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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號 102-05-13 09:11

我奶奶過世留下一間未過戶房子<至今名子還是奶奶>

奶奶過世由五個兒女繼承 名單:老大阿伯 老二我爸 三叔 四叔 姑姑

阿伯跟我爸同姓:甲 三叔四叔姑姑同姓:乙

阿伯<無子女>跟我爸過世了..所以由我繼承前兩位

 

目前房屋土地情況:

房屋:屋主名子<奶奶>可是房子沒有登記所以沒有權狀
只有在繳房屋稅<繼承繳款人是我><繳稅單上名子是奶奶後面是我的名子>
水電表<是我>是政府實施登記前裝的

 

土地:是跟政府承租的乙種建地<承租人是我>

 

就這樣繳了幾年<收據都有保存>...而:乙方 所有人也已搬出去好幾年<都沒分擔繳款>

所以屋子一些裝修都是:甲方 自行付出 當然屋子使用者付費!!

但自從我爸過世..媽媽跟我本人都在遠地工作屋子自然就鎖起來了!!

 

問題來了:

乙方 卻有人說要搬進去住...但是媽媽跟我不肯!!都付出那麼多了...也有點不甘願!!

乙方 也說要房子就要給他們三人一人五萬...她們才肯罷休...我也沒那個錢..


1:請問我不給進去是否會被告?

2:如果乙方 動到屋子裡屬於我的東西是否也觸法?

3:我是否有機會爭取屋子?<不用給錢的方事>

 

小弟我真的很頭痛.....懇請幫幫我...

 

 

 你的叔叔、姑姑等人都是繼承人,如果你們沒有協議出遺產分割方法,將來它們還是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判分割。 另外,因為這個遺產是屬於公同共有,你們如果沒有經過協議就自行處分或占用,將來也可能會被告侵占。建議是儘快與它們達成協議,以免夜長夢多。

25號 102-05-13 17:0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的叔叔、姑姑等人都是繼承人,如果你們沒有協議出遺產分割方法,將來它們還是可以向 ... (恕刪)

那如果我跟政府買地的話!!是否還有權力跟乙方要求租金??

 

 

小琪 102-05-11 01:52

我與前夫於上月17號離婚,當初小孩監護權為共同監護權!但現在也與他講清楚,請他放棄監護權,也不用負擔小孩的任何費用,但不能再見小孩,從此沒 瓜葛,我也請戶政事務所傳真"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委託書"、"子女姓氏約定(同意)書",也準備於本月16號和他簽定,但我怕他事後 反悔又要見小孩,那我是否該填寫存證信函,在上面記載清楚說,他因未負擔小孩費用,故不能再見小孩,等等之類的,才能確保我的權益?

另一個 問題就是車子的部分,當初我們買車是以我的名義去買,所以車主是我,現在離婚後,他要車子,車貸、車保、牌照稅及燃料稅,他說他會自己繳,但因車子還有貸 款尚未繳完,所以無法過戶,那我該怎麼做?如果之後車子出了問題,或貸款他不繳了,貸款公司也是找我處理,那該怎麼辦?是否也是可以填寫存證信函,記載清 楚因貸款尚未繳清無法過戶,但雙方協調由男方自行負責車子部分,等待款繳回後辦理過戶,其中如有任何一期貸款或稅單未繳,就通知警方將車子要回,這樣會比 較好?

1. 存證信函只是單方意思表示,不代表雙方已達成合意,契約仍未成立。且約定拋棄父母一方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可能違反民法第72條公序良俗無效,拋棄權利之一方仍有探視權

    特別提醒您一點,如果自己將小孩藏起來不讓另一半探視,實務上認為違反刑法略誘罪之規定,應特別小心。

 

 2. 可以同你所述先發存證信函使其心生警惕。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戴家旭律師敬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基本上對方仍得以行使探視權,不建議寄發這樣的存證信函,對方仍得以向法院請求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甚而得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人;至於車貸的部分,如寄發您所說的存證信函,其實不能真正解決您所擔心的問題,建議應先計算剩餘未清償的車貸金額,然後雙方簽立相關書面,以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onayan 102-05-10 23:47

父親於96年過世,與母親離異前就與其他女性生下三名子女並與該名女子同住(父親直至往生後並未與該名女子結婚)因此對於父親名下之財產他們較為清楚。直至昨日,兄長至國稅局申請資料時得知父親名下留有遺產且已被繼承


想請問我們並未辦理拋棄繼承,是否仍有繼承權力?(父親共有八位子女)若仍有該如何處理?
已被繼承財產是否可申請重新分配?該如何辦理?
對方在未告知的情況下辦理好相關手續,是否有牽涉侵占?可否提出告訴?
回覆 konayan 的發言內容:

父親於96年過世,與母親離異前就與其他女性生下三名子女並與該名女子同住(父親直至往生後並未與該 ... (恕刪)

繼承遺產在南部,建議直接與我聯繫,討論案情,本案民事刑事皆有主張空間。

1.你們當然有繼承權,而且你們的繼承權被侵害。(刑事部分,可以看有無侵占偽造文書民事部分可以要求塗銷登記)

2.若父親有立遺囑,你們仍得主張特留分
3.千萬注意有時間之限制,必須在時間內起訴,否則未來就無從主張。
民法1146條[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01:19
回覆 konayan 的發言內容:

父親於96年過世,與母親離異前就與其他女性生下三名子女並與該名女子同住(父親直至往生後並未與該 ... (恕刪)

已經有六年之久,這得趕緊處理。

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涉及繼承權被侵害,您可以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以維護相關的權益;另外本件視對方侵害繼承權的方式、手段,得再加以分析涉及何種刑事犯罪,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並請務必留意請求權時效的問題,以確保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onayan 102-05-11 15:08

想請問如果我要和律討論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呢?謝謝

konayan 102-05-11 15:12

請問我該準備什麼資料去跟律討論呢?謝

本件如果你們並未辦理拋棄繼承,則不生拋棄繼承而自始喪失繼承人資格之效力,從而針對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依法即應該由全體繼承人共同繼承,而在遺產分割前由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全部之遺產
現階段您可以將已查得之資料提供給律師,以利進一步確定目前繼承登記之辦理情形及有無被侵害繼承權之情形,進而研議後續應採取之法律上處理方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您好:

該準備什麼資料去跟律討論?

1、國稅局繼承登記資料

2、繼承系統表及您所能取得之各繼承人(包括您自己)的戶謄

3、被繼承遺產如為動產,該動產土地及建物謄本

4、個人便章

kasisun 102-05-10 11:28

律師您好:

請教您有關遺產申報及繼承之相關事項.

