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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3-09-12 19:14

我把目前在進行中的民事訴訟被告答辨狀,影印分給社區民眾評評禮,這樣犯了毀謗罪是嗎,答辨狀是被告的繕本,裡面都是被告陳述,並無修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2 1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應無誹謗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3 00:55

您好:

如同房大律師所述,謹補充如下:

若本件您要構成毀謗罪,要件上就是須「您」說了一個「虛構的事實」;

但您公開的被告答辯狀,內容是「被告」說了一個「他自己認為的事實(真偽先不論)」;

單在「犯罪行為人」這要件上您就不構成毀謗罪了。

謝謝

JACKY 103-09-13 08:40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同房大

律師好:我有一個問題,也就是被告答辯狀問題

1.被告答辯狀並沒有依照司法院狀紙格式1、格式2編輯,也就是他自己拿一張A4紙,把自己要陳述的事實,打好後印出來(沒有案號、案由、原告、被告...),也沒有蓋法院收執章,就在開庭前(休息區)拿給我,並不是郵遞,也不是在庭上由法官給我,已經很多次了,我也在陳報狀要求法官請求被告依照司法院狀紙格式1、格式2編輯。請問這樣答辯狀有效力嗎?

因為好像有人說並不一定要按照司法院狀紙格式1、格式2編輯,也不一定要蓋章,反正你有收到就好,但如果遇到賴皮的,說我沒收到那該怎辦(如果不是透過郵寄,或法官給的)

 

JACKY 103-09-14 11: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應無

那這樣有妨礙名譽嗎,讓大家看看寫這樣"好不好笑"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4 23:24

您好:

1.司法書狀其實無固定格式,只要年籍資料、自己的訴求、依據都寫好,基本上就可以了。

2.如果對方沒有透過郵寄或法院遞狀的方式將他的答辯狀交給你,在無其他證據可證明你有收到

   他的書狀之下,對方確實也無法說你有收受他的書狀。

3.公開他寫的書狀給大家看好不好笑,也很難構成毀謗

JACKY 103-09-15 20:36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司法書狀其實無固定格式,只要年籍資料、自己的訴求、依據都寫好,基本 ... (恕刪)

律師,請問這應該不算涉及私德吧,因為我媽媽在前一天,有跟另外一個原告去發,我比叫擔心他會不會有事,

胖胖 103-09-12 01:09

各位專業律師你們好

本人第一次在男方老家中,遭受未婚妻的大哥飆罵三字經(幹X娘),男方直系血親有四人在場均清楚聽到,後來被制止趕出門外。

第二次:因結婚前遭受女方親屬在自宅內不停飆罵三字經(幹X娘及雞X)等,辱罵男方職業(公務員),及動手用力推倒本人(但無受傷),因在場有女方親屬等三人,及男方的爸媽在電話中清楚聽到(開車趕過來途中),但當時並無及時錄音,但事後往來書信男方有論述這些事實經過,女方坦言不諱並在書信上道歉,是否能以此推論舉證的確有用言語暴力,使當事人心生恐懼,造成身心受創(有精神科的藥袋為證)。

隔幾天舉辦完婚宴後,男方逕行主張不與女方登記結婚,請問這樣有辦法控告對方公然侮辱罪及毀謗罪嗎? 

另男方想主張無效婚姻之訴,請女方歸還結婚一切費用,及另提精神賠償民事訴訟成功機率高嗎?

謝謝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9-12 09:17

您好:

一、遭受謾罵部分:刑事部分可能成立公然侮辱誹謗恐嚇危安,但必須視對方言語及當時情狀方能確定。民事部分可以認為是侵權行為,得請求損害賠償,包含精神慰撫金等。

二、婚姻無效部分:您並未與女方登記,你們之間未有婚姻關係,沒有婚姻無效的問題,最多僅是解除婚約,請求對方返還贈與物及賠償你的損害。

103-09-11 14:17

你好:

我想請問 我在遊戲中(大家都看得到的頻道)

被玩家罵 表子 犯賤之類的言語(已拍照) 是否可以提出

毀謗公然汙辱 如果可提出的話 我下一步該如何做?

如要警察局報案 我需要把拍照的證據都列印出來 還是??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11 16:41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公然侮辱毀謗,您可依刑法第 309 條之公然侮辱罪提起告訴,您可直接向警察提告、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或是準備刑事告訴狀向法院提告,您必須準備幾個證人證明對方係在公然情況下辱罵您,並將侮辱行為拍照列印出來做為證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03-09-11 17:0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公然侮辱毀謗,您可依刑法第 309 條之公然侮辱罪提起告訴,您可直接 ... (恕刪)

律師您好:

拍照的場景就是大家都看得到的頻道 還需要證人嗎???

