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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ice 103-12-20 09:40

律師您好~

日前我因在賣場偷竊了一組乳液~價值約410元左右~當店家詢問我是否有偷竊時~我回答是~到警局做了筆錄~也到簡易庭簡單的陳述事件~日後說還會開庭~因為我是初犯很害怕~也不敢讓家人知道~我目前沒有工作~也還有學貸壓力~很怕被判刑~沒有錢繳罰金~不知是否有緩刑&緩起訴的機會~我真的很有心在反省~法官會給我一次機會嗎?

您好:就有關【竊盜】的刑事案件,應審慎處理,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0 12: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簡易程序通常是判決6個月一下,倘若提出和解書較有可能判緩刑

2、判決6個月以下可以聲請服勞動服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00

您好,若案子還在偵查階段,建議趕快跟對方和解,以求得緩起訴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0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和解,並附上和解書及緩起訴聲請狀,向檢察官加以求情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雯 103-12-18 05:19

各位大大:

我有一個朋友最近因為偷人家手機變賣被抓到…

他問我說,這是他第一次偷竊可是他有毒品前科

可是他偷竊的原因不是為了要買毒品

而是為了他跟小孩的生活吃飯錢!

他被抓時也都坦承犯案配合調查!賣掉的手機也找回了

也得被害人原諒!可是開庭時檢查官跟他說因為他有前科

所以不得與緩起訴處份!可能會被判刑…

想請問他這樣的話被判刑大概會是多久,

不能以罰金處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8 0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仍然可以爭取判六個月以下,以利將來聲請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

您好:

1.依照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竊盜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不會因為和解而受影響,且又有毒品前科,因此檢方必須依法起訴。

2.因為他僅有毒品前科,而非竊盜前科,加上因家庭環境不佳、犯後態度良好、入獄後小孩無人照顧等原因,請求法院或檢方給予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下,即可易科罰金不須入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8 18:39

您好,若已經與對方和解,縱使起訴也會有緩刑易科罰金之機會。

coco 103-12-16 23:50

請問衣服曬在曬衣間其中幾件不見了

監視器畫面只拍到一個人有進出

卻沒拍到是否為他所偷竊

也沒拍到他拿衣服出來

是否可當作證據呢?

畫面是否足以做進一步的蒐證,例如檢查衣物是否在他的宿舍等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7 10: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討若該時段,僅一人出入,則似可推論該員涉嫌竊盜,反之則否。

2、確實失竊,則可以報警處理。

 

阿毛 103-12-15 10:27

我幫朋友租車     朋友卻開去偷人東西

之後被害者報案  追蹤到偷東西開的車是我的名字租的

警察請我去警局做筆錄   說我涉嫌竊盜

我說車不是我開的   我根本不知情他會去偷人東西

這幾天要開庭了     傳票被告  傳我開庭

  會怎麼樣嗎?   如果我朋友不承認是他偷竊的   要怎麼辦?

就您所提示的刑事案件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沈恆 (沈律師) 103-12-15 11:10

您好!

既然查到車子,當然第一個懷疑您,因此若偷竊者不承認,您還是應該積極找出有利證據才能脫身。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言,建議您提出不在案發現場或並非您偷竊之積極證據,否則若您朋友否認竊盜,會使兩人皆有犯罪嫌疑。若開庭不放心,建議可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以維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建議您應盡量提供不在場證明

或是提出當時使用該車輛之人為您朋友之證據(證人或證物,如錄影、錄音等)

釐清您並無竊盜犯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derek 103-12-07 05:45

你好,我老婆離家出走,偷走家中金飾,可以提告偷竊嗎?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7 1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為老婆偷走,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竊盜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該金飾非您老婆所有,而他不告而取,仍會成立家屬間竊盜罪,此罪為告訴乃論之罪,需另行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7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您配偶取走非屬於其所有之金飾,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竊盜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建議您應先蒐證(證人或證物,如錄音、照片等)對方確實有將您的金飾竊走

再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詢問偷竊ㄣ 103-12-05 02:28

你好想請問我之前因傷人被判保護管束可是時間已過

現在去超商打工拿飲料忘了付錢因偷竊被告還有賣煙給未滿18的少年現在X家超商要提告請問會怎樣嗎?會留案底嗎?

未滿18也沒有偷竊過這是第一次我現在16歲會被判保護管束嗎?要做些什麼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還未成年,因此還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因此不會有所謂的案底,不過法官可能認為您一再觸法而給您收容或是感化教育。

ken 103-11-08 04:31

請問各位:
本人於11/2日於大潤發偷竊被抓獲,當時店家提出若不報警處理.需要賠償所竊物品價格10倍就願意和解不報警,若在隔天下午5點以前無法賠償就報警處理.隨後要我寫切結書為憑證,我寫好切結書後就讓我離開去籌錢.離開賣場後我突然想到竊盜公訴罪不能私下和解,於是我就馬上前往附近的警察局.向警方坦承我在賣場因為偷竊被抓,在筆錄中也有寫當時我拜託店家給我一次機會,但店家提出要我賠償所竊物品價10倍就願意和解不報警.若我不能接受就報警處理,這幾天我上網查了相關的資料.店家與竊賊之間若是和解,也不能索取高額的賠償金,而且這項和解只有民事效力,竊賊的竊盜罪嫌在刑事上還是必須被追究,無法就此一筆勾消.因此店家若是自訂罰款倍數,還強調「若不交付即移送法辦」,強迫小偷拿出相當不合理的賠償金額時,即可能構成刑法中的恐嚇取財罪嫌.請問我雖然犯錯在先,但店家提出這樣的要求.我是否可以去警察局告店家涉及恐嚇取財罪嫌,還有請問我如果去告店家.這樣以後出庭時會不會讓檢察官和法官覺得我是犯錯的人,不懂反省還去告人.反而這樣覺得我犯後態度不佳而判得更重?可是刑法裡又寫如果能與被害人和解,檢察官和法官在求刑時會比較輕.但店家的和解條件要我賠償10倍金額才肯和解.請問各位我應該要如何做?請問店家這樣做若提告,那他涉及恐嚇取財罪嫌成立的機率大不大?如果不大的話,告了也是白告.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11-08 10:41

