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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迪 105-07-10 21:07
律師您好, 先前我在網路上訂購了4千多的東西 東西我也還沒拿到 錢也還沒匯 當時使用網路轉帳 但後來一些問題導致錢沒有轉過去 所以錢又回到我的戶頭裡 從7/2 拖到現在 賣家說要告我 詐欺 請問告得成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10 21:17

您好,

 

本案情形並無任何詐欺情事,且您並未以詐術取得任何不法利益,是以不會成立詐欺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10 21:38

 詐欺的構成要件之一是你有沒有行使詐術,你既然已經轉過錢,只是技術問題沒有成功,足徵沒有行使詐術。如果賣家也還沒發貨,更無損害可言。就目前你所述情形,尚難認為構成詐欺罪。

Yhome 105-07-10 20:32

當初朋友母親因借他哥哥帳戶成立公司,也有投資金額在裡頭,後來才知道他哥哥涉詐欺,使得他母親的帳戶被設為警示戶,連帶名下帳戶也衍生成警示,目前起訴書與一審傳票傳票都已收到過,他家母並未被列成被告起訴書與傳喚到庭。請問,起訴書與不一審傳票都沒他家母,是否等同於不起訴了?因據他們請人去了解,他家母好像被除名了。那如果是這樣的話,除原本因他哥哥而涉入的帳戶外,其它帳戶是否可以申請解除警示?

簡單來說。他家母借帳戶於他哥哥初期成立公司使用,但沒被起訴列被告,且也是被害之一,一審也沒他家母名子。這樣的情況下是否已經是不起訴可解除帳戶了?

Lucas 105-07-09 22:54

今年一月因辦貸款導致名下3個銀行帳戶被騙,變成警示帳戶。這周收到地方法院簡易判決 幫助詐欺取財 有期徒刑4個月 可易科罰金

目前在考慮是否上訴,但有幾個問題希望熱心的律師能幫我分析?

1.  若提上訴,一審還是判有罪的話,刑期有可能比簡易判決重嗎?

2. 無論簡易判決或一審,我會不會還要跟被告民事和解? 收害者有10人

您好:

原則上,若僅有您上訴上訴後刑期應該不會增加,且若您未與受詐騙之人和解,他們可對您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9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您判決有罪,受害者可能對您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目前若對一審判決不服,應盡速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9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您判決有罪,受害者可能對您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目前若對一審判決不服,應盡速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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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9 23:33

 1.你可以看一下你當初被起訴收到的是否為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如果是,表示檢察官認為你情節輕微,所以用處刑書代替普通的起訴書。那麼法院的判決,檢察官可能也不會上訴,你單獨上訴的話,二審也不會加重你的刑期。

2.通常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會在檢察官起訴後,法院判決前。。。法院判決後除非你上訴,告訴人才能在二審附帶民事訴訟。。。別被誤導了。你可以詢問書記官告訴人是否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可以作為你考慮要不要上訴的因素之一。

沈恆 (沈律師) 105-07-10 04:02

如果檢察官沒提出上訴,只有被告上訴的情形,依規定上訴審不能判決更重,但這是以原判決適用法律無誤為前提,如果上訴審發現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上訴審改用正確的法律後,就可以依法諭知較原判決更重的刑期。除了刑事判決外,被告仍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10 10:20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1項規定:「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 決之刑。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因此若檢察官並未提上訴而僅由您這一方提上訴的情況下,法院即便認為仍屬有罪,在原則上是不會判更重的。 與被害人和解,對您的刑事案件而言,是直接涉及到是否會再予輕判甚至是給予緩刑。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你好 105-07-08 15:54

跟一個男生出去幾次都是對方主動付錢 

有時候會主動給我現金要我好好吃飯
他每次都說看我沒工作他出就好 
現在我有工作後 
他突然說要我還他 
不然就要告我詐欺 
因為他買的東西被我收下 
如果我乖乖跟他出去就沒事 
可是從來沒有任何訊息紀錄或是口頭上有說我跟他借阿 
他以前也都說不用還只是想幫我 
p.s.我跟他沒有任何匯款紀錄或借據

請問他告的成詐欺

您好:

要視你們之間是否有其他約定而定,若未有任何約定,則您應該未有詐欺犯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不致構成詐欺,不用過於牽就於對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8 21:3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依您所提供的資訊,並未再一開始就提供錯誤的資訊使對方陷於錯誤、並進而交付財產給您,主觀上既無詐欺意圖、客觀上也未見詐欺行為,應無得成立詐欺罪。
  2. 另一方面,如果對方無法提供任何實質証證給檢察官,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檢察官也僅能為不起訴處分。
  3. 既涉及刑事責任,也請務必謹慎以對。
  4.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8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您無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8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您無過度擔心,對方之請求可置之不理,可考慮錄音蒐證,以利日後訴訟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7-08 13:27

您好,之前與一位買家面交模型,共16000元(已付訂金6000元,買家自行訂的價錢,後現場面交取貨10000元),當時面交時,我再三告知他(買家)要不要當場確認模型的商品狀況,他跟我講說他相信我,不需要在打開來確認,我也因為模型是未開封的狀態,他說完後,我還是再提醒他要不要確認一下,他還是說不用,於是面交結束。

不到20分鐘左右,他打電話過來,告知我有一個模型的盒子(包裝模型的紙盒)右上角有受損,要求退貨,一開始我並不打算讓他退貨,因為我當初在家檢查的時候是沒有受損,但是他後來有拍照給我,有受損,變成羅生門,後來我讓他折價他不要,我後來就說你直接到指定地點我退錢給你,後來退了一隻模型的錢(原本我是說如果要退貨的話,因為兩隻購買才有優惠,所以他要另一隻合購的優惠減價支付500元但後來我也有改口說我把他退貨的那隻直接全額退,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有沒有了解,後來還是給我500元),完成退貨一隻。

到了晚上,他懷疑我面交給他的模型是盜版(他說我騙他已經退貨的那隻盒子是完整的,他可以懷疑我賣給他的是盜版,叫我拿證明出來),他說如果7天內拿不出來證明,他就要告我詐欺,但是當時面交給他的的確是正版,但因起碼有2年的時間,證明早就不會留著,我想我是遇到問題買家可以找我麻煩,所以我告訴他直接把另一隻退貨給我,我全額退費,避免爭議,但他目前電話不接,line也不看,我怕他會利用這段空檔把原本面交拿走的那隻換成市上販賣的盜版商品再進行詐欺告訴。

請問1,面交取貨是否有7天猶豫期

2,像這種買家我該如何處理

3,整個是事發經過就是這樣,請問您的看法?

