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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sky 103-06-07 17:33

最近在臉書的粉絲專頁上

有人辱罵我身邊的朋友

內容大概是說他買票才選上學校社團的主席(現在他已經退下職務)

但事實上並沒有這件事

並且用髒話 像是X你娘..之類的 攻擊社團

也有人說他好可悲

問題是 他們在攻擊的時候 是用綽號或職稱

但那個綽號我班上的人都知道是指他 在那個社團內也很多人知道

請問這樣是否已經造成了毀謗罪或公然侮辱罪 (粉絲專頁已有700多人)

那如果這兩項罪名成立 那些在留言底下按讚及留言攻擊的人 是否也有罪?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留言攻擊之人亦同,可具狀提告以維護您朋友的權益。

Husky 103-06-07 18:26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留言攻擊之人亦同,可具狀提告以維護您朋友的權益 ... (恕刪)

那還有一個問題

就是在紛絲專頁內是採用匿名方式的留言

請問這樣能追查出是那些人並提出告訴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7 1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言論具有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已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罪,您可蒐集截圖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由檢察官偵查使用該暱稱之網路IP位置,進而找出被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Husky 103-06-07 19:0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言論具有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已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罪,您可蒐集截 ... (恕刪)

很抱歉又提了問題@@

我所指的匿名方式是如同最近很多的臉書粉絲專頁 ex:靠北XX

是向紛絲專頁的編輯者所提供的網頁留言

再由編輯轉發 (編輯說他那邊只看得到留言者的IP)

請問如果是這樣呢?

sun 103-06-02 00:15

律師您好:

1.想請教一下,像我朋友在他FB罵我,但是雖然未標明我的名字,但我們有很多共同好友,也是朋友告知才知道他是在罵我,內容大致上有公主病甚麼之類的,他說他FB罵人他的自由又未標明名字幹嗎對號入座,但是事實上我們有很多共同的朋友,請問一下這樣是否有構成公然污辱呢?還是其它罪名?

2.後來我朋友看不下去回復他的文章說,有種咬我,

對方回應:XXX我一定會咬回去的!!!

請問這樣是否有構成恐嚇

謝謝律師指點迷津。

Jerry 103-05-29 05:23

我去警察局,把我在網路蒐證資料,交給警察

警察回我,你知道現在幾點嗎? 你知道提出告訴敗訴 會被告誣告

我覺得你證據力不夠,會被告誣告

我回說:難道我要確認100%能勝訴才能提告嗎 所以沒100%勝訴把握才能提告

警察還很大聲說:不管了 ㄟ某某某 幫他做筆錄

 我覺得我被公然汙辱 提出告訴 警察還拿刑法169條誣告罪來壓我,我覺得很不公平。

想請問律師,我提出訴訟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我真的會被告誣告嗎? 我並不是捏造、虛構及刻意使人承擔刑事責任。 我好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9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提出相關證據,即無誣告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5-27 20:59

律師你好 別人先罵你屁孩
我回 你是垃圾
沒指明道姓
請問這樣有公然汙辱嗎?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08

您好

關於公然侮辱罪,無須指名道姓,只需可確定是在侵害誰的名譽,極有可能構成本罪。

所以如果對方提告,很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錄音證據,似可對您提出公然侮辱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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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ko 103-05-27 16:02

對方在私下的公開網路群組(有20幾個人的群組)上公然謾罵侮辱
罵"智障"兩次  "有病"一次 
最後還表明"要搞我"  之恐嚇言語

整件事情是內部群組成員 傳訊息給我看的
請問我該如何提告對方?  

他造成我睡眠不足,幾乎每天活在威脅之下
上課無法集中精神去聽課,有損我聽課權益
心情受到非常大的影響

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  

1.如果涉及刑事恐嚇案及公然侮辱  你可以至警局提出告訴或具狀給地檢署提出告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5: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形式公然侮辱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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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書書 103-05-25 19:58

律師們好:

我想請問.今天我跟我同事在上班交接時因為發生一些問題.起初她因為惱羞成怒便在公眾場合下脫口說我有口臭.所以不想繼續跟我對話.接著又說:因為你長得醜.所以你就是有口臭.人長得又醜又胖.....

如果我想提告公然侮辱的部分會成立嗎?謝謝指教!!

客戶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錄音錄影證據證人可證明對方有對您為此公然侮辱之行為,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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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先由舉證方面進行思考,如果有證人或者錄音或錄影畫面足以證明其確於公共場所對您進行漫罵的行為者,則構成公然侮辱罪的機會應該不小。若沒有證據的話,則建議您要認真思考是否要進行提告,畢竟這是微罪,殺敵不成反可能有遭提告誣告罪之風險,糾纏難解,勢必嚴重影響您的生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您同事的行為確實已經構成公然侮辱,您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司法機關是依證據認定事實,若您當下沒有錄音,可找在場的人幫您作證。

吳書書 103-05-26 18:2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您好.因為我是在旅館上班.事發場地是在大廳的櫃台內.且當下櫃台內還有其他同事.櫃檯外則有客人.公司於櫃台裝設有錄音器.及監視鏡頭.已請主管幫忙調出錄音檔案.這樣是否就算是有足夠的證據呢?謝謝!
Randy 103-05-22 18:57

事情是這樣的

在等待消保官到來之前,我與姐姐在外等待,而後方有一位先生我感覺對方就是今天要跟我們調解的廠商

於是我回頭問:請問是x先生嗎?
他回: 是

我則轉頭對姊說:喔~真是人不可貌相

在場只有我們三人,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
現在警察說雖然對方沒有舉證,但我還是要去做筆錄,是這樣嗎? 

莊惟堯 (名寶) 103-05-22 19:17

您好

關於您詢問的問題,你所表示的意見,尚不至於構成妨害名譽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有人提告,警察便須接受案件處理與調查,這是正常程序,無須擔憂。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尚未構成公然侮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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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22 16:54

我告別人公然侮辱

因為對方在bbs ptt 罵我畜生

且很多人看到並回應

現在警察蒐證完畢明天要開檢察庭了

請問一下我想提出 刑事附帶民事 

如果檢察官之後提出簡易判刑

 

那我應該什麼時候提出 刑事附帶民事

1.檢查庭 口頭提出 需要交出狀紙嗎?

2.檢察官判決簡易判決收到信後 馬上衝去法院申請 刑事附帶民事?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檢察官起訴至判決確定前,您均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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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20 20:06

