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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8-26 19:29

我有在網路發問問題

網友建議我可以來這邊詢問

我想請問一下

 

前幾個月男朋友出車禍

被兩個未成年駕照的高中生雙載從側面撞擊

(那兩個高中生應該是混混)

有叫救護車還有警察到現場

我男朋友幸好沒有住院不過右邊的肩膀那時後傷口很深 常常回醫院換藥

在家休息幾天無法上班

最生氣的事

對方兩位家長都說自己小孩很乖之類的

還說是我男朋友自己沒有看路自己衝出來

然後路人好像是那兩位高中的朋友也說我男朋友自己騎車沒看路 = =

整個聽了就很不爽

然後那個警察是跟我男朋友說 他只負責開單 至於是誰的肇事責任

還要另外付幾千塊 請另外一的單位調查

 

然後事發到現在快要半年了

都沒有打電話過來 連一通都沒有

(會過那個久都沒有提告或者處理是因為男朋友的媽媽當初是想說

給對方機會)

到下禮拜就要半年了 好像就不能提告

 

我想請問我要去警察局提告還是自己去法院

要自己請律師嗎?

之前有聽過請律師的錢是敗訴的那方付錢

所以我們請律師就不用錢嗎

不好意思不太懂法律 希望懂法律的人可以告訴我們

1.提出告訴的方式
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制作筆錄。為便利言詞告訴、告發,得設置申告鈴。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實施偵查,發見犯罪事實之全部或一部係告訴乃論之罪 而未經告訴者,於被害人或其他得為告訴之人到案陳述時,應訊問其是否告訴,記明筆錄。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於前二項筆錄準用之。」依此規定可知提出告訴的方式並不限於書狀,也可以言詞向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到警察局、派出所辦理)或檢察官告訴,如果是向檢察官告訴,可以到地檢署的門口按鈴申告,之後會有法警帶領到檢察官處製作筆錄,完成告訴程序。
2.肇事責任歸屬
本件後續肇事責任歸屬必須由車禍肇事因素分析加以釐清,本件現階段而言,初判表應已完成,您可由其上所記載的內容雙方有無肇事因素而看出初步之責任原因分析結果,並進一步研判是否再行進一步聲請車禍鑑定,以釐清、變更初判表上不利的認定結果。

謹建議您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法律途徑,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momo 102-08-26 15:19

律師你好:

請問,我父親是位老榮民.有一位大陸太太.這位太太近兩年間.將父親百萬存款提領一空.只剩下房產

請問1要如何防止房產被大陸太太給過戶  .2.已過戶的存款是否可追回(其中三百萬存款已存到大陸太太小孩名下.但小孩未成年已有台灣籍)還懇請律師幫忙.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8-26 15:58

您好!您所述都是父親的財產,是否要追回是父親的權利。父親只要不同意,房產是不能被過戶的,父親也可以要求返還存款;反之,若父親都同意,您也沒有權利阻止。以上謹供您參考。

momo 102-08-26 16:34

律師您好

可以帶父親去律師事務所.做任何防範房產被過戶的動作嗎...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2-08-27 03:12

可以先來電預約時間,0933918013沈律師

Winnie 102-08-23 20:34
您好: 有個問題需要借助您的幫助, 我是未成年者, 我父母並沒有離婚, 可是我約有5年以上沒有見過他們, 可以知道的是他們並沒有生活在一起, 一直以來都是和爺爺與其他叔伯住,然後大伯支付所需的生活費用與教育費用等等, 請問這樣我的法定代理人是誰?監護人是誰? 感謝您的幫助!
您好 一般來說父母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但因為你父母已經多年未對你保護及教養及負擔對你的權利與義務,此時即有設置監護人之必要,兩者概念不同。至於監護人之設置,原則上以"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為第一順位監護人,也就是你的爺爺。
oo旺旺oo 102-08-21 11:13

我們家有3個兄弟~兩間房子~是我爸爸買的~當時買的時候我跟我2哥都還未成年~所以就先用我大哥的名子買~當時我們家賺的錢都是由我爸掌管~因為房子也繳好幾年貸款~也都是大家一起賺錢繳的~現在已經經過36~37幾年了~我爸爸也不在了~我媽媽也因失智送到老人托育中心讓人照顧~我大哥跟2哥都有自己的家庭~我還沒結婚~我跟我2哥也都還住在這兩間房子裡~之前我爸爸還在的時候就有要叫我大哥處理房子的問題~可是我大哥都不處理~因為名子是他的~在法律房子是他的~到我爸爸走了~他也都不處理~請問~這樣我跟我2哥有什麼辦法可以要回屬於我們的嗎?還是已經沒辦法了~大哥不處理房子就是他的了~是嗎?謝謝!

1.法律上確實是登記名義人所有 2.可以考慮是否有借名關係 那你可以終止後 請求回復 3.或是所有權就是歸大哥 你請求大哥返還貸款借款 不過這要證明數額 有相當難度

寶寶 102-08-21 06:56
請問律師 我朋友未成年 已經勒戒兩次了 二級毒品 這次去第三次 會送感化或者戒治嗎 有機會只有勒戒
您好 若為未滿18歲之少年三次施用二級毒品檢察官應會依法追訴,案件到了少年法院後,法官會認為少年已施用毒品成癮而命禁戒處分,至於是否還會令入感化教育處所則不一定,由法官裁量,此時少年的生活環境,與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向少年法院陳述意見就很重要。
寶寶 102-08-21 05:44

第一次勒戒是三級毒品 k他命   去

年1月

 

第二次勒戒是二級毒品 安非他命 去年10月

 

 

第三次開庭是開第二次勒戒之前的事情 

 

去年5月驗尿驗到二級毒品

 

拖到今年6月才開庭

 

開庭沒有去然後被協尋被抓到

 

送去開庭之後就沒有回來

 

 

請問我朋友被送去哪裡…

 

他還未成年 17歲

 

會判戒治嗎 ?還是有可能感化?

 

還是也有機會可以只勒戒而已?

 

 

拜託回答了:-(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50

 不是戒癮就不需要送感化教育,這是兩件事

魚皮 102-08-20 21:38

律師你好:

現在婆婆要告媳婦傷害罪,媳婦想要讓未成年的小孩子當證人,一直在教小孩子說是阿嬤打媽媽的,若成立的話,我們想要告偽證罪是要告是告未成年的小孩??還是監護人??

