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發存證信函請求總部限期派員進行指導,若屆期總部置之不理,可在寄發存證信函因總部違反契約規定,請求解除契約,返還本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約92-93年間因朋友公司購車幫他做保,有簽立了本票,期間有按時繳納分期付款一陣子(繳多久無法查證),後因他公司經營不善沒有按時繳納車款,後來車子被經銷商強制遷回且拍賣掉了,當初車商也有說明拍賣掉車子後的錢應可抵掉欠款,直到最近接獲一間資產公司來信告知,有本票2張約40萬在他們那,要求我與他們協商,經過與他們詢問後得知,此本票當初車子經銷商倒閉轉讓給他們的,但在車子被經銷商牽回拍賣後都無收到經銷商告知需繳車子的欠費,直到現在出現要還他們本票上的金額,現在想請問,目前此資產公司要拿當初購買車子所簽立的本票要求我全額償還,有詢問他們那當初有繳過的車款是多少與車子被經銷商牽回拍賣後欠餘車子經銷商多少錢?資產公司推說經銷商已經倒閉了,他們也不清楚,他們告知如不處理要送法院強制執行,想請問一下,現在與資產公司協商金額談不攏,資產公司表示要將進行強制扣薪的動作,想請教以下幾點。
1.資產公司表示執行扣款之動作不需經過法院,是真的嗎?
2.倘若資產公司有拿過本票去申請強制執行,是否不管我是不是有接收到法院通知都算成立(沒收到過這樣的信)
3.要如何查詢自己是否已經有被資產公司設定可執行扣薪的部份?
4.如果資產公司要執行扣薪動作,是否還會再另外通知?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資產公司可以本票聲請本票裁定,待裁定確定後,對您財產強制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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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您好希望能幫我此件事情有個建議或者答案或者幫助謝謝
2014年3月 我借錢給 一位女子
借錢原因:房租 與 生活所需要借錢
一開始借了她35000元 陸陸續續有環 不過很少也很慢
2014年7月 此女子 又再跟我借錢
當初借款她還大概有一萬元整 所以還剩下25000元未還清
這次女子又向我借錢
借錢原因: 家人生病 房租 高利貸追討
又跟我借35000元 我就借她了
因為她前面有陸續還錢 我也不疑她 就借給她了
後來說兩個月後會還清 途中她說她男朋友會幫她還
我這兩個月都有跟她追討錢 她也都愛理不理的 還說兩個月後還沒到
我想也就算了 兩個月後再跟他要 結果 她就換了號碼 所有的通訊也都
已讀不回 之前上班的地方也換了地方 人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
結果後來個幾個月問問周遭朋友有沒有熟識她的人
結果發現 它不只跟我一個人這樣借錢 也用 高利貸追討 房租欠債 等向很多人借錢 也沒有環
到現在我還是連絡不到他人
我覺得她像剝皮一樣 使用話術去詐欺人錢財
律師您好:
我男友是做工程的,會承包一些工作。去年承包一位設計師的工作,後來設計師的合夥人(男朋友),捲款而逃,這位設計師說會承接下來後面的工作,要包商不用擔心。
後來設計師以資金周轉不足要跟我男友借票,設計師開立了一張150萬,以及230萬的票,到期日為103年11月以及12月;我男友則開立3張50萬,以及一張230萬的票,到期日為104年1月。
第一張150萬支票過了,後來以資金周轉不足,需要用錢,請我男友幫忙先將150萬的錢匯還給她,我男友匯還了,並且要求將四張支票歸還,對方答應,但遲遲不將票拿回來。之後男友要求再開一張380萬的票,等待將4張票歸還同時,會將230萬的票以及380萬的票歸還設計師。設計師也同意並開立的支票。
我們發現不對勁,一直要求她將原先4張支票歸還,並且請她簽立合約書,無條件歸還票,同時還要簽一張380萬的本票,將票歸還的同時,會一併歸還給她。
後來設計師說,票已經請人去處理拿回來了,也告知設計師,請她將拿票人的電話給我們,我們親自拿票,電話雖然給了,卻遲遲沒有接電話;傳了簡訊,說要當天歸還也沒有,後來才發現,原來設計師給的電話是她本人另外一支電話!!!! 這是自導自演的一齣戲!
