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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P 102-03-02 18:27

請問大律師如下狀況:

1.承租人未完全交付每月租金,即其有交付部分租金,如每月租金兩萬元其只交付兩千元。此種情況,在扣除押金後已逾二月皆如此,能否解為其租金遲延給付而適用民法440條?

2.0.若此種情況為遲延給付,則在寄發存證信函定期催告其履行租金債務時,得否一併加上「若台端於履行本次催告內容後,再有不履行租金債務之情況,出租人即可立即終止租賃契約,不受民法第440條第2項之限制」?

2.1.若民法440為強制規定不得任意排除,則承租人於履行本次催告內容後,再有不履行租金債務之情形發生,是否仍應俟其合於民法440第2項及土地法第100條第三款規定之要件後,吾人始得依民法440條第2項之規定終止契約?

3.若此種情況非為遲延給付,則有何種方法始能命其交付租金?

感謝大律師不吝抽空回答,小弟實感激不盡!!

yvan 102-03-02 09:29

律師您好…

一、父親遺留的財產因之前先被弟弟以違造文書的方式賣了,事情過了二十多年後父親才過逝。
    因為我現在已提起「裁判分割」均分土地,之前被賣的可否先對我弟弟依民法1146條提起「侵害繼承權確認之訴」,再於裁判分割之訴裏以「訴之追加」的方式要求法官裁判我弟弟因所賣土地已超過其所賣之地,不可參與裁判分割其他土地?

 

二、「侵害繼承權確認之訴」的產財權官司須先經過調節,102/3/30即過繼承回復請求權的時間。,請問若提起「起訴兼調節狀」是否來的及3/30的期限?因法院定第一次調節時間必超過1個月。

問一、父親遺留的財產因之前先被弟弟以違造文書的方式賣了,事情過了二十多年後父親才過逝。
    因為我現在已提起「裁判分割」均分土地,之前被賣的可否先對我弟弟依民法1146條提起「侵害繼承權確認之訴」,再於裁判分割之訴裏以「訴之追加」的方式要求法官裁判我弟弟因所賣土地已超過其所賣之地,不可參與裁判分割其他土地?

答:1146這件,是有相當難度。
裁判分割這件,則仍有機會,你是可以如此主張沒錯,這兩件的確是沒有辦法同時提起在一個訴訟,但是,也沒有必要說一定要提1146這件。

 

問二、「侵害繼承權確認之訴」的產財權官司須先經過調節,102/3/30即過繼承回復請求權的時間。,請問若提起「起訴兼調節狀」是否來的及3/30的期限?因法院定第一次調節時間必超過1個月。

答:你直接就提起訴狀,法院會轉成調解程序,這樣時效就來得及。

 

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相當高,而且事涉繼承問題,相當困難,建議你最好還是請律師幫你

還有問題,歡迎打電話來問

yvan 102-03-02 18:30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答:1146這件,是有相當難度。
裁判分割這件,則仍有機會,你是可以如此主張沒錯,這兩件的確是沒有辦法同時提起在一個訴訟,但是,也沒有必要說一定要提1146這件。
感謝張律師的回覆。但為何說沒必要提1146這一件?如果不提1146這一件,我在裁判分割裏仍然要分給我弟土地。但他已經在我父親死亡之前以偽造文書的方式賣掉他應該得的部分。而我只是想提起確認之訴,並不是給付之訴。因為1146條的時效這個月就要到了。               以上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yvan 102-03-02 18:43

而且我也有我弟「承認偽造文書賣地」的錄音。這樣的應該不會太困難吧。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此事件尚涉及遺產如何分配的問題,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k 102-02-27 19:20

三七五租約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要賣出土地佃農希望能得到1/3價金,土地所有權人卻只願給一點點錢,請問佃農如何爭取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回歸到三七五減租條例,依該條例所賦予之權利去請求,若地主拒?,則應透過訴訟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ILLY 102-02-25 23:11
謝先生詢問 謝律師你好: 家母的父親留下一筆遺產,在我母親在胎中還沒出世時父親及過世,家母就可依法定繼承繼承一半土地財產, 如今此筆財產於民國77年外婆過世之時及把所有土地不當得利的方式過戶到兩位舅舅名下,兩位舅舅及三位阿姨均為家母之繼父所生,財產為家母之父親所留下,今日家母去地政事務所調越兩位舅舅的土地資料,所有土地均於民國77年過戶之兩位舅舅名下,在調閱家母之所有土地資料發現,當初依法定繼承的1/2財產均無資料,等於所有的遺產都是先在外婆的名下在過戶到兩位舅舅名下,兩位舅舅滿騙家母多年,當中也騙取家母之印鍵證明把所有土地過戶到其名下,由於事已多年,家母最近才得知此事沒得到土地遺產,此事有無解套方法,由於不當得利已經多年民法刑法是否已經超過追訴年限,有無追討方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時效的問題,若已逾時效,要再主張即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老陳 102-02-25 18:21
律師您好: 有一件未保存登記建物的買賣契約,因為出賣人是已經死亡的80幾歲文盲,且被偽造署押在出賣人簽名處,但這契約書還有更離譜的事,就是未保存登記建物的標示沒有建號、里、鄰,而只寫 ** 市 * * 區 ** 號,沒有標示:路、街巷、弄及稅籍編號,偽造署押人疑似土地代書,這樣除了有刑事問題外,契約實體在法律上還有什麼問題? (現在繼承人要追究)
1.刑事偽造文書 2.民事可能有侵權行為 跟不當得利的問題
老陳 102-02-25 17:24
律師您好: 有一件未保存登記建物的買賣契約,因為出賣人是已經死亡的80幾歲文盲,且被偽造署押在出賣人簽名處,但這契約書還有更離譜的事,就是未保存登記建物的標示沒有建號、里、鄰,而只寫 ** 市 * * 區 ** 號,沒有標示:路、街巷、弄及稅籍編號,偽造署押人疑似土地代書,這樣除了有刑事問題外,契約實體在法律上還有什麼問題? (現在繼承人要追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確認該契約無效,可以提起確認之訴,以防後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da 102-02-25 07:36

一棟五層透天房屋土地所有權,甲,乙,丙三人,共同各持份1/3,甲及乙要出售,丙不同意,請問甲及乙有權利出售嗎,丙之權利該如何保障?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2-25 08:28

甲乙持分超過半數,可以多數決方式決定出賣動產,丙可以行使優先購買權,變成單獨所有。

林智群 (klaw) 102-02-25 16:48

建議由甲乙找到買家後發函給丙表示要出售持分,價格多少,

命丙一定期間內回覆是否購買

kelly 102-02-24 21:37
各位好,我妹有一土地被親戚私自用贈與方式給過戶到自己名下!
我妹正本土地所有權狀都在我這!
但親戚用遺失方式補辦!我妹不知道親戚用這方式!
他只叫我妹自己親自去辦印鑑証明(這東西必須親自辦理)。全程我妹只出現這次!
我妹完全在不知情情況下,土地過戶相關辦理流程,都被親戚用代理方式過戶
因為是共同持有土地,親戚沒告知其他持有人,便將妹妹的部份給用贈與方式過戶掉!
請問要要回土地該怎麼做?離過戶還沒一年。

