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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輔 102-05-20 00:20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側面了解他是當類似酒店坐檯小姐),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3: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1.扶養費的部份 如果前妻不願給付 你還是可以透過訴訟程序請求 將來執行他名下財產以及薪資 如果都沒有財產法律救濟也到此為止 2.你可以逕行將他戶籍遷出
ling 102-05-16 15:18

最近我跟另一半打算向法院申請,跟前夫的2個孩子監護權,請求改定監護權,因為前夫並未盡到一個做父親的責任,且已造成小孩跟我們身心疲備,但前夫卻反威脅說,若我去申請,他就去申請離婚無效,97年7月我們離婚時,證人是我的朋友,也都知道我們吵離婚已吵一年多,其中一位證人也跟我前夫通過數次電話,當初簽離婚協議書是我跟前夫先簽名,才由我拿給他們簽名的,而我前夫躲在遠處看他們簽名,然後我們當事人才去戶證辦離婚,請問這樣真的如我前夫講的離婚無效嗎?而我也已於100年8月再婚...真的會有影響嗎?

如果真的有證人簽名 且確認有離婚合意 要構成離婚無效並不容易 可能看到時候雙方如何舉證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6 23:59
回覆 ling 的發言內容:

最近我跟另一半打算向法院申請,跟前夫的2個孩子監護權,請求改定監護權,因為前夫並未盡到一個做父 ... (恕刪)

這是舉證的問題。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陳竹竹 102-05-16 09:58
我想請問一下 離婚的話 小孩監護權要怎樣才能歸女方 ?
你的問題很大,而且每個個案都不同,判斷標準網路上都有,重點還是在於你實際狀況的判讀。 一般考慮的項目參考這個網頁 http://www.tw-angel.com.tw/law_kid/04.html

夫妻離婚時,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得依雙方協議定之,若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則由法院依法酌定,而依民法第1055條之1的規定,法院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及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等事項加以綜合考量。

法院審酌時並不會僅以雙方經濟能力為唯一考量,亦不致因為離婚原因出於可歸責於男方之事由,即一定會判由女方監護,尚需以上述幾個事項全部予以綜合考量才能決定。

民法第 1055條第1項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陳竹竹 102-05-16 09:49
我想請問 離婚的話 要怎樣小孩監護權能歸女方 ?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小孩幾歲?小孩的意願也是法院審酌的重要因素;另外經濟能力、家庭支援系統、家庭環境等等諸多因素也都是法院審酌的因素,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夫妻離婚時,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得依雙方協議定之,若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則由法院依法酌定,而依民法第1055條之1的規定,法院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及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等事項加以綜合考量。

法院審酌時並不會僅以雙方經濟能力為唯一考量,亦不致因為離婚原因出於可歸責於男方之事由,即一定會判由女方監護,尚需以上述幾個事項全部予以綜合考量才能決定。

民法第 1055條第1項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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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 102-05-14 11:12

問題很長...在此也感謝大家的幫助...
我跟前夫離婚6年了,兒女的監護權都在前夫,除了學費,孩子一直以來都是娘家的媽媽及我在照顧的,前夫有申請中低收入,所以學費花費不大,前夫工作常遲到,天天半夜玩線上遊戲到天亮,對兒女的功課考試夜輔都不知道,前夫常對兒女說他的責任只到他們滿18歲,最近這半年來一遇到女兒就要她去打工養自己,說他下學期開始不付學費....

1.我不懂...我娘家的媽媽跟我付出的愛及錢都遠遠超過我前夫一年支付的學費,前夫還常威脅若不滿他對孩子的行為,就要跟我要贍養費撫養費?經常言語嚇我媽,說沒人要你們照顧小孩若不願意我就賣掉房子帶小朋友讓你們永遠找不到....當初我們是自願離婚,因房產留給他,所以孩子由他監護及撫養,若他現在想跟我要贍養費撫養費可行嗎?

2.前夫的負債是他前前老闆害的,最近女兒問我為什麼爸爸沒錢卻要我們小朋友承受,這半年常被爸爸要求這個暑假一定要去打工(造成女兒心裡困擾經常哭泣與煩惱),她高中要暑輔,成績都在前3名,其實前夫他一直計較學費都他付,但都沒想過教養,吃喝都是我及娘家在照顧(他一年花在二個小朋友身上不到7萬元[含學費]),他因不想付錢,想讓我們不捨孩子又跳出來幫忙(這個技兩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我想問前夫若不支付女兒學費,這樣沒有法律條文可以制他嗎?

3.我女兒是一個高一生,去年有輕生念頭,常問為什麼我會有這種爸爸,前年及去年我有請社工介入輔導,社工也發現我們的問題點都在於前夫心裡不正常。
前夫天天晚上遊戲到天亮,我兒子每星期一到四晚上跟他住,前夫這些年都沒怎理他,只顧在網路上跟別人哈啦唱歌開心,卻讓自己的兒子一個人在房間,不問功課也不問他心兒情況,也不跟他聊天,我兒子曾經有想砍死前夫的念頭、也曾有自殘,離家出走過,我花很長時間去開導教他現在好不容易才好一點。
我想問他對兒女這樣,過年也說沒錢,連小朋友的衣服也不願意幫忙出,結果卻有錢跟網友出去玩,把對兒女的責任都丟給沒有監護權的媽媽,這樣對嗎?

4.我們實在受不了他一附自我感覺良好的樣子,我跟前夫都已離婚6年,實在不想再跟他有任何關係,雖然我們日子不是很富有,但跟兒女生活一起真的很開心,真希望監護權在可以拿回來,遠離前夫...但他死都不讓監護權,還說要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飯,若要拿錢出來贖人...
因為我在1年多前再婚,我老公也不捨那二個小孩,同意我要回2個小孩監護權,雖然生活可能會清苦些,但我們都願意去承擔,只是律師費確實對我們目前來講是一筆大開銷。
我想問如何可以請求轉讓監護權,又可以請前夫協助每月幾仟元生活開銷(或是他只付學費其它就不勞他)。

ps,目前女兒是跟娘家的媽媽一起住,兒子是星期一~四晚上回到前夫家睡,星期五六日及寒暑假2個孩子大都是跟媽媽一起生活。

 

1.如果未成年子女年紀已經不小 前夫也有未盡保護教養的事實 這樣改訂監護機會應該很大 2.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子女監護 法院多會尊重這樣年紀的未成年子女意願 並同時請求前夫支付子女扶養費用 如果只是請求幾千元 我想這應該不是問題

ling 102-05-14 11:25

請問  只要去法院提出申請即可是嗎?不知需要什麼文件...

程序開啟都需要聲請聲請狀記明聲明事項以及相關可以證明的證據資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4 21:02
回覆 ling 的發言內容:

問題很長...在此也感謝大家的幫助...
我跟前夫離婚6年了,兒女的監護權都在前夫, ... (恕刪)

您可以做下面幾件事:

1.錄音錄到對方說要您拿錢來贖,才願意給您監護權,如果硬要監護權,就要賣房屋等話。

2.要聲請改定監護,必須有改定事由。

3.扶養費您前夫至少每月要負擔九千。可以以此查封對方房屋

您可以跟本所律師預約面談,如果有符合資格可以轉介。

本所官網: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張小姐 102-05-13 15:44

我跟前夫離婚,協議書上寫明監護權歸我,前夫有隨時探視權,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我平時週一至週五照顧小孩,週末假日則由前夫照顧,

但現在小孩要上國小了,前夫表示他既擁有隨時探視權

他就要隨時進出我家,週一至週四每晚七點到九點會來陪小孩

我說他不能干擾我們的作息,因為小孩回來要吃飯洗澡寫功課,

他卻說,這些他可以陪小孩做,

我說不讓他進我家,他就反問,那請問他要在哪裡看小孩

但他幾乎每晚都要來,總不能一直帶小孩去外面給前夫探視吧?

