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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550421 102-08-13 08:31

各位大律師好,

事由:

A君口頭約定賣出一土地持分與B君,雙方並無簽立書面契約,B君同時借予A君30萬元為應急需要,A君則交付權狀予B君為質。事後,A君改變意願而不想賣出,償還B君30萬元,並向B君寄發存證信函提出解除土地買賣契約,但遭B君表示拒絕返還,且B君請求A君履行土地買賣義務。

請問:

1. 未經B君同意,A君可否單方解除契約

2. 雙方未約定解約罰責,A君對B君是否有賠償責任

3. 契約未獲B君同意解除前,A君是否得以向法院提起”請求返還權狀”或”重新繕發權狀”之訴?

4. A君是否得以寄發之存證信函向法院提起”確認解除契約”之訴?

5. 訴訟時程及流程為何?

 

感謝各位大律師的幫忙,謝謝。

 

動產買賣契約債權行為非要式契約口頭約定亦可能達成契約,但是仍須舉證雙方就契約之價金及標的物內容等必要之點已達成合意,因此若真的打起官司來因為沒有書面做為證據,如何證明雙方已達成合意即為勝負之關鍵所在。

阿為 102-08-12 11:11

律師好: 

1. 我有一塊農地,四年前隔壁地主分割一塊鄰地賣我,但這四年來不知他是有意或無意,總將一些樹木竹子種到我的地佔我的便宜,後來我就跟他重鑑界後,然後我就在邊界圍籬芭, 但前幾天他居然沒知會我,自己開怪手隔著我的鐵籬笆, 把邊界附近的樹挖回去(他說他賣我之後種的) ,並有稍微損壞我的鐵籬笆.我可以告他侵占損毀財物嗎?就我所知農地只要轉手,農地上的植物歸屬買家? 如果他再犯, 我可以打怎樣的官司?費用大概多少?? 

2. 另外農地上植物的產權歸屬,有分過戶前種的和過戶後種的差異性嗎??? 種在別人土地的植物可以不經現地主同意就挖回去???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7:35
回覆 阿為 的發言內容:

律師好: 

1. 我有一塊農地,四年前隔壁地主分割一塊鄰地賣我,但這 ... (恕刪)

你這跟毀損沒關係,因為樹木是有價值的,是涉及有無竊盜的問題。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阿為 102-08-22 10:07
回覆 阿為 的發言內容:

律師好: 

1. 我有一塊農地,四年前隔壁地主分割一塊鄰地賣我,但這 ... (恕刪)

 

律師您好,感謝您百忙中回復,我人在台南永康,可否推薦台南區的律師,祝您順心如意。

小小娃 102-08-11 20:27

請問律師:朋友的老公拿土地設定二胎給我,他的老婆又私下開支票向我周轉,並稱跳票的話土地設定在妳那裡到時賣的話可以全數還妳,但我有疑問是土地所有權人是他老公,老婆跳票跟他什關係,請問律師若到時他老婆跳票我要怎麼執行他老公的土地設定土地時也有 設訂期限 若日期還沒到的話那要怎麼執行買賣謝謝律師                                                                                                                                                                                                                                                                                                                                         

本件應先釐清設定抵押權之種類是普通抵押權還是最高限額抵押權?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為何?此部分原則上可以參照他項權利證明書和抵押權設定契約書的記載即可明瞭,析言之,若本件所擔保之債權係為您的朋友對於您的消費借貸欠款式或者票據關係之票款的話,則該款項屆清償期而未獲清償,即可本於抵押權聲請拍賣抵押物。