本件可能已涉及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犯罪行為,建議你們將資料提供給律師看過並進一步討論相關法律問題,俾以決定後續可行之訴訟方向,再行提告追討,這樣應該會比較有利於你們權益之保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Oliva 102-02-20 23:54

目前居住的土地是爺爺那一輩向別人所承租的,且以前每年原有地主會派人來收取兩次租金,但是繳至民國76年後就無人來收取,家裡的人也不知要繳到哪裡。
到了去年,才有原有地主的負責人來測量家裡土地,並且對我們開出了價格說要賣我們現在居住的土地,因為他開價太高,我們根本負擔不起,況且這二十幾年來也沒人來收取租金,突然來就說要賣掉這塊地,還怪我們怎麼可以在別人土地上蓋房子住,但是我們這裡卻是有繳納租金收據等書面證據
請問這種狀況可以怎麼處理?

蔡律師 (蔡) 102-02-21 01:27
回覆 Oliva 的發言內容:

目前居住的土地是爺爺那一輩向別人所承租的,且以前每年原有地主會派人來收取兩次租金,但是繳至民國 ... (恕刪)

對方新屋主只能要求五年租金,不能要求您搬走。

強烈建議您儘速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本所部落格,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請問該筆土地是否已賣出??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雪柏 102-02-20 15:19

我的土地後方原本為(該巷)與後方鄰居的排水溝(地籍和所有圖的圖上無顯示此水溝)。

縣府免費改建,原本的化糞池改為污水下水道。

縣府的汙水承包商未告知我的情況下,將下方主幹管佔用我(們)整巷的土地

土地上方看的見的所有各戶私人清除孔,包含後方整巷的清除孔,都設置我們這一巷的土地上。

工人說,有對巷子頭的人說明,以地界線為中,一邊設置與水溝,一邊設置所有清除孔。

但巷子中則以水溝中間為界。但整條巷的的土地並非直線,水溝經過我的土地,清除孔和水溝完全佔用我的土地。我的土地上有後方鄰居8個孔,加上自己的將近12個孔。因為我的土地前年剛買,有鑑界,所以特別清楚地界,只是興建過程我沒有天天去看,也不清楚清除孔是屬於私人物品。工人也沒說明,就直接做了。

縣府官員說,巷頭有電纜,所以主幹管偏一邊。但是上方的清除孔和水溝其實無須偏一邊。

縣府官員承諾要求承包商將佔有的清除孔和水溝改給我。

但期間,承包商威脅說要整條主幹管往後方鄰居移,造成鄰居對我很不諒解。

我想知道,如果縣府官員無法履行諾言,我可以如何提告

蔡律師 (蔡) 102-02-20 19:35
回覆 雪柏 的發言內容:

我的土地後方原本為(該巷)與後方鄰居的排水溝(地籍和所有圖的圖上無顯示此水溝)。

< ... (恕刪)

國賠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官網線上諮詢,我才不會漏掉,謝謝。

 您好:

您所謂縣府承諾,是口頭承諾還是有書面回覆,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雪柏 102-02-21 16:1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由於協商過程官員反覆不定,所以我寄信到縣府,取得郵件的承諾改回佔用土地

只是,承包商過程中揚言,要在我這戶改成灣的,這一段主幹管往後貼近後方鄰居,繞過我的地。期間承包商私下告知後鄰,後鄰不知主幹管為公物,清除孔是私物,而且清除孔無須在主幹管正上方。造成後方鄰居對我很感冒。如果縣府按照承包商彎曲主幹管,清除孔各戶獨立。這樣改法,想必日久之後大轉彎的那一小段必定容易淤積。面對這種情況,可如何因應?

您所謂縣府承諾,是口頭承諾還是有書面回覆,若您尚有其他問題 ... (恕刪)

 

小如 102-02-20 15:05

家母87年去逝,隔幾年後外婆去逝,舅舅要求我們五個小孩把印章寄給他好辦理事情,

現在才聽說我們也有財產可分(忠祠共有土地),但他巳把我們應分得的遺產全過到他名下,

事情巳過了這麼多年,不知還有?有機會要回一些?遺產很多(上億),但不知我們的應繼份有

多少?不知可否查得?若要打官司,勝算不知大不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是可以主張代位繼承繼承您先母的應繼分,所以要先確認您舅舅是否均已將土地過戶,若土地登記在您舅舅名下,則或許可以主張撤銷登記,以要回您們的應繼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20 19:23
回覆 小如 的發言內容:

家母87年去逝,隔幾年後外婆去逝,舅舅要求我們五個小孩把印章寄給他好辦理事情,

 

您可以告他詐欺背信。把應得的財產拿回來。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官網線上諮詢,我才不會漏掉,謝謝。

Bonds 102-02-17 23:42

一塊長方形農地  該農地約為民國60年所劃分的 劃分之後分為地號XXXX 及XXXX-1號

XXXX-1號為當時祖墳保留地  但因XXXX當時地主說祖墳會影響到耕種 所以要求我們搬遷到XXXX地號的角落 但只是當時口頭約定 祖父因為心地好 所以也搬祖墳到XXXX的角落

結果現在XXXX的地主過世 其子孫要賣掉田地分財產 所以控告我們的祖墳侵占他們的土地 請問這樣算成立嗎

 

  有律師大大可以幫忙解答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成立侵占,仍需視對方之證據資料而定,而本件既然當初有口頭約定,則可能需傳喚證人來作證,才對您們比較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富元 102-02-17 19:29

父有一現值600萬房子過戶給兒子,但要適用自用土地增值稅,代書建議用買賣,但須作資金流向,且建議父和母親先行贈與給兒子各220萬(申報贈與稅在102年申報),並以此440萬外加兒子的自有資金160萬合計600萬向父親購買其房子(在102年買賣),請問是否可行?

阿瑞 102-02-17 18:11

想請問一下律師,我的母親從我父親的爸爸那裏繼承了一筆土地,我詢問過母親,母親說那塊土地現在法院登記是在她名下,是她的名子,那如果母親與父親離婚的話,如果父親這邊的親屬要求母親把土地歸還,我母親可以不歸還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2-17 19:37

母親並非父親爸爸的繼承人,雖然登記為母親,登記的原因為何?是不是借名登記?是不是遺贈或贈與?當初登記時,有無其他的約定?應先弄清楚才能判斷。以上謹供您參考。

ugg 102-02-16 13:23

您好:

請教問題: 祖先留下一筆共有地尚未辦分割及重測, 持有人為叔公. 伯父. 我爸.

