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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宿 105-05-16 21:06

各位大律師好 我因為有跟一位朋友居住過一段時間 他有在賣毒品 我跟他有電話聯絡 可是因為他有毒品前科所以有被監聽 直到我們住的地方被警察搜索的時候我被偵訊的時候我才知道我也被監聽 但當時他已經因為毒品案件入監服刑 所以只有我和其他相關人等被帶去做筆錄 當時是我第一個做筆錄 因為當下害怕 警察在筆錄錄影之前又說不配和他們說的下去做筆錄不能離開 錄影前他們問我是不是有賣毒品給一個女生 我當下說有 警察有拿監聽譯文給我看 內容並沒有我跟那女生電話聯絡 只有我朋友跟他的對話 但其中有說到我那個朋友說他會叫我去找那女生 但事實那天我根本沒有跟那女生見面 可是我當下的情緒使然就說有去找她 還有因為我前段時間有因為持有二級毒品而被抓 那天正好要去酒店裡面玩 那時候我朋友還沒入獄 當時他打給那個女生朋友 因為他有認識我被抓的分局警察要請他幹嘛之類的 內容有用術語提到我因為什麼被抓了 而警察就用這點套說我是因為要去那酒店賣毒給那女生問我是不是有販賣給她 可是持有當天的時間跟他們電話聯絡的時間根本不是同一天 結果警察問我有沒有賣毒給她 我當下只想趕快離開 就自己瞎掰了時間跟地點賣了兩次一次有收錢一次沒收錢 但是這都是我瞎掰的沒有通聯的時間 結果一審時檢察官起訴我八個販賣 但都事證不明確 後來起訴那兩條我自白的部分 一審時我有翻供我說當時警詢筆錄內容是我瞎掰的 那女生當時做筆錄也是警察拿我做的筆錄給她看她照著說 一審時她也有出庭做證當時是警察要她看我筆錄做的也說她是做偽證 而被關的朋友因為我們是被起訴共同販賣 所以他也有出庭 轉為證人做證我並沒有去找那女生 也沒有販賣 法官認為我有 就判了五年四個月 後來我二審上訴 判無罪 被檢察官上訴發回二審 結果維持原判 原因就是因為我持有被抓了的時候他們的那通電話有說到我是因為毒品被補 所以法官認為這就是我犯罪的事實 然後我現在上訴三審被駁回 請問各位大律師 沒有事證也沒有物證(警察當時搜索家中並沒有毒品)只有監聽譯文已及自白 人證也翻供說我沒有 這樣還能判有罪嗎 還有 我三審被駁回 等於維持一審判決五年四個月 我還可以提出非常上訴或是上訴嗎 謝謝各位的回答

您好:

您三審上訴遭到駁回,只能透過聲請再審或是聲請非常上訴,但先決條件是您必須找到新的證據或是找到判決程序違法,才有可能推翻先前所判判決,但機率不高,建議必須要委任律師透過調卷、調閱警詢錄音錄影畫面或是找到新的人證,但必須要盡快,不然一旦判決確定就將執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5-16 23:21

如果監聽程序合法且譯文內容也正確,監聽譯文及自白就可當作有罪判決的依據,要以此理由再審或非常上訴恐有困難,最好能找律師閱卷宗及判決書,以利協助找到有力的理由。

小宿 105-05-17 03:42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三審上訴遭到駁回,只能透過聲請再審或是聲請非常上訴,但先決條件是您必 ... (恕刪)

律師您好 什麼是違反判決程序呢 我有委任律師但是是二審開始委任 一審是委任法扶律師 二審委任民間的律師他說在一審時很多對我有利的東西法扶律師都沒有提出來 後面很不好打 假如判決確定之後大概多久會收到執行單呢 還有 我前面有一條持有二級 我這條算是在犯嗎 如果是 我大概要多久才可以報假釋 以表現分數一般不被扣分的狀態下

小宿 105-05-17 03:4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監聽程序合法且譯文內容也正確,監聽譯文及自白就可當作有罪判決的依據,要以此理由再審或非常上 ... (恕刪)

律師您好 可是 譯文內容及對話者並不是我 而且跟自白的時間也不一樣 這樣也可以當證據判刑嗎

為保障您的權益,閣下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本所聯繫。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米米米 105-04-25 17:23

去年5-6月我當時只有轉讓毒品給乙方    ,  警方隔3-4月後,乙方帶回偵訊,乙方一開始堅持我東西是要拿給他,但偵查人員不採信,乙方緊張之下,供稱我有請他轉交給另一人,  隔日乙方與我都有到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偵訊,我當時有承認乙方的供詞,乙方在2周後被檢查官判決一年緩起訴,罰金六萬  !

