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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105-03-09 11:55

104.3.27老公被抓姦在床已經合解完畢

最近老公一直堅持要離婚

還請了律師事務所的人來調解離婚

我們有三個稚子

男方要全部的監護權撫養孩子

他說我不用支付任何費用

他要給我20萬,希望我離婚

請問各位律師

關於我不爭小孩

我該怎麼在協調方面寫清楚呢

例如:對方不得以小孩名義請求撫養費跟教育費等等!!

我不想要離婚之後

被告我沒養小孩這些問題!!!

 

謝謝。

如果先生已有請律師協助離婚事宜, 建議直接拿著對方所提出的離婚協議書再其他律師協助確認是否有傷及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9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9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於對方之條件您不接受,可不答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小 105-03-10 23:18

對方律師事務所的人再次來電

可是為何只是電話口頭說而已

我要個書面資料再去協調更改資料

這樣的作法不對嗎

對方直接說要書面資料等於同意協調的內容

小妤兒 105-03-09 09:29

目前懷孕十週,生父說他無法撫養孩子,也不願給孩子名份,我能夠現在就申請強制認領嗎?因為等到生完孩子也許他就更不認帳,生父在七週時就知道孩子是他的了,也說願意留下孩子,但他不要養孩子,我想提出強制認領,因為我知道胎兒也可驗DNA, 若是他中間有提出讓我打掉孩子的言語,我留有我們聊天的簡訊是否對我比較有利,另外父親是新加坡人,不曉得官司是否有打贏的機會。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8: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胎兒之情形也可以提起強制認領訴訟

2、在台灣可以提告,不過倘若對方在星加坡的話,則建議在兩邊一起提告,才能真正拘束對方。

 

 

小妤兒 105-03-10 16:16

謝謝律師,所以您的意思是我在這邊請一個律師,然後再新加坡再請一個嗎?

還是台灣這邊  就能幫我到新加坡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6 15: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是同時具有台灣、新加坡律師資格才能分別在兩地提告

2、大多都是兩個地方均請律師協助。

 

阿勇 105-03-07 20:59

想詢問一下,因家中爺爺過世

想詢問一下,奶奶是否有1/2的財產繼承權,如果奶奶放棄繼承

那爺爺的兒女有一長男,三個女兒

如果今天談不攏繼承問題,如果走上法院,請問以下項目是否可以作為比例分配多寡的訴求,還是基本上都是變成平分呢?

1.爺爺奶奶皆由我爸媽撫養,女兒部分就是偶爾回家看看父母親

2.爺爺生病時,皆由我母親、家人照護,連洗澡、去醫院看病等等都是

3.爺爺當初有在附近鄰居等等說明會給女兒甚麼,但是沒有實質效益

但是某一個女兒的老公聽到人家說過。

 

再麻煩協助,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7 21:07

您好,真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除非是繼承權喪失或是有遺囑,否則就是一起平均繼承

2、程序上,倘若可以協議就以協議書方式處理,倘若無法,則僅能透過法院裁判分割

應繼分是平均,跟生前有無扶養或照顧無關,不過子女中有未盡扶養義務時,其他有扶養子女可向之請求應付部分扶養費而未付的代墊不當得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3-07 22:59

奶奶的應繼分並不是二分之一,奶奶的應繼分與其他子女相同,全部平均分配遺產。但奶奶可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阿勇 105-03-25 20:49

感謝各位律師耐心回復!謝謝

沛沛 105-03-07 20:53

已4個月未付當初離婚協議書上的子女撫養費,故能採取什麼樣的動作讓他繼續付錢?對方有正當工作擺明了說沒錢不付錢。可以申請從他薪資中轉帳給我嗎?

好肥的兔子 105-03-07 10:57
我跟我老婆離婚了,當初是說撫養權給我,監護權共同監護,現在的情形是我早上顧兩個小孩晚上工作工作期間尤我父母幫忙,她的話是工作五天六日放假,一放假就想來帶小孩,出去要買水壺一些東西都要跟我拿錢,連小孩子讀書要讀哪裡都要管,還打電話到學校跟學校說她有空要探視或接小孩,還要了活動表,說有活動她要參加,但是我是覺得她連小孩撫養權都不要了,請問我可以限制她探視的時間,還是禁止她到學校探視嗎,當然一般週末如果她要探視我沒權利阻止她,但是一般情況我可以阻止她嗎,還有既然撫養權在我這我可以更改成單方監護嗎,因為畢竟她也沒有盡到什麼義務

1.你們現在是共同監護, 怎麼分配費用等等, 要依你們原本離婚協議上約定的方式做處理

2.法律上沒有扶養權這東西, 只有扶養費, 所以回到上點所述

3.您是可以爭取單方面監護, 但是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由於是要搜集小孩跟著你好的證據, 及小孩跟著他不好的證據, 這邊會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7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由您單獨監護,並提出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案供法院參考,您亦可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7 1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由您單獨監護,並提出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案供法院參考,您亦可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蔡 105-03-03 16:59
本人民國89年間與前妻離婚,當時因有5名子女撫養,生活困頓,為解決經濟問題,遂聽從友人建議,做人頭前往大陸四川與大陸女子陳智辦理假結婚。陳姓女子隔年以依親方式來台,因來台時是人蛇接機,本人並未與陳姓女子碰面。一周後人蛇告知本人,說陳姓女子在機場時說要先去友人處,為取信人蛇當時交付隨身行李,人蛇不疑有他,陳女即藉此脫離人蛇控制從此音信全無。人蛇希望本人報警尋找,當時本人怕有麻煩,即去當時戶籍地內湖派出所報案,經值班員警連線境管單位,查出陳姓女子來台後一周即已出境返回大陸。本人心想陳姓女子既已回去,應該也沒事了,此事一過就15、6年了,本人想請教律師的是(一)本人當時是否犯了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如果是89年至今是否已過追訴期效?(二)本人至今身分證配偶欄還記載為陳姓女子,本人要如何才能註銷恢復? 還請大律師指點迷津,不吝賜教。本人由衷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3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由法院判決離婚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Ira 105-03-03 16:47
父母親於我約23歲離異 我當時撫養母親與18歲妹妹和8歲弟弟至今(妹妹已經自立) 成長期間當然父母都有撫養到我約20歲 後面2年我是自己半工半讀與助學貸款 現今還租賃房子撫養母親與弟弟 剛收到父親的棄養法院通知單 想請教相關法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3 1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維維 105-03-02 23:40

