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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2-05-30 00:36

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弟是1號男同志~今年5月22日加入LINE的一個群組{熊猴單身聯誼}~!!

我在裡面聊天~直到5月23日~有位0號15?今年7月要滿16歲的小男生~加我好友與我聊天~

我們聊天~他有問{今晚有空嗎~我可以住你家~妳下班來載我~},於是我下班就去載他~

他在車上有跟我聊到~平板有衛星紀錄行進路線~他紀錄今晚我們去哪玩~

於是我開車載他去基隆夜市吃飯~海邊沙灘看海~山上看夜景~!

就再看夜景時~他就過來索吻~脫他與我的衣服~

當時越來越多人上山~他就因此作罷~!!

我就開車回到我家中~而他儲存衛星紀錄~!!

在房間~他又再度索吻~就這樣我們發生關西(無套內射)~洗澡時他有弄出體外~!!

隔天5月24日早上6點~他醒來而我還在睡覺~他又再度想做愛(第2次發生關西)~有排出體外~!!

早上7點半我出門上班~他留在我家~直到下午5點回家~他又再度想做愛(第三次發生關西)~未排出體外~!!

之後他發現我的一些秘密~在不開心與我發生口角~於是我載他回家途中~

他就告知我~{我第一任因為劈腿~而我就告他~讓他去坐牢~我沒恐嚇你~我只希望你能與我交往}~

於是我的惡夢開始~他都在LINE的方式與我對話~全部只要不順他意思~他就拿出要告我來恐嚇我~逼我就犯~

這個情況到現在都還是一樣~28日他就說~他手上握我的精液~再不聽他的就對我提告~!!

他認為他很懂法律~他說{未成年不必負帶法律責任}~他爸是分局長~我真的快被他逼到走頭無路~!!

我手上只有5月25日~今天29日與他LINE的對話(都是恐嚇)~其餘我都沒有證物來表示他自願與我做愛~前幾天他有對我說{想再與我做愛}~最近他想約我見面~我很害怕他再用恐嚇逼我就犯~而我有再與他對話當中表示{再妳未成年時~我部會在與你做愛~我也不會主動}~而他說{我不管~你一定要主動~第一次見面都你主動}~黑的說成白的~白的說成黑的~

請問各位律師們~我該怎麼辦~我不想活在他恐嚇之下生活~請給我一盞明燈吧~求求您們~!!

回覆 小安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弟是1號男同志~今年5月22日加入LINE的一個群組{ ... (恕刪)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現在如果真的告您的話,您的處境會非常危險

因為,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您暫時順著對方的意思~

(注意LINE訊息要避免使用不當用語)

另一方面蒐集、保存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等您手中握有對您有利的證據之後,再考慮跟對方攤牌不遲...

幸運的話,或許再過不久,他另結新歡,您就可以安全下莊~ @@

 

小安 102-05-30 09:04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安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感謝~政通法律事務所~幫我解答~!!

我需要收集到哪些資料對我比較有力~??

感謝廣大的律師們~!!

小雄 102-05-27 17:11

那一個方式對保護孫子財產最安全~
請問長輩(外公婆)要將動產給孫子(未成年)

1-問題一:如果預立生前遺囑公證),未來其它繼承子女在長輩百年後是否仍可向孫子提出民事特留份要求(其餘剩餘資產未達法定特留份)的部分時?

請問各位專業人士除了繼承子女要自動放棄選項外,有無其它法條可以抵銷繼承子女特留份問題,而不違悖外公婆的一番心意?(其他繼承子女有明確表現出分財產意願,只是可能還不知道有特留份問題,但未來土地過戶時是否相關繼承人必須再蓋章放棄才算數,如是那就糟糕了)

2-問題二:假如生前長輩(外公婆)過戶給孫子時,其父母為孩子監護人,有無法條保障未成年孫子財產不被監護人動用到?(原本長輩要以此方式,但其它繼承子女不斷告知長輩寫先前遺囑不要先過戶,百年後動產還是孫子的話語,因為長輩不懂"特留份"問題,也被說的很擔心,希望專業人士可以幫忙解答~)
到底問題二是否能對監護人做出牽制,保障未成年子女到成年.

民法第1088條,如監護人要借貸或販售外公婆贈與未成年子女
動產,有無違反利益原則,是否不行?(那些為未成年子女利益呢?)

3-未成年孫子可否讓外婆信託動產,或必須成年才能信託?

3-如監護人(父母)有債務問題,債權人可以要求查封外公婆贈與未成年子女
動產?或完全不行?(有法條保障受贈的未成年孫子嗎?)(不滿3歲)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7:48
回覆 小雄 的發言內容:

那一個方式對保護孫子財產最安全~
請問長輩(外公婆)要將動產給孫子(未成年)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規劃財產,這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基本上您這有很多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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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2-05-27 09:44
男生年滿20(軍公職) 女方未滿18(已滿16)
女方家屬提出告訴說 : 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及性騷擾
而男方有足夠證明說雙方兩情相悅也未發生性行為
除了牽手、親嘴、愛撫胸部及下面(有隔著衣褲)
男方也有問過女方,有沒有感覺不喜歡、不舒服
而女方也說 沒有不喜歡、也沒有不舒服
女方也未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
男方只陪女方從事正當活動每天都會回家
也沒有限制女方的行動自由的證明下
請問男方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及問題?

是否也構成誘拐及性騷擾?

只能說妳已經都問得很清楚 應該是不至於成立犯罪 不過不代表對方家長不能這樣提告 有沒有涉嫌犯罪 跟是否成立犯罪是兩件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3:49
回覆 小安 的發言內容:
男生年滿20(軍公職) 女方未滿18(已滿16)
女方家屬提出告訴說 : 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及 ... (恕刪)

基本是要看女方怎麼說。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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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2-05-27 14:0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只能說妳已經都問得很清楚 應該是不至於成立犯罪 不過不代表對方家長不能這樣提告 ... (恕刪)

請問張律師 男方不算是犯罪 因為男方都有跟女方的談話內容以及通聯記錄跟簡訊 可以說是兩情相悅的情形下 就算女方家長提告 就算告誘拐未成年少女或性騷擾這兩部分是否成立也是要看開庭時法官如何審判?

