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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 103-01-11 23:37

小明要偷竊一部車子,第一天偷了小美的鑰匙,

第二天再用鑰匙偷車子,請問小明該怎麼處置。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嫌觸犯竊盜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erry 102-12-30 13:33

 內容:請問一下,我朋友近幾個月來常在一件服飾店購買服飾,所以跟那間店的老闆娘結交為朋友,老闆娘就跟我朋友說,有喜歡的東西可以付訂金,後就先帶走沒關係,所以我朋友就放了一些錢在她那邊當訂金,事後老闆娘直指著監視器畫面說我朋友偷她的服飾,並跟她男友,動手動腳的以恐嚇的方式,硬是要我朋友刷了25000當作賠償,我朋友因不想把事請搞大,所以就刷了25000,雙方也立下單據並簽名蓋\章了,但事後對方卻又獅子大開口要我朋友拿十萬出來解決,否則要告我朋友偷竊,我想請問的是,當初是老闆娘自己說可以付訂金先拿走的,而且我朋友也付了25000賠償了,對方還可以告我朋友偷竊嗎?對方是不是有計劃性的挖了一個坑給我朋友跳,對方這樣算是恐嚇取財嗎?

jerry 102-12-30 14:47

 剛剛內容沒存進去,所以又重新編輯了一次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0 16: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有證據證明已經給付訂金,則並無涉及違法民事賠償的問題。

2、縱令無法舉證證明已經給付訂金,則25000亦可解為和解金,對方應無權利再為請求。

3、倘若對方涉及恐嚇取財之犯行,則可以蒐證後提出告訴或是報警處理,以確保人身安全。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louds 102-12-19 20:59

我有一個年長我幾歲的朋友,不久前因為房屋分租加上其他日積月累的心結問題而不歡而散,本來已經大半年沒連絡,某天我在臉抒發佈了一張照片,裡面有某些彩妝用品,後來他輾轉從共同朋友那裡看到照片,裡面有某幾樣東西她恰巧也有,認定東西是我跟他共同承租房屋時我偷竊她的,所以到警察局備案。

後來我有找她出來講開,發現是誤會一場,裡面有幾樣東西是她當初贈與我卻忘記的,有些是我自己購買的,所以她就在前兩天跑回去警局說明,想撤銷提告,警察卻告訴她偷竊公訴罪,無法撤案,檢方也是會主動偵辦,我瞬間一個頭兩個大,因為我已經在昨天收到寄來的法院通知我要去警局報到,而且她報案的警局是彰化我卻住台中,光是車程的問題跟消耗的時間就讓我很無力。

我不打算告她誣告...我也答應事後我會簽署一張不反誣告她的書面紙張,人在生氣的時候本來就會做出一些沖昏頭的事情,因為這個誤會我們又做回朋友了(好吧女人的友情的確很奇怪)。

以下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因為朋友都已經說明是誤會警察卻因法律規定而無法讓她撤告,這樣會讓我留下案底嗎?

2.我去警察局報到是去做筆錄,而且朋友都說明是誤會,應該不會當場把我扣押什麼的吧= =?

3.我們承租的地點當初是在台中,為什麼她去彰化報案,我也得去彰化報到,不是有分哪裡案發就隸屬哪個警察局承辦案子嗎?

4.真的上法庭的話,我們雙方口徑一致,都跟檢察官還有法官說明是誤會,應該不會多為難我們什麼吧,比方逼我拿出證據東西真的是她送我的,或者要我反告我朋友誣告之類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竊盜罪是屬公訴罪,所以本件仍會移送給檢察官,但既然您朋友都已經說明是誤會,則檢察官應會以不起訴處分,不會留下案底,警察也不會當場扣留您,而您朋友有可能會涉及誣告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同學向檢察官說明一切只是誤會,檢察官應會為不起訴處分。至於您對您朋友之誣告告訴權仍存在,您亦可對其起誣告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妹妹 102-12-19 20:56
您好 三年前 大哥的老婆因”誘拐未成年少女進行性交易”而被判了刑 大哥為了維護自己的老婆對於她的事三緘其口 家人想了解狀況:被判刑幾年?何時出獄? 大哥總是含糊帶過去,所以家人無從得知實際狀況 上個月,家裡收到她從監所寄來的”假釋同意書” 請大哥簽名同意並希望將她帶回這個家一起生活 對於這等事,家中成員沒有一個贊成她回來,不願意她再進那個家門 經家人討論若是大哥執意接她回來,請大哥搬出去好好的過他們夫妻生活 因這三年家人己不知跟大哥提過多少次請他”訴訟離婚” 但他無動於衷,希望家人給她機會 大嫂是一個很”匪類”的人 好吃懶惰、衛生習慣差、不做家事成天往外跑 在她身上我們找不出一絲一亳的優點 這十年來她老婆對這個家未曾有任何付出 也未曾生過一男半女 無關高興不高興,開心不開心,只要是她喜歡她想做的事 她一個念頭離家出走,誰也擋不住 這十年來離家紀錄有30餘次,少則三天自己回來 多則9個月音訊全無,老人家因怕她在外頭出事僅報警唯一的一次 除此之外,她的品性人格都非常差,有慣竊行為,除了偷老人家的種種,可以偷的一個也不放過,她經常性善闖入他人住家 村裡也紛紛反應過她偷竊他人財物, 這事讓老人家在這個村落顏面失盡, 甚至回娘家的女兒及小孩也被她技巧性不著痕跡的取走財物,防不慎防 日前家人對她老婆的種種行為己無法忍受不做任何讓步 現在大哥己點頭願意離婚 我想請教的是: 1.大哥如何辦理訴訟離婚? 2.她己受刑三年現在還來的及辦理訴訟? 3.辦理訴訟我們要提具哪些相關文件? 4.若不能再以刑事訴訟那還有其他方式可行嗎?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他們願意自願離婚,則只要簽署離婚協議書,並經二位證人簽名,即可自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二.若您大嫂不願離婚,則您大哥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訴請離婚. 三.本件尚無刑事之問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被判刑而且已經執行超過3年,這樣的刑度本來是可以起訴請求離婚的,但你哥知道她被判刑到現在已經超過1年了,已經沒辦法用這樣的事由離婚了,或許試著用她在婚姻中的種種表現來訴請離婚,當然如果妳大嫂本身也願意離婚的話,事情就會簡單許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該條規定為法定訴請離婚之事由,依您題示情形,您嫂嫂似符合第一項規定多款之情形,亦可能符合第二項規定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您哥哥可再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和第1030條之1規定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illian 102-12-11 12:36

從9月之後月事不再來,直到11/8我去台北婦幼醫院做檢查,醫生說我是精神壓力大造成的,我當下非常錯愕又無奈…於是11/12提出要回娘家養病。11/15 與先生起了爭執,他情緒失控之下將我推倒在地,我當下打電話給父母,他們到場後跟夫家說雙方需要冷靜便帶我回娘家。11/24 他才與我聯繫(line) 問我到底想要什麼,我回他說我目前只想好好調身體,並且想在我生日時有女兒可以陪伴,他卻一直閃避問題,甚至以死相逼,最後還是答應了我可以帶孩子,12/6 我告知他12/9要去帶孩子,他告訴我說不用等到9號,現在就可以過去,沒想到我們一到夫家,公公卻大聲咆嘯趕我們,甚至說要放狗咬人、拿拖鞋和掃把之舉動要趕走我和我的家人,把女兒扣留在室內不讓我見面。趕我們回去前,我有先簡單整理一些日常用品及衣物,待我們回去後,先生傳訊息說我拿走了他的畢業證書,叫我於明日中午前歸還給他,否則報警告我偷竊處理,綜合這幾天的事件,發現先生時常以威脅口氣及威嚇來脅迫我,令我害怕回去這個家。假如我想申請離婚的話,監護權的勝算多少?而且以相處的這一年半來,他們說話時常反覆,有也說沒有,如果我只有探視權,他們又可能找藉口不給我看孩子,那應該怎麼辦?

