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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 103-09-19 15:23

律師您好,

      目前二位孩子監護權歸前夫家,但前夫未對孩子完成盡到監護人之責,且常常受到前夫及前夫父母親對孩子做出言語歧視與言語暴力恐嚇威脅,且有肢體傷害過,但當時孩子不懂及受驚嚇,故當時未即時有去驗傷.

      請問我是探視方,我能為孩子提出家暴情事嗎?再來,此案事,我欲爭回監護權勝算大嗎?或是請求撤銷前夫監護權.

謝謝你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主張對方不當管教之情形,有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事由,聲請法院改定監護權人為您,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19 16:14

您好:

1.  您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同時您必須提出對方對子女照顧不週或加害子女身體、不盡父母之職等行為的事實證據,如威脅恐嚇錄音錄影、驗傷單等證據,以及您能提供子女最佳的成長環境,包括物質與精神層面的相關證據,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若應會將子女監護權改定。

2.  您亦可向法院申請保護令,只要填具「民事通常護令聲請書狀」,向被害人之住居所地、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聲請即可。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9 18: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前夫為主要行使親權之人(即俗稱之監護權),惟有事實證明前夫所為,的確有不利於孩子之情事時,可蒐集證據提出改定監護,法院會請社工前往探視並做成訪視報告,並衡量是否確有不利孩子之情事,以判斷是否改定監護。 

潘怡雯 103-09-19 10:39

想請問律先生或小姐:

      目前我跟我先生因為家暴事件分居中,可是我的手機sim卡在他那邊

        使用是他在使用可是卻是我在繳費,屢次跟他要回卻都不還,想請問

         這樣屬於侵佔的行為嗎?

您好,若您未授權他人使用撥打手機,他人擅自使用您所有sim卡撥打您手機的行為已經涉犯刑事侵佔罪,更有電信法的刑事責任,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09-19 11:58

您好!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SIM卡及已代繳的電信費用,若不照辦,再來考慮提告,或者向電信業者申請停用SIM卡。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雅 103-09-19 06:34

請問輕微腦震盪對於家暴法跟傷害罪兩者有多重?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9 08:38

您好:

1.家庭暴力防治法是用來防免家庭成員受到其他家庭成員暴力對待的法律,目的並非用來處罰施

   暴者,必須先說明;需待你聲請保護令後,家庭成員違反保護令之內容,才可處最高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十萬元罰金。

2.刑法傷害罪,則可直接處罰施暴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9 1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驗傷單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傷害罪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manda 103-09-16 22:23

沒有驗傷單,也沒去報過家暴,但鄰居知道他會動粗。

直到第二次扁我,我氣憤離家後,就一直處在分居狀態~

已經兩年了

剛離開後的一個月,回去找他簽離婚他不肯,連家裡鑰匙也收回去~

之後我還是會回去看小孩,只是~必需要按門鈴,他們開心才會開門,有時我也是失望的離開,連小孩一面都沒見著

男方電話也不接也不回

回去只要討論到離婚他就避不見面

請問~

我該怎麼離婚~

他們說過會一直跟我耗~

但! 沒別的辦法離婚嗎?

小孩也不給我看,電話也不接~

難道~就要這樣一直耗到我死為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6 23:13

您好:

可以下列理由向法院陳述婚姻已難以維持:

1.假如鄰居願意作證,光先生會對您家暴就可以此為由訴請離婚

2.並向法官說明為防止再次受暴,所以才離家,並非故意拒絕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3.況且,你仍有主動欲與先生聯繫,但他卻不回應,回家還要經過他同意才能進去,又不讓你看

   小孩,顯然先生主觀上也無意願維持婚姻

以上供參 謝謝

若居於高屏地區 歡迎來所詳談

您好,您可以委任律師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或同條第2項規定訴請法院離婚。沒有驗傷單的話,也可以傳鄰居證人證明對方有家暴的狀況。

您好:

如同前面二位大律師所述,

並建議如鄰居不願意出庭作證,

您則需加強其他證人錄音或錄影之證據

如果對方妨礙您探視小孩也可以搜證,

對將來爭取監護權會有幫助。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您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對方會打人,分居也已經2年,可以婚姻有重大破綻起訴離婚訴訟中連同監護一起處理,監護的爭取要看雙方的經濟、工作、教育、小孩意願等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geniale 103-09-15 14:10

請問家暴如何求償?若分居配偶負責照顧孩子,另一方是否需負擔配偶生活費及育兒費?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15 14:27

您好,

1.若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傷害罪,建議您先申請保護令並準備驗傷單、人證等相關家暴證據,以確保您的安全,之後再依法提起傷害刑事告訴並附帶民事賠償。您可依法提起告訴附帶民事賠償

2. 夫妻間負扶養義務,其中一方有扶養義務,陷入不能維持生活的另一方自然就有請求扶養的權利。若丈夫因為不支付家庭生活費符合不能維持生活要件,您可民法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丈夫履行扶養義務,過去代墊期間的扶養費用,亦可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返還。家庭生活費用,亦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教養費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5 16: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驗傷單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又關於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亦可請求對方支付撫養費,再者關於夫妻互負撫養義務,您亦可對對方請求生活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ucy 103-09-14 00:02

請教律師,

1. 我在6/16向法院聲請家暴通常保護令, 並於7/28開庭, 我在開庭前有提出陳報狀給法官, 但我不知道書狀繕本須同時給被告(我先生), 故法官開庭時要求1個月內交換書狀,被告拖到9/3才提出答辯狀, 經書記官通知, 我才趕快去閱卷並再次於9/9提出陳報狀, 我也將這份陳報狀繕本給我先生, 結果, 他看完後還想再提出答辯反駁。請問, 我從聲請到現在已經過了近3個月, 法官還會容許被告再遞交答辯狀嗎? 通常保護令聲請到核發, 大約會多久呢?

2.我先生在7/28開庭時不承認動手打人,答辯狀胡亂捏造家暴經過, 說是我打他, 家暴隔天, 他也去驗傷, 驗傷報告是有多處瘀傷(面積大約只有50元硬幣大小), 我被打到無法回擊, 我根本不知道他是怎麼弄到的, 這樣會不會影響核發保護令?

3.我先生在答辯狀中對家暴經過交待不清(因為他不承認對老婆家暴), 反而寫一堆他愛妻愛子的表現事跡, 實際上是經常怒罵我(可惜都沒錄到), 也曾經跟我家人吵架, 1年來已動手打我3次(有驗傷,6/8這次有去警局報案提告), 這樣夠不夠證明可以核發保護令?

