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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ha 105-07-07 11:45
之前發生車禍,對方肇事逃逸,經報案及偵查隊的調查後,今受到地檢署的傳票,想請問像這樣公訴案件若對方不承認,我還需提出證明佐證嗎?或是會由相關單位調查? 另外若此公訴案件成立,希望對方能理賠車子的損害維修費用可以私下到調解委員會處理嗎? 謝謝回覆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肇事逃逸公訴罪,與您的車輛遭毀損無關,毀損的損害賠償民事途徑處理,當先以調解程序處理,視對方態度再作後續打算,並建議您備齊資料親赴律師事務所與律師作專業諮詢,作好後續處理方向規劃,俾能完整維護您的權益。

 

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7 22:3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這一類的案件很可能警察已有調閱案發監視錄影器作為證據,當然以您作為告訴人的立場,能再多提出證據對於對方得再予施加更多壓立,且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屬於公訴罪,對方為獲輕判應會與您進行和解,建議可以要求檢察官將雙方移付調解,如此即有機會針對您所受損害要求對方賠償。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105-07-06 22:09

因催討會錢無故被告恐嚇 甚至沒收到傳票或通知 事後以傳喚不到遭拘提

開庭幾次 都感覺檢察官兇的要命 加上不懂交互詰問 所以求助法扶

開庭前律師告知我 認罪和解能避免日後被判有罪 (雖可易科罰金但也需約被罰十幾萬) 且可請求法官民事會錢部份能一併解決 避免很多麻煩 而緩刑只要期間不再犯就沒事了 因此答應律師

開庭後 律師告知法官 希望能認罪和解 還遭檢察官冷嘲熱諷 無事變有事 因此淚灑法庭 哭訴所有委屈 好心被咬 無故上銬拘提 沒做的事還需認罪委屈無奈開完庭 律師以輪迴論開導並告知約七月中可收到判決結果 因為開庭中哭訴委屈時 情緒激動導致後續很多都不記得 法官詢問一併只回答 有   因此我問律師 民事會款部份 律師告知我被檢察官擋掉 要認罪就不要再提會錢避免日後麻煩 

檢察官是以衡諸社會常情 屢次欲尋商討債務等問題未果 氣憤難耐 甚至恐嚇 非無可能此心證和告訴人之母所言為證 訴求公訴                   告訴人之母即我欲追討債務之對象 當初告訴人 告知其母不在 事後 以在告訴人身邊有聽到我恐嚇的話為證

老實說 我是因為會錢可一併解決才無奈答應認罪  因此 現在對這結果有點無法接受 但在法庭上又有認罪事實  

請問認罪是否有轉圜餘地 如有 該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7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否認犯罪,應盡速撰擬書狀說明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7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託律師協助求情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依依 105-07-03 20:58

請問一下
施工的人答應如期完工 已過了約定的時間還沒處理
已拿了錢然後現在刻意不聯絡 沒有簽約 可是有對話紀錄
請問能以公訴告他侵占然後拿回錢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非侵占之問題,若對方現在都相應不理,則可能會涉及刑事詐欺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依 105-07-03 21:2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非侵占之問題 ... (恕刪)

可以提公訴
那能拿的回錢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3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意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3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意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3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件可能需要以民事請求不當得利,並計算遲延損害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3 22:36

您好,

 

1、所謂侵占是占有他人之物品不予歸還,但您交付給對方之金錢所有權就歸屬於對方,是以本案之情形並非侵占

 

2、本件應僅屬民事上之糾紛,建議可先聲請調解調解不成再提出訴訟求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3 23:25

1. 如果對方自始就不想履約,會涉犯詐欺罪。

2.就民事而言,對方債務不履行,您可以解除契約後要求對方返還價金。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4 09:2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本件事實應僅有詐欺之問題,而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對方要成立詐欺,必須是對方在一開始就沒有要裝修的意思,但仍欺騙您交付金錢,否則就不會成立詐欺而只是民事糾紛而已,但提告與否仍為您個人權利。 關於民事糾紛,可以向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處理,或是寄發存證信函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履行。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bobo00 105-06-25 12:47

最近便利商店集點我上班最後一天6月中當晚下班在兩位同事清點集點兌換物品後拿回家 而先前已給過點數給另一個男同事在6/21我離職後一個禮拜雇主表示沒有收到點數(在告訴我之前雇主已查了兩天)接著我跟男同事對話 他先說他忘了什麼時候我給他點數  過一會告訴我他完全沒映像..導致現在店長說他在監視器裡沒看到 所以要告 侵佔竊盜

6/21雇主傳『妳,蓄意不結帳攜出門市商品該當侵佔竊盜罪…。妳的點數轉交在同事的手中,門市的帳並未結清。』
6/24下午7點多雇主傳『妳最好算一算總共在門市拿了多少錢?儲值icash多少次?拿了多少不屬於妳的東西…?妳全數給我還回來,不然晚上我就報警。竊盜公訴罪。』
6/24晚上10點多雇主傳『妳在門市連偷帶拿、偷儲存icash等等總共損失275,444』
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會從點數衍生到存I cash而且6/21當天早上雇主說 如果你簽切結書並把東西補上即可,結果跟雇主說要簽切結書,雇主回『誰簽切結書?』就一直到6/24雇主才回覆
我想請問一下侵佔竊盜會成立嗎?還有光憑監視器就能定罪嗎?
補充 曾店內少錢店長也告訴其他人錢是我偷的,但在隔天錢回來了,並沒有不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5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尚無法判斷店裡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您竊盜侵占該些物品。不過倘若您沒有拿,就不要任意承認,避免店家藉機訛騙您,店家惡意提告,可以委請律師辯護,並考慮提告誣告罪。