想請問我爸爸去世前有借姑姑一筆30萬…但因當我只有幼稚園妹妹滿月!所以我們也不知道此事!我跟妹妹是由爺爺奶奶撫養長大…期間也並未告知此事…直到奶奶去世才從親友口中知道…不過已過快30年…請問我還有辦法依法律途逕討回來嗎?姑姑有跟妹妹親口承認欠錢的事~我這邊也有電話錄音不知道能不能成為證據…謝謝你

借貸債權請求權時效為15年,你們的債權已經發生30年,即使有相當的證據可以證明當初有債權存在,在訴訟中對方仍可以時效已經消滅為理由,拒絕返還(也就是說你們會敗訴)。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我的部落格留言,我的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好肥的兔子 105-03-02 21:00

離婚了以後,她放棄了撫養權,監護權共同監護,我每天要早上顧小孩晚上上班,她則是工作五天休息兩天,一放假就要來帶小孩去玩,現在連小孩子要讀哪她都還打到學校問小孩的狀況還說放假要去探視,還要求學校給她一個行事曆,學校有活動她要參加,關於這方面我能限制她不能去學校找小孩嗎,還有她都放棄撫養權了我覺得她沒權利想看小孩就來看,我有這方面的權力嗎,當然媽媽看小孩是可以但是可以限制她時間嗎,因為都我在累,而她在快活,每次跟小孩出去花費都還要跟我拿,我覺得她既然沒盡到母親的責任是不是可以把共同監護改成單方監護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2 2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2、我方沒有完全配合對方的必要,扶養費亦同。

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1. 對方無論如何都必須要付錢扶養小孩到成年,可向對方請求過去應付未付的扶養費,以及將來應付的扶養費。

2. 探視是對方應有的權利,但要在一定的限度範圍內,不是一放假就可探視,這部分也可一併請求法院酌定探視範圍。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2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間互為您單獨監護,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之扶養費,各縣市略有所不同,可再請求法院酌定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式及方法;您尚可向對方請求過去五年內未支付扶養費之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2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間互為您單獨監護,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之扶養費,各縣市略有所不同,可再請求法院酌定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式及方法;您尚可向對方請求過去五年內未支付扶養費之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好肥的兔子 105-03-03 09:58

請問雖然小孩都在我這但是我是男生,一樣可以要求撫養費?

好肥的兔子 105-03-03 10:00

請問雖然兩個小孩在我這但是我是男生,一樣可以要求撫養費嗎?

lisa 105-03-01 11:15

婆婆土地贈與過戶給先生,請問其他子女還要撫養婆婆嗎?

扶養義務跟財產贈與是兩回事,並無關聯

lisa 105-03-15 00:39

 

小蔡 105-02-26 22:57

  本人民國89年間與前妻離婚,當時因有5名子女撫養,生活困頓,為解決經濟問題,遂聽從友人建議,做人頭前往大陸四川與大陸女子陳x女士辦理假結婚。陳姓女子隔年以依親方式來台,因來台時是人蛇接機,本人並未與陳姓女子碰面。一周後人蛇告知本人,說陳姓女子在機場時說要先去友人處,為取信人蛇當時交付隨身行李,人蛇不疑有他,陳女即藉此脫離人蛇控制從此音信全無。人蛇希望本人報警尋找,本人怕有後遺症致麻煩上身,即去當時戶籍地內湖派出所報案,經值班員警連線境管單位,查出陳姓女子來台後一周即已出境返回大陸。本人心想陳姓女子既已回去,應該也沒事了,此事一過就15、6年了,本人想請教律師的是(一)本人當時是否犯了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如果是89年至今是否已過追訴期效?(二)本人至今身份證配偶欄還記載為陳姓女子,本人要如何才能註銷恢復單身身份? 

   還請大律師指點迷津,不吝賜教。本人由衷感謝!

 

1. 這樣的情況並不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2. 對方的基本資料你應該還有,可以起訴請求離婚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6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6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證明沒有結婚之真意,可以提出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

您好:

可以分居已達十幾年為由訴請離婚

鋒仔 105-02-26 09:15

請問目前老婆處於分居狀態持續中,主因是因為錢的問題,認為沒安全感,本身我沒任何不良嗜好,更不是有做錯事被抓到,當初老婆說想要冷靜一下,搬回娘家,目前持續中,假如這樣是否她可以藉由分居事實去提出訴訟,例如分居兩年提出訴訟說要訴請離婚,真的訴訟了會離?

我們育有兩子,目前大的已經在就學,小的最近這兩個月也開始就學,大的就學費用是我在負責的,但因為經濟壓力小的就學了我沒有幫忙負擔,因為老婆也沒主動跟我提,這樣部分她如果用我沒撫養去連帶提離婚訴訟成功率?

只是我沒主動而已,當她如果有對我提出我一樣會給! 而離家的老婆我需要給予生活費? 她本身自己有經濟能力! 護理師

你好:

離婚要有離婚之事由,沒安全感不是離婚的事由。民法並無分居多久就可以訴請離婚之規定,妻離家造成分居之情形,妻是否可以訴請離婚,還是要回歸民法第1052條規定去判斷,實務上有因為長期分居以惡意遺棄(未經同意未履行同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無過失之一方或過失較小之一方),訴請離婚成功之情形。你所述狀況是否符合目前尚看不出來。 還是要看有沒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離婚事由,未履行扶養義務部分,子女可以請求給付扶養費,對方代墊部分可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依民法第1003條之1家庭生活費用由夫妻各依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是分擔,分居後已無家庭生活費用,此時妻要有不能維持生活之情形才可以請求你扶養。 若分居長達6個月以上,依民法第1089條之1準用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並同請求酌定會面交往、扶養費部分。
沈恆 (沈律師) 105-02-26 10:13

如果沒有設法挽回婚姻的努力,分居越久離婚的可能性就越大,沒主動付扶養費也會是不利因素。

鋒仔 105-02-26 10:5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沒有設法挽回婚姻的努力,分居越久離婚的可能性就越大,沒主動付扶養費也會是不利因素。

 律師你好!! 我目前很努力很積極要挽回婚姻!但老婆的態度跟行為就是很強硬! 連我要靠近也會覺得厭惡,因為得知他認為分居如果達一定時間就可以去訴請離婚,才會擔心上來詢問!!

鋒仔 105-02-26 10:5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離婚要有離婚之事由,沒安全感不是離婚的事由。民法並無分居 ... (恕刪)

 老婆目前是跟我說已經沒感覺了!! 所以不想繼續下去!! 想要離婚!!希望我給他自由!

 

yoyo 105-02-25 23:13

您好,

我跟前夫於離婚協議書上寫(是用網路抓的範本)

監護權歸前夫,每月需付撫養費7500,探視權二個禮拜一次接假日回來

離婚一年了,我有請前夫提供孩子存摺,做匯款,但前夫尚未提供

1。請問"探視權二個禮拜一次接假日回來",有必要履行嗎?

