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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 105-07-06 17:19

平安

我於年初發生車禍,撞到行人(76歲老人家),當天為雨天且晚上,我方車行駛於雙向四線道之內側車道,車前明亮但右側昏暗,行人從路邊突冒出橫越馬路(我方車行方向與其行走方向約呈45度),因右側車道昏暗不明,行人又穿暗色衣頭戴斗笠,根本無法看到他,我看到他時已走到我車前約2-3公尺,急踩煞車(同時按喇叭)煞住車子,但還是撞到行人了。

行人遭撞後倒在引擎蓋上接著滑落到車前地上。我隨即下車查看行人傷勢並請路人協助報案,等候警察及救護車到場將傷者送醫,我等交通隊現場處理完,就跟著進警局做筆錄(我無違規且未酒駕)。到醫院探?其3次,並向其家屬表明待老人家出院後再談和解事宜。

老人家左腳踝骨雙側骨折,需開刀手術裝固定器,另頭部蜘蛛膜及硬腦膜下腔出血(後續頭部無大礙),主要是骨折部分復原狀況不佳,中間又做了幾次的清創手術,以至於醫療費用看護費用過高,老人家的兒女接皆在醫療院所從事醫護人員,所以醫療費含了高額非健保給付的醫材,我看了都傻眼了。我的車損估價約15000元。

交通事故初判表載明行人未依標誌,號線,號誌或手勢指揮......違反的134條1項3款,我是未注意車前狀態第94條3項。

有試著私下和解,但因和解金額毫無共識所以才走上調解,當然對方也於此時提告我方過失傷害罪。在此之前對方說花費將近30萬元(有部分無單據),扣除強制理賠6萬多後,要我陪25萬元給他們(我根本沒錢,重點是我有過失嗎?她突然冒出來,看到了也根本閃避不及,即使有過失,也不該全數要我買單??????????)

近日我又向保險公司確認,已理賠金額已增加為135000元左右,所以我還需要賠25萬元那麼多嗎?我都快哭了......

未婚生子帶一個孩子,又是中低收入戶,每月不到2萬5的薪水扣掉房租和安親費用剩不到13000元(不水不電不用手機的話),我是要如何賠???我現在走司法途徑會對我有利嗎?對方第一次談和解時還說若和解不攏走司法時,到時他們開的金額就會不只這樣了。

從事發到現在將近半年的時間,我每天腦海會不時的出現數次撞擊的畫面,搞的我每天都好焦慮緊張,睡覺失眠又會驚醒,想到就想哭,我還要養育孩子,司法可以給我公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6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主要還是要看對方的傷勢及請求的金額明細,不能一概而論,請對方先提供相關單據、明細及診斷證明書,以利分析。

2、建議備妥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倘偌對方提告,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答辯。

小漂漂 105-06-07 11:08
目前男友是個軍人…我想幫他瞭解孩子監護權歸屬! 我男友在三年前與當時女友未婚生子目前女兒快三歲了。 當時兩人都未成年生子後來同居在女方家.孩子的支出費用都是由男方(軍人自願役)。後來分手了.女兒在男方家裡住了快一年.女方因還在讀高中也沒有工作(今年6月畢業)女方也吵要把女兒送回去她家.男方還是把女兒送去女方家目前已經8個月多。把小孩送回去女方也不讓男方去看.只去過一次其他遭女方多次拒絕!但是我男友一直很想把女兒拿回來…雙方都談不攏。想走法律但是不知如何辦理或好方法.想請律師分享意見。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當初有認領

也就是有報戶口為生父

那麼原則上應該是共同監護

只是因為小孩的主要照顧者是對方

所以要取回單獨監護不容易

只能向法院請求固定探視並帶回家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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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成為小孩法律上的生父,才能爭取監護,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認領,並同時酌定監護歸屬,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漂漂 105-05-04 01:23

目前男友是個軍人…我想幫他瞭解孩子監護權歸屬!我男友在三年前與當時女友未婚生子目前女兒快三歲了。當時兩人都未成年生子後來同居在女方家.孩子的支出費用都是由男方(軍人自願役)。後來分手了.女兒在男方家裡住了快一年.女方因還在讀高中也沒有工作(今年6月畢業)女方也吵要把女兒送回去她家.男方還是把女兒送去女方家目前已經8個月多。把小孩送回去女方也不讓男方去看.只去過一次其他遭女方多次拒絕!但是我男友一直很想把女兒拿回來…雙方都談不攏。想走法律但是不知如何辦理或好方法.想請律師分享意見。

你好:

你男友可依民法第1069條之1準用民法第1055條規定,撰寫聲請狀向法院聲請酌定會面交往方式,保障你男友之探視權。 若你男友擔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之人對未成年子女較有利,或生母有不利於未成年子女之情形,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之人,並爭取由你男友擔任監護人。 另可向生母請求給付代墊之扶養費及未成年子女至20歲成年前之扶養費,生母應負擔二分之一。
小漂漂 105-05-05 11:30

律師你好!請問我男友該去哪裡申請監護權?需要帶什麼證明或資料?

這些是需要提告法院才能有監護人的身份嗎?謝謝律師

如果生母有對孩子不利的情形.該怎麼證明或資料?

張小玉 105-05-01 20:48

我是未婚生子

跟小孩及同居人生活在一起

同居人的情緒時好時壞

日前同居人有暴力的行為

我有去醫院開驗傷單證明

那這對我日後爭取監護權有利嗎

 

你好:

有利,最好聲請保護令,准許核發保護令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43條規定,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於子女,有利於你爭取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之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申請保護令,對您目前及未來爭取小孩監護權,均屬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01 23:50

如果有分手的打算,則應趕快聲請保護令,以便將來採取法律手段時有充分的證明。如果還想維持關係,則最好再多溝通,但還是需隨時準備好保護自己及小孩。

1.  就閣下所述爭取小孩監護權及家暴法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黃國政 (Sam) 105-05-02 10:12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進一步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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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2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2 18: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2 19:1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您好,若同居人確實有傷害未成年子女的事實,對於未來由法院酌定監護權時,的確可作為有利之依據,但以該驗傷單而言,並沒有辦法反映出施暴者為何人,因此在未來會遇到舉證不足之窘境。 建議依據此家庭暴力之事實(注意同居關係亦屬家庭成員之概念)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此對於未來的舉證來說會較為順利;同時也可以針對該傷害事實,以該小孩的法定代理人的身分向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出傷害罪的刑事告訴。

    3.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對你是有利的

建議你先帶孩子離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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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ce 105-04-18 18:59

小的有些問題想問 未婚生子 父不詳情況 

 生父想爭取小孩 是否可以??

