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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小黑 101-09-12 19:20

我到XX企業公司面試,當初跟我說底薪(或起薪)2萬8

101年7月2號我到該公司上班至101年8月11號領取薪資明細

內容: 底薪1萬5千元交通津貼1千元超勤加班9千元全勤獎金3千元應領金額2萬8千元扣除7月份勞健保576元 實領金額2萬7427元

在8月11日的時候我有詢問過為什麼薪資與當時所講的不一樣?還有問他說底薪1萬5千元沒有違反勞基法嗎?

XX企業回答我說,這張明細只是要讓你知道薪資結構,我向勞工局報的薪資為勞基法規定的價位

最扯的是我做到8月21日,XX企業說我出勤15天,依勞基法規定給予兩天有薪假日

所以XX企業說17天的薪水是這樣算的底薪2萬8千元/31天 = 903.22元(四捨五入)903元*17天 = 15351元因為我7月份有多休兩天,XX企業讓我7月份算都有上班,從8月扣除扣掉勞健保576及7月份多休兩天之薪資 = 1萬3千元
在5X8寫得很詳細,上班時間為早上8:00~晚上18:00我幾乎每天加班到晚上19:00~22:00

及需出差(時間未定)7月份沒出差 沒話說

8月份出差至花蓮兩次新北市出發)是早上6點20座火車而且有一次一週是天秤颱風,沒放颱風假還在花蓮出差出差都很晚到旅店休息,最早是晚上8點半,最晚是晚上10點接近11點XX企業說出差費,加班費,交通費,及自用車公用每20公里補助一公升的費用全部都包含在8月份薪資

我想領取8月份薪資明細,XX企業老闆卻不接電話(起碼打5通以上)打通以後說他很忙,沒空約時間又躲躲閃閃,直接掛我電話以上薪資是打給他老婆(XX企業經理)得知

Q1:XX企業說每個月2萬8已包含加班費,意思就是說不管當月勞工工作超時多久都為9千元,已為固定價錢,每個月不管加班多少,加班費都是9千元

Q2:基本底薪可以為1萬5千元嗎?

Q3:座火車時間是否為上班時間?

Q4:這樣有沒有違反勞基法第   30    條  (每日暨每週之工作時數)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第二項及第三項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存一年。

Q5:該企業上班及下班為紙本記錄(勞工自行填寫)及為(工作日報表)可為有效憑據嗎?

Q6:該企業的薪轉是否可以成為本人(亦勞工)為爾後檢舉提告證據?

Q7:XX企業給我的薪資明細上面沒有公司名稱,大小章,也沒簽名,連我的名字都寫錯,能當證據嗎?

*我有該公司的5X8網址圖片,也有上傳薪資明細,還有索取到一張替XX企業購買物品的收據

收據上面有該XX企業的名稱,購買物品,下面簽收人是我的簽名,不知道有沒有用

洪荻婷 101-09-12 11:57
律師您好: 我與女兒於7月初騎機車在自己的慢車道 遭一名步行婦人闖越雙黃線(分向線)到我方直行車道發生碰撞, 管區員警到現場時對方已經離開(警方在她家找到她時她推說自己有傷要自行就醫),我和女兒當時因受傷則由救護車送往急診就醫. 事發至今已申請並進行一次調解,但對方說初判表及監視器都給她拍錯了.硬是不承認她本身有七成的肇事責任. 我方想提訴訟: 1. 不知是否也能同時提起肇事逃逸之訴?筆錄時,警方說若要這麼做筆錄,則要直接以公訴罪起訴對方,當時我一時心軟未堅持,現在該怎麼辦? 2.我方需要聘雇律師嗎? 聽說可要肇事方付我方所聘律師費用,該如何做? 3. 事故後對方兒子打電話威脅我方,可以一併提告嗎? 謝謝您的協助 洪小姐
1.可以提出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告訴 不過後者屬於非告訴乃論罪 沒有辦法撤回告訴 所以可能影響將來對方和解意願 不過如果沒有提出 對方又感受不到壓力 2.可以委任律師當告訴代理人 不過律師費用需要自行負擔 3.對方有恐嚇人身安全行為也屬於犯罪行為 當然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sharplong 101-09-11 19:38

 

諸位律師先生您好:

對不起,事出緊急無法跟大家寒暄,說聲抱歉。

事由:

我的母親有輕微失智,100年9月被鄰居ㄧ王姓男子借走借身分證,理由是不借給他,他會很慘,並被騙在借據本票上蓋下手指印,我媽卻不知情。

今年9月8日有ㄧ自稱是地下錢莊的男子來我家說,有人欠他錢,而我媽是連帶保證人

要我媽還錢,還拿出借據本票及我媽的身分證,我跟我媽看了當場傻眼。

我媽因為失智,偶爾會忘記事情,但沒去看醫生診斷。

我媽說不認識這個陌生男子,也沒跟任何人借過錢, 不過有借錢給王姓鄰居4萬多元大約一年,迄今未歸還,

這位王姓鄰居9月初因為其他案件已被警察逮補。

現在我家人拿到這個借據的影印本,打算向王姓鄰居提告,只是目前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借據上的金額雖不大,但我們更擔心這只是個開始,對方也許會有更多的借據本票出來。

還請諸位律師大人給予指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2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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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漢全 101-09-11 11:11
律師你好:有個問題請較.因母親從事採茶的工作.每天由工頭接送上山採茶.工頭每個人抽250元.並有團保約100萬元.茶園主人與工頭接洽後請人上山工作.母親因上山採茶跌落死亡.請問工頭與茶園主人該負那些責任.因茶園主人提供不安全的工作場所是否可以提告?如果求償該請對方賠多少錢?
原則上妳可以先請求雇主職災補償 若認為顧主提供場所不安全造成本件意外 可以考慮依侵權求償
豬豬 101-09-09 00:40

今天早上開即時通有一位不太認識的網友辱罵小妹!
帶髒話罵妓X等字眼!
還說小妹不是去夜店被撿屍的?!
還說小妹是做酒店的!!!
小妹本業是電子業!!!
但其實小妹跟他根本不熟!
只是網路上認識一直約小妹出去!
後來不理他,他就辱罵小妹!

我可以對他提告嗎?謝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9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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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曲 101-09-07 16:36

開公司車發生車禍已經和解了~和解金額全共20萬~ 10萬已交給對方後續10萬分5期~ 已經交給對方那10萬當中我先跟親朋好友借了7萬下3萬就跟老闆借支~每個月也都從薪水扣除1萬~也已經扣完了~剩下那10萬的5期是老闆要繳~因為當初有跟老闆講好一人分擔10萬~老闆也答應要繳~結果日前對方打電話給我只收到1萬~剩下的9萬如果沒在繳款期限之前繳完要提告了~今天也跟老闆說了~老闆跟我說放心已經沒我的問題剩下的都是他的問題~眼見日期也快到了~是否請律師們寫個證明文件之類的讓老闆簽~是否有效呢?或是還有甚麼辦法可以處理呢?