本人的父親往生後, 遺有一筆房產及少數現金及股票, 由於討論後, 傾向於由母親繼承, 但由於父親尚有眾多兄弟姊妹, 所以不能採子女們拋棄繼承的方式, 請問是否可採行如下方式:

1. 在遺產申報時, 先以母親及眾子女們為繼承人, 以完成申報的程序.

2. 取得完稅證明後, 在進行繼承登記時, 是否可使用「遺產分割協議書」, 協議由母親繼承全部?

3. 若由母親繼承全部, 是否會有子女的應繼分及特留分之問題?

請協助解決, 感謝~ 

回覆 kasisun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請教您有關遺產申報及繼承之相關事項.

本人的父親往 ... (恕刪)

1. 在遺產申報時, 先以母親及眾子女們為繼承人, 以完成申報的程序.
可以。

2. 取得完稅證明後, 在進行繼承登記時, 是否可使用「遺產分割協議書」, 協議由母親繼承全部?
可以,所有繼承人可以立遺產分割協議書。

3. 若由母親繼承全部, 是否會有子女的應繼分及特留分之問題?
如果所有繼承人都同意遺產分割協議書之內容並同意,就不會有這問題。

請協助解決, 感謝~ 

寶妹 102-05-07 13:46
你好! 我還沒協議離婚,要怎麼寫否認婚生子女起訴狀? 甲女與乙男結婚,甲女離家出走,並與丙男同居,生下a! 甲女離家後曾不時的對乙男提出離婚,乙男卻口出惡言! 此後甲女就不曾找過乙男!要如何離婚? 要怎麼做才不會害到丙男?要怎樣讓小孩以後的身份證父親是寫生父的名字? 否認婚生子女之訴,找不到被告被告未出庭時是否對原告有益?
1.看來子女應該受婚生推定 要透過婚生否認之訴後 由丙男再認領子女 2.原則上以目前法律上父親跟子女為共同被告 如果乙男不出庭 當然訴訟程序上會對乙男為不利認定
蕭少 102-05-06 21:45

我阿公去世後我父親是長子和另四位叔叔共繼承六筆農地,我父親亦是持有六筆農地的1/5卻已是中風重症第十年了,

1.父親已無行為能力,長久都臥床.我需去辦理他無行為能力嗎? 是法定監護人嗎? 我該怎麼做? 我媽媽還在,我因父親這樣都無心娶妻,有位已離婚的姐姐育2女和一位弟弟全家4人除姐和她女兒其餘同住一起

2.我第四個叔叔欠人錢早將他自己持有的1/5產權都過戶債權人了,但他上方設定卻未塗銷?我們可以有權請他塗銷嗎?

3.而現在第五個叔叔去世名下無子女現在五嬸要辦理過戶至她名下,有需要我們每房提供產權嗎?我們是屬於公同共有? 還是分別共有呢?

4.針對那位共有人,我們以後又有什麼該注意事項?還勞您代解惑,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23:39
回覆 蕭少 的發言內容:

我阿公去世後我父親是長子和另四位叔叔共繼承六筆農地,我父親亦是持有六筆農地的1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可以聲請監護宣告,程序部分您可以委任本所辦理。塗銷必須分割後才能辦理。您父親與五嬸應該共同繼承。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為您父親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以保護您父親的財產.

2.您們可以向法院請求分割遺產,以便把關係弄清楚,至於您四叔的抵押權設定,則會隨著您四叔分割後的狀態而移轉.

3.由於您們尚未辦理分割遺產繼承登記,所以您五嬸那裡會與您們成立公同共有關係.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愛的女人只愛錢 102-05-04 19:12

請問我在協議書上註明男女雙方每月須在子女戶頭存入某某金額當作教育準備金,

這跟扶養費相衝突嗎 ,那要如何撰寫才OK呢

另外女方離家至今都是我主動出面釋出善意要她回家,但是他都不肯,我除了寄出存證信函.還能怎麼做呢

以上煩請賜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對方一直不肯回家,您可以提起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請求對方應履行同居義務;至於小孩的教育準備金等問題,需先釐清您與對方簽訂此一協議的目的為何?方能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5-05 12:58

 扶養費是離婚時才會約定的,

你是要跟對方簽什麼文件,請先確認,

並先確認你還要不要這個婚姻

詹小蟬 102-05-03 15:11

你好~我是因不堪同居人精神虐待法院判決離婚.擔子女監護權共有.小孩是跟我住的.一開始對方有分擔小孩費用.沒多久就沒分擔了.所以是我自己養小孩的.對方跟小孩有聯繫.不過他對小孩常常會以威脅.強迫的方式跟小孩對話.偶爾也會對小孩動手.我想要子女監護權.可以幫我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先將對方對於小孩動粗、威嚇的情況留存證據,您得以向法院主張對方不適任行使監護權,請求法院改判僅由您一人行使監護權,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3 16:03
回覆 詹小蟬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是因不堪同居人精神虐待法院判決離婚.擔子女監護權共有.小孩是跟我住的.一開始對方有分 ... (恕刪)

您可以聲請法院改定監護,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lawlaw 102-05-01 14:18

請問

法院判決甲擁有子女監護權,乙擁有子女探視權,請問

1.探視期日前乙需要通知甲帶子女至法院指定的地點嗎?如要通知應如何通知?

2.甲未依判決如期帶子女至法院指定的地點給乙會面探視,乙要如何辦理強制執行?

謝謝

lawlaw 102-05-01 14:05

請問

法院判決甲擁有子女監護權,乙擁有子女探視權,請問

1.探視期日前乙需要通知甲帶子女至法院指定的地點嗎?如要通知應如何通知?

2.甲未依判決如期帶子女至法院指定的地點給乙會面探視,乙要如何辦理強制執行?

謝謝

 

 

通知之方式不拘。如判決已確定,乙可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5-02 01:41

您好:

1、判決上已定有探視期日,通不通知皆可,不過還是建議您以簡訊或書面善意提醒對方,為後續聲請強制執行做準備。

2、甲如未依判決意旨辦理,乙可至法院民事執行處遞狀(強制執行聲請狀)並繳費3000元,開啟強制執行程序。至於執行程序如何進行,無從以簡單幾行字說明,恕略之。

以上供參 祝一切順利

bmw1463 102-04-29 16:26

如果甲方先不遵守協議書內容,乙方跟著不遵守,乙方而後會有民事責任嗎? 