本件可以對於教導小朋友虛偽證述的人(媳婦)提出偽證罪(把小孩當成犯罪工具之間接正犯)或者教唆偽證罪之刑事告訴,至於是構成間接正犯或者教唆犯,由檢察官提告的事實加以調查後認定之。

不過,最重要的是您這一方如若後續要提告的話,最好能夠開始進行保存、蒐集相關證,否則可能會對方以誣告罪來反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凱 102-08-16 20:31

前天我爸拿著我的fb質問我一些我在fb聊天室裡的言語

這讓我很不舒服,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看

就說因為我未成年我以他才要看

我覺得很不合理

即使是未成年也因保有一些隱私

搞得我現在每天沒有一絲一毫的空間

先修改您的帳號密碼防杜故事重演吧。

至於有關您提到的部分是否有侵害您的隱私等問題,事實上是很有討論空間的,不過有不算少數的見解會是支持家長相關舉措的,所以謹建議您把目前的帳號密碼變更掉。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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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lo 102-08-15 21:32
我的母親過世前欠債5百萬房貸款 可是後來過世了 那時家裡沒人知道這筆債務 我跟姐姐未成年 所以變成我跟姐姐繼承這筆債務 問題一 現在姐姐已經快要20歲了,可以去辦理拋棄這筆債務嗎? 問題二 因為姐姐繼承債務,可以買車嗎? 問題三 我們姐妹繼承債務,有什麼是不能辦的?例如郵件或是銀行或是助學貸款

您好

成為繼承人及應該如何清償,因涉及你母親去世的時點而適用不同的規定,此部分可能頗為複雜,建議你與家長就近於住所地徵詢專業律師

拋棄繼承,依法應該在得知自己為繼承人起3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此部分請你計算,若仍未超過期限,是可以拋棄繼承的。反之則不能。

另外建議避免購買車輛,以免債權人依法取償,且如果你母親是在98年5月22日前去世,購買車輛會影響你們舉證顯失公平的可能性。至於助學貸款應該是可以申請的。

最後,因為繼承債務是房貸,無論是以什麼理由不清償,最後房屋都有被拍賣的危險,請一併注意。

以上供參考。

王韻雯 102-08-11 15:03
各位律師您好: 我兒子今年高三未滿18歲,日前因受朋友影響去刺青,他爸爸為此想找店家理論,為什麼幫未成年的青少年刺青,可對方卻不肯出面解決,甚至叫了一群人上門,因此我們想要提出告訴該如何做呢?一定要聘請律師嗎?
如對方帶一群人前來使你或家人感到害怕,可能已涉及恐嚇,就此可提出恐嚇告訴,至於刺青不分依判斷應可請求損害賠償,如無把握當然委請律師辦理會比較好.
圓圓 102-08-10 20:30

有人在fb上公開辱罵我,雖沒有指名道姓,但他將我曾po過的文字,上有我的名字,以模糊方式貼上去,似乎怕有人不知道那就是在說我,雖是模糊,但文字、圖片非常明顯,他以公開方式,po上我的相關圖片並po文字對我的辱罵,甚至有妓女、賤人字樣,我已保留證據,請問,如何提告??謝謝。

 備註:對方未成年

去警局報案並表明告訴之意就是提告.

溺水的魚 102-08-08 12:52

兩個月前 曾經約過一個女孩子 她26歲 那天 她不方便(受傷)說介紹她朋友 19歲

外觀看真的是大學生 問她本人 也說是19  後來警察抓到她之後 追朔很久  本人也被約談了 再下已經有對警方坦承了 後來警方有說 她們倆個到處騙人說她19歲 其實他才15 警察有說 她們自己也有承認 是她們主動騙對方的說她們19..

 因為和15歲發生關係(有交易)是重罪..所以想上來問問有無專家可提供點意見

 

再警方約談我時有告知我 檢方有知會警方 如果到案說明的人 懇坦白配合 會考慮從輕發落 因為這案件牽涉人數很多 而對方兩人又是主動四處騙人..這..是警察騙我希望省事辦案所用的 一貫方式 誘導對方認罪的嗎? 還是檢方真的有先和警方示意過

 

先前有瀏覽過許多相關資訊 ..  再下也明白 許多道德之士 應該會唾棄我是人渣 畜生

居然摧殘了未成年小朋友...坦白說  這段時間 本人也自我良心譴責許久...如果看到這文章的你們 只希望你們相信 如果看得出來 給我一千萬個膽子 我也沒那勇氣碰的

 

當真 看不出來  警察也說 連他們也看不出來 相信檢察官應該會接受 我們無直接犯意..事前 我有確認過三次  她們都說19歲 ... 如果沒意外的話 應該是一堆人被約談了

(如無猜錯 應該有十幾二十個認罪了..不認罪的應該也一堆...)

和她們只約過一次  看到這裡  也希望你們相信我 這幾年來 真的是第一次援交 可能你們會感覺 一定是常常約 才會碰到鬼... 說這 也都沒意義了...

 

想問 如果這情況 我會被關嗎? 本人29歲了  這幾天一直處在一種無限的悔恨

那種 無法面對家人 無法面對朋友 那種自我愧咎感 實在是令人倍感折磨

也許有人會說 敢做就要敢當..  可我真的完完全全沒想到 她們會未成年

如果因為這原因 入獄 我實在無法接受....  可...上網看只要是16歲以下14歲以上 基本上 都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  16以上18未滿 是一年以下 10萬以下的罰金...

相關條文 我查看過滿多的..  思緒有點混亂..

基本上  她們筆錄口供有自我承認 先騙對方自己19歲在先 

而警察 也說 她的外表 是真的看不出來18以下 而我事前有再確認對方是不是真的有19   這些因素 會構成輕判的要素嗎 再下無前科...能否請問 這情況的話 我最終大致上會被判處什麼刑責 處分..  相關兒少法規我看很多..越看越害怕

在這情況之下 最終是否會牽涉到和對方家屬 和解問題 如果獅子大開口 又該如何自處...而合理的和解金額 又是在哪個區間..懇請 有專業知識的能否指點一下...

在下家境...不是很健全...

 

我承認 我做錯了事情 需要受到處罰 ..那怕我是無心的..這我都接受...畢竟錯了就是錯了...

只是希望 能不要入獄..有點太冤了....只求 能讓我多做點其他事情去彌補這過失

 

哪怕你再問我 我也只能說我錯了 真的錯了 對自已也很失望  因為我對家人還有許多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而這次犯錯 讓我面臨失去家人的危機  我真的感到自己該死

只希望 這次能安然度過 好讓我有機會去彌補我的家人..是否有法律相關實務的朋友大哥 大姊 能指點一下..在下 感激不盡..

