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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 105-07-05 17:40
我是KTV服務生,於2016/6/28的23:40分左右因包廂買單問題,客人不高興,手拿著蛋糕往我臉上巴下去,已驗傷及報案, 三聯單上只有傷害罪,我覺得當下受到污辱,可以再提出嗎?後續出庭賠償部分,除了醫藥費外,精神賠償怎麼提出呢?金額怎麼推算? 還可提出哪些賠償

您好:

因為對方蓄意傷害行為您的行為,已經構成傷害罪,建議可提起刑事傷害告訴,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其中對方要賠償的部分,除了醫藥費外,尚有因傷而不能工作之損失以及精神上承受嚴重折磨的精神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天使 105-07-05 17:27
您好,我在6/16發生車禍,是我朋友騎機車載我,我們是直行車(且騎在機車優先道),行經一條小路T字路口時(小路無紅綠燈),一台機車衝出撞到我們的車後半部,我們的車打滑人車都摔倒,我坐後方所以右腳小腿以下有受傷,當時疼痛得站不起,對方人車都沒受傷,有叫警察,當時看他態度誠懇,且說醫藥費他會負責,因我們也趕時間,所以沒去醫院,我有去診所照x光,當時外表看起來就是腳踝腫,腳背有一個擦傷,瘀青還不嚴重,但第二天開始慢慢嚴重瘀青疼痛,我後來幾乎都去國術館,還有自己買藥品,現對方不賠償無醫院診所收據的費用,說他起步又不快無100%肇責,且到現在只有用line聯繫,且內容還是傳他保險卡照片給我看,叫我自己拿警察三聯單跟他保險業務理賠,期間完全沒有關心我們的傷勢狀況,請問是否可以讓他賠償我的金錢損失(包含推拿費用無收據、自購藥品、還有我的新鞋T_T$420)甚至是精神損失……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7-05 17:30

你好,

車禍而受傷案件,你可向他主張

1、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

2、民事上,則有受傷看醫生之醫療費用、日後之復健費用、因車禍受創之精神慰撫金,以及機車受損之修理費用

請問你案發地點為何縣市?

至於具體求償金額,財產損害部分,仍需端視每件個案(你)實際上所支出之費用、單據;非財產損害(精神慰撫金)之部分,則需藉由你的社經地位、受教育程度、收入狀況等,綜合判斷,尚難一概而論。

如有疑問,均可提出。

小天使 105-07-05 17:53
回覆 吳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車禍而受傷案件,你可向他主張

1、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 ... (恕刪)

萬分感謝律師您百忙中撥空回覆^_^

我是在桃園市蘆竹區中興路發生車禍的,專科畢,在公司擔任一般職員(非主管),家有兩老兩小需撫養,月收入約3萬,以上資訊有助於律師您進一步的判斷嗎?勞煩您了!^_^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循調解程序以爭取一個合理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月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宇 105-07-01 03:23

我是KTV服務生,於2016/6/28的23:40分左右因包廂買單問題,客人不高興,手拿著蛋糕往我臉上巴下去,有驗出左臉頰鈍傷瘀青及報案, 三聯單上只有傷害罪,我覺得當下受到污辱,可以再提出嗎?後續出庭賠償部分,除了醫藥費外,精神賠償怎麼提出呢?金額有限定嗎? 還可提出哪些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再追加,損害賠償的部分,除實質上所支出的金額外,尚包含精神慰撫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1 10: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驗傷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1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驗傷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ay 105-06-29 11:11

我開車違規迴轉,對向機車因要閃避而去撞到另一台機車,(過程中完全沒有和我的車有任何?擦撞),對方一人腳骨折,醫藥費及修車費約十萬左右。

因當下我並沒有意識到後方車禍和自己有關,因此直接離開,事後警方來訪表示對方二人都已對我提告肇事逃逸。知情後我也積極配合筆錄及聯絡傷者。

請問這種情況下,肇事逃逸會成立嗎?

另因我有保全險,原本是想在調解委員會若達成合解保險理賠,對後續肇事逃逸處理的部分也有利,但不知已被提告肇逃是否會對保險理賠造成影響?

