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律師 您好:
我于近日收到士林地方法院的通知書,於下週三要前往開調解庭,內容為我的生父要索取扶養費,以下是我的案件簡單說明。
我的生父在約我6歲時就不要我跟我妹妹,所以那時候我們就跟媽媽一同住在外婆家,從小到大都是媽媽一手帶大,而且期間都生父從未拿過一毛錢供我與妹妹教育、生活。
據母親說法,當初生父因為欠錢所以不敢出面,所以他們的離婚手續拖到我國中時才辦理,然後我的扶養權法院判給母親,妹妹判給父親,但父親想要錢,所以要我母親多付20萬將妹妹買回,但付錢的事並沒有寫在離婚協議書上。
從6歲到我現在36歲, 30年沒有聯絡,如今他卻要來索取扶養費,請問律師這樣的案例是否有辦法免除扶養義務,另外如果我們都不想見他的話,是否是委託律師處理較好。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請求減輕或免除您的扶養義務。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以上,呈請 鑒核。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除非對方取得本票裁定或確定判決,否則私人是無法扣押的,法律上更沒有什麼扣押戶籍的問題,且如果你叔叔沒住那邊,法院也不可能去查封裡面的動產。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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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若非房屋所有人,則針對該房屋內之動產,除非像具體明確可認係為債務人所有(如登記於債務人名下之汽車)之外,恐怕法院執行處針對權利外觀不甚明確其權屬之動產,未必即會依照債權人單方之要求即前往現場進行扣押查封。
再者,如若執行處查封當日無人在家,則因債務人若非房屋所有人,而房屋非為查封之物件,則執行處應該也不會逕行開鎖入內,而若執行查封當日,有人在家則直接當場陳述動產非債務人所有之事實要求書記官停止執行即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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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知名出版社從去年開始就拖欠作者稿費,除了實體書稿費逾期未支付之外,該出版社所經營的文學網站,有收費連載文章VIP制度,同樣拖欠VIP作者稿費。
作者們私下去信催討稿費,該文學網的網管用各種理由推託,並且要作者相信他們一定會支付,但金額卻越欠越多,好幾位作者都被欠了十幾萬元。該出版社下的作者有台灣也有大陸,兩地作者幾乎都被欠錢,累計金額近百萬。
昨天剛知道一個確定的消息,該出版社已通知他們的編輯今天不用去上班,以後也不用再去了。先是搬遷、再來欠作者稿費,現在連編輯都被通知不用上班,不得不讓人擔心是不是想要惡性倒閉。
我是該文學網的VIP作者,簽的是電子版權賣斷十年,如果想轉投其他出版社,其他出版社又不要沒有電子版權的作品,雖然實體書可以出版,但沒有電子版權的話,又沒有人願意收。其他作者寫信去要求解除電子版權的綁約,也一直未有回應。
想請問如果出版社違約在先,未能如期支付作者每個月的連載稿費(每月VIP文章的稿費應於次月的月底前匯入作者帳戶),甚至想賴帳了,那麼作者該如何拿回屬於自己的電子版權?

因本人被拖欠的稿費不多,加上簽訂的合約中有起訴限制(只能在台北),而且該出版社今天打電話已經沒有人接了,所以對稿費不敢抱太大的希望(有作者寄存證信函,但對方也沒人出面處理),只想知道若對方一直迴避,最後甚至倒閉,那麼之前簽的電子版權是否還有歸還本人的希望?
幾天前其他被欠款的作者與該出版社聯繫上,對方的態度並不友善,也不怕被告,甚至表明:"妳要告,是妳的自由"。今天也有人打電話去詢問該出版社的法律顧問,但是一問三不知,也要作者自己去問出版社的老闆,身為外地人,連電話都聯絡不上了,更別說找到他們的老闆……與該出版社接觸過的作者,都很清楚知道要回稿費希望渺茫,但是大家都覺得至少版權得要回來,如今對方完全不處理,讓人不知該如何是好。