叔叔, 各持有人均用圍籬區分持有地各自耕種且田地接緊鄰產業道路可以各自

進入自己的田地.叔叔種植香蕉因種在圍籬旁, 所以他的香蕉及香蕉葉會越過圍

籬遮到我家田裡的檳榔樹, 我爸有跟叔叔談過不要種太接近圍籬, 因為香蕉及香

蕉葉會掉到我家田裡且會遮住檳榔, 叔叔回答誰規定不能種在籬笆邊, 而且土地

是誰的還不知道. 以下幾項問題請教各位律師:

1.越過圍籬的香蕉及香蕉葉我可以砍掉嗎?須有第三人證在場?例如里長….

或則拍照存證等.

2.共有地未分割各自圍圍籬區分又有進出道路, 我叔叔進入我爸田裡可以不用告

知嗎?

3.叔叔養狗把鐵籠放在我家空地, 狗的排泄物也不清, 樹也種在我家空地, 燒材火

也在我家空地跟他講請他移除他也不理我該怎麼辦? 難道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

人之身嗎?

4.雖然共有地尚未分割, 各自皆有圍籬區分, 是否擁有地權及使用權?

5.共有地的四戶持有人其中有三戶決定分割, 若採強制分割叔叔不願分擔費用

是要我們三戶分擔? 還是法院會強制他繳納?

6.我爸跟叔叔的地部分重疊, 若強制分割他不願配合商討換地或重測那該怎麼

辦?

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16 14:39
回覆 ugg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1.土地所有人遇鄰地植物之枝根有逾越地界者,得向植物所有人,請求於相當期間內刈除之。植物所有人不於前項期間內刈除者,土地所有人得刈取越界之枝根,並得請求償還因此所生之費用

2.強制分割土地,必須提起訴訟,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本所網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解決之道仍應提起分割訴訟,訴訟判決具有強制力,若對方最後不願意配合,仍得以強制執行程序解決之,費用的負擔仍可以依法院之判決來請求對方負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ed 102-02-12 20:14

各位律師

1.不好意思打擾了,大概三十年前我奶奶過世留有房子一棟,當初我爸他們兄弟姊妹四人共同繼承,但大姑與二姑因傳統重男輕女觀念主動拋棄繼承權,所以那筆有房子的地產變成我爸跟大伯共有,大約27年前說房子出租裝修需一筆費用,我爸當時後沒錢協議由日後房租扣款至付清為止,這段期間又推說我奶奶墳墓要整修與管理需一筆費用,藉故又把共有房租延後至今沒給過半毛錢,最近我爸跟大伯父老婆談租金的事情(因為大伯父不敢跟我爸對質),結果對方氣沖沖說錢還到現在都沒還完,並且告知說我爸從頭到尾只有土地權的一半也就是10坪,以上的建物是他們家的沒我爸的份,並且強迫我爸要把另一半權利便宜賣給他兒子,請問如果當初協議是由兩人共同繼承,他們欠了快30年的租金都沒給,現在還說我們只有土地權沒房屋這樣合理嗎?現在對方拒接任何親戚電話,我們是否能提告強迫對方到法院出面說明?這邊如要提告是否要去民事法庭提告?

如在法律上可合理站得住腳對對方提告再煩回答下面兩項

2.如提告我們是否能在起訴書上面提出金額賠償?因為那房子27年前租金是兩萬,照月份算租金最少值2x12x27=648萬,扣掉裝修費與墳墓管理費後除2,才是我爸實際該拿但一直沒拿的那份,但對方目前推說那筆錢還沒還清,但同期間附近約25年前我們家也在高雄有整修另一棟透天房子,弄得更大更好花費約70萬,而有爭議的房子當時市價是300萬,怎麼算應該也早該還完了卻像無底洞一樣推說還不清,如果對方硬扯說修房子超過我們認定合理價70萬以上,甚至超過當時房價的300萬去整修,以至於現在整修費還沒還清無法給我爸該有的那份租金收入,若對方只有口頭上漫天喊價卻無證明相關收據票據等,到時候法官認證會相信他們單方面的話嗎?會不會判出來我們沒拿到半毛租金還要倒貼對方幾百萬? (因為已經從早年的1百萬喊至150萬,目前又改口說是200萬...) 

3.如果對方無法提出有效的證明來讓雙方點頭,並釐清這27年來帳務上的恩怨(我已經可以想像他們會把30年前市價300萬的房子說成花一千萬裝修),在不可能會有結論的情況下導致雙方無法結算帳務,我是否能請法官以公平公正原則訴請立場顛倒,接下來的27年由我家負責裝修現有房子與奶奶墳葬費用,並且用全額租金來支付,對方不得過問~(除非對方能提出更正確不灌水的帳單)?以上麻煩了,感謝您~

蔡律師 (蔡) 102-02-12 20:30
回覆 Ted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

1.不好意思打擾了,大概三十年前我奶奶過世留有房子一棟,當初我爸他 ... (恕刪)

租金只有五年時效,您不能主張這麼多年,多主張的,都要給法院裁判費,這筆錢不如捐給育幼院小朋友。建議您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釐清,您們所要解決的問題為何,因為您們己經把遺產租金混為一談,將來若要提告,也要先確認請求權基礎,才能去解決事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劉 102-02-11 23:42

94年繼承祖父的一筆土地,祖父擁有這筆土地已幾十年了,但土地只有0.22多公頃,繼承者身分並不是農夫,請問可以興建農舍嗎?

蔡律師 (蔡) 102-02-12 18:05
回覆 小劉 的發言內容:

94年繼承祖父的一筆土地,祖父擁有這筆土地已幾十年了,但土地只有0.22多公頃,繼承者身分並不 ... (恕刪)

能否興建農舍必須還要看當地的建蔽率與容積率。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IRENE_YEH 102-02-10 22:10

我外公與眾親戚聯名有一塊土地,請代書辦理,
豈知代書利用此機會與另一人聯手,將外公另外一筆土地變更為聯名持有
並向銀行貸款,後來我們發現這件事情,對方還跟我們要錢來解決這件事情
請問他們這樣是不是犯了很多條法規 請一一序列
我們又該怎麼處理呢

麻煩你們了 因為外公年紀大 因為這件事心力交瘁我們看了很心疼

蔡律師 (蔡) 102-02-10 23:13
回覆 IRENE_YEH 的發言內容:

我外公與眾親戚聯名有一塊土地,請代書辦理,
豈知代書利用此機會與另一人聯手,將外公另 ... (恕刪)

您應該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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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2-10 23:52

對方應該已經涉及偽造文書侵占背信罪,可以提告刑事,

另可提告民事土地過戶回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是代書處理,可以想見其手法一定會避免法律違法,而土地登記事項,除非是對方同意,否則要塗銷則通常需透過訴訟來解決,由於此均有時效之問題,建議您們仍找律師來處理,才比較有機會追回所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作 102-02-09 21:01

您好,因為最近買房子了,突然接到我奶奶(已身故10年)留有兩塊土地和一間動產(現在只有小叔叔一家在住)的稅單,其中一塊土地還被大伯父拿去抵押,因為繼承人(約8人)親戚間感情失和,所以難以共同出面溝通處理,我很擔心我的新房會被查封,請問律師:

1.我什麼都不想繼承,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聲請繼承權切割或拋棄?