大大你好 如你所述竊盜公訴罪沒錯  就算你跟店家和解

            將來還是要面對刑事追訴  但你的情況若用對方法

            還是有妥善處理的空間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8 1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取財的部分,是指顯不相當的金額,一般民生用品賠10倍應該無法構成。

2、竊盜罪的部分,倘若是因為和解金額無法和解,還是可以向法院依犯罪情節、犯後態度等,爭取簡易判決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8 2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還是跟店家和解,以爭取緩起訴的機會,避免有前科

 您好:

建議您不要輕信網路謠言

還是應與對方達成和解為宜

否則將來之易科罰金金額可能還會更重

最高可能達183,000元

ken 103-11-08 21:14
回覆 ken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
本人於11/2日於大潤發偷竊被抓獲,當時店家提出若不報警處理.需要賠償所 ... (恕刪)

非常感謝大家的答覆,本人自91年起長期患有重度憂鬱症.有時候仍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及行為導致精神混亂和精神耗弱等情況做出一些並非出於精神正常的狀況下的行為,如服藥自殺等行為.(以上所說的都有醫生開的診斷證明書)也因此犯下多起的竊盜案依常理竊盜犯主要行竊的動機是想靠把偷來的物品變賣成現金花用,但我並無這樣做.只是把東西放在家裡.而後來被警方抓獲後,也主動向警方坦承家裡還放有偷來的贓物請警方去家中帶回.而此次也是這樣而行竊被抓,但被抓後我明知道可能因為累犯而被加重刑責處分.我也沒因為這樣而逃避責任,反而在店家未報警處理前主動在案發後馬上前往警察局向警方說明案情.這幾年來一直在這樣,也因為這樣易科罰金繳納的金額也快要上百萬,最後也因為沒錢繳納而入獄服刑過.這次又發生相同的事,我也真的精神快要崩潰了.這10幾年來飽受病情所苦,從來不知快樂的感覺是什麼.但事情發生了還是要去面對,就算被重判我也無法可說.請問各位就算當作幫一個精神患者的立場.能提供我一些建議面對未來的法律責任和未來的路我該怎麼做才好.感恩謝謝!

 

小白 103-10-28 15:23

您好,想請教律師大哥大姐們,請問我在100年的三月的時候被朋友在家中盜竊手錶,之後不小心被我發現是被朋友偷了,有要求返還,之後強烈要求才返還給我,但之後他又偷了我家裡的東西,還檢了別人的手機拿來用,請問我可以再提出偷竊賠償嗎?以及檢舉他撿別人的東西來用嗎?麻煩您了謝謝您

 您好

    關於對方偷竊您或家人的財物,造成您或家人的損失,當然可以對他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另外,有發現他撿別人東西佔為己有之行為,亦可以對他提出刑事侵佔遺失物罪之告發

 

金估意阿俊 103-10-27 22:56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有件事情想請教你們

就是朋友上上個月經過一家寶雅的時候

看見一輛機車鑰駛沒拿走

之後就把這輛機車騎走了

然後停放在附近的銀行

之後他就自己騎走自己的機車

他事後還跑來問我說

我看見一輛機車鑰駛沒拿走

就騎走了

過沒幾天警察局的警員就找上他了

要他去警察局作筆錄

問他說 他那一天在寶雅外面做甚麼

也有給他看監視器裡的畫面

之後就收到一張警察局的通知書

案由是寫說涉嫌竊盜案件

請問

這是甚麼意思呢?

是請他去警察局說明嗎?

那會不會當場扣押呢?

我朋友最近又收到警察局的電話

然後他都沒接到

會不會被誤會成他在逃亡呢?

而且他擔心的睡不著覺

飯也癡不了 整天都在那邊胡思亂想

請問各位

這犯了甚麼罪呢?

是犯了偷竊罪還是竊盜

我就跟他說 我不知道

因為我又不是學法律

請各位律師大大是否能幫我朋友解答呢?


 您好:

您的朋友可能被警方認為涉嫌竊盜

如果不想被認定有逃亡之虞而被收押

建議您朋友應早點與通知書上之承辦員警主動聯繫

並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余小豪 103-10-22 02:38
我在紙廠上班,工司常有資源回收車運送廢紙到工司來,有時會一些非紙類的東西,有天我在工司內的廢紙堆內拾獲一支手機沒有電池液晶螢幕少為破損及泡水,大部分送來的東西都不要的,我就想說撿回來修理看看可不可以用,之後我就拿來使用,過了好幾個月突然有警察來工司找我叫我到案說明及做筆錄還到我家中搜查,之後聽警察說此案件是竊盜案因為某家通訊行被小偷竊取一些客人要維修的手機其中ㄧ支手機就是我尋獲,此時我收到法院出庭通知上面寫竊盜案,我該如何處理?但是我有竊盜前科,現在我怕到法院出庭,會被誤認,(跳到黃河也洗不清)我該如何處理此案件,拜託大家幫忙我還有兩個孩子要養,謝謝

 您好:

如果您有相關證據得證明您所陳述之拾獲過程

就有可能有獲得不起訴或無罪之機會

律師曾有辦理竊盜罪判決無罪之勝訴經驗

近期辦理的案件中亦有尋得類似您案情狀況(被告竊盜前科)法院判無罪之案例

如有委託律師辦理您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您好: 竊盜指行為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而竊取他人動產者,您應該主張主觀上您認為手機是無主物,不具有「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犯意,實務上常見案例中被告拾獲破舊的物品而取走變賣,最後卻被以竊盜罪移送地檢署,您必須避免被檢方認定有符合竊盜故意及竊取的行為。因您有前科,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若檢方仍認定您有犯罪嫌疑,亦可請求移付調解賠償之被害人損失,請求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6: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並未有不法所有意圖,前科之部分毋庸在意,蓋因每次之犯罪行為需要重新認定構成要件是否該當。 

Nancy 103-10-15 23:53

勞資雙方如果已中止勞僱關係,是否表示雙方已無任何責任,勞方也無需理會前資方無理的請求或誣蔑吧!只因為前雇主被勞工局盯上,他懷疑是部份已離職員工去檢舉,所以他多方調查,並因為勞方與資方爭執後中止勞資關係,資方只發給當月份薪資請勞方走人,後因該資方已有多人密報檢舉不法情事及違反勞基法事宜,資方事隔一個月後,付給勞方資遣費,並打字於白紙上告知勞方於任職期間有失職及偷竊 侵佔 妨害秘密等事宜,借問 這樣的行為是否很可恥,我們該乖乖讓資方誣蔑還事可以採取何種途徑詢求解決.真的很莫名其妙及可恥 難怪離職的員工都恨此資方牙癢癢.請各方英雄好漢給小妹一解.方便提醒這一群可憐的勞工朋友們.