煩請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9 11:29

您好,

 

1、依您所述情形,應會成立肇事逃逸罪。

 

2、如果是肇事逃逸之情形,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理賠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may 105-06-29 11:41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依您所述情形,應會成立肇事逃逸罪。< ... (恕刪)

 謝謝陳律師回答,

請問若是表達沒有逃逸之意圖,肇事逃逸還是會成立嗎?緩起訴的機會大嗎?

若是緩起訴,保險一樣不會理賠嗎?

謝謝。

105-06-27 20:51

請問如果一台外線汽車的右車頭撞到行使路肩的改裝三輪無牌車左後方

導致三輪車忘右前方衝出去 撞到路邊臨停紅線的汽車

三輪車駕駛的左腳被三輪車跟臨停車屁股夾斷了

這樣紅線臨停車會有肇責嗎

因為調解委員會當天

外線汽車保險人員說紅線臨停車有肇則

要一起負責賠償

停車保險人員說只會有罰單 不會有肇責

拒絕一起賠償

三輪車駕駛親人只針對外線汽車要求賠償

提出目前已經69歲的三輪車駕駛

要求10年的基本工資240萬 還有裝義肢 復健費來往計程車費 10年計算 加一加要求460萬不包含強制險給的100多萬

我已經非常有誠意要和解 詢問對方有什麼需求借好幾十萬錢 先付醫藥費 看護費 還買補品

三天兩頭關心慰問

可是無奈這樣高的金額 實在是不合理 我也負擔不起

我的保險表示這樣只能上法院談了.....真的很無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之請求並不合理,雖然未能達成和解,在訴訟上也能跟檢察官及法官陳明和解過程,並不一定一定會對您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27 21:17

違停的車輛若加重或獨立造成損害,確實可能應負肇事責任,但也只需依過失比例負責賠償即可,且賠償金額有一定的認定標準,並不是受害者片面提出的金額都需接受。

點點 105-06-21 14:37
因2016/06/09 下午2點左右 行經民權西路往台北橋方向 當天下大雨 天雨路滑 視線不佳 我騎機車內線道直線行駛 當時已經有一台汽車經過,因為死角關係, 未看到左邊有一台黑色休旅車, 原本他在迴轉道(左邊) 突然打了右方向燈往右開,我看到的時候只有距離三、四公尺遠 煞車不及,(時速40左右) 輪胎有打滑,還是撞上他的右後方,(因為他有往右邊移動) 我摔出去 受傷 車損 當天就上了救護車去急診 當時員警做筆錄時 對方說不用我賠車 且員警說不論對錯 對方應賠償醫藥費 他們當時也說好 但事後過了三四天 沒有一通電話來問候 我在昨天打給對方 請問對方車禍的事情如何處理 醫藥費跟修車費方面 但對方就回應我說: 小姐是看妳要怎麼處理 醫藥費妳找我們的理賠公司要 修車費如果妳要 我們也要妳賠 我說 那不私下和解的話要去調解委員會嗎? 她就直接說 她要上班沒空 之後就不了了之了 叫我自己再想個一兩天 要怎樣再跟她說 請問這樣該如何處理? 因為沒有經驗,但似乎被對方吃死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1 14: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對方願意談,可以私下簽立和解書,或是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2、如對方不願意談,或是保險公司理賠金額過低,可以直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並解備妥醫療相關單據、修車單據等,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或民事訴訟向對方求償。(不過就要先釐清肇事責任,建議可以先向員警取得初步判定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盧 105-06-18 11:46
爸爸高齡88歲,2年前檢查為輕度失智,原與外勞兩人在鄉下生活,但一日騎機車外出因未兩段式左轉與人發生車禍,又因爸爸未保機車責任險,所以我們在尚未簽和解書前便賠償對方醫藥費32萬,後續談和解對方獅子大開口要300萬,(對方昏迷一星期後目前生活可自理,但節奏比一般人慢一些些,爸爸右腳大小腿骨折開刀,又因失智狀況日益嚴重無法照顧,送到安養院。)目前車禍案件已上法院審理中,想問如何能保障爸爸的財產,因他花費很大(養老院+外勞),他只有一塊土地和每半年的退伍軍人薪俸,而這些錢還不夠他的開銷,是由三個女兒幫忙,感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媽已往生,只有三個女兒

