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嚕嚕 104-11-06 12:34

被誣賴偷竊雖然對方還沒到處宣揚但已以簡訊誣賴那這時我可以採取怎樣的行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已涉及誹謗,可以對其提出誹謗罪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嚕嚕 104-11-06 16:03

那我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嗎

您好:
對方行為可能涉及誹謗.
您可以提出刑事告訴,或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
當然,您亦可發存證信函或請律師律師函,提醒他他已涉及犯罪,要求他停止此種行為.
若須代撰書狀,存證信函,或律師函;或須律師代為處理訴訟事宜,可再與我聯絡.
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小鍾 104-11-06 06:33
你好,我是外國人,來這裡留學。 因為犯了偷竊罪所以要離開這裡,我選擇自己離開,並不是驅逐離境。 請問我離開後要多久才能再回來? 我犯的罪很輕,而且已經認罪了,我回國會被檢查到會有犯罪紀錄嗎?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刑法第95條規定:外國人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是否一併宣告驅逐出境,固由法院酌情依職權決定之,採職權宣告主義。但驅逐出境,係將有危險性之外國人驅離逐出本國國境,禁止其繼續在本國居留,以維護本國社會安全所為之保安處分,對於原來在本國合法居留之外國人而言,實為限制其居住自由之嚴厲措施。故外國人犯罪經法院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是否有併予驅逐出境之必要,應由法院依據個案之情節,具體審酌該外國人一切犯罪情狀及有無繼續危害社會安全之虞,審慎決定之,尤應注意符合比例原則,以兼顧人權之保障及社會安全之維護。 

二、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三、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Cc 104-11-01 22:21

律師你好

我第一次偷竊是在104.10.01 已經有去地檢署 檢調問我是否成任加重竊盜罪 我已經承認 我知道這樣就表示 結果不會很好

還沒收到判決書 但我想知道 是不是不可能緩刑緩起訴

然後 我在10月底 不經意又偷了東西

我自己跑去投案 但警察說 這樣不算自首 因為他們已經查到我了

接著就做筆錄 和解  兩個案子我都有和解

我的問題

1.兩個案子是分開判決嗎?

2.加重竊盜罪 是否不可能判緩刑緩起訴了?

3.我第二個案件算是累犯 所以照理來說 會被判得很重吧? 會被判類似怎樣的刑責?

4.請問有可能申請勞動處罰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1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二個案子分屬二次犯罪,可能分開判決;加重竊盜似難以取得一緩起訴緩刑之判決,您可嘗試請求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安 104-10-27 16:36
事情是發生在工作崗位上 家人在食品公司上班 有天因為食品加工材料有剩下一些 因同事說丟掉浪費問我家人要不要把剩餘材料做成成品分一分帶回家 我家人說好就做一做分給大家帶回 但是因為我家人工作時間過長趕著回家卻拿錯了要給客戶的東西 隔天知道後馬上通報組長說要補回去給客戶 但是組長卻不讓我家人補 隔天就被叫去辦公室 說他偷竊必須簽署偷竊解雇單 想請教一下 在那天工作上知道的人有5人包含組長 那為什麼是我家人被說偷竊而解雇!這算偷竊嗎? 且公司沒說剩餘材料不可以帶走ㄚ!
沈恆 (沈律師) 104-10-27 17:18

您好!

竊盜需有不法所有意圖,如果不是故意拿公司的東西回家,就不會成立竊盜罪,公司以此理由解雇並不合法,可先向勞工局申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10-17 12:04

各位律師大人你們好~

        本人收到法院執行通知書因偷竊案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並得以易科罰金,於本月20號執行,且書記官給分期付款分三個月,最終結果定讞。 

       我想要諮詢律師的是當初我因服用身心科藥物(使蒂若斯)這種安眠藥,所導致沒入睡狀態下,到7-11隨手拿了一件物品,等警察來加通知有這件事情我根本忘了我有做了,重點是在地檢署開庭時,地檢署檢察官詢問我現在對我求處不起訴處分,請問你是否同意? 我回答: 同意 。且我在當庭也遞交當初去7-11偷竊物品時,日後有去向人道歉,並結清當初所偷竊物品的金額且在當日開庭一併把這張發票遞交給檢察官檢察官問:但是如果7-11的店長他對此事要追究,且不同意與你和解的情況下,那上述檢察官所說對你求處不起訴處分就會撤回,並交由法院審理判決。問我是否明白,我回:明白。

     後續我接到判決書背叛了三個月的原因.是法院的判決書上提到我103年12月1號剛從監獄服刑完出來,不到三四個月就犯下如此罪刑,可想而知本案之關係人不知悔改,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並得以易科罰金,我心想我前面去觀的又不是偷竊案件,為什麼地檢署的檢察官當時問我的時候我也都也清楚交代,為何還會送到法院去簡易判決

     針對這點因工作關係已經錯過可以抗告上訴的時間,所以本人很清楚曉得這案子是板子盯上的事情了,前幾日我循數過書記官這事情為何跟當初開庭時檢察官跟我說我的都不一樣,書記官說這件案子就是已經判定了,如果你說ㄉ這部分是事實那妳可以等這案子結束後,這次案子在另外提起上訴,而且7-11店長那方面我也有去詢問,人家也說並無對我說要提起告訴之類的話,  想請假律師,像這樣的情況我20號會先去繳交罰金3萬1新台幣,之後我該怎麼去處理呢? 謝謝律師!!

你好:

刑事判決確定後,要動搖確定判決之效力,只能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此部分要委請律師閱卷調閱全部錄音光碟料才有辦法判斷有無提起之必要。 你還是要依地檢署執行科檢查官通知聲請易科罰金,以免入監執行。
文明 104-10-07 21:07

我們家樓下的腳踏車鄰居偷竊  有監視器為證
我已拿證據去地檢署提告
但我常國外出差 實在也沒時間出庭地檢署
證據亦十分明確   我也不認為 我有出庭的必要
但我聽說 地檢署被告一直不出席會被通緝
那請問律師  如果告訴人無理由不出席  會不會被通緝
這件偷竊案件 會不會因為告訴人 一直不出席  而直接不起訴處理? 

