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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邦 104-08-09 18:14

律師,您好,想請問我的哥哥有吸食毒品.1.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初犯被抓到會如何.有刑期嗎還是會先強制勒戒緩刑 2.如果自首呢 .3.勒戒是要住在指定的勒戒院像監獄這樣.,還是一樣在外面,定期去勒戒院報到呢.看到別人發問可以申請外面的勒戒院又是什麼呢,4.如果之前有案底(類似詐騙的車手)已服刑完畢.已過兩年了.現在因為吸毒被抓或是自首會因此加重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9 18:34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為維護您的權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法律小學生 104-08-10 00:53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要趕快具狀爭取院外治療 才有可能不被勒戒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0 0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哥哥初次施用二級得品,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惠菁 104-07-29 16:59

你好.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我兒子今年28歲被指證販賣K他命.

他沒吸毒也沒前科.這樣會判幾年.或有無其他辦法可判緩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9 17: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屬於3級毒品,販賣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緩刑的機會不高。

2、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就相關證物進行審視,判斷答辯方向。

1.您現在的狀況不是再網路上問, 而是應該就近找律師正式諮詢

2.所以現在是偵查中, 還是已經起訴了?

3.如曹大律師所言, 販賣毒品屬於重罪, 建議一定要律師協助

律師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 您的狀況也是盡快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惠菁 104-07-29 18:15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1.您現在的狀況不是再網路上問, 而是應該就近找律師正式諮詢

2.所以現在是偵 ... (恕刪)

你好..謝謝.你的回覆..

昨天剛捉到.現交保候傳

惠菁 104-07-29 18:2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屬於3級毒品,販賣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緩 ... (恕刪)

你好..謝謝你的回覆

他是昨天在嘉義被捉.現交保候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9 2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販賣三級毒品,為七年以上之犯罪,若於偵查及審判均自白承認犯罪,可減輕一次,若又供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可在減輕一次,惟若證據不足,亦可考慮否認犯罪,爭取無罪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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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資深刑事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法律諮詢熱線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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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9 23:07

您好,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畢竟販賣毒品為重罪。

另外,要記得毒品下手之指述,依據法院實務見解,並不能成為有罪判決之唯一依據,所以要小心謹慎自己之供述內容,無論如何建議還是向律師為初步諮詢,以討論答辯方向。

惠菁 104-07-29 23:3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販賣三級毒品,為七年以上之犯罪,若於偵查及審判均自白承認犯罪,可減輕一次, ... (恕刪)

謝謝

惠菁 104-07-29 23:32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
惠菁 104-07-29 23:3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畢竟販賣毒品為重罪。

另外,要記得毒品下手之指述, ... (恕刪)

謝謝

阿義 104-07-23 19:00

不意思我想請問 我現在監護權在我媽這邊那後我想請我媽幫我辦跟爸斷絕父子關係那要怎麼做我三不五時就口頭上來威脅我跟我媽 甚至還會動手打我們 而且他有吸毒那要怎麼樣才能完全跟他脫離關係變成單親家庭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3 19: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法制下無法斷絕父子關係。

2、可以針對個別行為包含恐嚇傷害吸毒等,蒐證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3 20: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收養,否則您無法切斷您與父親之法律上關係,另關於父親之行為,可蒐證後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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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3 20:16

您好,我國現行法制上並未有斷絕父子關係之規定。

唯一可行的是,經由他人之收養,切斷與原生父親間法律上之關係,但收養認可也有一定之程序。

阿義 104-07-23 18:56

不意思我想請問 我現在監護權在我媽這邊那後我想請我媽幫我辦跟爸斷絕父子關係那要怎麼做我三不五時就口頭上來威脅我跟我媽 甚至還會動手打我們 而且他有吸毒那要怎麼樣才能完全跟他脫離關係變成單親家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父母已離婚,則您們即屬單親家庭,但對於您生父,除非您被收養,否則無法斷?法律上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豬仔 104-07-10 13:12
老公因為販賣毒品被判九年刑期 在今年七月初被最高法院駁回 想請問我如果要打離婚官司 這場勝算大嗎? 我是在被起訴 但還未被判刑確定時跟他結婚的 因為他那時候跟我說 他只會被判兩年三年 但是這陣子他都還有在吸毒 被抓了兩三次了 我之前都不知道他有在吸毒 因為他最近的精神狀況都不是很好 所以我打算等他入獄後再跟他提這件事 不然我真的怕我會有生命危險 我們之間沒有小孩 也沒有財產問題 重整一下問題 1.勝訴機會大嗎? 2.這場官司大概要多久 3.一年內提起訴訟是從最高法院駁回的那一刻起嗎? 4.我不是台灣人,我是日人,請問對官司會有影響嗎?

您好:

您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離婚之事由,可請求裁判離婚,但須注意民法第1054條1年、5年除斥期間之規定。 離婚訴訟期間之長短涉及您是否合併其他請求,例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贍養費等等之問題。若您想要儘速離婚,是否考慮以兩願離婚之方式辦理。 確定之時即是最高法院駁回之日(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2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33號)。 您住所若是在國內,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0條之規定,準據法為共同之住所地法(即中華民國法律),在國內訴訟程序方面即依中華民國。不諳中文,可以請通譯負責翻譯。

1. 離婚機率是大的,是從最高法院駁回時起算

2. 一審大約是1年到1年半,也跟是否併同處理監護和夫妻財產有關

3. 如你有台灣籍,就是完全適用台灣法律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則只能向法院訴請離婚,而本件入監服刑,是可以主張離婚之事由的,若有小孩的話,也可以一併處理監護權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0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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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0 16:26

您先生已符合判決離婚的具體事由(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6個月確定)可提起離婚訴訟,有若對方有家暴或其他造成婚姻破裂的事由亦可一併提出。另雖非本國人但對於離婚應無影響。

一、在他入獄之前千萬別跟他討論這件事。理由有二,第一,他吸毒,雖然不是每一個都這樣,但還是有吸毒的人會做一些不理智的行為。第二個,他將入獄,精神壓力很大,如果你談離婚你可能會變成他壓力的出洩口。所以我的建議是你先不要跟他談。

二、就算你沒有台灣國籍還是可以在台灣提告離婚

三、勝率的部分其他律師跟你說過了,我看了一下,沒有人說謊

四、再說一次,請注意安全,在他入獄之前不要跟他討論這件事。入獄之後你沒有安全的顧慮可以考慮調解離婚。就算對方在監獄裡面,老婆還是可以用視訊來調解離婚,目前科技進步,這樣做不會有困難的。

五、時間的限制部分其他律師也說了,請特別注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0 22:52

您好,可以訴請裁判離婚唷!

希望 104-07-08 19:38

請問第二次吸毒安非他命被抓會判多久?能交保的話要多少錢?沒有搜到毒品跟 吸食器。距離第一次被抓以超過十二三年。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距離您前次吸毒因已超過十餘年,故無累犯問題,不過原則上會比前次判刑重一點。

2、單純施用毒品案件應無交保問題。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雨 104-07-02 01:38
有一位男性友人,曾吸食k他命。而現在他已改過打算要重新生活,但他曾吸毒過的事情卻被他的朋友偶然得知後開始散播。那個地方是鄉下地方,而這樣會使得那位友人無法在那生活工作,請問這樣算妨礙名譽嗎?而他們還在社團內po文打了兩個字的名字,還說若想得知是誰就私訊。甚至還有人在底下留言把第三個字也打出,這有構成毀謗

一、法諺有云,不好的言論要用好的言論來洗滌,你的朋友也可以就直接在公開的網站說清楚自己已經戒毒,重新自己的人生,請大家多多幫忙。

二、另外一個作法是,離開這個地方。人,只要願意改錯,總是有機會的,總不成他搬到其他縣市這些人還跟著他吧。

三、搬到其他縣市換個名字重新開始吧,訴訟不是萬能的。

四、小時候我功課不好,考了七年倒數第三名,第八年考第一名。只是換個方法而已,就有機會振作起來,人生總是有起有落,當你的朋友都是吸毒的要改真的是很難。斷了這些朋友吧,找個新的地方重新自己的人生。

五、自己的人生要自己救。

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123456 104-06-26 23:38

請問 :我朋友吸毒可是他筆錄講錯藥頭了.講成我朋友

 

吸毒的人已經快開庭了我想知道還可以改筆錄

這樣會罰更重麻我想了解

還有我朋友7月1號要去台灣彰化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通知那裡可以跟警察說筆錄講錯了嘛?可以改麻?

