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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先生 102-09-12 21:35

大家好
多次在這裡發問
得到很多回應
想透過感謝介面表達心意
但該介面好像怪怪的

在這裡一併說聲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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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請問一事
土地共有人如要互相買賣土地持分,需向其它共有人詢問優先購買權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之規定係為達限制共有人數增加,簡化共有關係之立法目的,故乃特別規定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予第三人時,賦予他共有人均有同一優先購買權,且該優先購買係以同一價格及條件優先承購。是如果是共有人間互相買賣其應有部分,即無該項規定優先購買權之適用。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月餅流 102-09-12 19:03

請教下多人共有的情況下 要求違建的一人拆屋還地是否一定要申請鑑界? 若勝訴鑑界費用能否請對方支付? 另外防火間隔的拆屋還地民事刑事?

chen 102-09-12 09:16

各位律師們好 快兩年前 (還未到本票期限) 我表姊借款給一個男生 
(他們有短暫在一起過,但是錢這種事情當然要算清楚)
每次都有簽本票,也有借據


每次要他還錢 就是拖延 說謊 賴帳 
謊言從 
1.基本的會跟家人/朋友調來還
2.他有拿家裡的房屋去抵押換現金要還
3.什麼買中古車貸款然後會拿到現金 
4.有透過專業一條龍貸款公司 辦現金卡貸款要還

反正甚麼能想到的理由都用光了
到現在 手機關機完全聯絡不到人

算一算 從以前到現在他留在表姊這的本票正本共有12張 
總金額有60萬5千元 另有借據兩張 

他是獨子 家中爸媽名下有房子 不務正業  戶長為欠款人

表姐向法院提出本票裁定
目前對方提起抗告 內容大約為 之前跟表姊為男女朋友 所以借款  但是已經現金還清 因為當時為男女朋友所以並無要求將本票討回消滅 雖然欠款人有說是在何時還錢(日期跟表姊的車上)
但是沒有具體的證據
無記載詳細時間地點 事實上此欠款人無正當工作遊手好閒 所提出抗告之內容皆不符合事實
這樣的提出抗告是否會成立

那我們這邊該做什麼樣的動作取立保自身權益?

ps.若是這樣抗告成功 那是否每個欠款人都用同樣方式說有還錢就可以了


再請律師們專業解答協助
再次感謝

您好,

      1.本票裁定只會就本票"形式上"是否應記載事項都已記載完成(例如發票日、發票人、金額等等)為審酌,只要形式上應記載的都有記載,本票裁定就會核發。

      2.所以對方如果要提抗告,也只能就本票形式上如何不符要件去爭執,就本票背後的原因關係(例如已經還款等等)並不是本票裁定中法院審酌的事項,當然以此做為抗告事由基本上也會被駁回。如仍覺得不是很安心,就簡單寫份書狀表示對方抗告理由都是本票背後的原因關係,與本票裁定只審酌形式要件無關。

chen 102-09-12 10:12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本票裁定只會就本票"形式 ... (恕刪)

感謝劉律師的回答

若請劉律師代為擬稿回覆的書狀大約需要多少錢

謝謝您

1.本件對方提出的理由並非本票裁定所應審酌之事項,其抗告會遭到依法駁回。
2.依其書狀內容來看,對方並未委請律師來處理本案,自往不利之方向處理,只能造成案件拖延卻無以改變結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W 102-09-11 21:57

我有一塊土地,與其他人共有,我的不分是1/2,另外1/2由多人持分

上個月法院發來通知,說其中的部分持分要被法拍,才知道另外那1/2高達60人共有

而目前土地上有6棟建物,是老一輩當時讓別人蓋在我家土地上的,

沒有什麼租賃契約,只有每年去收取租金以便繳納地價稅,

租金的方式一直都還是以傳統時代常用的幾斗米計算,

每年大概收取跟地價稅差不多的租金

 

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在站上各為專業律師

1.如果我要求有確切的持分(就是確切知道我的地是哪部分)是否需要申請鑑界?

   而申請鑑界我是否需要親自徵得其他持有人同意?

   還是會另有公家機關單位處理?

2.如果想提高租金或收回土地,有什麼方法可行?比方拆屋還地?

   而在主張拆屋還地之前是否肯定要先鑑界?

   否則也不知道要向哪一戶主張拆屋還地

3.其他持分法拍,有什麼建議的做法?

  有聽過這樣的土地大部分都會流標,尤其現在持有人眾多,

  我是否沒有必要擔心法拍要不要去拍下的問題?

