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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lia 103-01-20 00:01

律師先生你好,

我的問題如下:

我妹婿於921大地震死去, 留下我妹妹與一女兒. 當時並不知道妹婿本身有債務, 後來才知道本身有銀行卡債與外在債務, 是經過被追討後才知道. 而妹妹也未於三個月內於法院聲請放棄繼承權. 因此變成了繼承債務. 本想於15年的追溯期過後, 讓債務自然消失, 因再過一年即將屆滿15年. 因此想請問問題如下:

1. 真有所謂15追溯期過後, 債務即消失嗎?

2. 債務若消失, 我妹妹與小孩以及所有親屬該做甚麼動作呢?

3. 債務若沒有消失, 是如何一回事呢 ?

4. 債務若沒有消失, 可有其他方法降低或躲過此很冤妄的債務呢?

ps:當時妹妹與妹婿已分居, 準備離婚

1.債務請求時效 如果沒有特別規定確實為15年 但如果債權人已經取得債權憑證 且定期換發債權憑證 是不會有罹逾時效之問題 欠錢還是欠錢 2.因為是在舊法時期未拋棄繼承 原則上就是要繼承上開債務 但如果繼承時是未成年人 應該還是有補救機會 3.目前你還是要等到債權人來主張權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等待債權人向您主張時,再行抗辯之。就未成年人部分,比較有機會可主張限定繼承。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宗哥 103-01-16 01:05

律師你好

      請問我在結婚前,自己買了一間房子,我在去年7月賣掉,但確在10月離婚,我想請問前妻有權要分這賣掉的錢嗎,這房貸都是我在繳,前妻不曾繳過

                                                 懇請律試回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0 16: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法定財產制的部份,就婚前財產並無需納入剩餘財產分配,不過就增值的部份則仍有爭議。

煞祿 103-01-25 02:23

你可以把收據拿出來啊

你啥時繳清總有證明吧

你可以提出證明 你房子是屬於你個人於婚前就擁有的東西

你可以拿出這證明啊 主張夫妻財產分開制度啊

去法院申請唄

你就不擔心前妻出手腳

宗哥 103-01-25 10:16
回覆 煞祿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把收據拿出來啊

你啥時繳清總有證明吧

你可以提出證明 你 ... (恕刪)

感謝你,謝謝

jones 103-06-07 23:56

去法院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是要兩方人一同前往?還是自己前往就可? 

ashley 103-01-14 22:25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我跟先生結婚時有約定夫妻財產為分別財產制,且有去法院辦理登記並登報,於登記分別制後一年多,我買了500萬的房子登記在我名下,房貸240萬也是用我的名義貸款,而我們在婚後五年 (房貸已繳80萬,剩160萬) 時,欲辦理廢止夫妻財產分別制、或變更回法定財產制。

 

請問廢止夫妻財產分別制、或變更回法定財產制,對日後夫妻婚後剩餘財產的認定上有差異嗎? 我於分別財產制期間買的房子算是婚前財產嗎?

 

我找到:依民法第一千零十七條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這條是否可解釋為:不管是廢止分別財產制或變更為法定財產制,都是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改用前的財產視為婚前財產,所以我名下的房子可視為婚前財產,不屬於婚後剩餘財產?

 

日後若離婚,關於剩餘財產請求權的計算,婚後剩餘財產是不是需扣掉我的婚前財產500萬和房貸160萬? 另外,若離婚時房價已漲到1000萬,且房貸已繳清,則我的婚前財產算是增加到1000萬,婚後剩餘財產需扣掉婚前財產1000萬,剩餘的才能請求分配,請問是這樣對嗎? 

 

以上問題,煩請回覆,非常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改用法定財產制後,所得之財產方為婚後財產。至於改用前分別財產下您的財產債務均為婚前財產,婚前債務。是此,婚前財產部分不用追加計算,但若您已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則該清償額必須追加為婚後財產計算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糖糖 103-01-14 22:25

律師您好,

我先生婚前有買房子,頭期款是我公公付的,之前因為我先生錢賺得比較多,所以房貸家用都是他支出,我自己也有工作自己賺自己花,二年前我發現我老公有外遇,他想和我離婚,但因為有小孩跟不甘心,我不願意離婚!先生後來換工作後賺得比較少,他要求我開始一起支付房貸及生活開銷!但我不想再過這種生活,前陣子長輩給我一筆錢我想拿去買房子,但我又擔心若離婚的話,我買的房子是不是得和我先生財產均分?

另外我先生婚前所買的房子,雖然之前我沒付,但後期我都有幫忙繳費,離婚是不是有權力跟我先生爭取財產均分呢?

婚姻中取得的房子離婚的話會被列入婚後財產計算剩餘財產分配剩餘財產分配依法有一定的計算方式,不是所謂的財產都以均分來處理,法律不是這樣計算的,建議離婚後再購買,另外婚姻中你用自己的錢幫丈夫繳房貸,要主張權利的話,可說那是你丈夫欠你的債務,但要這樣說,要有證據讓這樣的主張看起來是合理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於婚姻中取得之財產,除非能證明為特有財產,否則將視為婚後財產。是此,買房子還是於離婚後再購買。又關於您已婚後財產清償先生之婚前債務,您可將該項債務追回,目前您應先蒐集您先生外遇之相關證據,若能取得通姦錄影帶或相關照片,更可以提告妨害家庭刑事告訴,於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時,您亦為無責配偶,可請求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子女監護權子女扶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糖糖 103-01-16 22:4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律師您好,您提到~你丈夫欠你的債務,但要這樣說,要有證據讓這樣的主張看起來是合理的!所謂的證據如果我有匯款的紀錄可以嗎?那給現金是不是就沒有證據了!

 

糖糖 103-01-16 22:47
回覆 房律師 律師您好,請問什麼是特有財產?婚後財產清償先生之婚前債務,可將該項債務追回,但要如何追回?目前沒有找到任何外遇之相關證據,我是否就無法請求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子女監護權子女扶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

 

糖糖 103-01-19 23:45

律師您好,您提到~你丈夫欠你的債務,但要這樣說,要有證據讓這樣的主張看起來是合理的!所謂的證據如果我有匯款的紀錄可以嗎?那給現金是不是就沒有證據了! 什麼是特有財產?婚後財產清償先生之婚前債務,可將該項債務追回,但要如何追回?目前沒有找到任何外遇之相關證據,我是否就無法請求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子女監護權子女扶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 

許小雞 103-01-14 12:05

我接到冒用律師身分打來的詐欺電話
請問,
這樣是否有涉及詐欺及違反律師法的嫌疑?
內容還有涉及個資的情節,

我們已經在11月14日 在地檢署開庭,
結果收到不起訴起分書,
我是否可以到轄區派出所另作筆錄提告對方詐欺未遂,違反律師法,違反個資法? 因為被告冒充律師身分,通知我 我的先生在外調戲良家婦女、犯罪,要我先生負起民刑事責任,並要他工作不保 ,並且口頭答應要幫我打離婚官司,還把我女兒上班上學的地點都講出來,是否涉及違反個資法? 

恐嚇電話皆有錄音存證 
針對以上行為,被告已在檢察官面前認罪,但是檢察官並沒有以詐欺未遂、違反個資法、違反律師法起訴,請問是否申請檢察官再議? 

甚麼時候收到不起訴書? 可先mail不起訴書過來研究,看過後再決定再議機會多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不服,可於7日內聲請再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如 103-01-13 14:35

張景堯律師

您好,我想請教您以下幾個問題:

1.我與先生已離婚監護權問題仍在協調庭處理,這當中先生又寄存證信給我但內容完全不是屬實我該如何回覆?需要在回信OR可以不理會?

2.目前收集先生家暴遺棄小孩證據,當初雖然我並沒有被他打傷因為我跑掉了但他把家中東西打壞同時恐嚇我,且在之前就常情緒控很差時常對我發脾氣,我已不堪他的騷擾且他無盡過當父親的責任離家數月才會至法院訴請離婚當初我在事情發生期間有向朋友訴說過事情也有簡訊FB網站訊息,是否可做為證據或人證?

3.我收到存證信後又再次讓我感到恐怕是否可申請保護令

以上問題麻煩張律師協助解答

謝謝

 

您好,存證信函就是一封信,法律上沒有任何效果,所以不需要去回應.至於在臉書的留言,可以當證據,但要看與本案有無關係.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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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11: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存證信函含有恐嚇內容,則可以再次聲請保護令,是否檢附開存證信函?或是可以作為爭取監護權之用。

2、有關監護權的部份,是否已經獲得訪視報告?內容為何?