日子一天一天過,中間聯繫不到人,所有包商都在找她,1月初終於出現了,當天也說要帶我男友去拿票,也沒有,說隔天已經聯繫好要將票歸還,也沒有。就這樣,票的日期到了,我們沒辦法,將她之前開立的票入票,也被跳票了;而且別人拿著我男友的票找上門,我們卻沒有能力負擔,也請問入票的人,設計師是否有要求將票拿回來,對方說明從來沒有,事實證明,設計師從頭到尾都在騙我們,票已經拿回來也都是在騙的!
現在手中有的證據:
1. 簽立的合約書
2. line的通訊紀錄,說明票已拿到手將會歸還,卻沒有
3. 錄音檔,內容裡有清楚說明會將票歸還
4. 人證,在跟包商約談的同時,6.7個人都有聽到,要帶大家和我男友一起去拿票歸還
想請問律師們:
1. 我們該如何處理?
2. 若提告,請問要告甚麼罪名?
3. 這樣是否算惡意不歸還支票呢?
5. 提告時,需準備甚麼資料呢?
我已經把本票要回來撕掉ㄌ 行照也拿回來ㄌ 但是他說我是惡意欺騙他 因為我信封裡面裝玩具鈔票 還有一張亂寫ㄉ本票 然後說我要去機車拿東西給她 但是一去不回 把本票撕ㄌ 而且也拿到行照 下一步我該怎麼做 我最擔心ㄉ是 她們有錄影錄到我 她們現在有本事去報案嗎 已經兩天ㄌ 我想應該不會出事ㄌ吧 不好意思 我第一次做犯罪ㄉ事情 原諒我 我有精神疾病 蠻嚴重ㄉ 之前新地都很善良有錢都一直捐出去 告訴我下一步怎麼做
我是精神分裂病患 他都敢借我 無非想賺利息 站在一個當舖ㄉ立場不也是有錯嗎 可以提起反駁嗎 可以少還嗎 況且 我是賭博被詐賭才輸到沒錢還 我應該去告那位報台子給客人贏ㄉ女店員 他一直利用報表裏面ㄉ數目來報給特定客人贏錢 已經是詐堵 詐欺 我之前有到民族派出所報案 之後他說資料遺失 我就沒追究ㄌ 賭博才可以正名我存在ㄉ意義價值 我非常可憐用這樣ㄉ方式在度日子 吃藥7年只是在拖時間 效果有限
我是典當車子 但是原車使用 今天又把車子過戶給我爸ㄌ 當舖下一步會怎麼對付我 我蠻害怕ㄉ 請告訴我
他 說現在錄影有拍到我 說我這是搶劫 不知道會部會去報警 我是用走ㄉ 走出來ㄉ 速度快一些 現在確定ㄉ事 我不是典當機車 因為他沒有寫當票 只是私人借貸
我已經把本票要回來撕掉ㄌ 行照也拿回來ㄌ 但是他說我是惡意欺騙他 因為我信封裡面裝玩具鈔票 還有一張亂寫ㄉ本票 然後說我要去機車拿東西給她 但是一去不回 把本票撕ㄌ 而且也拿到行照 下一步我該怎麼做 我最擔心ㄉ是 她們有錄影錄到我 她們現在有本事去報案嗎 已經兩天ㄌ 我想應該不會出事ㄌ吧 不好意思 我第一次做犯罪ㄉ事情 原諒我 我有精神疾病 蠻嚴重ㄉ 之前新地都很善良有錢都一直捐出去 告訴我下一步怎麼做
我是精神分裂病患 他都敢借我 無非想賺利息 站在一個當舖ㄉ立場不也是有錯嗎 可以提起反駁嗎 可以少還嗎 況且 我是賭博被詐賭才輸到沒錢還 我應該去告那位報台子給客人贏ㄉ女店員 他一直利用報表裏面ㄉ數目來報給特定客人贏錢 已經是詐堵 詐欺 我之前有到民族派出所報案 之後他說資料遺失 我就沒追究ㄌ 賭博才可以正名我存在ㄉ意義價值 我非常可憐用這樣ㄉ方式在度日子 吃藥7年只是在拖時間 效果有限
我是典當車子 但是原車使用 今天又把車子過戶給我爸ㄌ 當舖下一步會怎麼對付我 我蠻害怕ㄉ 請告訴我