畢竟不想麻煩到其他人 如沒證人 就無法告成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1 18:04

您好:

如無證人,請將畫面翻拍存證;

並且要說明該遊戲頻道是公開的,不特定人均得共見共聞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1 1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是在公開之平台或在可供三人以上觀覽之私訊為您內文所提及之妨害名譽行為,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提告妨害名譽

Bo 103-09-10 13:39

想請問我妹收到一封認識的人傳來的line內容無故說我妹不要臉和爛貨等字眼這樣是否能夠成毀謗汙辱?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10 14:03

您好,若要構成公然侮辱毀謗,必須是公開地對不特定的人,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造成影響,若僅在私人line對話中批評,無法構成公然侮辱毀謗。但若對方密集使用批評性字眼騷擾您妹妹,嚴重影響她的日常生活,恐有觸犯刑法第304 條之強制罪之虞,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0 14:47

您好,若是line群組而有三人以上之人可共聞共見,才有刑事妨害名譽之問題,否則僅屬單純之民事糾紛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0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私訊中之對話縱使有侮辱之行為,亦不構成刑事妨害名譽。 

小邱 103-09-10 00:24

你好:

        我這兩天收到有人用LINE罵我們家人,真的很生氣,對方又說,要告你去告。以下是罵的內容:X你娘,老X歪,你們是欠揍還是欠罵,你家要死人嗎?再大的白包我都有辦法包,我什麼都欠,就是不欠錢

         我要怎麼處裡?去告他毀謗恐嚇污辱,還是....請教教我,謝謝,感激不盡

您好,對方的行為若已經讓您心生恐懼,即有可能構成恐嚇危安罪,但若對方僅是透過私訊謾罵,並未在公開場合或透過群組為之,即無公然侮辱的問題,以上供您參酌。

翻白眼 103-09-09 16:33

我姊夫 外遇

小三把他們出遊或是合照PO到FB 他們照片是設成公開

我抓他們的照片

PO到FB 說 請問有人認識某某人嗎?她男朋友就是我的姊夫

他現在不見了 我姊姊很擔心他
沒有公開本名 照片也有馬賽克

他們說要告我毀謗 有辦法嗎 ?

小姐 103-09-09 15:20

我是店員他是客人

9/5晚上

有個男客人來買菸,我幫他結帳,他卻當著我的面直接罵我死人臉,當時另一麼店員也傻眼,店長也在,但是他沒聽清楚他說甚麼,然後就追出去問他,那時我覺得算了不想計較

9/8晚上

同一個客人,一進門就罵我死人臉,我也沒說甚麼,他要買菸我就拿,然後他就說''幹 一副死人臉不買了''然後就走,當下我還是沒理,只是拿菸要放回去,可是他卻站在門口一直叫我死人臉,我沒回頭他就一直叫,我回頭他就說''欸死人臉你家是死人哦''然後就走了

我想問這算是公然毀謗公然侮辱

我有證人證據的話,這要如何提告

可是我可能會沒有對方得聯絡資料這樣也可以提告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9-09 15:22

您好:

您可以請店長給你錄影檔案,至警察局提起公然侮辱告訴。假如警察能夠循線找到人,再加上妳同事的證詞,可認定對方係公然侮辱

但前提是「警察有找到人」,如果對方沒有甚麼前科等等線索,單憑影像很難找人,警察也不太可能為了一件妨礙名譽的案子,特地去調一堆錄影畫面來偵查。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有證人可以作證對您十分有利,建議找機會確認對方的姓名,以提起告訴維護您的權益。

湯陳 103-09-09 02:34

請教各位律師,小弟最近用網拍和一位賣家(不是專業賣家)買到瑕疵品,他不願意處理,後來我在網拍討論區張貼他的賣家帳號
打上交易過程和物品瑕疵的照片並公開雙方的談判內容。
談判內容主要都是"我傳給他"的留言,大約5則,內容主要是他故意賣瑕疵品給我,他知情不報而且置之不理這樣;
他傳給我的留言前後只有兩則,第一則是表示東西未拆他不想負責,第二則是他說他最近在忙這樣。
(他傳最近在忙時,他馬上把當初在交易前,我和他確認東西沒有瑕疵的"問與答"的內容都清除了,但我有備份下來)
我都沒有人身攻擊的字眼,用比較強烈的字眼有
"誇大不實,刻意欺騙隱瞞,廢話一堆,避重就輕,小心此人" 這樣
請問我這樣有構成毀謗罪還是妨害名譽嗎?
有的話,我在網路上找到,"如果內容屬實可不罰"可行嗎?
請問他這樣刪除證據我告他刑事是可行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10: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敘述的誇大不實、刻意隱瞞,本文認為恐有侵害名譽之虞,但是還要從前後文作判斷。

2、對方刪除對話內容,並沒有刑事犯罪問題。

3、有關於消費糾紛的問題,雖然對方不是專營網拍事業的賣家,但是還是必須履行瑕疵擔保責任,可以依法主張。

4、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看看雙方是否簽立和解書,以保障雙方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貓 103-09-07 05:43

您好,想請問各位,舍妹近半年來遭受臉書不明帳號暗中騷擾並遭散佈不實言論,嚴重影響名譽,身心皆遭受極大痛苦,而事情略為複雜,經過如下:

一、事情經過:

首先妹妹莫名捲入車友的情侶感情糾紛(疑是男方對妹妹有好感),妹妹為證明並無干係並助女方挽回對方,竟傻傻的好心應女方(A小姐)要求配合加臉書好友並維持聯繫,誰知竟成為惡夢的開始。

1、某人盜用妹妹的臉書照片身分新創臉書帳號

(大頭貼跟姓名與妹妹平日使用相同,極易誤導)

2、某人以妹妹的名義與特定人進行影響妹妹名譽的不實臉書私訊對話。

(某人以偽造身分,即假的妹妹的名義,與特定人A小姐或A小姐的其他帳號對話,對話內容為妹妹已搶A小姐男友成功並放話騷擾A小姐,但事實是妹妹與A小姐男友並無任何朋友以上的接觸)

3、特定人再以臉書私訊發送該不實臉書私訊對話內容的截圖,給妹妹臉書中不特定的朋友。

(特定人A小姐有一個以上的臉書帳號,亦為妹妹的臉書朋友,而後因故彼此封鎖,故擁有妹妹部分朋友清單)

4、特定人私訊不實對話內容截圖給妹妹不特定朋友的行為,是經其他朋友私下告知,已影響妹妹名譽甚鉅。

二、問題如下:

1、因為該某人所創的偽臉書帳號只與特定人A小姐的帳號接觸,A小姐又只發送截圖,故無法查得該某人的身分要求停止毀謗行為,網路資料又稱台灣警方向臉書查調資料極困難,請問該如何處理?