這樣真的影響我們的作息,

請問我可以如何處理這件事?是否可以說前夫濫用隨時探視權

謝謝!

 

 你可以把前夫探視的過程及言語均進行證據保全(例如在家裏面裝錄音機或錄影機),然後把對方無理取鬧的言論或行為錄下來,如果對方有太超過的行為,你可以向法院聲請發給家暴令,並且向法院聲請裁定變更對方探視的方法。

張小姐 102-05-13 16:24

 我很確定,前夫來我這裡不會有什麼不當的言行,

我只是覺得他一週來四次,說要陪小孩寫功課、洗澡等,

對我造成干擾,

我並不想讓他進出我家,可是他又堅持,

他說干擾作息是我自己在講的,他認為那不是干擾,他只是來看小孩的,

我該怎麼跟他溝通?或是可以採取什麼法律上的制衡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前夫要求每晚進入您的住家探視小孩是不合理的要求,建議您應儘量將對方的此一不合理的要求留存證據,例如以錄音方式存證,或者將對方的簡訊先行拍照存證,您毋庸配合對方這樣不合理的要求,如果對方希望可以關心小孩,那麼平日對方可以用電話的方式與小孩聯繫,而不須每日碰面,另外對方這樣無理的要求可能隱藏其他的動機,建議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張小姐 102-05-13 16:38

 律師,您好!

看了您的回覆,我安心不少,謝謝!

我目前有他寫的信件,內容堅持他的『隨時探視權』,以及非要週一到週四來探視小孩(他已有週末假日的固定陪伴時間),我說不讓他進入我家,他就說我要自己想辦法,因為我是主要照顧者,就得安排時間讓他看到小孩,但是這樣每天來探視,造成我的困擾,請問我接下來可以怎麼跟他談這部分?因為我說了,他說無法說服他,並且一副就是打算這麼做的樣子。

p.s.他沒有暴力傾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與對方協議新的探視方式,建議您可先與律師討論,可以由我方提出幾個可行的方案讓對方選擇,以免影響小孩晚上做功課的時間跟心情,也避免影響您的生活,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4 01:18
回覆 張小姐 的發言內容:

我跟前夫離婚,協議書上寫明監護權歸我,前夫有隨時探視權,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 ... (恕刪)

直接訴請法院指定探視時間,畢竟您們已經協議不成。

您可以委請本所律師代發律師函,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琪 102-05-11 01:52

我與前夫於上月17號離婚,當初小孩監護權為共同監護權!但現在也與他講清楚,請他放棄監護權,也不用負擔小孩的任何費用,但不能再見小孩,從此沒 瓜葛,我也請戶政事務所傳真"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委託書"、"子女姓氏約定(同意)書",也準備於本月16號和他簽定,但我怕他事後 反悔又要見小孩,那我是否該填寫存證信函,在上面記載清楚說,他因未負擔小孩費用,故不能再見小孩,等等之類的,才能確保我的權益?

另一個 問題就是車子的部分,當初我們買車是以我的名義去買,所以車主是我,現在離婚後,他要車子,車貸、車保、牌照稅及燃料稅,他說他會自己繳,但因車子還有貸 款尚未繳完,所以無法過戶,那我該怎麼做?如果之後車子出了問題,或貸款他不繳了,貸款公司也是找我處理,那該怎麼辦?是否也是可以填寫存證信函,記載清 楚因貸款尚未繳清無法過戶,但雙方協調由男方自行負責車子部分,等待款繳回後辦理過戶,其中如有任何一期貸款或稅單未繳,就通知警方將車子要回,這樣會比 較好?

1. 存證信函只是單方意思表示,不代表雙方已達成合意,契約仍未成立。且約定拋棄父母一方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可能違反民法第72條公序良俗無效,拋棄權利之一方仍有探視權

    特別提醒您一點,如果自己將小孩藏起來不讓另一半探視,實務上認為違反刑法略誘罪之規定,應特別小心。

 

 2. 可以同你所述先發存證信函使其心生警惕。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戴家旭律師敬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基本上對方仍得以行使探視權,不建議寄發這樣的存證信函,對方仍得以向法院請求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甚而得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人;至於車貸的部分,如寄發您所說的存證信函,其實不能真正解決您所擔心的問題,建議應先計算剩餘未清償的車貸金額,然後雙方簽立相關書面,以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輔 102-05-08 21:31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側面了解他是當類似酒店坐檯小姐),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拜託了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2:45
回覆 阿輔 的發言內容: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 ... (恕刪)

您可以委請當地律師訴請改定單獨監護,並請求給付更多扶養費。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向法院請求對方履行扶養費的協議,請求對方給付這段時間積欠扶養費用;至於對方是否有薪資證明並非重點,重要的是對方名下是否有財產?如存款、動產等,只要名下有財產,便可以執法院的確定勝訴判決聲請強制執行,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輔 102-05-09 19:58

律師們您好:   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102-05-03 18:03

您好~

我於去年2012年4月底結婚, 但是在結婚前就已經懷孕了!於同年的10月份生下兒子!

老實說,我不清楚小孩的爸爸究竟是現任老公還是前男友的, 但是我還是決定把他生下來了!

我一直在害怕中度過! 後來我忍不住帶小孩去驗血型! 證實小孩是前男友的!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 如果我現在決定離婚, (在先生不知情兒子不是他的情況之下), 和先生協議離婚, 我想跟他談

   只有我有監護權, 以後小孩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後來我跟前男友決定要結婚, 那小孩怎麼處理? 我要先請前夫辦理否認親子關係?   再請前男友辦理認領嗎? 在辦理的過程當中是不是老公就會知道小孩不是他的

2. 如果我坦白告知先生, 兒子不是他的, 他是不是可以"告"我?

像是婚姻自始自終不算或是返回聘金或損害賠償(精神, 這幾個月養小孩費用之類的)

3. 如果我選擇不離婚, 假裝不知道, 如果以後他發現了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2-05-03 19:00

紙包不住火,

你不可能在你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小孩由真正的父親撫養,

建議找你先生談清楚,

當然你先生可能會很生氣甚至提告請求損害賠償,

不過你跟前男友發生關係時還沒結婚,不會構成通姦

詹小蟬 102-05-03 15:11

你好~我是因不堪同居人精神虐待法院判決離婚.擔子女監護權共有.小孩是跟我住的.一開始對方有分擔小孩費用.沒多久就沒分擔了.所以是我自己養小孩的.對方跟小孩有聯繫.不過他對小孩常常會以威脅.強迫的方式跟小孩對話.偶爾也會對小孩動手.我想要子女監護權.可以幫我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先將對方對於小孩動粗、威嚇的情況留存證據,您得以向法院主張對方不適任行使監護權,請求法院改判僅由您一人行使監護權,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3 16:03
回覆 詹小蟬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是因不堪同居人精神虐待法院判決離婚.擔子女監護權共有.小孩是跟我住的.一開始對方有分 ... (恕刪)

您可以聲請法院改定監護,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哲哥 102-05-01 08:49

你好!我們尚未離婚在談離婚小孩監護權,有兩個小孩子,女方把小兒子帶走不讓我看,也去戶政事務所把小兒子戶口遷至他的戶籍,未經我同意,偷蓋同意書去辦,事發一個多月,我去辦戶籍謄本才發現女方把小孩戶口遷出?這樣我該如何處理?可以告女方偽造文書嗎?需要什麼證據戶政事務所可以拿到證據嗎?也可以告女方略誘罪嗎?把小孩送至別處托育不讓我知道小孩子狀況?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關於配偶是否有偽造文書的問題,需先向戶政機關調閱出相關文件,檢視配偶是以何種文件辦理子女戶籍遷出,才能進一步分析是否有偽造文書的問題。至於您與配偶目前的情況,建議應儘速提起離婚之訴及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問題,離婚的部分雙方可能可以在調解室便達成協議,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部分,則建議應委請律師進行相關程序,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1.偽造文書的部分應該是女方偷蓋您的章去申辦,是否有盜用或偽造應該要先調閱相關資料才能確定。

