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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 102-10-14 11:24
大伯在日本工作十餘年,持永住身分,未入日本籍,在台無收入。 大姑去年嫁日本人,已入日本籍,剛開始在日本工作,在台無收入。 過去幾年婆婆都是由我和先生申報扶養(綜所稅), 近日,大伯表示要接婆婆到日本居住,要求先生填寫【放棄扶養同意書】, 理由是: 1.申報所得要用(告訴我們明年不能再申報婆婆扶養) 2.要辦理【依親】所需文件(說是:證明婆婆在台子女都沒有人要扶養她???) 請問:1.有【放棄扶養同意書】這種東西嗎? 法律效力? 何時會用到? 2.先生所得在台申報,大伯或大姑所得在日本申報,扶養同一親屬有重複嗎?國際間會互通勾結嗎? 3.子女扶養父母在台不是義務嗎?可以填寫【放棄撫養同意書】就免責? 4.日本【依親】的規定需要其他兄弟姐妹填寫【放棄撫養同意書】嗎? 5.若先生填寫了,未來若有糾紛,會不會反過來構成我們"棄養"的証明? 6.婆婆適用日本【依親】的規定嗎?若真的依親,是不是代表入日本籍,放棄台灣國籍? 健保及國民年金就沒有保障了嗎?應該只有大姑可以辦法依親吧? 大伯只有永住權並無日本籍可幫婆婆辦理依親嗎? 感謝各位專業熱心的律師們看完我的問題,希望可以幫我和先生解惑,因為我們覺得很奇怪,大伯都去日本這麼多年了,從來都沒有跟我們要過這種東西,現在突然命令我們一定要簽,我們擔心會有什麼問題, 有沒有可以其實不是大伯申報所得要用,而是大姑的日本先生要申報扶養婆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6: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國並沒有所謂的放棄扶養同意書,但是就扶養義務的部份,不會因為這樣受到影響,且日後確實可能遭認定拒不履行扶養義務。

2、有關健保跟國民年金的部份,是根據是否在台灣還有戶籍而判斷是否會遭退保,不過離境超過兩年還是會被遷出境外,因此最晚2年後還是會遭到退保。

Yvonne 102-10-14 10:25

 

你好,我有個問題要提問

某甲因為中風且獨居,育有五名子女

其中甲之兒子A聘雇了一名外勞負責照護,A並監聽甲之所有電話通聯並錄音

且因家財問題,A對甲之另一名子女B提告

A並用此竊錄之錄音作為訴訟證據之ㄧ,

請問這樣A有違法嗎???

B可否對A提告????適用通訊監察法或是妨礙秘密通訊自由????

沈恆 (沈律師) 102-10-14 14:35

A偷錄他人電話交談內容恐已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有被錄到的受害者都可以對A提告。以上謹供您參考。

Yvonne 102-10-15 09:3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因為這個問題請教過一些律師

有些律師認為A因為要照顧父親生活起居,且有聘僱外勞,因為擔心父親生活安全,所以監聽父親電話是可以的,並無違法,可以這樣解釋嗎???

 

 

小安迪 102-10-14 02:11

兩個禮拜前的一個晚上我要回家

我在一個T字疑似闖了紅燈後直行位於10~15公尺遠的下個十字路口發生事故
疑似闖了紅燈後直行於下個無交通號誌路口對方轉彎車沒讓我直線車 (雙方都是機車)
(我映像中是黃燈加速直行,交通隊還在調監視器<=但並無說明是要調紅燈處還是肇事處方向監視器)
紅燈處於下個路口有10~15公尺遠
衝撞路口是無交通號誌,他從巷子裡左轉騎出來到雙黃線(我直行,他從巷子直接左轉出來)
我時速60急煞車滑倒,我的車滑行後似乎有擦撞到他的車頭側邊,他小孩和本人都無事
而他說他站在前座的兒子頭有撞到他車的左邊後照鏡受到驚嚇一直哭 
他三貼前座在了他兒子後座在了他女兒小孩都並無戴安全帽
滑倒的我車刮傷人雙手臂和右腳擦傷有幾處比較嚴重
可是當下他又打電話叫他的妻子趕快來現場把兒子女兒接走
受傷的人士只有我,但他說的兒子因為擦撞而頭撞到他左邊的後照鏡(後來筆錄在醫院做他兒子並無出現)
問題:請問一下若有闖這個紅燈會怎麼樣呢?
      :上個路口紅燈跟我們發生事故的路口有關聯嗎? 
      :他說他兒子有受傷可是警察來之前他叫他妻子從家中來把兒子女兒載離現場後來筆錄時並無出現這樣會影響到什麼嗎?
      :這樣到了調解委員會誰會要賠償誰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7: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取的初步判定表、現場事故圖、現場照片後,再探究車禍事故之肇事原因。

2、您所疑似闖越的紅燈路口車禍事故地點的距離可能會影響到肇責的判斷。

3、必須是因為車禍事故所受到的傷害才能請求,因此對方必須提出確實是因為車禍事故而受傷之證明。

Peter 102-10-12 10:43

祖母九十幾歲 育三子二女, 大伯七十五歲, 教師退休領月退俸, 經濟能力佳, 且子女皆有成, 大伯母卻以大伯年老健康不佳為由, 要求我們家(經濟能力不佳)及小叔家(小康)承擔撫養祖母全部責任, 請問: 就民法撫養相關規定, 是否能要求大伯家也承擔撫養責任(金錢或人力上)? 如若不肯, 是否可提出告訴? 另外, 已嫁出的兩名姑姑, 可否以已嫁出這樣的理由, 豁免對其母親的照顧責任? 如果兩名已出嫁的姑姑及姑丈們不願承擔撫養責任, 有無法律救濟方法? 