還有真的被罰會被關幾年或是幾個月  我朋友17歲而已也是第一次服用拉K  沒前科

可是有2件拉K毒品事件都是吃得並沒有販賣.少年對說一次移送直接判比較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9 2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涉及偽證罪,建議不要任意翻供,除非可以說明當時後為何會說錯。

2、倘若確實沒有販賣毒品,應該提出正式答辯,並提出有力之事證。

3、純粹吸食的部分,倘若未成年,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雖然不會有刑事責任,但是勒戒完之後,法官可能還是會給一些處遇,如校園輔導或是感化教育等。

小瑄 104-06-25 14:44

與男友育有一女,未結婚登記

目前男友因吸毒服刑中,

當初是共同監護

現在在爭獨自監護權

小孩目前與女方家人同住由女方獨自扶養

男方家人負擔健保及保費用

請問該如果爭得獨自監護及扶養權呢,

謝謝

1.如果爭取監護權的話, 對方已在服刑, 提出監護權變更對您較有利

2.若監護權在你這邊, 可向對方申請支付扶養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應遞狀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人監護人,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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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5 23:52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小臻 104-06-25 00:29

我是一個未婚媽媽懷孕中 我想問我要怎做自己才有保障 因為男方有吸毒前科 我都沒有任何前科 如果孩子的監戶權給男方萬一如果孩子出問題又要哪一方來擔責任?要怎樣做男方要給我一個安全的保障?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5 0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有吸毒前科,要跟你爭取監護權應該不容易。

2、不過建議與對方簽立協議書,針對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的部份預作約定,並且由律師見證,以保障雙方權益。

 

小臻 104-06-25 15:29

律師來做見證需要費用嗎?多少錢?小孩十月份就要出生了  我希望我自己和小孩有一個安全的保障~

羊咩咩 104-06-19 21:04

各位律師您們好:

事發當天為清明節..當天與翹多年的姪女發生口角及互歐.

因多年未看見姪女..所以隨口詢問..

我:你今天怎麼會回來?    姪:你以為我很愛回來啊..我才不想回來拜咧!

因看見姪女在祖先面前大言不慚.有違孝道.從小就是阿公養大她的.我一時氣憤而與她起了口角. 而後因姪女一直怒視瞪著我.並且不一起祭祖.所以我氣憤的說..她如果不拜的話請馬上離開.

但她卻不走..也不一起祭祖.我真的被逼急了.隨手拿起旁邊的塑膠椅丟她的身體想趕她走.(但她做錄筆時卻說我丟她的頭)並無造成她受傷.

她仍然不為所動就是不走也不拜.我真的很生氣.才又拿桌上事先盛起來的冷湯潑她的身體叫她快點離開.(她又說是熱湯)並無造成她受傷.

她不但不走.還出手打我的臉.及要抓我的頭髮.後來我們扭打起來.我真的被她的行為逼的氣炸了..所以才一時衝動拿起桌上的剪刀剪她的頭髮.剪完一刀我就鬆手了.叫她快走..

後來姪女離開之後隨即報警..說我一直說要殺死她..要告我殺人

當時護車有來..說她算是輕傷..而她不願給醫護人員擦藥..

姪的驗傷單:頭部穿刺傷.及手腳挫傷.(後來因監護人父在監服刑..母與她一同告我:傷害及防害自由)

我的驗傷單:手部劃傷0.1*6公分.(未提告)

當時並錄音錄影...

證人但並沒有完全看到整個經過:我媽及另一名姪女B在場(媽說她不去開庭..姪女B有聽到我說:剪完一撮頭髮我就放手)...

筆錄:有承認手持剪刀要剪對方.但絕無不讓她離開.我的用意就是要她離開..可是對方卻不承認有打我.還硬說我不讓她走...

筆錄時的內容大致如上...

從姪女四歲父母離婚.父是個很上進的人.卻因吸毒進監服刑..母因而告離婚並堅持不要小孩..從小就是阿嬤跟阿公一手帶大的..我養大的.把她當自己的孩子一樣照顧.疼愛.支付她的生活費用.卻因國中叛逆.管她就說我不是她媽.母因在特種行業上班.日子富裕用名牌衣及不管教的方式.讓她翹家不回.現今有讀書環境.卻還自動辦休學.與不良少年整天PO網玩樂.母也無所謂.

母還教她跟我索取植髮費.醫療費.莫名的手錶費手機(我根本連摸都沒有摸到)總共快十幾萬.才要徹告或和解.我月新才二萬.因為此事工作也沒有了.手心的疤也一直都在.平常還要付房租7000元及養一個3歲的兒子.

想請問各位律師們:(懇請提供意見..非常感謝!)

1.如以上述的情況而言..對方跟我索取十幾萬的賠償金是算合理的嗎?

2.對方告我傷害及防害自由是否成立呢?可能會如何判呢?

3.我是否應該也要對對方提出傷害告訴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9 22: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妨害自由的部分,是指您剪對方頭髮所構成的強制罪。

2、互相成立傷害罪,雙方都可以提告刑事傷害罪,並且起訴請求民事賠償

3、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必須依據行為態樣、雙方經濟能力、傷勢來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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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6-08 11:30

你好

曾經由法院判決12歲小孩由前妻撫養(監護),男方每月支付8300元並享有每月第二、第四星期六日可接回(探視)小孩。至今小孩已屆滿12歲,前妻並無意願照原判決的探視權至小孩成年

問題一 無意願延續那8300元是否可以不用在支付?探視權的部分該如何處理?

問題二

1.若採法律途徑依據小孩意願,若選擇與前妻繼續生活,那男方的探視權照往例法院會如何判定?

2.因前妻之弟弟吸毒被抓,是否影響判決?

1. 扶養費與探視與否無關,仍應支付

2. 可聲請探視的強制執行,或是聲請改定監護,取得小孩監護權

3. 對方的家屬犯罪狀態與監護沒有直接關聯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4-06-08 13:11

律師您好

1.您的意思是就算原先法院判決書上支付8300到小孩滿12歲後還是要一直付到成年嗎?若沒有支付會怎麼樣呢?(因為判決書上是有寫12歲的依據,並未寫12歲以後的處理方式)

2.若支付扶養費 無法探視小孩才可用探視的強制執行或聲請改定監護是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8 2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扶養費之部分需支付到小孩成年,8300元部分其實很划算,若依行政院主計處家庭收支,一個小孩約可請求一萬至一萬五,若您不給付,對方可請求強制執行之;另若對方有阻撓探視之情形,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將傳訊對方並給予罰鍰,請求其加以改善,若仍未改善,您即可以惡意阻撓探視,請求改定監護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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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8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扶養費之部分需支付到小孩成年,8300元部分其實很划算,若依行政院主計處家庭收支,一個小孩約可請求一萬至一萬五,若您不給付,對方可請求強制執行之;另若對方有阻撓探視之情形,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將傳訊對方並給予罰鍰,請求其加以改善,若仍未改善,您即可以惡意阻撓探視,請求改定監護權之。

何馬 104-05-31 10:38

您好:

我是外籍新娘,來台灣好幾年,有台灣身分證,已經離婚育有2個小孩。最近生活難過,我用信用貸款了50萬元,每個月利息都快繳不出來了,如果我帶我 二個小孩回家鄉不回台灣了,台灣這邊的銀行會追到我家鄉嗎? 還是,會影響到我前夫家嗎? 我之前的公婆對我還不錯,因為我前夫吸毒離婚的,不想給老人家添麻煩。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31 1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跟子女離開台灣,您在台灣的債權還是無法免除,日後回台還是必須清償利息照計。