 

以上問題還請各位熱心的律師多多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您好,

1.一般土地共有持分是無形的,沒辦法直接說那一部分是您的,除非您另外向法院聲請分割,法院要視實際的使用狀況,經濟價值,各人的主張等等,再判斷如何分割,如果無法判斷,就有可能用”變賣分割”的方式,原所有權人可以搶標,如沒搶到,也可能會被別人買去,對原所有權人並不一定有利,有一定風險。

2.如現在房屋占有人是無權占有,可以主張拆屋還地;但如是有權占有(對方需舉證),則土地所有權人可以請求對方給付一般巿價的租金

3.其他土地持分法拍,您可以考慮優先承購;但如沒有很大的經濟價值(如有都更題材等),上面又有建物,或許流標的機會較大。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www.omniservice.com.tw

Tel:02-8809-1122

 

浩子 102-09-11 14:03
家母遺產400萬,房產價值約(300萬-父親名下),正常來說3人含子孫平分的話,一人拿約一百萬元,若父親不願平分的話,若他要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想請問張律師法律程序,父親可取得多少?若要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否其房產也會因此而為繼承人所共有?
1.父親可以主張多少剩餘財產分配 還是要看父母婚後財產各自有多少而定 2.父親拿走的 其餘才為遺產繼承人平均繼承
jerry 102-09-09 10:28

你好

由於30年前10個長輩合資購買一筆土地,因當時認為很快就賣出,故在地政事務所只登記為四人共有,但歷經30年都沒賣出,如今長輩老了,有些長輩希望能處理此問題,希望把其他六個有出錢的人也一起登記入該筆土地.

土地權狀所登記之四人也都承認該筆土地是由10人共有,且有當初所立之合約書,如今要辦理另外六個人也要登記入該筆土地權狀,

土地登記,應該如何辦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借名登記事件,若大家均無意見,則可協同大家一起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另也可以先透過調解程序,將借名登記寫明於調解筆錄中,以避免將來之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叮叮 102-09-07 12:42

8/6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
共有四台車
我是第二台
我和第一台都是靜止狀態
停約3~4秒後面就撞上來

做完筆錄後有到醫院急診檢查傷勢

頭部頸部拉傷挫傷

現在初步判定已經出來主因是第四台為保持安全距離

其他三台都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至現在最後一台的車主從未主動連絡過

在事情發生後一周兩周我都有去電詢問後續該怎麼處理

對方只告訴我會交由保險公司處置

就完全沒下文

保險公司只在8/底來電告知我的車殘值剩下多少可以賠多少這樣

請我把車拖到其他保養場估價看要修多少錢

對於我受傷的事情也是都不聞不問

目前到現在還是會頭暈和嚴重的頭痛

現在產生的費用以及後面需要的費用
1.高速公路拖吊費3300+2400
2.修車費 27萬 (其他保養廠估出來也差不多價格)
3.賠前車主的保險桿6000(已出險處理是否能向後車求償費用,還是保險公司會自行處理?)
4.急診醫藥費以及回診掛號費650+350+350(這部分還會持續增加)
5.租代步車平時上班跑業務費用1500*18=27000
6.請假扣薪三天
請問這些費用是否能一併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民事求償呢?

今天我到附近的派出所

員警告知要找當初經辦車禍的人比較快

且因為當下車禍是四台車撞在一起

所以我如果要告肇事者

大家的筆錄就要重新在做一份是真的嗎?

然後要我先去申請調解委員會才能提告這部分也是嗎?

kevin 102-09-04 19:24

請教律師

我居住的公寓(集合住宅),屢次申請天然瓦斯要在後面防火巷施設,皆因原地主阻擾而未能施工(原地主30幾年前與建商合建公寓出售後,目前他還持有該基地20餘坪土地權狀,沒有建物,他自認防火巷及既有道路都是屬於他的,公寓的住戶無權使用,因此他霸佔做為停車位)。我也透過里長及民代出面協調,甚至我們主動提出給予補償,但都被他拒絕,他說他不怕被告,也有人告他,也是敗訴(不知是真?是假?)。請教:

1.目前防火巷已有瓦斯管線,我們只是申請延伸到我居住的公寓後面而已(不到10公尺),既然公寓的住戶和他都是該基地共同持有人,並未分割,在天然瓦斯公司要求我們住戶須取得該基地每位所有權人的同意書才願意施工的情況下,我應該如何作為,才能達到施設的目的?

2.依民法786條第一項明文有正當需要也可通過他人土地,何況我也是土地共有人之一,我應該如何行使我的權利?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如果可以,如何申請?