請問用露天罵crazy weman 無賴 你給我等著!!! 瘋子 會構成公然汙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6: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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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樺 103-05-20 13:02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雙方都有問題.先說騎士.外車道機車雖然可以行駛沒錯.但影片裡那時ㄉ車輛並不是很多.它明明可以騎在騎車道.為什麼一定要騎在外汽車行駛ㄉ外車到中間.而且它ㄉ時速最少也有70~80公里.(那條路限制50公里).限速ㄉ問題我就不說了~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這樣留下ㄉ之是傷痛.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按喇叭是提醒前方.後方有來車.要注意.要等出事你想讓道.7爺8爺也不給你機會讓了~(最近新聞不是有報~機車騎士摔車被後方來車攆斃)別一直騎士沒有錯.那它出事了.錯就在你們.
開車ㄉ人也是有錯~態度不好~以及逼車~這樣真ㄉ是危險別害人害己.(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回覆 · 收回讚 · 3 · 不再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朱承勳 · Taipei, Taiwan鍵盤壞掉?回覆 · 收回讚 · 1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錯字嗎~看ㄉ懂就好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李根承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開科大假設後方車輛酒駕可能撞上機車騎士,所以是機車騎士騎在非禁行機車車道的錯。
根本神邏輯。回覆 · 收回讚 · 13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根本(神)邏輯 ~.~ 不好意思 這句是甚麼意思....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李根承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開科大意思是,你的邏輯能力跟神一樣,讓人無法猜透。回覆 · 讚 · 5 · 編輯紀錄 · 5 小時前
呂柏彥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交通大學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無數的危險威脅騎機車道的機車騎士如果路上都沒車正常的機車騎士都會選擇寬大的外車道來躲避機車道可能發生的突發狀況樓主請體諒機車騎士好嗎?而且你開頭也講了"可以行駛"對於一個人本來就可以行使的權力有甚麼好爭的?機車真要錯也只有超速而已在路權方面機車完全沒錯回覆 · 讚 · 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林威帆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逢甲大學這篇文真的頗ㄎ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這都是假設.意外天天有.何必爭.法律規定機車可行.法律是人定ㄉ.還是多注意自身安全罷..........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羅傑 · 追蹤 · 亞新企業社員工看得很難過習慣改一改回覆 · 讚 · 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有救過人嗎.遇見車禍會2話不說下ㄑ嗎~ 我救過2次都是摔進水溝力裡面~.第一次是一位阿伯.我下去要救它時.它以經死了....第2次是一位少女沒駕照救它上來時全身是傷~不敢打電話給家人~因為沒駕照怕警察.不要叫救護車.他連站都站不起來.敢這要裡開現在~這就是你們說ㄉ法律規定沒駕照怕被罰........連命都可以`不要了是嗎........就禮讓一下.會這麼樣嗎.法律是死ㄉ~人是活ㄉ~不先考慮自己安全.還先考慮法律這麼規定ㄉ....你們才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賴綠茶 · 莎露烘焙餐廳員工你是沒有騎過機車麻不知道騎騎車到右邊也是很危險更何況.. 他時速才58 好嗎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我個人的三次生死關頭也都在外線啊...內線外線不注意就會危險,你知道四輪開車門公車行駛有多可怕嗎ˊ_ˋ這四輪被嗆是因為...坦白說不管在內線外線只要機車擋前面他都會要對方讓怎麼不叫他有點禮讓精神?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笨蛋說話真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Tree Li笑了,邏輯不對還強詞奪理 你救摔水溝的人跟機車可以騎快車道明明就是不同事,現在說的是機車有外車道的行駛權好嗎? 真的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5 · 編輯紀錄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是笨重嗎~???要是看不懂.那就是了~~~~好好好你們都騎道路中間.撞死一個少一個.............可悲~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講不贏罵人笨還錯字....回覆 · 讚 · 3 · 4 小時前
Tree Li哪個眼睛看見有人說要騎機車騎路中間,天眼?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林莛峰 · 追蹤 · 三重客運員工的確是神回覆......回覆 · 讚 · 2 · 4 小時前
王軍 · 追蹤 · Taipei, Taiwan那你別走在路上吧 被路上喝醉酒的人砍了
"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
根本神邏輯。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Jay Lin · 追蹤 · IUPUI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因為禁行機車的內車道完全沒有汽車啊,如果要說到禮讓,開車的是不會直接切進去內車道就好?真的是神的邏輯...回覆 · 讚 · 4 · 4 小時前
Wan Lin Chiu · 家裡蹲大學Tree Li 他根本神腦補,看他的留言好辛苦= =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4 小時前
林致加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致理技術學院魏巧兒 老婆~ 快帶小妹出來看上帝 真的是凡人不能理解神的思考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Tree Li我是不知道你的"表題"有沒有說誰對錯,我只知道你的標題+內容就擺明了機車不對,然後又一直神腦補。題外話,閣下發表的>>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閣下不也在這發表神邏輯神腦補嗎?所以說閣下在說自己嗎?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3 小時前
伍德偉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Taipei, Taiwan強詞奪理的至高境界....錯字連篇好像幼稚園的頭腦加上國中生心態回覆 · 讚 · 3 · 3 小時前
張凱鈞 ·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ㄉㄉㄉㄉㄉㄉㄉㄉㄅㄆㄇㄈㄉㄊㄋㄌ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你倒是解釋清楚什麼叫做開車的"也是"有錯?主要本來就是汽車的錯,機車你頂多只能質疑他道德上沒必要這樣過不去。而汽車是無理逼車!你最多說機車"也是"有錯什麼叫做汽車"也是"!?汽車嘴臉啊?最好改掉你的主要跟次要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劉人瑋 · 源洋公司員工看得有點累...= =其實打字並沒有這麼困難的,畢竟笨蛋都會了嘛怎麼好像在外線道就無敵似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張家豪 · 追蹤我非常認真的看完整個影片....自始自終...怎麼感覺都是汽車的問題...
不知道機車哪來的錯...或許是態度方面的問題但你今天不得罪人...別人會來得罪你?
明明快車道根本沒車為何一定要跟機車搶?感覺汽車駕駛人心態有問題不知道板大的雙方有錯是怎樣個有錯法?還是您是開汽車為主的?所以覺得比較偏袒汽車?
如果機車這時候沒行車紀錄器的話...你看汽車會不會更兇狠..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又一個為汽車駕駛護航 何必呢 大車讓小車 天經地義 那我要問問 汽車內線不開 何必跟機車搶道 影片裡整條路都空空的 機車只要沒騎到禁行機車 何錯之有? 根本是汽車找碴 看不出來嗎 他何必去按喇叭 內線道是不能開是不是 要馬他也可以開到機車道去啊 法規也沒有說汽車機車違規 只有機車優先 你才好笑吧 ㄏㄏ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我也開車,不過我沒遇過奇怪,怎麼全高速公路的人都逆向的這種情境。一堆蛋白質?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如果你想紅可以直接說 都有妻有子了 思想還這麼國中生 醒醒吧 這世界不是你這種生物來的地方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語畢。尼們都逆向辣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我半夜兩點多出門都沒遇到鬼過只有很乖的騎外線道差點被巷子高速衝出沒煞車的四輪撞到
四輪的很客氣?想表示被叭不讓路等著遇到飆仔流氓之類的砍人狂的意思嗎?
你爽打錯字騎士當然也可以高興騎在"沒有"禁行機車車道
"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酒醉駕駛有辦法控制只撞中間不撞旁邊的話就不會被取締了不論從法律從社會怎麼看都是酒駕有問題吧?
七爺八爺給不給機會是一回事...用阿拉伯數字簡稱也太偷懶了吧...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機車後方是砂石車嗎?大家責怪的是左邊右邊都空的後方車主大可以叭兩聲示意一下從旁邊先超過不想被機車擋可直接開左邊的禁行機車後方是需要讓的車.只要不是笨蛋都會讓機車車主不是笨蛋.奇怪的是這位明明旁邊有路可走硬要機車讓還誤會機車開錯道要教訓他甚至不顧大眾安全直接用車子在路上擋車的車主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Shihming Yeh ·  留言最多的人看到姓余的邏輯能活到現在掰歪理嘴砲也是一種奇蹟回覆 · 讚 · 1 · 51 分鐘前
葉仕文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高苑科技大學自己的安全自己顧沒錯
但這位先生,難不成騎機車的只有讓別人的份?或是只能被逼到最角落騎?(台灣汽車,很多都嘛機車道當汽車道開...)
(說實在的有時候真的沒法讓後面汽車還不是一樣猛逼車...)
上次我和一台小巴並行他夾在快慢車道中間,很直接就給我切進來,讓後喇叭就給我按下去,當下我是緊急煞車讓他切進來停車放人下車...請問這樣的逼車對的嗎?
(可恨是我沒有行車紀錄器= = 不然就拿去投訴那間小巴的公司了....)
另外...砂石車啊?抱歉遇到砂石車我只有兩種方式1.比他快(其他道前面趕快通過...在他旁邊才是最危險的
2.讓他...比他慢
不過要看情況,他要轉彎我會讓。同樣直行前面沒有車時我會超過他回覆 · 讚 · 1 · 48 分鐘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他忙著在下面跟人吵架...XD回覆 · 讚 · 1 · 46 分鐘前
葉仕文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高苑科技大學Wayi Chou 讓他慢慢吵吧XD~
(準備睡覺...明天還要上班(茶)回覆 · 讚 · 39 分鐘前
Shihwei Cheng ·  留言最多的人 · IBM-IT Specialist大家互相禮讓, 互相尊重, 就比較不會有摩擦, 但老是認為自己是對的, 一不小心擦槍走火, 不是雙方耍耍嘴皮就了事....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盧端劭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中興大學機車行駛在內側無禁行機車車道完全沒有問題!機車也有路權,為什麼要讓?錯的是逼車的汽車駕駛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盧端劭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中興大學機車騎慢車道非常危險,會碰到1.公車靠站停車2.小黃右切載客3.路邊違規併排停車4.停在旁邊的車子突然開車門5.停在旁邊的車子突然開出來6.內側汽車路口突然往右轉,從側面撞你
所以如果內側車道沒有禁行機車,騎內側車道比較安全!回覆 · 讚 · 17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陳小默 · 清雲科大我之前就被人行道上竄出來的摩托車阿伯嚇到( 旁邊有汽車停靠,有死角 ),往左邊移一點點換被公車狂叭,差點被捲進去...。我車速30,離前面機車很近,阿伯一出來就是沒有要讓的樣子,所以我只好往左一點點( 但是還是在慢車道 ),公車是開在快車道和慢車道的"正中間" ......一條小命差點就被這些奇怪的現象搞掉了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林威帆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逢甲大學對啊== 騎機車的那位仁兄真的好無奈噢,那駕駛幹嘛一定要搶那條道啊 而且那機車騎士又沒騎很慢 是在趕什麼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黃郁菁 · 樹德科技大學他以為他是開的救護車........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賴綠茶 · 莎露烘焙餐廳員工這感覺就像 明明自己騎好好的對向車道的車為了要超車 直接開到你的車道還硬要叭你叫你閃開 到底 ? 真的很火大回覆 · 讚 · 5 · 追蹤貼文 · 4 小時前



