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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103-07-04 09:20

律師 您好:

    問題點:

農地乃父親過世後當時年紀還小,依法代表繼承嗎?其次現在當家作主乃母親姑且不論農地為公同共有亦或分別共有,晚輩不孝母親執意重新分配產權仍有法律權力代替過世父親處置嗎?

謝謝您的回覆

Leo 103-07-04 01:52

律師 您好:

    問題點一:

    母親健在兩兄弟持有共有農地地價稅分開歸兩兄弟支付是否代表有繼承權?何謂繼承?晚輩不孝母親執意重新分配產權是否有權力?

    問題點二:

    如何區分農地分別共有 與 公同共有

    問題點三:

    產權不明狀態下一方執意將土地所有權證明書拿去銀行/農會/民間信貸 貸款是否需經過另一方許可同意?他方此舉是否犯法?另一方應如何保護自身權力?

謝謝您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7-04 02:38

您好!若兄弟共有農地是由母親贈與,母親可視條件主張民法第416條撤銷贈與,甚至可表示讓不孝者喪失繼承權;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土地權狀或謄本上都會有記載,公同共有通常是因繼承而產生;既然有權狀就以登記為準證明產權,不會有產權不明的情形,分別共有人之一可以自由決定以其應有部分抵押貸款,不需其他共有人同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eo 103-07-04 08:5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針對問題點一可否再次向您諮詢?

原始問題點一:

母親健在兩兄弟持有共有農地地價稅分開歸兩兄弟支付是否代表有繼承權?何謂繼承?晚輩不孝母親執意重新分配產權是否有權力?

問題點:

農地乃父親過世後當時年紀還小,依法代表繼承嗎?其次現在當家作主乃母親姑且不論農地為公同共有亦或分別共有,晚輩不孝母親執意重新分配產權仍有權力代替過世父親處置嗎?

謝謝您的回覆

 1.可以去調閱土地登記謄本  看土地登記情況為何  確認目前共有情況    2.分別共有下   如果以自己持份部分去借款或處分  這都不需要經過其他共有人同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4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尚健在,則尚未發生繼承事實,就土地情形,可調閱相關謄本查明土地所有權之現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IDD168 103-07-03 09:34

想請問ㄧ些房屋買賣&贈與的問題
共有3名姊妹 也就是我父親死後 會有4位小孩能繼承他的遺產
過年前我父親(目前尚未過世)  他答應我名下房子要給我

但我們並未跟其他姊妹講過此事
因為我要省稅金 於是用假買賣 真贈與的方式 把房子過戶到自己手上
我手上有我父親 當時同意給我房子的同意書

我父親目前車禍昏迷 無法幫我釐清此件事情

現在我姊妹發現此事 說不具效力 要告我偽照文書 (假買賣 真贈與)

請問我會構成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法提出資金流向證明,則可能會有登載不實之問題,而動產的部分,對方有可能會主張塗銷所有權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3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父親所簽具之同意書,則可主張您及您父親雖係通謀虛偽為買賣之意思表示,為隱藏之法律行為為贈與行為,故頂多只要向稅務機關申報贈與稅即可,而因具有您父親之授權,而無偽造文書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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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臻 103-07-02 11:59

於去年購得5筆土地,才知上面有地上物(5間房子)及佔有人(5戶)地上權設定(5人)PS.民國38年設定.調地政資料設定範圍空白.土地共有人+地上權人共11人都死了(戶籍)
已經跑遍所有公家單位和律師,每個都說....但都行不通目前一個律師說的她處理經驗多豐富叫我申請鑑界就會知道佔有人的資料才能告他們侵占,再送拆屋還地
但地政鑑界說:只能把土地鑑界,沒辦法查佔有人
一個律師說去法院申請訴訟佔有人,法院就會去查法院說你都不知道,我要寄給誰,沒有寄給該戶戶長的方式
寄存證信和拒收
調解會:佔有人都來了,表明不會和我任何調解(不買、不賣、不分割、、),他們比我還懂,叫我認了。
您知道我應該怎麼做:1.如何能查出佔有人資料?2.查不出來是否就無法作其他訴訟?3.地上權設定是不是有期限?雖然設定文件上無註明。我是否能申請地上權無效,該怎麼請?但我應該不需理會地上權設定?還是他們仍然有權居住?4.您知道有律師或幫忙處理這方面案件的人?

非常希望有您知道的部分一年多來跑遍了各單位只會跟我搖頭非常感謝您

請問:

1.這些人無繼承無權占有(地上權的人和土地所有權人.全死了
2.地上權已超過年限(38年設定)
3.房屋是重新翻蓋的.但74年的空照圖看不出來.只有黑黑的.可請鑑識人員鑑定屋齡?

kim 103-07-01 15:13

請問各位律師 想請問以下問題

我父親共有3位子女  名下有房一間

因為父親當時昏迷住院  我小弟說 父親在病榻時有答應房子過戶給他

所以便私下去辦理過戶手續  也沒跟我及我妹說明此事

後來我跟我妹發現這件事情後  詢問我小弟 我 小 弟 說 他 有 錄影為證 

但我父親說他不記得有這件事情 想請問各位律師 

這種關於繼承之事 是不是要公開 讓所有繼承人都知情

另外若能證明我父親 當時精神狀況是有問題的

是否我弟有偽照文書之嫌疑 

 

 

根據你所言?事實應該不是如你所說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要有有效合法的遺囑才算數,而且也不能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1 16: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仍然健在,則尚未發生繼承事由,關於您小弟私自移轉父親之動產,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以利撤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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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y 103-06-30 23:37

我6/17日與我先生辦理登記結婚

6/29日我的爺爺把房子過戶登記我的名字

可是我的先生以前有欠銀行卡費

我們沒有辦夫妻財產分別

那麼這棟房子是不是就變成我跟我先生共有

銀行是否就會向我追討他以前積欠的卡費

進而影響到動產

如果要辦理夫妻財產分別需要哪些文件

一定要雙方都到法院親辦嗎?