以上請熱心且有正義感的律師,能否為我指點迷津,萬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該共有土地上有無分管約定,即當初有無約定該巷道由原地主來管理,若有,則應類推適用相鄰關係,依民法第786條來請求,若無,則應適用共有關係,可能涉及管理或處分關係,但在原地主不同意的前提下,似只能透過法院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evin 102-09-04 18:42

請教律師

我居住的公寓(集合住宅),屢次申請天然瓦斯要在後面防火巷施設,皆因原地主阻擾而未能施工(原地主30幾年前與建商合建公寓出售後,目前他還持有該基地20餘坪土地權狀,沒有建物,他自認防火巷及既有道路都是屬於他的,公寓的住戶無權使用,因此他霸佔做為停車位)。我也透過里長及民代出面協調,甚至我們主動提出給予補償,但都被他拒絕,他說他不怕被告,也有人告他,也是敗訴(不知是真?是假?)。請教:

1.目前防火巷已有瓦斯管線,我們只是申請延伸到我居住的公寓後面而已(不到10公尺),既然公寓的住戶和他都是該基地共同持有人,並未分割,在天然瓦斯公司要求我們住戶須取得該基地每位所有權人的同意書才願意施工的情況下,我應該如何作為,才能達到施設的目的?

2.依民法786條第一項明文有正當需要也可通過他人土地,何況我也是土地共有人之一,我應該如何行使我的權利?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如果可以,如何申請?

以上請熱心且有正義感的律師,能否為我指點迷津,萬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該共有土地上有無分管約定,即當初有無約定該巷道由原地主來管理,若有,則應類推適用相鄰關係,依民法第786條來請求,若無,則應適用共有關係,可能涉及管理或處分關係,但在原地主不同意的前提下,似只能透過法院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evin 102-09-05 09:5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該共有土地上有無分管約定,即當初有無 ... (恕刪)

首先感謝 謝律師百忙中撥冗提供卓見,非常感謝。您在回覆中提及:則應適用共有關係,可能涉及管理或處分關係,但在原地主不同意的前提下,似只能透過法院來解決。該共有土地並無分管約定,那麼我應該以"容忍埋設瓦斯管線"來項簡易法庭提出民事訴訟,或以其他理由提出,比較有勝算?當然如果有更簡易的方法不必興訟,對大家都好,也不會無謂的耗費社會資源。以上再請教謝律師,謝謝。

毛老大 102-09-04 00:23

今年發生車禍 因對方要求精神賠償金額過高

我的保險公司無法理賠雙方遲遲無法達成和解

對方於是提起刑事民事求償

今天收到起訴狀內容發現一條 對方得請求假扣押之申請

想請問一下他可以隨時提出假扣押嗎?

另外對方提出的金額是50萬 它是不是要提出1/3也就是16萬左右的保證金?

那他提出了 假設我名下有3個戶頭共有200萬跟一棟價值300萬的動產

法院是會全部包含動產假扣押或者是找其中一個50多萬的戶頭做扣押?

另一情況是我名下只有那棟300萬的動產 他會直接扣這間房子嗎?

倘若名下無任何資產會不會直接扣公司薪水?

抱歉問題有點多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麻煩的問題很緊張 還請幫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2-09-04 04:20

您好!對方可以隨時聲請假扣押,扣押時在提供約1/3擔保金後,對方可以選擇查扣存款、動產薪資,但不能超過50萬元。以上謹供您參考。

毛老大 102-09-04 11:36

抱歉 我看錯了 是假執行

假扣押和假執行有差別嗎?

我今天問了很多人

大家是說這是屬於民事的部分假設民事一審判賠50萬

而我付不出來對方才能申請假執行

但我的保險公司理賠金額一定賠的到 這樣對方還有需要申請假執行嗎?

謝先生 102-08-30 18:13

你好

向水利會申請水利溝渠改置到土地其它適當位置
卻被要求需向地政事務所申辦動產役權設定
這樣合理嗎
它的作用是什麼

附加說明
土地共有狀態

辣妹 102-08-28 20:42

我有一筆土地與其他人共有,約200坪,我佔六分之一,之前有去法院申請強制分割,調查後發現約有6十幾人與此土地有關聯,有些人已經死亡,繼承人也未繼承,甚至還有繼承失蹤,最後只好放棄分割,如果我想將土地原有過於老舊的舊屋(無登記過)拆除,從新蓋房屋,會有什麼樣的糾紛,如果有人舉報,會被拆除嗎?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8-28 21:35

您好!人數眾多還是可以分割的,法院會協助您找出所有被告;建議您分割前還是別徒增紛擾比較好。以上謹供您參考。

kim 102-08-28 00:26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未婚夫的爸爸被通緝多年,不太清楚是犯了什麼罪?只知道在台灣有欠債,然後十幾年來都在大陸!最近終於有親戚跟他爸爸連絡上了!
但問題來了!
幾年前未婚夫的媽媽過世,媽媽在生前並未跟爸爸離婚!!所以原本未婚夫的的房子是以未婚夫與媽媽共有登記!讓媽媽有安全感!!誰知媽媽過世後~卻因為夫妻財產共有!所以房子部分持分是爸爸的!!
由於爸爸的持分部份怕因為債務關係受影響!!而找了他這麼多年最近終於連絡上了!
所以我想請問~
他爸爸是不太可能會回來了!!那如果請他爸爸寫委託書及拋棄繼承書過來~由我未婚夫去法院做辦理拋棄繼承就可以了嗎??爸爸的債務也就跟我未婚夫無關了是嗎??
請問格式大約是怎麼寫呢??煩請解答~~~感恩!

