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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itomo 104-04-19 17:05

請教各位律師

對方在答辯書上對我方寫了許多毀謗妨礙名譽的字眼

但這份答辯狀是自行掛號寄出的    沒有法院蓋章

這樣的情況 可以控告對方對我方的?毀謗 或是妨礙名譽嗎??

 

楊律師 104-04-19 22:50

民事可以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9 23:53

要看具體內容。

但是若是訴訟上正當之攻防,可能難以主張妨害名譽

小貓 104-04-15 15:44

由於本人是把對方罵人寫在訴狀內容

可是主題大綱尚未被記載進去對方汙衊毀謗!

需要在寫一份上訴理由狀~關於毀謗汙衊的訴狀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在偵查階段,您可以提出追加告訴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5 23:12

可以在撰寫補充理由狀給地檢署。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5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證據資料,撰寫告訴補充理由狀,將對方之犯罪事實清楚描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鬼塚 104-04-12 21:01

有一男子到我家去罵我臭俗仔,我不在場,但我家父母及鄰居都有聽到...請問這樣我可以告他毀謗嗎?他還說隔天要去我家堵我.....以上,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可特定指您的話,則仍會構成妨害名譽,而他揚言要堵你,則可能會涉及恐嚇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2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錄音,可對其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及誹謗告訴;若對方真的有堵你之行為,均可錄音錄影蒐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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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4-13 00:32

對方恐涉公然侮辱恐嚇危安之刑事責任

ericxiao 104-04-12 19:51

補習班同學在其他人的line中毀謗我 

但目前我只有拿到他在我同學line中毀謗我的證據截圖一張

其他人跟罵我的人較好拿不太到

而他私底下也會跟很多人講毀謗我的話 

有同學跟我說他毀謗我 

但是也沒有錄音錄影且截圖只有一張

會不會證據不足沒有辦法構成毀謗罪?

楊律師 104-04-12 21:13

為確定對方是否構成誹謗罪嫌

可以描述一下對方的毀謗內容為何嘛

ericxiao 104-04-12 21:24

說一些不實的私德言論 例如 : 我被性交6年 等等的話語

然後line的訊息也有提及到什麼 鹽酸比較好用 便宜又實在的話

不知是否也構成恐嚇?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2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散布之行為,有構成誹謗之可能,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截圖,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私底下傳訊息,有如私底下在背後說人壞話,這個不會構成「公然侮辱,你要先想想自己會不會因此被對方反告誣告罪。

刑事案件而言,張律師建議告訴人在考慮這個法律動作的成功機會如何之前,先考慮自己會不會被對方抓到把柄,先求穩、再求好。以最小的代價,得到最高的效率,而不是引禍上身。

104-04-12 19:28

我有個朋友在某個社團裡面

在別人po的文章下面留言 

留言內容是 盜裝神人   沒有指名道行

請問這樣算毀謗

104-04-12 19:17

我有個朋友在別人fb   po文下留言  

他沒有指名   只有打盜裝神人四個字

這樣有構成毀謗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除非有可得特定,否則似不構成犯罪之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2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除非有可得特定,否則似不構成犯罪之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浩浩 104-04-12 18:36

我來自弱勢家庭 從小父母因故過世
自己本身年又飽受身心疾病所苦 孤依無靠 皆有證明

上網求助曾遇詐騙 身陷官司
是個對方亂告我的案子 毀謗傷害

因我21號要到一審開庭 新北地院
而我住雙連這裡

我希望有好心律師幫我把審理延遲
因自己目前是個手受傷的病人

還有時間上急迫關係
加上之前要幫我的法扶律師 避不見面
小弟急需要有好心律師幫忙 和幫忙遞答辯狀和出庭

我預算是1萬5內 希望可以替我伸張正義
這案子是99%無罪 但法律程序我完全不知怎麼進行

可以好心人來信可憐幫幫我 幫我遞答辯 請假延後 和出庭

已有一審法庭傳票


chloe0520a@yahoo.com.tw 黎小弟
或+我line拜託

 

小寶 104-04-12 09:49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觸犯誹謗罪警察會找人去做筆錄再移送地檢署偵訊嗎?

還是地檢署會寄傳票通知去開庭? 再請問一下,傳票多久才會收到?

如果被法院判定為誹謗罪,請問刑期會很長嗎?

因為當時未滿18歲且無前科或犯後態度良好可以獲得緩刑嗎?

還有如果被判刑定讞服刑完畢,之後刑事紀錄會註銷嗎?

請問如果毀謗罪被判有罪在民事責任上需賠償對方多少錢?

因為怕自己收入不多,無力賠償太高的金額

一、誹謗案件到警局製作筆錄通常是發通知書,做完筆錄後,就等候地檢署通知,不會馬上移送地檢署。

二、傳票多久才會收到要看檢察官的偵辦進度,但是通常收到傳票,庭期都會定在一個禮拜以內,甚至收到隔天就要去開庭,另外,地檢傳票都是用平信寄的,最好每天看一下信箱。

三、誹謗刑罰不會很重,如果判到兩個月有期徒刑就算很重了,通常都是拘役,無論是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都可以易科罰金

四、誹謗告訴乃論之罪,故第一審判決前,告訴人都可以撤告,所以建議你先與對方達成和解,讓對方同意撤告。誹謗判有罪後,仍要賠償民事部分,所以建議你先與對方商談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誹謗罪即使成立,幾乎均可易科罰金,且亦不一定會構成誹謗之犯罪,須視對方所提出之證據是否明確,無合理之懷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洲 104-04-11 19:07