乙方如果被告會成立嗎?

 

雙方都有扶養子女,但協議書只有寫乙方要給甲方每月五千元小孩教育扶養費,而後乙方如果被告,乙方也能提出像甲方,也要做到扶養小孩是做父母的(義務),要求甲方每月也要給乙方每月五千元做小孩子的教育基金費嗎??

律師解答謝謝^^

lalian 102-04-26 07:10

我並無任何家暴前科

半年前與前妻協議離婚時監子女護權歸我所有
離婚後2個月,我連絡警方一同前往前妻住處將女兒帶回時警方突然有事先走
前妻見我要將5歲女兒帶走圖然衝過來攻擊我,我也反擊
事後前妻去驗傷告我家暴傷害恐嚇,但我未驗傷告對方
前妻所提供的影像證物我也不知道有沒有拍到他先動手的畫面
5歲女兒有見到確實是前妻先動手的
假設帶他出庭法官會採信嗎??

PS.恐嚇部份是我發了一封簡訊給他內容是"很多人要砸你的店,我快阻止不了了..."
女兒為5歲及7歲, 7歲女在2年前曾經被前妻毒打到流鼻血,但沒通報家暴
7歲女兒的意願是不要跟媽媽,而且他一聽到媽媽就會害怕
5歲女兒是在我身邊就說要跟我住,在前妻那就要跟前妻住
但這兩個女兒從小開始大部分時間都是我帶大的

前妻曾經企圖自殺被很多人看到(有人證),還有外遇(有兩位人證),還有常深夜不歸(有一位人證和子女人證)
目前女兒學校成績不錯,我和兩個女兒也常出去玩(有很多照片)

事後的調解我都有去,假設家暴成立好了
那會對監護權改定有什麼影響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家暴的部分,如果經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則對您爭取監護權的部分,勢必會造成負面的影響,法院很可能會認為您不適合擔任監護權行使的一方,因此,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至於如對方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則您可以提出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權行使一方的證據,以及您適合擔任監護權行使一方的證據(包含子女的意願、子女自幼都是由您扶養等),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法院核發一般家暴令前,還是會開庭審理。你可以請法院讓你女兒出庭作證,雖然妳女兒還小沒有作證的能力,法院可能會以准許不具結讓你女兒說點話,這些還是可以作為參考。此外,你受傷的情形有沒有其他人知悉,或在場看到。如果有,你可以請法院傳喚這些人出庭作證,以證明你只是正當防衛而已。

至於小孩的監護權方面,法院會委託社工進行了解雙方的狀態,並參酌你的備援系統、收入、小孩子的意願進行審理。如果小孩子在與一方相處時有特殊的經歷,例如受虐等,這些經歷的陳述對於案件之判決應該是會有不小的影響力。

安東海 102-04-25 23:23

您今好~~離婚至有半年了!當初離婚我們只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子女由兩方共同監護}其他的都沒填寫!

小孩是由男方照顧.因為本人沒有經濟能力.所以這半年也沒有給過小孩ㄉ教育費!!{可說是根本就沒給過錢}

每次看小孩都會傳訊息給男方.但男方不會回訊!請我家人打給男方.男方說可以:但還是要問他媽媽!但問他媽媽之後.他媽又說問男方......反正就一直推拖!!!還蠻過分的....對方有時心情好會答應給我們看小孩.但卻又急著要小孩!!{這樣的事情已經好幾次了}....很多人都跟我小孩說.媽媽不要你們.都不來看!!不是我不看...是怎麼求還要看他們的心情!!

我想請問~~我可以申請探視權嗎??我要正大光明的去男方家接小孩出去玩!!

幫幫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安東海 102-04-26 11:24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 ... (恕刪)

 您好~請問相關資料是指什麼?目前身上沒有相關資料.連離婚協議書也沒有!!因為當初只有寫一張.那一張被戶政事務所的人收去了!!

若您手上沒有書面資料的話,還是可以與律師約詢時間討論,將具體情形告知律師,以俾進一步研議如何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讓您可以順利行使探視權,定期與您的小孩互動。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6 23:49
回覆 安東海 的發言內容:

您今好~~離婚至有半年了!當初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協議書可以向戶政機關聲請補發,至於探視權是您的權利,如果可以證明男方有誤導小孩,甚至可以單獨監護,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wv 102-04-24 11:55

男女雙方均有正當、穩定職業,收入推測男方應略高於女方。雙方於101年中結婚後共同居住於女方婚前購置之房屋,婚後約定家庭生活費用時,男方即以房屋為女方名下,不願負擔房貸開支,甚至要求家庭生活費用須平均分攤,其後始協定以每月2萬5,000元為家庭生活費用。101年底產下婚生子女。102年初,因女方不堪男方陸續以「因為給了2萬5,000元,讓我變成月光族,還要負債」、「還要匯錢給在國外唸書的弟弟」、「坐月子是女方的事」等語,計較家庭支出,甚至不負擔照顧初生兒之責任,並多次在女方坐月子期間,以已支付2萬5,000元為由,要求女方須外出購買餐食,因女方忙於照護初生兒,且坐月子期間民間說法不宜外出,致常有三餐不繼之情事,多有勞女方娘家家人及同事朋友支應,方得維持。故而女方於1月初,即帶幼兒返回娘家居住,男方仍居住於前述女方婚前購置之房屋,直至1月底女方留有書面字條請求支付1月份家庭生活開支後,因男方不願支付而自願返回其原生家庭居住,惟男方仍留有該房屋之鑰匙,日常用品亦無搬離。102年2月農曆年前,女方仍未收到男方應負擔之開支,遂至男方家中請求支付,其母始取1萬5,000元支應。3至4月間,仍維持分居狀態,每月均需由女方多次電話尋人、通知,男方始願意負擔,惟其額分別為1萬5,000元及1萬3,000元,僅能支付保母費用而無餘,相關嬰兒支出,如:自費育苗費用、奶粉、尿布等均由女方支付,房貸、水電、電話、瓦斯等家庭支出,亦全由女方負擔,接送嬰兒往返保母家之車輛,雖同樣為女方婚前購置,車輛之油資、保養費等,亦由女方負擔。該段期間,男方均未曾探視其妻女,亦無分攤家庭開支之意願,每月女方電話催討時,即語出羞辱,如:「又來跟我要錢」、「小孩幹嘛生下來」等語,女方不堪其擾,試問在分居期間,是否可以請求判決家庭生活費用為一定數額,包含房貸、小孩養育費用、車輛相關支出等等用於家庭費用,是否均可納入?若家庭生活費用不包含婚前財產(但確實用於共組之家庭及小孩上),是否變相鼓勵消極應對家庭所需呢?是否產生「搭便車」行為呢?反映在男方行為上,即家庭中電視、冰箱、家具及電腦等,均由女方購置,男方均以購置時未經其同意不願分攤,然男方確有使用之事實。倘若分居期間無法訴請分攤前述家庭生活費用,那以子女扶養費提出訴求是否可行?煩請解惑,謝謝!

