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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涵 105-06-09 20:00

如果未成年吸食k他命跟食用毒咖啡初犯第一次被抓會被關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0 0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驗尿呈二級毒品陽性反應,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佩佩 105-06-08 16:22
我朋友一個月前被抓 抓到持有二級安非他命在警察局初步驗尿沒有被吸食 可是還在等第二個檢查有沒有 筆錄我朋友說不是東西他的沒有吸食 他怕萬一第二個初步檢查是有吸食筆錄又說沒有 怎麼辦 所以未成年持有加吸食二級安非他命一定要去勒戒所 不能在外面檢查嗎 如果只有持有沒有吸食 又是怎麼判 如果有吸食加持有又跟一開始的筆錄不一樣法官會怎麼判 是初犯沒有前科未成年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8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請求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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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予 105-06-08 15:18
我弟弟在上週二被未成年的青少年砍傷 砍傷過程又搶了他的手機 目前警方偵辦是以殺人未遂的方式偵辦 也將此案件移送至偵查隊 我想詢問一下 針對該此案件 我應該如何做相關處置? 該如何求償? 律師可以幫我們什麼?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8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向該名未成年少年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之法定代理人未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對其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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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銘 105-06-08 15:02

律師您好:

女友曾經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雖然法院將小孩的監護權判定給女方,但女方顧及小孩是前夫家族的長孫,因而放棄監護權。請問將來我與女友結婚後,假如某一天我跟我女友相繼過世的話,她與前夫所生的孩子有權利來繼承我與女友共同持有財產嗎?

假如小孩在未成年時,小孩父親用小孩的名字所衍生出的債務,會牽連到小孩的生母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6-08 15:30

女方的小孩將來會是女方的繼承人,女方的自有財產共有財產都會成為繼承的標的。法定代理人利用未成年子女名義所欠債務未成年子女可主張對其不生效力。另外,子女債務與父母無關,但若子女早逝,母親可能成為其繼承人而繼承子女債務

涵涵 105-06-07 20:59

我有一個朋友5/27被抓到吸食毒品持有毒品

未成年是第二次被抓到第一次是因為吸食k他命被抓

這次是被抓到身上持有兩包毒咖啡跟吸食毒品在5/27的時候已經被抓進去少年觀戶所

那請問這樣最多關多久最少關多?久 可是因為到現在都還沒開庭

開庭之後會判多久?

小漂漂 105-06-07 11:08
目前男友是個軍人…我想幫他瞭解孩子監護權歸屬! 我男友在三年前與當時女友未婚生子目前女兒快三歲了。 當時兩人都未成年生子後來同居在女方家.孩子的支出費用都是由男方(軍人自願役)。後來分手了.女兒在男方家裡住了快一年.女方因還在讀高中也沒有工作(今年6月畢業)女方也吵要把女兒送回去她家.男方還是把女兒送去女方家目前已經8個月多。把小孩送回去女方也不讓男方去看.只去過一次其他遭女方多次拒絕!但是我男友一直很想把女兒拿回來…雙方都談不攏。想走法律但是不知如何辦理或好方法.想請律師分享意見。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當初有認領

也就是有報戶口為生父

那麼原則上應該是共同監護

只是因為小孩的主要照顧者是對方

所以要取回單獨監護不容易

只能向法院請求固定探視並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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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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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成為小孩法律上的生父,才能爭取監護,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認領,並同時酌定監護歸屬,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星星 105-06-06 10:28

我跟前妻於兩年前離婚,其中離婚協議書上有協議前妻每個月要支付3名未成年子女共15000元的扶養費用,一直到三名子女滿20歲,協議書上也有聲明一期未支付或延遲支付就視同全部到期,前妻在支付5期以後就不再支付,也完全沒有跟我聯絡,小孩她也完全不聞不問,一開始我使用支付命令,她卻申請異議,一年多以後我再次正式向法院遞狀紙提告,結果上法院調解兩次,都沒有調解成功,因為他開出每個月只支付三名子女共5000的扶養費,我不接受,後來得知法院要我們第三次調解,我就寫了陳情書給法官,說我不想再浪費時間上法院了,因為對方完全沒誠意,一年多以來對孩子也不聞不問,我只要求他履行離婚協議的承諾,後來法官指示他要親再調一次(要開調解庭),請問律師,如果在調解庭上我堅持不達成調解,這樣對日後判決會有影響嗎?

還有目前這案子你覺得法官有可能因為前妻說他經濟狀況不好而要我修改離婚協議的內容嗎?

因為即將開調解庭所以麻煩律師幫我解答一下,謝謝你了.

小美 105-06-04 00:06

請問,拋棄繼承後,亡母生前名下有一台車,欠稅欠罰款還有貸款,那輛車該如何處理,因為積欠今額龐大,他的子女未成年無力償還,拋棄繼承就可以不管那台車了嗎?但是那台車目前亡母的朋友持續使用中,擔心繼續累積積欠更多的罰款與過路費,該怎麼辦呢?

涵涵 105-06-02 20:40

請問我有一個朋友未成年身上持有k他命跟毒咖啡被抓到然後也有被驗到

 

 

因為他已經是第二次被抓到所以在5/27的時候被抓進去勒戒那大概會多久?

 

因為他家長還不知道他被抓進去所以他家長如果不去辦理接見都沒有去看他的話會怎樣嗎?

 

如果出獄了是他自己辦出獄手續就好還是要家長要去辦因為他未成年

 

然後我還有一個朋友是吸食k他命被驗到

他是出犯那會被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2 2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少年法院審理的時候就會通知法定代理人了。

2、倘若審理期間法定代理人都拒絕到案的話,少年法院認為家庭功能喪失,可能遭收容或是感化教育。

涵涵 105-06-03 15:43

審理是什麼?

若沒辦法到的原因是法定代理人身體疾病的關係不方便呢 所以出獄的時候是我朋友自己辦理手續就好還是要家長?

