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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 105-01-18 20:32

?在FB臉書上面 說對方聽不懂人話跟很沒品 這樣算公然侮辱毀謗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22:54

您好,

 

有成立妨礙名譽之可能,應謹言慎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鈺 105-01-18 18:29
臉書上購買MK包 要送人,因為沒有提供袋子 賣家當時說若要袋子要在加購200元買一個MK袋子! 1/18收到貨品 袋子卻是有破損,請問這樣可以要求賣家 從寄新袋子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8 1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更換,並且無須負擔運費。

2、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小琳 105-01-17 21:54

兩年前先生外遇被我抓到,因為在LINE的對話裡談分手,我因想了解的情況下 ,我跟女方在LINE繼續理論,留言裡女方一直叫我快去離婚,先生不愛妳之類的話來激怒我,我也跟她聊了幾句,但是沒下果,兩人承認在一起近一年,朋友說這樣的留言無法提告,因此我跟先生協議,口頭跟我保證絕不在來往,

 誰知道,這只是安慰我的話,她們還是私下再一起,第二次又再次被我發現,又一次的大爭吵,再次親寫協議書(我知道這沒法律效用所以看看就好),

  後來,這兩年來,我也看淡一切,但是先生,有做到讓我相信他的動作,他也說沒再跟對方聯絡, 但是因為我前天手機送修,我拿先生以前的舊手機來用時,發現 女方還在自已臉書裡, 公開她跟我先生的(勾肩之類)照片, 說還是很想他(我老公)還有她傳給先生的留言,因先生沒用這隻舊手機,所以不了解,我想請問

這樣兩年來,女方還是一直糾纏不清,雖說兩年前我已不在追究,是針對自已老公,但是這兩年來,她還是想著我老公,了我在生活與家庭的不安感,我該如何解決這樣的事件?

我該如何做,因為這件事,又再次造成我心中對婚姻障礙,非常沒有安全感!

我想寄存證信函,先生說她在某百貨公司上班,只是我不知道她住哪,這樣寄去我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嗎?

 

存證信函我該如何寫呢?

謝謝


你好:

通姦罪要能夠證明有性器接合才會成罪,目前看不出來有證據能夠證明,但有配偶之人對於異性交往關係仍有一定之界線,對方已經逾越社會通常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侵害你的配偶權,可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第195條請求慰撫金。

存證信函內容主要要強調對方已經侵害你的配偶權,請求排除及防止侵害。

另外,你似乎有宥恕配偶之情形,會影響告訴權及將來提出離婚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8 0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律師函,請求對方停止一切騷擾行為,若仍持續騷擾,則考慮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告對方民事是比較好一點。

二、攻心為上。

三、你需要斷桃花的服務,有的人會找宗教的斷桃花那你要小心宗教詐騙,小心桃花沒斷成斷了自己的財產。有的會找徵信社徵信社素質不齊,有的是吸血鬼。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8 0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律師函,請求對方停止一切騷擾行為,若仍持續騷擾,則考慮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瑞秋 105-01-17 18:07
律師你好 昨天剛選舉完 家人昨天沈溺在選舉熱潮中 由於妹妹今年是首投族 1/16凌晨看到 FB朋友分享周子瑜道歉影片(公開狀態) 然後寫說 這樣要投誰呢? 便在該貼文下留言說 除國民黨外都可 結果遭陌生人提醒說這樣違反選罷法 若被檢舉可能要罰50萬元 由於不只他收到此訊息,他朋友也收到 即便事後他們刪除留言也把分享文踢除 仍在憂鬱中 擔心被有心人士拍下來 檢舉 此外,他除了在朋友臉書留言 還有在其他社群網站說過類似的話 雖然都趕快刪除了 但怕有心人將其拍照檢舉 而背上罰款 雖然我已經幫他看過法條 以及上網找案例 但似乎這種不違法 但他仍就憂鬱(畢竟我不是專業律師,只是在網路上打鍵盤) 所以想問一下這樣是否真的有違反選罷法? (也拜託律師用白話一點的文字,太文言文我看不太懂)

你好: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投票日禁止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違反者可依同法第110條第5項規定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對方不見得會檢舉,就算被檢舉,可以抗辯並無競選或助選之行為。

t y 105-01-15 15:48

各位律師們您好!