Nancy 103-10-15 23:33

起因 前雇主情緒常不穩公司行政相關事務常因為他的個人情緒而有異動

很多同事都吃了悶虧而自請離職,而我個人也得此教訓,所以只要他單獨找我對話面敘時我一定會側錄已保障自己的權益,終於他又爆發了,就在我快要服務滿一年的前幾天,找我面談工作內容不如他意的事情,還欲把我調職,我忍不住請益他到底要怎樣?他突然道出請我做到今天即可,並馬上發給我當月份薪資要我馬上走人,我氣不過.要求他支付資遣費.他堅持不肯.

事隔多日後,我莫名收到該司的支票,說明要發給我資遣費,但打了一張A4紙大小的紙說明要我跟律師聯絡,說我工作期間有妨害祕密 偷竊 侵佔等事情

我實在不懂,詢問目前在職的同事,聽說他被勞工局盯上了,懷疑是我去告密的,他要報復.而且有很多人密報該司違反勞基法多項.借問這樣的行為?我該怎麼嚇阻他不要騷擾呢?再或者就任他這樣發神經想告就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6 0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勞資爭議的部分,公司該給的還是要給,您可以受領。

2、有關於妨礙秘密竊盜侵占等情,倘您沒有涉案,可以無須理會,若公司真的提告,再提出答辯,將來並可以考慮提起誣告告訴。

3、公司應該已經開始搜證了,建議應該盡量避免錯誤的發言或是舉動。

4、除非內容涉及誹謗或是恐嚇,否則不會構成犯罪,建議可以錄音蒐證

dudu 103-10-28 13:05

報告 該司老闆截至目前未有任何文件發函

也未有電話連絡通知本人

倒是有打電話騷擾本人之親友

詢問本人下落

所以敬問這樣算恐嚇或是污蔑個人名譽

可以反過來還擊嗎?

真的是讓人氣憤

Nancy 103-10-15 13:11

起因是 前雇主原本就有脅迫員工自動請辭離職的壞習慣

所以只要是一對一被約談話時 本人都非常小心的側錄

結果在八月底就當本人將屆滿一年年資之時

前雇主百般刁難本人工作效率不彰之時 因本人都有舉證反駁

故他氣不過要求本人馬上收拾東西離職

也發給本人當月薪資 但當詢問資遣費用

他不願意給  (事過境遷一個月後)

收到資遣費用支票 和一張簡單的A4紙說明 本人在任職期間有侵佔 妨害秘密 偷竊等行為 事後經現任同事得知 他被勞工處盯上 因為沒有依照勞基法

他個人認為應該是本人所為 本人也有接到勞工處的工作人員詢問他違法事宜

借問 已離職員工 還有就這樣單單一張紙 要控告已離職員工 這樣合情合理嗎

真的很莫名奇妙 ?

 

vida 103-10-10 14:19

我在飲料店上班

前陣子下班的時候員工都會做飲料帶回家喝

上個月老闆發現

他說一杯要罰五倍的價錢

調閱監視器畫面然後看員工做什麼飲料一杯一杯的紀錄下來扣我們的薪水

扣五倍合理嗎??

今天他又印了刑事竊盜罪說要告我們竊盜

這樣員工有偷竊行為嗎?

員工與老闆互告誰的勝算會比較大?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0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任意製作飲料並且取走,此部分可能構成業務侵占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2、賠償的部分只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不可以要求5倍,否則違反勞動基準違法扣薪的規定。

3、一個是刑罰,一個是行政罰鍰,建議應該和解處理,並且簽立和解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0 2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攝影機已經明顯拍攝到店員將飲料帶走之畫面,的確有可能構成業務侵占,建議您與老闆談和解。 

小冰 103-10-04 18:49

公司股東之一(原老闆)!佔比24%叫小弟拿公司餐具至它地使用當時公司(未有發公告說經營者更換故才聽命如今現經營者說要告我偷竊(餐具已歸回)現在情況股東分裂故小弟變成砲火下的灰這樣我算是偷竊嗎? 手上有歸回對方確認的錄音檔。加上公司販售時未作點交

隱居 (勇公) 103-10-04 19:19

您好,你沒有為自己或他人不法所有之犯意,所以不構成。

琪琪 103-09-29 01:15

9/22日因在公司錢遭偷竊

但當時因為公司無監視器所以當下沒報警

之後偷竊的人卻是自己的朋友

 

她也自己在line跟我承認

可是她拜託我不要講出去要私下和解

這樣我不見2000可以怎麼跟她求償

還是必須要有報警才可以談和解以及求償???

 

沈恆 (沈律師) 103-09-29 02:57

您好!依損害填補原則,您可請求2,000元賠償;若對方的條件及賠償金額您可以接受,可以於拿到賠償金後再簽和解書。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補充說明:

若要依法求償,損害賠償以填補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但和解是您們雙方間的事,您若堅持要求更多金額才願和解,只要對方願意接受,也可以成立有效的和解

琪琪 103-09-29 07:13

所以無法多於2000嗎?

Hank 103-09-26 16:43

事情是這樣子的

今天早上在跟朋友合租的家,發現我的錢包少了1000元

後來我懷疑是室友偷我的錢,去偷翻他的包包發現了之前朋友遺失的化妝品

(此化妝品是我從韓國代購回來的,當時買了兩組,商品序號是相連的,有護照等證據為證)

他在此化妝品貼上了自己的名條,才確定他有偷竊習慣,但也只能證明化妝品是他偷的與我遺失的1000元無關

我以要報警威脅,室友在LINE認罪並答應還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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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因為我實在不敢再與她同住,就算他說不再犯我也不敢相信他,租金付了......我要如何才能與他分住並且沒有損失?? 合約簽了是否又要扯到民事?