      2.既然女方已經先行將小兒子送到別處托育,造成您無法行使親權,建議直接提起離婚之訴,刑事略誘罪也是可以提起(最高法院判例有相同見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55
回覆 哲哥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們尚未離婚在談離婚小孩監護權,有兩個小孩子,女方把小兒子帶走不讓我看,也去戶政事務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因為對方也有監護權,要告略誘有一定難度,且這涉及監護權如何行使分擔。至於有無盜用印章,這涉及婚姻中夫妻本就日常生活事務有代理權,這要成立也有一定難度,建議您儘速向戶政單位聲請資料確認是以何名義為變更戶口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木木 102-04-30 10:24

律師,您好:

若我先生在離婚協議書上已簽名同意放棄小孩監護權, 那麼請問小孩的爺爺跟奶奶是否有權利跟我爭監護權 ?

還煩請撥空答覆,謝謝!

林小姐

本件並不能排除男方父母來爭取行使監護權之可能,不過此項監護權改定之聲請,如果目前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並沒有「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法院是不會准許改定的。
另參照民法第1055-2條之規定,監護權原則上是由父母任之,必須父母均不適合行使權利時,法院才會選定父母以外的其他適當人選為子女之監護人。

而依民法第1094條第1項則規定,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才會由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遞補順序為監護人。

民法第 1055 條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
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


民法第1055-2條
父母均不適合行使權利時,法院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並審酌前條各款事項,選定適當之人為子女之監護人,並指定監護之方法、命其父母負擔扶養費用及其方式。

民法第1094條第1項
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
一、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
二、與未成年同居之兄姊。
三、不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無言 102-04-28 02:56

您好,有關於孩子監護權的問題

1.目前我跟我前妻已經離完婚,但是對方有意願要重新要求兩個孩子的監護權(2歲跟4歲)

2.離婚協議書已經有載明孩子的監護權歸我

3.離婚的理由是偷取我父母的金錢,當時並未報警並做紀錄,僅有口頭和解

   當時有攝影機拍攝留下錄影檔,最早的錄影紀錄為2012/12/01

一.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要重提監護權改判,我是否需要去對我前妻竊盜這件事去警察局作紀錄?

我們已經和解不再對前妻追討金錢.

二.另外我想請問一下如果竊盜罪來不及做紀錄,以下列條件評估監護權改判的機會大不大?

前妻家庭複雜(岳父:雜工 小姨子:酒店小姐 前妻:櫃檯人員)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且前妻身上有負債(卡債及學貸),但有可能有其他人的金錢幫助

我的家庭(父母務農,我為工程師 姐姐們:家管及專櫃小姐) 家庭經濟狀況一般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前妻竊盜的部分,尚未逾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如您有相關的錄影證據,仍可提起刑事告訴;至於前妻希望法院重新改定監護權人,前妻需先說明您擔任監護權人究竟對子女有何不利益的情況?法院審酌的因素,除了雙方的經濟狀況,小孩的意願也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您的小孩已可陳述自己的意見,法院也會考量小孩的意願。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竊盜部分,因為有6個月告訴期間,所以至今仍可提出告訴。

關於監護權的部分,於訴訟中,基本上法官會考量子女之最佳利益,您必須主張您適任監護人之理由並說明對方不適任之理由,建議您可備齊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保障您的權力,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再來電洽詢。

王耀星 (Eric) 102-04-28 15:5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若前妻確實有聲請改定監護權之意願及舉動.您則需確認當初有無拋棄親屬相盜罪的告訴權利?方能正確評估雙方訴訟籌碼!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這要看你們當初是怎麼定這個和解契約竊盜部分)
和解如果附條件,那麼,這個和解未必會有效

你還是可以在六個月內對她提起竊盜罪告訴

退萬步言,即使竊盜罪告訴就算不成功

監護權的部分,律師還是可以幫你防衛

 

您好,

      1.就算離婚協議約定子女監護權歸您,但之後前妻仍然可以聲請改定監護權。只是前妻必須去證明改定監護權給前妻會比現在監護權歸您,對孩子比較好。但依您敘述,前妻家庭狀況並不若您(除了單純看經濟來源以外,也要考慮是否有辦法親自照顧小孩)。

      2.至於前妻竊盜事,就算和解,可以和解的也只有民事上請求,刑事上的告訴權不會因為和解而喪失(何況只是口頭)。依題意看來也已經快過六個月告訴期間,所以建議若要追究,先行向警察報案以免逾越告訴期間。

Sugar 102-04-26 09:11

我和丈夫結婚 10 年,育有兩子,因為兩人已經沒有感情,因為丈夫非常愛喝酒,也從來沒給我家用,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及保險費用都是由我支出,因為先生的行業是賣場送貨業務,常常藉口要與客戶應酬,一個星期約有 3-4 天都在喝酒,常常有找不到人,夜不歸營的情形發生,更誇張的是,有時候說要與同事聚餐,帶著剛滿四歲的小女兒一起去喝酒,到天亮還找不到人,也不知道到底把小孩帶去哪,真的很擔心,加上這樣的情形其實從婚後就一直開始持續,實在已經不想隱忍,也完全沒有愛...

但現在男方不願意離婚,且欠了許多卡債,之前為了幫他還債,也賣掉結婚時的金子,存款也用盡,還借了將近 50 萬的信貸來負擔孩子與自己的生活費,想請各位有法律知識的網友幫忙,是否我能順利的離婚並拿到孩子的監護權




- 職業: 護士,排班制,薪水約 5w ~ 6w (每年約有 18 天年假,會利用放年假時去 pt)平常會送大的去上學,小的會送去外婆家,外婆家有姐妹年紀相仿的小孩玩伴
- 目前有信貸約 50 w,正常還款,但我有跟會到明年四月到期,屆時可以還清‧
- 娘家沒有房子,也沒有存款,住的房子都是外公的,但生活無虞,外婆是家庭主婦,年紀約 50 快 60歲‧
- 若真的可以離婚,外公也準備了房子可以讓我們住,住在娘家的隔壁‧


先生
- 職業: 賣場業務薪水約 4w ~ 5w,正常來說因該朝九晚五,但因為有淡旺季之分,旺季時惠要去賣場夜間盤點,不過他不管淡旺季也常常都很晚回來,回到家都直接睡覺比較多,不然就藉口要去聚餐,然後喝酒喝到常常沒回家
- 夫家的爸爸有房子,也有存款,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兒子還是欠很多信用卡費用(已有循環利息),他以為都還清的
- 先生有積欠信用卡債,原本是有還清,但不知道把錢都花到哪去,所以也開始在循環利息
- 先生有時候會帶著小女兒去跟朋友喝酒唱歌,喝完酒也沒回家,我整夜都擔心孩子在KTV包廂裡聞煙味,也不知道喝完酒的人會怎樣,常常回來孩子就感冒發燒‧

假日雖然放假,但他幾乎都安排自己的活動,前幾年是去釣魚,現在改成同事聚會,但常常我與小孩都不能跟去,所以大部分的假日我帶小孩去外婆家玩,或者帶小孩去看表演 或者百貨公司做黏土‧

