痕累累,不是意志力撐著,我早就昏在機車裡面了

我非常害怕,全身痛苦難耐,邊哭邊跟陳先生說: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去撞你們的車,我真的沒看到有車子停在機車道上,

當我看到貨車,馬上煞車,還是撞上了,我是人包鐵,我不會故意去撞你們的車,

把自己搞得全身都是傷,一直在流血,我真的不是故意撞的,對不起!對不起!講了無數次的對不起!】

但陳先生還是不停的重覆罵我,我快暈倒了,如果我昏倒了,我家人找不到我會心急如焚

怕我一個女生,對四個大男人,也擔心,這樣的四個人,會不會在我昏厥過去時,四人套好對他們有利的說詞

把全部責任推在我一人身上,所以我一直用意志力保持清醒苦撐,告訴自己絕不能昏倒

我開口請他們打電話叫救護車過來,我真的傷得非常嚴重,隨時撐不住要昏倒

又開口請他們把我卡在機車裡的背包拉出來,幫我找手機,我馬上打給媽媽告訴她我出車禍了,

然後電話給他們,請他們告訴我媽媽,我現在人在哪裡,請家人趕過來

(事後才知道當時我媽媽反問他,我傷勢要不要緊,哪裡受傷了?,

陳先生只說我很清醒,沒事!【明顯在卸責】)

 

在等待救護車的時間裡,陳先生並沒有放過我,還是不停的重覆對著一直在鮮血直流的我猛罵,

這時冒出了路旁邊的一位住戶爸爸級先生,跑出來看發生什麼事了

那個陳先生又對著住戶先生罵我說我撞他車,他好倒楣,

任我怎麼跟陳先生解釋我不是故意的,他還是不聽我的解釋

我也對著住戶先生解釋,住戶先生聽了我的事故經過,只對我說,我沒有錯!

是他們把車子停到機車道上,才會害我撞車,

但陳先生沒有改變他的態度,還是一直罵,直到我上了救護車。

 

後來送到榮民醫院,又轉院至大型教學醫院

醫生診斷證明書:左膝蓋旁有個寬6 長10公分的大挫傷需要緊急縫合

右手掌嚴重挫傷

下肢多處及未明示之開放性傷口

踝及足,關節痛

醫生擔心傷口太深會細菌感染,用抗生素、止痛藥在教學醫院急診留院觀察室住三天才出院

 

從12/5開始到現在12/14,“劇痛”沒有一天離開我,

吃止痛藥還是非常痛,跟醫生換了第三次止痛藥還是止不住痛

醫生說再強效就是要嗎啡了,但沒有住院,無法開嗎啡給我止痛

 

從我發生車禍媽媽沒有一天停止流淚,我每天換傷口的都會痛到身體無法控制的瘋狂抽搐與心悸

10公分傷口在左膝蓋外側,無法彎曲,

像一般人正常坐著90度彎著膝蓋,一彎就會拉扯傷口,會非常痛!

所以都一直臥病在床,需要人照顧與生理無法自理,

現在別人簡單的一個正常坐下,我都辦不到!

媽媽身體不好,在鄉下居住,我放棄台北工作回來照顧媽媽,

只能在網路賣些小飾品、雜貨,勉強糊口

今年不景氣很久了,有節日消費者才願意購買,好不容易熬到耶誕節檔次,想說能增加一點收入

但我家唯一的機車(生財交通工具),網路拍賣需要寄件,機車在發生車禍當下就只能報廢了

住得很偏遠,去郵局要4公里,沿途都是荒涼,公車一天只有兩班車,早一班,晚一班,

沒有機車,跟本無法寄件(無法寄出,等於完全沒有收入)

也無法買菜買生活必需品,回家至今都是吃泡麵過日子

傷口很大很深,醫生說我極需要營養,傷口才會癒合趕快好,但我家現在生計都危及了,

每天吃泡麵,無法工作,從發生車禍到現在,家裡很慘淡,簡直是在等死…..

 

貨車陳先生他們的說詞:他們開到一半沒油了,就把車子推到路邊(其實是機車道),

四個人在討論誰走路去買汽油回來,就說我撞上他們車子,

還說他們四個人看我車子衝過來,不知道怎麼辦,以為會被撞死

(講得像是四個人當時都在車子的正後方),

但我當下只看到貨車後面,就緊急煞車,跟本沒有看到有人在車子正後方

是撞上了四個人才從車子兩側冒出來!

 

醫院急診室劉松維醫生,聽到我車禍經過,淡淡講了一些話:

醫生說,既然是四個大男人,應該可以把車子放空檔,

四個大男人合力推至小路上(支道就在5~10公尺),

沒有三角架、沒有任何警示燈告知後方來車,前面有車暫停,要避開其車道

就像一個隱形陷阱,不管每個人經過都會撞上,我是被迫撞上他們的車子的!

 

家中經濟不好,我除了機車基本的強制險、健保以外,並沒有任何其他保險(可以理賠

膝蓋外側10公分大疤痕(醫生說一定會留疤)

整形外科要做幾次修疤手術,還是會有疤痕,修疤一次就要休養好幾個月,免得拉扯傷口,又變更醜

一個愛漂亮的女生,每換一次傷口的藥,看到這麼長的疤痕就大哭、心理很痛苦,

以後也不能再穿短褲短裙了

我還不滿30歲,未婚,漂漂亮亮的一個女生腿上有一個這麼醜陋的長疤痕,

也不能結婚了,誰會負責!?

