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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103-12-09 00:53

各位好:

有關於簡易判決問題想請教大家,幾月前家母在與小叔(家父的弟弟)及小姑家父共四人在咖啡廳談事情,途中小叔因不滿家母插嘴而動手毆打家母3拳且拳拳往頭上招呼,使家母跌落椅子摔在地上。

現場立即請店家協助報警,並至醫院驗傷準備提告,既是親戚我方當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殊不知事後施暴者態度惡劣且至今(2月有餘)皆未與家母聯繫或道歉,一句都沒有....

綜上所述,家母毅然決定提告。第一次是開偵查庭,在庭上時被告當庭承認犯行,家母也表示不願和解,所以偵查庭很快就開完了,11月21日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檢察官是起訴傷害罪及家暴,在概略了解簡易判決後,我們以為不須再開庭(不想見面),只需靜待法院判決書,哪知在12月初收到一張傳票,開頭是"刑事傳票",內文表格應到處所是"協商室",附記打"調解"

請教各位專家:

1.家母已於偵查庭表示不願和解,那可得知這張是法院要我們調解還是被告提出要調解?(我方在簡易判決書收到後沒有做動作)

2.因陸續在與對方接觸時對方說話都帶有威脅用詞,且在開偵查庭完後還再庭外大呼小叫至引起旁邊警察注意,所以我方非常不願意再與對方見面,請問調解當日不到會受到處罰嗎?

3.調解不成立後是回到簡易判決還是一般訴訟程序,有哪幾種可能會需要再開庭?

4.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後,被告有辦法聲請調解嗎?應該只能請求法院開庭吧。這點我很疑惑,有沒有可能是被告檢察官起訴還找申請調解就會造成此現象?

以上問題勞煩各位,文意有不清楚地方或有需要補充資料我盡快提供,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9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刑事庭安排的調解,可能是被告聲請的,也有可能是承辦法官的習慣。

2、建議還是去,倘若不想去可以找代理人,避免遭罰。至於會不會達成則是另外一回事。

3、調解不成立,刑事案件就會繼續進行,倘若是簡易程序,原則上會判6個月以下。

4、本文建議,應該出席調解庭,倘若有安全考量可以委請代理人出席,倘若不願意原諒對方,可以使調解不成立即可,不過應該避免對方向法院提出我方有心刁難而無法達成和解之抗辯。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主張您的權利,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玉米 103-12-08 10:12
我父母原本已經協議好要離婚,男方要求女方擬離婚協議書,但是男方遲遲不肯答應,
說一定要有女方名下房子的一半才同意簽字離婚
(1)因為先前女方發現男方消費能力驚人,便將男方提款卡及身分證代為保管,但是男方只要談到錢就會變臉,會辱罵及動手打人!女方說要告男方家暴,男方則回說沒在怕,他打人是正當防衛....
(2)女方是忍到現在,已經受不了男方長達三十年的辱罵(ex.畜生、去娘家就是去討客哥、娘家的人都死光光...)和家暴
(3)最近在男方的手機也有看到和別的女人有互傳有點肉麻的line內容(ex.愛你不是謊言...)
(4)Line的內容和辱罵家暴的影片和錄音檔案已經都有存檔備份。請問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嗎?這樣證據有齊全足夠嗎?(我們都沒驗傷, 只有拍照)
(5)女方要求的離婚條件只有:男方搬離,並每個月給予贍養費(作為精神補償),請問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嗎?
因為我們都不知道怎麼處理這個問題,所以想要來諮詢。

可以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以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來起訴離婚,依所述之line對話內容,再傳訊證人,勝訴機率是大的,對小孩扶養費不因離婚就可不付,所以離婚時併同請求定扶養費金額,一次處理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只能請求法院裁判離婚,當然法院講求的是證據,所以應把相關事證蒐集好後提出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8 1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女方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以及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概括條款請求裁判離婚。建議委任律師調解談判,較可保障女方之權利。

 您好:

1.依您所述情況較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三款不堪同居之虐待

    及第二項之具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離婚

2.訴請裁判離婚雖有機會請求贍養費,但須女方因此陷於生活困難,條件上較嚴格。

  建議可請求一次性給付之精神賠償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職員 103-12-04 16:54

律師您好:

想詢問在家暴暫時保護令已經核發下來的狀況下,若申請人對後續通常保護令法律程序,申請態度並不積極,但家暴相對人仍有施暴情況,會在暫時保護令的時限到期後,就回到完全沒有申請保護令前狀態嗎?

另外,想瞭解暫時保護令的期限有多長時間? 又或是在什麼狀況下會有失去效力的可能性嗎?

感謝律師回覆。

您好:所謂暫時保護令,只是法院為保護被害人,在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先行核發之暫時性保護令。當聲請暫時保護令,法院會在核發後,自動為當事人進行通常保護令聲請程序,一旦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暫時保護令便失其效力,因此暫時保護令沒有固定期限,端看法院審理速度。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03-12-04 08:33

我因為先生家暴訴請離婚 順帶請求判決小孩監護權 第一審判決離婚小孩監護權歸我 對方不服就監護權部分提出上訴第二審也把監護權判給我 而對方又去請律師提出再抗告 之前我有打去法院問  第二審對方只上訴監護權部分 那為什麼還沒收到判決離婚的判決確定書 法院回答說因為離婚監護權當初是同一個案件所以要等監護權判決確定後才會一起寄離婚判決確定書 請問程序是這樣嗎 還有 對方提出再抗告如果第三審判決我監護權敗訴那這樣是不是我離婚也不能成立而離不了婚呢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2-04 10:48
您好!
離婚判決已經確定了,您可寫書狀聲請先發給確定證明書。
監護權裁定不會影響已確定的離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若對方在收到判決書後上訴期間屆滿前,均未合法針對離婚部分提起上訴,離婚判決已算確定,不會因為監護權案件有所改變。您可具狀向法院聲請核發,法院收到聲請狀並經審核無誤後,即可發給,您亦可與承辦書記官聯繫瞭解一下情況。一旦收到判決確定證明書正本,即可連同判決書正本辦理登記離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Lucy 103-12-02 13:09

請教律師,

對先生的家暴傷害告訴已在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中(已查到股別案號), 與先生離婚協議不成, 想交由法院調解, 那是向這件傷害案的承辦股聲請調解嗎?

刑事告訴但調解內容是離婚, 子女監護權, 探視權, 生活費, 承辦股會受理嗎?若會受理, 那會另外移送至桃園家事法庭調解嗎?

或是自已另向住居所的管轄法院提出聲請? 那要如何告知刑事庭法官, 我們正在調解? 需要請法官給予多久的時間讓我們雙方調解?

因為我住台北, 對桃園法院位置不熟, 希望案子在台北或桃園可以獲得圓滿解決

謝謝您耐心看完我的問題, 更期待您的回覆, TKS!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移送調解的部分,主要是針對家庭暴力的損害賠償,因此除非對方願意且調解委員也願意,否則無法就離婚監護權扶養費及探視權的部分作法院和解

2、倘若雙方無法協議,則僅能提起訴訟處理,法院管轄的部分,住所地或是共同居住地、離婚事實發生地都可以管轄。

3、倘若要一次請求離婚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則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可來電約會談時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2 17: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傷害告訴與民事請求裁判離婚不同,您可至夫妻住所地(可能為桃園)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探視方案及撫養費用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補充說明桃園之家事法庭在中壢

所以如果能夠就在台北提告離婚等事件對您應該會比較方便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黃太太 103-12-02 09:47

保護令被駁回後,沒有抗告,以後再發生家暴,可以重新提告
房子是爸爸的
後母帶著爸爸搜我的房間,有部分物品不見了
很想報警告後母而放過爸爸,不知好告或不好告?該怎麼告?
有想過找房子再搬出去住,但先生不肯放棄對他老爸的親權及對房子繼承權,就不肯走,他不走;我跟孩子也走不了怎辦?