千思萬緒之中充滿著混亂 和不安 如您看完 文筆不通暢的地方 還請見諒...

最終 對整個社會大眾.致上    我十二萬分的歉意    ..

 如果你所述為真,案件並非無解,惟仍需好好處理往後訴訟程序。

小語 102-08-08 09:10

請問

未成年(未滿18) 但我想跟我先生(成年人) 離婚

結婚需要未成年法定代理人同意 那離婚也要嘛

要寫同意書嘛  還是 ....

法律一堆問題我都不懂

已有一女 和 第二胎

如果離婚了  未成年單親媽媽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嘛.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8-08 11:10

您好,如果您是兩邊都自願離婚,那依據民法第1049條規定,

未成年離婚是需法定代理人同意的。

至於離婚協議書的部分,如果同意的話只需簽名就可以,

不過由於您已有子女,因此會涉及監護權及夫妻財產分配之問題,

建議您找尋專業之律師諮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果需要尚請不吝來電,以上答覆供您參考。

小陳 102-08-06 16:23

請問律師大大:

我與前妻離婚多年.有兩個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在我這邊.當初我與前妻簽離婚協議書的時候.離婚協議書上面沒有註記小孩扶養費的問題.我現在可以跟前妻向法院請求扶養費嗎?  謝謝!!

如果沒有特別協議 你現在自然可以請求對方負擔子女扶養費 包括已經到期的 跟未到期之扶養費用

seaquartet 102-08-05 11:33

您好

我於3年前與日籍先生結婚, 育有一女(未成年), 原住日本. 現因先生外遇(物證: 影片)而想在台灣提訴請離婚, 目前先生人在日本. 台灣只有設籍無居留證, 小孩我已帶回台灣,

請問我該如何寫訴狀? 被告的地址聯絡部分該怎麼寫?

另外是否可以請求小孩養育權與精神賠償?

謝謝 

管轄權的部分參照家事事件法第52條之規定,可由您先生先前在台灣設籍地之法院管轄。

家事事件法第52條
確認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
一、夫妻之住所地法院。
二、夫妻經常共同居所地法院。
三、訴之原因事實發生之夫或妻居所地法院。
當事人得以書面合意定管轄法院,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第一項事件夫或妻死亡者,專屬於夫或妻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不能依前三項規定定法院管轄者,由被告住、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之住、居所不明者,由中央政府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在台灣提起離婚訴訟,但可能會有準據法的問題,而小孩監護權,也要先確定小孩的國籍,但在台灣訴訟基本上是可行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瑪莉 102-08-05 06:14

姐姐的小孩 目前因跟朋友之間發生小誤會 在大家約出來解釋清楚時 被裡面的其中一人叫表哥拿刀來砍斷左手 , ,剛開始 對方都不聞不問 等到收到傳票 才再來說要談和解 (可是根本就沒有誠意 一個家長領有殘障手冊 一個家長領有低收入戶-這個砍人小孩 **數條傷害案件審理中** 一見面就把手側跟低收入卡往桌上一丟) 警察以傷害刑事告訴  小孩清醒的時候 做筆錄才發現
1.對方砍他3刀 其中一刀 刀子還斷在手臂上 左手剩下皮沒砍斷 剩下的 該斷的都斷了 雖然現在有接回 但是醫生還不敢說 可不可以復原
2.對方還有人拿球棒往頭頂敲下去 有人拿安全帽
本人認為這已經是要殺人未遂了
事後大家還一哄而散 剩下這個小孩在那裡等救護車 (其他路人趕緊打電話 叫他躺下)情況一度因為失血過多 產生危急
這樣是否 可以 多加一條 遺棄罪 我真的不敢想像 那邊如果沒有好心人士叫救護車 情況會怎樣
現在 對方家長 一直要跟我們談和解
如果和解 賠償金額需要怎樣寫 是否有範例 可供參考?
備註
1.這些小朋友都是未成年
2.姐姐因要常帶小孩回診做復建 也被雇主柔性要求離職 (因為是幼稚園老師 常請假不好) 小孩原本在修車廠 當學徒 也無法上班了
3.姐姐 跟小孩 現在都有 創傷壓力症候群 小孩 怕回想當天事情 怕陌生人 姐姐怕靠近事發地點 但是假日又都必須經過
4.後續孩子還必須在開一次刀
5.我們可以改提告 殺人未遂 或重傷害嗎? 是否也要另提民事告訴?
請各位律師 指點迷津 謝謝您

甯翔 102-08-04 20:56

最近暑假想跟朋友出去玩 但家長說未成年不能住宿還拒絕我出門 請問法條有未成年不能【隔夜】住宿嗎?

 七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律行為效力未定,因此,如果沒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事後的承認,未成年人與旅店主人間的住宿契約可能會構成效力未定(不過,事實上旅店主人會主張,未成年人單獨在外履行,與旅店主簽訂住宿契約屬於生活所必需的法律行為,例外會有效力;或者另外主張有不當得利,而限制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仍需負責)。  另外,如果限制行為人被誘導離開家庭,並與家庭失去聯絡者,誘導者可能會吃上和誘略誘罪(處罰的誘導的那個人,不是離家的那個限制能力人)。

總結,限制行為能力人單獨在外履行,會有許多限制,但是不是被禁止的。

新的開始 102-07-27 10:34

想請問各位 我的情況是有兩個未成年小孩 目前在跟妻子協議離婚 小孩是共同監護權 日後協議成功離婚後妻子會搬出我家 小孩也會跟他出去住 往後我要找小孩的話...


1.請問如題 離婚協議共同監護權需注意哪些 依各位的法律實務經驗日後可能會衍生哪些常見問題 需要清楚載明在協議書上來避免??

2.如果雙方協議成功 小孩監護權共同監護, 是否依照法律定義雙方有監護權之下形同無探視權問題?? 是否如果監護權是在單獨一方而不是共同,才該主張探視權?? 共同監護權的話是否就不用在協議書上要求探視權了???

3. 是否有共同監護權就等同不管甚麼時刻只要不妨礙小孩都可以探視小孩 雙方皆不可以阻擋探視??

4. 共同監護之下  協議書上是否可以都不用載明'''探視權'''的部分?? 照各位實務經驗這樣會不會日後衍生些常見的問題?? 

5. 如果還是需要載明比較好的話,那請問樣要怎寫比較有利才不會日後有爭端?