謝謝您耐心的看完我的問題, 更期待您的回答,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4 00:19

我在想法院遲遲不決,是否在猶豫中,

建議你補強己方事證、加強證據間關連的論述、並駁斥為何對方之證據不可採。

這樣方助於法官裁定保護令。以後遭傷害當時,立即請警方以現行犯處理,方為上策。

高屏地區若來疑問,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曾擔任過高屏地區婦幼組檢察官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4 0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聲請家暴令須提出對方有經常性之肢體上或精神上暴力行為,蓋若僅係偶發之狀況,難以達到家暴令核發之要件。故建議您在開庭前,再蒐集相關之證據,以使法院達到心證認為丈夫確實經常性對您施行精神或肢體上之暴力行為。 

lisa 103-09-13 08:59

男友從小不時看過他爸爸毆打媽媽,有時他和妹妹也會遭殃。   他爸爸愛喝酒,又有抽煙和檳榔。常常喝酒後會發酒瘋,此時,就會對太太拳打腳踢,但太太為了孩子一直忍耐,也怕他會做出傷害娘家親人。     他有嗜酒習慣,喜歡把酒當水喝。曾有躁鬱症。     有次我到男友家,我和男友在二樓,聽見男友媽媽在一樓呼救,下樓看見男友爸爸作勢要毆打太太,只因為太太打擾他休息(有喝過酒),男友要保護媽媽,和他大吵大鬧,甚至打了起來;一個回神看見我在旁邊,突然變乖了,還跟我道歉他只穿一條內褲,下一秒又和男友破口大罵,我們說要離開他,馬上有乖得像小狗一樣,一直向太太求情不要離開,再下一秒又翻臉大罵太太,我們離開前又乖乖的拜託太給他錢買晚餐吃,給了之後我們就先離開家。約半小時後,回到家卻看見他把錢買酒喝,又在發酒瘋,胡言亂語。 見他把錢拿去買酒喝,又在發酒瘋。

 

 

近日,男友的媽媽又哭訴被他欺打,所以,想請問,這樣要如何訴請離婚?

還有,申請保護令的條件是什麼?

怕他喝酒發酒瘋後,會去傷害其他親人。

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他的名下財產?

太太是他房貸的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要如何脫離?

如果無法找到另一個保證人做交換,可以有什麼合法手段,讓房子歸太太所有嗎?(不是要趁機侵佔他的財產,只是覺得他對於這個家庭的付出和貢獻僅有"生小孩"而已,從不關心子女狀況,甚至在孩子的懇親會上大吵大鬧,甚至胡言亂語)

以“家暴”訴請離婚一定要有明確證據嗎?

我男友和他妹妹從小到大曾目睹多次,這樣算證據嗎?

如果他完全不承認,這樣訴請離婚會成功嗎?

 

林智群 (klaw) 103-09-13 10:52

 你講的情況已經構成家暴離婚的條件,

至於證據部分,你男友可以當證人,建議提告

再請法院分財產,爭取將房子過戶到媽媽名下

 

至於保證人部分,是沒有辦法移轉出去的,銀行也不會同意

先盡快聲請暫時保護令,這不需要開庭,書面審查後就核發,之後會開庭審查是否核發通常保護令,提出驗傷單、聲請傳喚證人,應該會核發,離婚方面可以不堪同居虐待來主張,成功機會是大的,夫妻財產的處理,債務都是要各自負擔,財產方面就依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來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

1.訴請離婚部分應蒐集錄音驗傷單、證人(男友、男友妹妹及懇親會之在場人等)等證據

2.聲請保護令的條件是只要家庭成員間有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即可聲請

3.對方喝酒發酒瘋後,如去傷害其他親人,則可向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

   並請求醫療費用、精神賠償等,可從其名下財產執行。

4.除非銀行同意(通常要提出其他物保或人保),才能解除太太房貸保證人責任

5.除非太太幫其繳清房貸或訴請其賠償損害、分配夫親財產,再向其名下房屋強制執行。

6.以“家暴”訴請離婚當然要有明確證據,您男友和他妹妹如前述可到法庭作證,

   縱使對方不承認,法官也會綜觀證據判斷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lisa 103-09-13 00:02

 

 

我男友從小不時看過他爸爸毆打媽媽,有時他和妹妹也會遭殃。

 

他爸爸愛喝酒,又有抽煙和檳榔。常常喝酒後會發酒瘋,此時,就會對太太拳打腳踢,但太太為了孩子一直忍耐,也怕他會做出傷害娘家親人。

 

 

他有嗜酒習慣,喜歡把酒當水喝。曾有躁鬱症。

 

 

有次我到男友家,我和男友在二樓,聽見男友媽媽在一樓呼救,下樓看見男友爸爸作勢要毆打太太,只因為太太打擾他休息(有喝過酒),男友要保護媽媽,和他大吵大鬧,甚至打了起來;一個回神看見我在旁邊,突然變乖了,還跟我道歉他只穿一條內褲,下一秒又和男友破口大罵,我們說要離開他,馬上有乖得像小狗一樣,一直向太太求情不要離開,再下一秒又翻臉大罵太太,我們離開前又乖乖的拜託太給他錢買晚餐吃,給了之後我們就先離開家。約半小時後,回到家卻看見他把錢買酒喝,又在發酒瘋,胡言亂語。

見他把錢拿去買酒喝,又在發酒瘋。

 

 

近日,男友的媽媽又哭訴被他欺打,所以,想請問,這樣要如何訴請離婚?

還有,申請保護令的條件是什麼?

怕他喝酒發酒瘋後,會去傷害其他親人。

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他的名下財產?

太太是他房貸的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要如何脫離?

如果無法找到另一個保證人做交換,可以有什麼合法手段,讓房子歸太太所有嗎?(不是要趁機侵佔他的財產,只是覺得他對於這個家庭的付出和貢獻僅有"生小孩"而已,從不關心子女狀況,甚至在孩子的懇親會上大吵大鬧,甚至胡言亂語)

以“家暴”訴請離婚一定要有明確證據嗎?

我男友和他妹妹從小到大曾目睹多次,這樣算證據嗎?

如果他完全不承認,這樣訴請離婚會成功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3 00:09

您好:

1.民法規定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虐待之行為,或有難以維持婚姻之事由時,即可據此訴請離婚

   本件配偶會動手打人已經符合上述規定;並可以家庭成員有暴力行為為由請求核發保護令

2.親人目睹家庭暴力,即可當證人作證;若有施暴時之錄音錄影為證更佳。

3.動手打人可以向加害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法院定賠償金額後,如加害人不給付,可強制

   執行他名下財產

4.保證人代付房貸後,是向主債務人請求代付的金額,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應無法請求移轉房屋

  所有權

以上拙見供參 謝謝

菲菲 103-09-09 13:36

我已申請家暴令(有通報113.報警.驗傷)目前收到的是暫時保護令

通常保護令擇期開庭

有收到一份先生需要去認知輔導.但他沒去

我並沒有因為家暴分居離家

仍然和先生同住一個屋簷下

這是否會影響我將來因家暴而訴請離婚?

法官是否會認為雖被家暴但我卻沒有因此離家代表婚姻仍可維持?