2、特定人A小姐以私訊傳送不實對話截圖給妹妹不特定朋友的行為,是否造成毀謗?又該如何處理?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5: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向對方提告妨害名譽相關犯罪,惟您應自行調查行為人之真實姓名,因若僅有ip台灣臉書會拒絕提供用戶資料。

Steven 103-09-04 23:29

如題,我因為打LOL遇到辱罵的玩家

它只罵了我一句"廢物"

遊戲結算畫面的對話內容都已經截圖

可是我所截的圖無法確認是否有4個人看見他罵人廢物的瞬間(因為是事後截圖的)

不過遊戲結算的畫面是10個人可以共同看見的

我自己是認為有三人有看到,但是看見的人都沒有任何回應

因此截圖內容只剩下我自己還停留在那個畫面

請問:

1.只罵一句廢物是否能讓我提告成功?因為在網路上有看到別的例子說一句廢物也可以成功勝訴

2.若勝訴獲得的賠償可能為何呢?

3.若網路毀謗在第一次為敗訴,可以再往上幾層呢?

4.對於網路辱罵提告,請問要怎麼知道被告人的資料呢?還是說交給警察處理就可以了?

5.相關費用為何?

6.對方有自稱為某大學的法律系,是否要請律師讓自己站穩腳步呢?

法律真的不是很熟悉

還請祥解~

魚兒 103-09-02 08:40

請問講1.<關到頭殼壞掉>.還有講(被害妄想症和妄想症)  這樣會行成公然毀謗侮辱罪嗎?

2.對方已說他已到警察局正式對我提出提告公然侮辱公然毀謗罪.且警方也說我的簡訊足夠打贏官司也可以附帶民事賠賞.接下來警方會找我作筆錄,請問他講的話是屬實嗎?

3.對方告不成,我可以反過來告他誣告嗎?謝謝律師不耐煩解答^^

 1.單純兩人的私下對話  應該沒有妨礙名譽的問題  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2.但縱使對方提告不成立  應該也不容易構成誣告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2 10:23

您好:

若要構成公然侮辱毀謗,必須是公開地對不特定的人,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若您僅在私人對話中批評他,並無法構成,除非您在對話記錄中顯示出您有對外批評他的作為。 若對方確實提起告訴,最後也會以不起訴結案,您可對對方提起誣告附帶精神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青青 103-09-01 14:28

請問在LINE.2人對話.講出(你是關到頭殼壞掉)有刑事公然毀謗公然侮辱罪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9-01 14:46

您好!2人間訊息對話不是「公然」狀態,也不會使名譽受損,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青青 103-09-01 16:03

 請問.他說他已到分局做完筆錄了.且警方也跟他說以我的簡訊可以足夠打贏官司.以附帶民事賠賞

        接下來警方會找我作筆錄!(請問他說的是屬實嗎?接下來我要怎做才對?)很感極律師耐心解答^^

魚兒 103-09-01 16:44

 除了講關到頭殼壞掉.還有講(被害妄想症和妄想症)

 這樣會行成公然毀謗侮辱罪嗎?

對方告不成,我可以反過來告他誣告嗎?謝謝律師不耐煩解答^^

魚兒 103-09-01 21:4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2人間訊息對話不是「公然」狀態,也不會使名譽受損,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以上若有未 ... (恕刪)

 除了講關到頭殼壞掉.還有講(被害妄想症和妄想症)  這樣會行成公然毀謗侮辱罪嗎? 對方告不成,我可以反過來告他誣告嗎?謝謝律師不耐煩解答^^

ken 103-08-29 13:10

請教一下,今天有里長闖入我們辦公室說我們的員工休息時間,

對路上的女性不禮貌,吹口哨甚至言語騷擾;

我的主管問我有沒有聽過這樣的事情,

我直接回答主管說我沒有聽過,

里長馬上指著我鼻子說你甚麼態度,並揚言說要告我性騷擾,

此情形是否不構成恐嚇?在大庭廣眾前說要告我性騷擾是否構成毀謗名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不成立恐嚇問題,至於對方的言語,可能有構成妨害名譽之嫌,但仍有相當之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8-29 14:29

 

您好

刑法第 305  條之恐嚇罪,僅須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

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即為已足。所謂加害並不須果有加害

之事,亦不必確有加害之意,僅以受禍害之通知者,心生畏怖,而有不安

全之感覺為已足,不以發生客觀上之危害為必要。里長對你說要對你提告騷擾是否已違犯恐嚇罪,是否因此致生危害於安全,容有疑問。

至於是否有毀謗名譽的問題,依刑法第 309  條第 1  項之公然侮辱罪,其構成要件,應認係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情形下,對他人以言語或舉動辱罵、嘲笑或其他輕慢之表示,足以減損其聲譽而言。若以行為人於被害人住處外,即多數不特定人皆得以共見共聞之情形下,以「告性騷擾」之語辱罵他人,該言辭係極度毀損他人名節、貶抑人格之語,客觀上已足使被害人感到窘迫、難堪不悅,並減損他人之名譽。因此有違犯公然侮辱之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9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相對人是在公然場合為之,有可能成立誹謗罪,建議您蒐集證據後,委任律師為您提告。 

