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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va31 102-12-05 11:01

律師您好:

我有學生被校內擺攤的英文繪本套書業務推銷

訂了一套兩萬多元的東西,預計月付1000元,付兩年

學生傻傻的不會拒絕,10月中已經簽訂並付了兩期,書也已經收了

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等於是拿自己吃飯前去抵,當然也只能說是學一次教訓

但我還是想問:

目前(12月初)是否可以中斷+退貨?有法律支持嗎?已繳前金就算了沒關係。

 

感謝您!!

 

1.推銷買賣雖然有猶豫期間的規定 但如果已經繳了兩期費用 要主張退貨 可能性應該不大 2.可以看學生年齡是多大 如果是未成年人 那還有機會主張契約行為 效力未定 如法定代理人不同意的話 就可不繼續支付後續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5 14: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滿20歲,仍為民法中之限制行為能力人,尚有機會能撤銷買賣契約,否則僅能就如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嘗試能否解約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05 00:23

事情是這樣的 (抱歉字數稍多請見諒)
我父親在我小學一年級就出家遁入空門
離婚協議書上表明 小孩與兩間房子歸女方
其中一間 我們租出去 剩下的那間我們自己住
到目前已經過了18年了
他非常渴望有自己的寺廟
也希望我和母親可以跟他一起出家 並幫忙他把道場做大
但多年來沒有聯絡我們之間非常疏離
所以在各種想法和概念上的分歧(他認為我跟我媽都應該跟他一起出家修行)

以及他旁邊有一個照顧他的女師父的建議
要我和母親搬離現在住的房子
好讓他把房子變賣盡快成立道場

因為女師父說出家人的房子給在家人住會損出家人福報

我才了解和母親住的房子一直都沒有從爸爸名下過戶到媽媽名下來

媽媽當初也覺得房子過不過戶應該沒關係

產權15年也已經過了
目前我們只好摸摸鼻子搬出去住

 我爸甚至還希望我們租人的那個房子也給他 還好那間名字是媽媽的
也還好是山上的房子不貴 我會想辦法用自己的力量青年首購買下來

只是有點擔心旁邊的女師父會要他抬價
以上這個問題沒辦法解決 只能當作花兩百萬買產權15年的學費教訓

另外是我阿公這邊
前幾年 我爸跟女師父兩個人一搭一唱哄我阿公把他的田地過戶給我爸

好讓我爸在桃園青埔建道場
我阿公也答應了 條件是阿公阿嬤身後的事 我爸全權負責(為何不是生前照顧條件實在奇妙)
後來五百多萬的田地就在我爸急於變現 四百初就隨意轉手了 我阿公心裡一直在滴血
可惜我爸在桃園建道場的事無疾而終 但他不敢讓我阿公知道
最近我阿嬤出車禍 身體又有很多毛病 住進養護之家
我阿公僅剩的田地沒了 我爸出來大聲地嚷嚷 要出錢大家一起出
可是拿到財產的也只有他 他卻要大家一起分擔五千 三兄弟共一萬五 而養護之家要三萬多
看在孫子的眼裡實在是替阿公感到難過
另外我爸有在販賣酵素 桑葚酵素用的素材就是我阿公種的  可是我阿公本身已經不便行走
卻還願意做這個粗活 我實在對這個一生都奉獻給家庭的老人感到難過 我爸又是長子 沒人敢講他
我阿公這兩天跟我說 他最近沒給他五千塊  我想趁這個機會問一下

是不是要先請阿公跟我爸要撫養費 如果我爸還是不出錢
可以提出取消之前田地贈與的請求嗎
雖然我知道田地已經變成現金了  不過老人家的生活真的變很辛苦
我們整個大家庭目前過最好的就是我爸了
可是我爸認為自己出家了 什麼都沒有他的事
五千塊他認為那只是對阿公幫他種桑葚的感恩之意
至於我問他阿公給他的田地
我爸說那是供養 不是財產繼承 因為我阿公年輕的時候灑農藥灑太多 現在不良於行
田地拿出來布施 是在積陰德 種福報
我有點看不下去了 請問版上的律師 有沒有方法可以治我父親呢  謝謝

1.前面你跟母親這一段 看起來是沒有提及其他問題 2.至於阿公贈與給父親財產 如果已經交付也移轉所有權贈與當然就有效力 只是民法有規定 如果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 無故不願履行 贈與撤銷贈與之權 3.所以你們確實可以先去調解委員會 如果調解不成立 將來可以主張撤銷贈與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5 1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412條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若可解釋您爺爺移轉土地給您父親為一附負擔之贈與,或許有機會以您父親未履行負擔而撤銷贈與。又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及第1115條規定,您父親對爺爺奶奶均有扶養義務,亦可請求其履行對爺爺奶奶之撫養義務。第1114條規定: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兄弟姊妹相互間。四、家長家屬相互間。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三、家長。四、兄弟姊妹。五、家屬。六、子婦、女婿。七、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尤其您父親目前可能為較有經濟能力之一方。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04 17:36
你好,我的狀況如下:


1、房子共有二間,產權登記為每一間每人各一半
2、現有一個男孩,明年一月滿五歲

希望
女方希望:希望一人一間,小孩監護權她可以不要,且也不願付扶養費,但要有探視權

我的希望:一人一間可以,但要還我當初購買房子的錢(因為買這二間房子大部份的錢都是我出,尤其第二間頭期款都是我出的,貸款也是我繳的),小孩監護權希望可以在我這邊,女方要付扶養費,女方可以有探視權

女方日前因吵架,所以離家在娘家約三個月了,小孩現由我及我父母照顧(且小孩的意願也要住在我家),女方的職業為護士,我的職業網路工程師

因雙方希望的條件有落差,請問法官會如何判決的機會比較大

另購買第二間所有金額都是我出的,但當初她為了產權要分一半一直和我吵架,我為了家庭和協分了她一半,但過了三個月她卻要求和我離婚,請問這可以討回來嗎?

另女方曾表明如不給她一間房子,她就會打官司,到時候小孩子不會是我的,房子她都拿的到,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要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和判決監護權財產分配,我應如何進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4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為法定離婚事由。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是此,若您具有法定離婚事由,您又是無責配偶,次依第1057條規定,您亦可請求贍養費。若您無法定離婚事由,就只能兩願離婚。再就財產而言,若婚前無約定夫妻財產制,依民法第1005條規定為法定財產制,而離婚為法定財產制之消滅事由,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消滅後,就婚後財產,夫妻為平均分配。又關於小孩親權歸屬之問題,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於夫妻離婚時,法院會酌定對未成年子女之親權人,判斷標準為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為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故若您欲爭取小孩之親權行使,您必須提出對小孩有利之成長環境證明,可能是穩定之收入或是有人照顧該名子女成長等。若您取得行使未成年子女親權人之資格,您亦得對您配偶請求小孩撫養費負擔。歡迎您攜帶完整之卷證資料,到所洽談,以利全盤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你說的那間女方吵著要登記為一人一半的房子,頭期款,後續的房貸都是你在繳納的嗎?如果是,單據都有留著嗎? 可以從這點切入,主張減少分配,另外女方的工作,收入,娘家的親戚對小孩如何看待照顧?實務上這些都影響監護權的爭取,而縱使女方沒監護權,對小孩也是有撫養義務的,單依你所述,比之其他我們處理過的案件,是比較單純的,要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另外離婚監護權訴訟,都是一併提起,向法院提出起訴狀來開始訴訟程序,不管是離婚財產分配,還是監護,事前的訴訟策略決定勝敗,要謹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離婚訴訟仍需有離婚事由,進入訴訟程序則法官即需依法去裁判,所以您需就其可以主張之權利盡力去主張,才能好好處理本件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豪 102-12-03 10:20

