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外地租房
原本與房東簽約一年
也壓了兩個月的押金
一次付清(一年加二個月押金)
但租不到沒多久
我就和房東提出其他房客亂丟垃圾,半夜用衣服之類問題!
但最大問題是房間內加壓馬達過吵!!!
房子是連在一起的別墅其中一間
我是住頂樓
我是女生
每天讓我沒睡好的原因是加壓馬達很吵,還有房間是頂樓另一邊窗戶!
隔壁若真的要爬過來
是真的爬得過來
雖然樓下有裝監視器
但是每天都很沒安全感!
半年提過好多次我要搬家讓房東知道
這次我跟房東說我要搬家 我真的住不住了
房子跟我說那你就騎驢找馬吧!
隔兩天我跟房東說我找到ㄌ
房東說等下禮拜他過來租屋處在談
我也說好 結果房東下來也沒通知我
都是我和他聯絡
請他到了打電話或傳簡訊給我
他都沒有
下午我回到租屋處
房東已經離開了
我打電話給他 下午打到晚上都不接!!!
我該怎辦???
我已經找好房子 付了訂金
如果就房東沒退我錢
我也不知道哪來得錢搬去那
每天都睡不好
這樣可以怎麼座?
有什麼方是讓房東出來談?(政府機關之類的)
違約怎麼算? 沒住完的月數會退押金沒收是嗎???
他一直不接電話也不回電話 我可以怎麼做
他一直拖我時間 我押金還是會被扣嗎
請求幫忙!!!!
謝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於99/10跟前房東簽立「退租契約書」,於101/1才發現當時忘記向銀行辦理停止轉帳申請,導致99/11~101/1的水電費都從我們公司的銀行帳戶內扣錢,水費一千多元(基本費)、電費七萬多元(租賃期間電力有申請營業用電,基本費較高,退租時房東也未要求要調降為一般用電),101/1去電告知房東此狀況,並將水電費用明細傳真給房東,要求需將水電費全額退回給我們,房東回覆「你們退租後,房屋一直是空屋狀態,你們公司未到銀行辦理停止轉帳是你們的問題,沒有道理要我退錢給你們」,經過幾次溝通後,房東只退回水費一千多元,電費七萬多元她完全不理會,我有去律師公會將此情況告訴律師,律師說此行為是〝不當得利〝可依法訴訟,建議寄存証信函給房東,101/2/7已寄出,內容也聲明文到五日內需依指定帳戶將金額存入,否則依法訴訟,但是,房東完全沒回應,如果我們公司請律師上法院提告的話,律師費可能就划不來,之後我們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但於這個月初,收到法院寄來『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的調解涵,日期是101/5/1,也就是下個星期二,要請教蔡律師,調解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要如何應對及該注意哪些地方,才能順利的將電費金額要回來?
再請問律師,調解過程中,如果房東說了下列問題,我又該如何回應呢?
1、你們說我是不當得利,但是,我的屋子是空屋,是你們公司主動要幫我繳電費的,又不是
我要求你們去繳的?
2、銀行自動扣帳未辦停,是你們公司的問題,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我為什麼要還你們錢?
3、如果要我付電費,我的屋子是空屋,而且也只有其中的幾天有用到電,真要計算,我也不
需要付到7萬多元,當初你們公司有申請提高為營業用電,基本電費就比一般家庭用電費
用較高,你們公司根本就是無理的在跟我要錢........
最後,想請教律師,哪裡可以找到不收費,還可以陪去作調解的免費律師,如果房東問了上列問題,我可能會啞口無言,不知如何回答,呆在那邊了....