陳小默 · 清雲科大我今天騎在快車道也被狂按喇叭,我是看後面車還遠,前面路口我要左轉才切過去的,誰知道後面汽車忽然加快,國小前面開這麼快有甚麼毛病啦Q_Q回覆 · 讚 · 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楊閎閔其實像這種兩線道,除了內線車道不行,機車是可以騎快車道的...車道還是有分路權的...機車騎士都要小心別騎到內線車道去了..不然發生事故是吃虧的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不再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你倒是解釋清楚什麼叫做開車的"也是"有錯?主要本來就是汽車的錯,機車你頂多只能質疑他道德上沒必要這樣過不去。而汽車是無理逼車!你最多說機車"也是"有錯什麼叫做汽車"也是"!?回覆 · 讚 · 2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為何今天這台機車會被逼,因為只有他一台。如果一堆機車在他前面看他要逼誰啦。在我看來是這機車騎士脾氣真好這回覆 · 讚 · 2 · 2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又一個為汽車駕駛護航 何必呢 大車讓小車 天經地義 那我要問問 汽車內線不開 何必跟機車搶道 影片裡整條路都空空的 機車只要沒騎到禁行機車 何錯之有? 根本是汽車找碴 看不出來嗎 他何必去按喇叭 內線道是不能開是不是 要馬他也可以開到機車道去啊 法規也沒有說汽車機車違規 只有機車優先 你才好笑吧 ㄏㄏ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我也開車,不過我沒遇過奇怪,怎麼全高速公路的人都逆向的這種情境。一堆蛋白質?回覆 · 讚 · 3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這你說ㄉ好.說你自己嗎. 還有不要咒人.你們看不懂意思要這麼想你家ㄉ事~破XX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要告你,請做好準備回覆 · 收回讚 · 5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曾浩程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打火星文,明明就沒寫硬要機車讓道?怎不禮讓小的?還小的讓大的?反正如果這樣就直接跟樓主一樣po上去給大家評評理,再去警察局泡茶聊天,看還不會囂張!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你公然污辱我的事,截圖證據已保留,若不馬上公開道歉,不排除提出告訴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再去警察局泡茶聊天.我好怕ㄛ.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紀錄了.要告我甚麼~我還真不知道~我是不是要告你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邱馨儀重任交給你了,辛苦了= =+回覆 · 讚 · 1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有本事你就把想罵的打出來,你不知道就算沒詳細打出字,只要能讓觀看者感覺到意思就算公然侮辱嗎?我已經把你發的所有全文與留言通通截圖了,不信邪我們就法院見,另外,我並無不恰當之發言,不然我們互告好了,你試試看囉最後一次問你道不道歉,10點前沒看到我就去警局寫單子!回覆 · 讚 · 2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而且躺著野中槍耶,只說如果我遇到這駕駛一定跟影片機車騎士一樣,貼上網、外家去警察局,這樣也會中030.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Haru Haru · 高雄雷霆CLUB 員工反正就是沒遇到才會說風涼話 跟廢死聯盟的差不多 被逼車還被用爛口氣跟你說話 我不相信你會多有教養還好好跟他道歉 並且讓到回覆 · 讚 · 1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我早早就說了~你們要是看不懂我ㄉ表題你們要這麼想是你家ㄉ事~破xx~是因為筆電健壞了~你要想成罵你ㄉ話~是你自己ㄉ問題.因為你爽你高興這麼想我管不了.破紀錄是因為一個表題第一次回這麼多話......真是好笑.
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類遇到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我現在也在想你為什麼要咒我老婆遇到似的事情.是因為法律詛咒人不會被告就對了嗎..........這我想想我問問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打的話哪裡有問題嗎?我是贊同你的觀點說出來的喔,我在誇你大家都看得出來~除非你自己就認為你錯了是在硬坳,不然不會生氣唷另外你家鍵盤壞還會挑字壞?不用解釋,要硬撐就留著證據跟法官解釋吧!你只剩半個小時!回覆 · 讚 · 3 · 約 1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泥們怎麼都逆向辣!回覆 · 讚 · 32 分鐘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挨.....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你一直在恐嚇我.....我表題你有看清潔ㄇ..你們就之看到你們想看ㄉ~跟本不懂意思還說一堆.
Orion Chuang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中國海專這個世道已經到了「得理不饒人」的地步。不管對錯,後車急叭就讓路會少塊肉嗎?人家或者有急事,或許,真的只是想趕著去投胎?你前車就想「我是對的」「我是合法的」就想教訓別人?路上一堆擋著地球轉的烏龜車大概都是這個態度來面對人生的吧?…想教訓人?改天真的遇到一個蠻橫的人,誰才會是真正得到教訓的人?(只能說,這些年來,品德教育及修養在台灣真的是退步很多。
說了,重點不是對錯。要知道,且,我也沒說開車的就算對了。而是說,大家都只想著對錯的時候,就起了紛爭,這是不變的道理。但每個人自以為的對錯,往往不是絕對的。不是麼?
看ㄉ懂嗎~ 它也沒說誰對誰錯..就要被你們攻擊嗎
我有說誰對誰錯.嗎~ 濫一下 自身安全最重要.提醒騎車ㄉ要保護自己. 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還要被你詛咒我老婆嗎..........你很棒棒棒棒好嗎你最利害...............破xx~ 你要想成那句話我管不了你~說了你也不信破紀錄
但...你先為你自己ㄉ發言道歉罷~污辱我.還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11 小時前?? 更多回覆 · 讚 · 31 分鐘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砂石車是要追我汽車機車,還是自行車?砂石車追我在路上狂飆,他還是注意自己安全就好。回覆 · 讚 · 29 分鐘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