上述事件若欲進行法律程序,委託律師收費標準大約是多少?是否可行,即勝訴率有多高呢?

1.應該是主張家庭生活費用跟扶養子女費用 2.扶養子女費用原則上各依經濟能力比例負擔 負責實際照護者 實務上有認為可以負擔較低成數 3.家庭生活費用 如果已經分居下 是否還有家庭生活費用的問題可能是有疑問的 4.另外房貸屬於女方個人負債 沒有依據請求男方共同支付 5.一般類似家事案件 律師應該收費會在5至6萬不等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女方可以向男方請求給付小孩的扶養費用以及共同生活期間的家庭生活費用,因為家事事件通常涉及諸多法律關係,建議應攜帶資料與律師討論,進行相關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wv 102-04-24 14:4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應該是主張家庭生活費用跟扶養子女費用 2.扶養子女費用原則上各依經濟能力比例負擔 負責 ... (恕刪)

 1.請求子女扶養費有限定以離婚為前提嗎?

 2.該房屋為夫妻共同戶籍地,為夫妻共同住所,若男方不需負擔,卻擁有使用權,是否違背使用者付費之理?又男方若不需負擔,女方是否可據此索回該處之鑰匙,若然啟不加深分居之可能性?

小玲 102-04-24 09:23

我是非婚生子女,生父在5歲即死亡,母親在後來嫁給A男,並用認領方式,將我登記為婚生子女,並變更姓氏,但後來因家暴與母親離婚,母親後來也因病去世。因A男自始均未盡扶養義務,我也從來沒有跟他一起生活過,我想更改回母姓,但生父與母親均己死亡,想提起認領無效訴訟,又怕最後對方不願驗DNA,可以用什麼方法變更回母姓。

回覆 小玲 的發言內容:

我是非婚生子女,生父在5歲即死亡,母親在後來嫁給A男,並用認領方式,將我登記為婚生子女,並變更 ... (恕刪)

只能提起認領無效之訴。至於DNA的檢驗,是證明認領無效之主要證據,如果沒有,法院還是可以依據其他證據作成判斷。只是如果沒有DNA檢驗結果,訴訟進行比較困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第1059條之規定,若您已經成年,則您可以自行變更為母姓,若未成年者,則仍可依規定向法院請求宣告變更為母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ynthia 102-04-23 20:21

父親從小就會家暴三名子女及妻子,並且在十八年前與我母親離婚,不管離婚前或離婚後都沒有盡到扶養義務,甚至會搶家裡的錢去賭博

父親因年輕酗酒及其他精神疾病生活無法自理,由社會局安置療養院後三名子女分擔費用。原領有之政府補助因故取消。

三名子女中有二人沒有工作,另一有工作的月薪也只有二萬八左右,實在無法負擔護理之家的支出。

想請問:

1.免除扶養義務的官司,是否僅能由受扶養人提出,子女消極抗告?因父親無謀生能力,代提告者應為社會局,但若社會局提告又會牽涉到遺棄刑事責任,讓我們十分困擾。

2.是否可由受扶養人前妻(就是我母親)代受扶養人提出子女應盡扶養義務之告訴,再由子女抗告

3.父親領有情感型精神疾病中度障礙手冊,法律行使權上有沒有任何限制?比如限制行為能力者之類的。

請幫幫我這個惶恐的人,謝謝各位。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子女是可以主動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不須等到父親請求扶養才能被動抗辯,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子女是可以主動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不須等到父親請求扶養才能被動抗辯 ... (恕刪)

就您所提到的問題,法院實務亦尚未有確定之見解,不過依照2011年之司法院見解似乎是認為民法第 1118 條之 1 為抗辯事由,無以於受扶養權利之一方未訴請負扶養義務之他方請求扶養,即由負扶養義務之他方先向法院主張此等抗辯事由,而請求減輕或免除其扶養義務。故逕行起訴主張恐不合法,而有遭法院逕行駁回起訴之可能,尚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各位律師在這個網頁上也是衡量當事人之立場提供建議,敬請其他律師即便有不同法律見解,亦請務必謹言慎行

shiu 102-04-23 18:37

請問子女有權利平分勞保

請問您所詢問的勞保給付項目是那一種?勞保保人本人死亡給付?

蓉蓉 102-04-23 12:56
不好意思 我想問說如果父親生前贈與我一間房子 往生後仍有債務問題 像是他自己的房貸 那子女須償還債務嗎?? 銀行會不會找向子女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該房上是否有設定抵押權而定,若有,則即便您父親已過逝,但銀行仍得針對該房來進行查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蓉蓉 102-04-23 12:22
我想問說如果父親生前贈與我一間房子 往生後仍有債務問題 像是他自己的房貸 那子女須償還債務嗎?? 那擔保人借貸者有甚麼厲害關係???
1.父母債務 原則上不由子女繼承 2.不過如果是該房屋貸款 你不償還 房屋可能被強制執行 亦即被拍賣
wtcrober 102-04-22 22:36

請問,妻子在繼承其先生的遺產時,除了主張夫妻共通財產有1/2的所有權外,針對其餘的1/2可否再與其子女一同在進行均分.例如:甲過世,其妻子乙主張其財產的1/2繼承,乙還可以再針對剩餘的1/2與其子女丙,丁,戊三人均分,在得1/8嗎?也就是說乙可得1/2+1/8=5/8 子女丙,丁,戊三人各分得1/8如果上述成立,那這樣的理由為?反之?謝謝!!

