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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104-04-03 07:50

請問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監護權歸女方,男方在教養費的給付和探視權的要求上,應該如何訂定條約才合理?(男方月薪六萬,需扶養雙親)如果女方要求贍養費,也要給她嗎?


MOMO 104-04-03 08:21

離婚原因是因為男方疑似有外遇,僅有通訊紀錄並未掌握抓姦在床的證據。請問這樣女方可以要求贍養費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4-03 09:38

您好!

如果透過法院判決,男方每月應付的扶養費大約為一個小孩一萬元,女方若因離婚而生活困難,才能請求贍養費。 如果自行協議,條件則要視雙方的談判籌碼而定,只要雙方能接受都算合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03 11:54

您好    

     建議您透過專業律師撰擬協議。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3 21:58

1. 扶養費部分就看雙方約定按月如何給付(每月幾日前付?匯款?等)。

2. 探視就是分平常日、假日(過夜與否)、寒暑假、過年等由雙方協商未成年子女如何與未任侵權人的一方進行交流等。

3. 上述條款務必盡量寫清楚,必要時可委託律師協助。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3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協議離婚即是雙方均必須同意協議書之內容,若覺得對方提出之條件不合理,亦可不接受,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紅 104-04-02 18:43

之前老公在他工作的地方用手機偷拍同事的裙底,被抓到,但公司主管看我老公有要改過的意思。所以沒報警。但公司有把檔案留下,以防他在犯。他說他是意時奇色心,那時我快生了,因為我懷孕,他說很久沒那個了。他說沒有下次,他會改的。我想說孩子都快出生了,想說就原諒他看他有沒有真心要改。結果才過沒幾天,無聊看他手機,看真的有沒有改過,結果發現他竟然在朋友開的餐廳偷錄他女生朋有友上廁所的畫面,我說你不是要改過嗎?怎麼才沒幾天你又偷拍,你不知道這是犯法的嗎?他說因為她穿短裙。他說怎麼可能說改就馬上能改呢也要時間呀!他就生氣說竟然妳知道為什麼不刪掉還要跟我說,我都想忘記了,妳還讓我想起。後來孩子生了,過幾個月,發現他竟然在新的公司又偷拍女生上廁所了,他說他沒有,那是之前拍的,只是要留下來看的,他反而兇我,妳偷看人家手機,我也要隱私ㄟ。孩子他幾乎沒在顧,都說上一整天的班累死了,可是他下班還玩電腦,那麼累,幹嘛不去休息,只有我去洗澡幫我顧一下,哭了就抱給他媽顧,有時會陪他玩,半夜哭鬧也不幫忙,我開燈泡牛奶,就很兇說幹嘛開燈,我說要餵牛奶,怕他液奶,不然就是他直接跑到隔壁睡,有時孩子哭鬧很慘也不幫忙。我說你有工作就不用幫忙顧小孩嗎孩子是我們共同的。他說我又沒工作。爸媽都說妳老公都沒責任感,做事散散的,不會想跟老婆的家人陪養感情,又不會挺老婆,每次都是叫我去說話。只有事情要麻煩我爸才會去找我爸,每次吵架他都用三字經罵我,還在孩子面前。婆婆說妳知道妳老公個性他明天就不會生氣了。為什麼我要讓他兇,有時是他的錯,最後反而被他兇,他現在都會對我說謊,他說要繳錢給公司,我說我沒錢,他竟然跟阿姨借三千。我說你怎那麼快回來,他說學長在附近。結果我看到垃圾張點數卡。我說你為什麼騙人。他說不想在聽我唸他,他都沉迷遊戲,花了很多錢了,我說你都有家庭了,要有擔當呀。他也聽聽而已,結果他生氣說他花他辛苦賺的錢還要被你唸,妳那麼愛回娘家,妳現在帶妳兒子回家都不要回。妳在這也只是吵架。隔天他有道歉。但跟他結果一年了,我對他真的很討厭,又覺得他變態,於是跟我家人說他會偷拍的事。爸說他下次還這樣,妳就說要離婚。我說孩子可不可以不要給他,我爸說妳要孩子很難,因為妳沒工作。他們也不可能把小孩給妳,但這是我懷胎十月生的,也是我在顧的,但我家竟還算不錯,我可以先請媽媽顧,我去工作。請問我這樣孩子監護權有辦法歸我嗎,因為我發現他之前沒用的手機藏在廁所,我就開機看看,竟然還有電,因為那個放好久了,裡面是他在被發現偷的公司廁所拍女生上廁所的影片。他可能有時開機觀賞。我真的不想跟他一起生活,但公公現在生病沒辦法下床,我爸說先不要讓他們知道,不要刺激公公,所以我現只能忍。不好意思文章很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2 23:54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2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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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 104-04-03 07:50

妳好,是沒有家暴。只是吵架會對我罵三字經。如果先私下談離婚,對方不給我孩子。他們如果說上法院,那老公會偷拍的事。對我有幫助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6 12: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配偶多次涉及偷拍、以三字經辱罵您,都可以認定對於子女不利,不過還是法院還是會綜合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蔡先生 104-03-30 06:29

律師您好,
離婚後協議書上協議兒子為共同監護,但女方有照顧的權利,未成年子女的照顧週間女方負責,週末由我負責。
請問,
1.女方再婚,欲將兒子帶往加拿大居住,就學。請問我該如何做才能確保兒子未成年監護權是我的?每週能保持週末見面兩天。
2.若女方經濟條件變好,重新向法院提出監護權官司,我該如何準備?

3.護照在女方手上,如果女方直接帶走兒子,我該如何?

因為在南部,請問是否有台南、高雄的律師可提出相關建議?需要準備訴訟官司,在晚上時間才能聯絡,請問諮詢的聯絡方式。

謝謝律師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院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審視您們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如何約定,若未約定或約定不符合您的期待,則應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及變更探視方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監護方法有糾紛,可以訴訟方式處理。

對方都放話要帶去加拿大了,可考慮一併聲請暫時處分,不然你訴訟打贏了小孩在加拿大你也麻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如果監護權人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的行為或事情發生的話(例如:不當管教、虐待子女、不重視孩子心理發展、禁止另一方與子女探視的權利),另一方或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都可以為子女本身的利益,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30 2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為您小孩之監護權人,您配偶不得於未經過您同意前,逕自帶小孩出國;若您與改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聲請之,為未成年子女均為您配偶照顧,除非您能證明由其照顧有明顯不利之事由,否則亦難以爭取變更為單獨監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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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30 21:15

您好,若是約定共同監護,原則上無法未經雙方同意,片面帶出國唷!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應該不用擔心對方提出改定監護權官司的問題

因為護照在對方那邊

他直接帶出國

老實說你根本沒輒

他根本不需要跟妳改定監護權

你應該做的反而是主動去搶回監護權

或者研究看看如何註銷護照

讓護照不能再辦

才能防止這狀況

如果小孩夠大

請他把護照交出來給你保管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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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ycc 104-03-24 10:06

因為我跟女兒感情很好.離婚後我有探視權.前妻深怕女兒與我感情好而失去監護權.之前曾誣指我對女兒有不當行為而申請緊急保護令獲准.但之後的通常保護令審理以還我清白.且經強制執行後中可探視女兒.但半年後.前妻又再次以女兒受傷聲請緊急保護令獲准.通常保護令三審還我清白.....但這次.我曾在緊急保護令(禁止騷擾、接觸、跟蹤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的有效期間內在醫院偶遇我女兒.在女兒離去時. 女兒一直看著我.等距離我約十幾公尺處.女兒有回頭望向我.我忍不住跟她揮手道別....

前妻不放過我.說女兒害怕我.檢察官起訴.雖然第一審判我無罪(證據很明顯女兒看到我不會害怕).但又上訴

前幾天開完第二審準備庭..法官要我對   距離十幾公尺"揮手"是否為"接觸" 在下次審理時答辯...所以要請教各位律師. 是否可以指點迷津??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4 1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禁止接觸,應該是指對於子女身心有影響的來往行為,有關於巧遇子女距離的揮手道別,顯然不會影響子女,亦非保護令所欲規範的行為。

2、倘若您的前妻一再誣指您涉犯家庭暴力,應可考慮提告誣告罪或是請求改訂監護權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24 11:58

您好

單純揮手應不算接觸!

其他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小貓 104-03-23 12:14

因為對方家暴打人!所以想提告民事部分傷害!

由於之前只是寫民事訴訟狀(一般)主要是寫離婚監護權扶養

1.請問民事&刑事能夠同時提出傷害賠償嗎?

2.民事賠償部分是否可以寫在"民事追加被告狀"裡面呢?