102年四月份 朋友跟我說要投資一批手機
還拿了資料跟我說了一大堆
他說資金不夠跟我借了20萬說合資 並簽下本票說六月會還清
直至六月底 我去找他要還錢
他卻說投資失利 錢沒了 給他一點時間籌錢
中間我完全沒看過手機
又過了一個月 我去到他家 他家的人說他出去就沒回來了
這段時間我陸續去到他家
他媽媽說他也不知道(是真的還是演的我也不知道)
後來才得知他有暴力前科跟信用破產
他媽媽希望我給他時間 但過了快一年了 依然沒有消息
我有告訴他家人說這樣我會去警局備案
之後就接到一通自稱他叔叔的電話對我大聲說"欠錢而已你是要備什麼案"
這一年之間我也不斷打聽這個人的消息
從朋友口中得知他似乎是拿了這筆錢去買賣毒品
這跟當初說要借錢的用途不一樣
我只是想拿回我的本金 也沒說要利息什麼的
去到警局 警察說這是債務糾紛而已說是我自己心甘情願借錢的就打發我走
我應該怎麼保障我自己的權益
而且他真的拿去買毒品這樣我算是共犯嗎?

事情是如此...
在2013/10/19南下作高鐵去找男友時,因為彼此身上現金沒這麼多,他也沒帶卡出門,因此問我是否有帶提款卡,那時卡裡金額剩下五千多元,因為到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不知道該去哪裡提款金額,所以他說:提款卡跟密碼給我,我去領就好,你在車上乖乖等我。我也不疑有他的就給了他自己去提領... 因為知道他全數提領光了,以為裡面已無金額也無法做怪就沒太注意了...
隔天因為他有工程要忙要去當監工所以急急忙忙的把我送去作高鐵,連放在他那的提款卡也忘了跟他領回。回台北之後 因為工程要給工人的金額他目前沒這麼多缺短了一萬 我也急忙湊錢給他幫她去現金存入到他一個女生朋友的帳戶裡,她也說他會還,隔沒多久因為身體因素我就去台大醫院開刀。
就這樣過了兩個月....
2013/12/24
[欠人家的要還掉這才是重點。我卡片信用卡存簿我爸都收走了。等它氣消才有可能還我,我身上只有ㄧ張卡,對我真好給我加油用的。不,兩張,還有ㄧ張是你的。]以上是他爸斷了他的金流後...他請我去貸款給他付工程款,但是我回絕它之後留下了以下的話語...
[既然最現實上的事!!在我最難過的時候!!妳連試著去幫我都直接說不行!!那我心冷了!!真的冷了!!也剛好這樣能我考驗另ㄧ半!!我想我不能接受我女友沒有我那種為了另ㄧ半不問理由的相挺欠妳的卡跟錢我會盡快還妳!!我也不想聽妳在講什麼了!!這樣就好了!!我心冷了!卡要怎拿我在問妳。],卻始終沒看到他把卡跟錢還我...那某段時間我們曾經大吵架,他只回我[最後ㄧ次問妳!!如果就是妳想的那樣或妳講那樣!妳要這樣做是不是??我只聽是跟不是!!是的話!卡片要寄去那給妳給我住址錢我順便匯進去!!如果不是現在妳是在玩那招夠了沒],他也知道要卡片依舊在他那裡和錢,始終還是沒任何要還我的樣子
他以我對他的信任又做出了其他的事情...在近期我發現他在我住院前幾天和住院這段期間他利用我帳戶跟人借錢叫人轉進我帳戶裡面然後隔天或是當天就領取走了... 在2014年過年前轉了一筆2萬和過年後也請我朋友轉了一筆3千進去,也都被他領取走了,本來是請我幫前男友借五萬但是我只能借到2萬還差3萬,每個人都要過生活要借錢的朋友拮据了,我們也沒義務一定要借他吧,可是她就很不高興還烙下狠話說[今天處理掉10號就可以還掉!!我抱歉我的口氣!!我都沒睡也煩惱整個火氣很大!!!!但中午沒處理我會很難堪!!妳說的最晚2月1號!!現在都2號了我給人家講幾次了今天在裝笑ㄟ!!我被為難的話!!他要給我電話跟單位我要叫人去把他牙齒都打掉],借了他兩萬他說16號親自去還給我朋友,但是還是一樣避不見面和搞失蹤又不留聯絡方式...只是要等人通知或是聯絡我朋友,這樣不是很矛盾嗎?
處處語帶威脅[現在說這個我都聽不下去!!!我紐曲??時間妳說的!什麼事都不是妳們說完在來跟我說嗎??到後面就變成讓我難堪!!後面妳那些話!!只會讓我增加我的憤怒而已!!我只在意時間到了又對妳這樣講後面妳那些話什麼好險不是十萬兩萬看清ㄧ個人!!我看的懂!!如果真的不小心ˋ抓到我會讓他知道兩萬看清ㄧ個人也可以讓他知道不用我出手他會死的很難看!!!!反正先解決欠妳們的!!在來這件事我不會放過它!!原來都是他在旁邊賽弄!!!!!!我扭曲??我不會扭曲我只想到找到我會讓他扭斷手腳!!最重要的是我會叫那些處理事的大陸人拿榔頭把他牙齒都給我敲掉!!!愛賽弄愛裝笑ㄟ沒關係!!!ㄧ定會遇到的!!阿儒也要幫我查了!!我不計代價我ㄧ定要看到處理他交回來的照片。就是知道妳的付出!!我有要對妳怎樣嗎??我只是要給妳看對我裝笑ㄟ的下場是什麼----這種節骨眼是我不能原諒!!!叫他意外險去保重點!!我最多只是教嗦!事情我不會自己做!!最多我上法院我也是罰金!!而他牙齒會全沒手腳在斷ㄧ次吧!!讓他ㄧ輩子痛苦],現在人又避不見面又聯絡找尋不到他要寄存證信函給她叫他還錢,又不知道他的地址在哪裡....
1.其他朋友要告他詐欺,而我去辦理掛失再補辦卡片是最近的事情去查詢也是近期...我也有去備案,但是如果要提告我該用哪條罪行對我自己最有利?
2.如果其他朋友告他詐欺我是否就變成幫助詐欺犯...? 但是我在台北他在台南我該如何證明當時我真的沒參予其中和不在場證明? 他領取地點又都在南部我都在北部我該如何是好?
3.如果要寄存證信函到他家,欠錢未還做個通知,該如何去請警方或是其他方法協尋他家地址?
4.因為以上都是LINE的對話,語帶威脅讓我畏懼他會對我朋友不妥,我該如何是好? 如何提告?
律師們我該如何是好....? 16號已經過了,卻也沒見他要歸還的誠意,還有其他人的欠款,也都不連絡不回應... 只有在20號的時候留下此話[人家轉去妳那邊的都是正常的錢不是騙的也不會有人對妳那賬號去報什麼案!!要害妳早就害妳了,根本不會有妳說的拿妳做人頭賬戶] ,可是就有他朋友轉到我帳戶那裡的錢他領取走了,他朋友要告他詐欺,這樣還不是正常的錢...難道這就不是提告嗎?
我該如何是好?... 目前我的三萬八就要這樣不了了之嗎? 還有其他受害者也是要閉不吭聲嗎? 難道我們要姑息養奸默默的就這樣算了嗎...?


