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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 103-08-06 07:53

昨天我收到法院寄來的刑事裁定書,上面寫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貳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這2件都各判6個月,易科罰金我也繳了..這樣我是不是多繳了一個月的罰金呢?如果多繳了可以追回嗎

 您好:

依您所述確實有可能多繳納一個月之罰金

您可具狀向地檢署執行科聲請退回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pipi 103-08-04 13:28

前夫跟法院提出改定監護一事,目前是共同監護,我是主要照顧人

原因理由是我阻擾探視,在他抗告期間,有幾次小孩生病,我沒讓他把小孩帶走,但有准許他來家中探視,而後來他抗告駁回,但一開始我們雙方都不知道(因為後頭有附前夫當初希望的探視時間表,我們都以為要照那探視時間走,走了半年),但因為寒暑假有些爭議,我去法院問了,法院告訴我他那抗告駁回,我不需要照那份走,後來我有跟前夫說他那抗告駁回,要照原裁定內容走(因中間他不斷的騷擾,還帶警察來),但他堅持說只有撫養費的部份駁回,他探視是有抗告成功的,結果他現在用這來說我嚴重阻擾探視,請問這樣改定的機會大嗎???

 

您好

除非對方能證明你確實阻止探視

且情節重大

更要確認對方具有適合照顧的能力

否則不會改判監護權

何況對於是否有阻止探視恐怕都有爭議

我認為是不會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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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4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主張有正當理由暫時阻止小孩之父親探視(例如生病),且社工訪視報告皆認為孩子由您撫養已經非常之習慣,則法院通常基於不願變動孩子現況之原則,不太 容易改定監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pipi 103-08-05 00:17

謝謝律師的回覆,我想再請問抗告期間需要照一審的裁定走嗎?

dison 103-07-31 12:34

請問法院裁定強制執行費用,經抗告駁回確定之後,

可以郵政存函通知債務人已轉讓債權(即強制執行費用)予第三人,

並由第三人對債務強制執行該筆債權嗎?

需向法院執行處提出證明文件為何?

路人 103-07-31 11:08

請教各位大大:

1.本人父親於94年間,因生意投資向A小姐拿了200萬投資款,同時開立4張各100萬元未填押日期支票共400萬元給A小姐做為擔保,期間有陸續償還部份金額,後來投資失敗,餘款130萬元無力償還,A小姐將4張支票轉讓給B先生,自行填入日期後拿去銀行承兌造成退票(提告後,目前已提起公訴中)。

2.之後達成和解,父親拿現金30萬元給A小姐並同時開立面額各20萬元本票5張共100萬給A小姐,並填寫和解書表示債權債務關係己餘本票之100萬元,但此4張支票A小姐並未當場歸還,此後B先生又將此4張支票(400萬)+5張本票(100萬)轉給C先生(專門從事司法討債)。

3.C先生已將5張本票申請民事裁定執行後,現在又將這4張已完全無債權檢察官已認定偽造並起訴的支票拿出來請求民事支付,並一直強調他的無辜的第三人,來向我們討債,請問該如何因應並取回此4張支票

P.S.目前已開過調解庭,對方目前僅提示一張支票要求一次要拿100萬元,不然就法庭見,另外一次只能取回一張支票,讓我們覺得相當無助又無奈..等於100萬的債務,要分批求償500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確認支票是否有以背書方式轉讓,此會影響到您們後續主張之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C是否有合法取得該票據,能否主張該票據權利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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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 103-07-30 03:21

律師您好,我有兩個問題想請教。

1.我手上有一張本票申請本票裁定,但是當初讓對方簽本票的時候對方聲稱他不懂怎麼寫本票,票上除了簽名跟蓋章的部分外其餘都是我填的(發票地與地址空白未填),對方只有看完後簽名與蓋章,這樣可以申請本票裁定嗎?

2.我有在網路上下載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內容需要填寫對方身分證及地址,若我不知道對方身分證及住所該如何處理。

您好,本票上只要金額、發票日期欄位有記載並經發票人簽名,且有無條件擔任支付之註記,即屬有效之票據,可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申請時不以填寫對方身分證字號為必要,不過建議填寫對方住址,以供送達之用。

KAI 103-07-30 17:35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本票上只要金額、發票日期欄位有記載並經發票人簽名,且有無條件擔任支付之註記,即屬有效之票 ... (恕刪)

律師您好,這樣若申請本票裁定發票人會不會有抗告本票除簽名及蓋章外其餘內容是執票人後來才填上的可能呢?因我在網路上有查詢到一篇文章寫說本票內容必須由發票人親自填寫才算有效本票,不好意思疑問比較多,再麻煩律師解答,謝謝。

103-07-29 19:21

朋友去年以取得代理某品牌產品並和某公司有合作

需進大量代理品牌之貨物因而需現金

而向我借貸50萬現金

並且以隱名合夥人之名簽訂契約內容為和某公司合作

並承諾一個月後歸還本金和利潤共60萬

事後並無歸還問其原因皆以貨款未收到為由

經過數月協調以每月一萬以上之金額先行歸還

待收到貨款時在還其剩餘款項`並簽訂一張60萬本票

期間每還款至今約10幾萬

但問題於今年5月至今.已3個月皆無還款

每每問他何時還款皆推託或以其他理由和謊言塘塞

問他和某公司合作之後續也答不出所以然來

因此朋友所言和某公司合作可能只是為騙到錢的謊言

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報警提告詐欺?

本票要先做裁定嗎?