需要如何進行相關程序

你好:

可直接至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登記,但戶政事務所會要求你提出相關證明。 若無法提出證明,則要先發函以意思表示認領非婚生子女,再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合併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給付扶養費等,法院會進行DNA親子鑑定,確認親子關係是否存在,判決確定後再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生母否認,則應先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而後再主張親權或探視權的行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8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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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8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生父必須先提出強制認領訴訟之後

才能夠一併請求改定監護權探視權

但改定監護的機會不大

因為並非主要照顧者

突然出現要爭監護權法院不可能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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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18 13:30

我想請問我是未婚生子 生父未認養

孩子 戶口也是我的

姓也是我的

那請問生父有權爭監護權嗎?

如果爭了 我的勝算又會是多少呢?

男方才19

沈恆 (沈律師) 105-04-18 14:23

生父可以隨時認領小孩,認領之後就有權利爭取監護權,法院裁定監護權歸屬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以小孩的最佳利益為決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8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可提起訴訟請求認領非婚生子女,認領後,再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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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8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可提起訴訟請求認領非婚生子女,認領後,再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105-04-19 15:28

我可以不要讓他認領嗎?

他從寶寶出生到現在也沒有負擔到任何東西

這樣他還有權利嗎?

黃國政 (Sam) 105-04-19 21:12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進一步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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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105-03-25 11:29

請問未婚生子如何報戶口,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小娟 105-02-24 22:15
未婚生子,已報戶口,孩子的爸要生父認領,是否監護權會變共同? 如更該變父姓是否監護權也變共同。2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4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認領後,監護權及為生父及生母共同享有,目前您為主要照顧者,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為您單獨享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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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4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認領後,監護權及為生父及生母共同享有,目前您為主要照顧者,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為您單獨所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原則上父母對於小孩的監護是共同,當然如果不共同生活,可另外協調,如果無法協調,分居超過六個月後可以向法院聲請定監護,小孩姓氏跟監護無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潔 105-02-20 14:54

律師您好,想請教一些問題

我的父親和母親是未婚生子,我由父親用認養方式成為親子關係,原本要和父親結婚的母親移親別戀和別人結婚,也生下子女

母親在我從小至成人都沒看望聯絡過,當然也沒做到照顧責任,所以一直都由父親的爸爸、媽媽(我的阿公阿嬤)照顧,而父親在10多年前車禍過世,監護權法律關係轉移到母親身上,當時阿公去找她談監護權時母親竟開口要200萬才願意讓給阿公,之後由於阿公考慮20歲後就不需監護權,所以沒在和母親聯絡?也因此在學時低收入戶和助貸都沒辦法辦,生活過的很辛苦…

現在我已成人結婚,想對母親那做拋棄繼承,不管她有多少遺產或是負債我都不想要,但上網查拋棄繼承好像要等她過世才能辦?

我對她們那邊的人完全不認識,當然她過世我也可能不知道,更不可能拿的到戶籍籐本或死亡證明,但我又怕超過拋棄繼承法律3個月時間。

想請問律師您是否能告訴我,有什麼方法是可以現在做來保護自己的嗎?

謝謝您熱心幫助我與回答,感謝

你好: 1.拋棄繼承只能在繼承發生才有辦法辦理,無法預先拋棄繼承。 2.3個月的時間是以你知悉得繼承時開始起算,不知道母親死亡就以被通知時開時起算。 3.可參考此篇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4956249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0 18:47

您好,

 

1、母親過世前您無法辦理拋棄繼承,縱使未來超過3個月來不及拋棄,因現行法律已採限定繼承,是以您只需以繼承到之遺產清償母親債務,不會影響到您個人財產

 

2、可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對母親之扶養義務。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拋棄繼承的話是從知悉的時候開始起算。在被繼承人往生之前是沒有拋棄繼承可言的。

二、拋棄繼承之前要先研究遺產有那些。有很多人拋棄繼承之後再後悔的。拋棄之後再後悔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三、目前是強制限定繼承,是否仍要拋棄繼承仍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Dennis.chen 105-02-08 00:37

小弟想請教各位關於未婚生子戶口的問題,我和我女朋友尚未辦理婚姻,現在有了小孩(約5個月),將來小孩子出生後要辦理報戶口的問題

1.  我看過相關文件,未婚的子女會報入生母的戶口裡,生父需要申請認領的程序,我想問的是,如果小孩不想將小孩報入生母的戶口裡,是否可以直接報入生父中? 

簡單來說,想將小孩申報戶口的時候,可以將小孩的戶口報入我這邊,一樣共同有監護權,之後結婚時再將其他程序再完成,再麻煩各位幫幫我解答這問題,謝謝!!~~~

請按戶政指示辦理,避免以後更多手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8 18:57

您好,

 

小孩出生時就可以辦理認領,將小孩直接登記在生父戶口下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8 19:50

您好,若先辦理認領,且女方也願意的話,就可以直接報到您戶口

104-12-16 19:01

你好,我今年49歲,未婚.但年輕時,曾未婚生子.現有一名親生女兒,戶口報在我姊夫名下.

我在大陸的朋友,膝下有一兒一女,都已經結婚,兒子膝下有2個兒子.而女兒結婚後一直沒有小孩,檢查後發現先生無法生育.因為這個原因,女兒婚後生活非常不美滿,她日前與我聯絡說:我是否能收養她女兒?並接其來台灣生活.但她女兒今年32歲了...

我前幾日去大陸探望她,有去當地相關單位詢問過,大陸方面是說:女兒已經成年,基本上收養是沒問題的.

所以,我想請問:我要收養大陸朋友32歲的女兒,是否可以呢?

還有,收養後可以申請來台灣嗎?

請先網路回覆我,若成功機率很大,請直接與我話連絡,謝謝!