我最近發生的問題是,我的丈夫在2015的8月至10期間,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直到對方利用臉書在11月底告知我她跟我丈夫有過了性關係我大約在12月初才因為臉書訊息得知了這個消息,但是我沒有具體實證!不過我有保存對方寄給我的訊息截圖!因此我跟丈夫溝通,也在我與丈夫同意下將溝通對話錄音下來,我的丈夫也承認了他犯了錯,確實有在2015年8月期間與他人發生了性關係,並且也確定他們的關係早已經在10月左右就已經結束了,目前我跟丈夫幾經溝通後,決定繼續我們的婚姻,但是對方卻一直利用臉書簡訊,不斷的對我進行騷擾,我本身懷孕已經8個月!因為對方的緣故,我的身心受到了很大的壓力,我無法正常入睡!我想請教,這樣我能夠寄出存證信函予以提告嗎,或者是用何種方法及管道,停止對方對我的騷擾,並且爭取我的權益!若寄出存證信函後!是否有追溯期的問題?倘若對方在追溯期後又對我開始騷擾?我該如何自保?

希望各位律師能夠幫我解答 感謝各位

你好:

可能會構成通姦罪,要蒐集證據並在知悉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

民事上可以配偶權受侵害請求精神慰扶金。

通姦或不正常男女關係會構成離婚事由,可訴請離婚及損害賠償

騷擾視情況而定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刑法,可報警處理,再請求損害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5 16:52

您好,

 

1、可向該名女子提出刑事通姦罪之告訴。

 

2、民事可提起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之請求。

 

3、刑事時效為知悉時起6個月,民事時效為自侵害發生時起2年內。

 

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討論後續採取法律途徑之可行性,並委請信任之律師協助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5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至地檢署對外遇對象及配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5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至地檢署對外遇對象及配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Phoebe 105-01-11 09:50
2015/12/29 到關島小康潛水參加水肺潛水 被教練帶到海葵旁拍照 因為實在不會游泳很難控制身體的方向 就在拍照的地方被海葵刺傷到了小腿 當下覺得熱熱脹脹的 回頭看了一下小腿才知道海葵在腳邊 三番二次的跟教練求救 使用手勢(指我的小腿,又手指往上,告知上海面)告訴他我的腳有問題 但他卻以為是抽筋的來幫我按摩 結果按了更慘 痛到我實在受不了 自己拉著繩子浮上了水面 他看我上了水面後才慢慢的將我們往岸邊拉 岸上的一位女孩子看了之後 在旁用英文跟教練説:不能靠近那些東西!! 我心想。。你們怎麼沒下水前告訴我們~ 可是你們拍照的景 就是海葵旁邊呀!!!!(距離我半個身體) 潛水的防寒衣也只有到大腿 沒有完全保護到小腿 也説他沒有藥可以幫我擦 説完就拿了不知道什麼藥膏幫我塗上後 説我只能一直沖尿或沖水 要我去Kmart自己買藥 他説自己也被傷過 大概十天會好 我問有沒有醫院可以去 她一副沒想幫我處理的態度 叫我先去沖水 沖完水 就被晾在旁邊沒人過來問 連教練都閃的遠遠的 等大概十幾二十分鐘 要司機載我們回飯店 大概只想我趕緊離開 離開前還不忘跟我收取20美金照片的錢! 當下的灼熱感和腫脹感讓我痛的發抖 好不容易回到飯店 一直用熱水沖 等妹妹買了止痛藥回來 擦了之後有好一些些 但晚上還是實在受不了的跑到附近醫院掛了急診 打了三支針劑-止痛。嗎啡。抗生素 躺了二個小時才有止痛些 結帳時 光診察費就美金一千八百多!!!! 還沒加針劑的錢~~~ 醫院説要等醫生算完藥的錢再跟我收取~~~ 我到現在2016/1/9還沒收到醫院通知費用 而事後當晚七點多(事發時間是上午十點) 只有接機的導遊打來説 潛水的照片放在飯店 我説我人在醫院 他也沒啥太大反應 也沒問是否需要協助 只説你們有告訴他了 但你們卻一通電話慰問的意思都沒有 連我回到飯店 也只看到地上一張通知領光碟的紙條! 潛水公司一直到1/7 記者跟他們連絡 才在自己的臉書發表聲明 https://www.facebook.com/ShotgunScubaDiving/?pnref=story 事實上 在我潛水前有簽署切結書 文件裡有我的緊急連絡人電話都可以連絡 還有切結書裡和下水前 教練都沒有提及相關海洋生物需注意的事項 重點是 是他們的教練帶我到拍照景點的 而非我自行活動去誤觸海葵 我不是個漂亮的女生 全身上下只有腿最漂亮了 現在小腿一半的傷化膿紅腫 後續不知道要花多少時間修護保養才能回復原狀 我想請問是否有律師可以協助要求潛水公司的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1 10: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賠償,包含醫療費用、必要費用及美容費用等。

2、建議應該蒐集相關證據之後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之後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105-01-08 21:52

昨天有男生密我說能不能聊色,而且跟我要裸照

請問這方面能用法律制裁嘛?

