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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 102-08-19 14:39

大家好
最近整理櫃子時, 赫然發現一包舊文件
文件是已去逝多年祖父的
其中有兩張支票
是民國92年與90年的
是某上市公司的股利支票
當時沒有匯款, 是領支票
想問:
這兩張支票還有效嗎
若還有效, 該如何辦理領取呢??

以上 

支票發票日期超過一年者,金融機構應予拒付,填具退票理由單辦理退票手續

小小娃 102-08-11 20:27

請問律師:朋友的老公拿土地設定二胎給我,他的老婆又私下開支票向我周轉,並稱跳票的話土地設定在妳那裡到時賣的話可以全數還妳,但我有疑問是土地所有權人是他老公,老婆跳票跟他什關係,請問律師若到時他老婆跳票我要怎麼執行他老公的土地設定土地時也有 設訂期限 若日期還沒到的話那要怎麼執行買賣謝謝律師                                                                                                                                                                                                                                                                                                                                         

本件應先釐清設定抵押權之種類是普通抵押權還是最高限額抵押權?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為何?此部分原則上可以參照他項權利證明書和抵押權設定契約書的記載即可明瞭,析言之,若本件所擔保之債權係為您的朋友對於您的消費借貸欠款式或者票據關係之票款的話,則該款項屆清償期而未獲清償,即可本於抵押權聲請拍賣抵押物。

無助 102-07-30 20:29

想請問一些事情,我和我男友再美國有遇到一對情侶,他們開名車住好的住房吃貴的餐廳讓人誤以為他們是有能力有錢的人,他們也常照顧我們,然後那位情侶的男生想在美國買車但因為是國際學生所以無法用貸款 所以那時就找我男友幫忙,我們想說她們經濟能力不差.所以就幫忙 當初說好買車成功會先給人頭費1000美金,等全部車貸完成再另外給1000美金,然後我們就幫她們了 結果事情開始爆出來,想說她們把之前開的奧迪車賣掉剛好可以還新買的bmw車貸款(40000)她們有先付頭期四千五美金.結果她賣掉車後只能拿去還之前的車貸.然後當時她們房租沒了還跟我們借2000美金,再來一直拖說沒錢然後都不還,連車貸都得我們先墊最後都要三催四請的才肯還錢. 連人頭費到現在都推說沒錢給. 這幾天我男友跟她們約機場見面要先拿車子貸款(上期跟這期的錢)結果剛我男友和我說她們拿兩張支票來(兩期車貸錢)後,因我男友覺得她們很沒信用想請她們另外找朋友把車子過戶給她,結果他們就很不高興怕我男友會把他們的車賣掉就在機場逼我男友簽300000的本票還說什麼拿這個本票去法院判下來也只會是一半(也就是他之前先付車貸的頭期4500美金)然後我男友本來不想簽他就找黑道把我男人圍起來在機場所以最後我男人只好簽.. 還押了手印..逼簽借據 想請問現在該怎麼辦?因為我男友有雙重國籍..現在在美國唸書 感謝你的回答與幫忙

 由於犯罪地在美國,且妳的男友有美國籍,因此這屬於美國當地的犯罪問題,我國法院並沒有管轄權,合先敘明。此外,你所陳述的犯罪事實並沒有跨州犯罪的問題,應循州檢察體系及州法院救濟程序尋求救濟。對方脅迫妳男友簽屬票據,應該已構成犯罪,你們應就事實部分向該州的警察提起告訴,請求對犯罪進行偵查。

sam 102-07-30 17:14

91年期間我叔叔因機器設備買賣有支票跳票

92年期間收到法院通知因詐欺案要我叔叔出庭

93年收到通知再不出庭即通緝,但我叔叔均未出庭

今天有去警政署網站查詢我叔叔被通緝

請問如何查詢被通緝的原因及追訴期到何時?