後續該怎樣處理才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就本票部分,您亦可委任律師至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待裁定確定後,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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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9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蒐集對方行使詐術之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促使對方與您談判和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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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 103-07-24 06:48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是在今年一月份被起訴組織犯罪,一共被起訴五條,其中組織犯罪,傷人,妨害自由都不起訴了,剩下毒品恐嚇取財未遂,在我被拘提當天有被交保了,但法官有對我裁定限制出禁,我起訴五條罪已經有三個不起訴了,而且我每次出庭都沒有無顧不到,能不能有辦法讓我先解除出禁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4 09:30

您好,限制出境之處分,目的在避免被告因出境滯留他國,以保全國家追訴、審判或執行之順利進行,因為您已有部分不起訴處分,加上每次出庭皆有出席,然因毒品屬重罪,故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或有條件解除限制出境,例如加具保證金條件替代限制出境。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4 1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遭起訴毒品犯罪,為重大犯罪,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閱卷並與您討論辯護策略與方向,欲解除限制出境,似有困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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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華 103-07-21 14:26

律師感謝您的回答

請問本票上有發票人的身份證字號

有其過去的租屋處和過去的電話號碼

但無其身份證影本

經地方法院辦事人員說明:因為無發票人的身份證影本,法院無法知道對方住哪,就無法申請本票裁定了嗎?

感謝您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1 16:19

1.先做本票裁定

2.法院發函給您,要您去戶政申請對造之戶籍謄本。

3.再寫個陳報狀,附上戶籍謄本,呈上法院。

以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6: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身分證號碼正確,無需提出身分證影本,法院即可查詢,或是發函給您,請您去戶政事務所查詢陳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華 103-07-21 12:46

律師您好

小弟誠心的和您請教,先謝謝您

本票發票人租屋處人去樓空

手機號碼也換了,無從聯絡

尚有一些金額未清償。(發票人已清償一部份,他使用銀行匯款)

有留發票人身份證字號和蓋手印。

問題如下:

1:欲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相對人的住所可否空白?

2:有無其它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3: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但是建議您先寫之前的租屋處即可。

2、倘若您不知如何撰擬聲請狀,可以委請律師代為撰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1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您都有身分證字號及姓名了,你可暫寫租屋處作為居所,院方會皆幫您查出相對人之現戶籍地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x 103-07-12 12:46

三月中發生車禍,肇事者未成年,支幹道,酒測0.08,因對方及家長與車主都拒絕賠償,連強制險都不肯主動告知,完全無誠意處理,現過失傷害少年法庭已裁定,對方敗訴。

現在我要用少年法庭的裁定提出損害賠償,因車主兒子(亦未成年)將車借與未成年騎乘,現另行民事求償,想請問被告是直接寫二位未成年的名字,或是連家長姓名都要寫?因傷害案只有騎車的人,車主及其子的資料都沒有,我若要車主連帶賠償,該如何取得對方資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請求連帶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造成您傷害之人為騎車之人,與車主無關,您似僅能針對對您造成傷害之人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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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103-07-13 12:23

但是車主明知少年未成年仍將車借予少年騎乘,應負連帶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車主應可拉進來一併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德 103-07-12 11:52

已收到勒戒裁定.但我是家中唯一經濟來源.也有許多債務.頓時家庭經濟會受到影響.此時應該怎麼處理??

法律小學生 103-07-12 23:30

大大你好 有關你施用毒品的案件 如果已經收到裁定的話

             就只有趕快提起抗告這個方法 才有可能改變結果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裁定抗告亦不停止執行,且抗告成功之機率亦非常渺茫,您應先做進入勒戒所之準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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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3-07-11 15:16

律師您好,因為當保人房子被法院裁定查封,請問這種情形,我們人還可以繼續住在裡面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查封仍可以使用該房,但不得撕掉封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rrie 103-07-05 19:13

我跟前夫離婚3年多,有一個5歲的小孩,之前我們在離婚協議書上寫著監護權共同監護但雙方要探視小孩的時間不限天數小時及時間,但前夫前些日子得知我已經再婚就開示刁難我說我只能去看孩子不能把他帶走,上個月我跟前夫好不容易爭取到可以帶小孩出來3天,但現在正值幼稚園放暑假,我告知前夫我想帶小孩上來台北娘家(前夫家在台東)前夫都刻意不回簡訊不接電話,我該怎麼做才能順利地帶回孩子開心的陪他過暑假呢?我國中時有著備受性侵的陰影,所以我不敢再踏進法院,但為了孩子我應該怎麼辦?

若我真的要打探視權官司一定要到台東法院遞狀嗎?法院是一次就會裁定時間了嗎?裁定時我本人一定要在場嗎?

再麻煩律師回覆了,感謝

 1.監護權或是探視的案件都是家事案件  應該需要在子女所在地法院訴訟  如果子女所在地目前在台東  確實可能案件會在台東審理    2.你可以委任律師代理  但因為是家事案件  建議至少出庭表示意見一下   3.依你的情況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或是核定探視方案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5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辦法,可先行把小孩帶至台北,待您先生至台北對您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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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rie 103-07-07 18:16

律師您好:我想再跟您請教個問題,若到時候法院裁定之後,我因為有事而無法下去台東探視小孩的話會不會喪失下次探視的權力呢?

之前我們有協議要分擔扶養小朋友的費用,但因為沒有明確用匯款的資料,只有去探視時把錢交給前夫的爸爸沒有憑據,前夫若向法院追討之前的扶養費,法院會判我需要支付嗎?

再麻煩您回覆了,感謝!