各位好,前幾天在網路上玩遊戲,因想法不同遭一名網友不斷謾罵與指責,一開始我選擇沉默,後來還是回出一句太嘴了(有多嘴之意),且有第3者看見,然後我就下線了,回應的那句這樣會被對方當作毀謗侮辱來處理嗎?因為我有想到之前新聞報導訟棍的事件.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1 1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太嘴了,未達名譽之侵害,故而不會構成犯罪。

2、8P可以具體對象為該玩家。

阿洲 104-04-11 19:3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太嘴了,因為對象未能特定,且未達名譽之侵害,故而 ... (恕刪)

阿洲 104-04-11 19:50

對不起,我敘述不太詳細,我們遊戲有暱稱,但每位玩家也是有各自的位置去玩例如1號2號3號...最多到8號,那位罵我的玩家位於8號,故我有說出8p(8player)但沒說出暱稱,這樣是否就有構成特定對象,而成名譽侵害?我比較好奇,多嘴也能構成案件成立嗎?


楊律師 104-04-11 21:59

應該不構成公然污辱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1 23:21

您好,別擔心!尚未到達刑事妨害名譽之標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1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尚不構成妨害名譽之犯罪,對方或許構成之,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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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洲 104-04-12 00:02
回覆 阿洲 的發言內容:

各位好,前幾天在網路上玩遊戲,因想法不同遭一名網友不斷謾罵與指責,一開始我選擇沉默,後來還是回 ... (恕刪)

謝謝各位律師的解惑  謝謝~~

max9241 104-04-11 03:47

我因故和同事爭吵,遭同事告傷害,我將這件事用Line陳訴報告長官,不料在傷害告訴偵查庭時,對方加告我毀謗,如今毀謗官司已獲不起訴,但傷害官司即將開調解庭及準被程序庭,我可否告對方誣告,以增加調解庭時的籌碼,如何遞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是否涉及誣告,仍視視其告訴之意旨而定,若您要對對方提告,則可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賢 104-04-11 00:16

你好:

我想請問律師,如果公司主管每月打考績評語內容寫道"屢次說謊,不切實際"然後發送於公司內部網路所屬部門同仁信箱時,是否已構成毀謗侮辱及防礙名譽的要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所述內容不實,則會成立妨害名譽之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誹謗罪,必須有散布於眾的意圖。如果對方所述有事實相符,且對方僅寄給幾位與工作有相關的同仁,可能會因為沒有散布於眾的意圖而不至於構成犯罪。反之,如果根本沒有這樣的問題,而對方將此言論散布給多數同仁,可以佐證其有散布於眾的意思,而該當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WALTER 104-04-10 10:11

您好,家父約前日聯繫不上,最近看到FB有人分享家父照片跟我與家人的照片,說我們惡意脫產,看照片內容家父應該是欠錢跑路,但我根本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我的名字跟公司都被指名上去,而且已經被轉貼,且影響到我工作的問題,請問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肖像權.毀謗)?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可以向地檢署提告誹謗

要記得收集相關證據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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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0 11:45

若是將照片貼上打上名字並指明惡意脫產等造成您名譽受害之事實,可擷取網頁提告誹謗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建議閣下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直接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地址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0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0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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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ly 104-04-09 22:09

因對方不養家、不負責任,由女方提出離婚及單獨監護起訴,一審女方勝訴,男方再提上訴不服判決,在第二審開庭跟法官說不離婚共同監護,至今還在言詞辯論程序中...

如今,男方又另起訴,書狀上寫:訴之聲明一、確認原告XXX與被告XXX父子關係不存在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主張非其所生,還寫與訴外人無發生性行為關係,

雖然是婚前懷孕結婚後生下小孩,但我很肯定孩子是他的

雖然要求要驗DNA,但一定要如上述的理由才能要求驗DNA嗎?

像他這樣亂,明明就沒養家也沒盡義務撫養小孩,他這樣亂起訴,法院就要接受,我就要被牽鼻子走,我也要上班獨立養小孩,甚至他還要再起訴我毀謗他在其他人面前說他不養家,要保留追訴權

有啥辦法可以讓他不要這樣亂嗎?

您好:

1.您可依對方不承認親子關係,向法院提起確認子女親子關係之訴,以解決紛爭,若檢驗結果為親身子女,對方就必須負有照顧子女的義務,不因離婚或喪失監護權而消滅,所以當監護權歸屬您後,對方仍要負擔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直到子女成年為止。

2. 您可向對方要求支付撫養費,如果拒絕負擔扶養費用,可以訴訟請求,而您所代墊支付的費用部分可轉成一般的債權,向對方爭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9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為單獨監護或共同監護,均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計算標準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年度各縣市之個人消費性及非消費性支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9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為單獨監護或共同監護,均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計算標準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年度各縣市之個人消費性及非消費性支出。

楊律師 104-04-10 02:09

建議委任律師代理出庭

可避免與您的上班時間衝突也較安心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離婚部分我認為二審勝訴機會不大

因為除非他有其他證據

否則很難推翻原審判決

                

至於親子關係這件事

你不需要理他

民事案件無法強制驗DNA

所以不需要配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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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a 104-04-04 01:25

請問我前幾天發現有人

網路上公佈我的照片還在照片上註明我的本名

另外還毀謗說我的職業是傳播

還有很多問題想請教律師

希望能得到幫助,謝謝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建議閣下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地址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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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04 11:13

您好 

        依您所述,毀謗罪成立的可能性是很高的。

        建議您提供相關資料供律師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4 1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網路照片截圖蒐證,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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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魏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4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Yan 104-04-03 05:41

有一位小姐他在我Facebook的分享文底下留了這一段文字:為你的行徑感到悲哀

我感到莫名且有點生氣,請問這可以算是毀謗嗎?   我只不過是分享一篇文章...