余宗樺 那就不好意思了,待我詳問律師後,明早就去警察局請明確指出我污辱你以及咒你老婆的話是哪句,第一段我在請教你的生活方式,第二段在肯定貴夫人的危機處理能力,請問哪裡發言不敬?提醒你,一.告人很花錢,二.我若告贏了,告你而衍生出的費用,我可以要求你支付,三.告你而影響我的生活,我可以要求你補償損失,四.你用言語污辱我,我可以要求賠償金.另外,還要麻煩你到我提告的所在地出庭,以上,感謝.回覆 · 讚 · 2 · 24 分鐘前



張嫩宏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亞技術學院雖然自己安全是沒錯...
但我覺得放縱其實就是縱容汽車白痴的元兇阿...
讓她覺得按了喇叭就無敵....
所以..基本上還是不讓...
擋在機車道上的汽車我也是送他喇叭...
且還會被人看一眼...搞的好像我按喇叭是錯的...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24 分鐘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就是冷漠才有現在的風氣。即使我沒遇過,但我一定力挺對的那方。改正錯誤風氣,從你我做起。共勉之,如果你也知道哪個才是正確的。讓我們一同讓社會更美好,更正確,不要再戰文了。如果禮讓會增進錯誤,不要只提禮讓了。回覆 · 讚 · 13 分鐘前


楊米米 ·  留言最多的人其實我覺得咀咒人比公然污辱來得惡毒....吵歸吵,不要「祝福」人家遇到類似情況時不要怎樣怎樣的講這種話比較好。回覆 · 收回讚 · 1 · 3 分鐘前

麻煩律師給我解答.為此晚上都睡不好

我感覺很害怕.因為我是家ㄉ支主.平時生活就有問題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20 13:40

麻煩整理一下,或是將FB的網址丟上來,這樣版上的道長們看會比較清楚,感恩

阿 樺 103-05-20 14:16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9/358555.htm?fb_comment_id=fbc_681943001877972_682139768524962_682139768524962#f6bdc9734
阿 樺 103-05-20 14:31

 (蘇文俊律師)   0960300927  我可以直接打給你嗎

阿 樺 103-05-20 14:42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雙方都有問題.先說騎士.外車道機車雖然可以行駛沒錯.但影片裡那時ㄉ車輛並不是很多.它明明可以騎在騎車道.為什麼一定要騎在外汽車行駛ㄉ外車到中間.而且它ㄉ時速最少也有70~80公里.(那條路限制50公里).限速ㄉ問題我就不說了~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這樣留下ㄉ之是傷痛.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按喇叭是提醒前方.後方有來車.要注意.要等出事你想讓道.7爺8爺也不給你機會讓了~(最近新聞不是有報~機車騎士摔車被後方來車攆斃)別一直騎士沒有錯.那它出事了.錯就在你們.
開車ㄉ人也是有錯~態度不好~以及逼車~這樣真ㄉ是危險別害人害己.(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回覆 · 收回讚 · 3 · 不再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這都是假設.意外天天有.何必爭.法律規定機車可行.法律是人定ㄉ.還是多注意自身安全罷..........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有救過人嗎.遇見車禍會2話不說下ㄑ嗎~ 我救過2次都是摔進水溝力裡面~.第一次是一位阿伯.我下去要救它時.它以經死了....第2次是一位少女沒駕照救它上來時全身是傷~不敢打電話給家人~因為沒駕照怕警察.不要叫救護車.他連站都站不起來.敢這要裡開現在~這就是你們說ㄉ法律規定沒駕照怕被罰........連命都可以`不要了是嗎........就禮讓一下.會這麼樣嗎.法律是死ㄉ~人是活ㄉ~不先考慮自己安全.還先考慮法律這麼規定ㄉ....你們才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笨蛋說話真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是笨重嗎~???要是看不懂.那就是了~~~~好好好你們都騎道路中間.撞死一個少一個.............可悲~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不再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17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這你說ㄉ好.說你自己嗎. 還有不要咒人.你們看不懂意思要這麼想你家ㄉ事~破XX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要告你,請做好準備回覆 · 收回讚 · 5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你公然污辱我的事,截圖證據已保留,若不馬上公開道歉,不排除提出告訴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紀錄了.要告我甚麼~我還真不知道~我是不是要告你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有本事你就把想罵的打出來,你不知道就算沒詳細打出字,只要能讓觀看者感覺到意思就算公然侮辱嗎?我已經把你發的所有全文與留言通通截圖了,不信邪我們就法院見,另外,我並無不恰當之發言,不然我們互告好了,你試試看囉最後一次問你道不道歉,10點前沒看到我就去警局寫單子!回覆 · 讚 · 2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我早早就說了~你們要是看不懂我ㄉ表題你們要這麼想是你家ㄉ事~破xx~是因為筆電健壞了~你要想成罵你ㄉ話~是你自己ㄉ問題.因為你爽你高興這麼想我管不了.破紀錄是因為一個表題第一次回這麼多話......真是好笑.
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類遇到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我現在也在想你為什麼要咒我老婆遇到似的事情.是因為法律詛咒人不會被告就對了嗎..........這我想想我問問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打的話哪裡有問題嗎?我是贊同你的觀點說出來的喔,我在誇你大家都看得出來~除非你自己就認為你錯了是在硬坳,不然不會生氣唷另外你家鍵盤壞還會挑字壞?不用解釋,要硬撐就留著證據跟法官解釋吧!你只剩半個小時!回覆 · 讚 · 3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挨.....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你一直在恐嚇我.....我表題你有看清潔ㄇ..你們就之看到你們想看ㄉ~跟本不懂意思還說一堆.
Orion Chuang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中國海專這個世道已經到了「得理不饒人」的地步。不管對錯,後車急叭就讓路會少塊肉嗎?人家或者有急事,或許,真的只是想趕著去投胎?你前車就想「我是對的」「我是合法的」就想教訓別人?路上一堆擋著地球轉的烏龜車大概都是這個態度來面對人生的吧?…想教訓人?改天真的遇到一個蠻橫的人,誰才會是真正得到教訓的人?(只能說,這些年來,品德教育及修養在台灣真的是退步很多。
說了,重點不是對錯。要知道,且,我也沒說開車的就算對了。而是說,大家都只想著對錯的時候,就起了紛爭,這是不變的道理。但每個人自以為的對錯,往往不是絕對的。不是麼?
看ㄉ懂嗎~ 它也沒說誰對誰錯..就要被你們攻擊嗎
我有說誰對誰錯.嗎~ 濫一下 自身安全最重要.提醒騎車ㄉ要保護自己. 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還要被你詛咒我老婆嗎..........你很棒棒棒棒好嗎你最利害...............破xx~ 你要想成那句話我管不了你~說了你也不信破紀錄
但...你先為你自己ㄉ發言道歉罷~污辱我.還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11 小時前?? 更多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


余宗樺 那就不好意思了,待我詳問律師後,明早就去警察局請明確指出我污辱你以及咒你老婆的話是哪句,第一段我在請教你的生活方式,第二段在肯定貴夫人的危機處理能力,請問哪裡發言不敬?提醒你,一.告人很花錢,二.我若告贏了,告你而衍生出的費用,我可以要求你支付,三.告你而影響我的生活,我可以要求你補償損失,四.你用言語污辱我,我可以要求賠償金.另外,還要麻煩你到我提告的所在地出庭,以上,感謝.回覆 · 讚 · 2 · 24 分鐘前






楊米米 ·  留言最多的人其實我覺得咀咒人比公然污辱來得惡毒....吵歸吵,不要「祝福」人家遇到類似情況時不要怎樣怎樣的講這種話比較好。回覆 · 收回讚 · 1 · 3 分鐘前

 

我之留下它說ㄉ跟我說ㄉ話~律師這樣你看看

 

 

阿 樺 103-05-20 16:47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麻煩整理一下,或是將FB的網址丟上來,這樣版上的道長們看會比較清楚,感恩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9/358555.htm?fb_comment_id=fbc_681943001877972_682139768524962_682139768524962#f6bd

麻煩律師你看一下

謝謝

若您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彩猜 103-05-17 17:42

最近在拍賣網站上想要購買東西

我留言詢問賣家能不能再便宜一些

他就以為我是之前跟他殺過價的人

就態度惡劣說我是那個人然後開新的ID來找他麻煩然後又罵了我幾句說我貪小便宜很噁心還叫我滾

但我根本就不是那個人啊...他誤會我還這樣在留言版罵我
(現在他刪掉留言了,但我的EMAIL有備份信件)

請問這樣可以構成毀謗公然侮辱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非對您之私訊,而是於得共見共聞之場合罵您,則有公然侮辱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徐徐 103-05-17 14:39

律師你好:

感謝你的回覆,因為遊戲有留言版,他都在那邊留言罵我

至於內容,就死胖子 死肥豬,裝可憐的恐龍之類的

本人沒有要對號入座.