1,廣告不實,誇大其詞。去看時跟照片不同房間不同坪數...2,有誏人脅迫簽約,今天簽明天算,但有?知4月底或5月初會使用。3,並無進住,都未使用到水電。看屋完後也未在去過那裡...4,退還溝通時,脅迫今天不答應8000,明天就不是這個數字7000,後又打了一通電話說9000,並說這是最後抵限,當時說能退拿一個月壓金跟房租共一萬元,說還嫌太少。5,我願醅償他1至2000左右,廣告費,來看屋時間跟車資,但他卻說廣告10多個網站3至4000多元,但我只在591租屋網看到!卻要我付!不太合理!
我4/15號衝動簽了合約了...本來是想去看看就好...就被房東一直洗腦洗腦...就簽了...可我跟他說現在我4月底或5月初才會搬...他說不行...要明天開始4/16....我當時一直在猶豫...但他一直在旁洗腦...又加上說待回也會有人來看房子...<不知事真是假的...>聽到那句話我心急了...就衝動簽了....簽完後就要我付錢...陪我到銀行領錢...2ㄍ月押金跟房租...15500元...因我戶頭沒錢了..還少1000元...他說下個月補....後我回到現在住的地方越想越不對盡...隔2天4/17...我跟他說我不住了...它不肯退我錢...我都沒住過沒用到水電....不退還給我...我該怎麼辦...愈哭無淚呀...幫幫我..
我的合約到101/6/30
公寓整修要把房間變大
要我搬到隔壁占住一陣子
整修完在搬回原來的房間
4/9繳房租時叫我4/11搬隔壁
才兩天太趕了我延到4/14搬
累到要我命才住不到第三天
4/17就是剛剛打電話叫我搬走
由於我的鄰居他老公的哥哥不肯搬
為什麼我這個外人留下而不是他做大伯的留下
只好要我搬出去把房間讓給他
說找一個五千的房間給我!
我這的房租只要三千合約也還沒有到
我未何要自己吸收納多餘的錢
我都願意先暫時搬到隔壁委屈了
這段時間我也都很配合他的臨時要我搬
為什麼還是要我搬走呢
房間的網路是自己簽的
合約是兩年 但要搬的地方都有附網路
停掉要付違約金 我可以較房東付嗎
我的問題
我可以叫房東幫我付違約金嗎
如果可以,他不付,我說是我要告他還是要付,會成恐嚇罪嗎
我不想把事情鬧大,只是不想要花冤旺錢,不想損失自己的權益
ㄧ個人在外地讀書突然要我搬家真的很難配合
PS請回白話文,我還是學生,看不太懂深奧的回答




而且 隔壁鄰居 好像有躁鬱症 晚上都會喝酒 然後唱歌唱一整夜
一個禮拜 1~2次 我早上要上班 晚上被吵得沒辦法睡覺 都是 12點過後的
有找警察與守衛處理 還是一樣 都沒有改善根本沒辦法睡覺 有跟房東反映 房東跟我說 叫我家人 找上去給她按門鈴 不要讓她早上睡覺 我都傻眼了我問說 可以提前解約嗎 房東說得很婉轉 就是不肯 我女友本身有憂鬱症 是最近幾個禮拜才去看精神科 每天晚上 都要吃鎮定劑 才睡得著 這件事也有跟房東講 請問這樣的情況 有什麼方法可以提早解約嗎? 也可以拿回押金的 因為押金 快2萬 不太想放棄 也真的很吵 吵到一整夜都睡不好影響了 早上上班的精神 所以 才想請問律師 這樣有什麼樣的處理方法嗎?







日前在合約起始日(3/1)前發現漏水並告知房東,對方表示漏水他會處理,但要等到夏天,且房子至目前還無法交屋,屋內沒有床,只有熱水器,他也表示已經可以搬進去住了!我們真的無法接受這樣的屋況!向房東要求解約,房東除辯解房屋以現況出租外,說有熱水就可以住了,若要解約則要求扣一個月押金,以民法424條及435條第二項告知房東,對方卻是態度惡劣不講理,還寄存證信函說若是不在3/12前匯違約金給他,就要將先前已付之租金及訂金沒收。因為房東態度惡劣,有意拖延,也導致我這段期間須另居他處,造成相關的損失希望依法向房東要求賠償,像這樣的惡房東,也想給他一點法律上的教訓,讓他以後別再這麼欺負人!問題如下:
1.
如果簽了約(2/22)
而在契約開始日(3/1)前交付之押金
是否等同於民法249條中所說的"定金"?
2.
如果房東違約在先
未如期交屋
那先前已付之租金是否可視為押金?
3.
引用民法424條及435條第二項
是否恰當呢?

