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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 103-10-16 01:40

請問一下

今年2月份朋友跟我借了2000元沒還

到了上個月又跟我借了3000元跟我說月底會一起全部還我

我也跟他說了月底我需要用到錢要在當月的月底30號匯還給我

他也自己跟我說月底會連前面的2000一起還我

到了30號晚上還跟我說我匯錯

前面2000是直接當面拿給他的沒有任何收據

但他有提到今年前面跟我借2000的事

第一次我匯了1000收據在我這裡

第2次的收據不見了

但我們的對話我都保留著

請問這種情形我應該如何處理~如何跟他要錢

是否可以向法院對他聲請支付命令

 

 

 

沈恆 (沈律師) 103-10-16 14:29

您好!先寄發存證信函催告限期還款,到期若仍未還款,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6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將資料備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對方在支付命令送達後20日內,未為異議,即可以確定之支付命令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Ben 103-10-15 17:25

你好,請問最近收到了8年前的電信欠費支付命令,可是欠費8年前就已繳

清繳清後就在也沒收到催繳的電話及通知,收到支付命令後去電信公司客服

 確認表示沒收到帳款,而當時的收據也丟了,這樣我還得要付這筆費用嗎,

支付命令異議有用嗎?請問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5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於收到支付命令後應於二十日內向法院聲明異議,若確定,對方即可持確定之支付命令對您財產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兔子 103-10-15 00:45

之前有積欠電信業者通話費

業者已將債權賣給另家債權公司

導致本人收到支付命令,本人因對金額有疑慮先寄出異議狀給地方法院

後來與債權公司協商好也匯款完成將債清完,

對方也說要寄清償證明給我

但後來對方又來電告知收到法院通知我寄出異議狀

要我把異議狀撤銷,不然會導致雙方要上法庭

但我若撤銷異議狀,不就對我本身會有被強制扣薪的風險呢??

不是應該債權人是對方,應該對方去撤銷支付命令才是嗎.....??

請求幫忙解開疑問~大恩大德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撤回異議,在程序上,對方會取得勝訴判決,雙方可能發生其他爭議。

2、應該是由對方撤回支付命令

3、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出我方已經清償的証明,使法院駁回對方的訴訟

 

阿漢 103-10-11 20:50

當初買房子向太太借200萬元媽媽出300萬元,因為太太要求說對她沒有保障,後來登記在太太持2分之1,我持2分之1,房貸都媽媽繳,後來夫妻失和,太太卻用房子的產權卡住我們進退兩難。

後來太太要討回200萬,但產權不願意交還(PS我很清楚贈與是不得要求交還),那我們提出要回200萬的話,就把房產變賣,扣除房貸借款如有剩,夫妻財產分配,但太太不肯,那我們是不是有權利請她繳1半的房屋貸款呢?(例如申請支付命令之類的)

又或者能用什麼方式,能購處理房產的爭議呢?

請各位律師指導!!感謝您

電風扇 103-10-10 10:32

請問一下借人錢並幫他代償債務(有匯款單跟代償證明)對方有說會還我但是現在跟她催索不予理會還去申請了一個"暫時保護令"使我不能直接跟她催索債務請問我該怎麼做...

對於保護令我該抗告嗎?

他連一毛錢都沒還我可以控告他"刑事詐欺"嗎?

如果可以那請問一下"刑事詐欺"我該準備那些東西?又該如何告他撰寫狀紙直接向法院狀告嗎?

假使要告他刑事詐欺要到他的戶籍地狀告還是在我自己的戶籍地即可?

刑事詐欺 屬於刑事案件?需要先到警局報案嗎?

申請支付命令有用嗎?

再請問民事訴訟(或刑事詐欺)跟支付命令可以同時進行嗎?

 您好:

1.是否應對於保護令抗告,應視案情是否確實構成家暴之情況而定,

   請您自行斟酌並應注意抗告期間。

2.如果對方自始連一毛錢都沒還,就比較有機會可以控告其"刑事詐欺"。

   您應準備對方施行詐術使您限於誤信而借款之相關證據

  並撰擬刑事告訴狀附相關證據,再向對方之戶籍地或犯罪行為地之地檢署遞狀提告

3.刑事詐欺雖是屬於刑事案件,不需要先到警局報案,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告

   也可以向警局提告(要取得報案三聯單)。

4.對方如收到支付命令後未於20日內提出異議,就視為您民事勝訴確定。

5.民事訴訟(或刑事詐欺)跟支付命令可以同時進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電風扇 103-10-09 05:05

請問一下借人錢並幫他代償債務(有匯款單跟代償證明)

對方有說會還我但是現在跟她催索不予理會

還去申請了一個"暫時保護令"使我不能直接跟她催索債務

請問我該怎麼做...

對於保護令我該抗告嗎?

他連一毛錢都沒還我可以控告他"刑事詐欺"嗎?

申請支付命令有用嗎?

 您好:

1.如果對方一毛錢都沒有付,確實有機會可以告刑事詐欺

  但仍須視整體案情而定。

2.縱使對方有保護令,亦非不得向其提出民事訴訟或發支付命令請求返還金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電風扇 103-10-09 10:18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對方一毛錢都沒有付,確實有機會可以告刑事詐欺

那請問一下"刑事詐欺"我該準備那些東西,又該如何告他撰寫狀紙直接向法院狀告嗎?

假使要告他刑事詐欺要到他的戶籍地狀告還是在我自己的戶籍地即可?

刑事詐欺 屬於刑事案件?需要先到警局報案嗎?

再請問民事訴訟(或刑事詐欺)跟支付命令可以同時進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0 2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倘若真的要提告的話,此類很接近民事糾紛的案子,建議委請律師撰擬狀紙為佳。

2、被告住所地、犯罪地都可以。

3、支付命令民事起訴,只能做一個。

燕燕 103-10-07 11:08

我的爸爸疑似在我國中的時候

拿著我的雙證件給他的一個朋友辦了門號換現金

但是後來朋友跑掉了找不到人

我的名下總共辦了五支門號 不同電信

好像是在通訊行辦的

法院也寄了支付命令 每支門號都是萬元起跳

一開始我不以為意 以為爸爸說不理他就沒事了

直到我現在已經快19歲了 時間也過了四年了

才知道那個的後果和債務都是在我名下 變成是我要承擔

但是這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所立的合約 我不想莫名其命承擔這些

請問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我一定要付那好幾萬元的債務嗎?