2、反之,倘若確實設及該些行為,則建議您與店家簽立和解書。

你好:

若確實有給與兌換物品之點數才將物品拿回家,不會構成竊盜罪或侵占罪,交付點數與取回物品應該會在同一時間或間隔很短之時間內發生,監視器會有相關之畫面,請雇主提出當天之監視器畫面證明你有未依規定拿取物品之行為,若無相關畫面,不會因會雇主片面指訴就認定你確實有犯罪行為,仍然要調查其他補強證據。可以傳喚當天收取點數之同事出庭作證,釐清事實。 icash若係虛構或栽贓,雇主可能會構成誹謗罪,若虛構事實提告會構成誣告罪。 切結書若與事實不符,就不要冒然簽署,以免多生爭議。
黃國政 (Sam) 105-06-25 19:30

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5 2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可能對您提告,建議您不要再回復對方任何訊息,給對方蒐集證據之機會,應完全不予理會,置之不理,待對方提告,再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5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可能對您提告,建議您不要再回復對方任何訊息,給對方蒐集證據之機會,應完全不予理會,置之不理,待對方提告,再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保 105-06-24 06:36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是一件毀損罪的被害人..檢查官已經提出公訴...而我也已經與對方達成和解和解書內容也提及願意放棄一切法律追訴權...我的疑問點如下

1.既然我已經達成和解,法院也收到和解書為甚麼還要我提出撤銷訴訟書?

2.因為已經達成和解,如果我不提出撤銷訴訟,對我個人有甚麼影響?背信?   詐欺?還是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如我所查詢到的條文...刑事訴訟權不得放棄..那我不提出撤銷刑事訴訟是否違法?

4.法官不能參考和解書內容直接裁決嗎?緩刑?或者無罪?

5.法官是否可以依據何項條文強制我到庭?我實在不想去也不願寄出撤銷刑事訴訟狀....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4 2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有簽立和解書,並且表明不追究的意思,則檢察署就可以依法處理。

2、不過目前檢察署為求謹慎,多會要求被害人到案說明或是具狀撤回告訴,本文建議您還是協助一下,避免遭對方誤認您違反和解書之約定。

阿保 105-06-27 18:1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那我的意思主要是如果我不撤銷刑事告訴...我有何法律責任?

法官不能依據和解書直接判嗎?一定要我到庭或者一定要我撤告?

Money 105-06-13 17:13

請問我已經被提起公訴後開了一次程序庭,結果有跟對方調解成功說是只要收到款項後就會撤銷告訴,現在也已付完賠償金額了 然後現在又收到一次程序庭的通知,說是讓我帶賠給被害人的匯款單去,請問這樣這次的程序庭我有需要準備些甚麼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屆時就帶匯款單前去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ney 105-06-13 21:01

那請問律師 這次的程序庭主要是要幹嘛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能只是確認雙方是否和解,以便作為是否給予緩刑之考量,並詢問檢察官對於量刑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aliyah 105-06-06 00:52

我前男友在社群網站上留私訊給我,說要殺死我全家,第一次留言後大約一個禮拜曾經尾隨我回家,我後來安全逃脫,第二次留言說下次見面就會動手,還說我是死路一跳。我有去警局留筆錄,並申請保護令,但只有兩則留言我擔心無法申請通過,個人覺得心理承受很大的壓力,也考慮提告,但是對於提告要走的流程聽說很冗長,而且容易到和解庭,我有點茫然有點猶豫,我該怎麼辦?網路恐嚇公訴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6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可以去看心理或精神科醫生,並檢附診斷紀錄給員警。

2、保護令比較不會有和解的問題,是刑事恐嚇告訴才有(恐嚇公訴罪)。

3、倘若對於相關程序不熟稔,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6 1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該留言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告訴,由律師出庭處理,您無須再與對方見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6 1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該留言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告訴,由律師出庭處理,您無須再與對方見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建議閣下可依據刑法305條規定: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具狀提起刑事告訴,如行為人所為恐嚇危害安全犯行多次,法院通常會以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分論併罰。 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小紫 105-06-05 23:42

朋友一時沒工作  被環境,債務及生活逼急了 而犯下偷竊行為

起初偷竊是為了要幫家裡還債以及自己的債務,同月因為沒錢吃飯所以屢次偷竊,偷竊金額都不高,也沒有很頻繁犯案,我朋友長期因環境壓力種種因素,有服用鎮定劑的習慣,所以有時候做了什麼事,連她自己都沒印象

從頭到尾,不知偷竊公訴罪  是會被抓去關的  直到被警察抓到才知道

我朋友對於自己犯下的行為與過錯非常懊悔,導致現在都會擔心害怕,因為警察三天兩頭就在找她,而她也想不起來到底還有幾件

自從第一次被警察抓到  知道偷竊公訴罪後  就沒在犯案了!