2、是否會像您的國家執行,銀行端會依據您在該地的財產狀況判斷。

3、這個是您的個人債務,所以除非有另外約定,否則不會影響您的公婆。

何馬 104-05-31 10:26

您好:

我是外籍新娘,來台灣好幾年,有台灣身分證,已經離婚育有2個小孩。最近生活難過,我用信用貸款了50萬元,每個月利息都快繳不出來了,如果我帶我二個小孩回家鄉不回台灣了,台灣這邊的銀行會追到我家鄉嗎? 還是,會影響到我前夫家嗎? 我之前的公婆對我還不錯,因為我前夫吸毒離婚的,不想給老人家添麻煩。

謝謝

啦雷 104-05-27 01:58

約在一個月前我男朋友吸毒(安非他命)被抓,後面開了兩次庭,原本可以選擇保護管束三年和樂戒30天,結果第二次開庭驗出有海洛英反應他就被當庭收押,他爸爸在法庭上都說他兒子不聽話會兇他,我想知道他現在的情況,他去了哪裡,我該去哪裡看他,他多久能出來

小瑜 104-05-26 09:19

律師您好,

我於去年十月與前夫協議離婚,並於離婚協議載明共同監護,前夫每個月應付孩子教養費 5000 元。今年三月,前夫經濟有困難,表明不想再付 5000 元,而要求放棄監護權,由我單一監護,我同意,但事後他又反悔。過了約二星期,他又提出要放棄監護權,但唯一要求是,他父母搬家時,我要從旁協助,我也同意了。於是去戶政事務所辦理。(以上皆是用 line 溝通)

最近幾個月,他一直要求要帶孩子(女,未滿三歲)外出,因考量到他個人狀態,我不放心讓他單獨帶孩子外出,故要求前公公一併陪同過一次。其間我也明說,白天時間(孩子白天由前婆婆照顧),他可以隨時回家去看孩子,我不會阻止(他交了酒家女,家人不同意,因此和家人鬧翻,不住家裡),晚上是我的時間,我希望他晚上盡量不要來打擾我和女兒的相處。但他還是一直要求晚上來看女兒。基本上,我不會每次都答應。他也一直傳 line 向我借錢,我也不理會。於是他開始用 line 恐嚇我,說要告我,要拿回監護權,要我跪在地上哭著求他。

我想請問律師

1. 他可以因此告的成,拿回監護權嗎?

2. 他有吸毒前科(現在也有吸毒,但大概只是像 K 他命/大麻等,日前還接獲法院驗尿通知),又有自殺前例(還曾因此住院),以及信用破產(積欠信用卡卡費和車貸多期未繳)。我怕他把女兒帶出去,可能因為精神狀況不好,開車傷害到女兒,也怕他用女兒要脅我,要我借他錢。如果他真的告我,上了法院,我可以用這些理由向法官說明,反而要求限制他的探視權嗎?

3. 如果到時上法院,我可否再要求他,按照離婚協議,每個月支付 5000 的教養費?

謝謝律師的回覆。

葉鞠萱 (昍業) 104-05-26 11:06
回覆 小瑜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於去年十月與前夫協議離婚,並於離婚協議載明共同監護,前夫每個月應 ... (恕刪)

如果您所說屬實, 其實只要提出監護權變更就好了

依您所言,  如果您先生又有吸毒又有自殺侵向, 就最佳子女利益您這邊比較有優勢
請您將Line內容的恐嚇資料保存好, 如有生命威脅之顧慮可申請保護令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小瑜 104-05-26 11:17

謝謝律師的回覆。

請問我可以因此限制他的探視權嗎?例如:白天他還是可以去他家看,但,不能單獨帶孩子外出?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葉鞠萱 (昍業) 104-05-26 12:07
回覆 小瑜 的發言內容:

謝謝律師的回覆。

請問我可以因此限制他的探視權嗎?例如:白天他還是可以去他家看 ... (恕刪)

應該這是說, 如果你有監護權, 對方有探視權但是您可以不用給對方那麼多的探訪時間, 也可以限定時段

不知道是否是您筆誤白天他還是可以去"他家"看

如果小孩子的監護權在男方, 是無法現定白天他還是可以去他家看, 因為小孩就在他家

 


1. 依你所述狀況,對方要回探視權幾乎不可能,也可聲請限縮他探視的時間和次數

2. 扶養費是對小孩的扶養,目前實務有認為即使放棄請求,對方仍必須支付

小瑜 104-05-26 13:04
回覆 昍業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瑜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小孩白天是由我前婆婆照顧,所以孩子就在他家。只是他和家人鬧翻,沒有和家人同住。所以我才會對他說,白天時間,他可以隨時回去看,只是不能單獨帶出門(因他的狀況不穩定),而晚上,我去接孩子,回到我住的地方後,就不希望他打擾(因我自己一個人住)。但他就咬定,他有探視權,他隨時都可以看孩子,所以一直要求,晚上要來我住的地方看女兒,讓我很困擾。

小瑜 104-05-26 13:0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依你所述狀況,對方要回探視權幾乎不可能,也可聲請限縮他探視的時間和次數

... (恕刪)

謝謝黃律師

如果他真的提告,到時在法庭上,我可以要求法官限制他單獨帶孩子外出嗎?(現在的情況,我讓他白天都可以隨時去他父母那看孩子,而一個月,只會讓他帶出去一次,但是由前公公陪同)

另,其實我不會真向他要那 5000 元,我怕他抓狂。我只是想用那 5000 元,為一個壓力,讓他不要一直騷擾我而已。因我們的離婚協議是訂定,他每個月要付 5000 元,直到小孩 20 歲為止。如果有一期沒付,視同一次到期。他這二個月已經沒付了,但我也沒有向他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6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提出改定監護之聲請,但不一定會通過之,蓋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除非您有明顯不利之情形,否則不會輕易變動,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環境應更不利未成年子女成長,可對其目前之言行舉止錄音錄影蒐證,已備訴訟時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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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6 23:21

您好,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對方縱爭取監護權,在沒有其他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下,判給您之機會還是很高。 

小瑜 104-05-28 09:0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 ... (恕刪)

謝謝律師

另想請問律師,他最近一直發民法 1055 條的條文給我,說我不能限制/阻止他看女兒,帶女兒出門。我也和他說了,白天時間他可以隨時回他家看女兒(我上白班,他上夜班),只是不能帶女兒外出,除非由我前公公陪同(我怕他精神狀況不穩,會拿女兒來威脅我給錢)。他一直說,法條上有說,我不能限制/阻止他帶女兒出去。我自己看了條文,好像也是如此。所以,我真的不能阻止他帶女兒外出嗎?

阿揚 104-05-18 03:15

我不太清楚我這情況算那類型案件……

大概過程……我在網路認識A女,A女說已離婚有生兩女兒,

後來兩人見面有發生性關係

某日接到是A女的丈夫來電,跟我爭執…

我回應你們離婚了,你有什麼權利阻止,

A女丈夫說並未離婚,之後談好後也說好我不與A女聯絡就過去這件事,

我沒與A女再聯絡…過幾日A女丈夫又打來,

說我有跟A女發生關係,要告我妨礙家庭通姦

我當時說我是不知情,如果知道我根本不可能介入,

A女丈夫就是要我拿錢出來和解

我說我沒錢,不然提告我,我所有與A女的對話記錄都再,

也已經存檔,我能證明我確實是不知情…

A女丈夫就揚言要告我讓我被關,叫我等著…

並且說自己本身就是通緝犯,也吸毒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並揚言要查我的個人資料如住址之類…

我再這想問一下,如果對方真提告

上述罪名是否成立,再來是有什麼方法保障自身或是先發制人,

我和我朋友討論過對方可能是想詐財,

也有可能會讓A女提告強姦

可是上述有提所有對話記錄我都有保留並且存檔,

實屬不知情A女有婚姻,並且能證明發生關係是妳情我願,

這段期間騷擾電話不斷,讓我心裡倍感壓力

希望有律師大人能為我解答,十萬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8 1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不知悉對方有配偶,則可以主張無罪,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就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倘若要與對方和解,則必須簽立和解書。

