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迅捷 101-11-16 23:15

對方沒有打方向燈就直接從快車道切往慢車道~當下反應不急硬被從側面撞倒!!好在當下速度不快~但在機車後座懷有身孕的老婆身體多處受傷~當下就送往急診室!對方竟然還說:阿你們又沒有什麼外傷但我們的車子板金凹進去了~經過多天休養後好在寶寶目前狀況穩定!只是老婆大人身體仍有多處扭(挫)傷依然治療中~我有跟肇事者說等寶寶和老婆的商好了之後在來談後續的問題~結果對方保險公司一下跟委託人說~(我)~說老婆和寶寶的情況都好了!準備要談和解的事情~一下又跟我的委託人說~(我)~沒有誠意要談和解的樣子!老實說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附註:我和老婆都有受傷~只是老婆的傷勢比較嚴重!!

 

林智群 (klaw) 101-11-17 22:03

當時有請警察作車禍筆錄並畫車禍現場圖嗎?

如果有的話,對方是有過失,建議提告過失傷害並請求損害賠償

星星 101-11-15 23:56

我於10月份賣掉房子,上禮拜才由買方那邊得知原本要多50萬購買,但仲介擅自跟他說屋主願意降價50萬,在我跟仲介委託買賣合約中並無約定仲介可以幫我折價,也沒有仲介折讓佣金折讓買賣成立的條款。之後仲介就來我這邊跟我騙說買方出價未達底價,協商後我這邊才降低售價50萬!今天去詢問仲介後得到的答覆是他們是仲介,希望買賣服務好一些才這樣做!

請問仲介這樣是否構成背信罪呢?

星星 101-11-15 23:45

我於10月份賣掉房子,上禮拜才由買方那邊得知原本要多50萬購買,但仲介擅自跟他說屋主願意降價50萬,我跟仲介委託買賣合約中並無約定仲介可以幫我折價,也沒有仲介折讓佣金讓買賣成立的條款,之後仲介就來我這邊騙我說買方出價未達底價,協商後我這邊售價才降50萬!今天去詢問仲介後得到的答覆是他們是仲介,希望買賣服務好一些才這樣做!

我已分別將買方的說法跟仲介的回答用簡訊存證,所以應該是真的!

請問仲介這樣是否構成背信罪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6 00:3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林智群 (klaw) 101-11-16 18:48

你的這個狀況似乎真的會構成背信罪,建議蒐集好證據後再提告

blue 101-11-15 21:11

內容繁複,敬請見諒,煩請耐心詳讀。

事情起因:

乙方因信用不良無法購車,經由甲方名義購置車輛一台xx-1234,後與乙方簽署買賣合約書,並將此車交由乙方使用。

買賣合約書內容:

 

甲方對乙方讓出車號xx-1234之權利,車貸申請合計xx萬元,每期需支付xxxx元共48期以及每年稅金、罰單等相關費用將由乙方支付,甲方將不得有此車支配之權利。

備註:

乙方於車子使用期間必需按時繳款,以免甲方信用不良,若造成甲方因銀行托回或重大事故導致甲方金錢實質受損,乙方有責任對甲方進行賠償,並喪失該車所有權利。 車貸繳滿一年(12期)甲方有權請求乙方提前結清剩餘車貸,至此所有車子產權、權利、義務盡歸乙方所有,乙方不得拒絕。 以上合約條文甲方xxx 乙方xxx,皆已詳盡閱讀,日後若有糾紛將以法律條文仲裁

                              時間”100年 12月 20日

 

後因乙方在外尚有積欠丙方債務,故與丙方簽署讓渡書,於當時並將車輛交給丙方。

讓渡書內容:

切結書人乙方  因積欠 丙方 oo萬元,故將讓渡之xx廠牌,牌照xx-1234車輛,讓渡予丙方無條件使用,直到立切結書人乙方於民國100年12月31日前償還積欠丙方oo萬元後,丙方無條件將xx廠牌,牌照xx-1234車輛歸還乙方。

 

如因立切結書人乙方於民國100年12月31日前未能償還全部欠款時,自願接受讓渡之xx廠牌,牌照xx-1234車輛交由 丙方 自行處理或轉賣他人,決無任何異議或用不法手段阻止,並願放棄對丙方 請求一切民事刑事賠償責任,如違背本切結書,立切結書人 乙方 願負偽造文書詐欺罪等一切法律責任,並願賠償一切損失,包括車馬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以上各項本人絕無反悔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恐口說無憑,特立本切結書為證。

切結書經由立切結書人同意後簽名簽章後生效。

 

於此事後,丙方曾邀約丁方並告知乙方,後續將積欠款額交由丁方委託收款,同時也將車輛交給丁方使用。後因丁方與丙方產生嫌隙,丁方要求乙方支付一筆款項後,將車輛交給乙方。

目前因乙方犯刑被收押至看守所,丙方對乙方提出侵占,另寄函至甲方,要求交出此車輛。

綜上,請問板上專業律師:

目前此車輛之所有權人為何?? 此事該如何解決? 乙方是否有侵占事宜?可否成立?

tommy 101-11-14 18:47

我在露天賣場販售CK內褲~被保智大隊查獲!今天 101年11月14日開偵查庭~當場有CK委託律師到場~要求賠賞金額~檢察官詢問我是否願意和解~我真的不董~所以回答願意~~然後檢察官就讓我們私下談和解~一個月的時間談和解~但是沒有當場對刑事部分做出判決~~

1.對方律師提出6~8萬和解金~我也不董~因為不想拖延~就和他說6萬和解~頭期款2萬~之後每個月分期付款8千~律師說會幫我提出這樣的和解條件給CK公司~看CK是否願意和解~~我的經濟能力有限~但他提出這樣的金額~我也只能馬上回覆他!

2.請問是否要等我們和解後~檢察官才會在刑事上做出判決?

會是不起訴還是緩起訴呢?

3.如果和解後~我還需要再去開庭嗎?然後我當初被扣押的筆電是不是可以拿回來?

4.請問接下來程序會如何進行?是等對方律師回覆我和解條件~

謝謝律師的回答 感激不盡  

allie 101-11-08 10:39

急~

請問要如何找到一位好律師, 可以幫我的律師呢?

是否一定要有相關經驗? 例如藥事法, 就要找藥事法律師, 商法就要找商法律師呢? 公司告個人違反藥事法, 那要找什麼法的律師呢?

諮訊要付費嗎? 怎麼算呢? 是按件收費還是按次收費呢?

委託律師要注意什麼呢?

從來沒經歷過, 但是好像有人被假律師騙, 我怕被騙, 請教我怎麼找到適合的律師.

感恩

1.主要應該是刑事責任的問題 2.找律師還是重在當事人是否能有信任感 你可以先跟律師諮詢看看 看頻率是否符合 至於事務所是否收取諮詢費則不一定 收費標準當然也是自己酌定 3.怕遇到假律師 可以上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 輸入律師名字即可知道是否有通過國家考試領取執照

allie 101-11-08 12:1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主要應該是刑事責任的問題 2.找律師還是重在當事人是否能有信任感 你可以先跟律師諮詢 ... (恕刪)

請問一般諮詢行情大概是多少? 是否這個網站上的律師都是真的? 謝謝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Tasha 101-11-06 02:39

之前我的手機竊案,被告已被判刑確定,
被告也沒有要上訴的意思,
而我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法官認為過程繁複,
將轉移民事庭判定……
前幾天我收到民事調解物品損失的信,
去的當天竊賊本人沒來,委託她爸爸來~
她爸就表示她女兒被我設圈套設計,
說我找人做偽證,他沒有要上訴,因為全都被我收買了!
他們一點機會也沒有!
我們問他,我們一個月薪水才多少,
要花多少才買得通法官?
他又當調解員的面前罵我,人長的醜,心那麼壞那麼毒,
罵我會有報應……罵了n遍,
我很生氣的告訴他,我有錄音,我要告你,
他就說我不是很會告嗎?去告啊!
然後又說要找人讓我們全家都有事!
我就說你這是恐嚇喔!
他又說恐嚇妳就去告啊!我不差這一條!
這些從話從頭到尾我都有錄音證據..