103-12-01 12:41

您好~ 我和先生已經離婚了,現在要進行監護權訴訟,先生因持改造手槍-槍砲彈藥案目前羈押中,但先生的媽媽有請律師要代為爭取監護權,男方家的財力和我相比,比我好很多,但是公公中風不良於行,我現在連同大兒子現居住在妹妹家,居住的處所及工作.經濟都很穩定,大兒子目前高二(是我和前夫的小孩),半工半讀中,我被家暴後,大兒子就直接帶著離家,但因小兒子還有學區上學等問題,沒辦法直接帶走,且離家後先生幾乎天天持槍來恐嚇我,法官有說明小兒子現11歲可明確表達自己的意願,將來會請他出庭作證,但是因為小兒子目前與婆婆同住,已經被洗腦到我去看他時,都不太理踩我了,出庭作證時,一定會說不願意和我一起住,但是他如果一直待在那個家,應該會變的像他爸爸一樣吧,婆婆非常的強勢,一聽到我要爭取監護權就當場詛咒我會有報應,完全無法溝通的人,先生之前都在坐牢,小朋友10歲前與我和大兒子和公婆同住,大概是去年先生出獄,我們一家四口才搬出同住,結果今年8月又因家暴乙事離婚,請問我要準備什麼資料才能順利爭取到監護權,因為如果小朋友的監護權在婆家,那無法溝通的人,肯定會想盡辦法讓我無法見小孩,小朋友即便可以與我探視,對我的態度,大概也是為之不屑吧,我若可擁有監護權也會讓婆家的人探視,也不會口出惡言,婆家雖有兄嫂和婆婆照顧小朋友,但是大家都各自有家庭也有自己的小孩要顧,誠心的希望我可以參與小兒子的成長過程也期盼小兒子能和自己的媽媽及哥哥同住...不想小兒子被人覺得爸爸去坐牢還沒有媽媽,希望各位專業人事能給予幫助,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1 1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備妥對方涉犯刑事案件的事證及您所述的對方出言恐嚇等的證據

2、長子的部分可以直接傳喚到庭,尤其陳述要由誰監護。

3、就您所述的狀況要取得監護權應該不難,建議應該盡速起訴處理,避免對方建立更多有利的事證。

 

您好:

1.因您前夫有暴力行為,且有前科,根本無法照顧小孩,僅能由婆婆照顧,因此長子部分若直接表明希望由您監護,應可順利取得監護權,小兒子部分,即使他表達不願和你居住,只要您提出前夫不適合擔任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他繼續在前夫家庭恐影響身心成長之證明即可。

2.您須準備證據證明您曾被其前夫家暴之事實,包括診斷證明書、警察局受理家庭暴力案件紀錄可作證,證明丈夫有暴力傾向不適用當監護人,依家庭暴力防治條例第三五條規定,「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該子女。」。此外,您亦將前夫後續恐嚇您的行為錄音錄影方式留存,並向警方報警或提告恐嚇

3.您自身須提出財力證明,證明每月有固定收入及固定住處,且有強烈之照顧與監護意願,您對子女日常生活之參與、子女之所需及其了解也較前夫佳,如過去的學校活動及懇親日都是由您代表參加。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文小姐您好:您的處境我們非常關切與同情,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

與我們連繫詳述案情,俾能協助您解決問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監護的判定,實務法院會審酌雙方經濟、教育、小孩意願、支持系統等,也會作訪視,所以要從這些面向來主張優勢之處,訪視時的應對也是重點,詳細部分可參考下列文章: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7311772

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9317081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1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子女意願為重要之指標,惟法院亦須考量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您可提出未成年子女由對方監護之不利證據,如相關前科紀錄或家暴情形,而由您監護較為有利之證據,法院亦會安排社工進行家庭訪視,亦須預先加以安排準備之,社工訪視報告亦會影響法院之決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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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1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蒐集相關對方之教養有不利於小孩之證據,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法院決定監護權之歸屬時,除斟酌雙方所提出之資料及小朋友之意願外,還會囑託社工前往雙方家翁進行訪視,已做成訪視報告,不會僅依據小朋友之意願做成決定。

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爭取監護權,對您及小朋友會更有保障唷! 

103-11-27 18:11

我現在17歲 男友18歲
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兩年多了
我們感情一直很好 跟她家人也是
前陣子我媽媽和他媽媽關係變得不好(家裡的人和我都認為我媽有點躁鬱症)
後來我媽媽為了要出一口氣
告我男友妨礙性自主 因為我15歲的時候就有跟我男友發生關係(12/1開庭)
可是我和我男友發生關係並不是我第一次發生性行為
我16歲和17歲的時候有拿過小孩 
第一次有通報第二次沒有
我是吃RU486所以好像沒有調到紀錄
第一次懷孕對方家長有心要處理 有想要結婚生小孩
跟我媽媽討論後還是把小孩拿掉了(我媽堅持)
筆錄的時候我和我男友都有坦承有發生性行為
可是我媽媽做筆錄有些事請都用編的
我和我男友學歷都只有國中而已
男友之前有毒品前科 
可是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現在在當兵
感覺我媽媽只要錢 我之前出車禍保險都給我媽媽拿走了
我只想跟我媽要回我自己付的1萬塊修車費
結果因為這樣越吵越嚴重 我還和我媽打架
當初我媽和他媽會吵架就是因為我想拿回我自己的提款卡(裡面是我自己賺的錢)
可是我媽不給我 反而說我是不是要拿錢給我男友他們家花
因為這樣所以他們才會起口角

事後我媽還有對我家暴 

我知道這是兩小無猜的條款

我想知道

我男友會不會被關?
還是只會叫我男友去上課而已?
如果我媽媽願意和解那他是可以要求和解金要多少的嗎(我男友家沒什麼錢)?
我男友他媽媽也很生氣 說結果不管怎麼樣都要告我媽媽
男友他媽媽可以告我媽什麼?
我如果開庭沒有出面的話我男朋友是不是比較危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是本件重要之證人,所以您的證詞會影響到您男友,所以在作證上您應多加考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7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對您男友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可就是否有於未滿16歲時發生性行為加以爭執,或嘗試與其和解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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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7 22:55

您好,若男友與您或您母親達成和解,可以爭取緩刑。 

一、這樣說來你男友行為時未滿十八,可以因此減刑

二、和解會有幫助。

三、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悲傷的燕子 103-11-25 22:36

我男友對我家暴3次,但是前面兩次超過半年且沒有申請保護令,這次我對他提告他會被關嗎?我可以得到傷害賠償?

 您好:

如果前面兩次已經超過六個月

就只能告最近這一次的故意傷害行為

對方是否會被關要視法院判決而定

如您提出刑事告訴後檢察官有將對方起訴

您就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前二次若有驗傷單,且未逾二年時效,則民事上仍可以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6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聲請家暴除了有經常性之肢體暴力行為外,精神暴力亦屬之,故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以證明有核發家暴令之必要。

悲傷的燕子 103-11-25 22:22

請問律師,前兩次家暴沒有申請保護令,這樣也算累犯嗎?如果告他他會被關嗎?

 您好:

所謂的累犯是曾經被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執行過才算是刑法上的累犯

依您所述情況對方應屬有多次犯罪之情形

如果對方所為之多次傷害行為迄今均未超過六個月

則您可以就其多次犯行提出刑事傷害罪之告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1-25 23:37

您好:

1.如同林大律師所述,妳男友的行為雖然不構成「累犯」,但是是曾對妳多次施暴的「記錄」。

2.因你男友曾多次施暴對妳施暴,所以在刑事上可對他提起傷害告訴,並可附帶提起民事侵權

   為損害賠償;惟須注意刑事傷害罪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民事侵權行為則有兩年時效

以上見解供參,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謝謝。

悲傷的燕子 103-11-25 21:44

我跟我男友在一起四年了,他騙我結過婚但是離婚了,在這段交往期間他前妻找他離婚  他前妻後來都說我是狐狸精..小三,離婚後又常常與我男友聯繫,我很痛苦,這期間因為這事,也讓我得了憂鬱症,現在我男友又對我家暴,逃離家快一個月了,他老闆不肯透露他逃避的事實,請問我要上法院告他傷害的話,告的贏嗎?我男友會被關嗎?我該提出怎樣的告訴呢?這已經第三次有驗傷單了,我該如何申請保護令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5 22: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直接持驗傷單向員警報案,並且聲請保護令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6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驗傷單彙整,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至警局提出家暴令之聲請,待法院開庭裁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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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1-19 20:22

律師您好:

我姐姐(今年27歲)和她先生(今年30歲)吵架,男方經常在吵架時,動手打我姊,這種行為已經不只兩三次了,有時候還會無緣無故地動手,目前他們有兩個小孩(都還在讀幼稚園)。

請問,要去驗傷的話,有限定多久內去驗才有效嗎?

如果要因家暴想要申訴離婚的話,除了驗傷單外,還要準備什麼比較妥當?

要拿驗傷單去申訴的話,驗傷單會有過期的狀況嗎?