1.應該是母親過世 兒子跟父親共同繼承母親遺產 2.父親債務 原則上都跟子女沒有關係 縱使父親過世 現行法還是採繼承有限責任 3.是可以將相關文件交由兒子辦理拋棄繼承

就其父親過戶動產持分給兒子這個部分,千萬得小心處理,否則極可能會構成無償之詐害債權行為而遭父親的債權人訴請撤銷

 

kim 102-09-02 10:46

張景堯律師您好:

呈您所回覆1.應該是母親過世 兒子跟父親共同繼承母親遺產 2.父親債務 原則上都跟子女沒有關係 縱使父親過世 現行法還是採繼承有限責任 3.是可以將相關文件交由兒子辦理拋棄繼承

1.應該是母親過世 兒子跟父親共同繼承母親遺產
對的,是兒子跟父親共同繼承母親遺產

2.父親債務 原則上都跟子女沒有關係 縱使父親過世 現行法還是採繼承有限責任
所以對於父親債務,只要用繼承有限責任就可避免了嗎?
目前未婚夫父親人在大陸,還活著!如果不幸過世了,或是找不到人~那這樣在法律上應該怎麼辦理?

3.可以將相關文件交由兒子辦理拋棄繼承
因為未婚夫父親為通緝犯,但是不是用偷渡的~是用入境方式到大陸!!在大陸目前有沒有身份是不確定?!但是相關文件(如拋棄繼承,委託書)只要由他本人親筆寫,及手紋壓印寄回即可辦理嗎???還是還要到大陸的相關單位去做認證呢??

4.拿到相關文件是要交由代書辦理還是律師辦理呢???

感謝您的回覆!!

kim 102-09-02 10:57
賴昱任律師您好

承您的回覆
就其父親過戶動產持分給兒子這個部分,千萬得小心處理,否則極可能會構成無償之詐害債權行為而遭父親的債權人訴請撤銷

其父親的持分是因為其母親死後需均分給其父親及我未婚夫
其父親要用拋棄繼承的方式也有可能遭父親的債權人訴請撤銷嗎?

如可以使用拋棄繼承的方式將相關文件交由兒子辦理拋棄繼承?
因為未婚夫父親為通緝犯,但是不是用偷渡的~是用入境方式到大陸!!在大陸目前有沒有身份是不確定?!但是相關文件(如拋棄繼承,委託書)只要由他本人親筆寫,及手紋壓印寄回即可辦理嗎???還是還要到大陸的相關單位去做認證呢??

拿到相關文件是要交由代書辦理還是律師辦理呢???

林靖婷 102-08-21 22:51

1.我阿公最近往生,阿嬤還在,子女共有3女一子,阿公生前已經有過了一些土地子女們。

現在還有剩餘一些財產土地,想瞭解女兒跟兒子可以繼承多少?

 

2.如果阿舅單方面:說想要把未辦理繼承財產過給阿嬤,然後土地過給自己這樣合理嗎?

想請問~女兒可以繼承多少遺產

 

3.如果到時阿嬤往生後,女兒們還可以要求繼承阿嬤的部分嗎?

 

4.如果阿舅先把財產過給阿嬤,然後再過給他自己,這樣女兒們還可以要求辦理繼承嗎?

 您好:

根據您所提供的資料,建議如下:

一、就阿公所留的財產,需先視阿公與阿嬤是否有約定夫妻財產制,若無就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如果阿嬤的資產少於阿公留下來的遺產,阿嬤可先取得兩人資產差額的半數,剩下的半數才算是遺產,供繼承人(阿嬤、3女1子)五人平均分配,每人各分得五分之一,所以阿舅的說法是不符合現行民法之規定。

 二、如果到時阿嬤往生後,女兒們當然可以要求繼承阿嬤的部分。

 就是3女1子平均分配阿嬤的部分,每人各分得四分之一。

三、如果阿舅先把財產過給阿嬤,然後再過給他自己,這樣女兒們還可以要求辦理繼承嗎?