3.請問要寄到XX市第方法院民事庭???收(信封外面該寫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3 1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傷害民事部份,可以提起民事起訴狀、刑事部份,可以提起刑事告訴狀,或是報警處理。

2、傷害事件與之前的離婚案件無關的話,無法併案審理。

3、要寫法院地址,及什麼法院的什麼庭收。

 

 

就您所述問題,建議閣下可民法第1052條規定,具狀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 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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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Hsu 104-03-23 00:30

我老婆大概從去年開始和男同事交情甚篤,今年一月被我發現和男同事去旅館過夜,沒有抓姦在床的直接證據,但事後有取得我老婆的自白錄音和第三者的自白書(雙方都有承認發生性行為)

為了我們的小孩我選擇再給我老婆一次機會,老婆也承諾不在與第三者聯絡並努力回復正常的生活。但到目前我們心中仍然會有疙瘩,感情的恢復不如想像中的順利,想請教一下,如果不久之後還是決定離婚雙方必定會全力爭取兒子的監護權,我目前能夠做甚麼提高我的勝算?

我們現在的狀況是

(1)我擔任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老婆已經辭職住娘家

(2)兒子從小就由老婆娘家幫忙帶,現在老婆已經辭掉工作回娘家一起帶小孩,我只有周五和周末會過去陪小孩(這樣會不會對取得監護權判決不利)

(3)我手上有雙方通姦自白(這樣的證據是否足後對取得監護權有幫助)

我還能做甚麼事情來爭取監護權? 感謝百忙之中回覆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示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3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應於發現通姦犯罪事實六個月內,彙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配偶及第三者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待刑事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並考慮是否另提出裁判離婚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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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Hsu 104-03-24 01:06

感謝律師的解說!

想在請問一下若是我提出裁判離婚訴訟,重點會放在對於兒子(三歲)監護權的爭取.

因為目前兒子都住女方娘家,主要照顧者為女方和她的家人,我擔心這樣是否不利於我爭取監護權

我還能做甚麼努力以利我爭取兒子的監護權?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24 10:06

您好

 監護權之判定與您的家庭支持系統是否比您太太更好有關,建議您尋求專業之律師研擬相關策略!

 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欣祥 104-03-20 15:52

你好~我最近跟我老婆在談離婚
      
我們已經分居一年半了  小孩只有在假日的時間 才過來我買的房子完幾個小時
因為之前買房子他說要房子共有 我也答應了 但是房貸是我在付的

我有把我的經濟狀況算給他聽 說離婚最多我只能支付小孩子一個月六千元
但是他好像不滿足還想要更多(我一個月36000(我生活開銷都一個人負責) 他一個月25000(住他家裏)

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要談 
一:孩子共同監護權 可以嗎?
二:對方要求我必須付小孩學費到大學畢業(合理嗎?)
如果能給予的金錢沒那們多 我該如何談
三:小孩探視權我能如何爭取 比如:一個月幾天 或一次見面幾個小時之類的

1.  就閣下所述離婚相關的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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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院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協議離婚,則條件當然可以談,但就是要雙方有共識,所以您所述的情形,只要雙方有共識,並記載於離婚協議書經雙方簽署後,即會具有拘束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0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離婚之條件,若雙方可協調成功,可合意離婚,若無法協調,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於訴訟進行中,再嘗試有無藉由調解委員協調成功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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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0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離婚之條件,若雙方可協調成功,可合意離婚,若無法協調,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於訴訟進行中,再嘗試有無藉由調解委員協調成功之機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1 18:18

1. 可以共同監護

2. 扶養費可爭取共同負擔,並是雙方經濟能力以及實際其他負擔情形斟酌。

3. 探視權一般是未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一方所行使,可約定平常一到五看幾天?假日帶回同住?寒暑假?過年?等

4. 萬一私下談談不成,可找有相當智識經驗的人居中撮合,再不然就訴諸法院,因為這類案件還是會調解先行,由專業調解委員居中協調,故還是有機會不致於硬碰硬撕破臉。

王小如 104-03-19 11:35

我弟夫妻已離婚監護權歸我弟,我弟長期在大陸對姪女不聞不問,一直都是我在照顧她,如果姪女的媽媽也不要監護權,我是否可將姪女的監護權轉到我這裡,要如何辦。

小秀 104-03-17 16:51
想請問有關離婚協議書上的子女探視的部分 1.先生願放棄監護權,請問在探視權的部分,如果限定只能他一人來探視,這樣算是合法有效的約定嗎?(也就是我可以拒絕其他人(例如先生的父母親戚朋友,甚至以後的老婆等)一同來探視,或是拒絕他帶著小孩去跟他的父母親戚朋友等會面?) 2.我也可限定探視過程必須要我全程陪同嗎?(這樣合法有效嗎?) 3.上述的約定如果合法,另外探視次數(目前想一個月一次)如果先生也同意,並在協議書上簽名了,事後還可以反悔向法院申請重新調整探視的條件嗎? 4.如果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調整,我能維持目前的探視條件的勝算大嗎? 5.如果先將簽好的協議書先拿去法院公證,是否先生事後就不能反悔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7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但是倘若沒有合理事由,建議不要完全剝奪。

2、可以。

3、探視權涉及子女權益,因此法官還是可能考量子女因素而改變探視方式。

4、同上。

5、同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7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對方協調探視權行使之方式之方法,若雙方有所爭執,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裁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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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3-17 00:27

我與前妻離婚幾個月了

當初協議上說明監護權歸女方男方有探視權

於每個月的1.3周禮拜天可以探視小孩子約在飯館吃飯不可單獨帶小孩外出 並於約定日前一天男方需與女方約定探視地點時間外出於當日晚上八點前需讓女方帶孩子回家

可是我現在要看小孩子我的父母會一起出來吃飯女方卻說我沒答應給你父母看小孩而拒絕說她只給我一個人看 請問這樣合法嗎?

我父母也是小孩子的爺爺奶奶他們想看小孩子有甚麼辦法嗎?

協議書上沒說不能給父母看  如果她還是堅持不給我父母看小孩子我有什麼方法可以爭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17: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屬於探視方式,倘若雙方無法協議,可以訴請法院酌定探視權

渝硯 104-03-15 23:58

去年九月分離婚,目前小孩跟我但我沒有工作,前夫之前每天月都有拿贍養費給我但都拿不起全是後來我二月份搬出他們家,他才把錢按時給我而錢有起,然而他在去年一月份時跟別的女生交往,前夫八月份搬離他家,而我最後才知道的他在外面有小三,現在前夫結婚又有小孩了,他不要把監護權讓給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17: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雙方是否曾經協議過監護權?倘若有,則必須依據協議內容,反之,則可以透過法院酌定監護權

 

104-03-14 18:01

原本離婚協議小孩監護屬雙方共同監護,後來男方同意小孩監護扶養歸女方也同意小孩改成同母姓,之後男方還能爭回監護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已經約定好監護權,則除非有擔任監護權之一方有不適任的情形,否則無法認定改定監護權

 

柔情 104-03-13 02:35

律師您好,有以下問題請教:本人已與前妻協議離婚八年四個月了(白紙黑字兩造雙方因個性不合難以白頭偕老),最近忽然提出兩個民事訴訟:

民事暫時處分: 當初因為離婚,目前念國小的女兒跟她住,監護權一人一半,離婚時以遷過一次戶口。後來因為為了念A國中,又遷了一次戶口,哪知道A國中被裁撤,所以會被分到B國中,但是現在B國中因為據說名聲不好,又要遷到補習班老師家中以唸C明星國中,要求法院讓我在5/1前簽字同意,這可能嗎?唸明星國中可是有所謂就學之急迫性與必要性嗎? 改訂親權行使: 她主張我在11年8個月前就外遇,且未盡保護教養之責。初是協議離婚,也未有告訴之事,論刑事民事也早已超過追訴期間,她這樣無的放矢,法官會採信?我可以如何主張反擊? 當初是要求監護權一人一半,但是跟她住。住的地方又差得很遠,怎可能拿一般關愛的方式來衡量?週末我都是跟女兒在爺爺家相聚,國內外出國無數次,倒是前妻未有一次提供成績單給我,這法官會怎麼看呢? 如果真的改判監護權給前妻,我想問,既然是兩造雙方協議離婚,也是契約的一種,今天如果拿走我的監護權,我有正當工作,無不良嗜好,已再婚,也有兩名幼子,且姊弟間互動良好,法官可能改判嗎? 如果改判,我可以主張降低當初給付的金額嗎?當初金額分兩塊,一個是給女兒,一個是給前妻的,是否可以主張這兩者金額降低,可以在本案提嗎?還是要另外提出案件? 本案目前是強制調解中,但是我實在太忙無法請假,要五月才較有空。我已書面跟法官請假與書面狀詳細答覆原告之告訴。但是法官通知我,日期不變更。請問,我不去就是調解不成立,是否就進入司法程序?因為到了民事庭,如果還是5月前,我是否仍可以主張時間往後?因為我不識刑事案件,我也需要充分時間準備,倉然開庭對我也是不利阿? 最後,請問如果我覺得法官不顧慮我的時間,我是否可以主張法官迴避因為有偏頗之嫌?該如何提出?最遲該如何提出?如果開庭後我先沒請律師,但是後來需要我是否可以主張暫停,需要延請律師,以免我的利益受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3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監護權的部分,因為雙方已經約定了,因此對方必須提出目前監護權約定狀況不利子女,才有辦法改定。另外,因為您的子女目前已經有一定的年紀了,其監護意願也很重要。

2、暫時處分的部分,就學確實是一個重要的事項,建議應該正式提出答辯,您必須就該校的狀況,及目前就學狀況作分析比較給法院看。

3、目前家事事件較為親民,但是倘若您不了解相關法律規範及法院運作,建議至少還是要尋求正式諮詢,蓋倘若您因為不了解法律沒有請律師而遭不利認定,將來恐無法救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是否改定監護,要看對方狀子中如何主張你有無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無不利子女之舉,並有提出何事證,至於扶養費原則上要依當初協議,除非有經濟狀況變動之情形,建議還是帶對方狀子與律師面談會比較清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jj 104-03-12 14:57

我的同事甲先生現在有一個幸福和樂的家庭,有一子。

在此之前,甲先生結過一次婚,離婚時將女兒的監護權給前妻。之後失聯十多年沒有對方消息。

上個月甲先生和二十多歲的女兒聯繫上了,知道女兒正在談離婚,但對她的交友及財務狀況都不了解。女兒希望離婚後可以將戶口放在生父甲先生這裡。

請問:

(一)法律上可行嗎?需經配偶同意嗎?在戶口名簿上身分是長女嗎?