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忙解答~他總共犯了哪些罪,我可以告他些什麼?

再給我一些建議跟做法~感恩喔!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Tasha 101-11-06 17:2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沒錯…我也得很浪費資源,更浪費我的時間,

但如果這世界沒有壞人,世界和平不更好?也不需要法官跟律師了!

但事情就已經危害到我們的身家安全了!

這還不嚴重?

假如換成律師你被當眾侮辱威脅到全家也不會提告嗎?

我不相信~

對方如果願意道歉~誰想一直跑法院?

對方應是要來狠的~難到要任人宰割嗎?

 

 

 

Tasha 101-11-06 17:2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雖然張律師的回覆對我並沒有認何幫助~

但還是謝謝你的解答!

小軒 101-11-04 19:36

請問一下喔各位律師大哥們,我今年被傷害的案件不知道該怎麼補救了?(這篇文章友點長了麻煩仔細的看完了謝謝)

我今年1月1日的時候因為口角糾紛,當時對方向我嗆聲跑到彰化來打我?

當時我是因為對方那時候一直打電話來跟我邀輸贏那時候我覺得很困擾,當時我想不到解決的方法?就把電話轉接出去,後來我把電話轉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但是那個朋友似乎跟對方那些人串通起來把我設計出去?

後來我那個不知道是不是人的朋友把我約出去之後?他就跟對方聯絡了,他是跟對方聯絡說我願意出來跟他們好好談了

後來對方只有5個人三個女生兩個男生,後來見面之後那幾個男生一直打我的頭

後來對方那幾個男生一直打我的頭一開始我受不了了我跑到附近的店家我跑進去喊一聲救命

然後店家是一個女生是櫃檯收銀人員的樣子?

後來那個收銀人員小姐聽到我喊救命之後馬上就報警了

後來不到幾分鐘左右吧?警察就到案發現場了,後來對方會怕的樣子?就硬把我押著上車然後開車跑給警察追,但當時是在轉彎處所以警察追不到我被押上車的那台車然後警察追不道就沒再找了吧?

後來對方換了兩三個地方換地方之後一直對我施暴

後來他們打完了?

我那個朋友就開車載我回去他家然後我就不想跟那個不知道是不是人的朋友講太多了?

後來回到他家後我就騎機車回家了

當時是1月1日發生的傷害案件,我在1月1日之後那幾天的日子裡我的頭痛到快爆炸了

當時我忍受不了後來我弟弟見到我這樣之後我弟弟就跟我說你趕快去彰化的醫院照一下電腦斷層掃描看看啦,因為我當時真的很痛苦痛苦到我當時差點就...想做傻事了

我1月4日去彰化的某家醫院照了電腦斷層掃描之後報告出來了醫生跟我說我有腦出血的狀況需要馬上動刀最安全,但是我當時完全沒有經濟可以負擔我要動手術的手術費用又捨不得讓我爺爺幫我支出,後來我就跟醫生說我先回去把前籌備起來我再過來動手術吧?

醫生說好然後我爺爺就騎機車載我回家了,到了1月5日的時候剛好我要去台中的慈濟醫院看診

我1月5日當天去慈濟醫院神經外科我跟醫生說我頭好痛,後來醫生說我先去照電腦斷層掃描吧?

後來電腦斷層掃描照出來之後醫生跟我說我這個一定要今天動手術不然我將會睡睡的去逝了

我當時聽到這樣的情況當然嚇到了!!!逼不得已的只好再當夏先動手數再說吧?

醫生還有跟我說我之前發生重大事故的時候被某間醫院

我之前被那間醫院醫到真的不成人型?

不知道這算是醫療糾紛還是醫療疏失?只能說當時在那間醫院幫我動手術的那個醫生真的很沒醫德

醫不好我?它可以選擇轉交給其他夠專業的醫生來幫我醫吧?

我那時候發生重大事故有水腦有水腦所以有被插水管

慈濟醫院的醫生跟我說我現在會有很多的後遺症其中是因為那間醫院對我插的水管插在頭腦裡的太深處了所以才會引起很多後遺症

我實在是很不懂這樣叫做醫生嗎?沒有醫德內?醫不好我?它可以轉給其他專業人仕吧?

後來慈濟醫院的醫生跟我說我當時是左腦有內出血

剛好那間沒醫德的醫院幫我插的水管引起很多後遺症的水管是插在左邊

慈濟醫院的醫生跟我說他會順便幫我把那個引起很多後遺症的水管給拿掉的

我今年也是因為那條水管拿掉之後真的思緒變的比較清晰一點了反應也變得好了些

然後我那時候1月5日動刀的好像是在1月13日出院的

我出院後當然很不服氣阿~很想討回公道~然後我利用了網路在奇摩知識+在那裡尋找全台灣的抽成律師

結果我當時遇到了台南的律師

台南的律師也很費功夫的跑來彰化找我面談?

台南的律師跟我說我直接去提告對我動手的人就可以討回你自己的公道了

後來今年3月的時候我跟台南的抽成律師簽約了

也到當時對我動手的管轄派出所去報案了

我今年3月的時候原本對那些對我動手的人提出告訴

我對他們提出傷害..妨害自由的告訴

後來5月21日的時候他們5個人當中有一個人先出來跟我和解

5月21日到彰化的某間派出所做到案說明

順便來彰化說要跟我做和解?

但是當時不是我出面和解的喔!!!!!!

是我父親出面和解的我父親接到警察局警員的電話說對方3個動手其中一個要跟我和解

後來我父親連絡抽成的律師

然後到了彰化之後做和解的動作

對方拿出20萬做和解

當時抽成的律師不知道怎麼在和解書上跟對方怎麼寫的?

後來和解成功了?過幾天後我在家裡就收到了和解書的信了

但是我很不滿意阿?我又沒有說我父親可以出面幫我和解?

何況和解金20萬我也不同意和解阿~

我今年跟抽成的律師有簽一張契約但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委託書?

律師大哥們幫我解答一下好嗎?

契約是寫"委任合約書"請問一下這五個字算是委托書(委任書)嗎?

如果這一張不是委任書或是委託書的話那台南的抽成律師憑什麼幫我和解?

依據我彰化免費的諮詢律師是說我如果沒有簽給他們委託書或是委任書的話我可以對我父親和台南的律師提出委造文書的告訴

我這件傷害案件是在今年3月的時候提告的後來10月22日法院寄來判決書

判決書是寫說我對對方提出的傷害告訴和共犯告訴不起訴?