H 102-08-11 17:39
律師你好 前陣子我的外婆過世了,生前已經按照程序立完遺囑,奶奶是希望可以把全部的遺產都分給我媽媽,為了怕其他子女都來分土地,所以生前也給了他們不少的土地,一開始其他子女都沒有說要分,媽媽就跟姐妹說要給每個人五十萬現金當作他們對母親多年來的孝心和一點補償,但是他們拿到二十萬之後卻打算要跟媽媽分遺產特留份,想請問有沒有辦法可以讓他們拿不到特留份呢? 如果沒辦法,那外婆生前分給其他子女土地還有媽媽給的每人二十萬拿了回來嗎? 另外,媽媽有一個妹妹過世了,但是他還有兩個小孩,想請問他們兩位也可以分到特留份嗎? 麻煩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遺贈無法全部都給同一繼承人,所以其他繼承人得主張特留份,而本件特留份的範圍,仍要視您奶奶生前移轉的時點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 102-08-11 17:35
律師你好 前陣子我的外婆過世了,生前已經按照程序立完遺囑,奶奶是希望可以把全部的遺產都分給我媽媽,為了怕其他子女都來分土地,所以生前也給了他們不少的土地,一開始其他子女都沒有說要分,媽媽就跟姐妹說要給每個人五十萬現金當作他們對母親多年來的孝心和一點補償,但是他們拿到二十萬之後卻打算要跟媽媽分遺產特留份,想請問有沒有辦法可以讓他們拿不到特留份呢? 如果沒辦法,那外婆生前分給其他子女土地還有媽媽給的每人二十萬拿了回來嗎? 另外,媽媽有一個妹妹過世了,但是他還有兩個小孩,想請問他們兩位也可以分到特留份嗎? 麻煩了!謝謝!
如果遺囑內容確實有侵害合法繼承特留分繼承人是可以依法主張繼承遺產 代位繼承人也是合法繼承人 依法也是有特留分的問題
家瑋 102-08-10 09:49
律師你好: 請問: 土地如果是我爸的名字,房子是我媽的名字,但是我媽又有所有土地使用權狀, 他們已經離婚了,這樣是不是說在土地上兩方都有使用權,在土地上如果要另外 圍起來是不是要雙方同意才可以動工,如果有一方私自動工對方沒有同意,這樣 會觸法嗎? 感謝你!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10 23:50
重點是您母親是自己在父親的土地上建造房屋的嗎?是否有租地建屋的關係呢?您提到的事實不甚詳細,建議您與律師約諮詢時間,並攜帶相關資料到事務所喔!
家瑋 102-08-10 09:13

請問:
       土地如果是我爸的名字,房子是我媽的名字,但是我媽又有所有土地使用權狀,
       他們已經離婚了,這樣是不是說在土地上兩方都有使用權,在土地上如果要另外

       圍起來是不是要雙方同意才可以動工,如果有一方私自動工對方沒有同意,這樣

       會觸法嗎?   感謝你!

謝先生 102-08-09 09:08

你好

本方共有土地

有一水利會溝渠貫穿

土地一分為二

今本方土地持分地主之土地

和計超過三分之二

想一起主張將溝渠移置邊界

水利會要求簽署動產役權設定

請問

1.我們要對其它小持分地主做什麼宣告或負什麼責任

2.動產役權設定有什麼影響

3.其它小地主可以主張異議嗎

 

 

昕雲 102-08-07 13:15

先生因病過世,有三個哥哥與公公上健在(婆婆不在),我有兩個未滿18歲小孩,現在想再改嫁,但娘家媽媽極力反對,原因是怕我的兩個小孩分不到祖產,祖產是數筆農用土地及不曉得多少錢的定存(沒有房子),請問:情況一 若我還是改嫁,公公在世期間若把財產事先贈與其他三兄弟,我是否有其他方式能幫孩子爭取?情況二:若公公尚未分配財產就不在了,是否就只能像大家說的須等待大家蓋章才能分遺產?又農用土地須繳交的遺產稅是否很多?

1.生前處分財產所有權人的自由,無法可管。
2.本件依您所述內容,您的子女代位繼承您先生的應繼分,屆時當然會有遺產分割的問題。(此部分不因您有無另外婚嫁而有不同)

 

沈恆 (沈律師) 102-08-08 01:40

您好!除了樓上賴律師的建議外,補充幾點。若小孩能代位繼承農地,而無法取得全體繼承人蓋章同意分割,可以向法院訴請分割遺產;另,繼承農地只要五年內繼續農業使用,可以免繳遺產稅。以上謹供您參考。

昕雲 102-12-31 16: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不好意思有點不懂,意思是我在公公健在之時,幫未成年的小孩執行代位繼承嗎?