阿龍 104-04-01 17:05

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一下,小弟要去控告一位在網路毀謗我的人,之前因為聽說通保法11-1跟18-1規定要告好像很難,但後來有聽說這兩條已經在後來修法刪除了,小弟想請問一下是否真的刪除了??

沈恆 (沈律師) 104-04-01 17:33

您好!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第18-1條並沒有刪除。但誹謗罪重點是要證明言論是否構成誹謗罪並找出誹謗的行為人,跟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第18-1條沒有直接關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1 21:13

妨害名譽是否成立是刑法第309及310之問題,與通保法無涉。

阿龍 104-04-01 17:01

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一下,小弟要去控告一位在網路毀謗我的人,之前因為聽說通保法11-1跟18-1規定要告好像很難,但後來有聽說這兩條已經在後來修法刪除了,小弟想請問一下是否真的刪除了??

大千 104-03-31 16:42

小弟最近發現有個不知名人士
以訪客匿名的方式
在幾個不同部落客的食記最底下留言毀謗
在幾個尋人網頁也有同樣的留言
留言內容概略如下:
○○○(直接寫出我的名字)
○○大學、○○大學研究生
然後大概說我待人很差
常在人背後搞小動作
對女性不尊重
最後還說我有犯罪行為,但沒證據,所以沒案底

不知道是何時得罪小人
被人這樣捏造毀謗
經與部落客聯絡取得該訪客的IP
透過IP,小弟只能知道當天兇手的位置在台北
其實詳細使用者資料只能由檢警去查了
前述相關資料也已備份
在前幾天於住家附近警局以公然污辱及加重毀謗報案,並取得三聯單

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礙於103年修法通過的通保法11-1條,調查通訊案件的門檻要有3年以上,但妨礙名譽的最重刑期,也才2年,這樣檢警辦案不就無法去調查通訊資料?

2.有朋友建議另提起民事求償刑事方面的懲罰,其實不重,原是想已經報案,等到找到兇手有起訴時,再來做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是否能現在另外提起民事呢?但問題是,民事訴訟似乎要在被告的所在的地方法院提起,目前還不知道兇手是誰,甚至有可能找不到兇手,要提民事求償有辦法嗎?或是這方面,實務上有其他做法?

3.是否還需要另外到地檢署按鈴提告呢?同樣的案子,已經在警局報案,再去地檢署提告,會有甚麼影響嗎?

4.不曉得現階段還有沒有其他小弟能做的事?或接下來建議小弟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的。

2、民事訴訟仍然會遇到無法調查IP詳細資料的問題。但是此類案件,倘若對方是針對您個人進行不實言論,那您可以從您現實生活中的旁人著手探查涉案人,在提供給員警。

3、無須再行提告

4、同前第二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san 104-03-29 15:37

律師您好,我想詢問我在自己的部落格貼一篇自己親身經歷的事情,文章中並沒有毀謗或攻擊他人,但這個批貨教學團要對我提出名譽毀謗,我想詢問我這篇文章有涉及毀謗名譽嗎?這是我在自己的部落格貼的文章在請律師幫我看看,我自己的部落格文章網址http://m.xuite.net/blog/fang_0717/wretch/305646049,還有此韓國批貨教學團的教學者說自己是韓商,註冊登記地在韓國要在韓國對我提出告訴,我不懂,我們發生糾紛的所在地是台灣,為什麼要在韓國告我呀,我很擔心,還有一個問題想請問律師,他們在FB社團罵我是外星人,請問我可以告她們公然汙辱嗎?請各位好心的律師可以提供我一些意見,謝謝妳們,麻煩妳們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30 17: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是親身經歷,且可以提出相關事證,則沒有侵害名譽的問題。

2、有關於法院管轄的部分應該是被告住所地跟行為地,因此倘若是對方要告我們,應該是要在台灣告。

3、本文建議應該無須過於擔心,倘若真的收到傳票再提出答辯即可。

ow 104-03-26 23:39

同事知道我已婚 但在不知情的人之前自稱我老公 又叫我離婚 用一些黃腔騷擾我 比如說[一輩子用一根夠嗎?] [我下面很想要 你要不要] [現在沒有人 你要不要脫光光陪我 我去關門] (以上皆有錄音 且有其他同事在) 又叫辦公室新來的小弟在客戶前叫我大嫂 讓我不勝其擾 因為跟長官反映過 長官把我調單位 但是他還是整天說些很曖昧的話 讓別人誤會 我也說過我有錄音 但是他叫囂說不可能被判刑 笑我沒知識
問題:
因為性騷法要碰觸身體才判刑 申訴感覺對他沒影響 我可以告他毀謗或是公然侮辱嗎? 因為他在外人面前自稱是我老公 對我的名譽造成損傷 開黃腔讓我覺得被侮辱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7 00:17
回覆 ow 的發言內容:

同事知道我已婚 但在不知情的人之前自稱我老公 又叫我離婚 用一些黃腔騷擾我 比如說[一輩子用一 ... (恕刪)

是否能提告誹謗公然侮辱或其他刑事罪名,需詳細檢視證據及資料才好判定

如要提告刑事,建議經律師分析撰狀,較不會涉誣告

或是考慮民事方式或其他方式處理

畢竟如果對方須賠償

需上法院

對對方也是不便跟困擾

坐視只會讓對方變本加厲(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7 07:37

開黃腔還是有可能違反性騷擾防制法,至於是否會有構成誹謗可能要看對方言語內容如何對您名譽造成損害。

弓長張 104-03-26 09:02

男友原本與前女友一起時後來同時跟我交往,

我在他們分手才知道有交往重疊的事情,後來我原諒男友。

前不久我在公開的網路論壇上分享自己的生活,

被那位前女友在下面留言說 : 「大家快來看看這裡有小三欸!!」

以及 「她有性愛影片喔~」這兩句話

在公開的網路上(免用帳號登入也可觀看)我小三讓我覺得受侮辱

以及她說我有性愛影片這句話讓我害怕她不知是否握有我的那些照片,

也很擔心如果她有照片散播照片怎麼辦?