 

對方陳先生一接觸到我媽媽(我媽媽不太會說話,不是個能處理事情的人)

看我媽媽的樣子,就覺得好欺負

就說那輛車不是他的,是他跟別人借的,

一副“我擺爛就這樣子!看我們母女倆自己要怎麼辦的樣子”!

對方一句:他以為那是路邊就把車停在機車道上,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悔意

他們如果當時可以再往右邊支道推5~10公尺,

就等於救了會經過這路段的任何騎在機車道上的人了,

別人可能還會對他們心存感激,但他們停錯位置,又不打任何警示燈,等於完全不顧他人死活

 

陳先生,一個50幾歲的爸爸,也應該是有個跟我差不多大的兒子或女兒

但他看著我鮮血直流,不幫我叫救護車叫警察,而是一直罵我,他倒楣

如果他孩子在外也發生意外,鮮血直流,卻沒有人“主動”幫他,他心裡又做何感想??

我身體的痛,造成家裡的影響也很大,我很想快樂的出門,平安的回家,

真的不是我願意讓自己這個模樣,也讓家人很傷心,覺得自己非常不孝

機車報廢了,家中經濟陷入斷炊危險,所以真的很無助又生自己的氣,

合法遵守交通規則,出了事情,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摸摸鼻子的話,誰還願意遵守交通規則??

身處遍避之鄉下,法院實在太遠了,無法常跑法院,所以儘量不要走告對方的方式處理

希望以自行和解的方式,希望您們能幫我想想辦法,有什麼辦法可以得到應該給我們的理賠與精神賠償

這件case來說,能要求合理賠償是多少錢?

第一次遇到這麼大的事故,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很無助,對方看我們是女人家好欺負似的

我希望能用他犯的交通法則制裁那樣的人,

讓他們知道教訓才不會再去害到別人,感激不盡~~~~敬安~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05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

angline 101-12-14 15: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 ... (恕刪)

律師您好~

有警察處理,現在還躺在家中,還沒做筆錄

因為住得太過遍僻~無法常跑法院,所以想第一優先以自行和解方式處理

想知道我有什麼籌碼可替自己討回應有的公道與賠償?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27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對方就毫無顧忌了。

angline 101-12-14 15:3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我case情況,告刑事站得住腳嗎?

我確實是撞到對方的車尾,雖然我是被迫的~不是蓄意撞上的

刑事我自己的部分會要負責什麼嗎???

我是善良的死老百姓,撞別人車,我也很害怕....

 

請問可以先告刑事(其實是嚇對方)

如果對方確定釋出善意要跟我們好好和解並會賠償的話

可以馬上撤消刑事,改成自行和解嗎?

小女子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請問告刑事需要什麼費用?或要請律師嗎?

家中經濟已經危及........

還有更好的方式嗎?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6:35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提刑事告訴不需要費用,不一定要請律師,若有需要也可以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協助。

angline 101-12-14 16: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耐心回覆~

剛接到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員主動協助~

講的非常詳盡,也讓我更安心不少

決定走您說的過失傷害提告了…

感謝您~~真的非常感謝~~~

eason 101-12-06 23:04

被告女a與原告男b於中華民國100年11月20日始男女朋友交往關係,並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16日男女雙方在女方家,女方家長父親詢問交往程度,女方家長了解交往程度後,當日同意答應原告b與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農曆冬至過後舉辦結訂(合辦)婚宴儀式。

被告a知會原告b,家長父親要求基於禮俗聘金約需準備新台幣 伍拾萬元整,婚宴結束後歸還原告b。

原告b與被告a討論同意以原告b母親之位於彰化縣埤頭鄉之房地產,以買賣方式過戶被告a向第一銀行北斗分行進行房屋貸款新台幣壹佰陸拾萬元整,當結婚聘金及廚房流理台廚具及臥房寢具更新費用。廚房流理台櫥櫃更新費用新台幣陸萬伍仟陸百元整。

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於中華民國101年7月13日過戶登記

第一銀行北斗分行於中華民國101年7月16日核准放款新台幣壹佰陸拾萬元整於被告a第一銀行帳戶。

其中壹佰零?萬壹仟陸佰伍拾元整轉帳至原告b母親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房屋貸款餘額。

其餘款扣除保費用手續費用餘款新台幣伍拾陸萬?仟壹佰捌拾壹元整,部分金額用於臥室寢具與廚房櫥櫃廚具,其餘金額留置結婚禮俗聘金運用。

原告b與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初與DC攝影工作室於溪湖鎮85度C咖啡館達成共識,預定7月初至屏東縣琉球鄉拍攝婚紗,原告b當日預付訂金新台幣伍千元整給予DC攝影團隊,但因前往屏東縣琉球鄉拍攝前夕因原告b與被告a因DC攝影團對提高攝影費用因而取消至屏東縣琉球鄉拍攝計劃,原告b與被告a雙方於中華民國101年8月28日共同前往員林鎮中山南路75號緹潔婚紗影象美學簽訂婚紗攝影契約,並於中華明國101年9月12日前往苗栗縣西湖鄉愛莉絲的天空婚攝場地拍攝婚紗照, 原告b於中華民國101年8月28 日.9月12日.9月21日.10月30日支付婚紗照費用共新台幣肆萬肆仟捌百元整 。