沈恆 (沈律師) 102-07-31 02:38

可由被通緝者之父母、子女或配偶,向發佈通緝之機關查詢。追訴期則按所犯罪名依刑法第80條、第83條計算。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君 102-07-28 17:12

我朋友因卡詐欺 被判刑一年十個月 緩刑五年

還要賠償54萬 每個月25日一萬

由於他爸爸是在做粗工 工作是領支票

但是這個月25日拿到支票 來不及匯款

加上我朋友他們沒有被害人電話 無法告訴被害人28號才有辦法匯款

請問這樣我朋友會被撤銷緩刑嗎 ?

因為我們打去法院問 法院也都愛理不理的

跟他們要被害人電話 法院說我們會恐嚇被害人

請問28號匯款來的及嗎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晚個幾天匯款,應該還不致於構成情節重大的情形,所以每次的匯款紀錄均應保留,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米 102-07-26 13:49
律師您好: 我有幾張支票,上面蓋了我本人的印章 結果被朋友盜用去環他的賭債 目前我想中止這些支票,戶頭需要有支票上面開的金額嗎? 因為我也沒有這些錢。 因為對方是屬於黑的... 終止後怕對方找麻煩,如果我們提告。 那是什麼法? 有什麼徒刑?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7-26 15:59
您好,因為您的問題並不是很清楚,以下大略回覆之: 如果您欲對朋友提告,則他竊取支票時,如支票上只有您的蓋章,而無其他應記載事項,則他構成了刑法第201條偽造有價證券罪,如果支票上都具備了應記載事項,則他構成了刑法第320條第一項竊盜罪。您可以先向銀行告知支票遺失,再依票據法第19條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但是您朋友的賭債債權人仍得向你請求支付票款,除非他們涉及恐嚇,否則只算正當行使權利。以上簡略答覆,歡迎來電洽詢,謝謝。
小規 102-07-22 01:57

 因我有積欠土地銀行錢,只要土銀的戶頭有錢存入就會被扣款,前陣子我的勞保退休金下來了,勞保局有開了一張禁止被書轉讓支票給我(個人的),請問我想拿支票去土銀換現金~是否會被查扣?

一般來講,您在土銀的存款帳戶很可能已經被圈存了,所以錢進到土銀被抵銷的機率很大的,應該是進去就出不來了....
本件建議您把支票拿到別的銀行去託收比較妥當(最好是可以在沒有往來過的銀行另外開一個全新的戶頭)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三星蔥 102-07-15 19:46

完工三個月,我想請問我如何能讓業主付我工程款(目前還沒撕破臉),

需要什麼書面資料才能保障我的權益,讓他付款?

 

我是室內設計師。7年前認識的業主找我幫他設計新的商業空間。其實這7年間,業主就一直找我替他作修繕,但因為這業主與我之前公司老闆有室內設計糾紛,打了好幾年官司,加上我公司也換了基於不方便也就一直婉拒。一直到今年我自己出來作工作室,他又找我,我才和他碰面談。

在業主時間急迫催促下3月初開工,給了我一張5萬元支票作為開工訂金。(因為我看到他的外包廠商也都是當年我認識的招牌.音響.保全.....因此他的信用我想應該沒問題,也就沒簽約同意開工。但基於前次糾紛我希望還是有他同意的報價。)

3月底在工地現場有過口頭報價此案所需金額,但業主覺得太貴因此我告知下修金額後在工程期間再提報。4月初書面報告一份估價單200萬,告知了不含在內的項目,業主表明給他3天時間閱讀,此後我便開始催促款項,因為我也一直在付給廠商款項。

5/1完工營業接著收尾中,5月中報追加近50萬,他也同意。工程期間其實我們都是不停的用line聯絡,我也是用Line在催款。但截至今天還積欠我125萬元未付,付款也都三催四請不阿莎力。我有試著請他先開支票給我,但也是一直推託,說沒錢開票亂開會被告詐欺,說會努力營運也會去貸款還我錢。

因為我是個人工作也不想走進訴訟,也不認為他蓄意不付款,但業主卻一直不能給我任何付款保證也給不出付款的時間?很怕事有蹊翹之後錢拿不到那我的創業會變負債....

