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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itomo 104-04-21 10:59

請問各位律師

家暴通常保護令要有那些條件才可申請??

如果對方收到家暴通常保護令   

除了對方不可再接近或探視小孩以外

可以限制小孩的爺爺或是奶奶   

也不可接近或探視小孩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1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有經常性對您肢體或言語之暴力,可蒐集驗傷單及相關錄音證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1 22:11

家暴申請是針對個人,所以爺爺奶奶不會受到拘束唷。

冰雪 104-04-21 10:30

您好!與丈夫結婚多年,育有一女,一直以來都在家裡當家管、照顧孩子,無外出工作,一年多前丈夫開始酗酒,每天也都需靠烈酒才能入睡,今年初與丈夫帶小孩與朋友聚餐,酒醉後回家路上發生爭執並在路邊毆打我,路人熱心報警將我與女兒送急診,有驗傷單。事後經丈夫懺悔合好,但後來還是照樣每天喝酒,前日我在丈夫手機內看到他有外遇,與外遇對象Line的內容我都有拍下留存,丈夫也承認有外遇,但沒承認有發生性行為,我也沒有他們發生性行為證據,請問 (1)就以上家暴外遇兩點,可否訴請離婚。(2)孩子一直由我照料,但我目前沒工作,只有存款及一間房子(婆婆當初用我的名字購買,實際上非我居住,若離婚婆婆可以主張將房子收回嗎?),這樣我有可能爭取到女兒扶養權嗎? (3)因目前照顧女兒,離婚後可請求丈夫支付贍養費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1 12: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只有一次,且已經原諒對方了,故而單純主張家暴,恐無法離婚,建議應該在蒐集其他有利的事證。

2、您目前沒有工作,那日後是否有工作的打算?家人有無辦法協助照料?對方的經濟狀為何?

3、倘若取得監護權,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子女扶養費。

4、家事案件繁雜,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金額數,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示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1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蒐集家暴驗傷單、外遇聯絡紀錄、酗酒證據等,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不堪同居之虐待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並於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前,將婚後財產做好規劃,避免遭他人請求,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可請求監護權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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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otani 104-04-19 19:48

我男友與前妻生兩子,99年離婚,協議共同監護並由前妻為主要照顧者,男友每月負擔2萬子女教育扶養費,但其後兩人照顧子女的理念及用錢觀屢屢不合常有口角,又101年時逢男友經商失敗要負擔債務,再加上對前妻運用扶養費失當的不滿,故不再給予扶養費,前妻催討不成遂向法院申請改定監護權強制執行,惟因男友做水電工程,此行業本來就常有變換職場的現象,且男友原本亦無任何財產,因此屢次強制執行無果;改定監護官司部分有3次,第一次官司由男友提出申請改定監護權(自訴無請律師,而女方有請法扶協助),因為小孩出庭時證詞與在私下跟男方講的不一樣,故男方提出疑慮不被採信而駁回。第二次官司由女方提出申請,尚在審理期間,因女方有管教處罰過當嫌移,因此男方又提出家暴暨改定監護權(第三次),刑事傷害兩官司,家暴部分法院僅發出暫時保護令,改定監護部分因參考第一次官司亦被駁回,傷害部分因小孩出庭證詞又輕描淡寫,故不起訴處分,但有錄音錄影檔證實兩小孩每次出庭所說的話都是女方教導,並恐嚇威脅小孩如不順從並因此讓女方輸了官司就要讓小孩從此失去媽媽,故已有偽證案另案辦理中,將於104/4/21開第一次庭。但今天男方收到法院有關第二次改定監護的通知,內容是參考小孩出庭說詞與前開數次官司的參考,還有男方確實未續付扶養費之行為(社福那邊的報告是建議維持原狀但重新協調扶養費金額),因此判准許由女方單方監護,於此將於這兩天出庭偽證案時順便另處理提出抗告


對此,因男方無力申請律師,也通不過法服免費律師,沒有律師幫助之下,屢屢官司敗訴,但小孩每次私下的哭訴委屈,出庭又擔心失去媽媽而順從說謊,導致法官誤判,到底有什麼管道能夠尋求幫助?該怎麼做?如果真的必須花費請律師律師費大約是多少?(每次官司大概都只開2-3庭,但都耗時約半年)


再者,我有看相關認養子女問題,假設,男友先提出抗告,讓監護權案繼續審理,我與男友辦結婚登記,並申請認養他的2子女,藉此讓前妻的監護權喪失,此方法是否可行?該如何做呢?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19 21:11

您好

 律師費部分 可來電討論!

        陳律師 0972367907 

calotani 104-04-19 21:32

律師只針對"律師費"部分回復....那請問文內的相關內容及問題呢?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葉鞠萱 (昍業) 104-04-20 09:40

您的狀況比較複雜, 先跟您確認您男友的小孩兩個小孩分別為幾歲

您最後的目的應為男友取得小孩子的護權

由於目前有複數官司在進行, 需要詳細的資料才能判斷後續的處理

建議您資詢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http://www.alicelaw.com.tw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calotani 104-04-20 11:19

兩位小孩分別8歲(96年)及10歲(94年),對,最終目的是希望爭取到小孩監護扶養

葉鞠萱 (昍業) 104-04-20 15:30
回覆 calotani 的發言內容:

兩位小孩分別8歲(96年)及10歲(94年),對,最終目的是希望爭取到小孩監護扶養

由於您是複數官司, 只針對監護權部份來討論

以您目前狀況法官裁量以1.子女意思尊重原則 2.子女意思尊重原則 3.善意父母原則

至於怎麼打, 也是要看對您有利之處

其他刑事傷害偽證案這邊就不討論了, 但是要考慮偽證案會不會對小孩子日後影響

其實還是建議諮詢

calotani 104-04-20 17:02

子女總是在父親的探視期間私下哭訴在媽媽那受的委屈...並表達想跟爸爸住...但是...重點在於小孩平日是跟媽媽住...就算開庭也是由媽媽帶去...重點在...根據小孩描述,每次開庭前媽媽會恐嚇小孩,例如""你敢說要選爸爸,你就死定了,我以後再也不理你們不接你們電話,還要到處搬家讓你們找不到"",""你到時候要說是用這把尺打的(原本用木棍),且我沒有打你那麼多下,也沒有打你臉...""...等等。小孩一來擔心選爸爸就失去媽媽,二來怕媽媽生氣會被媽媽罵或處罰...因此每次開庭都順從媽媽指示做證述...導致爸爸的官司屢次失敗,因此才特地錄影存證告發前妻教唆偽證。法官開庭次數少(每個官司只開2-3次庭)...又忽視社工報告(社工建議維持雙方共同監護支原狀)...變成只聽取單方說法...不採信男方說法,不是駁回男方請求;就是像第二次的監護權官司--允許女方請求單方監護。很令人困擾與不平,是否跟男方沒有請律師有關呢?因為沒律師替辯所以比較輸面?但男友實在無力花大筆錢請律師,因男方父母有房產(但父母不會給予協助啊),又不符合法扶補助申請免費律師條件,還有什麼管道可以尋求協助嗎?

葉鞠萱 (昍業) 104-04-21 09:17

律師不代表一定會贏, 只能說會比較有優勢
您的案子還是看如何舉證才有勝算

法官的判決結果還是合法何理合情為主
如果未請律師,建議上還是子女最佳利益為改定親權時之審酌判斷

calotani 104-04-21 10:52

 今天另案審理偽證庭開庭...不到20分鐘...有錄影光碟證實小孩承認媽媽威脅並指導出庭說法...法官卻跟告發人說未滿16歲小孩沒有教唆偽證問題...犯人逼小孩替犯人脫罪...竟沒有教唆偽證問題...我傻眼了...就這最後一步了...能呈現的證據都出去了...還能怎麼做?

