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們好
快兩年前 (還未到本票期限) 我表姊借款給一個男生
(他們有短暫在一起過,但是錢這種事情當然要算清楚)
每次都有簽本票,也有借據
每次要他還錢 就是拖延 說謊 賴帳
謊言從
1.基本的會跟家人/朋友調來還
2.他有拿家裡的房屋去抵押換現金要還
3.什麼買中古車貸款然後會拿到現金
4.有透過專業一條龍貸款公司 辦現金卡貸款要還
反正甚麼能想到的理由都用光了
到現在 手機關機完全聯絡不到人
算一算 從以前到現在他留在表姊這的本票正本共有12張
總金額有60萬5千元 另有借據兩張
他是獨子 家中爸媽名下有房子 不務正業 戶長為欠款人
表姐向法院提出本票裁定
目前對方提起抗告
內容大約為 之前跟表姊為男女朋友
所以借款 但是已經現金還清
因為當時為男女朋友所以並無要求將本票討回消滅
雖然欠款人有說是在何時還錢(日期跟表姊的車上)
但是沒有具體的證據
無記載詳細時間地點
事實上此欠款人無正當工作遊手好閒
所提出抗告之內容皆不符合事實
這樣的提出抗告是否會成立
那我們這邊該做什麼樣的動作取立保自身權益?
ps.若是這樣抗告成功 那是否每個欠款人都用同樣方式說有還錢就可以了
再請律師們專業解答協助
再次感謝
你好,請教您一些問題:
往生者生前有兩段婚姻,第一段婚姻有2個小孩都由前妻家人扶養,從此沒什麼來往,監
護權一人一個小孩。第二段婚姻有1個小孩且婚姻關係存在,至今這3名小孩均未成年,留
下遺產一間房子及尚未領取的勞保相關給付(投保金額不高)。房子是由往生者的爸爸過世
媽媽繼承,再由媽媽贈與給往生者。至今媽媽還健在!!(往生者媽媽還有一名女兒也已
出嫁,但自從爸爸過世也已無和媽媽往來,媽媽現有領取職業軍人半俸的收入,但不列入
所得收入,戶頭也還有現金,但要養老用。)
Q1:第一段及第二段婚姻小孩監護權現在歸誰所有?生母?祖母?
Q2:祖母有義務要撫養這3名未成年孫子女嗎?
Q3:第二段婚姻的配偶還有無義務要扶養往生者的媽媽?若是要扶養,那日後若改嫁,改嫁後還要扶養嗎?
Q4:有規定房子的價值是要用公告地價還是市價來衡量其價值?
Q5:孫子女成年後,祖母可向法院請求扶養祖母嗎?
Q6:因要辦理遺產相關手續,前妻要求要一筆金額才肯協助辦理所有相關手續,因往生者媽媽名下已無不動產,房子若被繼承,她擔心日後若被其繼承人賣掉,她老人家沒房子住,法院可判房子歸給往生者媽媽嗎?勞保給付再由其繼承人去繼承。
Q7:可否請求法院以"防不孝條款",之前贈與給往生者的房子,追討回來?(因女兒也不再和媽媽往來,孫子女至今都均未成年,怕以後都沒人要扶養......)
Q8:第二段婚姻其配偶若名下有不動產及其財產,法院是否會列入考量,往生者媽媽的住處以及其扶養者?
Q9:無白紙黑字寫借據,無實際證明往生者生前的借貸,親友間的借貸是否構成負債?
Q10:若往生者媽媽日後過逝,其遺產是否全部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女兒)繼承全部,孫子女就繼承不到祖母的遺產?若祖母在世時,要贈與給某人,其他人是否就不該有異議?
感謝您耐心看完問題並回復,請律師團們幫幫一位老人家,要如何才會對一位老人家有利!!
我的父親走了 但是因為之前一些問題 我的父親 大姑媽 小姑媽
沒有辦理繼承我阿公的遺產
所以我阿公走了很久 但是房子跟一些財產都還在阿公名下
阿公有三重的一棟老房子 還有彰化一些小土地跟一些股票債卷之類
現在我爸走了 姑媽們要來爭遺產
當初說好他們都不要三重的一棟房子
總共有五層樓 但是一樓跟四樓已經被阿公後來娶的老婆過戶走了
所以剩下2.3.5樓 姑媽的意思是要 我.兩個姑媽.還有後來娶的阿罵各1/4
還說因為爸爸已經拿過債卷跟土地所以我不能分
又說我爸有跟小姑媽借過100萬還三重房子的房貸(他說有借據)
我爸本身又有卡債 去查過大約是260萬
(p.s到現在遺產都還是阿公的名字,如果可以談卡債繼承下來應該會是正的)
而且我的父母離婚了
想請問:
1.有人說卡債可以談 聽說一成就可以談成(約26萬)
2.欠姑媽錢 也要看是為什麼借 如果是還房貸 那共同繼承房子是否也要繼承房貸?