而我因檢方查無另一人,而被判了兩個轉讓罪  ,我心有不甘,最近想翻供自訴我根本沒有請他交給另一人,但是需要什麼證據   ?  如果沒證據  ,是不是就不能說他作偽證

 

題外話   請問當時乙方判決的簡易庭算一審嗎?

我目前有好幾案在身,這樣是否會影響我舉發偽證

為何都無讓我們面對面對質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5 19: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該員的筆錄經過您自白,您要追究對方偽證罪,恐有困難。

2、本文建議您的方向還是要在您自己的案件,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檢閱相關事證之後,提出答辯及聲請證據調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案件仍在審理中,則可以傳喚該證人出庭交互詰問,否則要舉發其偽證顯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5 21:05

您好,依據您的描述,應不致成立偽證罪,但建議您就自身為被告之案件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米漿 105-04-25 12:39

乙方去年5-6月第一次被帶回偵訊,偵訊中乙方一開始一直很堅持,甲方的東西是要給他的,但偵訊人員不採信,他們說跟通訊譯文不符,乙方因緊張又急著想回家,所以變成說是甲方拿給他 ,要他拿給丙方
隔天去地檢署,甲方也有到,應該是分別由檢方問話, 甲方也認了乙方的供詞, 乙方後來被判緩起訴一年  ,易科罰金六萬。

甲方好像因此被判了兩個轉讓罪,因查無丙方這個人 ,但甲方本身有好幾個案在跑  。


前幾天 ,甲方突然有事找乙方,見面後要求乙方想辦法幫忙籌律師費,乙方表示他盡量,不一定有, 甲方女友對乙說,如果沒辦法,他們就叫他們的律師口供,表示當出丙方這個人是乙方捏造出來的。

請問甲方如果真的翻口供,需要什麼證據?1.當下見面請乙方籌錢的對話,甲方如友錄音,可以當成翻供證據嗎?

2.隔天又傳訊給乙方,要他明日下午準備兩萬,他再過去拿,乙方老婆表示去哪籌這些錢,能不能再見面談談,甲方說叫乙方跟他談,不要都只想要吃而已,乙方老婆回甲方,今天這些事,都是乙方的錯嗎?   乙方也有付出代價,並不是完全沒事,而且這次真的拿兩萬給他們   那下次呢?(這對話甲方也能當證據嗎?)
乙方在甲方沒任何證據下,會構成偽證罪嗎?

球球 105-03-25 23:50
我跟朋友開車被臨檢車上有二級毒品在我身上有找到 可是東西都不是我的!是因為臨檢緊張所以我就拿到我身上藏 因為我沒有任何前科?朋友怕我會有事! 所以~他就說是他請我藏起來的,因為我不知道藏哪所以放在外套 筆錄上都是這樣說,但是變成我朋友是轉讓罪 但是事情不是這樣的!我如果開庭翻供的話~ 可以嗎?

您好:

可能要看你們當初筆錄內容才可以確定,但應該可以主張只是持有而已。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6 12:39

您好,

 

1、轉讓罪之成立要件須您朋友有轉讓毒品所有權之意思,但本案情形看來,您朋友只是因為害怕才將毒品藏在你身上,並無轉讓之主觀意圖,無從成立轉讓罪。

 

2、檢警經常會誘導被告陳述一些不利之證無後起訴較重之罪名,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本案應可經由律師辯護後以證據不足等理由爭取無罪之判決。

 

您與朋友應盡速與律師會面諮詢,以提供您完整之協助,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6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聲請傳喚證人即您,於交互詰問中將事實釐清,為您朋友爭取對其有利之判決結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6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聲請傳喚證人即您,於交互詰問中將事實釐清,並為其撰擬刑事準備狀、答辯狀,為您朋友爭取對其有利之判決結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就有關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刑事責任,請閣下要特別謹慎處理,建議在地檢署檢察官尚未裁定(觀察勒戒)之前,應儘速先行遞狀請求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如一經地檢署檢察官裁定(觀察勒戒)後就無解了、 歡迎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帳號q6789336(免費通話)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毒品刑事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供您參酌。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5-03-18 18:40

恐嚇案件

筆錄跟檢查庭都已經承認有恐嚇

閱卷後發現 證據 只有被害人筆錄證詞 跟聊天恐嚇內容截圖

但是聊天恐嚇內容的截圖 無法證明就是我

警方調不到IP位置  因為那個聊天軟體IP沒有保留 所以查不到

問 這樣是不是算證據不足?