前夫跟當鋪借錢沒還,我是保人,但前夫有簽本票給我,若當鋪已經向我催討了,我可以拿他簽給我的本票去聲請支付嗎?但他又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接,先前他有向法院申請消債更生,當鋪有收到公文,前夫說他去申請就代表他要負責,保人就失效,當鋪不能找我要錢,是真的嗎?
他還有請我朋友用朋友的車向另一間當鋪借了11萬,也有簽11萬的本票給我們,但他還是沒去付利息,從頭到尾,借款過程都沒他的名字,這樣我們可以拿他的本票去聲請支付嗎?當鋪業務是知情的,也知道錢是前夫用的,而非我朋友,借錢的那台汽車,也是前夫在開,朋友只是掛名車主而已,車子衍生很多費用,稅金罰款都沒去繳,都是我們去付的,這些費用都有收據,可以要的回來嗎?我可以舉證車子都是前夫在使用,後來車子賣了,他自己也說賣掉不夠還銀行貸款的差額他會負責,也有簽5萬本票給我們,我們的對話都有拍照存證,連他向我借門號打的電話費也遲遲不付,都不接電話,只會傳訊息,也避不見面,他說我拿他簽給我的本票告不成他,我如果去告他,他要告我誣告,我這裡和他要錢的訊息都有保留,內容也透露他有欠錢的事實,他現在都推的一乾二淨,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請他出來處理這些債務呢?
麻煩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可以先國稅局調取遺產清單來確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所引的「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目的是限制法院辦理案件「最久」須於多久時間案終結案件,避免案件延宕過久影響當事人之權益,並非您的案件一定要經過這麼長的審理時間。