 

收容跟感化教育是什麼

 

 

 

Liu 105-06-02 01:36
我跟我男朋友交往快1年 最近他家人很想告我 因為我男朋友現在是17歲 之前有一陣子因為跟家裡吵架 所以搬來跟我住2個禮拜 後來就一樣天天回家睡 雖然時間沒有在家長要求的門禁內 只是因為後來沒有跟我分手 他家人就常常威脅他說要對我提告 告我誘拐未成年 還說要找徵信社查我 來找我恐嚇我跟他分手 想請問 這樣誘拐會成立嗎? 性侵有可能嗎? 除了這個還有可能告的成什麼呢?
黃國政 (Sam) 105-06-02 01:55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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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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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只要你們發生關係時超過十六歲

就完全不犯法

所以不用被嚇唬

這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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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柔 105-06-01 20:22

我今年要滿15歲,

我男友23歲,

他每天都有載我回家,都是10點之前就載我回家。

他沒有強迫我搬去跟他住之類的,

也沒有跟我發生性行為

請問這樣如果我媽要告他,會構成誘拐未成年少女嗎?(我爸媽離婚監護權在我爸這裡,不在我媽那裡)

你好:

正常交友關係,只是載妳回家不會構成犯罪。 和誘罪或略誘罪,要有引誘之行為,使你脫離家庭,置於其實力支配之下才會構成犯罪。


柔柔 105-06-01 20:4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的監護權在我爸這裡,請問我媽有告我男友的權力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1 22:14

您好,

 

和誘罪為公訴罪,您母親雖無監護權,但仍可以告發方式向地檢署提告檢察官便會依法偵辦。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歐米 105-05-30 08:42

1.請問滿18歲後 是否可以搬出去自己住?因為長期跟家人相處並不融洽,且家人(父親)動手打過該孩子。

2.滿20之後 若搬出去 是否可以完全與親權 或者是 監護權的父母 完全不來往?(知道父母會擔心 但是因為太多糾紛 父母有自己的立場 但是溝通了5年以上 都沒有一個結果)

3.關於和誘罪 請問 要構成的方式中的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成立要件,依某年上第 1509 號: 

刑法之略和誘罪,以使被誘人脫離親權人等為其構成要件之一,故事實上須將被誘人移置自力支配範圍之內,而與親權人等完全脫離關係,易言之,即使親權人等對於被誘人已陷於不能行使親權等之狀況,方與該項罪質相符。

若 是由對方孩子自己不願意接受父母管教 自己家庭糾紛 而自己去不與其家人相處 例:早上出門沒給家人看到 (目前平日是上課 下課去某咖啡連鎖店看書 於9:30之前回到家)請問 該當事人是否有和誘之罪嫌?

4.但和誘罪要成立,則構成要件存續的時間要夠長,若他只帶走一天,隔天又帶回來,如此反覆,您拿他沒法子,畢竟腿長在您孩子身上,這表示您管教無力,而非全然對方的錯。 

以上第4點 請問律師對於此段言語 是否會判斷為 和誘之罪嫌?

5.父母對子女有居所指定權。我國民法上規定﹕未成年子女以其父之

  住所為住所,但父母亦得斟酌情況,命其居住親屬家、學校、或商

  店等,以免子女流離失所。

 對於18歲之後 在此網站有看到說 並沒有義務要與父母同住 但 對於未成年來說 民法是18歲 若是如此 為何 又要說可以自行搬出去住?

付上網址: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249566

Rina na 105-05-28 19:24

請問律師 如在臉書上隨意喊價 卻無法付款

如版主不給棄單 也無述說要付費時間

卻叫我今日付款 不然要題告 

此人未成年 請問如何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3 16:5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敘述不明確,倘若我方隨意喊價、拒絕履約,確實可能觸犯詐欺毀損財物罪,建議可以嘗試和解
沛沛 105-05-24 14:46

我開車在主線道,無超速,無紅燈,對方未成年但滿18歲,騎機車紅燈撞上我車子的左側,雙方人員身體都沒有很嚴重的傷害,但是我車子的維修費5萬元,對方父母只願意賠6成我不願意,因為他們肇責100%我為什麼要負擔4成,我認為會助長做錯事又不負責,有請調解調解似乎也是搓湯圓的功用,我該怎麼申明我的立場。

沈恆 (沈律師) 105-05-24 18:00

您好!

調解本來就是雙方互相讓步的場合,目的是讓糾紛盡快落幕。如果您完全不願退讓,可直接提起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夏 105-05-24 14:42

想請問各位律師,當日開庭需要備妥什麼資料,以及後續求償,開庭旅費,罪行會因對方未成年減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4 2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將相關受害的事證提供給法院,等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並注意2年的時效)

2、未成年人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屆時主要就是針對賠償的部分

維維 105-05-23 21:32

有一日晚上遭警方欄查,當時我騎機車載一位未成年少年,警方在他身上找到熱溶膠 跟許多分裝袋最後發現二級毒品最後被帶回警局,而且我無前科警方要求我做筆錄驗尿就可以離開當下我可以拒絕驗尿嗎?

因為第一次筆錄時有我拒絕驗尿但是警方不同意,因為我也有施用二級毒品,第二次筆錄時我有請家長到場陪同 也因為沒做過筆錄所以不懂就被警察牽著走,而且我的筆錄做的挺亂的,原本我筆錄驗尿完就可以離開而那位未成年要送偵查,結果突然變成我也是現行犯也是要移送偵查,才得知那位未成年筆錄說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是我他給他的,說東西是我的 然後警方在他手機聊天紀錄上發現我有意圖販賣的意思。請求律師我該怎麼做… 那如果背判吸食可以申請戒癮嗎 該怎麼申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3 21:51

您好,

 

1、就施用毒品的部分可以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戒癮治療之處分,決定權在檢察官

 

2、但意圖販賣為五年以上之重罪,轉讓毒品罪亦為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之罪名,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爭取最大之機會,維護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聲請戒癮治療可以向檢察官聲請,但您可能涉及販賣或轉讓,因刑度很重,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3 23:02