 您好,

一、不會被通緝

二、建議您至少將狀況撰寫成告訴狀,以便檢察官辦案,否則您怎知道對方如何答辯?屆時如果對方未認罪,且答辯被檢察官採信,則有可能不起訴處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7 22:20

您好,若真的有事出差,建議先請假並跟書記官協調開庭時間,以達到起訴之目標。

您好:

雖不會被通緝,但建議寫訴狀陳述,並於無法到場時先為請假,或請律師協助。

小虎 104-10-03 03:35

請問我在今年9/8當天下午約4點在上班時抓到了一個小偷(女/29歲)

以下簡稱甲女

當然身為現行犯的甲女經過路人好心的報警之後

偷竊公訴罪~也就是一定得呈報上去

所以我就以當事人的身分跟著進警局了

當天警察查出甲女的身分通知家人後我也做了筆錄~

弄到了大概晚上6點左右甲女的爸媽來了

(以下簡稱甲爸甲媽)

甲爸甲媽來警察局的時候完全連看都沒看我一眼

甲媽手上拿著便當(要給甲女)

甲爸手上拿著一個紙袋(裝著一堆藥跟單子)

來了後就開始跟警察說甲女有精神疾病&(^&*@!#&^&*%$

(筆錄做完我就離開了)

-------------------------------------------------

接著過了一個星期警察來我公司告知甲爸甲媽會來找我和解

我也就一直等等等等等到了9/30當天公司通知我甲爸甲媽來要跟我和解

我也好聲好氣的跟甲爸甲媽談了和解的事情

但是甲爸從頭到尾的態度真的非常非常非常的差

一付就是我女兒就有病~你要告也告不成

我來跟你和解已經很好了~你還想怎樣的態度

因為甲女偷了公司約6000多元的商品

所以我告知他們請他們賠償(很多公司都是五倍十倍賠償)

但因甲女有精神疾病~甲媽一直拜託我們原諒他

但因本公司近兩個月真的被偷了太多太多商品

導致門市小姐們每個月都在賠錢賠怕了

所以我們跟他們談賠償~甲媽也說願意賠償我們

但甲爸的態度真的是差勁到一個不行

一直說甲女有精神疾病無法工作我也要不到錢

所以開價了一萬塊賠償

但是門市小姐們賠償的金額絕對不止這個

再加上因為現行犯抓住甲女時有點扭打甲女又打又踹我

所以我加上了我請人代班的三天費用3940元

跟甲爸談13940整和解結果甲爸整個不願意

他覺得反正甲女有精神疾病法官根本不會判刑

所以他根本不需要來跟我們和解他來和解就是已經很有肚量了

更何況甲女偷的6000多金額的商品已經還給我們

我們根本連6000多的金額都不該跟他要

他覺得他商品已經還給我們了所以根本沒必要再給我們錢

我們根本連要錢都不該跟他要

也一直強調甲女沒有工作我無法從他身上拿到任何金錢

談判破裂也就離開了

----------------------------

我想請問請問13960這數字很過分嗎?

另外請問如果上法庭甲女有精神疾病難道真的就是無罪釋放嗎?

那這樣有精神疾病的都可以出來搶出來偷嗎?

反正抓到也沒事爸媽也完全不需要負責任嗎?

如果上法庭我會敗訴嗎我真的無法拿到任何一毛錢嗎?

(這些錢是要拿回來賠給小姐們之前陪的)

其實我們介意的真的不是那三千多元

我們只是不爽甲爸的態度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差

另外請問如果我想告他民事訴訟的話該怎麼做?

我現在沒有跟他和解那法院會寄公訴的單子給我要我上法庭嗎?

我現在該怎麼辦?等待法院公訴的單子嗎?還是我甚麼都不能做?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0-03 07:41

1. 精神疾病是否達到刑事免責的程度,必須經過嚴格的檢驗,不是說出示精神疾病相關證明就一定可以免責。

2. 和解金額若是已實際被偷品項價值為準,應無不合理。

3. 和解不成,自然可另行起訴求償刑事部分若已報警提告,則靜待通知即可,當然過程中您也可具狀表示被告方無和解意願、無悔意,請求從重量刑。

小虎 104-10-03 13:36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精神疾病是否達到刑事免責的程度,必須經過嚴格的檢驗,不是說出示精神疾病相關證明就一定可以 ... (恕刪)

請問一下律師

2. 和解金額若是已實際被偷品項價值為準,應無不合理。

實際被偷金額為6000多但我要求13940這樣算不合理嗎?已超過被偷商品價值了@@

3. 和解不成,自然可另行起訴求償刑事部分若已報警提告,則靜待通知即可,當然過程中您也可具狀表示被告方無和解意願、無悔意,請求從重量刑。

我已經收過法院傳票了~我有到場但對方沒有到場~後來才來找我和解但是和解不成

這樣我還會收到甚麼通知嗎?還是表示公訴已過?我當時到場只是去簡易庭並不是到正式法院

民事部分我想對他提告的話是否需要費用?

Allen 104-09-30 16:16
你好 我想詢問在我們租屋處因?門卡的問題管委會公告說:這裡93戶每天這樣刷幾百次導致機器容易損壞,而不安裝門卡導致外人可以直接進入被偷竊機車! 因而這句話有住戶不滿所以張貼了一張回話給管委會,而我剛好去8樓找朋友發現那張紙貼在電梯門外,而我看了一下發現講的屬實順手撕下貼在電梯裡想給管委會看,事後管委會調監視器看是我貼的要告我毀謗,請問我這樣該怎麼做我只是順手貼過去請問有達成什麼犯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誹謗罪應仍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要看紙條內容。

二、可以調解和解儘可能調解和解,這是告訴乃論之罪調解載明不告刑事和解撤告就沒事了。

三、不用過於擔心。

四、還擔心的話可以請律師幫你寫個狀回應,或是委任律師陪你出庭。

五、至少請律師查些無罪的判決供你參考。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Allen 104-09-30 15:58
你好 我想詢問在我們租屋處因?門卡的問題管委會公告說:這裡93戶每天這樣刷幾百次導致機器容易損壞,而不安裝門卡導致外人可以直接進入被偷竊機車! 因而這句話有住戶不滿所以張貼了一張回話給管委會,而我剛好去8樓找朋友發現那張紙貼在電梯門外,而我看了一下發現講的屬實順手撕下貼在電梯裡想給管委會看,事後管委會調監視器看是我貼的要告我毀謗,請問我這樣該怎麼做我只是順手貼過去請問有達成什麼犯罪嗎?