林智群 (klaw) 101-09-08 05:50

當初和解文件沒有寫到老闆的話,老闆是沒有義務要替你出的,這是你失策的地方,

現在你拿文件老闆也未必會簽,建議還是跟老闆好言溝通看看

jacky 101-09-06 18:55

我弟弟(21歲)在游泳池摸了一個13歲小女孩的屁股和下體,女孩的家人憤而提告
今天剛去幫他交保,6萬元,路上我跟他討論良久,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其一,我弟弟已經心生後悔,並且對警方和檢察官坦然認錯。(他在被檢察官詢問時,用的字眼沒有經過修飾,因為他的想法是既然做錯事情,也決定認錯了,就要徹底的認錯,故完全把自己當下的想法說出來。)
檢察官似乎不以為然,頻頻搖頭並皺眉。
我跟我弟都很擔心,檢察官的感受會否大幅影響判決結果?

其二,我跟弟弟深談之後,發覺他對自己的這種行為很是羞愧和後悔,但據他供稱,他在游泳池不是第一次進行這種行為,也曾經觸摸其他女生。
我很生氣,但事情發生了,總得想辦法解決。
他說他很想鼓起勇氣告訴檢察官他的其他犯行,但又很害怕是否會因此加重處罰,請問,倘若他坦承,會否影響判決?

其三,請問,性騷擾會被判處怎樣的刑罰呢?
是坐牢,還是可以易科罰金
如果可以,請問金額一般是多少?

我弟是初犯,我很希望可以慢慢矯正他一些想法,很怕他第一次就被重判,去坐牢或其他的嚴厲處罰。
另外,像我弟弟這樣的情形,有需要心理治療嗎?請問各位能否提供管道,因為我實在想不到好方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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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1-09-08 01:20

謝謝律師您熱心的回應,百忙之中麻煩您抽出時間來解答我們的疑惑,銘感五內。
我們一家人真的都慌了...

經過上網了解一些基礎的法律知識,有幾個問題,不知可否再請教您:

其一,他以前沒有前科,會被法官重判嗎?
有可能碰到對此種案件格外痛恨的法官,而被重判嗎? 

其二,如果我弟他被判決六個月以上的刑期,他就非得要去坐牢了嗎?
是否有緩刑的可能性? 

其三,這件事情結束後,會留下前科嗎?
如果會,請問這項前科會對他的往後生活和學習造成哪些影響嗎? 

他一直很想申請打工留學,這會造成負面影響嗎?
因為打工遊學的條件有一項是:通過身體檢查和品格良好之要求 
請問他還能出國打工嗎? 

其四,因為游泳池似乎有其他人,曾經向泳池管理員提出申訴,說有人摸自己小孩。
請問,若是檢方或法官問起,應該要如實承認,還是要堅持否認呢?
另,檢方需要哪些證據,才能指控我弟弟不只犯下一次罪行呢?

真的很謝謝您,在我們最惶恐的時候伸出援手...

jacky 101-09-06 18:39

我弟弟(21歲)在游泳池摸了一個13歲小女孩的屁股和下體,女孩的家人憤而提告
今天剛去幫他交保,6萬元,路上我跟他討論良久,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其一,我弟弟已經心生後悔,並且對警方和檢察官坦然認錯。(他在被檢察官詢問時,用的字眼沒有經過修飾,因為他的想法是既然做錯事情,也決定認錯了,就要徹底的認錯,故完全把自己當下的想法說出來。)
檢察官似乎不以為然,頻頻搖頭並皺眉。
我跟我弟都很擔心,檢察官的感受會否大幅影響判決結果?

其二,我跟弟弟深談之後,發覺他對自己的這種行為很是羞愧和後悔,但據他供稱,他在游泳池不是第一次進行這種行為,也曾經觸摸其他女生。
我很生氣,但事情發生了,總得想辦法解決。
他說他很想鼓起勇氣告訴檢察官他的其他犯行,但又很害怕是否會因此加重處罰,請問,倘若他坦承,會否影響判決?

其三,請問,性騷擾會被判處怎樣的刑罰呢?
是坐牢,還是可以易科罰金
如果可以,請問金額一般是多少?

我弟是初犯,我很希望可以慢慢矯正他一些想法,很怕他第一次就被重判,去坐牢或其他的嚴厲處罰。
另外,像我弟弟這樣的情形,有需要心理治療嗎?請問各位能否提供管道,因為我實在想不到好方法,謝謝! 

晴天 101-09-06 17:30

請問一下我郵局銀行相關帳戶

大約7月底就被列為問題帳戶不能使用

因為之前有跟買家有點誤會

他應該有去警局提告(因為我也只有發生這個誤會而已 其他都沒有)

可是至今我都未收到警局通知書 和 法院傳票等等

怎麼辦?

被告詐欺會這麼久都還沒動作查案嗎

之前帳號是被列為問題帳戶 怎會突然變終止帳戶呢?

派月月 101-09-06 16:49

3個禮拜前,弟弟騎車買午餐回家,弟弟是直行車,有一台車直接打右方向燈,連看都沒看就直接轉彎,導致弟弟煞車不急直接撞上,2個弟弟都受傷,機車也有大片的毀損,事後警察也確認,是對方的錯,對方當時在醫院,也說他會賠償,如果是他的錯他也不會逃避,他的保險公司也有來,也承諾說會賠償所以我們就要調解

9/4是調解的時間,在這3個禮拜內,對方連一句道歉或是打電話來關心傷勢都沒有,
在當時發生車禍時,還推託責任怪我弟騎很快(事後警察調查不是我的弟錯),在醫院還對我弟說撞一次當作經驗!
因為我們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所以有很多地方都不太懂要如何處理,

9/4當天要去調解委員會,對方沒有到,電話關機,家電沒人接,一直到今天也是這樣,對方也沒委託保險公司過來調解,完全都沒有,我們現在很茫然,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還會在開第二次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本來就是存心要跑掉不負責,請問我該要做哪些後續處理方式呢?

另外對方的手機電話/家電都是當時做筆錄時,對方給員警的,如果對方故意給假資料,請問該如何處理?

對方當時口頭承諾會賠償到底會負責任,雖然沒有錄音起來,但是現場有很多人在,也都有聽到!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因為很茫然不知道要怎麼做才好,對方擺明就是要跑掉躲起來!

 

我們有車禍三聯單,也有備份我就是打車禍三聯單上的手機和家電,因為對方留的手機和家電都一直處於關機和沒人接,所以我才在想會不會是對方留假的聯絡資料呢?

所有車禍證據和醫療紀錄我都有備份起來,因為對方真的很沒誠意,也沒打電話來關心一下,我2個弟弟被他撞的這幾個禮拜一直跑醫院和復健,都很怕會留下後遺症 ...

如果要提告,請問我該怎麼做呢?還有"肇事遣逃"也能提告嗎?

所以我現在第一個就是要趕快找當時承辦的員警嗎?
如果員警愛理不理的請問我又該怎麼辦呢?