 

砲王 102-08-07 11:29

你好

我父親是被告,原告是他堂哥,他堂哥以「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不當為事由,告我父親與他之間於民國五十五年間土地登記是錯誤的。一審雲林地方法院判決我父親勝訴,他堂哥不服再上訴台南高等法院,已經開了五次程序庭,眼看著他堂哥也沒甚麼新事證,就等言詞辯論及最後判決。但是從調解庭、一審、上訴庭總共開了十一次庭,真是不勝其擾。我父親是嚴重聽障,沒有請律師,這期間我都是當他的訴訟代理人,從蒐集資料、寫狀紙、上法庭,前後耗損我八、九十天的時間,我月薪約十一萬五千元。請問:在進入言詞辯論之時,我可以用甚麼方法反告他堂哥「無事興訟,圖謀不當得利」,要求精神賠償及我的薪資損失共六十萬元嗎?謝謝。

 註:上開訴訟標的物公告地價約六百萬元。

本件就請求權基礎部分或許可以侵權行為主張損害賠償請求權,但是提告訴訟行為是憲法所保障「訴訟權」的行使,是否係為構成「不法」侵害,恐怕在法院認定上是很有疑義的。

其次,請求損害賠償應由原告負擔舉證責任證明損害數額及相當因果關係,而由法院依法採認,一般民事訴訟並未採取律師強制代理,從而遭人提告而須應訴,一般法院實務判決須賠償被告律師費用的案例,並不常見,何況依您所述事實,您若委請律師訴訟代理,則損害額最多為律師費,法院也可能會認為您沒有請律師協助,反而請求高額之損害(三個月的月薪)並不合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那個翔 102-08-06 22:39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我爸在民國99年時候過世,當初也辦法好限定繼承

但是這幾天卻收到債務人(銀行卡債&現金卡)到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想請問一下我接下來要怎麼辦???

PS:我爸名下有一筆不到一坪的土地遺產,這筆遺產我們也都沒有去處理繼承

沈恆 (沈律師) 102-08-07 05:57

不論如何,先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再說吧。以上謹供您參考。

Aki 102-08-06 13:48

民國86年至100年間,與鄰居兩方曾申請土地測量達五次以上,其界點的界木都在同個位置上。然而因鄰居在今年102年6月新蓋成屋,為釐清(對方)該歸還的產權範圍,再次測量時界木卻跑了位置。原為自己土地的位置卻變成鄰居的,不平與疑惑下找本市地政測量課長,見面時安撫會安排重新測量,卻於十多天後仍無動靜,再次去電卻說無此事,只好再找他,則回說有必要會連絡所有相關土地所有權人,給我們正確的測量。

然而在昨天102年8月5日下午沒帶專業的測量儀器 (用手拉尺)就只拉我們的面積,也沒會同相關產權人,我們被模糊掉的範圍也沒釐清,說之前的測量就是這樣,說如果不服可以找更上層級。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且產權理虧的鄰居方建屋負責人是位土地代書,是否有可能有任何關係?

請問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此糾紛?非常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對於本次鑑界提出異議外,您們也可以向法院請求確認界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家 102-08-06 04:15
你好!小弟有問題請教: 我的名下有一筆建地,建地上住一戶人家,當初在阿公時代就租給他們了,阿公過世後,土地所有權就換爸爸繼承,而現在土地所有權已在我這裡,如今要求收回土地,但是卻被住戶要求必須要給一筆大數目的賠償金… 第一.他們並沒有地上權 第二.租金到現在三、四十年了從未調漲過 第三.目前我只有保留近幾年簽約的合約書(合約內容只有租金金額,沒有附註其他條件) 第四.已詢問過對方是否有購買土地的意願,他們不要 想請問現在應該怎麼做才能順利的把土地收回?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可以先發函終止租賃契約並請求返還土地,若對方不返還,則可以向法院訴請拆屋還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家 102-08-05 03:48
你好!小弟有問題請教: 我的名下有一筆建地,建地上住一戶人家,當初在阿公時代就租給他們了,阿公過世後,土地所有權就換爸爸繼承,而現在土地所有權已在我這裡,如今要求收回土地,但是卻被住戶要求必須要給一筆大數目的賠償金… 第一.他們並沒有地上權 第二.租金到現在三、四十年了從未調漲過 第三.目前我只有保留近幾年簽約的合約書(合約內容只有租金金額,沒有附註其他條件) 第四.已詢問過對方是否有購買土地的意願,他們不要 想請問現在應該怎麼做才能順利的把土地收回?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8-07 05:52
您好!承租人是租地後建屋?近幾年都有重新簽約?租期多久?原則上,若沒有約定租期,租地建屋契約並不容易收回來;若有重新簽約,應該把租期、租金等約定清楚,租期屆滿就可收回土地。以上謹供您參考。
chi 102-08-03 16:36