想請問我如何能和平讓他付款?

沒簽工程約我是吃虧,但我有全部現場施作照片,也有全程智慧型手機LineAPP的對畫記錄,這會算足夠有利於我的證據嗎?

因為他也算是有政治背景,我能訴諸媒體嗎?

在這之前我還需要作什麼防患未然?請他補簽合約?補簽估價單?還是有什麼書面能讓他有壓力?(只是不知業主願不願意簽)還是我需要下次找他要款時錄音存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本件若要讓他和平付款,且對您有保障,就只有雙方簽訂一份書面契約,約明付款期限及相關內容.但若對方不願意的話,恐怕最後也只能走向訴訟程序,至於訴諸媒體,當然也是可能,但要注意不要有妨害名譽之情事,也就是不可以有誇大不實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建議你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讓對方知道你有意走法律途徑,如果對方沒有對支付命令異議,法院的支付命令會產生確定判決的執行力,將來也可以直接對相對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笨恰浩 102-07-12 22:43

小弟我在四年前承接了家人所開的獨資公司成為現任負責人
而在小弟承接公司之前 家人有用當時他的支票和他的朋友做借貸
雙方有做一些協定 但因家人都有按時付款 所以小弟並未多做過問
而雙方的一些協定據說也僅是口頭上承諾 並沒有白紙黑字切結書做證明

但就在最近 家人的朋友要求家人一次還清所有借貸
而家人因為手頭緊湊 無法一次還清所有的借貸  
因此家人朋友就以那張支票為證 對家人提出支付命令  
而小弟我現任負責人身分 亦遭到對方一案雙告 也被提出支付命令   

想請問各位律師
支票是前任負責人的支票 也是在現任負責人承接前就開出
以獨資公司來說 現任負責人也必須承擔前任負責人名義的支票
因為支票上的印鑑並未有現任負責人的印鑑

另外
家人朋友在支付命令上指稱說當時有要求按月支付"本金"及"利息"
但是並未有任何的白紙黑字以及雙方簽字證明此要求
法律上這樣的案例 家人每月所支付的法官是否都會以"本金"為算呢?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2 22:54

您先別想那麼多,快點先向法院聲明異議,否則等支付命令確定,您講再多都來不及了!這是有時效的,請盡快!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律師約時間諮詢。聲明異議狀的格式很簡單,可以自己上司法院網站下載,重點是要快點聲明異議,如果真的不會寫,就請您儘速找律師協助。

債務人應於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發支付命令之管轄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二十一條定有明文。
所以本件首先務必要在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具狀向法院提出異議,其次,再進一步探究本件法律關係。若依您所述本件聲請支付命令所依據者乃係前負責人所開立之個人票 ,而公司未加以背書者,一般而言,公司應對於該債務無庸負擔清償責任,不過具體事實如何,還是必須看過卷證資料才能正確分析,建議您趕緊向法院聲請閱卷,以利釐清此部分法律關係。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笨恰浩 102-07-15 17:12

感謝兩位律師的回答

另外想請教一下所謂的"公司背書"是指哪方面的背書呢??

若說支票上印有公司大章即算背書嗎??

阿寶 102-07-10 17:53

因為個人換了工作,因為當時老闆很忙沒辦法馬上給我薪資
所以請老闆事後再算一算,轉交給當時要好的同事,

也問了薪資有多少,他回我說6000多

因為個人忙碌且在外縣市,無法親自跟他拿,

前老板也跟我確認他有沒有將薪資轉交給我,

沒有的話他可以幫我轉帳,

事後打電話請同事將薪資轉交給前老闆幫我轉帳給我,

過2天,前老闆打電話給我,跟我說他親自要轉帳,但是我同事卻沒告知我,

當然我也問了我同事,他說6/28會用即期支票幫我入帳,7/1號會收到,

誇張的是,原本6000多的薪資 卻改口變成7320

很明顯得他對我的薪資有企圖

但7/1號過後也沒入帳,問了他他也一副不要緊的樣子

一直說他很忙,但我還是沒辦法接受,於是警告了他

他改成7/10會幫我入帳,結果到現在都沒有,已經一個多月了,

我都還沒拿到這筆錢,可能是我太笨太相信他,他要是不給這樣會觸犯到法律嗎?