葉鞠萱 (昍業) 104-04-21 11:49
回覆 calotani 的發言內容:

 今天另案審理偽證庭開庭...不到20分鐘...有錄影光碟證實小孩承認媽媽威脅並指導 ... (恕刪)

其實還是回到最跟本的問題
您著重點是在那個案子上, 你製造了過多的官司, 又無專業律師協同只會讓您更不利

委請律師答辯會較妥,畢竟律師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還有開庭時對方是甚麼樣的說詞比較有辦法幫您找到有利的立基點, 會建議您諮詢 

 

Katia 104-04-15 16:11

跟外籍先生準備離婚,由於監護權問題(目前小朋友快四歲,男生。對方想共同監護,這樣他才能留在台灣,但我想單獨監護),已訴請離婚。也因為家暴,目前通常保護令開庭中。

孩子出生以來,都是我在照顧小朋友,平常上班就是由娘家照顧,目前有上幼稚園,都是娘家在接送,偶爾我也會接送。下班後,都是我跟小朋友一起寫學校的作業跟說故事。雖然對方也滿疼小孩,但不常照顧小孩子。再加上對方中文不是很好,跟小朋友在一起時,有時會需要我做翻譯,小朋友只會說中文。

雙方都有工作,但我是正職,偶爾需要出差(不用過夜)或加班(但次數大概一年僅會兩三次),他是兼差英文老師,算鐘點的,上課時間不一定,寒暑假都常都是時數都會減少。收入我比他多。房子是婚前買的,在我名下。

目前因家暴我跟小孩住在娘家,但因為娘家跟我家是在對門,所以小孩子常常放學後會過去找對方。對方現在採取討好政策,常常買玩具給兒子,順著孩子的意。而我跟娘家則是按平常生活一樣,小孩不對時,還是會管教小朋友(罰站跟講道理)。有朋友說我們這樣會讓小朋友更親向爸爸。也有人說法官會因為他沒監護權就不能居留,不能居留就不能看小孩,而同情他。

想請問我爭到監護權的機會大嗎?另四歲的小朋友會需要出庭嗎?若是他在法官面前說想跟爸爸,這樣對我們不是很不公平?
煩請律師回覆,感恩。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15 16:33

 您好

           監護權的部分,會依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加以判斷!具體內容包刮:親職能力、教養能   力、經濟能力、支持系統、被監護人意願與照顧情形評估!

        歡迎來電進一步討論個別問題!

                                                陳律師0972367907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官會先透過社工去進行訪視,以便了解雙方之家庭狀況及小孩之意願,所以可能需等訪視報告出來後,才會比較明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5 22:30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且法院亦會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對方縱使爭取監護權,在沒有其他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下,判給您之機會還是很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5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家暴之情形,可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於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時,可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有機會可爭取監護權之,判斷標準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故建議您應提出對方不適任監護權證據及您較為適任監護權人之資料,如穩定工作、較佳生活環境及較完整之教育計畫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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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16 16:24

您好,就您提供的說法,初步判斷您取得子女監護權的機會比較高,建議您持離婚訴訟之資料,同時向法院聲請閱卷,然後尋求律師協助開庭較宜。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要,歡迎與我聯絡,梁律師

sally 104-04-14 10:48

因家裡糾紛,媽媽跟爸爸原本一起合開公司,媽媽在公司銀行貸款之下幫爸爸(公司負責人)代簽名為公司解決財務困難,那時父親人在大陸的公司,無法回台簽文件,所以幾次都是母親代簽名,那時已經是幾年前的事(大約2008年,且是夫妻關係),之後爸爸不滿媽媽提出家暴離婚(2012年事件)而對媽媽提告"偽造文書"的刑事等罪名,幾次開庭後,地方法院判媽媽 偽造文書罪名為:

" 五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每日一千元,可上訴。"

母親對這次的提告並沒有聘請律師,只有請律師寫訴狀,每次都是自己出庭為自己辯護作證。

討論之下,決定要再上訴,請問

有必須要請律師作辯護嗎? 繼續上訴需要費用嗎? 該如何處理上訴? 此案件沒有證據證明偽造文書簽名屬誰,但在公司被父親霸佔之下,沒有人願意為媽媽作證人家暴離婚後也沒有拿到任何撫養費及夫妻財產共有的財務,這些媽媽不予追究,只求這次案件能夠還公道,在此,想請各專業律師能夠誠心的給予有力的建議,替媽媽爭取僅有的權力。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上訴需針對原審判決理由來上訴,且在程序進行中,應聲請調查相關事證,才比較有改判之機會,當然被告有委請律師之權利,律師可以在訴訟上予以協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律師 104-04-14 12:05

請在收到判決書翌日10日內先向判決地院提刑事聲明上訴狀(無須繳費)

不然刑事判決就確定了

上訴理由最好請律師寫比較妥適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辯護就看妳們能力與意願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提醒您務必遵守上訴期間向法院提起上訴,以免判決確定而無法再循通常救濟途徑;建議您可委任律師進行閱卷,以釐清全案卷證,並進一步規劃上訴理由及辯護策略。至於夫妻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的部分,依據法律規定,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醒您務必儘早行使權利,以免罹於時效。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14 14:54

 您好

   建議您至少委請律師撰寫上訴理由狀,以維權益!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0:49

若不服原判決,建議您母親趕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以避免判決確定後就必須要執行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56

若不服原判決,建議趕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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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閣下所述的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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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4-04-12 15:19

1-我是因家暴而離家的如果丈夫要告我遺棄家庭這樣子能成立嗎?

2-如果我想與他離婚能用什麼方式離婚

我手上有他101年的驗傷但與這次的驗傷

3-我的保護令只有半年.可以如何在延伸為1年呢?

可以用2次的驗傷單為由延伸為1年嗎?

4-我與他育有兩個小孩.可以用共同監護權嗎?

5-共同監護小孩撫養費要怎麼分攤呢?

可以要求對方給贍養費嗎?

6-我可以申請免費律師訴訟官司嗎?要訴訟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2 15: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家暴而離家,不會有構成惡意遺棄對方。

2、可以協議離婚,協議不成,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

3、可以以對方多次家暴為由,申請展延。

4、監護權可以約定共有,倘若以爭執,法院會依據子女最佳利益酌定。

5、共同監護必須依據雙方經濟能力分配扶養費。贍養費的部分可以約定,無法約定的話,由法院判決,有很多要件限制,包含我方無過失、因此陷於不能生活等。

6、倘若您符合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資格,可以申請扶助律師

因為被丈夫家暴,所以不得不離開家庭,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之法定理由,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 目前已經有保護令的情形,以及有兩張驗傷單的情形之下,法院未來較容易裁判離婚,致於小孩的部分,監護權扶養費用,法院會視雙方的能力及需要,以小孩最佳利益來做決定。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12 17:30

您好,前二位大律師回答的已經相當豐富了,我補充最後一個問題。

有關免費律師協助的部分,可以參照法律扶助法的規定,最低門檻為低收入戶,如果您具備低收入戶身分,可以到當地法扶助基金會詢問,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資格。

以上。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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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驗傷單,可持驗傷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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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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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4-04-07 17:29

請問律師一下

今天我告傷害已經開庭偵查庭了

如果已經簽和解

那我想與對方和平離婚可以用家暴案件訴請離婚嗎?

謝謝麻煩律師答覆

 

律師你好請問

我目前已經申請到保護令是半年效期限

我的驗傷單有101年與這次的驗傷要怎麼做才能使對方與我簽字離婚

但是101年有通報家暴中心備案

這樣要如何做才能使對方能簽字與我離婚

我的保護令是半年期限我想要申請成一年

要如何延伸成一年呢

還有這段其間他如果要告我遺棄家庭遺棄小孩這樣能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7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

1、倘已經和解,則必須看是否有構成不堪同居虐待及其他無法繼續共同生活知事由。

2、單純以該次傷害行為,恐無法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7 21:02

您是要與對方協議離婚?還是要訴請裁判離婚?告傷害後雙方和解並不代表雙方婚姻就一定可以維持下去,若要提告,則宜強調民法第1052條第2項兩造婚姻已無法持續而對方有可責事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透過協議方式來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7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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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7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楊律師 104-04-08 01:56

 想要和平離婚最好是雙方協議離婚較妥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家暴方式訴請離婚

但建議不要當作唯一的攻防點

還是要有其他的證據或論點較妥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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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4-04-08 12:2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

但是我不是可以申請家扶基金會的律師幫我免費訴訟嗎?

我有101年的家暴驗傷單跟與他這次的家暴驗傷單兩次都有通報家暴中心只是這次我有報案告傷害

就是自己太過於心軟了為了孩子被他騙去簽認下和解書了這樣子我該怎麼辦呢

我已經對他有恐懼感了我

 

 

 

 

睡覺都會嚇醒了而且我一直犯心悸

我想與他離婚但是孩子的撫養監護權我拿不到

還有離婚後他如果要求我要出小孩贍養費我該怎麼辦理

 

 

sanny 104-04-02 17:49

因為先生家暴現在跟兒子住在娘家,但是娘家跟我原來的家就在對門,先生現在還住在那邊....先生每天都要求要看小孩(小孩快四歲,自己過去),雖然他對小孩不錯,但我看到對方還是會怕,覺得很困擾....

現在他住的房子是我在婚前購買的,在我名下,婚前娘家出的頭期款,從繳貸款開始,每個月都是從我戶頭轉帳付貸款

現正打保護令官司,也已經決定要離婚家暴令中是有要求他要遷出,我想請問的是若是家暴令沒成立,我有甚麼方法可以請他搬離?我可以在未確定離婚前賣掉房子嗎?