妻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情形下是可以成立。
以上供參。

何緯緯 102-04-21 20:52

土地管理人如何繼承土地  因長輩們無子女繼承  長輩也願意把土地讓我們繼承

因為早些年代對於土地分割這件事並不在意 一直沒過戶 阿公也去世了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26

建議以立遺囑的方式處理,長輩往生後再依照遺囑過戶即可

何緯緯 102-04-21 22:23

 可是土地持有長輩也已故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35
回覆 何緯緯 的發言內容:

土地管理人如何繼承土地  因長輩們無子女繼承  長輩也願意把土地讓我們繼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稅金繳納及有無收歸國有的問題,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 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Jason 102-04-19 09:19
律師您好, 配偶當初未經我同意私自帶走所生未成年子女一名回娘家,目前已分居快一年,想請問若要請法院辨決離婚請問要如何做?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配偶要他履行同居義務的告知?等他不理在拿存證信函到法院嗎? 另外我想請問夫妻離婚財產分配,若已與他分居一年大家早已不相往來,這樣若他請求財產分配是否還有效,在什麼條件下可以不要平分財產 謝謝
1.你可以先以存證信函及登報 請對方應回家履行同居義務 之後再向家事法院聲請裁判離婚 2.夫妻離婚前 沒有另外登記的話 都是法定財產制 婚後財產少的一方可以向他方請求財產差額半數 所以不會因為對方沒回家 夫妻財產制就自動無效或不存在
mm 102-04-13 21:33

父親為重大傷病病患,需要人家照護,每月花費約2萬5至3萬

有四名女兒,其中2位女兒A女及B女出嫁育有0歲子女皆為家庭主婦,靠丈夫賺錢,不用付房租,丈夫月收各約3萬5至4萬

2位女兒C女及D女尚未結婚,1位C女在家照護父親無法工作沒有收入,1位D女有工作月入4萬,但要負擔母親扶養費用、房租生活費用、及支付照護父親的C女的生活費用,無力全數負擔父親的扶養費用

請問依1115條,四名女兒都是義務人,關於扶養費用的部份,是每個人都要四分之一嗎?

還是未結婚工作的D女要多付?

結婚的A女、B女算有經濟能力嗎?是以她本人來看還是以她和丈夫來看?

如果已結婚的A女及B女堅持各只付全部扶養費用的10%(約3千元,共6千元),其他1萬9至2萬4的部份要未婚的D女自己想辦法借錢或是怎麼樣

未來D女還可以向她們提告要回先代墊的扶養費用嗎?

D女請A女、B女工作,0歲子女請A女及B女的丈夫完全負責,A女及B女薪資只負責父親,合理嗎?

非常感謝

依4名女兒各自與其家庭成員之收入財產等一切狀況定扶養能力。
以上供參。

朱古力 102-04-10 21:43

律師您好:我的父親已過世多年了,當初在大家都都沒什麼法律常識的情況下,繼母(二房)把父親名下的土地房子過戶繼母的名下,現在繼母已往生了,在大家弄得不甚愉快的情況下協議把財產過戶到父親所有的兒子名下共同持分,女兒方面願意拋棄繼承,由繼母那邊的兒子負責去辦理繼承事宜,前些日子稅捐機關寄來一份公文,內容是提醒我們可以提出申請自用住宅之類的事,但他公文上正本所列的名子是父親所有兒女的名字,令我有些不解

1.先過戶到每個子女名下是辦理繼承時的過程嗎?(因為當初女兒部分他們是要拋棄繼承的)

   還是,這樣代表繼承已完成?(即每名子女持分)

2.辦理繼承的印鑑證明跟戶籍謄本的有效時間是多久?

   因為印章已經拿去半年以上了,至今尚未歸還

  若已是共同持分,之後的程序還會需要這些資料辦理嗎?

3.如果現在財產已是所有小孩共同持分,之後繼母那邊是否能在我們(大房)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財產過戶到繼母小孩那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2:04
回覆 朱古力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我的父親已過世多年了,當初在大家都都沒什麼法律常識的情況下,繼母(二房)把父親名下的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拋棄繼承是要向法院聲請,您所謂的拋棄,只是分割協議上的處理。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BLUE 102-04-07 10:33

我是今天逛網站時,無意中逛到這個網頁,才知道這個新天地,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因為我自民國96年結婚迄今,育有一子,與先生共同分擔家計3萬多元,一直到去年才發現自己完全沒存款,而且這件事我也一直沒告訴娘家,導致自己長期的精神壓力很大,所以擔心再生育子女,所以一直推托夫妻房事,但先生也從未關心我心裡的壓力,只以「我從來不覺得錢是個問題」為由敷衍我,而我也一直隱忍,為了家庭和諧,小孩也生了,今年6歲,但其實我心裡長期真的被錢壓得喘不過氣。

去年12月有次對先生說話大聲,當晚他就拿給我一張離婚協議書,他主張他受到(未履行房事)精神壓力及教育兒子要我每月給他3萬元,直到小孩20歲,另外,我名下有間套房也必須過戶給他,我每2個禮拜才能看到兒子一次,我看到後真的很心寒,從那之後,我們的感情每況愈下,我才終於和娘家求助,但我一直不敢跟他說。

其實,自民國96年開始我聽先生的話,換了手機號碼,手機申辦人是我先生,所以他可以隨意去調我的通聯記錄,去年11月至2月間,因工作原因加上家務事找人訴苦,在深夜、凌晨有電話簡訊的通聯記錄,因對象是異性,加上我工作的時間較長,也常常會忙到半夜,所以先生發現後,一口咬定我是出軌強迫我要簽夫妻共同生活約定書,內容要求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夫妻義務等5項。從那之後,我被迫調整工作,其間他不停的要求我簽約定書,不然就是離婚協議書要我二擇一,我也因此身心俱疲,才找身心科希望能舒緩精神上的壓力,連醫生都說,我已經忍的夠久了。

不過從今年3/14,我先生以去年我11月-2月的通聯記錄為引爆點後,我就不敢返家甚至看小孩,因為回到家我的心裡壓力就很大,就很怕,也不知為何在怕,甚至一想到要回家我就會大哭,我也不敢接先生的電話,因為覺得他很可怕,但最近我先生傳簡訊,一反常態以前威脅我的口吻,說「就算妳生病了,也是老公帶你去看醫生」,但我現在聯想到我先生他個性陰晴反覆的態度,就覺得很可怕,甚至他4/1來跟我談時,(當時有個女同事陪同)我也跟先生說了是長期錢的壓力,讓我崩潰,跟本沒所謂第三者的問題,協商每月匯款錢的事情後,我也允諾會匯錢,但希望他能給我一些空間,原本以為可以安靜一段時間,但他現在又要一直強迫我回家,真的讓我好莫名的害怕,因為他都一直要別人照著他的意思去做,一點都不替人著想,我真的忍了很久,我才想請教關於精神保護令,需要什麼證明文件?是不是要檢具醫生的診斷證明,如果有對方傳簡訊都可以當做佐證嗎?還要請律師寫訴狀紙,因為我有上網瀏覽網頁,但還是不大懂,想請問專業人士,謝謝!