你好:
我的父親在我15歲時遺棄我和小弟.小弟從(3個月大)就被父親拋棄,然後和母親離婚並與小三就是後母結婚,之後我和阿公阿媽住,而小弟就丟在褓母家,一直沒有一起生活也未扶養我們.
這中間他又離婚又跑到美國結婚,一直旅遊世界,也沒和我們互動.30年過去.最近混不下去,到處欠錢,美國,大陸,台灣,都有債主,目前他的租屋處快被房東驅逐.沒付錢,他本身也不工作,因為他的認知他只做大事業.等機會.
最近轉往我這邊要我賠償45年前.當年我母親與他先上車後補票懷我時,我母親的聘金和買傢俱宴客30萬.想錢想瘋.這種可笑的藉口他可以拿來寫好幾封信騷擾我,甚至要我不得好死,等等非常不雅措詞.我真的很煩,不願意再和他有任何牽扯,請問該如何做?另外,這10幾年來的健保國民年金,和醫療意外險都是我在幫他付,而且我也不會停止,請問這樣會被他告遺棄嗎?
謝謝












我哥有個朋友開了間房仲大概五年了,最近好像公司營運出了些問題~開口跟我哥借錢,因為是好朋友的關係~我哥又不好意思不借,希望對方開立本票,對方也願意,只是現在問題來了,對方現在是用公司的名義開立給我哥,雖然他也是負責人沒錯,只是我之前在網路上看到,如果是法人欠錢,就只能向法人追討假設公司真的收掉了,那我哥不就追討無門?
我後來是聽我另一個當仲介的朋友說開一間仲介好像要繳保證金給一間叫“全聯會“的單位假設最差的情況下我哥的朋友還不出錢那我哥可以透過本票裁定的方式去全聯會要錢嗎?
如果請我哥去跟對方換成他個人的本票?假設他自己名下沒資產可扣押,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去扣押他公司的資產嗎?
再麻煩解答了,感謝!!





為了寫清來龍去脈所以有點長,還請見諒
事由:
2010年我妹夫因做生意和簽賭欠錢多次已成銀行拒絕往來戶,後並常向地下錢莊借錢周轉。妹夫為了還地下錢莊的錢,向他哥哥哀求以名義是哥哥的父母房子為擔保,然後請我妹以借款人向銀行借錢。
妹夫哥哥同意,但要求銀行由他找(總覺得怪怪的),且要求要我妹這邊的親人當連帶保證人(我和我弟),另再由妹夫自找一連帶保證人,妹夫哥哥自己也是連帶保證人。
用條列的:
向銀行借款 : 350萬 分8年償還 (應該是消費性貸款吧 合約上沒寫)
借款人: 我妹
連帶保證人(依序): 妹夫哥哥、我、我弟、妹夫的朋友
現在,妹夫找我媽哭說生意不好,貸款已經兩個月沒還(之前也常逾期還),暗示要我們這邊幫忙還錢,不然銀行可能會向連帶保證人追討。
根本是死皮賴臉又想請別人收他的爛攤子,已經有多次紀錄,我們這邊已幫他還過不少錢,他哥哥不想再幫他並也想賴給我妹這邊的親人(他哥和嫂就說我妹也要負監督不周的責任)
問題:
1.到時候,若因為多期還款未繳,銀行要終止債權並要追討時,會以什麼順序來追債?
有查到銀行法12條規定不得先向保證人求償,但大部分關於連帶保證人的討論,都說因為已放棄先訴抗辯權,所以連保人無權要求銀行。而打聽到是銀行會先從追討方便的(例如銀行存款、固定工作收入等現金)開始討債。
(銀行法12條 也有規定提供足額擔保之貸款,銀行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 所以銀行是不是不管法律如何,會以方便追討的順序來追討?)
2.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確保銀行:
先向債務人追討(我妹也早沒錢了)----->不足再強執擔保品---->最後再找保證人?? (重點就是要妹夫 以及 妹夫的家人先負起責任 也讓親家公親家母知道)
3.還是有其他自保的方法嗎?(可以解除保證人嗎?雖我查到的資訊都說很難...)