謝謝。

您是房屋所有權人,你可以要求對方搬離,但如果他不理你,你還是要提起訴訟請求他交還房屋

離婚前,因為房子是你的,你可以將房子移轉,但對方可以主張你的房屋移轉有侵害對方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虞,因此向法院請求假扣押你的房子或販賣房子的所得。

小林 104-04-01 19:30

你好,前女友之前有去申請保護令,期限還沒過,期間都沒有跟他連絡或接觸

因為常常夢到他,所以在他機車上留了張紙條,內容就是思念他這樣

結果對方去警局報案說我違反家暴法,警察也通知我做完筆錄說會移送到

地檢署,請問後續會再開庭嗎?實務上這樣真的算違反家暴法的騷擾嗎?

謝謝各位律師回答

 會不會構成違反保護令要視個別實際情況而定,如果擔心建議請律師協助。

楊律師 104-04-01 22:34

我是認為沒有到騷擾之程度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01 22:37

1.是構成騷擾,會視個案情形以及法條定義而定,仍有灰色模糊地帶,你的行為,如從較廣義來看,也是騷擾

2.建議委任律師處理較可能獲得好的結果(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有達騷擾程度,仍需視實際情狀而定,而本件應會再進入偵查程序來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此部分有機會會構成,建議你找律師,協助後續處理,會對你比較有幫助,如欲詳談,請來電預約諮詢

104-03-24 12:58

我目前21歲,約於前天收到法院刑事傳票,信上是寫 遺棄 案件

在這信之前的事情是:我目前是有申請到保護令,但只有申請到家父母不得對我有身體及精神上不法侵害這部分( 因我住在男友家時,父母三番兩次來鬧,甚至帶親戚來鬧、毆打我、對我男友動手,被強押回去後,又把我吊起來要打死。)因為家族裡的人想法行為都非常極端偏激...沒達到他們想要的就會開始不擇手段

信上並沒有提到提告者是誰..家父母目前是健在,並且有在工作(從商),生活上並沒有問題。我的話,目前是待業中,並沒有任何的收入,約於年尾須開始償還學貸的部分。

想詢問的是

1.這樣遺棄有成立嗎?

2.如果不成立,是否能提 誣告

3.由於之前家暴時,他們有在小心盡量不造成外傷,但是造成的內傷驗傷也無法顯示出明顯外傷,肉眼看得出的傷只有被吊起來時手腕摩擦的紅腫,如果這樣想補提告傷害罪,會不會因為明顯的外傷只有一個就不成立或不太會通過..

4.因為在開保護令法庭時他們是欲駁回申請的,之前就有把我帶去警局要告我男友誘拐妨礙家庭…等等什麼都想告的情形,如果我想保護自己及男朋友能做什麼?

5.因為明天就要開庭了,我需要帶什麼資料對於我在庭上會比較有利?(手邊有保護令及一個錄音是錄到父母都在場 家父說要把我吊起來打死他也開心的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4 13: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生命危險,則不會有所謂的遺棄罪。

2、倘若對方虛構犯行,可以提告誣告罪。

3、傷害罪要成立必須要有傷,但是家暴保護令的部分不用,不過還是要看您可以提出什麼樣的證據證明。

4、此部分必須依據實際提告的事項作出答辯,建議應該由您的男友親自諮詢。

5、明天主要是審理遺棄的部分的話,其他的資料只需要備而不用即可。

1. 不會有刑事遺棄罪的成立可能

2. 可提告誣告,但為和諧,不建議對家人提告誣告

3. 依你所述證據,核發保護令機率算大,但救濟令的種類應不會是必較重大的遷出令或遠離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4 16: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這樣遺棄有成立嗎?

    答:依您提示情形,似尚未成立刑事遺棄罪,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開庭前與您討論回答之方向與訴訟策略。

2.如果不成立,是否能提 誣告

    答:您須先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方有是否提出誣告告訴之問題,且誣告亦有其成立之限制。

3.由於之前家暴時,他們有在小心盡量不造成外傷,但是造成的內傷驗傷也無法顯示出明顯外傷,肉眼看得出的傷只有被吊起來時手腕摩擦的紅腫,如果這樣想補提告傷害罪,會不會因為明顯的外傷只有一個就不成立或不太會通過..

   答:您應先至醫院驗傷,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4.因為在開保護令法庭時他們是欲駁回申請的,之前就有把我帶去警局要告我男友誘拐妨礙家庭…等等什麼都想告的情形,如果我想保護自己及男朋友能做什麼?

    答:針對對方每次之言論、行為均錄音錄影蒐證之。

5.因為明天就要開庭了,我需要帶什麼資料對於我在庭上會比較有利?(手邊有保護令及一個錄音是錄到父母都在場 家父說要把我吊起來打死他也開心的檔

   答: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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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遺棄部分必須要對方無自理生活之能力

需要子女撫養才可以

否則這是不會構成遺棄罪的

這你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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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4 22:43

1. 依您所述,這應不構成遺棄

2. 若有刻意捏造不實事實之情,可提告誣告

3. 可就診開立診斷證明,但要詳加說明傷害行為與受傷間的相當因果關係。

4. 21歲已無所謂和誘略誘妨礙家庭的問題,若對方無理借事生事,可以對方捏造不實事實為由提告誣告

5. 出庭盡量提出對您有利的證據給法院,同時要讓法院感受到您是受害者。

小貓 104-03-23 12:14

因為對方家暴打人!所以想提告民事部分傷害!

由於之前只是寫民事訴訟狀(一般)主要是寫離婚監護權扶養

1.請問民事&刑事能夠同時提出傷害賠償嗎?

2.民事賠償部分是否可以寫在"民事追加被告狀"裡面呢?

3.請問要寄到XX市第方法院民事庭???收(信封外面該寫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3 1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傷害民事部份,可以提起民事起訴狀、刑事部份,可以提起刑事告訴狀,或是報警處理。

2、傷害事件與之前的離婚案件無關的話,無法併案審理。

3、要寫法院地址,及什麼法院的什麼庭收。

 

 

就您所述問題,建議閣下可民法第1052條規定,具狀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 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貓 104-03-09 09:34

各位律師好:

本人因為先生家暴離婚

1.請問若請育嬰假能搶贏監護權嗎?

2.若請育嬰假能夠提出贍養費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9 1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涉嫌家庭暴力,則原則上在法律上會推定對方不合適擔任監護權人。但是總體而言,法院還是會參酌社工作的訪視報告就經濟狀況、子女互動、照料能力、子女意願等來做判斷。

2、贍養費是夫妻因他方原因而致離婚,而無法維持生活,才可以請求。目前實務上的認定較為嚴格,單純因為育嬰的因素不會符合規定。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所以你請育嬰假不會影響監護權判斷

財力方面由你娘家支援即可

至於贍養費恐怕是無法

但小孩撫養費是一定可以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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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9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應蒐集家暴驗傷單,提起刑事傷害告訴,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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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晴 104-03-03 20:39

朋友結婚十幾年也有小孩,朋友曾向他老婆家暴,對方也有申請保護令好幾次,但因他老婆喜愛喝酒後吵鬧解行徑誇張至極,也離家出走好幾次,親朋好友皆不堪其擾,請教該如何向法院訴請離婚?

您好:

1.因夫妻負有同居義務,然您朋友的妻子卻時常無緣無故離家出走,實務上通常須先提起「履行同居」之訴,等法院判決確定後,對方仍常離家出走,即可再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為理由提起離婚之訴。

2.此外,亦可以「夫妻間發生足使婚姻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者」向法院訴請離婚,您必須舉證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如曾發生爭執家暴事情、配偶時常喝酒不照顧小孩家庭、妻子離家出走等證據,向戶籍地之法院訴請離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單就依你所述,男方無法起訴離婚,因法院會認定男方歸責性較大,這樣的情況,本所通常以談判方式,以達成協議離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3 21:49

您好,建議朋友多蒐集一些老婆情緒失控言語之證據,以佐證確實有不堪同居之虐待,並以此為由先提起裁判離婚,最後在訴訟中達成調解

就您所述婚姻問題,如需協助,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男女雙方均有責,因此提起離婚訴訟有敗訴之風險,建議可依協商方式來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3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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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ire 104-02-22 17:35

我的家庭是極度重男輕女,年幼時曾被哥哥長時間家暴(父母沒有家暴,但漠視哥哥打我,而且長大後傷痕早已不見,也沒證據)目前我住在家中,哥哥28歲從沒工作過(四肢健全),只會玩電腦和父母要錢。父母已退休,但我一想到未來父母生活費醫療費都是由我負擔,就覺得辛苦,可是我更怕父母死後,哥哥用民法1114.1115來告我。請問該怎麼樣才能不扶養他,結婚可以嗎?而且父母遺產可能都會留給哥哥,他有遺產我還要養嗎?我也不喜歡父母,但法律扶養。還是搬出去且不和父母聯絡,寄錢給父母,這樣沒和哥哥住在一起,也可以逃脫哥哥的扶養責任嗎?我會扶養父母,但是不想養哥哥,他並沒有扶養過我,為甚麼我要養他,人生前20年當沙袋傭人,後60年當提款機,我的人生是幫他們享福的嗎?我恨他,請幫幫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22 21:47

您好!