102-07-08 01:38

各位律師你好:

因為父親生意失敗

父親跟我朋友父親借錢,但是都是以開票方式跟他換現金

票都是我幫我父親去給我朋友的父親,我再拿現金回來給我父親

當然我朋友他那邊也知道我父親需要用到現金

有時候我會打給我朋友告訴他,今天我父親有一張票到期了

票也兌現,我父親叫我詢問你是否可以再跟你借那筆錢

朋友也願意借錢給我父親

但是現在問題來了,父親生意失敗

之前我幫他出面跟我朋友借的那些錢,父親都是開支票給朋友

現在支票跳票了,這樣的借貸方式已經好幾年

朋友他們收的利息一個月都2%到2.5%左右

現在已經都跳票無法還錢

我收到法院的傳單

朋友提告我:共同詐欺

請問發票人是我父親,我只是出面幫我父親打電話還有拿支票跟朋友換現金

但問題朋友也都認識我父親

現在出問題告我:共同詐欺

請問這樣我是否有罪,我該如何處理

請各位律師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欠錢沒有還一般情形並不是都會構成詐欺,重點是在於行為人有無故意以不實之事實故意欺騙對方,以致對方因此陷於錯誤而進行金錢交付,本件主要還是依您所述事實進行答辯,強調沒有矇騙之事實為重點,若您尚有疑慮,可尋求律師為您辯護,如此更能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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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7-08 23:4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欠錢沒有還一般情形並不是都會構成詐欺,重點是在於行為人有無故意以不實之事實故意欺騙對方,以致對 ... (恕刪)

 賴律師你好:謝謝你的回應

現在朋友打電話告訴我,要我簽一份負債還款保證書,還要去律師那邊公證

不然他會告到底,要我把所有的債務還清

因為他們律師告訴他,我有打電話跟他借錢,現在我父親已經倒閉

錢是我出面去拿的還有我打電話去借的

所以我已經構成,共同詐欺

問題是我們這樣的借款方式已經10幾年了

我打給她也都有告知,我父親說有一張票已經對現了

是否可以再借給我父親

他也都說沒問題

問題是以現在這樣我是否真的跟他們的律師說的一樣

我已經是共同詐欺罪成立

一定會被判刑

請問刑期會是多久

 

本件初步來看應該並非當然如您的朋友所委任律師所言罪證明確,全無討論空間,反過來看甚至是構成詐欺罪的機會不高,本件明顯是以刑事告訴來達成民事求償目的之成分存在,建議您把資料進一步提供給律師看過,以研議如何答辯或者處理,千萬不要匆促下亂簽文件,以免日後悔之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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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 102-07-05 21:01

律師  您好:

我目前尚在就職中,工作職務為會計人員,因個人疏失造成b老闆私人土地銀行甲存跳票了,但實屬疏失。因公司資金一直不足,讓付款制度一再更改,原本的a老闆因為維護自己利益(a老闆是公司負責人),指示不再開立公司的支票出去,一律開b老闆的支票,但因為b老闆他之前信用己破產,信用嚴重不良,只有土地銀行甲存的私人支票可開,這次卻因為我操作疏失,導致跳票

問題是,支票兌付日當天,我因個人因素請假,銀行有打電話給b老闆通知存款不足,但b老闆一直未接電話,公司助理小姐說明,並無接到銀行通知存款不足的事情,所以也不知道此事嚴重性,就這樣的情況之下,公司b老闆的支票跳票了。

現在b老闆要控告我業務過失,我想請教律師,我就職時並無簽訂任何的僱佣合作或工作守則,那??我這樣要負什麼法律責任或是任何賠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06 00:06
回覆 小妹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我目前尚在就職中,工作職務為會計人員,因個人疏失造成 ... (恕刪)

您可以在網路上搜跳票後怎麼拿錢回補換票的文章。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ALEX 102-07-03 10:30

DEAR~律師

您好!!

