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阿水 102-06-24 19:57

您好!祖先留下一塊三合院地,現由30幾位子孫人以持分方式各擁所有權狀(均未分割)。另,尚有未有土地權狀之子孫數十人。該地除公廳(祖先牌位及祭祖用)、後花台、前院廣場未有標示由那一房使用外,左右護龍既有房舍部分及後院空地,則在上一代所共同編修之族譜內,有一概略圖說,註明由那一房使用。現因公廳老舊,擁所有權狀之地主們,想處分整筆土地

請問:

1. 左右護龍上既有房舍,係由部分現擁有持分土地人之先人,於早年原房舍地震震垮後,徵得上一代同意後自費建成(屬私有),現仍完好,且仍由其子孫居住至今。整筆土地如超過三分之二同意要出賣時,該房舍所有人可不同意嗎?可要求依現況分割以保留房舍嗎?

2.如要強制賣出,對該私有房舍要補償嗎?如協調不成,可否強制拆屋?如強制拆屋,屋主應如何自保?

3.對未擁有權狀之其他子孫,拆除公廳後將祭祀無門,可反對所有土地之售出嗎?對原即在使用中祭祖之公廳、花台及前院,可要求保留或提出任何權利主張嗎?

以上,請惠予解說。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00

 依土地法規定,只要2/3同意,即可售出土地,

新買家再以地主身份要求左右護龍的人拆屋還地,

除非有地上權設定,不然是拆定了,

不拆的話,新地主替你拆,還可以向你請求拆遷費用

小小娃 102-06-24 15:50

請問律師母親大人有輕度殘障手冊,是精障!請問為預防萬一怕被利用或被騙去當擔保人,謝謝請問律師一下我有什麼方法可防範,母親名下有一筆土地

 本件建議您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或者輔助宣告,俾以維護您母親的權益。

小寶 102-06-23 22:27

想請教 遺產土地 強制分割 會被拍賣掉嗎?  如果爺爺的女兒,都沒有撫養爺爺,還有負擔爺爺的醫療費用,在這方面我可以在他們要求分割祖地的時候,要求他們平均分擔嗎?  因為21年的醫療費用,算起來很龐大,以至於現在我沒有錢可以買他們可以分產的建地價格,那麼我該如何 或 可不可以要求他們必須要支付我??  還有喪葬費用,他們有分產權,那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他們必須與我共同分擔呢??  因為他們都沒有提到要出錢,只一直說我不買,就要法院拍掉爺爺的祖地,所以我現在到底該如何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土地強制分割,仍有可能以變價方式來分配,所以仍有可能會被拍賣.

二.醫藥費用及喪葬費用的部分,首先要先確認是由誰支付,此部分也要提出相關單據,才能請求.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evinlu 102-06-23 13:21

事情是這樣,在幾十年前好像有土地改革,就是土地歸國有,使用70年? (求解,
                                                                               
我爺爺在大陸有土地被徵收  (此時來台灣的兒女並不知道,時間就這樣一直過去。
                                                                               
然後到現在我母親那邊才想到去賠償的問題,
                                                                               
請問事隔那麼久還有機會拿到賠償嗎,土地權狀那些都在,現在有寫陳情請海協會
                                                                               
,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嗎?

lucky 102-06-22 00:43

如題若要訴請法院將遭到占用的土地上的廠房強制拆除可行嗎*須要什麼要件或條文來強化它的正當行呢*麻煩幫忙解惑謝謝

所有權人得對於無權占用土地之人以民事訴訟方式,訴請拆屋還地,另外其無權占有之情事,若符合刑法竊佔罪之要件者,並有刑事責任之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lucky 102-06-22 16:3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有權人得對於無權占用土地之人以民事訴訟方式,訴請拆屋還地,另外其無權占有之情事,若符合刑法竊 ... (恕刪)

請問拆屋還地成功率差不多幾成*須要付他拆遷費嗎*

如對方無合法占有權源,訴訟成功機率極高,且不僅無需給付拆費,還可請求不當得利.

lucky 102-06-21 19:35

最近在朋友介紹下在離家不到2分鐘路程*法院2拍買下了一塊2.5分的農地含一間合法農舍*因為本身是維護人員所以想到有地方可以堆放中古零件*問題是土地上還有一間未保存登記的鐵皮厝*當手序完成後我有親自5次登門拜訪*希望可以合平解決但事與願違*地主不放棄並獅子大開口喊出了超高的遷移費*我也只能寄望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但還是無解*(因為他提出法院租賃公正文)使我很煩惱*請問有什麼辦法刻可以解決*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6-21 20:15

您不是買了土地?怎還會有「地主不放棄並獅子大開口」?又經公證租約承租標的到底是土地還是鐵皮屋?拍賣公告上面有沒有記載鐵皮屋及租約等事項?

lucky 102-06-21 20:53

 因為當初拍賣公告上也沒有註明有待租賃公正文的條件出現是在洽談中由地主口述的直到調解時才將公文拿給調解員看我也沒有看到*後來去法院要求調閱也不行

Lusia 102-06-21 15:38

您好請教繼承相關問題如下:

因祖伯父與他人(以下簡稱某甲)共有土地,但祖伯父於大正11年及行蹤不明,無結婚也無後代,某甲於民國102年因請求裁判分割系爭土地聲請死亡宣告,於民國102年4月22日確定宣告死亡日期為民國34年。家屬於5月底才經由區公所通知領取死亡證明。

 請問:

1.我們是否有祖伯父土地繼承權?(從戶政調出的關係圖如下)

2. 我們之後在調閱祖伯父的土地時,發現此系爭土地為未分割土地,某甲及祖伯父各占1/12,另有其他所有人,某甲裁判分割系爭土地是否會影響祖伯父的土地所有?會對我們有甚麼損失嗎?