只要滿十六歲
就有性自主
應該沒有刑責了

至於其他部分

事後要控訴就太勉強了

河馬 102-05-22 19:53

我想請問一下~我朋友她未成年 然後沒有前科

被判販賣K它命

然後線在還在少年保護程序內

請問刑責 大概是多重? 有機會減刑嗎? 減刑大概會減多少?

K它命是法定第三級毒品,販賣第三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規定,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之規定,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涉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因此本件後續則依一般刑事訴訟程序加以論罪科刑,而不是少年法院或法院少年法庭按少年處遇來處分。(若少年為未滿14歲者則不能移送地檢署)

本件後續可以思考的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而依法減刑的適用,包括
(1)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2)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少年事件處理第 27 條
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
除前項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前二項情形,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不適用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7 條
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瑪莉 102-05-21 23:54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未成年少女因看了男友手機發現他,和他跟別人互傳猥褻照,後來未成年少女把照片放在自己的無名後鎖碼隔天上課時跟他好友講因他好友想看照片後來給他密碼讓他去看但他朋友竟把照片下載並傳給別人看,她發覺並把他無名相本刪掉並跟他朋友叫他刪掉但後來自拍照片的女學生家長知道他女兒的照片有被人散播,他想告他們;請問對方家長要告未成年少女他把照片放在無名有罪嗎加上對方家長要告男同學有罪嗎至於未成年少女他朋友有罪ㄇ謝謝!!觀看者和監護人是否有罪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涉及散布猥褻影像、意圖散布猥褻影像而持有等罪,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8:15
回覆 瑪莉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未成年少女因看了男友手機發現他,和他跟別人互傳猥褻照,後來未成年少女把照片放 ... (恕刪)

問題在於您如何舉證您有鎖?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花個小錢,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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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莉 102-05-21 23:15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未成年少女因看了男友手機發現他,和他跟別人互傳猥褻照,後來未成年少女把照片放在自己的無名後鎖碼隔天上課時跟他好友講因他好友想看照片後來給他密碼讓他去看但他朋友竟把照片下載並傳給別人看,她發覺並把他無名相本刪掉並跟他朋友叫他刪掉但後來自拍照片的女學生家長知道他女兒的照片有被人散播,他想告他們;請問對方家長要告未成年少女他把照片放在無名有罪嗎加上對方家長要告男同學有罪嗎至於未成年少女他朋友有罪ㄇ謝謝!!那監護人是不是都有事

 

傑傑 102-05-19 18:49

日前駕駛機車在行經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時,我方綠燈我前進直行,忽然從光華路二段口衝出一台機車愈要左轉,我閃避不及撞上去,對方是未成年無照駕駛,也堅持說她的號誌也是綠燈

申請的道路鑑定書上為:依涉及號誌無法判定。

但是我方為直行車且是幹道,對方是支道轉彎車

對方無受傷,但我方有6處受傷。

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有機會獲得賠償嗎?

還有一個問題,因為修車費用須3萬6,已經可以更換一台中古機車

那在判決和解前,我舊的車可以拿去賣嗎?還是要等整個結束後才能去賣?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41

 刑事告訴跟車子沒有關係,你要賣車沒有問題,不過要把車子的照片先拍下來

阿囡 102-05-18 23:46
我臨晨1點多 回家家紅燈無照被臨檢查到車廂藏一之西瓜刀, 警察問我我說防身用的但他說那個不列入管制他一直懷疑我械鬥, 可是我並沒有 我只是放好玩的她問我為什麼要放刀子 我說防身用的, 然後就把我扣到警察局了 她做筆錄時只有作刀子的部份我也說防身用, 刀子部分好像依槍砲刀械管制來,可是我未成年她好像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來 他說還要等要開庭 這樣會罰多少?( 刀子不列入管制的 )另外 我這樣的話他單子多久才會寄到我家這樣我會有記錄或前科嗎 ? 開庭會很久嗎 我第一次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46

 未滿18歲會移送少年法庭,不見的會關,通常不會留下前科記錄

小貴子 102-05-14 09:31

各大律師你們好:
我29歲~之前交了一個17歲快滿18歲的女朋友
交往1年三個月~彼此家長都知道我們在一起也沒反對
然而在今年的除夕她提了分手我也尊重她的決定
分手3個多月了~昨天5月14日接到她發Line給我
說她已經去警察局對我提告未成年~不知道她的居心!!
請問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
因為交往當時身邊所有人都知道我們很好
而現在分手了她現在這樣做~我只能乖乖被她告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對方提告是針對哪一個部分,究竟是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又或者是對方主張您與未成年人性交或猥褻行為?不同的犯罪行為規定會有不同的答辯方式,建議您先確認對方是否已經提告,並且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貴子 102-05-14 09:44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對方提告是針對哪一個部分,究竟是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又或者 ... (恕刪)

趙大律師妳好:
她應該提告未成年(她)發生性關係吧!!
但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是兩情相悅的
不然也不可能交往了一年三個月
彼此的家人也都知道我們在一起
她也常來我家我也常去她家 
提告的應該是她本人
因為她家人對我很好~分手的時候也是挺我這邊!! 

 如果發生性關係時對方已經滿十六歲了,那應該不會構成與幼年男女性交罪。如果是在對方未滿十六歲時發生性關係,對方和檢察官應該要舉證證明發生性關係的時間點是在對方滿十六歲之前(你應該想想看,你和對方的文書往來中,或來往的訊息或通話中有沒有提到發生關係的時間點,這些將來可能會被提出當作證據)。

小貴子 102-05-14 10:45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發生性關係時對方已經滿十六歲了,那應該不會構成與幼年男女性交罪。如果是在對方未 ... (恕刪)

陳大律師你好:
我們發生關係時她已經17歲要滿18歲了
但都是兩情相悅~彼此家人也都認同我們在一起

但現在分手她搞這招
請問她會用那種方式對我提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4 20:53
回覆 小貴子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確定對方有提告嗎?等您接到傳票之後再說吧!

