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此困擾,建議父親可先將財產規劃贈與給弟弟,若父親無遺產,即於所謂繼承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家父於日前不幸過世.....名下留有一間房產, 一台汽車, 三個銀行戶口不到一萬元, 因家父過世前未留下任何遺囑,家母也已過世多年, 子女共三人, 依我目前的認知, 三人皆有繼承權, 因家父重病,於十年前已是重度殘障者,家姊也已外嫁,家兄是不孝子,於十年前已離家, 連家母過世都未回家處理喪事, 家父過世時亦同, 目前家父後事已圓滿完成,讓我比較有心力去處理後續遺產的處理, 過去十年時間, 家中經濟都是我和家姊在支撐, 每月固定由我匯入兩萬元至父親的銀行戶口繳納房屋貸款, 家姊匯入一萬元於另一戶口給父親當生活費用,家兄在外有不明數量的債務, 常有討債公司上門討債, 目前他人在新店戒治所服刑, 我想請問的是: 如能說服他辦理拋棄繼承, 監所內的程序為何?
如他不願意拋棄繼承硬要爭奪遺產, 我和家姊有什麼保護自身權益的方法?
問題較為煩瑣, 先在此說聲抱歉, 麻煩幫幫我, 謝謝您!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為剝奪繼承權,三人均有繼承權,若對方不願意拋棄繼承,應繼份各為三分之一;但可主張父親生前有向您借貸款項,請求先就遺產清償借貸款項後,再為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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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公於去年10月份過世,生前未同住(因為他有酗酒問題)過世後由我先生及2個兄弟辦理後事,清償房租水電費等,當時清理房子時,有聽鄰居說有時會跟他們借錢,大部份有還,另外他還有酒駕罰單9萬多,因為不確定有其他債務,所以3兄弟有在11月時去拋棄繼承,後來有申領他的勞保喪葬及死亡給付,以支付喪葬費用,勞保局告知還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已改母姓),他也有請領的權利,所以我先生有去找到這個弟弟並告知(找到這個同父異母的弟弟日期為2月初左右),也請他拋棄繼承,大概於四月初他們有提出拋棄繼承申請,但法院來了一份通知書,希望先生5月份過去協商室,事由是調查,因為這個弟弟的媽媽有填寫關係人是我先生,聽這個媽媽說法院想了解確切放棄的債務有哪些?但我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另外他們是要我先生去證明他得知消息的日期嗎?不太懂,麻煩解惑~

各位律師您們好,日前我收到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通知書,案由是"給付生活費(扶養)",一個在2002年左右消失的母親,當初莫名離開時,還留下了債務給我們孩子,所幸由舅舅們承擔,而弟弟妹妹也由舅舅們們代為扶養到有能力離開獨立生活為止(我是家中大姐,事發當時我約20歲,弟弟16歲,妹妹9歲)。曾經這位母親不止一次的對我口出惡言並傳訊恐嚇(內容大多是:妳就不要一個人走在路上,我一定找人強姦妳,而且還是輪姦,然後再潑妳流酸,讓妳死....等等),並且還曾因他個人債務問題,讓他的債主找上家裡,差一點就把妹妹和我壓走去賣淫為她還債,所幸當時任職公司的老闆出面跟債主協調,才得以保全。債務由媽媽的母親也就是我的外婆賣掉房子代為還債,但在賣房子時才得知房子已被媽媽偷偷的拿去二胎,所以不足部分就由舅舅牽本票給債主,這樣一個荒唐的媽媽,在一次又一次原諒之後,換來的卻是更過分的對待,至此死心,所以此後的電話和訊息再也不理會,直至前些日子,得知我和妹妹都結婚了,但沒有告訴他,然後她也輾轉知道妹妹懷了孕,卻完全不顧即將臨盆的安危,不斷的傳訊恐嚇及騷擾,他要的並不是我們這些孩子,而是金錢,他覺的我們過的似乎不錯就開始找上門,我想請問,孩子應該盡到扶養的責任,但一位母親就不需要?聽聞這樣的調解庭通常都是父母親有利,無助之下實在不知該如何尋問,我一個月薪資24000,他要求每月給付10000,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