我因有個人的事,無法去接,他竟打來罵我沒有履行

2。請問如未來他請我付撫養費7500,連同之前的,我可以不付之前的費用嗎?

我一直被他騷擾,非常害怕這人的來電,可以教教我該怎麼做呢?

我想有新生活

 

你好:

會面交往是未行使、負擔未成年權利義務之人之權利,你不依約定行使,將來前夫可能會聲請改定會面交往方式,導致你權益受損。 扶養費部分前夫會依約定請求你給付,請求權時效是5年,對方代墊部分可依不當得利請求你返還。 有騷擾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補充:會面交往方式原則上先由夫妻協議,無法協議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改定,你目前之方式難以履行,可與前夫協議更改,無法協議,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會面交往方式。
yoyo 105-02-25 23:3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會面交往是未行使、負擔未成年權利義務之人之權利,你不依約 ... (恕刪)

 意思是,我可以不必履行這份接孩子回家照顧的責任,只是因為這樣,未來可能會影響我探視的情況

那如果我按月付款,且提前告知探視孩子的時間,我一樣可要求探視嗎??

律師先生,我可以大聲說我有事,不會去接孩子嗎??

再請問,他可以隨意把小孩的監護權推回來給我??

 

emma 105-02-25 15:48

想請問

我和先生從2012年結婚以來不斷爭吵,雙方常常大吵,吵到雙方父母也都受不了,於2015年生下一子,基於價值觀及個性不合,想要訴請離婚,但男方反反覆覆,一下同意,一下又不同意,是否有其他途徑進行離婚程序。

1. 財務各自獨立,男方並沒有撫養老婆及家庭之實,我並不主張男方需付贍養費

2.小孩扶養權可歸男方,但女方需保有探視權

3.婚姻存續期間,女方有借男方一百萬元整以購買房子,女方只要求歸還一百萬,房子不需對分

以上在男方不同意下,如何訴請離婚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6: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檢附雙方持續爭吵的事證提起離婚訴訟,不過還是要釐清爭吵的原因、程度等,是否已經達到無法維持婚姻的程度。

2、借款的部份,可以提起清償訴訟

 

文強 105-02-23 20:29
假如戶政因為沒有生母同意也沒有生母正確地址不給辦認領,請問要如何辦認領,要這樣做才能讓認領生效,假如沒有證據只要照片為證,也有撫養之實但生母說沒有,如何打親子訴訟,生母假如帶著我小孩嫁人,請問我可以用怎麼方法去跟她搶小孩,現在生母避不見面,手機號碼也換掉,真的找不到人,正確地址也不確定,只有她的出生年月,還有身分證字號,請律師幫我解答-感恩不盡

您好:

可以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對方戶籍問題可以提起訴訟聲請調查證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3 23:55

您好,

 

1、生父辦理認領並不需要得到生母同意。

 

2、您可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法院自會依據對方之身分證字號查詢對方現行戶籍地通知其開庭,屆時您可提出扶養小孩之證據,以及聲請DNA鑑定,證明您為小孩之生父。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文強 105-02-21 13:03
請問律師!假如辦認領之後走到訴訟證明女兒是我親生的,可以共同撫養,但是生母又嫁別人,小孩可以留在我身邊嗎?假如不能留在我身邊那生母有權利拒絕我看女兒嗎,可以要求一個月看女兒幾次嗎?

你好:

民法第1069條之1規定,認領非婚生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準用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規定,由父母雙方協議,無法協議,則要請求法院酌定,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去判斷有何人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小孩3歲,原則上子幼隨母,且子女出生後都是由生母照顧,除非生母有不利於未成年子女之情形,否則要爭取由你行使或負擔會有困難,但實際情形法院會請社福機構進行訪視,參考訪視報告判斷。 會面交往方式也是先由父母協議,無法協議再請求法院酌定。 扶養費部分不管何人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都需要履行扶養未成年子女之義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1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認領後,再請求改定監護權由您行使或酌定您行探視權之時間與方式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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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1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認領後,再請求改定監護權由您行使或酌定您行探視權之時間與方式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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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小孩生母再嫁,可以此主張單獨監護,但仍要依你們所有情形判斷,且不論誰監護、您都可主張會面交往、一個月二個週末為常態,還有其他假日等,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X小姐 105-02-19 18:00

        您好,我父親有毒品前科,近期又多次施打毒品,雖曾求助於警方,但警察說必須有毒品證據,他們才能行使公權力,但我怕會出現暴力現象,且他都會煙滅證據,所以即使親眼看到,且對方承認,還是無法有進一步處理。

        我父母雖已離婚,由於父親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目前父親還是與我們同住,我想請教一下,從小他就完全沒負起父親之職責,且毒品方面又履勸不聽,我們子女方的有辦法和他斷絕關係嗎?有辦法不要撫養他並且趕他出門嗎?比如說,雙方可以立下『每個禮拜到醫院驗一次血,若是再犯(毒品),即不再給與任何撫養動作』之類的契約嗎?

非常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無法斷?父女關係,但可以請求酌減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維維 105-02-19 02:24

想請問最近從小撫養我跟妹妹長大的奶奶已過世   爺也在7年前癌症過世在做法會的時候聽到妹妹說大姑姑還欠我過世爸爸30萬   只是當時爸爸去世我們還小  妹妹也才剛滿月  所以一直沒有追討  大姑姑也當沒這回事   距離現在已經20多年了  請問大家我還可以叫大姑姑還錢嗎?我們這邊親戚都知道她們欠我們30萬   只是當時大姑姑仗著爺爺奶奶都在打定沒人會開口要她還錢。所以也一直沒提還錢的事 想請問大家我們這筆錢是不是過法律追朔期沒希望討回來了?   謝謝大家

你好:

消費借貸借用物返還請求權是15年,父親之債權繼承繼承,仍然有債權存在,但姑姑可能會主張時效抗辯。 就算罹於消滅時效,若姑姑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仍然可以請求償還,拋棄時效利益亦同。
e 105-02-16 17:12
撫養費未在期限內支付,延後支付,可否視為全部到期? 您好, 當初在調解委員會時,雙方同意在協議書上寫「撫養費按月於每月1日前給付,若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並加計按年息5%計算之遲延利息」, 這個月對方未在2/1日前給付,直到2/6才支付撫養費, 對方並沒有提前詢問我方是否同意延後支付, 而是在我方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就自行延後支付撫養費, 1、對方雖然後來有支付撫養費,但我方是否可就因對方延後支付撫養費就視為全部到期?(避免下次對方又自行延後撫養費,造成我經濟支出上的困擾) 2、若強制執行撫養費視為全部到期,通過執行的機會約有幾成? 3、若強制執行沒通過,?所產生的執行費用千分之八,最後是由哪方負擔全部的執行費用?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6 17:53