罵我小三一詞告她公然侮辱  毀謗能否成立?

她說我有性愛影片這個我不確定她有無我的影片但目前好像沒有散播影片

提告妨害風化能成立嗎?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26 09:14

您好

         誹謗公然侮辱都可能成立,若欲提告應於六個月內提出!

          其他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

                                                         陳敬人0972367907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6 13:49

對方已構成誹謗行為可於知悉時起6個月內提告,又對方只是說有性愛影片,若無相關證據證明他有散播事實,恐難以提告,供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6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6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hingnoru 104-03-25 14:24

1.勞方自提離職:2/3口頭告知預計3/5離職,但公司內部申請離職用的申請書被拒收且被迫要年後才能提出不然不給薪
2.2/13發年終獎金,發現全公司都有只有勞方沒有,發簡訊問老闆娘,被說表現很差之類的所以沒資格拿年終,還被迫把預定離職日延後到3/20
3.2/26終於找到人來交接,資方無故要勞方早於預定離職日離開!指著門口要人立刻走,當然也沒當場結算薪資
4.3/02資方將勞方退保
5.3/16勞工局調解失敗
6.3/17勞方寄存證信函:依反勞基法14條6款,勞方得不經宣告離職
7.3/24資方回函要告勞方:
a.偽造文書:假卡(有塗改但有畫押且已被扣薪)
b.涉嫌恐赫:自編台詞說勞方2/26當天態度之差涉嫌恐赫!
c.涉嫌誣告毀謗:3/2勞方自己曠職沒去上班,所以就退保了,3/3~5三天更是惡意不到公司故以曠職論!還好意思用勞基法14條告公司!2月的薪資都給了還要怎樣?

證據
甲.第2項有手機簡訊
乙.第4項有勞退明細
丙.第5.6.7項有調解紀錄和存證信函

請問
一.勞方可以”主張資方解雇無效”打"工資請求權繼續存在給付”之訴嗎?可以請求到訴訟完成日嗎?
二.還是直接打僱傭關係存在之訴?
三.上述第7項勞方被告偽造文書等虛偽陳訴,需要發存證信函誣告嗎?還是在訴訟狀解釋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5 17: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認為資方解雇不合法,可委任律師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請求薪資,關於誣告部分,須待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提出,亦有一定成立之限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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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龍 104-03-25 10:08

請問律師,我在某公開討論網站看到有人貼噗浪連結,我就好奇點進去看一下,結果是對方的噗浪,把我跟我朋友的名子跟fb連結貼出來還對我們作不實的指控,以下是對方的po文
-------------------------------------------------------------------------

https://www.facebook.com/XXXXX
上面視當事人的fb網址後面用x代替
xxx(是我朋友的本名,礙於個資法以x代替)
同上,會隨機認乾妹妹乾女兒,看不順眼就黑名單,誘拐對象偏好為同樣喜歡初音的女COSER或親友,請多加留意,場次上也超會裝熟,甚至也會接管他人外拍。
-------------------------------------------------------------------------

https://www.facebook.com/XXXXX
xxxxx
喜歡摸人頭髮,死性不改,常到知名女僕咖啡廳霸店,把客人都嚇跑,近期喜歡黏著LOVELIVE團的COSER不放。
--------------------------------------------------------------------------
https://www.facebook.com/xxxxx
xxx
會隨機追求女性,追不到就破口大罵,曾經還到攤位上打擾攤位販售物品,現在連別人女朋友都要追?!還跑來攤位找別人親友討拍拍裝熟。
----------------------------------------------------------------------

請問一下他寫這些我跟另外兩位朋友可以告他毀謗嗎?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25 12:10

 您好

      如果這些指述確實不實,誹謗罪應可成立!

       當然他為何做這些指述?是否有所本?也應加以考慮!

         其他具體個案討論,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0972367907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5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朋友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法肯 104-03-22 16:03

FB社團被標記說惡意言語攻擊

我有打過這段話 (我幹他媽說過 我是 問)

不知道這段話算不算惡意言語攻擊

我沒有罵人的意思,會打這段話是因為

我一直說我是問的,他們好像並沒有了解

如果這段話沒有算在惡意攻擊

對方是不是有構成毀謗?!

有截圖存證

八分音符 104-03-22 00:03

我的爸媽是送報紙的 前幾天有個同業甲及他的員工 在路上跟我爸媽說 我爸爸偷他們的報紙 並堅稱說他們有監視錄影畫面 甚至還對我爸爸飆三字經 由於我爸爸已經66歲了 被這樣誣賴 他實在吞不下這口氣 這幾天我爸媽就嘗試著要請對方說清楚 打了手機及去對方家裡 但對方都避之不理 害的兩老這幾天心情很差 做兒子的我 就自己想辦法找到了對方 並詢問是否真的有這件事情 也請對方出示錄影畫面 但對方卻是說 是幾年前的事情 而且 他還改口說只是懷疑而已 並沒有說是我爸爸 我也跟了對方說 如果提不出證據 請同業甲跟他的員工要跟我爸媽道歉 談話過程中我有電話錄音 想問如果對方不道歉 我可否告對方 妨害名譽或是毀謗呢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2 06:33

1. 若電話錄音內容對方有承認當天他有對您父親有公然侮辱誹謗的事實者,當然可以證明。

2. 可考慮寄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道歉、賠償,若對方不從再考慮提告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2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freedom12321 104-03-21 22:15

網路上遭到辱罵 毀謗

對方在文中沒有指名

但私底下有承認是針對我

請問是否成立犯罪

有的話 成立了哪些罪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1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1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嗚拉拉 104-03-20 15:55

在fb看到林某 po文寫著 a賣的東西,聲稱是自已手工製做,結果有人發現疑似是a的姊姊去淘寶大量購買回來再賣給大家,並且有附上a的姊姊去淘寶下標購買的截圖,讓大家自已看!