(二)會不會有任何損害現任妻兒利益的可能性?

煩請律師解說,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2 15: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其子女入戶籍的問題,只需要戶長同意即可。

2、其子女已經成年,故而會影響的至多僅為將來發生繼承事件時,仍保有繼承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2 22:27

遷戶籍並不會影響到現任妻兒之權利唷!再者,不論是否有遷戶籍,長女還是長女,跟遷不遷戶籍沒有關係。

yycolor 104-03-11 22:27
您好: 哥哥目前狀況。哥有一個兒子,嫂一直沒工作(不想工作),哥每個月都會給她一筆生活費(金額多寡會看薪水而定有8.9千),其餘開銷包括買菜.水電.貸款.信用卡.小孩的花費全由哥支付,嫂花剩的錢會存進小孩教育基金,但是存摺是嫂的名字,之前偷看到約二十幾萬,她不讓哥看簿子),假日哥常會帶她們出去吃好料,嫂有事沒事就回娘家,有時哥還要聽她們家人冷言冷語的.說哥賺好少.嫂嫂過的好辛苦好累之類的(嫂家也是小康)...只要哥說要回老家,臉就臭到底,回老家吃飯也都是媽在煮,她完全不會幫忙!!!最近她一直說錢不夠用,哥不解到底哪裡不夠用,花費都已經是他在付了,想搬回老家節省一些開銷(房子出租這樣),她講一堆理由死不願意...每天都說她很累,我知道顧小孩會很累,但是家事也都是哥在做,煮飯也是我哥...不知道她在累什麼,很無言!!哥哥自己也覺得這樣生活好累 1.怎麼樣可以訴請離婚? 2.離婚後,哥哥還需要支付小孩撫養費嗎?(都有存那些錢了)小孩監護權會歸誰? 3.哥哥婚前買的房子,應該算是哥哥的,不用給她吧? 請幫忙,感謝萬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的情形,要訴請離婚之機會仍不高,應有其他更具體之事由且可歸責於您嫂嫂,否則現階段要訴離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1 22:55

1.怎麼樣可以訴請離婚?建議再將嫂嫂冷言冷語之證據蒐集齊全,已達證明不堪同居虐待之程度。

2.離婚後,哥哥還需要支付小孩撫養費嗎?(都有存那些錢了)小孩監護權會歸誰?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監護權判給哥哥,可以向對方請求扶養費用。

3.哥哥婚前買的房子,應該算是哥哥的,不用給她吧? 請幫忙,感謝萬分!!

若是婚前買的房子就不是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之範圍,但若用婚後財產清償婚前之貸款債務,該部分就屬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之範圍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1 23:19

您好,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律師為初步諮詢,以判斷是否有提起裁判離婚之機會!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2 00:39

您好,原則上如同謝文明律師所言,訴請離婚的條件依我國民法第1052條規定,哥哥的狀況尚未達到重大情形,建議哥哥與嫂嫂談協議離婚看看。有關協議離婚的條件,包含財產分配子女撫養,建議提供相關資料給律師,千萬不要意氣用事喔!

 

以上,如有進一步規劃之需求,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2 07:47

1. 離婚若無民法1052條第1項具體事由,就必須依照第2項重大事由,第2項較為抽象,成立上也較不易,必須多方蒐集證據以支持婚姻難以維持的事實,否則很容易被駁回。

2.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部分,若上法院,會由社工師對雙方進行會談,判斷哪一方對子女的未來發展較為有利,訴訟攻防上則可強調自己的經濟能力以及對子女的關愛態度。

3. 扶養費部分除非雙方是協議離婚同時鞋一扶養費僅由一方負擔,否則理應雙方都要負擔,原則上各半,但也非不可按雙方經濟能力程度酌增減。

4. 婚前買的房子並非婚後財產,無庸列入分配

以上供參。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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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 104-03-10 14:41

我和前夫離婚一年,小孩一男一女監護權都歸我,初期幾個月都有讓他們帶兒子回去過夜一個月一次,因為女兒從小我都自己帶,對前夫家是陌生的,所以沒有讓他們帶女兒回去,但是每次兒子回去又帶回來總是個性會變任性,因為他們會寵他,要甚麼就給甚麼,造成小孩都被寵壞,以前小孩給前公婆帶,就是顧到小孩都蛀牙、常常沒洗澡、前婆婆喝酒回家後會在小孩面前發酒瘋、到處尿尿、也會打小孩,衛生習慣差,所以我很不喜歡小孩和他們相處會影響小孩

現在前夫也有交往新女友了,女友也住在他家,我也不想讓小孩看到,之前前夫也答應我不來打擾我和小孩,是前公婆一直叫前夫來帶小孩

最近開始都不讓他們把小孩帶回去過夜,但是前夫要看小孩我還是有讓他來看,只是不讓她帶小孩回去過夜,前公婆一直想要帶小孩回去,有甚麼辦法可以不讓他們帶小孩回去過夜嗎?

兒子5歲,他也自己說不想回去那邊,女兒快3歲,對他們很陌生,又加上是女生,我覺得帶回去過夜也不妥。

離婚只給了半年每個月一萬元的小孩教育撫養費,後來就也都沒給了,我要怎麼要求教育撫養費呢?

如果小孩確實能明確表達意願,加上能提出其他直接或間接事證證明探視不利小孩的話,確實可向法院聲請定減少探視程度(例如不過夜、減少每月次數、探視方式限制等等),或是不予探視(實務上較少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0 14:56

 您好,

建議您把離婚協議書提供給律師參考,確認當時離婚協議之內容(事關您的個資,建議不宜在網路上公開離婚協議內容)。

以上。

律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起訴請求對方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ika 104-03-10 15:2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小孩確實能明確表達意願,加上能提出其他直接或間接事證證明探視不利小孩的話,確實可向法院聲請 ... (恕刪)

直接或間接事證,可是那都是離婚前發生的事情,我要怎麼取證呢?

還有前婆婆以前都有在看精神科,他有躁鬱症,以及很愛喝酒,他的FB都有喝酒的照片,這樣這些照片可以當證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0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直接婉拒對方的探視,或是拒絕對方將子女帶回過夜,對方有異議,再由對方提告,屆時再來答辯。

2、並且可以提起扶養訴訟

 

 

 

您好        

撫養費部分如果對方堅持不付

你們可以提告

另外可以向法院聲請減少探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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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0 19:51

1. 既有的探視權部分若無法協議調整,您可具狀聲請法院變更之(民1055V但書)。

2. 對方不付扶養費,您亦得與上述探視權一併提出主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0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拒絕前夫之探視,並蒐集證據,以利日後向法院說明對方不適合將小孩帶回去探視之原因,並向其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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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老人家的想法作法與你不同很正常,人都會老。年紀大的人想看孫子是人之常情呀。

二、如果我是你的話不只給前夫看小孩,還會主動帶小孩去看婆婆…如果你不想去他家,也可以考慮請家人或朋友幫忙帶過去,待一段時間再帶回來…。

三、監護權探視權的觀念是小孩最大利益,多幾個人愛他們是好的。

四、小孩比較多的時間是跟你在一起,你有相當足夠的時間可以教育小孩…可以試著教小孩畫日記,這個年紀的小孩如果可以培養這樣的習慣,對他以後人生應該會有幫助。另外,用畫畫的方式寫日記,也可以知道小孩內心的想法…要儘量讓他心裡充滿正面能量…

五、可以協議的話儘量協議…女方如果不讓男方探視小孩,會違反友善父母原則(查判決的話可以看到這個),後續男方有可能以此當做母親不適監護的證據跟你爭監護權,這個地方尤其要小心謹慎…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可以多看一些監護及探視的判決,你就會知道一般實務上法官怎麼想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MAGGIE 104-03-10 10:55

我跟小孩的爸爸多年來沒有辦理結婚
現在因為外遇分手.
但是在這一年內.我們有用家人的名義去貸款買了一台車子
這車子一直都是男方在使用.車款也是他在繳
繳款明細我都有收起來..在我手邊
現在因為要分手.但是他不肯放這台車..家人討論的結果
是要回收這台車..不讓他再繼續使用
我能用甚麼方式..回收這台車嗎??