您好!對方既有違約遲延給付扶養費的情形,若您是在調解委員會做成調解筆錄並經法院核定,就可以以該調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後續到期之扶養費。執行費用聲請強制執行的一方先行支付,而於事後向債務求償,反之若被駁回,則執行費用的支出就要自行吸收。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6 2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聲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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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ire 105-02-16 17:03
1.與老公討論婆媳問題時,對方置之不理,放任問題存在即不斷發生。 2.小孩出生後,未盡到撫養責任小孩生活費皆由母親單方面支出,直到婚姻出了問題(夫妻吵架,分居),對方才開始協助小孩的各項支出。 3侵犯女方的隱私,一開始吵架也是因為侵犯女方隱私,後來又私自看女方的line並代為回復訊息。 4.目前已處於分居狀態,但男方仍會至女方家探望小孩(小孩自出生至今皆由女方照顧,且未曾阻止男方來看小孩或帶小孩出去玩),但幾乎每次來都不歡而散,甚至影響女方的家庭生活。 5.若是女方提出離婚,是否會影響小孩撫養權??小孩撫養權如何判定??

您好:

若您婚姻關係仍存在,建議可於分居六個月後先提起酌定監護權訴訟,因為小孩尚幼,且均係由您撫養,所以定您為監護權人之機率頗高。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所以以你的狀況

監護權不會判給對方的

但主要還是要看你還有哪些具體訴求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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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6 2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分居達六個月,可先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若目前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目前若您已準備好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亦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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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6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分居達六個月,可先提起訴訟請求酌定暫時之監護權,若目前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目前若您已準備好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亦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1.監護權的問題, 要離婚後或是分居達6個月才可爭取

2.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以您的狀況較有優勢, 但是實際情形會建議備妥資料詢正式管道請律師諮詢, 非網路上片面諮詢即可處理

3.至於如果要裁判離婚就是要確認是否符合民1052的重大事由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laire 105-02-18 19:45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覆,對此網頁還不是很熟悉,現在才看到您的回覆!!

已經分居超過六個月了,從去年6月底開始分居到現在,所以我可以提起酌定監護權訴訟嗎?要準備哪些資料或去哪裡申請呢?

Claire 105-02-18 19:51

您好:
那如果是我先提起要離婚
也不會影響到小朋友的監護權嗎?
我擔心如果是我提起離婚,就會降低獲得監護權的機會。

Claire 105-02-18 19:52

您好:

在此之前有上網查過法規,

我的這些理由好像還不夠達成法規上所描述離婚的事由,

這樣還有辦法訴訟請求裁判離嗎?

或者是我需要哪一方面的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呢?

Claire 105-02-18 19:56

您好:

我們已經分居超過六個月了,

自從去年六月底開始分居到現在,

這樣我可以提出離婚嗎?

是只能對方提出離婚的要求,

還是只要分居超過6個月,不管男方或女方皆可提出離婚訴訟

e 105-02-16 12:24
撫養費未在期限內支付,可否視為全部到期? • 您好, 當初在調解委員會時,雙方同意在協議書上寫「撫養費按月於每月1日前給付,若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並加計按年息5%計算之遲延利息」, 這個月對方未在2/1日前給付,直到2/6才支付撫養費, 對方並沒有提前詢問我方是否同意延後支付, 而是在我方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就自行延後支付撫養費, 1、對方雖然後來有支付撫養費,但我方是否可就因對方延後支付撫養費就視為全部到期?(避免下次對方又自行延後撫養費,造成我經濟支出上的困擾) 2、若強制執行撫養費視為全部到期,通過執行的機會約有幾成? 3、若強制執行沒通過,?所產生的執行費用千分之八,最後是由哪方負擔全部的執行費用?
tiny 105-02-16 12:23

由於年份記得不是很清楚尋要查過資料,暫時針對主要的內容發問

多年來父親並不與我們居住,突然一次的中風,父親的兄弟姊妹要求我們撫養,我們也將病危通知中的父親療養到可行動。

然而,突然父親的兄弟姊妹將父親帶走,原因不明,10幾年後,父親突然過世於療養院,父親的兄弟姊妹,告知想去法院告我們棄養

我想問,針對法律的部分,我還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6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刑事遺棄罪的話,因為父親有人照料,所以應該不會構成。

2、不過對方可以要求我方清償由其代為履行的扶養義務相關費用

3、建議可以先以協商方式處理並簽立和解書,倘若無法協商,則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

因為您父親是被他的兄弟姊妹接走,所以構成棄養之機率不高,重點應係扶養費墊付部分,若遭起訴,建議委請律師處理,可以主張減少。

tiny 105-02-17 10:31

感謝2位律師,我了解了。

若是事件發展到那時,再來尋求專業的律師們!!

再次感謝熱忱的回應解答^^ 

e 105-02-16 09:39

撫養費未在期限內支付,延後支付,可否視為全部到期?

您好,

當初在調解委員會時,雙方同意在協議書上寫「撫養費按月於每月1日前給付,若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並加計按年息5%計算之遲延利息」,

這個月對方未在2/1日前給付,直到2/6才支付撫養費,

對方並沒有提前詢問我方是否同意延後支付,

而是在我方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就自行延後支付撫養費,

1、對方雖然後來有支付撫養費,但我方是否可就因對方延後支付撫養費就視為全部到期?(避免下次對方又自行延後撫養費,造成我經濟支出上的困擾)

2、若強制執行撫養費視為全部到期,通過執行的機會約有幾成?

3、若強制執行沒通過,?所產生的執行費用千分之八,最後是由哪方負擔全部的執行費用?

e 105-02-16 09:26

撫養費未在期限內支付,延後支付,可否視為全部到期?

您好,

當初在調解委員會時,雙方同意在協議書上寫「撫養費按月於每月1日前給付,若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並加計按年息5%計算之遲延利息」,

這個月對方未在2/1日前給付,直到2/6才支付撫養費,

對方並沒有提前詢問我方是否同意延後支付,

而是在我方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就自行延後支付撫養費,

1、對方雖然後來有支付撫養費,但我方是否可就因對方延後支付撫養費就視為全部到期?(避免下次對方又自行延後撫養費,造成我經濟支出上的困擾)

2、若強制執行撫養費視為全部到期,通過執行的機會約有幾成?