原告b因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8月20日告知想使用智慧型手機,於中華民國101年8月23日中國情人節至員林中山路通訊行購買三星NOTE手機給予被告a使用至今,雖分期費用使用被告a之持有信用卡做為繳款,但每月被告a皆向原告b索取手機購買分期費用繳款。

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16號以家長反對結婚為理由,告知原告b取消婚約並分手。原告b與被告a以電話溝通方式挽回,但被告a以冷漠且堅持態度拒絕。原告b因傷心過度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17日凌晨2點多於家中燒炭輕生,所幸轄區員警接獲通報前往住家查及時救回性命。

原告b母親得知被告a娶消婚約後深覺房產被被告a詐騙情緒崩潰,操煩至今。

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23日以Facebook帳號Nicole名稱與原告bFacebook帳號Eason名稱進行交談對話,並於交談中被告a承認使用者是她本人,並講出:”房子的事情你最好給我喬好一點,不然我爸會找人對付你”等話語。

原告b於中華民國101年12月1日發現被告a手機聊天程式LINE與男子c聊天內容,內容顯示被告a早已另結新歡。

 

原告b受上述此不法侵害,身心均痛苦異常,婚約當事人之一方,

民法第九百七十七條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九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之一方,無第九百七十六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民法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 因訂定婚約而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並請求位於彰化縣埤頭鄉號之房地產預訂賣出成交價格新台幣貳佰壹拾萬元整扣除被告a向第一銀行貸款金額新台幣壹佰陸拾萬元後全數歸還原告b。

並請求賠償原告b因籌備婚事營業損失賠償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整。

並請求賠償廚房流理台櫥櫃更新費用新台幣陸萬伍仟陸百元整。

並請求賠償婚紗拍攝費用全數賠償新台幣肆萬玖仟捌百元整 。

並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新台幣三佰萬元整。

並請求賠償名譽損害賠償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證物名稱及件數:

一、緹潔婚紗攝影婚紗照收據影本等證物5件。

二、婚紗攝影當日被告a寫給原告b卡片影本1件。

三、土地所有權狀影印本證物3件。

四、房屋所有權狀影印本證物1件。

五、第一銀行北斗分行之被告a帳戶影本1件

六、Facebook帳號Nicole 名稱與原告b Facebook帳號Eason 名稱進行交談對話影本1件

七、廚房流理台更新費用收據影本1件

八、被告a與c男LINE聊天紀錄及圖片檔影本2件

 

請問 以上法條及事件敘述及要求賠償金額是否恰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所述之民法上法條及要求賠償金額,尚屬恰當,而本件對方似乎也有研究是否有詐欺之意思,而另行提告刑事詐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甯甯 101-12-06 09:15

請問律師

我在2010年登記結婚,當時已懷孕,且當時沒有簽立財產分開,婚後相處不睦,婚後我還是賺錢繳娘家代款,房子是我母親名下且也用母親的帳號轉帳的,但男方不想再繼續在小孩的所有費用,想問如果離婚,男方有權要求要分此房子嗎(算共同財產嗎)?吵架他趕我出門,我如果沒回家,他能申請離婚嗎?且他現在就是只要,不用付我瞻養費也不出小孩任何費用,他願意離婚,我能對他提出告訴嗎?他有擬好了離婚協議書,上面寫說我不得用小孩的名義跟他拿任何的錢,如果以後他過世了,我的小孩能爭他名下的財產嗎?他現在就是不想對小孩付任何責任,但我不想讓他太快活,我能用什麼理由,向他拿瞻養費?他說如果我和他要錢,他不會給我監護權,如如打官司,我有勝算嗎?

律師替我解答…謝謝!

1.房子登記母親名下 在合法變更前 都是母親財產 不列入分配 不過你給母親繳貸款的錢 會列入分配 2.子女監護跟扶養是不同概念 就算丈夫沒有監護 依法還是要扶養 所以如果協議不能請求 你將來確實就不能請求子女扶養費 3.建議如果有裁判離婚事由 還是由法院裁判離婚並定子女監護較妥

Claire Ma 101-12-05 22:32

律師,您好~

我在101年10月24日接獲元大銀行通知說我的賬戶已被通報165

在101年10月29日也已到新北市三重分局做完筆錄

101年10月31日將自稱陳明輝男子的照片及與對方msn的對話紀錄交付給警方

因在網路上認識自稱陳明輝的男子,以結婚的前提交往下,希望我提供存摺和金融卡和密碼

我就問說何其之用?自稱陳明輝的男子回答說因作為企劃案分紅作為其用途

我不疑有他,就以黑貓宅急便寄出,過了幾天就接獲???元大銀行通知我說我的帳戶已被165通報

想請教律師如下

1.此類案件偵查期間是否為一個月呢?

2.我該如何查詢我的案件偵查進度如何?(因當初做筆錄時是以嫌疑犯去作的,所以沒有所謂的三聯單的部份)

3.另外目前我尚未接獲到法院開庭的通知,我該如何查詢呢?