 您好,

一、犯罪是否會成立要看內容是否涉及誹謗

二、監視器是否能明確證明是您張貼的,若狀況模糊,當然沒有證據證明是您張貼的,依無罪推定原則,無法成立犯罪。

wu 104-09-30 11:44

兒子(滿18)今早被帶去派出所,原因是昨天半夜同學心情不好,剛好兒子昨天摔車手痛到無法入睡,二人相約到我家樓下聊天,不知為什麼變成同學隨手偷取2樓鄰居的遙控器,詳細動機還不完全知情(尚在移送中),同學有坦誠自己偷竊我兒子不知情,這樣我兒子有可能會被起訴成共犯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兒子是否會構成竊盜罪共同正犯,要看您兒子於對方竊取遙控器當時是否知情或在場?就算不成立竊盜罪正犯,也有可能成立竊盜罪之幫助犯,本案仍應視當時實際情形而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一、就閣下所述涉犯刑法第320 條第1 項之竊盜,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要看您兒子和同學間之實際情形而定,可能為共同正犯或幫助犯,可委請律師出庭即可知悉。

阿信 104-09-29 23:51

請問我已經提告恐嚇偷竊了,對方不理警察,每天放話要我死威脅我全家跟他一起陪葬,我只能告他一次嗎,只能告一次,不就只能等開庭漫長時間了,能他恐嚇我一次我告他一次嗎?等開庭時間有時麼方法讓他不要恐嚇我嗎

Judy 104-09-18 11:35

你好: 本人第一次犯案(偷竊)

本人因長期常無法入眠,也有在服用藥物,因而工作,睡眠壓力大,造成此次8月份在早餐店看到桌上現金($500元),就想取走,感覺自己像有強迫症一樣.對自己這次的脫軌行為,讓本人悔恨不已.

 原本在案發沒幾天致電給老闆娘和他道歉,也有請他原諒,他也說要原諒我.但約9/14收到簡易判決書,我再致電詢問她,可否一同寫和解書,他生氣的說他家人也有生此病(甲狀線亢進)也確實會影響睡眠,他誤以為我用生病在逃避,她生氣不願和我和解.他的心情我也能體諒.但警察問我,我也是實話實說,真的不是要用生病來逃避.這陣子因為這件事,我睡眠更加惡化,也求助精神科,要吃藥,才能幫助入睡,因會一直想到這件事,人若犯錯,就該勇於承認錯誤.但老闆娘似乎很不能諒解.唉...

請問若不和解會被判坐牢或罰金約多少?我目前能做的只有寫(悔過書/陳情書給法官嗎)?或還可做些什麼呢?感謝你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8 13: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請家人出面協助溝通,並且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倘若仍無法達成和解,就好好的認罪、配合調查,希望法官可以認為您的犯後態度良好。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8 23:48

您好,建議您與被害人和解,以爭取緩起訴緩刑之機會。

Judy 104-09-21 14:39

你好:律師謝謝你!

我不敢讓家人知道,目前只有我婆婆知道,但我怕她講話直性子,所以想自己處理.

我也在9/18寫了致歉書,悔過書,並將拿過的500元現金和當天小朋友在他早餐店吃過的費用200元一起用投遞去店裡還給她,我怕她打電話,看到我會不高興所以用投遞,但我真的不是要用生病來逃避,而是誠心和他道歉.

若她無法原諒和我寫和解書,我再給法官陳情書時可否附上給老闆娘的致歉書,悔過書..等,不知是否妥當?謝謝你的幫忙!

Q媽咪 104-09-11 20:04

請問我的東西被拿走放在他自己私人的包包被找到,之後沒有告對方,現在對方反告我毀損他的名譽,說他偷東西,請問這樣我可以反告他侵占偷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1 20: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確實涉犯竊盜罪,不過要有相關事證,可以報警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2、至於對方告我方誹謗的部分,必須看對方的提告的內容及我方的行為判斷,不是對方涉犯竊盜罪我方就一定不會構成誹謗罪。

kiwi1976 104-09-06 16:39

我前公司某同事在LINE佈告欄公開發文,連名帶姓指稱我偷竊公司筆電,甚至還貼出我的照片,也說出了Mother Fucker的不雅字詞,請問他這樣會構成什麼罪? 我要如何進行舉證及提告?  謝謝各位律師的協助,感恩!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06 16:59

您好

 依您所述 對方應有構成毀謗罪及公然侮辱罪之嫌

 建議攜帶相關line記錄先與律師討論後 再提出告訴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

對方可能已經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罪,建議將LINE貼文擷取作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6 2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網頁截圖後,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6 2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在LINE佈告欄公開發文指稱你偷竊公司筆電部分,可能成立刑法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 使用Mother Fucker的不雅字詞,可能成立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上開二罪均屬告訴乃論,需在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等檢察官起訴被告後,再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名譽權之精神賠償,可節省裁判費。 未經同意張貼你的照片,如屬情節重大(須由法院個案認定),則侵害肖像權,亦可請求精神賠償。 應翻拍所有line發文內容作為證據,可先發函要求對方協商和解,否則提告,當然,訴訟中隨時可和解撤告。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ki-ki 104-08-30 07:58

因男友至店內消費,購買一籃零食

在這之前我們有些不愉快,

我刷取了條碼也裝袋了,

之後看見有客人進來,想說等等在重刷零食

但男友說要先喝飲料,我便先結飲料的錢

就馬上結客人的,也督見男友離開櫃檯

想說他要去拿其他東西,我便準備去補貨

男友也以為我零食已經幫他結好帳了,所以就拿走了

之後我也因為真的很生氣就忘了!

完全就是因為吵架而造成的疏失

現在店長也告了我們偷竊,但我們也還沒做筆錄

就在前天,店長要求我去店內結偷竊物的錢,

但,我真的不是有意圖要讓這種事情發生,

我沒必要為了幾百塊錢的零食這樣!

也可能是因為他們怕勞保未保被檢舉,所以想叫我去店內!

我未滿20女性值大夜,也沒牽簽任何合約!

一、可以跟店裡面和解的話儘量和解

二、 和解的時候要避免使用[ 竊盜] 或類似的字眼,可以使用[ 漏未結帳] 之字眼。

三、如果店家堅持提告,在證據不足的地方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

四、大夜很辛苦的,我以前也做過大夜。還有女生的話不建議做大夜,不只危險還傷身體。以前我做大夜的時候拖地還拖到拖把斷掉,副店還說不用賠,說這輩子他沒看過有人可以把拖把拖斷的,我也只是用腳的力量去拖而已,這樣手比較不痠。做事的方法不同,結果就會不同…

五、不用太擔心,好好跟店裡面談一談。

六、還有就是店裡面跟你談的時候有可能是在錄音,用詞要小心。

七、祝你中秋節快樂。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4-08-30 01:34

我朋友要離婚請我們去幫她搬家.房子是她老公婚前買的.由於我們去幫他搬她搬東西.她老公說要告我們私闖民宅跟偷竊請問我們幫搬家有法律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30 0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兩人未離婚,且仍在同居,則不會構成犯罪。

2、不過建議應該全程進行蒐證,以求自保。

星恩 104-08-29 22:16

我朋友15歲剛滿半年,之前因為傷害 收受贓物 偷竊交付保護管束和勞動服務,但是因為之前偷過太多家超商現在才被其中一家發現,這樣會被判什麼罪行?