再麻煩解答,謝謝您。

陳姵吟 (Ellie) 103-11-19 20:32
回覆 洪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姐姐(今年27歲)和她先生(今年30歲)吵架,男方經常在吵架時, ... (恕刪)

洪您好:
1.驗傷的話,原則在受傷情況復原之前都可以驗,但是若離事發太久,驗出來的結果可能失真,因此建議您姊姊在第一時間到附近醫院驗傷,保障自己權益。2.至於要訴請離婚所需準備的資料,還需與您姊姊當面詳談後,依據個案情況才能給予適切的建議。因此,歡迎來電(0963811493)或以email(xxx222y0725+law@gmail.com)預約,並攜帶完整資料至本所詳談,以期能提供完整的法律協助,保障您的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先聲請保護令,其後續主張離婚會有很大的幫助,且在離婚訴訟中,也可以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9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要聲請家暴,必須要舉證證明對方有經常性之言語或精神上暴利之情形, 建議您將相關證據蒐集齊全,像夫妻共同住所地之法院聲請,亦可向警局報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9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姐姐應於姊夫打她後,立刻至醫院驗傷,並隨身攜帶錄音筆,將姊夫辱罵之言論加以錄音,蒐集相當之錄音驗傷證據後,可對其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一併聲請家暴,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驗傷保護令部分如上幾位律師所述

如欲透過法院訴請離婚,應有符合民法第1052條之離婚事由。

法院如判准離婚,就小孩監護權方面會審酌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所列之情況綜合判斷。

謹提供相關民法規定供您參考。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

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1. 驗傷單沒有期限問題,但盡快驗傷,才能保留越多證據,也比較符合常理

2.要求警察通報家暴,先聲請暫時保護令,之後再聲請通常保護令

3.再以不堪同居虐待,婚姻有重大裂痕,無法回復起訴離婚,併同處理小孩監護,夫妻財產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彥銨 103-11-15 10:19

本人與老婆吵架因意見不和,和金錢上的分配不均用,與老婆發生口角,並有拉扯的行為,但隔天老婆就到醫院驗傷,告我家暴,並把兩個小孩私自從幼稚園帶走至今快一個月了,我每天都傳line跟撥打電話,但始終都已讀不回不然就是不接電話,讓我很擔心小孩的安危。從老婆朋友得知他被家暴中心安置了,但始終還是無法得知住所在那。老婆因吵架離家連工作都都丟了,在沒有經濟來源下,要怎麼照顧兩個小孩。在來,我要用什麼方法才能把小孩帶回來,可以告我老婆那一條法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16: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已經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將來可能會有刑事責任,並且可能遭對方起訴離婚、酌定監護權及請求撫養費。

2、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3、倘若對方提告家暴不實在,則可以考慮提告誣告罪及略誘罪。

彥銨 103-11-15 17:5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已經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將來可 ... (恕刪)

請問如果判決結果是我老婆勝訴,我將會失去?取扶養權嗎?如果老婆沒任何經濟能力,也會判給老婆嗎?

如果也要求贍養費,對方要求多少,就一定要給多少嗎?有一定的比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8 22: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遭認定有家庭暴力之後,在法律上推定您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錢的部分,對方可以向您請求扶養費,法院不會以對方無經濟能力由您取得監護權

2、贍養費是依據對方的經濟需求而定,倘若是離婚損害賠償,則依據您的家庭暴力狀況及雙方經濟能力認定。

103-11-12 11:46

您好,關於家暴的部分問題需要請教貴協會,還請協助。感激不盡^^
事由如下:昨天晚上大伯動手打我老公,造成了右眼下方撕裂傷,一共縫了8針。因為大伯一直以來都會有酒後鬧事的情形。

所以,昨天晚上已經到派出所申請家暴令。

目前我們一家9口都是住在同一間房子裡面,我們住5樓,大伯一家3口住6樓,房子裡面有內梯。晚上是一起吃飯的。目前居住在一起的人口共9人:大伯一家3口,我們一家4口,還有婆婆跟大姑。

因為擔心大伯會傷害的我的兩個小孩。所以我才會去申請家暴,且大伯這幾年來多次對我們有言語上的暴力。不僅僅是我跟先生,對我婆婆及大姑也都有。但礙於家人之間的情分。一直以來都沒有提出家暴的申請。且婆婆跟大姑也覺得他喝酒了心情不好讓他發洩一下沒有關係!但在昨天已經演變成肢體上的暴力。

沒有人能預知甚麼時候這樣的肢體暴力會發生在我的小孩身上。我的小孩還很小,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哥哥8歲、妹妹6歲。身為一個母親,我無法想像,不願想像,更不想要發生。

我現在的問題是,如果大伯不願意搬出目前的居住地,怎麼辦?
我有上網查過法令。【會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6個月易科罰金

但這些處罰結束後是否家暴令就失效了?是否他仍可以不需要遷出居住地?

每天都生活的膽戰心驚,真的很希望貴協會能夠提供協助。真的真的很感謝你們。

需要協助且無助的媽媽【李小姐 0925155519】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2 11: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的大伯與您一家是住不同層,因此法院不會要求對方遷出,只會禁止騷擾

2、保護令的時間與違反保護令刑事責任無涉。

3、建議可以裝設監視錄影蒐證,並且依法聲請一般保護令

實務上如果是偶發的肢體暴力,傷害程度也不算非常大的話,通常是核發禁止不法侵害、騷擾的內容(救濟令),核發遷出令和遠離令實務上會在有長時間嚴重肢體暴力下才會核發

另外,如果對方違反保護令內容,可提出告訴,對方被判刑並不影響保護令效力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3-11-12 13: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的大伯與您一家是住不同層,因此法院不會 ... (恕刪)

您好,謝謝您的回覆

雖然是住上下層,但是他們進出都是透過內梯,從5樓的樓梯出去或是回來。這樣也不能算是住在同一層嗎?

或是開庭時我可以將我的擔憂告知法官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出庭時您當然可以向法院陳述您的擔憂,以便讓法官裁定禁止之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2 16: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必須向法院提出合理之說明並且提出多一點的事證,令法院認為有必要。

103-11-12 16:4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必須向法院提出合理之說明並且提 ... (恕刪)

您好,謝謝您的回覆

所謂的事證,例如:錄影、錄音嗎?

這幾年發生言語暴力的時候都沒有錄影也沒有錄音,因為從沒有想過會有申請家暴的那一天

警察告知預計1個月左右會收到資料,警察說只是預估

現在大伯知道我們昨天提出家暴令的申請

勢必會乖一陣子,這樣我要舉證是否就會有困難?

除了錄影跟錄音外,還有甚麼算是事證呢?

其他的家人會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選擇不去作證他有過多次酒後的言語暴力及翻桌、砸玻璃的情形

之前他兩次拿刀殺別人也是公公拿錢去道歉,所以沒有報案的紀錄

綜觀以上目前的現況,是否要求強制遷出是很困難呢?

真的不敢想像若他不需要強制遷出,突然某一天對我的小孩有暴力的行為

這樣的責任跟痛會是由誰來承受!!Q_Q....

若是在開庭的時候我提出這樣的擔憂,對法官而言是否有說服力?

天ㄚ,我都要崩潰了。保護自己跟心愛的人為什麼這麼這麼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2 20:51

 您好,家暴令之聲請需主張對方具有經常性之肢體或精神暴力行為,若無法舉證,就比較難聲請下來。

有時候,法律之保護可能有不及之部分,建議您跟家人降低與對方相處的機會。

蘇菲 103-11-10 00:08

各位律師們好:

現在遇到問題是如何對大陸外籍配偶因為家暴而訴請離婚呢?

男方是大陸人必須三個月回大陸簽證一次,再由女方台灣人這去申請,讓他過來台灣居留一段時間

但是婚後不堪家暴而想訴請離婚,將於11/24號開家事法庭,但是因為害怕被家暴所以沒有申請他過來台灣, 所以當開庭那天他將不在場,不知道這是否會影響判決?還是可以在開庭時候表達什麼讓法官快速判決離婚嗎?

又或者有其他方法可以快速離婚結束掉這段婚姻嗎?

麻煩各位協助解答

再次感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1-10 00:35

您好:

1.開核發保護令的庭時,若對方無法到庭,除非你有報案紀錄或驗傷單,否則家暴令不一定可以

  核發下來。

2.最快訴請離婚的方式,就是以先生會家暴為由請求離婚

3.當然若雙方都談好,直接協議離婚是最快速的。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現在正在開的庭是保護令還是離婚? 如果是離婚案件,以不堪同居虐待為由訴請離婚,要舉證充分,否則不一定會准許,通常也會併同以婚姻破綻為由請求,比較周全,最快速的離婚方式是協議,沒辦法協議而訴訟的話,都需要時間,如有未成年子女的話,監護部分也一定要在離婚訴訟中併同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菲 103-11-10 16:07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目前是針對離婚官司下去做開庭, 但是不確定是否會因為男生未到庭而影響判決

蘇菲 103-11-10 17:4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現在正在開的庭是保護令還是離婚? 如果是離婚案件,以不堪同居虐待為由訴請離婚,要舉證充分,否則 ... (恕刪)

 

目前就是單純以家暴離婚下去訴請離婚,希望能快點不用走到法律途徑去離婚

也希望他一輩子不要來台灣>"<

沈恆 (沈律師) 103-11-10 22:57
您好!
若對方因居留證問題而無法出庭,是有正當理由,依法不能判決,法院會等對方出庭辯論後才能判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狗狗 103-11-09 22:29

律師你好^^

我男友(21歲)收到了我男友的弟弟(17歲 )對他提出的家暴暫時保護令...

因為我認識這個男友後從沒見過他弟...是在他們有衝突後認識的...所以也不大清楚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事,以下完全是根據男友說法......

認識他的時候....媽媽還在...但有嚴重失智症及糖尿病....精神狀況不是很好....