請教一下各位,因本人戶籍地居住於桃園,但是在嘉義犯案,嘉義判刑後上訴二審是在台南高院判刑,若想申請戶籍地執行該向嘉義還是台南申請呢?因單親家庭母親已五十多歲家中又有個七十八歲臥病在床的外婆

如果案件管轄在嘉義 只是因為高院在台南高分院 這樣將來執行時 應該還是嘉義地檢署刑事執行處在辦理 如果你有想聲請移轉 建議可以先打電話至嘉義地檢署刑事執行處詢問看看相關手續流程 以及應辦理時間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該是向判決法院地檢署(嘉義)執行科聲請移轉執行,移轉至您戶籍地法院地檢署執行科代為執行,在收到判決書後,具狀聲請之。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擬定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01 09:34
你好:目前與先生已分居(因家暴問題,等待保護令核發中也提告傷害) 能否申請孩子暫時監護權?該如何申請? 與先生兩人都有意願離婚卻因孩子監護權談不攏(男3歲4個月,女1歲6個月),因夫家是小孩原生家庭而我目前已回外地娘家居住約一個月,如此是否會影響日後判決結果?
1.除非你有案件在法院繫屬中 你可以聲請法院核准暫時處分 暫時在你們離婚案件確定前 由你監護子女 2.如果沒有提聲請案件在法院 代表你們目前還沒有糾紛發生 法院是否可以核准暫時處分 依現行法令應該是有疑問的 3.你們可以先協議離婚 再透過法院裁定子女應由誰監護
羊咩咩 102-11-28 16:44
請問我要收養先生的孩子一定要生母同意嗎?她若不同意我是否就無法辦成收養手續? 孩子的生母目前已另組家庭生子,但從來卻沒負擔過一毛孩子的扶養費用(離婚無協議),請問是否可追討?謝謝~
1.民法1076-1條是規定子女收養應得父母同意 除非父母一方對於子女有未盡保護教養子女之義務或是事實上不能為同意之 情形 始例外不須得父母同意 2.如果對方沒有扶養事實 以及對方也有另組家庭打算 法院還是可能准許收養 但要看具體個案你如何提出事證讓法官審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1-29 15: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76之1條規定:子女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
    情事而拒絕同意。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
前項同意應作成書面並經公證。但已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者,得以言詞向
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代之。
第一項之同意,不得附條件或期限。

是此,依第1076條之1本文規定,是應取得其生母同意。但若生母有顯然不利子女之情事拒絕同意時,亦可不應生母同意,而由法院准許收養。您即須於訴訟中主張目前生母對該名小孩不聞不問,另組家庭,亦未負擔扶養費,而均由您照顧該名子女等。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寒冰不滅 102-11-27 22:46
律師你好 我於5月時打電話交友專線 對方說要跟我當男女朋友 但是到現在我都並無看過她人 而當時她所給我的資料皆為假的 她說她家庭困難有房貸學貸甚至媽媽簽六合彩欠下不少錢 每次都說需要6萬 8萬 甚至10萬或更多 我陸陸續續拿了近150萬給她 而這些日子以來我跟她要求要見面或要照片她都不肯 我於上週說要報警 她請他電話交友的主管跟我聯繫 說只有10萬元 並交付給我 我也簽了協議和解書 但是詐騙我的當事人並未到場 而協議書上那個當事人已簽好名 交由她的主管帶來 協議書內容為 本人XXX與XXX有金錢糾紛.於民國XXX年XX月XX日協議和解.和解金額為10萬元整....現在我有個問題 我錢收下了 也簽了和解書 但是她本人未到場 過去我苦無對方資料...雖然有她電話..但她說那電話是她主管辦給她使用 現在有了她的簽名以及身分証字號 ..我查到她給我的電話就是她本人申請的 我想問說我這樣簽了協議和解書 可否對她提告詐欺

 不管民事還是刑事,都可以告的成,每個人的辦案功力高低不同,只會著眼在法律框架的意見都不用聽

小蔡 102-11-27 00:21
您好: 最近我岳父往生了 有留下一筆活期定存(郵局)金額不大 他的子女共有四女兩男但問題來了!!! 最大長女失蹤了很久了!!!! 對方的家庭(長女之元配)無意插手這件事 那我們該如何是好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定存是屬所有繼承人之遺產,所以需所有繼承人的章才能領出,而該位失蹤繼承人,若真的都找不到人而不知其是否仍在人世,則需透過死亡宣告方式為之,但需要一段期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may 102-11-26 23:36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因為之前被提告業務侵占現在一審判決下來因不服判決結果想提起上訴

也想請求告訴人和解(因一審判決書有侵占金額)若我先提上訴書在私下跟告訴人談和解且告訴人也同意納我和解書是要去調解委員會拿文件再去告訴人那邊簽署(有第三證人在場)是這樣嗎?

在請問我上訴理由狀內呈遞和解書跟法庭說告訴人願意跟我和解想請求緩行這有可能嗎?(一審判決8個月)

再請問若告訴人不願跟我和解但我願意賠償侵占金額這樣能請求輕點的刑責嗎?(或者我該如何做)

在請問我上訴理由狀要請求律師戴比比較好嗎?(還是自己寫也可以?)

拜託大律師給我一點建議我真的很煩惱不知該怎麼處理><我目前有家庭小孩還很小我想爭取6個月以下刑責我該怎麼做....拜託..