而且他好像不只找我一個女生要裸照

剛開始他說要聊色我覺得不對勁,於是繼續跟他聊,沒想到他開口要裸照然後說是秘密。我裝作無所謂的樣子繼續跟他聊而且截圖。

今天我將截圖放社團,聯絡過那男生的家長,結果男生聲稱臉書被盜了....

而且還有人仿冒是我男朋友然後跑去跟對方家長訓話要紅包,結果對方家屬要提告這個男生...

我該怎麼辦

謝謝您

你好:

若聊色經過你同意,除非你未滿18歲,否則不會構成犯罪。 開口要裸照若造成你主觀上感覺到被騷擾,會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之性騷擾,可依同法第20條規定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可向警察機關、社會局檢舉,會依法處理。 另一名男性謊稱是妳男友去向對方家長索取紅包,除非獲得妳的授權,否則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46條第3項之恐嚇取財未遂罪。 至於是否構成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法之罪,目前資訊看不出來。
Sunny 105-01-07 00:04

因為意見不合而起爭執

於是對方在臉書公開留言區影射我是ccr

ccr本身字義是沒有負面意思

但由於某事件

它在台灣是成為了影射利用交友軟體和外國人約砲的台灣女生的代名詞

雖然他沒有指名道姓

但我已截圖上下文

從文中可以得知

他就是在說我

雖然他事後刪除留言了

但我還是覺得受到侮辱

請問這樣我有勝訴的可能嗎?

公然侮辱不以指名道姓為必要,倘若以隱射方式,足以使他人知悉辱罵對象是你的話,就有成立公然侮辱的可能。至於您的案件是否足以構成本罪,還是需要看對方實際發文的內容而定。建議您將擷取的內容攜帶至事務所,以便提供您進一步的具體建議。

蘇淑珍 (蘇律師) 105-01-07 11:59
回覆 Sunny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對方應有構成加重誹謗罪的可能性,因本罪屬危險犯,僅需對方有此行為並藉由文字傳遞有減損您名譽危險之陳述,主觀上為意圖散布於眾及故意誹謗即可成立,詳情可來電洽詢,以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Sunny 105-01-06 23:42

因為意見不合

所以對方在臉書公開頁面

(奇摩新聞的留言區)

公然侮辱

說我是C C R (cross cultural romance)

原本字義上是沒有負面意義

但是由於某事件

現在台灣人影射ccr是指利於網路交友軟體和外國人約砲的台灣女生

他雖然沒有指名道姓 

後來也刪除留言

但是我已截圖上下文

從文中可以看得出他是在與我對話

請問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你好:

臉書設定公開雖然符合不特定多書人得共聞共見之公然情狀,但只有留言CCR不會構成公然侮辱,需要CCR再加上其他侮辱性用語才會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可以參考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1840號刑事判決。

蔡先生 105-01-06 13:11

事情經過是這樣子的:這兩天朋友突然問我是否有辦新的帳號,我才覺得莫名其妙,原來是有人在網路上(臉書)用我的名字及照片開創了新的帳號並加我的朋友為好友,並且還有在臉書上貼文,提出檢舉臉書也不受理。

請問這樣有辦法能夠解決或者提出告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6 14: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冒名設立帳號、開立銀行帳戶等,都已經涉犯偽造文書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2、有關於帳號停用的部分,可以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ruru 105-01-05 22:25

請問一下 

我跟他不認識

剛開始我不知道他是誰

後來才知道他是我男朋友的前女友的朋友

我從來不認識他

然後有一天用臉書密我

內容是寫說有蠻重要的事

需要我幫助看到請回我

後來我就問他說

你是誰     結果他已讀不回

後來我又問他說你是要幫助什麼

結果又已讀不回

覺得好像被他耍了

他說了蠻重要的事 我才回他 

他這樣已經干擾到我了

請問這樣可以提告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6 09: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並未達不法程度,您可以直接封鎖對方即可。

2、倘若對方涉及密集的騷擾或是內容涉及性暗示、恐嚇等,可以蒐證提告

楊松柏 105-01-05 10:51
律師您好;如果對方未經同意取得我的個資,在手機簡訊、個人臉書、電子信箱任意發色情廣告、人力仲介求職廣告、其它商品廣告、大約2周一次 請問該怎麼對他進行提告? 可提起民事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5 11: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涉犯偽造文書妨礙電腦使用罪章,可以蒐證提告

2、程序上可以直接報警或是委請律師撰擬告訴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告

楊松柏 105-01-04 22:30

律師您好;如果對方未經同意取得我的個資,在手機簡訊、個人臉書、電子信箱任意發色情廣告、人力仲介求職廣告、其它商品廣告、大約2周一次 請問該怎麼對他進行提告? 可提起民事賠償嗎?