 針對這個問題,如果阿舅過給阿嬤的財產是『阿嬤依民法第1030條之1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得請求的』(此即上述所提到『如果阿嬤的資產少於阿公留下來的遺產,阿嬤可先取得兩人資產差額的半數』),那這部分就是合法的。因為這是阿嬤依法所應得之財產並『非』遺產。阿嬤接著要怎麼處分她的財產當然就是她的自由了。

 

sam 102-08-20 20:01

我父親幫我保國泰人壽保險、我是被保險人、父親是要保人和受益人、現在父親已往生、繼承共有7位、我的保單要更改要保人需要繼承人(共7位)簽更改要保人同意書才可更改要保人、可是有4位繼承人不願意簽同意書、那我要怎麼辦?要如何透過司法途徑或有什麼法條可讓我順利更改要保人?我要告保險公司還是其他繼承人?要告什麼罪名?麻煩大律師為我解答謝謝!

michelle 102-08-20 08:16
我妹騙我印鑑證明將遺產過其名下 要如何改為共有
1.要訴請回復才有辦法 2.如果沒有經過你授權 或許可以考慮刑事偽造文書相關犯罪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56

 通常有印鑑證明,很難主張你不知道這件事,這官司有點難打

建議儘速提告請求塗銷登記

michelle 102-08-20 08:09
我妹騙我印鑑證明將遺產過其名下 要如何改為共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對您妹提出刑事告訴,民事則可以請求塗銷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michelle 102-08-20 07:13

我妹騙我印鑑證明 將我爸遺產過他名下 要如何改共有

 你要先想想如何證明她騙你,如可證明才有解決之道。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12:44
回覆 michelle 的發言內容:

我妹騙我印鑑證明 將我爸遺產過他名下 要如何改共有

如果未經你同意,這或許涉及偽造文書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michelle 102-08-20 20:41
遺產分割書中 不是我的簽名 我不知印鑑證明不可隨便給人也相信他幫我辦成共有 他說要辦共有 我才給他 我要上班 就讓他辦 怎知他把他辦到他的名下 該房是我爸遺產 還有我媽及兩個哥哥是繼承人 我大哥贊成如此做

JJ 102-08-19 19:49

74年購得一雙併自用住宅,土地四方並建有圍牆,但圍牆內有一角土地(約4~5坪)屬鄰地(農地約3分多),房屋建造人是地主,鄰地也是地主家族的(目前是兄弟共有,地主是他們的代表),當時依地主表示農地無法分割,待鄰地開發時再一併分割與我,並無留下任何字據.20多年已過年齡愈長,目前地主仍是那句話待開發時再一併分割.

1.請問我有什麼方式可確保永遠的權益不受損,避免問題遺留後代
2.有人建議用註記方式,是否可永保權益不受損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00:35
回覆 JJ 的發言內容:

74年購得一雙併自用住宅,土地四方並建有圍牆,但圍牆內有一角土地(約4~5坪)屬鄰地(農地約3 ... (恕刪)

你好:

所謂農地無法分割是因為什麼原因?

分割後太小?還是分割後造成建蔽率與容積率不夠蓋自用住宅?

還是說你的房屋根本就是在對方土地上?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柔 102-08-17 00:24

我的父親走了 但是因為之前一些問題 我的父親 大姑媽 小姑媽
沒有辦理繼承我阿公的遺產
所以我阿公走了很久 但是房子跟一些財產都還在阿公名下
阿公有三重的一棟老房子 還有彰化一些小土地跟一些股票債卷之類
現在我爸走了 姑媽們要來爭遺產
當初說好他們都不要三重的一棟房子
共有五層樓 但是一樓跟四樓已經被阿公後來娶的老婆過戶走了
所以剩下2.3.5樓 姑媽的意思是要 我.兩個姑媽.還有後來娶的阿罵各1/4
還說因為爸爸已經拿過債卷跟土地所以我不能分
又說我爸有跟小姑媽借過100萬還三重房子的房貸(他說有借據)
我爸本身又有卡債 去查過大約是260萬
(p.s到現在遺產都還是阿公的名字,如果可以談卡債繼承下來應該會是正的)
而且我的父母離婚

想請問:
1.有人說卡債可以談 聽說一成就可以談成(約26萬)
2.欠姑媽錢 也要看是為什麼借 如果是還房貸 那共同繼承房子是否也要繼承房貸?
3.我父親的卡債他們也需要公同繼承嗎?
4.要怎麼繼承才是對我最有利也最好的呢?