您好:

1.  收養大陸地區子女,比須同時符合民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之第65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人民為養子女,除依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五項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一、已有子女或養子女者。二、同時收養二人以上為養子女者。三、未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收養之事實者。」依您所述,您戶籍中尚未有子女或養子女,因此可持全戶戶籍謄本、身分證、印章,向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在台無子女之宣誓認證書,向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收養公證書。此外,再依民法規定,因此收養人及被收養人應到場向法院表達收養之合意,但因為對方無法以辦理收養為由申請來台,因此必須透過自由行方式來台或是委託台灣人代向法院及戶政事務所辦理一切收養有關事宜,再由法院判定是否可以收養

2.  因對方年齡已經超過12歲以下,不可以以養子女身分申請來台定居,但可以申請來臺探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4-12-17 02:10

您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9條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中華民國民法第1073條第1項前段規定:「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您所述收養者為無配偶的男性49歲,被收養者為女性32歲,兩者相差17歲,無論在台灣或大陸應該都難以合法完成收養程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ouyun 104-11-23 17:58
律師你好 想請問未婚生子的情況下 不想讓生父有探視權 監護權 也不需要生父扶養 已經沒有聯絡很久 但是怕之後會有搶小孩的事情出現 目前小孩還沒出生 我需要在什麼時間 讓生父簽什麼文件嗎?還是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以免生父之後來打擾 也不希望生父的父母來打擾該怎麼做?

默不作聲。畢竟血緣難斷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3 23:59

 生父如果一直未出面認領,則您尚不必擔心監護權問題。

文文 104-11-17 23:34

目前是在調解中,我是使用低收入戶(法扶)打官司!!!

我單親未婚生子生下一個女兒目前1歲8個月大,

從出生到現在都是我獨立扶養小孩,男方都不來看也不關心小孩,也沒給任何扶養費....直到在網路上發現他買了新車,他也承認說他買了車,但過戶給他家人,原先50幾萬的存款也沒有,分手前一個月薪水是5萬多,分手後做一個月2萬的零時工,(這些錢都是沒報稅的)

 

調解會上他說:他承認小孩是他的,扶養費願意給我13500元,必須共同監護

 

我跟他打的官司是DNA親子鑑定,扶養費,並沒到監護權

我想問說....我不想共同監護,這官司該怎某處理?

才會拿到錢又可以拿到獨立監護權????謝謝

你好:

調解時僅就認領扶養費部分達成調解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部分不要列入,請求法院依民法第1069條之1準用第1055條、第1055條之1規定,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酌定由你擔任,此時要提出為何由你擔任對子女最有利之證據,例如從出生開始都由你照顧、扶養子女出生開始均居住在目前處所熟悉環境、家庭支持系統、經濟能力、有正常工作足以滿足子女教育、經濟需求等等。 法院會安排社福機關進行訪視,依訪視報告及客觀證據去判斷由何人擔任對子女較有利。 若對方連認領扶養費都無法達成調解,則一併在訴訟中請求。 代墊之扶養費可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之規定請求返還,但只能請求生父應負擔之部分,你本身也負有扶養義務,不能把你應負擔的部分歸由生父負擔。如果你的經濟狀況比較差,對方就要負擔多一點的扶養費。
文文 104-11-18 00:0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調解時僅就認領扶養費部分達成調解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 ... (恕刪)

意思是我直接法院了?不用再調解了?假如是法院的話,法官會直接判給我獨立監護權嗎?

我可以向法官追討他從小孩出生到現在所有費用嗎?

阿沂 104-11-16 18:06

未婚生子,男生不願意負責男方家人也不認這個小孩

因男生工作到月底就會北上,而男方家人堅持不認這個孩子也不願做什麼負責動作

試問能有辦法請他們負責任嗎?

你好:

可依民法第1067條規定提起認領之訴,併同主張給付扶養費及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監護權)。強制認領非婚生子女之權利義務與婚生子女相同。

沈恆 (沈律師) 104-11-16 18:22

您好!

如果確實有血緣關係,可提訴訟強制生父認領,並請求生父分擔小孩扶養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提起強制認領之訴,待法院判決認領後,才能開啟一連串的權利主張,若對方否認小孩,則可以請求驗DNA,以確認真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6 22:11

您好,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另外,確認後可以請求給付未來之扶養費用及過去已經代墊之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6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強制認領,並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標準,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6 22:56

 您好,可以提強制認領之訴,並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在訴訟之前也可以發函給對方,催告給付扶養費。

一、提強制認領之訴。

二、訴訟中對方如不配合鑑定dna,可主張依妨害舉證的規定應為有利於你的認定。

三、恭喜你有自己的小孩了,加油!

四、如無力支付律師費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廷 104-11-10 14:14

各位律師 您好 :

我想請問 ,小孩的父親欄是我的名字,但小孩不是我親生的,當初因為我跟女方結婚但他之前已有未婚生子而育有一女,所以我去辦理了收養還是認養的動作我也忘記了,但因為我們離婚了,我不想要跟女方再有任何的關聯,我要如何讓小孩的父親欄沒有我的名字。

如果是收養就終止收養,如果是認領撤銷認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0 16:50

您好,要先釐清到底當時是收養還是認養(去戶政事務所調戶籍謄本就可得知),才有辦法確定後續之方向。

您好:

若您是以認領方式,則可提否認子女之訴,若為收養,則應提終止收養,其所需要件則各有不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0 17:35

您好,要先釐清到底當時是收養還是認養(去戶政事務所調戶籍謄本就可得知),才有辦法確定後續之方向。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0 22:18

因為收養依法必須經由法院認可,您當初是採用認領的可能性比較大,若小孩非您親生,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認領無效之訴。 

kilin 104-11-08 20:41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我弟未婚生子 , 那因為基於我弟和對方未結婚和某些因素 ,

所以小孩戶籍入女方家裡 , 並跟從母姓 兩人以同居方式照顧小孩 ,

但現在我弟和對方雙亡 , 弟弟遺書希望我們這邊(男方)能夠爭取

小孩的扶養權.

我該怎麼做呢?? 以祖孫的DAN親子鑑定是否可行??

或是有其他方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21: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協議,可以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之後,爭取監護權

2、不過重要的是目前照料小孩的人是哪方?目前照料的那一方會比較有利。 

kilin 104-11-08 21:14

小孩 是在同居下雙方照顧

那因為一個星期前 我弟和對方雙亡

目前是在對方親戚家中照顧

已知對方家中只剩妹妹 但妹妹早已結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8 22:22

要先確認一下孩子是否有經過弟弟認領,若有的話再直接爭取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8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弟弟尚未認領未成年子女,可能由與未成年子女同住之對方妹妹取得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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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祖孫關係這應該不是爭點

而是要提出自己適合擔任親權人之證據

所以要把重點放在別的地方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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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104-11-07 12:43

請問生父生母 未婚生子,一開始男方都有在支付小孩跟生母的所有的開支。
但之後生父生母雙方不合分開。
如女方要求認養,男方是否一定要答應親子鑑定或認養?  
男方是否需要負擔女方個人的生活費?還是只需負擔小孩的?
如男方答應了認養要盡的扶養義務跟扶養費金額通常都會如何判定? 
女方是否可向男方多求償或爭取些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7 18: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強制認領訴訟,屆時相關鑑定費用由被訴的人負擔。

2、強制認領之訴,可以同時請求給付子女扶養費,只有子女的。

3、子女扶養費的部分要依據雙方經濟能力、子女需要來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4、倘若雙方可以協議,就簽立協議書,無法協議,可以透過訴訟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7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母可向生父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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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7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母可向生父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之。

8n81jxj3 104-11-08 16:17

請問所以說收入的多寡也會影響到需要支出的費用或雙方需負擔的比例分配嗎?
還是說通常都是以內政部主計處頒佈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的金額並且是一人一半嗎?
謝謝! 