珮珮 105-01-04 14:00

狗狗認養&晶片過戶糾紛,在1/1日認養一隻紅貴賓,並有簽訂認養契約書,但對方並沒有再給我一份,只叫我用手機拍下
因認養時要補貼3000,由於身上現金不夠,現場只先給2000

對方卻用臉書私密訊息一直催要尾款,我也明確表示,請對方先傳過戶完的資料給我,我會立即匯尾款,但對然仍然一直要尾款,遲遲都不給我過戶資料

對話紀錄都還有留著,剛剛對方又跟我要尾款,我則表示過戶資料不給我,我也不會給錢,然而後來我也提到,過戶資料不給我,那2000退還給我,狗還給他
請問,我要求看過戶資料在匯尾款是合法的吧? 如果對方一職不給我過戶資料,我能採取甚麼法律行為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限期交付,否則可以解約,不過還是必須依據雙方簽立的契約為主。

2、程序上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交付或是要求解約退還費用,倘若有其他損失可以一併請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oa 105-01-04 11:24
本人與葉姓男子因感情糾紛臉書通訊軟體對話 葉男於訊息中打出 "你找死阿" "我只要一通電話就可以把你搞掉" "只要再一次我就連本帶利跟你討回來" 等語 造成本人壓力過大 產生失眠狀況 並至精神科診所就診 請問上述案件是否可對葉男提起恐嚇告訴 法官自由心證判定類型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4 1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該訊息截圖,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檢附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4 1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該訊息截圖,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檢附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平平 105-01-04 11:15
我在12/24匯款給那位網路賣家 而他說有現貨所以基本上匯款完畢就能直接寄貨 但是之後用各種理由一拖再拖 就是不寄貨 直到昨天晚上他直接封鎖我的臉書所以根本找不到他人 我現在有他的名字 電話(不確定還是不是這支)還有之前的聊天記錄 但是不知道要怎麼讓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為更瞭解您的案情,及維護您自身權益,建議您來電洽詢,諮詢專線:02-2833-3731。
小徐 105-01-04 11:12
我在臉書上買A東西,結果東西來了B... 該如何解決? 還有這樣算詐騙嗎? 詐騙 我不提告 他有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仍屬於民事糾紛,倘若對方是經營者,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是提起民事訴訟

2、倘若對方是故意的,則可能涉犯詐欺罪,可以報警處理。

poa 105-01-04 10:17

本人與葉姓男子因感情糾紛臉書通訊軟體對話 葉男於訊息中打出 "你找死阿" "我只要一通電話就可以把你搞掉" "只要再一次我就連本帶利跟你討回來" 等語 造成本人壓力過大 產生失眠狀況 並至精神科診所就診 請問上述案件是否可對葉男提起恐嚇告訴 法官自由心證判定類型為何?

你好:

對方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05條規定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可檢附你的診斷證明書、對話紀錄,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意和解檢察官起訴後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上亦可單獨請求損害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4 10:24

您好,

 

法官認定案件是否涉及恐嚇,通常係以社會一般經驗來判斷該言論內容是否讓人產生恐懼;又若對方僅告知其合法之權利(例如:我要去法院告你)等語,則不屬於恐嚇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蕭小佳 105-01-04 09:47
在領錢當天雇主卻因我個人在臉書上抱怨,而說不給予我資遣費,說我若不簽同意自願離職要告我毀謗侮辱,讓我在不知所有法律問題的情況下害怕擔心會被告,而簽下了同意書,要詢問這樣的狀況我有機會反駁嗎?若要開協調會我應該如何應對?領錢當日我有錄音!

如果你確實有公然侮辱誹謗的行為,雇主是可以根據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直接與你終止勞動契約

如果你沒有公然侮辱誹謗的行為,雇主無故要求你離職,而你沒有要離職的意思,則可能會構成違法解雇,使得勞動契約仍然續存於你們之間。你說你有錄音的資料,如果雇主所述公然侮辱誹謗等行為並非事實,那妳可以表示先前的合意終止勞動契約是在脅迫下作成,提起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且將相關的錄音於法院訴訟中舉證,請求法院作成雇傭關係存在的判決。 

無言 105-01-03 10:43

日前我用臉書冒用別人女生的照片聊天 後來跟一名少女聊天後就拍了不雅照給我看 後來我還想看 就說如不拍就打算用外傳的方式(實際上沒有但有刪除沒散播 我知道可能構成很多罪的行為了但還是很怕 希望律師們可以給我些意見及協助(不想有案底或被關) … 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善後,才是正確的法治態度與方式?