只要哥哥有財產可以維持生活或有謀生能力,您就沒有扶養責任
有沒有住在一起,並不會影響扶養義務。
家暴若有證據,則有機會減輕扶養義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民法第1118-1條規定

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
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
    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
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二、所以並不是完全沒機會可以免除扶養義務的。但要先搜證。
三、還有什麼問題可以約到事務所談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牙醒 104-02-21 15:40

我的朋友跟我同公司,她爸也同公司的人,她爸媽完全不讓她出門,上下班都接送完全監控,把她存款現金全沒收不能自主,還時常言語家暴人身攻擊,想尋求法律離開那地方,該怎麼做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1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錄音證據,再聲請家暴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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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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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1 22:39

您好,若是有經常性之言語暴力或肢體暴力,可以聲請家暴唷!

建議蒐集相關證據提出聲請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2 01:2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父親的行為恐有成立刑法強制罪等妨害自由罪之情形,當然,您的朋友亦應儘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1.  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帳號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或電郵地址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宇 104-02-14 18:57

我的媽媽跟爸爸在我出生8個月時就離婚了,我今年12歲,在這12年,他幾乎沒有給我們任何一毛錢當贍養費,我們也很少主動跟他拿,他有買一隻手機給我,從那之後,他便不斷打電話騷擾我,因為電話費是他繳,聽我兩個20幾歲的哥哥還有媽媽跟許多親戚說爸爸與媽媽結婚時,3翻兩次的家暴媽媽,還有曾經叫媽媽下車,他開著車從媽媽的小腿碾了過去,媽媽曾經試者逃走,我媽的腳整片瘀青,之後還有種種但小哥那時還是嬰兒,我媽拉者大歌跑,卻忘了小哥,我爸當時有做事要把我哥摔在地上,也有藥罐瓦斯在我哥嘴裡,及時被鄰居搶走,他還曾經把門反鎖,家暴我媽,我媽不敢反抗,只好被他打得傷痕累累,附近鄰居跟親戚都是證人,因此我很怕我爸,雖然我沒看過他打我媽,但他曾經寞名跑到我家打我大哥,砸我大哥的車,有一次因為我不接他電話的地3天,他直接衝來我家,跑到房間,那時的媽媽在換衣服,之後我有接過他幾次電話,之後又沒接,他就打給我的親戚每個他都打了,就是要我打給他,逼不得已我只好打,之後有一陣子我又不接了,我覺得我自己可能被他搞到有憂鬱症了,是否我可以聲請保護令讓他無法騷擾我???(我媽被家暴時並沒報警,驗傷)我還不想報警,我想先聽聽各位律師跟各位朋友的想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1: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傷害恐嚇的部份,建議應該去驗傷並且蒐證,以利將來訴訟之用。

2、您不願意報警可以直接聲請保護令

 

小貓 104-02-12 19:50

本人有申請暫時保護令(因為家暴)

收到公文寄函來

請問是否要再申請"通常保護令"呢??

對方有申請通常保護令,通知三月開庭!

 

不需要再聲請通常保護令,法院之後會開庭審核,重點在開庭時的陳述和事證,欲聲請救濟令內容,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不需另聲請,會視為已聲請通常保護令

二、宜溫和溝通,注意安全。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13 15:45

Dear小貓: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規定,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第十二款及第十三款之命令。法院於受理緊急保護令聲請後,依聲請人到庭或電話陳述家庭暴力之事實,足認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應於四小時內以書面核發緊急保護令,並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緊急保護令予警察機關。聲請人於聲請通常保護令聲請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其經法院准許核發者,視為已有通常保護令聲請。故您有聲請暫時保護令也已核准則視為有通常保護令聲請,惟須注意的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六項之規定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自核發時起生效,於聲請撤回通常保護令聲請、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故您如果撤回您的通常保護令聲請,您的緊急保護令則會失效。

小貓 104-02-09 14:40

對方動手打人還申請保護令,已收到對方申請保護令開庭通知

(超級誇張打人先喊救人!我都沒有反手)

原告的保護令還在警察局偵辦中!尚未送至地檢署

1.請問雙方若都申請保護令,那原告的保護令還有效嗎?是否也會通知開庭時間呢?

2.對方可能自殘誣賴給我,那應該如何應對呢?

3.當下發生家暴對方有報案,不過桃園中壢警察只有留下雙方資料!並沒有正式開三聯單與備案,本人是隔日才到明志派出所備案!可以請警察作證嗎?

法院是有可能對雙方都合法保護令,本所承辦的案件中不乏這樣的情況,保護令的重點在救濟令的種類,即便是雙方都核發,也可能是不同的救濟令種類,這會影響後續刑事、家事等案件的結果,所以最好針對對方聲請保護令加以有效抗辯,讓法院駁回,才能立於有利的法律地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聲請保護令,您可抗辯無持續性之口頭或肢體暴力行為;另針對對方傷害您之行為,您應盡速前往醫院驗傷,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1:33

您好,針對對方所聲請保護令,可以爭執僅係偶發之狀況。

小可 104-02-09 07:38

請教103/6/14被開搜索票驗尿搜到安非他命.在拘留所過一夜.正常隔天應該直接送去勒借對吧.但是我再拘留所一天.剛好遇到變態男警.因為我已經被女警搜身完了.那男警利用職權.強制我進行搜身.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我就是因為這樣才被判緩起訴一年六個月.11/27開庭背判緩起訴12/22要去報到.12/15毒品上遊剛好一直找我要與我碰面.我哪敢.因為警察有拿它的檔案給我看認人.她男友都是槍械前科.我當然要自我防衛.因為警察猥褻12/28開庭.這麼剛好.那警察都有LINE問我毒品上遊的事.剛好我有跟他說12/28警察的案要開庭.警察能傳大家去做筆錄.時間他們一定可以彈性調整.沒有那嚜剛好吧.我剛好因為這件事.之前結婚家暴.有固定在靜禾醫院看診.都給院長看.有創傷後症候群.憂鬱症.有順便去做鑑定.1月初拿到輕度證明.請教能去法院申請精神狀態不佳.不適合勒借嗎?因為我2/3收到裁定單要勒戒了.請教有台中的律師能幫我解答.還是能詳談嗎?請問這能抗告上訴嗎?有台中的律師能幫我嗎?請問抗告有用嗎!約要花多少錢呢?

小可 104-02-09 13:41
回覆 小可 的發言內容:怎麼都沒人回應我呢

請教103/6/14被開搜索票驗尿搜到安非他命.在拘留所過一夜.正常隔天應該直接送去勒借對吧. ... (恕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即使抗告,所能拖延之時間也有限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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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即使抗告,所能拖延之時間也有限之。

小可 104-02-10 06:01

請問找委任律師寫訴狀要多少錢呢

 

小可 104-02-10 06:02
請教要委任緩起訴狀要多少錢呢
許燁 104-02-06 13:31

各位律師好,以下是我最近碰到的問題與疑惑:

 

我爸從我出生沒幾個月(當時我哥大約四歲),就因吸毒關係而入監服刑了

,在成長過程中他也是入入續續進出監獄。

 

大概國高中開始就聽媽媽奶奶說他現在雖然出了監獄但因吸毒吸太兇導致腦子壞了,在老家讓姊姊(我二姑)跟他朋友幫忙照顧甚麼的。

 

直到最近之前,我一直都不太知道他的消息(媽媽不太願意講,我也不想知道這種人的任何事)

 

是社會局發文說甚麼他現在被安置在某某安養中心,要我們去處理他的安置問題,找我們去開會。

 

一開始開會我跟我媽媽就說明從小到大他從未盡過扶養責任,現在要我們

扶養他,我們自己都過得很辛苦了,還要去養這種……父親。

 

當時開會的律師是說表示同情啦,可是法律上我們屬於直系血親還是要有一定的扶養義務,不過依照我們說的情況,可以申請減少扶養義務。

 

後來開庭了,法官聽了我們雙方的意思(我父親由社工代為發言,他搞不好連為啥去出庭都不知道),

 

社工說我爸目前就是中度智障,雙腿殘障,還有一些甚麼鬼的病名

每個月僅領有殘障補助4700元等等

 

我們這邊就把從小到大的狀況告訴法官:

他因吸毒,常出入監獄服刑,即使出獄後也未曾來探望過我們母子三人,

也因家暴跟我媽離婚多年,兄弟監護權都歸我媽等等

 

最後法官說因為沒有虐待、性侵等重大傷害情節所以無法免除扶養義務,但按照我們說的情況是可以減少扶養義務。

 

後來法官就按照地區平均消費水準,加上我爸自己要負擔的減免部分,

當時法官是說大約六千塊左右,我爸同意(應該說他沒任何意見,說怎樣就怎樣)可是那時候我媽沒工作,整個家就剩我一個人有收入(我哥在大陸)

想說看能不能再減少一點(也是我心裡真的很不能接受扶養這個像是冒出來的父親吧)

 

法官就說要先等判決書。

 

開完庭後,照顧我爸的安養中心的員工就說:「其實不管法官判多少,在我那邊一個月就是要兩萬塊,不到兩萬塊,按照營業立場我都會把你爸給送出去,到時候他要是在外面發生甚麼狀況,警察還是相關單位第一個找的還是家屬!」大概是這樣的意思。

 

既然如此,那那張判決書不就形同虛設?