3、若強制執行沒通過,?所產生的執行費用千分之八,最後是由哪方負擔全部的執行費用?

你好:

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是期限利益約款,遲延給付會喪失期限利益。若你們在各地調解委員會達成調解,並將調解書送法院核定,會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可直接以經核定之調解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請求全部扶養費。 有執行名義並繳納執行費就會強制執行。 雖然你先繳執行費,但強制執行時會由對方負擔。
e 105-02-18 11:49

 

律師 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想再請問,若申請強制執行下去,會不會對方最多就每6期付一次,還是真的可照協議書上寫的,視為全部到期?

e 105-02-15 16:41

您好,

當初在調解委員會時,雙方同意在協議書上寫「撫養費按月於每月1日前給付,若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並加計按年息5%計算之遲延利息」,

 

這個月對方未在2/1日前給付,直到2/6才支付撫養費,

對方並沒有提前詢問我方是否同意延後支付,

在我方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就自行延後支付撫養費,

1、對方雖然後來有支付撫養費,但我方是否可就因對方延後支付撫養費就視為全部到期?

2、若強制執行撫養費視為全部到期,通過執行的機會約有幾成?

3、若強制執行沒通過,?所產生的執行費用千分之八,最後是由哪方負擔全部的執行費用?

以上還請協助回覆了,謝謝。

e 105-02-15 16:38

您好,

當初在調解委員會時,雙方同意在協議書上寫「撫養費按月於每月1日前給付,若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並加計按年息5%計算之遲延利息」,

這個月對方未在2/1日前給付,直到2/6才支付撫養費,

對方並沒有提前詢問我方是否同意延後支付,

而是在我方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就自行延後支付撫養費,

1、對方雖然後來有支付撫養費,但我方是否可就因對方延後支付撫養費就視為全部到期?(避免下次對方又自行延後撫養費,造成我經濟支出上的困擾)

2、若強制執行撫養費視為全部到期,通過執行的機會約有幾成?

3、若強制執行沒通過,?所產生的執行費用千分之八,最後是由哪方負擔全部的執行費用?

以上還請協助回覆了,謝謝。

 

??

105-02-15 15:57

律師您好!

      母親過世前將房子變賣的錢由我及哥哥繼承.母親過世後,本人及哥哥各分一百萬後,剩餘約250萬的錢以我們兄弟倆的名義存在銀行當作照顧繼父的生活費.   八十多歲的繼父本身每個月有國軍退伍的俸級約1萬4,還有一百多萬的存款, 行動還可自理.母親過世後本人曾建議繼父住在榮民之家,不僅有政府照料,身邊還有共三百多萬的錢可花用,但不被老人家接受.老人家執意要跟哥哥租房子(房租每月一萬),並請外勞照顧,再加上每月一萬生活費及動不動自費做昂貴的醫療檢查,很快的,存在銀行的錢在短短四年內就消耗殆盡.本人交惡的大姊及沒錢的繼父經常以要錢的名義騷擾謾罵我,為此我搬家躲避,但他們騷擾到岳父母家,令岳父母很煩憂.他們並放話沒錢還是會繼續來岳父母家騷擾.請問:我一定要撫養繼父嗎?(沒收養關係)繼父本身有法定上的養女,我也有兩位姊姊一位哥哥,本身是做洗車工作,妻子打工,養育兩個小孩,家境不富裕.而岳父母有何法律途徑可以不再受騷擾?謝謝您耐下性子看我的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18:03

您好!

繼父如果沒有收養您,您並不是繼父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如果沒有共同居住,也不會有家屬關係,依此您並沒有扶養義務。應請求其養女負起扶養義務,若有代墊扶養費也可向其養女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糖糖 105-02-15 11:51
有段時間因與先生和長輩相處不合 ,被先生請回娘家住,今先生要求簽分居協議書才可看小孩,請問分居協議書有法律效應嗎? 接下年後要辦理離婚手續了,先生硬性要求小孩要跟他同住,但他本身有憂鬱症長期也在服用藥物,家中長輩一個患有重大疾病,母親也62-63歲體健,我是否可訴請小孩歸我,在於薪資方面我跟他差不多,請問爭取監護部份勝算大嗎?又或者監護權給予男方後,我是否可以放棄給付撫養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5 11: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台灣並沒有分居制度,至多只是拿來證明分居的合法性而已。

2、監護權的部份,倘若可以約定,就依約定,倘若無法約定,就必須由法院依據雙方的照料能力、環境、子女意願,目前由誰來照料、社工訪視報告來酌定。

3、不論由誰來負責照料子女扶養費的部份,只要子女有需要,哪怕是放棄了,依法還是可以請求。(因為扶養費不是父母的權利,而是子女的權利)

4、倘若雙方可以約定,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撰擬協議書,倘若無法約定,則必須透過訴訟解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5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由配偶取得監護權,您可取得探視權,但您仍須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若條件您不甚滿意,可拒絕協議離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藉由訴訟調解過程,取得對您有利之結果;若您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應嘗試將小孩接回照顧,由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若對方惡意阻撓您,可提出刑事略誘罪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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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5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由配偶取得監護權,您可取得探視權,但您仍須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若條件您不甚滿意,可拒絕協議離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藉由訴訟調解過程,取得對您有利之結果;若您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應嘗試將小孩接回照顧,由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若對方惡意阻撓您,可提出刑事略誘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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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不要去簽立分居同意書

記得要蒐證他趕你出門的證據

基本上建議不要離家

這樣才能製造離婚證據

另外一方面如果小孩都是你照顧且跟妳比較親

監護權你一定可以取得

如果現在已經被趕出來

建議你要快提假處分並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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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5-02-14 00:51
請問各位律師大哥們 如果像我老婆離家不回 而且沒盡到當母親的責任 包含養育兒女甚至也沒拿錢回家的話我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走的話可以請法官判決離婚而且小孩撫養權也是歸我嗎?