他 說現在錄影有拍到我 說我這是搶劫 不知道會部會去報警 我是用走ㄉ 走出來ㄉ 速度快一些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確認保證債務不存在之訴,惟您若無相關證據證明您之主張,亦不會成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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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協議書的部分要看協議內容。借款除借貸合意外還要證明有借款交付,一般是在借據或協議書上記載「有收到」、「收訖」等字樣。當然證據越多越好,所以如果你跟他催債的時候記得可以善用line或是fb或是簡訊;如果是打電話,在打電話之前記得下載通話錄音軟體,這樣就可以直接錄下證據,但一般通話錄音隔一陣子就會自己洗掉,所以錄到的話記得要備份。錄音要注意品質,有的人只錄到自己的聲音;錄音要保持低調,千萬別一邊錄一邊放話說正在錄,如果你有跟律師簽法律顧問的話,記得錄音後要先把你認為重要的部分寫一下譯文然後跟律師討論一下;如果證據不足要跟律師討論要怎麼搜證。如果對於搜證的部分有疑慮,也可以請律師查一下勝訴判決讓你參考;查得判決越多,就像古代的將軍看兵書一樣,沙盤推演越多,才能運籌帷幄,決戰千里。
二、本票對發票人之時效為三年,從到期日後起算,三年內要做足本票裁定加聲請債權憑證或強制執行,之後每三年內要換債權憑證或強制執行以中斷並重算時效。也可以做支付命令,確定支付命令的話時效變五年,年五年內要換債權憑證或強制執行以中斷並重算時效。
三、以借貸關係請求利息為年息百分之五;以票款請求,利息為年息百分之六。但無論如何,借貸關係存在及借款交付的證據要儘量多,這個部分在借款返還請求權或是票款返還請求權都是很重要的。
四、以後有要投資及借款之前要先跟律師討論,寧可事先花錢跟律師簽法律顧問或是先花錢跟律師買課程上課,也不要出事之後再找律師討論。
以上,並祝你新年快樂。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大人您好, 我跟幾位朋友在今年10月份加盟一家電動機車公司, 但經營約3個月就有一堆問題,讓我們想要跟公司解除加盟關係,想詢問一下問題
1. 車子的品質很差,幾乎90%以上來就有問題, 我們也蒐集了許多的照片, 公司跟我們的加盟契約上有立定, 5%以上的不良率就要賠償,但上次我們把維修報表給負責人看並要求賠償之後,公司的回應變成那是人為因素,且也不打算賠償我們,我們想約老闆出來談判,但他始終避不見面,也聯絡不到人,請問我們該如何找到他的人以及拿到該有的賠償?
2. 公司當初有指派一位窗口,但窗口也常常不接電話,甚至每次答應我們的事情都食言,造成我們常常被客人罵, 以及公司本來簽約時說好要提供的服務 , 也是食言沒有作到, 造成我們每月都經營得很辛苦,請問這是否有甚麼法令可依循或這些都可以作為總公司沒有履行後勤支援的證據, 以此解除合約?
3.營運期間,負責人有提過許多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商業資訊,經過我們後來查證後皆非事實,請問這是否違背生意誠信原則,並構成詐欺和背信等事實? 能請求甚麼賠償?
4. 因為簽約期是3年,並有簽屬本票, 合約上明訂若達成一年業績可以取回本票, 請問若是因為以上總總的原因和我們蒐集的證據,造成我們無法再繼續經營下去而解約,請問本票能拿回嗎? 我們該如何才能順利解約還有取回本票呢?