我發現家中房屋的租賃契約裡面
有幾條怪怪的~
問題條款如下...
1.此屋廚房,浴室皆為新建,需要好好保護,若無維護好,視同違約,
but:房屋已經租了3x年...這契約是前兩年簽訂的,根本沒有新裝潢建造...
2.裡面很多奇怪的條款....
他在最後備註了一條,一切皆需遵守契約行走~
若房客有任何違反前面的約定,例如浴室無維護好,房租遲繳...
皆屬違約,都需要賠償"35萬元"整,給房東,
就是寫明了,要是做錯事,就直接賠償35萬元整,
因為我父親很憨直,就看房租數字沒錯,就簽名了...
就這樣過了三十多年...
請問這樣合理嗎??
看起來就問題很多.....
又沒有新建物,又沒有幫忙照護房子...
壞掉也我們家自己修理,租了3x年...
請問這樣子的契約是合理的嗎?
不過我們是因為租下來店面作生意,裡面自己住家,
不好跟房東爭執~畢竟要做生意....
所以想說,這條契約要是不合理,房東到時候要是要求償或者ooxx的時候.
是否可以跟房東以 契約不合理,不公平,而拒絕給付呢?
有人建議...就撐下去..撐到下次簽約再行取消這條~
EX:ㄟ~房東先生,我們家浴室並沒有新建耶~
可因為我怕下次簽約的時候,房東看到我爭取取消一些不合理的條文,他要是不爽,
要是不租我們~我們也不方便做生意了...
因為他們說話都比較刻薄...我們會擔心..
所以我們才一直不去提起這事情....
想問一下,有人可以幫我解惑嗎?謝謝你們了!

各位法學大大
目前小弟的父親遭遇一些租屋上的問題,問題如下
父親擁有一棟三樓透天
日前透過中介租售房子
立約日期為民國101年2月19日
而租貸的期間為101年3月15日~102年3月14日
並動用
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與民法227條得準用給付遲延之請求基礎,台端之給付遲延(未為修繕,拖延修繕),
民法231條債務人延遲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延遲而生之損害....
接下來在存證信函中註明如下:
在民法227條中之債務人,在延遲中對於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
本人不能營業之損失及入住前自行修繕之損失為12萬元及修繕費用全額.
請台端於起租日,中華民國101年三月十五日前完成修繕,以免訟累
感謝各位讀完,目前小弟心中許多疑問
1.遇到此事要如何解決呢.....???
2.我們可以先行解約嗎?租貸期間與契約期限是否有所不同?目前對方房客還未入住
4.我父親懷疑對方是訴訟高手?我們要如何自保呢?還是房客只是心急要入住?
5.在契約書中使用目的只勾選住家,若是對方有明顯營業企圖,是否有違約之行為
6.在契約中只有提到一樓廁所龜裂,一樓漏水但是存證信函卻提到1~3樓漏水問題,
二樓房們,頂樓鐵皮漏水、三樓浴室洗手臺及馬桶更新...想要問一下在堪用下,
7.也是第六點,契約只提到提到一樓廁所龜裂,一樓漏水,我們可以只按造契約進行嗎?
別的都不再修繕?
8.中介針對此事是否要負責呢?或者中介會不會勾結房客? 當然我們最不希望這樣
但是現在社會這麼亂我們也會害怕
9.如果已進行修繕中但是會拖延以致3/15無法修繕完畢,是否房東仍須賠償
10.對方動用民法227條與231條的目的在哪呢?對於我們會適用嗎?
11.目前我們該採取什麼行動呢?
聽我爸爸說當天簽完約已經告知對方會立刻修繕,目前水電與工程也在進行估價,
但是當天房客直嚷要告我們!!態度也非常惡劣
我爸爸則是憂鬱到睡不好,想要問各位法學專家
目前我們要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呢?
謝謝