小呆 103-08-26 02:12

我因為上班的壓力大,有去看精神科醫生,但是每次我放假完,上班早晚班交接班就少錢,不是少100, 200, 500, 店長都誣賴我是我偷的,我並沒有做這件事,他都一直跟別人說是我做的,這樣算不算是毀謗罪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6 10: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的店長已經涉犯妨害名譽罪嫌,您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2、倘若以此為由扣您的薪資或是解雇您,您可以依法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3、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蒐證,然後委請律師發函要求店長賠償認錯,否則依法提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6 10:15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 310 條普通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對方將您的事情以口頭分散傳布給多數的不特定人知道的意思,並以具體的事實去毀壞貶損您在社會上的聲譽,便成立了普通誹謗罪。民事方面,對方侵害了您的人格權名譽,因此您對對方提起告訴並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am 103-08-26 01:51

不好意思 我想問一下 在遊戲中有人以私密的方式對你怒罵不穢字眼以下:垃圾 狗 狗鍊 腦蝨 鱉三 耖俗辣 裝死 孬 廢渣..等但是我不知道對方是誰 我已拍下證據 這樣的話可以請警方查對方IP嘛?因為這對我造成 毀謗侮辱 騷擾所以這樣的情況提告容易成功嗎? 

sam 103-08-24 19:15

不好意思 我想問一下 在遊戲中有人以私密的方式對你怒罵不穢字眼
以下:垃圾 狗 狗鍊 腦蝨 鱉三 耖俗辣 裝死 孬 廢渣
但是我不知道對方是誰 可以請警方查對方IP?
因為這對我造成 毀謗侮辱 騷擾
所以這樣的情況提告容易成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4 23:46

您好,您可將畫面擷取,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以對方妨害名譽為由提告,同時並要求檢座調查對方之ip及年籍資料。

 

Mino 103-08-24 14:21

我想請問一下.我在一間大電子公司上班結果跟裡面的同事有爭執<也算是誤會別人的亂說>結果那個人應是要把事情搞大後來就到經理副理課長大領班副領班及兩位同事及我本人一起開會說明在說明的過程中我有錄音但是錄到的有的很小聲我跟重點的那位同事她說我跟別單位的另外一個人吵架但是並沒有這一回事.而被說出來的當事人也像我道歉也說不知道為啥會成了打手結果變成很多同事及別單位的人都認為我是個惹事生非的人這樣影響了我的名譽造成我在公司有很大的困擾我可以告她嗎?毀謗妨礙名譽罪?但是錄音的過程中她說的時候很小聲但是當場的人都有聽到並且開完會之後副領班及時去跟那根無關的人說她被拉出來說我跟她吵架但是並沒有這回事.我要怎樣提出告訴因為我不知道她的地址況且公司也不會跟我說她的地址是要教律師寫嗎還是?

第二點有位同事跟別的單位還有其他人說我很壞而且脾氣很差很多人上司都討厭我而且還說公司要開除我但是我問了課長並沒有這回事情我可以告他嗎可是我沒有錄音只有證人?

第三點我上下班途中車禍去公司請假結果很衰的兩次車禍.後來經理說是我的問題還說公司請我殘障的已經很好了了還諸多要求.他是在辦公室大生辱罵我副理也在旁邊但是我沒錄到他音可以提告公然侮辱嗎及歧視殘障人士

BruceChang 103-08-22 09:55

您好:
    我昨天在公司因與同儕在工作上發生口角, 對方竟然罵我"垃圾", 雖然來不及錄音, 但現場有其他同仁聽到他罵我, 在有人證而無物證(錄音)的狀態下, 是否告得成「公然侮辱」; 另外, 當主管出來協調請大家冷靜時, 他竟然大聲說了我也對他罵三字經(實際上我並沒有這樣罵他)來汙衊我, 並且我有錄音錄到這段對話, 請問這是否構成了誹謗(毀謗)罪?

 

妨害名譽的問題,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BruceChang 103-08-22 10:51

 想請教這樣是否構成"毀謗罪"??

raxli 103-08-14 21:50

日前承包一件室內裝潢工程,施工期間...業主不斷干涉施工進行及不當言語羞辱施壓..且有變更工程細節遲遲不與討論..變更內容所產生之費用也避之不談...甚至強迫我方於非工作時間施工並不顧及我方安全要求我方不眠不休要如期完工...最後於我方缺乏適當休息情況下..仍要求我方於夜間將近凌晨時分趕往施作工地施工..趁我方已疲憊不堪,無法正常思考情況下..逼迫我方另外簽署不合理契約(內容包含要求我方在不合理時間內完成所有工程,如未達成,我方須賠償該業主房貸房租及精神損失,另須以總工程款50%作為賠償,還必須完成所有工程).

請問 該份契約書一式兩份,上面只有我個人單方面的簽名..並無業主方面的簽名,該契約書是否有效,簽署契約後.業主於約定時間未到之前仍不斷干擾我方施作進行,有蓄意造成我方無法履行約定之意圖,這樣行為是否觸犯相關刑責?