4,如果對方提告,是否成立,我是覺得我很無奈,遇到問題買家

5,我是否可以以可以告人詐欺的方式,以誣告罪來提出訴訟

麻煩您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8 13:49

您好,

 

1、面交取貨並無7天鑑賞期之適用。

 

2、可拒絕對方之退貨要求,本案亦無詐欺之問題,對方無從舉證詐欺事實。

 

3、對方若有合理懷疑下提告,則亦無誣告罪的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7-08 16:05

首先感謝陳律師的幫忙,小弟真的是慌了,另外,我怕他拿假貨當真貨退給我或是用來當作出庭時的證據,再來如果證明原本就是正版,可否向他要求賠償,(因為之前詢問過是否要退費,他寫 我不,感覺就是再刁難別人)再次請教,辛苦您了。

Bage Gar 105-07-07 19:39

想請問律師

因為想要避開仇家,他因為刑事(詐欺)案二審上訴中,想要了解他的案子的公告資訊。

請問他案子二審上訴的庭期6/24已經過了,也確認他當日開完庭了,但是在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的主文查詢系統完全查不到。

據側面了解他的律師又持其他理由再上訴。因為他一直在外面沒有服刑對我來說很有壓力,想要從公告資訊判斷他可能的入監的執行時間。

請問幾個問題:

1. 主文公告,查不到、沒有出現的可能原因。(是不是因為他再上訴成功,未判決,所以查不到呢?)

2. 電話詐欺案他如果一直否認,有可能一直這樣不斷上訴拖著不判決嗎 ?

3. 如果是非關係人,有可能有任何管道可以查得到其他人的判決資訊嗎?

以上請教,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仍可以透過司法院主文查詢系統查詢,您所稱之庭期應指最後審理庭,審理庭後會再訂宣判期日,所以要查詢主文應在宣判期日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鳳姐 105-07-07 16:54

4月中旬,有一朋友(後面均稱徐小姐)說因借錢給她的朋友,結果她的朋友避不見面,當時是動用公司資金借給朋友的,為了補公司的錢,徐小姐需跟我借,金額不多,雖不到一萬,但對於手頭緊的我是很需要的,當時她保證4月底會還,還用白紙自己寫了非正式的借條。後來雖口口聲聲有去銀行匯款,但每次去刷存摺簿,都沒有入帳,第1、2次是說用她女兒郵局帳號轉至我的銀行,但一直沒進帳,她後來說沒刷進的原因,是後來才知道她女兒的郵局存摺不能轉帳給其他銀行(我第一次聽到有這種設定),第3次她傳簡訊說她從林口彰化銀行轉現金票至我的中國信託…,隔3天仍無進帳,她說她打電話問中國信託,行員說有這一筆了,但要等2天轉換時間,但9天後仍未入帳,我親自打給中國信託,行員說並無支票存入的這筆紀錄…每次約見面,她都有理由無法到,最扯是這週一,原約好1730時在輔大站,我因正在台北研習,怕遲到,跟她傳簡訊說是否約晚30分鐘,也就是18時,後她回訊息說跟板橋某社區主委約1810時,怕來不及(我心想就算照原定時間1730時,跟板橋約1810時怎麼會來得及,根本又是刻意閃躲)我1721時在大橋頭站時打電話給她,她說已在往板橋的路上,若她真有心要還錢,應先跟我確定才走,不是嗎?當時她說大約1910時會結束,再跟我約見面,我說:「好,今日一定要見到面」,她也說好,後時間到,我打幾次電話沒接,後她傳訊息說2040時會結束,結果又是沒消息,我每隔一段時間打給她都沒接,一直打到2246時,自稱是她的友人,說徐小姐手機掉在她那邊了,我問那是哪裏,友人說在基隆 (不是在板橋嗎??好幾次都發現她騙我)且每次約好見面,都會變卦。

 現在徐小姐都不接電話,也不傳簡訊,當時留的身份證影本,按地址去找徐小姐,按鈴無回應,鄰居說好像搬走了…。

 

我可以告她詐欺嗎,她三番兩次騙我、拖延時間…根本無意還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對其提告詐欺,以逼其出面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可 105-07-06 21:57

去年六月在FB上購買一台IPAD MINI,結果匯了錢東西卻沒來,打了連絡電話及留言後卻遭封鎖,心想應該是被詐騙了,因此馬上到警局報案。

今天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通知書,內容大致是說雖然人頭戶表明他沒販售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但因說詞反覆不一,因此不足採信,又因無法直接證明他就是詐騙集團本人,所以以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30條第1項及刑法第55條規定,論以1詐欺取財罪,並按正犯之行減輕之。

想請問如果我想拿回我被詐騙的錢是否必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還是目前刑事判決已確定,只能自費提起民事訴訟了?