我們還是得要付到兩萬塊或其他安置機構的費用不是嗎?

(接回家是絕對不可能的)

 

所以我最大的疑問是,假如判決書上宣判是我們兄弟倆共同負擔

每月扶養費八千元好了,那社會局跟我們吵說安養中心的其他費用

對我們來講是沒有效力的嗎?

如果有,他們可能會進行甚麼動作?我們有權利反擊嗎?

 

後來等判決的這段期間,我也打電話問社工這怎麼跟當初講的不一樣?

一開始是說走個流程,得到判決書後他們可以幫我爸聲請低收入補助,

結果搞到後面要我自己去申請,我都已經有減少扶養義務的判決書了,

還自己去幫他辦那個,這不是很奇怪、很矛盾嗎?

 

還有,期間社工一直說甚麼要我們趕快安置我爸,不然可能會有遺棄

的告訴。可是我們不是完全不聞不問啊,我們每個月也願意付裁判書上的

扶養費用,怎麼算是構成遺棄

 

社工這樣算是威脅、恐嚇嗎?

真要說遺棄,他打從我們兄弟倆小到大完全沒扶養過我們一毛錢,要論

遺棄罪,我看他比較有可能成立吧!

 

後來我發現的是,我爸根本沒想過要告我們兄弟倆,都是社會局出自己

的做為。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壹、民國99年l 月27日增訂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貳、建議閣下應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之訴,如需專業律師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商討論,本所願以歷年來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參、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許燁 104-02-06 18:38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公理律師事務 ... (恕刪)

律師你好:

 

基本上您說的提出未盡扶養之訴這個上面我已經說了有出庭過了。

 

只是我想確認的是那張判決書的效力是否能保護我跟我哥不用額外

負擔那些雜七雜八的費用,到最後根本有沒有判決書都沒差。

 

我也有問了親朋好友,社會局可能會以強制薪水動產來扣款

,這有可能做得到的嗎?

(有按照裁判書每月給付的狀況下)

 

另外遺棄罪的部分還請您撥冗回答,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7 22: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遭提告或是執行,再提起抗辯或異議之訴。

2、倘若沒有生命危險,則沒有遺棄罪的問題。

小貓 104-02-04 12:07

家暴到警察局備案

並且提出被告傷害罪和以及被告母親傷害罪與被告的父親妨礙自由

目前警察局已將驗傷單與錄音檔資料送至地檢署偵辦當中

1.請問若收到傳票通知開庭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2.需要請律師寫訴狀嗎?

3.也造成精神上傷害!每天都睡不著,閉著眼睛就會家暴場景!有需要看精神科拿證明嗎?

請閣下再詳加敘明家暴情況,俾便協助,如需服務請電:0982-100565
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聲請暫時保護令,之後會再開庭審核是否核發通常保護令保護令聲請,重點在想要聲請救濟令種類,以及是否有足夠證據支持欲聲請救濟令,再來,除了刑事傷害部分外,也可請求民事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貓 104-02-04 13:22

 謝謝律師的回應!

傷害.妨礙自由提告保護令已同時請警方一併申請中!

民事部分也在準備資料即將請律師訴請

請問關於刑事部分,有需要再請律師幫忙嗎?費用大概多少?還是能自己出庭就好??

由於現在有一位小孩要扶養!若提告民事刑事費用龐大...>_<

 

=>事由:為了小孩而發生家暴

    被告惡意傷害與語言上怒罵:[廢物!給我滾開]把原告過側摔和過肩摔與推倒...

     故左手手脕韌帶扭傷和背部及脊椎第四節骨頭跑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4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4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驗傷單已經交付給警察

基本上書面資料不用再提供

另外如果有其他可以證明有傷害證據

如人證或者錄影也可以一併帶去

建議這類案件請律師處理較妥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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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4-02-03 15:50
我的ㄧ個男性朋友現已離婚八個多月 他在跟前妻的婚姻關係中處的不好 但因?當時男方的工作時間長又累 又是家裡的經濟支柱、所以常有口角、爭執 唯一爆發最嚴重的事 男方加班、女方從早上電話鬧到晚上 還說要去公司亂 所以導致雙方起了肢體衝突 但因為女生向來強勢得理不饒人 言語侮辱挑釁~ 大打出手女方架男方脖子硬壓住不讓他呼吸 男方為了掙脫咬了女方大腿 後女方也算做賊喊抓賊去驗傷 這是唯一一張驗傷單 已是一年多前 現無婚姻關係、小孩共同監護扶養 男方固定每月匯兩萬做小孩養育費 已經是他薪水的三分之二 他自己辛苦也無怨無悔 因為面對女方充滿了恐懼 女方看過精神方面醫生,但她一直不再去就醫 沒有工作、靠這兩萬跟娘家 情緒時好時壞!壞的時候就打電話鬧男方 甚至覺得男方有比較好的女性朋友時 就拿「別想再看到小朋友」等字眼威脅 導致不管男方做什麼都要非常注意不能惹毛女方 也協議不要造成小孩心理恐懼所以在小朋友面前不吵架 不說有的沒的~男方一直做的很好!女方卻一直對小孩洗腦 諸如你們的爸爸現在跟你你們的新媽媽在吃飯喔! 因為小孩長期看他們爭吵~觀念已經偏差有在做輔導 男方覺得這樣根本就是白費對小孩的輔導 女方之後又會裝作若無其事般 男方天天晚上都會去看小朋友 禮拜六也是固定ㄧ整天 他該做的都做的到!大人的事情女方卻要牽涉到小孩 利用男方愛小孩的心~拿來做威脅他的重點 現在又不知道哪條筋不對了!又說要拿當初的驗傷單去告他家暴 說是這樣男方就要離她有多遠的距離才行 可是這男方也明明是在正當防衛之下的攻擊 而且男方在意的是小朋友 是不是真的這樣就會採信那唯一一張的驗傷單 是不是真的這樣男方也無法接近小朋友 (小朋友很愛爸爸!只知道爸爸天天上班!不知道大人離婚) 女方精神狀況也不好!想拿回小朋友扶養權有可能嗎? 女方一直咄咄逼人真的也沒辦法告她騷擾嗎?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03 17:03

可以先蒐集媽媽不適合擔任監護人的事證,再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3 22:41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固可蒐集對方不適任親權人之相關證據,向法院聲請改訂監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3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法院會選派社工做家庭訪視報告,您需蒐集對方不適任監護權,對未成年子女不利之證據,以及改定由您行使監護權未成年子女較為有利之證據,方利您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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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4-02-03 15:34
我的ㄧ個男性朋友現已離婚八個多月 他在跟前妻的婚姻關係中處的不好 但因?當時男方的工作時間長又累 又是家裡的經濟支柱、所以常有口角、爭執 唯一爆發最嚴重的事 男方加班、女方從早上電話鬧到晚上 還說要去公司亂 所以導致雙方起了肢體衝突 但因為女生向來強勢得理不饒人 言語侮辱挑釁~ 大打出手女方架男方脖子硬壓住不讓他呼吸 男方為了掙脫咬了女方大腿 後女方也算做賊喊抓賊去驗傷 這是唯一一張驗傷單 已是一年多前 現無婚姻關係、小孩共同監護扶養 男方固定每月匯兩萬做小孩養育費 已經是他薪水的三分之二 他自己辛苦也無怨無悔 因為面對女方充滿了恐懼 女方看過精神方面醫生,但她一直不再去就醫 沒有工作、靠這兩萬跟娘家 情緒時好時壞!壞的時候就打電話鬧男方 甚至覺得男方有比較好的女性朋友時 就拿「別想再看到小朋友」等字眼威脅 導致不管男方做什麼都要非常注意不能惹毛女方 也協議不要造成小孩心理恐懼所以在小朋友面前不吵架 不說有的沒的~男方一直做的很好!女方卻一直對小孩洗腦 諸如你們的爸爸現在跟你你們的新媽媽在吃飯喔! 因為小孩長期看他們爭吵~觀念已經偏差有在做輔導 男方覺得這樣根本就是白費對小孩的輔導 女方之後又會裝作若無其事般 男方天天晚上都會去看小朋友 禮拜六也是固定ㄧ整天 他該做的都做的到!大人的事情女方卻要牽涉到小孩 利用男方愛小孩的心~拿來做威脅他的重點 現在又不知道哪條筋不對了!又說要拿當初的驗傷單去告他家暴 說是這樣男方就要離她有多遠的距離才行 可是這男方也明明是在正當防衛之下的攻擊 而且男方在意的是小朋友 是不是真的這樣就會採信那唯一一張的驗傷單 是不是真的這樣男方也無法接近小朋友 (小朋友很愛爸爸!只知道爸爸天天上班!不知道大人離婚) 女方精神狀況也不好!想拿回小朋友扶養權有可能嗎? 女方一直咄咄逼人真的也沒辦法告她騷擾嗎?
小四 104-02-03 09:54

您好,向您請教些問題.