 

                      曾祖父(大正7年死亡)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祖父(昭和二年死亡)                     祖伯父(被繼承人)

                (大正11年行蹤不明,

               於民國102年宣告於民國34年死亡)

___________________

          |

父親(民國88年死亡)

___________________

          |

子女….. (繼承人?)

沈恆 (沈律師) 102-06-21 16:14

曾祖父及祖父皆於民國34年之前已死亡,因此祖伯父死亡時已無繼承人,祖父的後人並無代位繼承權。既然對土地繼承權利,如何分割都不會有影響。以上謹供您參考。

Lusia 102-06-21 16:4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曾祖父及祖父皆於民國34年之前 ... (恕刪)

謝謝律師您的回覆,另外有幾點想請教一下:

1.為何戶政單位會請我們回到當地戶政領取祖伯父的死亡證明?若不在時限內領取會有罰款?是否其中有玄機?

2.祖伯父被宣告死亡的時間點是否有爭議?有可能抗告或有甚麼法律途徑可以正當繼承嗎?

Lusia 102-06-21 17:0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曾祖父及祖父皆於民國34年之前 ... (恕刪)

謝謝律師您的回覆,另外有幾點想請教一下:

1.為何戶政單位會請我們回到當地戶政領取祖伯父的死亡證明?若不在時限內領取會有罰款?是否其中有玄機?

2.祖伯父被宣告死亡的時間點是否有爭議?有可能抗告或有甚麼法律途徑可以正當繼承嗎?

matt 102-06-21 14:15
你好~ 有兩個問題請教 我住家地下排水管至排水口 當時經同意通過隔壁家土地 現隔壁家有權把排水口賭住 不讓我家排水從他家土地經過嗎 第二問題 我要挖門前道路埋排水管 但是土地所有權也是隔壁家的 但這條道路是從日據時代通道現在有四米寬 村落自來水管也都埋在下面 現隔壁家有權不讓我挖嗎 以上問題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屬於相鄰關係之問題,您們是有權利可以請求隔壁家讓您們的排水經過,但隔壁可以請求償金的補償. 二.第二問題同屬第一個回覆,您們仍可以請求,但對方也可以向您們請求償金.
mei 102-06-20 10:32

請問:我們有一個案件是塗銷系爭土地繼承登記土地是屬祖產),我屬

被告,法院寄一張附表要我依附表所示之爭點整理書狀,請問

1.爭點:塗銷系爭土地繼承登記

2.原告之主張及出處:這是指什麼

3.被告之主張及出處:這是指什麼

4.支持本造主張之證據方法或法律見解及出處:這是指什麼

以上2、3、4點我該如何填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服務台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老胡 102-06-19 07:08

民國67年地主與人合建,成立興建委員會共9人,4席代表地主(地主為成員之ㄧ),另5席為合建一方(合建人任主任委員),興建過程合建一方違約地主訴請拆屋還地,至此該會未再運作同時成員也部份陸續過世(地主亦已過世)亦未遞補,經過20-30年後,主任委員卻主張該會仍有權主張該土地開發,繼承地主不得擅自主張該土地權益,委員會還有權嗎?該會成員不足主任委員一人可擅自主張權意嗎?該會已未再運作是否會被經濟部解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委員會即便當時有作成決議,但因遲未履行已超過十五年,所以基本上時效已有問題,且當今該委員會之組成是否合法,也是問題之所在,且該土地上既已有繼承關係存在,或許由繼承人來訴請裁判分割,對大家是比較有利的作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老胡 102-06-19 06:18

未經本人同意,他人在本人土地擺貨櫃,是否已涉竊佔?

承佑 102-06-18 09:34

您好:

奶奶於101.10月過世(爺爺早已往生),奶奶生前留有土地(農地及公供設施保留地)公告金額約2,600萬,另於100.12贈與公告現值750萬房子給叔叔兒子(採公告現值扣除贈與免稅額後,繳交贈與稅及土增稅方式過戶),奶奶生前有子女四人(父親,1叔-領有身心殘障手冊,2姑),其中父親已往生(留有子女各1人-代位繼承),目前尚未申報遺產(已過6個月國稅局已發函摧繳中),

請問以下報稅及分配問題:

一.奶奶名下一筆土地銀行設有抵押權(借款人叔叔,保證人奶奶,土地為擔保品),借款金額150萬,尚有未償還負債約125萬,土地公告地價約650萬

1.請問申請報稅時125萬可否列入奶奶的未納負債?(叔叔已向銀行提出不願繳交後續本利聲明)

2.若銀行已進入司法摧收程序,繼承人是否有優先認購權?若有先後順序為何?

3.若土地遭拍賣後,該筆650萬公告農地是否仍需納入遺產總額中申報?

二.奶奶生前未立遺囑,現因繼承人均未拋棄繼承,按法規遺產應4等分並於繳納遺產稅後分割,惟因分配比率問題仍未解決,叔叔主張剩餘財產均為其名下所有(主因為奶奶過世前口述財產要給叔叔-有1位證人-奶奶妹妹),但二姑堅持按法律1/4分配,大家不願出錢繳納遺產稅(粗估約60萬-農地無法取得農用證明),請問若有三方同意繳交,可否避過二姑採對我們代位繼承者較有保障之解決方式(如法院裁決)?

三.奶奶於過世前生病之醫藥費部份,有約40萬皆由我們支付(叔叔及姑姑均未支出),此部份對於我們在遺產分配中是否有較有利的法規保障?