我非常想要我女兒的監護權以及擔任她的主要照顧者

(我白天有工作.婆婆代為照顧.但晚上都由我接手.女兒和爸爸不親近.因為她親眼見到先生毆打我)

因為我先生沒有善盡照顧她的責任

每天就是滑手機打電動跟喝酒

我該如何蒐證他並不適合照顧小孩?

她才兩歲半.但已可以清楚表達.我主張爭取小孩監護權.在判決時是否會詢問她的意願

家暴發生當天.證人都是公公婆婆以及小姑.全是夫家的人.我並不認為他們會願意當證人

另外.通報家暴中心當天.對方有詢問我整個家暴過程.我有提到先生拿起剪刀對著我.雖沒有刺我.但我因為奪下剪刀而受傷流血

再來 到醫院驗傷時 醫院的社工也同樣詢問我過程 剪刀部分我依舊老實告知

到派出所作筆錄時.第一份做的是要傳給社會局的 我沒有提到剪刀部份

第二份做的是派出所的筆錄 我提起剪刀部份

警員說:你第一份沒有提 這份你就不要提了!不然會不符合!

是我粗心大意慌了手腳

 

您好

家暴分居是兩回事

法官不會因此而為不利的認定

不過你可以要積極收集證據

但原則上子幼從母

而且如果你是小孩的照顧者

不會有這問題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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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家暴令開庭主要是審酌有無家暴家暴程度,來決定保護令救濟範圍,有家暴可以不堪同居虐待或婚姻有重大破綻來起訴離婚,當然訴訟過程中的其他論述也是必要,監護部分,法院會考量雙方經濟、工作、教育、小孩意願、支持系統、持續照護原則等等,並做訪視報告,供作決定,有家暴會先推定不適合監護,既然決定要訴訟了,所有的對話要錄音,訊息要保留,有其他問題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9 14:11

您好:

1.  雖然您有保護令,但法院判決離婚之重點是,您是否有民法第1052條可以請求裁判離婚之事由,若您先生不想離婚,可以提出相關證明如法院核發保護令後,並無暴力發生且夫妻同居相處融洽等理由,說明爭吵只是單一偶發事件,還不足以無法維持婚姻,如此法院並不一定會判決離婚

2.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該子女,因此若法院認定家暴成立,對於您取得監護權相當有利。您後續須蒐證對方有持續家暴傾向、對方是否有加害子女身體、不盡父母之職等行為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14: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對方家庭暴力的行為,應可作為訴請離婚,並且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的重要依據,倘若您持續住於家中,並且沒有及時提起相關訴訟,確實會讓法院認定該次家庭暴力行為僅為雙方偶而衝突,因此不利於訴訟

2、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速提起訴訟,至於其他證據的部份,可以傳喚證人、並且錄音錄影的方式取得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9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蒐集證據主張受肢體及精神上之暴力而聲請家暴令。之後再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訴請離婚。 

小斑 103-09-02 21:40

一、您好,我想請問一件男女朋友互毆事件的後續法律問題。

A女和B男在前陣子因第三者C女介入分手,A女分手後則因感情被背叛而天天失眠,但分手後兩人偶有見面。暴力事件主要發生了兩次:

1.B男則是在前幾天有推擠A女,致使A女的手部有瘀青,但因害怕不敢讓親友知曉,因此也沒有驗傷

2.第一次施暴後,某日他們因事見面,當時兩人有發生小口角,B男也不斷地言語辱罵A女,當下C女致電B男,A女一時氣不過並搶奪電話, 此行徑讓B男更加火爆,兩人爭執不斷,B男有搖晃A女的情形,接著A女在不堪辱罵的情況下,賞了B男一巴掌,並且咬了對方一口,有咬痕且A女牙齒也流血。B男則用拳頭重擊A女頭部與臉部,當下鼻血狂流,A女已無力反擊仍不停攻擊。事發當天有到醫院驗傷驗傷結果腦部與臉部都有腫脹,醫院要A女自行拿驗傷單到警局備案。返家後,A女因身體不適尚未去警局報案。

二、請問:

1.這樣的案件已構成家庭暴力,因為是互毆事件,雙方皆為加害人與被害人。雖是A女先動手,但是是不堪言語暴力的情況下動手,結果也是A女受傷較慘烈,若要去警局報案,該怎麼闡述事發狀況會對A女比較有利?

2.若以家暴案件處理,除了可以申請民事保護令外,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

3.這起案件若告B男傷害罪,A女有勝訴的機會嗎?或是該如何主張會對A女比較有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2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驗傷單等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2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茲回應如下:

1.這樣的案件已構成家庭暴力,因為是互毆事件,雙方皆為加害人與被害人。雖是A女先動手,但是是不堪言語暴力的情況下動手,結果也是A女受傷較慘烈,若要去警局報案,該怎麼闡述事發狀況會對A女比較有利?

若AB之前或現在有同居,可聲請家暴。不要說是A自己先動手的。

2.若以家暴案件處理,除了可以申請民事保護令外,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

可以,可以主張B有故意不法侵害A之身體權法益,意即A可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3.這起案件若告B男傷害罪,A女有勝訴的機會嗎?或是該如何主張會對A女比較有利?

蒐集驗傷單,蒐集現場有無錄影畫面,或提告後請求檢察官調查現場監視器畫面。

 

如果因對方辱罵而動手打人,不會被認定是正當防衛,依你所述情況,實務上通常就是將雙方都起訴,民事上雙方也都有賠償責任,但沒有驗傷單會少了很重要的證據,如果雙方不曾同居,那不符合聲請保護令的要件,而依你所述,法官也不太可能認為這有所謂家庭暴力,至於要怎麼陳述會比較有利,要看有甚麼證據,還有具體詳細過程,不是單憑這些敘述就可決定

 

sunmama 103-09-02 11:21

您好:

平日男方會用三字經或罵女方有病等語言(有錄音),也曾經拿東西丟女方,或在破壞家裡用品。

女方只要男方願意離婚,並將小孩監護權給女方,不拿男方贍養費/財產等任何金錢

請問於離婚時,是否可以提出家暴,以防止男方擁有探視權請問。

上述內容,女方是否可以拿到小孩監護權,並限制男方接見及探視小孩嗎?

謝謝

你所謂的家暴,有核發保護令下來? 有家暴不一定當然可禁止探視,要看家暴情狀和程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mama 103-09-02 12:18

請問律師~

是否可以先拿錄音資料到警局備案?