如果堅持備案他會被判什麼樣的罪,我該準備什麼樣的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6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竊盜罪為非告訴乃論罪,一經提起即無法撤告。

Yang 103-09-21 11:01
偷竊不是公訴罪嗎要告前女友偷竊我奶奶遺物?何需家人們出庭?我搜證錄音到她承認偷竊及遺物金額,家人們只知遺物存在但都沒看過(被偷了沒找到),所以是一定要家人出庭我當證人才有勝算?我無法只使用兩個錄音檔當有利證據告她?
蘇子良 (馬克) 103-09-21 12:34

 僅以錄音證據較為薄弱,您們還指出被竊之物為何,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您好:

如同蘇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可能是檢察官認為需要加強確實有受失竊之物品存在

因為告訴人指述及被告自白依法院實務及刑事訴訟法規定均應有補強證據才能將被告定罪

所以建議您還是應加強舉證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1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奶奶過世後,奶奶之財產繼承人全體繼承,故檢察官應係認為有傳喚現在所有權之必要故傳喚之,須尊重檢座之偵查主體權。

Yang 103-09-21 09:26
偷竊不是公訴罪嗎要告前女友偷竊我奶奶遺物?何需家人們出庭?我搜證錄音到她承認偷竊及遺物金額,家人們只知遺物存在但都沒看過(被偷了沒找到),所以是一定要家人出庭我當證人才有勝算?我無法只使用兩個錄音檔當有利證據告她?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1 1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您目前所有之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9-21 22:19

補充意見:

1.偷竊不是公訴罪嗎?

→是,但一般會稱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2.要告前女友偷竊我奶奶遺物,何需家人們出庭?

→請您的家人出庭是要作證吧?與偷竊是不是公訴罪,沒有太大關係。

3.您搜證錄音到她承認偷竊及遺物金額,家人們只知遺物存在但都沒看過(被偷了沒找到),所以是一定要家人出庭我當證人才有勝算?我無法只使用兩個錄音檔當有利證據告她?

檢察官需要調查整個事實經過,相關人證都會傳喚,只有錄音檔,如何證明前女友是錄音中之另一人?(若不否認,問題較小),縱有承認,亦有界定遺物範圍之必要,但家人們只知遺物存在但都沒看過?如果未親自見聞遺物,如何做證?似有疑問。

Yang 103-09-20 22:59
前女友三年前和我同居於我家,病重的我奶奶與我們同住,常須至醫院洗腎後來病情加重住院之後過逝,前女友趁無人在家偷光我奶奶的金飾,奶奶於住院時請家人代保管但家人完全找不到,家人認為可能是奶奶記不清到底放哪所以翻找多次未果後作罷。我們去年分手,她多次要求復合我都拒絕,直至今年初不堪其擾拒絕再與她連繫,她翻臉告訴我這件事。我搜證錄音到她承認偷竊並有說到金額,這樣可以告她嗎?奶奶早已過逝,這筆錢需要找我家人們出庭處理嗎?但他們沒見過所有金飾只有我見過(三年前回家住時奶奶自覺時日不多,要先給我她想留給我與我弟結婚用的金飾,裡面包括她自己使用的數條金項鍊),我需要提出有幾件金飾的證據嗎(但只見過一次沒印象)?同居時前女友收入都不穩定,這個可以當證據之一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0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您有錄到女友自己承認有竊盜錄音,甚至有提到金額,即可將相關資料蒐集後,委任律師對其提告竊盜犯罪。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20 23:18

您好:

1.奶奶雖已過世,但繼承人等仍有權利向檢察官告訴犯罪。

2.雖有錄得你女友之自白,但被告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

   此部份還需其他證據作為補強(例如你可以證人作證或列出遺失哪些金飾)。

3.女友收入不穩定是可成為犯罪動機之一,但並非可當證據使用(因為沒錢與偷竊間沒有必然的因

   果關係)。

以上拙見供參 謝謝

巧兒 103-09-13 11:19

我在某百貨賣衣服,前兩天有位女客人從店內走出感應門鈴聲大響,我便上前攔住那位女客人並要求她打開包包或再走一次感應門但她都不配合,於是我拉扯她的包包搶了過來但那位女客人竟然跑走而包包在我手上,回到店內她的包包裡確實是有我們店內未結帳的物品請問:這個偷竊成立嗎?那我搶了她的包包會有事嗎?

依您內容所述,該名女客人可成立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但她的包包在您手裡,建議您向警方報案,以維護顧主和您的權益。

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請卓參,若仍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3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顯已構成刑法第320調之普通竊盜犯罪。

又因對方屬現行犯,故您可加以逮捕之。 

103-09-06 06:01

各位律師好,本人於今年六月時,於線上賭博網站贏得大筆賭金,但由於數目龐大,組頭稱一時間無法拿出來,他有收受於另一個賭客(稱乙)的支票,想以其支票向我支付金額,由於當下他拿不出錢給我,我也沒有辦法,不得已情況下接受這張支票,後來才發現,這張支票為乙父親之所有,當時乙是向組頭說這張票是他父親同意後所開出,當時我收到時只有蓋章,日期,金額,抬頭都還沒寫,他叫我自己寫就好,由於我擔心涉及偽造有價證券之類的,所以我要求簽立一張借據兼收據及取得授權,上面就是寫說當場交付收受之類的,其他內容如下:

五、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或連帶債務人保證所提拱擔保物,完全為合法所有,願受詐欺罪論處,並負責一切損害賠償。                                               

六、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或連帶債務人所簽發或背書支票借據若有一張不兌現,其餘支票本票借據均視為全部到期,並同意自不兌現之日加算違約金,遲延利息
七、本約所載,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或連帶債務人均願負連帶責任,即負單獨清償全部債務責任,並願拋棄民法債篇第二十四節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之抗辯權及其他權利。                                                                          
八、其他特約事項:乙方所開立支票為其父親所有,經得其父親同意所開立,因行動不便而無法當面交付,由乙方轉交,口說無憑,特立此証,若有不實之處,願受詐欺罪、偽造有價證卷罪論處,並負責一切損害賠償