2.可否把我繼承的部分贈與過戶給其他親戚或直接送國家?聽說可以請法院調查實際居住人為誰,就不會和我有關係了,要如何申請?

3.可否把新房(今年剛購屋)直接過給我老公,不知會不會有什麼限制條件?

很想擺脫惡夢的小作

感謝您的細心回答,祝萬事順心!

 

蔡律師 (蔡) 102-02-09 23:38
回覆 小作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最近買房子了,突然接到我奶奶(已身故10年)留有兩塊土地和一間動產(現在只有小叔叔 ... (恕刪)

您的問題必須看書面資料才能適度研判。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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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PE 102-02-06 18:43

請問律師大人:

跟老婆結婚至今,一直在為此事煩惱著(親戚霸佔房屋不肯搬離),三兩天就小鬧一次!!

說明:

房屋為四棟連著,每棟隔牆皆有打通,3.4年前右邊兩棟已經過戶給我老婆(左邊兩戶是奶奶名字,以後是要過戶給伯父的),不過整塊土地所有權狀我們是1/2擁有,其他的1/2是屬於老婆奶奶的。

因為想說既然已成家,想樣我跟我老婆及家人一起同住,把打通部分封起來,所以想把房屋兩邊分配好,就請他堂弟搬過去奶奶那邊的房子,不過他卻耍流氓的不肯搬過去,還說要叫流氓來"喬",這種情形我該用甚麼方式請他搬離開呢?畢竟我們自己住右邊兩戶所有繳費也比較清楚。

還有,如果將他趕走,房屋或家具如果遭到破壞,又有甚麼應對措施呢?流氓來吵鬧有該如何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呢?

謝謝~

1. 如果房屋所有權是你們的  且房屋隔牆也做起來  你當然可以自由決定如何使用房屋

 包括是否同意其他人使用   對方無故不願搬離  你可以報警處理  可能涉及無故侵入住居的問題

2.所以先了解目前動產產權情況  再進行下一步吧

EIPE 102-02-07 10:1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如果房屋所有權是你們的  且房屋隔牆也做起來  你當然可以 ... (恕刪)

1.房契是我老婆名字,地契1/2是我老婆名字,完全沒有我堂弟或伯父名字

2.一定要隔牆做起來才可以報警或請律師處理嗎?

Giya 102-02-04 00:12

小妹的問題如下,感謝律師團們的熱心,感激不盡~~~~

祖父於三年前過世,第一順位繼承人是我爸跟其他兄弟姐妹,因為除了我爸之外,其餘兄弟姐妹皆有負債,而且也不知搬到哪裡去了...
祖父過世留有一塊土地及一棟房子,我爸因為當時沒辦理拋棄繼承,後來土地以及房子都有稅要繳(房子因為有侵占國有土地,也要繳錢),因為都沒人處理,最後變成直接從我爸的帳戶扣款....
現在問題來了~~~土地房子的問題就一直懸在那邊,近日大伯過世,他的子女來電說要叫我們提供土地房子的相關資料??
問題1:土地房子還是大家公同共有?我家是有意願買下其他人所屬的部分,但因為有人不接受,所以一直沒辦法處理。
問題2:大伯本身有負債,所以他的女子希望我們處理屬於大伯的財產,讓他們可以還債。但那部分並不是我家可以解決的...是不是請他們辦理拋棄繼承比較好?
問題3:就大伯子女繼承部分,若他們拋棄繼承(也沒有第二順位繼承人)我爸又成為第三順位繼承人了,這時候我爸要是拋棄繼承,我爸拋棄繼承後要通知誰???是其他兄弟姐妹每個人都要通知到?還是其中一位就可以了??
問題4:若大伯子女未辦理拋棄繼承,這時候有財產(土地房子的應繼分)又有債務問題...且其子女也有債務....這時候應該不會牽涉到我爸了吧??

沈恆 (沈律師) 102-02-04 05:23
都沒處理當然還是公同共有;只要有人不接受,就只能透過法院分割遺產。 即使他們拋棄繼承,也無法解決問題,大伯的債權人還是可以來就大伯繼承自祖父的土地房子權利求償。 能通知的通知到就好了。況且大家都拋棄繼承,只是讓情況更複雜,並無幫助。 大伯家人的債務,與父親無關。
Giya 102-02-05 10:3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都沒處理當然還是公同共有;只要有人不接受,就只能透過法院分割遺產。 ... (恕刪)

 沈律師您好:

再請教相關問題如下:

1.大伯子女(第一順位)拋棄繼承,家父為第三順位繼承人,也打算拋棄繼承,是否寄存證信函通知其他兄弟姐妹(除無法通知者)即可?又第三順位繼承人中已有人過世,還需要通知其子女嗎?

2.因大家都打算拋棄繼承大伯的部分,原祖父遺留的土地房子是否能須請法院辦理分割?該部分還會再算大伯的應繼分嗎?

小茂 102-02-03 20:53

在我出身沒多久父親就意外過世,母親在這時後就離家,我從小就給奶奶帶大,母親完全沒有養育我,在這時因為父親有筆遺產,已經有20多年沒有去繼承,因此我要去繼承,因為母親有一半權力,我去找她,一開始我跟她還有她母親(外婆)在談論繼承,我跟她說了她有一半權力我也一半權力,我也表示說希望全部遺產都我來繼承,她也說好,過幾天我們去辦理土地繼承,代辦人也問說是否全部遺產由我來繼承,她也說好,過了幾個月,她竟然開始反悔,說為什麼她沒有,不是當初她有一半,我就覺得這也不是當初說的,不是說好由我來繼承,後來她一直說我沒有說好,我騙她什麼的,這時我才發現她在反悔,她開始有理講不清,很多人建議我脫離親子關係,因為他從小就拋棄我,從來沒有養育我,我這樣可以言順的脫離親子關係嘛?

蔡律師 (蔡) 102-02-03 21:25

誰建議您脫離親子關係的?律師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本尊,再發文告知您已按讚或+1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基於血緣而產生的身分法上自然血親關係是無法消滅的,換句話說,自然血親的親屬關係都是天意決定,不論當事人同不同意都無法改變,所以脫離親子關係不論是以登報或者其他方式,在法律上都不會有消滅身分關係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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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 102-02-04 11:4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基於血緣而產生的身分法上自然血親關 ... (恕刪)

樓上賴律師所言甚為中肯,值得您參考。

律師說得好!
母親就算沒有育你,也有生你之恩
況且,依法,你父親的遺產,你母親本來就可以繼承一半以上

現在變成你全部都拿了,真的要好好謝謝你母親、好好待你母親

 

 

102-02-02 19:22

土地所有權人有三人,其中一人去向某人借款70萬,在某一個時間內還款,若沒換款就用鐵皮屋做為還款,但其他兩人都不知情,那兩人是否能要回鐵皮屋?(那一個人占土地所有權9分之1)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06

頂多只拿到鐵皮屋的所有權

如果鐵皮屋是違建的話,也只拿到使用權,

跟該屋座落的土地沒有關係

LULU 102-01-30 12:23

大致上是

在十幾年前(大約時間我不太了解)
我爺爺與甲購買土地(地名目:墓)
當時有簽訂買賣契約 我們一家住了有40年以上 
隔壁也有3戶是與同地主購買

因買賣當時法律條例 使我們無法登記名戶
故無土地權狀 直到土地條例更改後 
我爺爺也忘了 沒去登記 (其他3戶也無登記)

後來甲地主 已過世 但甲地主欠債
所以法院將甲地主之土地拍賣
但是我們所以住在此地的屋主完全沒接收到法拍消息
也沒有見到其買主點交動作

如今卻收到民事陳報狀 (簡易法庭通知書)
請問大家我們這些地主該如何處理 !!!