以上問題請教謝謝各為先進

陳先生 102-06-16 21:27

今年年初外公過世,

約有現金 130萬、土地數十筆,

房屋二間、一間約800W、一間約200W

繼承權的是外婆、二個舅???舅,我媽媽、四個阿姨,

其中800W的房子今年前已經過戶給大舅,過戶就不算在遺產內嗎?

舅舅說女生都不能分,以後就沒有照顧外婆的責任

如果我媽媽阿姨都放棄繼承,未來就沒有扶養外婆的責任嗎?

如果照法律外婆1/2、其他子女平分,那外婆的扶養責任是如何??

因為舅舅那邊很兇悍,很難溝通,如果要請律師處,大約費用是多少?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基本上,您母親對於外婆的扶養義務與是否有繼承外公的遺產無關,並部會因為沒有繼承外公遺產,便無庸扶養外婆,這是二件事情。

至於外公遺產的部分,需先看外婆是否要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如要,則先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後,再就外公剩餘之遺產部分,進行遺產分配

一年前外公將房屋過戶給舅舅,如果是贈與,因該贈與是在外公過世前二年內所為,因此該財產視為舅舅所得遺產,亦即舅舅已經先分得部分的遺產了。

舅舅如果十分強勢,不願意讓您的母親繼承遺產,可以委請律師進行協商或者提起繼承回復請求權之訴訟,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如無法協調,可自行先辦理遺產登記後,訴請法院分割遺產

阿龍 102-06-15 19:28

我父親於民國96年因病過世,家族中可處分父親遺產者有五人(下稱繼承者五人)。父親往生後留有債權土地若干筆、股票、現金)及債務銀行貸款約700萬元、向銀行作其他擔保人而被假扣押約2,000萬元)。繼承者五人已於規定期限內辦理限定繼承

其中債務部分,銀行貸款為償還第一順位,因擔保而被假扣押者為第二順位銀行貸款因當初以父親名下一筆土地地上物一棟(我所有)作為擔保品,並由我作為保證人,現下已向銀行辦理該筆貸款轉由我來借貸,並由其他四人做保證人,我每月按時繳交貸款利息

現今繼承者五人已將父親之現金及股票辦理分配過戶於各自名下,預計持續辦理其餘土地分割繼承,僅餘尚作擔保品之土地暫不分割處分。請問:

一、 繼承者五人未以繼承債權清償繼承債務,而將債權逐步分割處分,有無違反限定繼承之規定?

二、 如有違反限定繼承相關規定,繼承者五人將有何罰則?如無違反,將來該些繼承債務要求清償時,是否仍僅由該筆尚未處分之土地(加上地上物一棟)作為清償即可?

沈恆 (沈律師) 102-06-16 02:57

依您所述,繼承人並沒有依法完成整個限定繼承的程序,如果債權人受有損害,可以請求賠償。另外,不管繼承人有無違反規定,債權人可以求償的範圍至少是繼承時所有的遺產,不會因為繼承人已分割遺產就受影響;再者,如果處分遺產是因為不想還債,還可能會喪失限定繼承的利益。以上謹供您參考。

dean 102-06-15 18:35

您好,我是爺爺的孫子!因為這幾十年來都是我在照顧爺爺奶奶,爺爺同意把房子土地移交給我,請問我除了該辦的手續之外,還需要做什麼來保護我自己在爺爺過世後其他家族上法院告我侵占!!謝謝

建議你找律師幫你們寫贈與契約
並做見證即可

律師的見證具有公信力
可免日後爭議

 

許小姐 102-06-15 14:32

日前有購買一房產,當時只知台灣電力公司的電線桿是立在這房產的土地上,只知購買後應該可以請台電將其電線桿移出,不要再佔用本人之土地。但經過向台電申請移出時,確不予理會,只說我要自已找地方給這支電線桿用。

土地鑑界已確定此支電桿是座落我的土地上,台電確不將其電桿移走,是否可以民事767條告他呢? 另外此電桿上還有第四台(有線電視)的電線,也有市公所的路燈加在其電桿上,是否也要連第四台及市公所一起加入被告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土地侵占,可以依民法來排除侵害,但本件仍應全盤考量電業法相關規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mrlaw 102-06-14 11:14

我親戚兩年前買了一棟房子,最近開始點交(她是社區點交小組成員),查閱點交相關資料時發現建商將各大樓(社區由多棟大樓組成)前的廊道(像是有遮蔽的騎樓但竣工圖及點交清冊稱其為廊道)當成所謂的公益設施拿去換容積獎勵並標註其為公益使用,但同時又當成公設賣給住戶。

可是在銷售時並沒有提到所謂的公益設施有包含廊道,跟住戶的合約也沒有提到廊道是公益設施,只有在竣工圖上才有載明,而竣工圖一般住戶在買賣時也看不到,而且如果親戚不是點交委員,也不知道有這個東西。

這個社區各棟大樓均有一層當成公益設施捐給政府換容積獎勵(銷售時有說明),這個部分沒有列在公設中,而整個社區四周均退縮5~15公尺,作為開放空間及 民眾通行之用(人行步道最窄也有5公尺),這部分也沒有被當成公設,也就是社區住戶的認知是住戶並沒有花錢去買被建商拿來換容積的公益設施用地。
我查了營建相關法令,我的認知是,如果騎樓外的非遮蔽人行步道超過4公尺的寬度,大樓前的騎樓就不會是法定騎樓(因為沒有必要),並沒有供大眾使用的義務。
   而且,如果是法定騎樓,其名目就會直接叫做騎樓,如果名目是叫廊道或其他名稱應該就不是是法定騎樓
想請教,
1,我對法定騎樓的認知不知是否有誤? 不知要如何確認(向哪個單位詢問)?
(有問過當地警察局,駐區回,他的認知是,這個廊道是社區私產,可不供公眾使用,要圍的話,因為是私人土地,只要沒有妨礙交通,基本上不需要申請。
電話詢問市政府工務局(假稱要圍起來),工務局回覆,希望不要圍不過,真的圍起來,他們也不能怎麼樣。
所以,感覺警察局跟公務局的認知,這個廊道不是法定騎樓)

2.建商可以把已經捐出去當成公益設施用地並用來換容積獎勵的地當成公設賣給住戶嗎?