2、可以蒐證,包含錄音等,倘若對方涉嫌恐嚇等,可以另外提告

 

小丸子 104-05-09 00:29

未成年少女無知結交不良分子和吸毒賣毒男友履勸不聽,  終日在外不回家已無法管教。因男友被警方查獲運毒事宜交保緩刑,  但手機被警方沒收調查遂用少女手機聯絡種種。未成年少女的門號申請人是母親的名字因為怕女兒和自己被連累只好暫停門號使用。不料少女的不良朋友很快就辦理預付卡門號供少女使用, 號碼幾號連母親都不知道更無法追蹤孩子和查其通聯記錄。如此行徑囂張家長是否可以告提供預付卡門號的人?? 這算防礙家庭還是另有罪名??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09 05:42

該位成年少女是否已長期在外不歸?若是,則對方很可能構成刑法第240條第1項的和誘罪。

小丸子 104-05-09 11:28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該位成年少女是否已長期在外不歸?若是,則對方很可能構成刑法第240條第1項的和誘罪。

他們在fb公開以男女朋友相稱, 我告分局吃案未報還說對方可以反告我誣告說我沒有証據, 我打地檢署說如果有証據燒錄光碟即可。後來變成我女兒自己常去找人家, 我越告她越反彈真的不知道怎麼辦才好。那男的19歲我和他家人連繫過不准他帶女兒回去他倆就一起住外面。提供預付卡的是他們的另一位友人, 讓我更難管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9 22:50

若對方有使未成年人脫離家長管理監督範圍(比如同居),就有可能成立和誘犯罪。

小丸子 104-05-09 23:0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對方有使未成年人脫離家長管理監督範圍(比如同居),就有可能成立和誘犯罪。

更扯的是他倆在外居無定所有一天女兒突然回家手拿兩大袋東西往她房間放隨即更衣出門(那男的在樓下等). 我打開袋子居然都是那男生的衣褲和他們住小旅館的盥洗用具。請問這也可以拿到地檢署當證物提告嗎?? 謝謝您....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0 00:53

Dear 小丸子,

如果您的女兒未成年則除有鍾大律師所述對方涉嫌和誘等情事,尚有您的監督權、身份法益被侵害(民法第195條第3項),請求交付子女以及損害賠償。至於對方如果也是未成年人。可以報警查得對方住址後請對方家長出面談判上述事宜,再決定是否提告

小丸子 104-05-10 01:14
回覆 姜律師 的發言內容:

Dear 小丸子,

如果您的女兒未成年則除有鍾大律師所述對方涉嫌和誘等情事,尚 ... (恕刪)

男方19歲了女方16快17歲, 報過警去他家抓過一次依然故我。男方媽媽談過我原本不想提告請她兒子寫切結書他媽推推拖拖說兒子成年管不著推女兒自己去找他。他兒子案子很多會去關很久我不需再告。他媽只會話術安撫我毫無誠意決定提告

凱凱 104-05-05 00:31

之前與某女的一些金錢糾紛

某女找了一個男的用通訊軟體line對我恐嚇

談話中提到: 「要找我很簡單  向警方報案說我吸毒 讓警察來找我

還問我說 我這樣玩 有幾條命可以玩?」

於是我向警方報案 警方看了對話紀錄的截圖 受理了我的恐嚇案件

 

因為我實在不想再過提心吊膽的日子 所以才選擇對他提出恐嚇告訴

但又害怕對方會不會報復 請問有律師可以幫幫我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5-05 03:42

您好!

您可以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減少與對方在地檢署或法院碰面的機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5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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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ie 104-05-04 13:23
我弟不久前吸食安非他命第一次被勒戒一個多月。出來後沒多久又被抓到吸毒,再還沒收到法院通知書前,一個月內重複又被抓了三次。請問到時候會法院開庭時法官會累計三次刑責的刑期麻?因為家人都很害怕跟他住在一起!希望他能關久一點。

安非他命屬二級毒品,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弟有勒戒過,所以之後應該都會起訴,至於會不會被關要看法院判多久,六個月以內都可以易科罰金,繳不出錢,也不申請易服勞役,才會去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4 18: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勒戒後又施用毒品,將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起訴,若為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下,均有機會得易科罰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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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104-05-01 08:13

104.01月底~104.04.30任職行政會計因從未碰觸這行業所以很多事情不懂 
老闆一開始說會教 也沒有教 很多事情都是自己去搞懂 我覺得她常常對我說的話很難入耳 
而我所認知的他又不信任於我 讓我在這工作上備受壓力 
要我打掃不是用說的 是用刁難的! 老闆整天有一些不是顧客的朋友來 某些還直接在老闆辦公室吸毒 
我受不了這樣的工作環境 所以從四月中左右策劃了不告而別的離職 
4/30的早上 我提前把5/5要發的薪水轉入了我自己的戶頭 用訊息方式告知老闆所有的交接事項以及我要離職我已薪轉了的訊息給他 
他說要告我侵占以及挪用公款 他在對我說的時候 立刻去轉帳還了公司的帳戶 也在訊息告知他已退還而本人並無惡意侵占~只是公司沒有行政會計擔心自己5/5無人可幫我匯入薪水才私下做了這動作 很抱歉造成公司困擾 
我想請問 我這樣的行為會要富甚麼責任與罪名! 
還有 雖然我沒有證據可證明吸毒 或是他言語上對我來說備受壓力 請問直接不告而別的離職又有甚麼不妥的地方?

真的走上法院 對我非常不利嗎? 

謝謝看完長篇 拜託解答 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1 2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30號就離職,因此無權先行處理隔月5日的轉薪職務,可能涉嫌偽造文書侵占等罪嫌,倘若公司提告,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2、有關於對方吸毒的部分,倘若您確實有看過,可以報警處理,倘若員警採認,透過驗尿等檢驗方式可以檢測是否有吸食毒品。(倘若您只是臆測,則不要任意報警,避免誣告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1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老闆若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仍可就無犯罪故意之部分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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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104-05-01 05:31

104.01月底~104.04.30任職行政會計因從未碰觸這行業所以很多事情不懂 
老闆一開始說會教 也沒有教 很多事情都是自己去搞懂 我覺得她常常對我說的話很難入耳 
而我所認知的他又不信任於我 讓我在這工作上備受壓力 
要我打掃不是用說的 是用刁難的! 老闆整天有一些不是顧客的朋友來 某些還直接在老闆辦公室吸毒 
我受不了這樣的工作環境 所以從四月中左右策劃了不告而別的離職 
4/30的早上 我提前把5/5要發的薪水轉入了我自己的戶頭 用訊息方式告知老闆所有的交接事項以及我要離職我已薪轉了的訊息給他 
他說要告我侵占以及挪用公款 他在對我說的時候 立刻去轉帳還了公司的帳戶 也在訊息告知他已退還而本人並無惡意侵占~只是公司沒有行政會計擔心自己5/5無人可幫我匯入薪水才私下做了這動作 很抱歉造成公司困擾 
我想請問 我這樣的行為會要富甚麼責任與罪名! 
還有 雖然我沒有證據可證明吸毒 或是他言語上對我來說備受壓力 請問直接不告而別的離職又有甚麼不妥的地方?

真的走上法院 對我非常不利嗎? 

謝謝看完長篇 拜託解答 感恩

阿棠 104-04-25 23:21

我一位同事.四處跟別的同事說我吸毒!(我最痛恨人家吸毒.我也可以去醫院檢驗證明清白!)他這樣已經嚴重妨害到我的名譽工作!讓我非常困擾!!

請問:1.沒有錄音.都是其他同事告訴我的!地點.時間.和誰說.我都有紀錄下來.這樣告他會成立嗎?

        2.可以告他毀謗.妨礙名譽附加民事賠償.2條對嗎?