後來我拿著判決書和和解書給我彰化免費諮詢的律師看過之後

免費諮詢律師跟我說和解書上面是寫說我今天跟對方達成協議成功和解後我不能在對"對方"追訴了

我彰化免費諮詢的律師是說和解書可以寫單獨對個人不要再追訴但是不能寫說對對方

因為意思不一樣

問題是很沒道理內?

我完全不同意內?

我父親憑什麼幫我和解傷害案件呢?

而且這傷害案件讓我去慈濟醫院動了兩次刀

就20萬的和解金就要我放下這怨恨嗎?

原本我可以拿到更多的金額,但是卻被我父親跟台南的抽成律師害得完全沒得拿了?

這什麼道理阿?

請問一下這邊的律師

我10月22日收到法院的判決書是寫說如果我有任何異義在七天以內可以提出

判決書都這樣寫了?

我現在很好奇是不是台南抽成律師跟對方已經有串通了?

所以聯合起來設計我了?

不然我無緣無故損失了那麼多的錢?

實在是很沒道理捏?

我陷在是想要這傷害案件在起訴

如果真的非必要的話那我對對方三個人對我動手的我三個都要起訴!!!!!!

請問一下這邊的律師們我該怎麼討回我自己的公道呢?

麻煩清楚的看完我所打的這篇文章好嗎?

因為這件事情對我很重要!!!!!!

是台南的律師有問題還是1月1日對我動手的那三個人有問題呢?

請看過這篇文章的律師大哥們幫我解答一下好嗎?麻煩你們幫我解答一下拜託了謝謝!!!!!!

子裕 101-11-03 02:17

小弟於一年前在高速公路上發生連環車禍 今天收到調解委員會的發函?因為對方要求

賠償的金額有點獅子大開口,想請有這方面知識專長的人 能幫幫我!!詳情如下

當時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有A,B,C,D,E 五輛車 (A為第一輛車) 因為當時前方有發

車禍 所以A車急停B車看到A車急停也急停(B車車主自己說的)C車急煞車但仍有

撞擊B車(C車就是我)而後D車撞擊C車(因D車稍微有改變方向,所以只造成C車右後

方向燈毀損) E車自己追撞上來造成車頭全毀.(並無任何人員傷亡)

C車車主(我)已經先跟A車車主調解成功.....現在B車車主委託保險公司向我索取全

理賠,我認為不合理,(B車車主本身是原廠修理廠的技工,車子本身好像是屬於公

司的領牌展示車,車子本身也是在他自己的修理廠維修)!

我想問的是難道B車車主說是推撞就是推撞嗎??B車車頭車尾的維修都需由我一

人支付嗎?B車不須負擔任何責任?一年內的新車應該也必須負擔部分折舊吧?

小弟我並無多保任何保險所以必須全部自行處理 請大家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PS~假如調解時B車保險公司要求我全額補償 是否上法院對小弟我比較有公平的裁決?

ru8 101-10-23 08:39

你好,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上個月出車禍,對方有受傷,保險公司理賠5萬,但對方因為有卡債,要求要現金,支票也不行,不然就不和解
保險業務於是希望我先代墊,並且表示如果要上調解委員會調解時,保險公司就沒有責任,變成全部由我賠給對方。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我一定先代墊嗎?我之前已經先幫他墊過修車錢了,保險公司要等和解才給我,現在又要先給他現金,實在是有點小困難。

如果我先代墊了,保險公司需不需要寫同意書或委託書甚麼的來證明我已代墊現金了。

謝謝各位回答。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ying 101-10-21 15:24

請問一下~我有跟仲介合約土地買賣委約書,
但在受託人的住址資料,發現對方提供的地址是一般住家且無任何店標,

並且對方出示的名片未載明其仲介公司的名稱,

這樣的狀況下,其委約書 算有效嗎?

(契約內容大致是:

1.房屋土地建物位置及出售金額 2.稅務相關事項

3.委託書簽定後,委託人於委託期間絕不藉任何理由不賣,變價或再另售他人,決無異議

4.付款方式  

5.仲介費支付%數及買賣雙方正式簽訂完成且簽約金兌現後即乙次付清無誤

6.委託期間有限期限   7.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書為據 8.本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委託書簽定過程中對方也沒有告知"契約審閱期",
請問~如何處理比較好? (有點擔心是不是遇到詐騙)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朱群岳 101-10-15 13:02

我叫朱群岳.被ETtoday新聞(東森)不實報導,,我的文化素質不高,不懂太懂法律.請求幫助.

我的e信箱:zlong12345@yahoo.com.tw 請好人回覆我,謝謝!

我有6個疑問:

1. ETtoday新聞在這不實報導中犯了什麼法?

2.是屬於刑民事訴訟,還是單單屬於民事訴訟?

3.我住板橋,那我要到哪裡提告訴訟?.

4.要告到法院要花多少錢?(舉例:要求賠賞200萬為例子我要先花多少錢,如要要求賠賞50萬我要先花多少錢?如果我是窮人怎麼辦?窮人沒那麼多錢?)

5.我是窮人沒太多錢怎麼辦? 我所有現金財產只有5萬.要怎麼告ETtoday新聞?

6.沒錢請律師,但我真的很需要律師幫我怎麼辦?有沒有告贏之後再讓律師委託費用?

(一)ETtoday新聞不實報導說我遊戲鐘花費時數達2000多小時, (我在新聞局公布明明就說7百多+3百多+67小時. 因不實報導時數使眾多玩家讀者認為我一定開外掛.如果有人3個月玩2000多小時就連我自己都會認為是外掛,因為不可能做得到.)

(二)ETtoday新聞當天根本沒有來到新北市政府現場,也沒有查明事實和證據就胡亂不實導.(我覺得沒有查明事實或找當事人確認不該亂報導)

(三)ETtoday新聞的那句嚴重公然毀謗,公然妨礙名譽.{疑朱群岳欺瞞台灣媒體與消保官,利用輿論對代理商施壓}這文字攻擊造成本人精神上受到極大傷害. (我在新聞局說的都是事實,我認為新聞價值因該是以公共利益為基礎,而不是誇大扭曲事實並攻擊當事人來引起大眾的好奇心.)

以下是)ETtoday新聞不實報導網址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09/112382.htm

ETtoday新聞偷偷改新聞文章,好在我有把還沒改的文印下來了.以下是還沒偷改之前的文章

============================================

新聞來源:ETtoday
暗黑破壞神3玩家朱群岳被鎖?玩家批消保官沒做功課
記者鍾禎祥/特稿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09/112382.htm

職業玩家朱群岳泣訴,自己「暗黑破壞神3」遊戲帳號被鎖,2000多小時的心血付之一炬,
北市消保官也跳出來,指業者逕自主張違反遊戲規則,被台灣媒體大幅報導。不料消息一出
,引來許多「暗黑破壞神3」玩家質疑,報導內容多處與遊戲現實不符,疑朱群岳欺瞞台灣
媒體與消保官,利用輿論對代理商施壓。

 

第一個疑點,據《蘋果日報》報導,朱群岳在遊戲中花費時數達2000多小時,但「暗黑破壞
神3」遊戲5月15日上市至他被封鎖的8月17日,扣除維修時間,總遊戲時數也只有2600多小
時,除非朱先生每天都不吃不喝不睡,連續3個月爆肝打電動,不然很難相信這之中沒有誇
大浮報事實。

第二個疑點,朱群岳稱自己玩遊戲好時可月入3、4萬,但有玩家幫他試算,照知名寶物拍賣
網遊戲貨幣和台幣換算,依他的遊戲時數,收入遠遠不只只有3、4萬,這還不包括裝備、帳
號等額外收入。