我把這件事,用fb私訊跟b說,並且po了林某的連結讓他看,並且評論了句 "不知道是否為真的" 這句話

結果b把我們對話內容給a看

請問這樣a可以告我毀謗嗎? 手邊有a的姊姊去淘寶下標購買的截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0 22:39

您好,依您所敘述並不會有妨害名譽之問題,不需過度擔心唷!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1 18:16

應不會有誹謗問題,因為您不是在公開場合述說,再者您所述事實若有經相當查證而不涉及私德,也不致於會是誹謗

Amber 104-03-20 00:37

您好,我是告訴人,下禮拜要開庭 案由為公然污辱妨害自由等案件

公然污辱要向被告提出精神求償需在幾天內或有合適時間? 提出求償需寫狀紙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這個項目嗎? 被告12月時前往分局製作筆錄後當天又散播我的住家地址,如要另補充此問題是等開庭時直接提供相關資料證據就好還是要另外寫狀紙?是民事準備書狀嗎? 提出求償時需提供對方的相關資料,例如身分證和大名?(因為我不知道對方真實名字,是線上遊戲公然污辱恐嚇) 如另外要再加毀謗罪需該如何程序?

 

請各位達人不吝嗇解答,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0 08:53

1. 案件進行到什麼程度?一般附民是檢察官起訴後提起。

2. 慰撫金沒有一定標準,視個案情節、兩造學經歷、資歷等而定。

3. 補充相關事證建議先書狀補充。

4. 您是告訴人,開庭應該會傳您,屆時到庭就會有被告年籍資料秀在電腦螢幕上。

請參酌。

Tear 104-03-19 14:57

您好, 

我是提告的人,  告對方恐嚇取財未遂、妨害名譽毀謗!!  因為是事實, 所以開偵查庭時,  對方律師希望和解, 檢察官詢問我要不要入協調庭.......

請問, 協調庭對告訴人有好處嗎?我只知道對「被告」有好處, 好處是如果獲得我的同意協調, 刑事可以輕判, 但對「告訴人」有什麼優點?

因為被告是個不認為自己有錯的人, 很會找藉口讓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也是很會辯論的人, 一旦進入協調庭, 肯定會不斷的解釋, 而且對方好會演戲, 委員大概會同情對方, 就會一直拖延, 恐怕我還要跟委員們說明他的行為造成我的困擾, 這樣的過程,  反而是浪費時間的

而如果不進入協調庭, 我覺得檢察官只要面對事實去判定, 對方就會有罪, 我這樣不就反而可以省去再對一堆人浪費口舌協調的過程.....

以上是我的想法,  我不知道這樣判斷是否正確, 我只想盡快結束官司, 但我怕進入協調庭又是一而再的協調, 覺得好累, 所以才想是不是不協調, 直接讓法院偵察判定比較快呢?

但又怕檢察官覺得我不給對方機會, 反而對我再偵察過程或者法官判案過程產生反感.....唉~ 我覺得這年頭變了, 就好像借錢給別人還要拜託別人還給你一樣, 明明就是對方的行為有錯, 我卻要考慮這麼多, 好希望有人能給我比較專業的建議, 在我的案例裡,  協調與不協調對我到底在流程上, 哪個比較好一點

謝謝您們

Tear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14: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進行一次調解,倘若雙方無法調解成立,案件就會移回偵查庭。

2、倘若您不想自己去調解庭,可以找親人陪你去或是委請律師陪同。

3、倘若用和解的方式,則可以免去日後訴訟之累跟可能有的訴訟費用。

 

Tear 104-03-19 14:35

您好,

我遇到一件事情, 提告兩位, 一位是先生外遇對象, 外遇對象已經達成協議後, 撤告

另一位是對方家人, 對方家人夾雜文字, 在我親朋、同事間散佈,  內容有[事實也有非事實], 還恐嚇要錢補償, 取財未果, 散佈的文字更是誇張, 我拿錄音與文字檔案, 向法院提告恐嚇妨害名譽、加重毀謗

偵查庭開庭, 對方有請律師, 提出和解要求, 檢察官詢問我要不要進入協調庭, 我回答「要時間考慮」

我想請教律師,  對方僅在偵查庭提出和解, 私下不斷表達要找公婆解決, 連談都不想跟我談, 我想問

1. 既然是我提告, 他就應該找我談, 而不是進入協調庭才來談, 換取檢察官輕判, 我考慮後, 決定不和解, 這對檢察官判案會不會有負面影響

2. 既然對方請了律師, 是不是應該會在我考慮期間委託律師來關心我考慮的結果? 都不來關心, 不就表示根本不想談, 那我怎麼可能主動去告訴檢察官說我願意進入協調庭呢?這個我百思不解, 這麼有把握我一定會進入協調庭嗎?還是他們不能私下找我談呢

3. 我想請問,  如果這次我不進入協調庭和解, 仍進入偵查庭是嗎?還是直接進入法院?

4. 日後的程序裡(哪個程序可以告知嗎?), 對方是不是會在流程裡, 再次提出和解呢?還是就沒有機會了

5. 我聽說進入協調庭可以少付裁判費, 這是什麼意思, 偵查庭我不用付錢嗎?