您好

初步看起來,你阿公去世時的繼承共有四個,你父親、大姑媽、小姑媽,及你阿公後取的配偶,依法每人都有遺產四分之一的應繼分,也就是三重老房子、彰化土地及債券等合計價值的四分之一。你姑媽來爭的遺產,是專指你阿公的遺產,因為你父親去世後的繼承人,不包括他們。而你父親去世後,你繼承的是父親的財產債務債務包括跟小姑媽借的100萬,以及卡債260萬,這幾點釐清後,若你父親的債務大於你父親遺留下來的財產,建議辦理拋棄繼承,省去之後的麻煩。

 

一、你說的卡債可以談到1成,我不能評論,因為與銀行協商的結果無法確定,且畢竟你父親仍有動產遺產銀行未必同意。

二、房貸既然仍在阿公名義之下,則其他人欲繼承房屋,自然需要繼承房貸。

三、你父親的卡債及小姑媽的100萬元,只有你繼承,但100萬元要你小姑媽舉證,否則得主張無此債務

四、如何繼承較好請參考最前述,但你們要分割之前,需要辦理繼承登記及繳納遺產稅,否則不能有效辦理遺產分割,請一併注意。

 

以上供參考

豪哥 102-08-12 15:36

請問,本人已滿29歲.家中共有三名子女,姐姐33歲,妹妹27歲皆已上班,父親從本人13歲起從未負擔家中所有家用,及家中三名子女任何教育生活費,父親無正當職業,家中房子原為父親所有,但積欠許多賭債,向銀行借貸150萬元,後續也是母親還款,去年因外面又積欠賭債,母親協助還款但將過戶於母親名下,父親16年從未善盡撫養責任.並因賭債導致債主上門催討.家中所有費用皆母親一人負擔如母親要提出離婚,是否會成功.必須準備哪些資料及流程??感謝.

1.沒有扶養子女 跟給付生活費用 不是法定離婚事由 但是在離婚訴訟中還是可以當作攻擊事項主張 2.向夫妻住所地法院提出訴訟 準備起訴書附上證據 繳交裁判費 等候法院通知調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48
回覆 豪哥 的發言內容:

請問,本人已滿29歲.家中共有三名子女,姐姐33歲,妹妹27歲皆已上班,父親從本人13歲起從未 ... (恕刪)

如果擔心財產分配的問題,可以向法院提起分別財產

如果想離婚,必須婚姻達到無法挽回之程度。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williamshie 102-08-09 23:35

 兄、弟二人合購預售屋(合宜住宅)費用一人一半, 購屋資格是弟弟因此屋主登記為弟弟, 合宜住宅規定交屋後5年才可變更貨交易, 因此協議交屋後五年要將房屋改為共有, 協議內容應該要如何寫比較好? 是否應找公正人或律師公證才具執行力?

芸汝 102-08-09 21:35

我想請問一下!夫妻若想要離婚除了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直接辦理離婚還可以去哪裡辦理離婚手續??

若夫妻間共有一棟房子,要怎麼分配??

若是要把房子賣了,要怎麼分配?

夫妻之間育有一女(年滿20)一男(未滿20)

子女(男)可以選擇與誰住嗎?

那如果可以選擇,子女(男)選擇與媽媽住

那妻可以向夫要贍養費嗎?

還有其他的費用可以向夫所要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8-10 04:33

您好!除了自行協議離婚外,還可以去法院以調解和解或裁判的方式離婚離婚財產分配是以全部婚後剩餘財產為對象,平均分配為原則,差額再以現金找補,基本上不能要求改變房子共有的現狀(共有人隨時可請求分割,但這與離婚與否無關)。未成年子女,若已接近20歲,大抵是尊重小孩的意願,由小孩選擇跟誰住;若沒有共識,可由法院決定監護權歸屬。未照顧小孩的一方,應給付扶養費。以上謹供您參考。

謝先生 102-08-09 09:08

你好

本方共有土地

有一水利會溝渠貫穿

土地一分為二

今本方土地持分地主之土地

和計超過三分之二

想一起主張將溝渠移置邊界

水利會要求簽署動產役權設定

請問

1.我們要對其它小持分地主做什麼宣告或負什麼責任

2.動產役權設定有什麼影響

3.其它小地主可以主張異議嗎

 

 

謝先生 102-08-03 07:08

共有土地買賣

賣主發一存證信函列出每坪交易金額及條件

詢問優先購買意願

若其後

發現

買賣雙方實際交易及申報非與上開條件相符

請問

買賣雙方需負何法律責任

王耀星 (Eric) 102-08-03 08:57

先告詐欺就對了0939151259王律師

小不點 102-08-02 19:37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解財產問題可否有解....
99年父親過世時因留有負債及房子,土地..
母親辦理財產限定繼承.孩子們(全部可繼承的人)全部辦理拋棄繼承.
房子&土地被法院拍賣同時也還了父親部份銀行欠的錢.

一年後(100年)母親也過世了財產部份孩子們(全部可繼承的人)全部辦理拋棄...