因為我的先生目前在服刑中

希望可以有詳細一點的回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30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房子登記為您的名字,即為您之財產,不受配偶債務之影響,銀行不得因您配偶之債務而拍賣您的房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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薰兒 103-06-25 17:10

媽媽在我10歲那年生下妹妹後旋即和父親離婚離婚時父親給予妥善的贍養費及房產A,接著又因割捨不下感情持續經濟支援母親及提供台北市的房屋B供其居住長達10年(母親自己居住在B住所,收A的租金過日),最後因為一名男子介入,父親心碎斷了所有聯絡並將母親趕出B住所,爾後母親將房產A售出,買了更便宜的房產C,靠售價差額度日,時至今日年屆55歲仍從未工作過,生活費的來源靠兄弟姊妹的接濟(房產C過戶給她的兄弟姊妹共有,但仍讓其居住,兄弟姊妹們提供大約11年左右的房產等價經濟支援,預計11年到期後房子會讓她繼續住到老死,但就不再持續提供金援)

母親的大姐最近跑來找我告訴我,她幫母親規劃的勞保退休金,去年被當初介入的那名男子慫恿後,母親將其一次領出被將這筆錢借給該男子,有立借據,每月返還5000元,但幾個月前開始拿不出錢,又繼續問母親房產C是否可抵押借款,母親說已抵押給兄弟姊妹們,對方後來這個月有還了3000元,我想請問律師

一、若該名男子名下無任何財產房產,該如何跟他討回這筆錢?因為想直接走法律途徑,但若他無任何資產,是否會白做工?有甚麼方法可行嗎?

二、母親本身患有多重精神官能障礙(憂鬱症躁鬱症恐慌症)致領有中度殘障手冊,若以此為理由,證明她是在不正常的狀態下去領回該退休金,這樣有辦法將勞保的退休金湊回後還給勞保局改為月領制嗎?

三、母親自小沒有撫養我和妹妹,若未來11年期限到了,他兄弟姊妹不再提供她金援,我和妹妹一定要撫養她嗎?我可以先告她當初遺棄就不用負責她嗎?

林智群 (klaw) 103-06-25 21:55

 1.對方沒有錢,就沒辦法,取得勝訴也無意義

2.既然已經一次領回,沒有辦法改回要求按月領

3.要等你母親提告後才能處理,你要主動提告要求免除,也不是不行,技術上做得到

小小蚊 103-06-25 17:09

律師您好,我外公於今年2月過世,一共六子女(二男四女,其中大姨未出嫁),母親排行第二 

。舅舅表示外公生前已經告知名下財產只讓兩個舅舅及大姨繼承土地之前已完成分割,目前繼承人共七位,包含外婆及六個子女。目前土地仍在外公名下,但舅舅已經至國稅局申報遺產,並以核發免稅列管。

最近兩個舅舅不斷來要求媽媽給出印鑑證明以及簽下放棄繼承,媽媽先前因為顧及親情,在還不清楚所有財產明細的狀況底下就簽下放棄繼承給舅舅們,但尚未提供印鑑證明。其中一位已出嫁的阿姨要求土地共有,或者走法律判決,並且要求舅舅們提供財產明細,且告知出嫁的女兒依法也有繼承權。

兩個舅舅先前對財產一直有所保留不願意公開,而且說法一變再變,外婆本來就是極度重男輕女,嫁出去等於外人,認為祖產不能留給外人拿走,媽媽十分的傷心,現在也不同意放棄繼承,現在舅舅們在阿姨的要求下,已經提供財產清單,包含農地及存款~

請問律師,若已經簽下書面放棄繼承,但未提供印鑑證明的話,放棄繼承會生效嗎?此部分是否影響媽媽權益?我應該如何幫媽媽爭取他應有的權益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6-25 17:38

您好!外公口頭交代沒有法律效力,其過世後沒有人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則7位繼承人已成為遺產的公同共有人,有權利分配遺產,但此財產權亦可隨時拋棄,因此,事後簽署放棄繼承書當然是不利因素,將來必成攻防重點,應詳細探究所簽放棄繼承書內容,以為因應。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5 17: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該拋棄同意書,可能單獨有效認定,倘若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您的舅舅以被繼承債務大於遺產等為由,欺騙您的母親簽立同意書,則可以主張撤銷該同意書。

2、本文建議您的母親應該先發函告知,撤銷該拋棄同意書,併且進行遺產分割協議,倘若您的舅舅拒絕,則可以依法提起遺產分割訴訟

小小蚊 103-06-26 10:1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該拋棄同意書,可能單獨有效認定,倘若可 ... (恕刪)

律師您好,請問寄發存證信函的話,要寄發的對象是兩個舅舅&大姨一共三位嗎?

 撤銷意思表示有時間限制,且用字要精確,建議委請律師辦理,以免弄巧成拙。

阿哲 103-06-25 11:30

共有土地申請強制分割,要如何確保自己最大利益?因為我方屬於不願賣出者

假使對方(已簽約給建商)申請強制分割訴訟,那我們要如何因應處理?對方建

商的算盤一定打得精細,怕權益分配會受損,求助意見

 

LALA 103-06-24 22:33

律師您好,不好意思,小女子問題有點多,煩請耐心閱讀: 

(1)我父親與繼母結婚,當時未特別約定皆為法定財產制,父親動產皆為祖產,陸續於婚前及婚後透過贈與方式取得,若父親在婚後將婚前贈與所得一塊土地變賣,其買賣所得的錢要納入夫妻婚後共有嗎?還是算我父親自己的財產

(2)若父親無立遺囑繼承人為我繼母、兩個子女,之後遺產分配,是(a)三人均分,還是(b)我繼母可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先分得1/2,剩下1/2再由我繼母、兩個子女均分,哪個算法對呢?

以上,煩請諸位大律師解惑,小女子感激不盡!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4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過世後,就遺產部分,繼母可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再主張繼承,除非您父親目前將財產贈與給您,避免有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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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mars 103-06-24 15:50

請問一下,小弟跟人合夥,現在要退股,但對方堅持要叫我先簽退股文件才要退我錢,
我怕我簽了退股文件後,他不退錢,我請朋友弄了一張這退夥契約書,想問一下這張如果他簽了,在法律上是有效益的嗎?

根據第六條退夥日如果是6/25 假設要退我一百萬,當日他就一定要退我全部的金額嗎?
如果說他沒退到一百萬,算不算是違約?  我可以告他嗎?