有去聲請保護令嗎? 如果要離婚,要詳細了解你們婚姻細節的過程,才能判斷要用什麼法律上事由來離婚,至於監護權部分,實務上要了解你們夫妻雙方經濟,工作等狀況,比較之後,才能找都爭取的切入點,你比較想要監護權,還是探視權就好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雙方對於離婚是否有共識?如有,則可朝協議離婚之方式進行,雙方可以針對子女監護權之部分進行約定,如無,則須檢視有無法定離婚事由,如有,則可訴請裁判離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4: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依題所示,您似已取得法定離婚事由,且您似為無責之配偶,則復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您似可請求離婚之相關損害賠償。又依民法第1057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若您為無過失之一方,您尚可向您丈夫請求贍養費之給付。再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就子女之親權(監護)行使,您似較有利爭取到,是此,又可向您丈夫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負擔。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豪弟 102-12-10 21:59
律師您好:想跟您請教一個問題,我前陣子因一時貪圖便宜,在某大賣場拿了2灌化妝品,價值約1000元以下,在賣場出口被抓到,但其他東西我有付錢!賣場人員報警處理,當天晚上被依竊盜罪移送,在地檢署時我像檢察官坦誠我有偷竊,並告知檢察官我事後很後悔這樣做,當晚檢察官就讓我釋回了,並告知我等傳票,事隔幾天,有接到地檢署的電話,告知我說檢察官希望我跟店家看可不可以和解,並把結果如何寫一份報告交給地檢署,案發隔天我有親自到大賣場致歉並手寫一份悔過書交給賣場人員,也連續去了好幾趟賣場道歉並表達想和解之意,但賣場人員告知我說主管堅持提告,我知道是我有錯在先,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前幾天收到地檢署傳票,明天就要出庭了,麻煩張律師告訴我該怎麼應對好嗎?!我真的很後悔,為了這件事都沒辦法好好睡覺,我保證下次絕對不會再犯了,麻煩您教教我該怎麼做,謝謝您!
1.竊盜案件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依法不需要告訴人提告 司法單位還是可以偵辦 2.檢察官用意是 如果有和解 可能本件可以緩起訴方式結案 如果沒有和解 檢察官可能還是要依法起訴 3.你的情形 如果檢察官起訴 還是沒有達成和解 將來法官緩刑機會應該也不大 但刑度應該還是可以易科罰金 4.你或許找議員或立委 幫你協調和解看看
阿祥 102-11-13 22:14
我要找免費律師幫弟弟打官司(因家中只有清寒證明) 原因1:家裡申請不過低收入戶只有清寒證明 原因2:家裡沒有多餘的錢可以請律師幫我弟弟打官司 原因3:我弟因有遲緩兒有申請過輕度智能不足(但是現在沒有了) 因我弟他朋友教唆我弟去拔別人的機車上的日製鐵牌的貼紙 結果那時我弟想說只是一張貼紙而已因該沒關西(當下我弟不知道這樣也叫偷竊行為) 然後他就去幫他朋友拔下那張日製鐵牌 我弟哪時候被抓到而我弟朋友卻逃跑所以沒抓得我弟的朋友 但現在我弟的傳票來了我也不知該怎麼辦 因為家裡沒錢可以請律師幫我弟打官司 因我家是單親家庭爸爸很早就過世了,再來家境原本就很難維持有時甚至還要去跟親朋好友借錢過日子,而媽媽在前幾個月出車禍手受傷才跟人家借錢去給媽媽開刀,現在又遇上弟弟的是令我很懊惱 弟弟11月21日就要開庭了 懇請有好心的免費律師可以幫我弟弟打官司 弟弟經過上次教訓已經改了很多也慢慢的會聽我的話,所以我不希望因為這件事又讓弟弟走會低潮而把自己封閉起來 也希望這次以後有好心的律師可以教導我弟弟一些法律的知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先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祥 102-11-13 22:11
我要找免費律師幫弟弟打官司(因家中只有清寒證明) 原因1:家裡申請不過低收入戶只有清寒證明 原因2:家裡沒有多餘的錢可以請律師幫我弟弟打官司 原因3:我弟因有遲緩兒有申請過輕度智能不足(但是現在沒有了) 因我弟他朋友教唆我弟去拔別人的機車上的日製鐵牌的貼紙 結果那時我弟想說只是一張貼紙而已因該沒關西(當下我弟不知道這樣也叫偷竊行為) 然後他就去幫他朋友拔下那張日製鐵牌 我弟哪時候被抓到而我弟朋友卻逃跑所以沒抓得我弟的朋友 但現在我弟的傳票來了我也不知該怎麼辦 因為家裡沒錢可以請律師幫我弟打官司 因我家是單親家庭爸爸很早就過世了,再來家境原本就很難維持有時甚至還要去跟親朋好友借錢過日子,而媽媽在前幾個月出車禍手受傷才跟人家借錢去給媽媽開刀,現在又遇上弟弟的是令我很懊惱 弟弟11月21日就要開庭了 懇請有好心的免費律師可以幫我弟弟打官司 弟弟經過上次教訓已經改了很多也慢慢的會聽我的話,所以我不希望因為這件事又讓弟弟走會低潮而把自己封閉起來 也希望這次以後有好心的律師可以教導我弟弟一些法律的知識
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有一定對象資格 如果認為符合資格 可以考慮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提出聲請 需要經過審核認定後 才會扶助
仁仔 102-10-31 17:03

這件事情嚴格說起來我也不知道算是偷竊還是詐騙

所以PO這個主題求助

我之前在韓國工作薪水為現金制度

後因故須離職返國,詢問公司幹部說剩下的薪水可否用匯款的

幹部告知須於發薪日前三天給他相關資料,才能辦理薪資轉帳

但因為我必須馬上返國,所以無法留到發薪日前三天

所以委託一名不是很熟的台灣朋友代為辦理(只知道他的英文名字、跟電話)

回國之後他在韓國告訴我說,薪資轉帳要1個月才能匯入我台灣帳號

我不疑有他,就等了1個月。但是錢一直沒有匯入。我就撥電話詢問韓國主管

他說錢早已匯入,但是經過了解,匯入帳戶疑似不是我在韓國的帳戶

而那位朋友也說他已經提供我的帳戶給公司匯款了

現在懷疑那位朋友是把薪資轉入他的帳戶

而他人現在也已經回台灣,我有連絡過他一次,他說不關他的事情

之後就連絡不上他。

我想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解決?

可以到法院提告詐欺偷竊侵占偽造文書嗎?

法院會受理嗎?

而我自己也有做了一點功課

刑法第五條

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內亂罪。
二、外患罪。
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
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
五、偽造貨幣罪。
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
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
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
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
說明:
所犯的罪只要是符合第五條所列舉的其中一項,就算犯罪的地點是在
我國的領域管轄範圍之外(例如,在美國、泰國…等),一樣得按刑
法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六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左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第一百二十一條至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
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二條及第一百三
十四條之瀆職罪。
二、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脫逃罪。
三、第二百十三條之偽造文書罪。
四、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侵占

依本國刑法第7條規定: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
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
限。
然而依據刑法第320條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
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請問這樣我是否該自認倒楣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我國刑事政策主要是屬地主義,因此縱使行為人、被害人都是台灣人,倘若在外國犯罪,還是必須符合例外的屬人主義規定法院才會辦理,由於本案對方可能涉及的侵占罪或詐欺罪,均未符合規定,因此難於我國法院做刑事訴追,本文深感遺憾。

2、但是,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可以請韓國公司那邊提供相關資料,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命對方返還該筆款項,因此您無需自認倒楣。

0cat 102-10-30 07:10

我是受害人,也是證人,因為沒提告。上過偵查庭了,有偷東西影片和他承認偷竊的錄影檔提供了。檢察官要我決定當證人還是告他。我很猶豫。請問不告的話,他還是會依公訴罪繼續被移送法院嗎!? 他不和解,請了律師套我ㄧ大推話,我告不告他的影響在哪裡呢。

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則只要檢警依法展開偵查程序,則依法即應該按其偵查之結果以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終結偵查程序,因此即使被害人未行提出告訴者,也不影響刑事追訴程序之進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0cat 102-10-30 15:26

再請問,被對方律師套一堆話,有情緒上的,有證據部分的,有其他事件的,還有和解要求,等,他們可認罪又翻供嗎?(如果真的有寄認罪狀) 那我該告還是給檢察官處理就好?還是等他萬一咬我在告?

royal 102-10-24 21:15

因為家人一時糊塗

工作地點為超市,被告知有拍到他拿未結帳商品(店內監視器)

並要他寫下承認此事的切結書(書面承認但並未明細金額及物品)

不知是否開除或是記過公司要他等候通知

如果是開除是否還可以領取薪資? 是否已無法領到資遣費...?