案件說明:我爸(甲方)有一塊土地 向縣府購買 因97年重測後與鄰近土地地主(乙方)有

糾紛 因雙方認知土地面積有出入 進入協調 協調未果 因此走入司法 一審判對方敗

訴 對方不服上二審 如今法官有看現場 如果(1)法院判決下來 我有損失的話 損失的

部分可否向當初的賣方(也就是縣府)請求賠償(減少面積為1/2) (2)因對方的土地超過

40年未使用且住在此條路的住戶當道路使用且是此條住戶唯一出入的道路 那麼 可

否向法院提出對方的土地已是既成道路 請求徵收?(3)測量單位沒有責任嗎?{他們說

是因為日據時代地籍圖比例尺為1/600(乙方主張用1/600比例尺) 而現今比例尺為

1/1200 (我方買土地時的比例尺 且現今的比例尺也是1/1200)因套繪時(1/600要套繪

成1/1200)發生地籍圖重疊 導致乙方的面積大幅度減少}所以上法院時聽法官的意思

好像要重新訂出地籍線但向縣府購買這塊土地時也有請測量單位測量土地面積無誤

呀 而如果判決下來現在竟要我減少土地面積1/2   跟政府買地竟然是別人的土地而我爸損失土地的部分可否向買家也就是縣府提出求償 因為我們有問縣府人員 他們的回答是 這是屬於重測 面積減少不能賠償 但這是縣府賣我爸的土地出問題 為何不能提出求償 而且這種民事訴訟是不是只到二審就不能再上訴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8-04 02:28

若重測後發現面積減少,表示買賣當時面積高估而有多收價額,可以向出賣人請求返還多收價額;另,如果上訴金額超過150萬元,還是可以上訴第三審。以上謹供您參考。

謝先生 102-08-03 07:08

共有土地買賣

賣主發一存證信函列出每坪交易金額及條件

詢問優先購買意願

若其後

發現

買賣雙方實際交易及申報非與上開條件相符

請問

買賣雙方需負何法律責任

王耀星 (Eric) 102-08-03 08:57

先告詐欺就對了0939151259王律師

小不點 102-08-02 19:37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解財產問題可否有解....
99年父親過世時因留有負債及房子,土地..
母親辦理財產限定繼承.孩子們(全部可繼承的人)全部辦理拋棄繼承.
房子&土地被法院拍賣同時也還了父親部份銀行欠的錢.

一年後(100年)母親也過世了財產部份孩子們(全部可繼承的人)全部辦理拋棄...

上星期因為有人想要買土地此時才發現原來母親名下還有土地,
可否請教母親名下的土地我可否辦理出售&如果可以要如何辦理?
部份土地同時也有三伯的名字共有.這樣可以有什麼辦法轉賣.
父母親所欠銀行的錢要如何知道還欠各多少?

沈恆 (沈律師) 102-08-03 00:36

如果您已經拋棄繼承,就對母親的遺產都沒有權利了,只能由其他未拋棄的後順位繼承人去處理。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不點 102-08-03 16:3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您已經拋棄繼承,就對母親的遺產都沒有權利了,只能由其他未拋棄的後順位繼承人去處理。以上謹供 ... (恕刪)

那如果全部可以繼承的人均已辦拋棄,但母親名下的土地有三伯父共有土地可以賣(由我三伯父)嗎?

若如您所言...任何已拋棄繼承的人都沒有權利.那母親名下的土地只能永遠放著到何時???

或有什麼可以辦理買賣的方式?

沈恆 (沈律師) 102-08-04 02:36

如果全部繼承人都拋棄繼承,那遺產就歸國家所有,由國家與三伯父共有;三伯父還是可以賣掉他的持分,或是分割成單獨所有後再處分。以上謹供您參考。

蔡先生 102-08-02 16:02

各大律師,您好!