沈恆 (沈律師) 102-11-27 04:01

您好!若能達成和解,會有助於爭取緩刑;若無法達成和解,讓法官感受到誠摯悔意,也有助從輕量刑;若不想輕易被駁回,最好是找律師上訴理由狀。以上謹供您參考。

和解的話,多了一個輕判事由,至於上訴狀要敘明原審判決如何不當,涉及專業,建議委請律師撰擬,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您好,我建議你二審要請律師處理,因為如果你有意願還錢的話,其實是有空間判輕一點,你只請律師寫狀其實沒有意義,重點在於訴訟攻防.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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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確實有助於法院減輕刑度,建議應委請律師撰擬專業之上訴理由狀,並且積極爭取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之機會,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銘 102-11-25 20:15
事隔1年多,我的女性友人原本在一間商旅工作,剛進去沒多久,有天晚上和主管在網路上聊天,主管要留守公司,女性友人因為東西放在公司,主管藉機說順道過去看看女子住的地方是否安全,最後女性友人並沒任何戒心讓主管進入她的租屋性侵得逞,事後沒報警,可是有認罪,友人那時並沒有起訴,但是那時後私下向上級通報,最後只有開除該名主管。因為那是和友人沒什麼連絡,現在我想要幫幫,最近匿名和該名主管聯絡上希望他自首,但是卻不認罪,反而要告我匿名恐嚇,防害名譽,防礙家庭等,但是我並沒有恐嚇他,只是希望他認罪,我也有告訴他 的妻子,但是他不知道是不相信還是袒護的丈夫,他已經有了妻小卻還做出這種事情,真的非常不可原諒,我和友人目前都還只是學生,性侵的時候友人已經18歲了。現在到底該怎麼做會比較好?目前只有FB友人與該名主管性侵當天的紀錄,原本有他認罪的對話紀錄但是在LINE裡面,那隻手機也壞掉了 我們都還只是學生,希望大家幫幫忙, 我們真的還沒有什麼能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們所述,看起來證據似不充足,到定對方罪是有困難的,且當時未去驗傷,也是很不利的情形,只能再看有無其他證人或監視影像來佐證,若您朋友現在受有精神上的傷害,也可先去精神科看診確認有無創傷性症候群的現象,以作為將來證據使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銘 102-11-25 20:13
事隔1年多,我的女性友人原本在一間商旅工作,剛進去沒多久,有天晚上和主管在網路上聊天,主管要留守公司,女性友人因為東西放在公司,主管藉機說順道過去看看女子住的地方是否安全,最後女性友人並沒任何戒心讓主管進入她的租屋性侵得逞,事後沒報警,可是有認罪,友人那時並沒有起訴,但是那時後私下向上級通報,最後只有開除該名主管。因為那是和友人沒什麼連絡,現在我想要幫幫,最近匿名和該名主管聯絡上希望他自首,但是卻不認罪,反而要告我匿名恐嚇,防害名譽,防礙家庭等,但是我並沒有恐嚇他,只是希望他認罪,我也有告訴他 的妻子,但是他不知道是不相信還是袒護的丈夫,他已經有了妻小卻還做出這種事情,真的非常不可原諒,我和友人目前都還只是學生,性侵的時候友人已經18歲了。現在到底該怎麼做會比較好?目前只有FB友人與該名主管性侵當天的紀錄,原本有他認罪的對話紀錄但是在LINE裡面,那隻手機也壞掉了 我們都還只是學生,希望大家幫幫忙, 我們真的還沒有什麼能力

1.妨害性自主原則上屬於非告訴乃論罪 所以應該沒有告訴期間問題 2.如果還是想提告 可以考慮至警察局或是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3.把相關錄音黨或是訊息紀錄附做證據提出 警方應該會先通知製作筆錄 將來案件再移送地檢署 至於是否會成立犯罪 還是要看如何證明

阿銘 102-11-25 12:02

事隔1年多,我的女性友人原本在一間商旅工作,剛進去沒多久,有天晚上和主管在網路上聊天,主管要留守公司,女性友人因為東西放在公司,主管藉機說順道過去看看女子住的地方是否安全,最後女性友人並沒任何戒心讓主管進入她的租屋性侵得逞,事後沒報警,可是有認罪,友人那時並沒有起訴,但是那時後私下向上級通報,最後只有開除該名主管。因為那是和友人沒什麼連絡,現在我想要幫幫,最近匿名和該名主管聯絡上希望他自首,但是卻不認罪,反而要告我匿名恐嚇,防害名譽,防礙家庭等,但是我並沒有恐嚇他,只是希望他認罪,我也有告訴他 的妻子,但是他不知道是不相信還是袒護的丈夫,他已經有了妻小卻還做出這種事情,真的非常不可原諒,我和友人目前都還只是學生,性侵的時候友人已經18歲了。現在到底該怎麼做會比較好?目前只有FB友人與該名主管性侵當天的紀錄,原本有他認罪的對話紀錄但是在LINE裡面,那隻手機也壞掉了

我們都還只是學生,希望大家幫幫忙, 我們真的還沒有什麼能力

emily 102-11-23 16:35

我和公司的人有短暫10個月婚外情.

因為他忘記刪除line對話,被老婆知道發現

line的對話只有他的對話內容是xx晚安.小心開車.寶貝想你.等.沒有我的回應

他口頭和老婆承認這段婚外情,有發生過性關係3次,

她老婆手上的證據,只有對方給我但我無回應的line對話,
請問這樣的證據告得成我妨礙家庭嗎?

其他都沒有任何證據

 

有無罪辯護的空間,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仍有權利可以對您提告,而本件對方的證據是否僅有如您所述,恐怕要到法庭內才會知道,而他先生的證詞也是本件影響的關鍵,仍要小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在這裡推測,不是安慰自己就是嚇自己,沒有太大意義,一切要到法庭才知.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10: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確實如黃大律師、謝大律師所言,倘若對方願意出庭作證,則仍有可能成為法院之關鍵證據,又,本案亦可循和解方式解決,故縱令對方確實提出告訴,仍有無罪答辯空間。

2、一般人民倘若遇到法律事件,因為涉及專業,本應尋求專業協助,倘若一切都等進了法院再想辦法,則大多情形已經為時已晚,或是相對來說無法圓滿解決,然仍應該積極妥適處理相關案件,而不應該一昧的自我困擾。