阿良 104-10-23 01:04

如題,我女朋友因為未婚生子,小孩男方帶走,雙方有共同監護權

如今我女朋友想放棄監護權,不想負責所有小孩的問題,請問該怎麼處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3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簽立協議書,約定由對方單獨具有監護權,並且不向我方請求扶養費,另外也可以約定探視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3 18: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約定改定監護權,由對方單獨監護,惟即使對方願意不向您主張扶養費,但對方仍可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向您主張扶養費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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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3 18: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約定改定監護權,由對方單獨監護,惟即使對方願意不向您主張扶養費,但對方仍可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向您主張扶養費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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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良 104-10-25 03:1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簽立協議書,約定由對方單獨具有

那請問協議書哪裡索取呢??  雙方填寫完又該將協議書送往何處辦理??

Avi 104-10-20 16:46

未婚生子的情形下是否可拒絕生父的認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0 17:01

民法第一千零六十六條規定:「非婚生子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無非乃為尊重該非婚生子女或生母之意願,得以阻止生父強行欲與非婚生子女產生親子關係。因此依據本條之規定,得否認。

您好:

首先要確認者為是否有血緣關係,若有,則可能無法否認。

Avi 104-10-19 13:54
未婚生子的情形下,如果父親欄一旦有了生父的名字,日後是否有權爭奪小孩的監護權
沈恆 (沈律師) 104-10-19 15:07

您好!

只要對方確實是生父,不管戶籍有沒有記載父親,生父隨時都可爭取監護權,但法官仍會以小孩的最佳利益來裁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原則上是如此

但如果小孩都是由你們這一方再照顧

基本上就算他取得生父資格

監護權也不會判給他

反而可以跟他要撫養

當然相對的小孩也必須給對方探視

這有利有弊要看你這方的考量

如果監護權就不用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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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9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但法院不太可能變動未成年子女之生活環境,除非有重大之事由,故若生父非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欲改定監護權之機會較低,但可取得一穩定之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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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9 22:58

對方有爭取監護權之機會,但若小朋友從小由您帶大,基於幼年從母跟不變動原則,您爭取到監護權之機會很高。

另外,可以向其主張扶養費用。

良心 104-10-05 11:20
原告要求被告(本人)負擔未婚生子撫養費用一案 
小孩2歲5個月,當初女方不給我報戶口,拖了2年決定分手
本人未領養,也未生活在一起,與原告也已經分手
可否不要理會並且不出庭 

如收到傳票不去的話, 是會被通緝

如果不是法定父親, 是可以不理會扶養費的支付

但是對方可採取認領的方式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若您不願支付對方的撫養費用,對方可提出「確認子女與生父關係」訴訟,依民法第1067條第1項:「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出認領之訴。」,因此對方可透過訴訟強制認領子女。只要您認領子女後,就對子女有撫育責任,且不得撤銷。不論您與生母有無婚約或是您有無小孩監護權,您都負有養育小孩的責任。此外,但因您與生母間非親屬關係,不須給付贍養費,僅須負擔小孩的撫養費用。因此建議您配合出庭,以利爭取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5 13: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還沒有報戶口,則程序上對方應該提起強制認領訴訟、同時請求扶養費。

2、認領之後,效力等同婚生子女,則報戶口就不是問題。

3、倘若您是希望可以報戶口認祖歸宗,則在法律上可以透過該案做得到,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就該訴訟提出妥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5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能證明您為未成年子女之生父,您即須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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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5 23:23

對方應該會先向您提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再向您主張扶養費用。

小佩 104-09-18 19:13

你好

我想請問我是未婚生子,男方在我懷孕4個月的時候就分手了,並且對我們不聞不問,日前我收到一份法院公函他要求做親子鑑定,請問我可以拒絕嗎?如果要回函該怎麼回覆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對方提起訴訟,則可以強制親子鑑定,當然親子鑑定後,對方也不一定可以爭取到監護權,反倒是您方可以向他主張負擔扶養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既然是法院之公文,表示對方已經提起訴訟,則您應無法拒絕,建議可將重點放在監護權扶養費之爭取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8 23:36

您好,恐無法拒絕。

但若對方向您爭取監護權,因為幼年從母原則及不變動現況原則您爭取到之機會很高。

確認後也可以請扶養費用,未嘗不是好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8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監護權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不變動生活環境等,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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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臻 104-09-13 13:34

像我目前未婚生子也和男方沒有結婚 男方又有吸毒前科又一直累犯進去關

可是我本身就有身障的智能障礙的問題加因為之前男友吸毒的關係我又有憂鬱症 這樣我的小孩會變男方的嗎?? 我目前是還沒有真正的結婚狀況下

這又要怎處理

小可 104-09-13 08:33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未婚生子現在還是跟男友同居中,小孩10個月大,監護權歸雙方,父親有領養,戶口目前登記在父親名下,都由母親照顧。。父親工作不穩定又欠債,母親沒工作沒欠債。。如果因為吵架不合,母親私自帶走小孩會犯法嗎??可以把戶口移到母親名下嗎??要怎麼做才能帶走小孩又不怕父親搶走小孩??可以單獨擁有小孩監護權的機率有多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聲請法院酌定小孩之監護權歸屬,通常如果小孩年紀還小,平常又都是您在照顧,法院將監護權判給您的機率會比較高,屆時您亦可向小孩父親請求負擔小孩扶養費。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小可 104-09-14 16:00

提出聲請的期間小孩可以跟著我嗎??還是小孩必須留在父親家??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雖然依規定您可於聲請酌定期間,同時聲請在法院酌定之前先將小孩監護權由您行使之處分,只不過實際狀況是男方若無對小孩未盡保護教養,或有不利小孩之情形存在,通常法院核准小孩監護權先由您行使之機率不高。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tracy 104-09-09 15:47