第三個疑點,有玩家從新聞照片中找到朱群岳的帳號,發現其裝備並無特別驚人之處,似不
如他所稱「那麼厲害」,「就是普通的打寶裝嘛!」多數「暗黑破壞神3」玩家也不認識他
,以至朱忽然成為Google熱搜排行關鍵字第1名。

第四個疑點,「暗黑破壞神3」的開發商「暴風雪娛樂」,是以「嚴懲外掛違規玩家」出名
的公司,也因為這樣深受全球玩家愛戴。雖然消保官認為暴雪處置不合理、不公平,但要了
解,美國的消費者權益遠高於台灣,若暴雪常亂封鎖帳號,早就被告翻了,用不著台灣玩家
跨海求償

有曾被「永久封鎖」的玩家現身說法,若真覺得自己沒有使用外掛等非法程式,只要寫封英
文E-Mail給暴雪客服,通常可以解鎖;暴雪在封鎖帳號前,都會錄影存證,以防有類似糾紛
發生。

據平面媒體報導,10月4日在消保官陪同與代理商協商後,朱群岳的帳號已經解鎖,但歸還
道具的權利仍在開發商身上,本地廠商無權置喙。台北市消保官蕭光展對此表示,該遊戲為
國外開發、國內業者代理,業者以玩家「異常表現」為理由鎖帳號,公平性和合理性令人質
疑。

消保官的主張或許沒錯,但3C、尤其是數位內容有別於一般實體商品,不能用相同的邏輯來
處理,如之前北市府要求的APP有7天鑑賞期可退貨規定,讓國外廠商見識到了台灣政府在數
位法規方面的落後,消費者也不買單。

朱群岳的帳號被鎖,或許是他個人的問題,但就相關報導看來,只是再次突顯我國政府與官
員對此領域的無知,許多一般玩家都可以提出的疑點,身為執行公權力的公務員卻茫無頭緒

雲端時代興起,也帶來許多新商機和新行業,日前《ETtoday新聞雲》就曾報導過,知名國
外玩家Athene靠玩「暗黑破壞神3」賺入4千萬台幣。2012年,全球遊戲市場將突破千億美元
(3兆台幣)大關,其他如職業電競、數位內容買賣服務也跟著蓬勃發展。

而台灣不管是在制度、法規或官員的觀念,對比過去10年積極耕耘此區塊的韓國,顯然還有
很多加強的空間。

 

王?昌 101-10-10 14:31
律師您好、我去年委託一家包裝工廠幫我代工包裝一批生物酵素,並要求該工廠要借我使用工廠字?,該工廠要求我先付一萬元當押金,一年後再予以歸還,現一年到了’該公司賴皮不退還’。我從未使用他的工廠字號,請問我要提訴訟,應如何進行」謝謝
金額不大 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看對方有無異議 再進行後續訴訟
101-10-08 20:47

房仲用親友的名義(人頭)

委託人的房子低於市價兩成以上價格買進(好幾間)

再以市價賣出

這牽扯到背信嗎?背信可以檢舉嗎??還是要當事人才能提起告訴呢??

謝謝

 1.直接被害人才能提告訴  不過你還是可以依法告發犯罪

 2.另外可以去動產仲介相關公會投訴看看

小蝶 101-10-05 20:43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老公前一陣子撞到別人的車屁股!對方是在當兵!然後他請他朋友代理後續賠償的問題! 他朋友要求不管車子修得怎樣就是要給他們14萬!後來有砍到剩12萬!他們也讓我老公簽本票保證!!然後前幾天有先給他們兩萬!阿那個朋友有寫一張紙說他有收到2萬部分修車費!!阿我們有請事主休假的時候 出來寫委託書!那委託書要怎麼寫才有保障!才不會說錢賠完了!然後他們不認帳!要怎麼寫!?準備什麼才具有法律效應!!
委託書沒有制式格式 不過至少要表明雙方年籍資料 可以特定什麼人 另外要表明針對什麼事件委託
卡卡 101-10-05 17:01

100年新頒布的條文說基於私權自治原則,考量受委託出席代表性,提升參與公業內部事務意願,補充規定,除規約、章程另有規定,或經派下大會決議者外,如全權委託直系親屬出席者,得不列入委託出席人數之限制。
(舊條文不論尊親屬卑親屬都算委託人,需納入委託計算)
請問:
1.為什麼會改?是因為派下大會不易召開?
2.更改之後對派下員或是公業有什麼影響?會衍發什麼弊端?或是模棱兩可的狀況嗎?
3.這個變更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有利會議不會流會,但真的妥當嗎?

林智群 (klaw) 101-10-05 18:31

祭祀公業往往人數眾多,召開派下大會本來就不容易,

這樣的修改確實是為了讓會議比較容易召開,

弊端則是比較會收集委託書的人更佔優勢,

不過勒,這個規定通過前,本來就如此,通過後是更好收集委託

茱莉亞 101-10-04 23:46

你好:隔壁老奶奶遇到這樣的問題。

老奶奶的子女在幾年前把他生病的丈夫送到療養院去,未得老奶奶同意。

子女共同給付看護費,療養院的錢則是由老爺爺的固有財產支付。

老奶奶最近發現老爺爺在療養院狀況愈來愈差,所以想把老爺爺接回兒子空廢已久、老爺爺未進療養院前的公寓住,

卻被其女兒以房子是哥哥的為由,哥哥不讓父親回來住,拒絕老奶奶將父親接回家住。

嗣後女兒寄了一封存證信函給老奶奶,說如果有人可以給父親更好的照顧,就請那個人以後全權處理父親的事務,卻不肯將老爺爺在未生病前、意思清楚時,委託的存簿、現金等等交還給老奶奶。

老奶奶名下有房子,意思清楚、可以負責自己的生活起居;老爺爺現在無法表達說話,所以要讓他自己把東西要回來已經不可能,老奶奶希望把老爺爺給女兒的存簿、存款都要回來,然後把老爺爺接回來住,因為女兒態度惡劣、兒子長年在國外對父母不聞不問。

請幫幫忙,提供意見。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4 23:5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joyce 101-10-04 11:41

事實經過:

本身是新手代購,專門代購日本的網路商品寄回台灣。

最近在yahoo有一件案子,買家要我代購的是一件陶瓷品,

我已順利代購完成,買家也收到貨,

但收到貨後買家卻來信說 東西破了 (有附上照片)

寫信給商家,商家說已過七天保固,無法賠償~


代購流程:

 代購文上標明:

向日本網站訂貨,日本商家寄到日本收件處,

日本收件處集貨後一起寄回台灣集貨處,再分發給賣家。

(約7~14天)若要購買易碎品,請買家自行考量運輸中的風險,運輸風險代購無法負責!

若物品不幸有瑕疵需退換,在商家的保固期限內可幫忙與商家溝通,

但產生的國際運費代購無法負責。同意匯款等同於同意以上說明!

 

問題:

賣家現在來信主張

1.
店家沒有盡完善告知並且做合理包裝貨物之義務下,要求買家自行考量運送中的風險,甚至
是負擔這種風險是不合理的~ →可是我頁面明明寫的很清楚 不同意不要下標啊><

2.