【 退 夥 契 約 書 】

 

同立退夥契約人___簡稱甲方____簡稱乙方茲為就雙方于

民國__年__月__日經訂立合夥契約合夥經營事業因合夥人____意欲

他遷另圖事業聲明退夥並經合夥人全體之同意議定退夥契約條件如下:

 

一、甲乙雙方合夥經營之舖號()設(

)(商業登記證經授中字第號營業登記證茲經由乙雙方協議同意以民國__年__月__日甲方為退夥,脫離合夥關係是

    實。

 

二、自甲方退夥後即自民國__年__月__日起關于行應歸乙方公同共有,繼續經營爾後該行所生之債權債務及應課稅捐,並其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

    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干。

 

三、在合夥中對外所有之債權債務,並行之諸設備概歸乙方享受及負擔支理之

    。

 

四、第一條合夥截至民國__年__月__日為止之收支決算業經甲乙雙方會算

    完畢,而甲乙雙方均確認兩方之間就合夥決算並無互負債務,日後任何一方

    均不得為任何主張,或請求雙方確諾決無異議。

 

五、在合夥期間內,應繳之一切稅捐及任何公課負擔概歸乙方負責繳清之。

 

六、退夥日所有之存庫品折價合算現款,有新台幣貳百萬元整除扣應付之房屋租金

    及其他一切費用抵付額外,甲方應得額新台幣_________萬元整,即日由乙方交

    付甲方如數收訖,殘餘部份均屬乙方之所有自後雙方均不得主張重行分配,或

    任何請求。

 

七、

             本契約一式二份,退夥人各執一份為憑。

 

                       退夥人(甲方):

                       姓     名:

                       住     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乙方)

                       姓     名:

                       住     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合約只要經雙方簽名後即具有效力,所以就內容而言,應注意您是否可以接受裡面的條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24 18:37

您好!雙方簽約就會有法律效力,但既然要簽約應有較詳盡的約定才比較有意義,例如:未約定付款日,您可接受將來需另外催告嗎?遲延付款的效果如何?合夥是否要一併辦妥變更登記?是否要賦予約定條款執行力?等,宜一併考慮。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鈴 103-06-24 12:20

我媽總共有五個兄弟姐妹,只因為我媽沒去送阿公,所以他們就不分財產給我媽,我阿公過世是一百零二年的事,我媽的哥哥就說要要我媽申請印章證明口頭上說要分遺產,也沒寫任何書面,我媽就寄過去了結果申請下來,他們四個兄弟姐妹就說他沒去送就沒資格分,我阿媽生前有拿五十萬給我媽,那過世可以分遺產嗎?遺產並沒在任何人名下,但以過半年之久那還要的回來嗎?他們也把遺產都分掉了,那現在求法律途徑有用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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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親可分遺產,沒拿到應得的,可對其他繼承人依繼承回復、不當得利等等提告,拿回應得之遺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孩 103-06-23 22:06

那時在回家路上,總共有三台車,都是一直線行走,我是第三台,看見第二台有打方向燈左轉出去了,但第一台看見她朋友左轉出去,於是沒打方向燈就停在那要左轉彎出去的一瞬間,我撞上了她,她連帶摩托車毫髮無傷,我跟我的車以及我的朋友受了傷,我是右半邊擦傷,朋友是右半邊擦傷、頭及腰受傷,愛車修理一萬多,時數當時因為有煞車30-40。警察說我未保持距離,說我100%錯。但我可以告她傷害罪嗎?除了去醫院關心一下傷勢,之後就不理不睬,也不和解,還要我們主動聯絡她,態度也極差。我有診斷書及摩托車修理價單。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4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帶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型車是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若對方亦具有過失比例,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對方若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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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岑 103-06-23 11:18

律師您好:

請問如果我的兄弟姐妹中有人欠銀行債務,被銀行債權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現在資產管理公司向法院請求代位分割共有物(該共有物是父親的土地房屋遺產,我們沒有辦理遺產分割),現在法院也已判決要以應繼分比例分割分別共有,我繼承1/5,請問若資產管理公司要把我兄弟姐妹(債務人)的那份遺產拍賣,是否會影響到我的部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1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銀行拍賣不影響您的應有部分,但您可對該拍賣應有部分,行使優先承購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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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對你這類案情更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沈恆 (沈律師) 103-06-23 16:06

您好!拍賣債務人1/5的應有部分後,只是換由拍定人成為共有人,形式上對其他共有人權利沒有影響;但若您不想讓陌生人成為共有人造成以後麻煩,可於有人得標後主張優先購買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6-20 03:21

律師您好.

有一共有土地600坪,母親持有50坪土地和部份共有土地未劃分,小叔持有其他土地,上面有一建物是爺爺的老房子,是個三合院,所以老房子分別有橫跨雙方土地共有土地,小叔未通知就把所有三合院移為平地,請問這樣法律是允許的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小叔拆除三合院,應經三合院之所有權人同意,而您母親只是土地所有權人,所以即便您母親未同意,也不影響,但之後可能就會開始就土地進行分配,您母親應注意事後發展,若分配不公可以先不同意,另行以訴訟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本件應先釐清房屋所有權人係何人?
若其並非該房屋之唯一所有人,而未經所有權人或者其他共有人之同意而逕自拆毀該房屋者,則恐有涉有刑法刑法第353條毀壞他人建築物罪之可能,該罪依法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53條
毀壞他人建築物、礦坑、船艦或致令不堪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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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0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先確認該三合院所有權人為誰,若為叔叔,即可決定如何處分其財產,若非叔叔所有,即有構成刑事毀損犯罪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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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惑 103-06-18 17:22

爸爸欠了很多錢,所以在爸爸死掉之後辦理了爸爸的拋棄繼承,爾後,祖父死掉之後繼承了祖父的土地繼承的祖父的土地是許多人共有的,現在共有土地的親戚要告我說我詐欺,說我不能繼承爺爺的土地,要我們歸還土地,請問一下,因為我以為我是代位繼承的,是不是辦理了拋棄爸爸的拋棄繼承就不能繼承爺爺的財產

 

如果以目前狀況來說,我有可能在那個環節可以構成他們說的違法詐欺繼承

 

我在想會不會我是拿到的土地是其他共有持分人分給於我的呢!?因為是土地其他的共有人去辦過戶的,我其實都在上課所以不太清楚他們怎麼辦的,年代久遠,這個項目要去那裡查詢,才可以得土地是怎麼過戶給我的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8 2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並沒有所謂詐欺的問題,您是依法代位繼承該筆遺產

2、您可以向地政事務所查詢異動索引。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8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是拋棄對爸爸之繼承權,故您仍可代位繼承爸爸對爺爺之繼承權,故並未有任何刑法上之施用詐術犯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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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6-18 23:59