男方目前是比較常有言語上暴力。

有甚麼辦法可以不要讓男方干擾女方生活及教養小孩(因為男方會在小孩面前辱罵女方)

甚麼時候聯絡方便?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聲請家暴保護令,而後再提起離婚訴訟,並一併聲請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那建議先提出保護令聲請,不過還是要聽聽你錄音的內容,是否符合聲請保護令要件,聲請保護令向法院聲請即可,可隨時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生有經常性的施以精神或肢體暴力,且具有證據,則您可先聲請核發家暴令,再提起離婚訴訟並附帶請求法院為監護權歸屬之認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針對您先生辱罵您的言論加以錄音,依不堪同居之虐待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贍養費未成年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悔恨 103-08-31 20:15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可是我被告的是家暴罪 並且在偵查庭中我否認有傷害

可是我想在正式開庭時認罪 我該怎麼辦會比較好  因為我家人當證人 我怕我認罪會害到家人有可能被告偽證

被害人是小朋友 我姪子 可是他的監護權在政府那邊 我不知道該怎麼和解

法官那邊有他驗傷的傷口照片 還有被害人親口說 是我傷害

請問法官會看在我初犯跟年紀上從輕量刑嗎? 我滿18但未滿20

我最有可能被判甚麼刑責

我到底該怎麼辦誰能幫幫我 我非常需要幫助

謝謝各位律師們願意看我這篇文章 給予解答

蘇子良 (馬克) 103-09-01 17:58

 認罪當然法官會從輕量刑,通常會予您緩刑易科罰金較輕之刑,至於您所述家人作證部分,可能涉及偽證部分,檢方可能不會另簽辦,畢竟您已認罪,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後悔 103-09-01 18:44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認罪當然法官會從輕量刑,通常會予您緩刑易科罰金較輕之刑,至於您所述家人作證部分, ... (恕刪)

恩 好的 謝謝蘇律師

因為我之前有線上網路法律免費諮詢過 他們是回答我說我認罪的話可能會害到證人被告偽證 讓我很猶豫

另外我想再請問 如果易科罰金會罰多少呢 我想知道個大概的價位....

 您好:

如果是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一定是要判六個月以下

每天一千元計算最多為18萬3千元

後悔 103-09-05 00:4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是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一定是要判六個月以 ... (恕刪)

謝謝林律師

如果支付不起易科罰金的話 就要被關了@@?

只是 我是因為家暴被告

而起訴單 只有寫著普通傷害罪這一條的刑責  跟其他罪列如兒少法的加重其刑 主要只有普通傷害罪 其他都是幾等血親 家暴法跟兒少法而已...

其他都沒寫..... 所以主要是看普通傷害罪會被判如何嗎....

另外我想在問收到起訴單後 大概多久內會開庭呀....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是普通傷害罪,本文建議可以和解之後撤回告訴即可,可以請求法院移送調解庭處理。

happy 103-08-29 22:28

98年懷孕奉子登記結婚,因98年家暴我把孩子帶回娘家自己撫養,一個人工作獨自撫養,有一直跟對方提離婚但對方都不肯,一直要小孩但他卻也沒工作怎麼養小孩

但我卻在100年與同居人生下一子,我現在該怎麼辦??

已經分居這麼久也不聞不問缺一直威脅要小孩絕對不會離婚,我已婚生子到底該如何做才好,麻煩各位律師幫幫我吧!

有問過法扶的但都說真的很複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9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提出幾點建議:首先,您與第三人生下之小孩,因為係在您與先生婚姻存續關係中所生,故在法律上會推定先生為其生父,故若您欲推翻如此之狀況,須由您或小孩(也有可能是先生) 提出婚生否認之訴。惟如此可能先生會告您與第三人通姦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及同居人可能被您配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另關於您與配偶之婚姻關係,可因其未支付生活費,而嘗試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而請求裁判離婚之,並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離婚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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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8-30 11:38

 你在婚姻中與他人發生關係甚至生下小孩,

要提離婚,法院會認為你的過失比較大,不見得會判離,

不過如果真的談不攏的話,還是只能透過訴訟解決

Jane 103-08-24 17:06

我先生和我目前分居
當初是他先把我和孩子逐出家門之後
才又後悔要求我要履行同居義務
經過法院3次調解不成
本月到地方法院開調查庭
因我有他當初趕我和孩子搬出來住的錄音
以及家暴驗傷
法官要我把家暴驗傷單copy兩份
錄音檔存成兩份光碟
並一字一句地打出來
再寄一份到法院另一份寄給我先生
目前譯文已完成
想請問該如何寫狀紙

謝謝

如有不了解可委請律師為妳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4 23:04

您好您應狀寫陳報狀,並載明暗號股別,將證據整理與法官。 

geniale 103-08-20 22:33

請問申請家暴令需要請律師協助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直接至警局申請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0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1、蒐證:由於民事保護令是期待法院限制他人的行動與權益,因此蒐集證據仍是重要的關鍵。可以做為證據的資料包括:(1)受(處)理家庭暴力暨兒少保護案件調查紀錄(通報)表、家庭暴力案件現場處理調查表。(2)驗傷診斷證明書。(3)其他相關證據(證人錄音、或某些求助証明等)。2、委任律師撰寫民事(暫時)保護令聲請書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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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ale 103-08-21 10:11

請問申請家暴令通知出庭時需請律師協助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8-21 13:07

律師可以提高成功率,

如果你手邊證據充分,是可以考慮自己來,

不過有時你認為很充分的證據其實法院並不這樣認為 

徐冰兒 103-08-15 23:44

我想請問 我本身住台北市  上個月和前夫雙方同意協議離婚

用放棄贍養費方式拿到監護權

現打算讓對方負擔孩子一半的責任

有稍微了解法官是依每月孩子平均消費去除以2

被告前夫所需負擔扶養費金額

但講白點養一個孩子真的沒那麼簡單

未來光學費教育費 不是區區一個月一萬五就足夠的

如果我另外附加用提告精神賠償100萬的方式

來補貼給孩子 這樣行的通嗎?他過去曾有家暴的紀錄 但那時我沒提告

我需要精神鑑定 或是什麼資料嗎???

您好,若對方過去曾有家暴傷害等行為,您當時有報警,驗傷單或診斷證明書等證據資料,且距今尚未超過兩年,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醫療費用支出及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惟因事涉婚姻關係存續間夫妻財產等複雜問題,建議找專業律師諮詢協助,以維護您的權益。

Sandra 103-08-15 22:25
我是家暴的受害者 施暴的是我父親 約10年前他打了我之後 我就搬家、換電話號碼 躲的遠遠的 那時我有去醫院驗傷(但現在醫院已經調不到我的驗傷資料了),所幸當年社工有把我的案子往上報資料有登錄在暴力防治中心(說要等案子成立才能經由法院去調出資源),我父親有傷害前科(有服刑)我真的不能拿自己的人生做賭注也許他會對我下手也說不定,他有做徵信社的朋友 有特殊管道可查我的個資 我想我遲早是會被找到的 請問到時我可以告徵信社違反個資法嗎?還是有什麼法律可以保護我不被騷擾?月初他寄了存証信函給我要我給他錢(期限是20天)如果他將存証信函送進法院我會面臨什麼問題?他可以跟法院申請調我的個資嗎?謝謝!感激不盡

您好~

若您父親真的有騷您之行為,

建議您儘速向法院家事庭聲請保護令,先禁止您父親再繼續騷擾您為上。

若您居住於高屏地區,後續問題歡迎來所詳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5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很有可能會向您提告刑事遺棄罪,但您可以主張父親對您曾有家暴行為,且父親未進到對您之扶養義務以減輕或免除您的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5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的存證信函您可不加予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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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L 103-08-14 13:02