約92-93年間因朋友公司購車幫他做保,有簽立了本票,期間有按時繳納分期付款一陣子(繳多久無法查證),後因他公司經營不善沒有按時繳納車款,後來車子被經銷商強制遷回且拍賣掉了,當初車商也有說明拍賣掉車子後的錢應可抵掉欠款,直到最近接獲一間資產公司來信告知,有本票2張約40萬在他們那,要求我與他們協商,經過與他們詢問後得知,此本票當初車子經銷商倒閉轉讓給他們的,但在車子被經銷商牽回拍賣後都無收到經銷商告知需繳車子的欠費,直到現在出現要還他們本票上的金額,現在想請問,目前此資產公司要拿當初購買車子所簽立的本票要求我全額償還,有詢問他們那當初有繳過的車款是多少與車子被經銷商牽回拍賣後欠餘車子經銷商多少錢?資產公司推說經銷商已經倒閉了,他們也不清楚,他們告知如不處理要送法院強制執行,想請問一下,現在我應該如何與他們協商拿回本票。
您好:
我想請問敝人離職後,公司非但未給付我最後一個月薪資,還偽造我簽名,簽署借據及本票,謊稱我跟公司有借貸關係,並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約莫三個月前我就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今忽然收到法院判決,說11月中開庭因我未到庭,故法院依原告所提證據直接判決我尚須給付公司xxxxx元,跟家人確認過沒有人收到開庭通知,我們也沒有大樓管理員代收,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可以以未收到開庭通知為理由上訴嗎?
不好意思,之前太驚慌,未詳加確認判決書,依判決書上來看公司並未出示偽造的借據和本票,僅以存證信函為證,判決就下來了,明日會去法院閱卷,再確認開庭通知送達情形如何,如確實符合送達程序,請問能以原告未出示借據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為上訴理由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戴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向勞工局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錄音內容做成譯文,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整理犯罪事實及證據,待對方遭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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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因敝人近期有販售產品之想法,針對違法是否提出疑問如下:
1、針對商品代理部分,敝人想請教若商品在台灣已有代理公司,是否代表任何人未經代理公司允許,經由實體通路與虛擬通路,販售全新或二手商品,皆為違法情形。
2、若販售之產品,皆為原廠商品,是否會因未經授權,而觸犯商標法?還是商標法僅因產品是否為仿冒、偽造,而觸犯。
3、若販售之產品,實際皆為原廠,但於虛擬通路,是否需要出示原廠保證書?
另因契約簽訂時,簽名與加印提出疑問如下:
1.請教為何契約簽訂時,簽名通常需要加上印章加印,因為能夠增加契約的法律效力嗎?
2.敝人於法院網站看到一篇文章,上署:『指印代簽名者,在文書上尚須經二人簽名證明「右列指紋經張三、李四證明為王五之指紋」,方能與簽名產生同等效力,此點往往為一般人所忽視,造成文書之效力產生問題,實務上很多人就因未有兩以上證人而造成敗訴之結果
。又依票據法之規定,支票、本票、匯票不能用指紋代替簽名
或簽章,否則無效,有人不知此規定以致拿到這種票據,無法行使權利。』,若本票上面以本人親簽與加印指紋,是否會因加印指紋而造成本票不據法律效力,必須要親簽與印章,印張是否歸定必須為印鑑章。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持票人是您直接後手,您可針對雙方不存在債務關係抗辯;惟若直接後手轉給第三人,第三人可主張本票無因性,不受您與直接後手之債權債務關係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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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各律師有關下列問題,謝謝!
1.我在87年底購屋並登記在自己名下,有貸款220萬,88年12月結婚,婚姻關係存續中跟娘家借款45萬,另同學於96年8月同學無力償還婚前所借的350萬,即拿一張350萬的本票給我,隨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截至目前為止,個人帳戶僅剩8萬,貸款尚有135萬未還,從同學的薪資執行3/1扣款得到(96年10月~103年7月止)金額為1,773,017。2.婚後配偶的所得皆交由我管理並行使家庭所有的開銷(家庭成員5位),期間因所得不高致使皆由本人向娘家借款75萬,但現要做剩餘財產分配,另一方確提出他婚前的優惠存款65萬、家人贈與40萬及配偶母親寄存在配偶戶頭的40萬,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裡,並要求本人先補足上述金額共計145萬,但婚姻存續中家庭收入早已入不敷出,所以才會用到配偶母親的錢40萬,但該金錢確實皆用在家人身上。另現配偶提到倘不補足的話,要先告本人侵佔他母親的錢。對此,對於另一方所提(指先補足上述145萬)此要求合理嗎?