 

家人已在此公司工作超過15年以上,想請問律師,家人可能會面臨到哪些刑責?

偷竊or業務侵佔

目前該如何處理才好?

感激不盡 !!!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5 1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家人恐涉犯業務侵占罪。

2、勞工因為涉嫌侵占公司財務,可能已經嚴重違反工作規則而情結重大,則雇主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依法雇主無需給付資遣費。

3、本文建議您,請您的家人積極與公司達成和解,倘若已經符合退休資格,儘快自請退休。

宗翰 102-10-17 15:35

我的機車竊盜了,之後有找回來,兇手也抓到了

才知道原來是那個犯人偷我的車去搶劫

今天出庭去當證人,法官問我要告她偷竊嗎?

但我實在不知道這方面的事情,就先答應

後來我爸才罵我說這方面的事情很麻煩,要我不要再追究

想請問律師我告那位犯人竊盜的話需要請律師或支付什麼相關費用嗎? 還是可以撤銷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5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竊盜罪的部份除非是親屬間竊盜,否則是公訴罪,因此無法撤銷告訴。

2、告訴人出庭,除非案情複雜或有其他考量,否則可以不請律師。且也不會有任何費用

太一 102-10-14 01:02

律師 您好:

我在網路上認識一名網友,女性,認識約一個禮拜左右後(實際天數不記得了),相約禮拜五一同看電影,很歡樂的結束一天的行程,之後沒連絡,到了禮拜天晚上,他連打了好幾通電話給我,當時沒接到,隔天禮拜一中午以前我回撥,他向我表示他錢包不見了,認定是我偷竊,後來我在我車上的前座夾縫中找到他的錢包,錢包中只有信用卡和健保卡,並無金錢,當天中午就送去他家大樓管理室,結果下午他就報案說我偷竊他的金錢,並且傳簡訊告知我,他擁有我在他家大樓管理室還錢包的監視畫面,目前警局電話通知找我到案說明,我還沒前去,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如果真的走上法院,我向他提出誣告的成功機率有多少?

感謝律師為我解答,不想一輩子留下竊盜汙名,視情況聘請律師

高雄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6: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到案如實說明,並看對方提出什麼證據證明錢包有現金,倘若裡面確實無現金,且該錢包僅是對方遺漏在您的車上,則不構成竊盜罪。又倘若對方是故意誣指你竊盜,則確實可能涉犯誣告罪。

victoria 102-10-11 16:21

請教一個問題,前夫在我不知情情況下,到法院告我偷竊侵占,後來又自己去撤告,我今日收到不起訴書才知道這件事,請問這樣我會留下案底嗎?對於對方這種行為我可以有什麼做為反制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1 17:40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的案底,不是法律上的精確定義,目前實務,舉凡有案件到過法院、檢察署,都會有記錄,並且會有案件的結果,如本案,您會留下有一個案件,被不起訴處分的紀錄。

2、建議您可以就因為遭到誣告造成的名譽損失,請求名譽損失之賠償。(本案應無誣告罪之問題,末以敘明),但是實務對於這個部分的見解仍有歧異。

victoria 102-10-11 18:19

 

律師謝謝您的回答,另想請教為何您說誣告不成立呢?是因為我沒有證據的原因嗎?而我想再請教您一個問題,我收到此不起訴處分書,上面寫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若我沒有做任何動作是否會喪失自己的權益或讓對方在日後可以依此認為我默認而再告我呢?若是我提起損害名譽賠償之後可以再撤告嗎?謝謝您......

再議是給予提告的告訴人對於不起訴之處分聲明不服之法律救濟途徑,您在該案中是被告,並無提出再議之權利,再者,目前該案既然已為不起訴處分,實際上對您也並無任何不利可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本案既已為不起訴處分,則並不會留下任何不良的刑事前科紀錄。

victoria 102-10-11 16:19

請教一個問題,前夫在我不知情情況下,到法院告我偷竊侵占,後來又自己去撤告,我今日收到不起訴書才知道這件事,請問這樣我會留下案底嗎?對於對方這種行為我可以有什麼做為反制嗎?謝謝......

victoria 102-10-11 16:15

請教一個問題,前夫在我不知情情況下,到法院告我偷竊侵占,後來又自己去撤告,我今日收到不起訴書才知道這件事,請問這樣我會留下案底嗎?對於對方這種行為我可以有什麼做為反制嗎?謝謝......

victoria 102-10-11 16:07

請教一個問題,前夫在我不知情情況下,到法院告我偷竊侵占,後來又自己去撤告,我今日收到不起訴書才知道這件事,請問這樣我會留下案底嗎?對於對方這種行為我可以有什麼做為反制嗎?謝謝......

冰鎮烏龍 102-10-10 19:16

在兩天前我在宿舍烘衣服,衣服和內褲卻被人拿走了,就去向管理員調監視器看,發現有一位同學從另一邊的洗衣間走到我這裡的洗衣間拿著他剛在另一邊的洗衣間烘完的衣物,在我那邊的洗衣間摸著烘乾機,最後摸到我在烘衣服的機器,拿著一件沒有烘乾的衣服丟進我的烘乾機裡一起烘,之後就走掉,大約20分鐘後回來拿走他的衣服,而我的衣服和內褲也一起拿走了,那位同學在拿他的衣服時看見有人走進來洗衣服,他就放下手中裝衣服的袋子走到後面,再看看在洗衣服的人有沒有看他,然後又走向前拿走我剩下的衣物走掉,想請問這樣有形成偷竊嗎?
因為衣服和內褲被拿走了, 如果要求賠償金額不能超過多少?

mark 102-10-08 09:37

在對方家裡並不知情當下拿走當初給方的字條或文件資料這樣算偷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8 12:1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未經他人同意,意圖位自己不法所有取走他人物品,確實會構成竊盜罪。

2、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Rachel 102-10-08 02:03

由於我於醫院工作~有個病患是酒醉又服用安眠藥由救護車送入醫院

病患來院時有家屬陪同,一位女兒一位母親

病患於就診中有訴說想廁所由於病患服用大量藥物又喝酒

告知家屬於床旁使用尿壺~一開始我與夜班的助理員(阿伯)協助幫助病患使用尿壺

病患一開始不肯於床旁使用之後病患母親進來協助

因為病患站不穩所以我有去幫忙攙扶

從一開始到結束都有第三者在~有夜班助理員以及病患家屬

醫師建議病患住院到了早上病患拒絕住院予自動離院回家

離院兩小時後病患女兒打來說病患在醫院遺失錢財

表明懷疑是我在協助病患使用尿壺時偷竊病患錢財

於當下他們並沒報警~我被告知這件事時我也告訴院內人員請病患家屬報警

 