您好:
1. 依民法第1118-1條「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2.因為對方根本沒有撫養您,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輕或免除您對母親的扶養義務。
3.因為在您未成年時,母親有義務要撫養您,您亦可打民事官司,向母親訴請求二十歲之前的撫養費。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對方必須要在和解半年後分六期每月10日付我總共十二萬元(全是醫藥費用)
但是時間到了我沒收到款項
於是我寄了存證信函給對方,將我匯款帳戶影本一併寄去後打給對方
對方說月底才有錢進來,到時候會一次匯兩筆給我
結果第二個月10號了,仍然沒收到款項
我已經不想再給對方機會了,之前去法院調解對方就放我3次鴿子
態度還很強硬,之後開庭才又軟化願意和解
結果現在一樣實施拖延戰術。
1.........,如有一期未按期履行,債務視為全部到期。
2.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3.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我現在打算要走法律途徑
2.請問強制執行或支付命令還要再寫狀紙嗎?如要寫狀紙是否如同訴訟?
3.呈上題,請問我可以要求訴訟費用由對方支付嗎?
上次為了告他們向公司請假多次(因他們每次調解前才臨時傳真給法院請假),且訴訟費用也沒想到向他們討...花費了我近一萬的支出...
4.請問強制執行或支付命令後,法院是會通知開庭還是他們會直接對他們有動作,我就不必再出面?
5.採取強制執行或支付命令,真的會收到我應收到的賠償嗎?會不會有被翻盤的可能?
我很擔心還要不斷的跑法院,然後收不到我應有的賠償...



我男友與前妻生兩子,99年離婚,協議共同監護並由前妻為主要照顧者,男友每月負擔2萬子女教育扶養費,但其後兩人照顧子女的理念及用錢觀屢屢不合常有口角,又101年時逢男友經商失敗要負擔債務,再加上對前妻運用扶養費失當的不滿,故不再給予扶養費,前妻催討不成遂向法院申請改定監護權與強制執行,惟因男友做水電工程,此行業本來就常有變換職場的現象,且男友原本亦無任何財產,因此屢次強制執行無果;改定監護官司部分有3次,第一次官司由男友提出申請改定監護權(自訴無請律師,而女方有請法扶協助),因為小孩出庭時證詞與在私下跟男方講的不一樣,故男方提出疑慮不被採信而駁回。第二次官司由女方提出申請,尚在審理期間,因女方有管教處罰過當嫌移,因此男方又提出家暴暨改定監護權(第三次),刑事傷害兩官司,家暴部分法院僅發出暫時保護令,改定監護部分因參考第一次官司亦被駁回,傷害部分因小孩出庭證詞又輕描淡寫,故不起訴處分,但有錄音錄影檔證實兩小孩每次出庭所說的話都是女方教導,並恐嚇威脅小孩如不順從並因此讓女方輸了官司就要讓小孩從此失去媽媽,故已有偽證案另案辦理中,將於104/4/21開第一次庭。但今天男方收到法院有關第二次改定監護的通知,內容是參考小孩出庭說詞與前開數次官司的參考,還有男方確實未續付扶養費之行為(社福那邊的報告是建議維持原狀但重新協調扶養費金額),因此判准許由女方單方監護,於此將於這兩天出庭偽證案時順便另處理提出抗告。
對此,因男方無力申請律師,也通不過法服免費律師,沒有律師幫助之下,屢屢官司敗訴,但小孩每次私下的哭訴委屈,出庭又擔心失去媽媽而順從說謊,導致法官誤判,到底有什麼管道能夠尋求幫助?該怎麼做?如果真的必須花費請律師,律師費大約是多少?(每次官司大概都只開2-3庭,但都耗時約半年)
再者,我有看相關認養子女問題,假設,男友先提出抗告,讓監護權案繼續審理,我與男友辦結婚登記,並申請認養他的2子女,藉此讓前妻的監護權喪失,此方法是否可行?該如何做呢?


