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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 103-12-17 22:36

我在6月17日開創飲料店,在當時總店要我簽加盟合約,但是他說加盟金不需要也因此在合約上把加盟金部分劃掉,而店內所有器材有是我跟合夥人一起購入,三個月內我算出來虧損12萬因此我們不想繼續虧損下去,期間有給總店5萬4千多元當預購冰淇淋或貨款的訂金,但是總店也沒跟我們說冰淇淋機已在他的分店擺放測試機器一個月多,當要拿回那比預定金來周轉店內的開銷時,總店才跟我們說已拿去付冰淇淋訂金但機器一直放置在他們分店內,導致我們連員工薪資都付不起因而想要把店關了,但是總店就說這樣對加盟合約會有違約行為要求要我們繼續開下去不然要我們賠違約金,但是我們沒錢再叫貨沒錢給員工薪水怎麼繼續開?因此自己就把店關了,期間他自行向我跟合夥人雙方家庭的父母?違約金事宜,也聲稱說我們這間是直營店,後來他也寄了存證信函給我們要我們支付違約金與冰淇淋機的錢於三日內初面說明,我們照實三日內出面說明時要他簽名於他所寄的存證信函,他就說句[那不用談了]就走了,現在寄法律支付命令給我們要我們之付委約金於二十日內提出異議的信函,但是在合約裡面也有提到甲方(總店)必須提供乙方(我們)做周邊市場調查及活動的計畫與員工的訓練,他們也沒實行那是否他也違約?而還跟我們說他那裏都有錄音這會不會牽扯妨礙秘密罪?我該如何抗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對該支付命令異議,使其轉入民事訴訟程序,若待二十日後,該支付命令確定,對方即可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言,建議您在收受支付命令二十日內先聲明異議,因後面涉及契約解釋之問題,建議儘速委任律師代為撰擬答辯狀,以維護權益。

又若錄音內容為你們間對話,因對方也涉及其中,應無妨害秘密之問題。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一、程序上,先對支付命令異議是對的。

二、實體上,你問的問題多數涉及你們契約怎麼約定,不同的約定會有不同的結果。宜拿加盟契約律師討論。

以上,加油!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boy660129@yahoo.com.tw

sammyx 103-12-16 22:08

1.案情:
A跟B於50年前租了土地 (當年土地上已有房子但未登記房子導致房屋稅籍目前在B身上)
A過世後C繼承土地
C於102年時與B簽訂土地租賃合約
合約內容為有條訂為
-----------------------------------------------------------------------------------
C方若因需要欲出售土地時,B方擁有第一承購權。B方若未承購而由第三方承購時,B方需於第
三方承購後六個月內歸還土地。B方之拆遷補償金額不得高於實際售價淨利潤之15%(扣除仲介、稅負等所有必要之開支)。
-----------------------------------------------------------------------------------

如今有D方出現欲以500承購
B方不願意購買,卻反反不願領取500x15% 的補償金額 而開價600萬才肯離開

請問這種狀況下 是可以寫支付命令要求收取補償金並放棄所有地上物嗎??
或是需要經過法律訴訟.另外若是採用訴訟是使用非訴訟事件還是訴訟事件?
因為是C方要給B方錢 B方簽放棄地上所有物轉交稅籍

麻煩各位了

 

 您好:

建議您可將補償金提存後

再訴請對方返還土地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sammyx 103-12-17 15:24

請問 若提存後 屋主仍不願意搬遷

是否得需要強制搬遷
另屋子沒有所有權狀 只有早期申請的房屋稅籍
請問房屋稅籍是否也需要過戶 或是屋主搬走後直接由新屋主承接?

Ryan 103-12-15 16:15

各位律師

本人於民國96年遺失錢包,所有相關證件也都遺失重新補辦過,

證件遭冒用,因今年的10月收到某管理顧問公司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對方說我在民國98年辦了遠X電信的2個門號,欠費已久,

要求強制支付,本人當然不服,已在期限內向法院提出異議!

目前仍處於等待開庭的狀態,但對方(某管理顧問公司)已來電2次,

一直劈哩啪啦講述一堆說有我申辦的證件跟簽名.....等,

還說是我家人拿我的證件去申辦了門號不敢講??

相關說詞荒謬至極,請問他再繼續打來,我是不是可以不必理會?

或甚至可以反告他騷擾?另外想請教各位律師

這類型的偵查庭是開一次就判決定讞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6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明確向對方表達不要再來電,否則可以蒐證提告強制

2、民事部份可以嘗試主張時效抗辯及遭偽造文書之抗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露娜 103-12-13 16:47

律師您好:本人積欠卡債約5萬元左右,每月雖然都有支付,但是都未達最低應付門檻,這禮拜收到家人通知有一封支付命令送到家裡,開立日期是11/25,目前我也還沒拿到正本,上網大約了解一下狀況,需在20日之內提出異議,請問:


1. 本人約是在12月初左右才透過家人知道有此份支付命令,但在這之前本人還有在透過atm繳納卡費,所以支付命令上的金額已經是不正確,提出異議是否就是以金額不正確的方向去申請呢?


2.20天內是從25號這天開始算一天嗎?如果是的話,12/14剛好遇到假日,會再順延一天嗎?


3.支付命令是由高雄地方法院開出,本人目前居住在台北,可在台北的地方法院提出異議書嗎?


以上要麻煩律師撥冗回覆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3 21:4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 2、依據收到簽收支付命令起算。 3、必須向核發的法院提出異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露娜 103-12-13 16:44

律師您好:本人積欠卡債約5萬元左右,每月雖然都有支付,但是都未達最低應付門檻,這禮拜收到家人通知有一封支付命令送到家裡,開立日期是11/25,目前我也還沒拿到正本,上網大約了解一下狀況,需在20日之內提出異議,請問:


1. 本人約是在12月初左右才透過家人知道有此份支付命令,但在這之前本人還有在透過atm繳納卡費,所以支付命令上的金額已經是不正確,提出異議是否就是以金額不正確的方向去申請呢?


2.20天內是從25號這天開始算一天嗎?如果是的話,12/14剛好遇到假日,會再順延一天嗎?


3.支付命令是由高雄地方法院開出,本人目前居住在台北,可在台北的地方法院提出異議書嗎?


以上要麻煩律師撥冗回覆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支付命令之異議可以不附理由提出,而本件起算時間以您們收到支付命令為起算,而非支付命令上所押之日期,而異議應向原法院提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nny 103-12-12 15:05

借款契約所示借款期限至民國101年,尚在追溯期效內

(附:借款契約本票)

1.向法院提出本票聲請裁定前是否需要先提出本票鑑定或其他程序?