6. 如果我贏了官司,  我能跟對方要求支付法院的相關費用嗎?

以上謝謝各位的幫忙

Tear

 

kimosun 104-03-19 14:01

您好

我方於日前在Yahoo拍賣平台銷售了一款” 韓國兒童玩具” 商品主打為百分之一百”韓國正版商品”並非市面上流串的”山寨”(盜版)商品

但就在客戶收到商品後 因為看到了"經濟部檢驗局的檢驗標章寫著中國製造" 就片面認定我方商品並非如同商品販售頁面所陳述的為”韓國貨” 而是所謂的"中國貨"覺得有受騙的感覺 所以決定給予我方”負面”的評價

評價內容如下

"商品在賣場展現自稱是 正版韓國貨,生產地卻是 中國製造 ,賣場出處來源明述不清楚,標榜與山寨版的出產地不同"

為了清楚的解釋買方所誤解的疑慮 還在當日致電給買家 試著解釋買方誤解的疑慮

解釋重點&客人反應如下:

我們先行正確告知並保證買方所購買的商品 百分之一百韓國原廠公司貨

雖然商品為中國製造 並不表式商品就是所謂的”中國貨”(山寨貨)

但是買方並不接受並且告知我方我們在商品的買賣頁面上所提供的資訊是有誤的

買方並提到所謂的韓國貨必須為百分之一百 韓國生產 韓國銷售 才可以自稱為韓國商品

如果是韓國公司委託中國工廠製造 就必須告知賣方 商品為中國商品

我方解釋到 這只是認知上的誤解並提到 市面上的三星手機都是中國組裝製造的 可是也沒人說三星手機是中國商品阿

我方並多次表示 我們所販售的商品雖然是中國製造 但是商品都受過韓國原廠、台灣總代理、台灣經濟檢驗局的認證

品質是絕對受到保證 但是如果買家還是無法接受 我們願意接受退貨並且退款給該買家可是買家拒絕了

最後就在以上的內容無限的迴圈並被買家惡意的掛斷電話 不想再溝通

 

就在試過與買家溝通無效之後 我們轉向Yahoo拍賣求助

最後得到的結果也只是通知我方自行處理紛爭 他們不想介入

 

每一個好的評價 對於我們這種小賣家都是無比的重要 

因為他的負面評價 導致我們被許多購買相同商品的買家詢問確認

讓我們不勝其擾並且商品的詢問度也驟降不少

請問我們可以對該買家 提告"妨礙名譽或者毀謗"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9 15: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負面評價,在消費爭議上,很難構成名譽或是商譽的侵害。不過仍然可以發函要求對方賠償

2、建議的處理方式,發函給對方要求賠償,並且張貼聲明啟事。

kimosun 104-03-19 16:15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復 

 

因為我方也沒有對方的地址資料 該如何正式的發函呢

還是說得先去網路警察局報案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要逼對方出面,是可以先去警局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9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9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Tear 104-03-18 15:18

您好,

我遇到一件事情, 提告兩位, 一位是先生外遇對象, 外遇對象已經達成協議後, 撤告

另一位是對方家人, 對方家人夾雜文字, 在我親朋、同事間散佈,  內容有[事實也有非事實], 還恐嚇要錢補償, 取財未果, 散佈的文字更是誇張, 我拿錄音與文字檔案, 向法院提告恐嚇妨害名譽、加重毀謗

偵查庭開庭, 對方有請律師, 提出和解要求, 檢察官詢問我要不要進入協調庭, 我回答「要時間考慮」

我想請教律師,  對方僅在偵查庭提出和解, 私下不斷表達要找公婆解決, 連談都不想跟我談, 我想問

1. 既然是我提告, 他就應該找我談, 而不是進入協調庭才來談, 換取檢察官輕判, 我考慮後, 決定不和解, 這對檢察官判案會不會有負面影響

2. 既然對方請了律師, 是不是應該會在我考慮期間委託律師來關心我考慮的結果? 都不來關心, 不就表示根本不想談, 那我怎麼可能主動去告訴檢察官說我願意進入協調庭呢?這個我百思不解, 這麼有把握我一定會進入協調庭嗎?還是他們不能私下找我談呢

3. 我想請問,  如果這次我不進入協調庭和解, 仍進入偵查庭是嗎?還是直接進入法院?

4. 日後的程序裡(哪個程序可以告知嗎?), 對方是不是會在流程裡, 再次提出和解呢?還是就沒有機會了

5. 我聽說進入協調庭可以少付裁判費, 這是什麼意思, 偵查庭我不用付錢嗎?

6. 如果我贏了官司,  我能跟對方要求支付法院的相關費用嗎?

以上謝謝各位的幫忙

Tear

 

 

 

 

104-03-18 02:42

各位大德先進好,

有問題請教,老闆不付薪水還被發信給全公司員工,說告訴人學經歷是假的(毀謗)

然後沒有經過告訴人本人簽名..就用口頭及書面告知我私人資料及曾工作地點(韋反個資法)

並且在職期間強逼告訴人去騙客戶驗收(妨害自由),

偵查結束後檢察官被告自己寫答辨狀

請問會被吃案掉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8 08: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案件已經由檢察官偵辦,目前的法制,要吃案不太可能。

2、檢察官要求被告提出狀紙,一般情形是被告的口述答辯很混亂,或是需要一些證據佐證,所以希望被告順便以書面提出,無須過於擔心。

3、倘若您很擔心相關程序有問題,也可以委請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陪同出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8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為您撰擬告訴理由狀,整理被告之犯罪事實及證據,以利檢察官偵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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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3-25 00:28