雪倫 103-01-13 14:31

律師您好,我在2013年7/17被先生毆打我在當時叫了警察並到附近醫院"驗傷"...我知道"驗傷單"只有六個月效期,我要離婚他一直不願意,因為我們的房子是一人一半,說我的錢都是他賺的,真可笑我自己工作了20幾年只是這2年辭職;我們還有一個國三的男孩,我準備監護給他...律師,我該怎麼辦?我告他或寄存證信函給他一定會被他打個半死因我們3人都住在一起(各分房),有資詢師說要我先搬出去但這有困難因為有小孩需要照顧,他(先生)需要常常到日本出差...驗傷單"的六個月效期是1/16(下星期),律師,請教您有沒有好的方法,我只要離婚沒有要告他但不要激怒他,如最下撤有什麼切結書之類,要有法院公證過或律師背書過?律師,律師費是沒問題的,只要保障我/對我最安全的方法.拜託您了/感謝

驗傷單只是證據,沒時效的問題,先聲請保護令吧,可以保護你跟小孩的安全,之後再起訴請求離婚,這樣情況實務上以不堪同局虐待為理由起訴,離婚機會是大的,連同監護權一起處理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驗傷單沒有時效的問題 你說的應該是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告訴期間六個月 2.如果你不願意提出傷害告訴 你可以考慮聲請家庭保護令 請求命對方不能靠近你一定距離 以保護你人身安全 3.另外你可以提出離婚訴訟請求 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理由主張 請求法院判准離婚 同時也可以訴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主張自己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不要告他,則只有雙方協議離婚一途,就是雙方均同意離婚並簽署離婚同意書即可,但若對方不願意協議離婚,則只有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途,目前可以保護您的方式,即先聲請家暴令,但聲請過程法官仍會開庭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6: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聲請保護令,並儘快提起傷害告訴,以免逾6個月時效。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梁維珊 (專業律師) 103-01-13 18:35

親愛的雪倫:

看到您的故事我非常難過,也深深能夠體會您為何做這樣的選擇,但目前您必須做的,是聲請保護令,帶保護令核發下來,他就不能再與您接觸,否則他會有刑事責任

另外,您是否考量過去警察局報案呢? 

您要不要委任我們我無所謂,但您這樣終日擔心受怕,我擔心他有一天真的會對您不利,而傷害了您的身體或性命啊!

馬克汀 103-01-12 23:44
律師你好,再請教 我查詢相關的資料,如果不是協議離婚的話,請法院判決離婚的成功率不高 況且她如果因為條件不滿意而改口說沒有意願離婚,我是不是就拿她沒輒 可以依照她有發e-mail給我上有附上她攥寫的離婚協議書做為她有離婚之意願的依據嗎? 或是我可以有什麼樣做法可以選擇 感謝律師為我解惑
沒有協議離婚不成裁判離婚基會就不高這件事 裁判離婚就是因為協議不成才起訴 能不能裁判離婚,要看有沒有裁判離婚的法定事由 不是看你本之間原來有沒有離婚的意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尋找並蒐集裁判離婚之相關證據,以利您之主張。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馬克汀 103-01-12 14:05
律師你好 我是昨晚有提問離婚問題的那位 對方說如果我不答應她所提的條件(300萬、值錢物品歸她、3年內不得再婚等) 她就不同意離婚 我有什麼辦法可以做嗎? 她擬過一份協議書用mail寄給我,可以作為她有離婚意願的証明嗎? 如果照她說的她不同意離婚,是不是就沒辦法進入協議離婚的程序? 可是我真的沒辦法同意她所提的條件 請教律師,我有其他的作法嗎?
那樣的條件並不合理,就算給法院判對方也拿不到那樣的條件,不須同意,如果不能協議,那就起訴交給法院判決,會連同夫妻財產等一起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條件不合理,可直接起訴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馬克汀 103-01-11 23:50

律師你好,我最近有離婚的打算,
我跟我老婆結婚三年
目前住的房子是我婚前購買的
她婚前已積欠卡債上百萬元
婚後她對工作挑三揀四,工作時有時無
所有生活費用與所有開銷都是我在支出
她開銷也不懂節制
她就算有工作薪水也都自己花用,無負擔家用
受薪階層的我,經濟壓力著實不小
在家她不做家事,也對家中長輩不甚禮貌,導致家中長輩搬離不跟我們住
最近實在受不了了,打算與她協議離婚
我因為平日的開銷關係,並無太多存款
我願意將我現金20萬元,及我所購買的家用代步汽車與其他物品歸她
但是她卻開口要三百萬現金與汽車及值錢的3C用品才肯簽字
她也擬了離婚協議書給我,由她的e-mail寄給我
想請教律師
能否依照雙方皆有意願離婚,但是協商條件談不攏
請法院作金額上的判定

會對我婚前就購買的房子有影響嗎?
我只剩下這房子,實在不希望因為她要把我的房子賣掉
另外她竟然在協商條件內設了一條"如男方在離婚三年內再婚,將視為婚前與他人交媾,要賠償她500萬"
這樣合理嗎?

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將離婚財產分配結合在一起,恐難達成協議,若對方所提出之條件您無法接受,則您也可以透過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至於協議離婚書之內容,約定婚後三年不得再婚,應有違公序良俗而無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馬克汀 103-01-12 18: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將離婚財產分配結合在一起,恐難 ... (恕刪)

律師你好,再請教

我查詢相關的資料,如果不是協議離婚的話,請法院判決離婚的成功率不高

況且她如果因為條件不滿意而改口說沒有意願離婚,我是不是就拿她沒輒

可以依照她有發e-mail給我上有附上她攥寫的離婚協議書做為她有離婚之意願的依據嗎?

或是我可以有什麼樣做法可以選擇

感謝律師為我解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判離婚規定有一事由: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若您能蒐集對方辱罵您父母親之錄音,或許即有裁判離婚事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馬克汀 103-01-11 23:50
律師你好,我最近有離婚的打算, 我跟我老婆結婚三年 目前住的房子是我婚前購買的 她婚前已積欠卡債上百萬元 婚後她對工作挑三揀四,工作時有時無 所有生活費用與所有開銷都是我在支出 她開銷也不懂節制 她就算有工作薪水也都自己花用,無負擔家用 受薪階層的我,經濟壓力著實不小 在家她不做家事,也對家中長輩不甚禮貌,導致家中長輩搬離不跟我們住 最近實在受不了了,打算與她協議離婚 我因為平日的開銷關係,並無太多存款 我願意將我現金20萬元,及我所購買的家用代步汽車與其他物品歸她 但是她卻開口要三百萬現金與汽車及值錢的3C用品才肯簽字 她也擬了離婚協議書給我,由她的e-mail寄給我 想請教律師 能否依照雙方皆有意願離婚,但是協商條件談不攏 請法院作金額上的判定 會對我婚前就購買的房子有影響嗎? 我只剩下這房子,實在不希望因為她要把我的房子賣掉 另外她竟然在協商條件內設了一條"如男方在離婚三年內再婚,將視為婚前與他人交媾,要賠償她500萬" 這樣合理嗎? 請黃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房子是婚前買的,離婚時不會列入婚後財產作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範圍,財產問題談不攏,只有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人可起訴請求分配,至於你說的條款,並不合理,不需同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裁判離婚之事由,您為無責配偶,您甚可對其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ㄚ源 103-01-10 19:20