謝謝 

小秀 102-10-11 23:05
律師您好~我爸爸先過世.留有我和其它三個兄弟姐妹共四個子女.後來爺爺也過世.如今奶奶也病逝了!我有一個姑姑和一個叔叔.叔叔有兩個小孩!我想問的是~奶奶的遺產.哪些人有繼承權?又是如何分配?我們四個兄弟姐妹只能分一份嗎?還是四個就四份?還有叔叔的兩個小孩能分嗎?請幫我歸納一下有幾個人可以繼承和如何繼承!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奶奶的遺產,會由他的子女繼承,所以由您父親,姑姑及叔叔三人來繼承,而您父親既然早於您奶奶過逝,則您們可以主張代位繼承權,即您們四個兄弟姐妹共同繼承您父親那一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R 102-10-11 15:59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因我父親過世的較早,我們有三姊妹,在民國94年,祖父不願看我們在外租房子,並花費400萬買屋給我三姊妹及我母親居住,買屋過程,祖父都是委託小姑姑在處理,房款的部分,祖父轉帳予小姑姑的戶頭後,小姑姊再由她的戶頭轉帳給賣方,當時並借名登記於大、小姑姑名下,借名登記之事也無立約。祖父口頭說這房子爾後三姊妹之任一子女為傳我姓後大、小姑應過戶返還。在100年時,祖父的弟弟叔公也有寫一份公開信指出以上這件事,信件分別寄送於祖父、大、小姑及我們。但至今,我三姊妹皆未婚,且上上個月祖父過世,大、小姑姑也不打算將這房屋歸還並欲變賣。這九年確實是我們三姊妹在使用這房子房屋稅及各項費用皆是我們在繳納,但只有留有99年至101年的繳稅單。請問若要求歸還我三姊妹的可能性大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0-12 16:36

依您所述「三姊妹之任一子女為傳我姓後大、小姑應過戶返還」這個條件若沒有成就,則可能無法要求過戶。以上謹供您參考。

JR 102-10-14 10:14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想再請教一下:

一、「借名登記」之約是否予我祖父去世後就停止? 若假設我三姊妹一直無法履行此條件,那此房子歸還於我祖父名下的可能性呢?

二、若大姑這方承認此為借名登記並返還我姊妹(因買此房子時,大姑皆無參與也無她方的資金流向,極有力證明她只是借名登記),那若走法律途徑的話,要求小姑也必需償還的可能性(因買房的資金因祖父委託她並匯予她的)?

謝謝

小秀 102-10-11 08:44
律師您好~我爸爸先過世.留有我和其它三個兄弟姐妹共四個子女.後來爺爺也過世.如今奶奶也病逝了!我有一個姑姑和一個叔叔.叔叔有兩個小孩!我想問的是~奶奶的遺產.哪些人有繼承權?又是如何分配?我們四個兄弟姐妹只能分一份嗎?還是四個就四份?還有叔叔的兩個小孩能分嗎?請幫我歸納一下有幾個人可以繼承和如何繼承!謝謝
原則上只有奶奶子女跟配偶可以繼承 你們四名子女代位繼承你父親那一份
Yvonne 102-10-09 10:05

律師你好: 甲在重病前簽妥贈與契約書將名下存款300萬贈與其中一名子女A,重病住院期間A曾領取50萬元支付甲醫療費用,半年後甲過世,其他三名子女(B、C、D)告A侵占偽造文書,一、二審檢察官均認定贈與契約書成立,予以不起訴處分。

請問

1.不起訴處分是否代表該贈與契約是成立的???這樣存款是不是就為A所有呢???

2.因目前存款仍在甲之銀行帳戶內,所以銀行表示必須有甲之所有繼承人同意才可以領取存款,如果贈與契約書是成立的,請問A必須辦理何種訴訟認定才可以繼承並提領該存款????

3.若甲尚有動產價值約直400萬,甲所贈與A之300萬元存款是否也要列為遺產與其他子女均分?或是A可以得到300萬現金存款後還可繼承甲之動產嗎???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2:16

 刑事不起訴不等於贈與契約成立,那是民事法院認定的,

至於銀行還是要所有繼承人簽字才願意讓其領出,建議向銀行提告請求交付贈與財產

Yvonne 102-10-15 10:0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請問要如何認定贈與契約書是成立的???要提出何種訴訟???是否會影響應繼分???謝謝

陶陶 102-10-04 22:23

請問因收養而成為養子女,則其養子女之間有無互負扶養之義務??

allan.chiang 102-10-04 11:17

目前我已跟妻子離婚並各自分別又再婚了,而小孩子的監護權在父親(我),而目前因小孩子是女生我與前妻討論後願意將小孩監護權讓給她,但她要我簽一份同意"收養子女契約書",說

1.孩子的監護權歸女方後,女方會提出認養孩子為我們的婚生子女並享有相關日後權益 !

2.孩子更改姓氏的相關問題 !

3.請問您是否願意放棄孩子親權 !在法律上讓孩子可以享有我方所有利益 !

請問為何自己的親生小孩而且監護權歸她後還需要用收養子女的方式呢?她跟她目前配偶也有生下名小孩,所以我的小孩會變成非已婚生子女??跟她與目前配偶所產之小孩得到的權益有何不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4 12:09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收養制度是針對非婚生子女,本案如該子女是女方親生,並無收養問題。

2、子女監護,係指就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也就是幫子女行使權利義務,因此不會改變子女之婚生性,也不會影響父母對子女之權利義務(如扶養等),更不會影響子女的權利(如扶養繼承等),你們所生的孩子與前妻將來所生的孩子在法律上基本上並無不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lan.chiang 102-10-04 10:53

目前我已跟妻子離婚並各自分別又再婚了,而小孩子的監護權在父親(我),而目前因小孩子是女生我與前妻討論後願意將小孩監護權讓給她,但她要我簽一份同意"收養子女契約書",說

1.孩子的監護權歸女方後,女方會提出認養孩子為我們的婚生子女並享有相關日後權益 !

2.孩子更改姓氏的相關問題 !

3.請問您是否願意放棄孩子親權 !在法律上讓孩子可以享有我方所有利益 !