ivy 102-11-20 15:37
岳父原有兩段婚姻,其第一段婚姻育有三子一女,在第二段婚姻收養岳母前一段婚姻的一子一女,並生下我老婆為老么。原本他的長子之前並無來往,但約在九年前,因故與岳母離婚,獨自住在鄉間農舍後,自後也因而利用各種機會回岳父家,而我也才知道岳父還有第一段婚姻的四名婚生子女。由於岳父本有佃農身分,而長子數次要求岳父將佃農身分移轉給他,但岳父擔心因失去農民身分而失去老農津貼等,也因第一段婚姻並非平和結束,擔心其長子日後不願負擔其生活,故期間也不同意而發生幾次爭執。 約四年前,因即將換租約,地主與岳父商量願以現金補償方式,終止租約,最後岳父同意以現金250萬元及生前不收回居住的農舍為條件,與地主達成協議。然而岳父擔心其長子因喪失佃農繼承權,深怕遭報復,也怕長子聯合其他子女佔有其現金,加上老婆自岳母搬離後,幾乎每天送餐、載他看醫生、繳納各項單據等;即便懷孕大腹便便仍至於生產後,也帶著幼子前往探視,亦復如此。 故岳父與地主辦理前述書面協議、手續與取得現金補償時,皆為老婆會同前往。此外,老婆第一段婚姻所生女兒,因顧忌其前夫家族反應,迄今與我並無收養關係,但也自幼撫養至今,形同親生父女。故自結婚後,岳父不時以金錢或物品贈予或補貼,包含現住房子之部份頭期款約40萬等。 岳父長子獲知其岳父與地主達成協議後,隨即至岳父住處搬走其所有物品,之後便不再探視聯繫。而後岳父將地主補償金交付老婆,並囑咐其中240萬贈予其孫女,作為日後嫁妝等運用,並共同前往銀行存入孫女帳戶(時為小學生)。同時,將其存摺、印鑑等物,交付老婆保管,而老婆仍繼續照料日常生活,並有幾次應岳父要求,返還部分金額,或至農會提領岳父戶口內現金。然而,隨著年齡遞增,岳父記憶已不復如前清晰,加上兩次小中風與糖尿病,幾次暈倒於屋中,或自行亂服成藥或服錯藥物等,最後只得請岳父好友一起勸說住進安養中心。 前稱現金贈予行為雖無任何書面約定事項,而岳父約三年前住進安養中心後,概由老婆自獲贈資金內與代管岳父戶頭內(因每月有老農年金撥付)支付各項費用,包含其安養中心費用2萬、零用金、醫藥費計程車資、營養品等,每月少則2.5萬,或多至3萬元。此外,由當中受贈資金內支付現住房子貸款一百萬本金等。 遲至最近一年,扣除掉前述支出與費用後,老婆衡量所剩不多,擔心最終無法支應安養費用,是故老婆幾次商請岳父僅量節省不必要請客支出、自費看醫生,或避免與安養中心同住老人發生糾紛等未果,亦使老婆身心承受極大壓力,雖尋求心理專科醫生看診,仍然無法紓解,也致使家庭氣氛因財務支出而緊張。 直到101年7月,岳父在安養中心協助下,外出將原本交付老婆應用支付的其帳戶存摺予以作廢,並將戶頭金額提領若干金額並交由安養中心老闆保管,至此,老婆已無法忍受,只得商請安養中心先行扣除保管金額,而其老闆也允諾減收1000元為1.9萬元。 1、 前述岳父贈予孫女行為並無任何書面表示,而孫女因未成年,老婆為其監護人應用其資金於在法律主張為贈予上有無瑕疵,或需注意事項? 2、 老婆自岳母離家後獨居,乃至於搬進安養中心,至上個月約9年時間,綜合岳父帳戶與我們家計帳戶,支付岳父各項費用,目前其戶頭每月老農津貼7000元,扣除安養中心費用(1.9萬)與零用錢(2000元),至少需1.4萬,而目前岳父次子、長女及仍有收養關係的姊姊偶有探望,但無任何共同支應安養費用行為;倘若最終無法獨力負擔,可否讓安養中心依法向所有子女催告,或讓社會局介入處理? 3、 岳父因終止租約害怕其長子報復,故將存摺與提款卡等,交予老婆保管,由於政府每月撥付該帳戶老農津貼,故每三個月提領2萬元以支應岳父需求,而上個月已將託付保管存摺與提款卡作廢另重新辦理,是否可視為終止委任,目前已返還作廢存摺與提款卡等? 因為我們在今年12月付完安養中心的費用後,實際上已後繼無力,是否我們在付完12月後,就明確跟安養中心說無力再付錢,讓他們向社會局通報?但有以下幾點情形,請您斟酌是否會單對我老婆一方不利,如被控刑法上的惡意遺棄? 1.當初送安養中心的契約,因無其他子女願意到場處理,所以是書面契約是我老婆簽字,倘若社會局或安養中心追訴,會不會特別不利,或成唯一的相對人。 2.因為我老婆負責支付安養中心費用,故留有匯款單據或轉帳資料。只是明年起,再也付不出全額的費用,那是否我們需要以子女平均負擔後的金額如3,000元,逕支付給安養中心,以表示撫養善意。 3.岳父其他子女(含養子女),除我老婆的同母姐姐有聯繫外,其餘鮮無聯絡,所以我們也不清楚其他人的年籍資料,而我問過社會局,他們說他們只會先聯絡可以找到的人,所以是否到最後還是我們獨自負擔。 4.據我所知,岳父長子 次子等不僅為企業老闆,且皆任某縣運輸產業公會理事長,顯示其經濟狀況遠較我們富裕,而我們只想讓岳父得以在安養中心度過餘年,故僅希望之後平均分攤,而不是要求其他撫養義務人,返還過去支付費用。 5.我最近幾週曾單獨去安養中心探視岳父一次,知道他身體還算康健。但我也提及我們經濟不好,希望他能跟偶有探視的次子聯繫,希望能聯合負擔安養費用,但岳父以次子有「兩個老婆家庭」負擔很重,予以拒絕,然而之後他就不停打電話到我家與手機,甚至半夜口出恫嚇,說我老婆不孝,要叫人查封我們財產。然而,岳父也僅會對我老婆言語恫嚇,卻並不會如此對其他偶爾探視子女,故對老婆造成很大心理創傷,只得設定為拒接電話,更遑論接回奉養共同居住的可能。因此,也曾告知安養中心,如有重要狀況,請先聯繫我老婆的姐姐,再由她聯絡我老婆。 6.我們曾錄下約今年8月間去探視他時的談話,有提及他是贈與孫女的內容,是否可屆時成為贈與之佐證?但不是在他授意情形下。 7.從安養中心提報社會局至訴訟定讞期間,在何階段或情形下,我們財產是否會面臨假扣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先將您為父親所支出的費用,均逐一保留單據,將來可向其他扶養人請求該部分的扶養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羽 102-11-18 00:19
第三者與丈夫外遇一年,今年七月女方主動聯絡我,坦白外遇並與本人丈夫有男女關係。女方已主動分手,目前女方在國外,我本來不想提告,但身心受極大創傷,家人堅持要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家人,即便不提告,也要讓對方父母知道女兒介入別人家庭,請問律師團,這部分該如何處理?感謝!

 要提告的話,要注意告訴期間,另外想要寄存證信函的話,事務所可代為撰擬,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仍應先留存相關證物,如欲提起刑事告訴,須留意告訴期間,您尚可提起民事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ㄚ偉 102-11-17 15:58

二個多月前,因酒駕肇事而移送,最後撿察官以緩起訴兩年處分,並罰款6萬元整。但是監理單位最後裁決調銷其駕駛職照4年,多年來都以駕駛維生,現況完全瀕臨崩潰....請問我該怎麼辦?家庭需要我照顧,我知道錯了!我願意用盡一切辦法,只求一次痛改前非。

說明:

一`事發前晚因與友人相約小酌,歡樂之餘貪喝許杯,        忘了時間微醺返家。

二` 隔天早上上班途中,因大意不小心與前車擦撞

      立即下車處理,對方不肯妥協商量和解,並報警             處理。(行駛職業客車)

三`經酒測後,值為(0.48)達到公共危險移送。



綺綺 102-11-16 02:47

你好。。有些婚姻問題想諮詢

朋友與妻子因為家庭因素。。要離婚

兩人結婚以後。。買公寓(女方名下)買車子(男方名下) 前兩個月女方說既然要離婚了。。車子賣掉。。車錢一人一半(車子女方說賣女方那邊的表哥)。(但是男方沒拿到半毛錢)

已經說賣掉的車子了。現在還要求男方繳車貸

之前男方提款卡金錢都是女方管理的

這樣怎麼證明房子男方有繳錢。。。

還有車子的問題。。這樣是否可以提偽造文書?。。因為車子也都是女方處理的

房子頭期款是男方跟工廠老板借錢的

月初提款卡還給男方。。裡面只剩下2000元

請問現在夫妻有共同財產的之權力嘛?

既然要離婚。。是不是可以清算夫妻兩人之間的財產平均分配

兩人有一個小孩。。。女方說不要

基金股票這些都可以清算嘛?

對不起。。問題很多。只是希望朋友離婚以後不要負債一堆。。。希望兩人能公平的分配財產之間的問題

女方銀行行員。。。所以懂很多金錢上的問題。。。

希望您能幫忙朋友一些不懂的資訊。。。才不會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萬分感謝

請問朋友可以行使法定財產制嘛?。。。。是否5年以內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基金股票嘛?)可以扣除負債。。之後均分

沈恆 (沈律師) 102-11-17 04:14

您好!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並無疑問,重點是要能確實掌握對方有哪些財產。以上謹供您參考。

情影相隨 102-11-15 01:42

我目前的女友家庭滿複雜的

她有幾個疑問

第一個問題是他父親前妻已離婚了育有一子男生以成年

目前刑事案件還在牢裡不務正業

請問前妻或這位兒子如果意外或不幸有債務我女友是否會有背負債務風險?

第二個問題是我女友母親她前夫的兒子也以成年呈上題如果也有債務我女友是否也需要背負債務風險?