1. 這可能會非常複雜 你認為動產應該是你們家的 只是當時沒有過戶 所以仍在出賣人名下 現在他被法拍了 該出賣人可能屬於無權處分 但第三人買受後 現在請妳們要搬走 2.你們大概很難跟現在所有人主張權利 可能還是要找出賣人

LULU 102-01-30 12:52

可是買賣雙方都已故那該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2-01-30 19:16

地上建物是你們的嗎?有沒有辦理建物登記

如果有,法院拍賣時要通知你們,沒有通知就賣掉,可以主張拍賣無效並以拍定價格購買土地

地平線 102-01-29 23:35

我跟我先生88年2月結婚到現在14年左右,91年3月31日因為我發現他這個人很不守信用,於是要求他寫一張同意書,某某地段的一塊地要過戶給我,因為這是他當初結婚的時候答應過我的。96年9月26日我發現我先生去嫖妓,於是我就跟我先生取律師那邊寫了一張如果他在去嫖妓就要給我500萬的契約。就在去年年初,我發現我先生有去嫖妓,而且已經持續了很長的一段時間,於是我就要去法院控告他嫖妓那張契約還有91年寫的那張同意書(因為那塊地他在95年已經把那塊地過戶給他兒子了,我們是再婚),於是去年3月27日他就請了律師寫了新的一張土地協議書給我,內容是把以上兩張同意書及契約取消,然後換成另外一間工廠要過戶給我,並且還有很條件,然後我去撤銷告訴。

但是去年4月中他又反悔,然後這兩天,每天晚上都一直對著我罵髒話三字經,一開口就是要跟我上床其他都不要,這樣光憑  嫖妓 和 他對我的態度 我可以申請離婚嗎?成功機率大嗎?因為我已經50多歲了又領有輕度殘障手冊,我沒有工作能力,這樣法官會判給我贍養費嗎?我先生非常有錢,納法官會怎麼判?


沈恆 (沈律師) 102-01-30 03:22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是離婚的法定事由,只要您有具體的嫖妓證據,就可以此訴請離婚訴訟上可以請求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最多可以分得婚後剩餘財產的半數。

林智群 (klaw) 102-01-30 19:25

建議你可以先行提履約訴訟,至於離婚訴訟也要有直接證據,不然很難成立

黑炫色 102-01-29 22:44

你好,請問幾個問題

就是3/4土地共有10個人和1/4土地共有4個

一、請問這叫分別共有土地嗎?還是共同共有土地?

二、如果這是分別共有土地,3/4的10個人已過半數超過2/3賣給建商,3/4的土地變成建商的,建商要買1/4的土地,可是1/4的4個人確不賣,而且1/4的土地有二個地方不一樣的是地上權1/4的名字跟3/4的名字不一樣,1/4的土地上還有蓋房屋,請問這樣建商有辦法強制提存1/4的4個人的土地嗎?建商能強制拆除1/4蓋的房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土地共有關係,可以先調土地謄本出來看看,而本件土地關係複雜,建商採一一擊破方式來處理,且土地上又有房屋存在,建議您檢附相關資料詢問,才能進一步釐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土地共有狀態藉由地政事務所的土地登記謄本中的記載即可查明(第二類的土地登記謄本付費向地政事務所聲請查調即可拿到),另有關你提到多數決出賣土地的問題應該是土地法第34條之1的應用類型,此在建商購地案例中十分常見,但因為你所提及的事實實際上具有一定複雜性,為免紙上談兵、錯誤回覆,建議你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律師看過,這樣進一步的法律諮詢應該比較能夠針對你的個案予以專業的意見或可行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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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1-30 19:28

請問是同一筆地號嗎?

如果是的話,購買時應該通知你們,讓你們有機會購買3/4的土地,

可以提訴訟主張3/4交易無效,不然對方提存後就可以拆屋還地

anson615 102-01-29 09:41

法院欲查封土地及建物共人有的動產動產,可以強行進入屋內嗎?(該住宅目前為另一未被查封共有人居住,被查封的人,不住在那邊,也不是該戶戶長?)

如果法院要查封時,居住的共有人不在,法院可以強行破壞大門進入嗎?

共有人一直都不在,法院人員也進不去,法院會如何處理?

若法院強行進入,那不是會損及其它共有人的權益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9 10:58

法院的行為是合法的。除非法院沒有通知您配合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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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6

通常就把封條貼在門外,這樣也有查封效力

小咩 102-01-29 07:28

請問一下我爸爸把土地房子賣給我堂嫂,金錢方面說好是每個月匯款,總價大概是一千萬..收到實質不到兩百萬,合約單據都在對方那邊,我們這只有戶頭可以證明,而對方都避不見面,因為幾年前爸爸都住在外面,被騙之後走投無路才回家的,身體一堆病需要花費,這件是大概十年左右了!這樣有辦法告她把錢拿回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9 08:50

買賣契約時效有十五年。如果確實對方還沒匯剩餘款項,可請求對方給付。買賣契約部分您可向地政機關詢問是否有留存影本。建議您拿戶頭資料跟契約書向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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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7

建議你先發函給對方要求履約,如果對方不理的話就提告請求800萬元,或是解約要回房屋

荔枝 102-01-27 20:04

想請問,該如何解決?

事情是這樣的~
有塊土地原本是登記在地主名下,
地主讓爸媽在上面蓋房子(房子已經蓋超過20年了),
後來爸媽裁判離婚了,
媽媽沒有得到房子所有權所有權登記在爸爸名下,媽媽只有使用權
爸爸因案入獄,而且欠了錢,在房子上設有2個抵押權
一個是銀行,一個是親戚,
後來地主要賣土地,媽媽買了土地(約5~6年前),
土地房子所有人不一樣。
現在媽媽想要把原本的房子打掉,重蓋,
媽媽要怎麼去主張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現在您母親是土地所有權人,而房子所有權登記在您父親名下,首先您們需先確認其二者除租賃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法律關係存在,以進一步解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荔枝 102-01-28 07:5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媽媽跟爸爸之間沒有簽訂任何的契約!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4:56

您們當初跟原地主興建房子的關係是什麼?租用土地建屋?還是什麼關係?想拆房子,必須有法院的判決書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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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你父親對於土地有沒有租賃

沒有的話,就直接請求拆屋還地

有的話,就找律師幫忙把租約終止掉,然後還是請求拆屋還地

 

建議你找律師幫忙,比較妥當

荔枝 102-01-28 18:29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們當初跟原地主興建房子的關係是什麼?租用土地建屋?還是什麼關係?想拆房子,必須有法院的判決書 ... (恕刪)

律師您好,爸媽當初蓋房子無權占有,後來地主主張拆屋還地,媽媽才把地買下來的。

荔枝 102-01-28 22:54

另外想請教各位律師的是

如果爸爸同意讓我們把房子打掉重蓋,

那新蓋的房子會被債權人追償嗎?