另外,夫妻間財產如未約定,是否是法定財產制,因為我先生在外貸款不少錢,又在投資股票,這也是近年來我一直將錢投入家用的原因,否則家庭就無法維繫下去,因為他的錢光每月在清償負債及個人支用外,其他的就是生活費,所以我很擔心,如果有天我們離婚後,我還要背他的負債,結婚前我是無債一身輕,結婚後,又以我的名義在外借錢,到現在還在清償,以我的名義的部份,我自已背都沒關係,我只是怕還要幫他負擔他的部份,所以要請教所謂的「拋棄繼承」,適用於夫妻關係存續的狀況嗎?還是兩人有一方,不在人世,才能用這個詞嗎?因為我上網查了一下,好像都是有人過世,才會提到這個詞彙,還是我能做拋棄繼承的動作嗎?要怎麼做?

您好,

      1.目前看來,因您丈夫並未對您為任何肢體上的暴力行為,雖然仍然可以精神上暴力為由申請保護令,但成功的機會不高。建議先行蒐集相關的診斷證明以及每一次要求您簽的約定書,如果沒有辦法繼續維持婚姻關係,作為日後請求判決離婚的事由(不堪同居之虐待)。

2.法定財產制是針對離婚時"婚後勞力所得"去做一個分配,所以無論是婚前的自有財產,或者是受人贈與財產,都不會列入分配。如果您的套房是婚前就已經購買的套房,是不需要拿出來分配的,反而是丈夫名下的財產扣除貸款等負債後,如果還有剩的話仍然需要拿出來分配

      3.拋棄繼承部分,原則上一旦離婚,您與丈夫婚姻關係消滅,互相也不會是繼承人,無所謂拋棄繼承;如果沒有離婚,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在知悉得繼承時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並通知後順位繼承人。就算沒有拋棄繼承,現行法下也只需要拿繼承財產去償還繼承債務即可。

jone 102-04-03 21:12
我祖父68年往生有留下一筆土地.一直都沒辦理繼承.土地所有人還是我祖父的名字.我祖父生有2女一男.大姑(養女)歿.二姑(歿).我爸(歿).我有2個問題想請對於土地繼承專家幫我回答.
1.我要辦理繼承.是不是要.我大姑.二姑的子女的印鑑.(她們的配偶也要嗎?)
辦理放棄繼承.
2.我大姑是養女.因為日據時代都是用手寫的.嫁出去後.父母欄裡就沒我祖父祖母的名字.我辦理除戶謄本時.大姑的父母欄就是他生父母的名字.沒我組父母的名字.那我大姑她們是否還有繼承的權利?
傷心人 102-03-31 19:15

如果生母與生父在有生之年不與我相認, 待生母往生之後是否可採同母異父手足的頭髮做親子鑑定恢復親子關係與爭取與其他同母異父手足繼承原生母財產??或是親子鑑定只有有生之年才有效??生父無任何親身子女親子鑑定只有有生之年才有效??

疑似生父的人選目前生父不是中華民國國籍, 但我已查到生父國外居住所, 但生母為中華民國國籍我要如何與生父確認親子關係??因為生父名下只有一名養女,生父財產龐大, 我要爭取一起分繼承財產, 尤其生父目前不在台灣, 生母不承認親子關係, 生父也不承認親子關係情況下, 要如何爭取並正名我的血統?? 

目前的養母也不是生母但身份證為生母, 是否要再打否認親子關係的官司??

但若打官司後, 她也不承認收養我, 那身份證上父母都空白, 我要姓何姓??

 

 

小媛 102-03-27 12:00
律師您好:在6年前因為前夫外遇我們離婚..2個兒子監護權是爸爸..2年前前夫再婚也在生一個..後來因為工作關係..不定期的會往大陸跑個3~5天..他老婆也只顧自己的親生兒..兒子放學..前夫不是說太忙不然就是說忙到忘了去校接小孩..小孩放學總是在校等到晚上7.8點(兒子老大國一.老二小五)..他們夫妻常常大吵..前夫又有暴力行為..雖不會動手打小孩.但會摔東摔西..常常破口大罵三字經..造成小孩的心靈每天都提心吊膽..兒子說很怕爸爸..有時夫妻吵架..兒子就丟給爺爺顧..等前夫過幾天氣消和他老婆和好就在去把我兒子帶回去(我負責每個禮拜六.日接小孩和我同住)..爺爺身體本身也不是很好..我曾說過叫他小孩給我..他也不要..當初離婚..他還向法院要求跟我要子女教養費一萬(付到今年應該有3年多了..)可是他根本都沒有盡到做爸爸的責任..而且每月付的1萬..也不知道他是如何使用?兒子的補習.安親.學校的註冊費用都是爺爺出的錢..前夫都沒有出錢..我現在想把兒子的監護權改定給我..請問我這樣的勝算大嗎?前夫家境不錯..他自己開店做生意..我娘家小康..我自己本身是小小的一般上班族..單身..謝謝!!
如果前夫已經另組家庭 且有不照顧子女具體事證 你應該可以考慮是否聲請法院改定子女監護
小吉 102-03-27 09:16

小弟於今年3月23日早上9點許在雙向路口左轉,因路寬距離夠的原因小弟一時貪時而在綠燈一亮就先行打方向燈左轉,當我到達另一反向直行車道中間時還與直 行車有段緩衝距離,只些許衝比較快的機車我也緩慢讓行之後再繼續前進,但就在要過直行車道的時候莫名的招到後方機車騎士擦撞,事發後停下車,下車察看與對 方互有辯駁,後來警方來了,雙方做了筆錄也了測酒測,對方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會撞上的,接下了事故單,對方是母子女三人共乘一輛機車,事發後對方三人分別 母親手骨折兒子輕微擦傷女兒無恙,但均上了救護車走了,之後對方丈夫趕到了解並一直道歉說是自己不對,就這樣雙方都離開了現場各自回去,但是當晚打電話過 去關心,他們就說現場有個女生可以替他們佐證他要去找他來作證並且調閱監視器畫面再來談對錯,那晚我翻查了好多相關法令,我發現沒有一個可以保障我的,因 為所謂的絕對路權!其實事發當天我也跟他們提過希望各自賠償各自的,強制險也已經辦理好了,昨天卸下了行車紀錄器查閱是否單純是我的錯??發現他兒子身高 約160有餘,他女兒也166左右,兒子坐在機車頭部位後面是母親最後是女兒,畫面上三人騎車圖中是頭的方向是一直線的,母親的頭是埋在裡面的,完全看 不到臉,只看的到安全帽,因為我就在他正前方,他後方還有一輛機車也緩慢跟我有段安全距離,畫面中他是加速朝我過來的,最後想問的是,我在這場車禍中真的 就只能算我錯嗎??是否會構成我方過失傷害??