你好:

要看老婆離家出走之原因為何,若無正當理由可以訴請履行同居義務,判決確定後,若仍不履行同居義務,經過相當時間後可以惡意遺棄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若婚姻狀況已無法維持,可直接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以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訴請離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若無法協商,可提起上開訴訟時一併請求法院酌定,法院會安排社福機構訪視,依訪視報告判斷有何人行使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可提出書狀說明對方未盡保護教養義務及扶養義務,顯然不利於子女

您好:

依您所述,若能證明您妻子為個人私利而離開家裡,且對於小孩沒有照顧的事實,如有外遇或是小孩生病仍置外不回,取得離婚判決及監護權的機率相當大,但若配偶提出因您的因素不得已離家或是因經濟能力吃緊才沒有拿錢回家,則仍有疑義,因此建議先行蒐集您妻子不利於家庭小孩證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4 11:21

您好,

 

1、離家不歸、音訊全無、惡意遺棄達六個月以上,可以訴請離婚;或是雙方分居達一定十日以上,可認為屬無法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亦可以此為由訴請離婚

 

2、訴請離婚之同時,可一併請求婚姻財產分配以及請法院酌定小孩監護權歸屬,法官會參酌社工意見,衡量雙方家庭環境、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做出對小孩最有利之結果。

 

建議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以求周全維護小孩與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4 20: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配偶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機會較高,可再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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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4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配偶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機會較高,可再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嬪 105-02-12 23:44

本人為單親家庭10幾年!戶籍與母同住.(當初離婚是父親自動放棄監護權)前陣子傳來久未聯絡的父親中風住進安養院!(已被其他親屬轉為福保)父親親屬要求我幫他負責後續狀況及醫療!但這些年父親已無對我盡到撫養責任!本人薪水不高也無法對他負擔任何費用!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是該做拋棄繼承?限定繼承?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2 23:57

您好,

 

可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之程序,法官會衡量父親是否確實對您完全未曾善盡任何扶養義務、或有其他虐待之情事,以及您的資力狀況等一切情狀,酌定是否減輕或免除您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建議也可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書狀,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winnie 105-02-12 02:39

你好~我與前夫4年前離婚,因為不想將小孩分開自己又無法獨立撫養2個小孩,於是將監護權給了前夫,雖然有協議我仍然有探視的權力卻未明確的壓上探視時間,離婚後前夫帶小孩搬回高雄婆家,我堅持每個月從台北開車到高雄探視2天一夜,但前夫常故意刁難探視時間,離婚的一年後前夫再娶,卻要求我不可帶男友一同前往探視,2年後甚至以小孩不適應新生活所以輔導老師建議要與生母減少見面為由限制我帶小孩過夜,也不再讓小孩暑假北上希望減少小孩對北部親人的思念,現在我的父親生病了最常思念我的小孩,除非父親拖著生病的身軀南下否則無法見上孫子一面,我非常的後悔沒爭取一個小孩監護權,我想知道該如何爭取回一個孩子,或是請求法官能固定一個時間能探視小孩且前夫不可限制小孩不能過夜,也需讓小孩可以在暑假時北上探望生病的外公及外婆,謝謝!!

此等情事,建議將戶籍謄本和協議書等備齊,找高雄本地律師處理,理論上,只要沒有特殊情況,應該可以爭取到一個月兩次探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2 12:38

您好,

 

1、可向法院聲請改定小孩之親權行使。

 

2、可以對方違反離婚協議,阻撓您探視小孩,因而使小孩無法獲得充分之母愛,而對小孩成長有不利之影響為由,使法官重新酌定小孩監護權

 

3、建議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並委請律師處理後續非訟程序事宜,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2 15: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無法改定成功,亦請求法院酌定您穩定行使探視權之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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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2 15: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無法改定成功,亦請求法院酌定您穩定行使探視權之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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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主軸先放在會面交往方式酌定之訴訟上,以使您家人可盡早看到未成年子女,再視訴訟中進展決定是否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

無言以對 105-02-10 01:14

與妻子因爭執分居已兩個多月,結婚兩年多,她從未住過我家,想請問:

1.我能已她未住我家提出告訴嗎?

2.去她家與她對談,她爸冷嘲熱諷,還對我丟東西(無嚴重外傷),對談當中還說我瞪他,作勢要打我,我爸拉開,我能對他提告嗎?

3.我要看小孩她爸說她在睡,但我明明聽到小孩醒來聲音,我說可以讓他出來嗎?她爸說不要,說這是他家,我也不準進房間,叫我站客廳等她母子自己出來,這部份我能提告嗎?

4.小孩出來後我要抱小孩,她說小孩不想讓我抱,我說小孩2歲不到,怎麼會不讓我抱,我手伸過去她撥開我的手,說要小孩同意,當我再過去要抱她爸說我不能超過她家的那裡..之後又作勢要打我,這部份能提告嗎?

5.結婚後小孩費用都是我出,現在我還要全數出嗎?還是出一半?爭執前我有10萬元放她那,能從當中扣嗎?

6.今天我想要小孩監護權撫養權,該怎麼作?

7.她現在沒工作我爭取到的機會會比較大嗎?

 1.  就閣下所述依據民法第1001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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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0 1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同居義務;對於對方父親辱罵您、打您之行為,可嘗試錄音錄影蒐證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應先將未成年子女抱回,才有機會爭取監護權;若對方完全不讓您見未成年子女,應錄音蒐證,可提出刑事略誘罪之告訴;待蒐集對方惡意遺棄辱罵您之相關錄音證據後,再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較有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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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0 1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同居義務;對於對方父親辱罵您、打您之行為,可嘗試錄音錄影蒐證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應先將未成年子女抱回,才有機會爭取監護權;若對方完全不讓您見未成年子女,應錄音蒐證,可提出刑事略誘罪之告訴;待蒐集對方惡意遺棄辱罵您之相關錄音證據後,再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較有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玫子 105-02-05 10:37

我跟先生常常吵架,有次吵到他把衣櫃玻璃都打破了,還有一次他把小孩抱走,我氣不過打了他,他也打了我,請問他這樣是否有暴力傾向,我們目前開早餐店,可是生意不好,先生存款所剩無幾,有幾次的店租跟車貸都是我付的,也沒給我家用,只有吃飯是他出錢,有時我們吵架的話我就自已出,我年後有找到一份工作,我跟先生之前說好我去工作,他帶小孩到店裡顧,店租跟車貸的部分由我負責,不夠的話再拿店裡收入付,先生是獨子,一定會跟我爭撫養權,我婆家跟娘家不同縣市,新工作在婆家,如果離婚後會回娘家住,就要重新找工作,我媽會幫忙帶小孩,我妹放假也會幫忙,請問這樣我有勝算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5 18:49

您好,

 

1、先生如有暴力傾向,會非常有利於您爭取小孩監護權

 

2、如小孩已有表達意願之能力,法官與社工也會詢問孩子的意願,並審酌雙方生活環境、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做出對小孩最有力之決定。

 

3、離婚爭議除會爭執小孩監護權歸屬外,亦會爭執婚姻財產分配之問題,建議可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委由律師一併處理,才能周全保障自身與小孩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玫子 105-02-05 10:15