2.在執行本票裁定或是借款支付命令時,是否需向債務人所在地方法院提出或是其他縣市地方法院亦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2 18:25

您好,直接聲請本票裁定即可。可依付款地或發票人住所地之法院聲請。 

103-12-10 17:20

律師您好:

某有限公司已解散但未清算,該公司欠我債務,可否直接對該公司發支付命令?已請求其返還債務?謝謝

依您所述,因該公司已解散,建議以清算人為法定代理人,否則要選任清算人。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0 23:26

您好,還是可以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您好:

仍可聲請對該公司發支付命令

並可將確定支付命令作為執行名義參與分配該公司之剩餘財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Bruce chen 103-12-09 14:17

如題 對方耍賴 就是不賠償 對方沒有動產 以打零工維生  請問

1)申請支付命令後 要如何執行?  實際面的執行 舉例 要親自去對方公司直接請求扣除部分工資作為賠償? (因為打零工 也沒有薪資證明與所得稅扣除證明 如何查對方的工資)

2)對方刻意逃避賠償 法院判決書有無時效限制 過了追訴期 就無效?

3)如第一點執行有困難 是否代表 往後肇事人 只要名下無動產薪資 打零工

就可以擺脫一切責任 逍遙法外?

 

 

感謝律師群的協助與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聲請強制執行,若對方名下均無財產,則法院會再發給債權憑證,之後時效快到時再去換發,即可一直追討下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據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9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唷! 

Bruce chen 103-12-12 11:1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顏律師 撥空回答建言

Bruce chen 103-12-12 11:17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魏律師 撥空回覆建言

 

Bruce chen 103-12-12 11:1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謝律師 撥空回覆建言

橘子 103-12-08 17:05

我朋友跟我借了9萬9

說每個月為一期 還我3千

但是他已經三個月沒還我

不是說他家裡有事情就是說他沒錢

請問我該怎麼辦 假如聲請支付命令

他還是沒錢還我 我這筆錢拿的回來嗎

他還欠我9萬6 有借據加蓋手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先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仍不還,則最後會取得債權憑證,日後若對方有財產,仍可繼續追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8 23:38

您好,建議您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tracy 103-12-05 10:07

律師們您好

我想請問如果  1、發存證信函債務人,但債務人知道後會不會開始有脫產的嫌疑,如果有債權人要怎麼同時能防範呢?????

                   2 、支付命令和發存證信函是不是都會讓債務人知道後,有可能會讓債務人有時間脫產?????

                   3、如果直接申請假扣押要怎樣的條件就可以?????那一般來說要怎麼樣申請???費用呢????

                   4、知道有一棟房子債務人的名下,那我們要怎麼申請怕她房子移轉給她家人呢????????

蘇子良 (馬克) 103-12-05 13:13

 建議先採取假扣押,再以支付命令或起訴求償,以防脫產,以上建議,請酌參,謝謝

除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言外,假扣押關於您債權之履行,至為重要。且假扣押聲請後,尚有假扣押執行之問題,建議您正式諮詢律師為佳。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如上面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假扣押聲請應載明請求原因及對方有脫產之虞之釋明證據

涉及專業法律知識及經驗

如有進行假扣押執行程序當然就可以扣住對方之名下動產財產防止其轉讓

律師有諸多聲請假扣押成功之案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103-12-03 11:40

請問申請支付命令時需要提供幾份繕本?我的債務人只有一位,我看網頁有的寫一份,有的寫五份?到底要幾份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應一份正本二份繕本送交法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2-03 15:50

不好意思,另外想請問一下正本跟繕本要怎麼區分呢?我都是用影印的,印了三份,需要其中一份上面註明正本,另外兩份註明繕本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3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債權人及債務人皆為1人時,請附5份繕本;若債權人或債務人每多1人,請以5份為基底補充繕本1份,以此類推。

                    例如1:債權人甲告債務人乙、丙,即附繕本6份。

                    例如2:債權人甲告債務人乙,而乙地址有二處,請附繕本6份。

                    例如3:債權人甲、乙告債務人丙,請附繕本6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3 22:31

 http://pcd.judicial.gov.tw/?struID=3&cid=37

關於您的問題,可參考之。

wadez 103-12-03 00:55

各位好,
我方為網拍賣家,誤將買方未訂購之商品多寄給買方(買方訂購1件,我方出貨兩件)
已多次聯繫買方,告知:(A)我方(賣方)願支付退貨運費/(B)請買方補商品款項直接購買(但我方疏失在先,故有告知願意以以低於成本價出售),至今仍未收到回覆


請問我方(賣方)是否有權追討多寄的商品? 寄存證信函後若買方惡意避而不回,是否能以支付命令要求對方付款? 申請發支付命令費用台幣一千元,是否能要求買方支付?(即總共要求買方支付商品款項+申請發支付命令費用)



以上提問望各位撥冗答覆,萬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聲請支付命令

2、倘若我方取得勝訴,或是支付命令確定,訴訟費用則由對方負擔。

tracy 103-12-02 09:28

這是之前的問題: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如果房子當初是共同賺錢打拼出來的情侶(未婚)如今分手了,當初名字是以女生名字登記﹑,今年11月初女生說要把房子賣掉,當時兩人也協議好女生要還給男生當初所付出的錢了,女生也表示會在這個月底用支票給錢,但今天是最後一天目前都未收到支票,並連絡女生也都不接不回了!

所有兩人協議的內容(line)和女生11月中有傳簡訊給男生說11/30會給錢等等的證據都有留著,那時間一到男方可以立即做什麼動作來保護自己呢?????

男生僅有的就是女生的手機簡訊和line的傳訊內容了!!!可以有足夠使她最快速度還錢嗎??????男方很急!!!!拜託了!!

各位!!剛剛女方是說她還在湊錢給我們,目前還在湊會在盡快給我們,但男方這邊不想要傻傻在那等,當初協議好11/30女方簡訊也有說了,但今天卻這樣回覆,男方這可以做甚麼樣的舉動自保呢??????