還是尋求NCC調解 電信公司就會願意自行吸收損失?

當初騙我爸去辦的那個人是否還抓的到?

如果走法律途徑會要面對什麼刑責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8 11:02

您好,感謝您得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的父親任意使用您的名義申辦門號,可以嘗試主張遭父親冒名申辦,或是與當時電信承辦人員通謀申辦,不過舉證責任在我方。

2、建議應該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否則就沒有退路了,進入訴訟程序之後,可以邊提出抗辯、邊與電信業者和解

3、建議可以依?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小兵 103-10-07 06:37

去年在某間公司上班,忽然被叫進辦公室填寫個人資料,之後公司倒閉,我卻收到法院支付命令債權人我根本就不認識,本票上的借款人是老闆他老婆的名字,我卻變成擔保人,票額160萬,所以我也提出異議,之後收到傳票開庭,可是開庭時間我無法到場,我能請求改日期嗎?還有,如果因為未到庭被直接判決我要償還這張本票面額,我該如何做?  拜託給我一些建議!我真的感到很無助.....

 您好:

1.如果您以正當理由未能到法院開庭,應盡速向法院書記官聯絡並具狀請假。

2.您是否應負票據上之責任,建議應將全部訴訟資料提供專業律師協助分析。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電風扇 103-10-01 18:38

本人因為向前妻催索積欠債務有到他家跟打電話給她,現在卻收到"家事法院民事暫時保護令"

請問我可以提出抗告嗎?

保護令上寫不得接近他公司.住所.打電話.通信那他欠我的債不就都不用追討了?  那不就欠人前都申請保護令就好 = =

如果可以抗告該如何辦理?

我已有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中我該如何抗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1 18: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答辯您並未有經常性之之體會言語暴力行為,而僅是為了追討債務所為之行為,故並非家暴聲請人之主張無理由。 

電風扇 103-10-01 19:2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答辯您並未有經常性之之體會言語暴力行為,而僅是為了追討債務所為之行為, ... (恕刪)

在請問一下我該到何處去提出抗告?

我收到的是高雄法院家事法庭要到高雄還是在嘉義就可以了?(因我居住在嘉義)

能請律師給我個大概的方向嗎?我自己不太會寫耶 =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向高雄高分院來抗告,書狀呈送給家事法院,再由家事法院轉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pplew 103-09-30 22:55

各位律師您好,
8/12資產管理公司發了支付命令(約4萬),
追討N年前(應該逾5年了)電信費及違約金,
支付命令未載明欠費之起始日期只寫到101年及102年截止有多少金額。

由於我在北部上班,家人拒收(領取時信封上面不知道誰寫的備註),
家人沒即時通知我有信寄存警局,可能也忘記了,
一直到我9/23回家,家人才想起並告知有封信寄存在警局,
9/23晚上領回,9/24就到法院提異議,
當時承辦的人員有說已過期但仍可提看看,
並詢問我約多久回家一次,有回答約1個月回家一趟。
9/30收到法院來信駁回我的異議,原因是已超過20天於法不合。 

想請問異議因超過20天被駁回後應走什麼樣的程序會比較有利?
程序應該如何辦理?

由於此事早已逾5年,有沒有欠費或有沒有繳錢我也不知道,
就算當時有繳錢那收據超過5年也都丟了。
目前僅從網路查得的駁回後是提"再審之訴"及法院有說可打"債權不存在",
或是有更有利的程序可以辦理呢?
實在不想無故要付不知是否屬實的費用或是走到被扣薪的地步。

感謝各位耐心觀看,懇請撥冗解答,謝謝各位。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9-30 23:11

再審之訴的條件:民事訴訟法第496條。

支付命令沒有在期限內提出異議,等於確定判決,先看有沒有符合再審的條件;假設沒有,就準備提出債權不存在(ASAP)。

法院有訴訟輔導科,各地法扶都有義務律師可以諮詢。

以上。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除非再審改判(前提是必須要有再審事由),否則基於其既判力,依法您已不得主張原先可主張的時效抗辯來拒絕給付。

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前項支付命令有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之情形者,得提起再審之訴,並以原支付命令聲請,視為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400條
除別有規定外,確定之終局判決就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有既判力。
主張抵銷之請求,其成立與否經裁判者,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有既判力。

96年台上字第1629號判決要旨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條第一項所稱既判力之客觀範圍,不僅關於其言詞辯論終結前所提出之攻擊防禦方法有之,即其當時得提出而未提出之攻擊防禦方法亦有之。是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於確定之終局判決中經裁判者,當事人之一造以該確定判決之結果為基礎,於新訴訟用作攻擊防禦方法時,他造應受其既判力之拘束,不得以該確定判決言詞辯論終結前,所提出或得提出而未提出之其他攻擊防禦方法為與該確定判決意旨相反之主張,法院亦不得為反於確定判決意旨之認定,亦即當事人於既判力基準時點前得提出而未提出之其他攻擊防禦方法,因該既判力之遮斷效(失權效或排除效)而不得再為與確定判決意旨相反之主張,此乃法院應以「既判事項為基礎處理新訴」及「禁止矛盾」之既判力積極的作用,以杜當事人就法院據以為判斷訴訟標的權利或法律關係存否之基礎資料,再次要求法院另行確定或重新評價,俾免該既判力因而失其意義。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胖 103-09-25 17:42
當兵時借給同袍弟兄兩萬 當時也沒簽借據 從今年四月退伍 討債討到現在 還是討不到 電話不接 訊息也不讀不回 我只有臉書的對話記錄 他自己有承認欠我兩萬 這樣能申請支付命令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9-25 17:52

您好!可以聲請支付命令,但若對方提出異議,將來進入訴訟程序,您還是需要有更充足證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胖 103-09-25 21:26

只有臉書的對話紀錄

紀錄有承認欠我兩萬

這能當有力的證據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25 23:17

小胖您好:

金錢借貸法律上並無規定一定要書面,只要雙方同意契約就成立,所以對話紀錄當然可以當成證據之用;至於證明力之高低,可否讓法院相信對方真有欠你錢,則是另外一回事。

建議您如當時為借對方錢,而有提款現金或轉帳之紀錄,均可當證據使用。

以上 謝謝

Kiki 103-09-25 17:41

我公司在內湖,客戶公司登記地在桃園,客戶的負責人地址住台中,客戶欠我貨款12萬元,沒簽合約,只有訂單貨送台中,客戶負責人有簽連帶保證函,保證函約定管轄法院是士林法院。

基於裁判費其實差沒多少,支付命令500元,起訴1000元,因為聽說支付命令的專屬管轄的話應該要在台中,但客戶又登記在桃園,我不想對客戶公司及負責人發了支付命令後跑桃園或台中訴訟(如果沒有異議其實是沒關係,就怕他會異議)。

請問,我該用支付命令,還是直接在士林法院對負責人提民事訴訟就好?反正負責人有簽連帶保證函,就不用對公司催款了嗎?