需包括: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本件糾紛類型、法律責任、權利與保障、如何解決途徑、適當處理態度與方式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3 1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直接委任律師處理,較為迅速清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3 1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恐嚇危安罪,若對方對您提告,您可考慮為認罪,與對方和解,支付對方和解金額,爭取緩起訴處分或否認犯罪爭取不起訴處分,視您承受風險之程度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蕭小佳 105-01-01 13:05

在領取資遣費的當天,雇主卻以我在臉書上抱怨,對雇主有毀謗侮辱的原因而不支付我資遣費,且並要求我簽下自願離職不在跟雇主要任何費用之同意書,我當下在不懂任何法律且害怕有法律問題的情況下簽下同意書,請問我有要回資遣費的機會嗎?我開協調會時應該如何對應呢?我當天有對雇主進行錄音!

你好:

若是自願離職無法請求資遣費,若要主張簽署自願離職同意書是被詐欺脅迫,要負舉證責任錄音證據是否可以證明有被詐欺脅迫之情形,要研究過後才有辦法判斷,在勞資爭議調解時若雙方無共識,只能訴訟請求。

至於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罪,要視你實際上之發言而定。

蕭小佳 105-01-01 12:45

在領錢當天雇主卻因我個人在臉書上抱怨,而說不給予我資遣費,說我若不簽同意自願離職要告我毀謗侮辱,讓我在不知所有法律問題的情況下害怕擔心會被告,而簽下了同意書,要詢問這樣的狀況我有機會反駁嗎?若要開協調會我應該如何應對?領錢當日我有錄音!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1 13:49

您好,

 

若您張貼之訊息並無妨害名譽之內容,卻遭雇主以法律恫嚇,您可主張系爭自願離職之意思表示乃受脅迫下不得已所為,輔以錄音為證,要求雇主仍須依法給付資遣費,並主張撤銷系爭自願離職之意思表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pcyyy 104-12-29 14:18
律師您好 我們家是單親家庭,媽媽離婚後帶著我和弟弟妹妹回娘家投靠外公外婆 舅舅因此看我們不順眼  昨天,舅舅忽然在小阿姨女兒臉書的一篇文章下留言,內容是影射我媽媽和我們三個小孩,他說媽媽不要臉生的都是垃圾還說媽媽比躺著賺的妓女還不如、欠人幹等等不堪入目的話  我實在忍無可忍我們一定要提告! 但我明年才滿20歲,如果要提告是要偕同法定代理人帶著證據到警察局做筆錄嗎? 後來媽媽看到舅舅也把我們一起罵下去,一時激動也留了畜生就是畜生的回應 這樣是否會對我們的告訴不利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9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9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傻傻 104-12-27 00:01

你好~ 我弟弟的老婆在fb某社團裡訂購商品~可是賣家送兩次貨它們都沒收貨

   然後賣家就很生氣得把我弟弟老婆跟賣家的對話內容全po上臉書!! 而且連我弟弟老婆    的名字.照片.手機號碼全公開在臉書上 ...還打出人心險惡等字眼~ 賣家還說要去警察局背案告我弟弟老婆~並且說要告詐欺 ~~ 請問我弟弟的老婆真的以詐欺被告成立ㄇ?

 


一、可以溫和的解決的話儘可能溫和。

二、對方若無和解之意第二步再發訊息或存證信函律師函表態。

三、後續對方真的是不理智再考慮打官司。

四、不用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霍爾 104-12-26 09:51

我是賣家我是在臉書社團經營的 

我想請問律師

我有個客人當時跟我消費商品

但是因為到月底還沒有領薪水

所以我就答應她幫他先代墊貨錢 先幫她叫貨

之後客人也答應領薪水就匯款給我卻遲遲等不到結果

 

雖然金額不多

但是因為這個客人是社團的嚴重黑名單

我想藉由這次想對她提告

希望她以後不會再犯

 

我對話紀錄都還在

這樣可以提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檢附該對話紀錄,向警局提告對方詐欺,以逼對方出面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純純 104-12-26 06:53

各位律師們好

我的事情是

現在是12月份

我在七月已經與前夫離婚

前夫外遇,帶女人去汽車旅館,還拍照,什麼姿勢都拍了,在手機讓我看到,我當時不懂,也傻,就讓前夫把所有相片都刪除了,老鼠藥,漂白水,都吃了,喝了,我想死,但是都被救回來了,七月到現在五個多月,前夫陸續金錢上有困難,我也給予幫助,12月18日當天,大兒子跟前夫生日,我還幫他們慶祝生日,當天吃飯後結束很晚了,大兒子也很想念我,所以,我與小兒子直接留宿在前夫家,隔天19號,我要上班,告知前夫,我先開車上班,下班就會開車回來,當天因為客戶拖延到時間,所以我也晚了點時間把車開回家,前夫口氣,態度不是很好,回了我,他車子不要了,他車貸也不繳了,要我把車不用開回去了,我就又回租屋處了,隔天,前夫要我還車,說沒看到車,就要告我,