        3.先寄存證信函給他?還是直接去告他?

煩請專業律師幫忙解答!敝人感激不盡!!!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6 00:09

1.沒有錄音.都是其他同事告訴我的!地點.時間.和誰說.都有紀錄下來.這樣就有人證,如證人出庭作證,提告是會成立

2.可以告他刑事毀謗罪,檢察官起訴後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3.先寄存證信函還是直接去告他都可,如打算私了,要求賠償則可先寄存證信函看他如何回應(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6 1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6 1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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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104-04-14 23:46

如題,因為先生長期吸食k他命,屢勸不改,兩人常常爭吵,已經沒有感情,加上考慮到小孩漸漸懂事,不想讓她看到自己的父親是這樣,所以想離婚小孩回娘家,先生曾在外吸毒被抓過,已有案底,我如果申請離婚成功機會大嗎?小孩能歸我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5 06:07

1. 可考慮先談談看能否協議離婚,若可以就連未成年子女監護一併談。

2. 若談不成的話,則強調對方對方有吸毒、不顧家庭等可歸責事由導致雙方婚姻無法維持,起訴離婚,並爭取監護。強調對方欠缺對於家庭的貢獻及對於未成年子女未來身心發展的不良影響,對您爾後離婚與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較可獲有利結果。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示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無論要用協議的或者訴訟

你都要先做一件事情就是收集證據

如果被抓過這個會有紀錄

但是如果不是經常被抓

這部分你要自己收集證據

譬如說你知道他東西放哪

你就去拍照起來

 

然後再跟他談或訴訟

如果對方吸毒這個應該可以離婚成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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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吸毒者經常伴隨精神狀況不穩定等其他症狀,倘若您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證明對造經常吸食毒品,且有其他令人難以忍受之症狀,對您訴請裁判離婚是有利的,且也可向法院說明對造對於未成年子女會有負面之影響,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進行規劃及蒐集證據,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熊 104-04-13 13:12

我和先生結婚未滿五年。半年前(2014/9)我先生酒後動手打我還趕我出去,因此我便帶著兒子回娘家。這並不是第一次我先生酒後動手,但因為都不是很嚴重的暴力因此我也沒驗傷,說真的本來也沒料到真的會到離婚這一步。我們夫妻在同一間公司上班,本來是朝著復合的路在努力,但後來真的是溝通不良加上兩家人也因這事件互相不諒解,因此決定離婚

孩子從出生就都是娘家照顧,非上班時間就是夫妻共同照顧,但我們母子也常常住在娘家,因此可以說孩子就是在娘家長大,目前幼兒園也在娘家附近。夫家人未曾為這個孩子付過任何費用也未曾單獨讓夫家人照顧兒子一天或半天。

 

我們決定離婚但尚未簽字,雖他同意將小孩監護權給我,但我們就撫養費用一事談不攏。

 

以下先大略簡述雙方家庭以供參考..

夫家的家庭成員有:

1. 有一個就讀小學二年級的女孩子,是已故的小叔的孩子,他的妻子已經離家並且完全不負擔這小女孩的任何費用也完全無見面。小女孩是未結婚的大姑及公婆負責照顧及分攤費用

2. 公婆- 皆小學學歷,公公是做水電的。目前已65歲可能明年退休屆時便無收入。婆婆無業。

3. 大姑- 未婚,護士。

已故的小叔曾經吸毒,聽先生提過夫家人為了小叔散盡家產。

 

我的家庭成員:

1. 爸媽- 大專學歷,爸爸公務員退休。

2. 弟弟- 未婚,在市區就業不與我們住一起。

 

兩家都是自宅,娘家是有草地庭院的二樓獨棟,夫家則是一般透天厝。

兩家人都不是富貴之人,但我方家庭單純一點。

我與先生在傳產擔任業務,貿易性質,他薪資36000,我24000。本月我剛換工作至貿易商,薪資30000。孩子出生後戶籍一直是跟著我,健保費用也是由我薪資扣款,保費也是由我戶頭或信用卡扣款。

 

這件事情拖拖拉拉了半年,除了一開始他積極面對,後來就完全不談。半年來小孩也是由我獨立負擔費用,我會讓他們見面但我要在場,我也歡迎他打電話與兒子講話。我也不會在孩子面前說爸爸怎麼樣,我對孩子健全的人格是比較在意的,因此協議離婚的時候我也是表明,如果我們可以越和平離婚越好,因為這樣小孩才不會受到影響我希望小孩子還是可以感受到父母的關心與愛。

但先生一方面是同意,一方面又不願意支付合理的撫養費,我並沒有獅子大開口,我要求每月7500,但他堅持5500,我感覺很心寒,一直在想是不是應該訴諸法律途徑來處理撫養費用的問題,但是這樣可能夫妻便會反目,還是會造成孩子的影響。

我想請問的是,綜上所述,若是我走法律途徑或者調解,是否可以爭取到更好的條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離婚小孩監護權的部分已經完成,所以相對單純,而您前夫當然對該小孩扶養之義務,所以您可以針對此部分對您前夫提出訴訟請求,請求履行至小孩成年為止按月給付多少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熊 104-04-13 13:3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離婚小孩監護權的部分已經完成,所以相對 ... (恕刪)

律師您好,謝謝回覆。

我們目前尚未簽字,本約定5/1至戶政機關登記,然目前就撫養費用一事然有爭議,先生甚至說如果我一定要求7500,那他不如帶回自己照顧。

但是環境及教養問題,我身為母親是不可能放心由男方照顧,因此我想知道,若我訴諸法律途徑,我有可能喪失監護權嗎? 我所能為孩子爭取到的還能更多嗎?

謝謝。

楊律師 104-04-13 14:37

每月七千五之扶養

挺合理的

小熊 104-04-13 15:41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每月七千五之扶養

挺合理的

對呀,很合理而且一點都不過分,可是我該怎麼樣說服他,是否有強硬一點的方式可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聲請調解,由調解委員介入勸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3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離婚沒有問題,可先辦理離婚,除非對方以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為由,拒絕辦理,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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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3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離婚沒有問題,可先辦理離婚,除非對方以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為由,拒絕辦理,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

苡瑄 104-03-27 20:43

大哥現在正在假釋期間,因不堪A朋友拜託,卻也不想再碰這類東西,故想說帶朋友去一趟藥頭那,往後由他們自行接洽,省去麻煩,另外又因欠B人情,所以答應去藥頭那幫忙拿東西回來給B,殊不知被監聽抓去了警局,在警局有承認轉讓,不承認販賣,可朋友們(4人)卻都指證是跟大哥買的,讓大哥百口莫辯,但聽大哥女友和其周遭朋友都說大哥確實沒有販賣,而且證人皆是有吸毒之人,卻有2人筆錄上是無毒品反應,其中間是否有其可議之處?如今大哥因不承認販賣而被羈押禁見,案件已進入一審,大哥因提不出新事證很灰心,想在一審承認販賣讓案件早日解決,犯錯就該接受處罰,但沒有做的事為何硬要他承認......想詢問此類案件是否有轉圜的餘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7 2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已被起訴,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以了解檢察官起訴之證據資料為何及證人之指述內容,又您親友現羈押禁見,亦可考慮委任律師看守所辦理律見,與其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向,針對卷內證據證人如何加以攻擊防禦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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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 2 千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辦理違反毒品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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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7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已被起訴,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以了解檢察官起訴之證據資料為何及證人之指述內容,又您親友現羈押禁見,亦可考慮委任律師看守所辦理律見,與其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向,針對卷內證據證人如何加以攻擊防禦之。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3-29 00:38

您好,本人司法官四十三期的邵勇維律師,曾任高雄及屏東地區緝毒組檢察官。對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實務上證據之取捨之研判有相當之經驗及准度,

賴id ncc101ds

好多問題 104-03-14 00:20

請問我三年前吸毒被抓也勒戒

警察局通知驗尿也有照時間去

請問我這樣還要驗幾年

我這樣有前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0 11: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勒戒完之後,會取得不起訴處分,沒有所謂的前科