3.假設前述的廊道建商不是拿來換容積獎勵,而是依規定湊到法律規定必須當成公益設施用地的總面積中,捐給地方政府換了其他好處,建商還能將這塊地當成公設賣嗎(在銷售時跟合約中均未提到廊道是公益用)?

謝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6-18 10:14
回覆 mmrlaw 的發言內容:

我親戚兩年前買了一棟房子,最近開始點交(她是社區點交小組成員),查閱點交相關資料時發現建商將各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建管相關法令可向建管處或工務局確認,不過如果只是電話確認,可能並非是針對個案所做的最後認定。

如果所有權狀上並未納入的面積,就不能當做販賣的客體。不過也有一些公共設施權屬是私人所有,卻因為法規需求的因素係經過所有權人同意提供大眾使用,這個部分可以以社區規約來做一下確認。可能必須詳細確認您親戚遇到的究竟是哪一種狀況,才能釐清建商到底有沒有詐欺債務不履行等等的責任問題。

您所提到的問題涉及較複雜之建築法規,建議您可以尋找對於建管法令較熟悉的律師法律諮詢,以釐清責任歸屬及建商是否應負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小和 102-06-14 00:41

我奶奶他有一塊地差不多198平方公尺

可是他上面有建物是我爺爺當時蓋的!!土地所有權是我奶奶的房屋所有權是我爸他們的!!

是四層樓的建築分別是我大伯跟我爸還有兩位叔叔!!可是我奶奶說要把地直接過給我爸!!

可以直接用贈與的方式去用嗎??還是經由買賣給我爸!!

我問代書說好像要經由他們同意才能贈與給我爸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論是贈與或買賣均可為之,但應注意土地房屋法律關係為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14 09:17

如果代書是這樣跟您回答,建議您去地政事務所詳察您祖母的土地及其上建物的所有權人究竟有誰?是否土地或建物間為分別共有關係?

詳細情形還是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約律師諮詢較能維護您的權利喔!

地是你奶奶所有

那她就可以自己處分

不用得到你大伯等人的同意

 

代書可以做的,律師大部分都可以作

你可以請律師幫你們擬土地贈與契約以及辦理土地過戶等事宜

elaine 102-06-13 20:37

最近爺爺剛過世,面臨到遺產處理的問題
我爺爺有三個小孩,就是大伯(老大),姑姑(老二),我爸,而奶奶已經過世


原先爺爺在奶奶剛過世時就有立了一份遺囑(A),
但後來因為一些撫養問題,姑姑不願意一起分擔照顧爺爺,
促使爺爺改立一份遺囑(B),是在他尚未生病且意識清楚下所親筆寫下,
上頭有載明上前一份遺囑(A)作廢,並載明年月日,以及親筆簽名。

遺囑大略:
遺囑(A):土地歸我大伯和爸所有(生前已改登記為大伯和我爸的名字),花剩的現金歸我姑姑所有,銀行優存歸我爸所有;
遺囑(B):土地歸我大伯和爸所有(生前已改登記為大伯和我爸的名字),花剩的現金大伯佔53%、我爸44%、姑姑3%,銀行優存歸我爸所有;

我們面臨到的問題是,銀行優存的部份需要所有被繼承人同時簽署,才能領回這筆錢,但姑姑不承認遺囑(B),所以想請教大家:
(1)這樣的遺囑是具有效力的嗎?
(2)這樣有違反姑姑的特留份嗎?姑姑的特留份是1/6? (假如有現金300萬,特留份為50萬?)
(3)土地也需要有特留份給姑姑?
(4)若有這份遺囑,去銀行領優存,還需要姑姑的同意嗎?

 

謝謝回答

yvan 102-06-11 13:54

律師您好…

請問我手上有一份81年的財產分割約定書與六份收據,

1、約定書的第一行說明「立約定書人等就將來分得財產,事先約定並切實履行」,

2、其他內容則為如何分割財產,誰得那些土地等,誰應該給誰多少錢。

3、有收錢的人就簽收據交予付錢的人。收據內容為「…給付金額為補償金…」等語

請問:

這一份財產分割約定書到底是物權行為還是債權行為?

以上謝謝律師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約定書屬債權行為,而物權行為則屬履行問題,所以若對方不協助辦理登記,則應提起訴訟來請求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先生 102-06-08 08:23

我爸約四年前,被在X先生慫恿下,將名下土地銀行貸款後,直接轉入給X先生的貨運行生意周轉,後來X先生並未如期還錢,當初未寫借據,最近要求X先生寫借據,他也不願意,目前手上僅有他寫的本票約1600萬(分每月10萬,開了160張),

而他目前依然不願意依本票日期還,一直以來皆表示其生意狀況差,無錢可還,即使去告他也沒錢還。

請問債務人與妻子名下無財產,在目前的證據之下,該如何處理,才能有效要回。希望有台中市律師可以協助,謝謝!我的mail:gamin1987@hotmail.com;電話:09526782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先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取得執行名義,以免罹於時效,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對對方聲請本票裁定,且雙方是屬於借貸款關係,也可以直接起訴請求,但要給法院之裁判費金額不小,且可先對對方為假扣押,以查明其現在之名下財產,並避免其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6-08 01:58

您好:

祖父母育有五子,而家父過世至今已25年,與祖父母也因大伯阻撓未曾有過聯繫。前陣子調閱戶籍謄本得知祖母已於八年前過世,且聽家母說以前祖母名下有一筆土地,但是有可能在這些年已經過戶給大伯。

想請教律師

1.如果土地已經在祖母生前過戶給大伯,我們該如何維護自身被侵害之權益?