丈夫對我有兩次家暴的情形 我已經去提告傷害  離婚案件也在法院了

但對方一直說沒有家暴行為  我該如何提出證明呢

 1.看家暴時候有無立即至醫療院所驗傷  可以提出相關驗傷診斷書   2.另外這件事是否有其他家人知情  可以請求傳喚至法院作證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JILL 103-08-14 13:07

 那我可以請子女到法院作證嗎  要怎麼跟法官說

林智群 (klaw) 103-08-14 16:12

 如果子女有目擊家暴過程的話,是可以作證,

不過你不能教小孩子怎麼講,要由小朋友憑自己的記憶去回答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4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申請家暴令除了肢體上之暴力行為外,尚包括精神上之暴力,故您除了提出對方傷害您之事實外,亦可提出簡訊或line等紀錄,證明對方有對您為經常性之精神及肢體暴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一位好心人 103-08-12 23:41

家暴是否可以訴請離婚...

驗傷單,但是已經過期...

(假設要一張未過期的驗傷單,豈不是要在被打一次??)

過期驗傷單有辦法訴請離婚

另外如果是因"不適合"這個理由要離婚可以成立嗎?

您好,家暴一詞較為範圍較廣,若是對方意圖殺害您的情形,就構成法定離婚事由,若是傷害情形,法院會斟酌傷害的時間、頻率等因素,作為是否裁判離婚的依據,如果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建議可採協議方式離婚,會較單純無爭議。

 1.家庭暴力可能構成不堪同居虐待之裁判離婚事由  你可以訴請離婚看看   2.但建議還是需要再提出其他證明確實有長期家暴的事實證據  否則單純一次性家暴行為  要判准離婚應該是有難度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3 2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傷害您,您可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使您具有法定離婚事由,以利您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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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 103-08-11 07:27

請問一下,上周無緣無故去上了一趟法院

對方只說可能是警察主動幫他申請保護令

他完全不知道為什麼

所以撤告

有可能是對方說的在自己沒同意下

警方幫他申請嗎?

事實上是完全沒有家暴,所以對方完全提不出說明

這樣浪費國家資源

這樣我可以反對對方誣告

 您好~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

警察機關是有權主動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geniale 103-08-09 23:00

先生提出離婚,妻子住娘家,想請問若在婚姻存續中,先生來看小孩,可以禁止他帶走嗎?有家暴妻子的驗傷單但尚未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9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法院不喜歡變動孩子之現狀,若您欲爭取孩子之扶養權,建議暫時不要將孩子交由對方帶走。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9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持驗傷單,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以利日後您聲請家暴令及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離婚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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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ale 103-08-09 23:5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法院不喜歡變動孩子之現狀,若您欲爭取孩子之扶養權,建議暫時不 ... (恕刪)

目前不同意離婚,請問該如何禁止先生將孩子帶走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0 18: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驗傷單或其他證據,可向法院以精神及肢體暴力為理由,向法院聲請核發家暴令,如此亦可阻止丈夫之探視,亦有利於離婚訴訟。又若先生向您提出離婚訴訟,而您不願意,且先生又無法提出離婚事由,則您可以您為無責配偶為由拒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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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ale 103-08-10 21:4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驗傷單或其他證據,可向法院以精神及肢體暴力為理由,向法院聲請核發家暴 ... (恕刪)

請問若申請家暴令,法官會據此判離婚嗎?謝謝

小林 103-08-06 21:14

你好:

老婆告我家暴傷害,有驗傷單,但我們有爭吵我並沒有打他小孩可做證(8歲),

難道有驗傷單就可證明我有家暴嗎?這樣我該如何自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6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開庭時就太太所提成之驗傷單稱僅係因偶發性口角而有不小心推擠之情事發生,並非有經常性之精神或肢體上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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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子女確實可以作證  且證詞不會反覆  法院未必會核發家暴令  以及將來傷害罪是否成立也有疑問   2.但緊急保護令原則上屬於書面形式審核  要過的機率相對是比較高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6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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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3-08-06 01:33

你好:

被老婆告家暴傷害,也有驗傷單,但是我真的沒有打他,小孩可以做證(8歲),我該如何自保,我要如何證明他的傷並非我造成的,有驗傷單就可以做為家暴傷害證據嗎?

盈盈 103-08-05 23:23

5/14先生家暴恐嚇及威脅已報警處理並接受安置,7/23 已經核發

臨時保護令,但先生仍住在原住所讓未成年子女處於危險環境(吸食毒

品及性騷擾)甚至變賣家當及丟棄本人所有物,本人因恐懼而不敢回原住所

請問,如何聲請離婚並請先生離開原住所(房子為本人所屬)而不會有生命危險

         目前孩子已接至身邊,離婚是否有監護權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7: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以對方家暴為由,訴請離婚並且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後,並且訴請對方搬離。

2、倘若對方確實有吸食毒品,則可以報警處理。

Ling 103-08-04 15:57

您好,

我朋友因遭受先生家暴,提出離婚訴訟子女監護權歸屬,一審判決離婚子女監護權歸我朋友所有,但先生不服提出上訴,請問在上訴期間,我朋友是否不算離婚成功,所以無法拿一審判決先去戶政事務所辦理?而先生上訴期間,孩子監護權依舊是兩方共有

再麻煩您回覆了,感謝。

有上訴則判決就還沒確定,不能辦理離婚登記小孩監護部分,如果沒有提暫時處分,也是還沒確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如同上開黃律師所述

判決確定前夫妻與子女的狀態都是維持一樣

但是我想你會特別問到監護權問題

大概是因為你與小孩同住卻與男方分居

或者你有意帶小孩離開

但對方有監護權你不知道該怎麼用理由拒絕他將小孩帶走

我建議你可以這樣表示

因為已經進入訴訟程序中

而你目前為主要照顧者

非主要照顧者之監護權人必需要與主要照顧者協商探視方式與時間

否則是不能隨時探視

但建議你可以限定他在你家探視

可是絕不能拒絕讓他探視

如有搶奪小孩狀況就報警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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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監護權的部分,可以聲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玉 103-08-04 02:24

請問我想爭取監護權?我有一男一女我想爭取監護權離婚訴訟小孩分居時因考慮男方不給我小孩而且他是農夫較有錢?他有家暴所以不敢回家請問?我要如何爭取較有利?我大學畢男方高職畢業我可以以這個來勝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8-04 12:38

 您的小孩子若年幼,依實務監護通常會判給女方,惟仍看兩造的狀況判斷,以上答覆,請酌參,

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所,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確實有家暴,則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推定為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之人,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寶寶 103-07-31 01:03

您好!我想知道怎麼快速離婚!!

對方沒家暴外遇 該怎麼訴請離婚??

夫妻之間沒有最基本的互相信任!!總是對我存有猜疑的心態!!

而且對我的態度也是忽冷忽熱!