還再臉書公開PO文,說我再不還車,就法院見,前夫臉書上,很多朋友點讚,還有回文,我想請問,在所有人都不知道我跟前夫發生什麼事,讚,回文,對我造成精神傷害很大,離婚,我也沒跟家人說,一直到現在,所有的事,都自己吞,自己藏在心裡,我也沒跟任何人提到前夫對我做的事,造成我的傷害,心痛等等…

我現在,固定有在精神科就診,因為那些相片,讓我一輩子都沒辦法忘記,我沒有一天能睡覺,現在醫生開安眠藥都沒有用了,我連吃FM2,四顆,也只能睡三小時就醒了,請問各位大律師們,我可以做出什麼提告的動作,我真的很委屈,因為不懂法律,想請問,我可以針對前夫PO文造成我的心裡,精神傷害加重了,現在也因為看到PO文的讚,回文,我的頭髮也禿頭了,真的傷害很大,我可以為我自己發聲了嗎?我不想再忍耐了。昨晚,前夫又要車,我把車開到租屋處派出所,請前夫自己去領車,因為,我不知道見面後,我會對自己做出什麼事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6 08: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PO文的事情,可以先擷取圖片,然後要求對方撤文道歉,倘若拒絕可以提告誹謗罪。

2、有關於外遇的部分,倘若還有證據,雖然已經過了6個月的刑事告訴期間,但是還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建議可以先委請律師存證信函給對方,然後再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穎 104-12-25 15:40

因堂姐直接再她的臉書直接公開我家裡私事照片

並跟她有點言語糾紛 

解除好友關係 堂姐私下傳訊息給我 說我乞丐拜墓

雖然那房子是古厝是大家的但目前是我們再住了

這樣還能提告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5 16:41

公開家中私事之言語過程若涉及名譽侵害可能會有誹謗公然侮辱,至私下傳訊的部份則無刑責。

tippi 104-12-22 11:18
我本身在臉書私人社團裡從事網拍,賣的產品都是採預購,今天客人跟我喊要買的產品,我也訂貨,貨也到了,一開始客人也表示會匯款,商品到貨後,通知客人,客人表示她的小朋友不適合這個產品,所以就不匯款了,也未提前告知,之後我就依照版規公布她的名字請大家留言意此買家,但對方卻要告我公然侮辱,侵犯著作權,姓名權,防礙名譽,這些罪名可能成立嗎?那我可以依照刑法355條告她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2 11:51

您好,

1、關於您的狀況,若留言內容皆屬實,也是為了維護網路交易安全之公共利益,則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罪。

2、看不出來本案留言有任何涉及著作權的侵害。

3、侵害姓名權屬於民事損害賠償之範疇,然而,如您已有公開公告購物版的版規,規定若有客戶不當的取消訂單,會公布姓名等語,則本件應也不會有民事賠償的問題。

4、刑法第355條須有意圖使你損失利益的故意,但你很難證明這位買家跟你訂貨就是為了要故意害你損失利益,所以成立本罪的機會不大。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你所述內容並不清楚,單純公布姓名不會侵害他人之著作權,但若含有個人資料可能會違反個資法,另若有貶損他人名譽之用詞,可能會有誹謗罪之問題。 你訂購的商品還可以再販售,不會構成刑法第355條詐術損害財產罪。 可依民法規定請求給付價金,若依民法第229條第2項、第254條規定催告後無效果可解除契約,並依民法第260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TINA 104-12-22 10:21

?我們總戶數1800戶, 臉書有600位鄰居(甲山林城上城-準鄰居交流平台), 想找可以替大家聯合訴訟律師, 等訴訟成功會一起用賠償金付律師費, (合約是每延一日就賠萬分之二)目前房子已經延遲交屋一年半, 官方說法預計明年二月交屋, 當然也可能再繼續拖.  想請教那最後的交屋金可以不付, 用延遲金來抵嗎? 

tinalai831@kimo.com

0988972226

賴小姐 ? 

你好:

若確認是可歸責於建商遲延交屋可以依契約約定請求違約金,但對方可能會爭執金額,此部分要訴訟解決。 可以違約金與買賣契約尾款主張抵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2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契約違約金部分如何約定,交屋款如何給付,建議應與建商協調,貿然提起訴訟,不見得有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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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2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契約違約金部分如何約定,交屋款如何給付,建議應與建商協調,貿然提起訴訟,不見得有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清濁 104-12-22 09:50
請問有某位女士, 其一:在近期,在臉書公然毀謗長達40幾篇文章,說我神棍等,學巫術等術,控制她及控制他人等文章,後來上周我傳電話簡訊告知的文字給她,若她再繼續毀謗,我就告他,她就把很多攻擊我的文章自己刪除了,又關版。這算毀謗嗎? 其二:又把我以前和她還不錯的時候(本人無和這位女士完全沒有親密關西及不正當的關析存在),,之後很多事情我不願配合她等事,她就把我和她不錯的時候,屬於我個人隱私(與她毫無任何關析,只是我個人私事)的事情說給她聽,但是她以私下傳論給3-4-5-6人等知道,這是不是也算侵犯個人隱私呢? 感謝。祝福各位律師。法喜充滿。
清濁 104-12-19 11:09

請問有某位女士,

其一:在近期,在臉書公然毀謗幾篇文章,這算毀謗嗎?