您好,關於意圖販賣之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至於吸食部分,若您為初犯,有機會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院外治療。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23 23:2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關於吸食毒品的部分,若是初犯或是之前雖有吸食但五年內未再犯的情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1項、第2項、第3項之規定,可能只送觀察勒戒,若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即會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因此不見得會被法院論罪科刑。 另外雖然檢察官也可以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規定為緩起訴處分並命令戒癮治療,如此您則不須在拘束人身自由的情況下拘禁在一定處所,但實務上不常使用,因為毒品犯罪的再犯率極高,但您若是沒有前科的話,倒是可以有機會爭取。 但若是涉及販賣,屬於重罪,和單純吸食的刑責落差很大,請謹慎以對。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1.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2. 請閣下應特別注意目前法院對持有毒品的認定:持有係將毒品據為己有,一般販賣前均有持有行為,故持有後另行販賣,則販賣行為可吸收先前之持有行為,不另論持有之罪,據此,閣下有可能會被認定係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的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3.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4.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基本上如果吸食毒品就是勒戒而已

但你應該要擔心的是轉讓或意圖販賣而持有

這個是很重的罪

如果被起訴販賣就更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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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5-05-24 21:51

吸毒部分可聲請戒癮治療,最多是觀察勒戒。但既然已有對話紀錄及供述顯示有販毒可能,即會朝販賣毒品偵辦,最好能委任律師協助辯護。

eu 105-05-18 10:51

請問如果父母沒結婚,小孩於戶籍資料上登記為由母親認領並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小孩未滿二十歲)。現小孩因為車禍死亡,相關的理賠由那一方繼承

1.學生平安保險

2.強制

3.勞保理賠(有打工,公司有投保勞健保),於下班途中發生事故

4.一般保險公司的意外保險(受益人為母親)

5.與母親為中低收入戶,有政府的補助金

6.公司的團體保險(不知道是否有指定受益人)

若父親也有繼承權,但有意要將理賠都給母親,是否請父親簽放棄繼承後續較不會有問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8 11:22

您好,

 

1、有指定受益人的部分均屬於受益人所有,沒有指定的部分才是遺產

 

2、理論上母親沒有認領的問題,其生下小孩後自然就是孩子生母為法定代理人,只有生父才要透過認領的方式成為小孩監護人。

 

3、父親可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其後由母親單獨辦理繼承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u 105-05-18 12:02

若父親沒有拋棄繼承,是否有權要求理賠金均分?

又父親並無負擔教養責任亦無提供任何資金供小孩教育生活,若父親事後堅持要求要分理賠金,母親方面可以有什麼主張嗎?

你好:

要先釐清生父是否有認領或撫育,若無,在法律上尚未發生父子關係,無法繼承子女遺產,就算將來認領,依民法第1069條但書,第三人已得之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故生母繼承遺產,將來生父亦無法主張權利。 依保險法第113規定,保險契約若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額就不是遺產,受益人可以請求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此時生父對於理賠金並無任何權利可以主張。 先釐清生父是否有認領子女,才有辦法判斷法律關係。
小胖 105-05-10 16:49

我目前被控告妨害性自主的罪

但我在發生關係之前並未知道對方的年紀

且當時對方也告知我已滿18

後來才由他祖父母告知 才得知

事後也懷孕

對方當時沒告我 反而要我帶她孫女去墮胎

後來到了去年8月底跟她們鄰居發生糾紛

對方才一氣之下去告我妨害性自主

(我有緩刑4年 當時判1年2個月 妨害性自主)

現在爭議點就在我跟她發生關係的時候 到底知不知道她的年紀

還有有沒有跟她要身分證這個動作(我在第二次見面之後都有跟她要身分證這個動作 但她都說她沒有帶出來 無法給我看  到後面我一直跟她要的時候 她就很生氣的罵我 讓我不敢在繼續跟她要下去)

 

之後再準備庭有聲請對方跟對方祖父母出來對質

因為對方外表長得太成熟 我們家族的人看了她完全不相信她未成年

就連我緩刑 常常去找觀護人報到 觀護人也看過對方 觀護人也看不出她的真實年紀

 

如果審理庭開完之後 還有下一庭嗎? 還是就直接判刑了呢?

如果到最後真的是我不知道她真實年紀情況下發生關係 那我是否會無罪?

因為我知道她年紀之後 就沒再跟她有任何親密動作了

 

請求各位律師們 能幫我解答一下

你好:

審理庭就是準備程序終結後,法院就你們準備程序確定之犯罪事實、證據能力、聲請調查證據部分進行審理。 依你所述,檢察官認為你涉犯刑法第227條規定之準強制性交罪,對於告訴人年齡是否認識並進而決議性交,會是本案爭點。由於你有妨害性自主前科,要就無法認識到對方年齡部分提出證據詳為答辯,例如出具偽造身分證、佯稱成年等,否則單憑告訴人外表成熟,稍嫌薄弱。 辯論終結後就會定期宣判。 通常都會被認定有不確定故意。 民事上,告訴人、告訴人之父母可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第3項,請求精神慰撫金。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0 18:48

您好,若對方有跟您說過他已滿18歲,建議找出相關證據,比方說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以證明您確實不知悉對方未滿16歲,或是聲請傳喚對方為交互詰問以發現真實。

另外,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建議你要請律師來處理

否則這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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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5-05-11 11:57

如同上開律師所述,不知年齡部分可以做為爭執的空間,

之前擔任檢察官時,也有起訴相關案件,但被法官以無法證明被告知悉年齡而判無罪的。

例如本人辯護的這件1、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侵上訴字第53號 :撤銷原判決(確定)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審認定對未成年強制性交判十年,二審認定對成年人強制性交未遂改判六年半。

有上過蘋果日報。被告稱不知道被害人係未成年。又主張未遂成功。但是為何還那麼重,因為該人從懲治盜匪條例就不斷犯案,這是入監執行三次後的第四次犯案了。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敬上。賴id ncc101ds

勝訴一覽表:

壹、    刑事部分: 

一、辯護案件:

(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原重訴字第一號 :無罪
運輸第二級毒品部分,全部的共犯都有罪,只有我的當事人無罪,而且檢察官沒上訴,確定了。 

2、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724號:大部分無罪:檢察官起訴三條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勇公幹掉二條無罪,剩一條判五年六月,二審再戰。