林智群 (klaw) 103-09-25 18:06

如果確認公司也沒有錢的話,直接在內湖簡易庭起訴即可

支付命令的好處是,如果對方沒有異議,就確定了

省去打官司的時間跟費用,

如果你覺得對方反正都會異議,那就直接打官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5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嘗試提支付命令,蓋若直接起訴進入訴訟程序,需要耗費較多之成本,如聲請支付命令可碰碰運氣,一經確定即可執行。

103-09-24 11:09

您好:
姪女偷了我的土地權狀去借錢,在本票上偽造我的簽名和蓋手印
我是在過了兩個月才知道!!
她錢花光了才來找我,跟我說她用我的權狀去借錢,名字最後一字寫錯,要我補簽名蓋章。
來找我兩三次本不理她,但最後她被人押來,當時不知道他們是串通好的。
姪女騙我說要投資,對方也很凶威脅我姪女
總之最後因為心軟,怕姪女有危險, 就補簽名蓋章...
事後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要我償還這筆錢,但我一毛錢也沒碰到
我沒有證據可證明當時是被迫 ,為救她簽的。
那張本票有我姪女第一次偽造簽名跟蓋手印,但我也有補簽跟蓋章。
我已提出異議,請問若打官司,勝訴的機率高嗎?
還是只能走民事和解?
之後開庭,如果我想委任律師,請問費用怎麼算呢?

你姪女有竊盜偽造文書刑事責任,偽造部分不會因為你事後補簽名就不成立,而民事部分,要抗辯你的簽名是被詐欺下所為,證據部分對話錄音、開庭傳訊對方訊問都是方法,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4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票據法第5條規定: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您可主張您並未在票據上簽名,為對方所偽造,而不負票據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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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風扇 103-09-21 16:30

我在民國92年間有幫朋友償還一筆債務,有拿回5張本票是朋友開給對方的,現在手頭有點困難向朋友催索該筆款項他卻不想還,請問我該怎辦?

本票上有指定人***(不是我本人)還有用嗎?

從92年的到期日到現在早就超過三年有效期我能拿那5張本票做何用途?能當作支付命令證據嗎?還是有更好的辦法?  

麻煩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21 18:01

您好!本票若有指定受款人,必須有該受款人背書,您才算合法受讓本票,否則若背書不連續,您就不能行使本票權利;倘若本票確實有背書不連續、時效消滅等瑕疵,您可以代償債務為由,請求債務人還款,此時本票可作為代償債務證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如同沈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您可持本票及代該名朋友償債之證據(證人或證物,如借據錄音等)

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向該名朋友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1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票據法第22條規定:票據上之債權,雖依本法因時效手續之欠缺而消滅,執票人對於發票人或承兌人,於其所受利益之限度,得請求償還。您可依票據利益償還請求權,對其提起訴訟請求返還票款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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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 103-09-20 15:33

請問因為我之前電信費沒有繳..可是到現在已經?了4年多.之前有催繳過..但是沒有錢繳也不知道怎麼協商所以就沒有處理!不知道什麼時候電信公司把債權賣出...昨天收到支付命令的單子要求我清償..但是我沒有那麼多錢...之前欠的時候是1萬多塊可是昨天收到要繳4萬四千多塊錢...有跟他們談過看能不能再少一點....可是對方開的數字是35000...請問我要怎麼做才能請他們再減少因為一開始電話費只有一萬多塊!現在要繳35000覺的有點太多了..

建議您趕緊向支付命令之承辦股別聯繫辦理閱卷事宜,進而確認、釐清其主張之法律依據及有無債權請求權已經罹於消滅時效之情形,以資提出抗辯及主張。

本件建議您可以先行釐清積欠之電信費用,其原本應繳之期限距今已多久了,俾以提出時效抗辯,拒絕給付。另外,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民事訴訟法第521條定有明文。故對於支付命令務必要在法定期間聲明異議,否則日後即無法再行爭執,此請部分尚請留意。

債務人收受支付命令,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故依法聲明異議無須提出任何理由,只須將您聲明異議之範圍係為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加以說明即可。

民事訴訟法第516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訴訟費用。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星 103-09-19 20:54

請問諸位大德先進^^...借據已超過15年,15年來都沒明確的追討事證。如果債權人亡故,(1)他的繼承人可以追討這筆債務嗎? (2)過期借據拿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可行嗎?..(3)請求時效追溯期.能否從去法院要求發命令那天重新算起?

Vicky 103-09-19 09:09

您好,


債權問題請教如下:


有一自助洗衣公司於民國102年10月1日向本人招攬投資他們所經營的洗衣房業務,本人原有加盟經營該公司的一家自助洗衣店,在該公司招攬遊說下,經雙方同意,本人結束自助洗衣店營業,該公司亦同意以90萬元收回本人的自助洗衣店,該公司並將90萬元投資於其洗衣房業務,雙方訂立協議,其協議為期五年(自102年10月1日至107年11月1日止)。本人於契約成立時交清總金額新台幣90萬元整予該公司,該公司亦開立五年後到期之相對金額的工商本票乙紙予本人以做為債權擔保。契約中明訂該公司需分期按月支付本人所投資的金額,共為期60個月,每月金額為22,500(本金+利息)元整,並於每月1日以現金支付。惟迄今該公司除102年11月1日按時照實給付外,之後的各月份即不按契約條件於每月1日支付,自102年12月後即自行拖延至月底支付,並且未事先告知本人,其間經本人多方催討,方才付款。之後該公司又於103年1月未予支付款項,經本人再三催討,才於2月25日支付1月及2月的款項。而103年4月及8月,又未照實支付款項。本人每月皆去電催討,該公司多方推諉迄今仍未付款。本人與該公司訂立的契約條件,乃每月1日該公司完全付款之承諾;該公司卻未予以主動付款,屢次推諉並拒接電話,破壞協議。迄今亦仍未見該公司處理還款之具體回應,顯無付款誠意。