3.配偶在婚前有優惠存款65萬,婚後家人贈與80萬及配偶母親寄存在配偶戶頭的40萬, 借款10萬,截至目前為止,配偶帳戶內有16萬。請問我還需要給另一方多少呢?
4.有關本票350萬執行3/1扣款得到(96年10月~103年7月止)金額為1,773,017,那麼協議離婚時,因該項金額會於後續陸續持續執行當中,那麼另一方有權要求後續的金額嗎?(3500000-1773,017=1,726,983)的一半$863,492。
我在網路上購買產品,錢付了,但卻遲遲不出貨,等
貨物到我手上,卻要我在支付費用才能收取物品,
於是當下我沒收下產品,馬上打電話聯絡了賣家,
之後賣家說他不小心勾選了買家付款,
因為我急需東西,所以達成協議我先幫他支付費用,他在將款項付給我,不過他卻一直拖延付款時間,最後給了我兩張商業本票當作借據(包括本金+利息),不過商業本票付款的時間還是過了,而且交易之後才得知他因為詐欺被處2年有期徒刑,我就跟他說要去報案,告他詐欺,但是
他的回覆令我傻眼,《我沒有想要用悲情牌,
你提告,我的帳戶完全被凍,
不管什麼錢都提不出,匯不進,
對你更沒有好處,走到訴訟,我也真的不會馬上就變有錢》現在我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快速要回我的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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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數年前先生在日本求學(其父親為里長),回國休假時先生母親表示鄰長<A>有在問我先生是否可協助其鄰長兒子<B>(長年在大陸)開立一個日本銀行帳戶以便他兒子在大陸收取貨款,並跟我先生母親留了我先生的聯繫方式,而後該鄰長兒子就開始跟我先生連繫上了。我先生也有表示不可能但可協助收取正當貨款並代轉交貨款給予B,而B也保證商品都是一些飾品並無不法商品。我先生當時為學生為補貼生活費同意幫他收取貨款並扣除相關規費後可賺取大約2%的利潤。
前半年錢很正常大約2~4星期對帳一次並把等值金額交予B,後來B說因為工廠出了小問題必須先預支款項表示下次對帳時即可補足,我先生心想應該沒問題,但之後B不斷的用工廠驗貨沒過或沒生活費要斷炊等理由,一直沒辦法把這筆帳由負轉正(這期間B依然有賣貨也有款項入)。大約兩三年過去我先生決定先暫停幫他代收貨款請他先把之前預支給他的部分補足再說。而我先生也飛了一趟大陸請他開立本票(因擔心之後不知日後如何有證據證明)。
而後我先生往大陸發展,心想因B長年在大陸,若有B幫忙應該可以容易上手,而也可以幫到B賺錢並早日還款,在大陸期間我先生還不斷借他生活費甚至借他買回台機票。但還得都只夠還借給他的部份生活費,而我先生決定退出大陸發展時,B主動說要幫我先生處理大陸房子的租約及幫我們把屋內東西寄回,但押金也只拿到一半他說他需要錢生活自己作主借了一半,而屋內很多東西如洋酒等物品都沒寄回,本來也還沒打算跟他計較,但大約4~5個月前他搞消失了,完全無法取得聯繫。
我先生開始蒐證,這才發現他後期在日本銷售的商品居然還有盜版的DVD(因為有買家在日本網上公布我先生的日本銀行帳戶並說明此人是賣盜版的)。
近日內已提交本票裁定(但名下已無財產,多年前早就信用破產,且本來名下有一處房產早就被拍賣),並提告A及B詐欺背信侵占。
想請問善心的律師及朋友們,能如何有力的告到A(如果不是她介紹信用破產的B給我先生幫他收取貨款根本不會發生這一切事)呢?以及B在日本利用我先生戶頭作為販賣盜版光碟是否能告。
不曉得還有任何遺漏之處,希望您能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