3、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上訴字第492號:撤銷原判決(確定) 有收錢的錢情況下二審打到轉讓
毒品案件一審認定販賣,二審撤銷改認定轉讓。 

4、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上訴字第1146號 :撤銷原判決(確定)
毒品案件一審未認定偵查中自白,二審撤銷認為偵查中檢察官未詳盡提示,改認有自白減刑。 

5、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訴字第1023號:撤銷原判決 (確定)
毒品案件一審未查明有精神耗弱之情形,二審撤銷減刑。 

6、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4 年 上訴 字 第 823號撤銷改判: 
一審八年二個月,二審七年八個月。

7、 高雄地檢署104年度偵字第12305號 
檢察官認為販賣二級毒品的案件,內勤聲請羈押,我臨危受命前往法院到庭,外面的家屬已經把入監的所費準備好,請我準備給被告,在有人指認及有譯文的情況下,法院駁回羈押聲請,交保十萬,現在檢察官被告販賣二級毒品部分為不起訴處分。 

8、 高雄地檢一○四年度偵字第一三五四八號 
車內收到七十三公克的甲基安非他命,警方移送意圖販賣而持有,被不起訴處分。

9、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聲羈字第317號 
販賣第二級毒品案件,有人及譯文最後法院駁回檢察官聲請,改以十萬元交保(後來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10、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22526號不起訴處分書。當事人被警方移送販賣三次愷他命,最後不起訴處分。

(二)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易字第62號 
無罪:使用BT遭控違反兒少條例案件。

2、      最高法院以103年度台上字第3997號。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二審被判二年八月,上訴最高法院救援成功,撤銷發回。

3、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更(一)字第55號 上開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之兒少案件,改判強制罪,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原來二審判二年八月)確定。

4、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桃簡字第一七七四號, 我方違反兒少條例,有期徒刑三月,緩刑四年,緩刑期間繳八萬元。 

5、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6272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五歲之女子性交易1次。 

6、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7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7、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53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8、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8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2次。 

9、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8421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女子性交易二次。 

10、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4078號兒少性交易案件:被告疑似用BT下載兒少影片,被告否認,並辯稱疑似中毒,IP沒設密碼,檢察官再次搜索後查無實證,為不起訴處分。

(三)  妨害性自主

1、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侵上訴字第53號 :撤銷原判決(確定)
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審認定對未成年強制性交判十年,二審認定對成年人強制性交未遂改判六年半。

2、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侵上訴字第68號強制猥褻案件:撤銷原判決(確定),一審判有期徒刑八月,監護處分三年,二審撤銷改判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監護處分一年。 

3、 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1184號:不起訴處分。當事人認識在酒店上班的女子,交往一段時間後個性不合,想分手,女方告強制性交。

4、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1144號 
本件被告被移送及告訴刑法第222條的加重強制性交,法定刑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理由是被害人稱沒有服用安眠藥,但是在被害人的體內驗到安眠藥,被害人堅稱是被告下藥的,在勇公律師的努力下, 
檢察官認為有可能係被害人自己吃安眠藥,並非被告下藥,而改起訴刑法第225條的趁機性交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5、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度少家侵上字第1號

一審判決執行四年(二條三年六,壹條一年六),二審撤銷改判三年八個月(壹條三年六,壹條一年六)。

(四)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 年 選訴 字 第 19號,我們是候選人,無罪,賄選的樁腳被判刑。樁腳咬候選人,但是證詞矛盾太多,在交互詰問制度下徹底被擊垮。 

2、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選上訴字第37號,一審判有期徒刑三年六月,二審改判無罪。

(五)  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改判過失致死。

1、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 年 重訴 字 第 18號,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法定刑是死刑或無期徒刑。 
檢察官起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人犯一直在押,而且法醫也作證認定是殺人,但是在邵律師提出疑點說服法官的情況下,改判過失致死,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宣判日諭知交保。 

3、 二審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以104年度上訴字第1041號駁回檢察官上訴。

4、 著作權法:

1、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易更字第二號 
無罪:使用連結違反著作權法案件。

2、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一○四年度台非字第一○三號 
違反著作權法,非常上訴成功。 

3、 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刑智上易字第76號。
上開無罪判決,駁回檢察官上訴,無罪確定。

5、 幫助詐欺案件: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易字第245號 
無罪:人頭帳戶遭騙案件。

6、 強盜案:

1、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 年 上訴 字 第 544號。撤銷改判。一審判六年,二審判五年二月。 

7、 違反稅捐稽徵法:

1、臺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偵緝字第五零六號 
本件當事人因前往大陸經商,被通緝不知情,今年五、六月間遭競爭對手報復, 以遭臺灣通緝為由在大陸坐黑牢三十天,通知刑事局潛返後內勤陪訊,無保請回,之後為不起訴處分。 
(十)恐嚇

1、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29003號
民眾委託知名律師公務員,並偷錄音對話內容告恐嚇,該公務員在勇公協助下化解危難。

(十一)違反森林法:

1、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官104年度偵字第21077、21078號被告違反森林法案件,在被告家中扣到木頭之情況下,檢察官以不能排除上開木頭曾有合法砍伐之可能,而為不起訴處分。

(十二)竊盜: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聲羈字第762號 
檢察官被告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竊盜之虞,聲請羈押,法院改二萬元交保。 

(十三)過失致死:

1、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審交易字第109號 
我方業務過失致死,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 

(十四)違反水土保持法:

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原簡第9號 
我方違反水土保持法,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三年。 

(十五)業務侵占緩刑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4 年 審易 字 第 1239號 
O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並應履行如附表 
二所示之負擔。 
本件告訴人告訴壹佰多條業務侵占罪,但是小弟先搶先一步自首, 然後佐以萬法歸一,一歸何處法理,(萬法歸一,一歸何處,是清流營業秘密,不可說,不可說)讓檢察官以接續犯起訴壹條業務侵占罪(接續二年) 
偵查案號:高雄地檢署104年度偵字第11381、11382號。 
最後再以說服法官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五年。