律師大人你好:                    我因之前受僱於租賃車行,在去年五月份時,因後輪輪胎磨損嚴重(左後輪幾乎沒胎紋,而於前一個多禮拜時就有向老闆反應過四顆輪胎都已不堪使用了,但就在出事的前一天,在積極反應之下才准予更新前兩輪,左後輪還是算四輪中可看出一些細小胎紋的"次一點之輪胎")而行駛於國道剛好遇上大雨而一瞬間路面出現嚴重積水情況下,造成該車失控打滑去撞擊路肩護欄,事後在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單位前來處理,也有立即向車行回報(當時車行老闆有說沒關係,該車有保車損險,只須司機去保險公司報出險即可),而後也依照老闆指示,把車子拖吊至修車場,可是因為車禍當時我腦部有受到猛烈撞擊但無明顯外傷,只覺得有強烈之暈眩感而有向老闆告知先行自行其車去就醫,後經醫師診斷為有腦震盪,並囑咐在三天內盡量平躺於床上儘量別下床,後來回到車行時老闆問及原因時,即有向其說明是輪胎問題所導致的,但是老闆當時已有去修車廠用手機拍照回來了,他拿照片給我看,說道"我看那輪胎都好好的啊",我當時看完照片就發現它全部幾乎全車都照了但就惟獨很技術性的閃過左後輪的近照,而車禍當時又因為想說有保險而卻沒向警方指出這點,也因為腦部暈眩而記得當時明明也有手機拍下來照片,卻可能因為操作上的失誤而沒有儲存下來,在當下我本來要騎車前去補照片的,而老板卻叫我開另一台九人座車輛去載客人,而我立即反應我腦震盪情形及醫囑事項,但是老闆卻叫我開慢一點就好了,然後的幾乎一個禮拜內我的工作幾乎滿襠(有受僱於租賃車行的前輩們,應該都知道公司車上的全球定位系統是在發揮什麼功能吧!),而且也沒讓我交車回車行,就一直到第八天時,我因為當天公司安排我開貨車送貨(我們公司的貨車全部都沒裝定位系統),而在我回程時有向公司回報說要去車廠取回車上的東西(全車除原車配備外其餘小配件、清潔用具~等都是司機自行購置的),當時是會計接電話的,她答覆說可以過去,但過一惠老板就來電話給我了,他告知我說因為公司全部車輛均投保丙種車損險(車撞車損險),但因此次事故非理賠範圍內,故不予理賠,然後說修車廠說要十幾萬來修理,所以就在剛剛已經賣給廢車廠了,而且剛剛拖走了,至於車上雜物有交代車廠幫我收起來了,等我一到車廠看到我放在車上的雜物被收到一個籠子裡而上面堆積灰塵的狀況,幾乎可以說在多天前就被拿出車外放置了,而快回到公司時老闆娘給我來了電話,問我說車子要怎樣跟公司處理,經電話上與她協議以十五萬元做為賠償金額,又以每個月從薪資中扣除一萬元,而達成雙方共識,(我須解釋一下本人是低收入戶家庭,本人已離婚又因為積欠卡債而導致之前的工作往往都是稅捐機關要來向雇主查扣我的薪資時我就得面對被辭退的窘境,女兒目前就讀技術學院因為沒學生宿舍需租套又須支付新竹家裡房租還有雜費,所以每個月開銷壓力很大)然而我在十月份偶遇一位老友,他剛好現在正好在從事報廢車輛之回收,我有提及此事,因為該車之年份不超過六年,其中古車價絕不只十五萬加上報廢獎勵金,但怎麼雇主在如此不利己的情況下,來做出此一決定,所以他認為這中間可能有對我隱瞞了部份實情,故此在我告知他車籍資料之後,他查出該車輛於六月份向監理機關辦理更換普通小型車輛牌照,並於該日一併辦理該車之過戶事宜,是把該車修復後轉手並未如老闆所言報廢處理之,而我於十一月十號已經向公司辭職了,但因我前後於薪資中被扣除了六萬元,尚不足九萬元整,雇主仍要向我追討剩餘款項,而我自今仍未找到工作,連生活都產生嚴重困難的同時,我應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之證據,可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iona 103-01-08 21:54

最近老公去辦了信用卡,怕使用不當成卡債.....多種原因,想辦理夫妻財產制。請問律師:1.夫妻財產制是什麼?  2.辦理夫妻財產制後,他有負債,我就不需為他背債嗎?  3.該去哪裡辦理?  4.辦理手續須帶什麼證件.資料?    5.如果是後離婚,我需辦理什麼才能不用為他背債  

您好,夫妻財產制是一種統稱,他包含法定財產制.分別財產制等等制度,不過你根本不用擔心,夫妻不用互相背負債務,這是法律規定的,數十年來均係如此,你所認知的夫妻互背債務都是誤解,媒體或一般人不懂法律而亂說,除非是夫或妻一方死亡,他方無拋棄繼承,否則夫妻債務都是自己承擔.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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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據您所述之內容,建議您可以用分別財產制(簡言之:夫妻兩人的財產是分開的),不過需經登記,否則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alex4279@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結婚前未約定夫妻財產製,依民法規定及為法定財產制。丈夫之債務與您完全沒有任何關係。若現在要更換夫妻財產制,反而面臨法定財產制消滅之剩餘財產分配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iona 103-01-10 14:4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若是夫死亡,事前已離婚的話,也該為他背債嗎?   2.如果因以上條件背債的話,辦理拋棄繼承,就沒事了嗎?  3.法定財產制消滅之剩餘財產分配,裡面包含的財產有哪些?

宗哥 103-01-07 18:01

你好,請問離婚協議書證人先簽名蓋章,之後我和前妻在戶政事務所才補上離婚內容及贍養問題,但證人都沒到,這是否據有法律效用。過一星期後,我放棄小孩監護權,通通歸給前妻,我是否還要覆生活費

再請問,是我先提離婚但事後很後悔,有求她不要離,但她堅持要離婚,所以我們10/11辦離婚,10月底我搬出去,但11月她身邊馬上就有男人,這算不算預謀記算好,逼我講離婚,來達到她的目的呢,當時我簽離婚協議書都是為他們想,原來她只想跟那男人在一起,我能重寫協議書嗎

                                                    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0 14: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協議書之見證人必須親見協議書內容,否則不符合協議離婚的要件,您可以提起確認婚姻存在的訴訟

2、您就小孩扶養費,不論是否有監護權都必須負擔,僅金額多寡的問題而已。

103-01-05 19:31

因與現今太太生活觀念&生活方式&及未來小孩教育理念...等皆有相當大的落差,目前想與其離婚,針對離婚小孩子的監護權一事,煩請專業律師給予指導解惑。若有律師願意幫忙解惑,我將告知其他相關訊息,包含雙方家庭、家族成員教育程度、家族職業與收入、夫妻職業與收入、生活觀念不同的實例...等等。希望在協議離婚後,可以取得小孩子的監護權與相關扶養權力,感激不盡。

其實協議離婚跟協議處理監護權,跟你說的那些沒有太大關聯,那些事項是要訴訟處理才需要考量,以協議的方式處理,重點在談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目前雙方有意進行離婚協商,則建議與對方協商前,先與律師詳細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如果要協議離婚,就是雙方同意為主,這與條件無關,單純就是談判技巧問題.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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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協議離婚小孩監護權,亦為雙方協議之範圍。若為判決離婚小孩監護權為法院所決定。當然若對協議或判決之監護權不服,亦得起訴請求改定監護權。至於監護權之條件,大方向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如穩定之收入,強大之家庭照顧系統,不變動現有生活環境,良好求學環境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5 18:23

各位大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最近公司有位女員工因為跟老公處得不愉快吵著離婚

女員工自行搬出去外面住,結果她老公跑來公司,攘著我拐騙他的老婆

,但是我跟他老婆完全並無任何交集,我覺得我的名譽受損,請問我要如何提出告訴!

 

你手上有什麼證據刑事告訴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民事部分就是具狀跟法院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錄音錄影證據,可彙整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宋芸萱 103-01-03 01:17
律師好 想向你請問 有關孩子撫養費問題 我是個單親媽媽今年33歲 在101年8月30日因家暴關係離婚獨自撫養2幼女老大今年2歲4個月小的11個月 離婚時 先生 開出的條件是要我放棄 撫養贍養費? 與他的財產才願意 答應將 小孩監護權給我 因 為了孩子們安危 我簽字答應了 所以 當時 離婚協議上 有附註放棄 撫養費 很多人 跟我說在於小孩撫養費? 我還是有權利向先生要撫養費即使離婚協議書上 的任何協議都不會構成?父母應盡小孩撫養義務問題 真的是這樣嗎? 想請教若我要寫 撫養訴訟狀要如何寫 是否能請律師教導 或請律師撰寫費用如何計 謝謝
1.離婚協議書上都已經有所協議 所以針對該部分 應該是有拘束雙方當事人之效力 2.但針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問題 就將來未到期之扶養費請求 你還是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為主體 向其父親請求支付扶養費 這部分應該不會受到你們協議拘束 3.要向各地家事法院提起聲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7: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主張該協議之條款無效,進而向您前夫主張未成年子女撫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宋芸萱 103-01-03 01:13
律師好 想向你請問 有關孩子撫養費問題 我是個單親媽媽今年33歲 在101年8月30日因家暴關係離婚 獨自撫養2幼女老大今年2歲4個月小的11個月 離婚時 先生 開出的條件是要我放棄 撫養贍養費 與他的財產才願意 答應?將 小孩監護權給我 因 為了孩子們安危 我簽字答應了 所以 當時 離婚協議上 有附註放棄 撫養費 很多人 跟我說在於小孩撫養費 我還是有權利向先生要撫養費 即使離婚協議書上 的任何協議都不會構成 父母應盡小孩撫養義務問題真的是這樣嗎? 想請教若我要寫 撫養訴訟狀要如何寫 是否能請律師教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放棄撫養費的約定,或許有違公序良俗而被認定是屬無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至小孩成年為止之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主張當初所簽之離婚條款無效,提起訴訟請求小孩扶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宋芸萱 103-01-03 01:07
想向你 有關孩子撫養費問題 我是個單親媽媽?今年33歲 在101年8月30日因家暴關係離婚? 獨自撫養2幼女老大今年2歲4個月?小的11個月 離婚時 先生 開出的條件是要我放棄 撫養贍養費 與他的財產才願意 答應 將 小孩監護權給我 因 為了孩子們安危 我簽字答應了所以 當時 離婚協議上 有附註放棄 撫養費很多人 跟我說在於小孩撫養費 我還是有權利向先生要撫養費即使離婚協議書上 的任何協議都不會構成 ?父母應盡小孩撫養義務問題真的是這樣嗎?想請教若我要寫 撫養訴訟狀要如何寫 是否能請律師教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3-03-09 11:23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司法院網站首頁有書狀範例可供參考。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點名簿 103-01-01 11:29