請問為何自己的親生小孩而且監護權歸她後還需要用收養子女的方式呢?她跟她目前配偶也有生下名小孩,所以我的小孩會變成非已婚生子女??跟她與目前配偶所產之小孩得到的權益有何不同呢?

依您所述,您的前妻應是要求您同意由其目前的配偶依法收養您的女兒,屆時則您的女兒與其養父即在法律上成為法定血親之親子關係

rame 102-10-01 22:49

離婚後三名子女由男方扶養,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說共同監護與探親問題

但是男方常常阻礙探視,後來有到法院做調解,每月二四星期可前往探視帶回同住並且上國小子女在寒暑假可以長住,男方在協調庭上有一直強調要看小孩意願,再看是否給予探視,但因小孩為大班到小二年紀法官並未將此條列入判決書內

後來男方到法院申請協調教育費跟監護權,因當初離婚協調時律師有說離婚後無扶養一方也須要給小孩教育費,但當時男生表示自己養的起不需要,所以協調結果女方還是不用支附教育費而且監護權由男方監護(因為在探視權監護權協調中間男方都有讓我們去探視所以就讓出監護權)

自從讓出監護權後男方都以他有監護權來威脅小孩,並且沒有他的同意不可以答應母親探視!今年暑假長住大兒子竟然說出到母親家住他會死掉的話,老二因為以前就比較黏媽媽所以有前往長住?,後來長住中間剛好遇到第二星期老大就帶話告知老二說如果再不回家就要住到18歲。

此周探親甚至威脅只要答應母親探視就要將其趕出家門,因中間有警察協調跟小孩保證不會被父親趕出所以就與母親回家(另外兩個小的可能看到父親已經將大兒子的行李打包好所以都說不前往)大兒子堅持與母親探視後回家被父親打巴掌處罰。

請問一下,已經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因為我希望強制執行是不用經過小孩子同意只要時間到就要帶到約定地點,減少小孩中間所受到的傷害,請問是這樣嗎?或者可以給我其他方式減少小孩傷害!

SHU 102-10-01 19:41

您好:媽媽為爸爸生前的的債務連帶保證人,爸爸往生後媽媽是否還需辦理拋棄繼承?家中有子女4人,孫子3人,爸爸的姐姐(姑姑)3人。

1.如媽媽全部繼承,其它人都需辦理拋棄嗎?如果大家同時一起申請拋棄,還需寄通知存證信函嗎?是要由誰寄給誰?

2.是否全部拋棄繼承人都需申請印鑑證明,未滿7歲小孩是否不需申請,只要在聲明狀內由法代雙方簽名即可?

若有需要,原則上建議所有順序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之配偶)均需辦理拋棄繼承。關於配偶原先所負連帶保證責任乃係依其保證契約之關係,於被繼承人生前即已承擔,故考量配偶是否拋棄繼承,應先確定是否被繼承債務部分除其配偶連帶保證外之債務再無其他,再者,若全體繼承人皆拋棄繼承,則被繼承人之積極財產,將無法承受,就此亦應加以衡酌。
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2.父母。3.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4.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yhlin 102-09-30 14:29

妹妹因病身故,未婚無子女,有信貸70萬左右,家人想辦理拋棄繼承,想請教幾個問題?

1.拋棄繼承的期限是二個月還是三個月呢?

2.外婆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3.妹妹在父親的小公司有掛名股東,拋棄繼承或那筆信貸對父親的公司有影響嗎?

4.妹妹的財產查詢清單只有一台93年的老車(但其實同時間車子已過戶給她未婚夫),拋棄繼承後這台車我們該如何處理呢?還是那家債務銀行會來處置呢?

請各位給予專業的解答及建議,謝謝

1.拋棄繼承應於繼承人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2.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是法定第4順序之繼承人,若前順位繼承人皆拋棄繼承,則須承受被繼承人之債務,故仍應一併辦理拋棄繼承為妥。
3.若有股份掛名於令妹名下,則該部分股份可能會被視為遺產,有可能遭債權聲請強制執行。
4.汽車若於被繼承死亡前已完成過戶的話,已不是遺產之一部分,債權人也無法對該車聲請強制執行。

yhlin 102-10-08 21:1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再請教以下幾個疑問

1.父親的公司會因妹妹是股東,而被妹妹的債權強制執行的意思是指父親的公司必須承擔債務嗎?

2.公司的負債大於資產,也是必須承擔此債務嗎?

3.債權人有權處分父親公司的資產嗎?

請不吝解答 謝謝

yhlin 102-10-08 21:25

再請教以下幾個疑問

    1.父親的公司會因妹妹是股東,而被妹妹的債權強制執行的意思是指父親的公司必須承擔債務嗎?

    2.公司的負債大於資產,也是必須承擔此債務嗎?

    3.債權人有權處分父親公司的資產嗎?

    請不吝解答 謝謝

小丸子 102-09-30 12:44

想請問
如果母親有兩任婚姻
與第一任丈夫有生幾個孩子
離婚後,與第二任丈夫生一個女兒

......

由於母親長期重病都是這個女兒負擔照顧
前任的孩子沒有盡義務照顧
但是現在母親擔心身體有突發狀況,所以想先把名下的動產給這個女兒
......
母女兩人的家裡經濟狀況很拮据
女兒為了照顧媽媽,工作不能穩定,經濟負擔非常重,所有開銷都是一人承擔
但是請辦理公證過戶、訂契約都要很多錢
不知道該如何做才好。
所以想請教各位,該如何做
才能完成母親心願,又不需要花太多不必要的費用

....................................

頭一次遇到沒概念,不知道會哪些情況需要注意,希望能給予指點,謝謝。
請問:
1. 訂贈與契約公證契約遺囑過戶,應該怎麼安排,
母親擔心生病過程會有突發狀況,想趕快確保動產是女兒的
2. 第一題的費用,各需要花多少錢?請公證人代書律師,花費有差別嗎?
3. 如果媽媽人在醫院或是安養中心,請人到這裡處理契約遺囑,需要再負擔什麼費用嗎?
4.  除了請人(公證人代書律師)辦理的費用之外,還要負擔哪些稅或費用
5. 其他沒有盡扶養義務的子女也能爭取繼承財產嗎?如果母親不希望將財產給未盡義務者,該如何確保?