像是今年過年除夕,他在娘家喝到 12 點多,孩子都已經趴在娘家客廳睡覺了,他還堅持要去親戚家續攤,怕他不是去親戚家又偷跑不知道去哪裡喝酒,於是我也帶著孩子跟他去親戚家喝酒,到了親戚家兩各小孩都睡在沙發上,我在客廳看電視看到兩點多他才願意回家,但回家後隨即就出門了,也不說去哪,也問不出來,初一下午回來後,就把小女兒帶出門,說是要去台中玩,問說跟誰去只說朋友連個人名都沒有,從初2出去到初6 才回家,他的家人也只知道他去台中其他的也問不出來‧

Sugar 102-04-26 09:15

我已和他協議離婚,他也常常把你怎麼還不走掛在嘴邊,是可他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我害怕我貿然帶孩子離開,他到時候會有藉口跟我搶孩子的監護權,所以我因該走怎樣的法律途徑,比較好‧

1.原則上就您案件部分,準備相關證據後,得向法院提請聲請裁判離婚及酌定監護權聲請,讓法院來裁判。且提出後,就會先進行調解,或許就調解階段就可以達成您的目標。

2.就您案件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如果因為經濟狀況無法委請律師的話,建議您到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此關鍵字搜尋),向該基金會提出扶助的聲請,會有律師幫您處理案件。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與對方如有達成離婚的協議,需在婚協議書上簽名並且還要有證人的簽名,再去戶政機關登記後,方生離婚的效力,如對方一直不願意簽名,則必須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到小孩監護權的部分,需先釐清的是小孩目前分別幾歲?小孩的意願是跟您生活還是跟對方生活?法院除了會審酌您與對方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家庭支援系統,也會詢問小孩的意願,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lalian 102-04-26 07:10

我並無任何家暴前科

半年前與前妻協議離婚時監子女護權歸我所有
離婚後2個月,我連絡警方一同前往前妻住處將女兒帶回時警方突然有事先走
前妻見我要將5歲女兒帶走圖然衝過來攻擊我,我也反擊
事後前妻去驗傷告我家暴傷害恐嚇,但我未驗傷告對方
前妻所提供的影像證物我也不知道有沒有拍到他先動手的畫面
5歲女兒有見到確實是前妻先動手的
假設帶他出庭法官會採信嗎??

PS.恐嚇部份是我發了一封簡訊給他內容是"很多人要砸你的店,我快阻止不了了..."
女兒為5歲及7歲, 7歲女在2年前曾經被前妻毒打到流鼻血,但沒通報家暴
7歲女兒的意願是不要跟媽媽,而且他一聽到媽媽就會害怕
5歲女兒是在我身邊就說要跟我住,在前妻那就要跟前妻住
但這兩個女兒從小開始大部分時間都是我帶大的

前妻曾經企圖自殺被很多人看到(有人證),還有外遇(有兩位人證),還有常深夜不歸(有一位人證和子女人證)
目前女兒學校成績不錯,我和兩個女兒也常出去玩(有很多照片)

事後的調解我都有去,假設家暴成立好了
那會對監護權改定有什麼影響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家暴的部分,如果經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則對您爭取監護權的部分,勢必會造成負面的影響,法院很可能會認為您不適合擔任監護權行使的一方,因此,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至於如對方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則您可以提出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權行使一方的證據,以及您適合擔任監護權行使一方的證據(包含子女的意願、子女自幼都是由您扶養等),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法院核發一般家暴令前,還是會開庭審理。你可以請法院讓你女兒出庭作證,雖然妳女兒還小沒有作證的能力,法院可能會以准許不具結讓你女兒說點話,這些還是可以作為參考。此外,你受傷的情形有沒有其他人知悉,或在場看到。如果有,你可以請法院傳喚這些人出庭作證,以證明你只是正當防衛而已。

至於小孩的監護權方面,法院會委託社工進行了解雙方的狀態,並參酌你的備援系統、收入、小孩子的意願進行審理。如果小孩子在與一方相處時有特殊的經歷,例如受虐等,這些經歷的陳述對於案件之判決應該是會有不小的影響力。

Sugar 102-04-25 00:47

我先生因為太愛亂花,凡舉衣服到運動用品鞋子什麼都可以買,買到欠信貸,最後連房子都賣掉了,我們目前有一個小孩,才 2Y 如果我先生在這樣花下去,我們可能以後連生活都有問題‧

這次因為金額太大,所以才把房子賣掉還債,他因為害怕我會要求離婚告訴我以後部會再犯,也會白天工作晚上兼差來還債,但口說無憑,我要求他簽切結書


目前我自己向娘家借了頭期款然後貸款買了一間舊公寓是自己的名子,若先生以後再有信用卡循環利息或有任何信用借貸情形發生,雙方將無條件離婚,且孩子的監護權歸我,且若我們離婚我無需負擔他的負債,他也不得要求財產共同分配及要求贍養費‧ 且他也每月需支付孩子的生活費

請問... 這樣的切結書要怎麼寫才能生效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與先生應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之登記,以避免日後離婚仍需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至於協議書的內容,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代為撰擬,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建議您們夫妻可向聯合徵信中心洽詢辦理親屬代償註記,如此一來銀行信貸授信時會基於相關註記(類同於呆帳紀錄)而不予核貸,另外信用卡部分您可與先生去銀行辦理額度變更,降低額度,減少其濫用信用之機會。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102-04-23 14:36

您好,我想問監護權的問題

我與女友同居,我未婚,女方離婚過尚有一名3歲女兒,監護權在女方身上

我想把小孩監護權轉移到我身上,需要具備什麼條件呢??

 你和小孩並沒有血親關係,也不是姻親。在監護的順位上,你似乎沒什麼機會。你可以試試看讓對方把小孩給你收養,如果對方同意且取得小孩生父的同意,你可以以養父的身分取得監護權

yu 102-04-23 10:41

您好:

本人情況:1.離婚約2年半,有小孩監護權,(小孩目前4足歲又5個月)

2.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對方有探視權,共同負擔小孩生活.教育費

事實:

1.對方在約2年前曾探視過,但與小孩互動不多...本人在約一年前曾帶小孩到對方家裡,讓對方家人看小孩...當時小孩奶奶拿了2000元當生活費

2.對方從約2年前來過之後至今不曾來過,也沒拿過錢

想請問:

1.如何舉證對方沒扶養小孩...以後小孩也無須扶養對方?

是不是可以從現在先做一些預防性的動作?

 

 可以存證信函表示對方都沒有付撫養費用,請對方依當初的契約規定支付撫養費用,並要求對方將費用匯到特定的帳戶內。 將來如果有需要提出證明,你可以拿出這份存證信函及帳戶資料(銀行存摺記得留存)證明對方都沒有付過錢。

阿家 102-04-21 00:43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小孩監護權的問題,當初跟老婆離婚我放棄了小孩監護權,但現在我想要回小孩監護權,因前妻家無法給小孩好的教育及成長環境不知道是否要得回來?前妻家她爸媽是打零工幾乎都沒工作,前妻從事服務業目前因育嬰假還沒上班,四月份育嬰假完後也因公司沒缺無法復值上班,這樣我有幾會要回小孩監護權嗎?