事情是這樣,昨日把房屋交還給房東
房東也大致上檢查過房子,已經把我這邊的租約拿回去
並"答應"把剩下的押金退還給我,用匯款的方式沒有當面給
然而就在清點完成後的當天下午,
打電話告訴我馬桶蓋裂開,冷氣壞掉等等的事情,通知我會收維修的費用。
首先,租約上有寫到"電器壞掉房東房客雙方付一半維修費"
但 馬桶裂開是在我"承租房子前"就裂開了
當初因為覺得還可以用所以沒有請房東修繕
今天,房東要我維修這個項目覺得有點不合理
後來我打給房東,請求再約出來清點一次,
順便再討論一下當面說清楚
他也"答應了"
沒想到,約好的當天,
他傳了一封簡訊直接告訴我那兩樣東西的維修費用要從我的押金裡面扣!
然後人也沒出現,就像把我吃死一樣,押金在他那邊看我能怎樣的感覺!
本人覺得有點疑惑,有辦法把這件事情處理更好嗎?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於99/10跟前房東簽立「退租契約書」,於101/1才發現當時忘記向銀行辦理停止轉帳申請,導致99/11~101/1的水電費都從我們公司的銀行帳戶內扣錢,水費一千多元(基本費)、電費七萬多元(租賃期間電力有申請營業用電,基本費較高,退租時房東也未要求要調降為一般用電),101/1去電告知房東此狀況,並將水電費用明細傳真給房東,要求需將水電費全額退回給我們,房東回覆「你們退租後,房屋一直是空屋狀態,你們公司未到銀行辦理停止轉帳是你們的問題,沒有道理要我退錢給你們」,經過幾次溝通後,房東只退回水費一千多元,電費七萬多元她完全不理會,我有去律師公會將此情況告訴律師,律師說此行為是〝不當得利〝可依法訴訟,建議寄存証信函給房東,101/2/7已寄出,內容也聲明文到五日內需依指定帳戶將金額存入,否則依法訴訟,但至今已是101/2/27了,房東完全沒回應,如果我們公司請律師上法院提告的話,律師費可能就划不來,請問我下一步應該如何做,才能順利要回電費呢?
蔡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之後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但於這個月初,收到法院寄來『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的調解涵,日期是101/5/1,也就是下個星期二,要請教蔡律師,調解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要如何應對及該注意哪些地方,才能順利的將電費金額要回來?
要再請問蔡律師,調解過程中,如果房東說了下列問題,我又該如何回應呢?
1、你們說我是不當得利,但是,我的屋子是空屋,是你們公司主動要幫我繳電費的,又不是
我要求你們去繳的?
2、銀行自動扣帳未辦停,是你們公司的問題,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我為什麼要還你們錢?
3、如果要我付電費,我的屋子是空屋,而且也只有其中的幾天有用到電,真要計算,我也不
需要付到7萬多元,當初你們公司有申請提高為營業用電,基本電費就比一般家庭用電費
用較高,你們公司根本就是無理的在跟我要錢........
想請教蔡律師,哪裡可以找到不收費,還可以陪去作調解的免費律師,如果房東問了上列
問題,我可能會啞口無言,不知如何回答,呆在那邊了....

弟在約半年前尚在外租屋,
當時,租於於101年2月12日到期 弟也於101年1月11日告知到期日後不再續租
後來因故延誤一天 (2月13日) 才交屋
事後清查房在房間內的行車紀錄器 發現房東於未交屋前 先行未經許可進入房間內走動
另外 於辦理退租交屋期間 房東亦自行於言談中承認期間有兩次未經許可進入房內
(有對話錄音以及影像)
請問 關於這三次房東未經許可進入本人承租的房間內
是否可以寄發存證信函並且依法提告?
(以下兩次皆在租約到期後 房東才告知,一次房東不承認)
第一次: 租約內 房東帶水利公司的人進入 事前未告知 交屋後才告知(對話錄影音紀錄)
第二次: 租約內 房東自行進入 事前未告知 交屋後才告知(對話錄影音紀錄)
第三次: 租約到期後一天 未辦理交屋 房東自行進入 未告知 亦未承認 (進入房間內錄影音紀錄)
(以上三點 唯一的共同就事皆有有影音檔做紀錄存證)
請問 關於這三次房東未經許可進入本人承租的房間內
是否可以寄發存證信函並且依法提告?


律師你好,
日前房東來查看租屋, 有幾點她特別指出, 並指說是我(承租人)使用不當, 故要請設計師來家裡, 將所有損毀的傢具從新製作。並要我負擔所有的費用。
1. 日前因窗戶漏水, 將鋪在組合櫃上的地毯濺濕, 因為木頭櫃吸水而造成三片組合櫃的邊邊有約1-3公分的裂痕。完全不影響使用。因此房東以組合櫃都是訂做為由, 叫原設計師重新定做。
窗戶漏水之時, 早已電話通知房東此問題, 房東明知組合櫃不可沾水, 那時也未來查看, 過了2個月後來收房租時才說他的組合櫃不可沾水。那時電話知會房東時, 房東說一人付一半, 現在卻反悔, 且咬定是我不當使用。未盡善良管理人之責。
2.家裡的小狗將樓梯上鋪的一塊木板的側邊抓花, 因此房東也要求重作。
3. 門把上有一個鎖, 因日前使用時卡住, 故用力轉動, 而導致脫落。之後已經修好, 但卻有點鬆動, 但仍不影響使用, 房東說她的鎖是一套成形的, 故要修好就要整組換掉, 這部份我問過管理原, 的確是整組, 但我已經修好, 且正常使用很久都沒有問題, 雖然我沒有修掉原本完好如新的狀態, 但我真的要賠一整組費用嗎?
看了很多達人為類似問題解答後, 我還是疑惑, 房東說我的物件都是不當使用才會壞, 但法律上不當使用的定義為何?我又要如何反駁房東呢?還是以上的物件真的有需要整組重訂做, 而我真的要照單全收呢?
而房東一直指著我未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我上網查了所謂的善良管理人之責,但解釋過於文言,我還是不懂,也不知道當房東這樣指著我的時候,我該如何告訴她?
請律師們幫幫忙
謝謝你們
感謝各位達人們的解答與幫忙