Charlies 102-09-27 11:53

由於我奶奶高齡長期住院,最近父親癌症開刀,奶奶這十幾年來都由我這家人扶養.

奶奶那一代還有子女,最近還買房,可以提起訴訟,追討這十幾年來的扶養金嗎?

還是只能要求伯父盡扶養義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父親可以主張為其他兄弟姊妹代墊扶養奶奶之費用,起訴請求其他兄弟姐妹返還該費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主張代墊款項而請求給付分擔款,依法應由原告舉證證明有代墊款項之事實,且須證明其數額,此部分之證據應是提起訴訟前應加以考量及準備之先決要件。
扶養義務依法並不限於男性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才有,女性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同樣負有扶養義務。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celielin 102-09-26 11:46

敬啟者:

  婆婆發生車禍成植物人,理賠金必須宣告監護後才能撥下來,想請問:

1.子女是否可以成監護人?監護人可以幾人?

2.信用破產者可否擔任?

3.婆婆的配偶仍然在,但是一直是一個為家庭製造問題的人,是否可請法院排除其當監護人的可能?

4.宣告監護的流程為何?

感謝您的指導!! 

1.監護人可以同時選任數人共同監護 2.至於監護人資格 信用不好雖然沒有明文不能擔任 但可能不適合 3.要向法院提出聲請聲請 並表明由何人擔任監護人 法院會開庭審理

福州伯 102-09-25 22:52

我兒子因為生母離婚日期差了一個月 所以必須成為生母與前夫的婚生子 又因為生母想讓他跟之前所生的小孩有相處機會 並且不想讓其他小孩知道我兒子跟他們不同父親 所以跟前夫都同意不提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我查了些資料 還是有些問題 麻煩律師指點

1.若子女願意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是否一定要到20-22歲之間 未成年知情也不能提出嗎?

2.若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敗訴的一方 會有什麼刑則或是罰款?能否提起上訴?

3.生父是無法提出訴訟 但有其他任何方式可以讓我們父子相認嗎?我與生母是沒有結婚的 她也同意在我有空之餘可以帶孩子 那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這是我獨生子 可以幫幫我嗎? 謝謝

 您好:1.依民法第1063條第3項之規定,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可提婚生否認之訴,但子女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2.若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敗訴的一方 沒有什麼刑則或是罰款,可以提起上訴。3.您僅能藉由兒子或生母或法律上之父親等三人中有人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勝訴後,您再做認領的動作。

                                                         葉力豪 律師  敬上

                                                         全盛聯合法律政事務所

                                                                  Tel:02-2313-1267(分機18)

                                                          手機:0937083377

福州伯 102-09-25 23:42

律師 

那目前我們3個人都是知道情況的 照您所說 也只能等兒子滿20歲之後才能由兒子提出了嗎

 您好:如果生母跟前夫願意現在就提起的話,那就ok,但是如果他們自知悉時起2年內都不提的話也會喪失提起此訴的權利。如此一來,您只能寄望兒子成年後2年內提起。

福州伯 102-10-05 01:44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果生母跟前夫願意現在就提起的話,那就ok,但是如果他們自知悉時起2年內都不 ... (恕刪)

律師想再請教一個問題 就是現在這種情況 有辦法用準正的方式來做嗎?就是小孩報戶口前先辦理結婚登記 這樣我可以成為孩子父親嗎?為了這件事我快瘋了 拼命的找方法才找到這法規 感謝您

林妹妹 102-09-25 21:33

律師您好 

阿公若要贈與房子給孫子,房子本身有貸款房子贈與給孫子之後,若要一併將債務移轉給孫子,程序上會很繁雜嗎? 

補充說明:

1..房子是老五(女)買的(買了十年) ,房子本身有房貸但都很正常在繳款,房貸也一直都是老五繳款的,他們一家六口(大人小孩)一直都居住在那,因為老五本身有債務問題信用不良(夫妻皆是) ,故買屋之初是掛在親戚名下,後來某些因素三年前辦過戶給老七(男),但老七今年因意外身故(未婚無子女),法定繼承人是父親,我在這二天已辦理繼承完成手續,下星期要辦理贈與給老五的小朋友,小朋友年紀只有8歲未成年,沒有償還能力也沒工作能力,小朋友的法定代理人(父母)皆信用破產。

 2..關於贈與課?,國?局給了我友善的建議(他們人真好!申報遺產稅、辦理繼承、待辦贈與一直是我在處理),他們希望我可以在今年辦理土地贈與,明年再辦理建物的贈與分批進行,因為前後只差3個月了,這樣就不會課到贈與?,但因這件事我想〝速戰速決〞,不想讓父親去接這個爛攤子,房子明明是老五的,卻硬要掛父親的名字(雖說這是繼承必然的程序),債務人也變成是父親,(三年前貸款合約雖是老七打的,有可能是替老五辦理增貸並過戶,但貸出來的錢沒有一分錢是入老七的口袋) ,所以現在即使要繳約5萬元的贈與?,我也無所謂了。

我只想給父親一個沒有負擔沒有煩惱的寧靜年老生活

 請問

1..贈與貸款債務是否會跟著銀行設定房子土地?或是債務會自然落在繼承人的頭上(父親並沒有與貸款銀行簽任何契約)

2..贈與銀行會接受債務移轉嗎?

3..債務移轉要如何辦理?

4..若是父親不願意做掛名的債務人,有何方式可以尋求處理?