2.如果請求分配遺產,除了土地之外,祖母生前財產該如何取回屬於自己的一部分?

3.如果真要打官司,勝算高嗎?

撥空解答,不勝感激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祖母名下的土地是在生前還是過世之後移轉至伯父名下?如為生前,則須檢視祖母是否係出於自由意志移轉給伯父?還是伯父私下辦理?又如為祖母過世之後方移轉,則該部分財產屬於遺產,您可以主張繼承權遭受侵害,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您的權益。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煜您好, 

1. 您的情況可以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按民法第1146條之規定繼承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請注意時效之規定,切莫超過時效影響自身權益。

2. 由於您的父親早於祖母去世,法律上您得按民法第1140條主張代位繼承, 亦有繼承權。

3. 法律上成敗為何,必須視您得提出的資料判斷,可能要麻煩您攜帶相關資料到事務所。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攜帶所有資料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

律師敬上

若您認為上述內容有所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102-06-14 23:39
回覆 煜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祖父母育有五子,而家父過世至今已25年,與祖父母也因大伯阻撓未曾有過聯 ... (恕刪)

您好:

前些日子前往地政與國稅局調閱祖父母名下財產動產已在祖母生前轉移伯父名下,所以國稅局並無辦理繼承紀錄。請問這樣是否有資格可以爭取特留份?

karen 102-06-07 15:13

二月中辦理限定繼承,今天電話詢問法院通知已結案,請教以下問題--1.陳報財產清冊的時候沒有陳報債權人,那麼是六個月內有向我們陳報債權債權人(法院的裁定書是要債權人跟繼承人聲明債權)才有要求遺產分配的權利?還是債權人清冊裡面的都有權利(最近才知道要去聯徵中心調了資料,想向法院陳報也來不及了);2.在已知債務大於資產的情況下,被繼承人名下的土地動產過戶嗎?(地政方面說六個月內要過戶,但是還沒有過法院催示公告期間);3.在有欠稅及罰鍰還有銀行債務的前提下,過了六個月催示公告期間,被繼承人的財產要如何處分?(僅有小塊土地及車輛)

Alice 102-06-07 00:22

共同持有分割土地,被告毀損農作物,該怎麼處理?謝謝.

Alice您好,

1. 按刑法第354條規定,毀損罪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請謹慎為之

2. 由於本罪不處罰過失犯,訴訟上主張可以往並非故意,只是不小心毀損農作物出發。


倘若收到警局開庭通知單,建議您可由律師陪同訊問,避免因為警詢回答問題不慎,因小失大。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07 13:01
回覆 Alice 的發言內容:

共同持有分割土地,被告毀損農作物,該怎麼處理?謝謝.

猜測應該是您們沒任何法院判決下,就逕自把其他共有人的農作物給剷平了吧!

要怎麼處理?就委任律師辯護即可。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FA 102-06-06 21:59

請問在28年以前, 財產繼承權與土地所有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哥哥移轉拋棄自其名下, 還在可追溯的年限內嗎? 需要找哪些文件參考證明? 非常感激~

FA您好,

1. 您的問題敘述並不清楚,倘若是繼承權受侵害,按民法第1225條,繼承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2. 倘若是一般財產權,請求權時效為15年(民法第125條)。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Snack 102-06-06 14:13

各位律師  您們好:

       因為我家有一塊土地侵佔,但侵佔的人卻完全無搬走的意願,我家有土地權狀,且每年都有繳土地稅,可是十幾年請代書處理卻無法取回土地,聽老一輩說當初那塊地有借親戚去貸款,但十幾年後也沒聽說土地法拍。想請問:

1、是否有辦法查到土地仍有貸款未還清?

2、若已無貸款,在我家土地上蓋房子的人,我是否可告他侵佔

大狗 102-06-06 12:42

由於叔叔欠債跑路,他名下有一筆和我父親以及大伯的土地被法院通知要法拍

而我們也有優先承買權,我想請問的是

1.若這塊土地一直無法被拍賣出去,法院會如何處理?

2.若是有人購買了我叔叔的部分,到時如果我們要購買還來的及嗎?是以當時拍定的價格購買就可以了嗎?

3.我們若是不想買,到時我們是要如何和購買者劃分土地?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1.除非是該動產應有部分有經過法院進行假扣押查封,否則經特拍無結果後,依法應予撤封、塗銷查封登記

2.若有人出價應買的話,法院會依法通知你們限期表示是否以同一條件承買該動產應有部分,故應不致於有來不及的狀況。

3.若有人應買而成為新的共有人的話(機率應不高),則按其應有部分享有所有權,若你們不願與之維持共有關係,可以透過協議分割共有物或者訴請分割共有物等方式來辦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如果執行程序走完還沒有拍出 就不會繼續執行程序 2.如果已經合法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 共有人不買 將來無法再主張 3.如果無法協議分管 將來可能只能訴請分割土地