先謝謝律師在百忙之中回覆我的問題

謝謝!!

 

1.偵查期間除非有羈押被告否則一般都可以在8月以上 2.是否有定相關庭期 你可以確認案號後詢問該書記官 3.看起來應該是有幫助詐欺未必故意 要完全沒事並不容易

Claire Ma 101-12-10 12:0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偵查期間除非有羈押被告否則一般都可以在8月以上 2.是否有定相關庭期 你可以確認案號 ... (恕刪)

 請教律師

現在我目前因為警示帳戶的問題,導致公司薪水可匯入但不能領出

日前也請教過公司的人事部門,公司說需要請我的直系親屬開戶,再寫直系親屬的薪轉變更帳戶同意書,附上身份證影本.帳戶影本.簽名和蓋章,以上資料均以附上交付公司

但目前因為我的案號尚未出來,我無法提出傳票或是提出開庭通知單證明說我的帳戶被凍結的原因

請教律師我如果有以上的問題,我該如何解決我目前薪資的問題

另外我在帳戶警示凍結期間,是否能再重新開戶?還會有帳戶凍結的問題嗎??是否也會像我目前的狀況一樣呢?

感謝律師百忙之中回覆我的問題謝謝!!

nicole 101-12-05 22:14
律師您好: 我有個舅舅在上周末辦喜事,家裡娶媳婦,結果他二女兒公開在FB上說因為習俗上屬老虎不可以跟新娘打照面,結果我們硬是要上去,現在害新娘生病,並且公開在FB上面PO了以下文字: "結過婚的人"都知道迎娶新娘尚未入房前都不能和屬虎的照面到,為什麼明知道自己屬虎還"刻意"去搞新娘...那種人心真的好壞呀!!!現在大家病懨懨,你們可高興了吧?多虧你結婚我們家還包兩萬過去呢~真是人善被人欺阿~ (看來以後結婚要請保鑣了,我就是傳統守舊的鄉下人怎樣!!) " 雖然都沒有提及人名,但是,親戚間不久前結婚而又收了禮金兩萬元的就是我,利用隱喻的方式去講這件事情,有很多她的朋友按讚,並且也一併附和他,之後我跟我姊在網路上澄清當時狀況,是詢問過新郎才上去看,而且也是照新郎說的不要進新房,結果還被用隱喻的方式罵回來,現在全部他的朋友都認為我們是罪人,害他們家生病的罪人。 請問這樣的行為舉止是否已經造成公然侮辱罪? 因為看著自己的媽媽跟阿姨被一個晚輩公然FB上說嘴心理挺不是滋味的,想請教一下律師像這樣的狀況是否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如果我要尋求司法要如何處理?
如果覺得自己名譽受侵害 可以提刑事告訴 去警局報案或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 以及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小杜 101-11-21 22:51

以下簡稱我老婆為女方~律師好! 我跟我老婆剛結婚一年 認識大概3個月就因為小孩結婚了!

但是從交往至婚後 他根本沒再做工作 所有支出都有我支出

去年9月間發現懷孕 所以就去談親事..

但是結婚後 我爸因為腦部遭受重創導致我必須回去鄉下接手農業 婚前我也跟老婆提過我是獨子

早晚都要回去 !

但是婚後他不但不做任何家事 都推託懷孕辛苦 生完說照顧小孩辛苦 卻整天除了顧小孩就是上網!

我有口頭上罵他 你不要整天玩電腦好嗎 <<<這卻變成他說我長期對他精神虐待的理由之一

接下來 他就開始藉故要回娘家 然後回去說我們欺負他之類的話語

前後大概三四個月吧~ 之後就說 我家不好之類的 就搬回娘家 沒回來了..

我依然持續再給小孩生活費 ~

期間 他多次深夜外出 被我發現  我問他去哪裡 他卻叫我自己去調紀錄來看阿

還有人送他兩萬多元的智慧型手機 也辨稱朋友送的 此人已出國之類的話語

我家人跟我說 他年紀小 (只有20歲) 他會想通的

但是 我結婚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 卻只能去他家看小孩 不能從他家帶小孩回我家

我爺爺奶奶也80多歲了 我爸也因為腦部的關係 根本不方便兩邊跑

但是他卻沒有帶小孩回去給她們看過!

還有~)女方的母親 也因為我說 他女兒半夜出去的事實 說我再亂說 ~

這些事情我家裡面的人都可以作證人 可是~ 真的都沒有證物

我是家裡的獨子 所以我都呆在鄉下照顧爸爸爺爺奶奶 還有照顧水果收成

最近卻收到他寄來法院通知書說

我們家對他長期精神虐待之類的指控訴請離婚~

然後他要求他要小孩 並要求每月要我給他五分之四的教育費用

 我真的好累...我肩膀上要扛的已經夠多了

而且 我並沒有做錯什麼! 如果說 只是罵他不要長期打電腦 這也叫精神虐待 那不是太沒人道了嗎..

他媽再醫院門口打我巴掌 我爸是證人

他爸也再跟我妹的談話中有說到要把我收起來之類的話語

我只是個鄉下的孩子..對於法律我真的是不懂..