1.與大型仲介簽約購買長型土地,購買時已知兩邊都有建物,但賣方從未鑑界過,所以不知是否佔有

2.鑑界結果隔壁牆壁佔用12公分(地界在牆壁中心),兩邊所佔用總面積約1.4坪,兩邊建物都超過30年了,現行法規不能要求拆牆還地,且新建物須自行建立牆壁,因此等於被佔用部分無法使用

3.標準版的合約中,賣方需負擔保責任.

是否可以此條例 跟賣方求償解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賣方負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買方得主張減少價金,若情節重大,則可以主張解除契約,但本件是否符合情節重大,仍有疑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黎杰侖 102-08-02 01:06

各位律師大人幫幫忙, 小弟有一個有關於私設道路的問題, 我們這邊是個社區,共有八戶。 社區裡唯一的聯外道路是私設道路,土地原本屬於舊地主所有, 當初地主在起造之時,有給予我們這條道路的使用權同意書。 目前整個社區使用這私設道路已將近23年了,前地主也未收取任何費用, 現在,前地主把這私設道路賣給新地主,新地主要求我們把地買回去, 同時還把路挖出一條溝來,經協調後才回填好路讓我們通行。 我的問題是 當初,前地主給予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並且讓我們通行23年, 換了新地主後,是否繼授這種情形?還是我們必須要跟新地主買這塊土地? 謝謝各位律師大人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通行權問題,新地主是否繼受前地主的通行問題,應以其買賣時新地主是否已經知道有該協議存在,又若  貴社區通行該路為唯一通行方式,則可以主張通行權,但若新地主未繼受該協議,則會有給付償金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i 102-08-01 01:40

請問有朋友要跟我借錢,我想用他的土地來給我抵押,他目前有給銀行抵押借300萬對方只要跟我借50萬,萬一對方還不出錢給銀行拍賣,我能第一順位拿下所拍賣的土地嗎?

針對您提到的問題在思考上有二個可能方式,其一是以流抵契約條款方式辦理,其二是在強制執行程序以抵押債權人承受動產的方式來處理,不知道您所提問的是那個方面的問題?

 

yi 102-08-01 14:26

你好!我不懂你說的方法,我是這樣想保障我借對方錢,因為對方土地不只價值給銀行貸款的300萬,到時他還不出銀行錢,被銀行拍賣,我這樣做是不是就能第一順位買到銀行拍賣,到時還可以賺一點,還是律師您有較好的方法保障我借對方錢,必免被倒的方法……

ugg 102-07-31 16:30

各位律師您好:

我與堂弟繼承一筆共有農地各自持分1000平方公尺,三年前請代書依雙方謄本持分面積比率測量,測量後用鐵絲網圍籬圍起來區分,當時代書有畫甲乙地實測圖及標明位置,甲地面積為 0.1公頃,乙地面積為 0.1公頃,附註:甲地由我取得繼承,乙地由堂弟取得繼承,切結人簽名蓋章,之後我將甲地無償給遠房親戚種植蓮霧,最近聽遠房親戚報怨農地的出入口被堂弟堆積雜物,造成他的農用車進出困難,我回老家跟堂弟商量請他移走雜物,但他卻說土地分割不願搬,當時亦有請當地里長協助處理,堂弟仍堅持不願搬移雜物,請問:1.當初依各自持分面積比率測量後用鐵絲網圍籬作區分,並註明甲乙地位置及取得人切結簽名蓋章,我堂弟將其雜物堆放在我的農地出入口,已經超用他所持分面積比率,我該如何處理?2.因為堂弟一直不願處理可以用法律解決嗎?其流程又是如何?(堂弟有吸毒前科跟他談事情他總是歹嗆嗆一副不要惹他的樣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對於該共有地已約定有分管契約,所以雙方應依該分管契約來行使權利,故對方的行為,您仍可以請求排除,但本件要撤底解決,建議仍應分割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m 102-07-30 17:01

我母親如果要將現自住的房子贈與給我

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現值合起來不到220萬,可以一次贈與不用分幾年

像這種情況可以適用土地增值稅10% 一生一次 自用住宅的優惠嗎

(有設籍.未出租.土地面積等其他條件都符合.惟要用贈與的方式)

謝謝!!

小劉 102-07-30 16:58

出租人想於104年租約到期時,以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為由收回375耕地自耕,請問要有何條件和注意事項?