說會幫忙分擔房租 但是卻在那裏白吃白住了幾個月
我實在受不了跟他提分手請他搬走 他說等找到房子就會搬 卻一直沒下文
到最後沒辦法 我只好跟他說 我要搬家 房子我會退租 他說既然我不住了
房子就先讓他住 他再將押金分期還給我 (我本想房子還有7個月到期 就算他沒把押金給我 有7個月ㄉ時間他應該可以有錢租房子了吧 到時我再將房子退租將押金取回)那時我搬走的時候我有知會房東
我因為工作的關西要北上 因為租約未到期 我有幫他找一個新房客他會繼續支付房租
但是因為他一直沒將押金給我 我想說租約到期了我要跟房東退租拿押金
房東卻說 我一搬走他們就另外打合約了
現在我變成無法跟房東退押金 跟他也拿不到錢
他怎麼可以擅自將我的合約還有押金轉變成他的
這樣的行為可以構成侵占嗎?? 房東知道新房客跟我的關西 原本是男女朋友
但是他們要重新打合約的時候房東並沒有通知我 是合約到期我打算要終止合約退押金
請他們另外打合約 才發現他們早就另外訂定合約
但是房東並沒將押金退還給我 而是直接轉入他們新訂的合約
也就是 他們新打的合約那位先生並沒有支付任何金錢
因為他本人本身就跟我借貸滿多金錢 因為沒有借據 他又擺明沒錢還
我也認了 但是這樣強佔押金的行為真ㄉ跟強盜沒兩樣
因為一時同情 怕他露宿街頭 給他方便 卻換來這樣的結果
真的讓我很不甘心

好煩~~~~怎麼辦~~~~
我們房子租到12月底
押金押2個月剛好9千
房東說他要賣房子 叫我們搬完後跟他講一聲
結果要搬的那天我請管理員看一下便告知她說我們要搬了
結果管理員跟我們說 房東有交代他說搬完要幫他打掃乾淨
我們也覺得這沒什麼 所以跟他說我們會幫他清乾淨
就這樣搬完後沒多久...便跟他說我們都打掃完了 該繳的水費、電費都繳完了
那是不是該退我們押金
沒想到他居然回我們說 :沒有掃乾淨所以我請人家來打掃 還有燈泡、水管壞掉沒有幫他修
所以要扣我們3千塊 還說瓦斯為何給他改用小桶的
我便跟他解釋 :有些燈泡我們沒有去使用它 因為用不到
有些不亮我們拿新的去換 所以有些就沒有燈泡
水管是因為房子本身老舊 所以會漏水是很正常的
至於瓦斯為何改用小桶的 那是因為只剩不到一個禮拜剛好又沒瓦斯
叫大桶的對我們來說不划算 所以才叫小桶的
他就回我們 :我有請人家來打掃 我不管 反正就是要扣你3千
我媽很生氣的回她說:我女兒有問過律師這樣是可以告你的
他說:反正我很久沒被告過了 要告就來阿 我不怕....
然後又說當初我丈母娘的衣服你沒經過我的同意就拿去回收
真不知他是故意還是得了癡呆症 當初有跟他告知還跟他說衣服放地上會有蟑螂 而且不好看 看是不是要回收 他也說好 所以我們才敢去動
現在老是講些當初都有詢問他的事 當初他也說好 現在都改說他沒說...害我媽氣倒掛他電話 真是有理講不清..硬是要扣3千塊...
我也問過我媽要不要直接寫存證信函 因為我有問過律師 律師叫我不用跟他廢話直接寫存證信函 不需要跟他囉說
只是我媽想說好聚好散不想搞得那麼麻煩 既然他要退五千那就五千
直到現在都1月中了 押金還是沒有要退還的意思
我媽打電話過去給他 他很生氣的回說:會啦! 要拿押金給你們的時候,我就會打給你們了
後來也是沒有打...
過了一個星期我媽又問他 他還是這樣講
最後...換我打給房東 他則是叫我給它郵局帳號他說要用匯的
結果匯到現在還是沒有給....
現在我也不知道該怎辦....
可是他給人家的感覺是 能拖就拖 看我們會不會忘記
老實說...有點不想再打給他 因為他老是講些有的沒的
講到押金 他說會退 可是給人家的感覺就是敷衍了事...