誠心感謝解惑.....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33

 共同監護有很多問題,

比如以後小朋友要念哪個幼稚園,要郵局開戶,都需要兩個人協調,

沒辦法達成共識就沒辦法處理(一定要兩個監護人都蓋章)

不建議採行,且小孩通常是跟有監護權的一方,

共同監護,小孩還是要跟其中一個住,

所以另一個還是有探視問題,建議訂明以免爭議

這樣的離婚文件,建議還是花點錢找律師寫清楚比較好

阿宗 102-07-23 20:38

今天我媽被通知到警察局領通知書!裡面寫違反兒少性交易!打去警察局問!警察說他們在網路查到一個未成年援交妹!要我28號到警察局說明!請問我一定要去嗎?警察會問我甚麼?印象中好像有!但我也不確定是不是警察說的那個援交妹!也不知道她未成年!有神麼證據能證明我跟那個援交妹有發生關係??還是抵死不從?到警察局問話之後會怎樣呢?我該怎麼做呢?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警方有可能握有援交妹於網路上和其他人之對話內容,再以此循線追查,您可以將先前與該援交妹之聯絡資料找出來,檢視是否有構成性交易之可能,建議您於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先與律師討論,以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恐怕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散布性交易訊息罪,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另外,有沒有發生性關係並不影響本罪之構成。

如果您有收到傳訊通知,建議在前往檢警處接受訊問前,先與律師進行初步討論,弄清楚相關法律問題再行前往,否則一旦在不明一切情形下自行陳述足以構成犯罪或不利於己之內容,後續即難以挽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小菜 102-07-20 18:01

您好:我有收到警局通知 去做筆錄 到的時候 知道他們有抓到傳播集團 裡面幾乎都是未成年小姐 在援交 然後 因為我有好奇 加了及時 聊 問了價錢說要約 但不久後就跟他取消 但是因為手機已經有我的訊息  談好價位 跟地點 所以我被叫去 我也有說明 我確實有留資料等 但是我取消了沒去 目前是做完筆錄 請問接下來可能會有哪些流程? 感謝您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警方於做完筆錄後,會將本案相關被告之全部筆錄內容一併移送至地檢署進行偵查程序,建議您應於前往地檢署接受偵訊前,先行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恐怕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散布性交易訊息罪,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您有收到傳訊通知,建議在前往檢警處接受訊問前,先與律師進行初步討論,弄清楚相關法律問題再行前往,否則一旦在不明一切情形下自行陳述足以構成犯罪或不利於己之內容,後續即難以挽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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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小菜 102-07-22 16:52

感謝律師,可以在請問一下,如果警方手頭上我去做筆錄時的資料,我人確實沒去且取消了,茶監視器也看不到我的人,我在筆錄時也聲明,我是有留資訊等,但都以即時通聯繫取消也是,那可能會被做甚麼處分? 謝謝您

 若您沒有前科的話,案子到了檢察官那裡可以試著爭取緩起訴處分。

小敏 102-07-19 17:20

未成年少女(已滿16歲)因翹家原故,交往對象(已滿18歲)被告,若女方家長無相當證據提告,可以何項刑事條約提告?而男方會受何處分?男方可採取何種行動維護自己利益?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提起與未成年人性交罪(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略誘罪(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事告訴,需先釐清的是您目前是否收受警局通知書或者地檢署通知書?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渝涵 102-07-19 00:08

 想請問~辦理未成年子女收養終止一定要生父同意嗎?有方法或方式可以不需要生父同意書嗎?

1.你說的應該是合意終止收養 2.你可以考慮是否有裁判終止收養事由 直接請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阿如 102-07-17 22:36

6/5一位自稱蘇先生的來電表示在8891看到我出售一台車輛詢問是否已出售,他有意看車,並表示因為他沒有交通工具,希望我可以將車子開到嘉義交流道下的麥當勞與肯德基附近碰面看車,我同意了,並帶著同為同事的B女性友人一併赴約.

碰面後對方是個男生.帶了另外一個男生,自稱蘇先生表示想試車看車況如何,我同意了,開車繞了一圈後回到肯德基,談妥空車辦到好成交42萬,但對方又表示因為需要貸款,需要跟家人商量,問了我車子本身是否有貸款後告知再電話聯絡.

6/6下午我收到簡訊,那位自稱蘇先生的請我回電話給他,我回電話後他告訴我,家人願意借他錢,他不用貸款了,並表示因為有家人資金的幫忙,想將我車上其他的升級配備一併購買,電話中談妥含汽車升級配備總共49萬成交,對方詢問是否今天晚上我下班後方便再過去6/5所碰面的肯德基簽約付訂金,對方希望我們過去時可以攜帶身分證件及車輛行照,要查詢車輛是否有出險等等的.並邀約簽約時要帶我們去他家請我們吃飯,我以安全以及不方便婉拒了,並回覆我下班過去大約晚上8點,就此約定.

我晚上7點下班後遇到B女性友人,順口邀約是否一起同行,順便感謝他陪我去要請他吃晚餐,B女性友人同意了,我們出發到嘉義肯德基時為晚上8點,我們等到晚上8點30分他們才出現,依舊是6/5看見的那兩個男生,我詢問蘇先生的爸爸呢?那位蘇先生表示他爸爸還在開會,他會請爸爸帶10萬元現金來跟我們簽約付訂金,拜託我們再等等.

在持續等候的過程中,蘇先生表示希望再試一次車子,想再多感受車子的性能等等.我順口婉拒,表示6/5已試車過,在沒完成交易過戶之前試車.車子若有損傷,容易有糾紛等等.對方姿態很低,不斷懇求我再讓他試一次就好.

我禁不起對方的懇求,答應再讓他像6/5試車那樣再開一圈,並將自身手機.行照.皮夾內有雙證件等物品交由陪同之B女性友人,請她在肯德基等我.我去陪同試車.

於是我跟著對方兩人上了車,試車過程中自稱蘇先生的與我閒聊車子性能.車況等等,卻將車子開到偏僻無路燈的小路後停在小路中央,表示似乎撞到甚麼了?並開車門下車說:撞到東西了耶,應該沒關係吧?當下我警覺不對時馬上我所坐的副駕駛座車門就被打開了,一個很瘦很高的男生拿著棍子猛力的打我,我受不了疼痛往駕駛座逃,對方將我塞進後座,我要從另外一邊打開車門逃脫卻由外面被抵住車門無法開門,將我控制住後,將我的兩隻手用膠帶綁起.嘴巴貼起.眼睛貼起.將我的頭往下壓.帶我到某套房將我關在廁所.