律師您好:

我於102年6月2日夜晚因小孩的事與妻子吵架,憤而打傷她,現已分居(帶著小孩回娘家)她表示有醫院證明眼睛視網膜有損,看東西會有分影,並已於11月底向高雄法院提告傷害,我們個性不合很久,瀕臨離婚邊緣,我有幾個問題如後:

1.她要求傷害150萬元(含贍養費)可以和解並協議離婚,我無法支付這麼多,於是提告在案,日後開庭我當然也有我要"哀"的部分,法官會依當事人請求判賠這麼多?

2.目前她待業且表示若小孩(女五歲)由我扶養,她會去外地工作(這點表示傷害深度未達失去職能),我有經濟能力雖然在部隊服役,家母在鄉下也同意協助扶養,惟她要求共同監護,我可請她支付小孩生活費?若她不願意支付,一樣可以擁有共同監護權?

3.小孩還挺精的,如果小孩表示要跟媽媽,但媽媽(妻)先前已有意願由我扶養,我有意願撫養,小孩是否確定跟我?還是得先完成社工評估等等冗長的程序?

4.本類案開庭約需幾次後核判傷害部份及離婚部份,後續程序會有哪些?

5.本類案請律師爭取傷害罪辯護或減輕妻方要求賠償金+贍養費,以及小孩撫養監護權問題,約要多少預算?

(還請協助解答,感謝)

若兩方確有離婚的意思,倒不至於一定要利用判決的方式來離婚,現行家事事件法亦有和解調解程序可以利用,贍養費傷害賠償要求150萬元,若無法合意可以再商量來達成和解,以避免傷害罪遭法院判刑。

離婚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負擔及行使(即俗稱監護),原則上由兩方協議由誰任之,但本件已經發生家暴事實,若有一方提起酌定或改定未成年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時,會受到不利認定,應予注意。

點名簿 103-01-01 15:06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兩方確有離婚的意思,倒不至於一定要利用判決的方式來離婚,現行家事事件法亦有和解調解程序可以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的個案算普通傷害?

要去哪裡找家事調解委員?她已經提告了,還可以調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案件是否屬普通傷害,則需視對方受傷程度而定,若其傷害仍有復原之可能,則仍可以主張是構成普通傷害罪.

另本件其已提起離婚訴訟,接下來法院會先替您們安排調解,調解不成後,再進入訴訟程序,而進入訴訟程序,則視其請求內容來防禦,當然您也可以在訴訟中爭取小孩監護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依您題示情形,似為普通傷害,但可爭執是否為過失傷害,以減輕相關罪責及賠償金額。再就離婚子女監護而言,若您有穩定工作,穩定薪水,及完善照顧系統,似有利於爭取小孩監護權,若您爭取到,亦可向您配偶請求小孩撫養費。就離婚而言,除非對方為無責配偶,其方能向您請求贍養費,若能爭執對方亦為離婚之有責配偶,則似無贍養費之問題。本所亦有女律師合夥人,可搭配家事案件之性質特殊性,協助出庭處理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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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ao 102-12-28 15:24

我今年10月與男友生下一名男嬰,但我與前夫分居多年到今年8月時離婚,現在我要報戶口小孩父親欄是前夫的所以一直遲遲不敢報。小孩將由男友認領並約定姓男方由男方監護

1.我應該要請前夫出面做"否認親子關係"還是請男友和孩子做"確認親子關係"呢?

2.以上兩個方式我前夫都必須出庭嗎?

3.孩子要先報戶口還是等以上判決書下來再去報?

因為小孩沒報戶口,他不能打疫苗也很怕他會生病,所以很急!!

至於通姦罪的部分暫不是問題可以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謝謝各律師幫忙

 應該由你為原告,對前夫提起否認婚生之訴(小孩和前夫當被告),提起這訴訟有時間限制,要注意,出庭是你、前夫還有現在的男友,戶口先跟戶政機關聯系,說明必須訴訟來確定孩子法律上地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您所生之子,在法律上仍會先推定是由您與前夫所生,所以您需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待勝訴判決訴訟後,您男友才能認領,至於戶政部分,您仍可以先報戶口,將來確定判決後,再持判決書更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提起否認婚生之訴,否認您前夫與小孩之婚生推定,再由您男友對該小孩進行認領。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須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iao 102-12-31 16:27

有朋友跟我說,最新法律是可以不用和前夫去提否認親子關係,只要和生父做親子鑑定提確認親子關係(強制認領)即可這是真的嗎?

因為目前我已經離婚 男生也未婚,小孩戶口也還沒報,法官會知道我什麼時候離婚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2-31 20:48

您好!並沒有您朋友所說的那種最新法律,本件還是要先提否認推定生父(即前夫)之訴,再由真正生父認領離婚日期法官一定會知道的。以上謹供您參考。

AA 102-12-27 15:29

您好

我和先生協議離婚.但監護歸他而兩個女兒仍然跟我吃住生活.除了他休假會帶回去其餘時間都由我照顧.請問我若是沒有有監護權.會有甚麼危機嗎?又或者小朋友會有甚麼影響?

多次討論.折衷的方法是一方各持有一個.而扶養費仍是8000元.現在老大小一.老二2歲.先生的薪資5支6萬元.工作算是穩定.我是一般職員約2萬元.

我不要佔先生的便宜.當然也不想被佔便宜.請問?協議離婚內容該怎麼去擬呢??想乾脆把監護權都讓給先生.但又怕會一無所有...小朋友是我這個當媽媽的最大精神支柱.而且扶養費他只能提供8000元.該怎麼做才能對小朋友有保障.若是請律師寫協議書.費用如何?

 

要如何定監護,既然是協議離婚,可由雙方協議,方式有一方單獨監護,另一方有會面交往(探視權),探視方式、時間、地點、不履行的處理方式等都要寫清楚,避免後續麻煩,也有共同監護的方式,扶養費用部分,不管有無監護權,都要負擔,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7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孩子的實際照顧者是您,監護權卻是在對方身上,則您會有很多困擾,如需要要法定代理人決定的事項,都必須由對方處理。

2、建議您應該一部一部釐清子女究竟要由誰照料,希望的扶養費如何負擔等,是否有其他財產要處理。

3、離婚協議書會依據您所希望訂立的內容而影響收費。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未成年子女多數時間是由您照顧,則建議您仍應取得監護權,以避免日後未成年子女之諸多事務包括就讀學校等仍須取得對方之同意,建議雙方應就監護權扶養費用、探視時間及方式詳細規劃,以免日後徒增爭議,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0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小孩目前均由您照顧,您似可主張監護權,且較有利取得之,再向您丈夫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貓 102-12-25 22:47

標題[我該怎麼做才可以保護自己和小孩]<字不見了..

律師你好..

我和小孩的爸爸沒有登記結婚..小孩出生滿三個月了

本來懷孕後..是經過雙方討論確定要生下來並且共組家庭

所以於四五個月時告知雙方家長也準備好要結婚登記

日子也由對方爸爸選好日子來準備..因為他們住在屏東..來台北並不方便

結果孩子的爸爸於懷孕六七個月時偷吃(準備要登記結婚的那個月前就有徵狀)

所以非常難過的我只好讓結婚登記取消.但是有訂婚儀式.被迫的..