契約書內容已載明工程延誤之處理條款,該業主於施工期間一再干擾施工進行且經我方明確表明態度後仍藉故干擾,甚至對第三方轉述有損我方名譽之話題,嚴重影響我方施工進度後,仍趁我無法做正確判斷情況下要求我方簽署那分不合理契約,想請問,該業主行為是否屬故意或刻意要詐騙我方之行為?

業主當我面前與第三方通電話,對第三方轉述有損我方的言語,導致第三方致電責問與施壓,業主對第三方說我的是非的這種行為是否已構成公然毀謗?(第三方身分是業主的同學,也是我很好的客戶,是我跟業主間的介紹人)

另業主曾於閒聊之餘提到過去前輕時本身也屬逞兇鬥狠之人,且於工程期間曾暗示他現在脾氣已收斂許多,所以才會好好跟我方用講的.....這算不算是一種恐嚇?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2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傳述有損名譽的行為,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已經涉犯妨害名譽罪,可以依法提起告訴。

2、有關恐嚇的部分,就您所述的狀況,尚未構成。

3、有關履約的部分,比較難主張對方趁我方意識不清楚簽約,可能需要詳細分析當時候的狀況,但是倘若對方有阻撓施工的話,我方延誤期間可主張是無須負責。

4、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處理本事件,並且建立相關制度,保障權益。

星期天 103-08-14 00:08

我在網路上使用他人照片發佈文章,內容無毀謗辱罵之類...

他說他已經寄三聯單給我了,他要告我什麼?

 您好:

有可能是告您有關個資法或著作權法之犯罪

但如果是他向警方報案的三聯單,其上亦應有記載相關告訴罪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S 103-08-12 15:47

前夫離過婚育有一女(有多重障礙的女兒).今年6月中認識.前夫就火速求婚.並要我簽下婚前協議書.內容包括婚後女方生下小孩.男方願給1百萬元及婚後的一些承諾.後來新婚不到10天發現他有交往多年的女友沒分手有訂婚.還跟我結婚.他是個法律系助教和律師.男方婚前要我生小孩.但婚後發現男方性功能也有些障礙.生育可能有問題.根本在欺騙我..也聽前女友提起男方家中基因有問題.生出的小孩可能會有問題.. 男方離婚後有求合我說要復合.但我發現前夫有跟前女友聯繫..所以前女友告知我說:男方和她當初好幾年前有宴客訂婚.前女友是跟我說有結婚差沒登記.那這樣這男方又娶我是不是算重婚呢? 而男方一直用假求復合之名.行對我性騷擾之實.不管是言語或動作.可以告性騷擾嗎? 男方女友也告知我.我和男方有婚約時男方女友有跟男方去開房間發生性關西.這些話全被女方錄音.這樣是否算通姦?而且男女方有婚約時.男方還跟前女友說要給她寫份婚前協議書給她保障.跟她登記結婚..這些話男方女友都有LINE圖片為證給我.這男的是不是惡意騙婚? 而這男方也對他人說起我的壞話(有的都無中生有)我是否能告他毀謗? 男方婚前婚後也判諾二人.結婚10天就與男方離婚.男方只願意給賠償費8萬.後面4萬到現在還沒付清分8.9月付.也怕他沒付.男方大女方10多歲.男方第二次婚姻.女方第一次.女方感覺受騙..可以提起婚姻無效之訴嘛?女方精神受到創傷是否能要求男方賠償? 這些訴訟成功機率有多大?不知道現在訴訟費還有分成的嗎?如果有拿到的賠償費我願意用分成給..請各位大大幫忙.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是否有重婚的行為可能還是要看前婚姻結婚的時間點  當時屬於儀式婚姻  所以不一定會有戶籍登記   2.如果可以證明對方確實明知有婚姻關係存在  還是跟你結婚  這樣應該是有機會請求對方賠償損害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阿桑 103-08-09 23:59

網路上,我因為幫潘俊彥(被新聞報說發性災樂禍文的人),結果有人說我就是潘俊彥,潘俊彥就是我,當下我要他提出證據,不然就是毀謗我,他還是不聽,他說他質疑,我哪可以告他毀謗,被他說到後面我都上傳我身分證我拍的影片證明我不是潘,他居然說他看到我很生氣中於達到目的,我深覺得我被他毀謗,所以後面我就覺得他很無恥,我打出無恥他說他可以告我,我對他公然污辱,我跟他說是誰先挑釁的,誰先毀謗在先的,我想請問我可以告他毀謗我嗎?

以下是我跟他的對話內容 (有截圖)

毀謗我的人說:這或許是你自導自演的對話、證據。唉...別當大家都白痴,你這fb帳號創辦時間就在8月份。

別再裝模作樣了ok潘先生

我說:裝你媽媽啦,我把我身分證上傳你馬上拍下跪照片跟我說道歉

毀謗我的人說:會有成千上萬的人檢舉你你放心,網友鄉民的腦袋不是白痴ok

好怕怕唷~那來告啊

40多歲蔣話還像個小屁孩...我拿我阿公的身分證照我70多歲了,我要告你欺負我老人家

拿人家的身分證照就很得意?你當每個人都白痴好嗎?