99年11月5日和房東簽訂一年租屋契約,中途因為房東男友很凶狠態度也很差, 所以請求中途解約到100年5月底,房東也願意並且退還押金(有對話錄音)
雙方同意約定於100年6月2日七點在租屋處進行解約過程,在點交過房子與交付結清帳單準備交付鑰匙時,房東卻表示沒有帶錢, 要日後再匯款。我們覺得很沒有保障,所以希望等他們回去拿了押金來我們再還他鑰匙。沒想到等房東回家後再來時,房東男友卻帶了流氓對我們大聲叫囂,為了自保, 我們就到附近的警局請求警官的見證下完成解約,過程中房東口口聲聲說願意進行解約卻不斷找一些小要求來拖延時間,在我們都一一配合之後,警察再次詢問他們是否願意解約時,房東一行人卻大聲叫囂轉身就走。
事後對方一直不出面解決與退還押金,無奈之餘只好寄存證信函與執行命令,希望對方願意出面和解,沒想到,在調解庭裡對方毫無和解之意,還要告我們要再另外支付剩下到11月的租期之租金共六個月四萬多塊。
所以變成了互告的二個官司a.支付六個月租金的官司, 法官是判對方敗訴。b.返還押金的官司,法官卻一直咬著鑰匙不歸還把責任都算我們頭上,甚至想轉換成精神賠償或者不當得利之理由,判我們敗訴。
想請問各位大大:
1. 對方若無誠意解約,讓我們沒有機會歸還鑰匙,是否跟押金有關?
2. 返還押金的官司可以讓法官擅自轉換名目(要我們賠償精神損害或不當得利)這樣的判決合理嗎??
3. 在警局的錄音檔裡,明顯的錄到對方流氓的叫囂,卻因為我們逐字稿時,寫錯了發言人,居然被法官一口認定是我們的人在叫囂,而問對方, 對方居然也做偽證說他們的人沒有說這種話,想請問a. 在法庭上, 對方做假證詞應已觸犯法律, 我們是否可檢舉或以何種條例,在上訴時提出?
4. 法官明顯預設立場,偏頗對方, 請問我們上訴時, 此法官是否可能參予審判過程?
5. 法庭上, 我們想現場歸還鑰匙, 讓對方也可現場退還押金, 但因對方不同意, 使之破局 ,請問上訴時, 鑰匙是否又會成為爭議點? 而我們已充分表現誠意, 難道責歸屬還在我們身上嗎?