在我們認識的前幾天....他跟弟弟發生衝突....起因是...他要弟弟也把政府補助的錢拿出一些來分擔家計,但弟弟不願意,也不大願意照顧媽媽,不想跟媽媽住所以搬了出去....後來我男友有傳簡訊電話給弟弟跟他要錢....弟弟好像是以這個為證據說受到哥哥恐嚇威脅而申請了保護令.......這是今年4月發生的事

在快7月底的時候,媽媽因為血糖太高的因素有點昏迷而送醫院,那時候在急診室等了將近3天的病床,據我所知...男友平常的打工也都請假全部時間都陪著照顧媽媽,而弟弟也有在打工,但總是很難聯絡上,有了病床後,男友也是每天每夜的照顧,弟弟就有空的時候去,7/20又發生衝突....弟弟說很累想回家去休息,男友要他留下多陪陪媽媽,兩人一言不合,打了起來....這次弟弟有向警察局報案,所以....男友後來有收到開庭的信,這次開庭的結果...是說因為是初犯,所以沒有任何判決.....

幾天前,男友告知我....他又去跟弟弟要錢了.....因為8/19媽媽離開了.....我不清楚他們醫藥費跟喪葬費是誰付的.....但因為他們屬於低收入戶,爸爸也在6年前生病去世了,現在媽媽離開只剩他們兩兄弟.....男友是說他是去拿該拿的錢....以後也不會再去找弟弟拿錢了.....所以又收到的開庭的通知(11/20開庭).....

以上是我所了解的情況.....

我想了解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男友.....希望不要被判刑被關.......

男友有錯......但這樣兄弟對簿公堂的情形 媽媽在天上一定不樂見

他們在醫院發生衝突時,媽媽完全看見,因為無法表達自己的感受無法阻止...

媽媽一定很在意,因為我後來見到媽媽她都不怎麼開心,我想幫助他們不要這樣惡化下去.....請問律師可以提供一些意見嗎?

他們之間需要有人去協調了解,而不是用法律來制止......

請幫幫我.....謝謝^^

既然已經核發暫時保護令,之後法院會開庭審理是否有核發通常保護令的必要,如果雙方的衝突只是偶發,或因可歸責對方而使你男友一時衝動,就非家暴,當然這部分就要詳細論述和舉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狗狗 103-11-09 23:0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既然已經核發暫時保護令,之後法院會開庭審理是否有核發通常保護令的必要,如果雙方的衝突只是偶發, ... (恕刪)

所以這次開庭……

可能也不會有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易科罰金等的判決嗎?

 您好:

如果是開檢察官之偵查庭就有會是刑事案件

也就有可能有如您所述之結果出現

故建議您男友還是應盡量與弟弟達成和解為宜

才能有機會爭取緩起訴處分而沒有前科

如果對方有併同提出刑事告訴,地檢署就分案偵辦,如果能和解後對方撤告就會不起訴,否則就要盡量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0 1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僅係有拉扯行為並非經常性為之。

建議既然是弟弟,盡量達成和解,以避免有前科紀錄。 

狗狗 103-11-10 22:5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對方有併同提出刑事告訴,地檢署就分案偵辦,如果能和解後對方撤告就會不起訴,否則就要盡量爭取 ... (恕刪)

收到的是刑事傳票

而且他不願意和弟弟和解

請問還有什麼方法能讓他不要留前科……

狗狗 103-11-10 22:5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僅係有拉扯行為並非經常性為之。

建議既然是弟弟,盡量 ... (恕刪)

他不願意找弟弟和解……

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要留下前科嗎?

他們是住台中的……

我問過男友  有沒有打架或說話

恐嚇

 

 

男友說沒有……純粹拿錢

 

兄弟不該鬧成這樣的……這樣鬧上法庭對他們沒幫助……只會讓他們越來越疏遠……請律師幫幫忙……能不能再給他一次機會

 

 

 

 

 

 

 

海闊天空 103-11-06 07:27

律師您好, 先前我父親家暴有申請保護令保護令過後仍回家居住,家中有一動產房子,父親無業母親工作中, 4月份父親住院開刀費用為4萬元,父親私自離開醫院無付清醫藥費,父親健保為依附在母親公司下, 請問這部分若醫院追討會對家裡有任何影響嗎?上週五他又自行住進醫院,因為里長有替他申請清寒證明, 清寒證明可以請社工或里長介入以任何救濟方式繳納醫藥費嗎?或者說我們可以尋求何種途徑切割拒繳醫藥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7 11:0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父親名下無財產,則您與母親有扶養義務,屆時醫院可以向您請求。 2、另外,因為您有提到家暴的部分,倘若情節嚴重,可以嘗試主張遭到家暴所以免除,此部分可以嘗試提起確認無扶養義務訴訟。 3、倘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亦可來所委請,謝謝。
菲菲 103-10-21 21:03

因先生有家暴行為,我申請到了通常保護令

但我們仍同居

我是否可以請先生寫下切決書?(他自己同意)

內容大約是,如他再使用暴力(身體及精神)他就必須無條件離婚並且放棄女兒的監護權

這是有法律效力的嗎?

我需要請律師見證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1 2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無條件離婚的部分,沒有效力,不過倘若對方二次施暴,則可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

2、監護權的部分,有效。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並且擔任見證人,以確保效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無條件離婚之部分,因為涉及違反社會秩序善良風俗故無效,建議直接委請律師為雙方撰寫協議書並在場見證。

h 103-10-21 17:23

先前 抓她姦沒抓成(9月)
嘴硬說謊後才承認,被我扁了一頓
她去驗傷
近一個月來,一直在吵著離婚財產的問題
公司、存摺、房子等...任何東西都是在她名下(後悔至極)
昨天她去提告了(也只能提告家暴傷害之類的,訴請離婚
她一定主張財產能多要就多要
表面是說要替兩個孩子爭取(皆已成年)
其實 都是歸到她那

我現在能怎麼做?一定得給孩子嗎?
她一張驗傷單就可以成立?
這賤人嘴很硬,睜眼說瞎話
上一秒說全部都不給我,下一秒說她剛剛沒說
氣得我快炸了,才又說剛剛說的是氣話
(但我知道他想拿越多越好,自己好養老,也可輕鬆跟情人過,完全不顧慮我) 

七月時,有一次我喝了一兩口烈酒,可能因為太久沒喝酒,所以身體無法負荷,需緊急送醫!
這賤婦可是慢慢的~慢慢的~慢慢的開車
一句話也沒有跟我說或是問我有沒有好一點
我心想...可能是剛剛那飯局有她現在心愛的人吧~
看我會不會就那樣死掉或是中風
這種女人,我還留在身邊我神經病 

三十多年來,我為這個家拿來的生意..什麼都不計較的把名字給她
家裡都是我煮飯(她一句不會煮也不會學)
兩個孩子都吃外面或是我煮的

她現在討客兄討到我的朋友上面,我真恨我抓姦抓太快

請各位律師 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就通姦部分,提告民事損害賠償,並可據此主張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2:16

您好,所謂之家暴令申請,係指經常性之精神上或肢體暴力行為,故若對方並未蒐集齊全證據,您可爭執只是一時之口角而有拉扯。

若對方對您無離婚事由,對於對方之離婚請求可先不要答應以握有籌碼,畢竟對方若有外遇,應該會很急,再去跟對方談離婚的條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1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無法找到通姦之直接證據,然若有其親密照片,仍可以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請求離婚

h 103-10-21 16:04

先前 抓她姦沒抓成
嘴硬說謊後才承認,被我扁了一頓
她去驗傷
近一個月來,一直在吵著離婚財產的問題
公司、存摺、房子等...任何東西都是在她名下(後悔至極)
昨天她去提告了(也只能提告家暴傷害之類的,訴請離婚
她一定主張財產能多要就多要
表面是說要替兩個孩子爭取(皆已成年)
其實 都是歸到她那

我現在能怎麼做?
需要怎麼做?
這賤人嘴很硬,睜眼說瞎話
上一秒說全部都不給我,下一秒說她剛剛沒說
氣得我快炸了,才又說剛剛說的是氣話
(但我知道他想拿越多越好,自己好養老,也可輕鬆跟情人過,完全不顧慮我) 

您好,您可能會被提告傷害罪,及提起離婚訴訟。您可以委任律師詳細討論為您爭取權益。台中地區可來電連繫,高雄地區則可找認真負責的何明諺律師。謝謝

針對你的問題,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榕榕 103-10-21 15:11

請問..
1.若男方精神方面領有重大傷病卡.
   又家暴(有備案).吸毒(已蒐集到相關照片).長期沒工作
   若離婚可否要求男方父母要給付養育孫子的責任??
   因為孫子孫女是跟他們姓!
   而且男方有精神疾病,可否主張他行為能力有問題?
  
2.若離婚,在男方沒工作的狀況下
   可否要求給付小孩撫養費??
   如果男方不願支付,我可以用什麼方法叫他支付??
   撫養費的費用又是怎麼算?