推薦一個網址: http://lutong.myweb.hinet.net,您可以委託律師幫您規劃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Xiao Mao 102-05-12 15:47
律師你好 請問.....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1.性行為方面沒有問題 因為都自願 且沒有對價 2.可能會提告和誘罪 至於是否成立還是看你們個案情形
Xiao Mao 102-05-12 15:43
請問......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如果對方已滿16且係自願,不會有妨害性自主的問題。誘拐(或稱和誘),需視有無引誘對方脫離家庭之行為而定。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Xiao Mao 102-05-12 15:40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12

雙方都滿16且自願不會成立犯罪

Xiao Mao 102-05-12 15:26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由於你們都已經滿十六歲了,因此你們合一的性交,並不至於構成強制性交罪。不過,如果你有要求對方離家和你同居的行為,那有可能會構成和誘罪喔!

煞祿 103-01-24 13:32

補充一點 要是你獲得緩起訴的話 有一段時間也是要找觀護人報到的

阿本 102-05-11 19:18

各位大大好,我一個朋友今年25歲,與一個13歲少女發生關係,有法律上的苦惱,想請網上各位大大幫忙解答,事發經過如下。

於4月28日有兩名未成年少女透過交友網站找我朋友到旅館喝酒,當時他們並未透露年齡,且網路上年齡選項為18歲。

酒後甲少女提早離開,乙少女和我朋友由於酒精催化下兩情相悅方生過兩次性行為,皆有使用保險套。

後來便盡10天無下文,於5月8號由甲少女告之隔天乙少女父親到學校告訴主任前天乙少女深夜未歸與陌生男子到旅館喝酒,以致兩人記大過處分,且甲少女還告訴我朋友對方父親有通知警方,表示我朋友很有可能已被警方盯上。

想請問這件事情我朋友法律上觸犯了什麼罪名?

如果說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需要什麼證據呢?那是否成立?

警方如果盯上大概何時會通知呢?

依您所述情形可能涉及刑法第227條第1項的對幼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不輕,建議在接獲警詢通知要前往制作筆錄之前,能與律師約詢時間討論案情,以免在警詢時自為不利之陳述而事後無法挽救,如此應較能夠維護被告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阿本 102-05-12 03:3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情形可能涉及刑法第227條第1項的對幼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不輕, ... (恕刪)

 

     那我稍等早上致電給您再詳細說明

小琪 102-05-11 01:52

我與前夫於上月17號離婚,當初小孩監護權為共同監護權!但現在也與他講清楚,請他放棄監護權,也不用負擔小孩的任何費用,但不能再見小孩,從此沒 瓜葛,我也請戶政事務所傳真"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委託書"、"子女姓氏約定(同意)書",也準備於本月16號和他簽定,但我怕他事後 反悔又要見小孩,那我是否該填寫存證信函,在上面記載清楚說,他因未負擔小孩費用,故不能再見小孩,等等之類的,才能確保我的權益?

另一個 問題就是車子的部分,當初我們買車是以我的名義去買,所以車主是我,現在離婚後,他要車子,車貸、車保、牌照稅及燃料稅,他說他會自己繳,但因車子還有貸 款尚未繳完,所以無法過戶,那我該怎麼做?如果之後車子出了問題,或貸款他不繳了,貸款公司也是找我處理,那該怎麼辦?是否也是可以填寫存證信函,記載清 楚因貸款尚未繳清無法過戶,但雙方協調由男方自行負責車子部分,等待款繳回後辦理過戶,其中如有任何一期貸款或稅單未繳,就通知警方將車子要回,這樣會比 較好?

1. 存證信函只是單方意思表示,不代表雙方已達成合意,契約仍未成立。且約定拋棄父母一方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可能違反民法第72條公序良俗無效,拋棄權利之一方仍有探視權

    特別提醒您一點,如果自己將小孩藏起來不讓另一半探視,實務上認為違反刑法略誘罪之規定,應特別小心。

 

 2. 可以同你所述先發存證信函使其心生警惕。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戴家旭律師敬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基本上對方仍得以行使探視權,不建議寄發這樣的存證信函,對方仍得以向法院請求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甚而得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人;至於車貸的部分,如寄發您所說的存證信函,其實不能真正解決您所擔心的問題,建議應先計算剩餘未清償的車貸金額,然後雙方簽立相關書面,以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請幫幫我 102-05-06 23:03

今日收到警方通知書。主要是說我違反了兒少法 & 妨害性自主

我後來回想了一下,應該是在網路已即時通與未成年少女(15歲)談到援交的話題。

不過當時我人出差在大陸,也根本不可能會出去。後來也就再也沒連絡過。

請問這樣我會有什麼刑事責任嗎?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23:30
回覆 請幫幫我 的發言內容:

今日收到警方通知書。主要是說我違反了兒少法 & 妨害性自主

我後來回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回答的內容是您的辯解,但對於警方詢問的內容,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幫我 102-05-06 23:34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請幫幫我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尚未至警局做筆錄,但是我很擔心會不會有什麼刑事上的責任...

當時的聊天內容女方有提到她 15 歲。但是女方開了天價。我後來也有回她另一個價格。

不過最後就是都沒出去就是了。這樣會構成刑責嗎?

請幫幫我 102-05-07 01:02

不好意思,有沒有律師可以幫幫我? 給我一點建議...

關於這樣,有沒有不起訴或者無罪的可能性呢?

拜託拜託,真的感到非常慌張。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真與十五歲的少女為性交易,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係依刑法之規定處罰,則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處罰規定不輕,您應謹慎處理,建議您應委請律師辯護,並且應在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便先與律師討論答辯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請幫幫我 102-05-07 08:25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真與十五歲的少女為性交易,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係依刑法之規 ... (恕刪)

 謝謝趙律師的幫忙。

可是我最終並沒有與對方進行性交易,也沒有任何性交的行為。

這樣是否有不起訴或者無罪的可能呢?