目前也不知道到底該如何是好

請問犯下竊盜案會被判刑多久呢?同一月份犯下多起竊盜又會被判多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朋友可以至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若審核有通過,法扶會指派律師協助他,看能否在偵查階段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5-30 16:47

之前車禍 和解不成 提出 過失傷害 告訴

只開過一次庭 庭上 也只是 訴說 當時事發經過 跟 一些資料繳上

之後 就收到 檢察官起訴書

內容是 對方 被告 過失傷害罪案件 已經偵查終結 認應該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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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現在 後續 程序是什麼???

2.第一次 開庭 也沒問到我的 賠償問題

 對方過失傷害罪 是 刑事  那我的賠償 還要再告他民事部分嗎????

3.對方保險業者  一直要和解   那假如和解了  還可撤告??

撤告 對我  會有什麼 後續的問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30 17: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和解,對方會要求我方撤回告訴,並且放棄民刑事權利。

2、倘若雙方無法和解,您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

3、建議還是可以嘗試和解,倘若無法和解,可以委請律師撰擬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0 17:13

您好,

 

1、檢察官開的是偵查庭,現偵查終結起訴後案件會進入法院由法官審理。

 

2、檢察官不會審理賠償問題,要向法官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3、過失傷害罪可以撤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30 20:51

您好,刑事告訴跟民事請求損害賠償是兩個不一樣的事情,刑事過失傷害部分逤您有過失因此造成他人受傷之結果,就有可能成立犯罪。建議您與對方和解

105-05-23 18:33

網路平台「RC語音」中有主播於直播時間公然侮辱誹謗其他主播和消費者,除了可以向該主播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

網路平台亦有相關規定不得評論、攻擊其他主播,而告知該平台後該平台只給予警告而已 有甚麼辦法可以讓該平台取消該主播相關權限甚至停權嗎?

另外有消費者於公開場合承認有恐嚇主播一事,此案件已由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了,根據證詞被告是經由該平台恐嚇主播,那有甚麼辦法可以請求該平台對於被告行為給予停權處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從該平台的使用約定條款來著手,但如何懲處,仍要看管理者之決定,尚難強制為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5-23 20:26

以下是該平台相關規定 因為該主播4/23、5/9、5/10、5/12都在公然侮辱誹謗主播 結果該平台只給予警告 並請該主播注意言詞而已

[公告] 視訊表演者行為管理規範(普通+認證)

02、直播時/開播暱稱禁止言語攻擊,禁止色情,政治,不雅,低俗言論,禁止在直播時候侮辱謾罵玩家或者其他視訊藝人以及工作人員。

06、直播時禁止表演或播放帶色情,暴力,涉政的內容。

處理辦法:

以上規範適用於所有使用視訊直播的用戶,包括RC官方認證實習藝人,RC官方認證視訊藝人,及RC官方認證好聲音,家族普通主播,如有發現違反規範行為,視嚴重程度予不同懲罰。

同時需遵守RC語音平台規範,官方有權撤消認證徽章或者取消推薦位置及其他處分,情節嚴重者將封鎖群視訊功能或永久封鎖帳號。RC官方保留所有規定的解釋權,以上規定將不定期更新。

RC 語音群規範

3.嚴禁在語音群內進行違法的娛樂活動;或聚眾談論敏感議題、政治類問題;

6.不得在語音群內喧嘩,刷屏,引發私人糾紛

我們無法默視以上違規語音群使用行為,一經查證屬實,將立即凍結或者回收違規的RC語音群。打擊違規使用語音群,需要所有使用者齊心協力,共同維護我們乾淨清新的語音使用環境。

RC語音平臺表演者簽約協議書

1.7表演者如有違反RC使用規定和視訊主播規定等行為,官方將對視訊藝人提出警告,經多次警告不改者,取消當月底薪和獎金,嚴重違規者將取消認證視訊藝人資格;

1.10 RC語音平臺有權利駁回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規定或違反社區管理條例的表演者簽約的申請;

wen wen 105-05-20 10:47

想請問律師,車主在事發當時有去警察局報案了,而我朋友也做了筆錄,對方說公訴罪是警察跟我朋友的事,與他無關,請問這樣要怎麼處理呢?

還有現在對方傳訊息來跟我朋友要賠償因為機車被藏匿期間上班遲到被扣錢的費用跟之前一起租屋的水電瓦斯費用共$10800,請問是要跟對方私下和解嗎?還是到法庭上在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0 10:58

您好,

 

1、若對方已經提告,因竊盜罪為公訴罪,縱使與被害人和解了也無法撤告。

 

2、若對方願意和解,可至調解委員會簽立和解筆錄,嗣後呈上給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5-19 17:58

去年(105).12月收到一張鐵路局的通知,叫我去偵訊!!

原因:因為(104)年時,我都會訂台鐵票從樹林到豐原,但1年多前我用我的身分證訂票,太多次沒取票,而被台鐵停用半年,後來因為要訂票,所以使用以前玩遊戲的不明身分證,訂了整整1年,之後被台鐵查到,不過我都是自己座車使用,並非轉賣!