您的狀況比較複雜, 先跟您確認您男友的小孩兩個小孩分別為幾歲
您最後的目的應為男友取得小孩子的護權
由於目前有複數官司在進行, 需要詳細的資料才能判斷後續的處理
建議您資詢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http://www.alicelaw.com.tw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兩子女總是在父親的探視期間私下哭訴在媽媽那受的委屈...並表達想跟爸爸住...但是...重點在於小孩平日是跟媽媽住...就算開庭也是由媽媽帶去...重點在...根據小孩描述,每次開庭前媽媽會恐嚇小孩,例如""你敢說要選爸爸,你就死定了,我以後再也不理你們不接你們電話,還要到處搬家讓你們找不到"",""你到時候要說是用這把尺打的(原本用木棍),且我沒有打你那麼多下,也沒有打你臉...""...等等。小孩一來擔心選爸爸就失去媽媽,二來怕媽媽生氣會被媽媽罵或處罰...因此每次開庭都順從媽媽指示做證述...導致爸爸的官司屢次失敗,因此才特地錄影存證告發前妻教唆偽證。法官開庭次數少(每個官司只開2-3次庭)...又忽視社工報告(社工建議維持雙方共同監護支原狀)...變成只聽取單方說法...不採信男方說法,不是駁回男方請求;就是像第二次的監護權官司--允許女方請求單方監護。很令人困擾與不平,是否跟男方沒有請律師有關呢?因為沒律師替辯所以比較輸面?但男友實在無力花大筆錢請律師,因男方父母有房產(但父母不會給予協助啊),又不符合法扶補助申請免費律師條件,還有什麼管道可以尋求協助嗎?



想請問各位律師,因與朋友合夥做生意,朋友拿他女朋友的帳戶要我匯錢進去讓律師監管,聲稱第三人帳戶,因為他女朋友我也認識,不疑有它匯入.
事後,詢問資金時,先是告知律師不知行蹤,助理也找不到,中間還有我和他的交互詢問,最後是說律師消失不見,助理是他編的,然後我匯進去的錢是他因為急用花掉的(有錄音和信息記錄),而他的女朋友完全不知情,但交代不出此律師的任何資料,只說了個名字而已
最開始我也相信他的女朋友不知情,但問他女朋友這事情,只說她不知道,完全交給她男朋友處理,就算告知可能會因帳戶問題告她,也是回答這句話,我之前雖然相信她也是無辜的,但她毫不擔心的態度很讓我懷疑.
錄音過程,他聲稱他也是被那個律師騙了,他也不好過,身上沒錢還我,我聲稱一定要他還錢,他沒說什麼,事後只還了一小部份錢,說他也沒辦法,只能一點一點還,但我也因為欠人債務問題,無法等他沒有日期的慢慢來
以下有幾點要請教,
1我想告他和他女朋友共同詐欺,能成立嗎
2他已經還了一小部份錢,是不是就是有還款意圖,不能告他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您與對方之訊息紀錄及匯款證明,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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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甲生前有2個太太,甲與原配偶乙有子女A、B、C 3人,A有子女1、2,B有子女3、4,C有子女5、6。甲與二房丙有子女D、E、F、G 4名子女,D有子女7、8,E有子女9、10 ,F有子女11、12,G有子女13、14。93年因家道中落,二房丙與DEFG立下白紙黑字表明拋棄未來對甲的繼承權,未來與甲的所有債務無涉。被繼承人甲於97.01.01過世,遺有財產。甲曾因丙及DEFG對他不聞不問,棄之不顧,身心痛苦,於日記中註明未來死後財產不分配給二房及其子女。
若丙與DEFG誤以為早已有效拋棄繼承權,未受遺產分配。D於98.01.01始知原來93年拋棄繼承為無效而仍有繼承權。問:二房及DEFG得否請求分配甲的遺產?應如何為之?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發存證信函終止您與姊姊間之使用借貸契約,再提起訴訟請求所有物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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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時間已經久遠,若主張是基於強暴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舉證上可能會有點困難。建議就不要還了,讓債務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債權人也無法執行之狀態!若對方仍舊暴力討債,可蒐集相關證據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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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債權人..自從91年債務人欠我406萬 後於97年先清償4.5萬餘款附帶條件和解..事後發覺債務人並無履約於是提出清償361萬之訴訟...98年判決我敗訴..原因為**條件尚未程就**..100年提起支付命令.並收到債權憑證..然債務人提起送達不合法而被撤銷支付命令併同債權憑證一併撤銷..但是再撤銷前我已經債權轉讓第3人..並經債務人同意與新債權人立下清償同意書...然因在屆期錢支付命令被撤銷 故債務人不肯清償361萬..於是新債權人提起清償債權之訴..一審法官判決債務人應清償361萬..但是2審卻將原判決廢棄..理由是清償協議書內有註明**支付命令若撤銷後即新債權人不再追討...
清償協議書我們因第一分書寫時..部分書寫有錯而修正..第2分有註明* 支付命令撤銷新債權人不再追討**字樣..但是我覺得不妥..又重新簽訂一份新協議書..把這個字樣取消...請教您 不是後約壓前約..為合法官採信第2份協議書?
如今我以原債權人身分再來打訴訟可以嗎? 新債權人再將債權轉回來給我 是否可行?
亦或我可以主張..當初轉讓債權是以支付命令轉讓..如今撤銷轉讓自始無效? 所以我用元債權人身分去打訴訟 是否可行?
請幫幫我 謝謝 非常感激您