事由::我是公司負責人,但支票被親人拿去用開了6張公司票.且有兩張跳票

請教: 

1.因是公司票,會影響我的個人資產嗎?

2.如債務人拿跳票支票去法院提告會扣押到我個人動產嗎??

3.因是股份有限公司...如還不出錢 ...會影響到....董事...監察人嗎??

公司票原則上只有公司需要負責

公司負責人跟董事  監事都是不同人格

在沒有共同發票下  都不需要負責

債權人也不可能執行其財產

Jonathan 102-06-19 07:21

您好,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判決確定,本人須賠償被告法院判決之金額,擬發存證信函給原告終結多年之訟累,請問存證信函是否可以將賠償金額開立支票當作附件一同寄出?

若無法將支票當作附件,請問該用何方式支付原告賠償金?謝謝

存證信函可以載明針對判決主文所載金額要進行匯款,請對方回覆金融機構匯款帳號,俾以後續匯款以完成給付即可,一般而言要將支票作為附件,郵局應該不會接受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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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逸 102-06-15 13:03

我爸3個月前去中國,我媽想要辦離婚該怎麼做呢?
我爸在台灣的時候超愛賭博每2~3個月就會有債主找上們.有次還誇張到欠了400多萬.他1次最少都50萬起跳,我們家靠我跟我哥以及我媽3個人在市場賣雞肉批發生意,1年休不到15天1個月可以賺差不多20萬,但15年來我們省吃簡用只貸款買了一間600多萬的透天厝,房貸還要繳10幾年,因為爸賭博的關係被債主逼去銀行辦房貸二胎,變成1個月除了房貸還要另外多繳3萬元的二胎利息,

15年來從不間斷就算是現在也還有150萬以上的賭債要還,因為票是開我媽媽的名字,要做生意也無法不用支票,我媽明明就很努力的工作但為何會招受到這樣的對待?
買東西都要買便宜的,貴的總不捨得買,我爸衣服一件2~3千的衣服一件一件一直買,從不會為我們母子著想,身上有錢就出去賭,只要待在家裡超過一個禮拜,我媽就開始擔心了不知道這次又了多少錢?

3個月前又搞出200多萬的賭債,然後跟我媽說要去中國我舅舅那裡賣吃的,其實根本就是去躲債,放任我們母子須要一邊辛苦工作一邊被債主騷擾.
後來我爸去中國開自助餐,個性自大我行我素生意根本做不起來,就靠我舅舅開的小工廠每天跟他叫便當,最後被我舅舅發現他帶一個台灣過去的小三去那邊,我媽終於受不了了,15年前她說我們還小不離婚現在我27歲我哥28,他才把過去我們不知道的事全說出來,出發前明明跟他說過是最後的機會,他仍死性不改,沒回頭路了15年的惡夢她想要結束了.
我想問夫妻一方人不在台灣是否可以申請離婚?
該準備什麼資料,子女指證有用嗎?
如果可以時間會辦多久?
如果我爸有簽本票,我們家的房子是我哥名字是否會受到影響?
離婚子女歸誰問題?
我們想快把這件事辦好,因為我爸說生意不好要回來,我媽連續2天都做惡夢,我們想幫我媽趕快脫離那個混帳父親,一切重新開始就我們子女跟媽媽從今以後我永遠沒有爸爸!!