之後第一次去開庭,檢察官是判緩刑一年、罰繳公庫1萬元,之後我以為沒事了!後來又被叫去開庭一次,說這是公訴罪不能判緩刑,所以直接把我起訴

後來今年4月,又收到了台鐵的通知,去偵訊時,發現一樣是身分證問題,第一次查是104.2-4月的資料,而且是用我自己手機網路訂票!!,這次是我用家裡的網路訂票,查到的資料是9-12月的! 但我覺得這是同樣是一件事,但被判兩個罪,我也覺得很納悶,雖然我訂票行為不對,但我一整年用同一個身分證訂,起訴的話應該也只有一次,而不是兩次!!

所以我想請教在法官面前,我該如何為我自己解釋,來減輕我的罪刑。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5-19 18:50

就事實部分建議坦承,若是有同一個行為但重複被起訴的情形則可爭執,涉及刑事案件,建議備妥資料徵詢律師意見。

105-05-19 19:35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就事實部分建議坦承,若是有同一個行為但重複被起訴的情形則可爭執,涉及刑事案件,建議備妥資料徵詢 ... (恕刪)

那我想請問,我本身單親,且還在讀書,家裡領有中低收入戶!是不是能把這些告訴法官,讓他從輕量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ru 105-05-06 14:13
律師您好: 鄰居是未經同意便將出入口圍起來,在爭執過程堆倒了鄰居的磚塊,破了3塊,鄰居趁而提告而且已是公訴,想請問律師這會造成自身多少傷害,該如何排除!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6 15: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主張正當防衛、沒有犯罪故意,不過必須釐清是什麼樣的出入口、雙方爭執的過程。

2、建議可以嘗試和解,倘若無法和解,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但若成立損毀罪,其實處罰也不會太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IA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鄭小姐 105-05-06 03:30

各位律師好:

我爸他是按摩師,去年在按女病患的時候,覺得自己被碰觸到胸部臀部憤而提告猥褻,一直到今天已變成公訴罪,準備要開庭了,但我爸覺得既然對方覺得自己被侵犯了所以跟對方和解,因我們做子女的也是看網路上的方法,覺得和解說不定法官會輕判緩刑,而且透過那女的朋友傳述,她只要我爸跟她道歉,其他都不會要求,但今天去調解室,那女的一開口就說要10萬,我們完全不能接受,和解就破局了,我想問的是,這次的和解破局,法官會看嗎?不小心去摸到,法官真的會判重嗎?因為起訴書上面寫的超嚴重,謝謝各位大德。

黃國政 (Sam) 105-05-06 06:35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6 09: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依您所述,若是「不小心摸到」,主觀上既非故意,則不至於構成刑法第224條或第228條第2項猥褻相關刑責,不過此部分還是必須要再仔細研覽卷宗資料,以分析偵查中究竟有哪些不利的指控以及有無任何矛盾或違反經驗法則之處。

2. 至於和解成立或不成立,只會影響在有罪的情況下,法官是否會依刑法第74條第1項規定宣告緩刑(刑法第224條或第228條第2項的法定刑有機會判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此則有機會被宣告緩刑),當然,若是無罪的話就沒有這個問題。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被起訴,則可以先委任律師閱覽卷宗,以確認告訴人之陳述內容到底如何,再為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evin 105-05-04 12:42

您好:
                    去年四月因為急需貸款銀行不願意貸,剛好有一天有個自稱鉅亨代辦中心的王姓人士打來詢問是否有需要貸款,但是為了美化帳上數字,必須提供銀行相關資料給他,此時心裡也無防備將銀行資料提供給他,結果幾天後被通知人頭詐騙集團利用來詐欺,已有多位被害人提出告訴,10月警方偵訊,今年1月檢方也偵訊,並於3/21 收到提起公訴,3/24 收到法院 5/9 要開庭了,法扶也有律師協助,但他說無罪機會很低,這樣我還需要請其他的律師問嗎?因為時間很趕了,還來的及嗎?謝謝。

你好:

法扶律師說法正確。 政府已經大力宣導反詐騙,並有165反詐騙專線,借款並不需要將存摺、提款卡、網路銀行、密碼提供給他人,你的行為實務上通常會被認定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 可與被害人和解調解賠償被害人之損害,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處分,或起訴後請求法院宣告緩刑。 若不願意和解調解,無前科紀錄,幫助詐欺通常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被害人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Kevin 105-05-04 13:04

 徐律師您好:

                   所以您的意思是不用再找其他的律師嗎?但是要認罪嗎?如果認罪判緩刑,哪還要易科罰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4 2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可以提供完整的紀錄,還是有機會爭取無罪答辯。

2、不建議任意認罪,原因是,雖然可以爭取比較低的刑期,但是緊接著而來的被害人的求償。(任一被害人都可以向您求償所有受害金額)