不管對方有無精神疾病或工作等,都必須扶養小孩到成年,而如對方經濟能力較差,實務上會酌減扶養程度,至於法院會判每個月應負付多少扶養費,要看居住縣市、對方的經濟情況等,沒有一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榕榕 103-10-21 15:4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不管對方有無精神疾病或工作等,都必須扶養小孩到成年,而如對方經濟能力較差,實務上會酌減扶養程度 ... (恕刪)

再請問
法院會判每個月應負付多少扶養費,要看居住縣市、對方的經濟情況
男方長期都沒去工作,是靠爸族
那衡量對方經濟狀況是要衡量男方的?還是他的整各背景含括他的父母?

 您好:

如同黃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原則上還是會衡量他自己在正常有工作之情況應負擔之金額

 

 

榕榕 103-10-21 14:51

請問..
1.若男方精神方面領有重大傷病卡.
   又家暴.吸毒(已蒐集到相關照片).長期沒工作
   若離婚可否要求男方父母要給付養育孫子的責任??
   因為孫子孫女是跟他們姓!
2.若離婚,在男方沒工作的狀況下
   可否要求給付小孩撫養費??
   如果男方不願支付,我可以用什麼方法叫他支付??

1、依民法第1116-2條之規定,對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者,是「父母」,非祖父母,故縱令兩造離婚,仍無法使祖父母負扶養義務。至於您提到子女從父姓之問題,離婚後若母親取得監護權,可依民法第1059條第5項第1款,變更從母姓。

2、不論父親有無工作,業如前述,皆有扶養義務。若父親不給付,待取得勝訴判決後,可聲請強制執行。

 

民法第1116-2條: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不因結婚撤銷離婚而受影響。

 

民法第1059條第5項: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Alan 103-10-21 01:39

和女方交往一年多

 

也跟我說了很多她媽媽以前對她怎樣,家暴.脅迫之類的

 

女因受不了充滿媽媽的脅迫和壓力而想脫離那個家庭

 

房子她租的,名字是她,但電話因為她怕被她媽媽發現所以留我的

 

當初有勸她,剩三個月滿20了,忍一忍

 

後來她說真的受不了她媽媽了,才搬出去

 

我完全沒在她租的房子住過,但有去找她

 

勸她讓家人知道.報平安

 

我因為個人因素有跟她借4500,我有還

 

後來分手,我想她因為想報復我跟她分手

 

跟她媽媽說了一堆謊,說都是我唆使的

 

要告我家庭妨害

 

請問成立嗎

刑事犯罪是否成立,主要看證據是否充足,建議您或可提供對您有利人證或物證給檢方,以利檢方之偵辦。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Alan 103-10-21 01:36

和女方交往一年多

 

也跟我說了很多她媽媽以前對她怎樣,家暴.脅迫之類的

 

女因受不了充滿媽媽的脅迫和壓力而想脫離那個家庭

 

房子她租的,名字是她,但電話因為她怕被她媽媽發現所以留我的

 

當初有勸她,剩三個月滿20了,忍一忍

 

後來她說真的受不了她媽媽了,才搬出去

 

我完全沒在她租的房子住過,但有去找她

 

勸她讓家人知道.報平安

 

我因為個人因素有跟她借4500,我有還

 

後來分手,我想她因為想報復我跟她分手

 

跟她媽媽說了一堆謊,說都是我唆使的

 

要告我家庭妨害

 

請問成立嗎

妮妮 103-10-18 22:52

懷孕五個月,老公就在外面有曖昧甚至還說前女友要復合替他生小孩要我拿掉小孩,但跟他談過後他也不再提了也說分手了,可是陸陸續續都會甩我巴掌,甚至在坐月子那個月幾乎看不到人,本來想說小孩生下來他會有所改變,卻坐月子完的第一個月就查到通聯記錄發現我坐月子那個月他就在路邊搭訕七個女生那一樣還跟他前女友有連繫,接著硬熬到現在小孩兩歲半了也上幼幼班!在今年2月份他在兩個兒子面前用腳踹胸口兩腳(有驗傷),在10/3也錄音到他跟他媽媽通電話說他已經要精神分裂有時候想要做掉我的內容另外6月底也當著我的面也說過我如果再繼續錄影蒐證他可能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氣會殺掉我!我也在前些天申請保護令了!但他的動作越來越多,我要帶社工去幼稚園看小孩他通知園長我如果要帶走 要請他們報警處理,卻晚上又傳簡訊問我不是想帶小孩回去嗎?我很擔心他有什麼問題要騙我回家。我也不敢回去,要搬東西還得趁他們都上班沒人在家儘快搬家,現在他又說是我棄家棄子!但是他趕我回家的(也有錄音下來)卻又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我現在只想快點離婚 然後把小孩監護權)帶走(之前他也甩過小孩巴掌-未驗傷)他時而罵我叫我快點搬東西走快點離婚,但隔一天又求我回家小孩需要我~我真覺得這樣讓我很驚慌!我也很擔心我小孩因為從小到現在都是我在顧的!已經一個禮拜了 雖然這禮拜小孩都還安全,但我還是很擔心小孩的安危!現在我有一些錄音檔有錄到 1.他想把小孩丟婆婆家帶回來很麻煩早知道不要帶回來,小孩回來就是找我又不是不知道小孩只找我 2.他跟我婆婆說 已經快精神分裂,有時候想要做掉我 3.也跟他前女友有連繫上談了內容..他前女友說 推算下來在我懷孕的時候他那時候就在挽回他回去,只是他踩很硬,他前女友也說他沒提過要我拿小孩的事情那是傷天害理的事情他做不出來(那就是我老公的意思了) 甚至也有說他脾氣一出來就會摔東西砸東西  4.他說他很後悔娶到我這老婆真的是娶錯人了!早知道聽他爸的話不要娶  5也有錄到他承認他之前外面女生的話 跟之前要我回家我跟我媽借10萬元的內容(但後續他當作沒這回事也不償還) 6.還有他常賭博 釣魚都沒在顧家裡的

目前他有車貸每個月繳13000(新車買81萬-101年5月買)..信貸3647(貸25萬)..私下個人借貸9000(貸款50萬) 因為他負債很我多又加上他之前沒錢我又替他預借現金信用卡已經累積10萬(包含也有家裡尿布奶粉-小孩學費 像這些費用都是我在支出)他就只知道釣魚.釣蝦.賭博.簽牌過自己的生活

 

而我要努力加班一直賺錢還錢!下班又要照顧在小孩教育小孩~在這樣的生活中 盡心盡力卻得到的回應是 謊言欺騙甚至言語暴力恐嚇(也曾因為他沒錢買奶粉我一開始小孩餵母奶餵了10個月 所以他也常說  我的胸部真的看了很噁心很想吐或是說我又老又醜老皮一個) 他們家的教育方式也很有問題~公公跟婆婆離婚 但婆婆在嫁老榮民卻外面有男友 上個禮拜又發現 婆婆的男友竟然跟我小姑(剛成年)發生性交易,婆婆知情卻沒告知或揪正。。公公有酗酒的習慣也坐牢過也有吸毒(每次跟我公公吵架他總是提~之前很反對你們結婚因為我兒子清清白白的卻娶到我這樣ㄉ人<這是我第二段婚姻,第一段婚姻家暴離婚。大兒子是跟前夫生的>

我身心疲憊~可以救救我該怎麼做我才可以順利離婚也可以拿到小孩監護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離婚事由之證據,如惡意遺棄、不堪同居之虐待等,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妮妮 103-10-18 22:45

懷孕五個月,老公就在外面有曖昧甚至還說前女友要復合替他生小孩要我拿掉小孩,但跟他談過後他也不再提了也說分手了,可是陸陸續續都會甩我巴掌,甚至在坐月子那個月幾乎看不到人,本來想說小孩生下來他會有所改變,卻坐月子完的第一個月就查到通聯記錄發現我坐月子那個月他就在路邊搭訕七個女生那一樣還跟他前女友有連繫,接著硬熬到現在小孩兩歲半了也上幼幼班!在今年2月份他在兩個兒子面前用腳踹胸口兩腳(有驗傷),在10/3也錄音到他跟他媽媽通電話說他已經要精神分裂有時候想要做掉我的內容另外6月底也當著我的面也說過我如果再繼續錄影蒐證他可能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氣會殺掉我!我也在前些天申請保護令了!但他的動作越來越多,我要帶社工去幼稚園看小孩他通知園長我如果要帶走 要請他們報警處理,卻晚上又傳簡訊問我不是想帶小孩回去嗎?我很擔心他有什麼問題要騙我回家。我也不敢回去,要搬東西還得趁他們都上班沒人在家儘快搬家,現在他又說是我棄家棄子!但是他趕我回家的(也有錄音下來)卻又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我現在只想快點離婚 然後把小孩監護權)帶走(之前他也甩過小孩巴掌-未驗傷)他時而罵我叫我快點搬東西走快點離婚,但隔一天又求我回家小孩需要我~我真覺得這樣讓我很驚慌!我也很擔心我小孩因為從小到現在都是我在顧的!已經一個禮拜了 雖然這禮拜小孩都還安全,但我還是很擔心小孩的安危!現在我有一些錄音檔有錄到 1.他想把小孩丟婆婆家帶回來很麻煩早知道不要帶回來,小孩回來就是找我又不是不知道小孩只找我 2.他跟我婆婆說 已經快精神分裂,有時候想要做掉我 3.也跟他前女友有連繫上談了內容..他前女友說 推算下來在我懷孕的時候他那時候就在挽回他回去,只是他踩很硬,他前女友也說他沒提過要我拿小孩的事情那是傷天害理的事情他做不出來(那就是我老公的意思了) 甚至也有說他脾氣一出來就會摔東西砸東西  4.他說他很後悔娶到我這老婆真的是娶錯人了!早知道聽他爸的話不要娶  5也有錄到他承認他之前外面女生的話 跟之前要我回家我跟我媽借10萬元的內容(但後續他當作沒這回事也不償還) 6.還有他常賭博 釣魚都沒在顧家裡的