這種精神上的折磨我已經受夠了!!

請問我該怎麼辦比較好??目前已經分居1個多月了!!

麻煩各位大律師幫我解答以及解脫...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1 09: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國法制目前離婚的方式只有三種,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

2、協議離婚調解離婚可以從速進行,但是必須要對方同意。裁判離婚則必須要有遭對方虐待、外遇或是其他可認為無法共同維持婚姻的事由,並提出證據,法院才會判決離婚

3、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釐清您可以尋求的方式,及妥適的結束婚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僅得循裁判離婚一途,您必須蒐集對方具有裁判離婚事由之相關證據(如:對方相關言行),方有機會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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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若一方不同意、協議不成,可得向法院請求離婚。惟須提出夫妻無法繼續經營婚姻或者共同生活等證據,讓法官認定婚姻有破綻,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較大。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您好,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若一方不同意、協議不成,可得向法院請求離婚。惟須提出夫妻無法繼續經營婚姻或者共同生活等證據,讓法官認定婚姻有破綻,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較大。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Lucy 103-07-30 00:12

律師您好,

7/28家暴保護令已開庭(庭類:調查), 我(保護令聲請人)在開庭前有寄陳報狀說明家暴發生經過,及對方阻撓我探視子女的事實, 法官當庭詢問對方有沒有這些事實, 對方均否認, 並亂描述打人經過, 還指控我對他錄影蒐證, 因為我不知道陳報狀在寄給法官同時必須寄一份給對方, 所以法官基於對方不知情的狀況下, 沒有再深入追問, 當然沒有讓我發言提出反駁,會影響法官核發我保護令嗎?

我想把對方否認的事實提出反駁, 可嗎? 會再開第2次庭嗎?

開庭法官問我的話, 我都只有答是, 否, 或是簡短1句話, 這樣會影響法官不核發給我保護令?

法官問我有沒有在進行離婚訴訟, 是有什麼動機? 若沒有?離婚訴訟, 法官會站在勸和立場, 不核發我保護令?

謝謝律師耐心看完我的問題, 更期待您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您當庭的陳述不妥適,確實可能會影響保護令的核發。至於影響多寡,則必須依據您之前所提出的證據做判斷。

2、            本文建議本案應該向法院聲請閱卷之後,做正式的諮詢。

3、            庭期的部份倘若法官沒有告知,則可能已經結案,應該盡速處理。

 

Poppy 103-07-29 23:03

我爸時常動手打我媽,每次打人時都沒有喝酒、意識清楚,他已經失業多年,一直吵著要離婚(所以就肆無忌憚的打鬧)

請問家暴法能對他有什麼限制嗎?

我爸我媽只有我一個女兒,現在19歲了。如果離婚,是否無法要求贍養費了?那能要求教育費之類的嗎?

且我爸多次出言恐嚇 要打死我媽,這能告他嗎? 若要提告,是否要錄音驗傷 ?

如果要辦理離婚財產會怎麼分配?若丈夫有家暴行為,且多年未有收入,在分財產時的方式還是一人一半嗎?

因有兩間房子,分別登記在爸爸 和 媽媽 名下,爸爸名下的房子是他們年輕時共同打拼買下的,媽媽名下的房子在買的時候,爸爸已經失業多年。若是這樣的狀況,法律房子會怎麼分配?

媽媽名下的定存,也要和爸爸平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23:2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父親的行為,已經觸犯恐嚇罪跟家庭暴力,可以錄音錄影或是由您當證人之後提出告訴或是報警處理。2、取得保護令之後,可以要求您的父親不得再傷害家人,否則將有刑事責任,並且可以以此提起離婚訴訟。3、扶養費的部分,您成年(20歲)之後就無法再向您的父親請求扶養費。

 

您好

家暴令可以禁止你父親靠近

也可以告他傷害恐嚇

這會有助於離婚訴訟

至於撫養費部分只能請求到二十歲而已

剩餘財產分配比較複雜

必須要去計算婚後財產

如果有顯失公平也可以請求法院減免

所以不是那麼單純加加減減問題

建議你們先去聲請保護令

提告恐嚇傷害

這樣有利於你們離婚談判

可以談到更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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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傷害恐嚇告訴,亦可提出民事裁判離婚訴訟,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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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宏 103-07-29 07:15

我寄給對方的存證信函

台端於本人公司任職期間之民國103年06月至民國103年7月21日間,取得公款共計新台幣        一百四十九萬元整,自應將此款項單據繳回公司紀錄核銷,方為允當;於民國103年7月21日,無故未到班,且電話拒接前往家中商談,以被家暴為由拒絕見面,(漢民派出所備案記錄)其丈夫與友人多次以恐嚇口吻,暗喻不私下和解將逕行誣告之犯行,民國103年7月22日透過去函要求將公司帳本及票務單據繳回本人以利對帳,渠料,台端竟將帳目與部分單據丟於本人母親,明知本人母親因行動不便無法拒絕。此事造成本人母親極大壓力。特限台端於本函收到之日起三日內,將前揭款項及發票單據繳回公司,若逾期不為,本人將依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侵占罪,刑法 第二百一十條:偽造、變造私文書.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罪,刑法第165條湮滅證據罪。追究台端刑責,希勿自誤為禱!

詳細內容:

他把我給他錢簽名部分撕掉,只留支出帳目。我都領現金給他,我只有銀行存摺明細。這樣告的成嗎。他是預謀犯案的因為月初我跟他對帳帳目出現問題因公司有另委託會計師報稅。那時他把發票單據已經寄給會計師。後來我去跟會計師要回單據請他重新核銷。後來就是前面敘述事件。

之前跟他曾經有發生過關係,因為他替我介紹越南老婆,後來是對方不肯讀書了放棄。他回台灣後就故意引誘我,與他發生關係,這一切都是因為家母

ˋ主動脈剝離開刀,那期間就委託他作帳,近日家母好轉該把帳務交回。才發生的事。也因為親密關係,所以他對帳務總是模糊帶過,上個月底因為帳務不清楚他還想打迷糊仗我出手打了他。他應該有去驗傷,我跟他認錯他也原諒我。這次也是查帳問題不能再模糊帶過,其要她老公出面說我下藥迷姦她並打他,現在對方已提傷害告訴 我該如何解決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9 11:10
您的問題主要分為四個獨立之部分: 1.通姦,在什麼情況下發生關係? 2.業務侵占,詳細的公司的帳務表與會計師做的帳之出入為何? 3.傷害,您是否有動手打人?在什麼情況下? 4.恐嚇,對方之丈夫與友人如何恐嚇?是否有錄音或是錄影等存證? 以上,建議您就近諮詢具相關經驗之律師,將傷害降至最低。預約諮詢電話07-345-4049,感恩。
賴東東 103-07-25 18:38

 

 

 

 

 

因為現在女方跟我發生摩差口角就轉身離開回娘家!