Carrie 103-07-08 15:18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律師您好:我想再跟您請教個問題,若到時候法院裁定之後,我因為有事而無法下去台東探視小孩的話會不會喪失下次探視的權力呢?

之前我們有協議要分擔扶養小朋友的費用,但因為沒有明確用匯款的資料,只有去探視時把錢交給前夫的爸爸沒有憑據,前夫若向法院追討之前的扶養費,法院會判我需要支付嗎?

再麻煩您回覆了,感謝!

威廉 103-07-03 20:11
請教各位大律師 因本人買了一棟新房,有房屋保留款40萬,過戶前有簽兩張本票,一張為房貸609萬本票(已經取回並且銷毀),另一張則為房屋尾款40萬。因建商從102年1月份簽訂買賣合約一直到5月取得建照,預計102年8月預計交屋,自來水部份一直未完成,導致拖延到103年4月自來水才完成,但並未與我辦理交屋手續,因為房子還有一些地方要修繕,5月中建商來電告知要付款,我回答只要修繕完成我立即現金付款。我所有相權狀都未取得。 直到今日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來函,案號103年度司票字xxx號,應該是要強制執行。 想問的問題是 1.這有任何前科嗎? 2.沒有提到該如何還款,接下來該怎麼做? 3.我跟建商那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建商叫我先付款,後續他們處理。 再拜託各位大律師 惶恐的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且也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而建商負有瑕疵擔保責任,若房屋有瑕疵,仍可以向建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3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該本票裁定於期限內提出抗告及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關於房屋之瑕疵,再另以律師存證信函通知建商請求修繕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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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枋 103-06-30 21:58

因小孩目前未達就學年齡,在探視部份,有關於寒暑假問題,因裁定書上有寫明需跟小孩協議,協議不成才由學校放假日開始算,那這樣未就學的小孩有寒暑假嗎??

一籌莫展 103-06-30 10:52

內容很長,麻煩律師看一下

至今協議離婚已逾兩年,因為考量孩子之最佳利益以及前妻(台灣人)欲赴大陸工作,故離婚協議將監護權由母親全權行使,而非共同監護,我則行使探視權

沒想到前妻前往大陸後,一直藉故不讓我與小孩透過視訊及EMAIL連絡,而且不告知其在大陸的居住所及聯絡電話。直到101年8月因其母親過世回台約半年(前三個月隱瞞行蹤讓我以為她不在台灣),且某些必要手續要辦,所以讓我見到小孩兩次及通話兩次外,當前妻於102年1月離開台灣後,更完全失去連絡,手機停話、EMAIL不回,甚至連自己名字全改了。

離婚協議並只寫明小孩會面交往的方式(視訊、EMAIL及電話),並無規定頻率,在斷絕音訊情況下,我已向孩子的戶籍所在地法院辦理酌定會面交往裁定並由法院完成裁定了。但是,法院裁定過程中有查明前妻自102年離台後,一直沒有回台。所以,即使法院有裁定見面方式及頻率,毫無音訊的狀況並無改變。

除了氣前妻惡意剝奪我的探視權,其實也會擔心是否母女在大陸是否平安。因此想要以申報孩子失蹤,出現的話(入境)會通知報案人的方式來取得孩子的訊息。卻被警局告知我因為無監護權無法報孩子失蹤

請問

1. 如果由法院提出證明,證明對造未盡告知住所且帶著孩子斷絕音訊(和誘?),是否這樣我可以向警政機關報失蹤

2. 除了申報失蹤法律有什麼方式可以幫助我取得孩子的近況?

3. 前妻的惡意剝奪探視權,是否能申請改定監護權?又該如何舉證?而且無法連絡的情形,其實很容易被對方解釋成我對孩子不聞不問。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30 11:45

您好,因你對小孩並無監督之權利,前妻行為無誘使脫離監督權人之事實,你無法以和誘提告前妻。您係可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規定,以孩子由前妻監護較為不利為由,向法院提出告訴,請求法官更定小孩之監護權歸你行使。因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是父母雙方均須有照顧機會,若其中一方剝奪時,即構成兒童虐待、家庭暴力,因而對拐帶的一方於爭取監護權時,作不利的推定,因此你獲勝訴之可能性大。如獲勝訴之判決,屆時你是擁有監護權之一方,如前妻再不交出小孩,妳就可以告前妻刑法第二百四十條之和誘罪,或第二百四十一條之略誘罪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30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蓋因您也是孩子的父親,本來就有探視小孩之權利及義務,故若前妻惡意剝奪您與孩子之會面探視權,不僅剝奪您之權利,亦屬剝奪孩子之權利而為不利孩子人格發展之行為,故您可蒐集證據後(比如說前妻如何的失蹤及音訊全無)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建誠 103-06-29 13:59

請問律師,我已經取得假扣押裁定書,預計下周提存擔保金後,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標的是一間房子。我也有聲請支付命令,想請問,如果支付命令下來 ,對方沒有異議,那我接下來要怎麼進行。是不是正式聲請強制執行?那我假扣押的擔保金如何要回?是要撤銷假扣押嗎?還是~~~~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9 23:45

 支付命令聲請後,若對方無異議,待確定裁定核發下來後,即可據之聲請強制執行,蓋確定之裁定已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故可不須再行假扣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6-29 23:49

您好!支付命令確定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另,支付命令確定後應先定20日以上期間,催告受擔保利益人行使權利,若其逾期仍未行使,即可聲請返還擔保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長頭 103-06-27 23:24