以上這二個問題麻煩律師告知詳情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18: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法律上,每個人都是不同的權利主體,除非有債權債務協議或是法律特別有明文,否則個人之債務不會任意移轉由他人負擔,因此無需過於擔心。

2、又有關繼承部分,目前已經全面改為限定責任制,因此亦僅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阿祥 102-11-13 22:14
我要找免費律師幫弟弟打官司(因家中只有清寒證明) 原因1:家裡申請不過低收入戶只有清寒證明 原因2:家裡沒有多餘的錢可以請律師幫我弟弟打官司 原因3:我弟因有遲緩兒有申請過輕度智能不足(但是現在沒有了) 因我弟他朋友教唆我弟去拔別人的機車上的日製鐵牌的貼紙 結果那時我弟想說只是一張貼紙而已因該沒關西(當下我弟不知道這樣也叫偷竊行為) 然後他就去幫他朋友拔下那張日製鐵牌 我弟哪時候被抓到而我弟朋友卻逃跑所以沒抓得我弟的朋友 但現在我弟的傳票來了我也不知該怎麼辦 因為家裡沒錢可以請律師幫我弟打官司 因我家是單親家庭爸爸很早就過世了,再來家境原本就很難維持有時甚至還要去跟親朋好友借錢過日子,而媽媽在前幾個月出車禍手受傷才跟人家借錢去給媽媽開刀,現在又遇上弟弟的是令我很懊惱 弟弟11月21日就要開庭了 懇請有好心的免費律師可以幫我弟弟打官司 弟弟經過上次教訓已經改了很多也慢慢的會聽我的話,所以我不希望因為這件事又讓弟弟走會低潮而把自己封閉起來 也希望這次以後有好心的律師可以教導我弟弟一些法律的知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先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祥 102-11-13 22:11
我要找免費律師幫弟弟打官司(因家中只有清寒證明) 原因1:家裡申請不過低收入戶只有清寒證明 原因2:家裡沒有多餘的錢可以請律師幫我弟弟打官司 原因3:我弟因有遲緩兒有申請過輕度智能不足(但是現在沒有了) 因我弟他朋友教唆我弟去拔別人的機車上的日製鐵牌的貼紙 結果那時我弟想說只是一張貼紙而已因該沒關西(當下我弟不知道這樣也叫偷竊行為) 然後他就去幫他朋友拔下那張日製鐵牌 我弟哪時候被抓到而我弟朋友卻逃跑所以沒抓得我弟的朋友 但現在我弟的傳票來了我也不知該怎麼辦 因為家裡沒錢可以請律師幫我弟打官司 因我家是單親家庭爸爸很早就過世了,再來家境原本就很難維持有時甚至還要去跟親朋好友借錢過日子,而媽媽在前幾個月出車禍手受傷才跟人家借錢去給媽媽開刀,現在又遇上弟弟的是令我很懊惱 弟弟11月21日就要開庭了 懇請有好心的免費律師可以幫我弟弟打官司 弟弟經過上次教訓已經改了很多也慢慢的會聽我的話,所以我不希望因為這件事又讓弟弟走會低潮而把自己封閉起來 也希望這次以後有好心的律師可以教導我弟弟一些法律的知識
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有一定對象資格 如果認為符合資格 可以考慮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提出聲請 需要經過審核認定後 才會扶助
小四 102-11-12 21:48

如題...少女為17歲翹家少女,在我家中發生一次親密行為(無射精),事隔多日,經其母發現帶回後,與其母告我妨礙性自主....,但少女的筆錄中連發生時間,過程,強脫衣褲射精及離開我家情況皆有誤....於偵訊期間,我己提出相關資料佐證非強暴行為(大樓一起進出監視器,事後簡訊,DNA檢驗)....那麼,我可以反告其誣告.妨礙名譽..甚至請配偶出面提出妨礙家庭訴訟嗎????......(這些動作只是想阻止對方家長繼續提告因而妨礙正常生活的一種手段而已)

您好,不建議您現在作此舉動,因為強制性交為公訴罪,不會因為你提告或其他動作而停止,二來你應該把心力先放在本案中,先解決自己的燃眉之急,再者,有的檢察官會不喜歡這樣的舉動,弄巧成拙就不好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3 00:54
回覆 小四 的發言內容:

如題...少女為17歲翹家少女,在我家中發生一次親密行為(無射精),事隔多日,經其母發現帶回後 ... (恕刪)

您應該要等到檢察官有不起訴之認定後,在為考慮。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妨害性自主罪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處罰不輕,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於前往偵訊前,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可 102-11-10 00:22

代為朋友詢問

我朋友是某某小企業的會計(非上市上櫃),因為公司有內外帳,外帳都是委由會計師事務所處理,

但實際公司有要求我朋友不要開那麼多發票(但是在業主的同意下),雙方有簽定合約,但合約內容簽約人是公司名,但是匯入的戶頭卻是老闆的私人戶名,合約上也有表明合約金額是未稅,但是因為公司和此業主有糾紛,業主要要求我們全數退還之前已收到的款項,如果我們不賠償就要檢舉我們公司逃漏稅,但公司早在此業主提出訴訟之前就已補開發票並繳稅完成,請問如果業主真的檢舉公司逃漏稅,公司負責人或公司會計會有刑責嗎?朋友害怕的是因為如果國稅局清查老闆私人戶頭會發現很多大筆交易的進出,國稅局可以調老闆的私人戶頭的交易明細嗎,還是只會調檢舉的那筆明細,我朋友想問這樣公司會計會有責任嗎(會有幫助犯的罪嗎),但朋友說公司傳票也都不需要他蓋章,他純粹只是幫忙記公司內部帳,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我朋友就是公司會計,只是會去銀行幫老闆匯款(公司的大小章都在老闆身上),只是匯款代理人會寫我朋友的名字,這樣是否就能證明我朋友幫忙逃漏稅呢?因為朋友說他只是公司的小會計助理,老闆說要這樣做,他不敢不做,不做就會被fire,她又很需要這份工作養活家庭,請問會計人員要如何自保呢?畢竟現在很多企業都是這樣,還有業主檢舉公司逃漏稅,當初也是他同意公司可不開發票,因為他們自己也不想多付那5%的營業稅金,現在卻又這個理由要告我朋友公司,難道業主自己都沒有法律責任嗎?(因為其實我朋友說他公司已有損失,當初說未稅,業主也沒有給我們5%的營業稅金,我們是自己吸收先開的,當初因為有考量業主可能會檢舉我朋友公司逃漏稅,所以早就在他們提起訴證前就先補開發票了,只是開的時間不是當初交易成立時,是後面才補開的)。

有成立稅捐稽徵法幫助逃漏稅的空間,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朋友的行為仍可能會構成逃漏稅之幫助犯,但若其在檢察官前表示認罪,並配合辦案,或許會有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lina 102-11-07 22:39

我與先生在同一公司任職,上個月開始我先生就在公司散布我與某男同事有不正當往來,並未求證就報告最高級主管,主管只聽片面之詞就大動作約談三方,之後關於我的謠言就不逕而走,當時已經要求先生寫下悔過書表示實屬誤會,爾後,先生盜取我的LINE帳號,將未經同意的聊天訊息提供給其他人閱覽,致使各主管與他人皆覺得我與某男有曖昧關係,某男已經受公司工作規則條例中"破壞別人家庭"條款而被迫離職
目前希望能以名譽受損以及侵犯隱私方面寄存證信函給丈夫,可否提供協助?
1.悔過書內容表明他散布謠言並使我名譽受損,並堅信我的清白。
2.本人與該男子絕無通姦事實。
3.未經我本人同意就竊取私人訊息是否已經侵犯我的個人權益?