我承認是不是無法再翻供上訴?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8 19:06

您好,

 

您已經自白認罪,加上訊息為補強證據,本案原則上已經證據明確,要翻供是有難度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8 1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證據不足,可考慮否認犯罪,爭取無罪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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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3-18 19: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證據不足,可考慮否認犯罪,爭取無罪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 ... (恕刪)

已經自白 還能翻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翻供,但要說服法官相信您的說法仍有難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8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翻供,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2-17 01:39
有個男生曾經喜歡我 當我有經濟困難的時候 他都會幫我 我那時候有跟他說 我會還 但是他總是說 不用還 還來追不到 不爽了 卻開口要把 當初拿給我的錢要回去 那欠錢還錢天經地義 他說 我總共前前後後拿了五十萬 有沒有這麼多 我沒算過 我答應他 一個月給他一萬 他卻翻供說 他當初錢是跟高利貸借的 所以五十萬加五十萬利息總共一百萬 當初沒借據本票 什麼都沒有 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沈恆 (沈律師) 105-02-17 08:52

您好!

已答應要還的部分需要償還,但可要求對方證明借款金額,無法證明的部分不用還,高利貸加五十萬的部分也不用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何明諺 (何律師) 105-02-17 09:05
回覆 恩 的發言內容:
有個男生曾經喜歡我 當我有經濟困難的時候 他都會幫我 我那時候有跟他說 我會還 但是他總是說 不 ... (恕刪)

您好:

1.是否確實借了妳50萬元,請對方出示證明,否則不是他說了算;不過妳既然已經承認債務,50

   萬依法是要還。

2.至於對方是向高利貸借錢來借給你,則是對方自己要去向高利貸負責,與你無涉,除非你當初

   就知道是向高利貸借款

以上 謝謝

小白 104-12-08 07:09

我被保安大隊攔查發現車上有愷他命跟毒咖啡包,帶回保安大隊做筆錄,首先警方先做詢問做自己的報告內容,並且順便做我的筆錄,他把筆錄先打好,問題先打好,我回答的也先打好,內容我都說自己買跟準備要吃,然後筆錄做到手機部分因為無sim卡,而被保安嚇說,這樣檢查官會不採信怎樣的,然後他看到微信通訊軟體裡有很多通訊人,就說我擺明就是要賣的,我一直說沒有,然後他把筆錄都打完後,在這中間我很累他叫我先睡,等他打完,叫我照著打好的筆錄念,我精神狀況很差,就沒多想照著念,結果轉交給刑大時,刑大的送審警官跟我說,我筆錄怎做成(意圖販賣、並持有),並且跟我說,去檢察官那要照實說清楚,然最後交保後去找刑大警官還給我名片,要我配合他找出我跟誰購買的,我說:好。之後轉去地檢署,在檢查官那邊,應該算我整個翻供,我全部都說我購買毒品,打算要來食用,但還未食用。我真的還未食用,且保安那有驗尿了但結果還未出來。但檢察官在一開始詢問時我口誤,他說保安那邊做的筆錄是否屬實,我答:是。請問這樣我接下來應該要如何處理? 愷他命8包共16.35克。14毒咖啡包(包含裡面原本咖啡成分111.65克)(((且[毒咖啡包]在保安那邊有做mdma測試呈陽性反應)))。現在已經交保出來了,交保金還很高10萬。請問我現在該如何處置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8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個數量不算少,與經常查獲的個人施用數量不同。

2、倘若製作筆錄有問題,可以要求檢察官調閱員警製作筆錄時的錄影帶。

3、口誤之說,有點牽強,因為檢察官為了避免爭議,這個問題會問的比較仔細。

4、倘若您否認犯罪,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就相關事證找有利於您的點來突破會比較好。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8 10:39

 您好,愷他命屬於三級毒品。意圖販賣而持有,刑期是3年以上10年以下。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見是否意圖販賣影響刑度甚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又規定,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或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如果您真的有意圖販賣但供出來源及坦承犯罪,可以減輕刑度。

因此就您的情況,建議應該與律師當面討論,詳加了解當初檢警的筆錄上您如何應答,以及檢警手上是否有您意圖販賣之證據甚至是否有偽造筆錄之事實,再綜合為您分析是否翻供!