其二:又把我以前和她還不錯的時候,她就把我和她不錯的時候,屬於我個人隱私(與她毫無任何關析,只是我個人私事)的事情說給她聽,但是她以私下傳論給她人等知道,這是不是也算侵犯個人隱私呢?

 

感謝。祝福各位律師。法喜充滿。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15: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文章截圖蒐證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15: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文章及對方傳訊他人之證據,截圖蒐證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12-18 13:38

律師你們好:

我有在臉書社團販賣東西,有人下訂我才進貨賺點零用,九月初收到通知書"涉嫌違反商標法"要去做筆錄,做完筆錄了,然後這月初已開完偵查庭,但後續沒有和對方談合解,我想問一下,接下來會如何? 刑事民事會怎麼判,判下來的金額我沒辦法負荷,那我該怎麼辦? 可以用勞動服務嗎? 還有我會有案底嗎?

我想再問,如果開庭前有辦法湊到和解的金額,那是不是就能沒事了?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8 16:23

您好,

違反商標法之侵權行為,刑事部分會依據案情情節輕重、獲利程度、有無前科、犯後態度等眾多因素綜合認定刑度,當然是否與對方達成和解也是法官重要的判斷因素之一,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交予律師,始有辦法給您完整的意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與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18 23:52

您好!

商標法的犯罪不是告訴乃論,一旦開始偵查就會追訴到底,並不是和解撤告就可以完全沒事。如果罪證明確,誠心認罪並和解賠償,爭取緩起訴處分應該是可接受的選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onica 104-12-16 09:10

您好,我在臉書上購買一頂帳蓬,但是賣家一開始文中沒有說帳蓬有破損,誆我去面交,面交當場又因太熱所以也只是草草看過就取貨了,隔天打開檢查才發現帳蓬有破損,賣家協調不成竟說我“這是當面交易,交易完成就是雙方認可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monica 104-12-16 08:52

您好,我在臉書上購買一頂帳蓬,但是賣家一開始文中沒有說帳蓬有破損,誆我去面交,面交當場又因太熱所以也只是草草看過就取貨了,隔天打開檢查才發現帳蓬有破損,賣家協調不成竟說我“這是當面交易,交易完成就是雙方認可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你好:

除發你面交時就發現瑕疵,也不介意,否則還是可以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發現瑕疵後要趕快通知出賣人,並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請求解除契約,請求退還價金,怠於通知會喪失權利。 若對方明知帳篷破損,仍然謊稱完好,可能會有詐欺問題,但舉證上難度很高。
煩心 104-12-14 14:53

各位律師好 
小弟今日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對方要求我賠償
醫療費500元   (民事無證明)但刑事那邊有驗傷
請假三日  960元*3 全勤3000元 (只是附帶原告所寫的證明而已 但有公司印章)
精神賠償15萬元  
說我在臉書上傳送語音檔威脅對方回來要讓你死之類等字眼

我想請問 

1.醫療費用也只有500元而已,而且還沒證明
憑此點,可以認為原告受傷非常輕微 
進而要求此賠償,實屬過高嗎?

2.可以向法官要求對方  請對方提出
所受之痛苦,以及證明嗎?

3.在起訴狀裡面所寫的不實內容,我是否可以提告?
我去查看過臉書,事實上我並無傳任何訊息威脅
提告之罪名  為何適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4 19: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刑事起訴狀的犯罪事實與事實不符,您應該同時在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提出答辯,並且提出相關事證。

2、損害賠償金額的部分,您可以要求提出相關單據、診斷證明書等。

煩心 104-12-14 14:08

各位律師

小弟今天收到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對方請求我賠償 

1.醫療費500元

2.不能工作損失  3天請假 

一日薪資960元*3=2880

全勤3000元  共5880元

3.精神求償 15萬元

還說我在臉書傳送語音檔威脅他去死之類等字眼

各位律師問題來了

第一 醫療費沒附上 收據 

第二薪資部分 也只是一張白字寫上三天請假然後蓋上公司印章

可以證明嗎? 

第三  我查看過臉書我根本沒有傳送任何威脅或帶不雅字眼給對方 

就跟我要求15萬精神求償  我該如何?