你好: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但書規定,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若未上訴而判決確定,就無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須向民事庭起訴請求損害賠償,但要先繳納裁判費訴訟標的金額、價額10萬元以下裁判費為1000元,將來判決勝訴確定後,強制執行時可一併求償

靈月 105-07-06 20:07

我在3月底4月初時因車子老舊就去再辦一台分期機車,4/23繳納分期第一期,在5月底時因車禍暫時無法工作沒收入的狀態下把新辦的機車拿去當鋪賣掉,在6/2時當鋪已把機車辦理過戶了,5/23也因第二期延遲到7月2號才繳納完畢,融資公司就說他們查到我在6/2把車子過戶給別人說要告我詐欺侵占,7/8也要繳納6/23延遲的第三期,我想請問律師現在我收到融資公司上告法院的刑事案件傳票

我要怎樣證明我願意分期繳完,我也有再繳分期一個月4425 我不是故意要不繳費我也不是故意咬把車賣掉的

靈月 105-07-06 19:55

我在3月底4月初時因車子老舊就去再辦一台分期機車,4/23繳納分期第一期,在5月底時因車禍暫時無法工作沒收入的狀態下把新辦的機車拿去當鋪抵押借款,在6/2時當鋪已把機車辦理過戶了,5/23也因第二期延遲到7月2號才繳納完畢,融資公司就說他們查到我在6/2把車子過戶給別人說要告我詐欺侵占,7/8也要繳納6/23延遲的第三期,我想請問律師現在我收到融資公司上告法院的刑事案件傳票

我要怎樣證明我願意分期繳完,我也有再繳分期一個月4425 我不是故意要不繳費我也不是故意咬把車賣掉的

eric 105-07-06 09:38

您好: 我想請教我於民國89年出國,因公司結束營業與合作廠商有交易糾,民國90年被廠商告詐欺,因不在戶籍地未收到傳票未出庭,近日想回國,辦理護照時被告知因案被通緝,因此護照被註銷,
想詢教 - 因案被通緝,該如何辦理回國手續. - 民國90被廠商告詐欺至今已15年,是否已超過追訴期? 如何辦理澈銷通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護照的部分您可能需請台灣註外代表處來協助,而回國進關時,您即會先被逮補送至該案之地檢察署,再由檢察官決定後續如何處理及撤銷通緝,所以您在回國前可以先與律師聯繫回國時間,屆時再由律師陪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vette 105-07-06 09:34

你好,我弟弟因故被告詐欺,但他是船員目前人在國外,第一次開庭請假,請公司開的證明公司寫會在國外一年(書記官覺得拖一年太久了),目前收到第二次傳票,但無法趕回,請問只能等著被通緝嗎?不能再請假了??(備註:船員上下船要依公司的安排調度,這次實際預計9月或10月可下船,但無法有確切日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再具狀請假,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我建議你可以試看看幫他請律師

律師到庭瞭解狀況

並提出答辯

我們也有發生過被告從未到庭

但最後直接不起訴

因為提出相當證據證明對方根本來亂的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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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fylee 105-07-06 08:57

你好,想請問一下

目前公司關閉,老闆落跑了...欠我們公司員工薪資之外,還有員工信貸借錢給老闆,當初老闆借錢是說為了資金週轉使用,而且公司剛簽完一棟大樓的工程案等工程款下來之後會還錢..在105年2月借款,6月中老闆之失蹤了.且公司會計是老闆的堂妹,我們查了一下老闆留下來的電腦記錄..發現老闆105年1月到6月跟銀行借了6仟多萬元...這樣子我們可以告老闆詐欺及共犯會計人員嗎?且會計人員在發現公司的錢都入了老闆的口袋之後..每天都在借多面的錢軋公司的支票,受不了每追錢的日子..於端午節前夕快速離職,會計離職後不到一星期公司就發生跳票...老闆因為不知道什麼軋票,知道洞很大...所以選擇逃避了,這樣子可以告老闆及會計共?詐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6 0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已經涉犯詐欺罪,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2、至於會計得部份目前事證還不算明確。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提告刑事詐欺,並且勞工應先向勞工局申訴,並請求就薪資部分予以補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該公司明知其個人及公司財務狀況已無支付能力,拖欠員工薪資之外並對員工施以巧語話術實施詐術取得資金,事發後關廠走人避不見面,逃避責任,按刑法第339 條則規定:「(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第3項)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保障全體員工的權益,應委託專業律師支援協助,具狀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angeline 105-07-05 17:41
我因為借錢提供金融卡讓自己陷入詐欺刑責,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我想要上訴,是否有無罪空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是否能夠有無罪空間,仍需視您事實情節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月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要視您原審是否有認罪,及有無相關事證等因素綜合判斷,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就閣下所述問題,按刑法第30條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您雖未實際參與詐欺取財犯行,惟您的行為(交付銀行存摺及提款卡)使詐欺者得以隱匿真實身分,減少遭查獲之風險,有助長犯罪之虞,犯意聯絡、行為分擔視同共犯論處,故請閣下謹慎處理。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兔寶 105-07-02 16:06
我記得當初牽機車沒簽動保設定 因為家裡急用錢 把機車拿去當舖當掉 被當舖流當了 但是我車貸都有準時在繳 被東元融資發現車子被過戶 說擔保品不見要告我詐欺 請問大家怎麼辦 重點是車貸都有準時繳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2 22:5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您若是有按時繳交貸款,則對方並不會只因為擔保品移轉給第三人就受有財產上之損害,且在主觀上並不能直接認為您自始有詐欺的意圖,因此應不至於會成立詐欺罪。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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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 105-07-02 13:29

我在賣場買了所謂的 代抽的商品

他賣場寫說 有提升中獎機率的方法

而我去問遊戲公司 公司說並沒有

這樣我能告這賣場詐欺嗎?