大狗 102-06-07 21:48

不好意思再請問大家一下,今天確定這塊土地有被標走了,我想請問一下可以去那裡查

拍定人的身分?(由於父親認為是某一親友標走的)另外,大家文中的訴請分割是要由法院

來決定嗎?判定基準是什麼呢?謝謝大家的回答

Doggy 102-06-05 23:26

1.我爸當了某人的保證人(以下簡稱A) 5~6年前A有還不出錢來 銀行有通知我爸 我爸在那當下把他所有的財產動產過戶到我名下 如今已沒有再收到催繳通知 可能是有在還錢了 A膝下無子且擁有兩塊土地 但還是會怕哪一天又會收到..倘若我爸不在後 我或是我媽會繼承到那保證人責任嗎? 銀行會有可能控告我爸過戶無效嗎 ?     (我爸過戶動產給我已有2年以上的時間)

 拋棄繼承必須要 被繼承死亡才可辦理嗎 ? 若拋棄繼承後 已過戶動產是否會因為過戶無效而回歸繼承者且因又拋棄繼承而無法再繼承那回歸的動產呢 ?

該如何達成不用幫A還到錢 且不危及我們的家 及解除保證人的關係呢 ? 

 

2..我姊姊也有欠錢失蹤很久 但不時的還會收到關於她的帳單及法院傳票

(我們家房子的戶籍裡沒有我姊) 

她已經25歲了 如果她的債主是地下錢莊的話 我們家人沒有任何人幫助他簽條約也沒當她保證人地下錢莊找不到她的話會涉及到我們嗎? 還是地下錢莊認定只要是親人就暴力討債呢 ?

 滿懷誠意的拜託各位大哥大姐幫幫忙...

老胡 102-06-04 20:09

承租承租土地,興建地上物契約言明到期拆屋還地承租人向主管機關聲請拆屋,工務局給予拆除執照,承租人依規定將建物拆除完竣,卻怠於向工務局報完工並解除套繪,致使地主無法向工務局申請建照,地主向工務局陳情,給的答覆是要承租人蓋章才可以,否則無法解除套繪,請問地主可以提出訴訟嗎?如果可以這是屬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4非財產權之訴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透過訴訟程序來請求,但本件仍應屬財產權的部分,所以仍有訴訟費用計算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天馬行空 102-06-03 18:40

個人之舅舅因無工作及其他原因,以他名下之土地向農會貸款30萬元,繳了數期後,無力繳納,目前農會催收中,家母擔心祖厝(在他名下土地上,但無建照等),會因土地被拍賣後被拆除。

個人如欲購入此筆土地,但仍擔心舅舅不知是否有以該筆土地向其它民間借貸關係,除詢問本人外,還能由何種管道得知。

回覆 天馬行空 的發言內容:

...擔心舅舅不知是否有以該筆土地向其它民間借貸關係,除詢問本人外,還能由何種管道得知。 ... (恕刪)

就此部分借貸關係,若確曾以該筆土地另行設定抵押權者,則依法院執行處之通知文件上最後面文書送達部分之記載會有抵押權人之名字,若法院文件上記載有複數以上之抵押權人則表示除了聲請執行債權人以外,另有其他抵押權人。另外您們也可以透過地政事務所查調土地謄本,看看上面他項權利部分有沒有其他抵押權之記載即可明瞭。

此外,依強制執行法第98條第3項之規定,存於動產上之抵押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因拍賣而消滅。所以本件若您欲透過法拍而承買,則動產上之抵押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屆時將因拍賣而消滅,併此說明。

 

強制執行法第 98 條

拍賣之動產,買受人自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取得動產所有權債權人承受債務人之動產者亦同。
前項動產原有之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典權及租賃關係隨同移轉。但發生於設定抵押權之後,並對抵押權有影響,經執行法院除去後拍賣者,不在此限。
存於動產上之抵押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因拍賣而消滅。但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未定清償期或其清償期尚未屆至,而拍定人或承受抵押物之債權人聲明願在拍定或承受之抵押物價額範圍內清償債務,經抵押權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udy 102-06-02 17:30

我爺爺生前有和我爸爸和小叔叔做土地買賣把2筆土地已1百多萬轉賣給我的爸爸和叔叔了過不久爺爺就過世了~他們也就傷心之餘也沒再處理這件事情了~直到前幾天三個姑姑用土地齊分轉賣和贈與給其他人同時也委造我叔叔和我爸爸的簽名與印章辦理土地齊分~這樣的話有犯甚麼法嗎??納土地是我爺爺年輕時一磚一瓦打拼來的爸爸他們不想這樣落入外人手裡我該怎麼做??

王耀星 (Eric) 102-06-02 20:57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應該先提起刑事偽造文書的告訴再提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民事訴訟,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阿智 102-05-31 03:29

我曾祖父有塊土地在民國五十幾年時要分割給爺爺跟爺爺的哥哥,因為曾祖父去世了所以爺爺跟他哥哥要繼承土地,當時曾祖父詢問爺爺及他哥哥說明土地要如何分配才是,這塊土地兩分多(以前是做菸草事業),中間是三合院是曾祖父與爺爺和爺爺的哥哥居住,當時曾祖父分配的是以(祖堂中心線為準),東邊為爺爺的哥哥,西邊為爺爺的,爺爺的哥哥東邊為建築物居多爺爺西邊為土地居多,,因為當時口說無憑,曾祖父也去世了所以爺爺就請人來立同意書,同意書立下以祖堂中心線為準,西邊是爺爺各自管理,東邊是爺爺的哥哥各自管理,因為是做菸草事業,所以爺爺的證件都寄放在爺爺的哥哥那裏!
(同意書有記載)
在民國62年時爺爺的哥哥請(代書)偷偷跑去地政登記土地繼承,登記完成後爺爺的哥哥向爺爺說明土地登記完成,於是給爺爺一張登記繼承後的土地權狀,但爺爺因為不識字,所以權狀放著沒有多請人去審查,如今爺爺的哥哥以去世八 九年了,直到去年爺爺發現爺爺他哥哥生的(四個小孩)帶人來看土地要準備買賣,赫然才發現說他們要賣的土地竟然切到爺爺的土地來了,他們原來早在爺爺的哥哥登記土地時並沒有按造當時所立的同意書去登記,登記時則是一人一半的土地繼承,但在爺爺不知情之前,爺爺在土地有自行開闢一條道路,這塊道路就是以同意書上爺爺所得到的土地去開的,但是現在我叔伯,四兄弟繼承我爺爺他哥哥所登記土地,現在分割為四等份,於是占有了我爺爺跟他哥哥當時立下的同意書上詳載的土地道路,也就是我爺爺自行開闢要進老家的道路上,他們也有找當地的地政人員來測量土地,到現在為止全案正在訴訟當中,我只想請問......