拜託你快來告我吧  不要費話一堆了

張先生我們要體諒潘先生,連他媽媽都說他有病了

我說:少在那一搭一唱演戲,要說我是潘的分身,真夠無恥

罵我無恥,污辱字眼

換我告你了

哈哈哈,看你氣得火冒三丈的,我就是林北的宋歪歪

你拍一部自跳自唱的姐姐來瞧瞧,我就相信你。zzz

不想再跟你囉囌了,反正我下班會走警局就是了,而且我的目的已達成,看你氣得火冒三丈,我就爽了。

 

我跟她說我可以反告他毀謗我他回我

毀傍?質疑算毀謗?哈哈,那歡迎你來喲^_^

 

請問照他這樣的話我可以告他公然毀謗我嗎?很急,可以有律師幫我回答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0 1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對其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米米 103-08-09 23:21

請問我與十幾個同學有開個Line的聊天群組,裡面有某些人談論不在這個群組的同學A,我覺得他們說的內容與實際情形有出入,所以我把聊天內容傳給我的同學A,結果現在A 說要控告那些說不實內容的人毀謗,現在這些同學還不知道是我給A大家的聊天內容,但是他們已經在討論要是知道是誰害他們被告,要控告洩漏聊天內容的人妨害秘密還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請問我這樣真的有犯法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0 18: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並不會有害秘密之問題,可放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薰 103-08-09 22:22

我跟朋友在fb上面有些問題.他欠我錢.我跟他說要拿他的fb來抵消他欠我

的,他只跟我說拿去.後來我帶走了他的fb.反說要告我.我有證據他自己說

要我拿去的.後來他新開一個fb在上面po罵我.陳淑華偷竊他的fb  可憐

要大家以後要小心我這個人,是在公開場所這樣說的..請問我可以告他

毀謗還是什麼嗎??拜託我很急這想知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擷取畫面向對方提起刑法妨害名譽誹謗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菲比 103-08-09 12:52

公司一對各自已婚男女同事因為搞曖昧故與同事閒聊討論此事半信半疑,因此外遇女同事是我好友,去詢問她否認事實並告知誤會,但是同事老公證實事實,雖然無捉姦在床直接證據可是可以確定他們交情匪淺,之後此女同事離婚,更讓公司同事覺得曖昧之事可信度高,但現在此女同事認為其他同事似乎以異樣眼光看她,她居然說要告我毀謗妨礙名譽,因為我曾經和其他同事討論此事,請問我要如何自保,我只是因為不敢置信和另外同事討論真假並無散發,該怎麼辦?

 您好:

如果您僅係與特定少數同事間討論該事,而並無散布給不特定多數人知悉之情況

則會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應不至構成妨害名譽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9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證據,您可抗辯您從未說過誹謗性之言論,且亦無散布於特定多數人之犯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geniale 103-08-09 00:37

我先生因故提離婚並指責我:「說話刻薄,說法常前後不一,無邏輯可言,懂不懂就提錢。滿身銅臭,不懂事,知識貧乏,我真的不大敢帶妳出門,隨時隨地都可能被人用異樣的眼光去看待,妳卻總是不知道自己造成周遭人的不舒服. 跟妳在一起的一年多,我周遭的朋友同事,同學,親戚沒有一個不害怕妳的。因為妳不懂人情世故跟禮貌規矩。這一年我承受極大的社會壓力」

請問是否涉及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您好:

是否構成妨害名譽罪(包含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均應有使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要件才會構成,故應視您先生是於何種情況下指責您而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geniale 103-08-09 01:07

請問算是言語暴力嗎?還是某項刑責呢?

 如果沒有構成刑責,也可以算是言語暴力的一種

阿葳 103-08-08 21:01

我目前在FB上面購買東西 客氣的詢問賣家

在詢問過程中 賣家在私訊中直接罵『幹』『你真的是白痴』『蠢成這樣』『不長眼』這樣有構成毀謗罪嗎?

有構成的話我該先去警局備案還是直接去地檢署?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8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係私訊,尚難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相關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8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散布對您之相關言論,方有構成誹謗之可能,若僅是私訊,似未構成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葳 103-08-09 15:47

阿葳 103-08-09 15:5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散布對您之相關言論,方有構成

 

律師您好。在請問您一下 對方直接在Fb上po說我『麻瓜』又在說一次『不長眼』這樣是否有構成公然侮辱罪?雖然他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我一看就知道是說我了

阿葳 103-08-11 14:40

律師您好 那我想請問一下 他在FB上po文說我麻瓜

又在說一次不長眼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因為對方也直接跟我表明他唸法律的....雖然他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我一看就知道是說我了

阿葳 103-08-11 14:41

律師您好。在請問您一下 對方直接在Fb上po說我『麻瓜』又在說一次『不長眼』這樣是否有構成公然侮辱罪?雖然他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我一看就知道是說我了

大頭 103-08-08 02:48

某一天中午,我女朋友的嬤嬤來應徵的服務員地方剛好是我女朋友上班的地方,剛好櫃台那個是女朋友媽媽認識的人,他就說你女兒不是很乖?怎麼被種草莓成這樣,很隨便喔,然後又說  我之前追過裡面服務生的女兒(這件事根本沒做過沒追過)?還到處跟人家說?這樣是否構成   毀謗名譽?

您好,傳述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不實言論者,即構成誹謗罪,依您所述,對方的行為可能構成誹謗罪,可蒐證提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祤任 103-08-07 01:57

前女友還沒跟我分手前,我跟別的女生出遊而已,結果她跟她在鐵板燒店的同事跟老闆說我劈腿之類的這樣是否構成毀謗?!