如果他把我個人臉書或任何通訊軟體帳號PO上遊戲內

或散佈我個人照片之網址

我是否就有確切證據可以 告他 毀謗公然侮辱 ?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17 14:49
依你所描述的情形,對方應以觸犯公然侮辱罪,建議將對方留言等相關資料保存,以備日後進行法律責任的追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有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即得以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慧蓉 103-05-17 06:00

請問律師,我日前與朋友有一些金錢上的糾紛,因為我的電話一直都有設定通話錄音的功能,與朋友在討論還款問題時,因意見不同,對方破口大罵五字經,我問他是在罵我嗎,他說罵我是剛好而已,家母當時也在一旁,因為手機音量很大,所以我母親也聽到,所以非常不高興要我對他提告公然侮辱,請問,我這樣能告他嗎?

103-05-15 20:55

您好~

我和原告的民事案件(什麼精神賠償),因她尚在上訴中(已送高等法院),所以目前沒有其他開庭的動作,但她卻因為不滿判決,所以突然在昨天用公開mail的方式,把我的曾經離過婚,甚至把訴訟的內容也在mail中一一寫清楚,然後還在信中公然罵我,

還寄給了我的主管及同事..等等同事.

造成了我莫大的困擾,請問我該怎麼做??我是一個單親媽媽,根本沒多的錢可以再請律師,為了和對方的官司,我已在去年不斷的請假處理並且開庭,請問我該怎麼辦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如果對方把不相關事情公開給他人知悉  可能有侵害名譽隱私的問題  可以依法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刑法誹謗罪,您可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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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Nn 103-05-14 00:36

不才在Facebook非公開社團,販售最近很搶手小米行動電源。

內容如下:

5/13 (二) 小米搶購剛結束
有人需要行動電源 
5200mAh $400 餘 4
意者請私訊,謝謝。

底下有人留言: "黃牛 = ="
證據(網頁影像截圖) :http://ppt.cc/NCx1

不才愚昧認為,買賣的成立條件為買賣雙方在認同的價格下進行商品的交易,該名留言人士讓不才看了不是怎麼舒服,雖然非公開社團,但也有5600人,不知道有沒有可能提出公然侮辱告訴的可能性?
小米行動電源之所以熱門是因為官方網站使用限量行銷的策略,商品來源也是合法取得,絕無使用任何外掛程式去取得。
探討何謂黃牛行為,低價買入(NT$255)高價賣出(NT$400),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所有的商人就都是黃牛? 如前面所提到的,交易的買賣在於雙方認不認同商品的價格。

麻煩各位律師提供不才高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截圖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公然侮辱誹謗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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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I 103-05-12 16:34

我與前夫協議離婚到雙方在法院調解均同意內容及賠償數額,雙方簽下"保密條約"不可以透露協議內容跟賠償金,但是對方仍當眾散布?賠償金額,還藉故當眾言語斥責羞辱我逼他還錢死愛錢等,請問我可以對他提告他沒按約定嗎?違反協議書之保密條約可以有什麻樣的責罰?這樣算公然侮辱嗎?這個算民事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協議書沒有違約金約定的話,沒有賠償可言,也沒有妨害名譽的問題

陳華明 (律杏) 103-05-12 18:23

 個人有不同意見. 顯然保密條款是屬於契約之一部, 對方洩漏, 自已構成債務不履行, 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只是您必須具體舉證因此而受有何種損害? 損害數額多少? 又"死愛錢"一語, 還是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的(http://www.lawmed66.url.tw)

 

您好,如果對方簽了保密協定卻未遵守,當然會有違約金的問題,但要看你們當初有無約定違約賠償,另外他散佈攻擊你的言論,會構成刑法誹謗罪。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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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得證明對方有散布辱罵您之言論,似有違反協議書之規定且亦有構成公然侮辱誹謗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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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I 103-05-14 11:39

 剛剛才收到訓問筆錄才發現,本來在法院協議內容要牽"保密條約"卻沒有被書記官記載,是否就無法構成他違反條約?但訊問筆錄上有記載不可以毀謗 污辱 沒有寫違反會如何... 他在我家公然修辱我跟家人還有傳訊息罵我的內容 就可以算提告公然?汙辱毀謗罪? 。ps:訊息辱罵算不算公然? 我將會斟酌情況 提告 ,謝謝各位律師建議。

GIGI 103-05-15 14:10

感謝您解答,將會評估是否提告

Chen 103-05-09 20:11

各位律師

情況是一位受刑人常遭受到一兩位同寢室的同學人身攻擊,具體的說是受刑人常無故被同學要求站在寢室的中央讓大家(10人以上)包圍住並開始辱罵他並帶有三字經『幹』之類的辱罵,還有就是不管做任何事情例如:不小心踢到別人枕頭或是上廁所太臭、動作太慢之類的,都會被罵...我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的情況公然侮辱妨害他人自由是否成立呢?可提告呢?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0:13

 這可以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訴,不過是否有同學願意作證,要先弄清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對對方提出刑事公然侮辱告訴,您必先握有證據,若無錄音,則必須有相關證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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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 103-05-08 18:26

請問,我在臉書上的小視窗遭人 辱罵 三字經

雖然我知道這不構成公然侮辱

可是已構成我心理上的受傷,這樣我可以要求他賠償嗎?

釋迦 103-05-06 02:00

請問一下 以下留言是否已構成公然侮辱..如要提告是否可以成立..謝謝

8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6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Good  •  2小時24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有料? 是偷東西的料? 還是敢做不敢當的料? ㄏㄏ
6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6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小釋迦  •  2小時21分前 移除
good 時間到了. 你可以下班領500元了
5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6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Good  •  2小時15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小釋迦 可以去沖繩接你媽下班了 她今天服務了不少美軍
3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2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小釋迦  •  2小時6分前 移除
已拍照存證....明天來去問我公司的律師..
2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2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阿華  •  1小時56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綠蛆每天都在秀智商下限 我也樂得有肥皂劇看
1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5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Good  •  1小時38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第3隻 今天說要告我的日本雜種 ㄏㄏ
應該是今年的第NNNN隻了 ^^ 小綠壞都出張嘴兒以 大家都清楚了
1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3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Good  •  1小時37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有沒有說的出 做得到的 要告我的滯台日本雜種啊 
讓我碰到一隻也好啊 ^^
0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4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Good  •  1小時4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好期待牠的律師喔 老子早就想拜訪一些滯台日本雜種了 ^^
0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3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Good  •  53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好期待滯台日本雜種的邀約 我不會帶人去嚇你的 我和日本小綠孬不一樣
我們"統一"是玩真的 ^^
您要是覺得對方有侮辱到你的言語,你可依法提告公然侮辱罪,但需確認對方訊息是發在何處而定,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之言論,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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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 103-05-05 18:16

想向對方提出公然侮辱恐嚇的告訴..監視器影像可以很清楚看到對方辱罵的畫面可是沒有聲音...這樣當證據有效嗎?

證人身分是雙方共同的同事..