或是債權人對我們有什麼法律上的權利可以主張?

小江 102-01-24 14:36

您好!請教一下!

問題:如何合法登記三七五減租租賃權?

地點:彰化縣員林鎮

經過:

甲與乙與民國六十二年簽定三七五租賃權轉讓渡書(已知無任何法律效力),因早期以口頭承諾為主,所以沒有與地主祭祀公業訂定租約,且從此後都找乙收佃租,直到現今,如今祭祀公業要出售該土地給乙,希望乙能想辦法辦理好三七五減租登記,才能合法減免三成價款!如需祭祀公業配合處,皆會全力配合。在公所查詢過,現在土地上無任何三七五租賃登記人,當初民國六十二年只有甲的三七五租賃登記(現今已沒有),也沒有乙的紀錄。

保有物件:                                                                                                                 1.甲與祭祀公業租約書正本  2.甲與乙的權利讓渡書正本

敢請拜託律師提供方法!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2-01-24 16:12

直接會同地主去登記,但要主張62年起耕地租約已存在。若登記不成,可以向耕地租佃委員會申請租佃爭議調處,地主若願意幫忙,應可解決。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17:20

1.耕地租約訂立之登記,應以已有合法訂立之耕地租約存在。

2.事實上就耕地有租賃關係存在,必須申請調解調處成立,或經法院判決確定命對方訂立租約,始可代替書面租約之訂立。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jianjie 102-01-22 23:54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保留地也是崎零地,當時買的是權力、因為平地人只有租的權力不能買斷、那平地人簡稱某甲好了,某甲也是跟政府承租的我們跟他買斷了權力有契約書,當時買下後就在土地上蓋了房子房子是算違建沒申請門牌,不過我們蓋的人證物證都還有,我家的人使用到79之後,租給了一名山地人以下稱某乙,某乙從79年間到98年間一直跟我們承租期間都有租約,到98年以後她說她不租了,但是95年以後房租就沒再給我們了,房子也都沒交還,到了101年,我們發現她不經過同意就租給了另一個人,也就是95年間他不給房租的時候發現房子土地都被他弄過戶了。以下補充內容,我們有去區公所調異動索引,他是在民國84年設定的91年通過。某乙當初是鄉代現在又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也是土地管理員,懷疑在84年間當鄉代時不法辦過去的,某甲賣給我們的契約書都在,當初土地稅跟電費都是我們繳的,某乙怎麼有辦法把土地辦過去不說,連門牌都重新申請過也另外辦了他的名子繳電費,有問過區公所的,他們也不清楚他怎麼有辦法辦過去,不過現在法律很保護山地人,雖然我手頭上很多證據,但是區公所也愛莫能助,但是區公所人員有說到山坡地保護法是79年公布我們買的契約是72年,認為我只有提告才有辦法翻盤,我手上有的證據有跟某甲買的權利書、某乙79~98跟我租的契約、101年某乙不經過同意租給外人的契約、當初繳納土地稅跟電費的稅單、當初幫我蓋房子的人也還在可以出來作證、某甲已經過世最近在積極找他的老婆子女

現在要問律師大人有哪些部份我可以告他的,我們又可以跟他討到我那些因該可以討的損失??

律師費用那些該怎麼算??

jianjie 102-01-22 23:54

很多東西要想到才會打出來,想到甚麼我盡量打甚麼,問過很多對這方面有研究的都說對方問題一看就很大,因為就山地保護法來說,就算他要辦過去也是會先找第一順位某甲詢問,我們是跟某甲購買的權力,他一個路邊蹦出來的就可以辦過戶很怪,而且就山地保護法來說是79年頒布的,72年買權利的我們因該是就地合法才對。還有異動索引是一個代書朋友要我申請出來的,異動索引上面有點也很怪...發現某乙是在102年1月才去補書面資料  因為這陣子有放風聲要告他....那....某甲的所有文件都在我手上,某乙能補甚麼書面資料??是否不是偽造文書就是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之不實,他101年間不經過我們同意轉租別人是否能告她侵占,如果他有利用他職位變造文書或者資料的話,也至少是偽造文書瀆職,總共有那些官司要告的,申請他的土地登記無效??房租95到現在可以跟他討多少回來??  而且好像很多人都跟她土地糾紛 聽說她現在不只一件在走法庭.希望有個律師能替我全盤的回答一下  我打算提告這樣@Q@ 小弟電話亞太0983244335

有內容想要詢問的直接來吧^Q^

PS.我朋友有說山地保留地跟普通的土地不一樣,我希望能找真的懂得律師幫我處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07:34

因為您所陳述的事實年代太多久遠,且您也說您想要找律師,不如您就花個談話鐘點費,找您當地律師預約面談諮詢,看看每位律師的意見如何,讓每位律師看完您提供的資料後,再由您委任您所信任的律師,以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這樣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基本上像您這種複雜的案件,律師請求的鐘點費應該會滿高的,這必須事先提醒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問題,本人之前好像有回答過,本件土地既然是在梨山,則管轄地應為台中地院,而本所位於台中,若您方便,可以拿相關資料來所討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ianjie 102-01-22 23:11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保留地也是崎零地,當時買的是權力、因為平地人只有租的權力不能買斷、那平地人簡稱某甲好了,某甲也是跟政府承租的我們跟他買斷了權力有契約書,當時買下後就在土地上蓋了房子房子是算違建沒申請門牌,不過我們蓋的人證物證都還有,我家的人使用到79之後,租給了一名山地人以下稱某乙,某乙從79年間到98年間一直跟我們承租期間都有租約,到98年以後她說她不租了,但是95年以後房租就沒再給我們了,房子也都沒交還,到了101年,我們發現她不經過同意就租給了另一個人,也就是95年間他不給房租的時候發現房子土地都被他弄過戶了。以下補充內容,我們有去區公所調異動索引,他是在民國84年設定的91年通過。某乙當初是鄉代現在又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也是土地管理員,懷疑在84年間當鄉代時不法辦過去的,某甲賣給我們的契約書都在,當初土地稅跟電費都是我們繳的,某乙怎麼有辦法把土地辦過去不說,連門牌都重新申請過也另外辦了他的名子繳電費,有問過區公所的,他們也不清楚他怎麼有辦法辦過去,不過現在法律很保護山地人,雖然我手頭上很多證據,但是區公所也愛莫能助,但是區公所人員有說到山坡地保護法是79年公布我們買的契約是72年,認為我只有提告才有辦法翻盤,我手上有的證據有跟某甲買的權利書、某乙79~98跟我租的契約、101年某乙不經過同意租給外人的契約、當初繳納土地稅跟電費的稅單、當初幫我蓋房子的人也還在可以出來作證、某甲已經過世最近在積極找他的老婆子女

現在要問律師大人有哪些部份我可以告他的,我們又可以跟他討到我那些因該可以討的損失??