請問我高等法院偽造文書等案判決定應執行期貳年四月,可是分開來算的話是偽造公文書罪三條分別是一年,一年一月,一年二月,還有詐欺取財未遂七個月,而我上訴至最高法院,而今天竟然收到高等法院的裁定說,詐欺取財未遂罪部分上訴均駁回,請問這樣子會先執行那七個月嗎?還是等最高法院審理偽造公文書等部分後在執行?那是同一個案件會被拆開執行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7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先確定之判決,可能會先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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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頭 103-06-27 23:43

但是之前有定應執行期,如果拆開先執行那好像很奇怪喔

淑淑 103-06-18 15:26

朋友欠我錢,開了2張50萬元的本票後就消聲匿跡,我也拿了本票去法院告她,裁定書和確定證明書我都收到了,去國稅局調她的財產和所得,她名下也只有一台車,我不知道後續該怎麼做,要怎樣才能讓她出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8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對方仍不出面兒人間蒸發,可整理相關事實,評估是否可告其詐欺罪。蓋因藉由刑事偵查程序,可以公權力之方式要求其出面解決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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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淑 103-06-17 15:29

裁定書和確定證明書到國稅局查閱了相對人的財產和所得,結果她的名下只有一台福特六和的車子,接下來我該怎麼執行怎麼做才能讓相對人受到該有的懲處?

沈恆 (沈律師) 103-06-17 22:06

您好!可以向法院聲請拍賣該汽車求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淑淑 103-06-17 03:26

已經收到法院寄來的裁定確定證明書了,我是不是就可直接拿著證明書去查相對人名下是否還有財產,請問是要到國有財產局查嗎?去的時候還需要帶什麼文件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6-17 08:20

您好!至國稅局調閱,填妥申請書,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裁定書、確定證明書辦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雷 103-06-13 23:19


 借   款  協   議  契   約  書 
 立契約書人  _____ (以下簡稱甲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協議契約書,七大條約、條款如后:
一、甲方業於__年__月__日將新台幣_____元整交付乙方無誤。

二、甲、乙雙方協議,清償方式、日期、金額如下:
1、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依每個月十號壹期,共  期內,全數清償甲方新台幣_____元整。
2、乙方開立同面額之本票共計壹紙交付甲方〈參附件〉,
以為清償之用,乙方清償時甲方則返還本票予乙方。

三、乙方應依約履行給付義務,倘有一期未給付視同全部到期。
四、乙方不依約履行時,願逕受法院執行所有相關民事刑事法律判決裁定
五、乙方於收受借款後得不另立收據,依本協議書為憑,        本契約書立書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六、本協議書之解釋、效力及其他未盡事宜,皆以相關法律為準則。
    倘有任何糾紛,甲、乙雙方亦應依誠實信用原則解決。
如有訴訟必要,甲、乙雙方同意以 台南地方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乙方若未依條約履行七大條款,甲方將採取執行法律訴訟後,
相關法律途行所需費用,將由乙方全權負責支付。


立書人  甲 方 
          姓名:
          身份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簽 章:


          乙 方:

          姓名:
          身份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簽 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沈恆 (沈律師) 103-06-13 23:43

您好!只要雙方簽署,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每期還多少金額,最好寫清楚;且「願逕受法院執行」,這種條款要經公證才有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月足 103-06-12 22:39

於1/1  2014 車禍女兒當場死亡

對方開的是公司車

駕駛人,擺爛, 調解不成立, 因申請對方公司假扣押裁定,已完成扣押帳戶及動產,現在遭他公司抗告,禁止該第三人向債務清償

接下來該如何保護我被害人,如何處理 ,

don 103-06-06 20:56

1.原裁保護令的法官.裁定核發.前妻後來又聲請延長一年.僅問簡訊內容是否本人所發.回答是.這樣也核發.也是此位法官這就算了.更扯的是此庭是延長保護令的調察庭.居然都沒問我說有沒要調查事巷..延長保護令理由其一更荒謬.

說有派出所我的制作筆錄.我都還沒去寫筆錄那來的筆錄可言.然後又說出另外一件暫時處份.與監護權抗告庭.竟然是合議庭3個法官之一.這樣怎麼打官司都是法院在玩.後來聲請法官迴避此3案審理.也被駁回.                         推事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民事訴訟法  第32條  第七項

七  推事曾參與該訴訟事件之前審裁判,更審前之裁判或仲裁者。此法官已裁定核發保護令.怎麼可以又來審理抗告監護權訴訟
2.然後 延長保護令抗告庭 準備程序 託命法官 居然是裁定監護權判給前妻的法官
又是遇到已對本人有前審裁判,更審前之裁判或仲裁者.怎麼又不自動迴避.此法官裁定監護權給前妻.其中我
抗告理由.是說明.此法官裁定核准訴訟救助免繳1萬多元的訴訟費.其理由認定前妻詐騙.盜領我存款100多萬.
離婚訴訟有勝訴之望才核發...抗告理由便寫此法官的道德標準是已什麼為標準..說本人有前科不適任.
難道法官既都認定前妻詐騙.盜領本人的..才核發訴訟救助裁定..前妻難道就會比我有前科之人高尚
品德良好..只能說無耐..請問大律師還有沒其他救助方法
3.請問現行法規是否有規定再抗告一定要請律師.
4監護權抗告駁回..理由為原審並無不法..但是內容卻沒寫到我抗告原審法官.於訴頌中的時候.
2造的訪視記錄都適合..但還在訴訟不到一半.此法官就在卷宗畫重點.早有心證要判給前妻了.
然後..裁定核發訴訟救助的理由也沒把我的抗告理由寫在抗告駁回內..這樣是否抗告庭包闢
此法官的判決理由之一違法.自相矛盾.
官司勝敗是其次..遇到這種法官真的無法接受公平判決...幫解點一下..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23:35