早安,不好意思,我又來麻煩各位了

我在未滿18未婚生子,,,那時侯有在戶口名簿上註明監護權是歸女方的,,  

近日女方因為有可能不要跟他做男女朋友了,

男方是做認領當生父

一開始在電話裡說分手的是男方,因為不想讓他碰,男方就說要分手,女方也整理好心情了,男方又後悔,開始騷擾

男方開始整夜狂傳LINE,,狂打電話,半夜也不放過,我都不能好好休息

(我的工作是禮儀師,要隨時待命,半夜也有可能要上班的,但孩子是與我同住的父母在帶)

恐嚇我們他不付每月15000的育兒費(孩子才2歲)

還打去女方的公司一直騷擾,也打去跟我們南部的親友家亂說話,又跟我們嗆說,

他也有問律師,他能拿回孩子的監護權, 目前我們能怎麼處理 (超急的,,很怕孩子被搶走)

您好:

若你們曾有同居關係,建議先聲請保護令,以保護自己安全,並制止其騷擾行為,又未成年子女既係由您扶養,且年紀尚小,所以您獲得監護權之機率頗高,但仍建議蒐集對方不適任當監護人之證據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規定,曾有同居關係,得聲請法院核發民事保護令,禁止對方對您、未成年子女或特定家庭成員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如違反保護令之內容,將構成違反保護令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應可有效嚇阻對方。 您的情形,當初生父辦理認領時,雙方應係依民法第1069條之1規定協議將未成年子女之親權行使交由生母一方行使,雖然生父可隨時請求改定親權人,但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生父須舉證有「協議不利於子女」、「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等情形,法院才會改定,且縱使兩造於訴訟中爭奪親權,依「幼兒從母」、「主要照顧者」、「維持現狀」等,家事法院審判實務上酌定或改定未成年子女之親權人之參考原則來檢視,您都應該比生父較適合擔任親權人。 如對方拒付子女扶養費用,得主張有預為請求之必要,依民事訴訟法第246條提起將來給付之訴,請求法院判命對方給付自起訴時起至子女成年時止,按月支付子女扶養費用,如未履行,再持法院判決聲請強制執行。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一、  就閣下所述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9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對方雖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但成功機率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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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9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對方雖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但成功機率偏低。

tracy 104-08-11 12:47

您好     
我在未滿18未婚生子,,,那時侯有在戶口名簿上註明監護權是歸女方的,,  
但是近日男方女方雙方有可能會分手,,男方也開始不支付每月15000的托嬰費...
想請教各位律師
1. 男方有可能仍然可以去爭取到監護權嗎?    已經有在戶口名簿上寫歸女方了
2.每月的孩子扶養費15000,,,他能不支付嗎?
3.扶養費的金額,,,有一定的公訂金額嗎? 
4.如果我們要幫孩子買人壽保險也能請男方支付一半嗎?
5.男方並不喜歡孩子,我如果在南部讀書時,他從來不會主動要來我家看我兒子,而是我回家時,他才會回我家載我去他家過夜上床順便看兒子。很現實。但是因為我出社會了我的工作很忙。他想用孩子拉住我,才表現出要帶孩子去他那裡過夜。
我可以用探視權,規定他只能在我父母家探視孩子嗎?(他的車子也沒有加裝嬰兒坐椅)拜託各位律師 很急迫

tracy你好,依你所述,整理事實如下:

雙方未婚生子,之後也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男方並未認領小孩,但之前有出小孩每個月的托嬰費用1萬5千元。

1.必須是小孩在法律上視為男方的婚生子女後,方可要求男方給付扶養費。

2.如果有男方答應出錢養小孩的記錄或資料,那麼可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的訴訟,使男方在法律上成為小孩的生父。

3.雖然小孩在法律上視為男方的婚生子女後,男方當然與你一起成為小孩的法定代理人(親權人),若可以雙方協議小孩的權利義務由誰行使負擔當然最好,但若無法協議的話則必須聲請法院酌定,原則上因為小孩年紀尚幼,一般會判給媽媽。

4.扶養費的金額仍需由法院就個案認定。

5.若你為法院所酌定之親權人,那麼是男方必須向法院聲請酌定跟小孩會面交往的方式。

以上供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1 23:02

您好,若監護權現在在您這邊,男方需要舉證由您監護有何不利於小朋友之情事,不然小朋友從您照顧,又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對方想要改訂有難度。

另外,父母有扶養小朋友之權利,可以向法院聲請,請求對方支付扶養費用。

tracy 104-09-09 09:57

早安,不好意思,我又來麻煩各位了

上次請教您的問題,近日女方因為有可能不要跟他做男女朋友了,

一開始在電話裡說分手的是男方,因為不想讓他碰,男方就說要分手,女方也整理好心情了,男方又後悔,開始騷擾

男方開始整夜狂傳LINE,,狂打電話,半夜也不放過,我都不能好好休息

(我的工作是禮儀師,要隨時待命,半夜也有可能要上班的,但孩子是與我同住的父母在帶)

恐嚇我們他不付每月15000的育兒費(孩子才2歲)

還打去女方的公司一直騷擾,也打去跟我們南部的親友家亂說話,又跟我們嗆說,

他也有問律師,他能拿回孩子的監護權, 目前我們能怎麼處理 (超急的,,很怕孩子被搶走)

tracy 104-09-09 15:46

早安,不好意思,我又來麻煩各位了

上次請教您的問題,近日女方因為有可能不要跟他做男女朋友了,

一開始在電話裡說分手的是男方,因為不想讓他碰,男方就說要分手,女方也整理好心情了,男方又後悔,開始騷擾

男方開始整夜狂傳LINE,,狂打電話,半夜也不放過,我都不能好好休息

(我的工作是禮儀師,要隨時待命,半夜也有可能要上班的,但孩子是與我同住的父母在帶)

恐嚇我們他不付每月15000的育兒費(孩子才2歲)

還打去女方的公司一直騷擾,也打去跟我們南部的親友家亂說話,又跟我們嗆說,

他也有問律師,他能拿回孩子的監護權, 目前我們能怎麼處理 (超急的,,很怕孩子被搶走)

tracy 104-08-11 11:53

 