你好:

先去申請初判表並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對方也要負擔責任,可依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請求減免賠償金額。 對方可已請求之金額要看其受有何種損害而定,目前看起來勞動能力有所減損,且可能要進行復健治療,此部分金額會比較高,若有導致殘廢之情形,精神慰撫金會拉高。 可以至各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由調解委員幫助雙方磋商,調解成立後就不用上法院或地檢署。 若無法調解,對方可能會先聲請假扣押裁定,供擔保後聲請強制執行並查封、扣押你父親之財產,再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刑事上會提出過失傷害過失重傷之告訴,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可以繼續談和解事宜。 父親有輕微失智症且滿80歲,可依刑法第18條第3項、第19條第2項規定,請求減輕其刑。
Teehee 105-06-16 13:22

日前與男友在閃黃燈路段與小客車發生衝撞

對方轉彎時未注意我們正在直行,導致我們撞上對方車側,

機車車頭大部分毀損,男友右腳撕裂傷送醫縫合,

過程有報警與做筆錄,目前還在等初判表審核,

雖然就醫後對方誠意道歉並支付我方醫藥費

事後也委託保險公司做後續處理,

但由於我們目前還是學生,不曉得發生事故時相關的程序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對方保險公司表示等初判表申請出來以後再歸咎責任

這段期間已協助我們將機車送至車行做維修,

並且保證維修費用保險公司之後會負擔,

請問等初判表出來以後,我們該如何跟對方做和談,

並且能索賠的項目與金額約為何?

黃燈路段發生車禍,顯示你們與對方都沒有注意對向來車或速度過快的可能,雙方應該都有一部分的過失責任

建議先等待警方將肇事的原因釐清,自己修理車輛、醫療及因該車禍產生的費用均一一保存單據及記錄,受傷的部分請醫院開具驗傷文書,以備將來有訴訟時,作為舉證之準備。

請求金額部分,如果雙方都有過失,需依照彼此過失的比例進行請求及抵銷。此外,修車的部分如果車輛並非新車,零件換裝的部分要扣除折舊的部分。

因為事故受傷,在六個月內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如果對方也有受傷,對方也可以對你們這邊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建議先在鄉鎮市公所調解,由調解委員視雙方損害及過失比例,依據其經驗儘快達成調解,以免後續花費大量的時間心力,卻僅多取得少量的賠償

簡單答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melody 105-06-12 18:05

我於5/13在省道3號發生車禍 , 雙方路寬.車道數相同 , 對方開車為對向車道左轉 , 我方機車直行車 , 我方在行經向口時被左轉汽車撞倒 , 當時下班時間路況擁塞 , 我騎乘機車時速約40在最外側車道, 該巷口無任何號制燈 , 路面也無任何標記線或慢字 , 當下有報警處理送醫 , 對方有提供行車記錄器 , 畫面是:汽車左轉後我已從休旅車旁騎出,出現在畫面裡, 汽車沒任何煞車的把我撞倒 ,對方一直咬定是我撞她 , 但是照片上損壞機車車頭無任何擦傷或刮傷,反倒是車頭側邊被撞毀 , 車台斷掉 ,鋼圈變形,輪胎爆胎. 我全身擦傷,挫傷,瘀青,醫生診斷書開立宜休養3週,下星期要調解了,將近一個月對方都不聞不問,若調解不成我該怎麼辦?我的機車修理費?醫藥費?損失3週的薪資就都沒了嗎?現在的我對騎乘機車非常恐懼,我能要求精神賠償嗎?