     我已離婚一年多,前夫身為二位未成年子女的原監護人,但未善盡監護之職及常有對孩子做精神家暴之情事發生,而我為了爭取二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我於103年11月初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官司,現今審理進度已將進入到要傳喚孩子做證人及詢問子女意願。

     現我想向您請教的是,如當庭詢問孩子意願後,子女願意跟隨我的話,法官會如子女意願將監護權改判給我嗎?如法官當日當庭同意子女監護權歸我,我是否能立即帶走孩子,不需要再讓孩子回到前夫家,因孩子可能會因官司而又回到前夫家等通知這段時間受到傷害責罵及欺凌,再則,現審理進度已將進入到要傳喚孩子做證人及詢問子女意願,預計還要多久時間,才會結束官司判定勝訴呢。

  謝謝您.

    

您好:

1.因您前夫有暴力行為,且有前科,根本無法照顧小孩,因此若小孩直接表明希望由您監護,應可順利取得監護權。本件屬於家事案件,且為保護小孩的權益,約2個月內案件就會有結果。

2.如果判決獲得勝訴,您即可帶走小孩,若對方仍不履行,您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強迫對方交出孩子。惟對方雖未有監護權,但仍具有探視權,因此,除改定監護人外,並同時定出探視未成年子女的方法,以避免後續探視產生爭議。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3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應會派社工訪談,做成訪談報告,可針對訪談報告中對您前夫之描述加以比較說明之,又未成年子女之意願,亦為判斷標準之一,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書狀,出庭釐清雙方之各項比較關係,為您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以符合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3 23:02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nancy 104-01-29 17:53

我是l小姐, 34歲已婚。本案為網路騷擾,請新竹地區有意接案律師協助。

--------------

簡述事由:

本人前日在台大ptt電子布告欄babymother版發文章,請教嬰兒手部發展疑似遲緩的問題,

在討論建議之餘,有數名版友挑以風波,逕行衍伸為網路霸凌(成人為網路騷擾),

以本人暱稱透過各種方式肉搜,將本人歷史文章揭露,並逕行判斷內容左右討論內容,造成名譽損失。

--------------

欲詢問之可能犯罪成立內容:

(1)兩件跨時間,且主題毫無相關的文章,
被版友逕行作"連結" ,  "認定兩者有關"
並自行下"因果定論" ,直指A文內容=B文內容

這部分有無誤導之嫌?罪名成立?

(2)另外一點,即是A文內容本人說"希望大家推薦不要巧立名目收費的課程,

"並未說"我想省錢不想治小孩",
逕行被版友公開回文成"好可惡 ,還不想要花錢治小孩"

這部分有無誤導之嫌?罪名成立?

--------------

詳細經過:

本人有經精神科醫師判定之強迫症並持續服藥約兩至三年,病情穩定,判定可懷孕生子,只是需要停止藥物。在懷孕生子後,診斷出幼子有牛奶過敏,以母奶餵食為佳,因此我繼續停止精神藥物,以繼續餵奶。

 

本人在哺乳初期適逢產後,加上新手媽與幼子的適應期多磨合,睡眠不足外,成日一人於房中足不出戶,疑似焦慮停藥導致 嚴 重 產 後 憂 鬱 症 ,當時為去年八月。去年八月當時本人一心推責丈夫尋求心理出口,在情緒不佳下,於台大ptt討論區marriage版上發文"該如何與老公維繫感情",期望社群力量安撫作為產後憂鬱之發洩管道。究其內文,為本人當時極不穩定心理狀態下尋求網路溫暖之文章,故用詞多偏頗,意圖博取網路同理與版友一同責罵丈夫作為紓壓,當時本人衝動發文內容讓許多版友誤會我核准丈夫對幼子做虐待,其內容多情緒性、也可能是當時極度焦慮時做出的失控妄想、無現實根據之文章。後來本文無後續討論也無回應。

 

事隔半年多後,本人在babymother版發了一篇幼子手部細動作發展較晚的文章,馬上有marriage版友直接引用"該如何與老公維繫感情"舊文,並將豪無證實的內容臆測公開說成結論,將本人兩件獨立無關連、跨時間、跨兩版的文章做轉錄,並且對大眾散佈本人幼子手部不靈活=半年前抱怨老公的文章內容導致,該行為毫無根據、毫無事實邏輯關係,實屬造謠本人幼子手部不靈活=本人幼子罹患發展延遲=本人允許老公家暴虐童導致。文中散佈本人是"兇手",其後很快速地累積數百推文指名本人賤、畜、只想跟老公每天做愛、還說自己好幸福、人渣、垃圾、噁心。

 

 此外,本人在幼子手部細動作發展晚的諮詢文中,提到期望大家提供不要巧立名目開課的診所,也逕行被網友回文曲解成本人虐童外,更曲解成本人不希望幼子接受治療,希望幼子不要花到自己的錢。大眾傳播威力之大,以及大眾人云亦云、只憑直覺思考不做合理邏輯判斷之風,使得本人後續接到威脅要報警、通報社會局之回文。本人有意願負擔專業諮詢,請擅長網路紛爭之律師提供協助。

 

另外針對上文,期望回答事項如下:

 

(1)本人針對半年多前發文多虛構偏頗,已在ptt版上道歉,但版友說破嘴仍不信,說本人是推託虐童之藉口。版友並說已根據本人他版發文內容,說已通報社會局介入。想請問律師,本人在網路上他版最早發布之文章,為情緒不穩定時上網取暖討拍發洩文,內容完全非事實,本人幼子經得起任何專業鑑定,生長曲線一直在頂標,粗動作也提前兩三個月就達成,但是網友皆說本人先前的發文是犯案確實證據,請問律師,"一篇我自己產後重度焦慮時,想要上網找其他網友一起罵老公的發洩文,可以當作犯案確實證據嗎?

 

(2)那些轉錄文章逕行將無關兩事件做因果推測的版友,以及附和加入罵本人之集體霸凌版友,

逕行曲解本人"期望推薦不要巧立名目、收費合理的醫療院所"本文,說成是"本人致使幼子腦傷,並且不願意出錢治療幼子"的荒誕推論, 是否有法源可供訴狀參考?

 

謝謝

 

 

 

 

 

 

 

霜霜 104-01-24 20:21
你好~我前夫寄給我郵局的存証信函內容說,他購買的房子登記在我的名下現在要我歸還,但是事實不是如此,我是家暴案件法院判決離婚的已經8年了。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才好,郵局的存証信函可以否定嗎?有法律效用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4 20:46

可以不用裡他,等他告的時候再說!

沈恆 (沈律師) 104-01-25 06:55

您好!

存證信函只能證明對方曾經向您主張借名登記,並不能證明確實有借名登記的事實,為澄清事實,您也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否認借名登記,或等對方提告時再於法庭否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霜霜 104-01-24 19:01
你好我想請問~我前夫寄給我一封存証信函他所寫的內容與事實上不符,我是家暴案件法院判決離婚8年,現在他寄給我存証信函說房子是他買借登記在我名字的,但是事實上卻不是,郵局的存証信函可以否定嗎?有法律效果嗎?我該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4 2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存證信函您可置之不理,不用多做回應,僅需多蒐集證據,以利對方對您提告時,您可為對您有利之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6 21:10

同上房大律師所言,依您所述,對方既已發存證信函,代表很可能就會有接續而來的提告行為,建議可多蒐證準備。

琳琳 104-01-19 15:33

【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驗傷證明那是否有報警或是聲請保護令? 2、倘若確實涉有家暴,再加上子女意願,則取得監護權的機會相對高。 3、倘若法院調解不成,就會進入訴訟程序,屆時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至少應該由律師撰擬狀紙。】

律師你好:回覆您問題!