我就跟B先生聯絡,已經晚上十點多了,他硬要說晚上給他頭期款
他要牽汽車,我就跟他約地方現金交付給他了.隔天我密他
什麼時候交車,B先生(債務人)說:他牽到汽車就交車了,不然沒交通工具
我就相信他了,之後過了一陣子,都沒主動密我,我問B先生(債務人)要交車了嗎
B先生(債務人)說機車在保養 維修等等.....我跟B先生(債務人)說直接交車給我就好了不用維修保養了,結果他沒回,隔天我又密他說要交車了嗎?
B先生(債務人)說:他乾脆錢還我好了,我也就答應了,結果B先生(債務人)
說要約時間,時間到了沒給錢,之後說一個月後,到了也是沒還,之後說過年
給我,過年到了,我密他要還錢了沒,B先生(債務人)說再給他一個月,到了
那天,B先生(債務人)說先給我一萬,之後再給餘額,我說好,結果還是沒交付錢,現在密他,結果沒回還已讀,賴帳不還, 怎麼辦??
我證據只有FB紀錄 都已經全部拍照擷取下來了,能當證據嗎???
解決方法 是先寄支付命令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開庭前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似送策略與回答之方向,以利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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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74~78年爺爺無知當了姊夫的保人.奶奶也搞不清楚做了多少保.後來祖產被拍賣光.爺爺90年過世時有人說負債子還要拋棄繼承.所以當初子女有簽名.但搞不清楚內容.連會有副本收執聯也不知道.子女以為一切隨父的過世結束……
林爺爺90(2001)年12月21日過世(88年與妻離婚) (二代)林長子.林次子.林三子.林長女.林次女(經法院查詢有辦過拋棄繼承) (三代)爺爺過世前7名內外孫皆以出生.分別12歲6歲5歲2歲左右.當時並不知孫子有繼承順位.且皆未成年.亦無人告知應隨父拋棄繼承(孩子現年分別24歲18歲17歲) 104/3/18(14年後)左右小姑姑拿一張執行命令.受文者:林爺爺(一).林爺爺(戶籍檳榔村(路)爺爺過世至今14年受文者為何是他本人?
(三).兩代都沒人過世.孫子輩會是代位繼承嗎?該去哪裡查詢?
(四).孫子能主張回溯條款嗎?符合條件嗎?
(五). 我們沒收到過任何法院通知當年孫子要繼承.要不要拋棄的公文(法院的 人說我們自己要問要懂)
(六).84年林次子與次媳靠自己努力跑夜市(登記次媳名下)買下現在居住處.會受影響嗎?
(七). 看到戶籍謄本才知林次子三名子女的戶籍曾隨母被遷到綠島(80年).直到弟妹要讀書發現才遷回台東市現居住處
(八). 林爺爺過世時我們並無同居.根本沒有告知我們任何事過.或法院公文
(九). 只知爺爺死掉了.全都未成年哪懂繼承更別說拋棄複雜的法律.現在我24歲了才悉知我可能繼承了也應該能為自己拋棄吧!
(十).我們真的繼承了嗎?這樣還有未來嗎?