     謝謝您~

1.產權的移轉並不會影響貸款繼承人承受的事實,設若繼承人承受後沒有由其他人來向銀行辦理借新還舊來把先前貸款還掉,貸款還是在您的父親身上,另提醒您,依您所擬辦理贈與方式來看,10歲以下的小孩沒有收入後續是沒辦法申請房貸的(沒辦理辦理貸款轉移)。
2.依目前現況來看,國稅局人員的建議應屬可採,反正設若小孩子的父母不按期繳房貸,依一般情形銀行還是會先由抵押物拍賣來取償。

 

天空 102-09-24 12:07

您好,

生母不希望生父探視,也可以不要他的錢。但是生父想探視,所以生母跟他要錢。

1. 我想要請問未婚生子如果生父未付扶養費,是不是生母有權不給探視?如果他要探視是不是得由生父提告,首先會面臨的是親子關係確認訴訟?這個部分的律師費用也是要由我們自己支出嗎?

 

2.如果扶養費兩方私底下談不攏上了法庭,請問法官一般都是依照什麼來判定生父應付的金額?如果是依照行政院主計處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是不是要再除以二?那這樣不是等於生父一個月都還不用付到一萬塊錢? 會因為生父收入比較高判比較高的金額嗎?(例如他月收入如果為七萬)

 

3.扶養費是否有涵蓋保母費、和未來學費呢?還是額外給?如果是按照主計處的金額(生父付不到一萬元),所有的費用加起來感覺他付不到一半。

 

4.上法院法官是否會要求生母列出預估未來20年子女開銷的清單來判決扶養費呢?


 律師費用要自己負擔,至於扶養費部分法院除會依據行政院主計處之標準外,亦會考量雙方經濟能力。

天空 102-09-24 11:07

您好,

1. 我想要請問未婚生子如果生父未付扶養費,是不是生母有權不給探視?如果他要探視是不是得由生父提告,首先會面臨的是親子關係確認訴訟?這個部分的律師費用也是要由我們自己支出嗎?

 

2.如果扶養費兩方私底下談不攏上了法庭,請問法官一般都是依照什麼來判定生父應付的金額?如果是依照行政院主計處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是不是要再除以二?那這樣不是等於生父一個月都還不用付到一萬塊錢? 會因為生父收入比較高判比較高的金額嗎?(例如他月收入如果為七萬)

 

3.扶養費是否有涵蓋保母費、和未來學費呢?還是額外給?如果是按照主計處的金額(生父付不到一萬元),所有的費用加起來感覺他付不到一半。

 

4.上法院法官是否會要求生母列出預估未來20年子女開銷的清單來判決扶養費呢?


感謝您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要先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並在訴中請求給付扶養費,而扶養費的多寡,則法院會再依實際情事來衡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天空 102-09-24 11:3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要先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並在 ... (恕刪)

其實我要求扶養費是因為他要求要看小孩,如果他可以不要看小孩我可以不要他的錢。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是他得是提告的那方?

謝謝您

佩佩 102-09-23 10:50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遺產稅申報問題 奶奶過世我要辦遺產稅申報如何處理 繼承順序 三個孩子已歿 剩下長女 但兒女都有孫子女以及曾孫子女 請問:遺產申報時只要寫到子女即可嗎 還是要到孫子女??? 謝謝
王友正 () 102-09-23 14:26
遺產稅部分您可以去稅捐稽徵處填寫相關表格,申報遺產,他們會算出應該要繳交的遺產稅金額,您再依照該金額繳納就可以了,繳納完畢他們會給您完稅證明,就可以進行後續辦理繼承事宜。
yu 102-09-20 14:58

想請問奶奶財產繼承問題,因家族很大不知道繼承順位

奶奶一共有4名子女:大伯.二伯.我爸.姑姑

1.大伯已經過世許久,和大伯母離婚,但有兩個兒子(對大伯的財產有好像有半拋棄繼承),其中一個堂哥有生一個小孩

2.二伯也過世,剩二伯母,和3位小孩,3位堂哥皆有再生孩子(下一輩一共有4個小孩)

3.我爸,我媽,3名子女

4.姑姑,兩名子女

 

我想請問這樣的情況

A分的順序是只有到我爸這層(還有在就爸.姑)?

二伯母的情形能加入分財產,我是想那大伯母離婚應該不行?

B還是直系親屬分,這樣是可以分到堂哥的小孩這輩(下一輩).

 

請問法律上是怎樣定決??

因為現在都是我爸在照顧我奶奶,現在醫療費都是我爸出,這樣財產繼承不知道法定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奶奶百年後,則繼承人為他的子女,若您爺爺尚在世,則您爺爺也有繼承權,若您伯父已死亡,則他的子女可以主張代位繼承權,以繼承您伯父的那一份,至於您奶奶的醫療費,您父親可將單據留存,以利將來先就遺產分配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u 102-09-20 15:4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奶奶百年後,則繼承人為他的子女,若您爺爺尚在世 ... (恕刪)

那我想請問

若"確定"大伯子女對於大伯過世當時是有 辦拋棄繼承

隔這麼久

這樣他們還能主張大伯的權利嗎?

還是他們是孫子輩直系親屬也是還是能繼承

沈恆 (沈律師) 102-09-21 01:40

大伯的遺產與奶奶的遺產是兩回事,因此不論大伯子女是否拋棄對大伯的繼承權,大伯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奶奶的遺產,大伯孫子對奶奶的遺產則無權利。

水平手 102-09-17 17:31

你好,

我小姑姑因有身心智障有禁治產的身份且已離?多年,育有三子(前夫扶養),而我小姑姑但神狀況時好時壞,目前被安置在養護中心但名下銀行帳戶有一筆存款, 請問如果有一天我小姑姑去世了,他的財產繼承優先還是子女優先嗎? 因為他們雙方已沒來往目前皆由我們在處理她的事務,而我爺爺是她的監護人

小惠 102-09-17 16:33

大哥在10年前爸爸在世時,以爸爸名下的一塊土地銀行貸款700萬元,借款人是大哥本人,2年前爸爸過世後,這塊土地並未進行任何處置,所以目前是由7位子女共同持有。目前大哥因為違約,未依銀行規定定期償還剩餘貸款500萬元,所以銀行通知法院,針對該筆土地共同持有人(7位兄弟姐妹)進行土地房屋查封、鑑價、法拍動作,以下問題請教:

實際借款人是大哥,且是在爸爸生前借貸的,銀行有權利查封土地共同持有人(7位兄弟姐妹)名下之財產嗎? 該筆借貸土地,是否應該優先列入法院拍賣清償銀行債務之首要標地? 銀行有權利選擇性的在7 位子女中,挑選其中一位子女名下之動產進行法拍清償債務嗎?目前本人名下之房屋已被法院查封 7位子女目前是否可以申請該筆土地債務切割。

1.你可以先行確認是否以土地設定抵押擔保 如果是 這樣土地自然可能被查封拍賣 2.如果只有哥哥是債務人 那其他繼承人名下財產 不會受到影響 3.現在是可以訴請分割 但如果土地設定 應該是沒有實質意義

小惠 102-09-17 17:28
回覆 小惠 的發言內容:

大哥在10年前爸爸在世時,以爸爸名下的一塊土地銀行貸款700萬元,借款人是大哥本人,2年前爸 ... (恕刪)

 1.  目前收到法院的房屋查封公文,本人被列為債務

 2. 爸爸的土地當時並未設定抵押擔保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7 17:39

 您們可能因為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所以債務財產都一併繼承下來。詳情須審閱相關文件方可判斷。www.wewon.com.tw

Jan 102-09-17 14:23

請問:母親過世后,父親如又再婚,但父親與母親的原生子女並未過繼給他的再婚妻子(後母),之後父親如果過世,後母是否擁有原父親與母親所生子女財產繼承權。

沈恆 (沈律師) 102-09-17 14:28

您好!後母與原子女只是姻親關係,依法相互間都無繼承權。以上謹供您參考。

Jan 102-09-17 15:0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後母與原子女只是姻親關係,依法相互間都無繼承權。以上謹供您參考。

請問遺囑是否可以指定配偶為單一繼承人?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9-17 18:55

可以指定任何人單獨繼承,但若有侵害特留分,其餘繼承人還是可以主張扣減。

Jan 102-09-17 14:10

請問:母親過世后,父親如又再婚,但父親與母親的原生子女並未過繼給他的再婚妻子(後母),之後父親如果過世,後母是否擁有原父親與母親所生子女財產繼承權。

姻親間彼此沒有繼承權利 除非有收養的動作

XiANG 102-09-17 14:10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收養要件-年齡)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之一 (不得收養為養子女之親屬)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夫妻應為共同收養)

我國法律規定, 夫妻應為共同收養, 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
想請教:
在1073-1所規定的不得收養中,夫妻是否可收養妻之親姐姐的女兒為養女?

常看到新聞有收養親戚的小孩,是否違反1073-1的規定,先前虐兵案的洪家,是否也屬其中,相關規定到底為何?

到底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怎麼區分

以上問題請教

1. 你生的人 或是生你的人 都跟你是直系親屬關係 2.兄弟姐妹屬於旁系 3.依該條規定自然是可以收養姐妹的女兒 因為輩份相當

AS 102-09-14 08:51

律師  鈞鑒

父親20年前購屋給女兒並以女兒名義登記所有權, 但未辦理贈與                                         倘若父親百年後,母親及其他子女是否可以主張是遺產而參與繼承                                        謝謝  敬祝琪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其他可證明是屬借名登記,否則該房屋登記為誰即由他所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Kenny 102-09-13 16:28

1.請問如果父親想要將房地產事先過戶給特定的子女(不是要給每個小孩),有何辦法可以規避贈與稅?該如何辦理?

2.若以公正遺囑方式,將房地產分配給特定的子女(不是要給每個小孩),這樣公正遺囑可以有效成立?未來如果其他小孩有特留份之主張,是否會影響到房地產過戶繼承人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2-09-14 15:43

您好!可以在贈與免稅額內,分年逐步贈與遺囑可以成立,即使遺囑侵害特留分,被侵害人只能主張扣減,不能妨害過戶;但若過戶後仍不給付扣減額,被侵害人還是可以假扣押過戶房地產求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芹 102-09-11 09:29

各位律師好:我是幫朋友問的,朋友被自己女兒提告性親,因為朋友育有3名子女2男同住1女跟外婆住,因為今年5月孩子的媽媽自殺身亡,小孩至今無法帶回家中,當初因為女方跟先生在金錢上有問題便常有口角把小孩都帶回娘家,目前2個已回家現在男方想把小女兒接回,可是女方母親卻不給也不給男方探式,還有種種因數,現在男方還要被自己女ㄦ污告性侵目前案子已到地檢屬,經過多次社工訪談與調查證明父親為人正直原本是上星期可以順利帶回小孩可是事情卻大逆轉也是同天被帶去安置,目前孩子的父親為了要保護自己女兒傷心欲決,有請律師但得不到效果請問大大律師們可以幫幫忙嗎?因為急急急,如果被判刑還有2個孩子不知該如何,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女兒的說法是很重要的依據,而小孩被緊急安置是政府的保護措施,父親的部分仍要努力爭取自己的清白,才能有與女兒團聚的一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妹 102-09-09 21:59

你好,請教您一些問題:

往生者生前有兩段婚姻,第一段婚姻有2個小孩都由前妻家人扶養,從此沒什麼來往,監

護權一人一個小孩。第二段婚姻有1個小孩且婚姻關係存在,至今這3名小孩均未成年,留

遺產一間房子及尚未領取的勞保相關給付(投保金額不高)。房子是由往生者的爸爸過世

媽媽繼承,再由媽媽贈與給往生者。至今媽媽還健在!!(往生者媽媽還有一名女兒也已

出嫁,但自從爸爸過世也已無和媽媽往來,媽媽現有領取職業軍人半俸的收入,但不列入

所得收入,戶頭也還有現金,但要養老用。)