對方月底才會離職..為避免證人尷尬可否等對方離職提告?

對方是法律系的..最近也在準備特考...如果我向對方提告..對方還有資格參加考試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05 19:27

您好!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就可以;這種罪不會影響應考資格。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回覆如下:

1、於公開場合辱罵得特定人者既構成公然侮辱,依您所述,有影片又有證人提告成功機會不低。

2、只需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即可,若時間充足,離職後可再提告

3、公然侮辱不會影響國家考試資格。

以上請參酌,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謝謝。

sa 103-05-05 23:54

請問..對方有在第三人面前放話離職後一定會回來對付我..這算恐嚇嗎?

如果恐嚇罪成立也不影響國家考試資格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成立以上犯罪,均不影響其考試資格,您若有相關證據,可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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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國家考試會有報名資格限制  是否不得報考  要考相關考試簡章   2.如果確實有怒罵行為  你可依法提出妨礙名譽告訴    注意告訴期間六個月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ben 103-05-05 01:31

律師您好

由於日前在線上遊戲中,因為本人心情不佳

所以在遊戲途中,有留言留了一些不雅文字以及三字經

但是絕沒有針對任何人進行辱罵,單純只是一連串的三字經

但同隊的隊友似乎誤以為我在罵他

揚言說要提告,但我想解釋時遊戲已結束

想請問這樣公然污辱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可爭執無針對任何人,不構成公然侮辱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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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103-05-03 12:06

我先生於4月底至河濱公園遛狗  因為當下對有一群人要求我先生將狗帶離  原因是我們家的狗與他們的狗不熟所以要求我先生牽狗離開  我先生不同意表示環境為公共區域  對方有一位男子一直以胸部頂撞我先生因此雙方有打架 在打架的過程對方有另一男子抓住我先生導致我先生頭部受傷已開立驗傷單及報警 但當下因與先生打架的人並無打算提告 故我們也沒提出傷害告訴 在同時對方有另一名女性情緒激動一直靠近我先生並一直表示:打我阿...有種你來打我阿..."當下我先生表示"我不打女人"轉身離開 那位女性仍一直靠近要我先生打他 所以我先生就轉身離開 口中罵了一句"瘋女人"所以那女性堅持要以公然侮辱提告

因為當下沒有錄音 那也沒有監視器 也沒認識的人 不知道我們該如何保有自身權益

你的問題律師了解,但,此網屬公共論述,律師具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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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公開場合使用不雅字眼罵人即構成公然侮辱罪,但仍需視事發當時具體情況而定,建議找專業律師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林律師經手過多件妨害名譽案件,值得您的信賴,另本所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所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傷害行為,可提傷害告訴,另關於對方欲提告公然侮辱部分,若對方無相關證據,可否認之,即使對方提出錄音證據,亦可爭執該言論無否定對方人格性之存在。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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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103-05-02 19:36

某A在公共場合下對我大聲的「呸」,後續也有出言譏諷,請問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罪嗎?

手上有錄音檔及證人,請問有提告成功的機會嗎?

 1.個人是覺得很難想像這樣的行為 需要用刑事責任去處罰一個人  個人意見  參考就好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03 07:35

您所稱的「呸」要成立公然侮辱上有可議空間,但您稱還有出言譏諷所指為何,還是要看具體內容而定。

您好,單純就"呸"的部分是否構成公然侮辱,仍有討論空間,建議攜帶錄音證據找專業律師討論,林律師承辦妨害名譽案件經驗豐富,值得您信賴,本所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歡迎來所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對方其他言論內容為何,是否有更成公然侮辱之可能。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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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 103-05-02 18:13

同事在公共場合辱罵我三字經.請問這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再者..此人還有在第三人面前放話..若離職後一定會回來找我麻煩..請問這算恐嚇嗎?

您好,你所述的狀況確實都構成犯,但必須有證人作證,否則訴訟可能會有問題。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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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握有人證、物證嗎?有,他即構成公然侮辱恐嚇罪,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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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你陳述的事實 對方應該確實有涉及公然侮辱恐嚇罪  你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sa 103-05-02 19:16

 謝謝律師們的解答

再者還有個疑問...我手上有此人辱罵三字經的監視器畫面

可是只有影像沒有聲音...請問這樣可以當成證據嗎?

 

 只要是合法取得的證據當作證據都沒有問題  重點是證明力有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有影像,而無聲音,您尚需其他證人證明對方有對您為公然侮辱之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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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 103-05-03 18:11

 還想請問...事件發生後若想提告時效性嗎?

請問證人的身分會被對方知道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提出告訴之期限為六個月,須於六個月內提出之,證人部分,若對方請求與證人對質詰問,即有可能知道證人之身分。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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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ㄦ. 103-05-01 21:55

在當天我正去學校廁所,走到一半看到A男正拉B男去找別人,B男就整個後仰,恰巧從那經過,

B男撞到我,他不但沒道歉,還很大聲在大眾之下,跟他朋友講: 欸你害我撞到那個醜女了啦(台語)

 

請問這樣算公然侮辱 ? ((但他沒指名道姓 ,且我也不認識他

在沒證據,證人之下可告?

天天 103-04-28 16:04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小弟幾個月前 告人公然污辱 是由網路拍賣引起的糾紛

小弟是桃園人 今天打電話給警員詢問進度 說是已經移交給台南地檢署

1.「以原就被」這個原則我是知道的 但是查了一下網路 也有人說 刑事並不適用「以原就被」 而且我也有詢問過網友 以他的經驗 他網拍被騙 結果被告也是到他的居住所地的法院開庭 請問刑事適用嗎?

2.接上一問 因為此案件是網路上發生的 警員跟我說 犯罪地是在台南(被告的居住地) 但是我的疑問就是 因為是網路上發生的案件 在地域的判定上 不是本來就是模稜兩可的嗎? 那我也可以主張我這是犯罪發生地而轉回桃園嗎?

3.最後 是否能提出類似 將管轄權轉回桃園的方法呢?

 

原則上您所提到的幾個地點於網路相關犯罪依法應都具有管轄權,故本案移轉管轄於法尚無不合,後續要再移轉管轄應該沒什麼機會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台南亦有本案管轄權,管轄無違法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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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刑事案件原則上就是犯罪地或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如果法院有管轄權 應該很難主張要移送那個特定之法院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sophia 103-04-26 22:53

1.在群組line上運用言語辱罵老處女、長舌婦、俗仔、孬種、這筆帳有得算等不雅字眼,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我要提出什麼樣式證據才可提訴訟如line上面談話內容。

2.提告前是否須寄出存證信函

3.委任律師出具存證信函及提訴訟費用如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截圖證據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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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群組line上運用……】你說的若屬實,對方已構成公然侮辱,請蒐集Line內容,委託律師為您具狀提出告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阿峰 103-04-26 19:29
請問律師,我在臉書某粉絲團這樣留"o小姐,....說不定你也不是你媽親生的...."這樣算是毀謗公然侮辱嗎?

您好,必須要傳述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事才構成誹謗,您的情況初步判斷應該還不至於構成刑事誹謗罪,但還是要視個案情形而定(例如留言的動態,其他人可否特地您陳述的對象等),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阿峰 103-04-26 19:46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必須要傳述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事才構成誹謗,您的情況初步判斷應該還不至於構成刑事誹謗罪,但 ... (恕刪)

原文附上

O小姐,你知道為何核四抗震只有7級嗎?因為中央氣象局的地震只到七級阿阿啊阿阿阿,你要反核不必做功課嗎?拼裝是嗎,你家的電腦主機板是哪一間的?cpu是誰生產的?記憶體也是同一間囉?現在蓋房子水泥是達欣、鋼筋是燁聯,那不就也快倒掉囉?現在哪個公共建設不是大包小包各自陳包的?之核安就跟你說你不信台電不信原能會可以找第三公正國際單位來驗阿,我已經跟你說第"4"次了你要跳針幾次?還是第三國際公證單位你也覺得在晃點你,那我不知道你還能相信什麼東西,說不定你也不是你媽親生的,照你的邏輯我也不知道找誰幫你驗證才好欸....我還以為大家要理性討論,結果你只會丟問題給我,我問你的問題你一個都回答不出來,這叫理性??你引為圭臬的"電學泰斗"被打臉打到爛了你曉得嗎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399754.A.4C3.html 還是你這種為反對而反對的,到最後只會給人家扣上黨工之類的高帽子,卻提不出半點有用的解決方法?