賣家說他有將此件事故提及他的律師朋友,他說在法律責任上,分成兩種情形:

無償→ 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 (自己購買易碎品郵寄,應該會在物品上標示易碎品
,提醒業者)

有償→ 交易上有相當知識經驗應盡之注意 (便何況是幫其他人處理)
 也就是說,不管代賣是有償無償,基本上要盡的責任,就是當做處理自己的事情 一樣的
小心、注意。


我的問題是,身無代購的我,即便已經在頁面上清楚寫明無法負責易碎品的寄送安全,

那現在東西破了,是我要負責的嗎???

補充說明:

其實我根本不知道是易碎品,當初買入的網頁只匆匆看過,以為是一般的裝飾品,

買家來信委託時也從未提起是易碎品。

直到買家收到東西說破掉,我們才知道原來是易碎品!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買家可以告我們嗎?

因為我們真的覺得很倒楣

1. 買家委任代購時並未說是易碎品要加強包裝。但買家認為我們要代購商品,就應該了解是什麼材質。

2. 明明有寫易碎品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代購無法負責了。


雖然只是件2000不到的物品,但要我們白白賠償我們也無法信服啊 :(

只是法律知識不足,所以想請教,我們真的應負起賠償責任嗎?

 

謝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6 14:4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smallque 101-10-04 10:06

前幾天到專利代辦所去詢問一下申請專利的一些問題
其中他有特別提到
辦理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新樣式專利 都會有申請的一段所謂空窗期
也就是提出申請到智產局他們處理,審核以至辦妥的這段時間 
 發明專利約3年、新型專利約1年、新樣式專利6~8個月
如果我現在智產局提出申請時,雖然尚無有一樣的專利
但也有可能是別人早一步提出申請,只是尚未審核
也就是說,如果這樣也許在我的專利申請成功前
同樣的專利也有可能會有人申請合格

我想請問這所謂的"空窗時間",是真的有這東西嗎?!
抑或是剛好可成為代辦事務所與委託人之間的一個弊點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6 16:1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家君 101-10-01 19:16

律師大人您好!

我是房屋仲介,因受屋主委託售屋,並完成交易,現在正進行過戶程序中,而突然跑出屋主的兒子主張說他父親領有中度失智症手冊,說屋主所簽買賣合約有瑕疵,希望終止合約

請問:這種情況下合約無效嗎?

謝謝!!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林智群 (klaw) 101-10-01 23:10

除非對方之前有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不然他必須對於他父親簽約時精神狀況有問題負舉證責任

阿菱 101-10-01 11:31

事實概述如下:
 
 
投訴對象:XX動產-五股XXX加盟

     店長及二位業務員   提供之證據錄音檔 (與店長,二位業務員及屋主求證的對話皆有錄音)     
9/10 下午接獲永慶業務郭小姐告知五股西雲路有一物件,請我們去看屋.當天晚上約8點40分至屋主家.   看完後滿意附近的環境,於是立即下斡旋6萬元要以300萬向屋主購買.斡旋期間至9/13止.   郭小姐告知我們第一斡旋順位,將不會有其他人競爭,若有第二個人有意思要買也會告知.因此放心交給郭小姐處理.
 
9/11 晚上郭小姐來電告知,屋主的鄰居要出價350萬向他購屋,問我們要不要加價至350萬,好讓她和屋主談.
  但因加價金額突增許多,且斡旋期間至9/13,所以,我們回覆再給二天時間考慮.郭小姐回覆:好,這二天她也會問問屋主鄰居的情形,再告知我們.
 
9/12 & 9/13二天,郭小姐皆未來電詢問考慮情形.依之前郭小姐介紹物件的情形,都是很積極的詢問.但此次卻沒有,   並產生疑問:如果我們一樣出350萬,屋主還要被付仲介費,實拿比直接賣給鄰居還少,為何不直接賣給鄰居就好?
9/13 晚上9點左右找屋主求證.屋主告知:已賣出,於9/11(二)下午和永慶簽約.總價約290萬.   詑異之下,前往五股分店找郭小姐詢問此物件情形,郭小姐告知仍在等我們消息是否要加至350萬,   且斡旋金及斡旋單在9/11下午就送給屋主看,屋主知道有人出300萬一事.
  但屋主不滿意價格,因屋主覺得此價格已經很便宜了不希望再低,說屋主親口告知鄰居出價350萬一事.   而且他們的老闆也嚴禁投機(資)這種事情發生,如果查到會加以嚴辦.
 
  和郭小姐確認我們是第一順位,不會有他們仲介的買主出現,沒有其他下斡旋.且我們還有一次加價的空間.
 
       請他說實話,他還是說鄰居要買350萬一事,看我們要不要加價
 
  稍後,店長回到店裏,以鄰居出價350萬為由,相同說法告知.並強調:房子只有一間,所以是價高者得.
 
  我們要求與屋主碰面直接了解情形,但店長說:屋主說如果價格沒有350萬就不用浪費彼此的時間
 
9/14(五)下午,郭小姐來電告知:屋主因覺得太多人去打擾他,所以已至店裡取消委託,打算屋子清空後,再委託他們賣房子.
 
9/14(五) 至屋主家求證.屋主釐清:
  1. 鄰居有來找他,但從未出價. 所以鄰居出價350萬元一事是無中生有.
  2. XX房仲從未告知有人出價300萬一事,沒有看到斡旋單及斡旋金,只知因稍有滲水問題,只有一組人可接受而
  希望價格可以再低一點. 根本不知有人出300萬一事.另,我們價格較高,為何不賣給我們? 或鄰居出價
  350萬,為何不賣給鄰居就好??
  3. 今天(9/14)下午是去辦印鑑證明過戶用,所以才去店裡,並未去取消委託.    我們提供9/10斡旋單給屋主看,證明有其事實.  屋主提供 XX房仲的買賣契約,確於9/11簽約以286萬賣給第三方
 
  屋主認為房仲刻意隱瞞事實,未誠實告知,實為不妥,且對他們的商譽有所損害.
 
9/14(五) 與屋主求證後,再至加盟店找郭小姐.郭小姐再次告知此物件未成交,屋主要等搬空再賣.也告知我
  們是第一順位/第一優先,不會有其他人與我們競爭,如物件已賣出或有人要下斡旋或已被簽約,她都會知
  道並告知我們. 當時接此案件的賴先生也在場.他說:此物件還沒有成交,如果有成交他會知道
 
  問郭小姐:如果是你們自己同事找人頭/朋友/或投資客來買這間房子,你們老闆也知情的情形下,你們或你們同事會有什麼罰責嗎?
       郭小姐答:這情形我們沒有碰過
 
       我們請他們兩位說實話,但他們一直不肯吐實.
  店長稍後出來,我們問如果是私下成交且是同一間店的業務的買主成交此一物件.且如果又有買賣契約了呢?
  店長回覆:那又怎麼樣呢?
 
  隨後店長說我們是依屋主那邊得到的訊息告訴你們,而如果有人私下與屋主成交,我們沒有辦法阻止,
  且以要開會為理由,請我們回去.
 
XX動產是一間很大間的公司,居然利用其他們掌握價格不透明之資訊,隱瞞買方出價,並要求賣方降價,刻意提供不實資訊表示無人出高過其價格,並以低價成交?買方是否可提告他們仲介構成背信罪?或詐欺?且成交對象應為仲介安排之投機客.以人頭方式購買.是否應另有罰責?
 