您好!若對法官裁判不服,可以上訴或抗告;但參與同一事件前審裁判才會有迴避問題,您所述保護令監護權並非同一事件,即使相同法官處理也不需迴避,並沒有違法;另外,再抗告依法要強制律師代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don 103-06-03 21:51

請問大律師.因債務人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法院裁定債務人供擔保金.對方也繳納了.因而停止執行.而此金額為擔保未能即時受償的的損害額.訴訟進行3~4個月.法官在庭上明說債務人為敗訴方.請債務人是否要撤回異議之訴.還可以退回部份訴訟費.債務人因而撤回此訴.而債權人是否可領取此損害額.若能領此損害額.又是否為清償原本的債權金額.請大律師指點一下.小弟第一次碰到這種事件.後續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請幫幫忙指點.謝謝

陳包 103-05-26 00:59

你好.
我的媽媽因患有精神分裂症 已領有殘障手冊多年
無能力工作 靠政府補助以及家人給予生活費
但是他錢花的很快又不安心沒錢在身上
所以跟他多年前精神正常時辦的信用卡公司預借現金
他已經借了三次被我發現了三次但是因不同住沒法立即阻止
但他已經借了不少 對於一個月22k的我而言償還的相當吃力
我想辦鎖卡動作但是信用卡公司要我出示''受監護輔助宣告文事裁定''
我想請問的事
1.這個要如何申請?具備什麼資料?去哪裡申請?要多久時間?
2.若由我(2女兒)申請下來那是不是他以前的債務或以後他所有債務都是由我償還?
3.我要如何讓他不能擁有任何一間信用卡.現金卡或是任何能阻止他借錢的方法? 

我還有一個姊姊已經結婚 一個弟弟小兒麻痺在療養機構居住
前陣子有把弟弟的監護權 從有精神疾病的媽媽那 轉移到我這裡
那我想請問
有關弟弟在療養機構的費用是不是也是由我來償還?

麻煩各位律師的解答
法律毫無概念的我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0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到法院對您母親聲請監護宣告,對於弟弟之撫養費,您即姐姐均須按其經濟能力加以分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監護宣告或是輔助宣告要向各地法院家事庭或是家事法院提出聲請  法官會開庭審理  2.如果母親債務  你將來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3.如果弟弟扶養順位輪到你們兄弟姊妹  那你還是有扶養責任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jc116 103-05-24 13:54

4/30 我接到A君來電,他表示手上有客戶正在找此種車型,可以立即付訂金,就相約晚上 9:00 至承德路B車行驗車交易,B車行C君看車無誤後,即取走車輛行照、車輛原始文件和我的身分證影本,我當時不疑有他,A 君表示只是同行代收後,A 君隔天會拉車至他台中車行停放直至交車。我和 A君便簽了車輛買賣合約,言明以72 萬元成交並收取A君交付的10 萬元訂金後,且尾款62萬於5/12 日交付,與該車最後合照了幾張相片後隨即離去。 


5/4 我在火車上發現朋友在FB轉發的關於我的車輛訊息,車輛竟被駛往苗栗D 車行,我當時感覺疑惑,立即致電A君詢問,他表示他也狀況外並會去查明原因,我深感不安。之後A君回覆這是因為拖車程序發生的錯誤,是他們同行間的問題。

 

5/13 我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致電A君原因,A君表示買主仍在貸款額度有問題,需要延長一周至 5/19,我因為 5/4 的苗栗車行事件開始懷疑A君,我表示需要立即交付餘款或提供其他擔保,隨立即搭高鐵至台中,在高鐵站A君交付他的身分證影本與個人無條件支付本票餘額627740 元以及延長至5/19 的新合約,並當下撕毀第一份合約。我當時問他車子到底在哪 ? 他並無正面回答,我表示請提供車輛現況照片,他說好但是我最後沒收到。

 

5/19我再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A君表示在追錢了,電話沒電,此時已過下午三點半,他表示再寬限一天至5/20下午三點一定交付餘款。

 

5/20下午三點半我再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感覺事態不對,必須立即採取自保動作,直接前往中山分局。中山分局建議我至行為發生地轄區備案。我到B車行後至電110 報警,警察過來後詢問了B車行C君,此時C君才出示4/30 當天與A君的買賣合約,上頭記載以 40萬現金付清,此時才恍然大悟全程遭A君詐騙

 

5/21 上午我到士林地院對A君申請假扣押本票強制執行,下午至士林後港派出所報案,提告A君詐欺。詳見筆錄。 

5/22 經比對我和A君與A君和B車行C君的合約記載時間,發現A君和B車行C君的合約簽訂時,產權仍屬我所有,經思考過後,上午我再次到後港派出所對B車行C君提出業務侵占偽造文書。詳見筆錄。同時間對B車行C君寄出存證信函。 

5/23對苗栗D車行E君寄出存證信函。亦至台北監理站申請調閱車輛過戶異動文件。發現已遭苗栗D車行E君於 5/8 過戶給F 完成。

問題: 一.請問我可以對車輛逕行假扣押嗎 ?

        二.也對提告D車行E君業務侵占偽造文書是否可行 ? 

        三.我目前採取的自保動作還有甚麼可以補強呢 ?