請問這種案件我可以告對方毀謗

因為我覺得這影響到我的名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所述確實不實,則會構成誹謗罪,而對方既已告知醫院,所以您已經可以向對方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瑞國 102-09-28 02:05
律師大人您好請問: 1.另一半疑似外遇可以訴請離婚嗎?有錄音證明她與人單獨外出在車上像男女朋友,開車遊玩。 其中有錄到她們談話中曾偷竊安全帽。 兩人見面時在車上說: 男:妳說的阿、可以當面說為什麼要用LINE做愛。 女:哦。 開車時摸來摸去碰觸身體,例如: 女:ㄟ、幹麻玩我肥肉你自已不是也有ㄣ~~~。 男:你很奇怪餒、我玩也不行、摸不行、厚都不行。 女:那我可以哦、你覺得如何。 另一段: 女:幹麻啦,好久沒摸到它了。 男:真的嗎? 女:對阿。 男:我也好久沒摸到它了。 女:那有你剛剛摸好幾下。 男:我有摸到頭頭嗎? 女:嗯哦。 男:我有沒有好久沒摸到了。 女:嗯、開車啦。 男:你剛剛有摸到我沒有摸到。 女:嗯(笑),太過份了你怎麼可以這樣,借人家摸一下會怎樣阿。 男:好。 女:會、會怎樣。 男:怎麼樣:。 女:你要開車麻、厚你這樣很危險餒,你的電話啦。 另外半夜女還在男家中待約兩小時才離開,(女:在車上有談到要和男回家)。 2.發現他疑似外遇後,因我找不到金飾問她,她才告訴我已賣掉,錢也花光了,結婚金飾是兩人共同放在家 中盒子內(有購買單收據),另有一條是婚前個人所有(無購買單收據),全部被老婆偷偷變賣(變賣時未跟我 說)能告他侵佔嗎? 3.因每月現金委託他父母至銀行繳交房屋貸款,所以我的房貸存薄放在他父母那邊,目前已請他們歸還四 次,他們都不歸還,能告其侵佔嗎?(我已至銀行補辦存褶)。 4.我的存薄平時都歸由他管理其中我發現三月份有18萬他也無法交待去向。 5.我兩都有正當職業她每月2萬8千多,我約3萬8千多(基層公職人員),能就以上請求孩子的監護權歸我嗎? 6.如爭取的到孩子監護權我能為孩子爭取什麼利益呢? 7.懇請葉大律師幫幫忙,完整告訴我如何爭取得到孩子監護權,孩子目前兩歲多現由我家長代為照顧, 孩子是我的全部。 懇請葉大律師幫幫忙!
您好~由於此版系統出了問題,導致無法回答您的問題,麻煩寄信到我的mail,我在答覆您!!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提供以下建議1.您將存摺放在她父母哪裡,他們遲不歸還,您又去補發了個存摺了,理論上銀行當時應該會問您補發的原因,您的原因說明後又補發了個新的給您,舊的該當就沒有任何功用了,重點是他對裡面的金額無法使用了,那何來侵占? 2.至於您跟太太之間,關於金錢的問題,要看您們有無任何的約定,如果都沒有則需進一步去看具體情況而定。3.對於裁判離婚的部分,該對話內容無法明確認定她有與他人合意性交,只剩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這項得以主張,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先與律師約面談,這樣才能明確知悉是否有存在裁判離婚之事由存在,以護您的權益4.如果裁判離婚獲准,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您是可以要求太太負一半(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細項部分),至於監護權想要歸您則必須提出證據讓法官認為小孩子歸您對未成年子女而言是最好的。最後,由於這樣子的案件涉及實際事實面太多了,真心建議您可以先跟律師約面談,以能真正了解您的案情,也才能提供最妥適的法律意見。

Rechal 102-09-25 23:03

我目前租屋處  時常停水

剛搬過來一個月就曾有一個月無水可使用

致使生活不便

修繕時間長且修繕

還是有相同問題存在

是否可提出退租並請房東退還押金?

 

(另提: 我東西遺失在房內,門窗鎖並未遭破壞,疑似公司的打掃人員或修繕人員有偷竊之嫌,公司雖協助換鎖,但並無任何接續行為協助尋回遺失物應如何是好?)

准鳴 102-09-24 16:53

1.這個問題比較嚴重!因為我之前遭遇到某位黃姓被告惡意於美商YOUTUBE網站偷竊我的影片後冠上[砲龜]及[幹渣蟑]等侮辱字眼影片抬頭後放置於該網站....並於我善意勸告時教唆一些帳號持有人對我以[支那豬]或[支那狗]等辱罵字眼辱罵!!

目前被告黃某某遭桃園地院抓獲並於102年度他字3874號加重毀謗+侵害著作權案件認罪!!但是認罪並沒有遏止該案被告的同夥仍持續對本人惡意加重毀謗的部分!!

1A.我想問:如果有事實證明該案件美商YOUTUBE網站的管理上有疏失!!我是否可以在本案請求法院對該網站惡意詆毀及對我人身安全威脅不利的的部分予以(刪除)+(封鎖帳號)??以及後續民事訴訟部分!!對該公司損害我的權益部分請求賠償??

1B.被告黃某某遭桃園地院抓獲並於102年度他字3874號加重毀謗+侵害著作權案件的教唆同夥!如果有偽造開庭案件號碼做為詆毀本人的部分~我想請問偽造開庭案件號碼的部分是否能以[偽造文書]罪請求查辦?!

先謝謝律師給予指點!!有點急!!請指點!!感謝!!

 

smilemiluku 102-09-14 00:57
律師您好: 
我大學剛畢業,一畢業就應徵了一家早餐店,但因一些個人因素離職了,工作期限為八天.但次月領薪時發現薪資不符合勞基法的最低薪資所以像前老闆反映,但他不旦不把該有的薪資給付給我,還反說公司錄影機有錄到我將公司剩餘的飲料左顧右盼很心虛的放進包包,可是在任職期間,是這位老闆說可以將公司剩餘的飲料帶出公司所以我才會攜帶,我不懂左顧右盼心虛的說法哪裡來的!
他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去勞基法舉發有關薪資的問題,他就要去警察局報案說我偷竊,但在我的認知中是他讓我們可以把公司飲料帶回家我才帶的!所以我還是向勞工局舉發了有關薪資的部分,但是我還是很害怕如果他真的去報案了這樣會在我的記錄中留下前科,請問竊盜罪是否被報案了就會留下前科嗎?我沒有證據說明他當時有說過飲料可以攜帶出,但他有錄影證明我把東西放進包包,請問這樣是不是非常不利於我? 謝謝 
XiANG 102-09-04 15:35

以我國現行的離婚制度,雙方一旦締結婚姻,想離婚只有兩種方法,一種是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協議離婚」;若雙方對離婚無法達成共識,想離婚的一方就只能上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但是,要能夠訴請裁判離婚成功,必須要能列舉出對方的惡形惡狀,才能說服法官自己無法繼續維持婚姻。婦女團體過去常常戲稱民法1052條的裁判離婚,簡直是十大惡人條款,非得要構成「虐待、遺棄、意圖殺害對方、失蹤超過三年」…等嚴格條件,才能脫離婚姻

然而困在婚姻中的多是平凡人,卻因訴訟門檻而逃不出婚姻墳墓。在協議離婚及裁判離婚之外,目前法律上沒有其他的路可走。但在這兩者之間的灰色地帶,苦惱的眾多平凡人,卡在只剩下空殼的婚姻而不知何去何從。

雖然在民間反映之後,部分法官的判決逐漸放寬,認為只要能夠舉出難以維繫婚姻的概括事由,就能夠採用民法1052條之2的「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請求法官裁判離婚。但是,到底兩人要交惡到什麼程度,才足以被認定為「重大事由」而得以離婚,現在仍完全倚靠法官的自由心證,也依賴自己遇到哪位法官的運氣。

從司法院提供的統計數字,採用「重大事由」判決離婚的比率,已逐年提高,至今已經有超過半數的判決離婚准用重大事由判離,也就是說,當事人不見得要舉出某一特定事由才可以訴請離婚,而可以列舉各種無法維繫婚姻的事由,請法官判決,顯示法院對於裁判離婚標準傾向愈來愈寬鬆。