(十六)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1;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審訴字第589號當事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緩起訴期間再犯,三罪,法官還是願意給我們三罪各處最低刑度六個月。
(十七)毀損債權案件

1.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一○四年度偵緝字第一二二二號不起訴處分書銀行告身心障礙被告毀損債權脫產,最後以嫌疑不足不起訴處分。

二、擔任告代:

(一)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772號判決。撤銷一審毀損無罪之判決,改拘役四十天。(我們是二審告訴代理人) 

(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訴字第642號

以重傷害罪重判被告有期徒刑七年六月。(一)(二)(三) 

貳、    民事部分 

(一)  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選字第11'12號(選舉案件) 
OOO之當選無效。當然我們是落選頭,告贏可以遞補上去的。 

2、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選上字第16號 104年度選上字第17號上開案件,駁回對方的上訴,我們是落選頭,遞補上議員職位。

3、 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選字第11號安股,原告之訴駁回。(檢察官起訴當選無效,我方靠交互詰問制度,在樁腳死咬候選人賄選之情況下,徹底問垮樁腳證人,故刑事無罪,104 年 選訴 字 第 19號,民事檢察官起訴當選無效駁回)。

(二)  返還借款

1、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再字第3號 
駁回對造再審聲請,我方全勝。 

2、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138 
被告應給付原告450萬元 

3、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 字第752 
被告應給付原告210萬元

4、 一○四年度旗簡字第八四號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四十五萬元。

(三)  勞工訴訟

1、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勞上字第1號, 
駁回對造上訴,我方全勝。 

(四)  婚姻訴訟

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婚字第202號 
准我方離婚聲請,我方全勝。 

2、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4 年 婚 字 第 157號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當然我們是被告) 

3、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一○四年度家聲字第九十四號裁定
免除小孩扶養義務(爸爸沒養過小孩

 

小萍 105-05-09 21:13

請問一下律師,小兒十六歲,自從上高中後,個性反判,前一陣子常常夜不歸宿。前二日離家後就沒有音訊,但聽他朋友說,他還是有正常上課,晚上就睡他同學家。

想請教律師,同學家長能收留未成年子女嗎?或是有什麼法律機關可以管束呢?

你好:

若有引誘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人之行為,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40條和誘罪、第241條略誘罪。若少年是自行離家前往對方住處,無引誘之行為,不會構成犯罪。 少年若經常逃家,可能會構成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2款第3目之虞犯,警察機關等發覺後會移送少年法庭,給予適當之保護處分。 父母或監護人未盡適當之保護,可能會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會處罰鍰,情節嚴重可以請求法院宣告停止親權並聲請選定監護人。 若父母或監護人無法有效管教少年,可以向主管機關尋求協助,會協調適當之機構協助、輔導或安置。
jasmin 105-05-06 21:08

妹妹上個月去世,妹夫在辦理遺產繼承時,遇到一個問題:妹妹有二個未成年小孩,妹夫希望我當二個小孩的法定監護人,我想請問:法定監護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對我本身會有什麼影響嗎?或是會有什麼風險嗎?謝謝

您好:

1.當父母均不能行使及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時,可由未成年子女同居祖父母、兄姊擔任法定監護人,依照民法上的順位,加上小孩的父親仍健在,您係無法擔任法定監護人,但依民法第1092條規定:「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得因特定事項於一定期間內,委託他人行使監護之職務」,因此父親可以將未成年子女委託給你照顧。

2.父親可於一定期限內,以書面委託您行使監護之職務,此特定事項指事實上之保護、教養之具體事項言,因此您必須將委託的事項逐一列清楚,以避免後續之爭議。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5-06 23:09

母親過世,當然是由父親擔任監護人,除非父親不能監護,才能由祖父母,兄姊等依序擔任監護人,且應受法院監督。您不具監護人的法定身分,並不能任意由父親指定擔任監護人。

levelwater 105-05-06 16:36

您好

請問在小時候母親過世後,母親名下有動產,但父親及長輩們說要將動產給哥哥繼承,以後要結婚比較不會被對方嫌棄沒有房子,因此外公外婆爸爸姐姐及唯一未成年的我都寫了拋棄繼承文件。現在已成年的我還可主張非個人意願而簽的拋棄繼承,現在可以再跟哥哥要求分母親留下的動產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06 17:12

您好!

您拋棄繼承未成年,應由父親代理為拋棄繼承,但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的財產,非為受監護人的利益,不得代為或同意處分。因此,遺產大於負債的情況下拋棄繼承,應認有損您的利益,父親不得代理拋棄繼承,即使法院已經備查,亦不生拋棄繼承效力。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可 105-05-06 00:49
我朋友未成年生了孩子 現在他17歲想要辦結婚未成年需監護人同意 有什麼辦法可以不需要監護人同意就結婚的嗎? 2.緩刑因別的案子撤銷緩刑 進去執行 是算累犯還是初犯?

您好:

1. 依民法第981條規定,未成年結婚是必須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不過沒有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而結婚婚姻還是有效,只是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但法定代理人知悉後滿6個月,或結婚滿一年,或已懷孕者,法定代理人就不能撤銷婚姻。但比較大的問題是如果您們未成年,現在結婚是須要透過戶政事務所登記,因此如果您們沒有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戶政事務所可能不會讓您們登記結婚,因此還是必須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

2. 累犯是案件執行完畢或假釋期滿後5年內故意再犯案,因此假釋尚未期滿因另案被撤銷,並不算累犯

以上,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或諮詢,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小可 105-05-05 00:49
我朋友他未成年犯罪加重強盜,判決緩刑3年,成年後因毒品撤銷緩刑三年, 所以全部加加起來,刑期3年10個月,請問這是算累犯還是初犯? 是要算2/1還是3/2? 現在已經關了1年1個月了
小漂漂 105-05-04 01:23