 

小藍 102-05-28 22:10
律師您好!請問: 團險-公司負責人所開立之票據是否可歸屬為要保人開立之支票? 煩請解答,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二者並無法等同,仍應以要保人之名義人為開立人,才能避免糾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DAVID 102-05-26 13:33

律師您好:

於上週我至桃園看屋,看上一間店面經仲介公司告知屋主開價1820萬,並告知底價為1726萬

於是最後我門達成協議出價1730萬.我另外支付30萬仲介費.因為雖然已達屋主底價但仲介表示她們還要再跟屋主要服務費請我再給她們1星期的時間去調價.

最後我便開立現金支票173萬交予仲介公司並表示既然已經市屋主願意賣價格那直接填寫訂金收據即可,但業務員表示因為上須向屋主調服務費所以暫時先以斡旋方式

此事到此對我而言.這間房子已經買到了.房屋公司已表示如至最後無法調價成功亦只好如此價位成交.

於是一個禮拜過去ㄌ.房屋公司居然向我表示找不到屋主.又表示屋主部願意以這個價錢成交(目前該房屋公司是有與屋主簽訂專任契約的)

按照專任契約內容房屋公司市有權再達到屋主委託之銷售底價後直接幫屋主代收訂金並連絡逋主出面千千.但我的到ㄉ答案卻是她們要將支票還給我

後來我從旁得知.這屋主根本已經打算跟另一位買方成交

在此想請教律師:1.如果這位客人亦也是該房屋公司的客人那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利(我是第一順位)2.如果這位買方式屋主自己找的客人(或許屋主想偷偷賣自己的房屋不給該房屋公司出售)

我又該如何主張我得權利.?

ed_harby 102-05-25 15:37

請問債權人手上有倩務人開的支票,做為當初借錢的借據支票上無日期,有”受款人姓名(債權人)”、金額、發票人蓋章.字跡亦全來自債務人親筆所寫.一般支票借據為不利之證據係因票據上無受款人,如今由債務人親筆填上債權人的名字為受款人.請問這樣能算有利的借據證明嗎?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6:52
回覆 ed_harby 的發言內容:

請問債權人手上有倩務人開的支票,做為當初借錢的借據支票上無日期,有”受款人姓名(債權人)”、 ... (恕刪)

支票就是支票,不是借據

您可以找律師幫您處理後續,

本所委任專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支票的發票日是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你這票上面沒寫,
票就無效了。
至於將這張票據作為借貸關係的證明
也不失為一個辦法

欣怡 102-05-24 22:01

抱歉~請問一下 我老公大約6年前跟他2個表哥要合開一家公司.由我老公當掛名的負責人.2位表哥出錢其中一位表哥他已經有開公司所以在開新公司的時候費用都由這位表哥開票.後來公司沒正式成立後就沒開成功.現在這位表哥要告我們詐欺.他說他當時的票都給我們拿去亂開導致他現在信用不好.他的訴狀中還提及到說我們當初利用詐術讓他不清楚的將支票給我們亂開等等.....現在我們收到傳票6/6要開庭.想問一下我們只是一般的貧窮家庭.自從上次公司沒開成後就負債.連房子都被法拍了.我們要如何跟他打官司.他們有錢可以告我們.一般像這樣的案子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呢?還是我們只能被他告.很無奈來請求幫忙~~ 謝謝你的回答~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25 06:54

 

關於台端文中所提問題,因為事涉當初三方如何協議及約定內容,故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07
回覆 欣怡 的發言內容:

抱歉~請問一下 我老公大約6年前跟他2個表哥要合開一家公司.由我老公當掛名的負責人.2位表哥出 ... (恕刪)

為何您老公公司會沒辦法開成?將會是您案件的重點。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律師費不是問題

重要的是要把問題解決
這才重要,不是嗎?

mojoxxmojo 102-05-23 22:03

 

我與某人有一張82年開立90萬支票民事糾紛於99年被強制執行查封兩戶套房,在100年時高院裁定支付命令送達無效,判我勝訴

 於是在101年時將兩戶售出其中一戶賣給朋友同時信託給我,但在今年4月份,對方用同案件失效的債權憑證

再度申請強制執行,又來查封房子,也被貼了封條.但是沒多久隨及收到法院裁定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裁定,請問此人

犯了以下哪些刑事罪?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公然侮辱??  我可以民事侵權行為對他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嗎??