上星期因為有人想要買土地此時才發現原來母親名下還有土地,
可否請教母親名下的土地我可否辦理出售&如果可以要如何辦理?
部份土地同時也有三伯的名字共有.這樣可以有什麼辦法轉賣.
父母親所欠銀行的錢要如何知道還欠各多少?

沈恆 (沈律師) 102-08-03 00:36

如果您已經拋棄繼承,就對母親的遺產都沒有權利了,只能由其他未拋棄的後順位繼承人去處理。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不點 102-08-03 16:3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您已經拋棄繼承,就對母親的遺產都沒有權利了,只能由其他未拋棄的後順位繼承人去處理。以上謹供 ... (恕刪)

那如果全部可以繼承的人均已辦拋棄,但母親名下的土地有三伯父共有土地可以賣(由我三伯父)嗎?

若如您所言...任何已拋棄繼承的人都沒有權利.那母親名下的土地只能永遠放著到何時???

或有什麼可以辦理買賣的方式?

沈恆 (沈律師) 102-08-04 02:36

如果全部繼承人都拋棄繼承,那遺產就歸國家所有,由國家與三伯父共有;三伯父還是可以賣掉他的持分,或是分割成單獨所有後再處分。以上謹供您參考。

黎杰侖 102-08-02 01:06

各位律師大人幫幫忙, 小弟有一個有關於私設道路的問題, 我們這邊是個社區,共有八戶。 社區裡唯一的聯外道路是私設道路,土地原本屬於舊地主所有, 當初地主在起造之時,有給予我們這條道路的使用權同意書。 目前整個社區使用這私設道路已將近23年了,前地主也未收取任何費用, 現在,前地主把這私設道路賣給新地主,新地主要求我們把地買回去, 同時還把路挖出一條溝來,經協調後才回填好路讓我們通行。 我的問題是 當初,前地主給予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並且讓我們通行23年, 換了新地主後,是否繼授這種情形?還是我們必須要跟新地主買這塊土地? 謝謝各位律師大人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通行權問題,新地主是否繼受前地主的通行問題,應以其買賣時新地主是否已經知道有該協議存在,又若  貴社區通行該路為唯一通行方式,則可以主張通行權,但若新地主未繼受該協議,則會有給付償金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ugg 102-07-31 16:30

各位律師您好:

我與堂弟繼承一筆共有農地各自持分1000平方公尺,三年前請代書依雙方謄本持分面積比率測量,測量後用鐵絲網圍籬圍起來區分,當時代書有畫甲乙地實測圖及標明位置,甲地面積為 0.1公頃,乙地面積為 0.1公頃,附註:甲地由我取得繼承,乙地由堂弟取得繼承,切結人簽名蓋章,之後我將甲地無償給遠房親戚種植蓮霧,最近聽遠房親戚報怨農地的出入口被堂弟堆積雜物,造成他的農用車進出困難,我回老家跟堂弟商量請他移走雜物,但他卻說土地分割不願搬,當時亦有請當地里長協助處理,堂弟仍堅持不願搬移雜物,請問:1.當初依各自持分面積比率測量後用鐵絲網圍籬作區分,並註明甲乙地位置及取得人切結簽名蓋章,我堂弟將其雜物堆放在我的農地出入口,已經超用他所持分面積比率,我該如何處理?2.因為堂弟一直不願處理可以用法律解決嗎?其流程又是如何?(堂弟有吸毒前科跟他談事情他總是歹嗆嗆一副不要惹他的樣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對於該共有地已約定有分管契約,所以雙方應依該分管契約來行使權利,故對方的行為,您仍可以請求排除,但本件要撤底解決,建議仍應分割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羽 102-07-30 12:35

請問夫妻結婚四年,夫有工作,妻為家庭主婦,最近買預售屋登記,一直在討論要登記在誰名下?

1若登記在夫名下,貸款皆由夫繳,若未來離婚,房產分配是否都是由夫所有?

2若登記在妻名下,但妻沒有薪資證明及扣繳憑單,這樣是否要由夫先登記再辦理過戶?

  若可以登記在妻名下,那夫是否也有所有權?

3.若一起登記在兩人名下,是否就算夫妻共同財產制?那所有財產都算共有制,還是只適用房產?