你好:

同樣還是竊盜罪。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通常不會移送檢察官,此時少年法院法官會依同法第42條規定裁定諭知適當之保護處分,再依同法第46條規定就前後兩個保護處分,裁定定其應執行之處分,前處分會視為撤銷,只執行裁定之處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尚未成年,所以仍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可能仍會以感化教育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星恩 104-08-28 10:43

我有個15歲剛滿半年的朋友,他之前因為傷害 收受贓物 偷竊,被交付保護管束和勞動服務,但是之前偷過不只一家還沒被發現,如果禿然被發現了會被判什麼罪行?!

ki-ki 104-08-26 20:30

我是女生在萊爾富上大夜班
8/7友人至店內,因為一些爭吵導致我未結帳的疏失
友人購買零食我刷取條碼並裝袋,中間有些爭吵談話,未直接結帳
後來,來了客人我便取消上一筆條碼,先結其他客人的
在結其他客人的時間,友人便去取了兩瓶飲料
我的疏忽忘了重新刷取零食只結了兩瓶飲料的錢
之後我連休3天
在8/9的時候店長到我家說要找我告我偷竊, (我之後並不打算去上班,因為課我們也是一頭霧水就去萊爾富看監視器,監視 業,我也有幫他找人,但是店長不內容如上述.                                         要,也不願意讓我離職)

8/10他要求我寫悔過書,我寫了,內容也是上述那樣,我的疏失我道歉,
我交了悔過書,店長說接下來等盤點,店內損失全部歸我,我也認了,
但,隔了兩天,店長打給我的阿姨(我爸的女友)說:悔過書他不滿意要我重寫,在電話內不斷的謾罵
我的家人也受不了了,直接上警察局,要求店長把他所謂的偷竊證據帶來,有的話就直接告這樣,但店長一下說在內裡一下又說不在店裡,最後才橋攏時間是隔天下午3點.
3點一到,店長並沒有帶他所謂的證據來,也看到我們手上拿了勞保申訴的電話就翻臉走人(店長未幫我保勞保)
我們也直接去了勞工局申訴,因為店長未給我薪資!
就在昨天,接到派出所的電話,請我有空去做筆錄
因為店長對於未結帳部分提出了偷竊告訴

我想請問有甚麼好的方法能拿回薪資跟反駁他的告訴嗎?
如果調解失敗,店長未給我薪資能告侵占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勞資爭議的部分,不論我方是否有竊盜等行為,對於薪資都應該照給,勞檢保未投保的部分也應該賠償。不過不會構成背信刑事責任

2、至於是否涉及竊盜或是詐欺等,必須看看錄影畫面才準確,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您好:

1.  依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雖然您未經店長同意而擅取將店裡的物品給予友人,恐涉及竊盜罪或業務侵占罪嫌,但因您主觀上並未有偷竊侵占的故意,只是因為失誤導致忘記結零食的款項,即使店長提告,只要您能證明當時因為一時失誤造成,檢方即可以不起訴處分。

2.  店長未給予薪資及未保勞保的部分,因您已經向勞保局申訴,後續勞保局相請您與老闆進行勞資爭議調解,透過協調取得您的損失部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wei 104-08-24 09:25

想請問放在公司冰箱的食物,有用袋子裝起來、膠帶封住,甚至在袋子外有貼便利貼寫上自己的名字、放置期限,仍然被其他同事拿走,整袋完全不見,這樣算偷竊?可以報警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7 17: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構成竊盜罪,倘若是證明確可以提起刑事告訴或是報警處理。

2、不過屆時必須有證據證明曾經存放該物品,並且為被告所取走才會成立犯罪。

 

 

一、這樣算竊盜

二、如果你報警的話證據略有不足。

三、當然可以跟公司調錄影帶,但是公司會覺得麻煩。

四、就算是找到小偷是誰,你也是要跑程序,開庭的時候你又不能不去,如果委託律師協助要律師費用[絕對超過你那一袋東西],你要向公司請假也不算是公假也不是病假,算是事假…

五、有的人會在公司放飲料然後加瀉藥,但是這樣是違法的行為,律師不能建你做違法的事,而且如果巴豆下的重了點也許他會拉到死這樣太殘忍了>_<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MOMO 104-08-21 22:18

前天早上我和同事在跟公司上班,有位朋友是別的櫃位的員工

進到我們櫃位上,他與我們聊天,也看了一下我們廚房的東西

拿了一塊肉排問了同事這是什麼肉,之後這位朋友就離開我們店裡,

但是他並沒有把東西帶走只是走出去而已,老闆卻懷疑我和同事以及這位朋友偷竊,老闆人是透過監視器看到的,但在場的我們都知道這位朋友沒拿

請問這該怎麼辦呢,老闆一直拿法律壓我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老闆有提告,則您朋友可以出庭作證當時的情形,以還其清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瑞秋 104-08-17 03:13

本人在一間付費的K書中心包位

包位時間很長,每個禮拜幾乎有五天的午晚都會前往看書

因為覺得方便而將布簾直接掛在書桌後面的牆壁上

其實不影響他人,只是有幾次離開時都忘記收而直接掛著離開

(以前也有這樣過,但都沒有被人告知不行)

剛好週四時因為有朋友再等我,所以離開時來不及收就直接把布簾

掛再牆壁上面離開了,

週四離開時是晚上9點多的時候,週五跟週六都沒前往K書中心

週日前往看書時發現布簾已經不見了

因為布簾也不便宜(詳細的價格我忘了,因為是很久以前買的)

所以希望對方歸還

因此寫了一張紙條在大家進出的門上

結果過?多久有另一位不知名的讀者寫下

"每個時段都有每個時段的使用權,不是你的時段你硬要使用

別人不負保管義務,請自愛自己的物品自己要收好,別人的時段

無權占用"

因為不知道是誰寫的所以無法立即揪出對方

另外,因為自己的確是將東西亂放

只是放置的位置是椅子後方的牆壁,並不會影響原本讀者讀書

除非是他真的看不慣每次進出都要看到我的布簾

才故意將我的布簾拿走吧!

只是東西是我的如果對方不喜歡其實可以請櫃檯人員拿走

或者寫張紙條給我請我下次收好,這些我都可以接受

但這樣的拿走了,我也不知道他是把我的布簾丟掉?