2、倘若已經超過保護管束期間,原則上沒有配合驗尿之必要,除非有檢察官或法官的傳票保護管束期間原則不超過三年。

佳佳 104-03-10 01:13

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申請小孩改姓跟探視方式,他才願意跟我簽字離婚並讓監護權歸我,請問這樣私下的書信來往能當作證據,證明我說過我不提出申請嗎?這樣的書信來往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嗎從小孩出生至今將滿3年,男方只付出14罐奶粉+9600的紅包,小孩的花費皆由我一人負擔且也都是我跟我的家人在照顧小孩因為前夫有多起竊盜,強盜,吸毒前科累累,若我於訊問庭以前夫因自身故意而犯重罪無法養育孩子,善盡父親之責且所罪刑為不名譽之罪會影響孩子日後教育及遭人指點提出希望能變更子女姓氏,這樣的理由充分嗎??另外,他於答辯狀提到他母親多次向他訴說我總是避不連絡,電話不接也不回,所以他們能付出的有限但自從我於2013年提出離婚要求後,男方母親根本就沒在打過半通電話給我,我也未換過電話甚至未曾搬家下個月9號就要開第二次訊問庭了,我該如何提出證明?

佳佳 104-03-10 00:52

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

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申請小孩改姓跟探視方式,他才願意跟我簽字離婚並讓監護權歸我,請問這樣私下的書信來往能當作證據,證明我說過我不提出申請嗎?這樣的書信來往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嗎

小孩出生至今將滿3年,男方只付出14罐奶粉+9600的紅包,小孩的花費皆由我一人負擔且也都是我跟我的家人在照顧小孩

因為前夫有多起竊盜,強盜,吸毒前科累累,若我於訊問庭以前夫因自身故意而犯重罪無法養育孩子,善盡父親之責且所罪刑為不名譽之罪會影響孩子日後教育及遭人指點提出希望能變更子女姓氏,這樣的理由充分嗎??

另外,他於答辯狀提到他母親多次向他訴說我總是避不連絡,電話不接也不回,所以他們能付出的有限

但自從我於2013年提出離婚要求後,男方母親根本就沒在打過半通電話給我,我也未換過電話甚至未曾搬家

下個月9號就要開第二次訊問庭了,我該如何提出證明?

沈恆 (沈律師) 104-03-10 07:31

您好!

書信內容只要是真正,當然可以作為證據,但是否准改母姓,仍會以子女利益為主要考量。 若對方未打電話,您只要否認即可,舉證責任在對方。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就對方所提之答辯狀來進行反駁,以免當庭陳述的時間不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寫狀紙要著重在未成年人利益部分。曾有案件法官問聲請人不改姓對小孩有什麼壞處,改姓對小孩有什麼好處,聲請人竟然答對出個所以然,這樣要過就不容易了…

二、重點是你怎麼讓法官相信不改姓對小孩不好;改姓為什麼對小孩好…

三、可多查一些勝訴案件前例參考這些勝訴的案件是怎麼搜證的…

舉個例子給你參考:

「審酌兩

    造已離婚未成年子女乙○○與聲請人同住,並由其照顧,
    感情依附關係密切,相對人自未成年子女年幼時即未盡保護
    教養義務,未成年子女亦到庭表示因從父姓常遭師長、同學
    詢問而困擾,希望改從母姓等情,為促進家庭生活和諧美滿
    與子女之最佳利益,認為未成年子女乙○○變更姓氏與行使
    親權且同住之母親同姓對其較為有利,本件聲請,核無不合
    ,應予准許。」…

四、參考法條:民法第1059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
,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無奈 104-02-23 15:13
我先生有吸毒偽造文書前科,且外遇不斷,我拍到他手機內與小三的親密照 且疑似生了小孩 ,可告通姦罪與妨害家庭嗎?我先生名下沒任何財產,只有與我共有的一棟房子 但他的一半被申請假扣押,且因與前公司的官司問題 ,從未申報所得 ,這樣 我有可能拿得到贍養與撫養費嗎?如果 通姦罪告成了 他們二個有可能會被關嗎?通常這累案件會處理多久?我偷拍手機有犯罪嗎?

1.親密照是到什麼的程度? 因為刑事民事需要的證據程度不同,這部分牽涉刑事民事提告的機會,另外,要以外遇為由離婚也有時間的限制,要注意,通常會判可易科罰金的刑度,不過實務上我們都會在提告刑事中談和解,拿到可接受的賠償金會撤告

 

2.至於財產部分,不是就特定財產誰拿一半這樣處理的,是要計算雙方的婚後財產淨值,淨值少的一方對多的一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以要先了解你們雙方的具體財產細目,才能判斷可以請求多少

3. 實務見解認為為外遇蒐證不構成妨害秘密

4.訴訟需要多少時間要看提出何種訴訟證據的內容、對方答辯的內容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1. 實務上通姦罪需有雙方發生性行為證據才能成罪,但過去亦有抓到配偶與他人衣衫不整共處一室、或有露骨親密照等證據,即可提告刑法通姦罪,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通姦罪構成要件很嚴格,即使刑法不成立,民事求償或訴請離婚所需證據較寬鬆,只要先生與與第三者親密互動足以破壞婚姻和諧,您即仍可主張配偶人格法益權遭侵害,可向先生和第三者求償精神慰撫金或請求裁判離婚

2.離婚時,您與對方必須針對子女撫養費、先生對您之贍養費及夫妻間剩餘財產進行協調。依民法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因此您與先生共有的房產,必須扣除債務後,再平均分配贍養費部分,若您能提出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致無法維持生活之證據,即可向對方請求贍養費

3.刑法妨害秘密罪是以「無故」竊錄他人隱私為要件,而您因為要保護婚姻家庭,侵害隱私蒐證並非「無故」,因此多數認定不構成妨害秘密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 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免費通話Line輸入密碼 q789336亦或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成功案例實務經驗供與您參酌。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親密照是否得作為通姦證據,必須端視照片內容而定,倘有拍到性行為的內容,似可作為證據

二、倘若你因離婚而導致生活陷入困境,方得請求贍養費,但假若對方真有外遇情況,則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三、法院若判決認定構成通姦罪,實務上多允許被告得以易科罰金(除非繳不出錢才要去關)。

四、案件進行的時間要看檢察官偵查的進度跟法院審理的進度而定,沒有一定的時程。

五、在實務上,外遇蒐證被認為是維護婚姻純潔所作出之必要努力,通常不致被認為構成妨害祕密。

六、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洽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3 2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先提告通姦罪,再以此為理由請求裁判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3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與您配偶發生性行為證據,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亦可對您配偶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及針對雙方婚後財產,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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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鈞 104-02-11 00:46

本人於100年工作期間  認識一位吸毒的朋友  他不但吸毒 也有販毒 

由於當時他沉迷"賭博性電玩"  把錢都花光了  所以跟我說  看我要不要出錢給他"做生意"  他說他需要9萬元 並向我保證每月會給我獲利5000元  並不含拿出來的9萬元  

當時我也沒錢 於是我向銀行貸款17萬 後來我拿了9萬給他  結果隔天 他跟我說他在路上與人擦撞  對方索賠5000  不給錢就報警處理  他說"貨"放在機車車廂內  不賠錢會出事 於是又叫我匯5000 給他  我匯給他之後的當天晚上 他說要跟朋友去交貨  結果被警察抓到  因為他們開贓車  車上的"貨"也被警察衝走了  說人在地檢署 要1萬交保 後來我沒有匯給他 他說他朋友把罪都扛下來  之後他一直逃避不還錢 我只能默默還貸款   請問這樣他有構成  詐欺 背信侵占等罪嗎?

 

由於當初也沒立借據  我拿出去的9萬5要靠哪些程序才能要回來?

事隔3年多  我還有追訴的空間嗎?