 1.肇事逃逸當然也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不過本件看起來不像有這問題

 2.對方不理會就直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報案都有車籍資料

    除非車子剛好是偷來的

    否則你應該不用擔心找不到事主

 3.擔心警方不理

   就?狀像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收文後  法院不可能吃案

您好,

     1.肇事逃逸應該是當下撞到後就逃離現場才會構成,本案似無這問題。但仍然可以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真留假手機及假電話檢察官更有可能對之為不利認定。

     2.若刑事告訴提起之後與對方和解,仍然可以撤回刑事告訴;若無法達成和解,對方一旦起訴仍然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好處在於不用給付裁判費給法院。

派月月 101-09-0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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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偉州 101-09-06 01:22
八月的時候我和朋友去ktv喝酒後來醉到不醒人事,朋友把我攙扶到車上休息然後朋友們換到另一間ktv唱歌,因為我已經不醒人事了就把我放在車上休息車子當時停在停車地下室,後來我突然醒來在地下室的收費亭那邊嘔吐之後和一個人發生衝突打架過不到1分鐘對方後面衝出三個人一起把我打趴在地上然後猛踢我的頭拿椅子猛砸我的頭然後我暈倒他們就跑掉了,後來我和家人有到警察局去報案也向對方提告殺人未遂,監視器也有照到四個人圍毆我一個人其中有兩個已經到警局作筆錄了,而且一開始和我打架的那個人也有向我提告 請問這種案件通常會怎麼判? (事情發生後我有到醫院治療開驗傷單現在眼睛受傷還必須開刀)
黃國城 (Jerry) 101-09-06 02:04
看起來有點複雜...... 但不知道你到底是跟人家互毆被打還是怎樣,不然感覺起來你是一個單純的被害人? 其實這種事情就是你告我我告你,看看要不要和解?不和解就告到底,雙方都被起訴,到民事庭再和解。建議您委任律師幫你解決問題。
王偉州 101-09-06 00:48
八月的時候我和朋友去ktv喝酒後來醉到不醒人事,朋友把我攙扶到車上休息然後朋友們換到另一間ktv唱歌,因為我已經不醒人事了就把我放在車上休息車子當時停在停車地下室,後來我突然醒來在地下室的收費亭那邊嘔吐之後和一個人發生衝突打架過不到1分鐘對方後面衝出三個人一起把我打趴在地上然後猛踢我的頭拿椅子猛砸我的頭然後我暈倒他們就跑掉了,後來我和家人有到警察局去報案也向對方提告殺人未遂,監視器也有照到四個人圍毆我一個人其中有兩個已經到警局作筆錄了,而且一開始和我打架的那個人也有向我提告 請問這種案件通常會怎麼判? (事情發生後我有到醫院治療開驗傷單現在眼睛受傷還必須開刀)
不是每件圍毆都要主張是殺人未遂 至少檢察官要證明對方有殺人故意才可以 一般這種案件應該還是朝向傷害罪偵辦 至於對方將來可能判刑多重 可能還是要看受傷程度 如果嚴重 實務上是有可能超過6個月徒刑
查爾斯 101-09-05 19:20

律師,您好

2樓住家今年農曆年節期間時因大樓主幹管堵塞導致屋內淹泡水,但主委認為是我方去年裝潢所致,拒不賠償

因當時清理水管時,我方曾告知主委通知我方到場一起確認真正原因,但主委故意不通知,事後卻告知有清理之照片可證明是我方裝潢廢棄泥沙導致水管堵塞,但卻又不願提供照片給我方確認。現我方擬對此求償提告,故想請教律師:

1. 因水管堵塞之原因已無保留現場可供鑑定,我方又得不到當時照片情況下,我方若求償提告,是否須由我方舉證水管堵塞或住家淹泡水原因,或是由管委會負舉證之責?

2. 假如屆時管委會有辦法舉證,真為裝潢導致,我方是否能依此判決對裝潢公司提告求償呢?

以上,諸多困惑

感謝熱心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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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母 101-09-04 23:31

夫欠銀行卡債,妻(本人)名下有一棟房子(尚在貸款當中),銀行已提出"夫妻財產分開制"之訴訟,也有開了"調解庭",目前續調中,但本人個人也有負債,因家庭因素向小叔(夫之弟弟)借了錢,就因銀行之前有對房內動產進行查封,所以小叔為了保障他的債權,要求本人要把房子做第三人設定即做了180萬之設定,但銀行方面即認為是銀行提告對房內動產查封,而後才去做房屋設定,所以主張設定無效,當初小叔會借錢給本人,也是看在本人有一棟房子,若180萬被主張設定無效,本人拿甚麼還給小叔呢? 因本人自營小吃攤,也有積欠廠商貨款,但銀行也主張既然是貨款,目前還在營業那生財器具也要併入計算,所以貨款也不能成為"妻之負債",包括房子頭期款也是娘家父親向親友借給我買房的(有郵局轉帳證明),娘家姑姑轉帳到我的帳戶,想請問銀行主張的合理嗎? 我該怎麼做才能自保呢? 因夫長期也未對家庭付起責任,都是本人自己撐起家庭重擔,請各位律師幫幫忙好嗎?

為了保住自己的財產銀行又一直提出對銀行有利的說法,有必要的話要委任律師出庭,請問就這個案件費用大概是多少?

 

 

林智群 (klaw) 101-09-05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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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101-09-03 18:09
請問張律師 若對方涉及恐嚇取財詐欺取財 但自己本身尚未損失財物 可以提告嗎? 謝謝
刑法上有些犯罪還是有處罰未遂犯 所以如果對方有恐嚇取財行為 縱使還沒有交付財物 還是可能涉及犯罪 提出刑事告訴應該沒有問題
心太軟 101-09-03 07:45

請問一下~刑法上的告訴乃論&非告訴乃論各有哪些呢?提告期跟追訴期各是多久呀?告訴乃論一般是發現日開始算6個月內,超過期限就失效了?沒有任何原因及例外?非告訴乃論沒有所謂6個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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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倍惟 101-09-03 01:03
律師您好, 半年前我和我室友在大學生宿舍吵架,我們是四個人的學生宿舍,當時我和A在吵架時只有令一個室友B在寢室.他在我出國前跟警察提告妨害名譽~還說他有錄音!ˋ我想問妨害名ˇ欲或是毀謗罪是不是只有在多人或是公共場合 才算成立~像是在封閉的學生宿舍房間內也算成立嗎? 我現在人在國外至少也要呆上八九個月,然後他堅持要提告我不給我認和和解的機會,感覺他很有準備的~我很徬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所謂公然是指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而言,您們當時情境,是否符合公然狀態,是有很有疑義. 二.對方提告是他的權利,但能否告得成仍有問題,即便對方提告了,也可以在程序中和解,讓對方撤回告訴,以終結本案.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 101-08-29 22:02

之前去職業受訓5.5個月,要結訓時辦謝師宴(辦三桌 是包廂)後期s男同學假借敬酒名義s自己一人主動來到我們這桌 當時我們這桌原七人剩三人在 我們這桌都聽的到的聲音 對我說"你又可以跟t在一起了!!!" 當晚是t也錄取進同一間公司 ( t自己應徵 但t會是外部我在內部)第一時刻發愣 s講完後就杵在原地 一臉看我有何話好說 我覺得受辱 發愣完後覺得對這個人沒啥好說 就離開座位也離開包箱和其他人講話(ps t當時還是婚姻關係 我們曾經交往約一個月 也從未發生性關係分手三四個月但七人小組聚餐唱歌還是常一群人出去)而也沒打算交往呀

問題一:(1)如果我當場質問它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或是對他說(2)"有同學說 你追不到我 你得不到我就毀了我" (3)都沒人要跟你在一起呀?!(1)(2)(3)請問會有何法律後果嗎? 畢竟 對方這種行為不是一二次了 之前更嚴重 T除了全班都聽的到; 還是會覺得提告走法院要等很久,還是對自己名譽損害比較久

問題二;這樣能直接報警嗎?...讓我比較不能判斷 是s這次是我們這桌都聽到還不是全班 我們這桌冏樣 有算犯法嗎 ? 如果有有哪些罪名?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算嗎 ? 如果只有人證呢.....還是要有錄音比較確認 再煩請回答..謝謝!