簽完之後,經過大概半個月,友人提醒我,萬一他爸不承認,可能無法追償,所以在六月底我又叫他開立一張本票,可是現在跳票了,對方父親稱他不知道開支票出去,是被偷竊,並且報案,不過後來他兒子有去做筆錄,承認是他偷竊的,他父親現在也不願意清償,說那些東西都是我們自己寫的,連借據本票都是偽造的,但我詢問組頭,組頭確認是本人所寫,按耐指紋也是本人,他兒子卻說,指紋是他的沒錯,但他簽名是由他友人所寫,他當時怕筆跡一樣,交給組頭時會被發現,連帶保證人也就是其父親簽名的地方由他模仿筆跡簽名,他的簽名部分則由他的友人代簽,所以主張無效,我找到他說的友人,確認之後真的是如此,我謊騙他的友人說我要告他偽造文書,除非他幫我作證,經過一段時間之後,他有取得跟乙對話的錄音,內容有提到當初簽名是由乙所授權,我手上也有列印當初我所贏的注單,組頭也願意提供我乙下注所輸之注單,組頭也表示如果再他出庭作證,但是在他不會涉及告訴的情況下,也願意幫我作證,請問我有辦法拿回這筆錢嗎,麻煩對這個案子有見解的律師回答,如果需要委任也沒有關係,謝謝

 您好:

1.依最高法院判例如您取得票據非出於惡意或詐欺

  則乙之父親仍不得因乙之侵權行為取得票據之原因對抗您。

2.就乙而言就算其父親能夠證明是乙偽造其票據

  乙仍應就該票據票據文義上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您本身亦有看出問題的重點所在,應有作過相當之研究

而且票據行為有無因性,非前後手間可以僅主張票據關係之權利,不受原因關係之拘束

如您確有委任需求,本所於台中、彰化有配合之律師

歡迎您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謝謝

 

 

103-09-06 09:43

律師:

謝謝您的用心回答,我最主要的部分在於由於支票上面的日期以及金額跟抬頭都是我自己寫的,擔心觸法或導致支票無效,不過如文章裡我有提到的第八點特注事項,因而主張是我是善意第三方及有取得授權填寫?

另有一部分是關於在法律上,賭債是自然債務,因此對方主張債務不存在?

如果林律師對此案有興趣,不知道彰化這邊有服務嗎?

希望能進一步詳談,委託,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06 10:09

您好!縱使支票本票沒有瑕疵,但賭債非債,您最終仍可能要不到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9-06 10:15

律師您好:

但由於我跟乙方不是賭客與莊家關係,就事實而言等同於他跟我借錢去清償賭債,我可否主張這是借貸關係?

賭債非債,開立票據的原因既然是為了清償賭債,對方只要作賭債的票據原因抗辯,那就不需給付票款, 至於能不能用其他說詞包裝,要看能提出哪些證據來支持

小菲 103-09-03 22:38

今天跟男友外出走走,他被警察逮捕了,原因偷竊他人機車,目前被移送地檢署,警察說被判刑8個月左右,我想請問有什麼辦法能夠讓他可以無罪釋放?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3 22:51

依你論述的情況,應該是判決確定後執行科因未到案發布的通緝

如果是判刑確定,而宣告刑八個月,通緝到案原則上就是發監執行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4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認定您男友確有竊盜之行為,也是法院就認罪科刑為判斷,並非由警察判斷。若您男友無前科紀錄,建議您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得被害人原諒後,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或於檢方起訴後,向法院請求緩刑或從輕量刑(若判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而不須被關)。 

mefox 103-09-03 11:01

我們是店家,客人跟我們買了手機

後來加100元貼保護貼

因前面服務的人員在忙,所以換人接手

客人手機錢未付,但拿了100元的保護貼錢

所以接手的人員沒有留意到手機錢尚未付款

就讓客人離開。

想詢問一下,如果客人沒有回來的話

是否就屬於侵佔 還是 偷竊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9-03 11:09

依您所陳述之情形,除非有相當實據可以證明,否則一般多僅為債務不履行而不涉及刑責。

mefox 103-09-03 11:15
回覆 鍾孟杰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陳述之情形,除非有相當實據可以證明,否則一般多僅為債務不履行而不涉及刑責。

 有監視器畫面可以嗎?

他們有去領錢,但回來時

手機是a購買但沒給錢,而給保護貼的錢是b

所以不曉得是忘了還是...

蘇子良 (馬克) 103-09-03 13:52

 因為該名客人是否為故意不付錢意圖不明,建議您可先提刑事竊盜詐欺告訴,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善竹 103-09-02 13:23

DEAR 大律師:

因為吸安非他命關係我姐他這半年來性情大變 而且跟他男友不斷的偷竊 恐嚇 到處滋事  搞得我們全家都不勝其擾 而且也沒有耐心再包容下去了

上星期醫院有檢驗報告,驗出我姐有吸安非他命。但是目前我姐人不在家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連絡的上她或她男友。上次有報警說過此事,但就因為找不到人..等等結果此事就不了了之。

1.之前上網查資料 好像吸2級毒品初犯的話 只會被判勒戒緩起訴?

2.請問以目前的情形來討論,我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我們希望她們最好可以被抓去關 之類的 

※以上問題再麻煩你們回答囉 感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2 13:54

您好: 依現行對施用毒品者之刑事政策,對於「初犯」毒癮治療方式,採行「觀察、勒戒」 「緩起訴之戒癮治療」並行之雙軌模式,然而「緩起訴之戒癮治療」後再犯率高,檢方大多不願意採用,而係直接向法院聲請裁定觀察勒戒。因此,您姊姊應會被檢方施以觀察勒戒,若您擔心會採行緩起訴之戒癮治療之方式,可在開庭時,委任律師向檢方聲請採行「觀察、勒戒」。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初犯吸食一、二級毒品的話,一定會先觀察勒戒,不會直接判刑,如果觀察勒戒後5年內再犯的話,才會起訴判刑,吸毒的人一再施用毒品機會是很大的,可以觀察勒戒出來後一段時間,再向檢警告發他吸毒,到時就會判刑

山豬王 103-09-02 17:1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現行對施用毒品者之刑事政策,對於「初犯」毒癮治療方式,採行「觀察、勒戒」 「緩起訴之 ... (恕刪)

DEAR 帥律師:

那再請教一下  所以我們目前該採取怎樣的流程與滿足條件才能讓我姐被裁定勒戒呢?  那時程大約要耗費多久時間呢?