那我能怎麼做嗎~

(該女方有精神疾病 恐慌症 憂鬱症! 女方母親有憂鬱症和躁鬱症)

對於現在 我說真的 累到真的想離婚了  可是我要這個小孩 他堅持不給我

我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可以請你們幫忙回答我嗎! 謝謝大家

 

1.對方應該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2.如果女生確實有不願意工作 浪費財產情事 建議你可以提起離婚之反訴 並爭取子女監護 3.離婚訴訟目前還是需要經過法院強制調解 4.子女監護部份 你可以要提出為何對方並不適任監護人 其經濟能力或是親職能力那邊有欠缺 5.扶養費原則上夫妻依經濟能力比例負擔

caiyun1990 101-11-20 20:32
親友為銀行卡債債務
工作謀職不易..故無法償還銀行卡債 
近期法院寄來了通知書
內容如下..
案由/ 宣告夫妻分別財產 種類/調解 
親友本身是沒有任何財產
房子是太太的名字(所有權登記日期是83年)
親友和太太是84年登記結婚
想請問各位先進  

如果法院聲請宣告債務人(親友)和配偶使用夫妻分別財產制。
接下來銀行會做的動作...銀行就會申請代位債務人主張
對配偶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並由銀行代位受領。

就現行民法親友太太的房子是婚前自己買的這樣會受影響嗎???

麻煩一解疑惑

在此先向各位法律先進說一聲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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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呆 101-11-16 13:34

目前未婚妻正在打官司

未婚妻的媽媽已離婚,原來的生父目前糖尿病且雙腳截肢,

現在家裡除了未婚妻外還有一個19歲的妹妹跟17歲的弟弟

生父的家人似乎是把他的錢用光後?!決定要把他丟到安養院

於是乎向未婚妻提告,告她棄養且失德

但是未婚妻她媽媽沒在工作,又買房買車,導致無法申請低收

家裡面所有的經濟重擔全部落在她身上,自己一個女兒要養

弟妹的學費也要負責

 

雖然法官可能會考慮到現實的經濟狀況且當時離婚是因為家暴來輕判比例

但是我們已經在年初說好明年的一月會結婚,假設官司還沒結案

那我們結婚使用夫妻財產分離制的話,會影響到她負擔原生父扶養金額的比例嗎??

林智群 (klaw) 101-11-16 18:37

你們夫妻要用哪個財產制跟法院要判你未婚妻負擔多少撫養費是兩回事,

不過你已經預見你未婚妻可能會有債務,建議結婚時採用分別財產

依辰 101-11-13 22:58

不好意思,在您百忙之中打擾您.我是因為跟日本人結婚,之前也是住在日本,但我去年一月分就自己回台灣到現在,也都快兩年了,我的日本配偶在我離開日本半年多後確定我不再回日本,就在日本去辦跟我離婚,但我在台灣的戶籍配偶欄還是那個配偶,這樣我是要如何去把它從我的戶籍裡除掉?不好意思單務您寶貴的時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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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101-11-12 21:38
法律諮詢家您好 以下是我的問題 本人單身,戀上大我兩歲且結婚已生一女的女同事.之前常聽她說老公外面吃喝嫖賭樣樣會.在她懷孕時也不常在家照顧她,常在外面打牌不回家,愛跟女生傳愛昧簡訊,傷害她很深很深,在家裡又受婆婆精神虐待,還抱怨婚前答應她要跟她一起買新家不跟爸媽住的甜言蜜語,但婚後沒一項兌現,.後來在職場上相識了我,彼此很欣賞喜愛對方個性都很合,於是越走越近,她對他老公失去了愛,覺得讓她老公碰到就覺得惡心,半年都不給他老公行房,於是她老公請偵訊社查,說有收集到通奸等等的罪證齊全.然後揚言如果她不乖乖順從她呆在她身邊,就要對我提告訴,女同事跟我很相愛,已有一起過新生活的打算,女同事很想離開原本的家,但離婚書她說她老公沒拿到好處是不會簽的,又怕被告通姦讓我有案底和被關,就無奈的答應她老公只要不告我,就乖乖呆他身邊,請問之後某一天她老公反悔要對我提出告訴,.請問我們會有什麼後果.等法律通知信要等多久.我們各自要陪多少錢.如果在法院亂講話反咬她老公會有勝算嗎.那時他老公還不肯離婚我們該怎麼辦.若她老公在法院裡要求我賠多少我就是要賠那麼多嗎?她老公現在.還叫人天天盯著我.我該怎麼辦? 感謝 請求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通姦告訴部分,仍需視您的交往到何種程度,且告訴期間只有六個月時間. 二.若他老公不願離婚,則女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當然若您們有通姦事實,提起這個離婚訴訟就比較不容易,所以仍應視您們的交往程度為何而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貓仔哥 101-11-11 14:30

小弟在七年前認識我老婆

那時候是在網路遊戲認識的 大約認識1個月就開始交往

當時的她告訴我有她有多巢性卵巢瘤 幾乎不會懷孕(但是沒看過任何醫生證明)

但是交往約10個月  她就懷孕

其實當時我也沒想太多 想說小孩子能來是福氣於是我就選擇了結婚

在當時 我已經知道她大約有積欠信用卡債跟健保局有積欠2萬多  

但是信用卡債 她說她自己也不知道有多少 

我太太是個家暴家庭 她的家庭不完整 住在一個算是佛堂的地下室(一貫道)