周兄 101-08-28 17:01

我的電腦在7月1號時被台北刑警大隊科偵組拿走,他說結案會還我,之後我就跟他們上台北做筆錄,之後他們又載我回桃園少年法院似乎是基押庭但在庭上我沒有看到我的電腦被當證物,之後就回家,之後又搜到通知去中壢少年法庭開庭,判決結束後我也沒看到我的電腦,之後過了一下他們有寄放棄提告書給我,但是保護管束通知書沒寄來(快兩個月了)之後我打電話給科偵組,問說如何取回電腦,他說結案向法院申請,我是打算開始
服刑時再請保護官協助我,但我又怕那時候我電腦就被拍賣掉了,而且由於我在院上都沒看見電腦,我懷疑電腦不在法院...

林智群 (klaw) 101-08-28 18:10

你這個是刑事案件,扣押你的電腦室要當證物,不會拍賣掉,開庭沒有提出不代表被賣掉了,等案件結束後再聲請發還即可

紬月 101-08-28 12:01
剛搬來時,隔壁就已有住戶  (ps 目前住 還幾個月就一年了)
剛開始一下說我們吵,然後我也告知他,因為我們晚上活動的人,晚上也盡量很小聲,也告訴他,若有什麼事,我們真的太吵,讓他覺得很困擾,請留紙條貼在門口留言。
我玩電腦的音樂也開的很小聲,測試過在門外是聽到的情況很小或聽不太到,而與隔壁中間隔了廁所間,而房東也說過我廁所牆的另一邊是他的廁所,理當來說隔音應不會太差才是。

之後沒多久就前來狂敲門狂按電鈴非常的吵,來反應說我們家的廁所開關門很吵....因為白日休息息被吵醒,極為不滿,再次告訴他,有什麼我們是竟量小聲,也請他留紙條,也讓他體諒我們。

而因為廁所門把轉動多少有些聲音,事情也跟房東說過,房東來處理,但房東自已也認為,這個門把的聲音並不大,怎麼會吵到..後來房東上油之後,其實聲音沒什麼差別,還是只告知對方已有請房東處理了

之後又說我們門口的門 生繡的開關門聲很吵(ps同樓對面的住戶門口還有多一道鐵門,開關門時常比我開門的鐵繡磨搓聲來的大聲太多了)
後來也給門上了油,事情改善*不再發出磨搓聲

至此 個人覺是故意針對我們的,因開始有考量吵到對方也不好,但是其實已經做了很多了,wc也盡量把門關的很小力,用電腦音效也不能開的盡興,只能小小聲,想大家都能有個好空間

由於我與室友坐息時間因班別關係有差異,白天吵,兩人從來都不去計較,有時是睡晚上,他敲來敲去 我也覺得,大家都退讓一步就好了不要太計較。

之後又發生他來吵我們說,聽到沸水煮沸的聲音,時常響起就是十分鐘左右之久。 但對於他的說詞我完全不清楚他所說的聲音、而室內雖有桶裝水用的飲水機,但卻無使用(因水過重不適合提上樓層),除此之外也無其他能夠煮水的器具。也不沒去注意過他說的聲音。 而且後來遇到對方,對方的臉也很臭。也覺得不想理他。
之後室友曾對我說過他曾問我室友『我們幾時會搬走之類的話』 我開始認為他故意吵我們的,只是想讓我們搬走,房東曾說過這間套房曾長期為空房。我才認為可能搬來之後多少有動靜,讓他不滿了。

因為房中有人抽煙,有的時後不知為何他聞得到,現在竟然要求我們少抽或者到頂樓抽煙,我個人覺得很超過,而且他說1-2小時就會聞得到煙味

我不抽煙,而另一個人煙癮又不大,我室友在我們套房裡的陽台抽煙我想他因該無權干涉吧?他這樣會聞到煙味?
還說我們把快樂建在他人頭上,讓我非常的生氣!!

我真的覺得太過份,感覺時常誇大其詞,說我們很吵,但其實時常做事的時後都得注意不要吵到人了,下班回到家也不顧慮到對方而沒洗澡,還要早早爬起來洗澡,明明是自已租的屋,已經做的將心比心不想吵到對方,對方還這樣。


上為事因   
==================================
問題

1.我想問是否可以提告他的情況?用什麼提告?如果他反告我們,我又有何勝算?或者有什麼更好的處理方法?對面住戶約12點左右下班開關門的聲音都超大聲,是否對方提告我的話,我能以此做為解說,他對對方都沒有反應,卻一再打擾我?
(此事都跟房東反應過,房東也曾答應會處理,不過房東處理完之後,他還是只顧自已的感受,有點小事就來打擾我們。)

2.半夜就算我們有些吵雜聲,是不是分貝不大,他提告我們是不是也無用?
何況我們真的很小聲了,只是有的時後會不小心撞到或去用到什麼東西會突然發出比較大的聲音。 (尤其因浴室內有壁癌,有時牆上會有東西掉落砸到其他東西,會發出比較大的聲響)
瑋瑋 101-08-28 09:22

請教律師:女孩在滿16歲的時候跟她男友發生性關係
然後在滿18歲的情況下墮胎,這樣可以告她男友嗎?
可是她現在已經滿21了.這樣有追訴期嗎?可以告嗎?需要哪些文件?

18歲時這位女孩懷有身孕的時候男方堅持要女方拿掉小孩(男方的母親也知道此事確一起要求女孩把小孩拿掉),請問這樣的話犯了甚麼罪,女方拿掉小孩時男方家長也並未做到幫女方調養身體之責任,如果現在要求索賠的話是否可以,因為這是有關於女方的身體健康狀況以及女方的權益,請問律師應該要怎麼做,是否可以提告,但事情已經過了三年是否還可以追究法律責任,需要甚麼相關證明或文件,麻煩律師大人幫幫我,我真的很困擾!!

 1.如果是合意性交且非金錢交易  女生已滿16歲  男方沒有什麼刑事責任可言

 2.如果只是單純建議  而非強制女生應墮胎  縱使違反女生心裡期望  也沒有刑事責任可言

 3.如果小孩確實是男方血統  大可以請求男方應認領  要求負起應有扶養義務

 4.至於男方對女方  單純男歡女愛  除了道德上義務  法律不可能強制要求應負何種責任

茶米茶 101-08-28 02:56

這件事是我老公未婚前跟他之前的前女友之間的問題~~
他們交往時,有一段時間男生沒有工作,女生都會匯錢給男生當生活費~~
現在她知道我們結婚了~~所以出面想要要回她在他們交往期間所付出的金錢~~
只單憑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交往時,是你情我願的付出,分手後就說是借錢???)