請再不吝指教,謝謝。

之前的說明是指您目前可能係以該罪進行偵查程序,該罪處罰不輕,應謹慎處理,至於您是否得以無罪或者不起訴,需進行相關的辯護,並且應提出相關的事證加以說明,以促使檢方相信我方的說法,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志 102-05-12 02:37

 你好:

  剛剛看了你的發文,好像我們的際遇是一樣的,是否能留下聯絡方式,一起討論看看有什麼較好的方法呢?

 

陳先生 102-05-06 21:53

我姪女 88 年次,15歲,單親家庭

上國中之後,就不太去上課,

國一上學期離家 2-3 個月,交了 19 歲的男友,都住男友家,

後來警察找回來,苦勸回家國一下學期念沒多久又不去上課,

也常不住家裡,住男友家。

 

我姐精神上有點問題,平常打零工,也管不太動她,

我姐跟我姪女都住在我的房子

我這個做舅舅的能做什麼...

問題一:她男友算誘拐未成年少女吧,我不是監護人能夠去報警處理嗎?

她和她男友會有什麼刑責?

 

問題二:不去上學師長、輔導主任有來家裡關心,

好說歹說,輔導等等都沒有用,

是否有較強制的手段呢?

 

問題三:她說她去上課,要我給她錢去買小髮飾,小錢包等等去擺地攤,

我看她一個月都有去上課(偶而有裝病),還算是表現良好,

就答應借她 5000 元當貨款,

現在不去上課,是否可以用詐欺去威脅她去上課?

我是軟體工程師,收入還可以,不會在意 5000 元,

但很生氣被欺騙的感覺。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姪女未滿十六歲,則她的男友和誘她脫離家庭,係以略誘罪論,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倘若她的男友與她為性交者,尚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行為者,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她的男友涉嫌前揭犯罪,由於您的姐姐較無時間管理小孩的事情,建議由您姐姐簽署委任委任律師代為提起相關刑事告訴,以維護您與家人之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您姪女不願意就學、經常不回家,可請學校的輔導室介入輔導,請求學校專業協助處理。

您姪女欺騙您交付五千元,涉嫌構成詐欺罪,得與律師一併討論處理,以維護您的權益,並促使您姪女改過遷善。

小雯 102-05-01 21:31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老公於100年12月車禍,當時他綠燈剛起步被一台紅燈未成年女生給撞到,導致他脊椎受傷住院5天和背鐵衣3個多月,對方和她的家長都未曾來探視及打電話關心狀況,直到收到存證信函才傳給簡訊問看我老公狀況,之後又不了了之,101年10初去少年法庭開庭,我老公以六個月無法工作向對方求償20萬,對方媽媽二話不說就說我不賠我不賠,目前我們想要以民事訴訟來上訴,想問一下我們該怎麼寫訟狀呢?還是該請律師幫我們打官司呢?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民事賠償好像有最高金額限定大約是多少呢?請律師處理需先付款還是能事後付款?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少年法庭之審理情況為何?是否有判決?本件既已提出刑事告訴,得附帶提起民事請求,民事請求的金額是依據您先生因本件車禍所受損害(如醫療費用、因傷請假、增加的費用等)而定,並沒有所謂的最高金額限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19
回覆 小雯 的發言內容: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老公於100年12月車禍,當時他綠燈剛起步被一台紅燈未成年女生給撞到,導致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可以委請律師幫您代理起訴,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免對方脫產,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阿惠 102-04-30 00:55

你好:  請問如果否認之訴超過期限.小孩又未成年,就只能等小孩成年後兩年內提出嗎?有沒有別的辦法可以更改小孩父親欄名字,或親子認定報告書可以嗎?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否認之訴,係自夫妻之一方"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因此需先釐清的是您的子女是否已知悉?並非您的子女超過二歲便須等到成年後才能提起否認之訴,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隱藏的我 102-04-26 21:39
我是一個 19歲的男生
與 女生 14未滿
兩情相悅下發生關西

他家人知道 給我們三個選擇



1.交往到 18歲 娶她女兒


2 陪300W


3.我進去關

就這麼簡單

但我想問的是他家人逼迫我們在一起 如果我們分手 或男女方做錯事情
要拖去打

性行為隔天~ 女方家長有待女方 去檢驗所(沒帶套)(沒內射) 請問這燕的到什麼嗎? 還有 她第一次不是給我的~!!

請問我們如果 分手 或者 沒在一起 他家人打我 我可以告她傷害嗎?

她還有幫我們錄音~ 女方家長問 我答~ 內容 是 我的名子(如實) 幾歲(如實) 之不知道她未成年(我回知道) 有沒有與她發生性關西(有) 這是我的回答! 請問這樣可拿上法庭作證?



她有多長的考慮時間告我? 或者到她幾歲以後?


我沒案底 ~ 初犯 19碎 請問被判大約判多久?


我有什麼辦法好解決? 這是幫朋友問的 只是因為好打字 -.-

所以採用 我假如是當事人的手法


還有一個補充 ::: 發生當天 男生才認識女方不到 10天 所以不清楚年齡!!

 雖然不清楚對方的年齡,不過十四歲的小女孩顯然從外表可以看出稚氣未脫,所以要說不知道年齡來脫罪可能行不通。性交沒戴套沒射精,還是可以驗出男生的細胞或分泌物的,如果被告男方的分泌物被驗出的機率很高。最後,如果對方已經到醫院去驗過了,依照規定醫院發現有未滿十六歲男女與他人性交的狀況,應該會把向警政單位通報,你的朋友應該是在劫難逃了。

隱藏的我 102-04-26 21:35
我是一個 19歲的男生
與 女生 14未滿
兩情相悅下發生關西

他家人知道 給我們三個選擇



1.交往到 18歲 娶她女兒


2 陪300W


3.我進去關

就這麼簡單

但我想問的是他家人逼迫我們在一起 如果我們分手 或男女方做錯事情
要拖去打

性行為隔天~ 女方家長有待女方 去檢驗所(沒帶套)(沒內射) 請問這燕的到什麼嗎? 還有 她第一次不是給我的~!!

請問我們如果 分手 或者 沒在一起 他家人打我 我可以告她傷害嗎?