我在未滿18未婚生子,,,那時侯有在戶口名簿上註明監護權是歸女方的,,                              但是近日男方女方雙方有可能會分手,,男方也開始不支付每月15000的托嬰費...想請教各位律師
1. 男方有可能仍然可以去爭取到監護權嗎?       雖然已經有在戶口名簿上寫歸女方了
2.每月的孩子扶養費,,,他能不支付嗎?
3.扶養費的金額,,,有一定的公訂金額嗎? 
4.如果我們要幫孩子買人壽保險也能請男方支付一半嗎? 5.男方並不喜歡孩子,我如果在南部讀書時,他從來不會主動要來我家看我兒子,而是我回家時,他才會回我家載我去他家過夜上床順便看兒子。很現實。 但是因為我出社會了我的工作很忙。他想用孩子拉住我,才表現出要帶孩子去他那裡過夜。 我可以用探視權,規定他只能在我家探視孩子嗎? (他的車子也沒有加裝嬰兒坐椅) 拜託各位律師 很急迫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監護權約定歸女方,不過男方仍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2、即便監護權歸女方,男方仍須支付小孩一半的扶養費。

3、扶養費原則上可以自行約定,否則就以實際支出計算,只要大概金額即可。

4、人壽保險可向男方請求支付一半。

5、探視方式無法達成協議的話,可請法院酌定,通常法院會讓沒有監護權的一方在假日時

     可帶小孩外出。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104-08-07 21:07

你好請問已婚男在大陸外遇生子

是否能把小孩帶回台灣?

小孩目前在大陸未報戶口

請問在大陸未婚生子,小孩不能報戶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8 09:55

您好,針對您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在大陸地區出生,所以只能在大陸地區辦理出生登記,在台灣只能夠辦理認領登記

2、不過倘若在台灣具有婚姻狀態,恐遭配偶追究通姦罪,及訴請裁判離婚請求損害賠償

104-08-08 13:1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在大陸地區出生,所以只能在大陸地區辦理出 ... (恕刪)

你好,請問小孩在大陸出生,只要在那裡辦理出生登記,小孩就不會是黑戶了嗎?

這樣已婚男只要辦理領養手續就好嗎?

104-08-08 13:1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在大陸地區出生,所以只能在大陸地區辦理出 ... (恕刪)

已婚男的配偶沒有提告,沒有離婚的意願!

jassca 104-08-07 11:12

我的姐姐未婚生子,生有兩子8歲5歲,平常有與生父聯絡,姊姊8/4死了

媽媽想扶養(65歲)不想給生父因為沒責任感,有一段婚姻離婚了,有扶養他們,

但希望生父給生活費小孩成長,請問這樣可行嗎?

小孩監護權算誰呢?

jassca 104-08-07 11:03

我的姊姊未婚生子,小孩8歲和5歲平常有和生父聯絡,8/4姊姊死了

媽媽64歲想扶養,不想給生父(因為他沒責任,沒錢),但是希望他能給生活費,請問這樣可行嗎?這樣的監護權是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7 11: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聲請法院選任監護人,並且請求生父給付扶養費。

2、倘若生父拒絕認領,必須先提起強制認領訴訟

 

未婚生子, 請先確認兩名小孩是否有認領, 還有與生父之關係

其它如同曹大律師所言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有辦法確認後續處理,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7 22:26

您好,要看是否有經過認領唷!若未經過認領,要先請求確認父子關係存在,在爭取監護權並請求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7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先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生之訴,再請求給付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這二位孩子未被生父認領前,其監護權應歸屬於您母親,如果要向他索取生活費,而他又不願意者,只能訴諸法律請求他認領該二位子女

妮妮 104-07-31 09:58
律師你好 我朋友未婚生子 1懷孕6個月被拋棄、同居兩年半的男友他跟女同事聊曖昧被我朋友不小心看到他回同事已有家庭、之後又被我朋友看到我朋友說找他的女同事聊、他竟然請他媽媽姐姐來兩個人的住宿半夜把我朋友趕出去、請問可以告嗎! 2之後小孩生下來可要求親父贍養費還有提供證件報戶口嗎,可是監護權我朋友不給他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1 1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趕走的部份,倘若沒有以強暴脅迫的方式,則沒有涉及刑事不法,倘若有,則可以提告恐嚇罪或是強制罪。

2、倘若日後子女出生之後,生父不願意認領,可以提起強制認領訴訟,並要求子女扶養費。(建議現在就要開始蒐集有利我方的證據,包含兩造交往、同居事實等)

3、這樣的情形,只要我方妥適照料子女,不用擔心對方爭取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1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小孩出生後,可提起訴訟請求生父強制認領,並請求扶養費,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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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a 104-07-20 15:33

您好~ 我想請問 我有一個朋友 他老婆有外遇想跟他離婚,我朋友不簽字,他老婆就跑去警局告我朋友對她女兒(她之前未婚生子小孩)性侵,她說我朋友在很多年前約5.6年前,睡覺時摸她女兒,我朋友說當時是因為他們都睡覺睡在一起他睡著了無意識去碰到她女兒,隔天小孩子有跟外婆說爸爸睡著時碰到我,當下我朋友就說那以後不要一起睡,因為他老婆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常常搞一堆事情出來(憂鬱重症),後來又看到我朋友手機下載了一堆較私密的照片,就在警察局裡說那些私密照是她老公偷拍她姪女的,當時她還傳賴跟我朋友說如果不簽字,就要叫她女兒改口供說我朋友有摸她,現在我朋友為了官司的問題很麻煩,可是 她老婆現在反悔了,又跟我朋友說對不起 她不是故意這麼做的,可是性侵害是公訴罪,我朋友6/28已經有被檢察官調去問話,現在好像想離婚也離不了,因為一切都必須要等判決書,請問律師 像這類案件大約都要拖多久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0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案件要進行多久必須看當天製作筆錄的經過及是否還有證據要調查,不能一蓋而論。

2、就您所述的狀況,不論是妨害性自主誣告罪等都是公訴罪,且是重罪,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應該如何處理較為圓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0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針對妨害性自主之部分,應先爭取一不起訴處分,針對無犯罪行為及證人證詞矛盾部分加以著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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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0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針對妨害性自主之部分,應先爭取一不起訴處分,針對無犯罪行為及證人證詞矛盾部分加以著墨之。

張小姐 104-07-19 01:27

各位律師大家好,

 因我弟弟與一女子未婚生子,然而後來去法院裁定監護權由小孩媽媽擁有

 而判決書上,指定我弟弟則是需要透過政府的社會局來協助辦理會面交往自

 己的小孩,但後來當我弟弟連絡社會局後,社會局的人告知我弟弟這不是它們

 的業務,要看小孩必須自己再向法院訴請會面交往!

 現在的問題是,能否告當時審理的法官刑事瀆職?