 

阿億 105-07-01 19:29

我在8591買了一支帳號用分期的 結果我付了幾期以後付不出來 所以我轉賣給人家 結果後面我分期的還是沒付完 導致帳號被收回 我轉賣給人家的 那個人說他有儲值點數進去 要我賠償他 5萬元 不然就要提告 後來我付了他4萬元了已經沒這麼多錢可以在給他了 變成說 他要退還給我 我前面給他的4萬元 然後再去提告 告我詐欺 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1 22: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只是民事糾紛,倘若對方提起刑事詐欺告訴,可以主張無罪抗辯。

2、倘若對方提告,必須檢附相關的交易資料,並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哈哈 105-07-01 14:22

因為我的無知,盜用了別人的大頭照使用臉書,但我的目的只是想用一張好看的臉博得與他人聊天的機會罷了,沒想到那個人說要告我,說我涉及妨礙名譽詐欺侵占。我的本意沒有要騙人,只是想聊天而已,而且我的發文也只有問說這個人好看嗎,還有抒發個人壓力(ex讀書好累)而已,這樣我會被告成嗎,我好擔心,拜託救我

孟孟 105-07-01 13:40
我四月的時候因為買賣糾紛被告詐欺 已經和解,後來去偵查隊做第一次到案說明 也給了偵查佐,我跟對方的和解書 偵查佐也幫我提交了解除警示帳戶 今天我收到地方法院寄給我的《偵查庭/詢問室》的傳票 為什麼已經和解了還要開偵查庭? 對方要過去嗎?可是對方不是我這縣市的? 他沒辦法過來!可以嗎? 請問開完偵查庭後續呢? 已經和解,而且我沒有詐欺意圖 是不是就不用開庭? 檢察官會認定不起訴?還是什麼? 流程是什麼?會跟我說不起訴?還是再寄通知給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1 14: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詐欺屬於公訴罪,縱使雙方和解檢察官仍然必須依法偵辦,屆時檢察官會依據案情、現有事證給予不起訴或是緩起訴

2、倘若告訴人拒絕到案,檢察官仍會依法處理,比較重要的是您要不要認罪,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以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1 15:26

您好,

 

1、詐欺罪為公訴罪,一經提告就無法撤回

 

2、本案雖已和解,但因對方提告,是以案件仍會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作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為查明確認案情,檢察官通常會再次傳喚相關人等到案說明。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1 22:57

您好,因為詐欺罪係屬非告訴乃論之犯罪,因此若檢察官認為有必要,還是有可能開庭確認事實背景,您可到庭表示僅為一般之消費糾紛而不具有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2 13:30

 詐欺罪是公訴罪,因此對方提起後無法撤回提告,但檢察官如果審酌已經和解或您沒有犯罪事實,會給你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如果擔心,也可以委請律師陪你應訊。

楊桃妹 105-06-30 19:19

律師你好:

           事情緣由是:

我以個人名義在網路FB出售手機    網路上有提到手機充電有問題,可能是電池壞掉 低價售出,買家朋友告知買家要買手機,並取得LINE聯絡,隔天約在外面交易5500元,並且在告知一次充電有問題,可能是電池壞了。

事後過兩天,買家透過FB搜尋得知上班地點,跑來上班通訊行門市找我,說明手機拿給別家專門修手機通訊行檢測,說明是主機板壞掉,要退還手機。當下我覺得沒有任何單據,回絕買家。事後跑去警局說明要備案,警察請他再次來店協商,結果他手機在警局摔傷。第二次來協商,有直接說明手機有摔傷,說明手機他要留著,但是要補償他維修機版費用3500,但是手機有傷所以改為3000,當下我認為這樣不合理,表明我願意取消交易,取回手機。但是因為有傷,所以我只願意退還折讓4500。買家當下不願意做任何協調,說明賣家我本身是從事通訊行業,怎麼可能不知道手機問題,我則回答收售二手機,自己只做基本檢測,買家認為我欺騙他,就去警局備案,告我背信罪!

 

想請問一下 1.這樣事情緣由 我這樣罪很嚴重嗎?

               2.原本筆錄背信 收到傳票詐欺

這不是算買賣糾紛怎麼突然變成詐欺這麼嚴重呢?

3.被告詐欺要怎麼做對我比較有利呢

4.以後如果和解 我還會有案底嗎?

5.如果提告人堅持不和解 最後會怎樣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30 19:27

您好,

 

1、本案其實僅屬一般民事糾紛,對方提告刑事部分最終應不會成立。

 

2、本案行為並非背信,司法單位受理後會向當事人說明並更改為正確之罪名。

 

3、4、5、除非您交易前確有刻意隱瞞手機之狀況或其他重要交易訊息,否則本案不構成詐欺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30 19:4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由於您一開始就不是在為對方處理任何事務,根本不會有背信罪成立的空間。 相較之下,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才有探討的必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但您所述的事實要成立詐欺取財罪,必須要您打從一開始就有特別隱瞞手機的瑕疵,如果您就您所知的資訊已據實以告,主觀上就不會論以具有詐欺意圖,在客觀上也不應論以詐欺行為。 傳票或通知書上的記載不是絕對,不須特別在意;而若您也認為自身無罪的,在此案件建議不須要考慮和解,應全力捍衛自己的清白。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30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30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天仁茗茶 105-06-30 16:28

請教各位律師大哥

小弟之前被詐騙一筆接近7位數的款項 

警察有抓到一名剛滿20歲的詐欺犯(剛記錯記成19歲,抱歉)

近日刑事民事判決都已經出來了

我也收到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了

我之前的委任律師是叫我去強制執行拿債權憑證

但由於對方20歲而且自稱詐騙的錢已經全部花光

名下目前沒有財產

他的父母也不願幫他還

他也正在服刑沒有工作

所以我如果去申請強制執行不但無法拿到錢還需支付執行費用

但是不執行又好像會失效

現在不知該怎麼做比較好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哥能否給小弟一些建議

麻煩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30 17:01

您好,

 

1、拿到債權憑證後只要定期去更換即可,沒有說一定要強制執行,可定期至國稅局查對方名下有無財產,在查到對方財產後再做強制執行。

 

2、因被告未滿20歲,是當時訴訟中應一併以其法定代理人(父母)為被告,請求父母負擔連帶賠償之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天仁茗茶 105-06-30 17:07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拿到債權憑證後只要定期去更換即可,沒 ... (恕刪)

那應該是剛滿20(抱歉我記錯)

那時候對方剛好成年

所以無法對其父母求償

對方父母離異

對方父親名下有一間房子

本來談和解時對方父親本來願意拿他房子做抵押

但回去之後再聯絡時又不願意了

訴訟過程我已經花了十幾萬了

現在很擔心一直花錢但是討不回來

感謝陳律師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若有列其法定代理人為被告,則可以針對其法定代理人來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30 17:42

您好!