目前男友是個軍人…我想幫他瞭解孩子監護權歸屬!我男友在三年前與當時女友未婚生子目前女兒快三歲了。當時兩人都未成年生子後來同居在女方家.孩子的支出費用都是由男方(軍人自願役)。後來分手了.女兒在男方家裡住了快一年.女方因還在讀高中也沒有工作(今年6月畢業)女方也吵要把女兒送回去她家.男方還是把女兒送去女方家目前已經8個月多。把小孩送回去女方也不讓男方去看.只去過一次其他遭女方多次拒絕!但是我男友一直很想把女兒拿回來…雙方都談不攏。想走法律但是不知如何辦理或好方法.想請律師分享意見。

你好:

你男友可依民法第1069條之1準用民法第1055條規定,撰寫聲請狀向法院聲請酌定會面交往方式,保障你男友之探視權。 若你男友擔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之人對未成年子女較有利,或生母有不利於未成年子女之情形,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之人,並爭取由你男友擔任監護人。 另可向生母請求給付代墊之扶養費及未成年子女至20歲成年前之扶養費,生母應負擔二分之一。
小漂漂 105-05-05 11:30

律師你好!請問我男友該去哪裡申請監護權?需要帶什麼證明或資料?

這些是需要提告法院才能有監護人的身份嗎?謝謝律師

如果生母有對孩子不利的情形.該怎麼證明或資料?

105-05-03 19:12

現在通保法不是有保障IP位置嗎 為何還會被查出呢

在遊戲辱罵他人的情況法官通常判賠多少 未成年初犯

105-05-02 20:20

您好未成年網路遊戲上辱罵對方 為何對方可以提出告訴 通保法不是規定不能調閱IP嗎

公然侮辱民事賠償金法官判大約多少呢 是未成年也是初犯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5-02 21:41

你好,以下略回覆 :

1、未成年並非免責的金鐘罩,倘若年紀達到一定條件,所作不法行為除了適用少事法等相關處罰以外,也是有可能直接以刑法論處的。

2、若是妨礙名譽等罪名遭受檢察官起訴,甚至法院判處易科罰金的話,被害人可對該未成年行為人本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一般而言是父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損害賠償,請務必注意。

105-05-02 21:57

本刑太輕如公然侮辱就是不會到刑事法庭吧

答不對題

M 105-05-02 02:19

我想請問一個奇怪的情況。

父親或母親的情人宣稱的非婚生未成年子女,與我素不相識,且是否為真正親生之事實也無法確認的情況下,只因父親或母親認養(也不知有無書面上戶籍登記,只知道供養多年),那人就是我法律上的兄弟姐妹了嗎?也因此我對那等同陌生人之人,有扶養的義務嗎?

我有無法定權利要求他提出證明?如果在目前還沒有繼承贈與問題的時候,是不是就沒有管道要求親屬檢定呢?一定要等到有相關事務要辦理才能得知,還是就算這樣也無權過問?

沈恆 (沈律師) 105-05-02 02:59

母親在婚姻外生的小孩,會直接登記為婚生子女,即使父親否認,與您還是同母的兄弟姐妹,不會有疑問。父親在婚姻外生的小孩則需經父親認領,在法律上才會與您成為同父的兄弟姐妹,而撫育視為認領,即使現在未為認領登記,將來小孩隨時都可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但沒有真實血緣關係的認領無效,如果確實沒有血緣關係,將來若有繼承扶養等利害衝突,您就會有確認利益,可主張對方事實上並非父親的小孩而沒有繼承扶養請求權。

DEREK 105-04-29 23:21

 我(15)與女友(15),我們有撫摸身體,接吻,要求她傳不雅照(她同意,並無威脅,且有穿內衣的上半身照)。然後他未告知家長就跑來我家...

她家長說要提告 誘拐未成年少女 請問是否成立?

還是犯了其他法律?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9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經提告,雙方都有可能成立與未滿16歲之人為猥褻行為之犯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30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雙方都有可能成立犯罪行為,若對方您提告,您亦可同時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小 105-04-29 00:37

我在前幾天在宿舍未經他人同意使用物品,但是成了帶罪羔羊,明明只拿一樣卻被誣賴拿了很多,但是不承認,他們要報警,我未成年,會有前科,於是我家人叫我賠償他們所有東西,意思是當封口費,我們簽完和解書,2萬,明明只要100元不到,聽說要買艾鳳,但是我父母也認了,說買一個教訓,簽完和解書了

但是隔天他們突然改口說就算簽和解書也可以在這10年之內,也就是26歲之前向我提告,而檢察官會起訴我,他是說這是他問律師朋友的,律師朋友說沒有報警就該偷笑了,而且和解書只有民事不包含刑事,而且他們正在又跟我說有一些東西他們忘記索取賠償,要我再拿5000出來,是因為我太好說話?

請問1.我需要再賠給他們嗎?和解書不算數?                                 2 .他的律師朋友說的對嗎?可以在我26歲之前告我刑事犯罪?   3.他們去宣傳我偷竊過,我可以反過來提告毀謗嗎?

你好:

和解書經過雙方之法定代理人同意,基於契約嚴守原則,雙方要受到和解書之拘束,你不用再賠給對方。告訴權係公法上之權利,和解不會影響告訴權的行使,而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不會受到6個月告訴期間之限制。 講錯了,竊盜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95年新法施行後追訴權時效是20年,你朋友要更新一下法條。 要看對方如何散布,有可能構成誹謗罪。 若你未滿18歲,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庭審理,無前科紀錄,通常會給予適當之保護處分,不會移送檢察官,毋庸擔心。
阿宏 105-04-28 08:15

我之前未成年有一個妨害姓自主的案件還沒結案已經快3年了

加上我現在18新犯案是偷竊

我這個偷竊是跟一個未成年的女生去偷的

女生進去偷錢跟香菸 我前面有勸她不要去 阻止過了 但她還是去偷 偷完之後錢我一毛都沒花只有那未成年的女生花而已 但是香菸我有抽... 