還是帶回家去? 其實蠻生氣的,再加上突然被人寫紙條回嗆?(已將

紙條拍照存證) 所以才想要好好解決。

只是目前K書中心的老闆還未幫我調監視器,但有幾件事情不是很確定

所以想詢問一下各位律師:

1、在我未包位的時段放置我的私人物品,而對方將我物品私自拿走而非交給櫃檯人員,請問這樣算是偷竊嗎? 若他將我物品丟掉,那是變成毀損嗎?

2、我放置的位置是在椅子後方的牆壁,並不是放在書桌上或者櫃子上面,請問這樣我有犯法嗎? 對方因為寫到占用使用權的問題,但我並沒有放在他購買的座位、桌子跟櫃子上面,只是掛在牆壁上,這樣也算是侵占嗎?

3、若K書中心的監視器只是裝好看的?那我東西不見找不到,請問可以跟K書中心老闆求償嗎?或者請他幫我免費換置個人包廂嗎?

4、若K書中心監視器正常,但未能清楚拍到偷東西的人?請問這樣還要報警處理嗎?還是就摸摸鼻子算了?

5、若K書中心有拍到疑似偷竊的人,請問我接下來是請老闆跟對方聯繫?還是直接報警呢? 若報警是直接跟警察說我東西被偷,請他們幫我找是誰偷的嗎? (這樣也可以避免誣告的問題),還是有更好的做法可以提供給我嗎?

6、若對方希望和解的話,請問可以向他求償嗎?那求償的金額要怎麼樣才合理? (我自己是打算請對方幫我付掉半年的包位錢,大約是兩萬多,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太過份?)或者有沒有甚麼辦法可以讓對方受到一點教訓?其實自己也不希望走上提告這一步,畢竟考生都有大好的前途,為了這種小事其實留下汙點很不值得。

7、 另外,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平白無故被對方反告? 因為我對法律不是很懂,但這段時間準備考試的都是法律類科的人,所以擔心平白無故被告,不知道有沒有甚麼自保的方式?還是說我根本沒有錯唷!所以不需要擔心反被告?

8、最後,因為K書中心都是採用會員制的,有入會才可以進來看書

因此K書中心都會有會員的資料,已經詢問過櫃檯人員得知五、六

共有三名讀者坐過我的位置,請問我可以請櫃檯向這三名讀者詢問

是否有看到我的布簾嗎?

因為擔心詢問對方會覺得我懷疑他偷竊,因而覺得不舒服提告==

所以希望可以一次問清楚。

以上問題有點多,希望個位律師可以告訴我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7 09: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惟仍建議您,若損失金額不高,不建議花費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實不划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啊傑 104-08-09 19:10

律師們好

可以請問一下

嫌犯有殺人前科剛出獄沒多久

又犯下入侵民宅偷竊(偷錢)

這樣子他會被被判多久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9 2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侵入住宅行竊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是累犯,所以加重其刑2分之1。

2、至於法院的量刑,會依據犯行輕重、是否和解等來做判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0 08: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您侵入民宅偷竊之時間及使用之工具,有無構成加重之事由以及累犯加重,若有與對方和解,可請求減輕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堅持 104-08-07 21:35

婚後.我的財產都給我老婆. 房子跟車子也是登記他的名下.因為一些事情他就不回家了.不是家暴或我外遇等等.她朋友跟我說要我把車子給她(都是我在開)不然她就要報失竊跟我偷竊.請問她可以這樣嗎?

您好:

你若沒有犯罪,老婆提告竊盜會構成誣告,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7 22:21

您好,若車子平時就是您在使用,只是登記在太太名下,太太恣意告竊道,會有誣告之問題。

堅持 104-08-07 22:23

她的主張是車子的費用都是由她戶頭所出.(我的錢都是存在她的戶頭)可是當初買車子是我找的業務.談的價格.買的是1800CC的車 老婆人小小的只有156公分 對她而言車子太大台了 而且當初買車的時候她沒有駕照.再來就是她可以私下將車子過戶給他人嗎 很怕這一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尚不會成立偷竊,而若夫妻倆已貌合神離,則應考慮下一步應如何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果你擔心車子遭過戶給他人或設定負擔,最好終止借名登記契約,將車籍資料登記回自己名下。車子買來都是你在管理、使用、處分,不用擔心有竊盜罪的問題。

堅持 104-08-07 22:4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車子平時就是您在使用,只是登記在太太名下,太太恣意告竊道,會有誣告之問題。

 

她的主張是車子的費用都是由她戶頭所出.(我的錢都是存在她的戶頭)可是當初買車子是我找的業務.談的價格.買的是1800CC的車 老婆人小小的只有156公分 對她而言車子太大台了 而且當初買車的時候她沒有駕照.再來就是她可以私下將車子過戶給他人嗎 很怕這一點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7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蒐集證據,再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並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你要搜集證據證明車子是你買的,而且之前都是同意讓你使用。

二、要告借名登記比較困難,不是很建議這麼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Q媽咪 104-08-06 10:31

事情發生經過
7/29下午,因本人的重要資料隨身碟遺失,急尋狀態下,與當班及交接班在場人員經詢問且他人口頭同意後,進行搜身及搜包包之行為,搜索當下,於A小姐的包包內,由他人發現本人於2014年11月遺失的舊隨身碟,目擊者含本人約7人,當下詢問A小姐,他說不知道為什麼會在他包包內,因本人當下身心疲累,沒有追究行為,後因與家人討論後,想提告A小姐偷竊,因為從A小姐來本職場後,3年內約有數萬價值的物品被偷竊,而A小姐一直列為嫌疑人,但苦無證據可直接告A小姐,今因發現A小姐包包內有本人的私人物品,且本人未借給A小姐,A小姐矢口否認偷竊,並要提告汙衊,就目前狀況,有人建議我先備案或報案,我該如何處理?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就隨身碟部分,A小姐可能成立刑法第320條竊盜罪,如果證據保全充分,提出刑事告訴沒問題,但隨身碟已找回,似無損害可要求賠償,除非您是希望A小姐經由刑事程序獲得懲儆,但就算最後法院判決有罪,因犯罪情節非重大,可能也是輕判,宣示意義較大。 其他未查獲之失竊財產,除非有具體證據或A小姐願意坦承,否則不能在本案中混為一談。 備案或報案無濟於事,尤其非現行犯,很難期待警員認真處理,如果執意提告,可直接向地檢署為之。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可樂 104-08-03 20:46