律師費用那些該怎麼算??

jianjie 102-01-22 23:18
回覆 jianjie 的發言內容: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 ... (恕刪)

很多東西要想到才會打出來,想到甚麼我盡量打甚麼,問過很多對這方面有研究的都說對方問題一看就很大,因為就山地保護法來說,就算他要辦過去也是會先找第一順位某甲詢問,我們是跟某甲購買的權力,他一個路邊蹦出來的就可以辦過戶很怪,而且就山地保護法來說是79年頒布的,72年買權利的我們因該是就地合法才對。還有異動索引是一個代書朋友要我申請出來的,異動索引上面有點也很怪...發現某乙是在102年1月才去補書面資料  因為這陣子有放風聲要告他....那....某甲的所有文件都在我手上,某乙能補甚麼書面資料??是否不是偽造文書就是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之不實,他101年間不經過我們同意轉租別人是否能告她侵占,如果他有利用他職位變造文書或者資料的話,也至少是偽造文書瀆職,總共有那些官司要告的,申請他的土地登記無效??房租95到現在可以跟他討多少回來??  而且好像很多人都跟她土地糾紛 聽說她現在不只一件在走法庭.希望有個律師能替我全盤的回答一下  我打算提告這樣@Q@ 小弟電話亞太0983244335

有內容想要詢問的直接來吧^Q^

PS.我朋友有說山地保留地跟普通的土地不一樣,我希望能找真的懂得律師幫我處理

ugg 102-01-22 20:51

爸爸的朋友開公司, 他的朋友向銀行信用貸款120萬,因為好朋友關係在爸爸朋友的懇求之下, 爸爸名下的房子給朋友做擔保, 土地謄本記載 "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150萬元整" "權利種類抵押權", 爸爸的朋友因公司經營不善倒閉, 同時也積欠同家銀行其他貸款清償, 雖然日後有償還信用貸款120萬, 但銀行不願開立清償證明塗銷抵押權, 請問要怎麼辦? 為什麼信用貸款還清了銀行不願開立清償證明?爸爸的房子可以買賣嗎?若不能買賣要如何處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21:11

因為還有其他債務存在,所以銀行不會開清償證明。

如果您確定已經還清,銀行仍不願給付清償證明,那就得提告塗消抵押權登記,這屬專門技術,請到律師的機會很大。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當初設定抵押的契約書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代撰書狀或委任代理訴訟),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確實已經還清債款,則銀行即無拒?塗銷之理,而本件您們是保證人,所以您們要再跟銀行確定一下,看銀行是否因主債務人尚有債務存在而拒?,若如此,則可以起訴訟請求塗銷抵押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assionb 102-01-21 12:28

我父親家族為中部大地主,我父親有一位兄長及三位姊妹,父親於民國87年意外過世。

祖父母當時口頭承諾會為我父親留下這一房的遺產,但祖母於民國93年過世時,我們才發現大部分土地已經由大伯轉移至名下,其中部分更已轉移至其三位兒子名下(我堂兄),隔年(民國94年)大伯過世。

這些年因為祖父仍在世,我們不好過問財產問題,直至近日祖父過世,我很擔心再拖下去會過了訴訟爭取權利的時效性,因此有幾個問題希望您能幫忙回答。

1.我不確定大伯轉移財產是在祖母過世前或後,如果是在祖母過世前,那我們還能夠爭取嗎?若是在祖母過世後,我該如何爭取?

2.大伯已過世,如果我要進行訴訟,對象是我三位堂兄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1 12:31

1.建議您先向戶政單位調取除戶資料,以確定財產是在祖母過世前或後。如果是在祖母過世後,您可以主張侵害繼承權。另外相關地籍謄本也必須調閱,以查明是否惡意規避繼承

2.繼承權如果被侵害,對象是您三位堂兄。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首先您們必須先確認,您祖母與您祖父死亡時,名下各有多少遺產.

二.有關您祖母的部分,可能會有繼承回復請求權時效的問題(自知悉時起二年內).

三.而有關您祖父的部分,由於您祖父近日才死亡,所以對您祖父的遺產,您們可以以其他被繼承人為被告,提起訴訟,以爭取您們的權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這個還是有解
不一定要用繼承回復請求權呀

yvan 102-01-21 10:27

律師您好…

 請問我現在要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但是因有一塊土地被其中一位繼承人在二十年前以偽造文書的方式賣掉,被繼承人於100/3/30過世,我可以要求法院因其中一位繼承人之前賣掉的土地已超過應繼分,因此不能再主張其他土地分配嗎?

謝謝律師回覆

在沒有經過法院判決認定前 之前那塊土地並非遺產 所以不可能列入分配 除非對方接受你的方案 否則這樣主張在法律上並沒有依據

yvan 102-01-21 11:1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在沒有經過法院判決認定前 之前那塊土地並非遺產 所以不可能列入分配 除非對方接受你的方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請問…

那我是不是先提裁判分割再主張我的方案,如果對方不肯,再提起另一請求回復繼承訴訟?

還是先提起請求回復繼承訴訟?

那請求回復繼承訴訟裁判費是以他賣掉的土地總面積為計算標的。還是我要求這塊土地的1/9為計算標的?

土地都已賣了。是以公告地價計算還是以賣出金額計算?

謝謝律師回覆

當然可以

繼承財產就是這些,每個人都公平有一份
二十年前拿了,就是有拿了
現在再分,拿過就不能再拿

這個跟遺產土地有關的法律問題

不要輕易自己去訴訟
敗訴會有既判力
以後就爭不到了

還是要請律師幫你研究才妥當

小何 102-01-18 15:04

請問:道路拓寬,私人店面土地被鎮公所在上面蓋水溝,已過了幾年,還能跟鎮公所請求補償嗎?