1.看起來雖然未必全部歸責於你 不過你有過失是避免不了 所以應該是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2.至於將來民事賠償 就看雙方過失比例去負擔

本件依您所述可能會構成雙方均有過失而肇事的車禍事故,但在刑事責任部分,如果你這方僅有車損而無人傷,則對方不會有構成刑法過失傷害罪的問題,相對地,對方既然已有人員因車禍而受傷,而且這個車禍您若有過失存在,就有極大可能須因此負擔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則在後續談判和協調處理上,自然因此必須顧慮到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怎麼去統整,對您才是最佳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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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吉 102-03-26 13:54

請問母子女三人共乘一輛機車子女都比母親高大,兒子坐龍頭部位、母親駕駛坐中間,女兒坐最後,如在母親無法看到前方路況之變化的情況下,這是否能稱上危險駕駛或者有何法規可規範??

機車三貼應已構成違規附載乘客、危險駕駛。所謂危險駕駛,係指蛇行、車輛操控不穩及視線被遮蔽情況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因有發生車禍之虞,故法律乃規定應予處罰並應當場禁止其駕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款: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第1款:
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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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吉 102-03-26 01:20

小弟於今年3月23日早上9點許在雙向路口左轉,因路寬距離夠的原因小弟一時貪時而在綠燈一亮就先行打方向燈左轉,當我到達另一反向直行車道中間時還與直 行車有段緩衝距離,只些許衝比較快的機車我也緩慢讓行之後再繼續前進,但就在要過直行車道的時候莫名的招到後方機車騎士擦撞,事發後停下車,下車察看與對 方互有辯駁,後來警方來了,雙方做了筆錄也了測酒測,對方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會撞上的,接下了事故單,對方是母子女三人共乘一輛機車,事發後對方三人分別 母親手骨折兒子輕微擦傷女兒無恙,但均上了救護車走了,之後對方丈夫趕到了解並一直道歉說是自己不對,就這樣雙方都離開了現場各自回去,但是當晚打電話過 去關心,他們就說現場有個女生可以替他們佐證他要去找他來作證並且調閱監視器畫面再來談對錯,那晚我翻查了好多相關法令,我發現沒有一個可以保障我的,因 為所謂的絕對路權!其實事發當天我也跟他們提過希望各自賠償各自的,強制險也已經辦理好了,昨天卸下了行車紀錄器查閱是否單純是我的錯??發現他兒子身高 約160有餘,他女兒也166左右,兒子坐在機車頭部位後面是母親最後是女兒,畫面上三人騎車圖中是頭的方向是一直線的,母親的頭是埋在裡面的,完全看 不到臉,只看的到安全帽,因為我就在他正前方,他後方還有一輛機車也緩慢跟我有段安全距離,畫面中他是加速朝我過來的,最後想問的是,我在這場車禍中真的 就只能算我錯嗎??日後民事刑事上我的這佐證能有效力嗎?望請高人指點

eva 102-03-25 13:47
1.母親之同父異母之兄弟,如他的子女已拋棄繼承有寄信通知我們,母親也要辦理拋棄繼承嗎不辦理會怎麼樣嗎?(因是同父異母所以從來也沒聯絡過)
2.之前有爬文過好像要他兄弟的死亡證明或除戶滕本,這樣我母親可申請的到除戶滕本嗎?全省的戶政都可還是一定要除戶者的戶籍所在地,且由我代為申請?法院也要除戶者所屬的法院嗎還是全省均可?
3.如第二點可申請的到,可否教我完整的辦理過程包括法院的部份
sannie 102-03-24 17:46

我父親生病,醫生說可能只剩半年壽命,以下有關放棄繼承的問題請教各位

我父親生有四名子女
大姐嫁法國(有1子2女),現在回國看父親.3/27會回國外
大哥(1子1女)
二哥(1子1女)
小妹(1子)

1.現在我父親名下有一塊土地聽說並沒有很貴啦,想過戶給二個男孫子.
大哥兒子22歲正在當兵和二哥兒子(今年五月才會滿15歲),
A請問是現在就去辦贈與好(聽說要付一些贈與稅),
B還是等父親死後,寫遺囑直接給二個男孫子(聽說沒什麼遺產稅,但要很多人蓋印章),哪一種方法簡單,
C不論是哪一種方法,請告知,要去哪裡辦法,年齡上有關係嗎,要準備什麼東西,去哪裡辦理呢?
我爸人己住院,若我去代為辦理,總共要帶我,大哥小孩,二哥小孩及我父親等四個人的什麼證件去辦理呢

以目前的狀態,由財產所有人在生前自行處分財產進行贈與,依法並無不可,不過必須注意可能必須負擔贈與稅或土地增值稅等稅捐。至於以遺囑來指定給孫子輩的人,依民法第1187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本件依您所述係將遺產全數分配給法定繼承人以外之人,當然即已違反持留分,日後如果有繼承人出面爭執遺囑效力,恐怕衍生事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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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3:27
回覆 sannie 的發言內容:

我父親生病,醫生說可能只剩半年壽命,以下有關放棄繼承的問題請教各位

我父親生有 ... (恕刪)

贈與會被視為遺產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相關細節必須當面面談。

倘需委任、代撰或進一步諮詢,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joan 102-03-23 15:18

您好~

我想請教

我先生於車禍過世我有二個小孩公婆都在,最近在申請理賠婆婆告訴我對方的第三者任險不是全賠給我配偶一人,是賠給父母、配偶、子女,我想請問是這樣的嗎?

再公司是自已家人的公司,公司幫我先生保了一個公司的團險因保險時我們未結婚婆婆說受益人是他,現在我們結婚了受益人一樣是他嗎?我不是第一順位?那為保要我簽名死亡醫療的賠償?

還有正在跟對方告上法院將來的判賠也是父母、配偶、子女或亡者兄弟姊妹來均分嗎?