因為對方的爸爸和姑姑一直說給他一點時間去處理

但是男生又說他只要小孩不要跟我結婚

 最後姑姑說服他先訂婚 我也被迫同意 (很難過的一直哭..因為跟原本的說好的未來通通都不一樣了)
小孩出生未滿一個月.孩子的爸爸就逼我去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並且辦理認領
因為他要跟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103/10/1-104/3/31)

申請六個月後直接不去上班  
請這個假是要去學刺青(還有因為他公司的人都知道他偷吃同事所以他做不下去..)
認領小孩還要跟他姓.但監護權歸我.因為他說那個對他不重要.
月子期間男生也只有來過兩次家裡看小孩.最後一次就是逼迫我寫他有撫育的證明
讓他可以請這個假..
結果因為我產假接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一起申請的.
(103/9/7-11/3產假+11/4-104/1/3育嬰兩個月)
等於兩個人的育嬰留職停薪日期有重疊申請.勞保局也沒有過(有證明也只是讓他可以請假但是不撥發津貼)
而且勞保局有派人來查.確實小孩是我自己照顧.所以他並不能申請.
但是男方說如果他申請不過.每個月就不給生活費.

目前10月-12月 每個月他有先自己拿兩萬塊給我當小孩撫養
因為他說申請下來的津貼是要拿兩萬給我當小孩撫養費.
被迫無奈.我暫停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不過後來勞保局還是不讓他過..因為畢竟重點是要實際照顧小孩..
男方一知道又沒過..本來要我把監護權給他讓他去申請津貼.

不過我問過很多人都說不要把監護權讓出去.. 
隔一天他又說他不要監護權 那個對他不重要
男方說不然一月開始他來我家照顧小孩到我下班.

這樣勞保局才會給他申請津貼..
我本來一月開始上班後要送去育嬰中心.連預定費都先繳了..
他就這樣電話上說他來照顧小孩他還是會每個月給予兩萬元的小孩撫養
以後每個月也都會給兩萬元基本的撫養費.

他說這筆津貼申請不過的話..他就沒錢可以給我
還說一月他有基金保險要繳錢..還有學刺青花了三十幾萬了..

身上只剩下十幾萬(信用卡貸款來的)
他說他之後會自己開刺青公司然後去申請青年創業貸款
然後每個月都會給兩萬元..<<可是一切都是口頭上說的..
我要怎樣可以讓他確實給於兩萬元的小孩撫養費 不管他來顧小孩還是不顧小孩
甚至津貼有沒有過 他本來就該負責的撫養費 我要怎樣才能確保不會拿不到
而且他來顧小孩會不會影響我任何權益呢?

因為這件事情 他不停的對我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

因為申請沒過不高興還在電話裡用髒話罵我

還因為沒申請過說要我把這幾個月的錢還給他..
我真的問過很多人 可是都沒有專業的懂法律的人

大部分都說跟他切乾淨最好
可是我是很希望他可以負擔小孩撫養

畢竟這樣我和小孩的生活才不會太難過
我現在也沒有辦法去預約現場問法服的(不過他偷吃後我有挺著肚子去找過法服諮詢..就是跟我說不要結婚對我比較好..不然以後要爭取監護權還是撫養的會更麻煩..)

因為我一個人帶著小孩 根本不是想要去哪就可以去哪
我不知道請律師要花多少錢...我有查到可以寫協議書 公證什麼的..

可是我不知道要怎麼寫..網路上都是離婚協議書...

而且對方怎麼可能會願意去法院公證呢..

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可以不要罵我沒結婚就生小孩之類的嗎><

這根本就不是我所預期發生的事情...我很難過到現在除了自己哭一哭之外

我想堅強的想把事情處理好..可以問的人我都問過..

我需要真的專業的幫忙..真的很謝謝...

我把問題大該說明

(1)如果1月份讓他來家裡照顧小孩.對我會不會造成什麼權益損失?(監護權之類)

而且他有抽煙後來還學會喝酒(偷吃後).其實我是很不放心讓他一個人在我家裡照顧小孩

 我可以寫一個規範讓他簽名蓋章嗎? 例如照顧小孩期間不可以抽煙也不可以讓小孩吸到二手煙

照顧小孩必須真的付出心力.不是餵奶換個尿布就算照顧...要跟小孩有互動..

(2)每個月的撫養費2萬元 他口頭說每個月都會匯給我

該怎樣才能不受他威脅下能每月固定時間領取?

不想他再用這個當作威脅..雖然我也可以狠下心不要這筆錢

但是生活真的會很辛苦..

(3)請問我需要請到律師或是自己寫申請書就可以?那一定兩個人去法院公證才行嗎?

如果他同意簽名也要兩個人去法院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對方既然已經認領,則其對該小孩即有扶養之義務,所以可以向其請求扶養費用,且若之後未結婚,也可以向其請求訂婚之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您男友請求小孩之扶養費。無須結婚,且目前情況,結婚問題恐會更複雜。就訂婚解除之損害賠償,亦可向其請求之。若您男友會對您罵髒話,可蒐集相關錄音,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貓 102-12-31 15:0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您男友請求小孩之

謝謝房律師~訂婚解除如果是我提出也可以索取損害賠償嗎?

可是不是要有證據~我該怎麼做? 現在真的要每天把手機開在錄音模式這樣嗎?

我昨天本來去法院公證處也約了他~後來因為撫養費協議書如果他要簽~

我必須寫一份他10月到現在有每天來照顧小孩的協議書證明讓他去給勞保局重新申請育嬰津貼~所以我就取消公證~因為我不想寫也不想簽~

撫養費協議書已經寫好 也由公證人幫我修正和訂正~可是現在等於他沒有去簽名~

這樣也可以強制請求撫養費嗎? 他會用搶小孩監護權問題來威脅我~

我還可以怎樣收集證據對我有利呢?? 哪些是證據~除了錄音~錄影之外~@@

 

 

小貓 102-12-31 15:1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對方既然已經

謝謝~謝律師不厭其煩的一直回答我的問題~~~

胖小熊 102-12-22 21:34

朋友的前妻於今年3月申請家暴通常保護令

之後還是有居住在一起

直到9月因故帶小孩離家,並執行保護令

11月底時在法院簽字離婚

請問離婚後該保護令是否也同時撤銷了呢?

因為離婚條件有提每月可看小孩二次

小孩在前妻那裡,又有保護令,朋友該如何探視小孩呢?

(朋友有詢問過律師是說離婚撤銷,可是家暴法是寫說要當事人向法院申請才可撤銷

另外保護令是否只針對朋友前妻呢?這樣朋友是否可以接近小孩或是前妻父母、兄弟姐妹呢?

謝謝

 

 

 

 

原則上保護令還是會依照原裁定內容持續有效,至於子女探視的問題,可由雙方進一步協調至警局派出所等公部門場域探視或以其他方式來具體進行,如果真的無法完成協調的話,則您亦可依法聲請法院酌定子女探視之方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24 12:39

 保護令離婚是兩件事,離婚不會導致保護令失效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5: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家暴令是兩件事情,不會牽扯在一起。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師豪 102-12-20 20:42

我跟前夫在今天四月份離婚

當初會跟前夫離婚是因為想要快點逃離那個家鎖已離婚協議書上男方寫上孩子監護權歸男方所有因為不想在那個家繼續被精神言語虐待所以沒想那麼多就簽下字

可是他只要不高興就不給我看小孩兩個小孩都是我一手帶大的

尤其是我的小女兒 我餵母奶餵到三歲他現在就讀幼稚園中班跟我很親

如果回去看她要離別時他總是哭著要跟著我走

每次離開就是對我跟女兒在次的傷害每天都好想念我的女兒我不知道是否有辦法可以爭取到女兒監護權

因為顧慮到前夫是獨子所以大兒子我不打算跟他搶

離婚了他只要不開心就不給我看可是我兒子安親班費用 才藝費都是我在付

我還有留一些前夫在離婚後強迫我拍裸照給他跟他換我小孩照片一張換一張的證據 還有很多言語汙辱我不知道我這樣還能對他提出神麼樣的告訴?

之前回去看小孩女兒鞋子已經穿到換掉了 也不帶去買 看了真的很心疼還是我帶去買 兒子有語言發展遲緩跟粗細動作發展遲緩 之前都有固定帶去治療離婚後爸爸也沒在帶去過晚上把小孩丟給孩子的奶奶照顧跑出去喝酒唱歌

女兒原本讀得學校讀得很開心 離婚後爸爸也轉到公立的學校去就讀他並沒辦法給孩子更好的教育

我很想很想把監護權要回來我自己教育自己扶養能不能請律師給個建議!?