她還有幫我們錄音~ 女方家長問 我答~ 內容 是 我的名子(如實) 幾歲(如實) 之不知道她未成年(我回知道) 有沒有與她發生性關西(有) 這是我的回答! 請問這樣可拿上法庭作證?



她有多長的考慮時間告我? 或者到她幾歲以後?


我沒案底 ~ 初犯 19碎 請問被判大約判多久?


我有什麼辦法好解決? 這是幫朋友問的 只是因為好打字 -.-

所以採用 我假如是當事人的手法


還有一個補充 ::: 發生當天 男生才認識女方不到 10天 所以不清楚年齡!!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與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處罰算滿重的,該罪非告訴乃論罪,一旦對方提起告訴,是無法透過撤回告訴而終結案件的,建議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4-27 15:24

 與未滿14歲以下女子發生性關係是重罪,

不管是哪個選項,都建議請律師處理,

不然給了三百萬對方還是告你,你豈不虧大?

102-04-26 20:04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我有一個朋友 (他未成年) 他犯了妨礙性自主 但前陣子法院已經判保護管束了 但今天又寄傳票來 這是什抹意思?
1.你先確定是保護管束還是先收容 2.如果是收容 那現在案子才要審理 3.如果是已經裁定保護管束 那你可能要確定是否為同一個案件
yui 102-04-25 23:36

律師們好:

因為目前有一間銀行的人通知說

我父親生前有信貸債務

但他已過世接近10年

且在當下並未知道有這些債務

他都未跟我們同住

而且也並未有工作,卻可以借款?

以前有打過另外一間銀行債務官司

現在這間銀行並沒有信件通知

僅用電話通知說有此筆債務

希望可以協商等等....

否則就會去申請強制執行扣薪以及拍賣動產

 

當初在他過世時

並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繼承當時小孩都均未滿20歲

且此筆債務目前已經移轉至資產管理公司

想請問律師

Q1:我們能夠做什麼來避免被扣薪呢?

提出什麼證明之類的~

另外現在可以利用勞健保來查出個人薪水以及個人資料嗎?

債權人申請的話就不受個資法的保護嗎?

Q2:小孩部分可以利用民法的限定繼承嗎?

那配偶部分是否可以使用去年年底剛修訂的民法1030-1條呢?

Q3:在強制執行之前,是否一定會經過法院發聲明支付單呢?

還是不需經過打官司就可直接強制執行扣薪及拍賣動產?

那這樣該如何說小孩在繼承當時均是未成年?

 

抱歉問題很多,主要想知道可以利用什麼法條、證明以及被強制執行的流程等等

另外有什麼方法可以一勞永逸嗎?因為實在是不想在幾年後又出現一筆債務.....

拜託律師們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您父親過世係在民法相關修正之前,您可主張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以致於未能於法定期間內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由您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另外,配偶也是繼承人,如有前面所提得主張之理由,一樣也是可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至於如何主張前開事由,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銀行會採取何種方式進行追討此一債務,需視銀行先前是否已對您父親請求?如銀行在您父親生前已取得執行名義,則銀行得持該執行名義聲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您應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若晞兒 102-04-25 19:25

事情是這樣的,

當時男方17歲,女方15歲

在去年八月發生關係,女方那時候是離家出走,然後住到朋友(異性)家

女方說跟男方發生關係是半自願!(他們不是什麼情侶關係,但認識沒幾天就發生關係了)

女方說如果知道男方當初有女朋友,她就不會跟他發生關係

他們之後也沒有繼續見面

直到今年二月多,男方接到警察局要他去做筆錄,說那個女生懷孕六個多月

然後要告他性侵

也決定生下來,女生不要男方負責,只說小孩生下來要給社會機構

最近女方應該也已經生下來了!

但就是說要告男方性侵她!

1這樣兩個都未成年,男方判刑會很嚴重嗎(女生都說半自願了)?

2能私下和解或是金錢賠償嗎?

 

 

 

進入訴訟程序後檢察官或法官應該移調解,另男方也是未成年,一般會從輕處理。

若晞兒 102-04-25 20:08

 

男方現在滿18了,女方也滿16

法官是依發生事情的時間去判刑嘛?

這種事情能和解嘛?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雙方是合意性交的情況下,因女方未滿十六歲,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男方未滿十八歲,得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如果是違反女方的意願而為性交者,則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是否有違反女方的意願,會是影響法院處刑範圍的重要因素,因該罪處罰的刑度不輕,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Jason 102-04-19 09:19
律師您好, 配偶當初未經我同意私自帶走所生未成年子女一名回娘家,目前已分居快一年,想請問若要請法院辨決離婚請問要如何做?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配偶要他履行同居義務的告知?等他不理在拿存證信函到法院嗎? 另外我想請問夫妻離婚財產分配,若已與他分居一年大家早已不相往來,這樣若他請求財產分配是否還有效,在什麼條件下可以不要平分財產 謝謝
1.你可以先以存證信函及登報 請對方應回家履行同居義務 之後再向家事法院聲請裁判離婚 2.夫妻離婚前 沒有另外登記的話 都是法定財產制 婚後財產少的一方可以向他方請求財產差額半數 所以不會因為對方沒回家 夫妻財產制就自動無效或不存在
鼻毛 102-04-18 15:27
請問各位律師們 今年4月初,小女友(15歲)為了逃離家裡的壓力,所以跑到我(21歲)家,但是第一天晚上女方家就報警找到了,之後因沒提告而帶走小女友,但是我當初兵役還在執行,現在退伍了,我想問的是誘拐未成年少女跟綁架的追溯期是多久? PS 這樣小女友自願的也有牽涉到綁架嘛?
如果是女友自願到你家同居,沒有所謂「綁架」的問題。但這可能犯了刑法第240條的和誘未成年人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追訴期是10年。
貓咪 102-04-18 10:14

你好~我想請問依些未成年少女懷孕ㄉ相關知識..

(1)..女生14歲  男生18歲 因交往嘗試禁果發現時已有懷孕6周 雙方母親見面是覺得他們還太年輕不懂事情ㄉ嚴重性加上女生實在太小不適合生子  決定墮胎 費用由男生支付..