 因為該名法官的判決,導致我弟弟自從收到判決書後,應該快半年沒有看到自己的小孩子囉!!

謝謝!

您好:

裁定不服請依法提起抗告,而非對法官提告,對法官提告通常沒有任何效果的。 可依法向法院請求酌定會面交往方式。
張小姐 104-07-19 10:21

 謝謝律師的回覆與幫忙!!我知道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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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 104-07-21 16:11

 謝謝房律師的詳細解答..謝謝!!

傻ㄚ頭 104-07-13 19:02

您好!因工作關係認識了一位大陸籍的男生,長期一起工作而生出好感,之後他更主動追求,但是他其實在大陸已經結婚了,而他厲害的地方就是他在言談間會不斷地給我希望,讓我一直想斷又斷不了,直到我真的懷孕後,他突然改變態度希望我拿掉,他覺得對不起老婆啦!希望我不要去破壞他的家庭之類的,而我也終於清醒了!坦白的告訴了家人,而家人希望我將小孩留下,男方我也已告訴他會將小孩留下,他也表明不會跟我搶小孩,但是希望以後可以來探視,以下幾個問題請教:

因為我是未婚生子監護權扶養權應該是歸媽媽吧?他應該也不能來搶吧? 男方提出他想探視,我需要先跟他寫協議嗎?協議該怎麼寫?還是根本不需要寫?我想給他探視就給他探視?我不想給他探視時,可以拒絕他嗎? 男方基於愧疚與補償心理,硬給了我人民幣4萬元,當作我坐月子與生產費用,會不會衍生之後的糾紛?我該退回給他嗎?後續若他想拿錢給我當小孩的扶養費,我該接受嗎? 若是之後他家人知道了,來吵要認祖歸宗,我該怎麼處理?可以不理會嗎? 若是之後他的元配知道了,來吵來鬧,我該怎麼處理?將傷害減到最低?

PS : 因為男方是大陸籍,他們可以在大陸那邊提告嗎?有沒有我該注意的地方?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3 1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經過對方撫育,對方就可以爭取監護權

2、可以完全拒絕對方的撫育,或是與對方簽立協議書,由對方放棄監護權來保障權益。

3、對方在大陸提告,基本上無法在台灣執行,故而無須過於擔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3 21:30

您好,若對方有認領,還是有爭取監護權之機會,但是若小朋友從小由您來照顧,對方想要爭取恐也有難度,不用太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3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任監護權之機會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珊珊 104-07-02 07:32

我們姐弟身於單親家庭,原住民~家鄉位於花蓮.國小一年級父親生病過世【愛喝酒】,不久母親丟下我們改嫁了【毫無責任.狠心的】,從小阿公阿嬤帶大.隨著年紀增長也都一一離世了,所以遇見困難.挫責時身邊一直沒長輩指引教導.及陪伴~  一直令我非常擔心.煩惱的.放不了心的弟弟【24歲】.因弟弟想法太單純.簡單.凡事都以他人著想.寧願自己吃虧.也不要使他人受到傷害.從不怎麼會為自己思考.學歷高中肄業.3年來在塑膠射出工廠上班.弟弟對工作一直是非常勤勞.肯吃苦.願意做的一位年輕人~弟弟這些年來其實穩定許多.又有定存.存款~不幸的....103年2月遇見一位19歲女友之後同居 .103年4月得知女友懷孕.我弟要她生下.開始我弟獨自扛下重擔負起責任.從女友懷孕起..弟弟就要她待在家休息.不必出外上班.家中所有的生活開銷都由我弟支出.懷孕期間每月固定給女友一個月20.000元的生活費,女友想要什麼.我弟一定二話不說滿足她.而我弟只希望女友能快快樂樂的.不要女友有任何負擔及壓力.煩惱.唯一只要求女友平安的生出健康的寶寶.起初兩位說好了.要和女友組織一個溫暖的家.等女友生完在給予她完美的婚禮~女友也答應了.因為女友也身為單親家庭.於是~我弟弟.女友與女友母親.女友弟弟同住一個屋簷.我弟連續上了一年的大夜班.努力不懈.一直工作.一直工作.近日來我看身體都要搞壞.累壞了.只為的是當初他對女友和寶寶的承諾.為了自己即將組織一個溫馨.美滿家庭.不料~在女友懷孕後期7個多月起~跟弟弟吵架頻率很平凡.女友情緒很不穩定.氣我弟因為要上班.都沒時間陪她....女友孕期間有女友母親在身邊照料.我弟說女友孕期什麼家事也都不做.沒做.還要我弟弟下班早上回來或一星期只休假一天來自己打掃.洗自己工作衣服.倒垃圾....有跟女友溝通..還是沒用~對弟弟說話完全不把所謂“男人尊言”看在眼裡.就這樣的.....直到104年2月孩子生下來了..女友與她母親擅自偷偷的被著我弟幫寶寶報戶口直接跟她姓.而戶口名簿上父親報父不祥.還以未婚生子申請低收入戶..我弟之後知道非常生氣...之後他們關係變本加厲.3月初時與女友吵架過份的將我弟趕出他們的屋簷..我弟受不了打擊.非常難過..崩潰~簡直無法面對女友的無情.直接對我弟說我不愛妳了.對我弟弟莫不關心.非常絕情.只有每月5號我弟領薪水時才會主動打電話給他要錢.要生活費與寶寶開銷變成每月30.000.含寶寶由女友母親→【沒工作.沒收入】兼顧當保母費用13.000....女友做完月子..今年5月才出外上班...我弟弟還跟女友說你賺的錢就當自己的零用錢..寶寶的費用開銷我來支出...我弟跟女友要求先公證數次..女友都不願意...我弟想法完全都是為這寶寶想..以一個家的完整...孩子是無辜的.女友就是無法聽進去.~非常任信...還說孩子不可能讓我弟帶走的.說我弟沒資格..我弟想把孩子接回身邊...但不知道如何爭取?........更誇張事發生了~約6月底時我弟在女友家附近騎車繞繞..卻看見女友另結新歡..而且當時他們正親熱嘴對嘴.當下我弟拍下她們..過去找女友說清楚..誇張的是女友母親還抱著小孩在旁邊...我弟說夠了..你們簡直欺人太甚..欺負我弟沒家人.好欺負...弟弟說下月起決不在給她們任何一毛錢.直到女友沒能力照顧寶寶時..就是我弟將寶寶接走的時候..我弟超級愛這小孩..很捨不得...很心疼寶寶...我弟從何爭取小孩?如何做?後來~女友及女友母親威脅我弟說你不給錢...好啊!上法院告到你給錢給不完..法院見...甚至女友更威脅我弟說去他公司鬧.找老闆拿贍養費....我弟受到如此對待~我弟如何自保.贍養費問題?監護權問題?.如何爭取孩子?不是我弟不要小孩.不組織成家.是女友不要?該怎麼辦?我弟如何面對??