另外,那女生手寫一堆清單就說要男生還錢~~
而且沒有任何證據~~她就說那是直接拿現金的~~


現在她一直來騷擾我們這件事情,由於金額雙方談不攏~~她也說她想提告~~
我們也想說為了避免以後還有其他問題~~是否走法律途徑會比較好呢?
如果她要告我老公~~是有辦法告的成的嗎?
最壞的結果是不是就是還清有匯款紀錄那部份的錢就好了~~

-------------------------------------------------------------------------------------------------------------------------

另外,因為這件事情,那女生常常傳簡訊或是打電話給我~~這樣有構成騷擾的條件嗎?
之前我已經有跟她說請她有問題找我老公談,不要一直傳簡訊騷擾我~~但是她還是一直傳~~

我跟那女生不認識也沒有見過面~~
她也不知道去哪裡調查我的事情~~
一開始查到我的手機號碼就開始傳簡訊質問我這些事情~~
連我生活上的一些事情她都知道~~
還跟我說她知道我娘家在哪裡~~也知道我公司在哪裡~~
這些事情讓我很恐懼~~不知道她是否會對我家人不利~~
曾經她對我婆婆嗆聲~~她的親戚在當警察~~要查我們的事情是輕而一舉~~

我有辦法做什麼反擊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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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米茶 101-08-29 04:14

 那請問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Shosholouza 101-08-27 18:28

親愛的律師先生,女仕您好:

      事情是這樣子的,在下的祖父在年輕的時候,與當地一些祖父輩的伯公,叔公們合資在當地成立了一間小廟,就這樣過了數十年到現在,當初數為立廟耆老紛紛辭世,年輕一輩的又鮮少管理,以至於廟宇至今形同荒廢多年,然而最近,在下的祖父身為廟宇管理人,打算在他有生之年解決這個耽擱多年的問題。而首先,面臨到了個問題:登記在廟宇名下的土地,早在數十年前,有部分“借”給同宗友人作為營業使用,因此搭了些鐵皮屋,只是事隔多年,多年來未向他收租金也未與他簽約等等,單純只是“借用”,該土地的稅金亦遲遲未付,而我方的目的其實只是希望那位同宗友人繳交稅金,畢竟多年來也未曾向他收租金而允許他“借”用土地營業,請他繳交稅金不算過分,但他拒絕,因此我方想請她搬離,只是在下祖父與同輩伯公叔公念在往日情份上,不願鬧上法庭,依然好言相勸,然而對方卻“軟土深掘”,在今年年初又大興土木在其原有的鐵皮屋底下加蓋水泥建築,仿佛好像要佔地為王一般,行徑甚是囂張,至今對方仍死拖活賴,不為所動。因此,請教各位大哥大姐幾點問題:

第一,該如何趕走對方?可否以廟宇的名義寄發存政信函請求對方搬離?若可以,內容該如何擬寫?又若提告,是侵佔罪嗎?還是有其他名目?

第二,這種在既定的違章建築之下,加蓋水泥建築的行為可否向市政府檢舉,請求拆除?

第三,廟宇若多年未有正常管理,可否報廢?該向何處機關申請?有報廢後的土地是否會被市政府收走?若不想土地平白無故被收走,該怎麼做?可否將原先登記在廟宇名下的土地更改所有權並劃分為原先的私人土地歸還那些立廟耆老的後代子孫?或者,為避免麻煩程序,以廟宇的名義將土地轉售其他商業機構建築公司或直接捐給民間慈善機構等?

以上三點,懇請各位指點迷津,在下感激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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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sholouza 101-08-27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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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洛斯 101-09-2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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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米茶 101-08-27 10:27

請問律師~~以下是我的問題~~

這件事是我老公未婚前跟他之前的前女友之間的問題~~
他們交往時,有一段時間男生沒有工作,女生都會匯錢給男生當生活費~~
現在她知道我們結婚了~~所以出面想要要回她在他們交往期間所付出的金錢~~
只單憑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交往時,是你情我願的付出,分手後就說是借錢???)

另外,那女生手寫一堆清單就說要男生還錢~~
而且沒有任何證據~~她就說那是直接拿現金的~~


現在她一直來騷擾我們這件事情,由於金額雙方談不攏~~她也說她想提告~~
我們也想說為了避免以後還有其他問題~~是否走法律途徑會比較好呢?
如果她要告我老公~~是有辦法告的成的嗎?
最壞的結果是不是就是還清有匯款紀錄那部份的錢就好了~~

--------------------------------------------------------------------------------

另外,因為這件事情,那女生常常傳簡訊或是打電話給我~~這樣有構成騷擾的條件嗎?
之前我已經有跟她說請她有問題找我老公談,不要一直傳簡訊騷擾我~~但是她還是一直傳~~

我跟那女生不認識也沒有見過面~~
她也不知道去哪裡調查我的事情~~
一開始查到我的手機號碼就開始傳簡訊質問我這些事情~~
連我生活上的一些事情她都知道~~
還跟我說她知道我娘家在哪裡~~也知道我公司在哪裡~~
這些事情讓我很恐懼~~不知道她是否會對我家人不利~~
曾經她對我婆婆嗆聲~~她的親戚在當警察~~要查我們的事情是輕而一舉~~

我有辦法做什麼反擊嗎?

101-08-27 09:16

請問產品製造瑕疵,造成客戶受傷,有無刑責問題?可否提告?涉及罪名為何?或提告民事?蘋果公司在台未設分公司,僅大陸有分公司,(受傷事證與商品瑕疵已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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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27 11:33

若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向台灣經銷商請求損害賠償,這算民事部分嗎?要寫狀紙?有人受傷無刑責問題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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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er_shop88 101-08-26 13:20
相關經過 甲向乙方表示~他目前經營數家店面~且經營狀況良好 希望乙向甲方定貨進貨~雙方約定進貨期間為2年~並簽訂了契約 雙方約定乙需繳付保證金30萬予甲~甲需在2年內保證供貨 如甲方2年內依約供貨~則30萬不須退還予乙 如未依約供貨~甲方需支付違約賠償200萬予乙 30萬其中9萬以現金給付予甲收受~21萬乙匯入甲方指定之 丙方帳戶 契約簽訂後其後~乙方多日連絡不上甲方~使知甲方已燒炭自殺~陷入重度昏迷 經乙方查訪~使知~甲方並無任何店面在其名下~且跟乙方簽約大致時間~ 也向某方(此方也以提告詐欺)簽訂相關契約~多方吸金~且甲方經濟狀況極差 名下無任何財產~且已負債累累 目前乙方已向甲方丙方提出詐欺刑事告訴~但如先假定詐欺並不成立~乙方欲尋求 以下方式向丙討回30萬元~~請問是否可行?因甲不知會不會醒~而名下也沒任何財產 根本無法跟甲討回任何金錢 1.丙方目前在刑事偵查過程中~告知帳戶是丙方長期借予甲方使用~並不知 甲方使用方式~根本不知道甲方會這樣使用此帳戶~丙方表式他也是被害人 如此乙方是否可主張其匯入丙方帳戶的21萬元~為丙方的不當得利~而請求返還? 如可~~請求權要依據民法那一條呢? 2.如乙方想討回全部的30萬~可否依據甲方侵害乙方的債權~先依據侵權行為 向甲方提告~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這樣的請求權法院會準嗎? 如可行~民法侵權行為的哪一條做為請求權較為適當? 還是只能向甲方提出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提出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會敗訴? 因為如可向甲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可成立~那麼可否依據民法185條II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因此丙的提供帳戶行為~成立過失幫助 而為甲的侵權行為的共同行為人~因此丙需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此可直接向丙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不知有甚麼問題~~~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甲丙二人若是共同詐欺者,則您也可以向兩請求損害賠償. 二.本件由於是甲涉及詐欺行為,所以您應先發函解除契約,再向丙請求不當得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baber_shop88 101-08-26 13:16

相關經過

甲向乙方表示~他目前經營數家店面~且經營狀況良好
希望乙向甲方定貨進貨~雙方約定進貨期間為2年~並簽訂了契約
雙方約定乙需繳付保證金30萬予甲~甲需在2年內保證供貨
如甲方2年內依約供貨~則30萬不須退還予乙
如未依約供貨~甲方需支付違約賠償200萬予乙
30萬其中9萬以現金給付予甲收受~21萬乙匯入甲方指定之
丙方帳戶