 

誹謗妨害秘密的問題,存證信函在您的情況並沒任何法律作用,另如要提告,請注意告訴期間,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017 102-11-07 02:15
您好,關於妨害家庭一案,已經結案確定為宣判四個月,由於原告還有一併提民事的部分,只是想請教轉到民事庭時,一般需要到庭幾次?有可能會判賠多少金額?目前薪資還不到三萬,要求分期的話民事庭會答應嗎? 補充: 1、刑事庭法官有問有沒有意願和解,我答願意,但對方要求金額我真的付不起,從120-》40?-》30,并且要一次付清,但我之前都沒上班也沒收入,我有要求希望可以分期,對方還是不願意,所以刑事宣判了轉到民事去談。 2、我知道答案沒有一定,但我只想知道過去案例大多是怎麼執行。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經民庭審理,若對方仍無法接受您的條件,則只能交由民庭去判決,判決確定後,若您名下無財產,則對方可以執行您每月薪水三分之一,也與分期付款相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07 09:50

社會上很多債權人都直接將債權委託資產管理公司索討。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按讚,https://www.facebook.com/tsai.attorney,謝謝。

按慰藉金之賠償,須於人格權遭受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堪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3號判例意旨參照)。故關於精神慰撫金之酌定應視犯罪行為之情節輕重、對被害人人格權侵害程度及雙方身分資力狀況等各種情形綜合判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毛毛 102-11-01 20:38

Dear 律師您好,

因我媽去年誤信同事而被冒標倒會, 本來對方主動簽本票且表示有誠意還錢, 但事隔多月, 對方老事藉故拖延, 有意耍賴。之前我們有聽說可以寄存証信函給對方, 所以參考資料而寫了一份????存証信函, 懇請  律師大人幫忙看一下內容是否 ok, 或者有什麼地方不足需要修改? 那些錢都是我媽的辛苦錢, 而且我們也不是有錢的家庭, 跟會也是為了存錢。不希望她因為被倒會而整日不快樂, 再麻煩您了 ~  以下是我打的內容:

敬啟者:台端於民國九十九年捌月拾日向本人招覽互助會,為參拾壹期,每期金額為新臺幣壹萬元,加上利息,台端總計積欠本人金額為新臺幣參拾壹萬陸仟陸佰元整,扣除日前還款伍萬伍仟元,尚餘貳拾陸萬陸仟陸佰元正;先予敘明。
台端於民國壹佰零貳年貳月拾日向本人承諾於佰零貳年參月開始,每月十日支付新臺幣壹萬元;但台端只支付二期即停止。經多次反應,迄今仍未見台端處理債務問題之具體回應,為免因小額金錢糾紛造成台端更大之損害,限於收到此函十日內回函還款方式,希勿自誤為禱!
冒名標會,似涉有刑法第二百十七條偽造署押罪,法定本刑三年以下徒刑、刑法第二百十條偽造私文書罪,法定本刑五年以下徒刑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九第二項詐欺得利罪,法定本刑五年以下徒刑;前揭三罪均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另依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犯加重處罰規定,得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本案若進入偵辦程序恐對台端造成更大損害,請妥善考量及回應!

毛毛 102-11-01 20:15

Dear 律師您好,

因我媽去年誤信同事而被冒標倒會, 本來對方主動簽本票且表示有誠意還錢, 但事隔多月, 對方老事藉故拖延, 有意耍賴。之前我們有聽說可以寄存証信函給對方, 所以參考資料而寫了一份????存証信函, 懇請  律師大人幫忙看一下內容是否 ok, 或者有什麼地方不足需要修改? 那些錢都是我媽的辛苦錢, 而且我們也不是有錢的家庭, 跟會也是為了存錢。不希望她因為被倒會而整日不快樂, 再麻煩您了 ~  以下是我打的內容:

?敬啟者:台端於民國九十九年捌月拾日向本人招覽互助會,為參拾壹期,每期金額為新臺幣壹萬元,加上利息,台端總計積欠本人金額為新臺幣參拾壹萬陸仟陸佰元整,扣除日前還款伍萬伍仟元,尚餘貳拾陸萬陸仟陸佰元正;先予敘明。
台端於民國壹佰零貳年貳月拾日向本人承諾於佰零貳年參月開始,每月十日支付新臺幣壹萬元;但台端只支付二期即停止。經多次反應,迄今仍未見台端處理債務問題之具體回應,為免因小額金錢糾紛造成台端更大之損害,限於收到此函十日內回函還款方式,希勿自誤為禱!
冒名標會,似涉有刑法第二百十七條偽造署押罪,法定本刑三年以下徒刑、刑法第二百十條偽造私文書罪,法定本刑五年以下徒刑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九第二項詐欺得利罪,法定本刑五年以下徒刑;前揭三罪均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另依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犯加重處罰規定,得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本案若進入偵辦程序恐對台端造成更大損害,請妥善考量及回應!

?? 

 

sophia 102-11-01 16:42

請問  我已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我先生承認,並且寫下自白書坦誠通姦行為,他們是公司同事

偵查庭第一次我先生未到案,對方稱無通姦行為

偵查庭第二次,我先生隔離偵訊,偵訊內容有問到是否欺騙對方未婚

我老公說曾經騙過她,但他應該知道他已婚,因為我有傳過簡訊,打過電話給對方!

但不知怎麼證明! 所以現在收到不起訴的通知!內容提到:縱認有相姦行為,無相見犯意!

但因為簡訊電話是約一年前的,那時我懷疑他們曖昧,用我老公電話傳了簡訊告訴對我我是他老婆,我向電信公司申請記錄,電信公司說沒有保留這麼久只有半年內資料!

現在1.我只找到我跟我老公MSN的紀錄,有一段說到之前那女生一直打電話來,我先生都不處理,是我生氣,我傳的簡訊,但沒有指名道姓!

2.另,我先生提到,之前不知誰給他看到我先生的結婚照,她還有來質問我先生,但我沒有確切證據

針對上述2點尚未提供法院

法院是否會採性合理性但無證據的說詞?!

例:1.如果對方不知道有我,為何她下班後及假日從來不曾撥電話給我老公?!

      2.我老公婚戒,身分證每天都帶著!

      3.我老公從未介紹認家人朋友讓他認識,也幾沒帶她出去玩過,只去開房間?!

    ..................................

我上訴是否仍有機會讓他起訴!