您好!拋棄對父親的繼承權,並不會影響代位繼承祖父的權利,您仍有繼承權;動產歷年過戶資料可向地政調閱異動索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希望與正義 103-06-15 01:15

律師您好:

案例事實如下,煩請解惑

外婆於101年9月間死亡,留下土地一宗,上有建築改良物(平房)。繼承人僅有家母及甲二人,甲協議拋棄繼承。伺候家母請代書辦理繼承登記,先前口頭承諾要拋棄繼承,讓我與家兄繼承共有,十月間家母向我及家兄拿印章及印鑑證明說要辦理登記。當日代書提出:讓兩個人繼承以後不是很麻煩嗎?怎麼不給一個就好等等。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幫我填寫(可能是家母填寫簽名)拋棄繼承聲明書,並完成繼承登記給家兄(可能為善意)。後來我也沒有收到法院的拋棄繼承准予備查通知書,直到數月後才得知此事。目前家母已死亡

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

1. 家母已死亡會是不起訴處分,但是代書當日所為是否具備成為共同正犯的事實。若我以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提起告訴,是否可行?

2.這算是侵害繼承權嗎?若不是,如果我不能尋民法1146救濟,那是否可以主張184的侵權行為(代書),並要求返還?

 

謝謝解惑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項規定,被告死亡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從而本件依您所述情形,針對令堂部分提告檢察官即使受理告訴亦只能依法以不起訴處分偵結。
本件就您所述部分,代書可能構成行使偽造文書之共同正犯或從犯,或者根本就本構成犯罪,具體情形應視其參與程度及是否知悉該文書係無權限之人所製作而定,不過若其確實不知該文書係無權限之人所製作,則其持以辦理登記,應示構成偽造文書罪嫌。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一○、犯罪嫌疑不足者。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2253號判例
現行刑法關於正犯、從犯之區別,本院所採見解,係以其主觀之犯意及客觀之犯行為標準,凡以自己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無論其所參與者是否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皆為正犯,其以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其所參與者,苟係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亦為正犯,必以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其所參與者又為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始為從犯。

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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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14 10:28

想請問先生過世了,有一個16歲的女兒,房屋是與先生與弟弟共有,但房貸部份是由先生繳費,現在想請問房屋過戶如何辦理,該過戶給誰,需弟弟出面嗎?銀行貸款部份又該如何辦理,如果放棄過戶完成給弟弟又該如何處理,已有到國稅局辦理遺產申報,麻煩您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6-14 12:24

您好!被繼承登記的房地持分屬於遺產,您及女兒因繼承共有,二人決定要登記給誰都可以;貸款若是被繼承人名字,您及女兒因繼承而應連帶負責。另外,房地登記為弟弟持分的部分,則要釐清是否為借名登記,若屬借名登記,才能由您及女兒以繼承人地位主張返還登記,否則該持分為弟弟所有,與您二人無關。綜之,此事法律關係並不複雜,先將事實釐清才是關鍵。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iki 103-06-13 15:17

想詢問

母親於女兒婚前過世

母親遺留下房產及土地要給女兒

但因較晚繳納遺產

故女兒於婚後才繼承母親遺留的房產及土地

請問女兒繼承的這些遺產會納入女兒與其丈夫的婚後共有財產

 

您好: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因為繼承或無償取得的財產,是不用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因此女兒就算是婚後才繼承母親的遺產,也不用擔心會被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沈恆 (沈律師) 103-06-13 23:59

您好!取得繼承財產是以被繼承死亡時為準,並不是完稅過戶時為準,因此,您繼承財產應屬婚前財產;況且,即使繼承在婚後,依民法第1030-1條規定,繼承取得財產也不納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andy 103-06-09 23:55

您好:

我是醫療人員,於101年3月參加某醫學中心"自費"麻醉訓練為期一年,

但在101年12月轉為"公費"訓練,因此共有三個月是有領基本薪資(無績效獎金),約25000/月,但須簽切結書服務3年。

目前我自簽約算起已在職一年半預離職,細看合約表示須賠償約16萬元,但合約內容有一條表示:自"簽約日"算起訓練一年,訓練完成後需再服務2年,所以共三年,但如前述,我在101年3月~12月是自費受訓,並非101年12月~102年12月,切結書明顯有問題,並且賠款16萬元不是照比例賠償,而是2年內一律全額賠償16萬元,這樣合理嗎?

現在醫療院所都有違反勞基法的行為,我也曾經上過班表排定10小時的班,第8、9個小時醫院並未依法算加班的事實,醫院違法在先,我是否可依醫院違法事實而拒絕付違約金?

離職時未付違約金,醫院是否有權利不讓我辦理離職手續?(依規定已於一個月前提出)

小蝦米對抗大財團~實在是需要很大點的協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0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按比例賠償,並針對醫院之違法行為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請求勞工局介入加以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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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雙方既然簽訂有合約,自然會受該合約之拘束,但違約金的部分,您仍可以提出相關抗辯,以免違約金額過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rthur 103-06-09 17:43

(內政部地政司95.12.19地司(七)發字第0950003724號書函)公同共有土地之潛在應有部分,如能清楚以房份計算其潛在應有部分,除規約另有規定外,自不得再以派下員人數計算。反之無法以房份計算其潛在應有部分,且規約未規定者,其比率視為不明,方可依派下員人數計算之。

(內政部94.12.13內授中民字第0940036546號函)祭祀公業土地價款現金之分配,如該公業規約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外,仍應依民法第828條公同共有之規定,由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後行之。

今有未登記為法人之祭祀公業出售土地分配現金,原本規約規定解散後財產以房份均等原則分配,系統表可清楚算出房份,但部分有私心之派下員聯合管理人私底下串連四分之三派下員簽署以派下現員平均分配財產的同意書,修改規約為由派下現員平均分配,以致本人之分配金額遽減四分之三。本人已發存證信函給管理人表達反對平均分配之意,並欲以上述內政部函之「仍應依民法第828條公同共有之規定,由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後行之」之理由向法院請求停止分配財產。我的權益受損金額約160萬,但考慮到請求160萬補償的勝算不大,我只請求判決祭祀公業停止分配現金,欲以訟逼和,重新協調分配成數。

問題1 :這樣的訴訟需繳多少法院裁判費
問題2 :這樣需先經法院調解嗎?
問題3 :這樣我的勝算大概多少?
問題4 :如果我改為請求依房份分配,這樣有勝算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的裁判費用之計算,會依您起訴之標的來計算,若以損失利益160萬元計,則裁判費約為1萬六千元左右,而本件訴訟並非無勝算之機會,仍需視您如何主張,另一般此種案件仍會進行調解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9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判費用訴訟標的160萬元計算,約百分之1.1左右,訴訟過程亦須經調解,至於勝敗需視全案證據資料及訴訟進行流程而定,無一定之公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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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urus 103-06-09 16:15

1.妹妹與妹夫長期分居,但婚姻關係存續中

妹夫在外欠下債務,並與他兒子做一等親買賣將名下房子轉賣給他兒子

房子婚姻中買的

請問在不離婚的前提下

妹妹是否可以依夫妻財產共有

請求買賣價金的一半歸她所有?