要找派出所警察還是刑事警察? 或是直接去法院提起告訴? 還是要委任律師..?

除了醫院的驗毒檢查報告外 是否還要蒐證其他東西呢?

我們實在有些不懂 不好意思~ 再麻煩你回答囉

山豬王 103-09-02 17:13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初犯吸食一、二級毒品的話,一定會先觀察勒戒,不會直接判刑,如果觀察勒戒後5年內再犯的話,才會起 ... (恕刪)

DEAR 帥律師:

那再請教一下  所以我們目前該採取怎樣的流程與滿足條件才能讓我姐被裁定勒戒呢?  那時程大約要耗費多久時間呢?

要找派出所警察還是刑事警察? 或是直接去法院提起告訴? 還是要委任律師..?

除了醫院的驗毒檢查報告外 是否還要蒐證其他東西呢?

我們實在有些不懂 不好意思~ 再麻煩你回答囉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2 18:59

以前有遇過家長檢舉的,不管是檢察官還是警察,

一定要找得到人,讓她尿尿才有辦法驗尿

尿尿要有真實姓名對照表及鑑定機關的鑑定報告才行。

你們自己私下採證及送驗的,僅多只能作為搜索的佐證,

實務上還是要司法機關採尿送驗才行聲請

以前當檢察官遇到家長檢舉自己小孩施用毒品處理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2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寫刑事告發狀至警察局或地檢署,告發您姐姐施用二級毒品,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之規定: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mmie艾米 103-08-26 22:29

我的室友偷竊我的證件以及現金盜領我的錢

她四月份用FACEBOOK告訴我說 在宿舍的事情是她做的

那我應該怎麼辦?

我媽媽說如果她不來解釋清楚不把錢還清,就要去告她

不知道追溯期有多久?

再補充 如果她惡意不讓我進去宿舍房間那算是什麼呢?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6 22:39

您好~

因為是今年四月發生的事,所以竊盜罪的追訴期未屆至;

請速向警方報案,以保障自身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7 11: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涉犯竊盜罪及不正當方法盜領存款行為,除非對方跟您有親戚關係,否則是屬於公訴罪。公訴罪沒有告訴期間之限制,也不會因為撤回告訴就案件終結。追溯期間則為20年。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發函要求對方賠償,並簽立和解書,否則依法提告

3、該宿舍倘若是您與對方一起承租,依法您可以自由使用,倘若對方的行為涉及強制或是其他妨礙自由之行為,亦可ㄧ同提起告訴,但是還是必須提出證據佐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7 1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竊盜罪是非告論罪,故沒有六個月之限制。再者,可先蒐集證據將您之受損金額整理出來和對方談是否和解,若對方強硬不和解,再提起告訴,蓋此最為非告論罪,縱使之後您撤告亦不影響。 

Ammie艾米 103-08-29 00:03

可是忘記是什麼時候,她把我關在外面了? 學校有監視器

Ammie艾米 103-08-26 22:22

我的室友偷竊我的證件以及現金盜領我的錢

她四月份用FACEBOOK告訴我說 在宿舍的事情是她做的

那我應該怎麼辦?

我媽媽說如果她不來解釋清楚不把錢還清,就要去告她

不知道追溯期有多久?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27 09:43

 您的室友所犯之罪是竊盜罪,追訴期自犯罪成立時起算十年,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阿鴻 103-08-21 13:09

之前我是該公司員工,上個月去附近逛經過原本工作的地方,看到地下有1張100元於是檢起來,可市隻後卻街到通隻說我偷了5隻手機,我看監視器卻沒看到,只看到我蹲下去檢東西,這樣也會成偷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1 14: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不會構成竊盜罪(手機的部份),但是有關100元的部份,則可能被認定是竊佔遺失物罪。

2、倘若您確實沒有竊盜,則不要任意承認,公司要是以此為由要求您簽立和解書或是扣薪、離職等,您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APP 103-08-19 10:31

我在自己房間拍到家有內賊偷竊我的財務,若設定只有自己的朋友可以看到我可以把這段影片放FB嗎?
會犯法嗎?
還是說要簡單打馬賽克?把眼睛弄條黑線之類...

APP 103-08-18 17:25

您好
2013-2014年期間,我發現我的錢包一直失竊,金額約在幾百元到五六千有時包含一起被拿走的名牌皮夾損失近萬元,並且次數在最近更加頻繁目前已知次數已經第8次,因而裝了監視器在我的房間, 發現我男友弟弟的女友進我房間偷竊財物,上警局前我希望可以先私下和解,我該了解甚麼,做些甚麼,才能以若他不賠償我這幾年損失的金額我將會把一切交由司法處理,若真需要司法處裡我又該怎麼做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8 18:16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與其簽立和解書,要求對方賠償,並且切結不會再犯。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提出竊盜告訴,由檢察官偵辦。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和解書及告訴狀,以保障權益,您可斟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8 1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竊盜罪為非告訴乃論罪,故若一經提起告訴,縱使撤告,還是需要繼續偵查。若您考量為弟弟之女朋友,建議您先與對方和解,將損害額告知並請求損害賠償,若對方拒絕賠償,方提起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PP 103-08-19 10:25

謝謝您的回答,我會謹慎考慮並做決定!!