1.有6/5驗傷單,目前沒聲請保護令

2.我孩子第一胎剛出生兩個月多大。

想請問您:一般打離婚官司﹑爭監護權贍養費,需要花多久時間結案,大概要去幾次法院?

關於其中一方的探視權是怎麼處理?

家暴但他月收大約六七萬是家防官警察,依你經驗法官判給誰幾率較大?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9 15:52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離婚等家事件,一審約8個月,但是可能因為案情、被告答辯、法官承辦態度而有所不同。 2、 倘若您要提起離婚訴訟,建議盡速聲請家暴保護令。 3、 勝率的部份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做全盤分析,倘若您本案確實打算委任律師,可以來電約會談時間,並相您目前有的事證都帶過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9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訴訟,若牽涉有監護權扶養費、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須時甚久,若雙方亦無法藉由調解程序解決,須待法院判決,訴訟時間耗時近年餘;又關於探視方案之部分,可由雙方協調,若無法協調,可提出方案供法院參考;又關於雙方之經濟地位,為法院裁判之考量標準,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準備對方對您家暴證據驗傷單,以利說明您為無責配偶,對方為有責配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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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訴訟,若牽涉有監護權扶養費、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須時甚久,若雙方亦無法藉由調解程序解決,須待法院判決,訴訟時間耗時近年餘;又關於探視方案之部分,可由雙方協調,若無法協調,可提出方案供法院參考;又關於雙方之經濟地位,為法院裁判之考量標準,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準備對方對您家暴證據驗傷單,以利說明您為無責配偶,對方為有責配偶。

阿勳 104-01-15 14:57

敬愛的律師您好

我有離婚的問題想要請教!我姐姐和姊夫已經結婚十年,結婚後姊夫會動手打我姊,但我姊為了孩子一直忍受著!當初也沒有想到申請家暴保護,大約四年前因為姊夫趕著上班,因情緒而掐女兒的脖子,(姊姊也有姊夫承認錯誤的證據),但~那一幕讓他們夫妻關係降至冰點! 這些年來,姊夫一直以公司為重七晚八晚才回家,家庭,孩子的照料都丟給我姊,於是我姊請了兩年的育嬰假!   請育嬰假當中在Fb認識了姊夫的同事,姐姐常用Fb來問姊夫同事有關姊夫上班的狀況,因此姐姐和姊夫的同事變成了好朋友,僅是好朋友!有一天姊夫說要加班,我姊特地去公司,發現公司裏頭並沒有人! 於是想請姊夫的同事幫忙調查,結果發現姊夫常去小吃部,還有裸女在姊夫身上磨蹭,姊姊也有影片當為證據! 為此四年來他們沒有性行為,且夫妻也分房了四年,每天幾乎大吵,無論左鄰右舍都知道,偶而吵到雙方家長都來關切,姊夫曾說過如果去聲色場所,有超過三次,就無條件離婚!但~姊夫也承認不只三次!我姊想離婚~現在的他們在家完全沒有任何的溝通及交集,但姊夫就是不願離婚!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們離婚嗎?   姐姐已經悶到會去撞牆了,請問有什麼辦法?

馬偉涵 (malaw) 104-01-15 17:37

您好:

首先提供請求離婚法律依據給您參考: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依您所述,令姊夫可能有第一項第2款,而常上聲色場所應有第二項之事由,令姊即得於居住地之法院起訴請求判決離婚,並於審理時陳列所持有證據聲請傳喚相關證人,無須待令姊夫簽字離婚。但仍需注意關於1052條第1項第2款部分,令姊有無宥恕或容任行為,或知悉太久始訴請離婚

民法第1053條

對於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
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姊姊應有機會可以訴請離婚並爭取小孩監護權扶養

並建議您姊姊應將已蒐集之證據攜與專業律師研究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5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姐姐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家暴驗傷單、通姦之照片、爭吵之錄音等,再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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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5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姐姐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家暴驗傷單、通姦之照片、爭吵之錄音等,再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阿勳 104-01-16 09:23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我想了解,這樣訴請離婚成功的機率高不高?!

雖然握有裸女在身上磨蹭的影片,但也為四年前的

掐脖子也是三年多前的,這樣的事證足夠嗎?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姊姊應有機會可以訴請

琳琳 104-01-14 00:3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對方對方確實涉及家暴,則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不合法,且無法爭取監護權。 2、 當初是否有驗傷或就醫,亦或其他證據可?    】    你好:回覆你問題。   1.他確實對我家暴多次,您的意思是如果〝履行夫妻義務〞他輸了他不合法,他真的無法爭取〝孩子監護權〞是再也無法嗎?  2.我去年6/5日有開亞東醫院驗傷單和傷口拍照,9月底也有。 3.請問您覺得我贏面大約是多少?聽起來我是輸還是贏,直說無彷!讓我安心…拜託! 他很狡猾,他會根法官說我家境清寒是單親不適合養孩子,您覺得呢? 我非常希望這次去完調解後就結案再也不用去法院,和擔心孩子被搶走了…畢竟每天忙帶孩子也沒空一直去法院,謝謝你。 我很需要你的回覆,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4 10:4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驗傷證明那是否有報警或是聲請保護令? 2、倘若確實涉有家暴,再加上子女意願,則取得監護權的機會相對高。 3、倘若法院調解不成,就會進入訴訟程序,屆時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至少應該由律師撰擬狀紙。
琳琳 104-01-12 03:19

您好:

我老公在我懷孕期間家暴我多次,因此我逃離到娘家躲著,如今他現在居然告我〝未履行夫妻義務〞二月初要開庭(調解),我也準備請律師,想請問您,我這樣叫構成未履行會成立嗎?依你經驗法官大概怎麼判?

我其實不懂調解意義…如果我輸或我贏會怎樣?法官該不會逼我繼續跟他履行義務吧?輸了,我會被罰錢或孩子歸他嗎?

快開庭了,麻煩儘速回覆我,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舉出家暴事實來抗辯,若法官認為分居事由,並不會強制要履行同居義務,另就您家暴的部分,您應向警局報案並驗傷,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得以對方家暴、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以解決雙方的爭議。至於對造所提出之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訟,即便對造取得勝訴判決,仍舊無法強制您履行同居義務,只是從對造已提出該訴訟看來,對造已經在為後續離婚訴訟做準備,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琳琳 104-01-12 03:18

您好:

我老公在我懷孕期間家暴我多次,因此我逃離到娘家躲著,如今他現在居然告我〝未履行夫妻義務〞二月初要開庭(調解),我也準備請律師,想請問您,我這樣叫構成未履行會成立嗎?依你經驗法官大概怎麼判?

我其實不懂調解意義…如果我輸或我贏會怎樣?法官該不會逼我繼續跟他履行義務吧?輸了,我會被罰錢或孩子歸他嗎?

快開庭了,麻煩儘速回覆我,感恩!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4-01-12 13:39
您好,請問您備家暴時是否有到醫院驗傷? 有無證人可以證明他的家暴行為? 還有,其實您可以提起離婚反訴,同時聲請保護令,我認為您這樣太危險了! 是否需要委請律師幫忙呢? 對於受暴婦女或小孩,我都會給折扣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2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當初於對方家暴時,有聲請保護令驗傷單或有相關人證物證,可主張有正當合法之分居事由,並再提起裁判離婚之反訴,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LMO 104-01-11 22:21

大約一年多前我爸因為需要資金周轉

跟他朋友借錢(以下A代表)10萬塊應急

結果A跑去跟他朋友(地下錢莊)借錢來給我爸(懷疑A與錢莊有利益勾結)

後來我爸一直被追討利息

上禮拜我去上班回來  我爸就離開了 手機也沒帶 我找不到人

之後A因為找不到人就到我家外面貼一些紙條(要我爸跟他聯絡討論錢的事情)

今天我出去剛好被A遇到

A跟我說:我爸之前找他調錢,他去跟他朋友(地下錢莊)借錢,A用人頭沒有抵押,現在我爸不見了找不到人要錢

叫我去找銀行信貸10萬出來把錢給他,讓他還給錢莊之後我再慢慢還銀行就好,銀行不會暴力討債,否則就要跟錢莊說我們故意躲債,要出賣我們叫他們來我們家暴力討債

我想法是:A讓我感覺賊頭賊腦,我覺得他甚至有勾結錢莊賺利益的可能,而且我沒做保我應該沒必要幫我爸還錢,現在我找不到我爸確認真實性,不敢隨便去信貸錢給他(我也沒有理由信任他),又怕到時候錢莊來我家亂 妨礙安寧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該照他講得去借信貸把錢給他嗎?還是可以找警察協助保護我們安寧?