 

2.妹妹曾幫妹夫償還近五十萬元的卡債

是否可要求妹夫償還?

沈恆 (沈律師) 103-06-09 20:56

您好!首先請別誤會,夫妻法定財產制並不是共有制;再者,倘若賣給兒子太便宜而有損將來剩餘財產分配,可主張撤銷買賣關係,但要等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才能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且行使時是要將雙方全部婚後增加剩餘財產累計後,多的給付少的一方,並不是個別財產要求分一半;另,幫忙償還卡債的部分,隨時可請求返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9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可就雙方之婚後財產加以計算之,再就代償之金額,亦可加以請求返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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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 103-06-09 15:32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繼承問題請教,若遺產土地仍有貸款
土地謄本上有兩欄位為如下: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父親名字[全部],5哥名字[全部]
設定義務人:父親名字,五哥名字

因有一人未出面,所以只能訴請分割,將該未出面繼承人的應繼分轉換成金額提存,來消滅公同共有

背景:該土地父親與5哥各持分1/2,土地價值假設500萬,貸款160萬。


可否主張所繼承土地價值250萬(1/2持分) - 貸款總額160萬 = 90萬,才是大家繼承的金額?

還是只能主張所繼承土地價值250萬(1/2持分) - 貸款80萬(1/2持分) = 170萬,才是大家繼承的金額?

或是有其他算法?

謝謝您的回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9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土地500萬應先扣除貸款,僅剩340萬之價值,您父親公同共有部分為1/2,為170萬,故父親遺產似應為1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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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 103-06-11 16:23

 謝謝兩位律師的回覆,我想了解的是,該土地謄本上有兩欄位為如下: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父親名字[全部],5哥名字[全部]
設定義務人:父親名字,五哥名字

貸款160萬可以全部用來扣抵繼承金額(減160萬)還是只能扣抵一半(減80萬)?

謝謝您們。

阿勛 103-06-07 01:54

5/25號在網路上的借貸網站上找到1篇廣告"小額借貸 方便 快速 息低 保密"

電話過去說明了我要借錢 10萬元利息5% 每個月最少還利息就好

於是跟他們(對方)借了10萬元 他說他們位在新北市三重 也接受桃園地區的客戶 他們說要拿提款卡給他們存錢進去 晚上會還給我 到時候再領出來就好了 他們說要的只是存摺上的那個紀錄 於是我拿了 郵局.聯邦.中國信託三間銀行的金融卡給他(密碼也附上) 後來他打給我說我年紀太小(18歲)他們老闆不肯借 格2天候叫業務約在桃園南崁台茂門口退提款卡給我 約2天後我收到公司負責薪資的主管通知說我的戶頭有異常 提款卡必須收回 只能去辦理臨櫃領錢 隔天我請了半天假去銀行詢問說帳戶哪裡出問題 專員告訴我的帳戶被設為警示帳戶要我去警察局詢問 去了警察局 警察告訴我的帳戶被盜用共有3個人匯了錢到我的戶頭(三間各1位)已之2位在桃園 金額為12萬 15萬 還有1位在中和 筆錄未上傳 警察說必須等筆錄到齊後會通知我去做筆錄 再來要開庭打官司我看那警察臉色很凝重的說:你才18歲 你知道這已經影響你一輩子了嘛!?你會有案底 不好找工作 等等 你知道這已經影響你一輩子了嘛!?你會有案底 不好找工作 等等一堆好像我是沒救了的感覺... 我想請問這下該如何處理?我需要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嗎? 我也是被害人阿...

p.s :一開始對方叫我用遊覽車運送的方式送到"三重"總站並告訴他車次和車牌 業務會去收取 我跟她說沒錢(因為運費要3-400元) 他說他派業務來跟我收件 於是約在桃園南崁台茂購物中心門口面交 只見他收了我的東西就走了(很急)我問他問題 他都說我不清楚 你要跟我大哥講(和我連絡的那個人)一直強調他只是負責收件 (對方自稱 王大哥)

請問這種案件辦決大約要多久?(警察說1次3個人(受害者)不是1次2次開庭能解決的) 我才18歲欸...我不想要一輩子敗這這種騙子手上

我爸叫我去警察局跟警察串通好 把對方騙出來 在繩之以法!

裁決的結果通常是如何呢??

現在我上班薪資都要匯到我弟弟的帳戶裡 非常的不方便

 

沈恆 (沈律師) 103-06-07 08:39

您好!存錢進去不需要提款卡,您將提款卡及密碼交給他人的行為,成為詐欺成功的關鍵,依實務作法,您很可能被以幫助詐欺罪究辦,且需連帶賠償被害人損失;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7 14: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幫助詐欺罪,目前您應先設法與被害人和解,以利取得一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再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對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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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 103-06-05 16:22

想請問居住的房子被拍賣了,不點交的情形下,多久要搬離?

房子離婚的父母共有,母親借名登記於父親名下,居住者一直都是我跟母親,因父親債務問題房子被拍賣。

今天收到對方寄的存證信函過來,要我們6/10前搬離,剩不到5天要我們搬走太強人所難了吧!想要跟對方商量至少給我們三個月的時間找房子、搬離。對方在存證信函說我們非租賃,長久佔用需要賠償他們,但房子有我母親一半的產權(有離婚協議書證明),只是當初法拍時,我母親也不想打官司、不想爭,對方拍到後也不曾與我們聯絡,忽然就要我們6/10號搬離?