法律研究者 104-12-08 11:55

大大你好 你持有毒品的數量 不像一般自己買來施用的 

             所以會被用意圖販賣來論罪的可能性很高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8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來不及了;另關於意圖販賣而持有二級毒品之問題,比較難處理,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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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8 22:25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阿文 104-10-31 18:22

被警察臨檢並查獲小量K他命,重量我不知道應該頂多1克左右 , 現場還有另外2名女性

然後3個人一起被帶到派出所

警察在凌晨3點及3點多連續完成2次的筆錄 , 但第2次筆錄上寫時間是07:00 , 警察私下說要提前做才錄音的 , 也在5點多就由派出所載到分局 ( 是否有違反規定 )

 

筆錄內容大致如下:

1.K他命是我帶去的 , 是另外1位說要使用才拿給她們用 , 警察臨檢時就說是誰的 ,我說是我的 , 因警察說一個女生有用所以就構成轉讓 , 且無對價關西

2.那一小包K他命是2015年4月多網路上認識的網友沒用完放我那邊的

3.我只看到有一位女性有使用K菸, 但另一位沒看到有沒有用

我不想背轉讓的罪名 , 且當時是我放桌上 , 是她自己拿去用的 , 我驗尿是陰性 , 女生是陽性反應 , 請問目前在筆錄跟檢查官面前都是這樣說的 , 請問到法庭能翻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1 20: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將毒品放桌上,對方拿去吸食您也沒有阻止,在法律上也叫作故意。

2、倘若您沒有其他抗辯或是事證提出,且沒有前科,建議您可以認罪請求重輕量刑。

3、倘若偵查庭開完了,建議盡速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狀紙聲請再開,否則無法適用減刑條款。(偵查、審理均自白條款)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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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文 104-10-31 21:0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將毒品放桌上,對方拿去吸食您也沒有阻止,在法 ... (恕刪)

2年多前曾持有被抓 , 但沒有使用

這次因為自白後還會在地方法院開庭嗎 , 會直接判嗎 , 請問多久內要找律師幫忙聲請再開 , 請問有聯絡方式嗎

可以改成我看到時她已經在用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1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轉讓三級毒品之犯罪,可能涉犯藥事法之規定,可嘗試請求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1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轉讓三級毒品之犯罪,可能涉犯藥事法之規定,可嘗試請求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1 02:19

 毒品犯罪持有轉讓甚至販賣的刑度都不同,還要具體看當時情況,使用毒品的女生在場時,你的反應如何,是不知情還是默許或是引誘她使用,會影響到你適用的法條。建議你與律師當面諮詢,了解當時實際情況與筆錄內容,再為你分析。

您好:

因您轉讓三級毒品可能有違反藥事法之問題,建議爭取易服社會勞動,而翻供之問題,可能要知道詳細情形甚至閱卷後較為清楚,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阿文 104-11-01 17: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偵查庭上說的不算自白嗎 , 請問這會用圍反藥事法起訴嗎

2. 女生的筆錄會影響到我嗎 , 請問幾時能調閱我跟女生的筆錄

3 . 有前科但已過緩刑期了 , 算累犯

4. 要出狀是直接跟律師當面談後決定內容嗎 

謝謝

小劉 104-10-26 19:43
我們是告訴人提出上訴的,在庭上好像聽到法官跟檢察官起訴書之類的話,後來問檢察官幾天的時候夠,在來就聽到檢察官要擇日在傳喚告訴人。我想請問一審不是都有資料了。為什麼還要傳喚告訴人?本次開庭內容被告也沒翻供之類的話,只是說他非故意只是一時氣憤的話!有必要在傳喚告訴人嗎?請問上訴狀跟之前一審的開庭資料,現在的法官也會看的到吧!麻煩大家解答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上訴採覆審制,所以程序原則上會重走一遍,所以法官仍可以再傳告訴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0日電)有錢也買不到自由。台東黃姓男子因賄選案翻供檢察官偽證上訴,被判6個月徒刑,因法定刑7年以下,不得易科罰金

 

去年五合一選舉,黃男涉嫌幫現任大武鄉代表鄭義成遷入幽靈人口和收取賄款,經台東調查站移送偵辦。

 

檢調偵辦時,黃男坦承罪刑,鄭義成則因妨害選舉被起訴,且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台東地方法院審理當選無效時,黃男忽然自白,坦承在檢調偵辦時做偽證,鄭義成因尚有其他人坦承幽靈人口和收賄,一審被判當選無效。

 

因黃男翻供檢察官偽證罪將黃男起訴,台東地方法院認為黃男符合「自首偽證,給予量刑6個月,但因偽證罪的法定刑為7年以下,不得易科罰金,但還可上訴。

 

「有錢也買不到自由」,台東地檢署提起上訴,主任檢察官柯怡如表示,一般民眾都不知道偽證罪不得易科罰金,根據刑法41條,法定刑最重7年以下,不得易科罰金

 

「希望他能說實話」,柯怡如說,黃男在當選無效之訴時翻供,也無助於鄭義成的官司,鄭義成還是因其他證據被判當選無效,接下來鄭義成還有刑事的賄選和幽靈官司,「我們很好奇,黃男是否還會翻供」?檢方上訴,是希望他誠實,不要妨害司法公正。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08200069-1.aspx