        四.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但債務人名下無產時,實務上如何救濟 ?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能對A提出民刑事告訴,並對其請求損害賠償,若A無財產,僅能於強制執行無財產後,取得一張債權憑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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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該車輛現在的名義人而言,並無積欠您任何金錢債權,故本件應無法對該名義人為假扣押聲請,又若您係為保全現在之車輛登記狀態,則應思考的是可否進行假處分之保全程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淑淑 103-05-21 12:41

收到裁定書之後也把相對人的戶籍謄本陳報法院,那我要收到確定證明書才可以去查相對人名下的財產嗎?

怎樣的裁定
如果是支付命令的話,則必須要有確定證明書,一併提出才能夠前往國稅局查調債務人的財產所得資料。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持確定證明書,方得查財產請求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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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015 103-05-20 15:22

事情緣由:

        去年八月朋友告知其男朋友A君要開居酒屋,尚缺資金缺口30萬,因開店在即,所以請我協助投資開店並言明往後要退出只要兩個月前提出即可將資金全額退回。在去年九月底簽訂投資契約,原訂10初開店卻一直延誤到10月底,契約內容也言明由A君辦理工商登記,但至始至終都沒看到,且所有的支出收入也提不出任何的明細,就連營業額也都是口頭說說。去年年底A君退出居酒屋經營也完全沒告知,只在今年二月突然來通電話說,他用了120萬頂另一間居酒屋,我投資的金額直接轉換成股份,當下即拒絕並請將資金退還。至此A君即以各種理由推託且還會不接電話,在3月時我依契約至他新開的店裡請他簽本票,現時間已到,A君依然沒有任何作為還是一樣用藉口理由不還錢,還擺明要告就去告,請問這樣的情事是不是可以提告詐欺,另外今日已去法院裁定本票,這樣會有影響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cash015 103-05-20 16:18
回覆 cash015 的發言內容:

事情緣由:

        去年八月朋 ... (恕刪)

能否先請各位專業律師先解答小弟心中的疑問,這樣的行為是不是構成詐欺

1.如果借款投資目的跟當初協議的不同  確實可能有詐欺的問題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cash015 103-05-20 23:07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借款投資目的跟當初協議的不同  確實可能有詐欺的問題   ... (恕刪)

感謝張律師的發言,另外請教如果要提告是不是可以直接去警察局報案還是一定要去地檢署,需要訴訟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6: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投資契約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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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淑 103-05-20 13:54

到法院陳報戶籍謄本寫陳報狀也需費用嗎?法院說得於收到裁定書後15天內陳報給法院,若是超過15天那怎麼辦?

1.超過時間沒有關係  法官會綜合考量   2.陳報戶騰給法院不需費用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到法院寫陳報狀不需費用,僅須購買陳報狀紙,自行書寫之,若有遲延,可先致電書記官告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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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淑 103-05-19 15:48

收到裁定書後也去戶政事務所申請了相對人的戶籍謄本要寄給法院還需要寫陳報狀嗎?案號和股別是直接註明在戶籍謄本上就好嗎?信封上收件地址寫法院地址就好還是要寫什麼部門的收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19 16:41

民事陳報狀

案號:XXX年度XX字XXXXX號

股別:X股

聲請人即債權人:XXX  住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

相對人即

債務人1:XXX  住XXXXXXXXXXXX

                      身分證字號:XXXXXXXXXX號

債務人2:XXX  住XXXXXXXXXXXX

                      身分證字號:XXXXXXXXXX號

(etc......)

為陳報事:

      檢負債務人XXX、XXX之最新戶籍謄本各1份(聲證1)

以供參酌

     謹         狀

台灣XX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

聲證1:最新戶籍謄本各1份

中        華        民國    XXX    年    XX    月    XX    日

                      具狀人即債權人:XXX (印)

 

---我是分隔線我是分隔線我是分隔線我是分隔線我是分隔線我是分隔線我是分隔線我是分隔線---

自己一份,法院一份(寫的愈詳細愈好...),相對人一份。

僅供參考,以上。

1.最好以陳報狀的方式將要提呈之謄本作為附件提出。(狀頭載明案號及股別)
2.若以郵寄方式寄交法院者,收件人寫上某某法院收即可,因為郵件會由法院收發室統一收文後分由各經辦單位作進一步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需要註明股別跟案號  當事人  這樣書記官就可以處理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撰寫民事陳報狀,附上該戶籍謄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亭亭 103-05-16 18:24

我已向法院聲請和我丈夫判決離婚了,但一路走來,只覺得法官很偏頗,開了幾次庭都沒看我寫的補充理由狀,一直問重覆的問題。現在又來個函說要我補正兩造同意以本院為管轄法院的書面合意,逾期逕為移轉管轄裁定。雖然我知道可以繫屬的法院可以到臺北、新北或桃園地院,但我當初就是想到士林地院,而被告的戶籍在士林才會選在士林地院聲請判決離婚。請問法律專家,法官要我合意管轄是有什麼暗示嗎?是他可能判我輸,所以趕快給我一個機會轉到其他地方告,至少還有其他機會?還是他根本不想辦我的案子,只是想把案子丟開?還是法官在暗示我要把案子轉走,別增加他的負擔,不然他要判我輸?拜託 !我真的很惶恐。

離婚案件,共同住所地,共同居所地,原因事實發生地都有管轄權,訴訟是專業的?建議還是找律師處理,成功機會會比較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只是要確定您是否同意由士林地院審判此案件。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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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伊 103-05-16 14:00

各位頂尖睿智的律師,您們好:

我目前在打監護權官司,訪視社工因為兩造爭執不休,建議法官找程序監理人來作裁定。我是公立國中正式教師(15年),小孩男的,從出生我在照顧,目前3歲,對方去年帶走小孩,我提出假處分,法官目前裁定我一週照顧小孩4天,對方3天,我已作好「小孩照顧和教育計畫書、平日照顧原則、作息列表、養育基金計畫書、從出生到3歲照片集錦冊」,也積極參加幼兒教育和親職教育的課程,目前對我最不利的是我的支援系統,我父母一週只來二天,幫我帶孩子,我只有一些他們和孩子互動的照片,而且對方會教小孩說謊(如:媽媽壞人、媽媽打我,我不要媽媽)

請問律師大人,在程序監理人來訪視之前,我可以怎麼努力呢?有哪些事情可加強準備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需準備表現您為最適合照顧小孩之人即可。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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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淑 103-05-15 20:52

已收到裁定書,裡面有說到要我收受本票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我想了解說為何要相對人的戶籍謄本?我是要拿裁定書至相對人的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去申請即可嗎?申請好相對人的戶籍謄本然後我接下來該怎麼做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5-15 23:54

您好!法院是要核對戶籍謄本上相對人地址,以確認本票裁定合法送達相對人;拿法院通知去任何戶政事務所都可申請,之後陳報給法院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可以拿法院資料去戶政機關聲請即可  然後將戶籍謄本陳報給法院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去戶政申請後就寄到法院即可,要標明案號跟股別。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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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法院通知至戶政事務所請領對方之戶籍謄本,在撰寫陳報狀給法院,為目前若您無對方之身分證字號,即使有法院之通知,亦難以聲請戶籍謄本,若無法聲請戶籍謄本,應撰寫陳報狀向法院說明之,請法院函查戶政機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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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淑 103-05-19 15:40

不用寫陳報狀直接將戶籍謄本寄去法院即可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仍需寫之,否則法院會不知道為何寄一張謄本過來,是要做甚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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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103-05-14 15:06

我方聲請限期起訴後

法院裁定命對方一週內需起訴

現在已經過了一週

法院又來函要我方補債權人的最新戶籍謄本

請問大家

補戶籍謄本用意是?

 

您好,通常是已經起訴之後,才會要求補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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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14 16:33

補戶籍謄本是要確認對方地址,確定法院文書有送達給對方,請依法院指示提供 

KK 103-05-14 17:43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通常是已經起訴之後,才會要求補戶籍謄本。
... (恕刪)

律師您好

起訴的意思是對方為了保假扣押已經提告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0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原告為了維持其假扣押,而必須期限內提出起訴。若屆期未提出,您可主張撤銷假扣押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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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仔 103-05-13 22:56

勞資爭議處理法59條】

關於勞資爭議處理法59條裡面寫到「對於前項裁定,當事人得為抗告抗告之程序適用非訟事件法之規定,非訟事件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意思是指被要求強制執行的一方,若不符該裁定,還可以藉由其他方式去改變這裁定結果,是嗎?

【全勤獎金】

公司未依調解記錄結果,於5月12號將該筆天車訓練費用9,150元匯入我的戶頭,只匯了5,150元,得知這結果,翌日旋即往台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狀,但也就在今天,收到了公司以掛號寄出的郵件,信件內文說道該筆4,000元扣款,是2、3月未達全勤的扣款,然而:

1.所謂全勤制度,早在102年12月時,因某位同事之故,老闆便廢除,且在當月即接下來的幾月份裡領薪資時,也未曾見同事(包含我)有因請假而被扣全勤情狀。

2.薪資明細條也沒有全勤獎金之欄位。(薪資明細條我皆有留存)

3.我於103年3月31離職,期間102年11、12月,103年2、3月領薪資時,皆沒因請假而被扣全勤一事,公司卻遲至5月13日才將這因之前調解記錄結果必須給付的天車訓練費用的差額4,000元款項給變更名目,說是2、3月份未達全勤而扣款。

以上三點。

請問:「公司如此做法,於法有據?我應當如何捍衛我自身權益?」

懇求律師們的專業回答,俯首再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服強制執行之裁定,得提出抗告,對方得提出抗告之理由,您亦可提出反駁對方之理由,讓法院作出駁回抗告之決定。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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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14 16:44

爭議金額只有4000元,打官司很不划算,對方應該也是看準這一點,

不過基於成本考量,不建議提告 

don 103-05-12 18:45

請問我是債權人.本人聲請強制執行命令.也都核發下來了.然而債務人提起異議之訴.民事執行處駁回債務人的異議聲請裁定.然而簡易庭確核發債務聲請停止強制執行裁定.請問法院所核發的裁定書其內容為債務人已供擔保.然而裁定書的日期為103年2月27..債務人人供提存擔保金日期為103年3月10.請問其程序是否合法.債務人尚未供提存擔保金.法院就先行核發停止強制執行的裁定書.其法律程序是否為合法.倘若先行核發裁定書.然而債務人卻無法提供擔保金.其債權人不就權益受損.請大律師指點一下.