1.沒離婚沒有贍養費問題

2.由於未認領, 無法爭取監護權, 相對的也不用給扶養費(是否要認領請考慮清處)

如果對方要求用法律解決, 對您弟弟並不會不利,  可以開始收證女方討錢等證據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104-06-29 21:45

你好,想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如果未婚生子小孩戶口並"沒有登記父親的名字",媽媽單親自己養,而現在父親的媽媽去世了(也就是小孩的阿嬤去世),有債務,這樣的情況,小孩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戶口並沒有報父親的名字,也沒有結婚離婚小孩繼承債務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9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小孩目前尚未經生父認領,非生父之婚生子女,即不具有繼承人之身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未認領,則尚無繼承之問題,即便其得繼承,也要等其父輩第一順位繼承人均放棄,才會輪到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9 22:19

.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30 12:15

同上諸位大律師所述,另注意如生父有扶養小孩的事實則可視為認領,此時仍為婚生子女,當然也是繼承人。

小安 104-06-17 13:18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我有一位女性朋友,日前發現與她男友有了小孩,但男方已表明只想要孩子,不想步入婚姻,這一說法卻讓我朋友萌生了想把小孩拿掉的念頭。

想請教各位大大

(1)假如去墮胎,那男方日後能有什麼樣正當的藉口可以找麻煩嗎?

(2)假使最後仍然生下孩子,那男方可以來爭奪小孩的監護權嗎?順帶一提,男方的經濟狀況與家境都比我朋友好太多了,在都未有婚姻的情況下,未婚生子一般能否由媽媽來撫養呢?

假使最終生下孩子被奪走,那我朋友就會選擇墮胎了,畢竟沒有母親願意心可懷胎十月後將小孩白白送人

煩請各位為我解答,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7 13: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符合優生保健法則不會有違法問題。

2、倘若生下來,經過生父撫育,則對方可以來爭取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不建議墮胎

畢竟是一條生命

如果生下來以後

沒有讓對方認領

對方是無權利跟妳爭小孩的

所以不用擔心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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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7 23:48

生下小孩後,生父還是要有認領之動作(撫育亦屬之)。

joan 104-05-26 18:34
請問我有兩個小孩都是未婚生子爸爸不同,女兒在四歲的時候就分開了(有辦理認養),直到前年我收到存証信函,原因是女兒要辦理存摺還未成年,所以我簽下了放棄監護權的文件,方便男方辦理,才跟女兒有短暫的聯絡 兒子(並未給男方辦理認養)在出身沒多久就與男方分開,我努力了很久幫兒子做規劃,一直擔心要是我忽然走了,兒子會無依靠,女兒的出現讓我擔心兒子的權益受損 目前有一間房子,如果我死了,女兒能分到嗎? 保險的受益人是我媽媽和兒子,我死了,我女兒也能來分嗎? 如果辦理信託,可以保障兒子的權益嗎?能不分給女兒遺產嗎?如果ㄧ定要分,女兒的比例最低是多少,因為女兒的爸還是很不長進,我不想要把我辛苦的錢分到那邊去
沈恆 (沈律師) 104-05-26 19:43

您好!

女兒與兒子將來都會成為您的繼承人,繼承您的遺產。但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不是遺產,只能由受益人領取。

您可寫遺囑遺產都分給兒子,但女兒還是可以主張至少要分得特留分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2。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7 10:57

1. 房子部分女兒分的到,比例均分。

2. 保險部分由於有指定受益人所以女兒分不到。

kimmy 104-05-09 21:20

您好,我和我男朋友未婚生子,我懷孕時是16歲現在也才17歲目前還是學生沒有任何經濟基礎。

我在懷孕期間男方就一直會動手打我,當時我也是為了小孩隱忍和原諒,但真的已經太多次了,現在我想離開,卻因為小孩的事我自己又沒辦法,男方之前有跟我說過如果小孩給他們我就不能探視小孩也不用給撫養費,但如果小孩給我他們也不會來探視和給我撫養費,我真的想自己帶因為我真的不能不看我的小孩,但面對經濟基礎我又沒辦法承擔,如果今天我要工作又要上課小孩就真的沒人可以顧了,拜託律師能幫助我給我答案拜託。

男方說因為我跟他沒結婚就算要承擔也只要承擔3分之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9 22:40

只要他是小孩子的父親,他就有義務要給小朋友扶養費用,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只要是小朋友的生父,您即可向法院請求對方給付一個月約一萬至一萬五千元之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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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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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my 104-05-10 20:21

不好意思在請問一下律師

我跟男方沒結婚,男方要爭取小孩的監護權,我如果把小孩給男方,我需要付什麼責任

如果我要看小孩他們能阻止嗎?

那如果小孩不給男方,男方該需要付什麼責任,如果男方不答應負擔小孩的費用或養育責任那?我可以對男方做什麼提告的動作嗎?

我那時候是16歲懷孕而男方當時也已經18歲,現在小孩已出生,我還能對男方有這方面的提高嗎!

 

謝謝,謝謝律師的幫忙感謝,麻煩您了!

104-04-13 22:11

我想確立切結書

男方要放棄撫養權且小孩出生後歸於女方,

怎樣才能避免以後有爭搶小孩的情況發生,

可保留探視權

可以避免以後男方反悔想領養以及用親子鑑定強迫認養情形嘛!?

未婚生子小孩出生後歸於女方,是否可以拒絕男方領養!?

 

沈恆 (沈律師) 104-04-13 23:05

您好!

如果確實有血緣關係,簽這種切結書效果很有限,即使簽了切結書,只要對方願意,還是可以認領小孩,也可以爭取監護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3 23:20

您好,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對方縱使認領及爭取監護權,在沒有其他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下,判給您之機會還是很高。

切結書之部分,建議還是跟律師法律專業人士討論一下內容之表達,以避免日後的糾紛唷!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雙方可以協商監護權歸屬、如何分擔扶養費、探視子女之方式及時間,為避免後續衍生不必要之爭議,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4 10:41

您應可著重在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上,從這個點跟對方協商,另包括探視方法以及子女扶養費對方負擔多寡,也可一併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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