 

中央社 – 2015年8月20日 上午10:15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第168條定有:「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法第41條第1項復定有:「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二)本件黃男因涉犯者為刑法第168條之偽證罪而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惟因本罪法定刑係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以不符合刑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而不得易科罰金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小軒 104-08-11 22:49

各位律師好。

小弟未滿18之前有一個過失殺人可是已經處理完。

之後詐欺案保護管速3年,在保護期間,(6月)我在MOTEL被抓,可是我只有吸笑氣而已,可是後來有發現夾鏈袋,後來被抓回去驗尿的時候我坦承有食用3級毒品可是 是4~5月的時候後來發現驗尿3級有陽性反應,之後我就回家了再等傳票來 可是(7月)我在旅館跟朋友吸食3級 但是另外一個朋友有帶2級的毒品, 之後警察闖進來朋友直接說他錢包有一包3級毒品是我的所以我們被抓的時候有2包K他命,一包安非他命,跟一個安非他命吸食器,因為他們直接說那包K他命是我的所以我就做筆錄說那是我的,後來筆錄我說我放在桌上他們自己抽的,可是朋友做筆錄說是我卷給他們吸食的。(那我有可能被判引誘吸食嗎) ? 之後我去保護管速 我的保護官我有2張傳票一張是8/27 (是毒品列管) 9/1號是(吸食迷幻藥物) 後來我的保護官說,我有可能被關他說給他一點時間再想想,可是我擔心我會被關,可是那是我18歲之前犯的案子, 我18了 那這些能撤銷嗎?

然後我保護官說我有轉讓2級毒品,跟3級毒品給她們食用,可是我並沒有但是我知道我們那邊被抓有一個小蜜蜂, 假如開庭的時候我能翻共轉作汙點證人嗎這樣我的罪會比較輕嗎, 能沒事嗎?

我問過我保護官,他說他那邊她願意給我過就看我開庭法官怎麼說了,那我有可能會被關嗎? 我因為是單親家庭可以申請法律顧問, 但這種案子有法律顧問會比較好處理嗎 ? 我已經報名讀書了 . 那我9月開學法院有可能叫我休學不讀書嗎 我是從新讀書的。

假如翻供那邊我沒提 就是一直造原本法院程序走, 我被關的機會還是很大嗎因為我怕翻共我證詞,或證據沒有很有力我怕我反而成誣告

希望各位律師大大可以解救我 拜託了

小軒 104-08-12 00:37

請各位律師大哥看了回復一下吧

救救我一下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2 08: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若有施用二級毒品,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斷水留 104-07-22 21:37

我是外勞宿舍管理員,因為宿舍搬遷,外勞需要腳踏車,他們買新的貴,希望我能幫他們找中古車,於是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我去偷了2次腳踏車,回來販賣給外勞,不幸的被警方查獲。在警局我承認偷竊兩個地點,共10部腳踏車,但是偵辦人員跟我說,要我提出更多地點,及偷竊的數量。

警方說法如下:你認10部是偷,認15部也是偷,而且就算你不認,我們一樣可以擴大辦你,因為你們公司外勞,腳踏車幾乎都是偷的,只要找人去指認出贓車,不管是不是你偷的,外勞一樣為了避責,也會向警方供稱是向你購買的,(強迫中獎)

事實:我偷了2個地點,一共10部車。

筆錄:寫4個地點,共15部。

1.刑責會不同嗎?

2.我15年前有酒駕公共危險罪會影響嗎?

3.我能向檢察官說明實情嗎?

4.說出算翻供會麻煩,會影響判決嗎?

5.我是單親爸爸,小孩要照顧,開庭時能有機會說出,請求到緩刑的機會嗎?

 

您好:

1與2均會影響法官量刑。 警察如果栽贓您一定要跟檢察官反應,並聲請調查對您有利之證據。 法官要依照事實跟證據判決,您沒有做還判有罪是判決違背法令。 把您的狀況向檢察官、法官說明,如果符合刑法第57條或第59條規定,有機會從輕量刑或酌減。
小書 104-07-08 21:51