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處理,有方法可強制該公司依約還款或依照督促程序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嗎?需要寄出存證信函嗎?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9 15:34
您好,因本票到期日未到,建議您就逾期支付的金額聲請支付命令 以後定契約時記得要公證, 這樣可以公證法第十三條規定逕受強制執行。 當事人請求公證人就下列各款法律行為作成之公證書,載明應逕受強制執 行者,得依該證書執行之: 一、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
Jiahom 103-09-16 12:00
小弟去年剛退伍不久,在今年九月突然公司通知我說有收到法院強制扣薪三分之一的執行命令!債權人小弟跟本不認識且債權是在100年成立的,100年時小弟還在外地讀書, 然後我去地方法院詢問地方法院說當時有郵寄支付命令到我戶籍地,但是小弟跟本不知道也沒收到過此支付命令,家人也沒收到過!請問小弟該怎麼辦呢?不知為何有此債務也不明白內容且這名義上的債權人三年多也從沒聯絡過我,請問我該怎麼辦?此事已經造成我生活和工作上極大的困擾了!

如果確實沒欠這筆債務,可向法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勝訴後就可免被執行薪資,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子良 (馬克) 103-09-16 13:58

您對支付命令要提起再審之訴,方可使原支付命令失效,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Jiahom 103-09-16 11:54
小弟去年剛退伍不久,在今年九月突然公司通知我說有收到法院強制扣薪三分之一的執行命令!債權人小弟跟本不認識且債權是在100年成立的,100年時小弟還在外地讀書, 然後我去地方法院詢問地方法院說當時有郵寄支付命令到我戶籍地,但是小弟跟本不知道也沒收到過此支付命令,家人也沒收到過!請問小弟該怎麼辦呢?不知為何有此債務也不明白內容且這名義上的債權人三年多也從沒聯絡過我,請問我該怎麼辦?

建議您先分別向執行法院、核發支付命令之非訟中心聲請閱卷,以查知您究竟因何原由被扣薪。

再查知債務成立前因後果,則建議您攜帶上開資料詢問律師,以確認該案是否還有其他法律救濟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冰冰 103-09-14 23:34

律師您好

我的姐姐大約在7年前在桃園出了一場車禍,在停紅綠燈的時候被一個酒駕的箱型車撞到,7年前是重度身心障礙者,目前是中度身心障礙

當時有出庭,最後結果是和解民事和解後剩餘100萬賠償費用,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每月支付一萬元

但肇事者只付了2個月,接下來就沒再匯款,並且電話換了,也搬家找不到人(已經過了5年都沒消息)

今天我遇到一個身心障礙協會的人,她跟我說可以使用花費1000元的方式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若法院寄三次信函都沒收到,會給我們一個債權憑證,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調肇事者現在的居住地點,提供給法院讓法院去寄支付命令的信函,讓肇事者還錢,並可因他的行為告他詐欺

請問這樣的執行方式的行的通的嗎?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讓肇事者賠償費用呢?

執行這樣動作是否還需要上法院,需不需要請律師或者負擔其他費用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5 00:08

您好,

支付命令是最快取得執行名義的方法。告詐欺是以檢方的力量傳訊讓被告出面。

但是單純的沒付錢是不構成詐欺。原則上來說,你的方法是可行的方法。

高屏地區若有需要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5 00:30

您好:

1.因為您先前民事已成立和解,現在對方未按時分期給付,視為全部到期,

   即可持法院和解筆錄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2.法院核准強制執行後,可憑該裁定向國稅局查對方名下財產

以上供參 謝謝

單純不付錢,不會成立詐欺罪,聲請支付命令必須要能知道對方可收到支付命令的地址,法院寄發後對方要能收到,這樣才能在對方超過異議期限沒異議時,對對方強制執行,所以如果不知道對方地址,只能拿和解書起訴,依你說述,贏的機會是很大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冰冰 103-09-15 20:17

律師您好

謝謝三位律師的解答,與家人溝通後,爸爸提出一些問題想請教。

1.支付命令需要知道對方住址,但我們因他搬家又換手機目前並不知道他人在哪裡,所以這種情況該如何查詢肇事者的地址呢?

2.到底是該拿和解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還是要起訴呢?

3.和解書是寫需從98年五月開始每月支付費用直到清償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爸爸曾經去查過98年肇事者的財產及所得,並僅有一張價值3000元的股票財產以及3萬元的所得;據爸爸有去私底下了解,肇事者已經將財產脫產動產變賣,像這樣子的情況,還可以讓肇事者將剩餘98萬賠償給我們嗎?

冰冰 103-09-14 22:52

律師您好
我的姐姐大約在7年前在桃園出了一場車禍

在停紅綠燈的時候被一個酒駕的箱型車撞到,6年前是重度身心障礙者,目前是中度身心障礙

當時有出庭,最後結果是達成和解民事和解後剩餘100萬賠償費用,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每月支付一萬元

但肇事者只付了2個月,接下來就沒再匯款並且電話換了也搬家找不到人(已經過了5年都沒消息)

今天我遇到一個身心障礙協會的人,她跟我說可以使用花費1000元的方式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若法院寄三次信函都沒收到,會給我們一個債權憑證,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調肇事者現在的居住地點,提供給法院讓法院去寄支付命令的信函,讓肇事者還錢,並可因他的行為告他詐欺


請問這樣的執行方式的行的通的嗎?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讓肇事者賠償費用呢?

執行這樣動作是否還需要上法院,需不需要請律師或者負擔其他費用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5 00:40

您好:

1.因為您先前在民事程序上已達成和解,對方未遵期履行給付義務,憑該和解筆錄就可成為執行

   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實毋庸再花錢去申請支付命令

2.待法院核准你的聲請後,可持該裁定向地方國稅局查對方名下財產,作為執行之用。

3.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出庭,將遭通緝,常是一般實務上要迫使對方出面解決債務的手法;

  但未履行債務要成立詐欺罪還是有相當難度。

以上 謝謝

謝先生 103-09-14 18:31

律師您好

只因為我被那群人脅迫賭博輸了不少錢讓我自己簽下本票只後那個人把我的本票轉給別人前幾個月有收到法院寄來一張本票支付命令後來請了律師幫助也寫了向本院提出抗告也提抗告債權不存在這兩個部份因自己是被害人並無事證那法院會有什麼動作有需要本人到法庭嗎法官會問我什麼問題這個官司輸了有什麼影響