(2)..因雙方督正值青少年和叛逆期 女生住在男生家屢勸不聽不願回家和男生分開 但女生媽媽擔心經過此事兩個小孩還是不懂怎ㄇ避孕來保護自己和對方 再住再一起發生第二次ㄉ機會還是有可能  女生媽媽想簽定協議書之類ㄉ條約 來嚇阻再發生懷孕  另如雙方母親和小孩資料 並說明雙方家長注意小孩行為 女方家長有權保留告訴權 男方須接受提告賠償之類ㄉ..因不懂怎ㄇ寫 也不知道是否有法律效力 想請教律師..

附:女生已經拿掉小孩並向醫院申請證明(男生也陪同到場)  男生媽媽也願意在女方家長提出ㄉ協議書來簽名蓋章 不知有何規範可寫 並是否存有效力

女生家長是覺得兩個督還太小 還想給男生一次機會 但聽到多數都是說提告 他也擔心對小男生不好 並竟他也有意解決  不知如果這次原諒他並簽下協議書 如再發生是否可以提告  還是現在就該提告??  謝謝

 因為男生已滿18歲,在刑法上是要完全對行為負責的人,所以他的刑責是犯刑法第227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人」性交罪(七年以下)。因為男方已經滿18歲,所以可以現在提告訴、日後也可,本件沒有6個月告訴期限的問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男方與女方為性行為時,是否為十八歲以上?女方是否已滿十四歲?依據刑法的規定,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與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開罪名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所以本件男方與女方之年紀涉及刑法之適用,需先加以釐清

如男方未滿十八歲,則本件為告訴乃論之罪,應注意告訴期間。

另外本件尚可能涉及和誘罪,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貓咪 102-04-20 02:14

律師你好~

因約對方母親明天中午見面並談後續問題.兩個小孩或許緊張我會提告 女生先說我不會和他分手後來又說是不是我回家就沒事了...我是擔心他們會口頭保證不會有下次(因女生知道家人希望他回家)並先讓我打消提告ㄉ念頭  那我可以做些甚麼來嚇阻事情再發生 也保障如又發生是否還可提告 (本身也考量很多願給兩個孩子機會避免男生留下案底對未來是個阻礙 和小孩也不會因為此事而反目成仇..但也擔心自己沒強硬逼分手還讓他們再一起等於也縱容他們 )

我想請問我能要他們簽協議書並商談過程錄音 不知這是否可嚇阻 是否可作證成為證據之一?)

iicbm 102-04-13 09:47

想請教各位,我媽媽一年多前與我爸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上有清楚寫明每年應付贍養費金額,現在我爸不願意付錢了,而且似乎名下無財產(已轉移給他人),這種情況有辦法要求我爸履行協議書上所寫的贍養費嗎?目前我與兩名哥哥都是成年人,可是我爸另外與中國外遇對象生的女兒未成年(不確定是否有台灣身分)。

iicbm 102-04-12 22:45

想請教各位,我媽媽一年多前與我爸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上有清楚寫明每年應付贍養費金額,現在我爸不願意付錢了,而且似乎名下無財產(已轉移給他人),這種情況有辦法要求我爸履行協議書上所寫的贍養費嗎?目前我與兩名哥哥都是成年人,可是我爸另外與中國外遇對象生的女兒未成年(不確定是否有台灣身分)。

1.本件離婚協議若未經公證並載明逕受強制執行的話,後續即必須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履行協議給付贍養費,待取得勝訴判決作為執行名義,才有辦法進一步透過強制執行追討這些款項。
2.如果對方已脫產聲請強制執行也會無法受償,此部分則需看您的父親先前財產過戶的行為有無構成詐害債權行為而得予撤銷過戶移轉行為,若得予撤銷過戶移轉行為可能會有機會拿到贍養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董東 102-04-12 15:55

未成年(17歲)是否能在網咖上班至晚上12點

林智群 (klaw) 102-04-12 17:02

 如果不是限制級網咖,是沒有關係的

102-04-12 15:22

請問,法院公證遺囑後被繼承死亡,繼承人是否直接持遺囑及相關文件即可過戶??還須要其它女兒蓋章拋棄繼承嗎??地政會要求嗎??

至於特留分是屆時她們不服提出訴訟才會產生問題??

公證遺囑繼承人可以是12歲以上18歲以下未成年人?

謝謝各位大律師回答

 

 

林智群 (klaw) 102-04-12 17:06

 可以持該遺囑辦理過戶,

不過如果遺囑有侵害特留份,女兒可以提訴訟請法院發文給地政事務所阻止過戶,

繼承人年紀並沒有一定限制

102-04-11 21:38

律師你好

請問網路上是否能販售化妝品?還是不要標示 使用方式&療效 即可?

因為先前賣隱眼觸犯藥事法未成年是否三年不犯法就會註銷此紀錄?

少年前科紀錄塗銷的規定如下,請 參照。
依法並不會因為少年嗣後有犯法行為即不予塗銷先前的紀錄,但是如果再犯的話,自然可能會被認定需科以較嚴厲之處分來導正之,嚴重的話少年法庭是可以移送檢察官刑事案件進行偵辦的。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條
少年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轉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
少年法院於前項情形應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少年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
前項紀錄及資料非為少年本人之利益或經少年本人同意,少年法院及其他任何機關不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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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 102-04-11 17:31

侵占罪比較重還是偷竊罪 ?
未成年會被官麻 ?
如果偷竊保護管束要多久 ?