即使勇於上法院,婚姻的當事人還是必須對簿公堂、互揭瘡疤,想離婚的一方仍必須指陳對方讓人無法容忍的事由,好說服法官婚姻無法維繫,這等於是逼迫想離婚的一方,在法庭上和對方撕破臉。即使當事人體認到婚姻關係沒有絕對的對錯,而只想要與對方好聚好散、和平分手,但只要對方不簽字離婚,除非撕破臉上法院,只有默默隱忍一途、徒留形式上的婚姻空殼。

不過,人都有情感需求,當配偶無法和自己建立親密情感,而想從他人獲得,就得冒著被抓姦的風險。以台灣現行的法律,被抓姦並非賠錢、道歉了事,而是觸犯刑法、可能要坐牢的,依法可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和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的人被國家當成罪犯來處理,和偷竊搶劫等犯罪行為等同。

我們想問的是,對於這些雖然想離婚,但為了孩子、為了情分,還想與對方保有最基本友好關係的當事人,難道就只是因為對方不願放手,就得禁錮自己的情感需求,再也無法和其他人建立親密關係嗎?還是我們要逼迫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數落與言語攻擊其配偶,只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若當事人在這種兩難的情況下,與他人建立了親密情感,國家再用刑法懲罰個人情慾,真的合理嗎?台灣離婚制度長久以來的不合理,以及遲遲無法除去的通姦罪,這雙重桎梏等於是國家陷人民婚姻成為逃不出的煉獄,又耗費國家資源介入成年人情慾關係,逼使人民背負觸犯刑事法律之污名。好聚好散、和平分手,為何如此之難?

這些是網路上的資料,說明要向法院訴請離婚的門檻很高,因為她既沒打我,也沒有外遇,但我真的受夠了;我很想要了結這段婚姻,到底該怎麼做呢....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6:40

 沒辦法,還是要上法院,

且沒有離婚事由或重大破綻,法院是不會判離婚的,在台灣離婚不容易

DAVID 102-08-19 20:12

a與b因為房屋買賣雙方定立買賣契約.但由c出面帶所有相關資料(權狀.印鑑章.印鑑證明.雙證件.授權書(公證人提供)買賣交由代書辦理所有相關資料外並雙方更是透過法院公證人公證買賣契約

過戶完成後b卻提起民事訴訟反還所有權.表示完全不知道房屋已買賣之事.並在起訴狀中指稱遭a偷竊.a偽造文書私下辦理所有權移轉等事!

從頭到尾都未提到c授權代理乙事

b又持法院起訴證明書偷偷將原房屋註記

請問律師我該如何將註記在最短時間內取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起訴證明之註記,依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5項後段之規定,則需待訴訟終結後,才能聲請法院發給證明,持向該管登記機關請求塗銷該項登記,所以現階段只能好好將該官司打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諾 102-08-18 21:34

真的非常後悔因為一時貪玩晚上翻牆進入別人再蓋房子的工地和我朋友一個人(晚上) 不過他跑掉了
被保全發現抓住報警
被移送地檢署 被告侵入住宅偷竊嫌疑人交保一萬(我有說我真的沒有惡意要進去幹嘛)
作弊錄時 他有問我說你是要進去偷東西嗎
我否認 說進去看看怎樣蓋房子而已
不過後來出來的時候
我朋友說走我們去頂樓
所以又二次進入了
就被保全抓住了
攝影機都有拍到我二次進入 但我沒拿工具也沒拿東西出來
也沒有亂動她們的東西
我進去真的事好玩而已 沒有要偷東西的意思(工地也沒有掉東西)
現在搞成這樣
真的好想去死 好想去死
我成年了 但沒前科 也有正常在工作

請大律師幫忙解答

請問偷竊會成立嗎?
還是會被判偷竊未遂
有甚麼刑責
我要怎麼幫我自己


我也去工地和經理道歉了
我爸爸也下跪了
對方說會和老闆說我們的誠意

您好

依所述看起來有兩次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嫌,但竊盜本身有疑義,應視攝影機拍到的範圍以及現場保全人員的證詞如何,尤其是你是否有攜帶工具最為嚴重。實務上對於竊盜的認定,只要開始環視搜尋財物就算著手,所以我不能肯定你是否成立竊盜未遂。如果對方肯跟你和解,建議盡力達成,使其撤回侵入他人建築物罪的告訴,這樣竊盜檢察官才有"可能"也會不起訴。

以上僅供參考

阿諾 102-08-19 01:04
律師你好!! 非常感謝你的回答

我是進入兩次沒錯! 但是在第二次才被保全人員發現!

我並無帶任何工具(也沒碰過任何東西) 攝影機只有拍到進出入而已!

請問一下這樣成立的機會大嗎?

 

如果成立的話能否爭取緩刑

 

 

法律專家 102-08-19 01:15

你好 我本身也有遇過相同的問題 後來請人幫我處理好了

你可以寫信給我 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可以提供你相關資訊

阿諾 102-08-19 01:21

請問如何和你連絡有及時通嗎?

回覆 阿諾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非常感謝你的回答 ... (恕刪)

您好

你說的增取緩刑是在檢察官有起訴的情形下再來爭取,只是現在事實不是很明朗,例如保全的證詞,你朋友的證詞等等,或你跟朋友進去建築物的行進路線,都可能會影響到檢察官是否起訴竊盜罪嫌,所以請你先積極和解,若不成或有疑問可來電或來信。

阿諾 102-08-19 22:03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諾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朋友沒被抓....跑掉了 人也就此消失了 找也找不到

作弊錄時我也沒說怎樣走 就說只是單純好奇進去看看而已

 

對方說如果要和解也要等開庭的時候!

 

律師請問一下如果上法院還有可以(和解)撤銷告訴的機會嗎?  

 

小郁 102-08-15 00:15

 

我是家庭主婦,前幾天到市場買一件褲子$200元,給老闆$500元之後,老闆應找我$300元。但付錢後,老闆並沒有立刻找我錢,反而是先找別人錢,還一直說服我說:「不後悔,只買一件,要不要再選其它褲裙。於是我就選一件紫色褲裙$399元要寄送給媽媽,但因身上錢不夠,還差$99元,當下也有人在選購同件商品,我怕被選走,所以才先拿著,並告知老闆等一下回來付,當時老闆沒有拒絕我,並且和其它客人在說話。 我以為老闆同意,所以才拿著商品騎機車離開回去拿錢,但心想怕老闆沒聽到,所以不到一分鐘我又折返回到店家和老闆說對不起、對不起,我回去拿錢,於是我就快速騎機車回家。到家後我不斷四處尋找零錢。籌好後我正準備出門還老闆錢時,接到警方來電說我疑似竊盜。我當時嚇到不知所措,我明明有付$500元,也有和老闆說對不起等一下來付餘額99元,不然我也不會拿紫色褲裙離開,但老闆為什麼還要報案呢??心想老闆可能認為我沒付錢就報警說我偷竊吧!到警局前我除了拿剛剛準備要給老闆的餘額之外,怕又帶不夠錢,拿一千元到警局給老闆錢。當時我盡快到警察局解釋案情,但所有的人都先入為主,認定我就是沒付錢偷竊逃跑,警察說坦白從寬,我不論如何解釋這是一場誤會,都讓別人認為這是白口莫辯,之後我主動把紫色褲裙交給警察,也拿一千元和老闆談合解,原本老闆當下同意合解後來又說要起訴因為老闆說他明明有找我300元,是我順手牽羊把一件商品399拿走還騎車離開,而我還不認罪。警察和老闆說這是公訴罪,必須要移送法辦。要談合解可以到法院談。我發誓真得沒有竊盜之意,懇請大家相信我!

事後我經常到市場找老闆,他說會原諒我,但前提是我要寫下悔過書,寫上不會再犯偷竊行為,這樣他就會幫我和法官求情。但是我真得沒有要偷,只是回去拿餘額,但市場都沒給發票也沒攝影機證明我真得有給他五百元,我真得有和老闆說等一下來付餘額99,但老闆堅持說我另一件商品399元沒付,順手牽羊拿走。我真得欲哭無淚,誰來救我??