 

現在小孩我在顧當中!(他說要離婚

 

那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女方之前有過一次婚姻 又負債 (我也完全的不計較)

 

女方之前有兩個小孩 (但是他放手 監護權是在男方)

 

我是第一次婚姻

 

 

今天我沒外遇 也沒家暴 我每個月還幫他付保單 

 

每個月的開銷也是我一人負責 女方在家顧小孩

 

我用心的去經營婚姻 我很氣我做到這樣了你怎麼可以這樣轉身就走!

 

從女方回娘家後一通電話也沒來關心小孩

 

我現在該怎麼辦 我很心痛! 小孩更是無辜呀 想到就心酸

 

那女方都一直沒消息! 

 

我現在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的話 他還沒要回來的話 我該怎麼做呢?

 

我也不想那麼簡單就讓他離  

 

我可以叫他賠償嗎? (因為我們才結婚不到一年 小孩也剛滿5個月)

 

可是女方現在信用破產 存摺也是用他家人的

 

那如果監護權在我手上 贍養費的問題!

 

女方以後若有工作薪水他也是不會存進他名下 (

 

(因為存進他名下的存摺 銀行會先扣他3分之一)

 

所以他可以存進他家人的存摺!

 

那我該如合像他討小孩的教育費呢?

 

ㄧ 現在我是要等女方來開口說離婚嗎?

那如果他來開口的話 我要怎麼做呢? 我不離的話 ?

他去訴請離婚機率會不大吧? 

(因為我沒怎樣 是女方不要婚姻的  

 

小孩的問題 女方也說要監護權 我搶贏的機率大嗎?

我毫無負載 又有穩定的收入(月入5萬) 有車貸而已! 

 

三 我可以告女方棄養 放棄婚姻嗎? 我很不甘心我付出這樣你就隨便說走就走!

 

現在小孩的郵局提款卡在他身邊( 小孩每個月有津貼2500) 

 

他也拿走 我好心酸我的婚姻會這樣!

 

現在女方會不會怪我也對他不聞不問呢? 會不會以這個理由來向我提出離婚嗎?

 

 四 女方回娘家不聞不問 法律有規定要多久才能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呢?

 

不好意思 一下問妳那麼多的問題 可以麻煩你替我說明一下呢!

 

因為這幾天我白天照顧小孩有時都心酸留眼淚!

 

心酸女方怎麼可以這樣不負責任! 

 

我好不甘願我的第一次婚姻要搞成這樣 今天我對這個家盡心盡力的

 

我也沒去外面鬼混! 真的好心酸!  

 

不好意思問那麼多的問題 麻煩可以幫我說名我現在的狀況要如何應付!

 

(女方對這方面很精明 因為之前他也是去法院訴請離婚的)

 

我很擔心我會吃悶虧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無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若女方對您提起訴訟離婚,似難以成立;惟目前女方有惡意遺棄拒絕履行同居義務之情事,您可請求履行同居義務或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您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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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24 03:11

我目前是一個未婚媽媽 跟他去年有訂婚公開宴客 過3個月小孩出生 我們沒註冊也沒辦喜宴 小孩3個月時分開到現在已經5個月 目前小孩7個月 沒做DNA 小孩跟我性 戶口在我這裡 健保也在我下面 父親欄是空白的 他有說要支付小孩的生活開銷 但我沒拿 拒絕了 到現在只讓他見過小孩一次 他們家有房子跟車子 但不是在他名下 父母的 他們家的經濟是比我們家好 我個人跟他的經濟狀況差不多 但他們家是雙親家庭 而我是單親 他離過一次婚 小孩現在7歲 監護權是他的 唸北投的薇閣 我跟他因為他動手而分開 當下有報警叫救護車 但沒通報家暴 我有驗傷單 沒備案 我想問的是 1不管現在還是以後 他跟我上法院爭監護權 我會敗訴嗎?2他有權利看小孩嗎?3他有撫養權嗎?4對他我的權力有那些?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4 09:39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對方在法律上不是小孩的父親,因此無法主張權益,包含監護權探視權等。您可以請求對方扶養子女,但是您請求對方扶養,對方就成為小孩的父親,您可斟酌。

2、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似無法對您請求法律上之權益。

3、倘若您是在97年前與對方辦理訂婚宴,則可能會有爭議。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4 10:01

您好:

因當時您與男友宴客僅為訂婚非結婚,加上您未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這段婚姻應不成立,您們非屬合法夫妻,因此小孩即為非婚生子女,監護權為由您執行,但男方還是可以爭取監護權,若男方先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確定他是小孩的父親後並認領,則可進一步再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因此對方係有機會擁有監護權。 法院在選定監護人時,通常會根據父母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及小孩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等標準,來判斷誰對小孩最有利益,就將小孩判給誰。因為男方已有小孩,且曾有家暴(有驗傷單),將不利爭取監護權,惟因您男方經濟環境比您好,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爭取監護權。 若對方未取得監護權,則可享有與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探視權法律賦予的權力,依法要給對方探視權。此外,您可向對方要求撫養費,子女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撫養費數目可按照收入的20至30%。 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4 1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男方為孩子之生父,男方亦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惟目前小孩由您照顧,除非有您監護有明顯不利之事由,您仍有機會保有監護權,但男方亦享有探視權,您可向男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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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玉 103-07-20 08:37

我7/30有離婚訴訟我有家暴令他把我錢偷光金飾都變賣拿去買房子棄我於台北娘家不願意接我回家會關我去精神病院~因為之前車禍告對方他要我去裝瘋賣傻~導致有黑底但我只是憂鬱和小躁鬱症而已~他很自私~我因為想離婚他有合解書傻傻的以為跟別人了,就可以離婚成功?還自己跟他說~後來非常後悔莫及~但也因這樣我才可以分居快2年了,我想告他傷害罪但是之前有起訴鍋一次但公公求情我側銷了,非常後悔十月份蠻一年我想請問還可以提告嗎?我不想在繼續笨下去了,我非常後悔嫁給他~我想問離婚訴訟不是有我們婚姻無法維持下去~已無法共同經營婚姻~他強迫我維持婚姻現狀可以離婚嗎?我們有兩個小孩子因為他自私我拿了4個小孩子他很自私為了和朋友出去玩和晚上出門就關我在精神病院~我想對他求償可以嗎?我割過脘實在快不想活了,我有要求女兒我們兩個小孩子四處和五歲妹妹4哥哥五

小玉 103-07-20 08:13

ㄊ趁我車禍神智不清ㄉ時候偷我存摺和金融卡~還把我保險箱ㄉ金飾都拿ㄑ變賣ㄌ~我非常恨ㄊ~我也提出離婚ㄌ~因為ㄊ很自私~希望懂法律ㄉ好心人士~可以教教我要怎ㄇ跟法官說對我比較有利~我是希望ㄊ被關~ㄊ都不理我們已分居快2年~完全不管我死活有沒有錢~我媽媽請ㄊ來台北在我ㄊㄝ不要~ㄊ有打我~我有家暴令8月30日也有離婚訴訟我堤ㄉ~希望好心人士~貨懂法律ㄉ好心人~可以救救我教教我喔~謝謝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1:0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刑事告訴的部份,您只需要如實陳述,並且提供帳戶資料、驗傷單等即可。