備註:在曾祖父還在時,所行走的舊路是開闢在爺爺的哥哥的土地上,因為同意書立下以後,爺爺的哥哥把舊路封閉,不讓我們進出所以爺爺才會再同意書上爺爺所得到的土地另開闢一條道路

我也有到當地的地政去調當時還沒有分割前的手抄騰本,我才知道原來我們老家那筆土地有二個地號,所以當時爺爺的哥哥偷偷跑去登記時應該就是按照地號去登記的,沒有按照我曾祖父所說的和立下的同意書以(祖堂中心線為準)去登記




1:我們可以依同意書上記載分配土地請(法官)重新分割嗎?

2:如果按造他們登記土地,他們要賣掉的地 佔到當時同意書上 爺爺在他
自己所得到的土地上開闢要進老家的道路,那我們有何種方式要回到路呢?
因為沒道路怎麼進出?而且這條道路也走了四十幾年了..

3:請問當時繼承立的同意書有時效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5-31 08:12

土地共有的狀況,才有分管之必要,故解釋上分管同意書可能在土地分割之後就失效了。因此,您要先能證明分割無效,才可以用同意書來主張權利。以上謹供您參考。

阿智 102-05-31 16:34

同意書上該有的跟割土地不是照爺爺的哥哥去登記的...

同意書立下以後過幾年才去登記,登記的時候跟同意書上該分割土地登記不相符

所以我現在該如何更有據的跟法官說,有甚麼樣的說法或做法嗎?

他們這樣也是不當得利所取得的...

 

阿煒 102-05-30 16:19

如下 小弟先人在新北市有留下幾塊土地 因開發被發覺後有代書找來.但前後有兩家專業辦理地清及日據時代土地繼承代書公司都辦不下來.結論是無法繼承 想請問律師大大

因先人過世的前後順序 導致我們現今無繼承權.又因先人死亡時間都在於光復前.因此不適用民法

但我們是現今唯一的後代 所有先人死亡後都已無子嗣.就只剩我們.但地政不給我們繼承 想請問這樣打官司有機會嗎? 因確定以無其他子孫可繼承 若不行是否眼巴巴看著先人的土地歸國家所有呢?

(土地目前還是先人的名子)

煩請律師大大解惑 感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的先人是在何年過世?民法繼承編係自民國20年開始施行,您的先人早於民國20年之前過世?另外,您所謂因為過世先後順序的關係,所以無法繼承,須檢視相關資料才能確認,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煒 102-05-30 17:25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的先人是在何年過世?民法繼承編係自民國20年開始施行,您的先人 ... (恕刪)

 是的 我剛看完資料 都是民國20年前死亡 若真是無繼承權 身唯一後代的我們 是否真無法繼承 ?

 

阿倫 102-05-30 11:53

爺爺與奶奶所居住的房子登記在大姑姑的名下,但土地登記爺爺的名下.

爺爺近日剛過世,但發現大姑姑趁爺爺生前病危時,已經把土地轉賣到自己名下.

並用爺爺的存款去繳清交易所產生的相關課稅.

我爸是長子與其他4個妹妹和奶奶都很傻眼,

而且接下來大姑姑會把房子土地賣出變現,並把奶奶趕出去,

請問去法院控告大姑姑,並要求土地重新分配,這樣有機會勝訴嗎?

在來此情況所衍生出的律師費大約要多少費用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大姑姑在爺爺病危時將爺爺名下的財產移轉到大姑姑的名下,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等犯罪,建議得以此方式和大姑姑進行協商,要求他將侵害的繼承財產重新進行分配;另外也得主張大姑姑此等行為侵害到其他繼承人之繼承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大姑姑回復之,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建議先行向地政事務所、國稅局等單位查調移轉過戶之資料,以釐清移轉過戶的名義為何(係買賣、贈與或其他),以及您所提及的偷過戶行為時點,進一步判斷令祖父在相關法律行為時點之精神狀態如何,相關交易有無顯不合理之情形,以便做為後續提起刑事偽造文書等告訴或民事訴訟之依據。

在取得相關資料後,您可與律師約詢時間進行討論,由律師進一步看過詳細資料能幫您研議可採取之法律途徑來主張權利,至於律師費用部分必須由律師與您針對具體案情進行討論後,由雙方協商議定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為求日後能確實取回款項,恐需聲請假扣押,以免白忙一場。

阿倫 102-05-30 11:38

爺爺與奶奶所居住的房子登記在大姑姑的名下,但土地登記爺爺的名下.

爺爺近日剛過世,但發現大姑姑趁爺爺生前病危時,已經把土地轉賣到自己名下.

並用爺爺的存款去繳清交易所產生的相關課稅.