您好,我和媽媽為這件事很煩心,若能幫助解惑感激不盡~
媽媽因贈品辦了一張荷蘭銀行的信用卡,收到信用卡後為了得到贈品刷了一筆消費金額後即自行將信用卡剪掉,且未通知連絡發卡銀行停用信用卡,多年後開始接到一些自稱是銀行的人員要催討信用卡債,那時我和媽媽都認為是詐騙集團不予理會,前陣子收到債權公司的債務通知(荷蘭銀行已將債權轉交債權公司),為了解是否真有這筆債務自行跟聯合徵信中心調債務資料,竟真有一筆將近6萬的債務,後去警察局報案,警察建議媽媽本人前往債權公司了解原委,發現信用卡有多筆在住家附近的消費金額,且竟還有還款紀錄,債權公司表示原債務有2萬9千元,後多年利息累積到將近6萬元,我和媽媽猜測極有可能是我先生去刷的(我先生去年因憂鬱症已自殺過世,生前有躁鬱症狀),現在債權公司想去起訴媽媽沒有善盡保管信用卡的法律責任,要媽媽全額償還,事後我在猜想,會不會是因為被剪掉的那張信用卡到期所以銀行寄來新的信用卡,才被無業在家的我先生簽收冒領,想請問您,
媽媽是否負有全數償還的法律責任? 近一年媽媽才開始收到債權銀行的欠債通知,共收到兩張,若媽媽需負償還責任,可否主張不支付利息? 債權公司說要起訴媽媽,我們在法律上有哪些有利的點反駁嗎? 您建議我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呢??非常謝謝!!



個人因銀行債務問題收到自稱銀行人員電訪詢問,後續由經辦人員約見,整晚都說整合,而且還問15萬的利息付的起嗎?(本來要18萬),後因查詢個人信用卡之額度(才說15萬利息),當下即利用金流服務把額度刷爆,因手機立刻收到刷卡信息....
雖然有疑點..但因工作繁忙,一個禮拜後才打去詢問..而辦理人員說...這應該早就要發現的問題了..
這更讓人錯愕~真的是詐騙....
後來因刷爆金額無法付款,現等待協商中...
請問..
1.雙方簽約..(15萬)對方有紙本,本人卻未收到合約書,如何得知對方所謂協商若未成功是否退費?能拿得回來嗎?
2.15萬利息取得是否超出正常程序?
3.辦理人員聲稱他們有配合廠商..是否能算勾結詐欺?
4.之前有人po相關疑慮,而最近知識+搜尋相關問題,最近有篇,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5040100016
請您看一下...
請您儘快幫忙...謝謝..拜託拜託...




您好
可參考以下民法規定
第 1117 條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第 1118 條
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 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第 1118-1 條
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 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 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 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不適用之。第 1119 條
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 分定之。第 1120 條
扶養之方法,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扶養 費之給付,當事人不能協議時,由法院定之。第 1121 條
扶養之程度及方法,當事人得因情事之變更,請求變更之。
其他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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