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難道我要自認倒楣嗎??不知是否有相關法律律師經驗的人,可以告訴我應該如何去做........ 附註說明...
1. 獨棟房子為自買土地,自己請建設公司蓋
2. 圍牆為區隔自家土地和別人家土地,並非房子本身牆壁
圍牆是否為自身房子的一部份,如果不是其房子一部份,中華民國刑法第353條毀棄損壞罪有可能成立嗎???
民事訴訟毀損,屬小金額賠償,法院有可能叫 你先去和解方式做處理...
可是依照鄰居說法:你告贏我,再來說(告贏最多復原)_鄰居不可能和解!!
可能我必須付出相當法律訴訟費和時間.....
難道沒有辨法捍衛自己權利嗎????


假設甲原本經營一家公司經營的有聲有色,
但因甲欲擴張其商店版圖的野心非常強烈,
其公司所聘請的律師利用其企圖心,
找來乙假冒金主,表示看好該公司發展願易投資該公司5000萬元,
並慫恿甲多買貨品趁此機會好好大擴其公司版圖,
另一方面不斷吹捧其公司未來性,
在趁甲滿心愉悅不疑有他拿其投資5000萬元大舉進貨之際,
突然堅決表示要撤資(是否屬於惡性撤資?),
由於甲已將所有資金均運用於貨款中且開立支票,
隨著乙突然撤資,導致甲完全湊不到5000萬,
此時甲隨同律師和金主乙求救,
乙表示若願意讓渡甲旗下公司,
乙承接後便還其所有支票。
甲實在無力償還貨款,也無法退貨,迫於現實只好低頭。
以上範例,若僅於短時間(1年左右)成立,
在此前提下,乙在甲運用資金後突然撤資,甲是否有其他方法拯救?
乙是否屬於經濟犯罪?
甲一定要立即還款嗎?
綜觀以上範例,
若甲提不出證據證明乙方是惡意撤資,
但如此一來一往之間,甲瞬間便尚失其辛苦打拼之公司,
這樣乙真的就都沒有問題嗎?
是否有任何挽救措施或是自救方案?
假設甲把錢先以支票方式開出並已經拿到貨,
因支票尚未到期故乙資金並未使用到,
但甲是因有乙這資金才大舉進貨,
此時乙要求撤資能夠不還嗎? 5000萬還未被支票對現啊!
謝謝大家! 謝謝!



奶奶過世後,遺留下一間房子,膝下共有七名子女,我父親為長子(但已過世),我為長孫所以成為代位繼承人,大姑,二姑,三姑,二叔,皆願意拋棄繼承,只有小姑和小叔希望能處理房子得到錢,因此大姑有此想法,希望我繼承房子,然後將房子拿去貸款,所需貸款之金額將依小叔和小姑所應分配之金額而定,例如房子若處理可得350萬元,那每人可得50萬元,那我只需貸款100萬元,將此金額分給小叔和小姑,之後此房子就歸我所有,而我必須負責貸款之負擔,唯一的條件就是能讓三姑和二叔常住,直到終老,所以想請問各位先進,
1.我是否為合法之代位繼承人?
2.我該如何取的此房子之價值?(因為要分給小姑及小叔)才具有其公正性
3.是否可以訴請哪些單位,如法院,為此議題提出公正的證明?
4.如要請人處理要請代書還是律師?