PS。本人因六年前有過竊盜前科緩起訴處份,但後來就改過自新沒有那種貪念,好不容易讓這個心中的陰影消息,但這次確因為這種誤會,讓我又每天做惡夢,快得憂鬱症!我還沒有開庭,只是在警方那做筆錄,之後等法院通知才開庭!

請問我到底要和法官說事實~老闆沒找我錢,我只是回去拿餘額99。但是我怕店家因為這樣,更不原諒我,認為我不知悔改,一直強辯。不但老闆不原諒不和我合解,檢查官因為我沒有和店家達成合解,所以沒辦法給予緩起訴處分。我該怎麼回答?

還是回答說~我以為老闆沒找我錢,所以我才拿走商品,之後回去拿錢399,坦誠過錯,不是故意竊取,這樣老闆才願意合解~

這二種回答罪一樣嗎?請幫幫我律師,我東西沒付清把商品拿走,等一下會回來付款,這樣算是竊盜嗎?

請問一下我有前科過,因為這個誤會可以判緩起訴嗎?要怎樣才能無罪~我真得好怕,我只是單純想買東西送給媽媽,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原本以為夜市很有人情味,有些老闆會說東西可以先拿走,不夠的錢回去拿來就好,但為什麼老闆事後說我沒付另一件商品,就拿離開!我真得欲哭無淚!

 

 如果老闆願意對檢察官說你確實有付五百元,且事後有其他人(當時也在場之人)可以證明你有告訴他要先回去拿錢再過來,則你的案件會被認為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而不構成竊盜罪。

 反之,如果老闆咬定他已經找你錢,且你沒有說要回去拿錢,因為你回家之後到警察找上你應該也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了,客觀上會被認定你後面的說法屬於脫罪之詞,而可能會以竊盜罪起訴你。

 所以,儘快與老闆溝通或和解,請他確認一下有無其他人在場可以幫你吧!

小郁 102-08-15 23:46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老闆願意對檢察官說你確實有付五百元,且事後有其他人(當時也在場之人)可以證明你 ... (恕刪)

我很感謝律師可以指導我的迷思~但市場買東西人來人往那麼多怎麼可能找到現場的人,而且周遭的店家都是老闆的朋友,大家都不可能站在我們這種嫌犯身上,我們就只能自認倒楣,而且我是一個人去買東西,沒有人陪伴,而且買東西也沒有發票可以證明我的錢他到底有沒有找給我,老闆報案說我他五百元,他找我三百元之後,我就把東西拿走,而且騎車逃跑。

不可能相信我的清白,事後我去找他們合解,老闆說除非我寫下悔過書,告知以後不會再犯,他才願意合解,也會願意和法官求情。但老闆娘說,有什麼說請和法官說,請不要影響他們做生意!

如果我真得沒辦法找到證人,我是不是要為了和老闆合解,必須要誠認我有犯罪,但明明就是我有付錢,他們沒找我三百元。

我該怎麼辦,我每天都睡不著覺,不敢和家人說這件事,我真得生不如死,

 

要是我如他們所願,坦誠以為沒有找錢,只是回家拿餘額,所以把東西先拿走!

如果我說這樣也是構成竊盜罪嗎??怎樣才能還我清白,聽警察說坦誠罪會比較輕?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一開始要逃走,我說我要回家拿錢!而且我到家真得有找零錢,來回不到半小時也盡快到警局,警察說就算我沒有偷的動機但也要和對方合解,來讓自已緩起訴。所以一開始筆錄,警方就一直問我為什麼要偷。我死都說我沒有偷。

因為我實在找不出任何對我有利的證據來證明我的清白。請幫幫我律師!謝謝

夢夢 102-08-02 21:24
律師您好 : 謝謝您細心的回覆 .如提再請教我是要告他偷竊嗎?需要自己去提款卡所屬之金融機構查詢鎖卡之原因及操作密碼錯誤的時間地點.還是直接請偵察機關函詢該銀行那張提款卡在哪個ATM被鎖卡.如果他是在家裡使用網路ATM被鎖卡的話.是否可以查出他的IP位子來當作證據呢?因為被鎖卡了所以無法盜領存款.難道這樣就不算竊盜嗎?如果查出IP位子就是他家的畫是否就可以定他的罪呢?謝謝
陳仁豪 (智財律師) 102-08-02 21:32
你請偵查機關函詢,另外我覺得在家用網路ATM機率較低,因為轉帳容易留下記錄。查IP可以試試,但是1、要有記錄IP,2、浮動IP證據力可能不夠
夢夢 102-08-02 00:54
律師您好 : 因為包包裡面有兩張提款卡.而且皮夾裡的證件會員卡蠻多的.所以不會去注意那張平常沒有再用的提款卡.況且那張卡裡面也沒有多少錢?有天我去朋友家朋友拿了一張提款卡給我.告訴我說:你的卡片那天掉了我撿到了還給你..我整個傻眼!!!!之後我就馬上去把僅剩的1千多元領出來時卻發現提款卡被鎖碼了?提款卡不能用了只好再去補辦一張新卡.現在問題來了我自己怎麼可能會忘記提款卡密碼不可能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所以我懷疑朋友拿走我的卡片去試密碼結果密碼都不符合害我的卡被鎖卡不能使用.請問我可以去告他嗎?可以告他偷竊嗎?我懷疑是他偷的不然怎麼可能會這樣?這個警察可以查的出來嗎?我去報案要如何請警察去查呢?還是直接去按鈴申告比較好?這個電信警察可以去查嗎?如果他是在家用網路ATM的可以查的到他曾經有用過我的提款卡嗎?如果查到就表示他的IP位子是他家這樣應該就不會錯了吧??這人真的過分.聽他其他朋友說跟他出門去洗手間常常會假好心幫忙提包包..之後聽說都繪有掉錢的狀況.只是基於朋友大家就算了...請各位大律師幫我想想辦法??? 謝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8-02 08:05
您好:依您的描述,比較難認定事實的部分在於你朋友是基於怎樣情況下拿到你的提款卡,如果是你遺失撿到,則對於他去提款案密碼的事實也要調閱相關監視記錄才有辦法得知,如果可以證明,當然可能涉及詐欺自動付款設備罪章犯罪,不過不處罰未遂犯,所以只要你帳戶裡的財物沒有損失,很難認定有犯罪,若有涉犯妨害自由,故意讓你鎖碼等情,也許涉犯強制罪,但情節也不重就是了。