法官會問您當初簽下本票的流程,另若官司輸了當然您就有清償債務義務了。
WeiHung 103-09-13 14:50

大家好:

雙親於87年間經營便當店,後來於91年因經營困難將店門轉讓轉讓前的同時已將負責人姓名由父親改為母親,根據母親描述,當時父親的信用有問題,為了方便頂讓故將其改之,頂讓後,有幾個月積欠廠商的貨款用轉讓的所得款項與各家廠商依比例調解和解和解書還留著),只有一家廠商不願調整,同年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雙親當時有提出異議狀,也有開簡易庭調解,但據雙親述,債權人並未到院調解,之後就不了了之。

 今年7月,母親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是前述債權人所請求,母親有遞交異議狀,之後也有遞交答辯狀調解未果(債權人堅持全額9萬7千多,但因經濟問題無法負擔),之後再昨天(9/12)收到法院寄來的傳票債權人控告雙親詐欺

 想請問

1.民法中的消滅時效,是否適用於此呢?

2.債權人控告雙親的詐欺,是否有嫌疑呢?而當初叫貨的有出貨單並無簽立契約,叫貨內容主要是米、油、鹽、便當盒、免洗餐具…等。

3.雙親的這件事,若消滅時效屬於消滅,債權人能否請求重建?

 

煩請不吝告知…在這先謝謝大家…

沈恆 (沈律師) 103-09-13 15:27

您好!若只是商業糾紛應不會成立詐欺罪,且縱使91年間有詐欺行為,追訴權時效也已消滅;另外,貨款請求權時效只有二年,可提出時效抗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民法的消滅時效刑法追訴權並不一樣,且本件追訴權是否逾時,仍需視對方如何主張,而本件您們應朝民事糾紛去主張,以避免刑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9-12 13:05

各位律師您好:

我被朋友騙錢,到法院向對方聲請支付命令,但是後來才知道對方是通緝犯,之錢給的身分證上的資料地址都是假的(除了身分證號),請問之前聲請支付命令是不是也無效,因為對方根本就收不到?

之前聲請支付命令,最近收到民事裁定書要我補正事項:利息起算之依據?請求金額計算方式寄據? 那我還需要遞狀補證嗎?怕做了這些其實也是白費時間,因為通緝犯早就跑路了,我已經提告詐欺,是不是應該等到時候抓到人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即可?那麼這分支付命令要補正我還需要處理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2 13:26

您好:

1.由於支付命令核發後,三個月內無法送達給債務人的話,就失其效力;

   本件對造已遭通緝,可預見應無法順利送達。

2.但仍建議按裁定內容補正,因該支付命令仍可成為日後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證據之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2 2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對方身分證字號,可持法院文書至戶政事務所查詢對方戶籍謄本,將支付命令寄送至對方戶籍地;待其被起訴後,亦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Ripple 103-09-10 02:03

您好,

101.09.13 奶奶發生車禍,住院3個多月出院,之後提出刑事告訴,未於同時提出民事訴訟賠償,且刑事已判刑定讞,我們卻遲遲未獲得肇事車主的賠償與道歉.

今年度八月時得知可以用支付命令的方式請肇事者面對民事刑責,8/14支付命令通知發出,肇事車主於8/17提出異議,父親補繳納民事調解申請費500元,由於103.09.12即將屆滿二年,是否來得及請求民事賠償?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有民事調解,也無民事訴訟,請告訴我該如何才能請求保險與對方醫藥費賠償,謝謝您.

 您好:

如果確定目前程序是向對方聲請調解

請求權時效會中斷

調解不成立還是要盡快聲請進入訴訟

否則超過時效就難以再請求了

獲得勝訴判決確定保險公司和對方就一定要給付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民法

第  129 條  (消滅時效中斷之事由)
            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
            一、請求。
            二、承認。
            三、起訴。
            左列事項,與起訴有同一效力:
            一、依督促程序,聲請支付命令
            二、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
            三、申報和解債權或破產債權
            四、告知訴訟
            五、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

第  130 條  (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第  132 條  (因送達支付命令而中斷時效之限制)
            時效聲請支付命令而中斷者,若撤回聲請,或受駁回之裁判,或支付
            命令失其效力時,視為不中斷。

第  133 條  (因聲請調解提付仲裁而中斷時效之限制)
            時效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而中斷者,若調解聲請撤回、被駁回、調
            解不成立或仲裁之請求經撤回仲裁不能達成判斷時,視為不中斷。

 

 

 如調解無法成立,可以直接請求移為訴訟程序,就不會有超過時效之問題。

既然是提出支付命令後,對方異議而轉入訴訟時效已經停止,不會有超過時效的問題

東北 103-09-09 00:00

我想請問我跟人家合作投資團購的事,我投資50萬給他,合作團購的檔次再利潤55分,可以合作期間他總是很多理由,所以我始終沒有拿到分紅,而這樣已經脫了1年半多了。

問題1:投資50萬有打一個合約,合作時間是一年,一年到了之後,他要還我那50萬,可是他現在一直很多理由,說他沒錢,一直不願還我錢,我該怎麼辦?

問題2:投資合作有打一份合約,但是我手上只有我自己蓋章的合約,(當初是我蓋好傳真給他),沒有雙方蓋章的合約,及當初他有給我一張本票,可是太久了找不到了,銀行匯款資料也調不出來證明。但是我跟他一年多來的聯絡資料,都可以證明我給他50萬的事,因為每月我都會告訴他要匯給我50萬的利息(因為這50萬是質借來的,他當初說要付這利息錢的),這些訊息資料可以作為我投資他50萬的證明嗎?我8月用LINE還傳訊息給他, 說急需用錢,請他先匯2萬給我,錢到時候再從50萬理面扣掉,他說ok。(他LINE裡也說到他已經申請貸款我還我錢的事)我這些話都是要證明,他確實有欠我50萬的證明。因為手上沒有可以申請支付命令的東西,所以想要先寄給他還錢的存證信函 ,若他仍不還我錢的話,我再上法院告他,可以嗎?

問題3:當初合作合約分紅的事,可以用法律來解決嗎?