單依您所述,應是有犯意(知情),收到不起訴書後,7天內要再議,請注意時間,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由於聲請再議之期間僅有7日,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grace liao 102-10-30 14:55

您好: 本人於八月底帶家人去沖繩旅遊,途中經過藥妝店順路幫我大哥大嫂隨行帶回肌肉痠痛藥膏,結果本人買錯兩條牌子了,且我本人又不需要用到,所以將買錯的這兩盒上露天拍賣兜售,過不久就收到衛生局的通知,說明本人涉違反藥事法規定乙案,要我到案說明,並要我攜帶案內產品和相關資料至當局,問題是,這兩盒藥膏在我還未收到違反通知書時早已賣出了,所以我無法拿出產品和資料,而且當初刊登拍賣商品時我也沒有收到露天的警告公文要求我下架,我完全不知情,不曉得痠痛藥膏是禁藥,如果當初知道是禁藥,我也會立刻下架,費用只好自己吸收。請問律師,到時到案說明我該怎麼回答,才能讓罰責減輕,還有可能會罰多少? 因我們不是雙薪家庭,只是很單純的家庭主婦,我並非故意違反,也不是藥商或業者,只是純粹出國遊玩順便幫家人帶回....煩請律師幫我解答,謝謝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6: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行政機關開罰,應該要審酌,案件輕重、獲利多少、行為人資力、是否有悔意等因素,您可以準備相關事證提供給承辦人員。

feeling 102-10-29 23:37

律師們你好!!小女子最近遇到一個問題!!想請問如何有解決之方法?   本月初,我跟對方相撞,我直行車,對方從路旁衝出的轉彎車,肇事後就逃逸了,後來有路人幫我追對方記車牌下來,然後報警叫救護車,事情經過二十天,對方肇事人找到了,約了地方談合解,原本約在公開場合,結果卻是帶我們去他朋友的住家處@@,我約朋友一起過去談合解我們兩個女的,,講好合解金額我個人是在非常不願意的情況下簽下合解書,但總共合解了,那也算了!!總算合解完了,沒我的事情了,只希望這事情告一斷落,結果在隔天,又接到對方的來電,說希望約我出去談談,結果是因為肇事逃逸公訴罪,希望我能出庭時幫他說話!!我說我考慮看看,接下來的幾天,他幾乎天天都會line給我,有時晚上11點多、12點多,有時早上5點多、6、7點,搞到我的精神壓力很大,整個作息大亂!!合解時,我也有告知對方我是有家庭的人,而且我有三份工作需要做,他這樣傳,其實造成我很大的困擾!!請問,我可以對他提出什麼樣的告訴嗎?或者可以怎樣保留對我有利的證據?對方是六十幾歲退休的老師!!我不懂社經地位這麼高的人?為何會有這種行為,讓我的精神層面感到很不好受,希望大家能提供我一些意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0: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該車禍事故,雖然您與對方和解了,但是您是否願意原諒對方,並且在庭上表示有利對方的說詞,均屬您的權益,您可以自由判斷,又或者您可以將這幾天的遭遇告知法院,由法院審酌。

2、有關line的騷擾,目前尚無法可管,但是倘若對方惡意騷擾造成您精神受損,並且您可以提出證明,則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3、本文建議您,告知對方不要再騷擾,否則將依法追究,並且將此事告知法院。

張小姐 102-10-29 15:47

律師您好

情況:我爸用他的名字買機車後再去貸款,我們沒什麼聯絡,我也沒看過那台機車,

目前因爸沒有繼續繳貸款,並且還跟當鋪說機車是我在用,導致對方打電話給我威脅還錢,

否則就要以證人的身分出席簡易庭.此外,我爸不知何故,還在外面欠下將近上千萬的債務.

請問:

1.簡易庭證人一定要出席嗎,如果沒出席,會有甚麼影響?可以完全不理會這件事情嗎?

 2.我爸欠的債,我可以完全不予理會,拒絕往來嗎?

3.如果當鋪或其他債權人一直騷擾我,我可以去警察報案或用什麼法律途徑讓他們遠離我嗎?

真的很怕受牽連,影響我的家庭工作,謝謝律師幫忙

您好:

1. 依法律規定,您是有當證人的義務,因此如果法院傳喚您,您是有必要到庭說明。但因為您跟您父親有特殊身分關係,所以您可以在到庭行使拒絕證言權,拒絕作證。

2. 父親的財產子女是分開的,因此您父親負債跟您是不需要負責。

3. 如果您父親的債權人一直騷擾您,您是可以跟警察機關報案,請求協助,另外如果對方騷擾您的情況嚴重,造成您的權益受損,您也可以跟對方請求負相關刑民事責任

小廉 102-10-28 15:20

您好 想請問:與前妻民國98年協議離婚,女兒共同扶養,一起同居在本人戶籍。 民國100年1月底 前妻將98年出生的女兒帶出門後就斷了聯絡,音訊全無 ,當時礙於共同監護 女兒被生母帶走, 我無法報失蹤,  之後我向法院聲請改判監護權。前妻也沒出庭 , 法院也說找不到人。  直至民國102年六月裁定監護權改由我單獨行使。七月收到裁定確定書後 , 我才能向警局備案 小孩失蹤。之後可能警方協尋到 , 得知監護權改判給我單獨行使。於102年九月收到前妻聲請改判監護權。現在前妻是拿以前的吸毒前科(初犯,也勒戒一個月,當初為了生計,兼差,才使用,沒上癮狀態, 也換了環境跟那些同事。也都有定期跟管區警員,聯絡 ,驗尿。)在打壓我。但是她足足消失一年九個月 , 嚴重侵害我跟小孩的權益。但是她以先搶先贏,營造出現單獨照顧扶養小孩的環境。前妻目前從事保險業務,平均月薪三萬, 小孩就讀幼稚園中班 ,學費一個月一萬多 , 前妻與前岳母及她妹妹合租於台北公寓一個月也要一萬多。論家庭環境, 經濟,各方面我都優渥於前妻。但是因為我收尋很多案例,都是幼子從母。想請問 我很怕這一年多我好不容易才獲得監護權 , 是否會因為這樣喪失。

這場監護權 我機會大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目前既已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嘎 102-10-26 11:47

網路上認識 A小姐(代稱),見面幾次後,她表示興趣是希望能夠當個婚禮規劃師,而且也還在學習,因為考核需要做問卷,約我到他們公司請我幫她做問卷打分數,一開始先跟我在一個小房間裡向你說明她們公司的產品及規劃一些有的沒的,等說完呢請我幫她打分數,然後進來一個帶她學姐,說問卷有沒有放水什麼,學姐突然提到A小姐考核還缺一組產品,A小姐這時裝可憐叫學姐不要講,說什麼不希望我誤會,說上星期本來朋友說要一組;但失聯了,這時在一旁的學姐就說今天是最後一天考核他們只剩最後一個名額,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她,學姐離開要我們講一下,A小姐用眼淚攻勢、苦肉計;沒通過考核的話,因為家庭因素她就必須離開高雄回去台北,就這樣我簽下一組兩套的合約,並付了頭款(合約分頭款,尾款在履行婚禮規劃時付款,頭款是總額的四分之一),現在也超過十天鑑賞期,合約、任何實質產品都沒拿到。
請問這樣我解約毀約能拿回已付的頭款嗎??或是法律上有保障我至少能退回幾成???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3: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拒絕履行合約給付義務,您可以解除契約關係,並要求對方返還所給付之款項。

gill05310 102-10-18 12:31
如題 剛離婚後才知小三已經懷孕兩個月,可否告通姦罪? 6/20辦離婚,6/29號小三來訊息說懷孕兩個月,離婚我前完全不知情 目前手上有小三即時通訊息,承認介入婚姻、已懷孕事實, 不知這佐證可以對前夫和小三提出妨礙家庭通姦等告訴嗎?