sorry!過程有點長!!
我搬來大樓有一年了
本人有抽煙 剛開始會在廁所抽煙
大約搬來兩星期後 於電梯中的告示看到希望不要於廁所抽煙
所以也再沒到廁所中抽煙了
大約來搬一ㄍ月左右 大樓的室內對講機響了 打來的是我家樓上鄰居
開口就叫我不要再在廁所抽煙 當天我有好好跟她解釋說我看到告示後就沒有在廁所抽的事
她回我說我還知道你也有在陽台抽煙ㄚ 於是我回答她~小姐!妳這樣讓我很為難ㄟ
我可以依大樓規定不在廁所或是公共場所抽 但是我自己的空間我不能做我想做且沒有犯法的事?
最後我再跟她強調一次~廁所門我會關上並且不在裡面抽煙~這樣可以嗎?
她回我~你就算在裡面抽我也不知道ㄚ~而且你門有沒有關我也不知道~你要用膠帶把門封起來嗎?
.....
她還說:下次我叫我老公去廁所抽~你再到廁所的空調去聞.....
藉著她打來的機會~我順便告訴她~我是要很早起床的人~可是總是在半夜聽到兵兵乓乓的聲音<每天都有挪不完的家具>她還說~你這樣我告你你告我的對嗎?
...............
總之我們說完了!我也實踐我所說的話
過幾個月後對講機再度響了 我接起來後 她大聲的說:可不可以不要再廁所抽煙了!!!
我回她~小姐!上次的電話中我已經回答你了!...
我還沒講完~她就搶著說~不要跟我說那麼多~然後就把電話掛了! 真的很無奈~
於是隔天我去找社區的總幹事~並拜託總幹事能幫我這個忙~去向她說明
總幹事也說~不一定是我這裡的關係
我還告訴總幹事~我非常歡迎他帶著樓上鄰居一起到我家 看看有沒有她說的煙霧迷漫
我也以為事情會在這裡結束了
剛剛她又打來了 因為時間在晚間快十點~我想一定不是我有訪客或是掛號信件之類的
於是我就沒接電話~但她持續打了第二通~我接了 一開頭又是讓人沒好氣的咆哮!!
今天我也不開心了 於是我告知她我已向總幹事說明一切 有事請她去找總幹事~我說完就把電話掛了
沒想到她又打來....我實在很不想跟她揮~所以我直接將電話調成無聲
明天也會再到總幹事那一趟
不過~
請問我有什麼自保的方式嗎?
總覺得她怪怪的
她總是在10點過後才打來~
然後每天9~12點甚至1點都還在搬動家具
她搬動家具的事我並沒有去尋求協助~想說能忍就忍
不過她這樣三番兩次~想打來鬧就打來鬧
揮完又掛人家電話!覺得整晚都很火大
請大家幫幫忙了!
謝謝
=============
關於今天我要去找總幹事 但因他今日休假所以只能等到週一
和警衛稍談的此事 警衛告訴我對方已經不止找他們一次了
昨晚的警衛也一直聽她說很久~感到困擾
重點是~她告訴所有警衛說 我的煙癮比警衛還大~還說我這層樓整天煙霧彌漫
重點是我們一層三戶~兩側住戶從未向我反應過任何問題
且親友甚至房東來時~從沒有人說過此話
我和她從未見過面~她是否已涉嫌毀謗?
請問我該做什麼????
謝謝!!

sorry!過程有點長!!
我搬來大樓有一年了
本人有抽煙 剛開始會在廁所抽煙
大約搬來兩星期後 於電梯中的告示看到希望不要於廁所抽煙
所以也再沒到廁所中抽煙了
大約來搬一ㄍ月左右 大樓的室內對講機響了 打來的是我家樓上鄰居
開口就叫我不要再在廁所抽煙 當天我有好好跟她解釋說我看到告示後就沒有在廁所抽的事
她回我說我還知道你也有在陽台抽煙ㄚ 於是我回答她~小姐!妳這樣讓我很為難ㄟ
我可以依大樓規定不在廁所或是公共場所抽 但是我自己的空間我不能做我想做且沒有犯法的事?
最後我再跟她強調一次~廁所門我會關上並且不在裡面抽煙~這樣可以嗎?
她回我~你就算在裡面抽我也不知道ㄚ~而且你門有沒有關我也不知道~你要用膠帶把門封起來嗎?
.....
她還說:下次我叫我老公去廁所抽~你再到廁所的空調去聞.....
藉著她打來的機會~我順便告訴她~我是要很早起床的人~可是總是在半夜聽到兵兵乓乓的聲音<每天都有挪不完的家具>她還說~你這樣我告你你告我的對嗎?
...............
總之我們說完了!我也實踐我所說的話
過幾個月後對講機再度響了 我接起來後 她大聲的說:可不可以不要再廁所抽煙了!!!
我回她~小姐!上次的電話中我已經回答你了!...
我還沒講完~她就搶著說~不要跟我說那麼多~然後就把電話掛了! 真的很無奈~
於是隔天我去找社區的總幹事~並拜託總幹事能幫我這個忙~去向她說明
總幹事也說~不一定是我這裡的關係
我還告訴總幹事~我非常歡迎他帶著樓上鄰居一起到我家 看看有沒有她說的煙霧迷漫
我也以為事情會在這裡結束了
剛剛她又打來了 因為時間在晚間快十點~我想一定不是我有訪客或是掛號信件之類的
於是我就沒接電話~但她持續打了第二通~我接了 一開頭又是讓人沒好氣的咆哮!!
今天我也不開心了 於是我告知她我已向總幹事說明一切 有事請她去找總幹事~我說完就把電話掛了
沒想到她又打來....我實在很不想跟她揮~所以我直接將電話調成無聲
明天也會再到總幹事那一趟
不過~
請問我有什麼自保的方式嗎?
總覺得她怪怪的
她總是在10點過後才打來~
然後每天9~12點甚至1點都還在搬動家具
她搬動家具的事我並沒有去尋求協助~想說能忍就忍
不過她這樣三番兩次~想打來鬧就打來鬧
揮完又掛人家電話!覺得整晚都很火大
請大家幫幫忙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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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今天我要去找總幹事 但因他今日休假所以只能等到週一
和警衛稍談的此事 警衛告訴我對方已經不止找他們一次了
昨晚的警衛也一直聽她說很久~感到困擾
重點是~她告訴所有警衛說 我的煙癮比警衛還大~還說我這層樓整天煙霧彌漫
重點是我們一層三戶~兩側住戶從未向我反應過任何問題
且親友甚至房東來時~從沒有人說過此話
我和她從未見過面~她是否已涉嫌毀謗?
請問我該做什麼????
謝謝!!