如果警方沒有任何證據 但因為被指認販賣毒品的緣故 所以被要求做筆錄  而且是7個月以前的事

筆錄時並沒有承認販賣毒品 但是有坦承曾經吸食過毒品

還有當場驗尿檢驗結果是陰性

後來找到很多有利的證據證明當天不再場 應為當天在跟媽媽吃飯也有照片存證照片也有日期也去調了通訊記錄當天並沒有跟指認我的人做任何聯絡

最近半年家人也可以證明我正常上班上課表現良好

而且警察簡直疲勞轟炸 電腦還因為當掉關機重開兩次 筆錄都還在 但是不曉得錄影錄音還有沒有存檔

真的很想翻供 可否給點建議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購買毒品者指述向何人購買毒品證詞,必須要有其他證據來擔保其真實性,如您確未涉及販賣毒品罪嫌,建議您應至少具狀檢附相關有利證據檢察官提出。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詩詩 104-02-19 20:50
我的朋友A男剛成年不久,上禮拜被警察抓,沒有搜到任何毒品,只有電子秤與分裝袋,警察帶回做完筆錄後,本來說能帶回,結果當晚直接開庭收押,事後得知A男被嚇到,有監聽譯文和line對話記錄,警察騙A男其他人都推罪給他,A男在警察的誘導下承認自己販賣三級毒品,有拿到大概幾千元的利益。第二次被拘提出來做筆錄,說毒品是B男給的,而B男是跟C男拿的,說他賺取的利益是一次一兩百塊累積起來的,是車馬費、吃飯錢等? B男因為想要救A男,做了三次筆錄都是配合A男的筆錄做的,B男說毒品是C男給的,C男常常兇他之類的,也是在警察的誘導下,並告訴B男認罪的話罪很輕,監聽譯文中與C男有提到錢,又是在不清不楚的情況下被認為有販賣,當天有其他多位證人都被找去法院,一名證人指認B男賣40幾克給他,但其實是因為自己被抓不高興而捏造事實,並無此事,過幾日B男偵查庭翻供,前面都沒有律師陪同,這次有律師陪同,說他沒有跟別人有任何金錢往來,平常只有偶爾跟朋友在酒店跟別的幹部一起買來抽,監聽譯文中提到的錢是酒單錢,因C男是幹部,但並不是前者提到的幹部,因此有D男誤會成就是C男在往下販賣,D男做筆錄時說自己是在幫B男運送的人,但D男當日已兩萬元交保。檢查官認為B男有串供之虞當日收押禁見。而C男完全沒做過筆錄,年後才要投案,這些過程中並沒有被搜到任何毒品,只有通聯紀錄與監聽譯文。 請問ABCD男之後大概會被怎麼判?C男投案後,收押禁見的B男內有可能解禁甚至交保嗎?還有AD男的手機已被警察拿走,D男下一次的口供是否能採信?

您好:

1.因為沒有收到任何毒品,僅有分裝毒品器具,若分裝器具上可以驗出毒品反應,配合通聯記錄及人證,才有可能被判刑,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然因依您所述,他們符合減刑規定「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2.若該集團人員都已投案,建議可委任律師向法院聲請撤銷、停止羈押。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或臉書「謝憲愷律師服務處」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9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被收押禁見,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前往律見,與其討論辯護方向與策略,避免矛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9 23:47

建議趕快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一、被告承認的部分不論在偵查中或審判中都可以當證據

三、販賣三級毒品的話:

如果是有罪的量刑雖然案件彼此略有不同,不過還是可以參考一下…我查了一下台北地院的判決,有二年八個月,有二年十個月,未遂的話有判一年八個月者

四、找個律師協助吧,如果無資力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

1.  就有關您所述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刑事責任請您要特別謹慎處理,建議應委請專業律師協助,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 00565或用網路Line輸入帳號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毒品刑事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供您參酌。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0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ABCD四人之證詞,應盡量吻合避免矛盾,將傷害降低,以免四人均有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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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0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ABCD四人之證詞,應盡量吻合避免矛盾,將傷害降低,以免四人均有麻煩。

詩詩 104-03-11 21:43

B男在未成年時參與夜店殺警案,只有在場並沒有動手,幾個月後成年了,開庭被收容至少年觀護所,而這個案子還沒有結案。剛從少年觀護所出來又卡到現在這個案子,只待在外面4天,想請問如果第一個案子被判保護管束,現在這個案子有沒有可能直接判成撤保感化教育? 

黑貓 104-01-20 13:05

第一點  我開慢車(我車後面剛好有一便衣警察說的)忽然一A小孩衝出撞到右前側門骨折,下車用

           手機錄影錄到他同學B

           說他(A)來我家玩怕狗,才衝出撞到車,當時A小孩的父親也在場,警察沒有筆錄,但到檢察官             那,B同學說沒在場沒看到???

           請問同學B可以翻供嗎?我該怎麼辦???(現場鐵門封閉騎樓,前門只開一邊小狗綁在鋁門前)            (由於撞到車子右前側門)

第二點   警察筆錄的現場圖煞車痕跡,輪胎也有煞車痕跡有照相,檢察官調另一現場證人說那不是我             的煞車痕跡,煞車痕跡可證明我是在車道內 

            請問現場圖可以亂改嗎?我該怎麼辦?