您好~

聽您初步敘述,你前女友因傳述不實的事實,可能涉犯毀謗罪嫌;

但仍尚有諸多法律爭點尚待釐清,建議尋求律師專業的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Angela 103-08-05 22:52

我與某某先生借錢,約定還錢的時間也還沒到(沒有借據

對方卻一直騷擾我,用留言傳黃色對話,並且半夜在我的部落格上公然毀謗汙辱我,使我不堪受擾…

每天都提心吊膽的怕他又亂留言,導致我半夜常驚醒,得靠安眠藥才能輔助入睡……

倘若他要告我沒還錢(相約還錢時間還沒到)

那我能告他嗎(性騷擾公然侮辱…等等)

那又有勝算嗎?

拜託幫忙解答,萬分感恩!

以上是之前的問題,

但是現在又發現他在我朋友的訊息裡偽造

說我是妓女,諸如此類的毀謗言語

還用我fb的名稱去偽造相同名稱來欺騙我朋友

還罵我不要臉、欠錢就該還錢等等…

說我沒還他錢他嘴巴要怎麼說都是他的自由

要我把錢吐出來才不打算繼續汙辱

(當初沒簽借據,也沒有說好一定得還錢的時間

還說如果我沒錢可以還可以先緩緩)

這樣我民事方面可以怎麼要他求償?他照成我嚴重內心壓力

拜託幫忙解答 萬分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對對方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辱罵您之截圖和散布之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公然侮辱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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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 103-08-05 21:50

這是我從同事口中聽到的事實  最近剛請了小產假

店長剛詢問完人事部我的小產假如何申請(有提到我的名字)

一掛掉電話後  主管當著所有人(至少四到五人以上)面前問店長

' 如果是你未婚懷孕 你敢拿這個當作正當理由請假嗎 '

之後還說

'小產假不算自己的休假日 那怎不再多拿幾個小孩賺休假 '

 

請問這樣主管有算對我造成毀謗

事先我就有先請店長須保密了

畢竟公司內很多同事事先不知道我的事情

但事後大家都知道了

我不知道該怎麼去面對大家

 

求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店長的行為已經侵害您的名譽,因此您可以發函要求店長道歉,並要求賠償

2、但是是否能夠成立刑事誹謗罪,仍有爭議。

RuRu 103-08-05 16:09

您好:

近日得知,有人在fb他個人版面影射攻擊,版面及留言內容都沒有指名道姓。
但同時以fb私訊方式,主動向與我稍有互動的"幾人"散佈關於我的不實謠言

內容已清楚指名道姓提到我,且也有提到他版上面的文說的就是我

這些謠言已嚴重防礙我的名譽(指我傷害生命,不實收費...)

關於謠言內容我都能證明是不實及扭曲的,

我也已經有拿到對方散佈內容的截圖

請問這樣是否能提告加重毀謗罪 (以文字散播)?

網路謠言散佈者,與製造者,是否可以一起提告
謝謝

您好,以文字方式散布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不實言論,已構成刑法誹謗罪,於Facebook貼文辱罵他人的行為已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協助散布之人均為共犯,可具狀提出告訴,但因人數眾多,建議可找專業律師協助,以維護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對方散布對您不實言論之截圖等,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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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3-08-05 00:12

小弟控告我和妹妹"毀謗"及"公然侮辱”,理由是因之前在他律師處開遺產協調會議.那時我和妹妹提到了遺囑,所以他要求我們拿出來,因而產生了爭執.

今天去開偵察庭,他向檢察官表示我和妹妹當時除了說他拿遺囑,也?了他"瘋狗亂吠""幹"及"你老婆也不是家人"等字眼,且他認為當時律師處是公開場所(因大門未關),所以指控我和妹妹二項罪名.

我有向檢察官說明環境因素是因為小弟請了一些長輩到現場,他的律師表示小會議室坐不下,改請我們到客廳,且有些長輩陸續進入,所以才會沒關門.

且我是在醫院親眼看到妹妹拿遺囑給小弟,現在小弟反而要我們拿出證據….

至於"瘋狗亂吠""幹"及"你老婆也不是家人嗎?"等字眼,我和妹妹則是表示沒有說.

 

檢察官最後有問我們是否願意轉調解委員會,因我和妹妹都認為我們沒說謊,所以拒?和解.

想請問律師:

請問這會被起訴嗎? 小弟有提供錄音檔,因時間已過四個月,且當時我們都被氣到昏頭了,所以根本不記得有沒有?他,若因有?這些字眼而再開庭,請問要如何因應呢? 因小弟的目的是要錢,請問若我們堅持不和解被告成立,可能的狀況?

 

沈恆 (沈律師) 103-08-05 03:56

您好!倘若錄音內容有謾罵或不實陳述,有可能被起訴;若有罪而不和解,除了判刑較重外,還是應另負民事賠償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iny 103-08-05 05:28

再請問律師:

對方指錄音檔中我有提到"瘋狗亂吠"的字眼,若下次開庭時,我可否要求聽錄音檔呢?

而且我若有回應"又不是說你,你何必自己對號入座",是否可澄清不是在罵他呢?

若妺妹是因為被他激到火大了,才會脫口說"幹"的字眼,但不是針對他,這樣能解釋得過去嗎?

不好意思,再勞煩律師們解惑~~

如果兩方有任何一方不願意和解,起訴的機會應該是很大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洪中 103-08-04 16:08

我在7月17日報案告某某人公然侮辱毀謗但到目前遲遲未收到法院通知  想請問會不會被警方吃案了  而對方並沒有向本人道歉及談合意思  那我該怎麼辦?