我跟先生常常吵架,有次吵到他把衣櫃玻璃都打破了,還有一次他把小孩抱走,我氣不過打了他,他也打了我,請問他這樣是否有暴力傾向,我們目前開早餐店,可是生意不好,先生存款所剩無幾,有幾次的店租跟車貸都是我付的,也沒給我家用,只有吃飯是他出錢,有時我們吵架的話我就自已出,我年後有找到一份工作,我跟先生之前說好我去工作,他帶小孩到店裡顧,店租跟車貸的部分由我負責,不夠的話再拿店裡收入付,先生是獨子,一定會跟我爭撫養權,我婆家跟娘家不同縣市,新工作在婆家,如果離婚後會回娘家住,就要重新找工作,我媽會幫忙帶小孩,我妹放假也會幫忙,請問這樣我有勝算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5 10: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有幾個重點,家暴的部份是否有保護令、是否有相關事證、目前子女由誰在照料,目前是否離婚分居多久,請詳述。

2、監護權爭取設籍兩造的扶養能力、經濟、環境、不良事蹟、社工訪視等,建議還是要委請律師協助,否則之後要改定會很辛苦。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5 10:45

您好

 

1、先生如有暴力傾向,會非常有利於您爭取小孩監護權

 

2、如小孩已有表達意願之能力,法官與社工也會詢問孩子的意願,並審酌雙方生活環境、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做出對小孩最有力之決定。

 

3、離婚爭議除會爭執小孩監護權歸屬外,亦會爭執婚姻財產分配之問題,建議可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委由律師一併處理,才能周全保障自身與小孩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5 11:43

法院重視的是小孩能不能健全長大,經評估後哪一方能給小孩較好照護(包括父母本身以及經濟能力等等)讓他能夠健全成長,就比較有機會爭取到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5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對方辱罵您之錄音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針對婚後財產部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扶養費,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5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對方辱罵您之錄音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針對婚後財產部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扶養費,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2-04 21:52
律師您好,我與先生結婚三年,有2個小孩,分別是3歲與6個月大,與公婆同住但教養方式一直有差異。 先生先前外遇,且對婚姻與孩子不負責任,讓人實在很死心,現在平時住一起但基本上是各過各的,沒有交談。 先生不願意離婚因為他需要小孩好對他父母有交代,但也不願意改變局面,只是一昧擺爛,只有在他家人抱著孩子時才會搭理孩子表現好像很愛小孩,而且在外遇被發現後,他完全不與我娘家人來往,雖會讓我固定回去,但若平時我太長與娘家人碰面就會不爽,想請問有什麼方式能夠請法院判決離婚?我想爭取兩個孩子撫養權,若需佐證,請問有什麼是我能夠提出的有利證據?(除了外遇的)

一、原則上是要舉證證明對方有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的證據

二、常見的理由是通姦、精神上虐待、可歸責於對方的分居。但如果你在台中的話之前我統計的結果台中那邊對分居的部分的認定比較寬鬆一些。除了台中,其他縣市都認為分居要看是誰的錯。

三、小孩這麼小是否真的要離婚你再想一想。

四、如果不能好好在一起,也要好好分手離婚的方式 有很多,裁判離婚只是一種選擇,你也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是調解離婚

五、就監護權來看,主要照顧者會占優勢,可以的話要自己照顧小孩

六、如果是要選擇協議離婚或是調解離婚,在協議或是調解之前建議先研究一下如果以訴訟處理的話有那些權利可以主張,有很多女生為了離婚什麼都不要,後來才知道可以要的東西很多。調解離婚或協議離婚登記完畢,原則上已拋棄的權利都沒有了。很多人調解完後悔的,可以的話還是先研究一下再去協議或是去調解

七、再說一次,是否要離婚仍請三思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1.  法院對於監護權係依照「子女之最佳利益」酌定, 依您的情況,您有幾點優勢,包括(1)子女之年齡:基於幼兒從母原則,只要子女為嬰幼兒時,通常優先以母親為親權人。(2)主要照顧者標準:從子女出生開始到現在的主要照顧者為何,因此您必須證明您才是實際的照顧者,他根本沒有照顧小孩的意願(如將照顧情況錄音錄影)(3)善意父母原則:為防止惡意搶奪,會考量不會妨礙對方探視小孩的一方為主要照顧者,因此您必須證明對方若取得監護權後恐會阻止您探視小孩。

2.  除上述之外,法院亦會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只要您有固定收入及職業,並具有適合何小孩的居住條件,取得監護權機率較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以訴訟離婚,則證據最為重要,所以您要盡量蒐集事證,而小孩監護權的部分,您家庭的支援系統也是重點之一,而本件應可向對方請求贍養費及針對外遇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4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主要照顧者取得之機會較高;離婚之部分,需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考慮錄音蒐證,蒐集您配偶辱罵您之錄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4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我國關於訴請裁判離婚需要符合民法1052條之相關規定,因使若要訴請離婚,需要加以舉證確實有相關事由,比方說不堪同居之虐待,因此若您想要離婚,對方又不同意,建議蒐集相關證據,比方說錄音已證明確實有受不堪同居之虐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香菇 105-02-04 09:32
之前當前夫車貸連帶保證人,後來他沒有繳款而且車子拿去當鋪抵押借錢,導致現在裕融金融公司已向法院申請強制扣款且強制扣款執行命令已經下來了!目前我一個月薪水三萬,要撫養一個小孩(前夫聯絡不到而且也沒有付小孩生活費),還要繳學貸,被扣了三分之一錢根本不夠用,請問現在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4 1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當初擔任連帶保證人有遭到冒名偽造文書等問題,否則很難救濟

2、至多只是清償完畢之後,連同扶養費,一起向您的前夫請求或提起民事訴訟

 

 

 

香菇 105-02-03 08:17

之前幫前夫當連帶保證人離婚後才知道他的車貸都沒繳而且還把車子拿去當鋪抵押借錢,現在要被強制執行扣款且已經收到執行命令了,我一個月薪水才三萬,要撫養一個小孩還要繳學貸、房租,被扣了三分之一後根本無法過生活。請問我現在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被強制扣款呢?!前夫現在已經躲起來而且手機都換了,戶籍地址還在我家,離婚並沒有遷移,所以無法找到他的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需執行扣款,但您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說明目前經濟狀況,以便每月扣款可以減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2-03 10:15

 香菇妳好,針對妳的問題:

一、依照妳描述的情況,因為是保證人的關係,所以必須要負清償之責。

二、但妳可具狀向執行處聲明異議,主張依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2項之規定,因為必須扶養小孩、支付食物、水電、醫療、交通等生活上費用即已超過每月薪水(最好檢附相關單據),所以不得為強制執行。