根據內政部97年8月8日台內地字第0970124366號函(私有出租耕地97年底租約期滿
處理工作手冊)中處理原則:
只要出租人1. 有自任耕作能力 2 .有耕地(出租人要求收回之出租耕地與其自耕地之距離未超過15公里) 3. 出租人因收回耕地,無致承租人失其家庭生活依據者。

符合以上三點是不是只需補償承租人「尚未收穫農作物之價額」及「承租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但以未失效能部分之價值為限」,而不用再以土地公告現值1/3補償佃農嗎?

hank 102-07-30 08:48

你好: 強制分割土地(600坪), 持份者已有建物在上(所以不能在選臨路旁的土地), 但未臨路, 位置類似袋地 , 出入靠鄰居圍牆旁的小道(2.5米)(不在持份土地內),今遞狀要求法院在強制分割土地上闢設5米巷道(共同持有), 還會被要求要負擔巷道闢設的費用嗎 或 從持份土地要扣除巷道的坪數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提起強制方割之請求,則法院仍可依職權來分割,且您們也可以提出您的分割方案讓法官參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amkut 102-07-29 14:06

你好,事情大略說明如下:

我方的農田排水溝渠過去是連接他人農田(下述簡稱為A君)中的排水溝渠,近日A君欲將過往排水溝渠廢排,故將自身農田的排水溝渠灌入水泥,然而其灌入之同時亦將我方的排水出口堵著,導致排水功能喪失,關於這部份

1. 我方可否控訴A君毀損

2. 由於過去鑑界的物品已被A君移除,詢問地政所需排至9月才可複丈,如依前次鑑界的標定A君將部分水泥柱入至我方排水口,我方是否可控訴A君侵占土地毀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如下

本件有相鄰關係之適用,應可排除對方阻塞排水道之行為,至於有無侵占之情事,目前尚難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謝先生 102-07-28 16:30

你好

有一狀況如下

有二筆土地,甲地被乙地地主使用了一部分土地建有地上物及農作物,甲方曾口頭及存證信函告訴乙方拆物還地

但乙方沒有理會,後又因不願移除地上物,向甲方共有人之一買得甲地持分

甲方再發存證信函告訴要求拆物還地及未經其它共有人同意不得擅用甲地

乙方有去除部分地上物,但因日常需要,並未全部移除

現甲方以竊佔提刑事訴訟

請問

1.甲方的處理合理嗎

2.乙方要如何抗告或應對方法

 共有土地,如果未訂立分管契約取得使用權利,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於該土地上建築房舍或工寮等,確實會被認定有不法所有的意思竊占土地,而構成竊佔罪。

fen 102-07-28 14:36

我有其他繼承人接受特種贈與的事實(房屋),

依法要歸扣,

對方也承認此一事實,

請問該如何舉證?

因當時的資料全在對方那裏???(可能也不存在了)

當年的土地房屋公告價值要如何查出?(因牽涉到特留份的問題)

謝謝!

 

吳饅頭 102-07-27 14:11

假設一個推銷員(以下推銷員都稱呼為"乙",合作人都稱呼為"甲")

推銷的是一個網站所需要的"虛擬物品"
而買家要購買的話需要匯款到我指定的戶頭
(合作人提供戶頭)
然後甲、乙採取月結的方式
分取從中的利潤
月底才結算

而此"虛擬物品"來歷不明(合作人未提起來歷)
如果此事情東窗事發
我做為一個推銷人員
戶頭不是我的
錢不是第一時間到我手上
而是後來才結算給我的(意思跟領薪水一樣)
如果未來被警方查獲合作人的"虛擬物品"是通過違法的管道取得而來
【"甲"和"乙"會判什麼刑或者觸犯什麼法律??】(請列出))

 


如果甲是非法取得乙不知情!?