5分鐘後我在廁所內聽到B女性友人與男生們閒聊的聲音,過5分鐘後B女性友人開始尖叫.並聽到掙扎聲.據後來B女性友人的敘述.和我碰面的兩個男生加上埋伏打我的男生共三個男生為了制伏B女性友人,坐在B女性友人身上摀住他的嘴,那個自稱蘇先生的還因此被咬了一口在右手食指.

 他們見B女性友人會咬人反抗,塞了一團襪子在B女性友人嘴裡避免他尖叫,甚至掐住B女性友人的脖子,此時有人把我被關的廁所門打開,撕開我的眼睛.嘴巴的膠帶,要我警告B女性友人不要掙扎,我怕他受傷,對B女性友人說要他不要掙扎,我沒事,配合他們就好.

B女性友人因為太恐懼,一度無法呼吸,直到看到我被綁在馬桶上.要他不要反抗.他才冷靜下來.之後我們兩個手.腳.嘴巴都被膠帶緊緊捆綁,他們拿走我們兩個人的皮包.家裡/汽車鑰匙.手機.並要求我們提供提款卡的密碼.被綑綁期間.他們還警告我們要乖乖配合.要是敢輕舉妄動.他們有槍.會對我們開槍.還拿出西瓜刀展示給我們看.

直到6/7約17:00左右自稱蘇先生的人才表示,將我的車子已過戶,希望我給他機會讓他私下分期付款購買.我只能說他要我怎麼做我都願意配合.只要他放我們離開.於是對方準備了30張面額每張15000元的本票.本票上的名子是莊XX.原來他自稱姓蘇根本是假的.

他簽立給我的每張本票上都有蓋大拇指的指紋.姓名.日期.另外他還拿4萬元現金給我表示當作頭期款,並要求我簽立和解書.讓渡書.汽車買賣合約書就放我們走.還表示我的NOTE2手機毀損,表示無法歸還.我不敢抗議.其他東西都有歸還給我們.

6/7 18:30左右歹徒載我們到嘉義火車站釋放我們.當天晚上還打電話來說有空會來找我們,並希望我們不要報警.暗示他們有牽掛的人.不能被抓.請我們不要追究.本票的錢他會如期兌付等等.我們害怕他們找上門來,因為他們曾在控制我們的時間擁有我們的證件.鑰匙.怕對方有複製鑰匙.登記證件地址等等的.只能安撫對方我們不會報警.拜託對方不要來打擾.

 一直到6/13號我們找好另外的租屋處.搬完家後才敢驗傷報警

損失:車輛+額外汽車配備共49萬+手機一隻2萬+我的戶頭被提領6萬+B女性友人的戶頭被提領2萬

報警後得知:歹徒除了原本的主嫌莊XX.同行男性友人.埋伏打傷我的.男性友人之外.調閱提款機監視畫面才發現原來有第4個人負責提領我們的錢.

我的車子於6/7 14:00左右還在被綑綁期間就被開去主嫌認識的車行賣掉變現32萬了.

報警後警察行文至監理單位.凍結我的車子無法再進行過戶異動後我就收到車行調解書.調解時我當場對於收購我的車輛行為提出質疑:

1.不是車主親自到車行出售車輛.他們並未進行任何查證.僅憑一紙非我親簽的委託書.車主的雙證件就收購該車輛.

2.主嫌當場與車行交易時簽立的汽車買賣合約書出賣人欄簽我的名子(男生簽女生名子)這點主嫌已承認.當場犯了偽造文書.車行也表示無所謂.自認偽造文書是主嫌與我的問題.跟車行無關.

3.我問過其他中古車行.我的車其他車行收購價約35萬~38萬不等.為何他們才收32萬?

車行堅持我質疑的疑點並不影響他們收購車輛的正當性.他們認為車子也是拿32萬買的.他們也不知道車子是被強盜來的.沒責任問題.認為是我與主嫌的私人糾紛.要我們自己去找主嫌等歹徒索賠.甚至懷疑是我與主嫌合謀詐欺車行的.還質疑我們為何拖了6天才報警等語.要求我將車輛以他們的收購價32萬買回.我拒絕.並打算對車行提告收受贓物罪.打民事官司請求盜贓遺失物返還

目前對主嫌莊XX提告(已成年):加重強盜.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偽造文書.侵占

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

埋伏打傷我之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傷害

第4名負責提領我們提款的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處置了.當時還不知道有第4人負責領錢時.在做筆錄的時候也就沒有提到第4人了.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如果要請律師要求賠償.打官司等等的需要多少錢?我戶頭的錢幾乎被領光.要賣的車子也被主嫌變賣掉.要再花錢請律師實在是不小的壓力...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可能從數十萬到數百萬不等。如果是一般資深且其業務量穩定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應在八萬至二三十萬不等。最後是資淺且業務量較少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律師費大約在五到八萬之間。除了按件收費以外,有的案件因為較為繁複,適合以按時收費方式收費,並且於案件達成一定條件後,另收後酬10%~30%不等。

如果你要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對於案件之參與,知名律師事務所基本上都採按時收費制度,通常每個案件會派三個人同時參與(三人加起來每小時可能收費兩三萬元),一個案件打完幾百萬是跑不掉的,所以通常只有涉及金額較高、大公司或極為富有之人才會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辦理。

以上,僅供你參考。

阿如 102-07-18 10:34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 ... (恕刪)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是否有權利請律師對那4名歹徒要求賠償?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阿如 102-07-18 10:4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謝謝陳律師回答,在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動作我是否請檢察官做就好了?

待分案至民事訴訟後再請律師請求賠償即可?謝謝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於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若沒有提出書狀到法院的話,是不會開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刑事訴訟法第 492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提出訴狀於法院為之。
前項訴狀,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易 102-07-11 20:23

援交妹被抓到,接到警察通知。
因為通知上面寫有關少年性交易,所以有猜到被隱瞞年紀(當時她跟我說高3剛18)。
本來在猜16歲上下,做筆錄才知只14歲...。警察說她也跟每個人說17、18歲,每個人都說看不出來,都進警局才知...。14~16、16~18是不同罰則,整個腦袋空白。

請問檢查官會因為多人認不出來且被隱瞞,相信不知未成年的說法嗎?14歲像18歲好像有點勉強,但真的不像國中...至少有高中。多了一條刑事怎麼辦...。

再請問做完筆錄發現有幾個說她是17,但我跟她電話聊時她是跟我說18,這樣我舉證有困難會不會採較多人說17,然後用17去判決?哎...