 問題是我沒有錢請律師

法扶又不理我

Dylan 104-03-15 19:26

我爸媽已離婚 但我爸媽還是一起開早餐店,但岳母最近到店裡鬧3次左右也有到家裡鬧,我媽就去申請保護令,想說大事化小,但保護令申請下來 岳母去告我爸傷害

原因:第一次岳母到店裡鬧的時候跑到吧檯裡撞我爸他自己跌倒 說是我爸推他

現在要去警察局作筆錄,要怎麼做 才可以告他 一起開庭(全部案件一起開庭)

現在我爸想要反告他 恐嚇取財 恐嚇威脅 毀謗 以上皆有查證,證據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一、親戚以和為貴呀。

二、營業場所裝個監視器是合理的。

三、跟中華電信問一下,有一個是攝影完直接檔案存網路,就是監視器破壞也有證據留下來。

四、告刑事前要先分析證據夠不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5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父親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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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3-15 21:33

岳母有誣告的問題

至於其他有證據部分

再請斟酌再考慮是否提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5 21:37

筆錄時請一併向警方陳明對方有您所述犯罪事證,並當場表示要針對該些犯罪事實提出告訴。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16 08:53

 您好

  依您所述,誣告是比較可能成立的!其他恐須有更具體之事證!

  歡迎來電更一步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socks 104-03-14 15:09

我在論壇上被網友用同音異字罵白吃!!

還用婊這個字眼跟千萬不要放棄治療來侮辱!!!

甚至罵我白痴的網友教唆其他網友來按讚!!

還有人說要問候我的主治醫師!

以上這樣子有構成公然侮辱甚至毀謗嗎?

連同那些按讚的網友是否也觸犯了公然侮辱甚至毀謗嗎?

 可以蒐證提告.

socks 104-03-14 20:21

剛去警察局報案後!

警察先生跟我說……

想問候你的主治醫生跟討婊這兩句話難以構成妨礙名譽毀謗罪!!

甚至有可能被反控誣告罪!!

這兩句話犯罪意圖已經很明顯了……這樣還有機會被反控誣告嗎?

楊律師 104-03-14 21:51

如果警察那邊有吃案嫌疑

請攜帶相關資料到地方法院檢察署按鈴控告

或許比較能得到應有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4 23:10

建議將相關畫面截圖下來,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之!

通常警察為了省事,會勸告訴人不要告,所以若真的很不爽想告,可以直接去地檢署。

再者,既然有相當的證據,就不會有誣告的問題,頂多只是不成立不起訴唷!

socks 104-03-15 09:55

毀謗妨礙名譽公然侮辱不是刑事嗎?

為何還可附加個民事訴訟

想要雇用個律師一對一的詳細交談不知如何收費!!

還有勝訴時是否可以要求對方把該罰款捐款給不指定的且需要幫助的基金會!!

小美 104-03-14 01:59

您好:

      我的職業電話客服.今天有一位客人叫修機械停車位.但是在等工程師過去處理的時間等的很不耐煩.於是打電話來.我跟他解釋可能還要再等一段時間.他覺得很不開心就罵我三字經

     我上網看過.一般人都說.因為是在電話中所以不構成公然侮辱罪.也不屬於毀謗.但是我很想知道.難道這種目中無人又非常沒禮貌的人.就沒有法律可以管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4 23:06

不會有刑事問題!

若您覺得很不開心有權利受損(人格權),可以提告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是精神慰撫金在實務上不是很高,可以斟酌看看要退一步海闊天空或是告到他煩唷!

Ben 104-03-13 23:33

我在youtube上於逼車影片討論中不知道對方是否男生女生(我稱呼對方時前面用大叔,後面用小姐稱呼,對方均沒有反應)

在裡面稱呼對方小姐小屁孩,對方要告我公然侮辱

我保證我沒有罵髒話污辱他,我只問他說他是不是女人這麼沒有guts

還是你是小屁孩就這樣

對方限我一個禮拜內要提出公開頁面道歉文

我在youtube中把內文都改成與對方的道歉文

對方要求我要登報或請雞排

我提出捐款給創世基金會,對方也同意了,我也馬上捐款並po出連結在youtube

但是現在對方又要求我要在fb上道歉

請問這樣可以嗎?對方一直要求我是否都需要配合

畢竟fb為我個人私人頁面,youtube才是公開場合

所以我在youtube上道歉應該就行了吧?如果我因為不po在fb上而再次被提告

法官是否會因為我裡面討論頁面的道歉文和捐款而判我無罪呢?

 

 

--------------對方要求道歉的留言----------------

 

順便跟你說!!根據你所留言已知我為大叔確說我為女性.小屁孩之言詞!!我擬提告公然侮怒以及毀謗!!
我會順便墾請計程車司機!!提供你所留言之詞!!當做證據!!
若無正確逼車行為.我也請司機對您提出公然毀謗!!
你得留言我都有拍照存證!!

懇請1的星期內po出不當言論之道歉文!!否則我提告!!
我給你1個禮拜不錯吼~~!!比你1天好!!
對了!!我真的很閒~有時間跟你慢慢玩!!