目前他有車貸每個月繳13000(新車買81萬-101年5月買)..信貸3647(貸25萬)..私下個人借貸9000(貸款50萬) 因為他負債很我多又加上他之前沒錢我又替他預借現金信用卡已經累積10萬(包含也有家裡尿布奶粉-小孩學費 像這些費用都是我在支出)他就只知道釣魚.釣蝦.賭博.簽牌過自己的生活


而我要努力加班一直賺錢還錢!下班又要照顧在小孩教育小孩~在這樣的生活中 盡心盡力卻得到的回應是 謊言欺騙甚至言語暴力恐嚇(也曾因為他沒錢買奶粉我一開始小孩餵母奶餵了10個月 所以他也常說  我的胸部真的看了很噁心很想吐或是說我又老又醜老皮一個) 他們家的教育方式也很有問題~公公跟婆婆離婚 但婆婆在嫁老榮民卻外面有男友 上個禮拜又發現 婆婆的男友竟然跟我小姑(剛成年)發生性交易,婆婆知情卻沒告知或揪正。。公公有酗酒的習慣也坐牢過也有吸毒(每次跟我公公吵架他總是提~之前很反對你們結婚因為我兒子清清白白的卻娶到我這樣ㄉ人<這是我第二段婚姻,第一段婚姻家暴離婚。大兒子是跟前夫生的>

我身心疲憊~可以救救我該怎麼做我才可以順利離婚也可以拿到小孩監護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先生及公婆之言語暴力等錄音蒐證,以及若有先生外遇通姦之資料蒐集,若對方不願意與您協議離婚,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至於小朋友之部分,法院會以小朋友之最佳利益為考量,並請社工作成訪視報告。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小雲 103-10-18 21:48

姊姊離婚了,想要爭取孩子的扶養權,我們有勝算嗎?

姐姐現在沒有工作,有些銀行已經不給貸款或分期,工作最長做大約一年左右,連信用卡都不願意發卡。和父母一起住,是類似四合院的房子,但有一半是台糖的土地,父親現在是開水泥車的,母親沒工作

姊夫是做工的,做三休四的看天吃飯,財務方面不清楚,和父母住在透天厝,是自家的房屋,父母有在做生意的樣子,總之有穩定的收入。

姐姐說,小孩他爭取到後,姐妹會幫他一起照顧,所以沒有經濟問題,姊夫從來不關心小孩,也沒有在照顧小孩,夫家會帶小孩去唱KTV、打麻將,環境複雜,姊夫有家暴情形,指的是會讓小孩喝啤酒、在決定離婚後把姐姐關在家門外,所以我們很有勝算。

姐夫說,他有穩定的收入,孩子兩年來都住在這個環境已經習慣了,姐姐常跑出門,小孩都是爺爺奶奶在幫忙顧,姐姐工作的時候也是託給爺爺奶奶顧,喝酒姐姐也沒有制止,外公還會給孩子吃檳榔,所以他們比較有勝算。

姐姐的朋友說,就算沒有工作也無所謂,小孩還是可以爭取的到,最起碼兩個孩子能夠爭取到一人一個,這個社會很照顧單親家庭,補助很多,不用工作就可以爭取到小孩

姐姐在一開始協議離婚的時候,曾經去向社工備案說招到家暴(因為被關在家門外),社工曾經跟他說過讓小孩子喝啤酒這不算家暴

姐姐原先要爭取小的(1歲),但後來顧慮到還要再工作,就要爭取大的(2歲),姐夫家願意把小的給姐姐養,但不願意給大的,理由是孩子2年來已經習慣的生活環境,換了對孩子不好,姐姐要求要大的+贍養費扶養費,姐夫不答應,於是雙方說好法院上談。

幾天後,姐姐說姐夫跟他說過怕兩個孩子分開了,感情會不好,她認為說的沒錯,所以兩人簽署離婚協議書,當中協議扶養權歸姐夫,但准許姐姐探視小孩,每個月可帶小孩出門玩1-2天,姊夫給了姊姊5萬元加上一台機車,就這樣簽了名離了婚。

姊夫手機換了,沒跟姐姐說,姐姐一星期要求看孩子2-3次,姐夫家似乎有意無意的逃避電話,所以姐姐說要再次告上法庭爭取扶養權。

這樣,我們還有勝算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7: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敘述很長,僅就下列法院比較注重的審酌事項讓您判斷

(1)目前子女由誰照顧。

(2)訪視報告。

(3)照料子女的環境。

2、建議可以請求酌定監護權,並且請求酌定探視權即可。

3、倘若要提告的話,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較佳。

mandy 103-10-18 16:34

我姊夫因為喝醉酒關係,已經對我姊和她的孩子家暴兩次。

平常也常因為要教育小孩,便對孩子動粗。

如果,真的要離婚的話。

我們要收集哪些資料,比較有利於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和可判離婚?

您好

    上法院,法官是依證據判斷,所以,您若要獲得有利之勝訴判決,當然是蒐集相關證據(人證或物證)證明所主張離婚事由及適合擔任監護人之證據

   所以,若有人看到男方家暴之行為,可以請法院傳他作證,還有被家暴後,要到醫院驗傷,申請診斷證明書。

   子女監護部分,法院是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判斷監護權人選之標準,所以,會派社工對子女及父母進行訪視,供作法官判決之參考,另外,亦可準備平日照顧子女證據資料,對於子女未來之教育規劃等等,做為法官判決之參考。 

 您好:

建議可先聲請保護令讓對方有所警惕

如果對方仍不遵守保護令之拘束

則將來訴請離婚及爭取監護權亦較為有勝算

其餘如前面林大律師所述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精神上或肢體上經常性之施暴行為都算是家暴,建議可蒐集先生酗酒及酒後辱罵證據,具狀向法院聲請核發家暴令(也可直接向警方報案)並提起刑事傷害告訴,如此可要求先生搬離住處等。家暴令核發後,再以不堪同居之虐待,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驗傷聲請家暴並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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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喬 103-10-11 18:18

8/27因家暴離家回娘家住,老公2個月沒給我和2歲小孩生活費不管我和小孩如何生活,請問這個可以申請存證信涵要求老公支付我2個月的生活費嗎?

如何申請存證信涵?!

申請存證信涵要多少錢?!如何寫?!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1 20: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存證信函只是通知對方給付,沒有其他的法律效用。

2、必須提起訴訟,且倘若只是暫時離家,則要求對方給付,恐不利請求。

3、建議尋求正式諮詢,分析如何提告,較符合您的需求。

 您好:

一、寄發存證信函,僅在對於無履行期限之債務時發生催告並使債務人陷於給付遲延之效力,依您問題所述,寄發存證信函恐無實益。

二、如配偶不履行扶養義務,可先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

三、若確有家暴事實,建議蒐證聲請保護令

如需進一步法律建議或協助,歡迎來所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1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驗傷,可對您配偶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另關於撫養費及生活費,可提起訴訟請求對方支付之,亦可委任律師撰寫存證信函請求限期支付,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亦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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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 103-10-10 15:10

律師您好,

    打擾了,有一問題想請教一下:

我已離婚,現兩位孩子(國一及小四)監護權是歸前夫所有,但因現在前夫(即監護人)對孩子有精神上及言語上和照顧不週,未盡監護人之責等家暴情事之發生,我身為孩子的母親(即探視人)也因此為孩子向法院提出家暴案即改定監護人的訴訟,現在社工在調查當中.

    對此,我有一問題,想了解的是,如家暴案已成立,而監護人也已改定歸我,那我有權可以對前夫(也就是家暴被告方)提出它們需支付孩子的扶養費用或相關費用嗎?是一次給嗎?還是按月給?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0 15: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也可以在蒐集證據提出改定監護聲請時,同時聲請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

若還有其他問題或有不明瞭之處,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較為清楚唷!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0 16: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直接追加起訴,要求對方負擔扶養費用。

2、一般來說都是按月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0 20: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在聲請改定監護時,可同時聲請給付扶養費用,可按月給付,亦可與對方協調一次性給付。 

v5720949 103-10-08 13:21

我遇到了如下新聞所報導的情況,下星期即將進行家暴審理程序,請問我該怎麼辦?