 既然有許多人可以證明對方宣稱的年齡與真實年齡不符,對方可能說自己是十七歲,也可能說自己十八歲啊! 你可以據實說明對方確實稱自己是十八歲,檢察官於犯罪偵查及起訴有舉證之義務,應去詢問對方陳述的內容,以作為犯罪起訴之佐證。

小易 102-07-19 15:55

謝謝您的回答。

再請教一下,像這種案例有牽扯到刑法緩起訴的空間嗎?罰緩多少是檢察官決定嗎?

還是直接起訴見法官...?

有無前科影響大嗎...我無前科謝謝

諮詢者 102-07-11 02:17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因為一條傷害案件捲入組織犯罪 當時未成年被找去 被判假日輔導 已經結案了 但後來又出現一條組織犯罪 把多條案子整合起來 去年是在地檢署開庭一次 問完話就離開了 最近又要去簡易庭開庭 但其他條案子的人我都不認識我也沒參與我也沒加入任何組織 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目前是檢察官已起訴,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如檢察官已起訴,建議您應儘速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以進行閱卷釐清本案所有資料,擬定辯護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依經驗推測原本應是少年調查事件,因觸犯重罪移送檢察官,再由檢察官向少年法庭起訴。倘若涉及重罪,建議委請律師辦理為妥。

小鬼 102-07-10 20:14

請問今天養父要求未滿18歲滿16歲之養女離開家裡,今天養父如果棄養需要養女同意嗎?當時養女被趕出家門然後養女的男友選擇收留她,而男友也有跟對方之家長聯絡他們女兒在我家都有一直在跟對方家長聯絡,今天女方不肯回家,也有跟他們父母說這樣男友有涉嫌誘拐未成年少女嗎?今天女方之家長要求女兒之男友娶他女兒,這樣他們棄養才有戶籍,如果男方沒辦法結婚那女方家長棄養棄養女兒她會沒戶籍會被社會局會抓走他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7-24 09:11
回覆 小鬼 的發言內容:

請問今天養父要求未滿18歲滿16歲之養女離開家裡,今天養父如果棄養需要養女同意嗎?當時養女被趕 ... (恕刪)

您好 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僅供參考:

原則上收養關係之終止必須雙方合意且經過終止後養子女法定代理人(應該是本生父母)之同意

如果是未經這個程序 經養父片面棄養(趕出家門)可由利害關係人向法院聲請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以保障養子女之權利

另雖說養女的男友可能係好心收留之目的才跟養女同住 但外觀上看起來仍然有可能會遭到養父提告和誘罪 如真的遇到這樣的情形 最好還是要請律師幫這位男友辯護會比較適合

戶籍部分因養父係片面棄養 所以原則上戶政應該不會同意讓養父自行遷出養女的戶籍的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frank 102-07-07 22:58

 事情是這樣的:
本人因在網路上轉貼未成年少女的的情色圖片被婦幼警察隊通知要到案說明作筆錄,本人也第一時間去配合調查,我也坦承有轉貼,現在警察先生要我等傳票
因為本人國中畢業就去大陸讀書,家庭也都移居大陸,而且那篇我是在大陸轉載
我真的很後悔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剛回台灣一個月就被警察抓到了 我已經24歲了
本人沒有前科 家人在大陸經商又失敗....

我又不想讓家裡人為我擔心

請問我這樣會被判刑嗎? 聽警察先生說有可能緩起訴

警察先生說現在要等法院傳傳票 請我我現在該怎麼辦?

Frank您好,

一、您的行為可能觸犯可能觸犯了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最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請謹慎為之,避免留下案底。

二、因為網路警察可能已經釣魚很久,證據確鑿。且您到警局說明時沒有請律師,做無罪答辯的機會已經不大。

三、現在的情形,可以具狀向檢察官說明,您並沒有前科,且有極高意願配合檢察官的調查,願意捐助相當款項做公益服務等,以換取緩起訴或認罪協商的機會。倘若有撰寫書狀的必要,亦可委託本所協助。

四、倘若委託律師,可以要求將傳票等法院文書均送至律師事務所,家人則不會知悉。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frank 102-07-08 10:56

 請問戴律師 因為我是轉載未成年少女的 請問這樣我會更嚴重嗎?

散布、播送或販賣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片、影片、影帶、光碟、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之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7條
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應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引誘、媒介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四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一項至第四項之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前條拍攝、製造之圖片、影片、影帶、光碟、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持有前項物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無正當理由持有前項拍攝、製造兒童及少年之圖片、影片、影帶、光碟、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第一次被查獲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令其接受二小時以上十小時以下之輔導教育,第二次以上被查獲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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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 102-07-08 16:07

請問律師 我轉載網路上的也會這麼嚴重嗎?

轉載圖片還是構成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所規定散布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之犯罪行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07-05 23:18

一個家庭有二個兒子三個女兒,大兒子有一兒一女,小兒子未婚,三個女兒都結婚生子,但平常都由三個女兒照顧長輩,今因長輩(祖母)疼孫女(內孫)要將所有遺產遺囑給孫女,而孫女目前是小學六年級,孫女的母親是外籍配偶,請教三個女兒如何保護自己的繼承遺產權利,如果獨由未成年的孫女獲得那會不會最後直接被大哥的外籍配偶全拿走有何可預防,請教了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06 00:08
回覆 吳 的發言內容:

一個家庭有二個兒子三個女兒,大兒子有一兒一女,小兒子未婚,三個女兒都結婚生子,但平常都由三個女 ... (恕刪)

遺囑想給誰就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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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eworld7 102-07-03 08:05
請教一下律師 我有一個朋友有相關困擾 他的弟弟和同居人有兩個非婚生子女 現年女15歲 男14歲 後來兩人分別嫁娶 目前小孩由我朋友扶養 現在希望把監護權轉到他自己手上 目前戶口上看兩個小孩的父母 是我朋友弟弟的同居人和她的前夫 前夫目前在監獄服刑中 母親已改嫁 請問 1.母親改嫁 會喪失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2.要移轉監護權 是不是要父母兩人都同意 還是只要母親一人同意
3.可以移轉監護權戶口上看起來完全沒關係但是血緣上是大伯的人嗎 還是只能移轉戶口上面看起來是親屬的人
4.父親在監獄會喪失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5.有殘障手冊的人 可以當弟弟非婚生子女的監護人嗎

 你的朋友因為在法律上與小孩沒有任何關係,目前要取得監護權會有一定的難度。 在法律規定方面,那兩個小孩應該是被推定為該前夫的婚生子女,所以要先打否認婚生子女之訴。由於小孩出生已經十多年了,小孩的生母應該是知悉小孩非婚生超過二年,依法無法提起否認婚生之訴。小孩部分,在知悉起二年內可以提起(也需已經超過了)或在其成年後二年內可以提起否認婚生之訴。等否認婚生之訴判決下來後,你的朋友才可以經由認領的方式,變成小孩法律上的父親,然後再進行改定監護權法律程序,成功的機會比較高。 