因為首要要先將50萬投資的錢拿回來

 您好:

1.您可以依該合約訴請其返還投資款,但應該經過結算才知道投資結餘,

   所以建議先與對方作結算之動作並錄音存證。

2.如果訊息資料內容明確且對方沒有否認,則可以作為您有投資證據

   否則最好還是先錄音蒐證您有投資50萬元及對方確有收到之對話內容。

   蒐證齊全後當然就可以向對方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對方仍不還再提告

3.合作合約分紅仍應先證明有獲利才能分配,所以您一樣要先依前面第1點所述蒐證

  有證據也可以訴請對方給付。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偉 103-09-06 21:18

之前上班同事說有經濟困難陸續跟我借10000元

都還在上班期間總共還我2次2000元 共計4000元 尚欠6000元

但之後卻陸續用各種理由逃避這個話題

之前也說好要用分期還我後來卻還是再找理由拖延

現在因對方將我Facebook  Line  電話都封鎖

可是我們都是用現金沒有所謂匯款之類的證據

但在LINE和FB上面都有訊息正確說明他還欠我多少錢未還

最後幾次說要用分期還我的訊息都還在

但在約定好的時間未收到錢

之後再LINE及FB傳送訊息給他就發現我被封鎖

請問要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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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建議先使用存證信函

若依舊不還在使用支付命令是這樣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函催告期返還借款,若其仍不履行,再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惟支付命令聲請後,對方需未於收受支付命令通知後二十日內異議,支付命令才會確定,始可執行唷!

阿偉 103-09-07 21:5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  如果我只知道他的電話號碼不知道地址的話要怎麼辦?

103-09-03 18:11
請問朋友向我借款,拿A公司支票給我,有寫借據並著名用支票換取,但 支票跳票了,朋友跑路了,我日前已到法院向A公司申請支付命令,但被法院駁回,原因是聲請人與相對人無法證明有債務關係。我是相信朋友所以才會跟他換這張支票,我不能向A公司追討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9-03 18:48

您好!支票的形式要件都要具備,且背書要連續,都符合您才能合法取得支票權利,才可向A追討。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3 2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以該張借據向朋友聲請支付命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TY167 103-09-03 10:38

律師們好:

      我因幫家人作保,但家人有困難目前暫繳不出貸款,之前有接到銀行通知,並回覆他們會儘快想辦法解決,但最近接到對我的薪水進行執行命令的通知,重點是,我之前完全沒有收到支付命令支付命令確定證明等相關公文,他們直接對我作執行命令,這程序有問題吧!且要我繳3千多的執行命令費用,他們只有對我們進行電話通知,之後就直接執行命令,程序上不合法吧!又憑什麼要我付執行命令的相關費用,我可以提出異議嗎,謝謝

 1.可以聲請執行  對方應該是有執行名義  這部分你可以跟法院聲請閱卷  以確認清楚債權聲請執行之內容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阿不拉 103-08-25 15:25

各位律師好:家父於9年前往生,繼承人是我和家人(共五人),哪時已辦好限定繼承。於今年8月20日收到某一家父親生前欠的卡債支付命令約40萬(一半是利息銀行轉讓給資產公司),其他債務從未通知,所知繼承資產和負債如下。

資產(位於新北市):(1)為四筆道路土地(2)林地(旱地)三筆(3)些許存款及股票(幾乎無價值),至今尚未辦理繼承過戶,(1)+(2)公告現值約300萬元左右。負債:已知道生前負債欠四家銀行卡債約80萬元,請問下列問題

(1)要先提異議還是先跟資產公司談-每個繼承人都要提出異議嗎(2)要跟資產公司談再賣土地,還是就給資產公司拍賣已繼承資產(3)如何跟資產公司談債權折數(4)異議後要開庭如何說明或協調,比較會勝訴還比較少(5)異議後如判敗訴,是否就只是查封土地,哪尚未辦繼承過戶的錢和股票會怎樣(6)異議後如判敗訴,會影響名下資產嗎(7)可以先賣土地再說嗎(好賣嗎,找誰賣)(8)如要拍賣或協調要請其他家參與分配嗎,如何通知阿還是不用通知

煩請各位律師能夠解惑,謝謝大家.......

一定要在期限內先異議,不異議的話支付命令確定後,對方等於拿到勝訴判決,可以馬上強制執行,異議後轉成訴訟程序,既然有辦限定繼承,那不需要以繼承人的本身財產來償還,另外,要確認對方主張的債權是否真實,有沒有超過時效等,在訴訟中提出答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8-25 17:43

聲明異議會轉成訴訟,

你這個案件是卡債,你父親欠銀行錢及利息計算應該都有契約,

應該沒辦法勝訴,所以聲明異議的用處不大

至於你父親遺產部分,對方可以查封你父親的遺產,並拍賣掉,

如果你們想要先脫手,恐怕有妨害債權的問題,是有刑責的,

建議先資產管理公司談談債務協商,看用多少錢處理掉比較好 

kk 103-08-22 21:24

父親於八年前被債權聲請支付命令,但因判決書是寄到舊戶籍地,所以父親並不知情。日前收到執行命令書,才知道自己股票已被執行要求不能買賣,這才知道自己被告申請閱卷後,發現是媽媽的債權人以媽媽開的銀行支票告爸爸為連帶債權人,但支票上也沒父親印章,父親也不知情,所以現在收到執行命令,有點錯愕。請問我爸爸可以聲請異議嗎?或有自救的方法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29

 支付命令確定後很難救,

除非你可以證明當時已經遷出舊戶籍地,否則支付命令已經有效送達

至於你父親沒有簽名的抗辯,那是比較後面的攻防了

小潘潘 103-08-18 15:00

您好 事情是這樣 我老婆在6月中旬於外包網上被某位在高雄的案主找到 並且那位案主有提供案子給我老婆做 當初說好的報酬是25000元 並會在7/10給付薪資 不過當時並未簽立合約 單純只用通訊軟體做聯繫 然而到7/10號時案主那邊說有狀況 必須要7/11號才能匯款 7/11當天又說郵局局員將帳號打錯 因此匯入錯誤帳號 一直到7/17號對方才支付了一筆13000元的薪資 並說後續薪資會再作處理 而且對方提到說他會跟會匯錯帳號的人開庭 看能不能拿回錢   中間對方有說會在7/31再匯3500元 於是我要求對方將開庭的那張單子用LINE傳給我看 對方也於7/31傳了一張開庭的單子給我 並且也支付3500元的薪資 然而最後的尾款8500元是說在8/10日會給付 但當天來電告知匯錯帳戶的那個人還沒給他賠償金 因此他必須先跟朋友籌措金錢 說是8/15晚間或8/16早上會以ATM轉帳 但8/16號當天沒收到錢 對方沒主動聯繫 這邊也連絡不上對方 我們懷疑是被騙了 于是8/18早上我們趕往了地方法院 原本想寄支付命令給他 但後來我有去電高雄地方法院 照他給我的判決書上的資訊念給他們 請他們查明是否有此案 也有請台北地方法院的人幫忙看了一下判決書 後來高雄方面說查無此案 而台北方面也說此案已結案 但當事人並非案主的名字 台北方面是說可以請我們告他偽造文書 而我們這邊也有上網搜尋了一下對方案主工作室以及他所任職其它公司的資料 發現上面登記的聯絡人是不同人 但連絡電話卻都是留同一支電話 也就是他跟我們連絡得那支電話 請問 遇到這種事情 我們要怎麼處理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19 23:12