她母親是住持  她妹妹也因為家庭問題 有竊盜偽造文書前科

她父親沒同住 因為會喝酒亂打人 家中的人除了她母親 都沒固定收入

這些在結婚前 都沒聽她說  只有模糊的提過

結婚後 她開始露出她的嘴臉  先是性情大變 變的脾氣很暴躁

當時想說是生小孩的關係 也沒想太多

接著卡債一家接著一家出現 一共有六家

想說本著夫妻同心  我也努力賺錢的幫助她還錢

但是我的家庭一直不太和樂  除了小孩子教育問題

她沒在上班  忙著沉迷網路遊戲 跟社群網站 小孩子哭了才照顧

吃的方面大多都是速食品跟零食  小孩子也是不吃青菜只吃零食跟油炸品

還有就是婆媳問題  正確來說 是我父母跟她都不太合

一直到了前年幫他還完卡債(已知的就有六家.都積欠多年沒繳利息到信用破產)

又出現電信業者的催繳  一共兩筆  也大約兩萬多 

我太太在前年也開始有在市場包水餃一個月賺5~8千元

因為她的開銷太大 所以常跟她的娘家伸手要錢 當時我並不知情

她的開銷大約都是網路購物 跟吃零食 飲料花掉的 一天4瓶飲料是基本的

她不喝開水

我的薪水約4萬 除了給家人 還有小孩教育費 跟平常的水電瓦斯 還有給她的錢

幾乎每個月都是花到乾 也就是月光族

為了這些 我跟我太太的爭吵越來越兇

到了兩個星期前 又跟她吵架  她帶著小孩跑出去 當時沒說去哪邊

我想說她可能回娘家  但是隔天我問她母親  她母親說沒回娘家

當下我就著急的很  因為她沒告訴我 就把她自己的行李跟小孩全都帶出去了

一直過了快五天  我四處問她的親友 才知道她回娘家住 她母親騙我說沒回去

連絡上以後 我跟他說我父母親想小孩  所以跟她說好後 先將小孩帶回去

接著她也避不出面交涉 也不回家 小孩就由我跟我父母親照顧

又過了一個星期  她告訴我想跟我談談接下來的問題

我們約見後  她直接了當的跟我說  她要離婚 我的房子她有權利分一半

房子是我母親 存了一輩子的錢 她買在我名下

在我跟我太太結婚時候 房貸還有一百多萬沒繳完 後來結婚的第五年左右繳清

我太太認為 她有權力拿走一半的房子 或者等額現金

小孩她要帶走 因為這樣 她才可以跟我每個月要贍養費

現在小孩在我身邊 我不想給這樣的女人一毛錢 也不希望小孩子跟著她受苦

 

女方曾告知我  她說我父母親不給她看小孩 要告我父母掠奪小孩

              房子因為尾款 是用我帳戶的前轉帳繳  所以她有資格分房子

              小孩子在學齡前  大多離婚官司小孩會判給母親

              她要我等著  她一定會告我這些 她說她要拿走她應該拿的

我父母親因為這樣  每天都睡不著 吃不下 我父親還高血壓

我在結婚前 有六位數的存款

到了今天 我戶頭幾乎沒錢  我母親辛苦一輩子賺錢買的房子要被拿走

請問各位  我該如何訴請離婚 能不給女方錢  還有小孩讓我扶養

寫了那麼多 抱歉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請幫幫我 求各位幫我

 1.裁判離婚需要有法定事由  如果你要提出主要可能朝向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繼續維持

    將上開你述敘的過程及事項  提出相關證據跟法院說明

 2.離婚同時也要處理夫妻財產分配問題

    如果房屋是母親所有  看用什麼方式去證明

    有可能不會列入夫妻財產分配

 3.子女監護的問題

    要提出妻子平時如何照護子女

    生活習慣及個性

    應該是對你相對有利

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立法意旨,固在使夫妻雙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累積之資產,於婚姻關係消滅而雙方無法協議財產分配時,由雙方平均取得,以達男女平權、男女平等之原則,例如夫在外工作或經營企業,妻在家操持家務、教養子女,備極辛勞,使夫得無內顧之憂,專心發展事業,其因此所累積之資產或增加之財產,不能不歸功於妻子之協力,則其剩餘財產,除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者外,妻自應有平均分配之權利;反之,夫妻易地而處亦然,俾免一方於婚姻關係消滅時立於不平等之財產地位,是夫妻就其剩餘財產係以平均分配為原則。惟夫妻之一方如有不務正業,或浪費成習等情事,於財產之累積或增加並無貢獻或協力,欠缺參與分配剩餘財產之正當基礎時,自不能使之坐享其成,獲得非分之利益,於此情形,若就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始得依同條第二項規定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以期公允。

另外,婚前財產不列入分配

sunny 102-10-12 13:57

請問貓仔哥有找到適合的律師,有處理成功嗎?,可以幫忙推薦嗎? 我哥最近也遇到相關的問題了..