阿家您好,

1. 按民法規定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親權),依法法院必須參酌以下事項:
    1.1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1.2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1.3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1.4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1.5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2. 按您所述,您前妻經濟狀況不穩定,且無法提供小孩較佳之教育環境,改定監護權人(親權     人)似乎不無可能。但具體情況,建議還是見面洽談,才能全面掌握事實,提供比較完整的法律咨詢服務。

若您認為我回答的還不錯,請幫我在感謝律師牆留言,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電話或email詢問。希冀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另外需先釐清的是您的小孩是幾歲?法院也會詢問小孩的意願,還有會審酌您家庭的支援情況是否良好等,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3:01
回覆 阿家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小孩監護權的問題,當初跟老婆離婚我放棄了小孩監護權,但現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 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涵鈴 102-04-20 06:34

你好~我和我前夫已經離婚10年了,期間探視小孩都以電話聯絡好時間地點然後我在去帶小孩,

中間每次帶小孩幾乎都會爭吵,因為前夫都會用各種理由叫我不要去帶小孩,但我都會

盡量配合他們的時間然後去帶小孩,最近幾年還跟我說小孩要讀國中了,我一直去找他會影響他們的

生活為理由叫我不要去找小孩,後來我跟他說那我申請探視權好了,他才又繼續讓我帶小孩,我也沒

常去帶小孩大約三個月一次,過年和暑假各一次,每次都不給我超過三天,這幾天因弟弟要結婚,一個

月前就傳簡訊說幾號要去帶小孩,時間快到了才回我說給我帶,到了前一天又傳簡訊給我說不給我帶

小孩了..因為我的關西影響他的家庭生活,然後也都不接我電話,傳簡訊也不回我,我想問一下律師

小孩已經國中一年級了,我如果要行使我的探視權我該怎麼做??還有如果我想要監護權會有勝算嗎?

他傳的簡訊我都有留起來..請問有用嗎?

謝謝你們~請幫幫我~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0 11:23
回覆 涵鈴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和我前夫已經離婚10年了,期間探視小孩都以電話聯絡好時間地點然後我在去帶小孩,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探視跟監護是要分開來看,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涵鈴您好,,

 1. 探視權部份:父母離婚後除非離婚協議有特別約定,否則父母均有探視權。一方如果妨礙他方行使探視權,他方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式,在父母之一方把小孩藏起來的情況,甚至有刑責問題。

 

2. 監護權(親權)部份:按您所述,小孩似乎由先生家庭照顧好一陣子了,如果要定監護權給您可能要有較堅強的理由(教育、經濟情況?)說服法院,為何改由您監護。

 

如果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打電話或email給我,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

如果對方一直置之不理,可以用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之方式,告知對方可能有的責任刑事民事),以免影響您自身的權益。

如果您覺得我的回答還不錯,麻煩在感謝律師牆留言,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對方一直企圖阻饒您探視小孩,得向法院請求裁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至於如果您想爭取監護權監護權的審酌因素有許多,包含對方阻止您探視小孩,違反友善父母原則等,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眼睛 102-04-19 15:27
我想請問我已經跟前夫離婚九年多了當初是協議離婚.前夫也已經在98年再婚了.我也在101年有了新家庭.但就在本月17好我收到了前夫對我要求扶養費.一開時我並不知道是什麼後來查了一下才知道原來離婚後小還的扶養費就算監護權是對方的我還是有義務要負擔.但對現在的我真的很困難我並沒有積蓄也沒有上班現在也都在家照顧一個一歲多的小孩現在的生活完全是現在老公在負擔.我該怎麼辦5月9號要開調解庭.我不知道會不會因為我沒錢而害到現在的老公可以幫幫我嗎?我該怎麼辦
1.扶養未成年子女費用 是父母要依比例共同負擔的 2.所以這部分 對方主張應該是沒有問題 重點應該是負擔比例各自多少 3.縱使法院將來判定你要給付 也不會影響現任丈夫財產
小萍 102-04-17 02:38

幫姐姐問的  他已經離婚監護權扶養權都是在我姐  他有一個女兒9歲  自從離婚  他前夫都沒養過小朋友  都是我姐自己扶養   現在姐姐想給他女兒改姓  他前夫不同意去戶正簽同意書    有什麼辦法  不用經過他前夫同意  我們可以順利幫姐姐的女兒改姓  姐姐的女兒也想改姓   希望能得到一些知訊  幫小朋友改母姓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4-17 03:05

如果前夫不同意,可以透過法院宣告改為母姓。以上謹供您參考。

你可以向新北地方法院家事庭提起「聲請變更子女姓氏事件」

地址是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1段30巷1號
建議你可以委請律師幫忙比較妥當

畢竟這事情是會影響小孩一輩子,要謹慎處理

 

小萍 102-04-17 14:16

律師幫忙 要花很多錢  有免費的律師願意幫我們嗎

sandy 102-04-11 21:31

律師們您好:

我與前夫簽訂離婚協議書,監護權歸我,前夫擁有固定期間之探視權。近日,為了小孩教育問題,雙方有很大的差異,他會要求要小孩補習(目前已安排一週三日之補習,不願再增加小孩壓力).或時常打電話問我們的行蹤,若不予理會,擔心小孩去他家時會遭受責罵。想請教幾個問題:

1.探視權的定義為何.是否不得干預小孩管教?

2.若小孩非常不願去前夫家,可否不受協議書上所訂探視權行使至小孩成年之限制?

3.協議書訂若無法行使探視權,將終止每月小孩扶養費知給付,是否違法?

4.考量補習日之安排,可否要求改訂探視權行使之日.若前夫不答應該如何?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探視權之行使方式可能會隨著未成年子女的就學、成長等有所變化,可能不是當初訂立離婚協議書時就能全盤約定的,如果未成年子女因為就學(如上小學或者上國中等)等因素而有變更探視權方式之必要,可與對方進行協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可請求法院予以酌定,建議與律師討論,進行相關的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29
回覆 sandy 的發言內容:

律師們您好:

我與前夫簽訂離婚協議書,監護權歸我,前夫擁有固定期間之探視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只需調解達成協議即可。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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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2-04-10 17:10

律師您好

今年三月中發現先生手機有第三者互相關心的訊息,也有禮貌性用先生手機回傳告知第三者不要打擾我的家庭,但他們沒理會,仍然繼續來往,直到我又看到第三者教我先生欺騙我的訊息,我也有去看我先生下班去哪裡,結果看到我先生幾乎每天都去第三者住處,也有看到他們親親抱抱,現在手上有他們騎車樓抱跟先生去她家樓下的照片以及第三者教我先生騙我的訊息紀錄,以及婆婆勸我先生回頭,我們三人談話的內容。因為我們有ㄧ個1歲半的小孩,先生幾乎不顧小孩,跟小孩很不親,之前小孩是婆婆在帶,發生外遇事件後,我已將小孩帶回娘家住了

請問我可以告第三者妨礙家庭,然後在提離婚訴訟爭取小孩監護權撫養費嗎?

如何對我有利?

 

謝謝

1.刑事部分可提通姦罪(妨礙家庭),但必須證明有性行為,如果只有曖昧訊息或摟抱照片可能難以成罪。

2.民事離婚部分,就不需要證明到這種程度,分居時間長短、與第三者曖昧狀況等都可以做為離婚事由,建議多蒐集與第三者之相關證據提告離婚後當然可請求小孩監護權、及扶養費。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於第三者,您可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惟目前實務上對於通姦罪之認定頗為嚴格,須檢視您所掌握之證據,方得以評估。

至於您與配偶間,是否曾就離婚子女監護權財產分配加以協商?如無法達成協議,可提起相關訴訟請求。

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2:43
回覆 陳小姐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今年三月中發現先生手機有第三者互相關心的訊息,也有禮貌性用先生手機回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刑事很難,民事必須重大到無法維持婚姻,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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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果 102-04-10 13:35

律師妳好?我有問題想起叫你?我還有個問題就是小孩不是我親身的?我很愛女兒?現在老婆很想要把女兒帶走?那麼監護權是不是可以不要給她呢?因為她說申請離婚無效確定她會回來好好的把小孩帶大?又說過了她心一樣是在外面?我決定後就是先把小孩給她帶監護權先不給她可以嗎?因為小孩是我們結婚後在我這裡生下來的?我有權利要小孩嗎?我問她說?她現在的男朋友為什麼不會想要幫忙她帶小孩?她說小孩跟他無關他為什麼要幫我?她這種去倒貼的行為讓我絕的那個男的很沒用!我真的沒辦法告他嗎?