 

你好:

若無法調解,可以去交通分隊申請初判表,看對方是否有肇事原因,若有,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偵查中若不願意和解調解檢察官若調查屬實認定有過失而起訴,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用繳裁判費),請求醫療費用薪資損害、精神慰撫金。 車損部分原則上可以一併請求,但法院會命你補繳裁判費強制險部分可以先去請領。
阿倫 105-06-09 23:40

我在105年6月7號下午2:08分在新莊隄內道路騎車,時速在40-50左右,突然被一台125cc機車違規右方左右搖晃從另一向小巷道路違規撞上,當下對方告知他知道他違規要我別報警,他說只要錢能解決都沒關係,當下我聞到他有酒味,我無接受不報警,然後我告知一定要報警,當下剛好有一輛跨區警車路過,我揮手攔下警車站並告知對方違規撞我,然後那位肇事者就發動機車逃離現場,留下我等待上救護車,後續警察處理現在,請問我要如何索賠我機車買不到三個月的維修費?還有醫藥費?還有無法工作五天的費用?對方如果不賠償的話,那我該如何提告?現在我騎隄防都會怕旁邊有沒有人衝出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0 12:1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這部分您若有受傷的話,可以在告訴期間六個月內,儘速擬具書狀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傷害罪的刑事告訴,而對方涉及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屬於公訴罪,此部分也可以一併提出告訴,以增加日後談判之籌碼。 關於您所受的損害(另包含精神上慰撫金),可以一併在偵查程序中請求對方賠償,以作為交換撤回告訴的條件。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范姜 105-06-08 15:56
你好: 我是行人在斑馬線紅燈,已經走到對面時突然聽見機車自摔,當下我看是老人家馬上叫救護車,我也沒想誰對錯,先送醫院在說,醫生也說只是皮肉傷,有照過x光,沒什麼事,機車費和醫療費也沒多少,就主動幫對方處理到好,事後也沒寫和解書。心想我都處理完了,寫和解也沒意義。 事後兩個月突然打給我說他腳軟骨受傷,到現在還沒好,要去開刀做手術,要我負擔他的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用,如果不處理要告我過失傷害,我覺得很不合理,我跟機車完全沒有碰撞,自己跌倒要告我過失傷害,而且當天送醫院醫生檢查都沒問題,兩個月後跟我要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現在要準備上法院,請問各位律師像這種情況,我應該要怎麼保護自己,因為聽說他光工作費用就高達60多萬,我的立場是,你到路口沒注意動態,而應注意未注意前方,與有行人都要先禮讓才對,怎麼反而都我不對了。

您好:

所以當下有報警嗎,或是有其他錄影紀錄、其他對話紀錄?建議將事實為詳細描述。

小洋 105-06-08 15:18
前方左轉車輛因無注意後方有無機車導致機車騎士閃避不及而撞上前方左轉汽車車輛左後門,而導致機車騎士雙腳挫傷及右腳掌腳骨斷裂,事後因雙方無法判定肇事責任歸屬而事件已送交通裁決所裁決,案發後第二天汽車駕使人打電話關心機車駕駛人傷勢,而機車駕駛人有提議是否雙方要至調解委員會調解,而汽車駕駛人卻回答(你是想要我賠你修車錢嗎?我身上沒錢可以賠你) 後來汽車駕駛人跟機車駕駛人說強制險會理賠醫藥費然後醫藥費在拿去修機車汽車駕駛人跟機車駕駛人說等我申請理賠下來在教你。 機車騎士完全不知道到該如何處理肇事責任也不知道是誰機車騎士受傷不能上班機車也損壞找不到人賠該怎麼處理呢?
yaqing 105-06-06 22:01

您好!想請問一件車禍

當時我要左轉進巷子(T字路口)
對向道是紅燈,所以巷子前的網狀線上車子都有空出來
我先左轉再對向汽車道的網狀線上,看沒車後才出去
出去後就被對向道機車撞飛出去
對方沒事情,我右鎖骨斷裂導致一個月沒辦法工作
車禍工作醫藥費總總損失三萬
但我只想要車子部份的錢,其他我真的不需要他賠

但對方似乎不想賠

路權我真的輸的很慘嗎 

當時我時速不到10,筆錄也有紀錄

對方是軍人所以一直急著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7 1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向道是紅燈是指對方紅燈嗎?這樣基本上紅燈就沒有路權問題,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之後才有辦法釐清肇事責任

2、建議先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再進行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倘若無法和解,建議先於6個月內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吧噗 105-06-05 18:06

我與他是在網路上認識的朋友,約略認識有3年。

他前陣子家中經濟支柱出車禍(老公)需要一筆醫藥費而跑去向地下錢莊借款

基於朋友立場,我主動的提出借他這筆錢償還,前後總共匯款了9萬給這位朋友。

他當下也還將這筆錢提領出去還給地下錢莊(是否真的去借或者去還就無從得知了)