若查無財產,可以向執行法院陳明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先繳納1,000元即可聲請直接核發債權憑證。等日後發現債務財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時,再補繳按千分之八計算執行費之差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程小姐 105-06-30 12:40

律師您好:

我跟某家貴金屬公司有買黃金.我同學是那家的業務,所以是她跟我簽約,才簽四個月而已.公司惡意倒閉,客戶們的黃金跟金錢全都不了了之,我連黃金都沒拿到過,後來發現合約好像有漏洞,只有公司大章也沒提到老闆名字,合約文字內容也只有ㄧ兩張.那這樣是屬於詐欺嗎? 我能向老闆提告嗎?還是只能對跟我簽約的同學提告

?然後跟老闆一直談不攏還錢的金額.他態度也沒有很好.甚至到後來說不還我錢也不處理.但我只有他手機號碼.因朋友A先生跟他有共同朋友B人.所以去請B要他快出面處理. 所以我也不知道B是如何轉述.但我不認識B就是了.
甚至老闆在某天忽然跟我連絡而且很刻意周璇在黑道兩字似乎要挖洞給我跳.後來他提告恐嚇.說我要找黑道恐嚇他.但我根本就沒有.我只說如果不出面我會請社會有經驗的叔叔長輩出面幫我處理.他就覺得他跟他妻子心理有受到傷害恐慌.內容我都有給警
察看過也一併送件.這樣會有構成恐嚇嗎?

然後聽說老闆最近好像在變賣動產.也不確定是否破產.錢要不回來還被提告.請問我該怎麼辦?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6-30 13:14

您好

所謂恐嚇,係指以「將來」害惡之事通知他人,使其發生恐怖心之謂,舉凡以言詞、文字或舉動相恐嚇,將加害惡於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者皆屬之(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3257號判決意旨參照),而該言語或舉動是否足以使他人生畏怖心,應依社會一般觀念衡量之,如行為人之言語、舉動,依社會一般觀念,認係惡害之通知,客觀上有使其發生實害之危險與可能,罪即成立(最高法院42年度台上字第440號判例、84年度台上字第813號判決意旨參照)。是以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所保護法益,係個人免於恐懼之意思決定自由,如本於社會客觀經驗法則觀之,行為人所為之加害法益事項通知足以使受通知者心生畏懼,即該當恐嚇危安行為,而不以客觀上是否發生危害為構成要件,亦不以行為人真有加害之意為必要。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陳律師 

就閣下所述因而受有損害,如需本所菁英團隊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30 19:3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關於恐嚇危安罪,依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如果您只是單純表示:「如果不出面我會請社會有經驗的叔叔長輩出面幫我處理」,並不至於會構成恐嚇,如果對方也沒有提出錄音而只是單方面指述的話,也會因舉證不足而使得檢察官只能為不起訴處分。 至於您與公司簽訂的契約,必須要先分析契約的內容,是否除了單純買賣之外還以約定一定的報酬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是什麼,另外也要了解公司的資產狀況究竟有沒有辦法經營契約記載的業務,除了可能會有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之外,也可能還會有涉及銀行法的問題。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恐嚇,仍要看實際情況而定,但您們仍可針對對方來提告,以維護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30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您被告之部分,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另就您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之部分,應蒐集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30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en 105-06-30 11:02

你好:

我有一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由於父親去年過世, 過世前他有交待我去處理他的事物, 他生病住院前一晚交待我將他名下所有股票賣掉後將款項轉到我媽媽名下給我媽媽日常生活及百年使用, 隔天我就依其指示賣掉他所有股票後將他轉到我母親的帳戶但是被我同父異母的姐妹控告偽造文書詐欺

另外我父親有未上市股票, 生前就有說過要給男孫, 一樣過完戶後被控偽造文書詐欺,但是所有過戶完成都在我父親過世前就完成的

您好:

如您將父親股票出售,先前係經過父親同意,原則上並不會構成偽造文書罪嫌,只不過問題在於如何證明父親有同意您出售,您可蒐集是否有相關文書或證人可佐證。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彭小玉 105-06-29 19:01

大概3月中在網路看到比特幣投資我就參與可是沒有幾天就傳出倒閉消息

投資人有聯合自救會控告我自己是覺得損失不多我就沒加入並沒有提告也退出群組但在本周一收到桃園刑警大隊的證人通知書內容是

發文字號

住所

被通知人姓名

性別

手機號碼09XXXXX

事由銀行法.刑法詐欺案(被害人)

應到時日   XX

應到處所XX

聯絡人XX

電話XX

注意1應到本通知書與身分證報到2到場時提供比特幣相關資料或付款憑證

3此通知書不收任何費用

問題

1請問我是否一定要去

2我沒提告為什麼要做筆錄

3如果去了之後還會來相關通知嗎

4寄送地址是否可以變更(不想讓家人知道)

5.警察怎麼會有我的資料

6.一定要去的話要注意什麼

7是否會一直來傳喚  判決結果會寄給我嗎'

以上請各位回答感謝

 

 

您好:

1.因為人民有作證的義務,依法您必須前往警局作證,但若您只是多數投資人之一,沒有您去作證也不會影響到犯罪事實的話,基本上警方應該不會強迫您到場。

2.雖然您沒有提告,但您是投資者之一,依照規定會找到所有的投資人以利累積犯罪金額。

3.因為您只是先到警方作證,後續可能檢方也會傳喚您到場。

4.可以,您可以直接向警方表示通知書寄送地址。

5.建議還是依照警方約定的時間到場作證,並依照警方的需求攜帶相關證據

6.因為您並未提告,判決結果不會特別寄送給你。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9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前往警局製作筆錄,警察可能向檢察官聲請拘票,拘提您,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事前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高 105-06-29 13:43