一、小孩是在你們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下來的,所以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這個小孩是你的婚生子女。至於小孩的監護權部分,你可以不用先給出去,否則以後要再爭取回來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二、至於這個小孩的生父,他和你太太婚前的性行為,並沒有違反刑法通姦罪的規定,但是,如果他在你們結婚後,又和你太太發生性關係,這部分就可以去告他通姦罪。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pink 102-04-06 12:34

您好,

  我和我先生是再婚的,我先生離婚後獨自撫養3個小孩,本來一切家庭都好好的,小孩子很也貼心,大女兒護校畢業後,找到工作也交一個男朋友,之後就變了樣,先是男朋友把女兒和最小的帶離開家里,過沒多久,女兒要跟爸爸爭其他小孩監護權,我先生不懂法律,只收到要出庭的通知單,律師電話來只問說要不要出庭,不出庭就是判給她們,我先生想孩子大了,想離開家裡也留不住,就沒有去爭,事後發生一些問題,去法院看判決書,才發現事情不是這樣的,法官還還問他們為蛇麼這樣之類的,可是內容都不是事實押!說我先生如何沒盡到父親責任,很多不好聽的話都說出來,試問我先沒有撫養她們可以護校畢業?可以長大成人嗎?生病的時候是誰帶她們看醫生的,我先生是個身障人士,要養大小孩已經不容易了,現在卻背這個污名,我們都是做工的,不懂法律,不想爭監護權,只想還我先生一個清白,是否有律師幫幫我們,我知道請一個律師費用很高,可是我們會最大的能力付清費用的,請幫幫我們,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該案件目前是已經判決確定?或者仍在上訴期間?建議您應儘速攜帶判決書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pink 102-04-07 16:40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該案件目前是已經判決確定?或者仍在上訴期間?建議您應儘速攜帶判決書與 ... (恕刪)

 律師您好,判決已確定的,因事後約快一年,接到其中一名孩子的電話,聊天中發現說這些內容是有人交他這麼說的,當時才去法院看判決書的,這樣是否還能有辦法反駁這些內容嗎?還是時間已過就沒有辦法了呢?我們手上沒有判決書,事要去法院申請嗎?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小孩是何時告訴您他在訴訟中的陳述是虛偽的?這些牽涉本案是否得提起再審,建議您先儘速向法院聲請重新寄發判決書,並攜帶該判決書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蕙 102-04-03 15:13

朋友老婆將三個月大的小孩帶回娘家避不見面,也不讓男方探望小孩

男方並無家暴等紀錄,女方堅持提離婚還要監護權

這樣女方可以主動提離婚訴訟嗎?男方並不想離婚

而且女方經常利用男方探望小孩要求時,威脅要簽了離婚才給看小孩

這樣有沒有辦法可以抵制女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該事件中的妻子究竟是以何理由要求離婚?如雙方並未有離婚的共識,則其欲離婚僅得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至於女方擅自將未成年子女帶離住所,如男方有意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則不宜讓此情況持續下去,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21:32
回覆 小蕙 的發言內容:

朋友老婆將三個月大的小孩帶回娘家避不見面,也不讓男方探望小孩

男方並無家暴等紀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珊 102-04-03 10:54

哥哥與大嫂離婚3~4個月了~(女方出軌)

當初離婚時說好女方要每個月付小孩教育費和生活費1萬~

但女方至今都沒付半毛~

也都沒探視過小朋友

想請問~因為小朋友不是哥哥親生的

女方懷孕時被拋棄哥哥不忍心才娶了她

畢竟小孩無辜

如果女方將來來討小孩監護權

男方會輸嗎?

1.雖然目前名義上有親子關係 但該子女是否法律上也親子關係應該有疑問 2.如果該子女沒有受婚生推定 她生母應該可以提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 3.如果有受婚生推定 還是可能提出婚生否認之訴 4.如果沒有親子關係 就沒有監護權

AMBER 102-04-01 15:28

我朋友和他16歲女兒,因學校遲到太嚴重,再下去會被退學,父女在管教當中,一氣之下叫女兒滾出去,女兒便去南部找媽媽不回來也不上課(他們已離婚,監護權是爸爸),爸爸事後叫前妻送回來,前妻郤緊咬他已趕女兒出去為由,便不肯放人也沒讓她上課,請問可以叫南部警察把孩子直接送回來嗎?女兒目前就讀台北高職一年級,媽媽好像要偷偷幫她轉學到南部,請問媽媽有權利自行幫她轉學嗎?如果用對妻子提告的.在這段期間,孩子還是在媽媽那的話.一定會拖累孩子功課.什麼方法可以盡快把孩子帶回來台北上課,而不觸法,孩子已離家5天,3天未上課,還請各位律師大大能盡速幫忙解答。。謝謝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之前已有協議監護權由父親行使,可以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請求警方陪同前往接小孩回北部,如果遭到對方阻止,便需要向法院提起相關訴訟,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11
回覆 AMBER 的發言內容:

我朋友和他16歲女兒,因學校遲到太嚴重,再下去會被退學,父女在管教當中,一氣之下叫女兒滾出去, ... (恕刪)

您朋友已經涉及到家庭言語暴力,監護權被改定的機率不低。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AMBER 102-04-02 17:00

 可是我不懂,管教小孩難免說話難聽,如果因這樣就不能對小孩說重話的話,
天底下還有哪個爸媽敢管教小孩了呢?怎樣的言語叫做家庭語言暴力呢

AMBER 102-04-19 13:08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之前已有協議監護權由父親行使,可以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請求警方陪同前往接小孩回 ... (恕刪)

 因小孩在南部,所以我們先致電去彰化警局告知要帶小孩回來,請他們陪同,他們也是說若堅持不回來,他們也莫可奈何..社工也提醒我們,如果強行將孩子帶回,有可能再次跑掉,到時連人都找不到..
爸爸至少現在還知道孩子是安全的..若真的逼他,對誰都沒好處!現在什麼都不能做,只能看著他一天一天的荒癈學業,變成中綴生!

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有小孩的監護權,根本沒用,只要小孩不願回來,還是必須打官司才能強制執行!
再次謝謝這裡的各位律師大大們的回答..

小伍 102-04-01 14:30

我在民國100年生下我女兒,當時為了要給孩子報戶口就跟男方先去戶政辦理登記結婚,急忙辦理之下而我ㄉ戶口也沒跟他在1起,後頭男方說要補辦婚宴,但遲遲等不到!請問這樣婚姻成立嗎?

因男方現在要跟我提離婚也要監護權!可以幫幫我該如何做....拜託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現行法,只要登記即屬合法成立之婚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民法第982條修正於97年5月23日起,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夫妻二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完畢之後,婚姻登記即時發生效力。結婚行為生效後,要離婚的話自應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若協議不成,則須有法院裁判准予離婚始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08
回覆 小伍 的發言內容:

我在民國100年生下我女兒,當時為了要給孩子報戶口就跟男方先去戶政辦理登記結婚,急忙辦理之下而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離婚是否成立,由誰監護小孩?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伍 102-04-01 10:37

男方提出要離婚小孩監護他也要,小孩快滿2歲了當爸爸ㄉ他連泡奶包尿布都沒碰過,當媽ㄉ我哪可能放心給他!我是ㄍ全職媽媽,男方負責家裡1切開銷。但也因每次吵架它就不給生活費也就是說吃飯自己想辦法,長期壓力下來過ㄉ很沒有尊嚴!想請問,如我在這時候帶著孩子離開回娘家,如男方真ㄉ訴訟離婚跟要監護權對我來說會不會比較不利?...........在來我之前就有1段婚姻離婚小孩監護權也是歸我,目前讀國中,娘家媽媽在照顧,這樣會不會影響我這次要跟男方爭監護權不利?麻忙幫幫我ㄉ問題..謝謝