一、 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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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您朋友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於收到後無異議,待其確定,即可向其請求之,此可解決您目前證據不甚充足之情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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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燁 104-02-06 13:31

各位律師好,以下是我最近碰到的問題與疑惑:

 

我爸從我出生沒幾個月(當時我哥大約四歲),就因吸毒關係而入監服刑了

,在成長過程中他也是入入續續進出監獄。

 

大概國高中開始就聽媽媽奶奶說他現在雖然出了監獄但因吸毒吸太兇導致腦子壞了,在老家讓姊姊(我二姑)跟他朋友幫忙照顧甚麼的。

 

直到最近之前,我一直都不太知道他的消息(媽媽不太願意講,我也不想知道這種人的任何事)

 

是社會局發文說甚麼他現在被安置在某某安養中心,要我們去處理他的安置問題,找我們去開會。

 

一開始開會我跟我媽媽就說明從小到大他從未盡過扶養責任,現在要我們

扶養他,我們自己都過得很辛苦了,還要去養這種……父親。

 

當時開會的律師是說表示同情啦,可是法律上我們屬於直系血親還是要有一定的扶養義務,不過依照我們說的情況,可以申請減少扶養義務。

 

後來開庭了,法官聽了我們雙方的意思(我父親由社工代為發言,他搞不好連為啥去出庭都不知道),

 

社工說我爸目前就是中度智障,雙腿殘障,還有一些甚麼鬼的病名

每個月僅領有殘障補助4700元等等

 

我們這邊就把從小到大的狀況告訴法官:

他因吸毒,常出入監獄服刑,即使出獄後也未曾來探望過我們母子三人,

也因家暴跟我媽離婚多年,兄弟監護權都歸我媽等等

 

最後法官說因為沒有虐待、性侵等重大傷害情節所以無法免除扶養義務,但按照我們說的情況是可以減少扶養義務。

 

後來法官就按照地區平均消費水準,加上我爸自己要負擔的減免部分,

當時法官是說大約六千塊左右,我爸同意(應該說他沒任何意見,說怎樣就怎樣)可是那時候我媽沒工作,整個家就剩我一個人有收入(我哥在大陸)

想說看能不能再減少一點(也是我心裡真的很不能接受扶養這個像是冒出來的父親吧)

 

法官就說要先等判決書。

 

開完庭後,照顧我爸的安養中心的員工就說:「其實不管法官判多少,在我那邊一個月就是要兩萬塊,不到兩萬塊,按照營業立場我都會把你爸給送出去,到時候他要是在外面發生甚麼狀況,警察還是相關單位第一個找的還是家屬!」大概是這樣的意思。

 

既然如此,那那張判決書不就形同虛設?

我們還是得要付到兩萬塊或其他安置機構的費用不是嗎?

(接回家是絕對不可能的)

 

所以我最大的疑問是,假如判決書上宣判是我們兄弟倆共同負擔

每月扶養費八千元好了,那社會局跟我們吵說安養中心的其他費用

對我們來講是沒有效力的嗎?

如果有,他們可能會進行甚麼動作?我們有權利反擊嗎?

 

後來等判決的這段期間,我也打電話問社工這怎麼跟當初講的不一樣?

一開始是說走個流程,得到判決書後他們可以幫我爸聲請低收入補助,

結果搞到後面要我自己去申請,我都已經有減少扶養義務的判決書了,

還自己去幫他辦那個,這不是很奇怪、很矛盾嗎?

 

還有,期間社工一直說甚麼要我們趕快安置我爸,不然可能會有遺棄

的告訴。可是我們不是完全不聞不問啊,我們每個月也願意付裁判書上的

扶養費用,怎麼算是構成遺棄

 

社工這樣算是威脅、恐嚇嗎?

真要說遺棄,他打從我們兄弟倆小到大完全沒扶養過我們一毛錢,要論

遺棄罪,我看他比較有可能成立吧!

 

後來我發現的是,我爸根本沒想過要告我們兄弟倆,都是社會局出自己

的做為。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壹、民國99年l 月27日增訂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貳、建議閣下應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之訴,如需專業律師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商討論,本所願以歷年來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參、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許燁 104-02-06 18:38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公理律師事務 ... (恕刪)

律師你好:

 

基本上您說的提出未盡扶養之訴這個上面我已經說了有出庭過了。

 

只是我想確認的是那張判決書的效力是否能保護我跟我哥不用額外

負擔那些雜七雜八的費用,到最後根本有沒有判決書都沒差。

 

我也有問了親朋好友,社會局可能會以強制薪水動產來扣款

,這有可能做得到的嗎?

(有按照裁判書每月給付的狀況下)

 

另外遺棄罪的部分還請您撥冗回答,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7 22: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遭提告或是執行,再提起抗辯或異議之訴。

2、倘若沒有生命危險,則沒有遺棄罪的問題。

堯阿 104-02-04 23:38

我滿16男友滿20

因為我報警察說我家人吸毒

家人知道就把我帶去少年隊驗尿說男友有毒品前科懷疑我吸毒

四年前關出來現在也有正當工作

家人不然我跟他出去,如果我又跟他出去每天都有在回家,這樣能送感化嗎?男友會有什麼法律嗎?

我被關在家沒出去兩週了,正常時間沒辦法出門,就因為我報警要抓他們吸毒,但最後也沒抓成,就因為這樣說我難教不乖,因為他們知道不能把我自己鎖在家,所以早上要我姐姐跟我被反鎖在家裡到了晚上他們下班回來換他們陪我關家裡,這樣已經持續兩週了,現在又要送我進去感化,但我沒犯法這樣能送嗎?他們說我跟有犯罪前科的人有交往就可以是嗎?還是送不成呢?我沒犯法只是男友有前科而已,他們就一直想辦法要送我進去感化然後告我男朋友誘拐,請問這樣能成嗎?

誘拐和誘告的成嗎?還是有其他法律問題?

如果他不讓我出去我又出去呢?可是我有回家,那有什麼問題嗎?

bowbow 104-01-29 12:58

朋友的先生 因吸毒被抓 卻意外被爆出跟別的女生同居對方甚至剛剛懷孕

甚至對方女生是得知他已婚 還跟他老婆曾經一同吃過東西 因警察那得知

雙方有同居關西 甚至懷孕1個月 目前得知女方可能已經將小孩拿掉
但是朋友有在家中找 到一件男方從女方家拿回的換洗內褲 上面是有不明分泌物!!! 想請問一下 有警察抓他們為同居關係 這樣朋友可以告他們妨礙家庭嗎? 如果內褲上的殘留物 確定為性交殘留 是否就可構成通姦???

但是朋友問過檢驗所 幾乎都不幫忙處理這種案件?? 

因女方從發生事情後還讓男方持續同居中 根本不怕被告的樣子??

但如果目前小孩拿掉 還能告嗎???

對方有同居關係,如果取得的內衣分泌物可以驗出雙方交媾的證據即可認定有通姦的事實。建議先取得可以證明對方與先生同居證據,並同將該內衣提出通姦的告訴。提出證據及告訴後,檢察官會囑託檢驗機構進行分析及調查。

能將衣物送鑑定,並調閱人工流產的病歷資料,作為提告刑事通姦證據,但要注意告訴期限的問題,民事部分可以侵權行為請求對方連帶賠償民事部分認定比刑事寬鬆,有不正當往來就有賠償責任,不一定要證明有發生性行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9 14:40

通姦事只要有性交的事實就可提告,小孩子是否出生或是拿掉等,都無影響,建議多蒐集資料以便於提告

一、按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

二、閣下如需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處理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bowbow 104-01-29 20:01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有同居關係,如果取得的內衣分泌物可以驗出雙方交媾的證據即可認定有通姦的事實。建議先取得可以 ... (恕刪)

是警方抓到他們在屋內吸毒 還有上新聞  新聞是寫 他們是同居男女 這樣算嗎?
如果女方那邊不承認小孩是男方的 且小孩也拿掉了 法官也能調資料嗎?
但是我問瞭檢驗所 都不幫忙檢驗這種檢體 哪我要去哪邊檢驗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光憑媒體報導,要成立通姦仍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9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對方與您配偶有發生性行為,並於知悉您配偶為已婚之狀態,仍與其發生性行為,即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妨害家庭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9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另外,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Wenwenyang 104-01-24 02:18
我和老公打算走法律途徑解決離婚,我老公曾動手打過我3次,但我未驗傷,我老公有吸毒,但他沒前科,他三個月前使用能驗出嗎?他還會來我家跟母親大小聲,言語恐嚇,讓我身心感到壓力,現在我都需要吃抗焦慮藥物,目前他們想和我爭取小孩撫養權跟監視權,我沒證據下,對我有利嗎?我該怎麼做?