抱歉因當機再傳一次

 

您好

這個案子要看圖才知道

因為車禍鑑定要看完整資料才能判斷

至於偽造罪部分可能要看到底B說的內容才知道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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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0 1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B作證若未具結,即無偽證罪之疑義,若B未滿16歲亦無具結之問題,即不會涉犯偽證罪,目前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較為有實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0 2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B作證若未具結,即無偽證罪之疑義,若B未滿16歲亦無具結之問題,即不會涉犯偽證罪,目前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較為有實益。

彬仔 103-12-19 16:11

我有官司問題纏身,簡單來說我租人家房子卻無意中發現有女生穿著暴露門沒關一時興起犯下強制罪遭房東提告,第一審我跟法官告狀卻以另案為由搪塞,後我去派出所提告卻被恥笑不受理,而找另一個員警提告房東侵佔,勉強受理,而分局偵察佐對我咆哮叫我釐清案情,讓我懷疑有意推拖,現在呢就等第一審法官判決書...過程如上簡述

我想要說的是事情發生時,強制叫我搬離租屋處,沒有讓我有多的空間及時間,沒錯啦是為了安全起 見叫我搬離沒錯,可是照理說房東沒主動還我押金我就不能搬,對不對,房東根本就藉此扣押我的押金,還有員警有失公允,只顧為對方怎麼不問我們之間有沒有租賃關係,所以我被房東扣押押金員警要負連帶責任,而我跟法官告狀是我舉證困難,既沒對方姓名也找不到契約,另外去提告一定踢到鐵板,就像我去派出所提告就一定得講述我犯此罪,增添我的困擾,再說如前所述,房東藉我犯罪的機會趁火打劫,法官難辭其咎,不能置身事外,反正我的論點是對方提告法官就辨我,我跟法官告狀就可以不聞不問,豈有天理,一樣都是納稅人,怎麼大小心差這麼多,心都偏向原告了我還能說什麼,讓我心理覺得房東存心a我錢,法官又不管,提告又不順利,大家都可以油條我為何這麼老實,第一審有反駁但話少,可能在法庭?步了吧,等判決書下來上訴到二審時,我不會客氣了,要把我惹急到第三審來個大翻供,好呀不管我的權益,我就推翻我的供詞,反正就順法官意思,我的權益另案處理,我就跟法官講我的案子,就說當時我沒進去只是看了一眼,我會承認是因為我有偷看犯了佛戒再加上我跟家人吵架才說出對自已不利的供詞,所以要判我刑期請拿出對我不利的證据,不管是原告還是檢方都無法以我的自白把我抓去關,因為我翻供又沒實質的證据又不是現形犯,大家不能以聽到聲音或是懷疑就草率判我有罪

其中不乏有去監察院陳情沒用,而偵察佐情事有請警攻署介入,好不容易公文送到地檢署偵辨,像我說的論點第一審法官會不會構成濫權.瀆職,要不構成還有天理嗎,台灣到處講人權根本就屁話,都不把我的權益作為考量了還講人權個屁,難道我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眉嗎,我不甘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9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的論述中有很多誤解法律的地方,先就比較重要的事情說明如下:

1、本案您跟房東之間,至多只有違法解約,請求違約金跟返還押租金的問題,所以應該提起民事訴訟而不是侵占告訴。

2、有關於您是否涉犯強制罪的部份,倘若沒有積極事證,法院不能僅憑您的自白判決。

3、有關於強制罪的部份無法上訴三審。

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抑或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或是答辯,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志 103-09-27 23:08

我想找毒品案件的律師,女友上禮拜被抓販賣安非他命,有好幾次的監聽譯文,女友全部都承認了,這樣還會被判很重嗎?可以翻供嗎?或只承認幾次,其他次否認,可以這樣做嗎?聽朋友說可以主張轉讓或幫助施用,要怎麼說才可以變成轉讓呢?

您好:

建議您應請女友與律師討論案情後再決定後續訴訟對策為宜

二級毒品法律規定是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但本律師亦有處理過販賣部分無罪之案例經驗

如您女友有委託律師協助辦案之需求

歡迎於星期一上午致電本所洽詢

律師可盡速安排開會時間以充分了解案情

補充回覆:

就如同林智群大律師所述

如誤判檢察官手上之證據而隨意變更供詞

說不定會比原來的說詞有更糟之結果

而且相信你們都不知道詳細的案情

只有您的女友才有辦法和律師充分研究後再定訴訟策略

 如果是同道在造假衝人氣,就請不要浪費大家之時間!!