小綠 101-11-02 14:29

 

雖然這問題好像不關於法律這部分,但有人建議我來問看看。(所以主題與標籤我是亂用的..因為不知怎麼類別,抱歉抱歉。)

若沒有相關,那我會刪掉本文章。

因為想要知道一般人與身心障礙者的結婚離婚狀況,
我們在找尋資料時,有點困境,因為資料統計的年數不是很完整。

關於身心障礙者的調查,除了透過人口普查、生活需求來調查,那麼還有其他調查方式嗎?

那麼將身心障礙者列入一個類別調查,是從哪一年開始的呢?還是一開始就開始的呢?

有去內政部調查數據,但發現針對身心障礙者的結婚狀況,有些年有調查數據有些年卻沒有數據,於是讓我們的調查報告有點難以執行。

還是有其他建議的回答或是調查方式也可以告訴我哦!謝謝大家。

 

蘇仔 101-11-01 22:51
我的朋友在FB社群網站上 PO文 ↓ 老闆的兒子要結婚叫我們全廠放無薪假不用上班~ 去參加喜宴還要包紅包當招待也要包這是什麼道理~ 有小氣到連請幾個幹部和辦公室的人吃喜酒的錢都花不下去嗎? 又不是我朋友跟你很好嗎? 為什麼一定要包紅包給你啊從沒看過這樣的人! 我回覆: 如果打算不做,建議你可以多包一點 …………………………………………………………………………………………………………冥紙,反正也是錢,只是用的時間跟地方不一樣而已!!!記得要足百的喔!這樣才有誠意^π^ ●對方老闆要告我""毀謗""請懂法律的人,替我解答....我不知道我毀謗人家什麼了??? ●請問律師~ 就PO文者的情況,民事刑事部份有什麼罪名可成立的嗎?? ●請問律師~就回覆者的情況, 民事刑事部份有什麼罪名可成立的嗎??
您好: 有關PO文部分,若陳述為事實,應無誹謗之虞. 有關回覆部分,初步來看,也應該難成立誹謗. 刑法涉及誹謗民法侵權行為 但是否成立仍需視有無理由而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宏 101-10-29 23:33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下我有積欠銀行卡債,近期將要與女友結婚,我不想因個人債務而後追討到自己的老婆身上,請問我是否因在結婚前先辦理夫妻財產個人制還是在結婚後馬上辦理呢?如要辦理我應該如何辦理呢?或是有其它方式可不因為我個人債務引響到另一伴?懇請律師有空幫我解答及給於建議 謝謝
夫妻財產登記實務上都是結婚後才辦理 原則上至法院登記處辦理 細節如果不懂可以委任相關人員代為辦理
阿偉 101-10-29 03:48
請問林律師 我目前18歲,17歲時和14歲女友發生性關西!他目前懷孕5個月! 雙方家人都同意孩子生下來,目前她年齡還不能訂.結婚 .. 雙方也出自 自願沒有強迫, 我和她在一起時也曾住在她家 她父母也都知道! 現在社會局也介入了!我們孩子要留等她15歲之後就會訂婚 請問這樣我得以緩刑嗎?! 求解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29 18:09
基本上你行為時未滿18歲,有兩小無猜條款適用,可以減輕刑責。 因為對未滿14歲人為性行為,就算得對方同意,本身就是犯罪。 如果對方及他的家人都不追究你的刑責,原諒你,是有非常大的可能可以獲得緩刑
小煒 101-10-27 12:50
律師好!!不好意思,我再問最後一個問題!! 之前問題提到如下: 家族成員(1~4為兄弟) 1.大伯(歿) 2.父親(存) 3.大叔(剛過世,父母已歿,沒有結婚沒有妻兒有留遺產) 4.小叔(歿) 5.姑姑(養女,存) 大伯.小叔都已經不再世上,那大伯和小叔的兒女有可以繼承嗎? 沈律師回應: 不行,沒有代位繼承 意思是說: 因為大伯和小叔因為比大叔早過世,所以他們的子女不可以分遺產是嗎?? 如果大伯和小叔的子女提出民事訴訟,說要也要分財產,那會成立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0-28 16:18
代位繼承只會發生在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例如爸爸先死,阿公後死,孫子可以代位爸爸繼承阿公的遺產。兄弟間繼承是第三順位,先死的就沒繼承權了,其子女也不能代位繼承法律上既然沒有權利代位繼承提告民事訴訟一定會被駁回。但是,大叔生前若有繼續扶養大伯或小叔的子女,他們就有可能請求遺產酌給。
小煒 101-10-23 21:01

家族成員(1~4為兄弟)
1.大伯(歿) 2.父親(存) 3.大叔(剛過世,父母已歿,沒有結婚沒有妻兒有留遺產) 4.小叔(歿) 5.姑姑(養女,存)

已知如下:
1.大叔最近剛剛往生,留有遺產
2.姑姑確定為養女(以前有入戶籍),姑姑的兒子也是用領養的
   姑姑以嫁出去,原姓黃,嫁掉後改為方,為了遺產又改回黃
3.父親已納遺產稅了
4.戶長是我父親,大叔戶口在我父親下,其他人都牽出去了