Q1:第一段及第二段婚姻小孩監護權現在歸誰所有?生母?祖母?
Q2:祖母有義務要撫養這3名未成年子女嗎?
Q3:第二段婚姻的配偶還有無義務要扶養往生者的媽媽?若是要扶養,那日後若改嫁,改嫁後還要扶養嗎?
Q4:有規定房子的價值是要用公告地價還是市價來衡量其價值?
Q5:孫子女成年後,祖母可向法院請求扶養祖母嗎?
Q6:因要辦理遺產相關手續,前妻要求要一筆金額才肯協助辦理所有相關手續,因往生者媽媽名下已無動產房子若被繼承,她擔心日後若被其繼承人賣掉,她老人家沒房子住,法院可判房子歸給往生者媽媽嗎?勞保給付再由其繼承人去繼承
Q7:可否請求法院以"防不孝條款",之前贈與給往生者的房子,追討回來?(因女兒也不再和媽媽往來,孫子女至今都均未成年,怕以後都沒人要扶養......)
Q8:第二段婚姻其配偶若名下有動產及其財產,法院是否會列入考量,往生者媽媽的住處以及其扶養者?
Q9:無白紙黑字寫借據,無實際證明往生者生前的借貸,親友間的借貸是否構成負債?
Q10:若往生者媽媽日後過逝,其遺產是否全部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女兒)繼承全部,孫子女繼承不到祖母的遺產?若祖母在世時,要贈與給某人,其他人是否就不該有異議?

感謝您耐心看完問題並回復,請律師團們幫幫一位老人家,要如何才會對一位老人家有利!!

 

 

 

Q1.第一、二段婚姻小孩監護權基本上由可以對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母親取得。

Q2.要在小孩之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才會輪到祖父母負責照顧

Q3.要看往生者配偶有否有永久與之居住之目的

Q4.一般大多用市價

Q5.按民法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

Q6.按理不行,每個繼承人都有他的應繼份及特留分,不容隨意剝奪

Q7.必須要證明子女有不孝情事才可以

Q8.這部分要看怎麼請求,看法院怎麼認定

Q9.還是有債權債務關係存在,只是差在能否提出證明

Q10.是

ofelia 102-09-09 14:13

弟弟近日與鄰居發生口角,因與該鄰居之前就曾有不愉快事件發生

弟弟當晚有喝酒 回家時 見鄰居婦人一人在門口外抽菸

兩人一言不合就開始大聲爭吵 爭吵過程中兩人互飆髒話 且互吐口水

最後鄰居報警 我弟因喝酒有醉 家人已先將其架上樓

警察來時 鄰居表示有被弟弟的菸燙傷嘴角 當時僅由警察留下當事人資料人資料

對方響警表示要保留提告

隔天鄰居子女表示 當晚有去驗傷單 且向警察局索取三聯單

鄰居表示要我弟跟他們下跪賠不是 我弟不肯

我弟表示吐口水是雙方都有 且那婦人當時也有抽菸

就算他有驗傷單 僅表示有受傷 但這樣就可以證明是我弟傷害

當時除了二位當事人 還有那位婦人的丈夫也在現場 若是當事人的丈夫也可以當證人

罵髒話部份 也盡有二位當事人及婦人的丈夫在現場 並無錄音

對方說 我弟有說不要讓他們在這裡待下去 並無錄音 他們是在開牛肉製品工廠

這樣公然恐嚇可以成立嗎

您好,

      1.本案並沒有看到您弟弟有抽菸的情形?就算您弟弟當下也有抽菸,也很難據此直接認定就是您弟弟燙傷對方;恐嚇部分,在場只有對方的丈夫,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證據的話,要成立恐嚇危安罪亦有一定難度。

      2.雖然對方丈夫仍然可以做為證人,但因證人與對方之間的關係,其證詞的證明力方面也會有所折扣;且若說詞不一的話,證人反而因此可能會有偽證罪的問題。

JC 102-09-08 12:24

我父親死後留有房產一棟, 依法是由配偶與子女共四人共同順位繼承, 因此現在是共同持有房產的狀況,此房產尚有百萬元房貸繳納情形,而此房產是由我父親在與前配偶離婚前共同購買取得的.

直至七月前, 繼承房產人中其中一方(第二任配偶)強烈主張她要居住於此房產中, 更以她為居住人為由拒絕子女繼承人等自由進出此房產以及支付備份鑰匙之二項請求. 也因此, 子女繼承人也認定房貸應由居住人, 也就是房屋使用人來負起房屋管理與房貸支付責任應屬合理, 然而, 七月某日鄭女利用簡訊通知子女繼承人等, 告知房貸已有數月未繳, 銀行發出催繳單, 通知如再未繳房貸房屋將進入法拍程序,  這才知曉鄭女強行侵佔房屋使用權, 卻又不願繳房貸, 於是子女繼承人等也立即發出存證信函要求鄭女負起責任, 但鄭女仍未負起責任, 於是, 九月三日所有繼承人便收到銀行與法院發出的強制支付命令通知. 

現是九月了, 房貸因為已超過六個月未繳, 也有違約金產生, 但這違約金的產生全是鄭女導致, 鄭女也這時才繳出備份鑰匙, 對於違約金和房貸更無意負責.

現在針對房貸(尚有一百零七萬)我們究竟該怎麼處理是對我們子女繼承人是最好的? 直接讓銀行法拍? 法拍價格, 銀行會低於市價或賤價出售嗎? 

子女繼承人等也已辦好限定繼承, 而這時如果其中有人想要放棄房產或轉讓給其中一方, 請問是否可放棄或轉讓? 如果可以放棄或轉讓, 又該如何執行才能合法產生效力?

江皇樺 (江帥) 102-09-09 12:08

您好,

     1.房貸的部分不管實際居住人是誰,應該是全體繼承人應該共同去負擔的。針對第二任配偶的部分可以去請求她給付相當租金不當得利,但因此未繳房貸所生違約金,還是要由全體繼承人去負擔。

     2.拋棄繼承的部分,必須在被繼承死亡後三個月內向法院具狀陳報,本案依您所述應該已經超過三個月,所以無法辦理拋棄繼承。但是要轉讓給其他繼承人也可以,只是房貸部分就要由受讓的一方一同承擔。

     3.至於房屋到底要實物去分割還是變價,這部分是遺產分割方法的問題,如果無法協議,就只好請法院判決了。

無奈 102-09-07 14:41

您好

我想請問一些關於離婚後的問題,感謝您的幫忙!