 當然可以,但前提是先前未曾有原諒之舉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告訴期間自知悉時起算,由於小三懷孕期間是在您前婚姻存續中,所以仍有通姦罪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嘎嘎 102-10-17 17:07

對方提出離婚訴訟,已經收到法院通知,我有一個女兒,一個兒子,對方要求監護權都屬男方,要我付一個月ㄧ萬五千的小孩教養費。。

 

 

 

我今年年初發現懷兒子,家庭經濟不好,我要拿掉但男方家不肯,後來我離家回娘家,4月到兒子出生,女兒都在娘家由我和家人照顧,期間男方都沒有給任何生活費,也沒幫忙帶女兒,生完兒子急著看,但是不帶回家照顧,九月我父母工作要出國,我正在做月子,所以父母把兩個孩子帶去給男方,男方明知有約還刻意不見面,當天父母在男方家等到天都黑了。。後來十月我收到男方提出離婚訴訟。。

 

 

 

我也想離婚,希望男方帶兩個小孩,男方要我付每個月一萬五協議我不願意(我從女兒出生就為了照顧她辭職失業很久了。。)

 

我能不要孩子的監護權,又不付錢給男方嗎?(我自認沒有辦法給孩子好環境。。目前我沒工作也沒存款。。。)

 

如果男方反要我付錢我付不出來怎麼辦。。要求女兒從母姓給我,兒子給男方,我這樣的經濟能力法官會同意嗎?

 

我該怎麼提出反訴。。

 

我先離家,但我是回娘家養胎顧女兒這樣也是我的錯?

 

 

男方遊戲上花很多錢,我和他的存款都花光,成為月光族

我離家後男方把門鎖都換過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當然可以提起離婚反訴,建議您直接向各地之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若審核通過,則法扶會選派律師為您打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果凍 102-10-16 17:42
7/26 00:50左右撞到將近70歲的婆婆 我四肢擦傷 他比較嚴重 有到加護病房 現在已經出院 肇事原因 下班回家路上騎自己的車道穿越雙黃線所以我撞到她 現在對方已經出院 對方的兒子告我過失傷害律師們提供一些意見.. 因為我只是一個學生 而且家庭經濟也沒有很好 所以才要打工賺學費 然後再回家路上遇到的!! 請問我要怎麼處理
如果完全無法預警 或許你未必有過失 這部分可以先爭執看看
果凍 102-10-16 17:01

7/26 00:50左右撞到將近70歲的婆婆

我四肢擦傷 他比較嚴重 有到加護病房 現在已經出院

肇事原因 下班回家路上騎自己的車道穿越雙黃線所以我撞到她

現在對方已經出院 對方的兒子告我過失傷害

律師們提供一些意見..

因為我只是一個學生

而且家庭經濟也沒有很好

所以才要打工賺學費

然後再回家路上遇到的!!

 

請問我要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6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請問當下是否有報警?倘若有的話,是否已經取得車禍事故現場圖?照片?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這樣才能進一步的釐清肇事責任

2、對方穿越雙行線,倘若依現場的狀況您可以注意到他的話,您可能還是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問題,所以請詳述當天的狀況,或是檢附上述的文件,以利釐清

3、倘若您有肇事責任,那麼對方就可以告您過失傷害沒有錯,建議您積極與對方和解,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案件就可以結束。

 

阿芳 102-10-16 16:08

12年前,我與友人之間有會款的問題。基於她的處境有簽下本票一張,上面有記載金額、日期、她和兒子的簽名、身份証字號和蓋章(兒子是蓋手印)…

也有寫下一張借據

簽下不到半年就逃之夭 夭找不到人!事隔12年,我該如何做可以拿到這筆錢?

請教您,幫幫我這家庭主婦,我現在正急需用到這筆錢…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16: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借款的部份,建議您聲請支付命令,或是依法提起清償借款訴訟

小K 102-10-16 02:01

我家是雙薪家庭

錢全部都是母親管

數十年來父親一直努力工作 一個月絕不會花超過十分之一薪水

最近幾年年事已高 想知道帳戶裡有多少錢準備退休

母親卻次次的迴避 一開始說剩幾千塊 然後用紅包包著 隨便寫張計算單子放一起丟在桌上

之後又說只剩120萬(相當於父親10個月薪水)

她的帳戶裡有多少始終是秘密

然後房子也是交由她處理

據她所言 比例應該是100%比0%

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6 09: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夫妻間的財產除非有另外約定,否則還是各自擁有。因此,夫將薪水交給妻,除非是贈與,否則只是寄存在配偶那邊,因此可以請求將寄託的財產返還。

2、房屋的部份,倘若所有權屬夫只是借登記在妻名下,倘若可以提出資金流向證明,或是夫妻間約定只是借名登記,不是贈與、不是妻所購買,這個部分也可以請求返還。(但是法院對於借名登記認定較嚴,需要多一點證物)

peggy 102-10-15 22:53

各位律師好:

10/13收到衛生局來函,說明我於露天網站刊登販售"芙立康疤痕凝膠"涉違反藥事法一案,要我前往聯合稽查隊說明。

此凝膠產品是因為前年剖腹產在醫院購買的(根本不知道醫院賣我一組有三條這麼多),因為太多了實在用不完所以才想出清剩餘的兩條全新品來貼補一下家用。販售的時間點是今年的五月中旬,然而販賣完了露天才強迫下架此商品,我也才恍然大悟原來這東西不能在網路上販售,但我以為露天下架後就沒事了(因為我之後也連結不上原販售網址),誰知道前日衛生局來函說明中提到的販售網址下載日期是102/04/29,查獲我違法販賣要我前往說明。

1. 我就只有出清那兩條,之後都沒有再販售該違反的商品(因為我根本沒有其他的貨),重點是我不是意圖謀利,單純只是想出清用不到的東西來貼補家用(因為我是家庭主婦,沒有收入還要撫養小孩),這件是造成我現在要去說明還要承擔一筆不小的罰款,我該怎麼辦才好? 罰款才能從輕?

2. 該網址早就都已經被撤除了,但是他們於4/29舉證資料,為什麼現在才發函給我? 舉發有個有效期限嗎? 這樣的程序是否合理!

以上的問題,還請大律師們抽空幫幫我了! 實在很無助又害怕的媽媽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6 11: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您應該犯了非藥商卻刊登藥物廣告,這個部分可處新台幣20萬~500萬元的罰鍰。

2、這個部分建議您到案如實說明,請主管機關考量,您所刊登的內容、時間違反法令輕微,且當初的動機非惡意,僅因不熟悉法律規定,希望可以開罰輕一點,倘若您完全沒有收入的話,也可以提出資力證明,請主管機關一併審酌。

玉琪 102-10-15 22:39

請問我有一個孩子父親還沒認領還沒結婚登記,又一個還再懷胎中,正要與父親辦理結婚登記

但對方之前有家暴,騙錢偷錢和吸毒,對我的孩子不負責任等等行為,又與前妻雙方互相不適當的爭奪孩子,

現在他努力改過,我也希望能給孩子完整家庭的機會,但我擔心婚後又發生什麼已經合他約定好將來若離婚孩子監護權歸媽媽,請問要到法院公證這項協議書會具效力嗎?是雙方都要到法院嗎?婚後他要賺錢我要帶孩子,就算有婚前協議會不會將來若真的發生萬一離婚法院會判我沒有經濟能力把孩子判給他呢?因為他的人品沒有辦法給小孩正面教導!

還是要請律師比法院有效呢?請律師替我擬定好約定書作證人要多少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6 1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前協議書我國法院是承認的,但是必須內容合法、不違反婚姻制度目的,如,不能約定可以通姦等。

2、子女的部份,因為雙方發生爭議,訴請法院酌定的話,法院還是會通盤的審酌所有的狀況來決定小朋友的監護權,因此約定的實益比較低。

3、倘若由法院酌定監護權,會審酌雙方的經濟狀況、照顧子女的能力、本身有無不良性格可能影響子女及與子女間的互動,不會單憑經濟狀況判斷。

4、協議書的部份法院不會幫忙訂,且也容易有違反婚姻制度目的的問題,建議您找律師協助,免得簽了還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