 

因為男方的配偶欄上還有一個未完成手續.但已經離婚的大陸配偶

小孩出生時.男方有辦理認領..監護權歸雙方共同擁有..他如果要搶回監護權

他的贏面大還是我的

他沒有薪資收入證明.又在夜市擺攤維生.家住基隆.在台中生活了10幾年

也住了我家10年有了.現在要請他離開..他就用車子跟小孩的理由硬是不離開

因為沒結婚的關西..我也沒辦法去抓她跟小三的什麼嗎??

佳佳 104-03-10 01:13

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申請小孩改姓跟探視方式,他才願意跟我簽字離婚並讓監護權歸我,請問這樣私下的書信來往能當作證據,證明我說過我不提出申請嗎?這樣的書信來往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嗎從小孩出生至今將滿3年,男方只付出14罐奶粉+9600的紅包,小孩的花費皆由我一人負擔且也都是我跟我的家人在照顧小孩因為前夫有多起竊盜,強盜,吸毒前科累累,若我於訊問庭以前夫因自身故意而犯重罪無法養育孩子,善盡父親之責且所罪刑為不名譽之罪會影響孩子日後教育及遭人指點提出希望能變更子女姓氏,這樣的理由充分嗎??另外,他於答辯狀提到他母親多次向他訴說我總是避不連絡,電話不接也不回,所以他們能付出的有限但自從我於2013年提出離婚要求後,男方母親根本就沒在打過半通電話給我,我也未換過電話甚至未曾搬家下個月9號就要開第二次訊問庭了,我該如何提出證明?

佳佳 104-03-10 00:52

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

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申請小孩改姓跟探視方式,他才願意跟我簽字離婚並讓監護權歸我,請問這樣私下的書信來往能當作證據,證明我說過我不提出申請嗎?這樣的書信來往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嗎

小孩出生至今將滿3年,男方只付出14罐奶粉+9600的紅包,小孩的花費皆由我一人負擔且也都是我跟我的家人在照顧小孩

因為前夫有多起竊盜,強盜,吸毒前科累累,若我於訊問庭以前夫因自身故意而犯重罪無法養育孩子,善盡父親之責且所罪刑為不名譽之罪會影響孩子日後教育及遭人指點提出希望能變更子女姓氏,這樣的理由充分嗎??

另外,他於答辯狀提到他母親多次向他訴說我總是避不連絡,電話不接也不回,所以他們能付出的有限

但自從我於2013年提出離婚要求後,男方母親根本就沒在打過半通電話給我,我也未換過電話甚至未曾搬家

下個月9號就要開第二次訊問庭了,我該如何提出證明?

沈恆 (沈律師) 104-03-10 07:31

您好!

書信內容只要是真正,當然可以作為證據,但是否准改母姓,仍會以子女利益為主要考量。 若對方未打電話,您只要否認即可,舉證責任在對方。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就對方所提之答辯狀來進行反駁,以免當庭陳述的時間不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寫狀紙要著重在未成年人利益部分。曾有案件法官問聲請人不改姓對小孩有什麼壞處,改姓對小孩有什麼好處,聲請人竟然答對出個所以然,這樣要過就不容易了…

二、重點是你怎麼讓法官相信不改姓對小孩不好;改姓為什麼對小孩好…

三、可多查一些勝訴案件前例參考這些勝訴的案件是怎麼搜證的…

舉個例子給你參考:

「審酌兩

    造已離婚未成年子女乙○○與聲請人同住,並由其照顧,
    感情依附關係密切,相對人自未成年子女年幼時即未盡保護
    教養義務,未成年子女亦到庭表示因從父姓常遭師長、同學
    詢問而困擾,希望改從母姓等情,為促進家庭生活和諧美滿
    與子女之最佳利益,認為未成年子女乙○○變更姓氏與行使
    親權且同住之母親同姓對其較為有利,本件聲請,核無不合
    ,應予准許。」…

四、參考法條:民法第1059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
,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sherrie 104-03-09 20:31

律師您好:

麻煩您幫我解答: 我們夫妻離婚時,小孩監護權我讓給男方,因為男方經濟條件足以供及兩個孩子私校的費用。他父親的事業必須大陸、台灣兩邊跑,孩子幾乎是奶奶照顧。父親、奶奶與孩子互動不多。

事隔一年,兩個女孩子都想要來澳洲布里斯本與我同住與生活,目前一個高二,一個小四。又,因為他父親堅持及恐嚇她們簽下,如果她們一旦離開台灣,所有費用都不支付。小朋友也簽下這張文件。他父親同意監護人變更給我。

請問,我們打算變更監護人,是只要雙方去戶政事務所完成變更就可以了嗎?還是要經過法院裁判?謝謝。

您好

1.因對方不願意更改監護權,因此您必須向法院訴請改定監護人。只要找出監護權人對子女照顧不週的事實證據,如無法親自照顧小孩、恐嚇小孩,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並參考小孩本身的意願,改定子女監護權機率大。

2.依我國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支出,有負擔義務,其程度須應按未成年子女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如對方不履行,他方並得以訴請求,因此就算小孩由您監護,對方仍須負擔撫養費用,若對方不願支付,您亦可向法院聲請給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herrie 104-03-09 21:11

 謝律師您好:

我上面寫得很清楚是

孩子的父親同意把監護權轉移給我。

若是這樣子,是否只要雙方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轉移監護人即可??

就閣下所諮詢的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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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9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同意,只要去原約定監護權之戶政機關重新登記就可以囉!不需要經過法院。

約定改定子女監護權及同時辦理戶籍遷入,雙方當事人攜帶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監護權變更約定書親自至遷入地戶政所辦理
約定書
子女: (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  因□父母於_年_月_日離婚登記在案 ,現子女___由生母扶養中,因原為生父___擁有監護權,自即日起雙方約定改由□生母___行使監護權(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所有權利義務),並同意親自戶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監護權登記事宜,雙方無異常,恐口說無憑,特立此約定書為證。本約定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及  區戶政事務所各留存正本乙份。
此致
戶政事務所
立約定書人
原監護人
身分證字號
電話
住址

受監護人
身分證字號
電話
住址
 

大綿羊 104-03-09 17:39

您好:
請問一下,我與前夫離婚,兩個小孩,哥哥 11 歲弟弟 7 歲,
監護權在前夫那,探視是每個月二四禮拜,已經執行一年多了,

但最近哥哥有幾次都不來,
因為我是從台北去借他們,所以都是星期五晚上七點去接,

第一次理由因為有一陣子忘了,不過跟他談到快九點哥哥還是不來.

第二次我問哥哥,哥哥說沒有就是不想來,結果是因為想去姑姑家住,
而且一個禮拜前哥哥就計畫要去住,
但那次本來約好要帶他們去樂高展,跟幫他們兩慶生,
我家人都為他把時間排開,等待他們回來.

後來有溝通,哥哥卻說因為我偏心比較嚴格,所以不想來,
但是我有盡量做到不偏心,在我這吃東西玩遊戲去哪玩,
都盡量讓哥哥選,哥哥在爸爸那是長孫所以大家都很疼,
我家人說,可能因為在爸爸那都是大家順著他,
但是在這我是盡量兩個公平,所以哥哥就覺得比較不如意.
然後他們有時比較皮,我兩個都會唸,
但哥哥就會比較不高興,擺臭臉給我看,或對我生氣,
但弟弟就乖乖被唸,哥哥就覺得我只會唸哥哥,

第三次哥哥說想跟姑姑他們去燈會,哥哥還說"我就是不想去,你也不能怎樣."
他爸說叫我先回去,他說哥哥只是愛玩,以後就會懂了.

但我現在的感覺,哥哥似乎不太想來,請問我該怎麼辦?我還是希望哥哥可以來,
哥哥來我這時出去玩時都不錯,都很高興,
晚上睡覺前也會聊天,哥哥會講學校的事給我聽,
也會講笑話給我聽,我們也會一起做很多事,也會猜謎聊天,
哥哥在這時,我們的親子關係沒有很差,

麻煩您了,謝謝您花時間幫忙!!

吳政航 (林宗儀) 104-04-07 14:15

父母親離婚,其實多多少少會對小孩有影響,對於孩子的心理建設,雙方都有責任,沒辦法強求法院一定要讓哥哥固定時間與您相處,畢竟法院的重點在於孩子的想法,只能說,您與孩子的相處還有進步的空間,以上。

小蘋果 104-03-09 14:09

我與前夫經法院判決離婚已1年多,小孩3歲,監護權歸我,扶養費自判決確定翌日起一人一半,但是小孩從一出生到判決確定之前的扶養費都是由我一人獨自負擔(約2年),我想要以不當得利的訴求請求對方支付這段時間我所代墊之扶養費是否可行呢?請求的金額是否也是參考扶養費的判決一人一半為準呢?