小孩的母親改嫁他人,並不會剝奪掉他取得監護權的權利。 最後,法院在酌定監護權時,應該參酌小孩的意願及各種客觀的條件,考量小孩的利益及社工單位之訪視報告,是不是有殘障手冊並不是影響裁定的主要因素。

娃娃 102-06-30 21:04

有一成年者明知我兒子未成年駕照,仍借汽車給他,撞電線桿造成車子損壞,事後要求賠償維修費4萬且要他簽本票,請問我可以拒絕並告他嗎

SUNNY 102-06-27 13:18

律師你好:

      父親生前有賣一台車子(貸款)及向他人借款3萬元,過世後因退休金留下200萬元遺產,另有爸爸生前買的保單受益人為母親保險金額100萬元,父親的喪葬費用共花了35萬,媽媽也將車貸80萬及向他人借款的3萬元還清,母親將保險金額的部分拿去貸款買房(房子的市值500萬),向銀行貸款250萬元,請問:

1.保險金額的部分算在遺產內嗎?

2.遺產可以扣掉喪葬費用和生前的借款和車貸,剩餘部份才是可分配遺產?

3.媽媽用保險金額向銀行借貸買房,請問房子是算在遺產裡嗎?

4.車子是在爸爸的名下,請問車子的算法是不是(遺產+車子市值-車子貸款)?

5.爸爸的私生子(未成年)其法定代理人要爭奪遺產,已對我們提出訴訟,其訴訟費用法院通知單上是要我們出錢,請問這部分是不是算遺產分割費用,可否主張從遺產中扣除?

6.遺產是必要將一部分給私生子,但是他媽媽吸毒又沒在照顧小孩,有沒有什麼方法不會讓遺產落入他媽媽手中,可不可以請求為保障孩子權利分期付款或是等孩子成年後領取或是用遺產幫他繳學費?

Sunny您好

您似乎遺產分配有些疑問,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1.保險金額的部分算在遺產內嗎?

有指定受益人,就不算遺產

2.遺產可以扣掉喪葬費用和生前的借款和車貸,剩餘部份才是可分配遺產?

分配遺產是扣除這些債務的才分配

3.媽媽用保險金額向銀行借貸買房,請問房子是算在遺產裡嗎?

因為保險金已不算遺產,所用買來的房子也不算遺產

4.車子是在爸爸的名下,請問車子的算法是不是(遺產+車子市值-車子貸款)?

算法大致上是如此。

5.爸爸的私生子(未成年)其法定代理人要爭奪遺產,已對我們提出訴訟,其訴訟費用法院通知單上是要我們出錢,請問這部分是不是算遺產分割費用,可否主張從遺產中扣除?

這將來由可能由法院做一裁定,就分割遺產費用,比例上如何分擔,原則上由聲請分割的人負擔。

6.遺產是必要將一部分給私生子,但是他媽媽吸毒又沒在照顧小孩,有沒有什麼方法不會讓遺產落入他媽媽手中,可不可以請求為保障孩子權利分期付款或是等孩子成年後領取或是用遺產幫他繳學費?

這部分比較困難,因為畢竟媽媽是法定代理人,但是如果私生子的媽媽不適合照顧小孩,可以請對方親人中比較適合照顧的人,來聲請改定監護人。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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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 102-06-24 00:28
律師你好, 今年家弟因故身亡, 想請問未來家父母之遺產, 弟媳及姪子是否有繼承之權利 ? 若有,是否由其他方式不讓弟媳方繼承 ? 另,姪子之未成年子女監護有辦法爭取嗎? 感謝回覆。
原則上由你跟姪子繼承 弟媳沒有繼承權利 姪子在法律上屬於代位繼承其父親應繼分 如果弟媳沒有重大不適任情形 要爭取監護 很有難度
StevenLo 102-06-18 20:49

本人是某私立高中應屆畢業生,已修滿所有學分。

但學校卻未頒發畢業證書給我。理由是我未達成畢業條件英文檢定證明。

請問學校是否有權利扣留學生畢業證書?

我在高一時好像有簽一張同意書但我那時未成年

JP 102-06-12 17:01
她從去年開始和我哥交往,不但未成年並長期離家不回,學校也經常不去,她的家人也管不動她
還很自以為是將我家當她家,我跟我媽趕過她,但她就是死都不走
她還因為我們要搬家,還擅自將她在阿嬤家的狗接過來我們家
隨便大小便後還不清,還要我們清,到底是誰的狗,也沒有人允許她養
她們上禮拜吵架,將我家的東西弄得一團亂後說: 「把東西都把弄壞,你媽就會把東西都丟掉,你們就都不用搬了」 她已經毀壞很多東西,都沒跟她計較,但她說這句話,讓我和我媽真的很生氣 如果還有下一次,就真的會告她毀損 我想知道,她這些行為如果要告,可以告她幾項 至於我哥,他已經成年了,自己做甚麼事情他自己知道,對方家長反告我們也無所謂 關於她,她的家人知道她離家,我也曾把我家住址給她的家人,但她的家人沒有來找她的意思  關於我哥,跟他說一句話就罵出髒話,跟他溝通真的也很困難。家人和朋友,都視是朋友為第一 而她們有沒有性關係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們常常關在房裡

如果對方未滿十六歲,與她發生性行為是有刑事責任

如果對方已滿十六歲,那麼你要趕緊通報她的家人把她領回去

否則,對方會有藉口告你們和誘未成年人離家罪

喵君 102-06-10 14:57

律師你好:

我先說明一下情況:

        A方為未成年人. 在8591中, 善意購得B方之帳號與雅虎信箱.
        A方有付價金(出自他的零用錢), B方則把帳密皆交給A方.
        不久, A方發覺B方又擅自取回其帳號, 並且還更改密碼, 使他無法使用.
        同時間, 其他人也被B方騙取財物.
        A方為了防止有其他人再被B方被騙, 在巴哈姆特公佈與B方交易的信件.
        內容有B方的個資, 諸如: 真實姓名, 聯絡方式.
        其後, B方發覺其資料被公開, 怒而要以個資法41條去控告A方.
        B方稱他的帳號已被盜, 說和A方交易的是盜帳者不是B方, A方有收取贓物之嫌.
        B方另外還有出示報案三聯單, 引用的是妨害秘密.