本件建議您先向該提款卡所屬之金融機構查詢鎖卡之原因及操作密碼錯誤的時間地點,然後進一步看看能否調得到監視錄影畫面,在釐清事實後再行提告,以免因一開始任意指明犯人,最後查明是另有其人盜領的情況,而有誣告罪之危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夢夢 102-08-02 00:52
律師您好 : 因為包包裡面有兩張提款卡.而且皮夾裡的證件會員卡蠻多的.所以不會去注意那張平常沒有再用的提款卡.況且那張卡裡面也沒有多少錢?有天我去朋友家朋友拿了一張提款卡給我.告訴我說:你的卡片那天掉了我撿到了還給你..我整個傻眼!!!!之後我就馬上去把僅剩的1千多元領出來時卻發現提款卡被鎖碼了?提款卡不能用了只好再去補辦一張新卡.現在問題來了我自己怎麼可能會忘記提款卡密碼不可能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所以我懷疑朋友拿走我的卡片去試密碼結果密碼都不符合害我的卡被鎖卡不能使用.請問我可以去告他嗎?可以告他偷竊嗎?我懷疑是他偷的不然怎麼可能會這樣?這個警察可以查的出來嗎?我去報案要如何請警察去查呢?還是直接去按鈴申告比較好?這個電信警察可以去查嗎?如果他是在家用網路ATM的可以查的到他曾經有用過我的提款卡嗎?如果查到就表示他的IP位子是他家這樣應該就不會錯了吧??這人真的過分.聽他其他朋友說跟他出門去洗手間常常會假好心幫忙提包包..之後聽說都繪有掉錢的狀況.只是基於朋友大家就算了...請各位大律師幫我想想辦法??? 謝謝
陳仁豪 (智財律師) 102-08-02 20:04
你當然可以告他,請偵查機關函詢該銀行那張提款卡在哪個ATM被鎖卡,並且調閱當時的監視錄影
夢夢 102-08-02 00:51
因為包包裡面有兩張提款卡.而且皮夾裡的證件會員卡蠻多的.所以不會去注意那張平常沒有再用的提款卡.況且那張卡裡面也沒有多少錢?有天我去朋友家朋友拿了一張提款卡給我.告訴我說:你的卡片那天掉了我撿到了還給你..我整個傻眼!!!!之後我就馬上去把僅剩的1千多元領出來時卻發現提款卡被鎖碼了?提款卡不能用了只好再去補辦一張新卡.現在問題來了我自己怎麼可能會忘記提款卡密碼不可能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所以我懷疑朋友拿走我的卡片去試密碼結果密碼都不符合害我的卡被鎖卡不能使用.請問我可以去告他嗎?可以告他偷竊嗎?我懷疑是他偷的不然怎麼可能會這樣?這個警察可以查的出來嗎?我去報案要如何請警察去查呢?還是直接去按鈴申告比較好?這個電信警察可以去查嗎?如果他是在家用網路ATM的可以查的到他曾經有用過我的提款卡嗎?如果查到就表示他的IP位子是他家這樣應該就不會錯了吧??這人真的過分.聽他其他朋友說跟他出門去洗手間常常會假好心幫忙提包包..之後聽說都繪有掉錢的狀況.只是基於朋友大家就算了...請各位大律師幫我想想辦法??? 謝謝
你好: 1.先僅就題意判斷,對方似乎有可能觸犯竊盜罪及毀損罪(詳細情況仍需要依照證據判斷)。 2.建議你先從銀行調取金融卡紀錄,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對方的確竊取你的金融卡,並造成你金融卡鎖卡,即可以向警察報案,或是向檢察官提起告訴,請檢察官調取你懷疑的IP紀錄作為證據。 3.另外提醒毀損罪須於知悉6個月內提出告訴。 以上僅供參考。
夢夢 102-08-02 00:49
因為包包裡面有兩張提款卡.而且皮夾裡的證件會員卡蠻多的.所以不會去注意那張平常沒有再用的提款卡.況且那張卡裡面也沒有多少錢?有天我去朋友家朋友拿了一張提款卡給我.告訴我說:你的卡片那天掉了我撿到了還給你..我整個傻眼!!!!之後我就馬上去把僅剩的1千多元領出來時卻發現提款卡被鎖碼了?提款卡不能用了只好再去補辦一張新卡.現在問題來了我自己怎麼可能會忘記提款卡密碼不可能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所以我懷疑朋友拿走我的卡片去試密碼結果密碼都不符合害我的卡被鎖卡不能使用.請問我可以去告他嗎?可以告他偷竊嗎?我懷疑是他偷的不然怎麼可能會這樣?這個警察可以查的出來嗎?我去報案要如何請警察去查呢?還是直接去按鈴申告比較好?這個電信警察可以去查嗎?如果他是在家用網路ATM的可以查的到他曾經有用過我的提款卡嗎?如果查到就表示他的IP位子是他家這樣應該就不會錯了吧??這人真的過分.聽他其他朋友說跟他出門去洗手間常常會假好心幫忙提包包..之後聽說都繪有掉錢的狀況.只是基於朋友大家就算了...請各位大律師幫我想想辦法??? 謝謝
施嘉鎮 (施嘉鎮) 102-08-02 10:29
夢夢小姐您好!簡單來說,竊盜罪,係未經他人同意而拿走別人所持有的物品;侵占遺失物罪,則是將遺失物或脫離他人持有之物品占為己有而言。您的描述來看,可能比較符合侵占遺失物罪的構成要件。另外,您只要向警察機關報案即可。如需要進一步諮詢或協助,敬請不吝來電:02-8201-2828,謝謝!

本件建議您先向該提款卡所屬之金融機構查詢鎖卡之原因及操作密碼錯誤的時間地點,然後進一步看看能否調得到監視錄影畫面,在釐清事實後再行提告,以免因一開始任意指明犯人,最後查明是另有其人盜領的情況,而有誣告罪之危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夢夢 102-08-02 00:48
因為包包裡面有兩張提款卡.而且皮夾裡的證件會員卡蠻多的.所以不會去注意那張平常沒有再用的提款卡.況且那張卡裡面也沒有多少錢?有天我去朋友家朋友拿了一張提款卡給我.告訴我說:你的卡片那天掉了我撿到了還給你..我整個傻眼!!!!之後我就馬上去把僅剩的1千多元領出來時卻發現提款卡被鎖碼了?提款卡不能用了只好再去補辦一張新卡.現在問題來了我自己怎麼可能會忘記提款卡密碼不可能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所以我懷疑朋友拿走我的卡片去試密碼結果密碼都不符合害我的卡被鎖卡不能使用.請問我可以去告他嗎?可以告他偷竊嗎?我懷疑是他偷的不然怎麼可能會這樣?這個警察可以查的出來嗎?我去報案要如何請警察去查呢?還是直接去按鈴申告比較好?這個電信警察可以去查嗎?如果他是在家用網路ATM的可以查的到他曾經有用過我的提款卡嗎?如果查到就表示他的IP位子是他家這樣應該就不會錯了吧??這人真的過分.聽他其他朋友說跟他出門去洗手間常常會假好心幫忙提包包..之後聽說都繪有掉錢的狀況.只是基於朋友大家就算了...請各位大律師幫我想想辦法??? 謝謝
鄒玉珍 () 102-08-09 23:27
吳大仙 102-07-31 14:44

欠債者於101~102年間向本人借貸金額$85000,並於102年04月簽下本票約定每個月的30號分期償還,4/30$5000,5/30~12/30每期$10000,可是於102年06月30日於當晚才說因為之前的偷竊竊盜前科目前還在緩行中導致工作不順利,希望本人予以寬限102年6月30日先還款$5000,於7/10再還款$5000,本人基於善良予以同意。但在102/07/30欠債者需再還款$10000時,卻一再拖延不想付款,還一直刻意閃躲,造成本人莫大之困擾。

請問接下來本人該如何採取下一步,以保障個人的權益。

1.聲請支付命令

2.聲請本票裁定

3.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欠款

阿智 102-07-21 12:21

我姐姐想訴請離婚
請問離婚訴訟的流程該怎麼跑?
還有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法官會根據社福中心問小孩子的意願做監護權的判決,那我想請問可以自願放棄小孩子的監護權嗎?其實甚麼都不要(贍養費,監護權都不要)單純的想要離婚,恢復自由!因為男方會對女方家暴(口頭上的威脅以及身體上的嚴重傷害),甚至對自己的母親家暴,而遭家暴後女方逃回娘家,男方亦不斷的對女方以及女方家人精神騷擾!男方母親有申請家暴保護令!男方尚且沒有盡為人父的責任幫忙扶養小孩,賺錢沒拿回家,還回家拿錢出外揮霍!工作狀況亦不甚良好,屢次曠職!甚至在外面有小三,雙方分居已達3~4年,再加上婚姻期間男方有偷竊 傷害等等前科...女方只想離開這段婚姻小孩子的監護權亦不想爭取...請問以上能構成離婚判決嗎?
    我想重申,並不是我姐不要小孩,而是她婆婆說離婚可以,小孩子一個都不要想帶走...現在男方就是用小孩子來壓我姐...看我姐心軟...昨天我姐為了照顧小孩又跑回去婆家,男生一直逼她說今天就要把問題解決,拿出離婚協議書逼我姐簽,上面還附屬條件離婚之後無探視小孩權利,兩個小孩子歸婆家管!我姐最後簽了,男方結果又後悔!今天早上我姐一覺醒來討債的跑來找我姐說男方在外面欠錢,還說男方超貸40萬!男方信誓旦旦的說沒在外面欠錢結果今天還不是一樣的結果?討債的說,你老公欠錢叫我們找妳要,她說現在錢你在管!