孟孟 105-04-29 10:35

日前在網路看到有人po文,是一種網路工作
類似外包!翻譯打字那種
但加入要先交一筆會費,並且只繳一次,無二次收費,
當天完成多少篇文章翻譯,就當天領多少薪資
比如,累積翻譯100篇文章,就能拿回全額會費1500
這些相關規定都是"事前"有約定的!
翻譯公司那邊是有列條例給我看,但沒有簽合約
我也付了大約1500的會費,確實有收到工作
但我沒時間翻譯文章,而且發現自己也不適合這份工作
所以我加入10天,一篇都沒做,所以要求退費,
但公司方面表示,唯有完成100篇翻譯,才能退費
我便找了當初推薦我進入的人(他推薦我加入,是有拿到500元獎金的)
他說如果公司不願意退我,他願意自己花錢退款給我
當天也很晚了,她告訴我明天幫我處理,
我隔天早上傳訊息給他,他沒有回覆我,
我以為她騙我,所以到警局報了詐欺

當初我的會費是匯款給他的,由他幫我繳交給公司 (她確實有幫我繳交)
所以我報警時,提供的資料,就是他的銀行帳戶
結果他下午就回覆我,說他剛睡醒床,要退款給我
結果我因為上班的關係,晚上才看到他的訊息
我也告知她我已經報警告她詐欺
他也跟我解釋,他不是不幫我處理,而是在睡覺.....
但我已經報警了,公訴罪也沒辦法撤回.....
他當天晚上就跟我說他的銀行帳戶已經被封了
隔天他也很有誠信的去了郵局,用無摺匯款1500給我
這樣是我誤會他詐欺了,該怎麼辦?
他說他銀行帳戶被封,對他造成很大的影響
我們能約到警局寫和解書嗎?或是相關流程該如何處理?
我能去警局補充筆錄嗎?
他人也很好,沒有要告我誣告的樣子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9 11:30

您好,

 

1、本案既已提告就無法撤回,您僅能在開庭時向檢察官表示為誤會一場,請檢察官盡速為不起訴處分,您朋友才能解除警示帳戶。

 

2、況且,本案僅屬民事糾紛,不會成立詐欺罪,您繳交之會費本就無權請求返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牛奶 105-04-28 11:02

安 我在3月底有跟人購買電腦的一種程式,但ATM付款2W5後,這人卻消失

我過兩天就去警察局報案,直到昨天,因為只有對方的LINE,他昨天說要退款給

我,離我報案已經一個月了,詐欺是屬於公訴罪,是不是無法撤回告訴,如果我們

私下他先退款給我會比較好嗎?

因為報警到現在他們都還沒抓到對方,既然對方聯絡我,想說先拿回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8 11:06

您好,

 

1、詐欺罪為公訴罪,既經提告就無法撤回

 

2、仍可私下與對方和解,再補具狀紙向檢察官表示雙方已達成和解您已取回款項等語即可,檢察官應會以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終結本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Kanmore 105-04-26 17:07

各位律師好:

有關刑事侵入住居罪(刑法第306條)及竊盜罪(刑法第320、321條),有問題請教各大律師!

1.侵入住居罪為告訴乃論是否為知悉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2.請問刑法第320、321條,是否為公訴罪? 其告訴期為多久?

3.竊取他人之動產者,是否包含個人私人物品,不侷限於金錢 ?

感謝各大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5-04-26 18:45

侵入住居罪是告訴乃論,應於六個月內提告竊盜罪及加重竊盜罪不是告訴乃論追訴期二十年。所有動產以外的物品都是動產金錢只是其中之一。

阿漢 105-04-26 02:50

 

1.對方有申請調解,但我收到書面申請的時候已經過期了當初會取這個名子,是因為他的名子都會加JSMM,絕世名膜JSMM,或著JSMM絕世名膜他的LOGO也是。我想說沒人取我就取了,絕世名膜,也有查公司行號結果他的商標名子是叫絕世名膜LOGO是我自己畫的跟他的不一樣,字體也是被檢舉當下也全改過了對方現在要我賠50萬他自己不用絕世名膜,奇摩賣場也叫絕世名膜JSMM,這樣讓我誤會絕世名膜沒人取,現在要寫答辯狀,對方告我的資料是黑白的 是我的網站跟LOGO,彩色的是對方的,我截他的圖

,大概昨天晚上6.7點跟他通過電話了,他叫我拿誠意解決要20萬

不然他說調解沒結果,他會再提起刑事公訴....我該和解嗎?

還是請律師,勝算大嗎?損失能在小一點嗎?....

陳明彥 (Daniel) 105-04-26 07:26
回覆 阿漢 的發言內容:

 

 

 

 

1.對方有 ... (恕刪)

您好:

 

由於您的敘述還無法看出是否構成侵害商標權,建議您進一步當面咨詢後再研商對策,謝謝!