經過大約半年的時間,這過程中他一直說再跑法院、調解委員會等等,說等到賠償金下來之後才會還款。

以及有跟他一些朋友聊到發現借他錢的不只我一個,還蠻多位的。

我想請問的是,由於借款部分沒有寫借據,目前只有LINE裡面的對話紀錄,以及匯款紀錄,而且款項是匯款至她老公的郵局戶頭(目前有取得到的確為夫妻關係的證據(身分證影本影像)以及郵局帳戶正面照片),如果對方不還這筆錢有辦法透過法律途徑追討回來嗎?

你好:

只要你的LINE對話紀錄可以證明對方確實有跟你借款,並要求你匯款到指定之帳戶,就可以證明有消費借貸關係存在。 若未約定清償期,可依民法第478條規定,定一個月以上相當期限,催告對方返還,若拒絕返還,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返還借款,取得執行名義後,聲請強制執行。但對方名下可能沒有財產、所得,或債權人眾多,要獲得滿足會有困難。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5 19:41

您好,

 

1、line的對話訊息可以作為證據,實則,訊息內容即屬於借貸契約之一部分。

 

2、而匯款至對方老公帳戶之款項,對方須說明其受領款項之法律上原因,否則仍須歸還。

 

綜上而言,您可至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對方返還借款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6-05 20:01

可以雙方對話紀錄為依據先催告還錢,若無效果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返還借款支付命令或判決確定即可強制執行對方財產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05 22:0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若雙方沒有簽立借據,只能用間接證據證明雙方間金錢借貸法律關係,依您所述,「LINE裡面的對話紀錄,以及匯款紀錄」都可以作為證據,此部分可以先以支付命令要求對方返還借款,若對方不予理會並提出異議的話,則必須擬具民事起訴狀,檢附證據,依據民法第474條消費借貸之規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判決確定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對於對方的財產進行求償訴訟費用也可以一併向對方請求。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105-06-04 18:42

對方騎機車紅燈撞上我(有受傷有敷藥收據)

雖然中間有一直說願意和解只是沒時間

也說要請家人來也沒下文(對方沒有第三責任險可以賠我機車)

一個月了對方還是都沒有所表示一再拖延

我可以直接對他提出什麼告訴

需要理賠機車 我的醫藥費 還有那天上班薪資

精神賠償過失傷害也可以一起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4 1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對方有過失,且無法達成和解,建議可以直接先提起刑事告訴,避免超過6個月告訴期間。

2、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您所受的損害,但是必須檢附相關單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柚子 105-06-04 11:12

律師們好,先感謝律師們的回答。

父親於前陣子過世,留下名下一部老車、銀行存款少許,與一筆銀行信用貸款債務,父親的銀行存款並不足夠清還貸款債務

故目前家中想以限定繼承方式處理遺產債務,想請問律師們以下細節:

1. 目前把握到的債務是,父親過世1年前有向一家銀行進行信用貸款(不確定有無其他債務)。若以限定繼承方式處理,應該要如何進行債務清還?可以私下與銀行進行結清嗎,還是應該透過法院進行處理?


2. 父親過世2年內中,有將他的退休金提領現金給母親,母親將部分存至她的帳戶定存,其餘拿來支付醫藥費。請問這部分的退休金是否屬於父親的遺產部分?又這部分是否需要拿出來清還銀行債務


3. 而倘若改辦理拋棄繼承,上述那筆退休金又應如何處理才合法?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4 14:00

您好,

 

1、可與銀行協商還款方式。

 

2、3、父親之退休金應屬遺產,如辦理拋棄繼承,該筆款項扣除父親本身之醫藥費後,均應提存入法院給所有債權人去分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6-04 14:05

如果要確保限定繼承的利益,應透過法院辦理限定繼承清算程序,透過公示催告其他債權人申報債權後,再將繼承所得遺產一次分配給所有債權人。若未透過法院清算,將來有其他債權人出面追債時,可能就需以自有財產清償。另外,生前無償移轉給配偶的財產扣除醫藥費部分應屬贈與,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視為所得遺產,不論是否拋棄繼承,該所得遺產均應用以清償繼承債務