另外,前夫從小孩出生後不聞不問,2年多沒有探視過小孩(法院有判決探視時間),小孩從一出生都是跟著母親在娘家生活的,所以我想要聲請小孩變更從母姓,不知成功的機率大嗎?

另外想請問這兩件事(請求代墊扶養費&變更從母姓)可以合併在一起向法院遞狀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只要你沒有免除對方撫養義務

就可以跟對方請求代墊部分

現在都是用主計處的家庭收支表去請求

大概一個月可以跟對方要ㄧ萬左右

兩年就是二十幾萬

至於改姓部分其實不太容易

你要考慮看看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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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3-10 00:29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您可以請求對方給付您兩年代墊的扶養費用(額度請你goole收尋「台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網站右邊的「平均每人月消費」中依小孩居住縣市,依你代墊費用之年度,每月費用數額除以二,就是你每月代墊的小孩費用) 依民法第1059條第五項規定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

,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你可以主張本條第一款跟第四款,起訴請求法院變更子女姓氏從母性

 

3.要求給付代墊扶養費用與變更子女姓氏.可在同一家事程序中一併主張,不需割裂分別提告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小貓 104-03-09 09:34

各位律師好:

本人因為先生家暴離婚

1.請問若請育嬰假能搶贏監護權嗎?

2.若請育嬰假能夠提出贍養費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9 1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涉嫌家庭暴力,則原則上在法律上會推定對方不合適擔任監護權人。但是總體而言,法院還是會參酌社工作的訪視報告就經濟狀況、子女互動、照料能力、子女意願等來做判斷。

2、贍養費是夫妻因他方原因而致離婚,而無法維持生活,才可以請求。目前實務上的認定較為嚴格,單純因為育嬰的因素不會符合規定。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所以你請育嬰假不會影響監護權判斷

財力方面由你娘家支援即可

至於贍養費恐怕是無法

但小孩撫養費是一定可以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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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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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9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應蒐集家暴驗傷單,提起刑事傷害告訴,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蔡先生 104-03-09 06:11

律師您好,

離婚後協議書上協議一個五歲大的兒子為共同監護,但女方有照顧的權利,未成年子女的居住、戶籍、戶照……等由女方?定。週間女方負責,週末由我負責。

請問,

1.女方將與加拿大籍男友再婚,欲將兒子帶往加拿大居住,就學。請問我該如何做才能確保兒子未成年監護權是我的?每週能保持週末見面兩天。

2.若女方放棄扶養,是否還能讓孩子每週見到生母?

如何女方未放棄扶養,但再婚,如何確保孩子還能保持每週或每月見到母親?

以上問題麻煩給與建議,若需更詳細的建議如何聯絡律師,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9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已經就子女監護權的部份約定為共同監護,因此除非對方有照顧不妥適的地方,或是雙方再行約定,否則無法任意改變監護權

2、目前屬於共同監護的狀況,對方不得未經您的同意將子女帶去國外定居。

3、有關於監護與探視的部份是分開的,可以分開約定,但是目前並沒有強制要求對方探視的制度。

a某 104-03-06 15:54

律師您好有兩個問題想請教

身份證是我現在母親的名字但是出生證明卻是另一個人的名字

現在知道當年被她送給我母親養

現在能告她棄養什麼之類的,還是有什麼屬於我的權益

2我跟我先生離婚兒子監護權歸我

離婚協議書上有寫

那想問能改姓還是我在嫁能給我先生領養之類的嗎?

麻煩您謝謝

楊律師 104-03-06 16:47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你親生父母親應該是於你7歲前將你交由你現在身分證上之養父母親收養 你無法對你親生母親提告棄養遺棄罪),因為你並非無自救之力之人(因為你有養父養母照顧) 你可以再婚後請你先生單獨收養你的小孩並向住所地之法院聲請認可, 你再婚後且先生收養小孩經法院認可後,小孩可至戶政事務所改為你再嫁先生姓氏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a某 104-03-06 18:16

謝謝你的幫忙,回答

當初她是算我一出生就送給我養母直接報戶口

所以不是領養收養關係

可以在請問

我兒子現在如果改跟我姓可以嗎?

需要什麼才能辦呢?

a某 104-03-06 18:19

謝謝你的幫忙,回答

當初她是算我一出生就送給我養母直接報戶口

所以不是領養收養關係

我可以繼承她的財產嗎?

可以在請問

我兒子現在如果改跟我姓可以嗎?

需要什麼才能辦呢?

 

一、你的生母一定有她的苦衷,可以的話原諒她吧,十月懷胎,如果不是萬不得已,那個人願意把自己的骨肉交給別人養,你都當母親了應該可以了解…可以的話原諒她吧

二、有人會去告確認親子關係存在…

三、未成年子女改姓的部分:

(一)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母姓;另外一個方法是聲請法院裁定…記得要緊扣法條要件事實。例如,要「為子女之利益」這點,要多所著墨。以前我在法庭看過前一庭的當事人就是說不出個所以然,然後法官當庭就說他不准的…

(二)改姓的案件我辦過…

(三)建議你可以考慮找個律師幫你寫個狀…

(四)法條列出來供你參考:民法第1059條規定: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
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
,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a某 104-03-07 01:1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你的生母一定有她的苦衷,可以的話原諒她吧,十月懷胎,如果不是萬不得已,那個人願意把自己的骨 ... (恕刪)

1因為是身邊的人。所以長大知道她沒有重大苦衷

所以原諒很難,

2何謂有人會告親子關係

3所以我現在幫兒子改姓還需要前夫同意

那如果我在嫁現任丈夫領養

後可以改跟我姓嗎?

還是需要走法律途徑【開庭之類的】那前夫會知道嗎?

如果請律師我可以告生母之類的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7 22: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您的生母將您交給別人扶養,但是您沒有生命危險,因此沒有刑法遺棄罪的問題,至於民法扶養義務的部分,是由代墊的人(也就是您名義上的母親)向您的生母請求。

2、有關於子女姓氏的部分,可以以離婚及取得監護權為由,向法院聲請變更。

醬醬 104-03-05 16:37

我是一個離婚的單親媽媽,有兩個小孩監護權兩個各分一個,因為對方之前一直不肯出面處理,現在我想跟對方簽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想請問是不是只要白紙黑字有他本人的簽名,蓋章或加手印就可以不用在去一趟律師事務所?

米小艾 104-03-05 09:45

您好,我想請問因為長期被婆婆的言語精神虐待,先生也常常威脅叫我滾出家裡,有個一歲半的男孩,想離婚之後帶兒子走,但老公堅持說要滾自己滾,如何才能取得小孩監護權??老公40歲了沒有穩定的工作,婆婆也沒有工作整天在家靠我們養,因為有前妻還必須付贍養費,前妻也跟我老公生了小孩也要生活費。我該如何做?

小孩一直都是由您照顧嗎? 小孩多大了? 可以表達自己的意思嗎? 這些在爭取監護上都跟一些法定審酌原則有直接關聯,依您所述(精神虐待、叫您滾、對方不工作等),可以婚姻破綻起訴離婚,併同爭取監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05 10:13
回覆 米小艾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因為長期被婆婆的言語精神虐待,先生也常常威脅叫我滾出家裡,有個一歲半的男孩,想離 ... (恕刪)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05 10:24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小艾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因為 ... (恕刪)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05 10:27

就閣下所述婚姻監護權的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5 19:45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精神上及言語上之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5 20:10

您好,建議您蒐集婆婆及先生對您為言語虐待之證據,並以之為由提起裁判離婚,並於起訴離婚時一併爭取小朋友的監護權,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監護權爭取到的機會就很高。

may9582 104-03-02 20:42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前情提要在這裡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758933&tid=9&ccode=PostDate,謝謝您們的詳細解說我大概知道該怎麼做了,那個外遇的人迫不及待的希望跟我離婚所以不需要上法院只是我想先弄清楚如何做才能不用把自己的財產分給他,但還有一點想請問各位熱心的律師大大們,先謝謝您們的回覆~ 

我想詢問的是若監護權在我這孩子也改從母姓而跟我離婚的某人若擺明以後都不負擔孩子任何費用由我全權負責他不會出半毛錢的情況下我可以不讓他探視小孩嗎?因為他已經擺明不要這個小孩了也不負責養小孩應該沒權利要求看小孩才對,我是否可以在離婚手續辦好以後立馬搬家換手機斷絕與他的聯繫呢?會這樣問是因為孩子昨晚要睡之前突然告訴我那個人去聊天以後為了跟老女人搞外遇不要他讓他很傷心,他想要一個爸爸但是不是那個人是要其他的"好爸爸",當下我才知道原來孩子一直裝作對這件事無所謂是怕我難過其實他的心裡已經有陰影在了,只要一想到孩子的心情我就完全不想再讓這個X人跟孩子有任何瓜葛所以才想來問問看上述的情況下是否我可以帶著孩子搬家連絡方式也換掉讓那個人再也沒機會來騷擾我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2 2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得探視權之後,您就可以請求改姓訴訟