本件應先釐清擔保品(不動產)之所在以及當地不動產市場性如何,如果供擔之不動產本身拍賣不易的話,銀行勢必會多管齊下,全面對於借保戶一網打盡,設去先作假扣押查封、扣押薪資之動作。
其次,就您所提到的銀行法規定,並不限制銀行假扣押之保全程序進行,此部分尚請留意。
再者,本件係於銀行法修正後徵提連帶保證人之案件,則顯然是在徵信程序時即有擔保估值不足之狀況,否則銀行應不致冒著違反銀行法規定遭鉅額行政罰的風險而敘作本件貸款案件...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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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離婚很久了!從我5歲開始到現在25歲了,我們都沒有聯絡。有天,突然收到公司通知,因為媽媽生前的債務,所以要強制扣我的薪水。當然我也覺得很不合理,畢竟是爸爸養大我們的,為什麼要我來承擔?於是我就去申請拋棄繼承...也因為時間太久了,沒有辦法通過!可是每個月被銀行扣3/1的薪水,真的很不甘願!那也是我的辛苦錢!最後也請了律師,一開始律師說的很好聽,說我不用繼承,只要證明媽媽沒有養過我,我也沒有跟他聯絡!這樣就可以了!可是前前後後被扣了快十萬,然後又付律師費四萬七,然後律師說已經強制扣薪一定要還錢,所以又跟銀行和解,也多付了兩萬...這些都比我媽媽欠的還要多,事實上我媽媽欠快十萬而已..其他的是利息,加起來缺快17萬,這樣就算結案了。我怕媽媽還有欠錢,所以去申請他的聯徵紀錄,結果真的還有大概快兩百萬!這叫我怎麼能接受!事後問律師...卻沒有給我任何回應,只說和解?但...和解也等於要我還錢?讓我覺得很扯,是我的錢太好賺嗎!怎麼跟當初講的都不同。那時候辦拋棄繼承的時候有開庭,也有叫媽媽那邊的阿姨出庭,阿姨說因為媽媽是自殺的,他也沒什麼錢,所以媽媽的後事很簡略!當初有說媽媽要自殺要解剖,後來又說要去領錢,大概兩百多萬,那些都是跟哥哥聯絡的。那時候也想說沒有在聯絡,如果領了媽媽欠的更多怎麼辦,所以就沒去了了!開庭的時候我有問阿姨,有人領媽媽什麼錢嗎?為什麼銀行沒還?可是他敷衍帶過...我去戶查,可是媽媽是96年9月過世的,銀行是101年5月開始扣薪,銀行說有寄通知,可是我根本沒收到,雖然這件處理好了,可是想到後面還有兩百多萬...我就覺得頭痛!哪怕又有哪間銀行來要錢,我到底該怎麼辦.....(我有兩個哥哥,不過只有我有薪資轉帳,所以只扣的到我的錢)

友人欠錢不還(12萬),欠錢時有簽本票,已訴請法律管道強制執行,但因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所以已發債權憑證.
我想請問接下來該怎麼做? 每年查一次國稅局?!如果她工作地方領現金沒報稅,不就永遠都扣不到了?!國稅局只能查去年度所得稅,就算知道他去年有所得,待強制執行扣押時他若無工作,或公司沒報,錢是不是都拿不回來?!
可否告她詐欺?!因為一直有跟他接洽請他還錢,但對方只會一味哭窮,一塊錢也沒還,他家有開店,父母也知道他女兒欠錢,一點也沒有想還的意思,這樣該怎麼辦?! 如果找不到人,錢就石沉大海?!
打去地方法院.國稅局.勞保局都沒用,難道這年頭欠錢不還可以這麼霸道?!公理何在?!
還是我應循其他公家機關核可的管道討債?! 怎麼做才能有效把錢要回來?!