回覆 洪中 的發言內容:

我在7月17日報案告某某人公然侮辱毀謗但到目前遲遲未收到法院通知  想請問會不會被 ... (恕刪)

 您好:

如果您係向警方報案提出刑事告訴,則建議應取得報案三聯單較為妥適

如係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則僅要確認告訴狀確有受地檢署收文即可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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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咩 103-08-03 09:38

我想請問朋友的妹妹已經是個當媽媽的人在今年7月11號因為他哥哥第二次被我標注到所以在臉書上留言,內容有說到[今天沒有人拿槍拿刀逼妳跟他在床上爽]還有一些話是說到[是我哥搞大妳肚子的嗎]...的話語,讓我覺得遭受汙辱,我在8月3號,朋友的臉書留言或是標注他,內容是希望他妹妹可以跟我道歉,但他們兄妹不道歉,一直把所有事情說到我身上也有說我懷孕..的,我覺得他們沒有尊重我,我回覆的時候有說到[怪到別人身上,真是沒教養]朋友的妹妹就說我在毀謗她嗎,而那個朋友又打了兩次電話,在電話一直不斷辱罵我三字經問候我媽媽又罵我白痴白目,我全程都有電話錄音,兩方的電話旁都有人聽見他對我的辱罵,我有請他跟我道歉,但他說他沒必要跟我道歉,因為我太白目...等,他電話裡還有講到一些話讓我覺得他好像有點在詛咒我媽媽。

請問針對朋友他妹妹的留言,以及我的留言,還有朋友打電話辱罵我,還有,朋友在電話有詛咒我媽媽的感覺,請問這幾個分別都能構成公然汙辱嗎?如果三方都要提告可以告嗎?請問三方分別是觸犯什麼罪刑?是去警察局告還是要去法院告呢?這些事件請問分別是算民事還是刑事的案件?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似有誹謗公然侮辱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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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傑 103-08-01 19:55

請問:

ptt上這樣發文算毀謗嗎?

(如果不爽悠遊卡的人 搭捷運就買單程票阿 幹麻用卡)←這樣的發文算毀謗???

樂樂 103-07-30 18:43

想請問有關毀謗名譽的問題以及存證信函問題

律師的事務所位在哪?可以方便預約時間當面面談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咖啡 103-07-30 14:50

不好意思還是個學生,想請問我在知名的匿名論壇上發表投票行文章內容大致上是訊問為何喜歡這動漫角色的原因,隨後被網友問候智商部分,制止後還被戲稱止義洨起入,因為對網路用語不是很懂所以上網查了資料原字是正義小超人但改字後發現是在諷刺別人裝正義意思,請問這樣也算是毀謗他人名譽?

不好意思因為後續有些網友貼出一些照片,我感覺非常不舒服,圖片是兩個男人,一個站者另一個看起來是跪在地上,站者的人用手按者跪者的人頭在他下體部位處, 並在跪者的人身上貼我的IP , 這感覺真的很不舒服,這樣已經算是性騷擾了吧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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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頭 103-07-29 01:49

甲方主要是希望能夠讓乙方不再有毀謗乙方之言論,才會立這合約書。

另外想詢問一點,乙方到處跟別人講甲方在破壞乙方的名聲,但甲方根本沒有這樣做,
請問甲方可以依別人跟甲方之朋友的對話,並對乙方提告毀謗罪嗎?

這是甲方所撰寫的合約書,有任何需要修改的地方嗎?

合約

合約書人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甲方對乙方之毀謗言論,造成乙方名譽受損,
因此特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合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得於民國(下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於乙方之FACEBOOK刊登對乙方之道歉啟事,公開澄清甲方對乙方所發表之言論為不實,並不得撒下公開澄清之道歉啟事於一輩子,以彌補乙方所受之名譽損失。

第二條:
甲方同意於乙方之賠償以及刊登FACEBOOK之道歉啟事完畢後,並不得再有其毀謗乙方之事。

第三條:
甲方若不如期履行第一條之約定,應另賠償乙方__________元之違約金。

第四條:
合約書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 和 約 書 人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合約所記載之甲方、乙方與您敘述的不同。

2、第一條,建議以雙方同意的刊登內容,由涉嫌誹謗之人自行刊登於其自己的臉書上較為合適。

 

 

windy 103-07-28 23:14

前兩天一女的闖入我家來跟我男友要錢,我叫對方出去,她不但不出去,還說我沒權利趕她出去,房子雖是以男友的名義租的,但房租都是我出的,我有匯款單,請問我有不有權利趕她出去呢?還有她還罵我肖扎某(瘋女人),還莫名其妙地說我破壞別人的家庭,說第一遍時我沒有錄音,第二遍時我有錄音但沒有告知對方我有錄音,請問我可以告她毀謗侮辱妨礙名譽嗎?另外錄音證據法律有效時間是多久?因為我不知那女的住哪,沒有地址可否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5: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屋使用人,有權利要求無權使用人離開。

2、有關於誹謗公然侮辱等侵害名譽行為,倘若對方是在您的家中,且沒有其他人在場,則難以構成。

 

 

windy 103-08-13 11:19

感謝曹律師的回復,另外我的疑問是,我家裡還有別的房客,只是房客?有出來而已,我錄音時是在樓下的公眾場合,只是旁邊?有其他人,請問曹律師?有第三人在場就不可以告她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