設計老公家暴 外配留台捷徑 https://tw.news.yahoo.com/%E8%A8%AD%E8%A8%88%E8%80%81%E5%85%AC%E5%AE%B6%E6%9A%B4-%E5%A4%96%E9%85%8D%E7%95%99%E5%8F%B0%E6%8D%B7%E5%BE%91-200102050.html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8 1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只是一時的爭吵,並不算是家暴

2、必須依據對方的傷勢、現場狀況等提出妥適的抗辯,否則接下來就是離婚訴訟監護權訴訟

 

 

 

v5720949 103-10-08 13:45

只有一時口頭爭吵(從未動手),但對方有心

事前準備錄音,且確定有被錄到爭吵中我方口出三字經

請問這樣獲判家暴令的可能性高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8 16:08

您好,感謝您得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是一時的爭吵,且沒有肢體衝突,應仍為構成家庭暴力,無須過於擔心。

2、倘若還是擔心,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或是撰擬狀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8 22:16

您好,聲請通常保護令(就是所謂的家暴) 時,聲請人需要提出相對人有經常性之肢體或言語暴力行為,故若沒有達到此程度,法院通常不會核可家暴令唷!

所以,您要在答辯時表達,僅是夫妻間偶有爭吵,並非經常性的說出情緒性字眼,且縱使有,也未達家暴之程度。

若還有其他問題或需要協助,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霖爺 103-10-08 02:23

請問一下,我跟我老婆才剛離婚沒幾天,當時協議離婚時,她也同意小孩監護權歸我(小孩才10個多月大未滿1歲),但是她有在上面註明她無時無刻對小孩都有探視權,也可以帶她出去玩幾天,在戶政辦完離婚手續之後我就把小孩帶回家,"後來我越看越不對他寫無時無刻,那不就是他如果半夜要看小孩我也必須要答應她?她可以帶小孩出去玩也可以過夜,因為沒有標註帶出去是可以去幾天,如果他禮拜一代去禮拜五帶回來,然後禮拜一又來帶去的話,那乾脆監護權給她就好了不是嗎?"然後她當晚有打電話給我要求我再讓她陪小孩睡一晚(這幾天我們都睡旅館),隔天她就要回娘家去了,我因為不忍她與小孩分開之苦我就答應她,誰知道半夜她就反悔了,他抱著小孩跑下樓(當時我下樓抽菸)大聲地對我說:小孩不可能給我更不會讓我帶回家讓我媽抱到小孩是她的,然後等我抽完菸才一起上樓,在房裡還是一直講,然後我就把小孩抱起來下樓要開車回家,結果她就衝下來趴在我的車子引擎蓋上面不讓我開車,然後又跑來抓住我的車門手把蹲在車旁邊不放一直哭得很大聲,我怕硬開會弄傷她我就不敢開,我抱小孩坐在車裡我把窗戶開一半,他就突然身體進來要抱小孩,小孩就嚇到一直哭,我[ 他說叫她出去不要嚇孩子她也不聽,結果我就把車熄火上樓....她現在就是霸占著小孩只有我跟她可以抱可以看不讓我帶她回家,要帶回家她就發瘋大吼大叫還報警說我家暴她,我不想跟他在外面丟臉所以小孩就在她那邊,請問我要怎麼做才比較OK?她這樣不讓我把小孩帶回家,我可以採取什麼樣的做法來制止她這樣的行為?可以告她嗎還是?我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她這樣子真的使我非常的困擾......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8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起訴請求對方履行監護權協議,並聲請強制執行。

2、         對方霸佔小孩的行為可能觸犯準略誘罪,可以嘗試請員警協助。

 

 

您好:

1.  依民法第1055條第5項規定「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對方提出之探視權行使方式有問題,您可以訴請法院裁定探視權行使方式,將探視小孩的方式重新釐清,須以固定時段探視、幾點鐘以前要送回家等,都由法官的裁定明確規範。若依然擔心對方濫用探視權,您亦可以探視對子女不利為由,向法院請求停止探視權利的全部或一部份。

2.  您亦可聲請強制執行監護權,惟強制執行程序必須要以法院判決監護權歸誰所有為前提,若您與前妻協議監護的情形是不能強制執行的,因此您亦可向法院聲請監護權裁定,以利後續強制執行監護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8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小孩之監護權人,對方妨害您行使監護權之行為,可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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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王 103-10-06 14:26

與前妻的衝突有一年多了~~~~她提告家暴傷害~~~結果被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為了讓自己不要在人生留下記錄~~~~及為了自己的前途~~~~~不得已跟一個月前她和解~~~~~~她說要用離婚撤回告訴~~~~~~所以也只好跟她簽字離婚(事實上我是真的不想離)~~~~~~離婚特約條件上也寫著撤回告訴~~~~~~~~~撤回告訴狀也送到法院去了(撤告狀只寫"和解撤告")~~~~~~問題來了~~~~~~~~最近我才聽到懂法律的人說離婚可能無效~~~~~~~~~因為...........離婚證人有兩個~~~~~~~~一個是一個我不認識的人簽的名字~~~~~~我連看也沒看過個人~~~~~~這個人也沒有問過我是否想要離婚???????另一個人是她親人~~~~~~問題是是我前妻自己簽她親人的名字(看字跡就知道)~~~~但是戶政事務所還是讓我們辦了~~~~~~也辦成功了~~~~~~那時候看到我太太拿到身分證那種得意的表情~~~~真讓我覺得很痛苦~~~~~結果最近聽說她跟人家在一起了~~~~~~我真的很不甘願~~~~~可能這就是她的目的吧~~~~~~~~~
我可以去打離婚無效官司嗎??????因為這樣的離婚無效官司很少人打~~~~~~但是如果離婚無效成立~~~~~會不會影響到她撤回刑事告訴的部份~~~~~也就是說刑事撤銷告訴也無效~~~~~~~~~~因為這是環環相扣的事情~~~~~~我聽懂法律的人說檢察官可以提起非常上訴~~~~~~但是刑事撤銷告訴狀是她自己親筆寫的~~~~~~~書記官也確認過~~~~~我刑事撤銷告訴沒有違法或偽造啊~~~~~~~~請各位懂法律的大大能告訴我嗎????感激不盡~~~~~~
我沒有跟前妻簽和解書~~~~~~我前妻只給我刑事撤銷告訴狀~~~~~~撤銷告訴狀上面只有寫說已於自行和解~~~~~~撤銷刑事告訴~~~~其實和解有很多~~~~~離婚只是其中一個條件而已~~~~~而且也是她自己答應的~~~~~我本來還想要跟她打官司~~~~我是無辜的~~~~~~~~~~
但是這樣我也涉及犯罪(偽造文書)嗎??????是這樣嗎?????在我根本不了解的狀況下~~~~~~一個證人是她找的~~~~一個證人是她自己簽的~~~~我卻成為共犯?????這樣對我來說很不公平~~~~~~那這樣我怎麼還敢打官司呢????一打官司結果連自己都賠進去?????那我該怎麼辦????婚姻權益受損~~~難道要眼睜睜看著前妻逍遙?????

沈恆 (沈律師) 103-10-06 15:14

您好!倘若證人未親自見聞雙方離婚的真意,則並非有效證人離婚也會因而無效;再者,離婚無效是因為不符合法定離婚要件,並不會影響已經撤告的刑事案件;若您還想保有原來婚姻,應速提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否則一旦對方再婚,您原來的婚姻也可能因對方合法再婚而被視為消滅。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可以先準備,待刑案不起訴處分後,即可提出。

yutor 103-10-03 23:37

請教律師關於家暴監護權問題

我已被言語及精神暴力多年,先生一直以來會辱罵我本人、我娘家、有時甚至辱罵小孩,有多次錄音檔可以證明。 先生經常恐嚇我,詛咒我娘家的人死光,有時情緒一來也會對小孩說要殺了小孩。 先生限制我回娘家,如果回娘家被知道了,就會冠上”不顧家庭”的罪名,等於我的人身自由亦受限制,這點也有簡訊可以證明。 我的婆家經常對我小孩洗腦媽媽不好、外婆家不好都是壞人等觀念,造成小孩心中壓力。 先生於103/10/2晚間10時25分,因為我回娘家探視癌症的妹妹,說我不顧家庭,進而對我施展身體暴力,掐我的脖子,紐我的手臂等造成瘀青,同時我的孩子在一旁全程目睹。此外,我婆家的公婆也知道,但並未出手相救,甚至與我先生一起辱罵我。我到醫院驗傷並開有驗傷單,但因為還不敢通報所以對醫院說是朋友施暴而非家人。 因為很擔心萬一提起申請保護令離婚手續會無法再見到小孩,因此想請問律師我要怎樣才能讓孩子在我身邊,一起離開這可怕的家庭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3 23:58

您好,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3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聲請家暴不僅止於肢體暴力,縱使只有言語暴力,只要係經常性非偶非性為之,亦可聲請唷!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對先生提起家暴!您亦可以孩子法定代理人之身分,為孩子對先生提出家暴

以上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您好:

1.您若不想讓先生直接有刑事傷害前科,就可以先聲請保護令之方式讓對方有所警惕。

2.您亦可以訴請離婚,並聲請家事法院定您為小孩之監護人,就可以將小孩帶離這個家庭

  不過對方仍保有可以探視小孩的權利,法院也會定出適當的探視方案。

3.您可同時向法院訴請離婚、定小孩監護權及請求對方應負擔小孩扶養費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隱居 (勇公) 103-10-04 00:42

您好,補充林大律師所述,

社會局家暴防治中心通常也有相關的扶助,例如訴訟費用、心理諮商、社工等等,

請多洽詢。

米蕥 103-10-03 20:48

我今年19歲,媽媽已過世

身分證上的父欄不是我親生父親

媽媽沒有跟他離婚 當初家暴媽媽,媽媽逃出來

媽媽要離婚跟我的親生父親結婚對方說要100萬不然不肯離婚

所以到現在他們還沒離婚

想要把監護權改到姊姊名下或我親生父親下可以嗎?