3.我父親的卡債他們也需要公同繼承嗎?
4.要怎麼繼承才是對我最有利也最好的呢?
您好
初步看起來,你阿公去世時的繼承人共有四個,你父親、大姑媽、小姑媽,及你阿公後取的配偶,依法每人都有遺產四分之一的應繼分,也就是三重老房子、彰化土地及債券等合計價值的四分之一。你姑媽來爭的遺產,是專指你阿公的遺產,因為你父親去世後的繼承人,不包括他們。而你父親去世後,你繼承的是父親的財產及債務,債務包括跟小姑媽借的100萬,以及卡債260萬,這幾點釐清後,若你父親的債務大於你父親遺留下來的財產,建議辦理拋棄繼承,省去之後的麻煩。
一、你說的卡債可以談到1成,我不能評論,因為與銀行協商的結果無法確定,且畢竟你父親仍有不動產等遺產,銀行未必同意。
二、房貸既然仍在阿公名義之下,則其他人欲繼承房屋,自然需要繼承房貸。
三、你父親的卡債及小姑媽的100萬元,只有你繼承,但100萬元要你小姑媽舉證,否則得主張無此債務。
四、如何繼承較好請參考最前述,但你們要分割之前,需要辦理繼承登記及繳納遺產稅,否則不能有效辦理遺產分割,請一併注意。
以上供參考
本人於三年前跟朋友借款200餘萬元,除第一筆100萬簽具本票及借據外,其餘二筆各50萬,因朋友信任皆未簽具任何形式的文件。(100萬本票已歸還,借據未歸還)
三年多來本人每月均按約定支付三萬一千元給朋友,目前債務也僅剩90萬餘元
當初基於信任原則,還是用簡訊約定每月還款金額及到期日期,簡訊至今我仍保留,也依這簡訊內容還款
但是因最近與朋友友情生變,本人也多次與對方針對債務問題電話討論,本人強調依當初約定按月付款,可是對方要求全數歸還。所以談判也無結果。現在對方即出具存證信函要求本人立即於三日內清償所有剩餘債務
存證信函內也寫明要對本人名下銀行存款採取法律扣押程序,請問律師小姐先生我應該對這份存證信函如何處置或進行後續處理之法律行動
小弟的媽媽去年因老闆提出經營困難,同意以六位數現金借出都沒寫借據或本票,只口頭同意按月利息一分,及未約定還錢日期,後來因老闆未按月給出利息,我媽後來多次提出還錢要求,老闆他們都以各種理由拖延,如店經營不佳,工作表現不佳回覆。並耍賴當初未約定利息之事。小弟首次與媽媽前往與債務人面談,並有私下錄音存證,面談內容中債務人有說出同意以每月底付八千元償還,但利息的部份卻否認當初這約定此事,有詢問對方如果提出向債務人測謊要求是否可同意,債務人不直接回答同意與否,只說出可對天發誓。另外要求債務人以白紙黑字寫明償還方式,卻又遭口頭說不相信就算而拒絕,我們確實無法再相信,在沒有明確下的約定,在長期間內會定期償還。
請問
1.是否可針對債務人不支付利息部份及償還金額過低提出支付命令?雖債務人有口頭同意償還?
2.債務問題如提告是否可要求對方測謊,以確認証明當初有談到利息的部份?
3.支付命令要如何申請?該準備資料為何? 是否有範本可參考?