柚子 105-06-04 21:48

謝謝律師們的回答!目前應該會考慮透過法院來處理債務

不太想因為漏報遺產而造成後續法律糾紛,而在向國稅局申請父親的遺產表中,只看到有名下的汽車,以及沒有欠稅、沒有土地等資訊,並沒有看到有關存款或是贈與相關的內容,也沒有債務相關的描述。

 因此想請問有關於生前贈與這部分的遺產資料,是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時就會一起查出來併入計算嗎?還是得要自己主動說明才會列入呢?而又有無辦法能查明父親是否有其他的債務呢?

葉子 105-06-02 09:42

各為律師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以於台大醫院鑑定傷害部分但未來需要請醫生怎樣的開診斷證明呢?我現在都是用健保身分就醫另外在申請勞保職災免部分負擔核退,再把部分負擔的前申請回來,但是現在公司有給我職災單就醫可以直接免部分負擔,例如台大就醫原本460,現在只要100,收具也只有100,請問我要繼續用健保身分就醫,還是使用勞保身分?

問題一:若因為勞保免付的醫療費用,加害人要賠償嗎?

問題二:

勞保醫藥費部分是否有上限?有的話是以什麼為判斷標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2 10:52

您好,

 

1、您因勞保而免付之醫藥費,自不得再向加害人請求,只能請求您實際有支付之醫藥費用

 

2、勞保支付醫藥費並無上限,只需在繳費後六個月內備齊文件申請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葉子 105-06-02 11:59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問律師 有實際的條文或法院判決可以參考嗎?

 

1、您因勞保而免付之醫藥費,自不得再向加 ... (恕刪)

小涵 105-05-30 19:49

我想問我有個朋友前幾天去醫院檢查,結果得知是菜花,醫生告訴她,她是被傳染的,而她告訴我過去半年內跟她有性行為的一共有4位,但她一一詢問,卻沒人願意承認,還說她亂講話,但她經濟不是很好,卻要負擔龐大醫藥費跟心靈受創,想問法律上有辦法幫她忙嗎?麻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30 20: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不過還是要有事證證明是何人。

2、因為只是民事賠償問題,所以無法聲請測謊,至多就是依據病徵來判斷是何時遭到感染的來判斷可能的行為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先就可能傳染之人提告,再請法院調取病歷資料,以查明傳染者到底為何人才能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涵 105-05-30 21:1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不過還是要有事證證明是 ... (恕刪)

可是沒人承認啊,萬一對方沒看醫生怎麼辦?看他連打預針的錢都拿不出來了,心靈受到很大影響,覺得人生被毀了,我很想幫她,但也無能為力。

小涵 105-05-30 21: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 ... (恕刪)

那需要當事者準備什麼資料提告?這樣需要找律師嗎?

奶茶 105-05-21 05:29

你好!請問,去年6月份在育幼院工作三天而已!第三天回家晚上突然身體不舒服重感冒!到支氣管發炎很嚴重!後去大醫院看醫生才慢慢好!

不過後來常感冒看醫生!健康上很明顯也無法好好工作!也失去好幾份工作機會!請問這是職業傷害嗎?

可以向對方陪償醫藥費與身體健康與工作損失的陪償嗎?

PS.工作第三天快結束時才有老師跟我說裡面小孩的病毒很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感冒是屬一般常見之疾病,是否與您工作場所有關,會有證明之困難,所以本件要主張職災應不容易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奶茶 105-05-21 22:17

還好!因我說確實是事實!本就不是一般感冒所致!

不過還是謝謝!