還是有其他保護我們自己的方法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1-11 22:56

您好:

1.這筆債務是您父親的債務,除非發生繼承,否則您無必要償還該筆債務

2.但您若認為十萬元債務您尚可負擔,要替您父親償還的話,請務必備妥清償切結書讓A簽名,

   以證明您確實代替您父親還了A該筆債務,日後A沒把錢還給地下錢莊與您無涉。

3.因A有在您住處張貼字條,建議可先向警方備案被人騷擾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您好:

1.基本上您並無法律責任要代替您父親,因此您是否願意借錢還債係憑藉您與父親的感情,但您必須確認對方與您父親借款相關內容,包括借據及還款期限等。

2.若A或討債集團若是以限制行動自由的方式,就構成刑法第302條剝奪行動自由罪或304條強制罪;若以恐嚇方式威脅您還錢就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建議在家中及家門口裝設錄影或錄音的設備,並將您與A的對話全程錄音,並且向警方報案,以保障您的安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琳琳 104-01-11 14:25

律師您好:


我在懷孕期間老公家暴我多次,直到去年十月份我快生了(第一胎)他又打我和言語羞辱我﹑丟東西,因此我逃到娘家去躲著,自十月中旬到現在我都每天過著害怕陰影的生活,連在醫院我都不讓他靠近我和孩子,我為了保護孩子因此他連孩子一面也沒見到,最近他去申請法院調解告發我〝未履行夫妻義務〞要我2月初出庭調解!我想準備請律師

因我是因他家暴才逃離他,但他卻硬ㄠ說我離家出走,他還惡人先告狀去請律師,請問您法官會大概怎麼判?

他要跟我搶孩子監護權,他會家暴打人,但他薪水大約六七萬,依你法律經驗他拿的到監護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3 11:2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對方對方確實涉及家暴,則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不合法,且無法爭取監護權。 2、 當初是否有驗傷或就醫,亦或其他證據可提出?
阿彩 104-01-06 21:08

婚姻7年,有3子女(大女3歲半,雙胞胎1歲5個月),妻子外遇,小孩被霸占,目前分居4個月,沒家暴,自己本身沒外遇,不菸不酒不賭,沒欠債,有正常工作周休月薪4萬多,原本幸福的家庭,因外遇事情跟她吵架,冷戰,變仇人而破裂.

外遇原因:

1.我除了工作,周六日還有去工地做水電,幾乎全年無休維持三年多.(也是當初的共識為了買屬於自己的房子,讓我辛苦3年5年存錢,於是忽略她.)

2.雙方父母帶小孩方式落差,我父母較年長小孩長紅屁股,因此婆媳關係變得不好,被她們說成不適合帶小孩因此小孩被霸佔在娘家,連假日想帶回來都被阻擋,去娘家看小孩想帶去公園也被阻擋,目前每個月都有拿小孩生活費給她們.

3.第三者出現夫妻感情因此生變.

目前證據:

1.行車紀錄器(有發生關係的對話),車主及行車紀錄器都是她的.

2.有拍到她手機Line的曖昧對話合照及第三者的生殖器的照片.

3.新竹去台中的高鐵票及停車發票.

4.有第三者的名字,手機電話,出生日期.

ps.1 , 2 證據都有秘密罪的風險.

一.目前我因如何爭取監護權?

二.如何告第三者?

抓姦困難高,她目前都有防備.

 

林智群 (klaw) 104-01-06 21:31

要先離得成婚才有監護權爭取的問題,

你要先把焦點放在如何證明對方外遇上,

目前的證據還不夠,都是間接證據,不是直接證據,要補強,

至於監護權部分,小孩從小都是在女生家裡長大,很習慣那邊的環境,

這點你比較吃虧

阿彩 104-01-06 21:44

 目前妻子都有防備,約她出來談也都被婉拒,用line套話也都已讀不回,去娘家看小孩套話錄音好像也行不通,有人建議用不履行夫妻義務及探視被阻擾的方式,行的通嗎?或是有更好的方法?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6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另外,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6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對方為有責配偶,您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再請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探視方案、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為了抓姦而蒐證,實務上見解不認為是妨害秘密,以你所述證據,可提起刑事通姦告訴,而民事賠償侵害配偶法益的部分,在訴訟上更是確定

離婚部份,必須要在知道對方有通姦時6個月內起訴,不然就必須以婚姻有重大破綻來主張,監護權部分,實務上會審酌雙方經濟,工作,教育,支持系統等等,也會做訪視,這些都是爭取監護要?力的地方,要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Lucy 103-12-22 13:19

律師您好,

請教~103/12/15收到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家暴傷害罪), 判決書記載送達後10日內可提出上訴, 若被告有意與原告和解?(我是原告, 先生是被告), 我可否能在這10日期間提出撤銷告訴狀? 撤銷被告是不是就不用去拘?或罰金, 也沒有前科了?  謝謝您耐心看完我的問題, 更期待您的回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2-22 13:42

您好!

第一審判決後,已經無法撤回告訴;應請對方上訴,告訴法官已經和解,可以獲得較輕的處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就您所提示(已收到家暴傷害判決書達成和解)的問題,是否可將(判決書)傳真至本所,先行閱覽後再向您報告,傳真電話(04)2305-0120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0982-100565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先請被告上訴,雙方再於二審作成和解筆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2 18:26

您好,對方上訴後與對方和解,並向法官表示已和解,則有機會緩刑

99k 103-12-17 20:23

請問

狀況:家中父親因之前在外與人發生糾紛,被判坐牢,可易科罰金,但父親因腎功能不佳,需2天洗一次腎,昨天剛進去服刑,但服刑一天而已,就因身體不佳被送往醫院。

問題:因父親長年在外外遇,又常家暴母親,但父母並未離婚及申請家暴,現在父親擺明不繳罰金及醫藥費,但子女因對父親感情不佳,不想替父親繳費,父親名下無任何財產也無收入(靠子女養),那法律上是否能要求父債子償這個動作(罰金及住院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目前對您父親仍有扶養義務,但在外的欠債,仍是以其為主體,若其死亡後,則您們可以主張限定繼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7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子女扶養義務,但是針對罰金不可強制要求子清償

99k你好:

父親的欠債是由債權人向父親本人請求

扶養費是由父親向你們子女請求

兩者不同

你們無須代父親償債,債權人也無法代位請求你們給付。

若父親起訴請求你們履行扶養義務時,如有民法第118條之1的情形,亦可向法院主張減免扶養的金額

以上供參

99k 103-12-17 10:23

請問

狀況:家中父親因之前在外與人發生糾紛,被判坐牢,可易科罰金,但父親因腎功能不佳,需2天洗一次腎,昨天剛進去服刑,但服刑一天而已,就因身體不佳被送往醫院。

問題:因父親長年在外外遇,又常家暴母親,但父母並未離婚及申請家暴,現在父親擺明不繳罰金及醫藥費,但子女因對父親感情不佳,不想替父親繳費,父親名下無任何財產也無收入(靠子女養),那法律上是否能要求父債子償這個動作(罰金及住院費用)??

 

亞亞 103-12-15 14:10

各位律師您好:

一、已向警方申請保護令,被害人一定要出庭嗎?有特殊理由可不出庭嗎?又可以拿到保護令嗎?

二、家暴令是一張紙嗎?由法院寄過來嗎?

三、社工人員會來家中訪查幾次?

四、通常保護令,期限到。若不再使用,一定要去法院做撤銷嗎?

五、如果期限到,要再延長,是否要到法院哪個單位來申請?

六、保護令是社工人員訪查後,才告知法官,來決定被害人是否出庭嗎?

真的不懂,請詳細告知!

 

 

 

apple 103-12-09 13:46

各位律師你好:

目前已經開庭到刑事二審了

案件  是槍砲彈藥

對方多次打電話或是到朋友家裡恐嚇朋友老婆,朋友老婆受不了就跟朋友說 我朋友因為一時氣憤所以就打電話給對方,約對方出來說清楚而剛好我朋友的哥哥也來找我朋友所以就一起過去了,因為對方多次打電話來說要找我朋友的哥哥說要喬事情,雙方到時我朋友質問對方是否有恐嚇騷擾,對方心虛起身轉頭就跑我朋友和他哥哥就追上去,對方拿槍出來開了3~4槍,後來對方自己跌倒,我朋友的哥哥就搶到槍,但是對方一直要搶回槍,所以我朋友就拿美工刀割傷對方,但都只是皮肉傷並沒有造成對方嚴重的傷!

朋友工作每天會用到美工刀所以都放在車上

而對方有家暴的紀錄可是那時是拿裝鐵彈珠的瓦斯槍

想問請一下這樣我朋友有造成重傷害,傷害或是槍砲彈藥刀嗎?

想要有個心理準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1 18: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會有傷害罪的問題,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2、槍砲的部分應該是對方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