    人生有許多無奈和現實,不是你想做甚麼就可以如願以償,有時候總要為自己想想,自私是每個人都會的,畢竟我站在我姐的立場為她想!我希望我姐可以找到更好的人,善待她!不放手怎能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 

life38kimo 102-07-12 21:36

律師您好,

近日親人(被告人,22歲)被公司告業務侵占,事由如下,

該公司連續三天發生店內掉錢事件,最後一天公司查收銀機錄影畫面,發現被告人當時被告知從收銀機取五千元至出納組兌換百元鈔,以供店內找錢用,應當時擔心出納組人員即將下班,故急忙數錢,將錢放入現金袋後,即前往出納組兌換,當時監視錄影器拍到被告人數錢動作(由左手至右手一張張數,速度頗快)有六次,但被告人當時並不知道自己多數了一張,也確定自己並未私吞該一千元,我們為表清白,故主動要求調閱出納組監視錄影畫面,但店家稱須由警方陪同始可調閱,因自認清白,故要求店家主動報警調閱畫面,但調閱後發現出納組當時也無進行數錢動作,目前雙方已完成警方筆錄,待警方將相關事物送交檢察官,當時至警局製作筆錄時,雙方有意和解被告人多次承認因作業疏失,導致店家損失,也願意賠償,但店家硬是要求被告偷竊事實,才願意和解,但被告確實無私吞,不願意認沒有犯的罪,想請問律師

1.被告人願意認錯,但真的沒有私吞錢,到偵察庭被起訴機會是否很高,有機會不起訴處分嗎?

2.重點在於被告目前才22歲,擔心若因此事留下一個污點,是否需與店家盡快達成和解?

以上,請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2 22:28

有無犯罪事實要看證據,如果檢察官那邊有取得證據被告卻堅辭否認被起訴機率很大,建議您請該名親友仔細思考是否確有此事,否則因為偵查不公開,檢察官如果取得相關證據,那確實容易被起訴。建議您的親友請律師陪同至地檢署偵訊。(以上,如有需要歡迎來電或來信與律師約時間諮詢)

life38kimo 102-07-12 23:54
回覆 美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無犯罪事實要看證據,如果檢察官那邊有取得證據被告卻堅辭否認被起訴機率很大,建議您請該名親友 ... (恕刪)

律師您好,

家人確信自己並無不法行為,製作筆錄時,警方也僅提供收銀機畫面,我們覺得納悶為什不能提供出納組的監視部份,當初為了證明自己沒有偷錢,我們主動要求公司報案,如果檢察官傳喚時,我們認作業疏失導致公司損失,絕非有意讓公司招受損失,也願意賠償合理損失,但錢真的沒有私吞的情況下,被判有罪的機率真的很高嗎?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3 11:03

重點回歸到證據,假設您的家人確實沒有問題,那麼檢察官那邊也許就沒有什麼強而有力的證據。但很多時候所謂的「作業疏失」,如果明知作業有標準流程,卻未照著標準流程做,且未得老闆的授權用自己的方式做,是否在解釋上就有空間了呢?建議您還是約時間並攜帶相關證據律師詳談較宜。

小智 102-07-01 23:33

前幾天在星巴克順手牽羊了一個一千多元的杯子,結果今天被偷竊罪帶到警局做筆錄,到警局的時候有將贓物交還並且表達歉意,但是警察說竊盜無法經由私下和解解決,

所以只好先筆錄做完,我是一個窮研究生,沒有前科,本來想說賠償商家金額損失,

但好像不是這樣就能化解,需要日後收到檢察官通知去判決,真的很擔心以後會有汙點,

實在是後悔莫及!!警察說筆錄時可以普充說明悔意,我是真的很後悔,也說明了當時只是一時貪念起,並不是要謀利或是對誰有恩怨上的報復,唉。總之做完筆錄之後,警察就讓我可以離開了。

現在真的是非常緊張,擔心到時候會是如何判決?也擔心通知信件不知何時會到以及信件會不會被家人一看就發現,其實主要是擔心家人從此蒙羞並且傷心!

有沒有什麼可以挽救或是可以盡量減輕傷害的方法?

若您沒有前科的話,可以思考一下要怎麼與店家和解,請店家向檢察官表明不再追究,以利您來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處分。

 

小智 102-07-03 12:4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您沒有前科的話,可以思考一下要怎麼與店家和解,請店家向檢察官表明不再追究,以利您來向檢察官爭 ... (恕刪)

很感謝回復,請問一下,我已經詢問警察請轉達和解之意,但對方還未回應,最近也會積極去溝通,這樣有可能不起訴嗎?

如果一定會緩起訴,大約會是怎樣的判決,有一位朋友說因為我是研究生,是高知識份子所以一定會被判很重!讓我很緊張阿

1.本件事證明確,基本上在偵查階段最好的狀況就是緩起訴處分(附條件的不起訴處分),檢察官不可能為不起訴處分。
2.緩起訴處分是檢察官權限,其可以決定是否對於本案為緩起訴處分,但並不是依法一定、絕對要為緩起訴處分。

3.如果您未能獲得被害人原諒的話,基本上要獲得緩起訴處分的機會會低很多。

小智 102-07-03 16:0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本件事證明確,基本上在偵查階段最好的狀況就是緩起訴處分(附條件的不起訴處分),檢察官不可能 ... (恕刪)

您好,剛剛問了一位律師,他說明是專供詐欺竊盜的,他說他認為這狀況可以有百分之九十的機會可以不起訴,但可能需要委任他做處理,並收取一萬二的費用,我沒有相關經驗,請問這樣可行嗎?真的有可能不起訴還是因為他想接案所以安慰我的?請問您有接案嗎?如果可以請您處理,您的費用如何計算,謝謝

再次強調

本案事證明確(店家指認+錄影+被告自白)依法根本不得為不起訴處分,最多就是力拚緩起訴處分。

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或者關於本案相關辯護委託事宜,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刑事訴訟法第 252 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一○、犯罪嫌疑不足者。

 

阿源 102-06-24 22:47
我跟朋友一起去夜店玩 然後朋友說撿到一把鑰匙ˊ要我幫他開起來 並把東西拿走 喝了酒的我沒想太多去幫忙開 結果事後 對方報警說我偷竊 但我是 在2:00開啟 對方3:00才發現自己鑰匙不見 現在警察說我偷竊 我也沒辦法反駁 因為我也不可能說 是我朋友給我的 但我也沒把那被害人的包包裡面的東西拿走 請問這樣子 我到時候出庭該怎麼辦? 因為攝影機有拍到我開置物櫃 我想順便問 如果成立 我會被告什麼罪要坐牢嗎?
所以東西是否有被拿走?被誰拿走? 可能成立竊盜罪。 以上供參。
阿源 102-06-24 22:38
我跟朋友一起去夜店玩 然後朋友說撿到一把鑰匙ˊ要我幫他開起來 並把東西拿走 喝了酒的我沒想太多去幫忙開 結果事後 對方報警說我偷竊 但我是 在2:00開啟 對方3:00才發現自己鑰匙不見 現在警察說我偷竊 我也沒辦法反駁 因為我也不可能說 是我朋友給我的 但我也沒把那被害人的包包裡面的東西拿走 請問這樣子 我到時候出庭該怎麼辦? 因為攝影機有拍到我開置物櫃 我想順便問 如果成立 我會被告什麼罪要坐牢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竊盜罪(至於有無加重竊盜尚有討論之餘地),屬公訴罪,所以警方會將案件移送給檢察官,屆時檢察官會再另行通知開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