 您好,

一、看您的文字實無法正確回答您,可能要看到圖像才能找出爭點。

二、和解金確實有點高,也要衡量你因此事件所營利的金額。

三、建議:先把相關圖像、文字、文件等請律師過目後,律師評估後,再決定是否和解為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商標是否構成侵權,仍要看圖像及文字與使用的類別而定,建議可以先與律師討論,研究是否有侵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先生 105-04-19 20:26
小弟想提問如果對方沒到政府機關或警察局和地方法院,1.只到勞工局區公所申請調解,本人乃犯業務侵佔公訴罪,假設已達成和解,這樣我還會被檢察官起訴嗎?2.在調解委員會調解後會留下不良記錄嗎? 3.再問如果跟對方達成和解 可是對方有申請簡易法庭審理,這樣我犯的是業務侵佔公訴罪會起訴嗎? 案發過程是小弟朋友到某知名連鎖咖啡公司打工,多次給雇主沒打發票帳務不實,私吞公款,偷拿寄杯卡,和偷印五百杯咖啡標籤貼紙,打算作為領取咖啡憑證依據,盜賣咖啡之非正常管道買賣業務還曾經盜賣被害人謊稱是這家店是自己開的,5.這樣我涉及什麼罪?業務侵佔還是偷竊還是背信詐欺還是都有? 6.雇主有監視攝影機和證人,我朋友應該如何達成和解?7.上簡易庭要都認罪還是避重就輕?8.假設達成和解還是初犯無前科今年二十四歲還是大學學生,能夠請求法官和檢察官 判決 緩刑 不起訴 或緩起訴嗎?緩起訴是最好的嗎?9.朋友上調解委員會都要全部坦白嗎?還是猜測僱主掌握多少證據?10.和解書和悔過書我應如何書寫?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9 2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9 2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9 22:28

您好,

 

1、業務侵占公訴罪,縱使和解了也無法撤回

 

2、您的行為涉及多項罪名,包含詐欺業務侵占等。

 

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黃先生 105-04-19 03:47

小弟想提問如果對方沒到政府機關或警察局和地方法院,1.只到勞工局區公所申請調解,本人乃犯業務侵佔公訴罪,假設已達成和解,這樣我還會被檢察官起訴嗎?2.在調解委員會調解後會留下不良記錄嗎? 3.再問如果跟對方達成和解 可是對方有申請簡易法庭審理,這樣我犯的是業務侵佔公訴罪會起訴嗎? 案發過程是小弟朋友到某知名連鎖咖啡公司打工,多次給雇主沒打發票帳務不實,私吞公款,偷拿寄杯卡,和偷印五百杯咖啡標籤貼紙,打算作為領取咖啡憑證依據,盜賣咖啡之非正常管道買賣業務還曾經盜賣被害人謊稱是這家店是自己開的,5.這樣我涉及什麼罪?業務侵佔還是偷竊還是背信詐欺還是都有? 6.雇主有監視攝影機和證人,我朋友應該如何達成和解?7.上簡易庭要都認罪還是避重就輕?8.假設達成和解還是初犯無前科今年二十四歲還是大學學生,能夠請求法官和檢察官 判決 緩刑 不起訴 或緩起訴嗎?緩起訴是最好的嗎?9.朋友上調解委員會都要全部坦白嗎?還是猜測僱主掌握多少證據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9 08: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還沒有提起司法程序追究,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雙方簽立和解書即可,避免事情複雜化,因為就您所述的狀況,至少可能違反商業會計法、業務侵案罪等,都屬於公訴罪,任何人均可舉發。

2、倘若對方已經提告,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釐清相關事證,並保障權益。

黃國政 (Sam) 105-04-19 21:14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進一步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JOANNA 105-04-18 23:33
車禍事件經過: 家母騎車外出時,在停紅燈的車子靜止時候(已靜止約10秒)被後方機車衝撞(有監視器錄下),有擦傷並已至醫院就診,肇事者立刻轉頭騎走了,當下有記下車牌號碼提供給警察,事後於交通隊於做筆錄時說明該肇事車輛非登記於肇事者下,且肇事者為通緝犯,詢問員警該肇事車輛之聯絡資料,僅表示為個人隱私無法提供,而該通緝犯於事發後2日有至轄區派出所製作筆錄(無法確認是否為該案件),只能等抓到此通緝犯待檢察官起訴後直接上法院對佈公堂。而做完筆錄員警有詢問是否要提告肇事者,當下回覆要告,但做完筆錄僅拿到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問題1.肇事逃逸公訴罪,是否只要等抓到肇逃者即可等法院傳票出庭作證即可?,而車禍後僅會拿到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但單子上僅註記車牌號碼肇事人記載為不詳是正常的嗎?   問題2.肇禍車輛登記者為該通緝犯女兒名下(16歲),是否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問題3.民事刑事責任是否還需要其他佐證提告資料,及需要自行至地院申告嗎?   問題4.該通緝犯曾至轄區派出所做筆錄,有疑問的是若為通緝筆錄當下為什麼不緝拿歸案,是否有其他流程或者是警察機關消極辦理   麻煩解答及提供解決方法,先謝謝您的協助

你好:

過失傷害部分才有告訴期間之問題,要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肇事逃逸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並無告訴期間之問題,警察機關及檢察官會依法追訴犯罪。 若不知悉肇事之人為何人,登載並無問題。 要看女兒是否有故意、過失,若均係父親之行為,女兒並無任何共同侵權行為,就不用連帶賠償,反之,若女兒違反注意義務,可能會有過失,就要連帶賠償過失傷害要在知道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在知悉後2年內請求,自行斟酌是否提出訴訟通緝犯可以逮捕,至於是否緝拿歸案屬於檢察官之職權,若檢察官認為無羈押之必要,可以具保、限制住居,沒有強制羈押
卡特曼 105-04-18 22:39

會有刑法第356條之刑事責任:「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此部分可以據以提出告訴,以此為壓力要求對方清償

(以上是律師說明)

1.對方被告很可能隱匿財產,但我有法院給的強制執行權利之下,藉故拒付或故意提領帳戶全部的錢~以達到侵犯原告求償的權益,但要告人總是要有證據,比如對方有工作卻推拖延遲本來該給付的金額,這些算是證據嗎?