想請問一些事情,我和我男友再美國有遇到一對情侶,他們開名車住好的住房吃貴的餐廳讓人誤以為他們是有能力有錢的人,他們也常照顧我們,然後那位情侶的男生想在美國買車但因為是國際學生所以無法用貸款 所以那時就找我男友幫忙,我們想說她們經濟能力不差.所以就幫忙 當初說好買車成功會先給人頭費1000美金,等全部車貸完成再另外給1000美金,然後我們就幫她們了 結果事情開始爆出來,想說她們把之前開的奧迪車賣掉剛好可以還新買的bmw車貸款(40000)她們有先付頭期四千五美金.結果她賣掉車後只能拿去還之前的車貸.然後當時她們房租沒了還跟我們借2000美金,再來一直拖說沒錢然後都不還,連車貸都得我們先墊最後都要三催四請的才肯還錢. 連人頭費到現在都推說沒錢給. 這幾天我男友跟她們約機場見面要先拿車子貸款(上期跟這期的錢)結果剛我男友和我說她們拿兩張支票來(兩期車貸錢)後,因我男友覺得她們很沒信用想請她們另外找朋友把車子過戶給她,結果他們就很不高興怕我男友會把他們的車賣掉就在機場逼我男友簽300000的本票還說什麼拿這個本票去法院判下來也只會是一半(也就是他之前先付車貸的頭期4500美金)然後我男友本來不想簽他就找黑道把我男人圍起來在機場所以最後我男人只好簽.. 還押了手印..逼簽借據 想請問現在該怎麼辦?因為我男友有雙重國籍..現在在美國唸書 感謝你的回答與幫忙
1.如果對方承認確有債權債務關係,可發支付命令、提起訴訟、調解委員會來解決,但如果對方否認,又依您的情形,如果沒有證人願意出面作證,恐怕很難請求成功。
2.要看工作場所是否為公開場合,如果屬私人場所,即便是身為債權人您的母親,對方也得拒絕其進入。
3.刑法第351條之1所謂的竊視竊聽竊錄罪,必須您無故以設備竊視竊聽竊錄,且涉及他人隱私,今天假使您陪同您的母親一起詢問當事人關於債權債務的關係,只要不事先在談話場所預先設立機器錄音(影),而是利用帶在身上的設備來錄音(影),基本上不會有任何問題,因為談話內容不涉及他人隱私,且為當事人所為必要之蒐證行動。
4.如果確認債權債務關係確實存在,白布條上寫欠債還錢等字,屬於事實陳述,自不會有問題。
但如果債權債務關係無法確定時,這樣寫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另外如果布條上寫人身攻擊之言語,也可能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以上大略回答,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謝謝蘇律師幫忙,小弟又有問題請求幫忙,再次謝謝了
小弟今陪媽媽前往與債務人面談,並有私下錄音存證,面談內容中債務人有說出同意以每月底付八千元償還,但利息的部份卻否認當初這約定此事,有詢問對方如果提出向債務人測謊要求是否可同意,債務人不直接回答同意與否,只說出可對天發誓。另外要求債務人以白紙黑字寫明償還方式,卻又遭口頭說不相信就算而拒絕,我們確實無法再相信,在沒有明確下的約定,相信長期間會定期償還。
請問
1.是否可針對債務人不支付利息部份及償還金額過低提出支付命令?雖債務人有口頭同意償還?
2.如提告是否可要求對方測謊,以確認証明當初有談到利息的部份?
3.支付命令要如何申請?該準備資料為何? 是否有範本可參考?
今年六月份的時候,我與一位女生發生關係,對方是有婚姻狀態,我是單身,到了今天她老公要對我提出通姦告訴,但只有口頭承認並無直接證據。在發生關係前,我有跟那位女生說,妳有老公的人,而我單身,要發生關係我是可以,但妳自己要考慮,因為會有法律問題,她考慮過後同意了,發生完關係之後,我因為某些需要跟她拿了14萬,她老公指控我騙錢,要我還錢,但我拿到這筆錢後並無借據,那位女生也口頭上說不用還,我們會發生關係的原因是,她與老公性生活不開心,所以我們才會發生關係,我想請問的是,因為都沒有直接證據,我們都是用微信還有line在聯絡,因為她怕被發現所以紀錄完全刪除,通姦要有直接證據,精液那些,至於金錢並無借據,我有觸犯到通姦與詐欺罪嗎?請詳細回答囉謝謝
早安,小弟這邊有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專家,
希望有高人可以指點一下.因為有個親戚所成立的公司
一位是我的親戚一位是他以前同事,股份是50% 50%,
公司成立到現在已經有20多年了,算是經過了些歲月,
和我親氣討論出來的問題:
代號A創辦人: 我親戚
代號B創辦人: 親戚合夥人
1. 目前公司的登記人的負責人是B,雖然股份是各50%,但是這樣對A好像沒有保障,
因為有聽說即使是合夥公司,到了要拆夥,公司最後還是屬於法律上登記負責人的,
是否真有這回事?
2. 如果要拆夥該怎麼結算,是結算公司目前資產 & 戶頭裡有多錢 & 未收帳款 ,
把以上這些都加一加在除2嗎?
3. 因為公司已經成立20餘年,相對的公司的招牌形象必定在業界算是小有名氣,
對於這個部分有辦法估算品牌的價值嗎,譬如說Htc好了,要怎麼去估算這個品牌
的市值? 如果拆夥後,有人要繼續經營原有的公司,可能是A,也可能是B,或是A和B
賣掉公司換現金,由新的人來經營,關於這個部分要怎麼去拿捏,如果A和B都想要
繼續經營這塊招牌,是不是一定要有其中一個人退出,還是說招牌是隸屬於法律上
所登記的負責人B所有,A是不是只能默默接受?
4. 由於現在公司登記的負責人是B,如果B利用公司的名義在外面有簽很多借據,
在拆夥後假設負責人轉換成A,這樣A是不是要去負責B之前用公司名義所簽的
借據,這部分有什麼辦法可以去避免或是簽文件代表公司所有權轉換後,之前所
簽立的借據都不算數?就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5. 假設公司拆夥後,會計那個部分該如何結算?