如果官司我真的打不贏的話我能看的到小孩嗎??

 強迫換照部分有強制罪的問題,監護不分你是想要單獨監護? 還是共同監護? 監護權的爭取,要從實務上法院考量的許多因素來著手爭取,詳細了解你的工作、經濟、作息安排等後,能判斷成功機會如何,不過單依你所述你先生的情況,那是對他不利的,但也得要有辦法證明,如果沒有監護權,也是有探視權,不會看不到小孩,如有其他問題,可以來電討論討

 

 

師豪 102-12-21 01:0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強迫換照部分有強制罪的問題,監護不分你是想要單獨監護? 還是共同監護? 監護權的 ... (恕刪)

 強制最能判多重 我要如何提告? 我女兒中班法官會依照他的意願來判監護權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如欲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則必須蒐集對方擔任監護權人有不利於未成年子女證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由律師進行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至於您如需固定時間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您則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之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6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您前夫強迫換照片及侮辱您的部分,先提起刑事告訴。若能將您丈夫起訴,似對您爭取法院改定子女監護權訴訟有利。而法院判斷監護權之標準,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您可提出您的有利條件,如穩定工作,穩定收入,良好照顧教養之環境等。即使無法取得監護權,亦可請求法院判決子女會面之時間。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娃娃 102-12-19 12:01

我老公跟公司女同事發生外遇。。我想離婚。。可我老公不肯。。堅持否認他自己外遇。。我有找徵信社跟蹤ㄧ天。。有拍照(可徵信社說照片是偷拍。不能給我)..但當初在跟我接洽時說會給照。。到最後花了錢拿不到照片。。還說抓姦要花20萬。。可我沒工作無法付這麼多。。目前我手邊的證據只有我老公跟外遇對象的愛昧訊息。。這樣我告他和外遇嗎?我和我老公還要ㄧ個兩歲小孩。。請各位律師能幫忙我解答。。謝謝

 找徵信社抓姦,糾紛是不少的,但一般徵信社都會給照片和影片,你手上的證據能證明到甚麼程度,要看到證據才能判斷,如果真的有外遇,是可以請求離婚的,對於夫妻財產小孩監護權部分,也要一併處理,也可以對妳老公和小三請求精神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1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找徵信社的部分,不但費用很高亦容易有糾紛,如您即拿不到任何照片影片,是此,您應默默的蒐集您配偶外遇之相關證據,如簡訊信件等,看是否有露出蛛絲馬跡,待證據充足後,再依民法的1052條規定,提起離婚訴訟,再依第1056條規定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依第1057條規定請求贍養費,依第1055條規定請求子女監護權和第1030條之1規定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mart 102-12-18 19:52

想請問律師

我已於今年八月簽字離婚 婚後共同持有一棟房產 離婚後已過戶給前妻

但家具裝潢家電全是我出錢購買 當初裝潢花了一百多萬 買屋時前妻也只出一點點錢

現在後悔想把家電家具要回 減少自我財產損失

請問這有法律途徑可要回嗎??

感謝律師回答!! 

協議書裡面有針對房子以外的財產作約定嗎?如果沒有,也沒有對夫妻財產作周詳的約定的話,就有爭執空間,但還是要看到協議書內容才能判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0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05條規定,夫妻未約定財產制時,為法定財產制。次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離婚為法定財產制之消滅原因,產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此,您與配偶之婚後財產似須平分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mart 102-12-19 10:11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雙方同意,各自保有登記名義下之財產,各自名義下之債務各自理,與對方無關,且雙方同意拋棄對對方剩餘財產分配之請求權

協議書裡有註明這一行  還有救??

 

感謝律師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1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協議您似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及各自保有明亦下之財產,惟,目前您是只想取回無登記名義之家電用品嗎?則似可能還有轉圜之空間,不然就要爭執該協議之效力了。歡迎您攜帶完整協議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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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刪)

那就要針對各個財產所有權來一一主張了,會比較麻煩,但可以試試

Divorce 103-02-17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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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刪)

那想請教一下,如果在協議書上寫上"除了她私人用品外,其他家電與家具我都可能搬,不得有異議",那我可以搬冷氣嗎?如果我可以搬的話,她不讓我搬,我要進行什麼動作才能強制呢?

kimi 102-12-17 14:02

律師:事情是我的配偶太太與外遇對象已經暗地偷情往來兩年,對於我的婚姻已經造成極大的傷害,太太常吵著要跟我離婚,早出晚歸越來越不顧家,經調查與跟蹤,於11月份在男方家中抓姦在床(目睹男上女下,兩人全身赤裸並進行胎照蒐證),目前已提告兩人通姦,但現在有以下情形,想請問律師解答:

1.他們倆人不甘心被抓,同時對我提告妨礙自由(當時警方於三分鐘後到場,我並沒有對她們限制任何行動,緊跟他們說警方隨即到場蒐證,要他們別離開現場),而男的再告我入侵民宅(由於觀察很久,他都將我太太帶回他的住處,不得已才至他住處進行抓姦),請問他們所告的刑責我會犯法嗎?

2.我相信他們到時在法堤上的說詞一定適硬ㄠ為蓋棉被純聊天或有動機未遂不算通姦性行為,但我手頭上有兩個月前我太太承認之前他常去他家做愛多次的自白錄音檔,及男生也承認的錄音檔,這樣的證據是有對於判決當天通姦成立是否有幫助,避免他狡辯?

以上再委請回覆,謝謝

Bill 102-12-17 01:27

離婚案對男方有先天劣勢!

在此想求教也離婚有同理心有經驗的熱忱男律師或強於答辯有反擊力者,可否聯繫深談求教,或許有進一步合作機會,萬事拜託!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15: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與當事人間是屬信賴關係,但要找到紀遇相同的律師,恐屬不易,且一樣的事實不同人也會有不同的感受,建議先找位律師談過後,您覺得可以再委任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9 10: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建議您應該詳述您的狀況,以利協助。

阿志 102-12-15 00:52

律師您好:想請教您

我現在跟太太要協議離婚,但財產分配上沒辦法達成共識,我們現今以結婚六年純屬個性合不來,所以想協議離婚,問題就是我們在結婚前有看房子,女方說要出頭期款,但房子必須登記女方的,且並協議說日後每個月的房貸須由男方我來繳款,但問題現在就是在協議上女方只願意還男方所繳房貸的一半!責任上可能沒有錯,但就我的看法是想拿回我全部所繳貸款的全部,因為整個家庭支出都是我在負擔生活費.管理費.水電.瓦斯等多項她是沒有花到一毛錢的.而且我們沒有小孩.更沒有在做人.有夫妻之名無夫妻之實.並且她也有在上班.她所賺的錢幾乎是存起來和花在她自己身上.連我們出去吃飯每次一定都是我買單.我們夫妻沒有共同交集點.而且也都各自忙各自的.她對家庭上是沒有任何付出的連家庭勞務事也都是我在做較多請問律師我該如何做呢?我所繳的帳戶是太太申請的房貸帳戶,我所繳的收據油膜以退色,但可以從我和她的戶頭做對比,就可知道當天提款和當天存款的流程了!在此麻煩律師替小民做個公正的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2-16 03:20

您好!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是發生在婚前或婚後?是個重點。另外,夫妻財產分配是就雙方婚後增加而現存的財產平均分配,標的不是只有房子;依您所述僅著重在爭執婚姻期間繳款及花費的多寡,方向似乎有所偏差。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0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05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若您就夫妻財產制未為約定,依該條規定為法定財產制。次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離婚為法定財產制之消滅原因之一,故產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此時,應將所有財產加以分類,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婚後財產部分,由少的一方向多的一方,請求差額之一半。簡單說,即是就婚後財產部分,一人一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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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其實如果以協議方式的話,就是必須要雙方都同意,否則解決不了的.除非是訴訟離婚.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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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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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 102-12-14 23:03

請問各位律師  因雙方不合   有離婚準備  已分房睡  為了以後監護權   所以先生經常刻意把小孩(六歲)帶出門  也都不說去那裡  到很晚才帶小孩回來  晚上只跟小孩睡    把小孩洗腦成都不願意跟媽媽出去  想說放假有空可以帶小孩出去玩的機會完全沒有

完全被對方刻意剝奪   但是說要繳補習費時   就說要二人平分費用   真的是很自私   請問這樣先生這樣刻意帶走小孩不讓媽媽帶  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有方法可以反制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您先生協議關於小孩的教養部分,應如何分配時間,若無法協議,再訴請法院,請求判決分配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ili 102-12-15 23:51

 請問房律師  但是目前因為雙方還未離婚確定   對方也不願意協調    這樣可以請法官裁定嗎?