2.那這些事情我要怎麼取得證據?(現在是雙方已經在法院調解成立後)

3.請問刑法356條(損害債權罪)是屬於告訴乃論還是公訴罪??



沈恆 (沈律師) 105-04-18 23:59

損害債權罪是告訴乃論之罪,應於發現起六個月內提告。至於證據問題需就具體事實循線逐漸搜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9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謂藉故拒付及故意提領,皆須要有證據,若僅有單純對方提款之證據,尚不構成刑事犯罪,需蒐集更多證據,再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9 15: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謂藉故拒付及故意提領,皆須要有證據,若僅有單純對方提款之證據,尚不構成刑事犯罪,需蒐集更多證據,再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李瑜 105-04-18 13:31

諸位律師午安

胞弟於去年八月間遭人以黑色塑膠袋包裹及膠帶捆綁,死亡多日,死時雙眼球充血暴突、舌頭突出斜掛、雙手腕遭綑綁的血痕等徵狀,警方以殺人等案開始偵辦。案情發展容述如后:

1.104.08法醫驗屍。檢察官透露法醫說目視查驗胞弟應為吸毒暴斃。

2.104.11檢察官召開偵查庭1。向我們被害者家屬說明驗屍鑑定報告:(1)是兇嫌說胞弟死亡吸毒暴斃。(2)驗屍鑑定報告也指向死者吸毒休克死亡。(3)兇嫌承認取走死者手上三枚戒指,但都不值錢。

3.104.12召開偵查庭2。庭間徵得檢察官同意抄錄驗屍報告部分內容如后:(1)驗屍結果:胃內容物亦有檢出上述毒品成份。(2)研判死因:“中毒性”休克致死;急性毒品”中毒”致死;濫用毒品致死。

4. 105.01檢察官召開偵查庭3。偵查的方向已一分為二:(1)死者為吸毒休克死亡。(2)兇嫌改列偷竊罪犯。

檢察官當庭指示兇嫌應於庭後儘速將之前承認從死者手上取走三枚戒指變賣二萬餘元之所得歸還家屬。家屬申請屍體委外。

5.105.02檢察官函請台灣大學醫學院協助出具本案鑑定意見,特申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出具驗屍報告認「死者李基福因濫用毒品,引起急性毒品中毒而中毒休克死亡,研判死亡方式有可能為意外。」企圖誘導與施壓台大醫學院檢驗本案死因的發展方向。

6.105.02書記官來電表示:台大醫學院不願解剖屍體,僅願就檢方採證之檢體做化驗,費用約1-5萬元,須由家屬付費,詢問本人意願。本人深表遺憾,不接受此等赴宴方式,至此無下文。

敬祈諸位律師惠予解答如下問題,不勝感激:

1. 面對檢察官如此包庇罪犯,與拖延阻撓辦案進度與結果等作法,死者家屬該如何適處?有無辦法糾舉導正辦案的方向與結果

2. 本案已於庭間提起公訴,未來家屬面對偵結結果若生不服,是否需循「再議」>「再議駁回」>「交付審判」等冗長程序?

3.有無快刀斬亂麻的可能作法?如加速偵結的做法?本案此時可否委請律師另起自訴管道?

4.其他注意事項?

Liker 105-04-15 23:53

請教律師

去年十月份,對方統包工程詐騙請我去施工,完成後,他向業主收取我的工程款項,並沒支付給我,並簽具本票身份證件,宣稱過幾天會拿錢來換,卻至今已經催討二三十次,他皆拖延避不見面,我已寄存證信函,並且信函中要求還款日已到期,與他聯繫,他仍拖延不付,每次都說隔天要拿,我該如何動作自保? 到警局報案詐欺侵占可行嗎? 屬公訴?自訴? 需自己遞送訴狀才會司法程序嗎? 據知,他已有詐欺前科,而且最近又有其他多人也受害,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6 0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16 10:3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若對方確實在過往有類似的詐欺前科,這個案子有可能對方是偽以會給付工程對價為由、詐騙您進行施工,此部分確實可以考慮提起刑法第339條第1項普通詐欺罪之刑事告訴,可以敘述事實上即法律上理由,撰寫刑事告訴狀提出於警局或檢察署,在未來的刑事程序中,對方也非出面不可,也可藉此與對方談判。 對方如果有簽具本票,可以針對此張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後進行強制執行的動作。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安安安安 105-04-14 18:17

家管很嚴,高三第一次跟男網友出去,有好感,但沒從事過性行為,也不願意跟男網友發生關係,當下有反抗但是還是被得逞事後覺得很噁心但不敢報警不知該怎麼辦,印象很深刻男網友直接將異物弄在衛生紙上事後還安慰我表示會負責過幾天人就不見,事情已經過了兩年以上了,從來沒告訴過任何人,但最近家人知道這件事後堅持報警,有先上網查過報警是依照公訴罪起訴且不能撤告,如果沒證沒據有可能變誣告,想詢問該如何是好?難道當下被得逞事後覺得噁心也沒辦法嗎? 希望不要再回答一些很籠統的像是來信洽詢....