2、探視的部分,除非有證據證明對方探視對子女不利,否則無法任意拒絕。(不論雙親感情如何,子女還是必須同時擁有父母的愛,無法任意剝奪)

may9582 104-03-01 19:40

律師大大您們好:

我先生因外遇把我跟孩子趕出去逼我分居目前已分居兩年,現因為他在外負債累累我怕遭到波及想跟他辦離婚,但有兩點想先請問律師大大們再決定該怎麼做比較恰當~

1:分居前我在家帶孩子但先生賺的錢從未足夠負擔家庭開銷都要我拿自己的存款出來倒貼所以他沒有任何財產更沒資格分我的錢,想請問我該如何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才能不分他半毛錢呢?(這個人不知道我身上還有錢)

2:另我想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因為這位外遇的人目前負債累累又常常有一頓沒一頓的連房租都付的2266的不可能把孩子交給他,請問我可以用此理由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嗎?又如果他沒辦法撫養孩子負擔撫養費的情況下我能否逼他讓孩子改從母姓呢?因為不想讓孩子跟這種不負責任的X人姓~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感謝各位律師大大們耐心的看完並請回覆我該如何做,謝謝~

楊律師 104-03-01 20:22

您好:

一、  請問您先生願意跟你兩願協議離婚嗎?

二、  如果是兩願離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與未成年子女之親權行使,則在離婚協議書上妥善訂定之,避免未來再被您先生就財產分配另行向你起訴爭取。

三、  若您先生不願跟您兩願離婚,則是要進行離婚訴訟,如此則可能會在離婚訴訟中一併處理夫妻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問題,則較為繁雜與法律技術性之問題需要處理

就閣下所述婚姻問題,如需諮商協助,請您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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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1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減低您之婚後財產數額,只要您婚後財產較對方為低,即可避免對方向您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您甚可向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之,若您為裁判離婚之無責配偶,一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之機率較高,您亦可向對方請求撫養費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1 22:57

1:分居前我在家帶孩子但先生賺的錢從未足夠負擔家庭開銷都要我拿自己的存款出來倒貼所以他沒有任何財產更沒資格分我的錢,想請問我該如何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才能不分他半毛錢呢?(這個人不知道我身上還有錢)您好,只要在離婚協議書上載明互不主張夫妻間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即可。

2:另我想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因為這位外遇的人目前負債累累又常常有一頓沒一頓的連房租都付的2266的不可能把孩子交給他,請問我可以用此理由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嗎?

另外,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2 17:02

1. 從協議離婚的角度,若雙方能達成協議,則協議書上自可約明:子女親權行使負擔由您擔任、雙方均放棄對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

2. 上述的前提是雙方談的成最好的情形,但個別項目並非不得切割先行協商(例如:雙方就離婚財產分配有共識,可就此2部分先協議),其餘部分就須上法院攻防。

供參。

may9582 104-03-02 20:26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謝謝您們的詳細解說我大概知道該怎麼做了,那個外遇的人迫不及待的希望跟我離婚所以不需要上法院只是我想先弄清楚如何做才能不用把自己的財產分給他,但還有一點想請問各位熱心的律師大大們,先謝謝您們的回覆~ 

我想詢問的是若監護權在我這孩子也改從母姓而跟我離婚的某人若擺明以後都不負擔孩子任何費用由我全權負責他不會出半毛錢的情況下我可以不讓他探視小孩嗎?因為他已經擺明不要這個小孩了也不負責養小孩應該沒權利要求看小孩才對,我是否可以在離婚手續辦好以後立馬搬家換手機斷絕與他的聯繫呢?會這樣問是因為孩子昨晚要睡之前突然告訴我那個人去聊天以後為了跟老女人搞外遇不要他讓他很傷心,他想要一個爸爸但是不是那個人是要其他的"好爸爸",當下我才知道原來孩子一直裝作對這件事無所謂是怕我難過其實他的心裡已經有陰影在了,只要一想到孩子的心情我就完全不想再讓這個X人跟孩子有任何瓜葛所以才想來問問看上述的情況下是否我可以帶著孩子搬家連絡方式也換掉讓那個人再也沒機會來騷擾我們~

全職媽媽 104-02-28 22:02

我這幾天從老公舊手機上的簡訊發現他外遇簡訊內容包括我很想妳,想親親,想抱?睡覺等,請問這樣足以訴請離婚嗎?我目前是全職媽媽,大寶快一歲,懷二寶,是小孩90%的照顧者,這樣爭的到監護權嗎?如果不足以訴請離婚,兩願離婚的話,我監護權爭的到嗎?謝謝

小炤 104-02-28 16:54

小時候爸媽離婚,我歸屬於爸爸,住在鄉下,屬於大家族一起住,那時我有特殊身分所以每個月政府會補助三千塊,也是爸爸領的。

每天放學回家都是由其他親戚煮晚餐,到了小六,爸爸就從外面找了一位阿姨進來,那時還發生了一些家庭大吵,後來因為親戚都不喜歡那位阿姨所以我爸就決定要搬出來住,那時剛好要升國中。

我跟阿姨已經不睦已久,他就是爸爸的情人,把爸爸占為己有,後來直到高中,因為我是讀類似建教班,還沒進學校的公司前,我爸每天固定會給我一百塊,但是有時候晚起來,那一百塊就被我阿姨拿走,那時我只能翻翻冰箱看有沒又東西可以吃,好像讀高中的時候有一期學費是跟我伯父拿的,其餘的也是我自己工作付掉的。

開始進入學校跟公司合作的公司後,每個月會拿錢給家裡,但有時他們不夠還會多給,後來我待了一年半就離職跑去附近的加油站工作,因為學費關係所以我就沒給家裡錢,那時的高中我每個月除了房租水電費都是爸爸出以外其餘吃的穿的學費都是自己處理,那時政府補助依然是爸爸拿,直到大學我還是一樣半工半讀的撐過四年,爸爸也從來不問學校過得怎樣,他也不清楚我讀什麼科系,對我的事也很少過問。

直到我去年畢業找到第一份工作,每到五號我爸對我說的第一句:錢呢?去領錢了嗎?大學最後一年我已經把政府補助的拿回來了,但是出了社會我還是一樣每個月給他三千五百塊。

有時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我爸不會問我有沒有什麼之類的,第一句就開始狂罵狂念,在他心中那位阿姨講的永遠都是對的,而且那個阿姨永遠就是住在同一屋簷下的陌生人,認識到現在除了吵架以外,從來沒講過話。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1.我雖然上網查了一下,但是法律無法斷絕父子關係,除了死亡或者其他的條件,那我想說可不可以轉移監護權給伯父,或者是請伯父領養呢?這樣一來是否可以脫離父子關係?就算脫離父子關係我還是要養他嗎?

2.我本來想告那位阿姨家庭妨礙,但是我爸本身有負債所以,租屋的名子都是那位阿姨的,所以我也沒資個說什麼

3.如果我搬出去我每個月都要拿給我爸,如果沒給他是否能告我棄養?       說他沒養也不是,有養也不是,有養可以算小時候到國中結束,沒養應該算高中到大學出社會。

4.有沒有辦法可以不用每個月給我爸錢,到時他也無法告我棄養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8 16: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可證明父親均無撫養您,您可提起訴訟主張減輕撫養義務,免除撫養義務之部分,似有所困難之,至於請伯父收養之部分,亦必須您父親同意及法院認可,均有難度,您可待父親對您提告再為抗辯或亦可主動提起訴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8 17: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可證明父親均無撫養您,您可提起訴訟主張減輕撫養義務,免除撫養義務之部分,似有所困難之,至於請伯父收養之部分,亦必須您父親同意及法院認可,均有難度,您可待父親對您提告再為抗辯或亦可主動提起訴訟之。

沈恆 (沈律師) 104-02-28 17:03

您好!

若有合法的收養就不需對生父負扶養義務,但被收養要先經生父生母同意。
沒有按月給錢,並不會被告棄養,有扶養請求權人只能提訴訟要求按月給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炤 104-02-28 17:10

在請問一下,什麼情況下才會被告棄養?

妮妮媽媽 104-02-28 16:54

我和先生結婚近五年,婚前在先生公司擔任先生的助理,每個月領先生兩萬元薪水,後因懷孕結婚,產下孩子後工作繁忙,所以和先生雙方同意白天由我媽媽來家裡照顧小孩,一個月支付保母費兩萬元,而我因有實質為先生繼續工作一樣維持一個月兩萬元薪資小孩的開銷全部由我和娘家媽媽負擔,並沒有另外再向他拿家用,約半年前公司狀況不佳,我則沒有繼續領先生薪水,目前已到外面打工,從結婚以來婆婆一直不喜歡我,在人前人後都常批評我(有人證),所以和婆家關係並不好,多年來一直沒改善故想離婚,卻一直擔心提出離婚看不到小孩...