您好~

對方之行為恐已涉犯詐欺罪嫌,

建議您速準備證據資料與律師詳談,並著手提起刑事告訴。

小宇 103-08-12 12:47

律師你好,有關支付命令的問題想請教:

申請支付命令後地院書記官要求提供債務人戶籍謄本,但我目前只有對方姓名、手機號碼跟當初訂立買賣契約時他給的地址,沒有身分證字號,持法院通知去戶政事務所查詢,以債務人給的姓名查詢,並以債務人配偶姓氏做確認,查出來的年紀和債務人都不符,(債務人年約20~30多歲,但戶政人員查出的兩位則是50歲以上,且配偶姓氏亦不同),因此債務人給的資料可能是假的,告知書記官,書記官要我們以刑事方式去找警察處理,要警察用債務手機號碼去向電信業者查他資料,但去了警局警察卻要我們去法院直接按鈴申告,想請問一下,有什麼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嗎?謝謝。

 1.如果無法查報相關資料  就考慮提出刑事告訴解決  但如果只是單純未履約  應該是不會成立刑事犯罪  你可以寫書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小宇 103-08-07 11:13

律師

您好,我有一個糾紛,目前已進入簡易庭程序,即將開庭。煩請給我一點建議。

大約在二年前,我在前公司上班,我也有入股股份2.5%,不多。後來公司需要增資,我說我沒錢。老闆口頭上說幫我墊。可是墊多少,股金究竟多少,都沒說明。也沒簽下任何本票借據等文件。錢也沒有交給我或轉帳給我,我從始至終都沒見到過錢。

大約在半年前,我離職離職前確實曾談到這筆增資。雙方親口談妥,我以股權轉讓抵銷。原本要當場簽下股權轉讓同意書,但是前老闆說股權多少她一時算不出來,等算出來後隨時通知我簽名。(當時秘書在場作證,但是現在秘書不願承認有此事,我也沒證據)

半年後的現在,老闆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說我欠他20萬。

請問律師

1、沒有借據本票、轉帳紀錄。可以說是借貸

2、如果這真的有增資,可以以股權還他,而不是給他錢嗎(我已經離開公司了,不想再參與任何公司經營了)

3、如果真要還,我從未看到任何增資計算公式,可以以當初公司淨值來計算增資借貸金額嗎?而不是他隨便說我欠他多少錢。

4、最後,當然,我個人很期望回歸當初談定的,我還他股權,而不是給他錢。因為這也是他當初同意卻反悔的

妳問題尚需溝通與了解,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蘇子良 (馬克) 103-08-07 12:36

依目前情形,對方無任何證據支付命令先提起異議,再視對方是否繼續後面訴訟行為,以上答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舉證責任會先落在對方身上,所以您應先否認雙方有借貸關係,後續訴訟並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珍妮佛 103-08-06 14:36

您好  

對方借錢不還,之後開了一張支票給我卻跳票了,三番兩次請對方處理卻不理會,只好以存證信函支付命令等方式處理了,經過漫長的等待,終於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也至國稅局調閱債務人102年度所得及財產,結果對方僅有一輛車也無任何所得,想請教律師我後續該如何處理呢??

另,支付命令證明書有權限查債務人在銀行的存款嗎??還是需另外請法院處理呢?

另,如果申請債權憑證後,那對方都無任何財產的話,那對債權人來說是不是就永遠拿不到錢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仍應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當然可能會執行無效果,但法院會發給債權憑證,日後可以再去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皮 103-08-04 16:08

我之前助學貸款有逾期未繳,然後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收到的隔天就去銀行把逾期的款都繳完了,支付命令要怎麼處理?提出異議?
之前欠5期,5期都繳完了,7/28法院寄出支付命令,7/31收到,8/1繳款

回覆 小皮 的發言內容:

我之前助學貸款有逾 ... (恕刪)

雖然已經還款,但還是要去異議,法院有制式例稿,趕快去提,超過20天就確定了。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系爭貸款依照原貸款契約恐怕可能是早已經因為未依期償還而喪失期限利益,經銀行主張全部借款到期,而請求全數清償,若然如此,則即使支付命令聲明異議而進入訴訟程序之結果也只能就債權本金數額加以爭執(本金因部分清償而減少),故後續建議您與銀行協商撤回支付命令聲請,或者請求同意您續依原約定內容分期繳納(達成新分期償還協議)為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愷愷媽 103-08-03 09:08

您好,

因所再轉繼承土地很久以前曾由被繼承人(外公)向債權借貸且尚未償還債務至今,

外公於民國86年往生,原本媽媽是???繼承人之一,前年往生後由我們再轉繼承,

但外公所有遺產一直尚未分割登記,

如今債權人追討,法院來函要行使支付命令,

來函中載明如有陳報過遺產清冊應於聲明,

媽媽娘家委任律師提出聲明異議,

是否應一併提供我們於媽媽往生當年曾經?陳報過遺產清冊?

如何提供或聲明?

感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22: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對方所聲請支付命令,應該是主張提出法律上的主張聲明異議,並且全案會進入訴訟程序。至於所謂的陳報遺產清冊,是否是當初曾經辦理過限定繼承

2、有關委請律師的部分,您與其他債務人的利害關係倘若不一致,則不建議一起委請。

3、您的敘述並不精確,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

愷愷媽 103-08-05 08:19

 您好,謝謝回應,我的答覆如下:

???1.媽媽是101年往生,根據民法本就已是限定繼承,只是需要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所以當年我們已陳報過了

2.債權人目前聲請支付命令(已收到法院通知),所以我說娘家媽媽那邊委任律師打算提出主張聲明異議,只是不知道要如何把當年陳報過遺產清冊時法院回覆我們的函呈給律師轉知法院與債權人?