 

盼各專業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順心
 
 
 
朱小姐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佩佩 101-09-22 12:21
就有天晚上我在睡覺~
媽媽打電話給我~跟我說他酒駕~
被警察抓~然後要我去幫她把車子
牽回來~然後我就去了警察局
因為當時家裡還有小朋友
我也沒想很多到了警察局
名子簽完就把車子牽回來了~
這件事情說真的~已經過好久了最少有一年ㄌ
直到前幾天警察打給我說
我媽媽當時不是用他自己的名子
而是用別人的......說我有簽委託書<機車委託書>
這樣子....我有罪~= = 我只是把車子牽回來爾以

 你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偽造私文書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的共犯。

張先生 101-09-14 11:28

律師您好,

我想要製作一個APP(手機應用程式). 我想將我所創作的資料庫資料做成一個查詢應用的APP程式. APP程式製作需找 1.程式撰寫人員,和2.美工人員. 我知道如果以雇用人員方式,製作出APP的著作權,如未另約定,是屬於公司. 我想要問的是 如果我是用外包的方式找1.程式設計人員 2.美工人員 製作, APP著作權是否歸我(委託人)呢? 如不是,在外包合約中可如何寫來約定著作權委託人?

 

律師協助解惑,非常感謝.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黃大仙 101-09-14 01:17

母親於101年7月過世,父親未通知女兒這個消息,女兒是在同年8/27日接到勞保局請領老人年金一次請領的公文才得知,但是年金已被父親領走了,他盜蓋女兒的印章和簽名,說是女兒也同意一次領,且金錢被父親拿走後就不連絡了,女兒也拿不到他該有的,因為母親是澎湖人,其父親不讓女兒回去祭拜也不通知母親死亡,得到消息時飛回去時,父也失聯,於是到馬公的納骨塔一個一個問,問到了火葬場,在連絡到當地的同仁葬儀社,說其父親有交待不能讓女兒知道母親的骨灰放在那裏,在這期間,其父親把母親在世所留的金錢全部納為自已所有,還說媽媽有留遺囑動產動產全歸他,其父自十多年前就有盜刷母女二人的信用卡和偽簽的記錄,所以懷疑遺囑的真實性,因為母很疼小孩,所以不可能立這樣的遺囑,另參閱了民法一)遺囑指定:(民1209)遺囑人得以遺囑指定遺囑行人,或委託他人指定之。受該委託者,應即指定遺囑行人,並通知繼承人。但父從母過世到現在一直都未告知,所以這樣的遺囑算是有效的嗎?

另問勞保的老人年金一次領回,是否可用遺囑分配呢?因有問過勞保局說這不算是遺產,不適用民法,這樣我有權利討回屬於我的嗎?

 你父親有偽造文書的行為,可以提起偽造文書的告訴。另外,你父親侵害你財產權部分,可以在確認印章等係被盜蓋得之後,提起侵權行為之訴,請求返還那些錢。

Hiro 101-09-12 00:01
律師您好: 請問我於上星期的9/5號簽約加入一家健身中心,今日9/11號去跟當初接洽的業務解約,其中去過兩次,會費一個月1188,手續費1000,兩年約。 5號當天付了第一個月(頭)+第24個月(尾)的會費+1000手續費共3376。合約中有聲明在簽署會員合約書後的七天內,我有權利向健身中申請取消合約,但3376不得要求退還,如未使用可全額退費。 想請問張律師,我是不是損失這3376就ok了,還需要付什麼其他類似違約金之類的嗎? 因為當初業務辦的繳款單是委託融資公司分期,每個月撕一張去便利商店繳費那種。 我是去現場解約業務有給我一張七日內提出解約的副本就愛理不理的叫我回家等客服電話,在麻煩張律師能幫我解答,謝謝。
1.這種退會的問題 你直接詢問健身中心應該比較直接 否則如果不是該健身中心 如何知道健身中心將以什麼名目扣款或罰款 至於如果對方主張不合理 那你在透過其他途徑處理 如消保會或是訴訟途徑 2.另外要注意的是信用卡授權是否已經有效取消
鄭小姐 101-09-11 16:13

不好意思唷

我目前有欠銀行信用貸款

不久前接到銀行寄來的支付命令

今天有銀行委託的公司來進行外訪信貸問題

現在因為本身還暫時無法去工作銀行有說還款的方式

但我本身無經濟能力還是要問父母是否能幫忙

如果我父母無法幫忙,銀行是不是要進行訴訟方面,進行的話我知道我一定敗訴

因為我欠銀行是事實。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走到訴訟我敗訴,結果會是怎樣情形我會變成怎樣?

直接叫我全部攤還嗎?但我無能力,還是進行查封我的財產部份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1 16:24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may 101-09-09 23:42

律師先生 你好,

我有個親戚因欠債的關係,十幾年前請我爸幫忙賣掉他名下的1塊土地,因為親戚的委託,所以那筆土地聽我爸說他有先申請(設定),

後來土地順利賣掉了,我爸郤收到國稅局一張稅單,那個設定的後果要繳約7萬多元的稅....雖然我爸有去向親戚催討,但是他乾脆搬家不見了.

這麼多年過去,我爸一直沒處理,稅金由7萬多變成14萬多,我想請問3點.

1.稅金14萬多會再繼續加上去嗎?

 2.加到最後我爸的房子會被查封嗎?

3.這個稅金14萬若無法一次付清,我們可以用分期付款的嗎?用分期付款的一旦開始付錢,是不是就不會繼續加稅了?

謝謝你.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派月月 101-09-06 16:49

3個禮拜前,弟弟騎車買午餐回家,弟弟是直行車,有一台車直接打右方向燈,連看都沒看就直接轉彎,導致弟弟煞車不急直接撞上,2個弟弟都受傷,機車也有大片的毀損,事後警察也確認,是對方的錯,對方當時在醫院,也說他會賠償,如果是他的錯他也不會逃避,他的保險公司也有來,也承諾說會賠償所以我們就要調解

9/4是調解的時間,在這3個禮拜內,對方連一句道歉或是打電話來關心傷勢都沒有,
在當時發生車禍時,還推託責任怪我弟騎很快(事後警察調查不是我的弟錯),在醫院還對我弟說撞一次當作經驗!
因為我們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所以有很多地方都不太懂要如何處理,

9/4當天要去調解委員會,對方沒有到,電話關機,家電沒人接,一直到今天也是這樣,對方也沒委託保險公司過來調解,完全都沒有,我們現在很茫然,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還會在開第二次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本來就是存心要跑掉不負責,請問我該要做哪些後續處理方式呢?

另外對方的手機電話/家電都是當時做筆錄時,對方給員警的,如果對方故意給假資料,請問該如何處理?

對方當時口頭承諾會賠償到底會負責任,雖然沒有錄音起來,但是現場有很多人在,也都有聽到!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因為很茫然不知道要怎麼做才好,對方擺明就是要跑掉躲起來!

 

我們有車禍三聯單,也有備份我就是打車禍三聯單上的手機和家電,因為對方留的手機和家電都一直處於關機和沒人接,所以我才在想會不會是對方留假的聯絡資料呢?

所有車禍證據和醫療紀錄我都有備份起來,因為對方真的很沒誠意,也沒打電話來關心一下,我2個弟弟被他撞的這幾個禮拜一直跑醫院和復健,都很怕會留下後遺症 ...

如果要提告,請問我該怎麼做呢?還有"肇事遣逃"也能提告嗎?