回覆 Alex 的發言內容:
早安,小弟這邊有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專家,
希望有高 ... (恕刪)
這您可以請會計師將公司資產負債表等算出來,再跟對方談退股的事情。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公司帳目一直很亂
我有一筆錢 就是零用金每個月 大約有 2-3萬
我都只寫零用金 我一直放在公司
流水帳 也有作
它們後來搬家 我說我要去找 她不讓我找
現在要我 用頭殼想 我想不出來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民國8X年父跟友人借了36萬,借據只有姓名電話住址並說明借了多少錢然後簽名蓋手印,無寫還款日期,但有口頭跟對方說每個月會給他7500利息(無證人),其間我們皆按月有給對方7500
92還是94年又向同一人借了15萬,借據一樣只有姓名電話住址並說明借了多少錢然後簽名蓋手印,無寫明還款日期(無證人)
到目前為止我們都只付他36萬那條的利息
15萬那條利息一直沒給他
本金根本還不到
利息算算也已給他約百萬左右了
最近我們跟對方進行債務協商,他說要的話本金51萬一次還他,如果我們沒辦法的話,利息要繼續算下去,但我們根本沒辦法達成他的要求能一次就還清,想請他無息讓我們分期償還債務,也不知他倒底願不願意(因對方似乎踩得很硬)
所以我想問
1如果對方不願意讓我們分期償還,他又一直要跟我們要利息,那我們還要給他 利息嗎?(本金永遠還不到)
2如果現在開始都不給他半毛錢,假使他告向法院,以我家目前所遇到的問題,法官大都會如何判決呢?
以上
感謝幫忙解答
前男友用假名跟我交往,多次用不同名義跟我借錢,在半年內一共跟我借了好幾十萬元(有轉帳也有拿現金,有要他寫一張借據,但他是寫假名),現在已經準備做調解,因為他怕被關,所以表現的的很有誠意還我錢,但對我來說還是很沒保障,因為他家人說他之前就有因為詐欺罪被關。若最後一次調解成立,之後他賴皮不還我錢,我是否可以在告他(告他刑事詐欺),讓他害怕被關所以即使調解後他還是會想辦法還我錢。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發現債務人並沒有任何財產標的可供執行,債務人也沒有銀行存款,也沒有上班之薪資可供執行抵償時,法院會因執行無效益,而停止強制執行,然後酌發一張債權憑證給你。等日後你發現債務人有財產或工作時,再持債權憑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來確保債權。如果債務人一輩子都不工作,並沒有增加任何財產的話,那你的債款就沒有收回來的一天了。因此雖然說民眾之金錢借貸,有法律規定來加以保障,但若債務人孑然一身,窮到不行,債款還是有討不回來的風險的(上文是奇摩知識+的資料),想請問如何才能得知對方是否有工作?
朋友跟小弟借了一筆18萬的錢,約2個月後去跟他討,對方還我5萬
於是小弟叫他寫一張借據13萬以及開本票,後來陸陸續續又還了5萬
但後來就避不見面,打電話她也一直說沒錢,這件事目前也拖了快一年了
在上次講電話後,她惱羞成怒罵我,小弟氣不過,所以想拿去法院做本票裁定
但有一些問題煩請各位前輩幫忙解惑一下~謝謝
1-借據寫13萬,但寫的很簡單,內容為本人xxx向xxx借13萬元整,特禮此據已茲證明
對方有簽名加上手印
2-本票金額有4張為8萬,每一張為2萬,上面有簽名加手印,沒有寫地址跟身分證,發票日跟還款日 都有寫
我住台南對方租房子在新北市新莊區,戶籍地不曉得,我可以將本票拿到台南地方法院 去裁定嗎?對方若是跑路,不在住所,收不到法院寄給她的本票裁定,該本票裁定也會無法成立嗎?
或是要在新北市新莊區管轄的法院才能裁定?是哪一個呢?
在台南法院的話是比較方便,若是要在台北的話可以用寄的嗎?因為還有一條500元的費用要付,
是看總金額來算還是以發票張數來算?是一張500嗎?4張加起來2000-或是以總金額10萬以下收500
是將錢跟資料放信封帶一起寄去台北的法院嗎?
是否本票正本跟影本都要寄呢?借據要嗎?
因得知對方前陣子有賣房子,對方如果有存款以及工會勞保,本票裁定如果成立的話
可以從他那邊扣款還我嗎?
或是可以提告對方債務不履行,這樣需要如何來申辦呢?該準備哪些資料呢?未來開庭可以在台南嗎?還是一定要在對方住所的管轄法院呢?開庭有聽說要開庭費,費用大約是多少呢?
請問哪種方式對我比較有利呢?懇請各位大賢幫忙解惑,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