 

 

 

 

我稱他O小姐是因為他的帳號是O開頭

還請給予解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算誹謗,即使對方提告,也很難成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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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峰 103-04-26 20:2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算誹謗,即使對方提告,也很難成功。

以上,呈請  ... (恕刪)

為了防止下次又意氣用事,還請指教一下,為何我這次並不算毀謗/侮辱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侮辱需否定他人之人格,誹謗需貶損他人之評價。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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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103-04-26 08:44

抱歉我不太清楚這算不算一般民事訴訟

事情的始末得這樣的

我自己是個支持學運參與學運並且了解黑箱服貿始末的上班族

在學運還在進行的時候

我們公司都是一起在一間員工休息室中一起吃

隔壁桌的同事突然說"為什麼這些學生都不用上課?"

我很認真的回答了其實也有很多教授會去現場排課,早中晚都有

過幾秒之後同事回嗆"那你也可以不用上班啊,你為什麼要來上班?"

當下我覺得一個不了解也不關切這次事件的人這樣子嗆我我很不滿

於是在臉書上公開的宣洩了一番

但內容中並無指名道姓,只以北爛女作為稱呼

昨天接到同事先生電話,要求我道歉刪文

由於我當時正在騎車,後面也有晚上的課程要上

為了怕被打擾就暫時先封鎖住對方

一早起來發現同事老公說不排除對我提出公然汙辱

我想請教的是

1.在眾目睽睽下我好心耐心回答問題卻被嗆我幹麼來上班造成我心理上不平衡我是否也算被公然汙辱

2.臉書上的文章我並沒有指名道姓(不過有說到部門),對方自己貼上標籤要求我刪文道歉(目前文章已經暫時刪除),這是否間接承認他的確說過這樣的話先造成我的不悅才會讓我發表文章宣洩?如此我算是公然汙辱嗎?

 

謝謝

臉書應屬公共平台,但是你那句話......,實在也難以斷論,他如要你道歉就隱約與他道歉,對方如不接受而要提告,那也是他的權利,結果是要由法官來論定的,也非他說了算。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似不會成立該罪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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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姐 103-04-24 23:05

我在女同社團FB抒發情緒,發表了一段話

(我並無針對此社團的任何一個人,)

 

"為什麼這些拉媽,和這些濫交的T,
口口聲聲說要別人尊重她們的言論自由
卻完全不尊重別人的言論自由,
再者這裡本來就是專屬女人的世界,為什麼我只愛女人也有錯?

再者,我還真的不知道沒交過男人的P在這邊是會被T笑的,
看來撿破鞋的人真不少"

 

後來網友看到關鍵字,撿破鞋

就在留言下說我是

1.龜孫子

2.妳擺明是欠砲

另外還有網友額外PO文說,

照照鏡子啊,您那尊容 怎麼敢嫌人家啊! ?

 

想請問我非針對任何特定人,網友這樣回覆三句話是否構成公然汙辱?

另外有按讚的人也構成公然汙辱嗎?

這是公開留言,有多人看的到

 

謝謝律師~

公然侮辱,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相關證據,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公然侮辱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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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103-04-24 20:02

前幾天不小心與同學發生糾紛,對方不停在班上開罵我,在過程中我並沒有多做任何回應也沒聽到對方說些汙辱或是髒話。

直到放學回家,我以為沒事的時候。發現在訊息傳播的動態裡,看到對方公然PO文:( 所以我說我很討厭卡仔不事沒原因 )。

我心裡想說算了,反正一時生氣誰都可能會做出這樣的事。

瞬間,我看見底下的留言內容。

A:你想認識卡仔嗎?

對方(和我爭吵的同學):林XX嗎 ? ( 在這以XX維護我的本名,雖然名字打錯一個字。但在班上的其他人都知道他再說我)

A:他怎了 ? 

對方:吃嘴小孩阿! 

A:說了什麼

對方:在背後說人惱怒,不敢大聲講,態度很北爛,沒事硬要出聲,等他回家穿裙子。

(以上)

我當下有些愣住,回神後才發現自己心裡不舒服。

上網查了一下卡仔這台語,以下擷取網站的文字。

我前些日子第一次聽到有人說---卡仔仙----,沒聽過很好奇,問了對方意思是什麼,對方回答說是同性戀的意思,而後因為太好奇了,就跑去問教台語的老師,他說是同性戀沒錯,而且他說卡仔是指屁股的意思,而仙是指那一類的人,有貶低意思,如---共卡仔----就是指男男做10的事,這是一般人用來貶低嘲笑同志的台語!

我常常在想,包容一個人需要多大的耐心與度量。不過對方的行為出乎我的意料,利用動態說出我的名字,也順便汙辱我,宣洩自己的憤怒。

其實我不太能接受,因為這很傷人。

所以我在這想問律師們,對方是不是犯公然侮辱罪了?

 

謝謝.

 

 

 

您好,只要在公開場合辱罵得特定的人就是公然侮辱,照您的敘述,對方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的可能性很高,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之相關言論蒐證,並提起公然侮辱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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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 103-04-18 20:06

請問 如果 對方憑一張 照片 裡面是一張寫天燈的照片 天燈上 有他的姓氏 跟一些話 那這些話 是小人必亡 這種 旁邊有 不雅字眼 ㄍㄢˋ fuck 這樣 段話尾八 我有留我名子第三個字 輝筆 請問 這樣可以告我 毀謗?公然侮辱?還是?

 

 

謝謝各位大哥 大姊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21 11: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天燈上面記載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字眼,倘若現場是公眾場合,並留有證據,則確實可能會涉及公然侮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有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方有機會構成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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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 103-04-18 16:24

請問律師大哥好:

 

我今年3/2號 去平溪放天燈 我對幾位同學有點不愉快 因為天燈有四面 我就在綠色的面  [廠商說是防小人]  上面寫了一段話 

[[開南五醜 小人必亡 天理昭昭 正義必勝 賴 禿 廖 張 世 男人的x類[x=字不親處] 基督的  在哭  屎  輝筆  旁邊有  幹死亡 fuck  ]]

其中一位說 要提告 公然侮辱罪 或是啥的 是有印象 並無在臉書公開 但沒實質確定是否有放上去過 目前去看是沒有的 

 

請問一 他可以告嗎?

請問二 如果沒有放上去 他有照片也是可以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5: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即使對方提告,亦無法成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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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峰 103-04-18 08:54

你好

請問:如果用電話二話不說就以三字經辱?是否成立公然侮辱

103-04-17 15:20

狀況出在line聊天群組中~群組人數43人互相都認識~

A:畜牲(未指名道姓)

B:某某某(指A)你在罵我嗎?

A:誰答腔??

B:你罵我畜牲就對?

A:我沒指名道姓喔!!要對號入座我也不反對!!

B:我答腔所以你就是在影射我!對吧!!