我哥哥沒跟我們一起住 我媽媽生病腦力退化(打電話叫我哥過來幫他保管證件)我媽之前看病或住院出院我哥都沒在場 都是我在處理所以證件在我那裏 我哥來的時候我不在家 他卻跑進我房間裡衣櫃內拿走了一個包包裡面有現金十三萬多以及我媽證件存摺 其中現金部分全是我的 當我回家發現時 打電話他沒接 最後去警局拜託打去時他有接淡不願意跟我說 說要約時間 時間到了見面一開口就少了十萬然而又說錢是我媽的不願意歸還(他同學是警察說我們倆這是自家事而且親屬間又告不成偷竊叫我們回家) 最後我媽媽也告訴他說錢不是他的(媽媽)而是我的 跟他要也不還 還說付了住院(療養院)費用我說要去告他 態度還一副讓人看了就很氣憤說要告去告 我想請教這是屬於偷竊 竊盜 侵占 哪一種以及律師費用可以提告嗎 

您好:

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24條:「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建議您向您哥哥說明他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了,希望他儘快返還遭竊現金,如果能私下處理,儘量不要打壞感情。

一、這樣看來你們已經翻臉了。

二、這個是親屬間竊盜,屬告訴乃論之罪,可以告也可以不告,告了之後如果談和了還可以調解和解撤回告訴。

三、兄弟可以不要告還是儘量不要告。

四、委任律師提告的話會有委任費用問題,請三思再決定是否提告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您哥哥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320條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324條規定,須告訴乃論,告訴期間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為6個月,從您知悉時起算。 因為屬告訴乃論罪,在檢察官偵查中,或將來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您都可以撤告,案子就會結束,您哥也不會遭到法院判刑。 基於親情維繫,及費用考量,直接委任律師提起訴訟應非首選,您可選擇先請律師發函要求哥哥返還款項,如未獲回應,或許進一步請律師代撰告訴書狀,費用較少。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斷水留 104-08-02 15:24

請問偷竊案件.被害人無意提告.但又避不寫和解書.如此該如何向檢察官說明?

會因此使檢察官加重判刑嗎?

謝謝!

您好:

若是被害人堅持不和解不是加重處罰之事由,檢察官會依法偵辦,若非聲請簡易判決,您可以在起訴後繼續爭取和解之機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檢察官請求移付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3 08:03

持續爭取和解機會並向檢察官坦承犯行,仍有機會獲得緩起訴

一、  閣下可以先向檢察官請求移付調解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龍 104-07-31 13:04

律師們好

想請問您們

我逛大賣場時,因錢帶不夠,但有想買東西送給父親

因而一時腦筋不知被雷打到還是怎樣,起了貪念

糊塗的把東西藏匿於包包內,而犯下偷竊罪刑

當天檢察官偵查庭,因念在我是初犯且沒前科

直接釋放,但她告訴我記得去取得大買場諒解(和解)

但我在網路上爬文,貴賣場似乎公司有規定不和解且不上訴

我還是想試試帶著悔過書及誠意去跟他道歉並取得諒解

但我還是擔心假如和解不成

我之後假如開庭會被判以怎樣的罪刑

而我幾個月後要當兵會有影響到嗎?  謝謝

您好:

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而竊盜罪是公訴罪,即使您與賣場和解,賣場是無法撤回告訴。但依您所述,檢方是覺得您的罪行輕微,只要您與對方達成和解檢察官即可依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即使雙方無法和解,檢方必須將您起訴,您依然可因犯後態度良好或罪行輕微等,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院將判罰金刑,不用被抓去關。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1 22:53

建議還是尋求和解,若真的無法和解,至少也請賣場代為轉達您之犯後態度良好,以求得緩起訴之機會。

阿龍 104-08-01 00:44

律師您好!! 謝謝您熱誠的協助及細心的回覆我的問題 今天有嘗試與店家和解並帶著悔過書 但賣場的主任告知他們主管不再 而我也有跟主任道歉,但他說依他們賣場的慣例 是不會和解,全權交給司法 但他有告知禮拜一他們主管會上班(但主任說主管給的答案會跟他一致!) 我想禮拜一再去找一次主管道歉! 接下來請問我還可以嘗試什麼辦法尋求和解途徑? 在此再次的深深的感謝您抽空回答我的問題 我想再問,我如何跟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而我在9月可能就去當兵(義務役) 假如這期間收到傳票(應該是傳票吧!?) 我該如何解決此問題? 可能又要麻煩您   謝謝  

阿龍 104-08-01 00:49

謝謝顏律師的協助

今天已到賣場想找他們主管道歉

但主管已下班,只跟他們的主任詳談

並有告知我的悔意,也有攜帶悔過書

但他再三強調公司不會介入司法,開庭需要什麼他們就提供什麼

我帶去的悔過書有見證人部分,他也說他們不能簽名

請問顏律師我還有什麼可以尋求和解的辦法?

我都願意想嘗試看看  謝謝您的協助!!

法律小學生 104-08-01 01:35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目前顯然沒有辦法取得和解

             而竊盜又是公訴罪 建議你還是要往向地檢爭取的方向施力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Hannah 104-07-30 12:41

103/10月家裡發現首飾品不見懷疑是弟弟拿的(有吸食毒品前科3級……無奈關不了他)後來在強制逼問下,他終於承認東西是他拿的並且賣掉換錢花掉了(有偷偷錄音)最近104/7月底家裡又有首飾不見了~請問這樣可以報警嗎~並且抓他~他一直在騷擾家人~無奈臺灣法律又沒法辦他(3級毒品吸食不會關只會罰錢)……請問這樣算偷竊嗎可以抓他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親屬間竊盜罪屬告訴乃論之罪,須於知悉犯人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依您所述民國103

      年10月間之竊盜犯行恐已逾越告訴期間,何況竊盜罪並非重罪,有可能易科罰金或入監

      服刑幾個月後即可出獄,對您所述情形並無助益。

2、本件根本解決之道,若您弟弟已年滿二十歲或已結婚建議您可請父母向法院聲請令弟

      弟須由您家分離,如此您弟弟勢必得離家自立更生,不與您們同住的話就不會有您所述

      情形發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如林大律師所言

您現在的狀況是要確定家裡人打算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另外就是您弟弟本身的態度問題(是否悔改, 反省)

毒品的狀況還是建議從最根本戒毒做起, 一些法律的行為其實只是治標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0 14:24