今年六月九號 因為缺錢
找以前一個朋友聊聊近況
他知道 我沒工作 又沒錢
因此跟我說有個賺錢的機會
想不想參予 一個月可以進帳70~80萬
他帶我到他的房間 給我看她的身上現金
數目蠻大的 但我也不知道是多少錢
只知道那是很多錢
我又問他 要怎賺
他就說 你如果想做的話 先跟我打個合約吧
合約我說我想帶回家看一下 在想要不要簽
他說 下次再看
結果下次 約時間碰面時 他就讓我當場簽了合約
簽約的時候合約內容他也沒讓我 看的很詳細 就叫我
這裡簽名 那裡畫押
因為他說 加盟金要120萬
讓我分期 一個月10萬
分12次給
因為我沒錢拿不出來
他讓我簽了一張120萬的本票
簽完約後 她才把合約給我一份
內容大約是 一個月要付10萬給他
加盟內容屬於技術授權合作協定
合約書標題就是 技術授權合作協定
可是簽完約後 做了一個月 我才發現被他騙了
因為他說的這份事業 根本不合法
這部分 合約都沒提到
現在 他拿著本票 來跟我要錢
而且還連續三天來我家門口 貼欠錢還錢 大字報
他有傳本票照片給我看 我發現我寫的時候沒寫好 有一個字有重複畫過的痕跡
這張本票 還是一樣據有效力嗎


我姐姐想訴請離婚
請問離婚訴訟的流程該怎麼跑?
還有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法官會根據社福中心問小孩子的意願做監護權的判決,那我想請問可以自願放棄小孩子的監護權嗎?其實甚麼都不要(贍養費,監護權都不要)單純的想要離婚,恢復自由!因為男方會對女方家暴(口頭上的威脅以及身體上的嚴重傷害),甚至對自己的母親家暴,而遭家暴後女方逃回娘家,男方亦不斷的對女方以及女方家人精神騷擾!男方母親有申請家暴保護令!男方尚且沒有盡為人父的責任幫忙扶養小孩,賺錢沒拿回家,還回家拿錢出外揮霍!工作狀況亦不甚良好,屢次曠職!甚至在外面有小三,雙方分居已達3~4年,再加上婚姻期間男方有偷竊 傷害等等前科...女方只想離開這段婚姻小孩子的監護權亦不想爭取...請問以上能構成離婚判決嗎?
我想重申,並不是我姐不要小孩,而是她婆婆說離婚可以,小孩子一個都不要想帶走...現在男方就是用小孩子來壓我姐...看我姐心軟...昨天我姐為了照顧小孩又跑回去婆家,男生一直逼她說今天就要把問題解決,拿出離婚協議書逼我姐簽,上面還附屬條件離婚之後無探視小孩權利,兩個小孩子歸婆家管!我姐最後簽了,男方結果又後悔!今天早上我姐一覺醒來討債的跑來找我姐說男方在外面欠錢,還說男方超貸40萬!男方信誓旦旦的說沒在外面欠錢結果今天還不是一樣的結果?討債的說,你老公欠錢叫我們找妳要,她說現在錢你在管!
人生有許多無奈和現實,不是你想做甚麼就可以如願以償,有時候總要為自己想想,自私是每個人都會的,畢竟我站在我姐的立場為她想!我希望我姐可以找到更好的人,善待她!不放手怎能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

我家是一.二樓 三樓是我弟弟的 後面將近有25平的土地 土地權狀是我的
當初想要讓房子大一點 所以我跟我弟弟一起往後擴大房子坪數
這樣將進長達10幾年ㄌ
但是我弟弟因為行為不佳 在外賭博 欠錢 導致三樓房子被法拍 = =
我們都有再注意房子法拍的價錢!! 因為後面的土地所有權 我們不想因為這樣有其
他的糾紛 所以我們非常注意法拍的動態!!!
但是!!!還是被其他人買走ㄌ!!
我是想問
1.我們可以去縣政府舉報要強制拆掉三樓的建築嗎?? 因為三樓的權狀坪數後面近有12平是多出來的??
2.如果對方堅持他們買的時候就這樣ㄌ! 我們除了土地權狀之外 還要注意甚麼嗎?
3.那我們可以禁止他動他三樓裡 多出來坪數的修繕.跟裝潢嗎??(因為他們在改套房)
4.我們可以自己從我們二樓爬到三樓 拆除後面我們土地上的東西嗎?例如 窗戶 或者畫起土地的界限之類的???
5.後面多出來ㄉ建築因該是違建 那如果要拆除 是要怎麼拆除??
謝謝 麻煩各位專業人士幫個忙!!