我在玩網路遊戲 新楓之谷

由於 2016/3/27 我在網路8591交易一樣遊戲物品為1500元台幣

但是道具物品 由於被第三者(我朋友)買走  他告我詐欺 但事後得知 我朋友拉走後 我有跟那位賣家談 但是他堅持要告

但因為3月初的時候我朋友請我用遊戲廣播 找看看有誰賣遊戲道具

 (價值600台幣) 結果有人賣詳細金額忘記了他們談好後 我得知 就去把那樣東西 拉到 導致他們交易取消 我則是賺到這個600元東西 

因為這2筆交易 都有我跟我朋友 所以他認為 這是串通 蓄意預謀犯案

他說 我可以跟你和解 並且 你要先承認我跟人串通  另外5萬台幣為民事和解  這樣刑事方面會判的比較輕 不然可能會被關5年 我就在電話跟他說我承認  

因為我本身 沒跟人串通 這遊戲可以去找玩家位子在哪邊 我只是知道他們在交易去找人 我朋友也是找我位子去拉上面1500元東西 我則是去拉600元東西

 

想問律師說 這樣子我構成詐欺? 另外我因該付5萬先給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30 08: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只是單純的交易糾紛,您並不知悉道具遭買走,不會構成詐欺罪。

2、不過因為您在電話中承認,倘若遭對方錄音,屆時可能遭認定有罪,倘若對方提告,建議您委請律師協住辯護以保障權益。

可樂 105-06-29 12:25

我是一個英雄聯盟工作室的老闆

平常就是下廣告費 然後找客人

發客人的下標的內容(簡稱單)  給打手(打遊戲的玩家)

 

我們行內都有規定

約定時間內無法完成這張單

就是轉給其他人(無法拿錢跟賠錢)因為客人不滿 拖到時間

至於被客人退單 就是沒薪水+賠償我損失(廣告費+抽成)

 

時間內沒辦法完成

因為當初約定多久就是多久  而且有多給時間了

我要轉單或者被被客訴退單(其實不需要經過他同意)

 

我是跟他說我被退單 (這次就不扣他錢)

然後轉給其他打手打

 

他要求看被退單的證據(我傳我匯款給朋友的紀錄給他看 2500-1500=1000 剛好扣他)

認為他打的部分要算給他

就算被退單也是一樣

雙方講的不合

我就說 爆單本來就是要賠錢

就直接把他剩餘的錢1000扣掉

 

因為我也不爽(一開始好好跟他講 沒時間打打不完就跟我講 我轉給其他人)

他承諾好會在時間內打完

也沒做到還要要求東要求西

客戶那邊抱怨也是我去安撫(也被要求換打手)

目的為了不想被退單(畢竟我下廣告費 被退單 我少賺)

 

結果現在那個打手說他問律師朋友

說可以告我詐欺兩年?!

 

剛打去某間事務所免費諮詢

講個大概而已

律師說 這頂多告你民事糾紛 不可能是刑事 (假如他告不成 我會告他誣告)

畢竟我從台北要下新竹做筆錄之類

不過我當初貼給他的紀錄是匯給朋友的薪資

當作被退單塞他嘴而已

 

所以想請問一下 會有機會告到詐欺嗎?

還是就民事而已 民事訴松我不了解

頂多調解罰錢而已不用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9 15: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提不出實際遭到退單的證據,並且將對方的款項扣除,確實可能涉犯詐欺罪。

2、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可樂 105-06-29 20:2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提不出實際遭到退單的證據,並且將對方的 ... (恕刪)

我們這行爆單就是賠錢很正常的

我只是跟他說爆單

其實是轉給其他人

這樣也算詐欺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9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您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您於前往警局、地檢署接受訊問前,可考慮事先委任律師,並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又若已知悉對方可能對您提告,應避免與對方有任何聯絡,避免讓對方製造蒐證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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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樂 105-06-30 02:1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您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您於前往警局、地檢署接受訊問前,可考慮事先委任 ... (恕刪)

所以這種狀況他有辦法告我詐欺是嗎?

還是就一般民事訴訟

月牙 105-06-29 00:08

我母親因標會問題被以刑事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名被判刑了一年六月,如果執行完刑期後,因還有債權關係還沒解決是否會轉為民事訴訟呢?

 

 

 

律師們解答我的疑問,謝謝

 

彭小玉 105-06-28 11:06

昨天收到警局證人通知書

事由銀行法。刑事詐欺案被害人要到警察局

事否一定要出席     這次去了以後?一直被傳喚嗎?

 

我沒有提告為什麼要我去警局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8 11:58

您好,

 

您的身份目前為證人而非被害人,證人有出庭作證之義務,您仍須到案說明,才能了解案情調查方向,確認自己在案件中之角色,如擔心權益受損,可委請律師陪同,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彭小玉 105-06-28 19:27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的身份目前為證人而非被害人,證人有出庭 ... (恕刪)

請問一定要去嗎

之後會不會再傳喚呢

寄通知信的地址可改嗎

去警局時要說些什麼要注意什麼

阿布 105-06-28 00:42

律師妳好:

家中碰到一些問題~不知該如何

去年媽媽因癌症都要常去醫院看病~媽媽所有醫療都是小妹支出

但因為小妹因工作在外縣市 所以進出醫院都是大姐陪同

小妹放假回家以現金醫療費給大姊.....但大姐因私自把一部分錢私自運用

沒告知隱滿小妹~~今年被發現要告大姐詐欺..