James 102-01-18 00:00
律師您好, 深夜打擾您, 萬分抱歉 有個民法上問題想像您請教, 若公司權狀所有權為甲乙兩股東所共同持有、持份比例各半且未分割情況下. 1. 今天甲方想在建物內隔間或設置牆櫃等, 但乙方不同意, 試問甲方是否仍能這樣做? 2. 今天甲方在建物內對於共有物的「全部」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這樣乙方該如何將甲方趕走, 或是乙方該如何行使應有之權利? 謝謝您的回答 張景堯 回覆時間:2013-01-17 23:01:50 1.土地房屋登記公司名下還是股東名下 發問有點不清楚 抱歉,房屋登記在甲乙股東名下 2.如果是股東分別共有 且未有分管協議 共有人是不能隨意使用共有物 縱使未超過其持份 請問若是未有分管協議, 任一方均不得使用現有之房屋嗎? 3.可以透過訴訟訴請返還共有物 謝謝您的詳盡回答
沒有分管協議 共有人原則上不得擅自劃分一區域占有使用 否則其他共有人都有權請求將共有物返還共有人全體
yvan 102-01-17 09:55

律師您好:

我舅舅偽造文書

一、民國76年冒名貸款

二、民國81年製作假的代筆遺囑

三、民國81年盜賣土地

我外公民國100年過逝,我母親為繼承人,不知關於上面三點民事的請求權過的沒、刑事追訴期過了沒?

以上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民國76年冒名貸款,此部分追訴期恐已逾期.

二、民國81年製作假的代筆遺囑,既然遺囑是偽造的,則遺囑發生效力是在您外公死亡時,所以本件您們可以主張您舅舅已經喪失繼承權.

三.至於81年盜賣土地的部分,恐怕也有時效逾期之問題.

三、民國81年盜賣土地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10:44

若要民事請求賠償刑事告訴,時效都已經過了。不過,還可以主張的部分有作假遺囑的人喪失繼承權;冒名貸款的欠款,不應成為繼承債務;盜賣土地契約無效。以上謹供您參考。

yvan 102-01-17 10:5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要民事請求賠償刑事告訴,時效都已經過了。不過,還可以主張的部分有作假遺囑的人喪失繼承權;冒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因為作假遺囑的人喪失繼承權,其子女仍可代位繼承

我在裁判分割裏可以再主張其子女不能代位繼承嗎?因為作假遺囑的人盜賣土地已超過其應繼份了。

謝謝

yvan 102-01-17 10:5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民國76年冒名貸款,此部分追訴期恐已逾期.<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可是很怪,民法128條,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

這樣請求權不是從可請求時開始算嗎?繼承之後才有權利請求,不是嗎?

以上謝謝律師

你這個還可以用民法第1146條繼承回復請求權試試看
這條,就是從繼承開始算

詳細還是要看你整個法律事實、繼承事實事實到底是怎麼回事
對方怎麼侵害你,我們要用哪些方法來求償

就你現在所說的情形,依我的經驗,1146條法院是有准的可能

建議你還是拿著資料去找律師會比較詳細
你有問題,也歡迎你打電話或寫信問我

林智群 (klaw) 102-01-18 22:38

都已經過了追訴期

黃小蛙 102-01-16 09:12

各位律師好,因為家裡最近與他人有土地糾紛,主要是我們家在山上有一塊地,因與相鄰的土地有問題,所以家裡有提出告訴,沒想到近日竟發生有人冒用我媽媽的名義寫信給縣政府檢舉整座山的其他人違法開發跟違建等,上面還蓋有我媽媽的章,但筆蹟完全不同,但對方又四處散播是媽媽去檢舉各位鄰居,造成媽媽的名譽鄰居對媽媽的不諒解導致媽媽的精神狀況很差,很怕出門會遭受不利,

想請問我們現在該如何處理?另可向司法單位要求查可疑人物的筆蹟反告偽造文書嗎?

還有如果查明筆蹟不是媽媽的,是否可向散播不實謠言的人提出告訴?

另外散播不實謠言的人宣稱是某公家機關的公務員指出是媽媽檢舉的(有指名是哪位公務員)

請問是否可以要求該公務員對質?

謝謝大家的解答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09:51

1.如果非您筆跡,可拿檢舉信向司法單位告訴偽造文書

2.如果確認筆蹟不是您媽媽的,建議蒐證散播不實謠言的人的談話錄音』後再告毀謗

3.可要求該公務員對質,但您應該先去求證錄音是否是該公務員指出是您媽媽說的。

果若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宣傳本所網頁(google+1或臉書分享),如果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這個人的行為已經違反偽造文書以及公然誹謗罪了

如果沒有證據可證明是誰做的,建議你們直接到派出所報案
或是有證據可以證明是誰做的,就快去請律師幫你們,這樣更有效率

抓到之後,就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名譽損失、精神損失

還有問題,可來電問我

joan 102-01-15 14:10

律師您好 以下是我想問的問題..

1. 於92/01/04結婚至101/10/05離婚..近日接獲前夫至法院申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2. 前夫於結婚工作不穩定..經常性的換工作,沒錢就跟家裡和我要錢花用,小孩生活費及學費由我和婆婆共同負擔(在幾次吵架中他有在郵件中承認無負擔家計,和所賺的錢拿到酒店花掉)
3.我有固定工作薪水每個月省吃儉用,多少有些存款
4. 97年婆婆以前夫名義買了一筆土地(目前公告現值530萬/現價約800萬),99年婆婆為前夫開設建設公司(資本額為100萬) (目前主張公司為贈與,要如何確定)
5. 前夫當了老闆但並未因此盡到貼補家用的責任,每個月他自己的電話費和小孩保險及預借現金卡均由我這邊支出..也沒歸還... (我存簿上有扣款記錄)
6. 在離婚前,前夫一本存摺都沒有,也就是沒有存款...離婚後更是要分我財產,這樣我該如何處理? 他向法院訴請他有負債20萬,要求我給付他50萬,他主張所開設的公司是他媽媽所贈與的所以我無法分配到,但未提到那筆土地...(他可能不知道有這塊)
7.我需要提供什麼證明說我的存款是我辛苦靠勞力賺來的,並不是他每個月有支付我生活的?
8.我沒有動產,幾乎都是現金存款(約50萬)和定期的儲蓄保險(30萬),和一張境外的投資型保單約55萬這查的到嗎?
9.他提出分配剩餘財產後..如果經法院調查後,如果他的財產比我多..我提起反訴勝算大嗎?

10.我有去地政事務所查該筆土地地籍謄本確實登記原因欄之登記為「買賣」,而非「贈與」,所以這是不是表示是以買賣的方式取得該筆土地,所以我提出反訴爭取婚後剩餘財產勝算很大囉?如果他媽媽提出證明用自己名字去銀行借錢買這筆土地的,只是土地登記我前夫名字,這樣算是無償取得嗎? 是不是為您所說的是金錢贈與而不是土地贈與? 如土地贈與就應該在土地謄本上顯示出"贈與"對嗎?像這樣訴訟大約會要花多少時間結束呢?

11.他主張所開設的公司和土地是他媽媽所贈與的,這個可以在這次訴訟中去國稅局補繳贈與稅嗎?這樣我不就爭取不到了?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幫我解答好嗎?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對方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訴訟,但並非能夠要求到您的一半財產,若分配有不公平,法官仍會另外裁決,且對方名下既有土地一筆,您應主張一併分配,而該土地既然高過您財產的價值,變成您可以要求與其分配,至於對方主張贈與,則為其抗辯,其仍應負舉證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