問題
(a).繼承人有誰?已知道的是兄弟姐妹(剩父親和養女姑姑)
(b).大伯.小叔都已經不再世上,那大伯和小叔的兒女有可以繼承嗎?
(c).大叔因為剛過世,父親和養女姑姑都算是旁系,如果可以分遺產有時間
     上的限制嗎??(辦理繼承時間)
(d).因為我父親自己已經繳完遺產稅了,如果在辦理的過程中(長時間)
     如果養女姑姑突然不再了,繼承人會從養女姑姑變成姑姑的養子嗎?
    p.s因為這養女姑姑的兒子(養子),對姑姑很不孝,知道有遺產可分
       不僅將姑姑的證件全數拿起來,且硬要2/1(目前法令必須平分)
       姑姑長年身體不好,怕養子對她不利或棄養
(e).同(d).我父親已繳完遺產稅,因為姑姑的養子這方沒有血緣關係
     且完全都沒有對大叔父負責吃喝,聽到不少金額的遺產卻想分1/2,
     取消先前的共識(先前有討論給多少)?假設原本在辦理中,因為金額
     所以姑姑的養子反悔取消蓋章,或雙方都不蓋章.不辦理繼承(等待)
     試問如果姑姑可能因病或其他原因不在了,繼承人是不是就只剩我
     父親,而養子就不能繼承(因為繼承順位為兄弟姐妹)
(f).我父親已繳完遺產稅,如果雙方都沒有共識,都不蓋章,政府會強制
     處理或分配嗎??

(g).我想問的是,在第一次協商的時候,因為無血緣的那方沒有照顧過我大叔,但因為
     是養女姑姑,所以有在代書那白紙黑字協商要給****元,當下那個養子也已經蓋
     了章,但事後反悔(協議書正本已經蓋章,且協議書在我方這裡),又口頭說不願意
     因為還差銀行那邊要蓋章,錢才能拿,試問?
     對方當初已經在代書蓋章了,就有具法律效益嗎??還是可以拿到法院公證
     然後將協議書拿至銀行辦理(還需要雙方到場才能作業)



沈恆 (沈律師) 101-10-23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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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煒 101-10-24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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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10-24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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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煒 101-10-2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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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i 101-10-21 23:03

想請為各位法律界的先進

幾年前 我男友的前女友懷了他的孩子

因當時並無經濟能力可撫養加上前女友好像有些微的憂鬱症也無法好好照顧自己

我男友要拿掉小孩而女方堅持要生下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下簽了協議書小孩從此跟男方無關係,也付了一筆錢給女方,也有見證人

後來我跟我男友交往他有跟我說過這段往事

一開始沒有結婚的打算並無想太多

直到最近漸漸開始有了結婚的打算

突然想起他有個小孩子的這件事情

我想知道的是,

1.簽了這張協議書就真的從此跟小孩無關係了嗎??

2.哪天小孩子突然出現要撫養費或是生活費,我們該給嗎??如果需要給怎麼分比例呢??是否只需要負擔到成年20歲呢??

3.除了以上這些需要注意的是否有其他也須注意呢??

 

真的很困惱我。。。。。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0-22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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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i 101-10-22 09:09
回覆 Yuli 的發言內容:

想請為各位法律界的先進

幾年前 我男友的前女友懷了他的孩子

因 ... (恕刪)

律師你好,那如果小孩已滿20歲之後生父還需要負擔甚麼責任嗎??

林智群 (klaw) 101-10-22 12:54

父子關係是無法用一個協議書切斷的,

除非小孩被他前女友另外交往的對象收養了,才會切斷父子關係,

在這個關係下,20歲以前都必須負撫養義務,

每個月起碼要支付5500元

(依照內政部標準,一個人一個月最少需要11000元才能維持生活,父母各付一半),

另以後你男友(先生)去世,這個小孩可以來分遺產

小小 101-10-19 10:47
請問妨害性自主罪...女方15歲男方已成年...女方已告 但以和解...因女方懷孕 女方家人也可原諒男方 請問這樣會被關嗎?如果被判緩刑還可能被罰易科罰金嗎?...但前提是!收方並沒有要公證結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犯為刑法第227條第3規定,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女方已和解,且女方家人也可原諒男方,則法官會審酌情形,給予易科罰金緩刑機會也會比較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電光人 101-10-18 20:54

您好~~想請問我的母親因精神病住在精神療養院已經20年,今年7月起因精神科醫生判斷母親病情為慢性精神病可轉往一般安養中心安置,我父親健在,我是家中男丁,上有一個姐姐一個妹妹,大家都已經各自結婚,之前有開過家庭會議,4人都同意母親安養中心看護費用依照協議書上的比例分擔費用,可是才支付了2個月,我父親就不願意再支付他該支付的部份,還表明說以後他再也不願意負擔我母親以後任何一項費用,而兩個姐妹看父親不願負擔也表明她們不願負擔,想請問我父親和姐妹這樣不願負擔他們該付的費用,那之前家庭會議簽訂的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那他們3人構成惡意棄養嗎??我母親沒有自理和謀生能力也沒有財產和積蓄,由我一個人的能力實在無法負擔安養中心全部的費用,可否請律師幫幫忙,如何能讓父親和姐妹們能願意共同負擔母親的安養費用~~謝謝您的幫忙

1.如果沒有協議 你們四人本來就需要依比例分擔母親扶養費 2.如果已經有協議 他們不履行 你自然可以直接訴請他們履行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