小孩目前已經4歲多從小由我和媽媽一手帶大,媽媽白天到我家幫我照顧,晚上我下班後自己照顧,先生長期以來除了工作外一個禮拜幾乎有3.4天在打麻將,也曾經有外遇的狀況(先生有承認但沒有留下證據)常晚歸所以平常較少和小孩有互動,因此小孩非常依賴我,對先生則是不依賴親近(如果先生抱走,小孩非得要回來我身邊的程度),但礙於先生財力和婆家財力大大勝過我和娘家,一直非常憂心我是否能順利取得監護權

不好意思文長複雜是想將目前情況敘述清楚一點,簡單來說先生這邊除了錢多對小孩並沒有什麼付出,我本身並不迷戀錢財,只想要小孩

1.另外先生車上有一本帳冊是紀錄他打麻將輸贏的金額(冊子上有打牌日期及輸贏金額)可用來證明他長年來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在牌桌上,忽略家庭,如果我擅自拿來影印留證,是否違法?

2.先生之前曾有一段婚姻,有一個兒子目前已成年,在婆家溺愛下幾乎不管教下,行為脫序,保護管束上個月才解除,這點是否能佐證婆家並不適合照顧孩童?

3.在財力弱勢下我得到監護權的機會大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8 16:55

1.另外先生車上有一本帳冊是紀錄他打麻將輸贏的金額(冊子上有打牌日期及輸贏金額)可用來證明他長年來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在牌桌上,忽略家庭,如果我擅自拿來影印留證,是否違法?不會違法,縱使有妨害秘密之可能,也可主張有阻卻違法事由。

2.先生之前曾有一段婚姻,有一個兒子目前已成年,在婆家溺愛下幾乎不管教下,行為脫序,保護管束上個月才解除,這點是否能佐證婆家並不適合照顧孩童?可以!

3.在財力弱勢下我得到監護權的機會大嗎?

再者,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8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之照顧者,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離婚損害賠償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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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律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諮商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財力雖然是一個考量因素,但由於就小孩扶養費用您也可以向對方來請求,因此重點仍在小孩意願及家庭支援系統,您應朝此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玫影 104-02-27 18:14

已經離婚七年了~ 育有男孩女方在扶養~共同監護權

男方是香港人居住在香港

女方是台灣人居住在台灣

當時是協議離婚~ 也有在協議離婚書上寫明贍養費.孩子的生活費等等~可是男方從辦完離婚後從未付過一分錢! 現在孩子已經滿18歲了! 我想知道我可以如何爭取這隔海贍養費等等......謝謝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3-26 02:41
您好, 倘若您的小孩具有我國國籍, 可至小孩住所地法院起訴請求您過去代墊之扶養費, 以及未來至小孩滿20歲前之扶養費。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Mika 104-02-23 20:57

我和前夫離婚一年,小孩一男一女監護權都歸我,初期幾個月都有讓他們帶兒子回去過夜一個月一次,因為女兒從小我都自己帶,對前夫家是陌生的,所以沒有讓他們帶女兒回去,但是每次兒子回去又帶回來總是個性會變任性,因為他們會寵他,要甚麼就給甚麼,造成小孩都被寵壞,以前小孩給前公婆帶,就是顧到小孩都蛀牙、常常沒洗澡、前婆婆喝酒會發酒瘋、也會打小孩,所以我很不喜歡小孩和他們相處。

因為前夫也有交往新女友了,女友也住在他家,我也不想讓小孩看到,之前前夫也答應我不來打擾我和小孩,是前公婆一直叫前夫來帶小孩

最近開始都不讓他們把小孩帶回去過夜,但是前夫要看小孩我還是有讓他來看,只是不讓她帶小孩回去過夜,前公婆一直想要帶小孩回去,有甚麼辦法可以不讓他們帶小孩回去過夜嗎?

兒子5歲,他也自己說不想回去那邊,女兒快3歲,對他們很陌生。

離婚給了半年,每個月一萬元的小孩教育費,後來就也都沒給了,我要怎麼要求教育費呢?

東東 104-02-22 00:32
我本身也是單親小孩!我的監護權也是歸我母親,我母親也是長期住在國外,我的父親撫養我到7歲!就跟我們一直沒有往來,沒有照顧我們的生活起居,直到我要結婚時,才請我父親出面,我當初會離婚是我剛生完小孩,第37天時我父親就中風了!我前夫不願負擔我父親的費用!在外搞外遇!人走了好幾個月 ,也沒給一分一毫的家用!我受不了有夫妻名,沒有夫妻行,我提出離婚!與小孩父親離婚時!我沒有得到任何贍養費用!恰反我還支付他16萬5千給他,才換取小孩監護權!現在小孩政屬叛逆期!又結交到不好的朋友!現今他已滿18歲,因不聽我管教!由於本人還有一老長期中風的父親也要照顧也中風超過18年了!現還安噸在安養院!因家計付擔沉重!只有淪落他鄉來維持家計,小孩是由我與母親輪流交替看管!大多時間都是由我母親看管照顧!他說搬出去外面住,但他的監護人是我!他的戶籍還未遷出,還在我的名下,就因他未滿20歲!在他未滿20歲以前他若再惹出了什麼麻煩問題,我要為他付法律或道義上的責任!難道他的父親都不用付任何責任嗎?就因監護權屬我!
小孩因結交到不好的朋友!多次闖禍!我也好言說盡!壞話罵盡!我希望他繼續讀書!他父親反對他去唸大學!我從生這孩子撫養至今,一切費用都是由我在負擔,請問!我已盡我所能了,難道這不是責任嗎?小孩履勸不聽!今天不是我要推卸做母親的責任!而是他不體諒我單親媽媽的心!傷我太深太深....但他父親一向也不管小孩的作為,我要把監護權還給他方(父親)他方不要!我怕哪天他再闖出禍來,我不想也不願意再幫他承擔,我要讓他體會他所謂的(自由)的代價! 我想請問!難道他的父親都不用付任何責任嗎?這就是我想請問的重點!!

您好:對未成年子女的親屬關係與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與喪失監護權而消滅,所以當監護權歸屬您後,對方雖未享有監護權,仍要負擔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因此您都可以向對方要求支付撫養費,如果拒絕負擔扶養費用,可以訴訟請求,而先前您所代墊支付的部分可轉成一般的債權,亦可向對方爭取。法律撫養費並沒有規定一定的金額,可依雙方收入協議,或依照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之年度消費支出算出每人每年消費金額,再除以二為您可要求對方應給付之扶養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  就您所述扶養費分擔及未成年子女管教等問題,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帳號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或電郵地址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2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持有監護權,仍可向父親請求一個月一萬五千元左右之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2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持有監護權,仍可向父親請求一個月一萬五千元左右之撫養費用。

樺樺 104-02-21 03:07

請問:

1.若是離婚我女方的權益?

2.監護權是否能共有

3.扶養權可否全歸男方

4.我需擁有探視權(詳細細節)

5.財產分配?我名下有車子.房子(房子是婚後購置還有貸款未繳清,車子是婚前購置我姐姐出頭期款,我與男方出後面的車貸已繳清)

6.房子我有贈予證明之前我有工作時是有我繳款,男方所賺的錢則是負擔家庭費用,後續因為男方開店創業以及小孩需要我照顧男方要求我辭去工作專心打理家庭照顧小孩,之後生意失敗我因為卡在小孩沒人能照顧所以待在家中做專職家庭主婦,所以男方獨立五年賺錢負擔家裡開銷以及房貸這樣男方還有權力跟我分ㄧ半嗎?

7.房子是我當初有工作時抽到勞工貸款用勞工貸款購置的這樣房子還能登記夫妻雙方名字嗎?會不會影響勞貸問題?

7.男方自從1/30雙方父母還有男方弟弟來的家中處理,然後發生嚴重吵架過後就搬到男方姐姐家住,男方有傳訊息向我放聲房貸不繳要我自己想辦法,也說ㄧ毛錢都不給我導致我需要回娘家請求母親幫我照顧小孩,我打算自己工作賺錢負擔費用,我於2/5攜帶小孩北上娘家投靠母親,再這其間男方ㄧ直傳訊提出ㄧ些不合理要求要我妥協他才肯回家跟我繼續相處若是我不同意他的要求就要我簽字離婚,再這其間我有請男方好好思考是否還要維持這個家也有請他要想到小孩,也要求男方能與我兩夫妻當面單獨談話,但是男方不肯ㄧ直要由他父母或姐弟來介入我們的夫妻問題,我約男方前往事務所談話或是簽字男方也堅持不肯硬要私下和我處理請問我該如何?

8.男方於2/10領薪水至今不給我ㄧ毛錢,對於我與小孩生活不聞不問,現在我卡在大寶快開學需要唸書但是男方不同意讓我把小孩牽來北部念書,我若回去他又不給我費用我需顧小孩無法去工作我該如何?