本人未成年

本件依您所述應該是構成竊盜罪,後續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如果您是初犯的話,而且在學校也沒有不良行為的紀錄,或許可以不必保護管束,而由法院裁定施以訓誡並假日輔導。

不過,少年事件處遇不影響被害人的民事求償權利,對方還是可以要求你的家長賠償損害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艾華 102-04-10 21:50
首先我先感謝可以幫我解開這些疑問的法律人士及社會人士
事情是朋友所遭遇到的事情,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由於他告訴我事情的的經過,但我不曉得我該怎麼幫她
只好請各位幫我一起為他解決這個問題

未成年的朋友 A , 成年的對方 B 
因A未滿18歲,但是藉於A要上班,要上課
所以A存了6萬元,並且父母同意下於2011年09月買了一台車子給他代步
2013年04月 A 在網路某社群網站社團看上一台車子
那台車子是 B 賣的,並且 B 說以交換車子為主
A 的車子行照是再他哥哥的名下,並且 A 想盡辦法不讓家裡知道
再某天晚上 A 偷拿他哥哥的證件去影印,以方便 B 過戶
之後 A 趁他哥哥不知道情況下
A 與 B 在社群網站上的私密訊息達成協議
並且私密訊息也都有記錄,記錄皆有留下

於是 B 再私密訊息中提到
1. 只要 A 有辦法拿出行照名下的影本證件
以及 11000 元 ,並且於2013年04月某天約好將車子騎上預約地
就有辦法幫 A 的車子過戶到 B , B 的車子過戶給 A
並且再面交換車當天,B 曾口頭提到說
只要是對"車子"好壞有問題一律不退換回來 (我再場,有聽到,因為是我陪他去的
可是現在是"過戶"有問題,並不是"車子"好壞有問題
但現在問題來了,B 車子要過戶給 A 的這方面
跟 B 當初講好只要拿影本就有辦法把她車子過戶到 A 哥哥的名下不符
沒辦法拿影本過戶,因為 A 是受戶人,並不是過戶
只是 B 已經將 A 的車子過戶自己了,並且 B 叫 A 自己去處理過戶問題
當初 B 答應 A 說,過戶兩台車問題他會處理,會辦到完整事情結束
只是現在 B 卻先把 A 的車子過去到他名下
卻跟 A 說: B 的車子沒辦法拿影本過戶給 A
那當初 B 對 A 承諾的是否沒有兌現呢 ?
那當初面交交車 B 對 A 承諾的不是"車子"問題,可以退呢 ?
因為問題的確不是出在"車子"好壞,是出在 B 自己承諾說可以的"過戶"問題
但就算是"過戶"問題有一方不能過戶, B 也不能將 A 的車子先過戶到他自己名下吧
因為 B 的車子還沒過戶給 A ,這跟當初所講的都不一樣了 
事後 B 對 A 說, A 沒做足功課,想要來推掉這方面的問題
但 A 曾在三的問過 B , 影本是否真的可以過戶
B 二話不說: 答 "可以" 這兩個字說的很肯定
但現在不行了,是否可以跟他說他當初所承諾的沒做到來要求退貨換回 ?
假如 B 不換回, 那詐欺罪 有成立嗎 ?

2. 依民法中規定滿七歲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依據民法第79條之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所訂立之契約 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 始生效力。
A 是 17 歲, B 是大學生
A 的父母不知情,不答應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要求換回呢 ?
並且這件事情是私底下偷偷換的
A 的父母知道後完全不能體諒 A 為什會做出偷影印他哥的雙證件
A 的父母也不拿出雙證件正本來替 A 可以讓 B 可以把車子過戶給 A
所以表示這件事情 A 的父母也都不同意
是否民法上有成立呢 ?

補充

B 目前說他把 A 的車子賣掉了
請問 A 可以提出賠償嗎 ?
A 目前要求 B 還 A 車子
可是 B 說他車子已經買給她朋友了
但 A 和 B 的事情都還沒處理完畢
表示當初 B 所承諾的並沒有做到
沒做到應該就代表此交易未完成
B 未完成怎可以就把 A 的車子占為己有呢 ? 
B 就未經過 A 的同意把 A 的車子賣給她朋友
B 只是把 A 的車子過戶到他自己名下
B 卻沒有把自己的車子過戶到 A
所以目前 B 的名下有 A 的車子和自己的車子
可是 B 卻把 A 的車子賣給她朋友
當 B 做出的承諾未達到時,這個交易應該就不成立了吧 ?
可是 B 卻把車子賣給她朋友 
請問我們該如何做出賠償 ?

勾錐 102-04-09 22:26

請問一下 我是未成年觸犯刑事法,由於4/16要開庭續行審理

我想請問一下 成年庭那邊已經有不起訴書下來了 那我要擔心我的案情 ?

還是成年那邊的不起訴書下來 跟我有沒有關係呢 ? 這是我想問的 .

因為被收容過一次了 出來後又開過一次庭了 很怕4/16又被收押 .

勾錐您好:

 關於您擔心的案情及再被收容的事情,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因為您提問的內容不清楚或不方便在網路上回答,

所以各位律師恐怕也無法就您的提問內容回答。

如果依照您被收容過的情形來說,原則上是不會再被收容第二次,

但會被收容,可見案情應該蠻嚴重的,所以還是建議您當面諮詢律師比較正確。.

我提供的意見,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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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錐 102-04-15 17:58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的是 我有聽跟我們同案人他已經是18歲了

他交保了 有一天剛好遇到他 他告訴我不起訴書有寄到他家 那請問一下

起訴書是代表不起訴那個案子了 因為我不太清楚 那跟我有沒有關係 .

若米 102-04-05 02:38

民國98年, 老婆未經我同意私下2名未成年小孩遷移戶口至娘家. 因我未簽署同意書, 請問這樣是否構成偽照公文書. 是否仍可提告? 能否到戶政事務所申請遷移無效? 又一次於今年初, 老婆幫未成年小孩銀行開戶, 未事先通知我, 直到她們發現我的身分證換證過. 才要我補送新的身分證影本. 因我未填寫同意書, 這樣她是否也涉及偽造文書. 如能提告, 刑期可能會判多久.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配偶未經您的同意,擅自處理該等事務而簽署何等文件?而行使何等文件?方足以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5 17:59
回覆 若米 的發言內容:

民國98年, 老婆未經我同意私下2名未成年小孩遷移戶口至娘家. 因我未簽署同意書, 請問這樣是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婚姻關係代理有無的問題。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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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ggy 102-03-31 21:02