                                                                                         王律師

一、王律師說得不錯,照他說的辦吧。

二、但法院對這樣的異議未必是准許的。所以最後結果可能還是扣薪三分之一

三、可以兼差做點小生意,網拍的話可以考慮,因為網拍不會花你太多時間,不用租場地,如果你眼光精準的話成本還可以壓得很低。建議你先研 究一下再處理。

四、我查一個裁定摘要供你參考:

「 (三)本院司法事務官以異議人每月薪資19,200元,扣除103年臺

    北市最低生活費用14,794元後,尚餘4,406元,故准許相對
    人得於4,406元之範圍內,扣押異議人對第三人友旭公司之
    薪資債權,並移轉予相對人。而異議人則以其每月薪資19,2
    00元,扣除每月房租20,000元後,已無餘額可供償還相對人
    ,且依臺北市每人每月消費支出應以26,672元計算,異議人
    每月薪資尚未達前開標準等詞置辯。經查,行政院所公告
    103年度臺北市最低生活費用為每人每月14,794元,係按照
    政府最近1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包括食品費、衣著鞋襪費
    、房租水電費、家居管理費、醫療保健費、交通通訊費、娛
    樂教育費及雜項支出)之60%訂定,已含括食、衣、住、行
    、強制保險等必要生活費用在內,應足以維持符合人性尊
    嚴之基本生活,異議人雖陳報其每月房租及必要生活費用支
    出共計33,794元(見本院司執卷第97頁),除房屋租賃契約
    書(見本院司執卷第44至第48頁)外,均未檢附證明文件釋
    明異議人確有支付該金額,雖其提出房屋租賃契約書以證明
    每月房租支出,惟前開房租高達20,000元,顯已逾越一般人
    租賃房屋之支出,難認異議人已盡撙節開銷之義務,是本院
    司法事務官以臺北市最低生活費用為基準,酌減異議人每月
    扣薪金額後,以異議人每月薪資19,200元,扣除行政院公告
    之103年度臺北市最低生活費用14,794元,准相對人於4,406
    元之範圍內予以扣押,應認已足以維持異議人之最低生活,
    且達衡平維護相對人權益之目的,於法尚無不合。從而,異
    議人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建議你先把你的生活支出列個一覽表,可以提的證據先提,目前手上還沒有的證據就慢慢的再補。
六、可以的話請開始記帳,把生活支出檢附證據一條一條的記下來…記帳在這個程序中用得到,對理財也多少有幫助,請考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柏樺 105-01-30 15:29
我的哥哥因為出車禍導致死亡(業務致死),無老婆小孩,有關於財產的問題,因為我們家的關係是爸媽已經離婚原本在爸爸那的監護權已經轉到啊公這裡了,我爸那邊法院判決是有說停止親權了,我們從小到大就一直是給啊公啊嬤撫養長大,哥哥有保事故保險還有對方理賠保險,(生前並無填寫受益人,已滿20歲成人了)正常的話遺產部分還是由爸媽對分,但是我的爸媽卻說領到的保險金要全部拿走..不留下來給啊公啊嬤或者給弟弟,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我啊公啊嬤她們也可以領到一份,我哥哥死亡爸媽並無負責她們只為了財產回來,真的是很痛心...也很生氣,這是我哥哥留下來的一筆錢,撫養長大的人卻無法領到任何的錢,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他們,而是讓啊公啊嬤領到這筆錢?我們家是中低收,也很需要一筆錢來把我的哥哥喪事辦的完整..
沈恆 (沈律師) 105-01-30 16:32

您好!

生前繼續受哥哥扶養之人,可依民法第1149條請求遺產酌給,必要的喪葬費用則可由遺產支付。其餘的遺產只屬於繼承人所有。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柏樺 105-01-30 00:55

我的哥哥因為出車禍導致死亡(業務致死),無老婆小孩,有關於財產的問題,因為我們家的關係是爸媽已經離婚原本在爸爸那的監護權已經轉到啊公這裡了,我爸那邊法院判決是有說停止親權了,我們從小到大就一直是給啊公啊嬤撫養長大,哥哥有保事故保險還有對方理賠保險,(生前並無填寫受益人,已滿20歲成人了)正常的話遺產部分還是由爸媽對分,但是我的爸媽卻說領到的保險金要全部拿走..不留下來給啊公啊嬤或者給弟弟,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我啊公啊嬤她們也可以領到一份,我哥哥死亡爸媽並無負責她們只為了財產回來,真的是很痛心...也很生氣,這是我哥哥留下來的一筆錢,撫養長大的人卻無法領到任何的錢,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他們,而是讓啊公啊嬤領到這筆錢?我們家是中低收,也很需要一筆錢來把我的哥哥喪事辦的完整..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0 01:21

您好,

 

1、因保險金未指定受益人,所以會變成哥哥遺產的一部分,但可主張必須先扣除哥哥所有喪葬費用以及其他負債,例如有跟阿公阿嬤借錢阿之類的。

 

2、因爸媽從小未盡照護義務,不聞不問從不往來,如哥哥生前有表示若死後遺產不留給爸媽,要給阿公阿嬤,那就可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使爸媽喪失繼承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除了陳律師說的以外,有一個規定是遺產酌給請求權,這個部分可以考慮備位的主張之。

二、低收入戶的話如果有訴訟的需求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pony 105-01-28 09:17
我跟先生結婚快4年...在前2年內我婆婆控管我先生所有薪資及存摺印章 一直到103年8月才把存摺跟印章還給我們保管但是裡面的錢也全部被我婆婆領走估計近千萬那是我先生從畢業到跟我結婚第2年中所賺的錢..我在婚後2年我婆婆死握我先生所有的錢連家用都不願意給..在交出存摺印章同時我們也被要求簽下切結書每個月要給她5萬元生活費用..我們也每個月定期給她5萬元有8個月..雖然這對我們來說負擔不小因為我們也有小孩要撫養..現在我們想要請我婆婆還給我們我先生原先在她那邊現金..她原本說她要保管這些錢....現在她卻說這些錢應該是屬於她的..因為她撫養我先生那麼大..我先生應該要回報她..我們也就這樣沒再匯給她五萬元..老實說我先生很想要回她在我婆婆那邊快要千萬現金因為我們需要買房..但是能夠告婆婆侵占嗎..還有婆婆有3個子女卻吃定我先生要給她5萬元其他子女不用這樣說的通嗎..如果婆婆告我們沒有撫養她這樣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8 10: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委請律師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返還存簿、印章及存款。

2、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只是民事糾紛,倘若後來發現其他侵占事證,可以再提起刑事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8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存證信函,請求限期返還款項,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委任律師提出民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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