公司勞保的部份應該也是我配偶一人吧?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43

 你先生的一切權益都歸繼承子女及配偶所有,

如果有子女的話,父母是不能繼承的,

至於你先生保單部分受益人寫誰就是誰

小萱 102-03-23 02:21

各大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當初我寫離婚協議書的時候上面是寫未滿子女行使之義務但是後面標註孩子歸女方.這樣監護權是女方嗎?子女歸女方不是指監護為女方的話.監護是否共同?我要怎麼查證子女監護歸誰?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雙方所簽屬之文件方得以判斷,另外小孩目前是與哪一方共同生活?目前是有出現怎樣的爭議?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7:25
回覆 小萱 的發言內容:

各大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當初我寫離婚協議書的時候上面是寫未滿子女行使之義務但是後面標註孩子 ... (恕刪)

印象中您有來電問過。您可以去戶政單位查就知道監護是誰。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46

 依照約定內容應該是由女方監護,可以持該協議去戶政辦理

ohohokla 102-03-22 14:06

各位先進好~
本人目前有銀行追討亡父債務訴訟要進行~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原因及經過:
1. 本人自幼(6個月大)父母離異,我跟姐姐歸父親,自幼皆由內祖父母撫養大,戶籍一直在父親這邊,父親則另娶繼母,後續又生下同父異母的弟妹~
2. 父親(戶籍地為斗六)於87年12月用農地跟農會借款150萬(保證人為繼母),本人當時(86/02~90/08)於外地打工住宿求學(虎尾),未住家中~
3. 父親於91年1月意外過世,本人則是已於90年9月於台中服役,父親過世時當兵滿4個月~
4. 亡父遺留財產價值約158萬,當初因不知悉亡父有債務的情況下沒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在繼母的安排下本人與弟弟(共同持有)繼承了約20萬5000元價值的土地,故本身僅繼承1/2,姊姊及妹妹當初皆未繼承遺產,其餘遺產皆為繼母繼承~
5. 法院於102年1月寄來支付命令通知,內容為說亡父當初於農會土地貸款的150萬於90年1月就不支付利息,該抵押土地(繼母繼承)於93年拍賣後尚金額不足以支付清償,故連本帶利及違約金共需付約106萬,找我們這些未拋棄及限定繼承子女要錢,在此之前(93~102),農會未對於我們這些子女有任何催款通知~
6. 本人(以及亡父全部子女)已提出異議以及答辯書,法院通知將於下週末開庭~
7. 自事發後,繼母皆避不見面,只能依靠我們自行處理~因當時本人已經成年(弟弟當時未成年),故本人想主張"當時不知債務","債務遠大於所繼承遺產"以及"非同居共財"等等~

8. 因農會於民事準備書狀上自行猜測我於假日或過年有回家跟亡父團聚就應屬"同居共財",以及推論本人應該知情債務等等~本人非常不認同~故請教各位先進:

問題:
1. 對於同居共財的認定是借款發生日還是繼承日(亡父身亡)或者其他?
2. 請教上述兩點是否可主張非同居共財(尤其是當兵期間)?
3. 如果可以需要準備什麼證據?
4. 如果外地住宿的合約書已經超過10年找不到了,直接找當時的房東背書簽名畫押或者請當時的室友開立證明文件(證明未同居)是否同樣有效?
5. 如果於11歲~16歲(約民國80~85年)非個人意願曾與父親同住,"曾經"是否也算同居共財?
以上問題懇請法律先進解惑~謝謝

PS. 本人目前在台中工作,開庭法院跟農會都在雲林~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03
回覆 ohohokla 的發言內容:

各位先進好~
本人目前有銀行追討亡父債務訴訟要進行~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ohohokla 102-03-24 14:44

 本人在台中工作~開庭法院跟農會都在雲林~

小懶豬 102-03-19 16:08

我於85年和前夫離婚監護權歸我。離婚後至今生父從未要求及探視孩子。89年經法院判決,前夫應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費6,000元。但他自去年10月起未再付。我在今年3月發出存證信函催討,但他仍拒付。

我孩子現在19歲,擔心生父的經濟出問題,且毫無感情。想藉由收養斷絕和生父的親子關係,避免以後要扶養他。所以想請問:

1.如果我再婚,由繼父收養,還需要生父同意嗎?

2.我查過關於收養規定,生父拒付孩子生活費,且17年未見面,算是達到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嗎?那是否可以言詞向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而不需要生父同意收養?

3.向法院辦理收養登記,被收養人及收養人、生父都得傳喚出庭嗎?

謝謝!

 

1.出養子女 生父縱使沒有監護權 法律還是規定要得生父同意 不過法律設有例外條款 原則上視子女最佳利益為何 2.要減輕或免除對生父扶養義務 如果確實有未受扶養之事實 應該有機會成立 不過要向法院提出聲請

polly 102-03-19 11:38

房屋為三兄弟持有,實際使用人是老二,前陣子老三無條件過戶給老二,但事後老二會在其背後向老三子女毀謗父親,是曾可請求歸還已過戶的建物呢?

如果當初過戶的行為在法律上沒有瑕疵(意思表示被詐欺脅迫等)的話,恐怕即很難主張撤銷或無效。在此情形如果對方事後不同意再過戶回來,你們這一方在法律上是沒有請求的基礎的。不過詳細情形還是要看你們的具體個案事實而定,建議你們進一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看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3-19 12:03

如果已經達誹謗罪之程度,可以主張撤銷贈與,但要在一年內撤銷。以上謹供您參考。

泱秧媽 102-03-19 08:46

您好:

請問如果姑姑先過世,阿公才過世,在沒有指定繼承人的情況下,姑姑的老公或是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姑姑的子女可以主張代位繼承權,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ki 102-03-16 04:47

父親長期不工作賺錢養家,賭博,偷拿家裡的錢去賭博,不給錢就鬧,長期下來實在無法再忍讓了,20~30年來帶給母親與我們子女很大的壓力..父親的腳之前有出過車禍,也可以行走,只是因為懶惰不想工作,想說我們會養他,給他生活費吃飯我們當然能接受,但不能諒解的是他把我們辛苦工作的錢拿去賭博!因為他就像個不定時炸彈!無底洞!如果我跟母親哥哥離開他讓他找不到我們,這樣他可以告我們遺棄罪或會構成法律上的責任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4:00
回覆 kiki 的發言內容:

父親長期不工作賺錢養家,賭博,偷拿家裡的錢去賭博,不給錢就鬧,長期下來實在無法再忍讓了,20~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可以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只需花點小錢,就能讓專業的律師替您分析利弊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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