我們從沒見過面,我只知道她叫甚麼名子

對方應該也知道我的存在

之前有問可以驗DNA然後鑑定親子關係

我家很窮沒有錢可以驗DNA

請問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

或者有辦法把我身分證上的父欄變 ------ 這樣嗎?

若要否認身分證上父親,須依民法第1063條第2項,向法院提起否認生父之訴。待上開訴訟勝訴後,再請生父認領,否則您母親歿,監護權依法屬於身分證上父親,不可由令姐或生父取得監護權

 

民法第1063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黎 103-10-02 21:39

我現在住的房子是我父母婚後才買的房子

登記是在我父親名下

如果他要賣掉的話

我母親要怎樣才能夠不讓他把錢全部拿走?

 

還是能夠到法院以家暴等理由訴請離婚(民法1052條)

然後如果判離,再請求能不能夠至少拿回一半的產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2 21:4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部分,無法辦理過戶,只是類似請求補償。 2、倘若房屋是夫妻一起出錢購買,則可以嘗試主張母親的產權只是借名登記在父親名下。

 您好:

如果擔心父親在訴訟脫產

可以先聲請假扣押假處分以為保全

待母親與其離婚後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智群 (klaw) 103-10-02 23:35

房子是婚後財產,你母親離婚成功的話,

是可以要求取得相當於房屋價值一半的金額(不是所有權),

不過離婚訴訟通常很耗時,

建議先聲請假處分命你父親不能處分房屋比較可以確保權益

geniale 103-10-02 19:49

請問若因家暴提告傷害罪,在追訴期內的傷害罪若都可以提告,是要分開提出還是一起呢?還是提最近一次傷害事件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2 2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在未逾越告訴期間內所有傷害行為提出告訴。

2、不過是否成罪還是會依據證據而定。

3、本文建議您有必要就相關的離婚家庭暴力等案件作一次正式的法律諮詢,避免零碎的詢問而有遺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菲菲 103-09-30 10:05

因先生對我家暴,目前擁有暫時保護令

10/14要開庭(通常保護令)

而先生在前幾天和我起了衝突

拉扯中我受了傷,警察趕到,我便隨警察到派出所做筆錄以及拍傷照

做完筆錄後我就逃回娘家了

目前很思念小孩(兩歲半),那天混亂之中我沒有帶小孩

詢問社工可否幫我變更保護令內容增加暫時監護權

她說因先生沒有對小孩家暴行為所以目前我也沒有權力可以要求我要帶走小孩

上述變更保護令內容,叫我在10/14開庭時(通常保護令)跟法官當面要求

保護令核發下來後我再訴求離婚還是那天可以一起要求呢

到開庭前我將近半個月都不能看小孩,我也不敢回夫家

我當初是不是應該就先帶走小孩才不會遇到目前這種狀況?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30 1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暫時監護權需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酌定監護權時一起請求。

2、您的配偶有經常性暴力,建議儘速起訴。真的情況緊急可以報警協助帶回子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子女有遭遇急迫之危險,則可以聲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但需有充足之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李紅 103-09-22 00:08

你好..

我今天想詢問的是

2014/09/20下午13點左右我和先生發生扭打 在場的有先生的阿嬤和我一歲三個月的兒子,先生先動手我也有還手(請問這樣算自衛嗎??)因為先生一直攻擊我頭部也拿東西敲擊我頭部也拖我頭去撞牆,我還手也有打了他頭部和咬他但是我沒東西攻擊他,後面我打113警察有來問我事情和資料只是先生都不在場(這樣算做筆錄嗎?)警察有問我要申請保護令嗎?還是先備案?(我選擇先備案)警察也後續說如果要申請保護令直接拿驗傷單去警局找他就可以了

在下午3點多時我第一次去醫院驗傷,醫院拿了家暴驗傷通報書給我寫..後面驗傷完了我也不知道後續該怎麼處理

請問我先生是職業軍人 我只是家庭主婦 如果要打離婚監護權官司我勝算會比較高嗎?友人叫我先申請保護令然後帶孩子回娘家之後開始工作後再打官司,如果職業軍人被告家暴傷害刑責是怎樣的呢?

因為先生有固定收入但是他很愛賭玩六合彩跟台灣運彩

那這樣我收集他玩六合彩的紙張或拍照還有他叫我幫買台灣運彩的對話留言能當證據嗎?還有我先生根本沒什麼在顧小孩幾乎都我在顧要他顧像要他的命,而且我也算得出來一年內他換過幾次尿布幾次洗澡幾次泡奶大概都兩隻手數的出來...

我並不想把兒子給他,因為他幾乎時間都在軍中雖然晚上會回來但是也窩在房間內,家裡只剩年過70幾的阿公阿嬤 他媽媽生他後又嫁到嘉義後面也生了兩個

而友人跟我說法律有一條(幼兒從母)我不懂這條法律

您好:

1.您還手也有打了先生的頭部和咬先生部分可能不能算是正當防衛,也會構成傷害行為。

2.只要有和警察作成正式陳述之記錄,就是作筆錄

3.離婚事由與職業無關,應視有無構成民法第1052條之規定而定。

  監護權部分法院會考量民法第1055條之1之規定。

4.您友人建議您先聲請保護令然後帶孩子回娘家之後開始工作後再打官司是正確之方向。

5.職業軍人被告家暴傷害刑責與一般人相同,仍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6.您收集先生玩六合彩的紙張或拍照,以及其叫您幫買台灣運彩的對話留言可以當作證據

7.幼兒從母之意即為通常法院會考慮小孩年齡較小,原則上由母親照顧較為適合之情況,

  除非父親能夠證明由母親監護會有不利於小孩之情況。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

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菲菲 103-09-20 12:16

下個月要開家事庭(通常保護令)

這個部分沒有打算請律師(有驗傷筆錄 證人)

Q1-想了解有必要請律師寫訴狀嗎?(費用為?)

接下來有可能朝著因先生家暴而訴請離婚

Q2-律師費用是如何計算的呢?

有分諮詢費用 開庭幾次這樣嗎?

(現居屏東~以屏東地區律師尤佳)

Q3-審級計算是什麼意思?可以白話一點嗎

如果先生願意寫下協議書(內容大概是他不會在使用暴力等等)

Q4-這部份需要請律師作證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20 12:20

您好,

本人在屏東執業,若有意願可以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陳述初步案件作為分析。原則上大家都是以審級計算委任費。

下個月要開家事庭(通常保護令)

這個部分沒有打算請律師(有驗傷筆錄 證人)

Q1-想了解有必要請律師寫訴狀嗎?(費用為?)

接下來有可能朝著因先生家暴而訴請離婚

Q2-律師費用是如何計算的呢?

有分諮詢費用 開庭幾次這樣嗎?

(現居屏東~以屏東地區律師尤佳)

Q3-審級計算是什麼意思?可以白話一點嗎

如果先生願意寫下協議書(內容大概是他不會在使用暴力等等)

Q4-這部份需要請律師作證嗎?

關於第一個問題,撰狀行情價是6000-10000(台北以外的地區)

要不要寫狀紙,看你覺得有沒有辦法在法官面前有條理的陳述。

委任單純諮詢,一般的行情價是每小時3000元

審級委任就是一審從開始到終結的意思(收到法院判決書),原則上行情約50000-60000

通常除了律師間的複委任代庭外,比較少律師是以出庭計算費用的,這涉及到委任狀遞狀後國稅局課稅的問題,你開了一庭,然後解除委任檢察官或法官還是把律師的名字列在訴狀上寫嗣後解除委任,國稅局還是給你用一個審級的收費價格課稅,光是跟國稅局解釋就很煩了。

若有意願再私下來信,我是不會太計較費用,但是也不希望被人說破壞行情。

(我在正德高雄總院都有提供第一次免費三十分鐘諮詢的服務)

說真的,我還沒有單純跟人諮詢收過諮詢費過。

妳先生不再使用暴力部分,當然可以請律師見證,並附上如果違反的合理賠償金。

若有意願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