關於精神求償部分,我是否可以請對方提出精神損失之證明之類

畢竟不能獅子大開口阿!! 

然後我想請問接下的法律程序為何? 

對方說我威脅等 我是否可以提出反制之道  事實上沒有這件事 

而在起訴書裡面說我威脅.....

刑事已準備簡易判決

法官說月底會判 要我去找原告和解 

但目前收到這張民事的  我想也不用了

胖鈞 104-12-12 21:46

律師你們好,我是19歲大學生,台中。

今年12月3日星四,在臉書跟別人交易東西,總金額1萬元,對方已付2000元訂金,我方也把東西寄給對方。但是中途交易失敗,對方承諾把貨物寄還並也承諾無開箱過。現在過了1個多星期,對方聯絡方式一直關機,臉書好不容易連絡到對方,在12月12日星期六凌晨,承諾馬上去7-11把貨物寄回來,但並沒有,我不知道怎麼辦,去警局詢問警察,警察說,要我先寄存證信函,並且還要先把訂金還給對方,不然我會被告誣告,可以麻煩律師提供方法,或是台中哪邊有可以免費諮詢的律師,想當面請教存證信涵和法律問題。

最近操心這個,完全沒有心情上學了。也怕對方是否走法律邊緣,無法拿回我的貨物。謝謝律師

胖鈞 104-12-12 21:35

律師你們好,我是19歲大學生,台中。

今年12月3日星四,在臉書跟別人交易東西,總金額1萬元,對方已付2000元訂金,我方也把東西寄給對方。但是中途交易失敗,對方承諾把貨物寄還並也承諾無開箱過。現在過了1個多星期,對方聯絡方式一直關機,臉書好不容易連絡到,在12月12日星期六凌晨,承諾馬上去7-11把貨物寄回來,但並沒有,我不知道怎麼辦,去警局詢問警察,警察說,要我先寄存證信函,並且還要先把訂金還給對方,不然我會被告誣告,可以麻煩律師提供方法,或是台中哪邊有可以免費諮詢的律師,想當面請教存證信涵和法律問題。

最近操心這個,完全沒有心情上學了。也怕對方是否走法律邊緣,無法拿回我的貨物。謝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2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2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刑事告訴之,惟若損失金額不大,不建議如此大費周章。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胖鈞 104-12-12 22:17

律師請問,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要多少錢?我只有19歲大學生。。。

一、每一個律師存證信函收費標準不一。

二、依案情複雜度來判斷,不同的存證信函及不同風險程度的存證信函的收費應該也要不一樣。

三、你的存證信函內容並不複雜,一般大概是五千元吧 。

四、你可能會認為五千元都快要標的金額了,這也沒辦法的事,其實對方可能就是抓著你告了不划算的這點要占你便宜。

五、誣告的話只要你提告不是全然無據就不太會有誣告的問題。

六、你可以考慮多傳幾則簡訊給他,並在簡訊中催告請其在幾日內給付,否則對方涉及詐欺,將提出刑事告訴。

七、當然發這樣的簡訊是很傷人的,有時候對方只是忙而已…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胖鈞 104-12-13 01:0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每一個律師存證信函收費標準不一。

二、依案情複雜度來判斷,不同的存證信函 ... (恕刪)

律師你好,那我方如果自己寫存證信函可行嗎? 但因為對方給的名子是張先生,可是對方以前同事說他本人是林先生,那我方寫存證信函應該要寫張先生還是林先生?  

假如在存證信函內提及林先生對方本名,會不會有什麼刑責,還是違反哪一條法律?

阿翔 104-12-12 01:16

你好 我想請問

我在網路被對方用臉書私訓語音留言三字經 五字經 狂辱罵我 

之後隔天並留言我家是不是死人 並封鎖我

讓我很畏懼 

我跟他不認識 沒聊過天 

想請問有什麼法律刑責可以處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私訊屬於非公開場合,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2、不過其他行為涉嫌恐嚇罪,可以蒐證之後報警或是向檢察署提起刑事告訴。

噗滋 104-12-10 14:42

因為我在網路上被人罵屁孩,滾回去打lol,這部分我不追究,因為證據已經被刪了,後來我就用臉書私訊對方,出來講,然後對方就說來啊出來講,奉陪到底,跆拳道4段180公分的都可以打趴,我會怕你?本人根本沒說到要找他打架的意思,只是讓他當面講清楚,後來他又說叫我爸媽來跟她講,因為她說老娘不跟只會躲在網路後的屁孩講話,之後當然我也就是酸言酸語的說台中約個地方,對方就一直說我約她出來打架,然後說要告我,要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想知道她以恐嚇名義對我提告會成立嗎?她間接說要打我我告她恐嚇是否成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之請求不予理會,待對方提告,再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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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之請求不予理會,待對方提告,再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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