所以我現在第一個就是要趕快找當時承辦的員警嗎?
如果員警愛理不理的請問我又該怎麼辦呢?

 1.肇事逃逸當然也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不過本件看起來不像有這問題

 2.對方不理會就直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報案都有車籍資料

    除非車子剛好是偷來的

    否則你應該不用擔心找不到事主

 3.擔心警方不理

   就?狀像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收文後  法院不可能吃案

您好,

     1.肇事逃逸應該是當下撞到後就逃離現場才會構成,本案似無這問題。但仍然可以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真留假手機及假電話檢察官更有可能對之為不利認定。

     2.若刑事告訴提起之後與對方和解,仍然可以撤回刑事告訴;若無法達成和解,對方一旦起訴仍然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好處在於不用給付裁判費給法院。

派月月 101-09-06 17:0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Ada 101-09-04 16:35
請問,公家機關承辦一項工程採購案,有一家A營造公司投標進來,但將A公司投標文件送進來者為另一家B企業社之老闆持A營造公司之委託書出席開標,此A營造公司在開標前同時送來一份提出異議之公文,公文書上之地址及電話皆為B企業社之地址、電話及聯絡人。後經查訪A公司所留投標文件上之地址,公司鐵門拉起,門口貼告知郵差若有A公司之文件請轉送B企業社之字樣,寄還至A公司之包裹文件因A公司無人接收亦由B企業社領回,請問是否得合理懷疑A公司之正當性及B企業社「借牌」投標?機關應如何進行調查或做何種處理?
林智群 (klaw) 101-09-05 01:36

這應該已經違反政府採購法了,

建議先調閱兩家公司股東名冊或董事名單比對,再調閱兩家公司銀行往來資料確認

 

政府機關在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如對投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可以依法要求投標廠商A和B就彼此間的關係與投標事項作出說明,以釐清是否有不正投標或是偽造文書罪等違法情事,如不提出,提出不完整或拒未提出,皆可依政府採購法加以處分。例如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第4款: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第5款: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等規定。

(參照政府採購法第50、51條第1項)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呵呵 101-09-02 20:59
少男的及時通有一次跟我對話說他是警察說少男委託他來問我話要我把事實跟他講不然就是作尾正他問我的問題我也都依事實回答了 我想問警察會用別即時通來跟我聊天嘛?如果是少男自己假裝成警察這樣他有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警察並不用會及時通製作筆錄,所以很可能是對方在套話.

 

警方原則上應在警察局內進行詢問以及製作筆錄,而不應透用網路進行正式的詢問或筆錄。雖然警察有可能利用即時通聊天,但此時警察的目的應該是為了偵查犯罪或是蒐集證據,而非進行正式的詢問。 關於偽證罪,必須經過具結而仍虛偽陳述才會成立。由於在網路即時通上是無法進行具結的,因此不論是否依事實回答,均不成立偽證罪。 冒充警察而行使警察職權的行為,會構成冒充公務員罪。因此在網路上自稱警察而進行詢問,有可能成立冒充公務員罪。

(參照刑法第158、168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悶號先生 101-08-27 15:12

律師你好!

我最近因與妻子相處已到瓶頸,有意離婚,

我們結婚日期為92.12.25

惟之前所買房子為婚前訂定之預售屋92年買的,但到93年才交屋並辦理登記作業,

房子登記在她名下,

試問,

(一)因為我們沒辦夫妻財產分開制,房子算是共有嗎?其後續處份所得可平均分配嗎?

(二)房子未在離婚前完成賣出(現已委託仲介賣),在協議書上該如何擬定?

(三)孩子探視權應如何訂定?一般規定是否均為2次/月,2天1夜呢?我因為工作關係只有週末能放假帶孩子,可以改3~4次/月嗎?

另問問,因為我與友人(3女2男)深夜在茶彷正常聊天衣著整齊,但老婆說要報警告她們妨礙家庭,請問我們有犯法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7 17:36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唉官司難斷 101-08-26 16:35

律師您好  

   我有個朋友有二個問題,

第一,朋友委託他簽六合彩,沒有中獎,但是他朋友不肯付錢給他,這樣子可以告她嗎?

第二.朋友委託他叫他幫第三者繳款手機費用(收據有收起來,未交給對方)但是沒有給他手機費的金額,這樣子可以告她嗎?

  以上二個問題可以告她詐欺嗎   

                      謝謝  

妹妹 101-08-21 10:59

初衷:

因為不想積欠信用卡循環利息費用的產生,所以才透過網路認識了宣稱和所有銀行都有合作的快x捷公司.

 經過:

在2012年4/6透過網路向快x捷公司申辦貸款,結果當下承辦人員(何毓芸經理)要我填寫委託契約個人資料貸款金額後回傳,當下填完後詳細看了契約上的服務費用有問題,所以打電話去詢問詳細情況,結果對方(何經理)告知我這方面不要緊,要我先回傳做審核,比較不會耽誤時效性,然而這是他們作業上的一個流程.等審核通過後再來談我提出費用上有異議的部份,如果沒達成共識,不申辦了也沒關係,然而我當下也很清楚問了,如果沒辦了,那我要支付任何費用嗎?!

對方(何經理)告知我是不用的,我就很放心的回傳了委託契約個人資料貸款金額了...但過2-3天,審核過件了,接到快x捷公司打來,並非當事人何經理,(而是宣稱自己是何經理的助理)直接要和我索取服務費用,我當下傻眼,我都還沒收到過件通知~也還沒對保,銀行也沒撥任何一筆款項給我,我那來錢給他們呢?!我當下覺得事有稀竅,沒經我同意怎可以任意轉案給她人,對於他們公司處理事情太吵草率,態度不佳,言辭不善,為了保護自身權益,謹慎從事,我請求要求對方請何經理與我連繫,但對方不願意,直接告訴我案子已由她處理,不管我最後選擇要不要去對保,過件就是得馬上支付服務費用10%,不然就會提告我.然而我也有向那位助理說明我與他們何經理所談的經過與議意的地方,但她一概否認這件事,就是要提告我且要求我賠償並加付違約金50000元,共70000萬,事後掛上電話我馬上打打電話去渣打銀行客服去做撤件的動作,在所有事情釐清真像前,並非我個人因素不去對保,所以我有權利先暫緩對保動作以及支付對方所提出的任何賠償之金額.果真沒多久在2012年7/4就接到地方法院寄來第一份公文了,要我賠償服務費和違約金共7萬,我當下也回寄一份民事議狀書向法院申訴了,但又在2012年8/9又收到法院第二次寄來公文要我在2012年8/27到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調解.

開庭要準備什麼~我都不知道~怎辦???

 

 1.說實在  我看你已經可以將事情詳細說明

   如果自己出庭  也是這樣主張就好

 2.不過主張通常都需要附上證據資料

  所以至少簽約書內容看清楚

  對方身分也先確認好

妹妹 101-08-21 23:4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先謝謝 律師 給我的回應,

但是我看不懂您的第二點...附上證據資料???

地方法院也是要我在8/27提出證據資料,我哪來的東西ㄚ??

我真的不懂ㄚ~我只有當出對方傳來叫我填寫的契約和我個人資料ㄚ 

他們都口頭答應,現在死不承認~我怎拿出證據ㄚ~拜訪教教我好嗎?

我沒兄弟姐妹可以問,也不想讓父母擔心,公司同事都沒遇過這方面的事, 我好煩腦...