壹、按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貳、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當以歷年來辦理家事事件婚姻問題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訴訟離婚,即應提出證據,若有其他人可以作證,也可以傳喚出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4 20: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三個月前施用毒品驗尿已無法驗出,但驗毛髮仍有機會驗出毒品反應;又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需蒐集證據。如您老公動手打您之驗傷單、您老公辱罵您之相關錄音及您老公恐嚇您母親之錄音,可證明對方為有責配偶,您可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亦可提出您老公不適任監護權人之證據,以利您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4 21:06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故若對方有家暴及吸食毒品證據,可以此點攻擊由對方監護,顯不利於小朋友,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呆呆 104-01-09 22:31

因家人吸毒,現在出獄一年多了,算是假釋中…

但…還是又在吸毒,全家都無能為力了,沒錢供應他了,竟去偷別人的證件去辦了平板後,馬上轉手給別人,對方好像有報警吧!

想問說…這件事會讓他有機會在進去嗎?

因為他吸毒我很想報警…

因為他不入地獄,我們全家就得死!

真不知我該如何是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4: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施用毒品的部份可以報警處理,不過倘若已經另外涉案,一般而言,製作筆錄之前就會驗尿

2、再次施用毒品的部份,原則上會判6個月以上,所以會入監。

 

 

 

gerald 103-12-26 01:03

請問 本人曾經因為吸食安非他命 並於102年6月間 進入勒戒所 經錯38天的勒戒觀察後 才出來 但又在103年 12月23日晚間 因為在LINE上與人約定 由於通話記錄全遭警方鑑識 所以在與朋友約定的時間與地點遭到警方的盤查 並帶回分局 搜出帶有吸食器 並接受尿液採集送檢 而本人確實在近期內有吸食過安非他命 當晚在分局拘留 隔日移送台北地院 當日開庭 檢察官回答 在5年內二度吸毒 將會遭到判刑 請問最嚴重的刑責是否就是所謂的戒治 就是在進入勒戒所 需要6~7個月的時間後才可望出來?  在請問有無可能法官判決為緩起訴 或是在指定醫院接受觀察勒戒 或是法款處理呢? 在請問若不希望遭到判刑 那在面對法官詢問時 該怎麼回答也有可以不遭判刑? 謝謝回答!!

林智群 (klaw) 103-12-26 09:17

 你之前已經被緩起訴一次了,這次不太可能被緩起訴,

會連同之前那一次一起處理

至於勒戒部分,你也是再犯,不會給你戒癮治療

就有關您所提(違反毒品防制條例 )的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1.本件您是在觀察勒戒後五年內再犯施用毒品罪,故依法不再適用觀察勒戒或附命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機制,檢察官只能依法起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第2項)
2.本件是涉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初步來看應有很大機會遭判六個以下有期徒刑而得以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詳細可能得進一步視您有無其他前科紀錄等情形),故後續建議您可以考慮寫狀子(求情)請求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進行偵結,而依照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3項規定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從而檢察官若准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進行偵結,則基本上本件犯行,原則上即以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來處罰而不用坐牢。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
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應即釋放,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為不付審理之裁定
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應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
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
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被告自白犯罪,法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gerald 103-12-26 14:31

請問 若希望法官判決為易科罰金 或社會勞動的機會大嗎? 若希望能委任律師處理 請問大約需要多少費用? 律師的勝算機率大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6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五年內第二次施用毒品,將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起訴之,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並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能附上相關值得憫恕之事證資料

也許可以求得輕判之機會

本所有多項代撰此類型訴狀之案例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法律小學生 103-12-28 15:18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你必須儘速爭取院外治療

或是易科罰金  才能替代勒戒的處罰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ghost 103-12-25 20:49

您好!
時間:12/11凌晨臨檢
經過:酒醉的我與持有K他命與K盤的朋友到公園抽K菸,被迅雷小組聞到煙味,並抽查我們的包包
我朋友當場被查獲持有,我說我有抽3口菸,2人一起帶回警局並驗尿
筆錄時2本坦承吸K菸,但筆錄警方好像同情我並幫我把筆錄寫成我從未吸食毒品,然後我不 
知道朋友有帶毒品口供,然後我朋友照舊,因場查獲持有2克K。
結果問題來了!我和我朋友在前天友喝神仙水跟毒咖啡~但因害怕並無自己提出前天有玩含二級
神仙水和毒咖啡。
採集尿意後和筆錄都做好後就放我們回家了!
發問之問題:1.因筆錄警察寫我未服用毒品,但如果驗尿報告出爐我二.三級呈陽性,我又長期十幾 
年有服用藥感冒糖漿治療我偏頭痛習慣,其劑量一天2瓶。然後害怕共被驗出234級 
陽性反應。其最要如何定罪與懲罰!
2.因我的工作是公益團體跟政府一起企劃公益活動,目前正要開活動籌備會
了,我又是企劃與策劃最主要執行人物,我怕等確定觀察勒戒時,我不能把活動辦
成!所以我看了很多可以即時申請戒癮治療方法!可是12/11做筆錄並不是當場檢驗是
吸毒尿呈陽性.今天12/25了傳單都還沒到,我也不知道辦理字號是多少與尿液是 
否篩檢報告出爐並送至地檢署,因我都上網查不到有我這紀錄!我有如何請求緩刑
戒癮治療!所以連狀紙也不知道要如何寫!
3. 12/17衛生署發信函【傳染病防治衛教講習及篩檢血液】須到衛生部,再12/31前須
進行防治講習與抽血不然要罰1~5萬,請問這是代表我的尿液驗出三級而上課嗎?


法院傳票起訴書我都還沒收到~

 您好:

建議您應持續持身分證至地檢署查詢案號股別

待查到後盡速具狀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啊文 103-12-08 18:19

我第一次吸毒二級毒品被抓當天去警察局驗尿抽血,之後被移送地檢署開庭,而當天晚上已出來,11/20收到法院傳票上面寫,應到處所法警室刑事報到處報到而後面備註寫著兩點1.送觀察勒戒。2.報到地點法警室報到處。然後還有開庭時間跟地點。

但是我朋友說這只是偵察之類並非結案,可以跟法官說目前都正常上下班,沒在碰毒品,可以爭取勞動服務之類的!這個不用勒戒 請問是這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3 22: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確實遭檢驗出施用毒品,則至多聲請戒癮治療。

Caliesha 103-11-29 12:36

姊姊未婚生子於101年12/30生下一名男寶寶,姊姊有帶去報戶口,因為我們都不知道,直到102年3月因吸毒目前入獄,被警察抓進警局時有託朋友打電話告知男友那邊來帶小孩跟一隻狗,但是他男友只帶走狗並沒有帶走小孩,所以102年3月開始都是媽媽跟我在照顧小孩現在1歲11個月,目前有一個自稱生父的男生(就是那個男友)跟他媽媽出現要來帶走小孩,不給他就說要告我們,我媽有去問我姊,姊姊是承認說他的,因為他們就說要告我們;媽媽嚇到竟然就把孩子讓他們帶走,那現在要怎麼辦???因為對方也不要驗DNA就一直說孩子是他們的....現在要怎麼把孩子帶回??

民法第1065條第1項之規定,非婚生子女與生父之關係,除非經生父認領,否則在法律上孩子與生父並無任何關係,縱使血緣上是孩子父親,亦同。

又孩子若被生父帶走,或可向警方報案,指稱該男子目前並非法律上父親。

 

民法第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