您好
去年三讀通過的夫債妻不用還 讓撞殘我的人
他所有的錢都是太太管 賺得都給太太 我們這類受害人的債權 該怎樣討回?
夫妻 在法定關係下 本就該盡其一定程度的義務 及責任
除一方蓄意的破壞婚姻的平衡 蓄意從事犯法 及傷害是可以申請離婚下
現在一句夫妻債各自負責
難道夫妻關係 只坐享甘甜 不分擔酸苦????
侵害他人身心健康 或財產 都可以逃避責任 嗎?????????
過失傷害對方已在刑事上付出代價 ..關七個月
但在過失重傷害他人後 再民事"蓄意"不理賠
目前針對我的事 我不再管車禍過失重傷害的事
只針對債權債務關係 他和我說保險公司已賠我多少 我根本不理會
欠錢就是欠錢 該還 該拍賣的 我一切照程序走
請問1030-1條 和民法244條我都沒辦法了...該怎辦???????
我97年5月結婚的,有宴客,但男方一直不跟我去登記,小孩在98年5月出生,小孩出生後他也沒要去辦戶口, 後來因為父母親發現為何結婚一年了還沒辦登記,因他告訴我父母是因為在外欠錢,所以不敢跟我去登記,所以我只好自己去辦戶口,小孩姓我的姓,他也沒什麼意見,到現在小孩4歲了,小孩的父親欄還是空白的,他也沒要求要認養或者什麼的,但是二年前我們在調解離婚關係時監謢權是給我,男方有探視權,他有權在週六到週日到他家過夜,但這二年來,男方一直不在時間內把小孩送回,每每時間到手機就關機連絡不上.等送回來時已經是1.5小時或者2-3小時後的事了,(當初的時間是依男方的要求訂的)這中間我心七上八上的,多次口頭上要求請準時把小孩送回,他回我說你去告我呀,反正我名下也沒有財產,妳能拿我怎麼辦?而且他在小孩面前對我大吼大叫,我想問的是我可以暫停他的探視權嗎?而如果我暫停他的探視權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刑責?另外暫停後因之前協議二方如不遵守交付或者探視時間,必需賠償對方一百萬元,是否我就必需要賠償男方一百萬


1.我爸當了某人的保證人(以下簡稱A) 5~6年前A有還不出錢來 銀行有通知我爸 我爸在那當下把他所有的財產及不動產過戶到我名下 如今已沒有再收到催繳通知 可能是有在還錢了 A膝下無子且擁有兩塊土地 但還是會怕哪一天又會收到..倘若我爸不在後 我或是我媽會繼承到那保證人的責任嗎? 銀行會有可能控告我爸過戶無效嗎 ? (我爸過戶給不動產給我已有2年以上的時間)
拋棄繼承必須要 被繼承者 死亡才可辦理嗎 ? 若拋棄繼承後 已過戶的不動產是否會因為過戶無效而回歸繼承者且因又拋棄繼承而無法再繼承那回歸的不動產呢 ?
該如何達成不用幫A還到錢 且不危及我們的家 及解除保證人的關係呢 ?
2..我姊姊也有欠錢且失蹤很久 但不時的還會收到關於她的帳單及法院傳票
(我們家房子的戶籍裡沒有我姊)
她已經25歲了 如果她的債主是地下錢莊的話 我們家人沒有任何人幫助他簽條約也沒當她保證人 那地下錢莊找不到她的話會涉及到我們嗎? 還是地下錢莊認定只要是親人就暴力討債呢 ?
滿懷誠意的拜託各位大哥大姐幫幫忙...