其外另一個問題.前妻違法強行帶走小朋友..並於事後想用子女的花費.來抵觸免還欠我的債務.其前妻是否可用此方法抵觸我債權..暫時監護權人是我..子女則被前妻違法強行帶走.期間近半年都不讓我探望子女.卻於現在用在子女的花費來跟我抵觸債務.我該如何處理..民法千百條卻找不到一條來因應前妻的做法..請大律師指點一下..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3-05-12 22:16

您好!請您看清楚裁定書主文,通常應是記載「供擔保後」停止執行,意思是雖然2/27已核發裁定書,但3/10提供擔保後才會停止執行,倘若裁定債務人一直未提供擔保,自然無法停止執行,該裁定書並沒有違法。另,互負債務本就可以主張抵銷,您應趕快依法請求對方交還子女才是解決之道。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停止執行的裁定一定是先於擔保金交付,如上開律師所述。另外,如果你才是監護權人,對方把小孩強行帶走,會觸犯略誘罪。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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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對方交付小孩及返還債務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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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誠 103-05-10 13:29

車禍案件暫未和解,對方要求金額多數為無資料證明,造成第三人責任險無法理賠對方要求金額,現在對方申請假扣押財產,

但意外發現,對方假扣押申請資料中有提供他的消債保全裁定通報 (司法院網站判決為駁回)

請問大家

1.為何對方需要提供消債保全這個資料呢?

2.消債保全中被扣薪的機率是否很高?因為對方存簿薪轉中沒被扣薪(依照聘書內容的薪資),但聘書是拿*過期*的出來,所以讓我覺得很疑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假扣押裁定不服,可提出抗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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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藍 103-05-06 11:13

律師您好:

對方惡意欠錢不還,簽完本票和解書後
還款三分之一就搬家失聯,電話不接,簡訊不回
除了辦理本票裁定之外

有辦法找到他人搬去哪邊嗎? (調閱發話地點之類)
目前是他老爸出面求情,對方當時假借投資之名,騙了不少人

能否聯同其它人告對方詐欺?

麻煩律師解答 ^^

現在還能找到他爸爸嗎,他爸爸住處與當事人戶籍地是否相同?此網屬公共論述,柯律師具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不方便在此公開表示意見,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小藍 103-05-06 11:34

律師您好

他爸有說可以找他泡茶,戶籍地在台中
欠債的人跑到台北了 

接下來該怎麼進行比較好呢?

刑事部分可能有詐欺,可提出刑事告訴,民事部分可聲請本票裁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如果可以認定是預謀的倒債  且有多數債權人  是可能構成刑事詐欺的  建議可以提刑事告訴  被告如果不到庭  檢察官也可以拘提到案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藍 103-05-06 13:46

債務人和其他債權人都有簽署和解書及本票
這樣還能構成詐欺嗎? 

還是只能進行民事訴訟

若其自始即無投資事業之情形,而對外訛稱要實施投資計畫,進而詐取財物者,則其行為應已符合詐欺之構成要件。故本件建議您可以將相關資料及事發經過加以釐清後,研議是否提出詐欺刑事告訴,以使對方能夠出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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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藍 103-05-06 13:57

債務人自稱合格證券分析師

他所經營的粉絲團還是每天不斷發布股票期貨操盤建議,擔任投資顧問,負責代操資訊

當初操盤有簽署合約,但溝通都是當面,沒錄音錄影證據

如要成立詐欺罪中的"詐術"要件,需怎麼做?

 

 

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供對方之相關文件資料,作為對方行使詐術之證據使用之,可聲請本票裁定及準備刑事告訴狀提出詐欺告訴,二者同時進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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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3-05-05 07:25

我因為毒品的案子 第一次開庭時本來是要勒戒 由於我是初犯 我向檢察官申請戒癮治療獲准 接著我就開始療程 現在卻又收到法院傳票 我去開庭 另一位檢察官說我聲請的戒癮治療沒過   所以我還是要去勒戒  但是我並沒有觸犯緩起訴相關規定裡的規範 我也很確定我是初犯 是符合申請緩起訴的條件

我已經看了3個月醫生 而且我期間也沒違反規定 現在又要我去勒戒 {我已經開完庭 我目前是請假中} 我想請問 我符合申請緩起訴的條件 那為何又被撤銷 ?? 那我段時間花了一萬多看醫生不是白花了 我沒有違反規定 也符合條件 她們可以任意這樣撤銷我的緩起訴嗎 ?? 像我這情況 我可以提出再議嗎??

那我提出再議 是要寫什麼狀??

小弟已經去開完庭 檢察官就是要我去勒戒 我目前是請假中

 開庭前我有致電書記官 書記官是說高檢撤銷的原因 好像是當初因為已經裁定下來了 所以他撤銷緩起訴聲請  那我是不是可以主張相關法令程序流程出錯 不能由我來買單呢? 因為履行我正在緩起訴的判決 並且我沒有違反規定 程序上的錯 不應該就這樣要我照單全收不是嗎?? ?那我要提出再議我要找誰呢 也是跟向目前這位檢察官提出嗎??

 還有一個疑問 我並沒有收到高檢撤銷通知 他這次寄來的傳票 上面也是寫著執行勒戒觀察 這樣程序不是不對嗎?? 因為這樣變我要直接去勒戒 我不能提出再議的聲請了 不是嗎 就等於第一庭的檢察官沒叫我去看醫生 我花的錢也是白花的 我只能認了  這樣真的很不合理

要我去看醫生的也是檢察官 看了快一半的療程了 才說撤銷 而且我並沒有違反規定 我真的很無言

麻煩各位律師大大們 給我點建議 讓我知道該找誰提出再議

 

你的案子需要委請律師閱卷,才能得知問題在哪裡,(申請閱卷要有律師資格者才可以)。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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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事訴訟法第256條之1規定:被告接受撤銷緩起訴處分書後,得於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送達被告撤銷緩起訴處分書準用之。若您對撤銷緩起訴處分不服,應於七日內提出再議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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