阿薰 103-08-09 22:22

我跟朋友在fb上面有些問題.他欠我錢.我跟他說要拿他的fb來抵消他欠我

的,他只跟我說拿去.後來我帶走了他的fb.反說要告我.我有證據他自己說

要我拿去的.後來他新開一個fb在上面po罵我.陳淑華偷竊他的fb  可憐

要大家以後要小心我這個人,是在公開場所這樣說的..請問我可以告他

毀謗還是什麼嗎??拜託我很急這想知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擷取畫面向對方提起刑法妨害名譽誹謗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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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I 103-08-09 13:34

在鄉下老家因為爺爺奶奶往生了,所以房子一直空著,只過年或是節慶會回鄉下看一下房子!結果發現對面的鄰居常常把棉被,衣物,狗狗物品鞋子等...物品晾在我家,一整排!出入口都堵住,雖說沒人住,但我們看到也會不高興,加上他們有晾狗的物品,所以我們家現在很臭!都是狗味!然後一開始我們鄉下的親戚都會請她們收起來,不要再晾在我們家這,但一直沒有成效!想租人也租不出去,之前有人來看房,說我們有養狗,很臭所以連進去都不進去...我們根本沒養呀...上個月我爸爸回去,看到又是這樣景象!!一氣之下,把晾家我們家門口的東西全部用車載走,丟掉!因為真的忍很久了!然後這個月就接到鄰居告我爸偷竊...他說他看到我爸開車把東西載走...唉...現在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父親並沒有不法獲利的意圖,因此不會有侵占或是竊盜等問題。

2、您的父親恐有觸犯毀損罪的問題,本文建議應該與對方試行和解

3、至於臭味的部分,可以循管委會協助,倘若無館委會則可以訴請法院禁止對方的行為。

BIBI 103-08-09 13:18

在鄉下老家因為爺爺奶奶往生了,所以房子一直空著,只過年或是節慶會回鄉下看一下房子!結果發現對面的鄰居常常把棉被,衣物,狗狗物品鞋子等...物品晾在我家,一整排!出入口都堵住,雖說沒人住,但我們看到也會不高興,加上他們有晾狗的物品,所以我們家現在很臭!都是狗味!然後一開始我們鄉下的親戚都會請她們收起來,不要再晾在我們家這,但一直沒有成效!想租人也租不出去,之前有人來看房,說我們有養狗,很臭所以連進去都不進去...我們根本沒養呀...上個月我爸爸回去,看到又是這樣景象!!一氣之下,把晾家我們家門口的東西全部用車載走,丟掉!因為真的忍很久了!然後這個月就接到鄰居告我爸偷竊...他說他看到我爸開車把東西載走...唉...現在怎麼辦...


 竊盜罪必須要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才會構成, 所以答辯方向就是強調自己的動產遭人亂堆置物品自己僅是將其清除並未據為己有,如有疑問,可以來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9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證據說明您父親無易他人所有為自己所有之意思。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ONA 103-08-06 05:47

您好,有四位客人是朋友一同光臨我上班的門市,一開始進入店內,其中三位客人過來向我諮詢商品,而剩下一位走到開架區看東西,順道和正站在那區的另外一位同事閒聊。

當客人向我諮詢完時,我便開始把商品收拾裝好,那三位客人也走去開架商品區找那一位客人,並圍站在該區聊天,當四人離開店內沒多久,在開架區的同事發現某個商品少一個,懷疑似乎是他們偷竊並向我告知此事。

過沒十分鐘,四位客人又回來決定買剛諮詢的商品,而剩下那位客人再度走到開架區閒晃,當與三位客人交易完成時,四人正準備離開店內,我正巧看到剛才單獨待在開架區的那位客人口袋鼓起長方形,形狀與我們不見的商品形狀雷同,我便上前去說「我看到了,可以還我嗎?」

客人從口袋拿出來的卻是他的手機,我立刻傻眼,後來客人又說你可以檢查我的背包,當下我沒想考慮太多便順勢搜一下他的背包,卻沒找到任何商品,確認是我們誤會後,我馬上就道歉解釋,客人也說沒關係後就離去。

但是過一陣子,客人的父親打電話抗議我們隨便懷疑還搜身,說要拿監視器的錄影畫面。

我不確定這位客人的父親會不會提告,但他要我們登報道歉還要去他老家長跪。

那位被誤會的客人是18~19歲這應該是未成年吧。

請問如果對方告的話,會用甚麼罪告?強制罪與名譽妨害嗎?

我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做......

麻煩請解惑,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6 10: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當眾以懷疑對方偷竊,並且搜東西,縱使經過對方同意,也可能涉嫌誹謗罪。然誹謗罪相對來說是輕罪,比較無須擔心。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法律顧問,專司處理相關事務,本案則可以發函向對方表示歉意,並且給予一定的補償,然後簽立和解書。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6 10:32

您好:若未經對方同意就強制搜身,恐觸犯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為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及違法搜索罪「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依您的情況,對方是主動要求您搜索背包,您亦在對方同意下進行,因此其罪應難成立。建議您可主動與對方和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6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該客戶道歉並提出相關賠償和解方案,以利達成雙方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6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只是說我看到了可以還我嗎?亦可爭執未有妨害名譽之犯意,再者若是對方主動開啟包包而您未使用強制力,則亦不會有強制罪之問題。但就客戶服務之立場,建議您跟對方道歉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凸 103-08-03 00:25

在一個公開社團!原本是一則與本人無關的消費糾紛,只是本人也在該店遇過,所以提出見解。 而本人幾年錢也在該店工作過,當年確實做了一些錯誤的事情(偷竊)~當時獲得老老闆娘的原諒,所以並沒有後續動作... 而現任老闆將這些過去的事情給公開了出來,說我過去有犯這些錯,我所以初的見解不可相信,也增加一些不實的描述(說我當場痛哭流涕請求原諒,其實並沒有),針對這些不實敘述是否構成妨害名譽要件?如果寄存證信函或提出告訴,對方能追溯以前的事情嗎?約3-4年前的事情!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似有誹謗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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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02 05:15

各位前輩您好,女友的勞資糾紛,內容有點複雜,懇請幫忙

事情要從去年10月說起,女友在中和的一間萊爾富工作,為工讀生兼職人員,店長還是在違反公司規定下讓她做大夜班(女生不可任大夜班)一次晚上搬貨時,遭到民眾趁其忙碌時,從櫃檯盜走面額30萬新台幣遊戲點數,後有報警,且有錄影機證明,而對方在櫃台留下10000元台幣,也交由警方列為證據,人尚未抓到,已通緝中。