        目前A方已將個資部份全刪除, 而B方自己有公佈其姓名與聯絡方式.
        A方有提出證據: A方交易時, 有用B方所留的8591的手機過話過.
        一般而言, 盜帳者會使用另外的8591帳號交易, 不可能會得知B方的8591帳號.
        即不可能發生這種盜帳者還用B的8591帳號, 去賣B的帳號.

        甚至還能用8591所提供的手機號碼跟A方聯絡.
        所以A方懷疑B方根本是先賣後盜回帳號.
        結果B方也稱有那隻電話無誤, 但是是"親友"電話.
        A方因此懷疑B方根本是自導自演.
        盜帳者總不可能連手機一起盜吧.
        我想問的是:
        1.A方這樣散撥B方的個資, 情節會嚴重到要關個5年嗎??
          而B方還要求A方賠償他上百萬的損失.
          這有可能成立嗎?
        2.A方應該可以引用民法801 948 主張善意取得B方的帳號所有權.
          而再加上949 950, B方必需付出A方當初付出的對價, 才能取回其帳號所有權.
          但B方沒有付錢, 現在還一直使用所有權屬於A方的B帳號.
          這樣會不會構成侵占他人財物? 可以引用侵占罪嗎(刑法335)?
          這條好像是公訴罪(非告訴乃論, 親屬間似乎才是告訴乃論)
          而公訴罪應該不用請律師吧.
        3.A方懷疑B方是先賣後盜的嬚犯, 我好奇差別在那裡.
          若B方真如他所言, 是先被盜, 再自己取回, 這有適用侵占罪, 還是用其他罪?
          若B方是先賣後盜, 是適用侵占罪, 或其他罪.
          而這舉證責任是A方要舉證, 或B方舉證?
        4.我想問一下, A方若是能用侵占罪或他罪名提告B方, 可以另外併求民事賠償嗎?

102-06-10 09:20

國小的孩子拿球進社區時不慎滑落彈跳碰到草地上的景觀燈,裡面的燈泡破裂,副主委看見直接要求他們至管理室簽名要求賠賞,過程中沒有知會家長.直到孩子回家驚嚇大哭家長才知.

請問未在家長陪同或了解下,管委會可以直接要求未成年的孩子簽名嗎?他侵犯了孩子的什麼權益?

小簡 102-06-08 14:10

想請問目前我是証人身份,當時一名被告冒用表哥的名義同意授權給我代他簽名刷表哥的信用卡,因為他們第一次消費被告及表哥都在現場並用表哥的信用卡完成買賣合約,所以第二次我電話通知要繼續消費嗎?被告跟我說表哥同意授權給他,所以他同意授權給我完成代簽名的動作,我也不疑有他,因為第一次是表哥替他刷卡的沒錯,現在這名被告就被他表哥告偽造文書了,但好像都把責任推在我身上,想請問當時被告未成年的狀況(現在已成年)那會對我造成什麼影響嗎?

王耀星 (Eric) 102-06-08 16:47

應該會成立偽造文書的共同正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有被轉換成被告之風險,若被轉換成被告,則接下來即要決定您的訴訟方向,才能及早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哈哈 102-06-07 17:52

一名未成年騎乘我的機車
於上學途中撞上一台自小客車
肇事逃逸,該騎乘未成年有受傷。
客車駕駛到警局報案,
當時有連絡我到警局作筆錄
我當時有爆機車失竊,
那名未成年當時作筆錄矢口否認不是他騎乘
也不知情機車的去向。

但他的腳骨折以及手骨折,他竟向自己爸媽說走路上學遭人撞
現在警局調閱監視器,證實當日是他所騎乘機車
請問我會有法律問題嗎?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1:25

 既然你的機車並非你提供給少年使用,那你就沒有任何責任

Jason 102-06-02 09:39
律師您好 請問配偶不告而別將小孩帶回娘家已一年多, 我想要請法院裁判離婚民法1052條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好像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告知對方要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 若對方收到後,若對方一直未回來同居之義務, 1.請問多久後可以到法院申請判決離婚? 目前未成年子女有一位,我想竟然他帶走了就讓他監護扶養 而我去法院申請判決離婚後,法院應該會傳他? 2.若他不到法院是不是法院就直接判離婚不需要經他同意? 這樣小孩的部份會是怎麼判?還有像這樣的還會去判夫妻財 產要分一半的問題? 3.請問在高雄市是要上那個法院問要如何申請判決離婚? 謝謝
1.如果對方屬於惡意遺棄 是可能構成離婚事由 法院會判准離婚 2.如果法院合法傳喚 對方都不願到庭 法院可以一造辯論判決 判決離婚 3.離婚子女監護 法院原則上會依家訪報告 認定子女適合跟誰生活 4.高雄離婚訴訟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管轄 在楠梓區
小安 102-05-30 22:28

男生年滿20 女方未滿18
女方家屬提出告訴說 : 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及性騷擾(強制猥褻)
而男方有足夠證明說雙方兩情相悅也未發生性行為
除了牽手、親嘴、愛撫胸部及下面(有隔著衣褲)
男方也有問過女方,有沒有感覺不喜歡、不舒服
而女方也說 沒有不喜歡、也沒有不舒服
女方也未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
男方只陪女方從事正當活動每天都會回家
也沒有限制女方的行動自由的證明下
請問男方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及問題?

目前對方提告:強制猥褻

猥褻行為」指性交行為以外之一切滿足自己的色慾、或足以挑逗引起他人性慾的行為,例如撫摸、強吻。

是否不管對方是不是自願都算構成?

我有足夠證據證明她也希望我摸、親、抱這樣也算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釐清女方是否已經滿十六歲?如女方已經滿十六歲,則倘若未違反女方的意願而有猥褻的行為,是不構成刑法犯罪行為的,至於女方家屬要提告強制猥褻,那要看當時是否有違反女方的意願,強制猥褻罪得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安您好,

1. 按刑法第224條之規定, 強制猥褻罪得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非告訴乃論之罪,一經提起不得撤回, 請謹慎面對本案。

2. 首先必須釐清者, 是女方是否已經滿十六歲? 刑責相差很大, 請先釐清

3. 其次, 您手上得證明兩情相悅之證據為何? 是通訊紀錄(如line或簡訊), 或出遊照片?建議於偵查程序中就由律師為您撰寫訴狀辯護,以換取不起訴或者緩起訴之可能,避免夜長夢多。

為了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 歡迎您撥打電話0973162871諮詢(諮詢免費),並攜帶相關證據律師事務所,由律師審酌您的證據為您判斷。

律師敬上

若您認為上述答案對您有幫助, 煩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