調查出來是否甲會觸犯法律?乙會沒事

 

不接觸任何現金、不接觸任何虛擬寶物

合夥關係,或者說算是他的員工之一的推銷人員吧



比喻一下
一、兩個類似的推銷人員或合作關係的樣本


第一個:
一間房屋仲介公司
都有一個專門的戶頭收取客戶的錢
做推銷的賣房子
不參與建房子土地來源
可能房子有漏洞或者瑕疵等雜七雜八的非法成分在內
只負責推銷房子不管其他雜項
房子土地都是由公司方提供給推銷人員去推銷
((前提下我不曉得公司的房子或者土地的非法成分,只管推銷))
(當然明面上的資料都是合法的,就好像許多人賣海砂屋資料上卻不會這麼寫一樣)

第二個:
今天一個線上遊戲被人破解了
裡頭的虛擬寶物可能是利用漏洞複製寶物、盜帳號取得寶物、入侵公司修改遊戲庫資料取得寶物

我今天與人合作(以下破解方稱為甲,我方稱為丙)

甲是破解者有大量的虛擬寶物可賣給其他玩家,正因為來歷非法所以
甲找上了乙
告知乙幫忙推銷出去
讓乙賣掉從中抽取利潤
甲並未告知
或乙有詢問甲保物來源都未得到正面答覆
乙這些虛擬寶物從哪兒來不得而知,只是再推銷販賣
而且販賣後收取金錢的戶頭是從甲方提供,並未碰觸到那些虛擬寶物(寶物也是甲方操作給買家)與金錢(除了賣掉從中獲得利潤以外)

 

以下兩個例子與上面的事情應該是一樣的
所以我舉例出來給各位懂法律或者讀法律系的網友們看的比較懂

金錢雇用一個人幫忙做推銷
推銷人員不會接觸到任何推銷裡頭內容(包含物品動作手法)
只需要將商品推銷出去有買家就好了

等於無本生意
花時間而已
有生意有錢領
沒生意吃自己
沒有底薪的意思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30

 只要虛擬寶物來路有問題,不管是推銷員或合夥人都會有事,不是你想怎樣規避就可以的

煞祿 102-07-29 21:10

 這麼制式的問題 你應該是學生 要繳交報告用的吧

無雙 102-07-26 23:34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全體共有人無法協議分割,則只能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應向法院提起訴訟為之,並提出分割方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無雙 102-07-26 23:33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沒有明示分管契約,不代表沒有默示分管契約,故還是要提供詳情與律師判斷為宜.
無雙 102-07-26 23:33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無論是分割共有物或是拆屋還地糾紛皆可透過法院提起訴訟救濟,至於上面有三十年建物建議及早提起拆屋還地訴訟,避免建物所有人先向地政機關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這樣後續就很麻煩了。
無雙 102-07-26 23:06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7-29 12:24
1.您說土地上有建地又有農地,這說法有點奇怪,應該按登記謄本來看其用途。 2.建地上有建物,要看該建物與坐落之土地間有何法律關係,才有辦法判斷是否可以請求拆屋還地。 3.共有土地或建物若不採取訴訟分割,於土地法第34之1條另外有規定調處的方式,不妨可以向當地區公所或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處,效力比調解強大些。
無雙 102-07-26 23:04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吳忠德 (律師) 102-07-30 10:31
你好, 1.首先,建地和農地是兩塊地號,需要分別處理,你們可以起訴要求分割,請求法官跟給你們農地和建地相連的,但是法官可以自行決定怎麼分割 2.如果沒有分管契約,那麼對方的地上物就是有侵佔你們建地的權利,可以主張拆屋還地,建地上有三十年的地上物,只是地上物可以在土地登記地上權的請求權,不代表取得地上權,所以仍然可以請求拆屋還地 3.如果對方不願意調解,就只能向法院起訴,因為這是強制調解案件,對方不到場協調更好,讓法官的心証可以偏向你們一點
無雙 102-07-26 23:03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鄒玉珍 () 102-08-01 17:22
你好:若調解不成就可依民法第824條之規定「請求分割共有物」,而分割方式分為「實物分配」及「變賣價今分配」二種。至於地上物的部份,若沒有分管協議應係屬無權占用,當然可以請求「拆屋還地」。太平法律事務所:鄒 律師、TEL:03-4269505、0936588909、中壢市裕民街26之1號9樓
無雙 102-07-26 22:56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1.如果調解不成 可以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2.雖然沒有明示分管契約 但如果各共有人各自使用一部分 是不是可能評價為默示分管契約 你可以考慮看看 3.至於土地上之建物 可以同一訴訟請求拆除
無雙 102-07-25 22:46
你好,因前代土地大多為共有,目前有一塊土地其一半為建地一半為農地,家裡各占一半比例,建地上共有4戶,其中每戶的建地一半是家中的,農地部分則是另兩位在耕種,想要拿回家中用地,但與其4戶請他購買其建地都不予回應,農地部分則是說要分割,但是也都沒有動作,目前有去調節委員會申請調節,想請問我們在調節委員會中要如何去申訴?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3-03-09 11:21
抱歉最近比較沒有時間上來看這個版,現在回應不知是否太遲。 您的狀況大致回覆如下,僅供參考: 分割遺產部分,如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只能提出訴訟為之。
無雙 102-07-25 22:43
您好,詢問共有土地分割事宜,如果我們主張1.以市價購買土地 或2.以地易地 3.拆屋還地為訴求呢? 老一輩是希望以第一或者是第二項為主,1是以土地附近建地市售地價賣出,但如果可以以地易地的話, 因為是建地當然是希望以建地更換,如果沒有建地的話則是以1:2(建地:農地)為更換玶數,不知是否可行呢? 可以給個建議,因為下星期二就要去調節,時間上會比較趕,希望可以給個大方向,能將此事早點結束.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提議之方案,是可行的,所以在調解時可以先提出,看對方願不願意接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oe 102-07-25 15:45