各位律師好
我是在網路上跟幫助我匯錢給我的人認識的 當時正好我工作上 老闆把我薪水減少好多 我就跟這位朋友抱怨 結果他突然說 我有用郵局嗎 我說幹嘛 不要叫我賣帳號喔 她說沒有 要匯錢給我 我說你又不是有錢人匯給我幹嘛 她說她不缺錢 問我郵局帳號 當時我覺得她很好新這樣幫我
我跟她說 那等我有錢我會還 她一直說不需要我還 (這些對話都再即時對話紀錄裡)
然後第二次 市我主動跟他開口借錢 我問她可以藉我一千嗎 他說網路上認識的 她幫我2500了 不要跟她借 然後因為跟別人吵架 跟她鬧番 她就在網路聊天室 開始散佈我欠錢不還 問我幾時還他那2500 我回她 又不是我跟你借的 你自己要幫我的 不然你拿借據或是本票去法院告我啊
她說她被我騙了 我是詐騙集團的 請問 是她自己要當好人要匯給我的 又不是我開口借的 他說有匯款單 我就是欠她錢 她就可以跟我討 那我門即時通對話 他說好幾次不用我還 這樣法律上都沒用嗎 那幫人家的哪一天不高興 去對受著者說 我幫你的前幾時還我 她可以跟我討這2500嗎 請幫幫忙解答謝謝

按民事訴訟法如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 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或其所舉證 據尚有疵累, 亦應駁回原告之請求(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917號判例意旨參照)。又按稱消費借貸者,於當事人間必本於借貸之意思合致,而有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 權於他方之行為,始得當之。是以消費借貸,因交付金錢之原因多端,除有金錢之交付外,尚須本於借貸之意思而為交付,方克成立。
依照上述說明,本件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對方當時確實是基於贈與之意思而將金錢匯給你的,則對於此項贈與之金額,依法自不得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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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緣由是這樣的
客戶與我公司(食品材料行)有交易產生
客戶先享有公司的服務
而公司因而向客戶催收款項(因為是新客戶第一次交易,款項也不大,並沒有月結的問題)
而交易完成後身為公司的小妹的我
就變成要詢問客戶何時會將款項入帳
客戶回應我,好,這幾天會匯款,並且向我要了匯款帳號。
而過了好幾天後,我詢問他,請問款項匯進來了嗎
他說,忘記了,下禮拜一匯款(當時是禮拜五)
我也很好聲好氣的說,再麻煩你了
等到禮拜一我在詢問他,是否有匯款進來,他又說銀行已經關了,明天再匯
我還是很好聲好氣的回覆他,好,再麻煩你了
等到禮拜二,我又詢問她,是否已經匯款,他卻又跟我說,忘記匯,後天在匯錢
這時我還是很好聲好氣的對那客戶說,先生,因為已經拖很久了,我很難向主管交代,是否能夠用atm先轉帳呢
我心想(現在ATM現在這麼方便,別騙人說不會用了吧?)
而此時客戶卻回覆我xx娘,一堆三字經,問我是說他拖延款項甚麼意思
請問我能夠對他提起告訴嗎
因為當下我是公司員工,不想滋事,所以沒有對他有所回應
但是他侮辱我的人格,及侮辱我父母,
現在欠錢的人還這麼理所當然?????
客戶本身已經沒有誠信問題了吧,答應人的事情都沒做到
但是其他人的意見都說電話罵人不構成侮辱之罪狀
如果他繼續以電話對我言語上的汙辱,我也無法對他怎樣嗎?

在刑事責任部分,如果是電話中以三字經對人直接辱罵的話,因為辱罵內容並非指涉具體事實,所以不會構成誹謗罪,另外因此項侮辱行為並非多數人或者不特定人所得共聞共見,所以也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在民事部分,如此辱罵別人的行為,對於被害人會有民法損害賠償之責任,不過依法提起訴訟求償的話,須由被害人負擔舉證責任,先行舉證證明侵權行為及所生損害之存在(此項侵權行為恐怕損害數額相當有限)。
綜之,本件您若要進行求償者,恐怕得再進一步收集證據,另外針對目前對方拖欠情形,建議您可將對方一再應付、敷衍的狀況儘早回報上級主管知悉,以免日後主管怪罪您未及時告知公司催討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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