我跟ˊ這個女的只是朋友關係

請問一下未成年之前犯的案加上我現在這個案是最加一等嘛?我會不會坐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8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沒結案快三年了是什麼意思?案件還在審理中?當初法院給的處遇是什麼?少年事件並不算是刑事執行記錄,所以不會有累犯問題。

2、就您所述的狀況,就屬於共犯。

3、至於坐牢與否,則要看相關事證、您是否認罪等,不能一概而論。

13 105-04-24 21:43

請問如果父母離婚,

兩人過去結婚時生下一女

父親過世時女兒尚未成年

未成年女兒監護人為媽媽

父親過世後留下土地 ,

女兒成年後才發現
母親用女兒的名義和證件賣掉土地後取得遺產

當時未成年女兒現已成年,

該如何取得自己應有的繼承權利呢?
父親已過世超過五年還有辦法查到死後的財產,
和母親變賣土地後的取得的財產金額嗎?

ps父親並無再娶和再生
目前已成年的女兒是他唯一小孩

您好:

母親擅自變賣遺產已侵害您繼承權,您可於知悉該事由之時起,二年內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請求對方將原屬於您之權利回復。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Stingy Shih 105-04-24 11:12

請問..不管是用限定繼承或是拋棄繼承 債務都還是在的嗎??

父親拋家棄30多年,報失蹤也被他撤銷(因為戶長無法除戶)
常收到銀行電話討債 交通罰款 以及他在外面詐欺騙錢的法院通知
完全不知道他的債務有多少,直到前幾天接到通知他病逝...
原本我們要選拋棄財產..發現幾個問題 以及對限定繼承幾個問題


(1) 除了子女 兄弟姊妹 父母 以及內外孫 弟弟以後生的小孩也會牽涉到嗎? 還有曾孫輩也會嗎?


(2)姊姊離婚與前夫共同扶養2個未成年孩子(13與16),要辦印鑑證明是要,他方(父親)如果不同意簽同意書和小孩證件...該如何處理

(3)家中有個極重度障礙哥哥無法辦印鑑證明,是不是要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

如果都是債務或是完全不清楚外面債務,限定繼承是否適合?辦了限定繼承之後.還是要去處理債務嗎??.債權人是否還會討債,或是要注意繼承之後事?

謝謝

你好:

辦理拋棄繼承,以父親死亡時現存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為準,包含子輩、孫輩、曾孫輩...,父親死亡時現存之人都要辦理。 若是共同監護,對於未成年子女是否拋棄繼承行使之意思不一致,可以請求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酌定。若是任監護權之一方故意要讓子女繼承債務,會構成濫用權利,可以聲請宣告停止親權。 可直接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聲請監護宣告可能緩不濟急。 若無遺產只有負債,建議直接辦理拋棄繼承,若留有相當之遺產則辦理陳報遺產清冊,配合法院程序辦理登報公示催告,查明債權後,按債權比例以遺產清償債務
沈恆 (沈律師) 105-04-24 11:30

您好!

不論是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債務都不會憑空消失。在拋棄繼承的情況,先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之後就喪失繼承人身分,債權人就無法再找已拋棄繼承之人追討債務;在限定繼承的情況下,繼承人的身分仍存在,債權人仍可找繼承人追討,繼承人仍有義務處理債務,只是繼承人可主張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有限清償責任。如果要拋棄繼承,配偶及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子女輩、孫輩、曾孫輩等包括繼承時已懷孕的胎兒都需拋棄繼承,第二順位以下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等本人拋棄繼承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4 14:58

您好,

 

1、弟弟生的小孩、曾孫輩這些人都非繼承人,無須辦理拋棄繼承

 

2、可向法院聲請酌定對小孩最有利之決定,因本件確有拋棄繼承之必要,是法院應會允准。

 

3、是,須向法院辦理監護宣告

 

4、若為限定繼承,未來須向法院陳報被繼承人即父親之財產清冊予法院,協助父親之債權釐清遺產分配之,但不會影響到繼承人之個人財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辦理拋棄繼承只有對有辦理的人產生效力,沒有辦理的人還是要概括承受死者債務
如果同順序的繼承人都辦理拋棄繼承,也只是由下順序的繼承人來承擔而已,除非全部的親屬(包含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兒女、孫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還有最常被忽略的「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否則自己辦理拋棄繼承,只是加重其他親人的負擔而已!
要趕快到法院辦「限定繼承」(而不是只辦「拋棄繼承」),一人辦限定繼承,對全部繼承人都生限定繼承之效力。 為保障家族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少華 105-04-23 12:02

國一班第七節下課,直接叫大家把桌上東西收起來,接著發考卷,也未問同學要不要上廁所,直接考,學生V在下課時已反應要上大號,但沒有回應,V拿著要考的 課本就去廁所,考卷還沒發到他,等到他回來已經過上課十分鐘,沒寫完收卷,請教律師 下課時間考試正當嗎?(而且是爭議很大的第八節課)老師堅持沒錯,更指責V不該在上廁所的時間看書,他的理由是,V很急的話那有時間拿書?學校老師侵犯學 生權益還振振有詞似的,死不認錯,連學生利用下課時間上廁所複習都被責怪,就此事件老師有觸犯哪些法規?一位為悍衛中小學生權益的志工發問。請幫幫這些孩 子,他們跟大學生不同,未成年,沒資源沒管道,沒人脈,家長也求助無門,更怕孩子以後被打擊報復,只好忍氣吞聲,很可憐!民主的基礎就是維護人權,然而, 現今校園內卻存在著以管教之名實霸凌之實的恐龍教師在欺凌傷害我們的子弟,大法官釋字684已將中小學生納入,若以美國保護未成年人的標準,台灣為孩子們 做的實在太少,若有熱心的法律專業人士能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相信,因為您為正義所付出的協助,將會轉化為正相能量迴相到自己及家人身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3 2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影響下課時間休息、涉及不當體罰的部分,可以向學校或是當地縣市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訴。

2、偷翻書包的行為,基本上不會構成犯罪,至於是否可以被認定是作弊,並非法律問題,恕無法回答。

3、建議可以進行蒐證,先進行申訴程序,倘若情節嚴重,則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少華 105-04-23 01:28