請問,我們下一步怎麼做比較好?該怎麼跟對方談比較有利或適當?我們只是希望可以多一點時間找房子、搬家,對方是找仲介,感覺就很難應付。離婚協議書可以證明我母親借名登記,是可以利用的證據嗎?萬一將來不幸被對方告或索賠?我們並非不願搬離,只是這麼突然也太強人所難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5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理會對方之存證信函,繼續尋找房子,待對方來與您協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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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依您所述情形,拍定人依法於強制執行法拍程序而受讓該動產所有權,可依法主張信賴登記善意取得所有權,從而若你打算久占不去,日後對方為求解決僵局,勢必只得提起遷讓房屋訴訟,將無權占有人請出了,故而以拖待變之策略恐怕不是長久之計。
實際上,本案該動產所有權既然並非原登記狀態所示,則自應於執行程序時儘早提出第三人異議之訴,將其權屬狀態加以確認並且排除強制執行才對,如此一來也不會有現今拍定人確定可以取得該動產所有權及自身無權占有之狀態。

民法第759條之1
動產物權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
因信賴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已依法律行為為物權變動之登記者,其變動之效力,不因原登記物權之不實而受影響。

強制執行法第15條
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債務人亦否認其權利時,並得以債務人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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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 103-06-06 06:52

感謝兩位律師的熱心答覆!

當初不爭是因為錯在父親,且訴訟費、跑法院對家裡狀況都是不小的負擔,想著寧願把請律師訴訟的錢拿來搬家。並非想要長久佔據,只是因為我們沒有收到拍賣完成的公文,也不知是誰標到房子,等著對方聯繫,怎知對方一來就限定我們近日搬家!看過網路說有些人佔著房子不走,買受人遲遲無法真正得到房子,我們並沒有要藉此敲詐或佔據,但的確是想爭取一點找房子及搬家的時間,想問提出三個月還合理嗎?

這兩天要跟對方協商,也怕對方不給轉圜餘地,如果真的訴諸法律,想知道我們可以用什麼法條或緣由保障自己嗎?

 等對方來告,對方告贏了再搬就好,你所需負擔的至多僅是不當得利(類似占有系爭房地之租金)及裁判費用

SUNNY 103-06-05 14:02

您好:

因為在繼承時即知所繼承土地債務設定,所以是共有持分,裡面有五分之一是外面小三的兒子繼承了,可是,因債權務人已找上門,現在由本人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款至107年,那位小三的兒子不願意還,且在土地上有房屋承租出去收房租,可是房租並不夠還款的錢,現在那位小三的兒子向法院主張強制分割,我可以債務未還清前,主張不給予分割嗎?謝謝您!

阿信 103-05-31 06:32

前幾天結束婚外情和老婆坦承外遇,同時向外遇對象要求交往期間所積欠債務八萬元及手機。但外遇對象要脅我需承諾刪除所有交往照片(非不雅照)及之前兩人所共有FB帳號(帳號為我所創建,但名稱為兩人姓名),且不得再以任何名義騷擾他及他家人。我為了早日釐清債務已答應,但雙方僅是藉由簡訊方式達成協議,並未見面及簽下任何承諾書。想請問如果我現在已收回欠款,是否能已遭受威脅的名義重新開啟被關閉的FB帳號及如果我在FB上公開我們兩人照片,是否有觸法之疑慮。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1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仍保留相關簡訊內容,證明雙方之協議,您若違反,似有可能遭對方以違反協議進而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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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hsien 103-05-30 15:43

律師您好 :

我想請問一下 我爺爺多年前過世了他過世前有給一塊田要給我爸爸登記

可是那農地沒耕作不能登記 後來他老人家走了那塊田地在爺爺在世的時

候來不及登記現在變成要用遺產的方式登記 我爸爸他們共有8位兄弟姊妹

裡面有6位叔叔姑姑都已經辦理拋棄繼承 就剩下一位叔叔他說他缺錢要我

們給他200萬他才肯蓋那拋棄繼承的章 重點是那是爺爺留下來的土地我們

並不打算要賣 而且那塊田地目前價值也差不多在200多萬上下 想請問我們

還有什麼方法可以順利登記那筆土地?還有 爺爺過世也5、6年了遺產多久沒登記會被政府充公?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30 16: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遺產無法協議分割,就只能透過裁判分割的方式處理,別無他法.

2、必須經過列管之後15年才會有歸國有問題,但是繼承登記費用等會持續累積,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速處理.

Chunghsien 103-05-30 16:4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遺產無法協議分割,就只能透過裁判分割的方 ... (恕刪)

律師您好 :

首先先謝謝您的回答 我想在請問一下如果是裁判分割的話 是我爸跟那位叔叔各分得1/2嗎?

還是我們可以持有其它叔叔姑姑拋棄要給我爸的部分就是7/8 叔叔只能取得1/8?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30 18:09

您好,針對您問題回覆如下:

拋棄繼承後,由剩餘繼承人共同繼承,也就是說應繼分各為1/2.

番麥 103-05-30 08:55

因為下雨天保甲道路總是泥濘不堪車子很難通行

所以想請問一下原本的農業用地既有的保甲道路能變成鋪設水泥或著石磚嗎?

如果可以該如何合法申請?

雖然是私人土地但屬於祖先留下來的所以有很多共有人(包括我自己)

假如我是地主之一兼合法使用者需要經過所有地主同意才能改善道路嗎?

如如 103-05-27 17:48

您們好!

先把案件說明一下:

二舅用外婆的名義購入房產,現在外婆過世了,房子變成了遺產,大家都認為房子是二舅的,理應給二舅繼承。而二舅想把房子直接給他的大女兒繼承,免去以後還要有繼承贈與的問題。因此,爺爺、兒子輩、孫子輩,除二舅的大女兒外,全部都拋棄繼承,目的就是把房產過繼給二舅大女兒。沒想到法院來函通知,二舅早年已經給其他親棄收養,沒有繼承權。所以他的女兒也沒有繼承權。現在只能由尚未拋棄繼承的曾孫輩來繼承繼承後再把房產贈與給二舅的大女兒。目前有繼承權的曾孫共有七位,但其中五位不願意配合做這件事情,且拋棄繼承的期限也過了。

請問:

1. 我女兒是曾孫,若配合做繼承贈與,有沒有什麼風險或未來的影響需要被考慮?

2. 其他曾孫都不願意配合的情況下,該怎麼處理?