 

 如果婚姻真的走不下去,那就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但此舉也可能會提前引爆離婚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0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協調,當然可聲請法院裁定,但此舉,可能引起對方對您提起離婚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英 102-12-12 20:46
律師你好,最近有個問題很困擾我,就是公婆已離婚,之前是和婆婆住,但是她有精神疾病時好時壞,在3年前把我們趕出門,幾乎沒聯絡,只是最近有她的消息,卻是得知她已把房子賣掉,甚至勞保也退了,她把錢拿去哪,沒人知道,現在說她沒地方住,又說她沒錢,說我們必須和她住,又要生活費給她,因為她之前的所做所為,我們根本不想理她,也不可能把她接來住,甚至想和她脫離關係,在網路上有看到只要先生被第三人收養,就可斷絕母子關係,這可行嗎,法院會通過嗎,是不是通過,以後就不用對她有撫養義務
您好,您先生是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於您所述的情形,建議先找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事由,執以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民1118條之1)。至於成年人被收養與本生父母停止權利義務關係,可能通不過法院的認可審查。(民1079條之2)
劉小姐 102-12-12 19:23

妻子有外遇,準備要打官司訴請離婚,

同時要小王陪償

也要求孩子監護權

請推薦中部地區優秀家事訴訟律師,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律師的專業能力外,尚需有足夠之證據,且更應與律師間會談找一個您可以信任之律師,才是您心目中優秀的律師,本所位於台中台灣大道,若您有需要,可以先詳述案情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聯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0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是此,您說配偶有外遇,不之有無外遇之相關證據,若有通姦之錄影錄音帶,亦可先依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提起通姦告訴,若配偶及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且通姦,亦構成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離婚事由,可起訴請求裁判離婚。因您為無責配偶,次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限。您亦可向您配偶請求相關之離婚損害賠償。若您因離婚而生活陷入困難,依民法第1057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因您為無責配偶,亦可對有則之配偶請求相關贍養費。再就子女親權行使(監護)之部分,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您得請求法院將子女親權行使判給您,法院之判斷標準為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認定之。是此,您應提供對您有利之相關證明,如穩定之工作,穩定之收入,良好之未成年子女成長及求學環境,有家人照顧該名子女之生活起居...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是否要連通姦一併提告,要在六個月以內提告喔. 本人在台中執業,經辦許多家事案件.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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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銘 102-12-07 09:00
律師: 您好,日前與老婆爭執,昨日他趁著我出門上班帶走小孩 事後才發了簡訊告知他要帶孩子回家,我到他家探訪小孩時 對方家人話語極盡諷刺,若日後離婚,我爭取孩子的監護權機 會大嗎??(有固定工作,薪資比我老婆多,下班時間都在五點多 我老婆他在法院上班,每天都很晚回家,周末偶爾還要加班工作 孩子目前是給丈母娘帶)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7 1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小孩親權爭執(監護權)問題,主要是以未成年子女之最高利益為原則,如何判斷,當然您有較高的收入,是有利條件之一,還需要更多的資訊加以判斷。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arol 102-12-07 07:50
先生在婚前有養一隻大型犬 曾在去年12月 因家中小孩(三歲)跟狗玩不注意 而被狗咬傷腿流很多血 緊急送醫治療 事後先生有對小孩道歉 但依然堅持要養這隻咬傷人的狗 他自己本身以前也曾被咬過二次 一直養到今年11月 因雙方吵架要離婚 他才不得已將狗送人寄養 但是對小孩傷害已經造成 現在我想提出他養的狗對我小孩過失傷害 已經超過期限了 那可以提出侵權損害賠償嗎 (有二年期限) 提出這樣的賠償 金額好像不多 需要請律師嗎? 或是可以自己去法院提告呢? 感謝回答 感謝房律師的回答 想再請教 房律師 可以在提出的精神賠償部分 可以包含這一年來 他都養狗在客廳跟房間 讓大狗自由活動 我每天擔心小孩不知道何時又要被狗咬 這樣的精神損失 可以提出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7 1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精神損害部分,當然可以請求賠償,只是證明的問題而已,需要您提供相關資料,以利舉證。歡迎您提供相關資料,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arol 102-12-07 07:41

請問各位律師  法院如果判決夫妻雙方離婚   在監護權尚未確定給誰以前  可以先帶小孩搬出原來跟另一半的住所嗎?  這樣會有違法問題嗎? 

1.夫妻離婚  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法院在裁定中  原則上還是由雙方共同監護  所以如果一方未徵得同意  擅自將子女帶離原住居處  使對方無法行使親權或探視  這樣可能被評價非善意父母  而影響法院將來認定   2.除非個案中  如果繼續讓子女居住原處所  明顯對其不利   這樣暫將子女帶離應該是沒有問題

蔡律師 (所長) 102-12-07 10:35
回覆 carol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律師  法院如果判決夫妻雙方離婚   在監護權尚未確定給 ... (恕刪)

這涉及小孩輪流監護,您可以與對方協議各帶三天,或由法院裁定暫定監護日數。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4: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次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是此,於法院判斷何人為親權行使人前,建議您仍應先與對方協議,避免認定為不適任之人。法院之判斷標準為依未成年子女之最大利益,如穩定之收入或有時間照護教養等。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ck 102-12-06 11:42

律師您好!我真的無計可施了…

無任何家暴只因她不願負擔家用,八年來都是我在養家、做家事(洗衣、洗碗包辦,她沒做過),她是老師薪水我的一倍,但卻認為男人就應養家,我月入實收三萬,要我每月給她2萬家用,另每月小孩開銷、外出用餐約一萬,等於我新水全部家用,沒自己的錢,我的房貸1.5萬也自行借貸還,還沒算我自己每月1.5萬的花用,以致我借貸養家,至今已負債三百多萬,她手頭存款至少四百萬,都在股票及娘家。
因我實在受不了了要其負擔家用,她就帶老大六歲離家出走,留下領有殘障手冊的二歲半寶寶給我,這月小孩發燒二次,她也不歸、不管都待在娘家,並不讓老大跟我說話,我到幼園找老大,他說若要打電話要給她200元市內電話100元,六歲的孩子怎麼會有錢,我要上班到晚上十一點,所以目前孩子都我媽帶,有時老媽有事只好給我71歲的老爸帶,她拒接、拒聯,寶寶都不管…,我實在沒辦法帶他,一直請假也不是辦法。
有什麼方法可以向她施壓,讓她儘當母親的責任,國中老師丟下她自己領有殘障手冊的二歲半寶寶,沒有法律可治她嗎?
我想有所動作又不知該怎麼做,可以有法律人給我建議嗎?若我帶寶寶去她學校讓她同事知道她是這樣的人,希藉由此施加她的壓力,讓她回家帶小孩,我有法律問題嗎?或我又該怎麼做。

近來她一直利用我上班時間回家搬走她認為是她的東西,這樣有法律問題嗎?

*****

請問若我現在是否先申請給付家用及照顧寶寶費用(但她技術性地帶走老大,她是否可說她也帶一個?不用付家用?)的訴訟?之後再申請離婚?還是同時進行?她實在太過份了,我無法再忍受下去。

1.不願意回家同居 如果你沒離婚打算 這部分你可以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求履行同居 2.家庭生活夫妻雙方需要各依經濟能力比例去負擔 所以如果對方不願意給付 你是可以透過訴訟程序請求給付 3.至於小孩扶養部分 如果對方不願意照顧 這其實也很難期待對方 只能依法請求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7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家庭生活費之負擔部分,依民法第1003條之1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前項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是此,關於家庭生活費用之部分,您似可向您妻子請求之。再者,扶養義務之部分,依民法第1116條之1規定,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其負扶養義務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其受扶養權利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同。民法第1116條之2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不因結婚撤銷離婚而受影響。故,您及二歲半之小孩,您妻子亦負有扶養之義務。又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依您提示情形,似符合法定離婚事由,您亦可起訴請求離婚,若您為離婚之無責配偶,亦可依民法第1056,1057條規定,請求離因損害賠償贍養費。再依民法第1005條規定,夫妻結婚未約定財產制,為法定財產制。而離婚為法定財產制之消滅事由,您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ck 102-12-11 09:3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不願意回家