因為男方怕女方最後反悔不想給了就脫產讓我們拿她辦法都沒有,僅有的簡訊和line內容怎辦????我們可以聲請假扣押嗎?????因為房子是女生的,我們沒有借據= = ,怕到時女生不想給了,或者根本是拖延戰術以便請教專業人士該怎麼做了

男方要怎麼樣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權利並保障自己??????????到最後可以拿回當初協議好的錢

 拜託律師們跟大大專業人士,幫幫

 

接下來是新的問題,因為系統會一直往下跑,恕用這方式再問問題:

各位專業的律師們! 請問如果男方先申請支付命令,那女方會不會知道後立刻辦理脫產呢?????

還是建議男方直接假扣押呢?????那只申請假扣押的話律師費用要怎麼算呢????????

因為這兩天男方限三天內全額還清,但女方回覆內容都顯得避重就輕回,還有時愛回不回的,都要男方等。這兩天女方都只回說會盡早湊齊錢還,但女方當初開的11/30期限已過,男方有資格可以開條件巴或者自保巴??????

男方也未知道那間登記在女方下的房子是否已賣出!!!!!!

 

各位專業人士拜託了!!!男方很急!!!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1: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同時聲請假扣押支付命令

2、費用的部分,分為撰狀跟委任,歡迎來信或來電詳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除了聲請假扣押支付命令

針對房子部分也可以聲請假處分禁止對方移轉設定負擔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鴻 103-11-28 09:41

本人在98年年底買了一輛機車(100c.c) 總價約7萬多,頭期繳15000元,
分18期,一期繳約3700多元,繳了幾期後,因99年4月左右經濟上有問題所以遲繳了一期,對方打電話來說要還車,我跟對方說因為我這個月手頭有點緊我下個月一次繳兩期可以嗎? 對方說不用!要我這幾天把車寄還給他們,當下我有沒想這麼多,車也寄還給對方了。之後2年後的年底寄來了法院的支付命令,1萬5千多,對方又寄來一張單子要我繳兩萬多,之後對方打來我也跟對方說我兩萬多我沒辦法一次繳清可不可以給我分幾期? 他們說只能分2~3期,要我在當月的月底寄9千多元過去,我有說益下子我也籌不道這麼多能不能再少一點? 對分不肯,到了月底我也沒籌到 對方打來,我說可以再給我一點時間嗎?
真的沒辦法籌到這麼多,對方很生氣的說:你就不想繳嘛! 沒關係啊! 等上法院,利息會追加啊! 我也回對方說 我不是不想繳只是說能不能再給我一點時間 ,他們不肯就掛段了。
今年年底有打來,問我說什麼時候繳清債款? 問我車子呢? 我說車子我寄回去給你們了,對方說對阿! 車子已賣出去了,後面還有差額要我付清,我就問說,前幾年法院的單子是一萬多,為甚麼你們的單子要我繳兩萬多,好像說一個是本金一個是利息,我說我沒辦法繳,說要走法院甚麼的,他們態度很差,我是因為孩子在發高燒也不願多說就掛了電話
我也不是說不想繳,欠錢是理當要還的,但我只想說能不能不要這麼大金額,讓我慢慢繳清,我是因為在領生活補助過生活,孩子又還小,只有帶著孩子做雜工,只希望金額少點,也是會還清的,能不能請大家給我一些意見,幫幫我 看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拜託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17: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還可以談,建議應該簽立和解書,以保障權益。

2、倘若無法談,則可以等待對來起訴之後,詳細了解仍積欠的款項之後,受敗訴判決在慢慢還(在對方強制執行之前)。

 

 

103-11-23 23:07

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我離婚時,有寫(女方名下之帳款負債,兩人平均分攤)

說實在的,第一次離婚,不知道要寫的很詳細,我在102/8/5離婚至今!信用卡信貸都是我一個人在繳,他沒有幫我分攤過一毛錢!因為前夫沒什麼在工作,信用又不好,有兩個孩子要養,奶粉尿布,必需品都用卡與信貸在負擔,我現在已經由兩位精神科醫生判斷我有情感性精神病,憂鬱症,燥鬱症,人格分裂症,沒辦法正常上班!! 

 

我該如何申請支付命令請他分攤!???

 

我該怎麼做才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7: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檢附當初約定的債務分攤數額相關單據,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否則日後退方提出異議,訴訟上恐遭受不利益。

2、建議可以先聲請子女扶養費。

 

阿德 103-11-23 21:11

各位律師好,我們家住公寓社區最高樓層,之前因為屋齡問題有漏水和壁癌的情況,請管委會來修屋頂,但他們都沒有任何回應,一直推拖到住戶大會打算通過剝奪頂層住戶修繕屋頂權益的決議,後來我向法院請求撤銷判准定讞。然後我再像鬼舞會請求修繕屋頂,但管委會還是不理我,後來我們家請幫忙修隔壁社區的廠商來估價(不找我們社區原來廠商原因是因為之前有請他們修過,卻只能撐一兩年而已),再把估價單和屋內壁癌照片連同存證信函寄出催告。後來管委會還是不理,我們就請廠商施工,錢也都自己先付清了。

 

之前我們社區亦有另一住戶有相同問題,他向管委會請求修繕屋頂未果,就找了廠商來修,再以損害賠償向法院請求管委會給付屋頂的修繕費用,法院亦全額判還。

 

另外就是屋內壁癌的部分只有請廠商先開估價單,之所以不先施做的原因是因為當初只找廠商來看(前面那位住戶也是,且簡易庭法官採用廠商鑑定證詞),沒有請技師公會等公正單位來鑑定(那筆鑑定費用著實不少阿),所以就先寶屋內的牆壁問題都先保留,待日後有需要時可作鑑定。這樣我可以以估價單為請求依據,一併請求支付命令嗎?

 

現在我們想要請求管委會賠這比錢回來,我可以用支付命令的方式嗎?

如果用支付命令,且法定利息的起息日是命令到達後翌日起,這樣我還需要先向對方催告嗎?還有什麼地方是我該注意的呢? 先感謝各位律師不吝指教,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尚然可以先聲請支付命令,但若管委會提出異議,整個案件仍會進入訴訟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3 22: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需要檢附估價單、照片等聲請支付命令,待開庭時,再向法院聲請鑑定即可。

2、建議還是先行催告為佳。

小瑜 103-11-17 18:28

您好 我是社區新任主委  我們社區1-3樓為商業使用  1樓是全家便利商店2-3是補習班 之前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已決議 1-3樓可以掛廣告物不過需要收費  並已訂立收費標準   但現在1-3樓房東表示外牆應為他所有 他在自己外牆掛廣告物為何需要收費所以不願繳交  我想請問1.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要收廣告費部分 是否須報請縣政府工務局同意   如果沒有報請縣府同意 相關決議是否就無效2.這樣的廣告費是否可視同管理費   房東不繳錢時循追繳管理費模式   先寄存證信函 然後用法院支付命令追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社區外牆仍屬公共領域,基本上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得就該領域如何管理而為決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單身媽媽 103-11-17 17:58

我在九月申請扶養強制支付命令,但民事執行處都未做移轉第三人(債務人現在工作地方),還說書記官不在。

因為債務人要求異議,我有寫狀說他要還款金額是不對的,我也有寄細目過去,也打去他的公司。

他的公司說九月收到命令就有扣款了,但不知道要扣給誰,法院也沒通知他們,那這樣我的權益又受損了,我該怎麼辦?