我爸是長子與其他4個妹妹和奶奶都很傻眼,

而且接下來大姑姑會把房子土地賣出變現,並把奶奶趕出去,

請問去法院控告大姑姑,並要求土地重新分配,這樣有機會勝訴嗎?

在來此情況所衍生出的律師費用大約要多少錢呢?

 

本件建議先行向地政事務所、國稅局等單位查調移轉過戶之資料,以釐清移轉過戶的名義為何(係買賣、贈與或其他),以及您所提及的偷過戶行為時點,進一步判斷令祖父在相關法律行為時點之精神狀態如何,相關交易有無顯不合理之情形,以便做為後續提起刑事偽造文書等告訴或民事訴訟之依據。

在取得相關資料後,您可與律師約詢時間進行討論,由律師進一步看過詳細資料能幫您研議可採取之法律途徑來主張權利,至於律師費用部分必須由律師與您針對具體案情進行討論後,由雙方協商議定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HeavyBlue 102-05-27 20:50

事實經過:

當年我的父親在與我的母親打離婚協議時,因當時祖父健在,祖上傳下不少土地

而我父親為離婚,自己在離婚協議上寫下

「日後可繼承遺產,拋棄繼承而由三名兒子繼承

而今年我的祖父過世,留下了大筆的遺產份額給他

(他們是三兄弟與一女,遺產事前已分配好)



問題:

我的父親所寫的「拋棄繼承子女」部分 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呢?

倘若是有效,我們該如何去爭取呢?

煒翔 102-05-27 20:38

如主題所示

如果不是高壓電線經過不會這麼難賣,要台電買回去啦

請問律師土地資產價值減損能找台電申請理賠嗎?

還是我們只能夠當做功德嗎?

希望律師能給我解答,謝謝您.

無助的小市民敬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原則上可以提起排除侵害之訴,但實務見解看法不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雄 102-05-27 17:11

那一個方式對保護孫子財產最安全~
請問長輩(外公婆)要將動產給孫子(未成年)

1-問題一:如果預立生前遺囑公證),未來其它繼承子女在長輩百年後是否仍可向孫子提出民事特留份要求(其餘剩餘資產未達法定特留份)的部分時?

請問各位專業人士除了繼承子女要自動放棄選項外,有無其它法條可以抵銷繼承子女特留份問題,而不違悖外公婆的一番心意?(其他繼承子女有明確表現出分財產意願,只是可能還不知道有特留份問題,但未來土地過戶時是否相關繼承人必須再蓋章放棄才算數,如是那就糟糕了)

2-問題二:假如生前長輩(外公婆)過戶給孫子時,其父母為孩子監護人,有無法條保障未成年孫子財產不被監護人動用到?(原本長輩要以此方式,但其它繼承子女不斷告知長輩寫先前遺囑不要先過戶,百年後動產還是孫子的話語,因為長輩不懂"特留份"問題,也被說的很擔心,希望專業人士可以幫忙解答~)
到底問題二是否能對監護人做出牽制,保障未成年子女到成年.

民法第1088條,如監護人要借貸或販售外公婆贈與未成年子女
動產,有無違反利益原則,是否不行?(那些為未成年子女利益呢?)

3-未成年孫子可否讓外婆信託動產,或必須成年才能信託?

3-如監護人(父母)有債務問題,債權人可以要求查封外公婆贈與未成年子女
動產?或完全不行?(有法條保障受贈的未成年孫子嗎?)(不滿3歲)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7:48
回覆 小雄 的發言內容:

那一個方式對保護孫子財產最安全~
請問長輩(外公婆)要將動產給孫子(未成年)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規劃財產,這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基本上您這有很多解決方式。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open 102-05-27 15:42
您好,請問我的土地都市計畫變更,從住四土地變為住三土地,容積率也因此調降,發文市政府,市政府回覆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之公告發布實施,一切依法律程序執行: 1.就此容積率損失部分是否可提行政訴訟賠償? 2.如要找尋前例,關鍵字應鍵入字元為何?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市政府所為之都市變更,仍屬行政處分之一種,自得循行政救濟途徑來救濟,至於關鍵字,可以輸以都市變更,容積率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C 102-05-23 04:08

律師大人:想請教一下,我奶奶1999年突然去世,動產部分沒問題,有問題的事他有一家公司的股份持份,當初父親跟叔叔因為股份持份少,股份分割就太小了,公司方面建議派一代表作為代表,之後再每年分紅給大家,他們就由三叔代表,可是發了一年,三叔就不發了. 當初他們都是口頭協議均分並無立協議. 另外,他們是請親戚做代書的幫忙辦理土地繼承一事,那親戚為了作業方便,自己就寫了個協議書,自己簽名蓋印,(簽名都是同一人,印鑑也是他自己去刻的),上面寫說土地均分,股份由三叔繼承,我三叔就拿這份說股份是他的,這些事我父親都沒告訴我,後來他2006年過世,直到現在我才由親戚口中得知有此事,想請問這種情形能有何權利主張?因為時間都比較久,當初又沒有簽正式的協議. 有朋友是說可以主張他拿的協議是造假無效的,所有遺產是要子女均分,請問這樣可以嗎? 之前他侵吞的款可以向他追討嗎? 這樣是否有可以起訴他的可能?感謝善心人士能協助這棘手的問題,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協議若未經全體當事人同意,則對方即涉有偽造文書之問題,且該協議也可能無效,但應循訴訟途徑來請求確認無效,無效後,就回復到繼承時之狀態,繼承人仍可以主張繼承之,以上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02
回覆 RC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人:想請教一下,我奶奶1999年突然去世,動產部分沒問題,有問題的事他有一家公司的股份 ... (恕刪)

所以您要求的是股份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