我的姑姑因為是在腦死狀態,所以請求大家幫幫忙!姑姑和姑丈有二個小孩,都未成年,還有一個和前妻所生的兒子,已30歲,已撫養十幾年。先前姑丈有外遇,姑姑不肯離婚,所以婚姻狀況還是存在,主要的疑問是…不想讓姑丈把房子拿走,房子是姑姑的名下,前妻兒打算把房子賣掉,因為繳不出貸款的話,房子也是會被法拍房子之前也拿去借了二次錢,所以想用賣掉房子的錢來還債,剩餘的錢想買一間小房子(買不起的話,至少還有一些錢可以生活一陣子),讓三個小孩住(二個小孩+前妻兒),可以把房子轉到小孩身上,然後賣掉嗎?還是只能任姑丈處理?先謝謝大家的回答及幫忙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1 10:47
回覆 Peggy 的發言內容:

我的姑姑因為是在腦死狀態,所以請求大家幫幫忙!姑姑和姑丈有二個小孩,都未成年,還有一個和前妻所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102-03-29 12:09

我今年要十八 (八月份才滿),我月初的時候就翹家,會翹家的原因是因為,我家的人

帶給我長期精神上的虐待,用言語羞辱我,限制我和別人聯絡,會強迫我做我不願意

做的事情,我有試著要去表達我的想法,每次話都沒說完,就被罵,導致我最後什麼

都不願意去說。

所以我跟我男朋友(男)說,我想翹家,問他能不能幫我想辦法,他一開始也希望我能

滿十八後再出來,可是我家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他最後也看不下去,才答應要幫我,

但他有叫我寫信回去給我家人,表達我的想法,也叫我打電話回去跟家人報平安,

可是我還是不願意回去,我覺得那是地獄,我不願意去看到他們,我覺得很恐怖。

但是這幾天,有警察找上我男朋友,說我家人要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這樣算構成?

是我請他幫我得忙,而且我不是消失的無聲無息,這樣也算麻?

如果真的告了,我是否可以跟法官講清楚我離家原因,這樣判刑會不會減輕???

我現在租的房子,是我男朋友幫我租的,然後現在我有自己工作賺錢養自己

那我男朋友幫我租房子,這樣他有錯嘛?

離家後幾天 我男朋友有叫我打給我家人

去和他們溝通,但是他們就是要我回去

罵我為甚麼這麼不會想,說他們到底是對不起我什麼

我男朋友也有叫我打113,也有要我好好去跟家人講

找上我男朋友的是偵查隊,然後他是說,他只是要確認我是否平安

然後說我家人對他提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

昨天我打給我家人的時候,我媽是說,我住外面沒關西,自己要小心一點

但是每天要打一通電話給她,然後她說她會去銷案

之後我也打給那偵查隊的警員,他說要我去銷案,因為誘拐未成年少女,是刑責什麼的

一定要我去做筆錄,然後才能撤銷掉,不然會直接上訴

可是我很擔心,我一回去,就會被抓回家裡,我不知道這樣到底該不該去

銷案大概都要多久,銷案了,以後是不是就不能再去提告

銷案程序大概是什麼?筆錄大概會問些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要銷案有其困難性,但本件是否會構成和誘略誘罪,在於對方有無使您脫離家庭或其他監督權人之監督,所以本件您男友仍可能會吃上官司,但是否會成立,仍不一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3-29 12:05
我今年要十八 (八月份才滿),我月初的時候就翹家,會翹家的原因是因為,我家的人 帶給我長期精神上的虐待,用言語羞辱我,限制我和別人聯絡,會強迫我做我不願意 做的事情,我有試著要去表達我的想法,每次話都沒說完,就被罵,導致我最後什麼 都不願意去說。 所以我跟我男朋友(男)說,我想翹家,問他能不能幫我想辦法,他一開始也希望我能 滿十八後再出來,可是我家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他最後也看不下去,才答應要幫我, 但他有叫我寫信回去給我家人,表達我的想法,也叫我打電話回去跟家人報平安, 可是我還是不願意回去,我覺得那是地獄,我不願意去看到他們,我覺得很恐怖。 但是這幾天,有警察找上我男朋友,說我家人要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這樣算構成? 是我請他幫我得忙,而且我不是消失的無聲無息,這樣也算麻? 如果真的告了,我是否可以跟法官講清楚我離家原因,這樣判刑會不會減輕??? 我現在租的房子,是我男朋友幫我租的,然後現在我有自己工作賺錢養自己 那我男朋友幫我租房子,這樣他有錯嘛? 離家後幾天 我男朋友有叫我打給我家人 去和他們溝通,但是他們就是要我回去 罵我為甚麼這麼不會想,說他們到底是對不起我什麼 我男朋友也有叫我打113,也有要我好好去跟家人講 這樣他也有罪嘛? 昨天我有打電話回去 家人說要銷案,也說我在外面要小心點,只要每天打電話報平安就好 然後我也有主動聯絡警察,警察說要我回去銷案,要我做筆錄 可是我很怕我回去就沒辦法離開,這該怎麼辦? 銷案要多久,大概有什麼程序? 不好意思 問題有點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要銷案有其困難性,但本件是否會構成和誘略誘罪,在於對方有無使您脫離家庭或其他監督權人之監督,所以本件您男友仍可能會吃上官司,但是否會成立,仍不一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ta 102-03-28 21:14

你好,我有些法律相關問體想咨訊,我未成年時有曾戒治過,過了6、7年,在朋友家被抓到,筆錄 我承任有用一級毒品驗尿結果驗出有安非成份,剛收到檢察官裁定書,是3月15日裁定的,但當我收到時已3月28日,抗告日期已過,姓封袋上,寫3月27日無回應,因我本身有正常工作,也有在省療做治療,本身又有欠銀行錢,每個月都得較不小的費用,我想請問是否能像檢察官提出美沙東治療,但抗告日子又過了,想請問律師?我該怎麼做?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抗告期間係自裁定送達之日起算,而非從裁定作成之日起算,自您敘述的內容看來,本件應尚未逾抗告期間,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我有收到您的來信,但是回覆信件都會被退回,敬請確認您的信箱是否有問題,或者請換另一個信箱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