但大姐有誠意要分期歸還私自運用的錢..可是小妹胡亂開價

而且故意栽贓大姊覬覦媽媽的退休金~(媽媽所有證件 金融帳戶都已經給小妹保管)

小妹打算臉書.還要印傳單在家裡附近跟一切公共場合發放

大姊也決心如果真的提告~他也願意擔當法律責任

可是小妹還是不接受還要公開到處破壞大姐名譽

所以不知道開如何

希望律師給個方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8 15: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是涉嫌親屬間侵占罪,且屬於告訴乃論,因此倘若雙方可以和解並簽立和解書就沒事。

2、倘若無法,則本文認為還是有無罪答辯的空間,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3、對方對外散佈的行為可能涉嫌誹謗罪,建議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摁摁 105-06-27 15:07

你好,我想請問因為我們用機車貸款買了一台機車,隨即又把機車轉賣,對方本來說好三個月後才會過戶,但是已經過戶了,銀行發現之後要我們立即全額賠償,然後會給予詐欺罪,我想請問如果真的告了,會有什麼刑責,或是什麼罰金

你好:

若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機車而未移轉所有權(附條件買賣),你只是持有機車所有權仍然屬於出賣人,擅自出賣機車予他人,係異持有為所有之意思並表現於外,會構成侵占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已移轉所有權設定動產抵押權,會違反動產擔保交易法第17條、第18條,嚴重時可能會構成詐欺罪(自始即無依約還款之意思),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儘速與所有權人或銀行聯繫,釐清誤會,以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小杜 105-06-27 12:17

借同事使用,結果她透過電話冒名續約並取走手機(我不知情),到通信費三個月未繳我才收到通知,加違約金目前一萬六,我提了民事賠償刑事告訴,可是我沒有什麼直接證據,只有亞太那有當初續約的錄音,裡面也有提到她的名字,這樣可以做為證據錄音檔我拿不到,檢查官會調嗎?我有可能會敗訴嗎,如果勝訴,我可能會有補償金的話,民事那邊如果她也願意賠錢,我兩邊都拿會不會不對?

 

且因為我對法律不了解,當初提告是用詐欺偽造文書,但電話續約並沒有紙本簽名,最多是她簽收新手機,亞太那也沒保留簽收的資料,我會誣告嗎?她這行為是什麼樣的罪名比較合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7 12:28

您好,

 

1、本案涉及詐欺罪與偽造文書罪,如您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檢察官調閱相關錄音及傳喚相關人等到庭說明。

 

2、刑事部分如達成和解,對方一定會要求簽署和解契約或製成和解筆錄,載明放棄其他求償之權利,所以不會有重複賠償的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魷魚 105-06-27 06:50
某日晚上9:00左右朋友A拿著號碼說他朋友那邊不能下了, 一直叫我幫他問問那裡可以簽 我然後就打給有在簽牌的幫他簽牌. 然後請旁邊賣東西的大姐算總共多少錢 他說10點後還我 開獎後人就不出現了 輸的錢我已經代墊 我只有對方照片跟姓名 可以告詐欺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7 11:29

您好,

 

1、若朋友請您代簽之六合彩在台灣是合法的,可訴請法院請求其返還該筆款項。

 

2、如果該六合彩之簽注在台灣不合法,則您可能無法請求對方返還該筆不當得利之款項。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姐 105-06-25 01:37
因為玩網路遊戲所以認識了男網友,常常ㄧ起玩遊戲,所以都會聊到彼此的現實生活模式,有ㄧ次我有跟男網友說我可能不能常常上線陪你玩遊戲了,他問了我為什麼?我跟他說因為我家庭的關係,所以必須要到酒店陪酒上班,他叫我不要去上班,說什麼他不希望我陪別的男人,那時候我才知道他原來對我已經產生了好感,已經喜歡上我了,所以他不要我到聲色場所陪酒,他問我需要用到多少錢先匯給我,可是我有跟他說不用,但是他很堅持、又礙於因為家的關係要用到錢,所以還是把帳號給了他,他跟我說有要用錢都可以找他,條件就是要答應他不要我到酒店上班,所以他陸陸續續匯款給我了10萬至15萬上下,後面因為鬧到很不愉快,畢竟因為他有老婆有小孩的人,所以我們就沒有聯絡了、從去年的十月多到今年現在六月多,已經儘七個多月沒有聯絡了,最近男網友的朋友找到我說要告我騙他朋友的錢,說ㄧ定告到底,但是都未見面過,也沒有電話聯絡過,更沒有對方電話號碼,還有遊戲也很久沒有玩了,我們聯繫的方式只有LINE跟遊戲聊天而已,不過手機換過所以LINE的帳號也刪掉過,我知道匯款紀錄ㄧ定都有,想請問這樣子男網友說要告我詐欺罪是否會成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5 09:00

您好,

 

1、若該名男子單純自願贈與款項給您,您無返還之義務。

 

2、但如在贈與之原因上您有不實之陳述,例如欺騙他自己家裡有人重病急需用錢等語,則可能被認為有詐欺之嫌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5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釐清的是您的家裡有那些問題、是否真的有酒店上班等情形,倘若是虛構的,則已經涉嫌詐欺罪,建議可以進行協商,並且簽立和解書。否則就建議委請律師律師協助辯護。

2、倘若均為事實,並且可以提出事證,則屬於合法贈與行為,不涉及詐欺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5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請求,可無須理會,亦不要做任何回應,避免對方蒐集證據,待對方對您提告,再委任律師為您答辯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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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5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請求,可無須理會,亦不要做任何回應,避免對方蒐集證據,待對方對您提告,再委任律師為您答辯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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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貞 105-06-25 00:17

各位律師們好,小妹我需要幫助,我之前在警察局做完筆錄後,現在已經收到傳喚單,現在我還是很擔心,因為我本身是被告詐欺嫌疑),我已經出示我的證據給警方,那時也問警方是否會坐牢(警方是說不會,可是可能會有罰金或不起訴),想請問一下罰金會不會很高?如果我無法在期限內繳完罰金,可以申請分期繳納嗎?會不會有前科?是真的不會坐牢嗎?因為我現在心裡多少會怕,還請各位律師們幫幫我。

沈恆 (沈律師) 105-06-25 01:49

一般詐欺罪如果被判刑六個月以下,通常可易科罰金,罰金以一天一千元計算,也可分期。但如果是刑法第339-4條的加重詐欺罪,則無法易科罰金

你好:

若無詐欺之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或幫助詐欺之雙重故意,不會構成詐欺罪、幫助詐欺罪。惟你要提出足夠之證據使檢察官、法官相信你確實沒有犯意,單純是被詐欺集團利用,本身也是被害人,否則容易被認定係幫助詐欺。 若不起訴處分、無罪判決確定,刑事上不會有責任。若遭起訴並被認定為幫助詐欺,無前科紀錄通常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可與被害人和解調解賠償被害人之損害,爭取緩起訴或宣告緩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5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幫助詐欺之犯罪,有機會可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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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5 2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幫助詐欺之犯罪,有機會可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vic 105-06-24 20:23