前陣子在網路搜索仲介的名子,看到有人在別人的部落格留言詢問仲介結婚了沒,那個仲介曾賣我爸房子,我對仲介很討厭,仲介手段很骯髒,我留言說仲介已結婚,她加我即時通和msn,她自稱是仲介的前女友,對談中感覺只想對仲介報復,但我不是很相信她的話,網路認識的,而且現在很多人都會欺騙,昨天還去7-11掃描房屋的買賣契約書到隨身碟,寄電子信箱給她資料,但我後來覺得自己很蠢,那種重要的東西,不應該交給別人。
女網友說她到國稅局檢舉仲介逃漏稅,要房屋資料以免那位仲介對我家不利,但我覺得她只是想利用我,國稅局檢舉,聽起來就很不好,現在不敢跟家人說我提供房屋的買賣契約書的資料給她,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覺得 可能 還是要跟家人說 比較好,但他們一定會罵我,後來才覺得這樣做很不好,而且又不認識她,不知道會對我家人造成甚麼影響。
我想問:
1.檢舉逃漏稅是需要房屋的買賣契約書嗎?我感覺很不好,雖然她要求要我給她契約書,但最後決定的人是我,也沒跟家人講。拜託幫幫我,因為那棟房子對我家人很重要,謝謝。
2.我提供房屋的買賣契約書給不認識的網友,並且她說要向國稅局檢舉賣我家人房屋的仲介逃漏稅,會造成家人的房屋有任何影響嗎?我爸對我很好,但他說我個性太單純,容易被女生欺騙,現在一想到後果就覺得可能很嚴重,不知道該怎麼辦。
3.仲介其實是二房東,以前家人買的房屋,仲介說屋主是他老婆(人頭),那時她們未登記結婚,前屋主賣給仲介,跟仲介賣給我們的價錢貴了大約有五百萬,這樣會有甚麼問題?
謝謝你

說明:
我是上班族, 在外租房子, 從入住到現在已經四個月, 從我八月底搬進租屋處兩天, 隔壁A小姐半夜就有吵架的聲音傳出來, 我不以為意, 但到了九月底, 由於事件經常發生, 除吵架外, 說話非常大聲, 而且都在12點之後, 甚至常在半夜時被怒罵聲或嘶吼聲驚醒, 於是我便向房東反映, 但反映無效, A小姐還怒罵跟房東投訴這件事, 到了十月, 我又向房東投訴, 因為噪音依舊持續, 但仍然沒用, 到了十一月, 真的忍無可忍, 我向1999投訴, 請警察來處理, 但後續沒有消息, 進入十二月, 大約月中我再次向1999投訴, 這次警察有來處理, 到了24日, 我又向1999檢舉, 隔壁之後我要報警還威脅我不要報警, 過兩天警察來過, 但A小姐不在.
這兩天A小姐似乎收到警察的勸導單, 她非常不高興, 一直怒罵, 我有做部分的錄音, A小姐還質問另一位鄰居是否報警, 之後不是後繼續怒罵我, 還企圖打開我的門, 一直要我喘共. 而A小姐也報警, 說我無故報警騷擾她, 現在警察雙方作筆錄, 並安排和解.
想請教, 這種糾紛應該注意甚麼? 對方明明是加害人, 我是被害人, 卻以不實指控說我謊報, 還說他敢發誓沒有吵, 請問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