你好:

至少要提出你與該名網友在網路上的聊天、對話紀錄,證明2年前你曾經與該網友有聯絡,並相約出遊,最後遭到性侵,否則若無任何證據,只要該網友否認,檢察官就會不起訴。 若有更確切之證據檢察官可能會送測謊,屆時若測謊結果對你有利,就有可能起訴。 民事侵權行為2年消滅時效已經經過,你的部分對該網友請求精神慰撫金,對方可能會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詳細情形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不可能三言兩語就能夠了解詳情。

您好:

1.只要對方以強暴脅迫的手段,且您當時未滿18歲,對方已經觸犯強制性交罪,雖然事情已經經過兩年,只要您可以蒐集到當時相關的證據,如跟對方網路對話訊息或當時進出旅館的錄影面,仍可以報警或直接提起刑事告訴,並向對方求償精神撫慰金。

2.即使您提告未能判刑,但只要有發生過事實而非存心陷害,能以構成誣告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4 23:41

您好,您必須要蒐集相關證據已證明對方確實有違反您意願與您發生性行為

Tome 105-04-14 16:26

慣竊在店家偷竊證據齊全,但是公司卻是要求不能當場勸阻也不能通知警察單位,想請問偷竊既然是公訴罪,那這樣公司是否有違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2 19: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訴罪,所以任何人均可告發。

2、只是不過被害人可以拒絕提告並無違法問題。

wen wen 105-04-13 09:08

朋友(以前有詐騙的案底)在前幾天將對方的機車藏匿起來,結果對方因找不到機車,於是就報警了(朋友跟對方前陣子有一些過節),現在朋友告知我已經被函送了,下星期會收到法院傳票....我知道這個是屬於竊盜公訴罪,但如果這位朋友有意悔改可以免刑責嗎?要怎麼處理最恰當?

你好:

若是單純惡作劇或是使用竊盜,無不法所有意圖,不會構成竊盜罪。 若是真的要把機車據為己有,會構成竊盜罪,可認罪並向檢察官求情,請求給予緩起訴,或向法院求情請求宣告緩刑,否則若無前科紀錄通常會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黃國政 (Sam) 105-04-13 12:15

由於您的資料中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如果您擔心不清楚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0983016238);或者,以手機加入我的LINE ID(ID:a121218)。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

(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3 14:23

您好,建議與被害人和解,才有辦法降低刑度。

wen wen 105-05-20 10:19
請問是私下和解嗎?可是車主已經去警察局報案了,我朋友也做了筆錄,現在也收到了法院傳單告知要出庭,現在對方傳訊息來跟我朋友要賠償$10800
也說這個公訴罪是警察跟我朋友的事,與他無關,請問這樣要怎麼處理呢?
wen wen 105-05-20 10:24


想請問律師車主在事發當時有去警察局報案了,而我朋友也做了筆錄,對方公訴罪是警察跟我朋友的事,與他無關,請問這樣要怎麼處理呢?

 還有我朋友目前已經收到法院傳單了,而現在對方傳訊息來跟我朋友要賠償上班損失及之前租屋的水電瓦斯費共$10800,所以是要跟私下和解嗎?

鄭小姐 105-04-11 21:39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想詢問一下,我爸真的很衰,被一個女病患告猥褻,但我爸真的是清白的,(現在已經到檢查官提起公訴還沒開庭)現在我們傷透腦筋,但已經先去申請和解了,那女病患也口頭上答應了,現在等和解時間,而且我們也去地方法院申請答辯書,就是寫給法官看的,目前進度是這樣,我想問的是,因當天我媽雖然不在現場,但她人在樓上(可以聽到樓下我爸工作的聲音),這樣可以當證人嗎?我們好急,都快瘋了,遇到如此之衰事,懇求各位專業的律師給建議,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案檢察官既然已經起訴,後續便會由法院刑事庭進行審理,建議您應儘速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前往法院閱卷,先了解全部的卷證資料,以便進一步擬定辯護策略。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12 08:4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案件既然已經起訴,則偵查階段的所有證據資料已可至法院閱覽影印,而依刑事訴訟法第33條之規定,只有律師才可以完整檢閱卷宗及證物,無辯護人之被告僅得請求交付卷內筆錄而已,且在法院在個案中也可能予以限制,因此建議儘速委請律師研析案情。

2. 性侵害案件往往著重被害人之指述,建議可先思考被害人的指述有哪些不合理處,若能仔細分析後一一質疑,那麼其證詞即不可採而難以使法院達到有罪確信的心證。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4-12 09:50

您好:

您母親當然可以為證人,您可向法官聲請傳喚您母親到庭作證,只是傳喚來的證明力如何,仍需視她當時聽聞的情形及法官心證認定,不可一概而論。且在刑事庭中卷證的調閱證人物證之釐清相當重要,如有細節漏未調查或斟酌,影響甚為巨大,故建議您盡速找委任律師為辯護人以保權益。另外,和解部分亦可同時進行,但如和解成立一定要簽立和解書,將雙方權利義務寫清楚,以為保障。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是挺嚴重的事情

建議要找律師把當天狀況說明清楚

討論看看有無證據可以調查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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