契約簽訂後其後~乙方多日連絡不上甲方~使知甲方已燒炭自殺~陷入重度昏迷
經乙方查訪~使知~甲方並無任何店面在其名下~且跟乙方簽約大致時間~
也向某方(此方也以提告詐欺)簽訂相關契約~多方吸金~且甲方經濟狀況極差
名下無任何財產~且已負債累累



目前乙方已向甲方丙方提出詐欺刑事告訴~但如先假定詐欺並不成立~乙方欲尋求
以下方式向丙討回30萬元~~請問是否可行?因甲不知會不會醒~而名下也沒任何財產
根本無法跟甲討回任何金錢

1.丙方目前在刑事偵查過程中~告知帳戶是丙方長期借予甲方使用~並不知
甲方使用方式~根本不知道甲方會這樣使用此帳戶~丙方表式他也是被害人

如此乙方是否可主張其匯入丙方帳戶的21萬元~為丙方的不當得利~而請求返還?
如可~~請求權要依據民法那一條呢?

2.如乙方想討回全部的30萬~可否依據甲方侵害乙方的債權~先依據侵權行為
向甲方提告~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這樣的請求權法院會準嗎?
如可行~民法侵權行為的哪一條做為請求權較為適當?
還是只能向甲方提出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提出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會敗訴?

因為如可向甲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可成立~那麼可否依據民法185條II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因此丙的提供帳戶行為~成立過失幫助
而為甲的侵權行為的共同行為人~因此丙需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此可直接向丙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不知有甚麼問題~請教各位先進~~謝謝

baber_shop88 101-08-26 13:12

相關經過

甲向乙方表示~他目前經營數家店面~且經營狀況良好
希望乙向甲方定貨進貨~雙方約定進貨期間為2年~並簽訂了契約
雙方約定乙需繳付保證金30萬予甲~甲需在2年內保證供貨
如甲方2年內依約供貨~則30萬不須退還予乙
如未依約供貨~甲方需支付違約賠償200萬予乙
30萬其中9萬以現金給付予甲收受~21萬乙匯入甲方指定之
丙方帳戶

契約簽訂後其後~乙方多日連絡不上甲方~使知甲方已燒炭自殺~陷入重度昏迷
經乙方查訪~使知~甲方並無任何店面在其名下~且跟乙方簽約大致時間~
也向某方(此方也以提告詐欺)簽訂相關契約~多方吸金~且甲方經濟狀況極差
名下無任何財產~且已負債累累



目前乙方已向甲方丙方提出詐欺刑事告訴~但如先假定詐欺並不成立~乙方欲尋求
以下方式向丙討回30萬元~~請問是否可行?因甲不知會不會醒~而名下也沒任何財產
根本無法跟甲討回任何金錢

1.丙方目前在刑事偵查過程中~告知帳戶是丙方長期借予甲方使用~並不知
甲方使用方式~根本不知道甲方會這樣使用此帳戶~丙方表式他也是被害人

如此乙方是否可主張其匯入丙方帳戶的21萬元~為丙方的不當得利~而請求返還?
如可~~請求權要依據民法那一條呢?

2.如乙方想討回全部的30萬~可否依據甲方侵害乙方的債權~先依據侵權行為
向甲方提告~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這樣的請求權法院會準嗎?
如可行~民法侵權行為的哪一條做為請求權較為適當?
還是只能向甲方提出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提出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會敗訴?

因為如可向甲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可成立~那麼可否依據民法185條II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因此丙的提供帳戶行為~成立過失幫助
而為甲的侵權行為的共同行為人~因此丙需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此可直接向丙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不知有甚麼問題~請教各位先進~~謝謝

leo 101-08-26 10:53

請問大樓地下二樓停車空間的機械車位是上下左右移動,在我的機械車位上層的機械車位其上的屋頂當每次戶外下雨時即會滴水,故上層的機械車位遭滴水銹蝕,我擔心哪天崩塌下來造成車輛或人員的傷害,故多次口頭向管理員反應請其轉告管委會處理,卻不見管委會對滴水或銹蝕做任何處理,管委會每個月都有向住戶收取車位管理費做停車空間維修保養之用,我若在未維修改善前對滴水時及生銹的地方持續拍照攝影,並改以書面通知維修請管理員轉交管委會,且於書面通知交管理員時請其在相同內容的另一份書面通知上蓋管理室章及做錄音或錄影存證,而管委會仍未做任何改善致將來車輛或人員受到傷害時,這樣可做為證據提告求償嗎?或是我應等每年一次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提出書面並於開會時錄音或錄影存證較好?

先書面通知就好,如不行再寄存證信函作為通知之證據

阿尼 101-08-25 15:42

目前我已經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狀

電話向法院書記官確認說目前等刑事判決出來就可以轉民事

這幾天肇事者有約保險公司跟我們談和解

但條件跟態度非常之差,我們想要繼續提告

不過從事發到現在已經9個月,家人是怕因為台灣的法律訴訟是很冗長的 ..

怕等待開庭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怕拖越越久對我越不利 

大約情形是 初判表上寫 對方汽車違規右轉 我方是機車疑似超速 我是被機車載的

目前只針對汽車肇事者提告

想請問這類型的案件通常需要多久的訴訟期 ? 拖越久真的對我越不利嗎 ?

對方一直喊說沒錢 , 那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不要脫產 ? 這個程序要在什麼時候執行 ?

那他如果真的沒錢 , 可以被抓去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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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尼 101-08-25 17:18

那請問假扣押的部分,我該怎麼樣申請呢 ?

vivityo 101-08-24 22:47

我之前因對一名中國籍女子提告,造成她刑事被判刑,民事也判賠,取得身份證的時間延期. 之後她即開始對我亂告一通,檢察官傳票都沒有寄給我,也沒有傳我到庭,我連自己被她告的事,都是收到不起訴書時才知道.內容包含妨害名譽,恐嚇,誣告等,不起訴原因有:不符合犯罪要件,查無證據,顯不實在等.我已經收到五次這樣的不起訴書了!

她捏造的內容都很莫名其妙,譬如她說我打電話對她侮辱就是侮辱罪等(根本無此事).我查過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653號,發現她提告的內容雖是虛構,但因為並不會使我受到刑事處分的危險,好像我也無法告她誣告的樣子.但是我有考公職的打算,我有這麼多被她告的記錄,雖然不起訴,但感覺很不好,已經給我清白的人生留下不名譽訴訟記錄.如果告她誣告也告不成的話,就刑民事方面,有什麼方法可以制裁她嗎?