在來您說的至少簽約書內容看清楚  對方身分也先確認好...

這個我也不太懂ㄝ,

契約看很清楚ㄚ~就他們要告我的ㄚ~

對方確認...我不知確認什麼,

我真的很沒大腦吧~

我只知道何毓芸經理是一開始幫我承辦的人員,

再來就無故換為我什麼都不清楚,自稱她是何經理的助理ㄚ,

他一概否認我和當初何經理講好的ㄚ...

律師~您可以白話文一點嗎???我不知道我去要帶什麼和準備什麼資料,

求求妳~感激不盡 


leo 101-08-12 14:44

請問監察法第30條之「委託其他機關調查」有包括委託(涉及違失之機關及其承辦人)調查嗎?

 

監察院為了行使彈劾權、糾舉權以及提出糾正案等職權,均必須經由調查程序才能明白事實,在查明事實真相後再行提案。監察院在必要時,可以就指定案件或事項,委託有關機關調查,稱為委託調查。受委託的機關應立即進行調查,並將調查結果以書面答復監察院。如超過兩個月還沒有答復,監察院就會催促受委託的機關趕快辦理。催促後仍然未將辦理結果查明回復監察院,辦理的委員認為必要時,可以改為派查,並追究受委託機關遲延的責任。 此處委託的「其他機關」是指監察院以外之機關。由於監察院屬於準司法機關,原則上由獨立行使職權的監察委員行使調查權。雖然涉及違失之機關是監察院以外之機關,然而基於機關調查自己機關可能導致偏頗的迴避法理,原則上應不得委託涉及違失之機關及其承辦人調查。但是依照處理過的經驗,監察院還是會請機關先行以調查及解釋的方式處理然後回覆,如果他們認為有必要,才會再加以調查。

(參照監察法第30條;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妹妹 101-08-12 12:47

在前幾個月透過網路向快x捷公司申辦貸款
結果當下承辦人員(何經理)告知我要我填寫委託契約個人資料貸款金額後回傳,當下詳細看了契約上的服務費用有問題
所以打電話去詢問詳細情況
結果對方(何經理)告知我這方面不要緊,
要我先回傳先跑聯徵,比較不會耽誤時效
等通過再來談我的需求,如果沒達成共識不想申辦也沒關係,
然而我當下也很清楚問了,如果沒辦了,那我要支付任何費用嗎?!
對方(何經理)告知我不用的,我就很放心的回傳了委託契約個人資料貸款金額了...
但沒幾天,聯徵過件了,快x捷公司打來直接要和我索取服務費用
我當下傻眼,我還沒對保,銀行錢也都還沒匯錢給我,我那來錢給他們呢?!
再來, 他們還沒跟我談好當時說好後續要跟我談契約上服務費用的問題ㄚ!!!
所以我怎麼會平白無故會給他們錢呢><"
他們就說不管我要不要去對保,過件就是要付錢
和當時告知我的情況是不一樣的
而且告知我的人,並非是當時與我承辦的當事人(何經理)
而是別位服務人員,所以她一概否認這件事
我請她找當時和我的承辦人員(何經理)與我連繫
那位小姐竟然不願意,告知我這案件已經規它給她處理了
所以我如果不願意支付他們費用,就要提告我且要求我賠償
果真沒多久就接到地方法院寄來信函了,要我賠償服務費和違約金共6-7萬
我覺得我真的很倒楣很冤枉,怎辦???
有認識的律師好心點的律師可以借紹我,陪我8/27出庭嗎?

阿仁 101-08-08 03:27

請問法律專業相關大德們

家人日前與房屋整修公司簽約,整修房屋

目前工程約完成七成,

但是老闆卻因向地下錢莊借錢而消失無蹤

工程款158萬已經付了140多萬,

跑路的老闆委託友人幫忙完成工程,

其友人說工程必須繼續交給原工程人員進行,

否則工人會因為已經領不到2個月的薪水破壞房屋

但是卻又要家人另外重新付款來完成工程。

請問各位專家

該怎麼辦?

1. 若想找其他公司又怕被破壞,但是找原班工程人員又怕再次跑路 @@

2. 若要循法律途徑,應該要怎麼做?
要先向警察局報案嗎? 還是要到法院控告?
該以什麼罪名報案或控告? 詐欺? 偉造文書? 還是其他?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Hugo 101-08-04 18:17
律師您好 我父親生病,所以家裡財產後來都在姊姊這,因為怕姊姊會亂花錢 所以之前有問過律師,您是說可以申請監護宣告 想再請問您 就花錢這方面,我姊姊他這樣算觸犯竊盜罪嗎 有詢問母親,父親住院前並沒有將財產委託給姊姊 所以是姊姊他自己將父親的錢領出來,雖然說父親的看護費都是他領出來去繳的 但是相對他也領出不少錢去買他自己的東西,我阿姨舅舅們也都能證明 我認為他這些花費根本稱不上家用 所以在這方面如果他主張說領錢是因為家用會成立嗎? 存摺會說話他領的都是多餘的錢,這樣算竊盜? 因為今天聽我媽說因為他自己的私事,要賠人違約金要六萬多 我家目前已完全沒收入 那是他自己的事憑甚麼拿家裡的錢去賠
你可以考慮朝侵占竊盜罪提出告訴 是否成罪 還是要看具體事實情況
101-07-23 12:48

我知道委託大陸必須公證 

只是律師不懂房屋買賣的問題

所以想找房仲

可是我又不明白委託書是否可以寫成一份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01-07-23 11:24

我要委託大陸人幫我及我母親及台灣的兩個哥哥繼承遺產,1995年蓋的公寓(現已老舊),房權證是我媽的名字,但大陸法律與臺灣不同,現已成遺產,因父親已過世.

請問  1.委託書:四人委託一人可以寫一份委託書嗎?

         2.委託書怎麼寫

         3.要注意些什麼事

我想委託大陸的仲介  不知可否行  會有風險嗎 

 

 1.兩岸地區委託書~可能透過台灣公證人公證後才能使用

 2.可以找有在大陸地區辦理業務律師或請他介紹比較可信的專業人員

詹姆士 101-07-12 13:15

律師您好,

小弟於去年購入一預售屋,目前還在興建中,其履約保證為採〔動產開發信託〕,因經濟因素欲將該屋賣出,且契約中載明〔....本契約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前,如欲將本契約轉讓他人時,必須事先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但幾次與建商溝通,我要委託仲介賣屋(俗稱換約方式),建商說到時你要退訂,因繳款信託,你會拿不回錢等等說詞,希望我先找到買家與其談定於交屋時再將姓名更改為新買家。問題:

1. 〔契約轉讓他人(換約),事先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其書面內容要如書寫,是寄出存證信?若建商不回復又如何處理?

2.〔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所謂正當理由通常應該為何?

3. 〔換約〕等同〔退訂〕?其法律效力為何?建商說法因信託錢拿不回來,是真的?

4.建商說登記時將姓名更換為新買家,換言之我非第一次登記,那我與新買家是不是要簽訂買賣契約,不是未發生登記前都屬於權利移轉

5. 若我直接與仲介委託,也有買家時,但未有建商書面同意,是否可直接至建商處換約?

謝謝您的回答

ben 102-07-19 01:05
回覆 詹姆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小弟於去年購入一預售屋,目前還在興建中,其履約保證為採〔動產開發 ... (恕刪)

我也想知道這問題的答案結果, 可以公開在此或是mail 給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