1.  7年前,我朋友借名登記 (用我的名字)購買了一間房屋(其實他只交了少許買屋訂金),我並且為借款人、我老婆則是我的保證人銀行辦理貸款償還賣屋人之貸款,剩餘貸款下來之現金亦匯給我朋友。

 2.我朋友過去5年多每月有按時代為繳納銀行貸款,但是在去年4月因公司破產已無法繳納貸款,現在則由我按期繳納銀行房貸中。過去兩年之房屋稅及土地稅也是由我繳付。

 3.我朋友現在持有這間房屋土地之權狀,他並且持有貸款銀行的存摺及印章,不過我已經在今年五月向銀行辦理存摺及印章之掛失。

 4.這間房屋前幾年是向我租用(有報稅記錄),後來就由我朋友使用,可是他?未付租金,最近該房屋沒有做任何用途,只是用來堆積一些公司之雜物。

5.我目前個人財力已無法負擔房貸,最近我找這個朋友要求他把房子過戶回去,並要求他按期繳納銀行房貸,他表示因為他沒有錢所以予以拒絕。

 6.我不想讓房子銀行收回、拍賣影響我們夫妻之信用,請問有無解決方法。

沈恆 (沈律師) 102-07-28 02:47

既然對方不想要房子,可以算清楚彼此間的債務關係,約定終止借名登記關係,直接將房子讓給您;您可以再將房子出售,償還貸款。以上謹供您參考。

Joe 102-07-29 22:56

問題出在對方想要房子好申請都更

對方根本是吃人夠夠,他不但不願意協商債務,他還說他找不到人頭可以更換房屋所有權人 (因為房屋借款金額較高,若個人銀行資歷一般,則不可能向銀行貸到相同金額),他甚至要求我把房產信託給他的朋友,我則告訴他這豈不是?由我扛,他可以向別人借更多錢嗎!

無雙 102-07-24 23:00
你好,因前代土地大多為共有,目前有一塊土地其一半為建地一半為農地,家裡各占一半比例,建地上共有4戶,其中每戶的建地一半是家中的,農地部分則是另兩位在耕種,想要拿回家中用地,但與其4戶請他購買其建地都不予回應,農地部分則是說要分割,但是也都沒有動作,目前有去調節委員會申請調節,想請問我們在調節委員會中要如何去申訴?
吳忠德 (律師) 102-07-26 14:48
首先,您先要釐清農地和建地的共有人是否相同? 以及建地住戶可以使用建地的原因 看是建地共有?還是租賃地上權?或是借用?? 這樣才能判斷處理方案
無雙 102-07-24 22:59
你好,因前代土地大多為共有,目前有一塊土地其一半為建地一半為農地,家裡各占一半比例,建地上共有4戶,其中每戶的建地一半是家中的,農地部分則是另兩位在耕種,想要拿回家中用地,但與其4戶請他購買其建地都不予回應,農地部分則是說要分割,但是也都沒有動作,目前有去調節委員會申請調節,想請問我們在調節委員會中要如何去申訴?
說出你們的訴求,並提出方案,再由調解委員協調,如調解不成只能訴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