(我與小孩現在的所有開支都是娘家媽媽借錢給我支付的,現在卡在過年與小孩開學問題讓我無法安心去找工作)(我有兩個小孩,ㄧ個現在9歲國小三年級,ㄧ個現在ㄧ歲三個月已經沒在吃母乳,小孩都是我在照顧)

9.男方對我母親相當不尊重,平常就常會對我母親大小聲,這次吵架連他的弟弟都可以大聲的兇我的母親,而男方父母在場卻沒制止,再談論我們夫妻間的事情我每提出ㄧ個問題時他的弟弟就出嘴ㄧ直指責我的不是,完全沒有站在中立在處理事情,從以前到現在從來沒尊重過我這大嫂。

(當時並沒現場錄音存證,但是當時我哥哥的小孩12歲與我的大兒子在房間都有聽到)

 

男方開出若要他繼續維持家庭條件如下:

1.我需要跟他家人道歉

(但是我並無對他家人做出什麼不禮貌或惡言相向,反而是他對我的母親惡言相向)

 

2.我名下財產要全過到男方名下,車子,房子要過ㄧ半名字

 

3.我媽不準常來我們來了也不要住我這,但是我可以回娘家,可是他不會再跟我回娘家ㄧ步要回我自己回

(但是他平常就很少跟我回娘家ㄧ年有ㄧ次我就要偷笑了,都是我自己帶小孩回娘家的)

 

4.我的信用卡要全部剪掉

(但是我並不是卡奴也沒常刷,有刷也都是買家庭小孩所用的東西因為現金不足才會刷)

 

5.他要我把手機斷到剩下ㄧ支

(我的手機ㄧ支是他的名字由我使用,另一支是我學生時代使用到現在月租ㄧ個月200,還有ㄧ支是我母親缺手機多辦網路她沒辦法給我使用費用是我母親出的,他這樣要求合理嗎?)

 

6.男方要求錢現在全歸他所管,要求我要把所有保險退掉,我需要用錢必須列單給他,他才要給我錢。

 

我該同意他所開出的條件嗎?若是同意我還有保障嗎?

如果妳對離婚後續,有任何疑慮,建議妳可委請專業的律師來處理,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資格,對於妳這類之案情頗有經驗,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歡迎妳來電諮詢: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

1. 若您與先生離婚後,小孩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或您或先生其中一方單獨監護,只要雙方可以達成協議即可,只要在雙方無法協議下,才必須由法院來酌定,法院在酌定監護權時,是以小孩的最佳利益來考量,並會請社工對雙方家庭、環境作訪視。如果您同意讓對方扶養照顧小孩,不一定要爭取共同監護,可以讓對方取得監護權,沒有取得監護權一方可以要求行使探視權,依雙方約定方式探視小孩

2.即使雙方離婚後,都有負擔小孩生活開銷之義務,因此若您欲取得小孩監護權,在離婚時必須協議小孩撫養費用,如果約定採用分期給付直到子女20歲,建議要約定「遲誤一期履行者,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意思是如果對方有一期未付,可要求對方一次付清所有子女成年前的金額。此外,現階段對方未小孩撫養費用的話,您亦可提起訴訟向對方追討。

3.婚前的財產系歸屬於您,雙方現存婚後財產,各自扣除因取得之財產及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因此您與先生可以協議財產如何分配,若協議不成,亦可向法院聲請調解

4.當您離婚後無工作能力,且因離婚而造成生活困難,可以請求法院要求對方給付贍養費。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或臉書「謝憲愷律師服務處」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1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離婚產生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針對剩餘財產分配,為對雙方婚後財產加以分配之,故應就您婚後財產加以規劃,以利您主張分配,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依主要照顧者等原則,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再委任社工團體訪談評估,作為判斷之依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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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1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離婚產生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針對剩餘財產分配,為對雙方婚後財產加以分配之,故應就您婚後財產加以規劃,以利您主張分配,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依主要照顧者等原則,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再委任社工團體訪談評估,作為判斷之依據。

妞妞 104-02-18 20:16
我婆婆目前幫我帶小孩,已經帶快2個月,小孩目前快滿6個月,前4個月幾乎是我在帶,但最近實在受不了他們言語上的精神虐待,我跟先生想要把小孩帶出來 但婆婆要求我們戶口遷出去,以及他帶小孩的保姆費及奶粉錢給他,然後要直接跟我們切割關係,不然要通報社會局 請問我需要準備好什麼資料,才能避免日後糾紛 親生父母可以帶走自己的小孩,不需任何人同意嗎? 我跟先生沒離婚小孩監護權是在我們這裡還是公婆那?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8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父母為小朋友的親權人,可以要求公婆交付小朋友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8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父母為小朋友的親權人,可以要求公婆交付小朋友唷!

您好:

1. 小孩的監護權當然屬於您跟您先生,公婆無法以任何理由阻止您行使監護權,且公婆亦無法律上的探視權,您無義務要讓公婆探視小孩。

2.若公婆想要強行帶走小孩,您要避免被公婆提告停止親權,若公婆可證明父母對於子女不當管教,導致子女受到生理或心理傷害,若經法院判決獲准,父母對孩子的監護權可能被移轉至公婆。

3.您亦要避免被公婆提告惡意遺棄,就是向法院表示您與先生拋棄父母。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或臉書「謝憲愷律師服務處」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9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監護權為您及先生所有,婆婆之請求,可不予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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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104-02-14 12:40

請問如果要離婚小孩目前喝全母奶親餵,無法離開母體,小孩未滿6個月,都是母親自己帶的,現階段要訴訟離婚讓法院去判決監護權所有人,那麼小孩的父親強行要把小孩留在他身邊,怎麼做才能讓小孩順利先留在母親身邊,等判決下來在說了。母親經濟穩定對於爭取監護權是否有利呢?餵母奶這點對於爭取監護權也更有利?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2-16 00:43
您好: 可先向家事法庭申請暫時處分,請求法院判命由您先照顧小孩; 因你的孩子還只是個小嬰兒,於此階段之小孩,若母親有正常工作收入,被認定為監護人之機會很高。 以上 謝謝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就以歷年辦理婚姻家事問題之實務經驗提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 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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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榮 104-02-10 17:10

前妻外遇離婚後就搬到南部去,監護權歸我她有探視權
因她在南部不常回來,於是她父母就希望也能行使探視權接小朋友回來住
前妻在無協商的情況提告,下個月就要準備出庭了
想請問探視權的使用是否包含前妻家人
是否能要求接送的人是前妻而不是對方的父母
如果她希望每次都由父母代為執行探視權,這部份是否可拒絕嗎?或每月只能有一次?
另外小孩未滿四歲個性怕生,我可以提等孩子長大些(小學三、四年級以上),再讓她去南部與前妻會面交往. 
最後請問:法院是開一次庭就會裁定嗎?
麻煩律師回覆了,感謝 

探視是父母的權利,且是專屬權利,沒有請他人代為探視的方式,原則上不會只開一次庭就結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1. 我國法律規定之探視權,是讓沒有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父(或母),可與子女間會面,但規定祖父母可擁有和未成年子女會面的探視權,您可以拒絕前妻的父母代為執行探視權

2. 探視權並無固定制式之方式或時間限制,只要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下,可以雙方可接受的方式,與子女交談、交往及聯絡,然探視權之行使方式會父母居住地點及未成年子女的就學等因素有所變化,雙方可以就變更探視權方式進行協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亦可請求法院予以裁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一方,可主張行使未成年子女探視權,惟行使之方式,您可委任律師具狀向法院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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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探視權監護權同,都是出於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所以抽象的標準就是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保護。

二、這件事情可以協議的話會比較好,前妻雖然對不起你,但是可以考慮體諒一下你前岳父岳母的心情。還有就是在協議的時候要儘可能的溫和,多數人在協議的時候是以電話協議,小孩可能會聽到這些討論的過程,要減少對小孩心靈的傷害

三、讓小孩多幾個人疼愛是件好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王先生 104-02-07 17:43

爸爸和媽媽之前離婚了 有一個2歲的兒子 監護權歸舅舅 

後來過世了 監護權會變成 媽媽嗎?

小孩從小就是姑姑在照顧, 奶奶或姑姑有機會爭到監護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7 19:55

您好,監護權會回到媽媽身上,但奶奶可嘗試爭取看看。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小朋友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姑姑奶奶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姑姑奶奶有加分效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7 2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父親去世,監護權可由由母親取得,但若未成年子女皆為奶奶及姑姑照顧,奶奶及姑姑亦有機會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可委任律師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之,法院將委派社工進行訪視,評估由何方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較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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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已取得行使監護權之一方,嗣後因故死亡,依民法第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第一項:
「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父母之
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時,由有能力者負擔之。」

二、小孩從小就是姑姑在照顧,可按民法第一千零九十四條規定:如他方無力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死亡一方之父母、兄弟姊妹為未成年子女之權益,得向法院聲請指定或改定為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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