1.如果是年紀比較小的子女 通常由母親監護的比率應該會比較高 2.你只要能證明確實有相當經濟能力 爭取子女監護權 應該都不是問題 3.至於有其他子女 雖然也是考量因素之一 不過未必當然你就不適合再照護其他子女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1 12:36
回覆 小伍 的發言內容:

男方提出要離婚小孩監護他也要,小孩快滿2歲了當爸爸ㄉ他連泡奶包尿布都沒碰過,當媽ㄉ我哪可能放心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小孩一直由您照顧,您也有良好的支援系統,是有利於您爭取監護權的因素,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涵如 102-03-31 18:58

昨晚前夫跑出去釣魚一整夜未歸.只留小孩跟爺爺奶奶在家.今早因小孩說無聊.我就跟我媽載小孩去麥當勞.因有交代小孩要跟前夫及爺爺奶奶說要出門.故沒有打電話給前夫詢問同不同意.結果前夫就打給我說我違反離婚的協議(事後孩子說只有跟前夫及爺爺奶奶說要出門.但沒說要跟誰出門).說要告我.要把孩子的監護權要回.去不讓我擁有

當初我們的離婚協議書上寫:小孩監護權由父母共同監護.其子與父親同住.其母擁有探視權.要帶外出須由父親同意

所謂監護權之改定,是指監護權人對子女有照顧不週的事實,而由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審慎考慮相關情事後將原來子女監護(親權)之行使狀態加以改變。而本件依您所述,您並未有對子女有照顧不週的事實,應不致構監護權改定之事由,何況依目前狀態雖然名為共同行使,實際上卻是由前夫幾近獨任監護權而您則僅保留探視權,所以您的前夫聲請法院改定監護權,法院基本上不會同意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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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1 10:52
回覆 涵如 的發言內容:

昨晚前夫跑出去釣魚一整夜未歸.只留小孩跟爺爺奶奶在家.今早因小孩說無聊.我就跟我媽載小孩去麥當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共同監護就是您有監護權。其他約定與法律抵觸無效。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媛 102-03-27 12:00
律師您好:在6年前因為前夫外遇我們離婚..2個兒子監護權是爸爸..2年前前夫再婚也在生一個..後來因為工作關係..不定期的會往大陸跑個3~5天..他老婆也只顧自己的親生兒..兒子放學..前夫不是說太忙不然就是說忙到忘了去校接小孩..小孩放學總是在校等到晚上7.8點(兒子老大國一.老二小五)..他們夫妻常常大吵..前夫又有暴力行為..雖不會動手打小孩.但會摔東摔西..常常破口大罵三字經..造成小孩的心靈每天都提心吊膽..兒子說很怕爸爸..有時夫妻吵架..兒子就丟給爺爺顧..等前夫過幾天氣消和他老婆和好就在去把我兒子帶回去(我負責每個禮拜六.日接小孩和我同住)..爺爺身體本身也不是很好..我曾說過叫他小孩給我..他也不要..當初離婚..他還向法院要求跟我要子女教養費一萬(付到今年應該有3年多了..)可是他根本都沒有盡到做爸爸的責任..而且每月付的1萬..也不知道他是如何使用?兒子的補習.安親.學校的註冊費用都是爺爺出的錢..前夫都沒有出錢..我現在想把兒子的監護權改定給我..請問我這樣的勝算大嗎?前夫家境不錯..他自己開店做生意..我娘家小康..我自己本身是小小的一般上班族..單身..謝謝!!
如果前夫已經另組家庭 且有不照顧子女具體事證 你應該可以考慮是否聲請法院改定子女監護
Chan 102-03-26 18:03

您好:由於日前和妻子有爭執,之後妻子要求我寫下以下文件並簽字,才要從娘家回來,因為我基於過去妻子的行為無法信任她(擔心她日後因其他事情,以此文件作為佐證,要求孩子監護權,贍養費等),但是基於小孩的未來,還是希望盡量一家團聚,因此我自己想了後面的附註,並也要求他簽字,對他保證我不會再動手,也保障我不會被他故意因其他因素,拿此文件佐證要求離婚,或要求金錢。想請問您,就法律上是否如我所想像的呢?---本人XXX因X年X月X日晚間動手打妻子XXX的不當行為在此道歉,立此約保證以後會相親相愛疼愛保護妻小,絕不再對妻子XXX動手,若無遵守此承諾,妻子得以離婚並同意無條件放棄兒子XXX的監護權,並支付贍養費新台幣二百萬元,及每個月生活費3萬元直到XXX成年。現在從3月開始履行每個月補足新台幣3萬元用以支付家庭生活費用(扣除妻子自己薪資所得後,exp:妻子薪資二萬五,及支付五千)。另外,結婚時給予愛護妻子XXX的承諾一直沒能讓妻子和岳父母安心,今日起我會信守承諾好好愛護妻兒,尊敬重視岳父母,不再讓他們為我和XXX的事擔憂。給予妻子XXX保障以立此約。立約人:XXX(親簽蓋章壓日期)
本人XXX,同意依上述內容接受道歉。且不得以上述內容,做為非因丈夫動手傷害離婚等,法律追訴用途。立約人:XXX(親簽蓋章壓日期) 

很難想像都寫成這樣了,對方在提出離婚訴訟時會不把它拿出來做為攻擊的重要證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35
回覆 Chan 的發言內容:

您好:由於日前和妻子有爭執,之後妻子要求我寫下以下文件並簽字,才要從娘家回來,因為我基於過去妻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這契約簽了嗎?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一、你那個「附註」有跟沒有沒兩樣。因為你妻子如果違反了又怎樣?沒法律效果。而且「不得以上述內容,做為非因丈夫動手傷害離婚法律追訴用途」,另一解釋是「得以上述內容,做為因丈夫動手傷害離婚法律追訴用途」,完全達不到你要的效果。二、以上,謹供參考!

Chan 102-03-30 20:32
回覆 黃毓棋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你那個「附註」有跟沒有沒兩樣。因為你妻子如果違反了又怎樣?沒法律效果。而且「不得以上述內容 ... (恕刪)

感謝您的大力幫忙,現在還在努力和太太溝通中,

想請問,我改成甚麼樣的內容可以使我太太有保障,

我也不至於被他拿來,在其他情況下利用此文件做文章呢?

七小姐 102-03-26 15:20

請問~離婚3年左右,女兒都是我在照顧,生活費學費也是我在付的,監護權當初協議是歸我,最近前夫想挽回,但有告訴不可能,但他就說他要看小孩,最近甚至跑去學校要接小孩下課,請問我知道前夫也有探視權,那既然這樣我是不是可以要求他必需要付小孩扶養費。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與前夫先前是否有約定子女扶養費的負擔?如無約定,不論前夫是否為擔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之一方(即俗稱監護權),您都可以請求前夫負擔小孩之扶養費。

另外自您前夫目前之舉止看來,似乎有要爭取改定子女監護權之意思,建議應儘速與律師討論對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25
回覆 七小姐 的發言內容:

請問~離婚3年左右,女兒都是我在照顧,生活費學費也是我在付的,監護權當初協議是歸我,最近前夫想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應該要注意前夫看小孩是要爭監護權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29

 小孩也有跟父親見面的權利,探視跟撫養費是脫勾的,不能因為不給撫養費就不給看小孩

Joey 102-03-25 23:04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有一個女兒,目前與先生分居半年,小孩出生後由我照顧一年半後,我才於前年10月去上班白天是公公照顧小孩、晚上我照顧小孩。現在小孩三歲兩個月。與先生分居中孩子依然是白天是公公照顧小孩、晚上我照顧。