1.刑事部分可以考慮誣告罪跟強制罪 2. 民事可以請求侵權損害賠償 不過這種情形司法實務上不容易成立就是

林智群 (klaw) 101-08-28 00:38

對方的行為應該已經構成誣告了,浪費司法資源,建議可以提告,不管有沒有成立,起碼讓對方知道你不是息事寧人的人,這樣的話也許反倒可以嚇阻對方

101-08-24 08:53

各位法律先進您們好:

小弟在1月份時進入某間公司,擔任維修工務員一職(主要工作內容是維修機器與送貨),在面試過程中才知道需駕駛公務車,且要手牌駕照,但面試過程中已經告知未有手牌駕照,只有自排駕照,當時主管也有告知小弟我儘速去補齊手牌駕照(上班時間真的都卡死,沒有空閒的時間去補)

但就在3月份的時候,因駕駛不慎,搶黃燈的關係,導致發生車禍撞了兩台車(車碰車),發生當下也請交通警察處理及製作筆錄,結束完後,也照往常一樣繼續上班,但事情發生了,
公司告知我兩件事情---

1.我必須賠償公司公務車車損部分,總計金額是21000元,公司允許分期付款,但要是中途離職必須全額賠償

2.因我無照駕駛關係(煩請說明無照駕駛與越級駕駛有何不同?)導致公司所保之保險公司不理賠(據主管所告知,公司無保丙式保險,只保個賠償價值的20萬金額保險),總計金額為189433元,我必須連帶全額賠償o

老實說,當下我也慌張了,只想把事情趕緊做個了斷,後來,我提出了辭呈,公司也批准(離職原因主要是我實在跟這間公司磁場不合,避免做的多賠得更多,乾脆辭職)因為離職的關係,我當月的薪資全額扣光,還因為不夠扣,再補了1500元,實在賠得亂七八糟o

後來離職後,公司的主管主動跟我商量保險事宜,主管提出了兩點---

1.公司主管因他認為他未善盡督導的責任,故與我各負擔保險理賠金額之50%(在離職後的後一天,因要辦理交接手續,公司要我簽屬一份同意書,同意這筆18萬多之金額由我小弟與主管一同負責賠償)
2.公司主張要與保險公司提告,我們靜觀其變,會勝訴的機率會較大(主管認為保險公司不可能這麼硬)

但在前兩天卻接到公司來電,告知公司不與保險公司提告,希望我儘速繳納此款項,不然會準備對我提告,小弟想請問各位法律先進請教幾個問題---

1.小弟在當月離職後的薪資以全額被公司扣光,導致當月生活困苦,不知公司是否有違法?

2.公司要我儘速繳納保險理賠款項,但目前還找不到工作(已離職兩個月多)公司是否會採用強制執行法將我移送法辦?

3.小弟我目前只能用打零工的方式渡日子,實在無力償還該筆龐大金額費月,如要攤還,不知各位先進有無兩全之辦法提供建議與參考?

4.小弟我共計簽了兩份同意書,一份為公司車輛損壞賠償同意書(已還清),一份為保險償還同意書,這兩份同意書公司都未給我影本留底,試問~我是否該去公司索取這兩份同意書嗎?

 

5.如果小弟我要是付不出這筆錢來(大約是9萬多),會建議我走法院嗎?



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

ruby 101-08-23 14:13
補充 老公被告傷害後因不懂法律於隔天又反告對方誣告 不能取銷告訴 把事情變成和解比較難的狀況 希望能不上徵查庭前就雙方和解 成功機會大嗎?請問費用如何計算? 老公13年在台灣工作會應這件事而失去工作 真的很緊張會被起訴 我老公是外國人 前幾天有三名小孩指控他傷害罪 並已去警局提告 現場無成年人見到有打人事實 但兩名小孩當證人 一名小孩去驗傷 這樣會被判罪嗎??很擔心老公因為這樣工作證會取消 驗傷照片只有紅紅一片無任何流血或擦傷 很像蚊子叮自己抓紅紅的 需要花多少錢請律師 若是不請律師不起訴可能性大嗎??
ruby 101-08-23 14:13
補充 老公被告傷害後因不懂法律於隔天又反告對方誣告 不能取銷告訴 把事情變成和解比較難的狀況 希望能不上徵查庭前就雙方和解 成功機會大嗎?請問費用如何計算? 老公13年在台灣工作會應這件事而失去工作 真的很緊張會被起訴 我老公是外國人 前幾天有三名小孩指控他傷害罪 並已去警局提告 現場無成年人見到有打人事實 但兩名小孩當證人 一名小孩去驗傷 這樣會被判罪嗎??很擔心老公因為這樣工作證會取消 驗傷照片只有紅紅一片無任何流血或擦傷 很像蚊子叮自己抓紅紅的 需要花多少錢請律師 若是不請律師不起訴可能性大嗎??
ruby 101-08-23 12:01

我老公是外國人 前幾天有三名小孩指控他傷害罪 並已去警局提告 現場無成年人見到有打人事實 但兩名小孩當證人 一名小孩去驗傷 這樣會被判罪嗎??很擔心老公因為這樣工作證會取消

驗傷照片只有紅紅一片無任何流血或擦傷 很像蚊子叮自己抓紅紅的

需要花多少錢請律師

若是不請律師不起訴可能性大嗎??

黃國城 (Jerry) 101-08-23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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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y 101-08-23 14:03

補充 老公被告傷害後因不懂法律於隔天又反告對方誣告 不能取銷告訴 把事情變成和解比較難的狀況  希望能不上徵查庭前就雙方和解 成功機會大嗎?請問費用如何計算?

老公13年在台灣工作會應這件事而失去工作 真的很緊張會被起訴

 

我老公是外國人 前幾天有三名小孩指控他傷害罪 並已去警局提告 現場無成年人見到有打人事實 但兩名小孩當證人 一名小孩去驗傷 這樣會被判罪嗎??很擔心老公因為這樣工作證會取消

驗傷照片只有紅紅一片無任何流血或擦傷 很像蚊子叮自己抓紅紅的

需要花多少錢請律師

若是不請律師不起訴可能性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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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城 (Jerry) 101-08-2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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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y 101-08-24 09:52

請問這影片中的黃國城律師是您嗎?http://www.youtube.com/watch?v=Qn1BaFi43iw 

dino 101-08-23 08:12
有找到一些受害者 可是他們又怕被說誣告 因為每一位受害人講出來都是一樣的經過 而且我們都是因為受騙後 在網路上找到才開始詢問受騙經過 結果居然都一樣 那像這類的案件要是同間公司也有其他人提告 那到法院是否會併案處理 ?
如果確實有被騙提出詐欺告訴 縱使將來不能證明對方犯罪 你們也不是完全虛構事實 不會構成誣告罪 不過不代表對方不會提出誣告的告訴
阿志 101-08-22 21:04

家母二年前過世之後,遺留下一間40年的老公寓,不料我繼承後二年卻收到銀行對我提告"毀損債權",因為二年前將1/6持分賣給我的一位姊姊對銀行有欠債(持分買賣是以抵消以往債務,沒有明顯資金流向,但家人均知情)。我姊12年前因支付不出A銀行(目前提告者)購屋房貸,房屋也已遭A銀行回收、法拍,只是拍賣後仍不足以清償貸款金額。我姊共積欠A一家銀行貸款,另曾經替我前姊夫申辨B 、C、D、E四家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但信用卡已刷爆。

 

請問:1.A銀行可以向我索討1/6的持分嗎?   2.我在不知道姊姊欠債的情況下接受了她1/6的房屋持分,是否因此會吃上"毀損債權"之刑責呢?

 

今天我主動與A銀行溝通尋求庭外和解之可能。但A銀行告訴我一些很奇怪的事,對與否?在此向您請教。

首先、A銀行對我說,如果我與他們達成庭外和解,他們不會對我提起民事告訴,並給我一份清償證明。如此一來,日後如果B、C、D、E也對我提告的話,我可以拿這一張清償證明,強化我是以金錢"購買"我姊的1/6房屋持分,B、C、D、E依法對我莫可奈何。是這樣嗎?