第二是,債務人的母親一直擾亂我,硬說之前我寫信給她,請她幫忙寄錢給我,因為他兒子都沒有寄扶養費給小孩,債務人的母親只寄四萬元給我,名字是她、不是她兒子,這樣也算有還錢嗎?(因為孩子的爸爸沒在匯錢,兩筆是他媽媽的名字),那麼我要求異議部分是說他母親匯的錢是救助金,這樣可以嗎?我想知道法院是看債務人名字還是包括他母親?(因我針對債務人,未針對他母親)

 

他的母親一直擾亂謾罵、加上他姐姐也是擾亂,我可以告債務人跟他的媽媽刑事嗎?因為我被他們鬧到精神耗弱了,快搞不清楚誰才是債權人…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1-25 12:04

1.法院只看誰是債務人,至於您所提到沒有收到款項,請聯絡該股書記官。

2.如何謾罵?電話還是公眾下?假設單純用電話謾罵,基本上不成罪;假設在不特定之公眾下謾罵,又有人證,公然侮辱罪(很輕,只有罰錢);假設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誹謗罪。

3.有關精神方面,您可以舉證,也就是提出相關證據,譬如說錄音,以及精神科醫師之診斷書,證明您為此困擾而導致精神方面之疾病或衰弱,再提出告訴。

以上。

103-11-13 20:07

本公司為被告未給付貨款

以下是 原告的理由

被告自民國 102年2月與原告有生意往來,有交易往來發票,為原證一,交易方式由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與原告聯繫,長期以來訂貨. 交貨.請款皆經由劉某某指示辦理

,此習慣始終如一

原證二

1-102年11月貨物由貨運寄至被告公司,有公司簽收章

2-102年 12月貨物由貨運寄至彰化貨運站由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簽收

3-103年1月 15日 貨物寄至被 告公司,由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簽收

4-103年1月24日貨物由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至 原告公司取貨

5-103年2月6日及13日貨物寄至彰化貨運站,由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簽收

6-103年3.4.5月貨 ?寄自彰化貨運站,由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簽收

而今被告以前揭交易為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個人行徑,與公司無關為由拒絕給付,實令人譁然

三按(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授權與他人,獲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意思者 ,對第三人應負授樣之責任)民法169條自有明文,是以被告長期以

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為代理不為反對之意思表示,自應成之交易合議之意思表示,被告拒絕給付貨款,依法無據,狀 請

鈞院鑒核,賜如訴之聲明之判決,實為德便

以上是對方提告

 

源由102年11月貨物由貨運寄至被告公司,有公司簽收章  我方 只承認這筆

2-6公司不承認

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早就無心想要經營公司 ,於102年11月對公司不聞不問

公司的狀況也未交待就離開公司了

被告代理人和其女兒接手開始處理帳款問題,及公司任何事情

被告代理人及女兒私下調查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早就於102年 10月8日另外成立一間公司

調查期間看到對方的這間公司帳款有經過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塗改

所以被告代理人和其女兒一致認為對方帳款是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的假帳款

因有塗改金額  所以不加以理會

怎料想於103年7月11日收到對方的法院支付命令

後來拿電話給對方問一些事情都推說不清楚不知道,一切交由法院來處理

後來向對方要求傳真102年11月到5月的帳款明細

結果102年 12月以後的帳款明細客戶名稱和統編一樣  ,客戶電話及傳真還有送貨地址都更改為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早就於102年 10月8日另外成立一間公司的資料

於102年12月到被提告都未接到對方的電話及請款的任何資料

而且貨都是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私下以公司名義向對方叫貨  貨也沒寄到公司

現在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已跑路中 

想請問有經驗的律師朋友  公司地址及電話都已更改  對方一點懷疑都沒有還持續給貨  還敢用民法169條來推說不知道  還硬要我方付出貨款 

想請問有經驗的律師朋友幫我解答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3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爭執是否有構成表見代理之外觀,若不構成表見代理,即毋需給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涉及如何抗辯及如何分配舉證責任之問題,所以在訴訟上需多費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鍵點在這位劉先生與法定代理人間有親屬關係

很容易會讓人認為兩者之間確實有代理的關係

所以要主張表見代理不存在,一定要從以往的交易方式著手

例如102年11月的交易是由公司章簽收的

以前是否均是如此?

這是一條可解套的路徑

至於你的疑問有關更改地址、電話這部分

其實並不會影響本案。一般而言,出貨人大概也不會關心貨送到那裏

更不會關心地址、電話的更改。

除非送貨的地點可以很明顯的看出有問題,只是這部分還要你們提供詳細的說明了。

103-11-13 20:03

本公司為被告未給付貨款

以下是 原告的理由

被告自民國 102年2月與原告有生意往來,有交易往來發票,為原證一,交易方式由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與原告聯繫,長期以來訂貨. 交貨.請款皆經由劉某某指示辦理

,此習慣始終如一

原證二

1-102年11月貨物由貨運寄至被告公司,有公司簽收章

2-102年 12月貨物由貨運寄至彰化貨運站由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簽收

3-103年1月 15日 貨物寄至被 告公司,由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簽收

4-103年1月24日貨物由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至 原告公司取貨

5-103年2月6日及13日貨物寄至彰化貨運站,由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簽收

6-103年3.4.5月貨 ?寄自彰化貨運站,由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簽收

而今被告以前揭交易為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個人行徑,與公司無關為由拒絕給付,實令人譁然

三按(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授權與他人,獲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意思者 ,對第三人應負授樣之責任)民法169條自有明文,是以被告長期以

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為代理不為反對之意思表示,自應成之交易合議之意思表示,被告拒絕給付貨款,依法無據,狀 請

鈞院鑒核,賜如訴之聲明之判決,實為德便

以上是對方提告

 