事情是這樣:我於去年9月與一名美國男子線上英文聊天,對方在一個月的聊天過程中有兩次詢問有關性方面的問題,當時我人在上班,也無回覆並且告知對方我在上班,而先生透過我的iPAD存取我的對話記錄後寄到他個人信箱,並且懷疑我外遇。後來先生就於10月搬出去了。(這中間我有求他回來,並且有去動了心律不整的電燒手術,當時有用line跟先生提到小孩要給她照顧之類的話。不知道會不會影響監護權的要求)搬出去後他只有回家過幾次,然後就提出要協議離婚,並且威脅我如果我不簽字離婚他要把小孩立刻帶走(當時我有叫警察陪同)所以他並沒有把小孩帶走,中間都有錄音存證。之後他母親同意我過年期間到美國散心(但我並無實質錄音證據,只有錄到我與公公對話 出國期間小孩要給她照顧,他答應說好)

然而我回台後,前幾天,先生趁我回帶小孩娘家時幫我媽慶生時,進入我住家拿取我相機的記憶卡,並且看到我去美國與男生友人的合照,又聲稱我外遇。並且從桃園到我娘家說要立刻把孩子帶走還要叫警察來,我覺得很害怕,目前不敢回去桃園的住所(不知這點會不會被他指控不履行同居義務之類的)。(先生情緒控管一直有問題,常常惡言相向、情緒起伏很大,同居時也有拿小孩出氣過,但當時我沒有錄音存證。)

現在開的先生條件是

1.監護全都歸他

2.探視權要經過他同意

3.每個月要2萬元兒女教育費

4.他在去年9/27號去看身心內科 醫生開給他一些抗憂鬱症藥物,他聲稱是因為我外遇讓他得憂鬱症,並要索取精神賠償

因為我覺得很不合理,所以沒簽,但是他揚言要拿我與美國友人的對話記錄跟照片(照片並無親熱只有站在一起照相)去法院告我,但我想他應該不會那麼快,因為他目前沒有在職證明(失業中),我只想要小孩監護權,其餘都不想要,想請問各位律師我該怎麼做?是否應該先出擊告他還是等他來告,那這中間我需要準備什麼呢?

可否請各位律師幫幫我,我被冠上莫須有的外遇還要被離婚,我真的不希望丟了小孩還要付他什麼賠償費用。我真的只想要留住小孩就好,其餘的不想跟他有瓜葛了。

但是就我所知,我的薪資似乎沒比他高(我底薪比他高,但是他加班薪水都比我高)請問這樣會影響法官判定監護權嗎?再者,我因為心律不整開刀不久,以後不知還有沒有懷孕能力(身體比較虛寒),可否用這點跟法官說想要留小孩?或是會影響法官判定?

 

以上,

真誠的、並且感恩的希望各位律師幫助我...

 

謝謝

Joey小姐妳好

首先,妳先生手上的證據,雖未達刑事通姦罪的程度,但如果你先生用民事向你訴請離婚,不是不可能的。因為你的情況較複雜,可能需要先用電話談看看你比較好理解,才能了解有無訴訟上可攻防的方式,如果可能,可於明日上午9點,來電0972 699 668 劉律師敬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的小孩目前與您同住還是與先生同住?您與先生都有意願離婚,只是離婚的條件尚未談妥?由於您的問題牽涉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俗稱監護權),建議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1:48
回覆 Joey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有一個女兒,目前與先生分居半年,小孩出生後由我照顧一年半後 ... (恕刪)

您先生告不成,您反而可以告您先生妨礙秘密,畢竟那是您私人對話,他沒有權利看您的東西,不是嗎?小孩歸誰,基本上要看您小孩幾歲,現在是誰在帶。2萬元?這是唬人的,法院如果真要判,頂多夫妻各自負擔一萬。戶籍在哪不是重點。分居只要有正當理由就行,例如言語家暴等。

如需詳細諮詢,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薰 102-03-24 12:00
我在96年5月離婚.當初離婚協議書上是寫明2個小孩監護權歸男方.我跟小孩不同戶籍也沒同住. 但是.我現在手邊沒有離婚協議書.我要怎麼確認.
但是近兩年男方的哥哥要報稅扶養我的2個小孩.和他們要申請低收入戶補助.
公家機關回答卻是.母親有在工作.收入大於低收入戶標準不給予核准.
報稅時也說不行報.為什麼?我又沒有報.男方也無報稅收入.為什麼他哥哥沒辦法報稅.
到底監護權歸屬是當初寫的協議書這樣就行還是要去法院辦理什麼嗎.

你可以向原辦理離婚登記戶政事務所申請留存在戶政事務所離婚協議書影本加以確認,如記載監護權歸男方,當然監護權就是男方。

小萱 102-03-23 02:21

各大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當初我寫離婚協議書的時候上面是寫未滿子女行使之義務但是後面標註孩子歸女方.這樣監護權是女方嗎?子女歸女方不是指監護為女方的話.監護是否共同?我要怎麼查證子女監護歸誰?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雙方所簽屬之文件方得以判斷,另外小孩目前是與哪一方共同生活?目前是有出現怎樣的爭議?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7:25
回覆 小萱 的發言內容:

各大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當初我寫離婚協議書的時候上面是寫未滿子女行使之義務但是後面標註孩子 ... (恕刪)

印象中您有來電問過。您可以去戶政單位查就知道監護是誰。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46

 依照約定內容應該是由女方監護,可以持該協議去戶政辦理

鈺華 102-03-21 10:50
律師您好~想請問... 我和我先生結婚6年,一直都是他住台北公司宿舍工作,我和小孩在雲林和爸爸媽媽哥哥妹妹的小孩一家人住一起,公婆則住屏東,每年過年,清明,中秋節我和先生小孩就會回屏東探公婆. 先生工作不穩定有做才有錢的工地工作,一個月或兩個月最久3個月回來一次,一回來則2.3天,相聚的時間有限,因為這樣漸漸兩個人的感情也漸行漸遠沒感情了,但為了小孩我們沒離婚.. 為了小孩上幼稚園有人可以接送和妥善照顧我辭去了工廠的工作在家幫忙種菜,多少有收入.. 最近先生以因我的教育失敗害他和公婆與小孩不親,甚至小孩電話也不喜歡跟他們聊天為理由,要求離婚.我先生是獨子,他有兩個姐姐一個在嘉義一個在高雄,屏東只剩公婆,婆婆又最近開刀住院身體不好,公公愛喝酒唱歌,我很怕我先生會以他是獨子的理由爭取小孩.. 因為小孩從小都是我在帶的,我無法想像沒有小孩的日子,小孩現在已經7歲了,準備讀國小,想請問如果離婚了,我如何爭小孩撫養權和監護權,還有我的勝算有多少?我目前幫忙家裡種菜,家裡種2甲多,一個月賺2.3萬不是問題,有出貨量可以查,再來也會用我的銀行存摺當匯款,表示有收入證明..請問我還須要準備什麼嗎?
1.如果子女都是由你照護 且子女已經滿七歲 在家事程序中有相當表達能力了 你要爭取子女監護權應該不難 2.可以夫妻先協議離婚 再向法院聲請裁定子女監護權歸屬誰 3.丈夫是否為獨子 並非法院審酌子女監護的要件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53
回覆 鈺華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想請問... 我和我先生結婚6年,一直都是他住台北公司宿舍工作,我和小孩在雲林和爸爸 ... (恕刪)

對方主張的離婚事由,很難離婚的。您就繼續過您的日子。

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amy 102-03-20 15:39

請問外婆日前已過世,本身留有債務,第一順位中直系卑親屬,大家都要辦拋棄繼承,其中我姐姐已離婚,有2小孩,老大分給前夫並有約定監護權,老二跟姊姊,那老大是否也要辦理拋棄繼承呢?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5:46

老大還是子孫,也要辦理拋棄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