國一學生H 因某事件被處罰站三天,一天四節下課時站,H那些天因感冒又並發鼻竇炎在吃藥,罰站前幾天就在吃,消炎,感冒,過敏,抗組織胺等藥,第一天經家長跟學校反 應,H身體不適有時會頭暈,想睡覺,很累,可以減少時數嗎,學校斷然拒絕,說他會看?看到人暈倒才算嗎?因此H硬撐完站完第ㄧ天,第二天早上病狀加重掛病 號,請兩節課看診,下午游泳課也沒上,當天沒站,學校也知道他請病假,第三第四天還是叫他繼續站!有這樣虐待,踐踏人權的嗎?老師,學校犯了什麼罪?家長 要如何處理?台北市某明星國中,學生四人趁人不在時,翻同學S的書包,抽屜找小抄的證據,也找到,A沒有在考試時拿出來抄,算做弊嗎?四位同學有犯法嗎? 老師只處罰A,其他人沒事,老師(公務員)的做法有犯法嗎?學校如化外之地,種種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勝枚舉,急需人權律師的意見,謝謝

Lily 105-04-21 06:30

請問債務借款不還,拿去資金週轉,當時以債務人提供他兒子戶頭要求債權人匯款進去。

1.想要對債務人兒子提告-償還不當得利是否可行?

2.債務人兒子未成年,如提告後其父母是否需負監

代理連帶責任?謝謝律師釋疑

一、先位請求債務清償借款,備份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二、不當得利無連帶可言。

三、證據的部分建議先與律師討論一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老關 105-04-20 10:15
房屋所有權人為我的7歲女兒(未成年),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她為區分所有權人。本社區規約規定:主任委員、財務委員、監察委員及其他委員選任資格必須為區分所有權人,我(父親)為法定代理人,可否擔任上述各類委員? 懇請解惑,謝謝!

你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第5項規定:「公寓大廈之住戶非該專有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者,除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或規約另有規定外,得被選任、推選為管理委員、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 規約已規定主任委員、財務委員、監察委員及其他委員選任資格必須為區分所有權人,非區分所有權人就無法擔任上開職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0 10:47

您好,

 

本件這種屬人性之身分關係無法由代理人為之,是以您的女兒無法參與社區委員之選任,解釋上也難以認為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oyce 105-04-19 00:59

您好,

1、我在93年購屋房屋登記在我的名下,貸款尚未清償,104年2月再用我的名字轉增貸,貸款下來,由我先生辦理匯款,轉至他大哥的優惠存款帳戶,我並未拿到這筆錢,目前每月貸款是由他在繳,若是辦理離婚,房貸部份該如何處理?他有前置協商到107年結束

2、三月中時,他已將自己的東西搬離家,戶籍也遷出,我們兩方都有工作,我月薪約三萬,他是軍人,月薪約六萬,小孩未成年,這個部份可要求贍養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3 22:0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基本上就是誰的,至多只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除非有借名登記。 2、只要我方有爭取到監護權,基本上就能爭取扶養費。 3、建議可以嘗試協商,倘若無法協商,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起家事訴訟,處理您提到的離婚監護權扶養費、財產等問題。
白白 105-04-18 18:13

請問,我有個朋友未成年詐欺本來先在少年關護所,後來判保護管束,還沒收到通知的前2個月很正常,後面因為他家人一直逼他跟他女友分手,他受不了,之後他就自己在外面工作住公司,後來收到報到的單子,去報到那天,他家人就生氣跟保護官說他從少年觀戶所出來那天就沒回家,要保護官讓他再回去關,他也有解釋,可是保護官不怎麼聽他說的,也開了一張勸導單了,他不想被關,可是跟他家人又沒辦法溝通 所以他逃跑,不想被感化教育,請問他逃跑被抓到會怎樣嗎?如果都沒被抓到,要跑多久?(他快要滿17)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8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恣意離家倘若沒有正當理由,仍然屬於少年事件所欲規範的行為,觀護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改變處遇(感情問題並不算是正當理由)。

2、倘若滿20時歲仍未到案,則改由刑事庭審理,屆時會有刑事責任

阿東 105-04-17 05:49

請問 如果網路訂貨 過期未取貨 被賣家告詐欺 但是本人被告未成年怎麼辦??

您好:

被告未滿18歲會以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若被告向檢方求情且犯後態度良好,且沒有取貨的詐欺犯意小,檢方會盡力促成雙方達成和解,並予以緩起訴處分,即使起訴後,也會移給少年法庭偵辦,法官也會要求達成和解,並予以緩刑,但對方要接受相關之保護處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第一個,要看你逾期未取貨是什麼意思而定。

二、你都說你是忘記取貨了,應該不會是詐欺取財的故意。

三、況,如果你是詐欺取財的故意,那應該是把貨拿走,怎麼會是沒有去取呢?

四、網路詐騙很多,我上次看到假的台北地檢署傳票,剛好我手上有一張真的台北地檢署傳票就拿出來比對,真的是品質很爛的爛,但是一般民眾還是分不出來。所以如果你收到傳票的話要先確認這個傳票是不是真的,用傳票上記載的去打電話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如果是詐騙集團傳票上當然是假電話呀。就算傳票上是真電話,但是如果有人主動打電話給你說要約你出去那也是假的,除非是約你去開庭,而且開庭的地點真的是在地檢署。

五、不要過於擔心,雖然依照律師倫理律師不能保證勝算,但你的情況真的是沒什麼。

六、後續如果真的收到開庭通知,可以找個律師現場談一下,可以找家長陪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7 15: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7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之。

克麗 105-04-15 12:14

您好

我有一位好友的老公目前被關,他也欠銀行錢,

現在好友她是否能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 

該如何辦理?

另外,小孩目前未成年,能不能拋棄繼承

你好:

民法第1018條規定:「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民法第1023條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清償之責。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之債務時,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償還。」 依現行法定財產制,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就債務部分也是各自負擔,與分別財產制之差異在於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有無,法定財產制再解消之時,婚後財產較少之一方可以請求分配婚後財產差額之一半。 分別財產制則無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制度。若要辦理可至法院拿取表格,準備文件可以參考http://pcd.judicial.gov.tw/?struID=3&cid=35 繼承尚未發生無法預先拋棄繼承,且現行繼承制度已改為限定繼承,只要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