之前1月在網路手機介紹平台與一名網友購買一支LG手機及相關配件(電池組&保護殼&數塊玻璃貼),商品價格當時與一般購物平台相仿,唯獨多附螢幕玻璃貼,但後來只有寄手機本體,其他配件(電池組&保護殼&數塊玻璃貼)就一延再延,不寄過來,期間一直有在line多次詢問,但對方一直回覆有再處理,最後line也被對方封鎖,電話也不接了,請問此事件是否可歸類為詐欺或其他犯罪行為,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4 20: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惡意失聯,則可能涉嫌詐欺罪,依法可以報警或是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2、反之,則僅為民事糾紛,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6-24 15:40

朋友A匯款給我!我幫領現金出來…因為他要投資我另一朋友B的事業、我算介紹人…但現在事業失敗!朋友A告我侵佔詐欺我該怎麼辦!錢不是我收的…而是朋友A當面交給朋友B的現場還有其它朋友…我能請他們當證人嗎?我現在該怎麼應對?

你好:

先詳細說明A、B間投資關係之始末,以及你在投資關係中之角色,並聲請傳喚B或其他知情之人出庭作證,證明AB間確實有投資契約存在,B亦確實有經營投資事業,係因大環境或其他因素導致B經營不善、失敗,單純係民事糾紛,且與你無關。 若B確實有違法之行為,則要說明你無法過問B經營事業之行為,單純只是介紹投資管道,對於B違法行為完全不知情。

如果B願意當你的證人,證明你有將錢交給B,那麼就不會有侵占的問題。

但是詐欺的部分就要小心應對。建議這個部分要與律師面談,才有保障。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尚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直接詢問 
上浤法律事務所 02-27753149/吳鴻奎 律師 
或來信詢問,謝謝mail:shonghong5757@gmail.com

黃國政 (Sam) 105-06-24 19:15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屆時當然應請他們出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4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考慮盡速委任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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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4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被告,應考慮盡速委任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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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5-06-24 13:18

您好,請問我先前有被法院判刑普通詐欺拘役100天或易科罰金,判決書上沒提到緩刑有期徒刑
我現在因為要辦理新車車貸,若申請良民證下的來嗎? 上面會記載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4 13:28

您好,

 

該判決結果會留下紀錄,依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五年內無法申請良民證。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陳 105-06-24 13:45

律師您好,那意思指五年後良民證上就不會記載嗎?

阿保 105-06-24 06:36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是一件毀損罪的被害人..檢查官已經提出公訴...而我也已經與對方達成和解和解書內容也提及願意放棄一切法律追訴權...我的疑問點如下

1.既然我已經達成和解,法院也收到和解書為甚麼還要我提出撤銷訴訟書?

2.因為已經達成和解,如果我不提出撤銷訴訟,對我個人有甚麼影響?背信?   詐欺?還是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如我所查詢到的條文...刑事訴訟權不得放棄..那我不提出撤銷刑事訴訟是否違法?

4.法官不能參考和解書內容直接裁決嗎?緩刑?或者無罪?

5.法官是否可以依據何項條文強制我到庭?我實在不想去也不願寄出撤銷刑事訴訟狀....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4 2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有簽立和解書,並且表明不追究的意思,則檢察署就可以依法處理。

2、不過目前檢察署為求謹慎,多會要求被害人到案說明或是具狀撤回告訴,本文建議您還是協助一下,避免遭對方誤認您違反和解書之約定。

阿保 105-06-27 18:1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那我的意思主要是如果我不撤銷刑事告訴...我有何法律責任?

法官不能依據和解書直接判嗎?一定要我到庭或者一定要我撤告?

小媛 105-06-23 09:38

麻煩各位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本人一直都在FB的社團進行交易買賣 
在5/21 晚上跟買家完成一筆I PHONE6S 玫瑰金色的手機交易,金額為20150元,買家有傳轉帳單給我看,我也查帳確認有入款,當晚我也寄出商品,採用7-11店到店取貨方式

但在5/26其他買家要轉帳給我,確發現無法帳入,帳戶已被凍結
才發現5/25第三方買家告我詐欺,現在已進入刑事案件
我想請問~
1.這類的情況大約多久會結束案件
2.因為我也算是受害者,檢控單位會要求我還第三方被害人的錢嗎?

另外我在6/5也有報警,FB的買家詐欺
但現在警方的意思是說,我目前算是沒有損失
但我在6/22要求提供手機序號及IEME碼,先找出這隻手機,但是警察說,現在手機目前有沒有被使用也不知道,只能等上件的案子處理完成....
檢調方面會在去調查..
請問這是警方不想幫我處理嗎?還是真的只能等上件案子處理完成?

 

你好:

辦理進度要看案情之複雜程度以及是否順利追查到被告或其他共犯而定,若已查明被告或共犯之年籍資料,被害人數也已經確定,辦理進度會比較快,反之,若難以追查,就會拖延比較久。 若你也是詐欺集團之被害人,你受領款項係基於手機之買賣契約,具有法律上之原因,其他被害人只能向被告主張權利。 警員並未搪塞你,詐欺案件目前很普遍,依照正常處理程序辦理即可。
陳小姐 105-06-22 11:04

您好,A醫師看診時說牙齒沒問題,只開止痛藥,但病歷上卻登載XX病,後來病況更痛看診B醫師,B醫師表明是XX病。

請問:A業務過失傷罪,假設也可以是詐欺取財罪(詐取健保費),但如果我是告業務過失傷害罪時,應表示我沒認為A偽造病歷,所以如果我同時告兩罪,檢官會不會認為我自打嘴巴?這情況下可以同一訴狀提告這兩罪?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2 11:52

您好,

 

如您認為A有其他不法情事,可一併提出告發,由檢察官進行偵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