但我已將法院來函呈給律師在處理了...

至於全體繼承人(即債務人),因所有近40筆土地皆尚未分割登記,如何分配坦白說起了不小的衝突,

一半贊成先清債務再談分割,另一半則認為應先弄清所有債務到底遺產夠不夠清償才要出面處理,

所以娘家媽媽那邊已另一頭申請強制分割登記,不想再因另一半的人一直拖時間擔誤,目前等於兩個案子都在進行中,這是目前的狀況,因我擔心我們家三兄妹受外公生前留下債務連累到,所以想趕緊出示法院回函證明我們已陳報過遺產清冊...

以上,感謝~

 

 

eric 103-07-30 16:41

可否主張先訴抗辯權或時效消滅
95年父親向匯豐汽車貸款購買汽車,後因奶奶重病父親辭掉工作照顧,以債養債維持生活貸款自然無力負擔,請匯豐拖回處理,當時姐姐是保證人現今突然收到法院強制執行扣薪的公文,從 95 年度 本金18萬  至今 利息19.5 約38萬多請問姐姐可否主張先訴抗辯權或時效消滅,父親因以前以債養債現在也無力償還,姐姐也有債務協商每個月2萬出的薪水要付協商現在要被強制執行實在無力負擔,他有個小孩要養,先生也因作保被倒現在也協商中,日前出車禍目前無法工作要在家休養3個月,由於經濟狀況不好所以只能一直搬家找便宜房子,所以可能沒收到支付命令更別說提出異議了,
我的疑問是 19.5多的利息我們可以主張無效嗎?  當初簽約的時候密密麻麻相信沒有人會去看,保證人可以撤銷嗎? 我們問匯豐汽車 他們說利息一定要照算(我知道他們是委託給資產公司處理了)所以跟我們談的其實是資產公司一次還也要25-30萬還不保證一定可以(說要問過匯豐汽車)請問有甚麼方式可以幫姊姊的嗎?

kuang 103-07-28 11:10

您好:

請問~聲請支付命令有無債務金額下限限制~比如說債務為數百元至1000多元~謝謝!

法律上並無針對支付命令之請求金額設有限制,但不論債權金額多少,聲請支付命令均須依法繳納支付命令聲請費500元(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 )另須注意的是支付命令雖然聲請程序相當簡易,不過支付命令須在三個月內送達債務人,若未能送達債務人,則支付命令失其效力。(民事訴訟法第515條 )

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
聲請或聲明不徵費用。但下列第一款之聲請,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五百元;
第二款至第七款之聲請,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一千元:
一、聲請支付命令
二、聲請參加訴訟或駁回參加。
三、聲請回復原狀。
四、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
五、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撤銷假扣押假處分裁定
六、(刪除)
七、聲請公示催告或除權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515條
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
前項情形,法院誤發確定證明書者,自確定證明書所載確定日期起五年內,經撤銷確定證明書時,法院應通知債權人。如債權人於通知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起訴,視為自支付命令聲請時,已經起訴;其於通知送達前起訴者,亦同。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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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棋 103-07-24 01:57

我們是醫療糾紛所引起的紛爭,卻演變成債務糾紛,也就是醫院去告我們支付命令,問題是法定期間,我們完全無收到支付命令,雖然去閱卷有送到戶籍地,但並未看到兩聯通知單,轄區派出所也沒告知,就這樣我們失去了法定期效陳訴期,醫院如同趕盡殺絕的要法院查封我們房子及所有動產,包括媽媽的所有薪俸,爸爸有財產卻一毛錢都不付,被安置在醫院護理之家的爸爸,因為多障,情緒不穩,且會打我媽媽,亂罵,當時的契約書,媽媽只是代理人,醫院為保護我爸爸的財產,卻要我媽媽負擔我爸爸全部的醫藥費,而我爸爸卻一毛錢都不用付,這樣還有天理嗎?如今法院要查封我們財產,醫院以300052之債務金額提出支付命令,惡劣行徑令人髮指,光300052就要查封我們所有財產動產,法院與醫院太沒人性,一定得逼得人民走上絕路,牠們才甘心。


1 醫院所提300052元,其中夾雜未簽立之新契約金額。


2 法院判決書竟出現兩種金額。


3 以300052元之金額,卻有兩個不同的利率。


4 家屬沒有任何有關300052元之催繳通知單,及存證信函


5 醫院以第一次支付命令被判調解,且與家屬調解成立在案,卻也屢行家屬要求之承諾,後以反悔,家屬理當拒繳,醫院先是承諾跳票,卻將該    次調解成立之金額加入於300052之內,家屬不能接受,雙方事後皆無達成共識,該筆金額應當    無從提起,醫院霸道作法,家屬恕難從命。


6 父親從有腳進去那間醫院,到現在雙腳截肢,從有腳醫到無腳,甚至常常有皮膚病,聽衛生局說    還有血管炎,從一個白皮膚的人,進去之後卻整    個人變得很黑,甚至讓我爸爸有跌倒的現象,更    使得病人情緒惡化,胡說八道的問題產生。


7 醫院常常利用「父親」病患,要向媽媽拿錢, 一直要媽媽來替他繳費,還會罵我媽媽,院方都   利用病患打電話回家,以不理性或漫罵來對待我   跟媽媽,我們都很害怕接到父親的電話,醫院都   已經告贏了,為何還要這樣的對待我跟媽媽,如   果醫院的債權債務問題,都要靠一個病患出來解決,那就父親來告就好了,為何還要醫院來告呢。


8 卡奴都有債務協商管道,那我們呢!法院對債務人完全沒有救濟管道,還談甚麼債務協商,只有處罰,才是法院的目的,


9 這種醫院可以讓病患簽立切節書,且無需讓家屬    知道的狀況下,是不是很恐怖,甚至讓我爸爸隨便請假外出,院方認為不需要告知家屬,根本就是不尊重我們家屬。


10醫療費用超收,金額與日期都出錯,沒有 明細,診斷證明開不出來,利率都出錯, 費用錯綜複雜,這樣的醫院,是不是很糟     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4 10:03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支付命令真的沒有合法送達,代表該支付命令應該還沒有確定,可以對於該執行程序,提出異議,由法院作審查之後駁回。

2、但是所謂的送達,不需要實際收受為必要,可以留置送達等,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3、至於開醫院倘若有不妥適之舉,本文建議您可以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