麻煩解答^^  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3:06

不管登記在誰名下,都是婚後財產,離婚時要進行分配

謝先生 102-07-28 16:30

你好

有一狀況如下

有二筆土地,甲地被乙地地主使用了一部分土地建有地上物及農作物,甲方曾口頭及存證信函告訴乙方拆物還地

但乙方沒有理會,後又因不願移除地上物,向甲方共有人之一買得甲地持分

甲方再發存證信函告訴要求拆物還地及未經其它共有人同意不得擅用甲地

乙方有去除部分地上物,但因日常需要,並未全部移除

現甲方以竊佔提刑事訴訟

請問

1.甲方的處理合理嗎

2.乙方要如何抗告或應對方法

 共有土地,如果未訂立分管契約取得使用權利,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於該土地上建築房舍或工寮等,確實會被認定有不法所有的意思竊占土地,而構成竊佔罪。

無雙 102-07-26 23:34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全體共有人無法協議分割,則只能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應向法院提起訴訟為之,並提出分割方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無雙 102-07-26 23:33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沒有明示分管契約,不代表沒有默示分管契約,故還是要提供詳情與律師判斷為宜.
無雙 102-07-26 23:33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無論是分割共有物或是拆屋還地糾紛皆可透過法院提起訴訟救濟,至於上面有三十年建物建議及早提起拆屋還地訴訟,避免建物所有人先向地政機關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這樣後續就很麻煩了。
無雙 102-07-26 23:06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7-29 12:24
1.您說土地上有建地又有農地,這說法有點奇怪,應該按登記謄本來看其用途。 2.建地上有建物,要看該建物與坐落之土地間有何法律關係,才有辦法判斷是否可以請求拆屋還地。 3.共有土地或建物若不採取訴訟分割,於土地法第34之1條另外有規定調處的方式,不妨可以向當地區公所或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處,效力比調解強大些。
無雙 102-07-26 23:04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吳忠德 (律師) 102-07-30 10:31
你好, 1.首先,建地和農地是兩塊地號,需要分別處理,你們可以起訴要求分割,請求法官跟給你們農地和建地相連的,但是法官可以自行決定怎麼分割 2.如果沒有分管契約,那麼對方的地上物就是有侵佔你們建地的權利,可以主張拆屋還地,建地上有三十年的地上物,只是地上物可以在土地登記地上權的請求權,不代表取得地上權,所以仍然可以請求拆屋還地 3.如果對方不願意調解,就只能向法院起訴,因為這是強制調解案件,對方不到場協調更好,讓法官的心証可以偏向你們一點
無雙 102-07-26 23:03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鄒玉珍 () 102-08-01 17:22
你好:若調解不成就可依民法第824條之規定「請求分割共有物」,而分割方式分為「實物分配」及「變賣價今分配」二種。至於地上物的部份,若沒有分管協議應係屬無權占用,當然可以請求「拆屋還地」。太平法律事務所:鄒 律師、TEL:03-4269505、0936588909、中壢市裕民街26之1號9樓
無雙 102-07-26 22:56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1.如果調解不成 可以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2.雖然沒有明示分管契約 但如果各共有人各自使用一部分 是不是可能評價為默示分管契約 你可以考慮看看 3.至於土地上之建物 可以同一訴訟請求拆除
無雙 102-07-25 22:46
你好,因前代土地大多為共有,目前有一塊土地其一半為建地一半為農地,家裡各占一半比例,建地上共有4戶,其中每戶的建地一半是家中的,農地部分則是另兩位在耕種,想要拿回家中用地,但與其4戶請他購買其建地都不予回應,農地部分則是說要分割,但是也都沒有動作,目前有去調節委員會申請調節,想請問我們在調節委員會中要如何去申訴?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3-03-09 11:21
抱歉最近比較沒有時間上來看這個版,現在回應不知是否太遲。 您的狀況大致回覆如下,僅供參考: 分割遺產部分,如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只能提出訴訟為之。
無雙 102-07-25 22:43
您好,詢問共有土地分割事宜,如果我們主張1.以市價購買土地 或2.以地易地 3.拆屋還地為訴求呢? 老一輩是希望以第一或者是第二項為主,1是以土地附近建地市售地價賣出,但如果可以以地易地的話, 因為是建地當然是希望以建地更換,如果沒有建地的話則是以1:2(建地:農地)為更換玶數,不知是否可行呢? 可以給個建議,因為下星期二就要去調節,時間上會比較趕,希望可以給個大方向,能將此事早點結束.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提議之方案,是可行的,所以在調解時可以先提出,看對方願不願意接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無雙 102-07-24 23:00
你好,因前代土地大多為共有,目前有一塊土地其一半為建地一半為農地,家裡各占一半比例,建地上共有4戶,其中每戶的建地一半是家中的,農地部分則是另兩位在耕種,想要拿回家中用地,但與其4戶請他購買其建地都不予回應,農地部分則是說要分割,但是也都沒有動作,目前有去調節委員會申請調節,想請問我們在調節委員會中要如何去申訴?
吳忠德 (律師) 102-07-26 14:48
首先,您先要釐清農地和建地的共有人是否相同? 以及建地住戶可以使用建地的原因 看是建地共有?還是租賃地上權?或是借用?? 這樣才能判斷處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