其二、我向我二姊購買1/6持分,完成過戶的時間已有二年之久,即使B、C、D、E日後想對我提起"毀損債權"之刑、民訴之訴訟,依法已超過追溯期限,所以我只要與A銀行他們達成和解,日後便可高枕無憂,B、C、D、E無權再對我求償。是這樣嗎?

其三、A銀行告訴我,我姊只是我前姊夫申辦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並不是實際刷爆信用卡消費者,所以依法BC、D、E四家銀行對我姊或對我都沒有追討卡債之法源依據。是這樣嗎?

最後,今日我去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竟然我姊沒有任何不良欠款記錄!?為什麼呢?如果沒有任何欠款,為什麼A銀行可以在12年後的今天對我姊及我提告呢?

olivia 101-08-22 12:44

事情是這樣子的
有在網拍上跟我買兩顆鑽戒
事前已經協定要面交
得標之後也轉了21萬訂金給我
但遲遲我們無法配合可以面交的時間
還沒有喬出一個時間時
買家就出國度假
沒有告知要多久回國
隨後留言給我說
老公有事回台灣幾天
只有三四五三天有空
因為我本人還要收空運包裹
必須在家等待
所以只給我三天選擇面交實在不夠
有跟買家提出貴重商品
希望與本人面交,然後先退訂金
等買家本人回台再做商討交易方式
後來買家不回應相關問題,也不給退款帳號
只說家裡人在做法律相關事務
如果不盡早完成交易的話,要提告
因為買家老公只有三天在台灣
讓我壓力超大,因為實在是走不開面交
加上買家在北部 我在南部鄉下
最後商討出,我先寄出鑽戒,它們收到之後再補匯尾款21萬給我
但買家給我的是錯誤地址,地指標寫不明,無法寄出
回信買家說他地址寫錯,請給予正確地址
買方給我地址後,限令我要讓他在隔天就收到
不然就要去警察局告我詐欺
這樣的交易讓我身心俱疲,加上收件或面交人均不是買家本人
也怕他們收件後就不轉帳尾款帶著我的鑽戒飛出國
一直跟買家說讓我想先退訂金,其他交易放式等他本人回國再做討論
但他遲遲不給帳號,當初21萬訂金也是臨櫃匯款,只有名字
一直要我寄出,不肯退讓一步
目前只有她的地址可以聯絡

所以我想,如果我把訂金21萬換成匯票
把訂金退給他,這樣算有犯法嗎?
因為她老公一直用要用報案威脅
這樣緊急的交易方式
我真的很不放心
也在信中溝通過很多次
因為我是真的很希望先退訂金,等買家回國後再討論交易方式
請問我到底該如何做呢?買家不肯給帳號
我只有他地址
我唯一的方法就是換成匯票寄還訂金給他
只是這行為
算不算有任何違法的行為
不管刑法還是民法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對方已給付定金,基本上會成立鑽戒買賣契約。既然雙方約定以面交方式交付鑽戒,因此您有當面交付鑽戒的義務;對方則有當面受領鑽戒的義務。若因對方出國以及提供錯誤地址的緣故,而導致無法交付鑽戒,是對方無法受領,所以這時您可先解除買賣契約,合法返還定金給對方。依您的敘述,由於您並無故意詐欺取財,基本上不會觸犯刑法。但也因為對方不願提供退回訂金的帳號,你所說的用寄匯票的方式方式處理亦可,如果對方還是拒收,最後的手段,則只好到法院去提存了。

(參照民法第226、234、249、256、348、36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jen 101-08-21 11:56

您好:

   在國外發生消費糾紛,甲方回台後在網路上po文用文字毀謗乙方,乙方目前人在國外,可以在台灣提告嗎?還是必須在發生地提告.感謝!!!

 

 1.刑事誹謗的部分  被告住所跟行為地都在台灣  在國內提告

 2.民事糾紛 如果被告住居地都在台灣  那在國內起訴就好

妹妹 101-08-21 10:59

初衷:

因為不想積欠信用卡循環利息費用的產生,所以才透過網路認識了宣稱和所有銀行都有合作的快x捷公司.

 經過:

在2012年4/6透過網路向快x捷公司申辦貸款,結果當下承辦人員(何毓芸經理)要我填寫委託契約個人資料貸款金額後回傳,當下填完後詳細看了契約上的服務費用有問題,所以打電話去詢問詳細情況,結果對方(何經理)告知我這方面不要緊,要我先回傳做審核,比較不會耽誤時效性,然而這是他們作業上的一個流程.等審核通過後再來談我提出費用上有異議的部份,如果沒達成共識,不申辦了也沒關係,然而我當下也很清楚問了,如果沒辦了,那我要支付任何費用嗎?!

對方(何經理)告知我是不用的,我就很放心的回傳了委託契約個人資料貸款金額了...但過2-3天,審核過件了,接到快x捷公司打來,並非當事人何經理,(而是宣稱自己是何經理的助理)直接要和我索取服務費用,我當下傻眼,我都還沒收到過件通知~也還沒對保,銀行也沒撥任何一筆款項給我,我那來錢給他們呢?!我當下覺得事有稀竅,沒經我同意怎可以任意轉案給她人,對於他們公司處理事情太吵草率,態度不佳,言辭不善,為了保護自身權益,謹慎從事,我請求要求對方請何經理與我連繫,但對方不願意,直接告訴我案子已由她處理,不管我最後選擇要不要去對保,過件就是得馬上支付服務費用10%,不然就會提告我.然而我也有向那位助理說明我與他們何經理所談的經過與議意的地方,但她一概否認這件事,就是要提告我且要求我賠償並加付違約金50000元,共70000萬,事後掛上電話我馬上打打電話去渣打銀行客服去做撤件的動作,在所有事情釐清真像前,並非我個人因素不去對保,所以我有權利先暫緩對保動作以及支付對方所提出的任何賠償之金額.果真沒多久在2012年7/4就接到地方法院寄來第一份公文了,要我賠償服務費和違約金共7萬,我當下也回寄一份民事議狀書向法院申訴了,但又在2012年8/9又收到法院第二次寄來公文要我在2012年8/27到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調解.

開庭要準備什麼~我都不知道~怎辦???

 

 1.說實在  我看你已經可以將事情詳細說明

   如果自己出庭  也是這樣主張就好

 2.不過主張通常都需要附上證據資料

  所以至少簽約書內容看清楚

  對方身分也先確認好

妹妹 101-08-21 23:4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先謝謝 律師 給我的回應,

但是我看不懂您的第二點...附上證據資料???

地方法院也是要我在8/27提出證據資料,我哪來的東西ㄚ??

我真的不懂ㄚ~我只有當出對方傳來叫我填寫的契約和我個人資料ㄚ 

他們都口頭答應,現在死不承認~我怎拿出證據ㄚ~拜訪教教我好嗎?

我沒兄弟姐妹可以問,也不想讓父母擔心,公司同事都沒遇過這方面的事, 我好煩腦...

在來您說的至少簽約書內容看清楚  對方身分也先確認好...

這個我也不太懂ㄝ,

契約看很清楚ㄚ~就他們要告我的ㄚ~

對方確認...我不知確認什麼,

我真的很沒大腦吧~

我只知道何毓芸經理是一開始幫我承辦的人員,

再來就無故換為我什麼都不清楚,自稱她是何經理的助理ㄚ,

他一概否認我和當初何經理講好的ㄚ...

律師~您可以白話文一點嗎???我不知道我去要帶什麼和準備什麼資料,

求求妳~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