您好,建議協助弟弟戒毒,才是治本的方法。

也有一些民間機構或是醫療單位,有類似戒毒門診,可以往這個方向尋求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0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尋找宗教戒治學校,藉由宗教及環境隔離毒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Hannah 104-08-01 10:42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他完全沒有覺得自己有錯,沒有懺悔,我們真的苦無辦法,如果請法院分家讓他出去,假如他有報復之心我跟家人如何防範……

Hannah 104-08-01 10:4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們也想幫他,可是他完全不想戒毒,還認為不犯法(3級毒品又不會被關……當事人說法)……他的行為越來脫軌,偷家人飾品……

斷水留 104-07-22 21:37

我是外勞宿舍管理員,因為宿舍搬遷,外勞需要腳踏車,他們買新的貴,希望我能幫他們找中古車,於是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我去偷了2次腳踏車,回來販賣給外勞,不幸的被警方查獲。在警局我承認偷竊兩個地點,共10部腳踏車,但是偵辦人員跟我說,要我提出更多地點,及偷竊的數量。

警方說法如下:你認10部是偷,認15部也是偷,而且就算你不認,我們一樣可以擴大辦你,因為你們公司外勞,腳踏車幾乎都是偷的,只要找人去指認出贓車,不管是不是你偷的,外勞一樣為了避責,也會向警方供稱是向你購買的,(強迫中獎)

事實:我偷了2個地點,一共10部車。

筆錄:寫4個地點,共15部。

1.刑責會不同嗎?

2.我15年前有酒駕公共危險罪會影響嗎?

3.我能向檢察官說明實情嗎?

4.說出算翻供會麻煩,會影響判決嗎?

5.我是單親爸爸,小孩要照顧,開庭時能有機會說出,請求到緩刑的機會嗎?

 

您好:

1與2均會影響法官量刑。 警察如果栽贓您一定要跟檢察官反應,並聲請調查對您有利之證據。 法官要依照事實跟證據判決,您沒有做還判有罪是判決違背法令。 把您的狀況向檢察官、法官說明,如果符合刑法第57條或第59條規定,有機會從輕量刑或酌減。
吳小姐 104-07-22 21:26

 離職時我擅自從公司拿走自己的員工資料,請問這樣算偷竊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這要看員工資料是由誰保管,如果是公司在保管即屬公司所有之物,您未經公司同意將該員工資料取走,會有竊盜罪問題,不過您可試著主張所拿取之員工資料為本身資料,並未造成公司實質上有何損害,不具實質違法性。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這個部分客觀上要去爭執個人資料所有權歸屬;主觀上去答辯無竊盜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

二、可以就近找個律師查一些判決給你參考。

三、我查了一個判決,這個判決起訴的檢察官是認為人事資料算是公司的財產。台北地方法院91年度易字第1441號判決[案由是侵占,但是侵占也是財產犯罪,如果人事資料不是財產的話不會有侵占的問題]。

四、建議就近找個律師協助吧 ,如果無資力請律師的話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軟糖 104-07-19 23:39

您好:

機車於一年前被偷,有報案,當時有懷疑是何人所為,可是苦無證據,近日透過偷竊者弟媳確認有在對方娘家看到我的機車 ,我現在該如何處理呢?

您好:

您可以向警方陳報於哪個地方發現自己的機車,但請確認您的消息來源為真,避免爭議。

怎麼辦 104-07-14 22:03

約四年前因為一時貪念偷拿了賣場的東西而當下被帶回警察局,做完筆錄也送到了台北地檢去,之後開庭完畢後一直都等不到後續通知,之後前年搬到台中去後又因為家裡老狗身體不好,自己經濟又不好所以再次偷竊寵物店的商品,去年被警方通知到案說明,也歸還了當時偷竊的東西,因為老狗後來過世了也吃不到了.做完筆錄後就叫我回去等通知,可是一直到昨天被過去的朋友告知說有警察拿拘票到我戶籍地找我

因為從小就無親的關係所以戶籍是借放別人那裡,今天也打去警察局問了,警察說因為找不到我所以把拘票退回去桃園地檢了,警察要我去找一位陳姓女檢查官問什麼樣的案件,之後我打去地檢要找檢查官可是接電話的人說不會這樣讓檢查官接電話,要我自己先查明案件後再去問,

 

我收入只有兩萬元每個月要付八千的房租,我不知道我該怎辦,我會被關嗎?我沒家人可以幫我,我一個人養兩隻流浪狗陪我生活,我要是被關牠們怎辦!我現在好害怕…我不知道我該怎辦…請你們幫幫我

您好:

刑法第320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您應尋求正式的協助,若您經濟狀況不佳,請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聯絡,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向桃園地檢詢問您的案號及股別,再向該股的書記官詢問案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怎麼辦 104-07-14 22:3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向桃園地檢詢問您的案號及股 ... (恕刪)

謝謝你謝律師

請問我要怎查詢?平常上班不能講私人電話.

有其他方式查嗎?  因為警察說要是我沒去處理會變通緝,我要怎樣樣去處理才不會被關,我要怎辦才不會有事…我知道錯了…我要怎麼讓法官相信我不會再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找上班之空檔打電話去桃園地檢服務台詢問,要問到案號及股別後,再寫書狀進去給檢察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怎麼辦 104-07-14 22:5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找上班之空檔打 ... (恕刪)

要怎樣寫書狀?!我不懂這個,要怎麼寫?內容是什麼…請幫幫我 謝謝  我該怎辦

齊升 104-07-14 16:11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家有東西被偷  後來由監視器查出來是同一住戶偷竊
在法庭上他也承認是他偷的,我們要他賠償被偷東西同價值的金額
但他跟法官裝可憐說他是中低收入戶,說要分期付款4期還款~~但我們沒同意,因此我們收到了確定起訴他的書狀
之後申請調解委員會,他答應說要分2期還款,並且還有指明每個月5號還款,因此在調解委員會上答成和解。(我們當初和解條件是"還款")
現在2個月2期已經過去了,他當初答應的金額一毛都沒還~
我想問一下律師,這樣還算是跟他和解了嗎?
如果他都不還錢,還有什麼辦法呢??
聽說如果偷竊有達成和解,他只會被判緩起訴?(但他根本沒還我們任何錢啊)
他有毒品前科,這樣有可能會判緩起訴嗎?
謝謝律師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4-07-14 16:31

您好!