2、離婚訴訟的部份,可以詳述相處過程,雙方已經無法繼續維持婚姻

3、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正式諮詢,委請律師出庭或是撰擬狀紙,協助您陳述。

 

饅頭媽 103-07-19 02:36

我與前夫是以家暴申請離婚小孩監護權歸我,前夫每個月第二跟第四個禮拜六下午可帶走孩子,到禮拜日八點要帶回來。但最近常無故要求(非探視時間)要探視小孩,不接電話就報警,找我居住的里長,說我不給他探視小孩,上周六帶走後,到現在都沒有將小孩歸來,打電話不接,留語音給他,他才傳訊息給我,說小孩要在那約一週,有是簡訊聯絡,傳訊息給他,表示若不歸還,要到他父母家尋問小孩下落,回應我們幼稚,不成熟是沒是做了嗎?另外每次小孩帶走,回來一定需要看醫生,感冒或發燒等。離婚至今四年多,無給予小孩生活費或教育費,那都算了。但我想問,我可以怎麼到法院申請探視權調整為一個月看一次不要過夜的呢?真的很困擾。我住基隆。謝謝

您好,建議您可蒐集小孩不適合在前夫住處過夜的相關證據,向法院聲請更改探視權時間時一併提出,由法院進行更改之酌定,以維護您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只需要將您所述的事情,提出證據聲請改定探視就可以。

2、另外本文建議您應該一併提起給付扶養訴訟,以保障子女之權益。

大頭 103-07-13 20:18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今天24歲,還有兩個妹妹18,17歲,我們是同母異父,我繼父有多次家暴前科, 我母親在今年4月20日腦出血中風,從開刀,住院,復健,所有文件都是我處理的,費用全都是 我母親這邊的兄弟姐妹支出,繼父從未付過任何一些錢,也都不照顧,家中目前還有貸款房子 也快被拍賣了,像這樣我們有什麼途徑能處理或訴請離婚,我聽人說訴請離婚配偶有權分財產的ㄧ 一半是嗎?還是只有婚後財產呢?那我母親目前戶頭裡的金錢是否也要分他一半?還有兩個妹妹的監護 權是怎麼判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3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民法第1030之一條規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白話文之意思就是:夫妻間各自之婚後財產扣除不須計入之部分(贈與繼承或慰撫金等),多的扣除
少的之差額之一半,再由少的一方向多的一方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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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3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繼父家暴之相關證據,您母親亦有驗傷單,可對其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亦可對其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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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7-14 06:19

您好!家暴可以是離婚事由;婚後增加的財產扣除負債的部分後才要列入分配監護權以尊重妹妹的意願為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薛祐廷 103-07-06 13:04

您好我昨天剛滿18歲

那我想要請問各位律師

我爸爸他會家暴我媽很多次了

每次我報完警我媽就說不用太張揚這件事

就算了 但我有時無法接受 在我十六歲時

曾經家暴我媽時我把它錄音下來 內容讓我生心恐懼

所以我想要詢問的是 我這錄音黨可以取得我的選擇權

站在我媽媽這便嗎 還有 我這個錄音檔是否可以告我爸爸

汙辱呢 因為字眼有問候別人媽媽

  1.你可以跟母親商量是否提出改定監護的聲請  你年紀夠大  出庭陳述意見表達自己想法應該都沒有問題   應該是有機會改定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6 23:55
丞姿 103-07-04 22:26

目前小孩跟母親就讀小二,一直都是隔代教養,母親目前沒工作因為阿嬤癌末在家裡照顧,阿公有躁鬱症有自殺紀錄,小孩很黏阿公,只是沒受過教育的阿公常因為媽媽在教育小孩而常起衝突甚至家暴,導致小孩常蹺課認為沒讀書沒關係,沒知識的阿公看色情影片也不會避,小孩子都知道他在看什麼,我真的不知道怎麼教養這小孩了想轉移給爸爸,爸爸不要,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通報社工單位,以便緊急安置,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晏晏 103-07-03 19:47

我跟丈夫已經談離婚了,但是他開的條件我無法接受,

他居然要求我說要簽字可以,但是離婚之後還要做那檔男女的該做的事,

還要求我共同監護權,我真的沒辦法答應,

我已經訴請離婚了,7月24日要去調解庭,

他有家暴前科也有酒駕前科也有恐嚇前科

還曾經違反保護令被罰款過,前科累累,

 

 

我有錄音存證還有影片,還有打小孩驗傷證明,

 

 

他連一個證據都沒有,他說他請律師就贏了,

 

 

連一個沒證據的人也可以贏,害我都緊張起來了,

 

 

他說有請律師就會贏,我想說難道沒證據也可以打贏官司,

 

 

這樣每個人就不用大費周章的弄證據了,

我想請問我有證據他還前科累累,我是否不請律師就會贏呢?

我還要爭取監護權,請大家幫忙解決我的困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比較有可能勝訴,但仍應提出積極事證,也要在離婚訴訟中一併請求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3 23:18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所有證據整理出來(舉凡對方家暴恐嚇及其所稱之無理離婚條件),強調您具有離婚之事由,並爭取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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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3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起裁判離婚訴訟及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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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仍應委請律師訴訟中為您提出最佳的主張及證據,以免您誤判情勢,減損自身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光 103-07-03 17:50

律師您好:

最近我跟我兄弟,被父親以民事訴訟提告
被通知先開調解庭,說要每個月付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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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父親在我小時後,就常家暴我母親,
以前沒有家暴法,只能四處搬家躲逃,
小時候都是母親在扶養孩子,
辛苦賺的錢,買的房子,都被父親敗掉變賣,
雖說他主張他也是有出錢扶養小孩,
但是簡直是出一塊花兩塊的程度。

現在小孩子長大的,還是不時的來騷擾
認為因為有親屬關係,想像我們要求贍養費
過程不堪其擾~~

之前還開過刑事庭,被告遺棄之類的,但是法官判不成立,
因為我們有寫答辯狀,闡述我與家人的經歷。
 

現在要開調解庭,但是我們不想餵了這種不負責任的人,付贍養費
請要再調解庭上或是未來開庭時,
可以用怎樣的表達方式,
來請求向法官爭取免除扶養的判決呢? 

 

 

 

刑事遺棄罪的成立要以你父親已經是無自救力之人為限,本來就不容易成立,但民事扶養的話,要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要詳細論述證明來說服,這些都要看過相關事證才能分析,跟證明技巧也有關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如果父親於你們年幼時無故不負擔扶養義務  依現行民法規定確實可以訴請法院判定減輕或是免除扶養義務   2.可以請求母親作證以及提出相關父親離家或是長期沒有經濟能力等證據供法院審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3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無撫養過您,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您可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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