3. 還有其他可以解決的辦法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27 18:53

如果能證明房子是舅舅的借登記在奶奶名下,則根本不是遺產登記返還給舅舅就可以了。

如如 103-05-28 09:5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由於當初沒有保留任何可證明房子是舅舅買的資料,所以才衍生出所列問題。不知您對所提問題有無更好的建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5: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曾孫不願意將繼承所得遺產贈與給二舅之女兒,亦無法強制對方為贈與,若您女兒願意贈與給二舅之女兒,可贈與之。若二舅得證明當初購買房子之金額,為其所出,親屬亦願意為證人,可對七位曾孫繼承人提起訴訟,主張借名登記返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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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如 103-06-20 14:24

請教律師們,

經過這段時間的了解,二舅有保留相關交易的文件,不知該怎麼進行主張房產是借名登記。可否請指教?又這樣的訴訟案件,對有繼承權的這些曾孫會有何影響? (曾孫輩的都沒有去做繼承登記)

 

風仔 103-05-21 09:38

之前曾在這個版面,問到出版社倒閉後,版權的歸屬問題。 

我找了合約,上面寫到:「乙方有權將本合約享有之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予第三人,或以共有的方式共有權利。」 

這樣來看,出版社是有權利處理版權的,有可能轉讓給別的公司。 

此外,合約並沒有規範,若出版社倒閉版權該如何安排。 

目前出版社已是人去樓空的狀態,出版社老闆避不見面,如此一來,該如何取回版權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版權所有人為出版社,您應找出版社負責人討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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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ng 103-05-16 17:52

二哥有身心障礙,在經過討論後,將二哥的證件印章存摺交付於弟弟保管,但近日查看二哥存摺發現活存一百萬被領出,懷疑弟弟是帶著二哥至銀行將錢領出,領出的錢已不知去向,領走後再幫二哥申請禁治產,讓我們以為二哥的財產已經無法更動

想請問....
1.弟弟這樣的行為是否已觸法?如果要控訴他,要如何拿出證據指證?
當前能想到的是至銀行調出那天寫的提款單,並確定是我弟弟的字跡,因二哥行為不能自主,猜測提款單不是二哥所寫,或是直接質問弟弟並且錄音存證

2.二哥禁治產後,其監護人為我大嫂,想請問我大嫂是否只能管理我二哥的帳戶
也是不能私自動用二哥的存款?倘若要動用,需要怎樣的條件才能動用?二哥無配偶子女,兄弟含本人一共有四位(大哥 二哥 本人 弟弟)
以上問題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該取款條非您二哥所寫,弟弟似有偽造文書之疑義,您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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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2.105.122 103-05-14 22:59

請問我爸欠卡債三萬,說什麼要查封房子,房子是我爸他們兄弟共有的,那還是可以查封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15 00:13

您好!只要爸爸對房子有部分權利,就可能被查封拍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可以查扣持份而已,無法查扣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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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16: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查封您父親之應有部分。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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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2 15:39

您好:

本人於公司樓下停車場發生事故,停車共有東與西二個出口,本人奇機車由東向西出口,本人在車道靠左行駛。與乙方機車由南向北欲往西出口行駛。

因而擦撞,乙方車頭撞至我方機車左側,乙方表示本人為逆向行駛,要求本人賠償機車修車費用損失,想請教,我須要賠償她有的損失嗎?因對方欲往西出口其右側有牆壁遮住,並未停看,雖我未靠右行駛有錯,如都要我全部賠償,是合理的嗎?

 

您好,建議聲請調解或者鑑定釐清雙方責任,雙方看起來均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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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無受傷,可請求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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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onao 103-07-23 00:4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

律師您好:

此次車禍經乙方談和解,乙方堅持我在地下停車場未靠右行駛,才導致此場車禍發生。和解不成,故改調解

對方有要求我全額賠償他的車輛毀損部份約7200元,我自己修車部份約3000元並未提及到如何賠償

請問在停車場上在同一出口所屬車道上共左右有二個出口,且每一分區的出口都往這一車道車道上並未有畫分隔線或是方向線情況下,此停車場為加工區提供,也屬私人道路嗎?在無路權情況下,是否可以申請鑑定以確認責任歸屬。

警察有提供調閱撞擊的影帶,我的車身左側被撞,之後人身往右倒。對方則是車頭的下方避震器毀損對方要求我全賠,目前已由對方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是否可以主張依事故發生地所屬區公所調解?還是必須配合對方的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對方有再提到,如調解不成即上法院採取民事訴訟?像處理此案件,賠償總金額約一萬,是否須要走到法院?

再麻煩您撥空回覆。

謝謝

 

 

陳蓉 103-05-12 15:19

我買了一間民國71年左右建造的房子,在一處通往風景區路上的山坡地頂端,房子土地屬於市政府,建物沒有所有權狀,有稅籍證明,因為太過老舊打算修繕,依違建處理規則第六章所示,我打算依規定修繕,這個房子只有一條出路口,是從山下開始的人行階梯,最?約1公尺,最窄約60公分,從山下走到房子大約5層樓高,而且彎彎曲曲並不直通,想修繕房子困難度很大;

然而房子後方有圍牆,緊鄰圍牆外的下方道路是在一個私人社區裡,我打算借用社區的這條路來搬運所需,但社區不答應借過,又經了解這條社區裡的道路是市政府與這個社區公私共有道路用地,我想請問

1.我可以主張通行權嗎?

2.如果我有通行權,社區執意不讓通行,是否一定要打官司贏了才行讓我過?

要主張通行權,要看你的土地是不是符合袋地的要件,對方不給通行,就要訴訟主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按你所述的狀況,你並非屬於袋地,不符合袋地通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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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上有出入口,您欲主張通行他人之土地似有困難之,建議您應嘗試與對方協調,給予補償費,若執意提告,結果不一定如您所期望。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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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芳 103-05-02 10:41

先生母親與我們同住近20年,期間另外兩個兄弟對於母親的扶養均不聞問.

會這樣是因有間兄弟共有的房產,租金由其母親收取使用,因此其他兩位兄弟

認為已給予撫養金.

先生之前公司經營不善跟母親借了1百萬,也因此未提出與兄弟輪流撫養.當作

還款(並無立字據).但前年其母親也給予其他兩位兄弟每位1百萬,因為母親認為

公平所以如此處理.但是撫養近20年的錢呢?我覺得不公平,但我要如何做才能

請求到我應得的呢 ?