1.起訴與緩起訴是不會併存的,既然您已收到起訴書狀,就表示已經沒有緩起訴的機會了。

2.起訴後就會進入法院,和解可能獲取輕判或是緩刑,您可以寫書狀告訴法官對方沒有履行和解條件,讓法官列入量刑的參考。

3.調解委員會的和解經法院核定後,若對方仍不履行和解條件,可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5、26條規定,調解成立時應作成調解書,由當事人及出席調解委員簽名蓋章後送法院審核,法院核定後,會將調解書寄給當事人。 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規定,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得為執行名義,換言之,如果對方拒不履行,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案件在偵查階段時,如果檢察官認為有犯罪嫌疑,可以選擇起訴,或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做成緩起訴(留校察看),如果檢察官選擇起訴後,法院認為被告確有犯罪事實,可單純依法論罪科刑,也可以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宣告緩刑(留校察看)。您的案件已經進入法院,顯然檢察官已經選擇起訴對方,至於審理中有無與被害人即您達成和解,關係犯後態度,法院會斟酌是否給予宣告緩刑,與緩起訴無關。 煙毒犯之處置,我國採勒戒先行主義,是否會因此不符合刑法第74條緩刑之要件,須有更詳細資料才能判定。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文城 104-07-04 11:58

請問辦公室的同事偷竊被抓到  總共有4個受害者

請問律師:如果4個受害者同一時間告他  跟分4年 每一年告一個 讓犯罪者連受4次判決    基於一罪一罰的原則  那犯罪者是不是會受更多的刑事處罰? 

所以對於惡性重大的人 是不是叫受害者 不要一次告完 等第一件法官宣判後  再依次告第二件...第三件.......第四件....?

您好:

您的問題在刑法競合論部分已有相關之規範,請參考刑法第50條以下之規定。

文城 104-07-03 18:49

請問如果發現自己的東西被偷了 要去地檢署寫告訴狀 告這個偷竊之人
但我同時發現我2個朋友也被這竊賊偷了   我想告發這件事
因為辦公室的竊賊是同一人  所以是不是要寫2分?
自己的寫告訴狀  另外那兩位同事被偷竊的事實寫告發狀?
還是可以合寫一份  標題:刑事告訴兼告發狀?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3 19: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在同一份告訴狀中一起提告,當然需要全部告訴人簽名唷。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懵懵懂懂 104-06-29 13:21

2/24事發當下警察都不太願意讓我報案,一直叫我給偷我摩托車又霸占摩托車2天又毀損摩托車的人時間!!就只因為我跟他哥哥是情侶關係,所以不給報案!叫我們好好跟對方說!!現在6/4報了案已:毀損案來偵查!在6/26偵查組的又已竊盜.恐嚇.毀損案請我去說明是發經過!我沒有明確(只表明朋友關係)的跟警員說我跟他哥是情侶關係,我若又說是情侶!警察是不是又叫我合解了事?(正確來說我根本也還沒嫁給他哥,何來親友關係??)那我會變成做偽證嗎?

筆錄可以在附加上:問:當初為什麼不報警?答:應為警察認為我跟他哥是情侶所以叫我好好跟對方說所以不受理此案!因此事件我跟他哥決裂!!問:對方有要賠償我修車費用?答:有,但一直都沒有做賠償!這是否構成背信?

員警也有打電話給對方請他歸還我摩托車!這當下不就已經確定我的摩托車在他那嗎?那他偷竊我的摩托車惡意侵占超過24小時又惡意毀損我的摩托車又算什嗎?現在摩托車載我這那當初他的惡意侵佔還能成立嗎?

我總覺得第二次做得筆錄還是覺得好像哪裡怪怪好像在為對方減輕罪行之類?對方聽說日子過得很逍遙自在,我卻為此件事感到心煩!若上訴這些竊盜.恐嚇.毀損他不到案說明又只能先通緝他到案說明,然後.....又是金錢和解嗎?對方若說沒錢,那還不就是拖下去?(警察的態度也是就是要賠償嘛~~)我還不是繼續生活在恐懼裡~四個月了~真怕對方哪天忽然想到要來報復什麼的!!我到底該怎麼辦???很累!!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30 11:16

1. 先弄清楚,摩托車是否是你交給他,或是他擅自騎走,後者才會有竊盜的問題,至於前者,若是對方不還則可能構成侵占,若對方有毀損摩托車行為,若是故意則會構成刑事毀損罪。

2. 您有去做筆錄並表示要告,警方就要受理,且要移送地檢署,雖他們可能會勸和解,但決定權還是在你們。

3. 報案提告也須留意自身安全,祝早日解決紛爭。

None 104-06-24 11:39

借公司的書回家為客戶設計資料和課程, 之後又馬上還回去了, 能算業務侵占嗎?  書本來就可以借, 只是我犯懶沒登記, 但是同事和監視器都有看到我還。

業務侵占罪和偷竊罪有何不同?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業務侵占罪必須是該本書原先是在您合法持有中,您再佔為己有才有可能構成,由於您未經登記就將該本書拿走,該本書並非在在您合法持有中,如此可能會較符合竊盜之犯罪型態,不過如果您有迅速歸還的話,應該可以主張主觀上並無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4 21:10

可以主張沒有不法所有意圖唷!

王永聰 104-06-19 13:15

去年她犯錯,緩刑到今年12月初,今年6月初吵架,她偷偷把東西全部拿走,連我養的貓都被帶走,她家不准養,我怕被丟掉或不還我,本來想說會和好,所以一直沒提,前幾天問她貓咪吃飽了嗎,但都已讀不回,手機現在空號,臉書也封鎖我,完全無法聯絡,如果去對方那要,人家不還我,我該告侵占還是偷竊緩刑會被追究?想請一個律師 PS~貓咪無晶片但我有足夠證據證明我的,領養證據加上照片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您所述情形,你可提刑事竊盜罪告訴。

2、對方於緩刑期內故意犯竊盜罪,緩刑可能遭檢察官撤銷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9 15:36

貓咪在法律上屬於動產,若可證明您是所有權人,對方將貓咪帶走,可能會有刑事竊盜之問題。

一、我想你既想要要回貓,又不想傷害你的女友。

二、沒錯吧。

三、如果是這樣,就不建議你去告他刑事竊盜罪,因為非特定親屬間的竊盜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大家說的公訴罪,告了之後就算你想撤回對方也不容易全身而退。

四、你這樣的情況還是可以循民事處理即可。

五、例如說聲請調解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9 20:10

您好,建議您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文城 104-06-16 11:11

請問地檢署有認罪協商的制度 但如果並未透過地檢署 直接請律師去法院告刑事 被告是否還可以跟法官申請認罪協商麻? 如果是一般的公訴罪 如詐欺 偷竊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地檢一般是與檢察官協商是否給予緩起訴,但若要緩起訴,檢察官仍需告訴人同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6 22:56

若在偵查中認罪,可以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