范姜 105-05-19 10:05
你好: 我是行人在斑馬線紅燈,已經走到對面時突然聽見機車自摔,當下我看是老人家馬上叫救護車,我也沒想誰對錯,先送醫院在說,醫生也說只是皮肉傷,有照過x光,沒什麼事,機車費和醫療費也沒多少,就主動幫對方處理到好,事後也沒寫和解書。心想我都處理完了,寫和解也沒意義。 事後兩個月突然打給我說他腳軟骨受傷,到現在還沒好,要去開刀做手術,要我負擔他的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用,如果不處理要告我過失傷害,我覺得很不合理,我跟機車完全沒有碰撞,自己跌倒要告我過失傷害,而且當天送醫院醫生檢查都沒問題,兩個月後跟我要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現在要準備上法院,請問各位律師像這種情況,我應該要怎麼保護自己,因為聽說他光工作費用就高達60多萬,我的立場是,你到路口沒注意動態,而應注意未注意前方,與有行人都要先禮讓才對,怎麼反而都我不對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9 10:30

您好,

 

1、若您是紅燈的狀態,則本件主要肇事責任在您,對方因閃避您而跌倒,您的行為與對方損害結果間就具有因果關係,與是否實際碰撞無關。

 

2、對方是否有車速過快、在路口減速慢行之過失仍有待車禍鑑定確認,但主要過失應仍在紅燈的部分。

 

3、您可爭執對方請求費用之合理性與必要性,例如請他提出無法工作之醫師證明才能請求勞動損失、所為之醫療行為是否與車禍據有關聯性與必要性也應請對方舉證說明。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嘉 105-05-17 20:17

你好

騎乘機車撞到路人,我手斷到花六~七萬元,她的醫藥費花了八千多元,卻要跟我們求償十二萬元的費用,我要如何確保我的權益不會受損,我是不是需要主動提告以確保我的權益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7 20:31

您好,

 

1、雙方應賠償對方之金額需依照過失比例計算。

 

2、所有之費用均應有單據證明、且須與車禍事故具有關聯性及必要性之花費。

 

3、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則沒有一定的標準,視受傷所造成之痛苦程度主觀認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嘉 105-05-17 20:39

我們距離事發日已接近170天,他對我提出告訴,我是不是也需要對他提出告訴回應,如果是他單方面提告,我沒有提出告訴,是否會喪失我的權益,這案件是否超過180天沒有提出告訴會無法提告喪失權益。

你好:

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 先去申請初判表,若對方也是肇事原因之一,表示有過失,就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你們進入偵查程序可以繼續談,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 距離6個月剩沒幾天了,若要提告就要趕快。
沈恆 (沈律師) 105-05-17 22:51

提告過失傷害罪的前提是對方有過失,且您有受傷,若都滿足,應於事發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雙方的賠償責任是損害額乘以過失比例,可依此設算可接受的和解金額,談妥和解互相撤告即可解決爭議。

Taku 105-05-07 01:21

您好,

我想請問車禍賠償問題, 

事情經過:

表妹 (未滿18駕照) 騎車載同學 (未滿18)

騎車行進間  路邊一台靜止之轎車未打方向燈突然切出來主線車道

煞車不及直接撞上轎車

表妹與同學 大腿骨 斷掉, 手術後已漸漸康復

目前與轎車車主未和解

我想請問兩個問題

1.他同學是否有權利向我們求償? 求償的範圍除了醫藥費外, 他還可以

   向我們提出什麼名目的賠償?

2.他同學是否可以向對方 (轎車車主) 提出賠償?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她同學可以向載他的人及對方駕駛者一併求償,除醫藥費用外,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君 105-05-06 10:37
我在1月發生了車禍 我是從巷子出來的 對方是直行車 那天下雨 我確定我車速不快 一出巷子騎到道路中間就被車撞了 車子撞了我後又撞到停在旁邊的三輛車輛 皆造成損壞 我有受傷有開醫生證明 我只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及修車金額約1萬多元並沒有獅子大開口 皆是醫院及修車收據  但對方(保險公司)一直說車禍我要負70%的責任 因為我出巷子沒有注意 但是對方車速應該也有超速才會撞了我後又追撞停在旁邊的車子 我想直接提告 因為和解兩次都沒有結果 如果我要直接去法院提告可以嗎? 要準備什麼資料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6 12:13

您好,

 

1、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六個月內須向警局提告,或寫狀紙向地檢署直接提出告訴。

 

2、可於案件起訴後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但賠償金額本應照雙方過失比例分攤。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兩小盒 105-04-28 13:14

律師好:

前陣子我因提早起步,違規紅燈,與搶黃燈機車發生事故,當時有請交通大隊及保險公司到場協助處理,而兩方也皆有意談論和解事宜。

但幾天前接到對方來電告知,希望請求賠償薪資損害部分。在現場處理時,保險公司也告知過對方若其有需針對薪資部分進行賠償,可依其診斷證明等文件辦理理賠作業;對方表示由於醫院認為其傷口不影響一般活動,故不願在診斷證明上註明「需在家休養幾天」等字詞,但對方已經以腳傷為由向其公司請假一周,所以想向我要求薪資補償。

我知道自己有錯在先,但若是連醫院都不認為其傷勢會影響活動,我是否有理不賠償薪資部分?其餘車損醫藥費的部分都有跟保險公司談過,我方會幫其負責處理。

若對方因薪資賠償爭議,選擇不和解提告,我方應如何應對較為妥當?我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初次碰到這樣的狀況有點惶恐,希望藉由眾律師的解答能更快更順利地與對方達成和解,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8 13: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倘若沒有相關事證證明有請假的必要,則我方沒有配合的必要,不過倘若金額不高,建議可以稍作退讓,避免雙方和解破局。

2、倘若無法協商,建議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28 14:2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對方依民法第193條第1項規定向您請求因請假在家所受薪資損害,在法院判決實務上,有幾個要求必須符合:「診斷證明書有註明宜在家休養的字眼」、「請假確實導致薪資損失」,如果診斷證明書沒有註明,對方難以要求,況且對方也要提出確實有因請假而影響薪資的證明(如果是請特休,當然就不會影響到每月薪水)。

2.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samuel 105-04-16 13:00

各位大大好!
小弟親人因騎車發生車禍骨折住院!
要詢問各位
(1)賠償金是否不合理?
(2)是否有理賠專員可提建議?
(3)如上法院可獲的的金額?勝算?
(4)肇事責任?

(A)傷勢如下:
1. 骨盆腔 右骨盆上恥股枝 > 骨折
2. 骨盆腔 右座恥骨枝 > 骨折
3. 右大腿內縮
4. 多處擦傷

(B)事故說明: (甲=汽車, 乙=機車)
汽車行駛到紅燈號誌路口,紅燈撞上綠燈直行機車

(C)賠償項目
1.醫藥費 86831 (有收據)
2.看護費 2200*140=308000 (醫院診斷書有記載住院50天,出院後3個月內需用助行器)
3.收入損失 20008*12=240096 (有勞保投保證明 & 在職證明)
4.機車 80000 (剛買3個月內,目前是要求賠一台同款的)
5.學費 15000 (已辦休學,只退回2/3有收據) 
6.精神賠償 400000 (住院期間經歷3次手術,每道手術傷口都達10cm)
**總金額1129927**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2 19: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的部分,建議可以先送鑑定,屆時過失責任會更清楚。

2、賠償金的部分,倘若有相關單據、診斷證明書即可請求。

3、倘若金額蠻高的,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訴訟才能保障權益。

李萱萱 105-04-16 08:19

我想請問,三月多我跟男友發生車禍,我是乘客
做了筆錄,當時警員只問我男友是否要提告,沒有問到我
所以男友筆錄資料都往上呈報

也收到法院的偵查庭開庭通知單

我當時沒想到那嚜多 就沒跟警方說我要提告
現在我要提告,我該怎嚜做?
在到警察局跟警方說我要提告?(警方一定要承辦者嗎?)
還是自己寫訴狀?
訴狀需載明對方哪些基本資料??
我只知道對方的聯絡電話跟姓名,其餘都不清楚

我可否就不提告靠男友跟對方談要我受傷的醫藥費跟精神賠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16 09:2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期間為六個月,依您所述情況,仍在告訴期間內,所以仍得合法提出告訴。 提出告訴的方式,需敘明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可以用言詞的方式,也可以用書狀的方式,向警局或檢察署提告都可以。 您的損失與男友的損失應分開來請求,所以您當然可以直接與對方洽談賠償事宜,除了可依民法第193條第1項請求醫療費用之外,也可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請求慰撫金。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黃國政 (Sam) 105-04-16 12:02

由於您的資料中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用追加告訴的方式,以便案件可以併案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6 23:43

您好,可以直接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