對方老婆也答應我們在一起 [有對話錄音為證]
但是對方老婆已經知道半年
時間也超過六個月
那對方老婆還有權力提告嗎?
不是有法律訴條是:
熟知6個月以上不得提告
那就算是我們這六個月內不論做什麼或者發生性關係
對方老婆是不是都沒有權力提告??
已經開庭三次
想找答案 做最後判決回答
對方律師是針對我們在對方老婆熟知這半年內又發生性關係
[但是針對那6個月期限~是不是也不會被起訴呢?]
逾期6個月就不能告了不是嗎?
我只是一個想好好專心賺錢養小孩的女人
不想再讓那些煩人雜事擾亂自己生活
小孩生了~就是鐵證~但是就是已經知道超過六個月
對方還要提告.....在法庭上我到底該怎麼辦?
明天要開庭了~可以交我怎麼做嗎?
對方老婆還恐嚇我~要找幾個人來我家強姦我
對方還有我家鑰匙~曾經企圖要來我家沒有成功
還好是警衛把他驅離~他這些總總行為~讓我非常害怕
[全部都有錄音存證] 如果在偵查庭承認認罪~是代表要判決的意思嗎? 我本來沒有要認罪的意思~是檢察官跟我說:跟對方生小孩就代表通姦了 我才認罪的 但是對方老婆就是知道6個月了 為什麼對方律師還要這樣堅持告我. 現在等判決的情況下~我可以寫訴狀嗎? 因為我現在就是一個人上班請保母帶女兒 如果我被判刑~我小孩怎麼辦...我沒辦法離開她...他才1歲~ 每個月光繳保母費我身上就所剩無幾了 我也只剩一個母親..他需要上班~因為弟弟還在唸大學~ 所以要上班供他讀書~根本沒有辦法幫忙我帶小孩 我就只是想好好與女兒一起生活ˋ好好上班養女兒... 對於這些法律問題~在法院裡...我就只有一直被挨打的份 我什麼都不懂的情況下.....就真的要定我罪嗎?~ 真的找不到任何人可以幫我了.......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關於加入網路創業GDI
加入之後每月需繳費10美金購買GDI的ws網域空間
但加入後發現與廣告皆為事實不符
他們廣告宣稱:1.網域投資有轉售機會 2.可發展大陸市場五億人口
經過查證之後發現確實不實!
後續將所有經歷與所見事實寫成文章告訴大家切勿受騙
我想請問:
1.他們這樣是否構成詐欺?
3.我講的皆是事實,但有被起訴的可能性嗎?(若對方買通法官或資料造假,且這是網路我都是用拍照與網頁存檔,這是否能當證據?會不會被認為造假?)
4.被騙加入之後,因非常相信而放棄實際工作全心投入3~4個月,之後被提告更讓身心疲倦,心情極度低落,也影響了工作生活,也常常請假蒐集證據,也請假從台南去台中筆錄,筆錄完成之後還需要在去台中嗎?還是直接等待起訴與不起訴?
5.若我今天被判不起訴?我反告對方"誣告"
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還有他們目前依然在網路上繼續行騙!求助無門,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該創業系統簡稱GDI 呆呆向錢衝團隊 由咖啡王子蔡大哥所創立
那若我寫的文章指 GDI 呆呆向錢衝團隊會欺騙大眾? 製造謊言? 利用? 甚至會洗腦
但我有幾個疑問:
1.我無指名道姓,且大部分的民眾也不懂GDI是什麼,連蔡大哥都不知是誰的情況下?
2. 且GDI呆呆向錢衝蔡大哥 <=這些字眼又能屬於他個人專利嗎?
假設性若捏造的情況下,"GDI呆呆向錢衝蔡大哥"這可以表示一個人嗎?
會影響他個人在社會上的名譽嗎?
3.我目前有他們在網路上騙人的真實證據,我該如何請求政府單位協助蒐證與保護自身
因為目前業者似乎一直在毀滅證據,投訴公平交易委員會
一直給予的答覆是:目前正在調查中...讓我有點擔心他們是否會時間久了...不了了之



案件
我有一位房客
因為房子有些耗材的問題跟我爭執
後來索性就不繳房租
而且沒有知會我
去要錢時擅自叫我先從押金扣錢
合約內容第三條備註: (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且不得由保證金中作抵扣為租金)
他再過一個禮拜對方就欠我2個月租金了(押金扣完了)合約載明每月1號付款
才能催告呢 ~板橋法院簡易庭諮詢人員講的
步驟1寄存證信涵通知---步驟2等5~7天對方沒回應---步驟3寫訴狀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步驟4出庭
(不等4個月用步驟3會被駁回裁判費沒收)
我問過很多律師只要程序對勝訴很大
但討回金錢的程序要很久~半年到1年
所以我是想請問律師
真的要再等2個月嗎!(等4個月可能水費、電費、管理費、瓦斯費、管理費加起來可能要10萬)
有沒有比較快的執行催討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