然而,店長卻口頭告知我女友:[我已先賠償公司30萬元,所以妳必須還我30萬]以此為由要求她簽下30萬本票(而單據還叫另一位知情員工拿給女友簽)她未滿20歲,而父母也未同意,但店長仍在此情況下,讓不懂法規的女友簽下,她到目前19歲,父母仍未同意此事。

同時還以此要脅,強迫她簽下手寫的2年半勞動契約(未蓋總公司核章)用此綁定她在萊爾富的工作,每個月以預扣薪水8500元的方式作為抵債,她工作至今已被扣9個月,而後又故意以盤損、收銀機零錢不對等扣她薪水,還有超時工作的問題(明明上到早上7點,但接班的店長卻總在8點才來接手,也未給加班費)如果選擇離職,就要馬上拿出30萬歸還。

兩次簽寫單據都有在櫃台被監視器拍到

這周,我們便前去勞工局尋求協助,在勞工局建議下,我們以引用勞基法第14條的方式辭職(7/29)並寄發存證信函為證,同時申請勞動調解

但前日,店長寄發簡訊要脅,如果她不出面工作,便要以竊盜罪、偷拿零錢、收取當初10000元等方式對她提告,女友之前會拿取店內的商品例如香菸,不過價金都有在下個月的薪資裡做扣除,而偷拿零錢則是無中生有的事情,因為店長上周有問她,有沒有拿架上的菸,她友承認,但並未表示偷取(畢竟她知道會從薪水裡扣除)也沒有拿收銀機內零錢。

事因如上述所說,幾項問題詢問:

女友於現在的事件裡擁有哪些權益可以主張?我們能採取哪些法律途徑?如果能對他提告,要在調解後再行動還是現在就能? 店長目前所涉及的民事刑事責任有哪些? 如果8月10日領取7月份也就是最後一次的薪資時,店長能否以曠職達3日為由沒收薪資?那我們能如何應變? 偷竊的部分是否會成立?還是說能透過解釋來闡明?畢竟她並無偷竊的本意 本票的部分,該如何要求解除?如果對方窩藏票據不承認,我們該如何要求對方取出? 30萬的部分到底有無需要做賠償?要完全賠償?還是有連帶責任做部分賠償?那賠償是否需先經過司法的判斷才能決定? 對於預扣薪資的部分,該如何跟對方請求取回? 調解開會時,我們該做那些事情的準備及注意?那調解當下,能做如何的應變? 如果對方刻意隱藏證據、攝影機錄像(或是說刪除遺失)我們能如何做? 我們能從哪幾點引用哪些法規來具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現在的狀況比較緊急,對方近期內可能就會先提告,不希望變成問題沒解決還要吃官司的問題,懇請專人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2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店家對您女友提出告訴,可委任律師為其辯護之;若勞工局無法協調,可對業主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斌 103-07-31 21:02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在去年犯了人生第一次偷竊!因現在因為工作需要申請良民證 法官說我第一次犯錯給我一次機會,但判決出來是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我跟對方有和解撤銷告訴了!這樣我可以申請良民證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您需等到緩刑期限過後,才能發給無刑事紀錄之良民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ssy 103-07-31 01:25

各位律師好~~

我前幾天租屋處遭竊,被偷筆電,但卻只拿走筆電,滑鼠,充電器

但滑鼠墊跟電腦包都沒拿而且在原位

我非常確定我房門窗戶都有鎖,發現當晚有請警察來也報案了,房間並沒有被翻過痕跡完全和我離開的時候一模一樣,小偷也只偷筆電,警方也找不到任何一個地方有被刻意翹過的痕跡,說是一定是有鑰匙的人所犯,樓下大門要有感應扣才能進來,再來便是房間鎖

懷疑是前房客當時鑰匙沒有全數歸還或是有偷打的疑慮,房東也沒換鎖就讓我進來住了,附近監視器全部壞掉說已經壞半年了所以調不到畫面,想問是因為房東當初沒換鎖導致之前房客或是其他有心人士有我這間鑰匙以及大門感應扣進來我房間偷竊,這樣房東需要負賠償責任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31 12:36

1.房東有沒有過失或故意,造成房客損失? 這部分您要如何舉證?

2.房東過失與您失竊之問題有無相當之因果關係? 

照您的說法,賠償成立的機會不高。

建議您,若是長期在外租屋,自行買一個好一點的鎖,搬家就把鎖換回原本房東的鎖,您買的鎖就跟著您,比較放心,以上。

小愉 103-07-27 17:05

各位律師

之前我遭到與我有仇怨的人去檢舉偷竊公司物品,公司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有偷竊但還是要我留職停薪,但是現在法院判決我是遭到與我有仇之人有誣陷的意圖存在所以不起訴我,我想請問的是

(一)我現在想要求要跟公司復職,有人告訴我可以跟公司要求付我留職停薪期間的薪水是真的嗎,有沒有什麼條件規定限制

(二)留職停薪中間,公司會向我追討負擔勞保部分費用扣除我的薪水

(三)公司是不是需要向勞保局申報留職停薪,是不是去向勞保局查詢,如果沒有申報會不會影響我跟公司要求留職停薪期間的薪水

(四)如果公司不讓我復職,是不是可以跟公司要求遣散費呢

懇請律師幫我解惑 感激不盡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8 09:34

1.雇主唯一可要求勞工留職停薪,只有勞工受有期徒刑以上、或工作規則懲戒重大時,在不立即解雇之下,可採取留職停薪

2.因案停職,續參加勞保與健保。

3.勞保保險人因服兵役、留職停薪、因案停職繼續投保申請書。

4.基本上不能拒絕勞工復職,若雇主有其它原因未能使勞工復職,應於三十日前告知,並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

以上。


有有 103-07-16 02:09

鄰居常偷摘我家種在路邊的香茅及九層塔葉子回去作菜,雖然種的所在地是公有地不是我家的地,但那些都是我家種的,我可不可以告鄰居偷竊?

您好,若可證明作物為您所有,對方即有可能構成竊盜罪,可具狀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