 

 1.如果你認為其他兄弟也有扶養義務  但金錢由你代墊了  可以考慮是否主張兄弟不當得利  請求返還你代墊之扶養費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三、家長。四、兄弟姊妹。五、家屬。六、子婦、女婿。七、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若您配偶與其兄弟對母親均負有撫養義務,可提起訴訟向其請求未支付之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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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芳 103-05-02 13:07

我要準備甚麼資料來向其請求支付? 請求金額要如何計算?若委託律師處理要多少費用?

 

 

沈恆 (沈律師) 103-05-02 13:23

您好!依民法第1117條,婆婆必須不能維持生活,才有受扶養權利,依您所述婆婆似乎還有財力可贈與子女數百萬元,則其是否符合「不能維持生活」要件?若其無受扶養權利,您就不能要求其他兄弟分擔;反之,若婆婆有受扶養權利,您要先算出已代墊多少額度,再請求其他兄弟分擔。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方芳 103-05-02 13:34

 若是這樣,我就不能向任何一方請求支付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5: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416條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贈與: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若目前另外二兄弟不撫養母親,母親可主張撤銷其對二兄弟之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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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芳 103-05-02 15:42

先生的母親並未想拿回贈與. 而我只想在撫養費用上能索取應得的金額.

能告所我是否有權利(對象)?怎麼處理及需準備甚麼資料?

若要走法律途徑.費用如何計算?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6: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配偶母親目前陷入不能維持生活,即可向另外二位兄弟請求支付撫養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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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K 103-05-02 10:34

請問 繼承遺產者3人,有繼承糾紛。 遺產: 房屋1棟與現金少許,                 其中兩人主張 只辦共同共有登記,不辦理分割,這在法律上可行嗎?
其中一人主張分割者,要如何取得另兩人同意進行分割呢?
又 現金也可共同執有(由一人保管) 不分配嗎?(可共同執有多久?)

 1.房屋要維持共有  當然可以   2.因為是繼承遺產  如果一人不願意共有  可以訴請繼承登記分割遺產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824條規定,若無法協議分割,可裁判分割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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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02 14:49

您好:

您說的情形,無可避免的會發生有人同意分、有人則不同意。基本上大家都同意分或不分,比較沒有問題,但如有人同意有人不同意,法律上賦予不同意的人提起分割遺產訴訟,屆時恐怕就要上法院讓法官處理。

請參酌。

您好,繼承是當然的公同共有,不會因為繼承人如何主張而有差別,但是協議分割必須要大家都同意,所以只能要訴訟分割處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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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ian 103-05-02 00:42

爸爸家中有四個小孩,爺爺在五年前去世 ,在爺爺去世的前一年 , 爺爺怕奶奶不知道在農會有一筆四百萬的錢 ,於是將錢領出來過戶給奶奶,  在五年前爺爺一去世 ,姑姑馬上就帶奶奶去將爺爺帳戶剩下的200萬領走並過戶給奶奶 ,但過沒多久,姑姑就跟奶奶借了四百萬,但沒留下借條 ,只跟大家口頭通知,姑姑跟大家說土地公同共有,金錢過戶給奶奶保管,但私底下去不斷五鬼搬運,只跟奶奶說要領一些錢,卻領走許多,且奶奶患有癌症 精神狀況不佳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律師

請問姑姑在爺爺一去世後馬上去領錢過戶的行為是否違法?

請問爺爺帳戶被過戶前剩下的200萬 ,大家現在是否可以要求分配遺產?

爺爺去世前一年過戶給奶奶的錢可以算是爺爺留下的遺產嗎? 

姑姑跟奶奶借錢沒留下借據,在奶奶死後, 這筆錢算是是大家的遺產

有沒有任何辦法使姑姑不再將號稱是奶奶借的錢提領到自己的帳戶?

沈恆 (沈律師) 103-05-02 01:05

您好!爺爺一過世,戶頭200萬元已成為公同共有遺產,應由繼承分配,姑姑無權單獨領取;400萬元已贈與奶奶,不是遺產;只要能證明有借錢,就可以要姑姑還錢;奶奶的戶頭只有奶奶能做主不讓姑姑領。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五年前爺爺一去世 ,姑姑馬上就…..】從爺爺不在了的那一天起,爺爺名下的所有的財產就變成遺產,姑姑去提領應屬違法,又姑姑“陸續幫奶奶提款”,這點應可查其用途,如有不明用途,就請姑姑歸還,姑姑如果不還即涉有侵占之嫌疑,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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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爺爺給奶奶之四百萬元,可能為贈與,依民法第1148條之1規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似可嘗試主張亦為遺產。再就姑姑領取之二百萬元,亦為遺產,姑姑無權單獨領取之,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其返還公同共有遺產,若屆期仍未返還,可能有涉犯侵占罪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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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過世後還領錢 可能有詐欺偽造文書罪的問題   2.如果是死亡贈與繼承人  是否可以列入遺產分配可能還是要看具體情況  但當然你們還是可以主張爺爺意思不清  法律行為是無效的   3.至於奶奶給姑姑的錢  將來要訴訟證明 難度應該是很高  建議可以寫下協議書或是切結書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老K 103-05-01 17:09

請問子女給養父的每月零用金,養父卻拿取給三伯一起花用,再來說不夠花用要賣 與 養子女共有房屋,讓請問當養子女的我們 該如何處理好呢?
三伯無業又嗜酒成性,...但他們兄弟感情好 我們說也說不聽...。

 

您好,如果你們持份一樣多,對方也無自行出賣,縱使賣持份,也不會有人買,而且你們也有優先購買權,不用擔心房子被別人拿走。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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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養父若為房屋共有人,得出賣其應有部分,您若為共有人,得主張您先買權。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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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又浪費財產的情形  是可以先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  至少將來有調解紀錄   2.原則上還是先提供足以滿足養父之生活費即可   3.共有人是有權利可以出賣自己應有的部分  這部分很難去阻止  但你們是有優先承買權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許 103-05-01 08:51

家人據佔祖母遺下之房產超過十年出租牟利,經辦理公同共有後,仍不願分配出租所得予其他繼承人,欲至法院遞狀申告侵占,可否先行假扣押?又,該名家人已先脫產予其妻,可否假押其妻財產?(夫妻財產屬法定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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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先寄存證信函催收,若不成則再依法提告,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支付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及侵害所有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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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將來民事部分要請求返還以及相當租金不當得利  是可以考慮請求假扣押或是假處分  但這種情形要請求成功難度應該不低 不容易說明有何保全必要性  畢竟時間也經過這麼久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