現在B已經向A提告:

刑法309條第一項 公然侮辱

刑法310條第一項  誹謗

請問這樣罪名會成立嘛??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18 17: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聊天群組內應屬不特定人得見聞的狀況,符合公然要件,且以畜牲之非事實否定人格字眼侵害名譽,因此應可符合刑法公然侮辱罪.且以文字方式呈現,應可符合加重要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無人格特定性,但若符合可得特定,似成立公然侮辱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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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y 103-04-17 14:37

週日,我和弟弟在他委託律師處協調遺產分配,現場除我們兄弟姐妹4人外,也請了奶奶及二位姑姑在現場,小弟一直宣稱要公平,就是希望我們能把房子賣掉變現,我們三人表示願意分割,且我們未依父親的遺書上的分配(小弟分得較少),而是以法定繼承的方式每人皆得1/4,

因為他又一直向長輩強調他要公平,我覺得他在暗示我們分得不公平,所以我表示我們都沒依遺書分了,怎麼會不公平?

小弟就要求我拿出遺書.我表示當初在加護病房,我親眼看著小妹拿給你,現在遺書在你那,我怎麼拿得出來.

(因為當時加護病房內除我爸就只有我和妹妺和小弟四人,我妹妹直接拿給小弟後未留影本,所以我們也拿不出證據)

之後,我,小妹和小弟就一直爭論遺書的問題,最後,我小妹生氣地說:你很不誠信...

結束後,我小弟就到警局控告我和小妹公然侮辱誹謗,

請問這二項會成立嗎?

另外,我可以算是我妹的證人嗎?證明我妹確實有拿遺書給我小弟嗎?

再者,之前我們四人在協議時,小弟曾表示遺書不見了,當時我大弟也在場,他可以算人證嗎?

面對此訴頌,我們有無較好的策略或建議?

謝謝!

妨害名譽部分不會成立,遺產分配,在遺囑有效及沒有侵害特留分時,原則上要依遺囑分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你不用擔心這個不會構成的,你很不誠信這句話是一種評論,這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何況你們爭執的地方或許根本不是公開場合,這不會有事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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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然侮辱誹謗似不會成立之,就遺產部分,若無遺囑規定,即依法定應繼分,特留分等規定繼承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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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 103-04-16 18:36

各位大律師您好:
         請問~A,B,C,三人~A和C完全不熟,後來得知C就是警察線民!B麻煩A開車載去找友人(也就是C),到達地點B下車請A稍等~約三分鐘時間B,C一起上A的車,請A載C回家~車程約五分鐘即到,抵達時B和C一起下車,大約三分鐘A下車至旁處全家便利商店借廁所(步行約兩分鐘),,同時A順道把車鑰石交給B當時C也有目睹,當A走將近至全家門口前就聽到停車處有爭執類似打架聲轉頭過去看時,發現怎一下子多了幾人!A心想還是先走旁一點.這時C快步跑向A衝過來就把A打倒在地上(有明顯外傷),要A過去停車處,後來C在B身上找到A的車鑰始(過程中警方已經從A車玻璃窗戶往內看到安非他命吸食器)陸續又再找到兩包安非他命,B在第一時間已經完全承認都是他自己的!和A無關,之後更誇張的來了,全部一行人都進帶回警局,一到警局C就像當成自己家一樣,一下和警察竊竊私語,一下又到吸煙區和兩三個警察大人聊聊天,順道把A也叫過去並在警察大人面前和A說配合一點,我(C)是針對B,等等我(C)會讓你(A)沒事也不用驗尿就讓你走(根本沒有),接下來就一群警察人員在討論包含所長和C和A的父親,該怎麼辦理這案子,有警察人員說就辦A和B,或只辦A一人,也有警察說這樣筆錄做到一半C也會曝光,就這樣公然+私下討論了將近一個半小時,結果C變成檢舉證人~A和B成為販賣二級毒品未遂,沒多久就要求C先做筆錄,做完筆錄趕快走.....將近天亮筆錄完成,轉送分局時,致電分局告知兩人即將送過去偵查隊,在電話中偵查隊發現筆錄有不足或缺少,結果是C的部份有缺少,經過一番折騰警察還是找不到C本人,於是致電偵查隊告知找不到C本人補足短缺的筆錄! ! !

<<<C本身就是安非他命的大毒蟲>>>
疑問:
1,為何C不是執法人員能夠有如此行為   !
2,A告知警方被C打傷,且有明顯外傷,警方解釋因為C不是現行犯,無法逮捕,並且有告知A權利追溯期六個月,但是在查獲現場C突然從B的臉部重賞一拳,當下在場兩位警察和A和A的父親都有親眼看見,當然兩位警察也有大聲斥喝C你幹嘛?C才沒有繼續打第二拳!(這樣不是現行犯嗎?)兩位警察卻在警局說C不是現行犯,也做完筆錄C可以先行離開!
3,執法人員辦案做筆錄前為什麼可以公然和C討論
4,C 的筆錄中有好幾個地方,根本不是事實
以上幾點求律師解困.

                          謝謝~感恩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2 09: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毒品案件,員警在偵辦過程中確實可能有瑕疵,但是是否構成犯罪部分,文字敘述布太清楚,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就相關案情詳細討論,並且閱覽卷宗.

2、一般訴訟案件費用6萬~12萬元不等,依據案情輕重而有所不同,僅供您參考.

MARK 103-04-15 19:49

你好

我在公開的網路論壇上和網友們討論音樂話題

其中一名網友留言"歌詞有夠空洞,只有無腦人愛聽吧"

我一時氣不過接著留言"樓上有夠沒水準的 有必要這樣人身攻擊嗎?"

我在網路上看到有罵人"沒水準"被判公然侮辱的判例 現在非常擔心

請問我這樣的行為構成公然侮辱妨礙名譽嗎? 感謝您撥冗回應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6 00:33

你好

在公開的網路上說別人沒水準

是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

若是對方提告

建議你先跟對方談和解請對方撤告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對方之言論亦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若對方對您提告,您亦可對對方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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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琪 103-04-15 01:20

我在我的臉書上還有微薄完完全全沒有提到那個要告我的人的名字與任何相關資料,而且跟他徹徹底底的沒有任何關聯,不管是臉書朋友還是微薄的好友,全部都沒有關連,但是他卻讓他朋友開我的臉書並且截下我的圖,然後發在自己帳號公開閱覽權限對我進行毀謗,他說我字字句句都是在罵他。我的發文內容如下:於是某站長在臺灣沒戲唱搞的這邊烏煙瘴氣之後,終於移駕微薄天天找人掐架,唉唷,你以為中國人跟我們一樣好說話嗎?雞血起來看你十幾張嘴也贏不了。忍了2年的怨氣終於抒發,不是不掐,只是時候未到呵呵呵呵呵…看我整死你。正所謂婊子還想立牌坊,賤給誰看~講話夠賤那是我本性,你等著。 

 

我的開放權限是只給朋友,所以這篇發文不管怎麼看都沒有指定是誰,他公開我的隱私而且還對我進行電話騷擾(用匿名來電打給我跟我家人還有我家電話)並且在臉書公然言語傷害中傷,那這樣他告我會成立嗎?是不是我告他比較有可能?

您好,以本案來看,應該是他竊取你的帳戶及公然侮辱你,應該是由你去告他才對。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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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5 1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公然侮辱誹謗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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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琪 103-04-16 01:08

那最後想確認就是,這個案例不管怎樣我是不會被告公然侮辱與毀背起訴成功的嗎?我目前正在準備考試,所以不希望遇到任何莫名其妙的事情....等考完試再考慮是否提告,謝謝律師回答真的很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告您,但很難成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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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愉 103-04-13 14:59

請問一下,民法第768條(動產所有權之取的時效)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如果家具屬於動產,若我奶奶購買家具放置在我家超過10年都沒有搬走,而我們也有在使用該家具,也是有親戚看見我們使用,我奶奶有居住在我家,奶奶購買的家具是不是歸我家(屋主)所有,懇請專家幫我解惑,感恩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3-04-14 14:48

您好!請先問清楚奶奶的意思。奶奶如果要送給您就是您的;奶奶如果只是要借您使用,您只有使用權,您如果主張是以「所有意思」占有,您可能已經犯了侵占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相關證據嘗試主張時效取得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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