源由102年11月貨物由貨運寄至被告公司,有公司簽收章  我方 只承認這筆

2-6公司不承認

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早就無心想要經營公司 ,於102年11月對公司不聞不問

公司的狀況也未交待就離開公司了

被告代理人和其女兒接手開始處理帳款問題,及公司任何事情

被告代理人及女兒私下調查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早就於102年 10月8日另外成立一間公司

調查期間看到對方的這間公司帳款有經過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塗改

所以被告代理人和其女兒一致認為對方帳款是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的假帳款

因有塗改金額  所以不加以理會

怎料想於103年7月11日收到對方的法院支付命令

後來拿電話給對方問一些事情都推說不清楚不知道,一切交由法院來處理

後來向對方要求傳真102年11月到5月的帳款明細

結果102年 12月以後的帳款明細客戶名稱和統編一樣  ,客戶電話及傳真還有送貨地址都更改為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早就於102年 10月8日另外成立一間公司的資料

於102年12月到被提告都未接到對方的電話及請款的任何資料

而且貨都是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私下以公司名義向對方叫貨  貨也沒寄到公司

現在被告代理人之子劉某某已跑路中 

想請問有經驗的律師朋友  公司地址及電話都已更改  對方一點懷疑都沒有還持續給貨  還敢用民法169條來推說不知道  還硬要我方付出貨款 

想請問有經驗的律師朋友幫我解答

 

Eileen 103-11-10 18:07

Q1: 如果債務人不出庭或稱人在大陸無收到支付命令,該怎麼辦?

Q2: 債務人在台灣無財產&房產(都在大陸),如何申請強制執行及假扣押?

Q3: 如果債務人說之前都有和我們公司換錢(賭博贏錢,港幣換人民幣或台幣等等),法官是否會去查之前的銀行交易紀錄?查到之後會怎麼判?如何避免法官去查?會不會沒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0 1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Q1: 如果債務人不出庭或稱人在大陸無收到支付命令,該怎麼辦?

債務人經合法通知仍拒不出庭,可請求一造辯論判決;對方必須提出證據證明未合法送達支付命令

 Q2: 債務人在台灣無財產&房產(都在大陸),如何申請強制執行及假扣押?

必須將台灣確定判決請求大陸法院承認,於承認後再於大陸進行強制執行之。

 Q3: 如果債務人說之前都有和我們公司換錢(賭博贏錢,港幣換人民幣或台幣等等),法官是否會去查之前的銀行交易紀錄?查到之後會怎麼判?如何避免法官去查?會不會沒收?

可說明僅為雙方交易,無涉及不法交易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3-11-10 22:09
您好!
1.    支付命令未於20日內異議即會確定,確定後就不會有出庭的問題,除非是對方能證明支付命令未合法送達。
2.    台灣無財產只能對大陸地區財產執行,執行前應先將台灣確定判決送大陸法院認可。
3.    法官若發現有非法匯兌等犯罪情事,有可能另送檢察官偵辦,犯罪所得可能被沒收。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電風扇 103-11-10 00:50

請問聲請支付命令對方已提出異議時間已經過10多天了都沒下文...請問我要如何查詢案件進度.案號.股別等等,假使一定要本人到法院查詢承辦的是高雄法院我在嘉義的法院可以查詢嗎?

電話去高雄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即可查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0 19:39

您好,致電訴訟輔導科,並提供您之身分資料,即可查詢案號及承辦股別。 

 

沈恆 (沈律師) 103-11-10 22:37
您好!
要在高雄地院查詢才行,可打電話詢問;另外,若對方確定已提異議,法院後續會發函通知您補繳裁判費及通知開庭時間,不用急。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宇 103-11-08 23:26

寄發支付命令債務人,但對方提出異議,目前收到法院通知案件移往簡易庭,想請問幾個問題:

1.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19條第1項,我不知道現在是視為起訴還是聲請調解,還需要再準備什麼書狀嗎?

2.若起訴或調解的話是否必須親自到場?如果是的話,那和公司請假以及交通費用等支出可否要求債務人負擔?

3.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才好?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08 23:58
您好!
這是強制調解案件,異議視為調解聲請,若調解不成要準備好證物陳報給法院。
若不能親自到場,可委任代理人出庭,費用要自行負擔,這種金額扣除成本似乎沒有訴訟的實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補充說明:

對話記錄、電話錄音簡訊以及郵局投遞記錄等都可以作為證物。

小宇 103-11-09 00:0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律師您好:

可否再詢問一下,facebook對話記錄、電話錄音簡訊以及郵局投遞記錄這幾項都可以作為證物嗎?
謝謝! 

 您好:

facebook對話記錄、電話錄音簡訊以及郵局投遞記錄等

只要與您主張的請求事實有關

都可以作為證物

林先生 103-11-06 00:49

線上律師你好:

目前我遇到一個問題,還請耐心聽我說明~

我在公司已經工作4年半,我的工作是售後服務工程師,平常需要開公司車到客戶的工廠做售後服務,進入公司時,老闆口頭表示零用金(出差油費、耗材採買費、交通費等...)全部都由公司支付,只要在月底前提出申請即可在下個月收到公司匯款,到今年7月為止的零用金也都很正常,但是8月底發生客戶投訴扣繳貨款的事,老闆向我追討這筆扣款的金額,在我表明只要我與公司有簽訂任何賠償協議我很願意支付,之後,這些原本正常發放的零用金開始沒有匯入我的帳戶,目前已經連續3個月沒有匯入了(薪水還是有給),而且我已經將近3個月聯絡不上老闆(無論是手機簡訊E-mail),公司還在,客戶照常訂貨、倉庫也照常出貨,但是這些零用金一直沒撥下來,目前已經欠款將近12萬元,想請問我該如何"有效"追討?