 

1. 子女姓氏問題

我與前夫育有一子,於98年8月26日協議離婚

其中協議書中約定

a.小孩由母執行監護權

b.小孩須變更跟從母姓

但戶政人員卻告知,須雙方到場辦理,或有法院的判決書。

問題 : 我倆是雙方協議離婚,未有法院判決。

男方長期在大陸,極少聯繫,而男方也已娶妻生女。

我該如何拿到法院判決書?

 2. 教育費問題

協議書中約定

a.每月10日需給付新台幣一萬元整,作為小孩的教育費;生活費…..等等。

b.須給付女方新台幣一百萬元,作為精神賠償

問題 : 但男方至今102年9月7日,

曾有分6次匯款,每次5000元,共計30000元

女方亦曾多次以手機簡訊通知,

男方卻皆以工作不穩定為由,無法給付

 該如何才能更改小孩姓氏及追討小孩之教育費呢??

 

 

tino 102-09-07 09:05

1.于申報祭祀公業等公告時,承辦人員把我好不容易找到的派下員資料及申報文件給某位派下員調閱及影印,造成我困擾,後來有去電求證及錄音,問說怎可把我資料外洩?回我說相關人員可以調閱,想問真的可以如此隨意把我申報資料外洩? 2.當初在54年及56年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判決書上有附系統表上在第一房及第六房上有寫"過房子周XX",我在此件祭祀公業上把他們子孫也列上去,但其中有2房子女怕因另有2房過房子,錢會少分,請問我這樣申報過程有瑕庛? 3.在102/07/25鎮公所來文說我推舉書未過半,事後查證,發現承辦人員把我送件的推舉書中的3人,各遺失3份,只剩一份,這責任歸屬問題要如何清? 4.文件補正都OK了,但鎮公所一直不敢公告,且8/11去電;故意以我推舉書時間太久,不能申報為由,但在當時已發生第1點事項了,後8/12己去電請教司法部民政司及上網查,說推舉書沒有日期問題,請問我在文件都備齊下有何方法要鎮公所公告?

阿明6273 102-09-06 20:39

     我生母在與我小時侯外遇並離家出走,在與我父親婚姻關係仍存在的情況下,與外遇對象產下數名小孩,後來我生母與我父親離婚,而我父親也在數年前病故,但是我生母外遇所生之子A男,可能是因為戶籍法的關係,生父登記的是我父親的名字(我不知情),後來A男提起:(一)確認A男(原告)與我父親(因亡故,被告為我繼母)的親子關係不存在。(二)確認A男與他生父(同列被告,已死亡)的親子關係存在。(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因為A男確非我父親的親生子,且A男與他生父之弟所作之親子鑑定報告顯示,不能排除二人有叔姪關係,家事法庭於101年5月28日起訴,但此訴訟我完全不知情。

      後來我於102年9月6日收到A男委請律師撰寫之民事聲明狀,向家事法庭請求將我父親的繼承人(即我及我的兄弟姊妹、我繼母的子女)、A男生父的繼承人追加為被告,我知道訴訟費用是由敗訴方支付,請問我們這些被告需負擔訴訟費用嗎?如果要就實在沒有天理了,那有什麼救濟方法、管道嗎?

102-09-06 14:57
律師您好! 本人把財產自書遺囑給自己親生兒子,然本人有收養子女,想請問律師自書遺囑後,收養子女是否就不會繼承本人之財產
1.注意自書遺囑形式要件是否符合 2.養子還是有特留分的問題 有遺產四分之一權利
小米 102-09-06 00:02
DEAR 謝律師: 現在爺爺是奶奶的監護人,如果爺爺神智不清楚,我對爺爺行使監護宣告是否連同奶奶也須一併宣告? 若與契約行事之定,已綁定老農年金入款帳號,僅供爺爺(神智正常時)生活醫療上使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簽訂條款是否與當事人(爺爺)還是他的子女(A。B。C。D)缺一不可簽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奶奶的部分,應聲請改定監護,至於爺爺的部分,應另聲請監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熊仔 102-09-05 23:42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幾個問題

我目前是21歲的學生,家中還有19歲的妹妹和16歲的弟弟

父親是退役軍人,母親在醫院機關服務

父母親因父親的信用卡債法院寄存摺信函到母親工作單位被長官"督促"下而離異

而倉促的離異,父親自己擬定一份對他自己有利的離婚協議書而簽名

離婚協議書中談到

1.子女滿20歲不再有撫養基金

2.每個月2萬生活費提供給子女扶養,以半年俸半年給予

3.監護權為父親所有

而實質上,我們三姊弟全都是母親1萬8的薪水辛苦養育我們

父親對我們則是不聞不問也沒有履行承諾實際給予我們的每個月2萬的生活費

更令我生氣的是,父親有幫我們申請軍公教子女補助獎學金沒有全額給予

經查證軍公教獎學金私立大學有36800的補助,公立有13600補助

父親每年跟我們說只有10000的補助費,給予我們10000的獎學金

這算是欺騙嗎?

(我和妹妹的學費是自己就學貸款打工還就學貸款,打工錢也是賺生活費和外地房租費)

我了解我在法律是成年人,但我必須捍衛我弟妹和媽媽的權力

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做才能保護我們的權利呢?

另外,長大後我們能拋棄父親的債務問題和扶養權嗎?

謝謝

1.先申請戶籍謄本以確認弟妹為父親單獨監護。

2.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人監護人,改由母親單獨監護。

3.可以一併,或是另訴向父親請求給付弟妹的扶養費。

4.未給付的的部分,可以向法院提起請求返還代墊扶養費用之訴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5-2772748或來信chenli130217@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