感謝您的回復,難道將寶寶丟給一個男人二個多月不管,萬一發生什麼事怎麼辦,法律都沒辦法管棄養的媽媽嗎?我是否可以帶著殘障手冊到她任職學校告訴其同事藉施以壓力,讓她照顧寶寶?我一個男人又要上夜班真的沒辦法照顧,可憐的寶寶現在是一個無父無母的狀態,她媽媽年收百萬竟拋棄了他,帶走正常的六歲老大,還不給我看老大。

jack 102-12-11 09:3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感謝您的回復,我是否可以帶著殘障手冊到她任職學校告訴其同事藉施以壓力,讓她照顧寶寶?有法律問題嗎?我該注意那些才不致犯法。只是想給壓力而已,二個月來寶寶發燒三次也沒回來看過,現在又感冒了我每天晚上十一點下班昨天我整晚沒睡。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5 17: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以您的能力無法給予幼子妥善的照料,並且可能會有生命的危險,則這個部分您的配偶已經涉犯遺棄罪,然前提必須是,您無法給予妥適的照料,幼兒有生命危險,如您無法籌措出醫療費用等。

2、本文不建議您去您配偶工作的地方施壓,此部份可能會有涉及誹謗罪的問題。

3、本文建議您仍應循民事途徑解決,但是倘若確實可能有幼兒無法照顧而有生命危險之虞,則您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或是提出告訴。

jack 102-12-25 18:4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以您的能力無法給予幼子妥善的照料,並且可 ... (恕刪)

我在宜蘭若請您幫忙打這離婚、給付家庭費用監護權剩餘財產的官司,整個費用是?感謝回應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6 1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十分感謝您對本人的肯定,然,因為本人主要的執業範圍是台北地區跟桃園,倘若您的案件由我來承辦的話,考量成本問題,費用上恐不盡人意。

2、又考量您的經濟狀況,您可以尋求法扶的扶助律師,就該案件我則可以提供您其他協助。

倘若您有意願或是其他想法,歡迎來信,謝謝

jerry 102-12-05 23:28

 先生在婚前有養一隻大型犬   曾在去年12月  因家中小孩(三歲)跟狗玩不注意  而被狗咬傷腿流很多血  緊急送醫治療  事後先生有對小孩道歉   但依然堅持要養這隻咬傷人的狗   他自己本身以前也曾被咬過二次   一直養到今年11月  因雙方吵架要離婚  他才不得已將狗送人寄養    但是對小孩傷害已經造成  現在我想提出他養的狗對我小孩過失傷害  已經超過期限了  那可以提出侵權損害賠償嗎 (有二年期限)   提出這樣的賠償  金額好像不多  需要請律師嗎? 或是可以自己去法院提告呢?   感謝回答

感謝二位律師的回答

想在請教一下二位律師   可以再提出的精神賠償部分  可以包含這一年來 他都養在客廳跟房間 讓大狗自由活定 我每天擔心小孩不知道何時又要被狗咬  這樣的精神損失  可以提出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已逾告訴六個月之期限,民事侵權行為責任則為二年,所以民事部分您仍可以提告,請求金額主要為醫療費用及小孩的精神慰撫金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6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方面,可能已於其,但民事方面,依民法第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時效似尚未過期,仍可請求之。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05 00:23

事情是這樣的 (抱歉字數稍多請見諒)
我父親在我小學一年級就出家遁入空門
離婚協議書上表明 小孩與兩間房子歸女方
其中一間 我們租出去 剩下的那間我們自己住
到目前已經過了18年了
他非常渴望有自己的寺廟
也希望我和母親可以跟他一起出家 並幫忙他把道場做大
但多年來沒有聯絡我們之間非常疏離
所以在各種想法和概念上的分歧(他認為我跟我媽都應該跟他一起出家修行)

以及他旁邊有一個照顧他的女師父的建議
要我和母親搬離現在住的房子
好讓他把房子變賣盡快成立道場

因為女師父說出家人的房子給在家人住會損出家人福報

我才了解和母親住的房子一直都沒有從爸爸名下過戶到媽媽名下來

媽媽當初也覺得房子過不過戶應該沒關係

產權15年也已經過了
目前我們只好摸摸鼻子搬出去住

 我爸甚至還希望我們租人的那個房子也給他 還好那間名字是媽媽的
也還好是山上的房子不貴 我會想辦法用自己的力量青年首購買下來

只是有點擔心旁邊的女師父會要他抬價
以上這個問題沒辦法解決 只能當作花兩百萬買產權15年的學費教訓

另外是我阿公這邊
前幾年 我爸跟女師父兩個人一搭一唱哄我阿公把他的田地過戶給我爸

好讓我爸在桃園青埔建道場
我阿公也答應了 條件是阿公阿嬤身後的事 我爸全權負責(為何不是生前照顧條件實在奇妙)
後來五百多萬的田地就在我爸急於變現 四百初就隨意轉手了 我阿公心裡一直在滴血
可惜我爸在桃園建道場的事無疾而終 但他不敢讓我阿公知道
最近我阿嬤出車禍 身體又有很多毛病 住進養護之家
我阿公僅剩的田地沒了 我爸出來大聲地嚷嚷 要出錢大家一起出
可是拿到財產的也只有他 他卻要大家一起分擔五千 三兄弟共一萬五 而養護之家要三萬多
看在孫子的眼裡實在是替阿公感到難過
另外我爸有在販賣酵素 桑葚酵素用的素材就是我阿公種的  可是我阿公本身已經不便行走
卻還願意做這個粗活 我實在對這個一生都奉獻給家庭的老人感到難過 我爸又是長子 沒人敢講他
我阿公這兩天跟我說 他最近沒給他五千塊  我想趁這個機會問一下

是不是要先請阿公跟我爸要撫養費 如果我爸還是不出錢
可以提出取消之前田地贈與的請求嗎
雖然我知道田地已經變成現金了  不過老人家的生活真的變很辛苦
我們整個大家庭目前過最好的就是我爸了
可是我爸認為自己出家了 什麼都沒有他的事
五千塊他認為那只是對阿公幫他種桑葚的感恩之意
至於我問他阿公給他的田地
我爸說那是供養 不是財產繼承 因為我阿公年輕的時候灑農藥灑太多 現在不良於行
田地拿出來布施 是在積陰德 種福報
我有點看不下去了 請問版上的律師 有沒有方法可以治我父親呢  謝謝

1.前面你跟母親這一段 看起來是沒有提及其他問題 2.至於阿公贈與給父親財產 如果已經交付也移轉所有權贈與當然就有效力 只是民法有規定 如果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 無故不願履行 贈與撤銷贈與之權 3.所以你們確實可以先去調解委員會 如果調解不成立 將來可以主張撤銷贈與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5 1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412條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若可解釋您爺爺移轉土地給您父親為一附負擔之贈與,或許有機會以您父親未履行負擔而撤銷贈與。又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及第1115條規定,您父親對爺爺奶奶均有扶養義務,亦可請求其履行對爺爺奶奶之撫養義務。第1114條規定: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兄弟姊妹相互間。四、家長家屬相互間。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三、家長。四、兄弟姊妹。五、家屬。六、子婦、女婿。七、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尤其您父親目前可能為較有經濟能力之一方。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平凡 102-11-27 09:32

目前我在等待與大陸籍配偶離婚中,但是問題現在他說要監護權給他才要簽離婚

我跟他說我只可以給他探視權,他後面有說如果他不要監護權看要多少錢給他

所以目前還沒有一個結果在拖時間~我是想請律師直接跟他走法院,目前我媽媽身體不好~

工作辭掉了再家照顧小孩~所以卡在我目前沒有工作~她有在冷飲店上班3~4個月了

不知道我這樣是否會輸給她呢~該不該直接走法院~因為目前她都用一些有的沒的動作想惹我生氣

重點是小孩的監事權~她主動跟我提離婚至少3~4次了~也不履行夫妻義務都會說要睡了

不要吵她~叫我自己去廁所處理

 法官判斷監護權給誰時,會考慮雙方資力、工作、對小孩教養計畫、小孩意願等因素,監護方式也有很多選擇,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您好,一般來說法院判定監護權都是以誰為主要照顧者為主,至於經濟能力只要不要太糟即可,且可以請家人協助就好,所以如果你是主要照顧者,就沒此問題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找蘇文俊律師粉絲團按個讚喔

了.

平凡 102-11-27 17:17
回覆 平凡 的發言內容:

目前我在等待與大陸籍配偶離婚中,但是問題現在他說要監護權給他才要簽離婚

我跟他 ... (恕刪)

目前她已經沒有住在我家了~她東西都拿走了剩下一些衣服~如果他要進來我可以不開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