我問過勞工局,他們提供的方法有申請調解、寄存證信函、申請支付命令還有最後的訴訟,但是我們老闆先前已經多次暗示要請律師處理這些事情,我想除了訴訟外,這些他應該都不怎麼怕,真的很傷腦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6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屬於公司違法扣薪侵害勞工權益,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勞工局查證屬實,可以開罰。

2、您可以單純請求補給薪資,或是要求資遣費必請給付薪資,倘若公司拒絕處理,則需透過法院保障權益,倘若您的資力符合規定,可以向勞動局申請訴訟補助。

小胖 103-11-05 20:56

各位律師好   小弟一直有個問題困擾許久   大約在民國87年(當時才16歲)

爺爺奶奶相繼過世  由於我是長孫   於是就把爺爺奶奶的一戶土地房屋過戶

我.爸爸.媽媽三人共同持有   但從沒看過相關文件  房屋權狀   

後來我爸在外  有欠人家錢  於是土地就被拍賣掉

 (這段期間爸媽已經離婚  我和媽媽同住)

我和媽媽 完全不知情   直到這1~2年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通知書

才知道       地主要求支付房屋的使用租金    問題是     我跟媽媽

長期居住在台中   房屋在基隆   我們根本沒使用過   自從爺爺奶奶過世後

就一直空在那   也沒對外租賃      後來一審法官判決不需支付租金

近期又收到開庭通知     地主要求上訴    12月初要開庭

請問   我有甚麼辦法能擺脫這種掛名  而又賣不掉的房屋

例如要求法院拍賣?或拋棄繼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5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自原法院判決及對方上訴理由,加以分析整理書狀答辯之,亦可委任律師替您撰狀開庭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您未確實占用土地

地主上訴未必會改變一審之判決結果

建議您可尋求仲介協助盡速處理買賣房屋事宜

或是直接拆除房屋

G 103-11-05 16:14

各位好,想請教各位這樣的情況是否能適用支付命令呢?

詳情如下:
對方公司負責人給我們公司設計圖請我們評估製成實際物品的價格,我們除了回覆報價單之外,也有回傳一份我們公司的交易條款(主要就是如果客戶確認製作的話,以Email或報價單簽名回傳為憑據),而後對方把我們的報價單簽名傳真回來(還有電話連絡,但未錄音),訂單內已指明貨到付款,製作完寄送成品出去後,對方一直沒有收貨,因為我們都會追蹤投遞情況所以有發現,所以我們多次電話聯絡請他記得付款收件,他一直推拖很忙沒空拿,結果最後導致東西從存局候領變成退回來我們公司了。


我們再次電話提醒,請他這次先匯款,確認款項後會再幫他寄送,所有中間電話聯絡後都會用E-mail提醒一次避免日後死無對證,截至目前對方都仍未付款(中間多次電話提醒)。


目前的情況是,因為我們主管覺得對方的態度很不可取,所以存證信函也已經寄了,內容闡明前因後果,並請對方函到後5日內匯款,我們再寄貨物給他。但對方收到早就超過期限了,仍舊不理不睬。


想請教的是,以這樣的情況,我們公司是否可以申請支付命令要求他先付款,我們再寄送貨物給他呢?因為我查詢一些網友的經驗,大都是債權人將貨物給了債務人,債務人不付錢,債權人才會聲請支付命令。然而貨物雖然目前退回我們公司,但我們一開始就試過他要求的貨到付款寄送,郵局也有多次投遞紀錄,而退回後我們也多次請他匯款以讓我們寄貨,對方每次的回應都是一些無意義的話,例如是幫別人下的單,但還沒給他錢,所以他沒法給我們,或者說好,幾天內會匯,但完全都是空口白話,從頭到尾相關的責任我們公司都有盡量做到。所以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是否仍能適用支付命令,或者需要從民法上類似契約未履行之類的方式跟他求償呢(其實也不是求償,就是單純請他付錢收貨而已,因為是照對方設計圖做的,也不可能拿去轉賣別人)。

我們其實也是小公司,沒有法務部門,先謝謝各位律師法律達人的協助,感激不盡!

法律上無法強迫對方付錢買貨,但因你們所製作的產品,都是針對客戶需求量身訂做,所以依債務不履行部分請求賠償時,可主張損還額就是貨品賣價,如此一來,可載明請求權法律依據、損害賠償額之法律依據後,具狀聲請支付命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11-05 16:50

 你這個情況還是可以聲明發支付命令,

因為你的產品是量身定做,對方拒收,你也沒辦法賣給別人,

當然可以向對方請求費用

不過支付命令對方如果異議就會轉成訴訟,這點請注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5 19: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釐清一點,依據雙方約定我方是否可以請求付款了?倘若約定收貨之後才可以請求款項,則付款條件尚未成就,我方不可以請求付款。反之,則我方可以請求給付貨款。

2、倘若符合請款條件,可以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3、本文認為本案尚非損害賠償的問題,而是請求支付貨款的問題。

4、本文建議貴公司還是應該要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此部分的爭議,以保障權益,倘若貴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來信。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可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如對方有異議,再以對方受領遲延為由將貨品向法院辦理提存

並於訴訟中請求對方給付貨款

電風扇 103-11-03 12:21

請問一下聲請支付命令對方提出異議...

但法院寄來的"異議狀"對方只有簽名沒蓋章合法嗎?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蘇子良 (馬克) 103-11-03 13:39

 簽名即有效,非以蓋章為必要,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屬有效,接下來即會進入訴訟程序及補繳裁判費,應及早準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電風扇 103-11-01 16:23

請問各位律師~

我與人有債務糾紛已提出支付命令聲請對方也已提出異議.

請問當初要提出支付命令債務人住高雄所以按照規定向高雄法院提出聲請,但既然現在對方提出異議我是否可以聲請移轉管轄權回嘉義法院,因為考量假使需要證人出庭等等(證人都居住嘉義).

如可以我該依照哪條法條提出聲請?

望各位解惑.......

沈恆 (沈律師) 103-11-01 17:16

您好!您必須先找出嘉義地院有管轄權的依據,並說明高雄地院沒有管轄權,依民事訴訟法第28條聲請移轉管轄;然而,本件因高雄為被告住所,高雄地院管轄權若未被排除,聲請移轉管轄可能會被駁回。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如同沈大律師所述

此即為管轄恆定原則

所以您要請證人麻煩配合一下

而且因路途較遠,

證人旅費也會比較高

算是給證人多一點補償

電風扇 103-10-31 10:05

我有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已核准但20天限期之內債務人已提出異議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1.打電話問去法院問承辦股的書記官口頭告知我說對方已提出異議叫我要先準備繳交一筆好像是"裁判費"要求金額的1.1%這筆費用要在起訴前繳交嗎?

2.假使要在起訴前繳交我要求的金額90萬左右那我不就要先繳將盡快10000元這對我這種生活拮據要不到錢的的債權人無疑又是一種負擔有何方法可以解決嗎?

3.假使我真的付不出這筆錢是不是法院就不再受理?我可以改別的方法訴訟嗎?

4.假如起訴了因我與債務人不同縣市可否申請移交到我所居住縣市的法院辦理?(因假使需要傳喚證人比較方便等等)

5.要出庭的話我有哪些東西或文件該準備?