 本律師已有截圖為證

 

 

 

林智群 (klaw) 103-09-27 23:33

 販賣二級毒品一次至少判七年,目前既然你女友已經認罪,不建議改變這個情況,

要爭執次數不是不可以,但要很小心,

不然檢察官可能會認定沒有悔意,那就得不償失

像這樣的案件還是建議找律師處理,

律師到監所去跟你女友碰面了解情況,再做下一步訴訟策略

小宏 103-09-27 23:34

律師可以說詳細一點嗎,因為很緊急,這樣我也比較好跟女友的父母親說明,再考慮是否有需要委任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8 0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所描述之情況應尚在偵查階段。又因您女友已於偵查中自白承認犯罪,故若又於審判中(不論一審或二審)繼續承認犯罪,則可減輕一半(因安非他命為二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為7年以上之犯罪,故若減半後每販賣一次最輕3.5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8 0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證據通聯譯聞已很明確,不建議在翻供,但若藝文沒有很明確,可以主張未有賺價或賺量,但是因為除非交付毒品之對象為至親,否則檢察官或法官不太會相信會有沒有賺取差價或數量,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討論。

隱居 (勇公) 103-09-28 07:08

同林大律師所述,

一半承認

、一半否認,若否認的部分判有罪,定執行刑不會輕多少。

又可請林道長檢附資料給網站管理者查一下IP位置即可釐清真相。

(所以我不留電話,被嚇到了)

喵喵 103-09-04 23:05

律師們您好

上回有請教有關《運輸一級毒品》相關問題,感謝5位律師的熱心回覆,

因還有些疑問,在此再次提問:

已有自白,如果有供出毒品上游,但未查獲,是否就不能減刑刑法第59條的規定其內容為何? 何種情狀下適用證人保護法? 被告可改當辯護人嗎?辯護人還須服刑嗎?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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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收押延長為期至4個月,判刑確認服刑的話,4個月是否會併入刑期? 倘若翻供,是否會造成檢察官的不信任感,反而會加重刑期? 假設當事人知道是毒品,但不知是幾級,以為是3級,是否就以3級判定? 《運輸》、《持有》的認定為何?

以上

期待律師們的回覆,非常的謝謝。

心急的家屬 雙手合十 阿彌佛陀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4 23:10
已有自白,如果有供出毒品上游,但未查獲,是否就不能減刑

沒錯,不能減刑

刑法第59條的規定其內容為何?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何種情狀下適用證人保護法? 簡單的來說,要檢察官事先同意才行。我當檢察官十年, 還沒有遇到過案件大到願意讓我用證人保護法
第二條所列刑事案件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於偵查中供述與該案案情有重
要關係之待證事項或其他正犯或共犯之犯罪事證,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
該案之其他正犯或共犯者,以經檢察官事先同意者為限,就其因供述所涉
之犯罪,減輕或免除其刑。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雖非前項案件之正犯或共犯,但於偵查中供述其犯罪之
前手、後手或相關犯罪之網絡,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與該犯罪相關之第
二條所列刑事案件之被告者,參酌其犯罪情節之輕重、被害人所受之損害
、防止重大犯罪危害社會治安之重要性及公共利益等事項,以其所供述他
人之犯罪情節或法定刑較重於其本身所涉之罪且經檢察官事先同意者為限
,就其因供述所涉之犯罪,得為不起訴處分。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非第一項案件之正犯或共犯,於偵查中供述其犯罪之前
手、後手或相關犯罪之網絡,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與該犯罪相關之第二
條所列刑事案件之被告,如其因供述所涉之犯罪經檢察官起訴者,以其所
供述他人之犯罪情節或法定刑較重於其本身所涉之罪且曾經檢察官於偵查
中為第二項之同意者為限,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被告可改當辯護人嗎?辯護人還須服刑嗎?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呢? 沒聽說過,被告就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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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收押延長為期至4個月,判刑確認服刑的話,4個月是否會併入刑期? 羈押可以折抵刑期。 倘若翻供,是否會造成檢察官的不信任感,反而會加重刑期? 法官及檢察官會不爽,若查無實據,會從重量刑。 假設當事人知道是毒品,但不知是幾級,以為是3級,是否就以3級判定? 若無特別的證明,係以查獲的實際的毒品種類為準。不會以被告自己的認知為准。 《運輸》、《持有》的認定為何? 運輸是從甲地運到乙地。不包含係為自己施用短程移動的部分。

 您好:

除邵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關於證人保護法之適用一定要徵得偵查中檢察官之書面同意

也要看您的案情而定,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說明白

您可以在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搜尋有關本律師辦理之相關案件即有適用之案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5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供出上手而無因而查獲,不構成減刑之適用,本案可視全案證據資料,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爭執主觀認知為三級毒品而非一級毒品,爭取較輕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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