楊律師 104-03-14 00:18

對於你提問的問題 看法如下

 

對於你這件

我認為是否為公然侮辱還有待討論(我認為不成立)

 

況你已經有相關道歉作為(捐款)

對方也以同意

 

現在再要求你fb道歉

我認為無須理會就可

Ben 104-03-14 00:35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於你提問的問題 看法如下

 

對於你這件

... (恕刪)

律師你好,我剛看了一下他的留言他是這樣先請我在公開頁面道歉

之後留言:

唷~~!!拍謝~~!!去台北5天現在才回來!!
請在妳的臉書PO出你的捐款收據吧!!
並在臉書PO道歉文!!
畢竟雞排登報因你而起!!我簡單點!!
臉書PO吧!! __________________ 我還是要在臉書po出道歉文嗎? 我在youtube上公開道歉應該已經算道歉成立了是吧? 這是我的道歉文及捐款照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_uJeZMD8Ts 如果他要繼續告,我是否能提出我已捐款並在youtbue上公開道歉的文章給法官看 這樣是不是不起訴的機會大了點? 順便問一下不起訴是否就算沒有前科? 謝謝

 

小P 104-03-13 23:09

夫妻之間的簡訊往來,先生拿給家人看

其中有一句是妻子告知與先生之間關係冷淡,但媳婦表面該做的還是會做到!

但是先生卻翻譯給婆婆及家人說媳婦對婆婆都是做表面的!導致婆婆跟媒人及媳婦娘家的親人質問,這算侮辱毀謗嗎?

 

 

第二、夫妻之間條約約定的生活費用,在還沒開始實施就被先生公開,而先生的家人到處宣揚妻子愛錢…這樣算毀謗嗎?

 

 

 

 

楊律師 104-03-14 00:20

對於你提問的問題 看法如下

 

 

夫妻之間條約約定的生活費用,在還沒開始實施就被先生公開,而先生的家人到處宣揚妻子愛錢

 

我認為只有這個比較有可能構成誹謗公然侮辱的問題

阿偉 104-03-10 00:53

1.2015的初二.某女在沒人開門請他進來我家.就擅自進入我家.在爭執過程還說這是她娘家.她為甚麼不可以近來.重點是長輩都過世了.我們也跟她不想扯關係.在爭吵過程.還拿東西亂砸我家裏.要揚言要踹破我家的門.分明是來給我家人難堪.已經被不堪起擾不只這一次了.忍耐是有限度的!

2.這一天他進來還說我為什麼沒稱呼他長輩名.說很我大膽.難後我就回應她妳在外面謠言我是非.毀謗我.講我不是.很多人都聽到.也有人證.她的回答:我哪有講你.我回答:妳少在那邊裝了...難後她就說了一句.她長輩為甚麼不能說.她講了又怎樣.你晚輩在這跟我大小聲.我就回.妳還在那說妳沒有.現在又說有.還提到我媽媽的另一個土地權狀是不是她獨吞.她說:甚麼土地權狀.她不知道..難後我回:妳敢發誓妳沒有..難後她回答又變成:啊妳媽不是拿走了..重點是我知道這件事情.她還可以在你面前裝傻不知道..難後她惱羞成怒就拿我家的東西砸我.難後她老公從我家後門來拉住她.卻講了一句羞辱道我的話:不要跟那"畜生"一番見識..講了這句後.我還講我家財產她一定有私吞..一翻吵罵後.她老公又講了第二句罵我的"畜生"共2次!(過程我有錄音下來(語言是台語)

3.我們家包括我媽.從以前就一直在被她家人欺負.在外亂毀謗於你.連我媽死了也沒放過我家.銷想我家財產.我媽過世要入棺她在裏頭當我姐我面前威脅我們不給她20萬不幫我家辦喪事的(錄音裡她也承認她說過這些話.難後又想找藉口說她不是那意思).已經導致我家人整個身心受創.不堪其擾至今.我們要提告她.和提告她老公汙辱我畜生.想請專業的律師給我答覆!我們不想再被她這樣欺負下去!身心精神已經沒辦法再容忍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0 09: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不過就您所述,雙方互相爭執,因此難免我方也可能有侮辱的問題,倘若您要提告,應就錄音內容作成譯文,判斷是否適合提告

2、至於私吞財產的部份,請詳述,以利分析。

阿偉 104-03-10 12:12

律師你好.爭吵內容其主要是對方引起.而我針對我問題去問她.中間過程是對方先辱罵人在先.只是錄音對談的雙方口氣不是很好.她在外面一些場合已經不是一天兩天.跟別人講不堪入耳沒做的事情來污蔑我們.讓我們在別人的地位上口頭上都是認定就是這樣的人.已經好幾年有了!

財產部份我們家的遺產她一直想辦法想得到.不是要我們財產交給她保管.就是要聽她的分配分配.我們財產拿多少她都要知道.我們不是三歲小孩.也跟她不是很要好.家裡的事跟她無關憑什麼一直插管我家的事.去年5月到現在常常就是電話騷擾家裡.電話沒接就是跑來我家敲門.而且我媽有塊土地分明她佔為幾有.她錄音還裝傻說什麼她不知道.很明顯在說謊.後來又說:啊不是給你媽媽了.這種騙小孩的話代過.誰會相信.!

我不太擅長明白表達..只這樣先說明

 

anro 104-03-07 17:22

我今年19歲 是個女生

最近這一兩個月 莫名其妙 周遭的朋友 都被一個女生加入臉書

而那女生自稱是我的姊妹

跟我朋友 將近快10個人 都是我周遭的朋友同學

都跟這些人聊一些色情的話題 甚至假裝是我的姊妹 說跟我很好  說我跟很多人上過床之類的

或者是說跟我一起洗過澡 看過我的身材

我覺得這樣有點污辱到我 甚至毀謗

我不曉得這樣我可不可以提告 備案

 

謝謝律師回答

小黑 104-03-13 19:53
回覆 anro 的發言內容:

我今年19歲 是個女生

最近這一兩個月 莫名其妙 周遭的朋友 都被一個女生加入 ... (恕刪)

如果有證據 請完整截圖下來 且 那是在公開的場合(有第三者可以瀏覽到的話)是涉及到妨害名譽裡的毀謗律師們怎麼解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