希望各位律師大大幫忙解惑一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31 1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法院接下來會書面通知您對方已經提出異議,並且要求您繳交裁判費

2、可以檢附資力證明聲請訴訟救助。

3、倘若不繳交裁判費,法院會裁定駁回。您可以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只是這個調解沒有強制處理的效力。

4、倘若有其他管轄,可以嘗試聲請移轉

5、您必須備妥相關證物,如借據、資金流向、證人等,依據您所請求的內容不同而必須提出不同的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31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已對您聲請支付命令異議,已進入法院訴訟程序,您需先繳交裁判費用,再委任律師提出書狀記載請求之相關理由及證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daf827 103-10-30 15:34

律師您好,

請教律師, 因為廠商倒閉,兩個月前已請律師辦理支付命令及法院開庭事宜,結果是雙方同意和解,巳經取得台中地方法院和解筆錄及公司已經有去國稅局調查債務財產資料,調查結果是債務人所有財產都已經扺押給其他廠商了,公司拿到賠償機會甚微。目前只想直接向法院會換發債權憑證,以提供給國稅局年度抵稅之用。

請教律師申請債權憑證的作業流程? 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聲換發債權憑證?

辦理需時多久? 如果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 其合理費用多少?

謝謝指教.

林小姐上

 

 

威廷 103-10-27 17:13

近期接到剛分手兩個月的女朋友的支付命令!由於女方本身欠我錢,只好使用信用卡購買我需要的電腦來還我錢!約3萬元,分20期!
當初分手有明確提問,卡債的部分怎處理,女方說會自行處理, 而且會把離開前所拿的五千元,在領薪水時,匯給我!日期到了,並沒有匯款,也沒有辦法連絡(有明確證據女生已經把我的聯絡方式刪除),交往期間,女方有多次傷害自己的行為,出自於擔心不得已使用女方還在交往中為登出的FACEBOOK做聯繫,但並未有公開,只有私人看到的情況下連絡,有做出讓對方做登出狀態來希望他注意到!
直到前幾天他要求我還錢,而且一次就要我還清,甚至多次騷擾我的朋友,以及家人,甚至在要求問出家裡地址,深受恐懼(因為分手時男方有多次恐嚇,甚至作勢動手打人),一開始原本希望用錢解決事情,但沒有達成共識!
大多數的都是口頭的,女方真的可以要求我還這筆錢嗎?而且是一次性的付清?(都有做錄音,拍照)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沒有辦法提出當初借款證明,則恐遭受不利認定。不過建議還是應該依法提出異議再作抗辯為佳。

2、有關對方可能涉嫌恐嚇等犯行,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7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支付命令部分,您應先對該支付命令異議,避免確定後,對方可持確定之支付命令對您強制執行,又對方之言論行為舉止,可錄音錄影加以蒐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y 103-10-27 15:56

之前因電話費欠繳的問題,經歷過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法院通知開庭-->對方撤告,到最近資產公司電話通知要強制執行扣薪的動作,說我已經超過異議的時效,有這種說法嗎???我一直要他們提供給我當初的申辦紙本,他們推說公司只能在上庭時提供,不能私下給予?可又說超過異議的時效,所以也不會經歷法院程序,這樣下去我只能會強制執行扣薪的動作嗎??本以為是93年申辦的!!今天資產公司的說是90年申辦到92年停話。

沈恆 (沈律師) 103-10-27 23:12

您好!如果真的可以強制執行,會透過法院直接進行,對方竟自己打電話來,很可能實際上沒有執行名義無法強制執行,希望嚇您自動付錢了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米米 103-10-26 21:23

請問…我有收到債務公司的支付命令…過了異議時間…但我已經有部份償還那他們還能在強扣嗎?

支付命令上的金額是四萬多…但我已經還了一萬給電信公司…剩下三萬他們能用支付命令強扣嗎?

如果可以那是否會扣支付命令上的金額…那被多扣的金額要怎麼要回來??

懇請律師解答…萬分感謝…

 

您被債權人核發支付命令,通常指您已進入給付遲延(欠款),故債權人有權對您的財產實行強制執行,這是法律所賦予債權人之權利。

債權人之執行金額,以支付命令上所載之金額(包括利息違約金、執行費用等)為限;若債權人有溢領,您或可與之協調取回。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10-26 23:38

您好!應視您償還的時間點而定,如果在支付命令確定前已部分償還,則因您未對支付命令異議,您尚應依支付命令記載的全部金額償還;如果是在支付命令確定後才部分償還,則應依支付命令記載的金額扣除已償還金額,才是可強制執行的金額,對方若超額執行,您可提出已償還證明,對強制執行提出異議。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小姐 103-10-25 15:10

多年前,法院有支付命令公文要伯母還丙小姐的會錢,每月3000元,原本堂哥們拋棄繼承可以不必付,但怕他去父親的公司大鬧、沒面子,所以幫忙支付十期了,但想想要再還10年金額有40萬元,負擔也是很大,在想是不是讓伯父和丙小姐自己去走法律途徑解決?因為不清楚長輩當年跟會的情況啊。或是,伯父身體也不好,若他五年後過世堂哥就不支付了,但是丙小姐能不能主張堂哥已經自動繼承伯母債務五年了就要繼續下去直到結束?

沈恆 (沈律師) 103-10-25 19:18

您好!如果只是任意清償其中十期,而不曾答應對方要承擔全部債務,則可以不用繼續償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athy 103-10-24 22:02

您好

當初前男友借我一筆錢,沒有寫借據,只有他帳戶有匯款給我的紀錄,後來他劈腿愛上別人,為了分手跟我說那筆錢不用還也沒關係,當初傳line的紀錄我都有備份到mail,一年後他需要錢又回來跟我要,又說要到我們家鬧,那我該怎麼辦嗎??

他有發訊息給我
最後一次通知:
若不按期清償40萬債務,本人將依 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聲請法院就前項債權,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22: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確實已經免除債務,則我方無須清償。對方聲請支付命令時再提出異議即可。

2、倘若對方有騷擾或是其他違法行為,可以蒐證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4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收到對方所發的支付命令,您即應對該支付命令異議,若未異議,待確定後,對方即可對您財產強制執行之,若對方對您提告請求返還借款,您可主張對方為贈與,而非借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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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4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向法院聲請督促程序核發支付命令,您只要在收到後二十日內提出異議即可。您針對支付命令異議後,該支付命令即無法確定,法院會要求您前男友補繳裁判費用後轉入一般訴訟程序,斯時,您只要答辯該債務已經經債權人免除即可(記得要提出證據唷)!

如有任何問題或不明瞭的地方,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您好:

原則上如曹律師所述

不過應注意對方如果有否認Line簡訊之真正

您就要將手機資料完整提供給法院

以免因Line之機房在國外而無法查證

另外如對方有危害您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言論

則您可對其提出刑事恐嚇罪之告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翔 103-10-23 06:29
公司法代理人以公司名義向我借ㄧ筆錢,我也已向法院取得支付命令公司法代理人承諾公司清算要將這筆錢還我,但是經過快ㄧ年時間遲遲未收到公司清算結果,前幾日到該公司了解,發現該公司早已關門大吉,當初於法庭上該負責人說明公司尚有28萬現金及其他設備,如摩托車、電腦?等配備,如今公司法代理人惡意拖延欠款及倒閉,請問請情形公司所欠我的債務,是否可以向公司法代理人或股東索取?該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

 您好:

如果該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或股東並非共同債務人或連帶債務

則您還是只能執行公司之財產而非其等個人之財產

除非有證據得證明其等私吞公司財產而可告其等業務侵占

刑法上之詐害債權罪不及於公司法代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黃小姐 103-10-22 11:40

您好

  有位親戚的問題是:

今年

6/14   其父親過世(十多年前有欠多家銀行卡債)

6/26   6位親屬辦理法院拋棄繼承(名下無任何財產)

7/2    收到法院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公文

10/14  收到某家銀行委託資產公司催收

  還有,以前有倒別人的會,這十年來每個月要匯3000元給A先生(有法院支付命令的),還要再交十年。親戚也繼續交了7.8.9.月,但現在聽說應該在三個月內主動辦理「遺產清冊」,【法院會公告一定期間命債權人報明其債權,在這段期間內,您不可以對過世親人的任何債權人還債,否則可能發生損害賠償責任。】

 

不知該如何處理?備妥什麼文件一次把多家銀行問題和會錢處理完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13:48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辦理拋棄繼承,則不論是債權債務、有形資產、無形資產都拋棄,繼承人無須清償繼承人之任何債務

2、該案件只需要提供拋棄繼承被查通知書給該催收公司告知已經拋棄繼承即可。

3、否則可能無故背負債務

 

兔子 103-10-20 10:28

之前有欠電信費債權公司申請支付命令給我,我因對金額有疑慮送了異議狀~
後來已與債權公司私下調解好金額已還完拿到清償證明了,
但法院那邊寄了簡易庭通知書給我通知我要去調解~

請問我收到簡易庭通知書的意思是,對方付了裁判費嗎???
因對方是請我撤銷異議狀,但我怕會導致支付命令生效有被強制扣薪風險不敢撤...

請問私下都已經協調好,有一定要去開庭嗎?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要到庭說明已經和解過了,由調解委員協助。

2、記得把清償證明帶去,並且不要撤銷異議,不要任意承諾對方。

電風扇 103-10-18 00:58

請問拿到支付命令確定書假使要執行強制執行我能查詢的範圍有哪些?

除了動產(汽機車)動產,保險有用嗎?

假使他有配偶能夠連他配偶的一起查嗎?

配偶的財產也能強制執行?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謝謝!

您好:

執行範圍包括債務人名下之一切財產(動產動產、存款債權租金債權薪資債權保險給付等),不包括其配偶名下財產,除非可證明對方有脫產行為,要另提起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別問阮的名 103-10-17 22:27

律師 你好:
我有問題請教,是關於電信業者委債權公司追討電信費的事!
有估狗了一下:
======分隔線=========
有關電話費之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為何,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於
92年11月26日舉行之9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4號之研究結論認為
有甲、乙、丙三說,分別認為適用民法第125條之15年時效民法第126條之
5年時效民法第127條之二年時效,審查意見則認為「電信服務為電信業者 所提供
之商品,而電話費為其提供商品之代價,故對用戶之電信費請求權,應有民法第一百
二十七條第八款二年短期時效之適用。」故而電信費用債權應適用民法第127條第8款
2年消滅時效之規定
======分隔線=========
我於快8年以上了(記不住了,但超過5年以上了)申請了,遠傳電信公司的門號,門號是我辦的~但因借朋友用話費超出當時我所能付擔,後來欠費,末繳費!
也被停話!
直致3~4年前 債權公司 一直寄 催討信件 或 什麼強制執行等等 信件來!(都用平信)
直到10/13日 債權公司委? 律師律師函來 用掛號信寄來 我簽收了~!(那算不像中斷時效)
來函中(內容如下)
======分隔線=========
主旨:為通知債權轉讓
說明:
     一.本件受理xxxxx
     二.查遠傳xxxxxx....從一切從屬權力轉讓本公司
     三.依據民法第295條,強制執行法第4條之2 第一項規定,本公司為債權轉讓通知!
======分隔線=========
我想問的是,不是有法律規定 2年效期嗎? 那 債權不是己消失了嗎?
債權公司 為何 一直來信追討呢?

一直都用平信,末曾來電或是律師函的,所以我從末跟對方達成什麼協議,所以我從末"承認債權"是不是這樣?
因為掛號信 我不知是誰寄來的,所以我簽收了!那是不是又代表我承認債權?(這好像有點說不過去不簽收)
我末收到 任何法院 的 強制執行,假扣押 等等 或是 支付命令 開庭 等等 任何 法院信件.
只有債權公司寄的什麼幾日會同法院等等文信~!要到家來查封電器用品,等等信件,到指定日期 末見任何人到家來!
我估狗 很多網友講 不用理會 等 法院 寄來 支付命令 再20日內 提出 異議狀 再到法院對法官講 2年時效已過,是不是這樣?
律師函是不是等同存證信函?其效加為何?
這幾年來我一直不曾理會,是否,採一直不用去理它呢?(等到 支付命令 再20日內提出 異議狀? 再到法院跟法官講 時間久遠時效已消滅)
還是要 寫存證信函 !告之 債權公司 時效已達2年 己消滅時效
存證信函 我不會寫耶!是否 可以請教如何寫嗎?
還有 寫存證信函 是寄到 債權公司嗎?
敬請律師 不吝賜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8 21:4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簽收不代表承認債權。 2、本文亦建議無須理會,討若對方有聲請支付命令或是進行法院程序,再提出異議跟答辯即可。 3、倘若您沒有要與對方協商,就無須理會,倘若要進行協商,記得簽立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