 

 

應該是民事侵權行為而已

bryant 102-05-20 18:49

之前賣車給個人業務~對方開立遠期支票給我~為求立保也請對方簽立商業本票~目前兌票時間已到但支票跳票~收不到錢~也有聯絡對方處理~但又過了兩個禮拜也是拿不出錢~常常欺騙本人說拿到錢~可是卻避不見面~雖有本票可要求強制執行~但深怕對方脫產錢拿不回來~這樣可以告對方詐欺連同民事逼對方還錢嗎?有買賣合約書!

您好

如能證明他一開始跟你買車開票給你,就沒打算要付錢,告詐欺才會成立

你其實已知如何處理,且方向無誤,不過還是建議你先去假扣押那部車子,不然等你訴訟程序跑完,對方可能早把車子賣了,脫產脫光,你就算告贏了實益也不大

葉子 102-05-11 11:36

一。債務人張**利用假名參加互助會,會期98年12月10日至100年6月10日止,會首及會員共19會。於99年1月10日第一期就標走會錢30萬5仟元。而後還了四期會錢共8萬,於第五期即告知身上錢不夠只給了1.5萬,第六期只給8仟元,後就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接聽不回電,失聯

二。債務人張**再次利用假名於99年3月11日持面額10萬支票,拜託我跟朋友換取現金,於支票背書簽上假名,而後跳票。只支付3萬現金後,經告訴進入調節委員會,同意分期一期還5仟元,只支付5期共2.5萬,又失聯找不到人,尚欠4.5萬。

三。開立本票99年12月31日~100年4月30日,一個月一張本票共開立四張,又沒有還款。

債務人一騙再騙,現有在開計程車有收入,卻一直說身體不好,無力還款,又避不見電無法聯絡

請問我們該用什麼名義提出告訴,要求返還欠款23.7萬。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14:19
回覆 葉子 的發言內容:

一。債務人張**利用假名參加互助會,會期98年12月10日至100年6月10日止,會首及會員共 ... (恕刪)

使用假名已經涉及偽造文書

民事上您可以委請本所代理求償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筱婷 102-05-08 09:21

我朋友開了數張支票給我,結果到期的支票卻被退票,想請問我可以直接以退票的支票做法院裁定嗎?是否可以直接用該退票的支票向他提出詐欺告訴而不用經法院裁定債權確認?另外我還有數張未到期支票,其金額可一併處理嗎?還是需一張一張處理?

1.支票本票不同,不可逕聲請裁定

2.一般是以起訴或發支付命令之方式為之。

倘有任何需求歡迎來電或電子郵件告知(諮詢不收費)

小小娃 102-05-01 16:23

委任討債,卻強行借走五十萬本人不同意報案處理至警局時對方堅稱說親戚積欠賭債要拿去還債主是親戚唆使的,事後親戚開立支票處理但本人對如此行為相當不滿若對這位強行借走錢的人提告此人是犯什麼刑責?若有合解又會什麼刑責?提告後親戚會有刑責嗎?麻煩律師們謝謝

Abby 102-04-23 17:50

您好:我在幾年前曾將自己的幾張有寫金額的支票借於朋友(A先生),他在支票後面做背書後,便將支票拿去向某某人(B太太)借錢,結果支票到期他並沒有依約定付錢甚至還跑路讓人找不到,隨後B太太就找討債公司(黑道)來向我討錢,並向法院提告,法院事後判決要還錢,因此我每個月都有固定在還錢給B太太,不過有時只要晚個幾天給B太太,她就會到我工作的地方甚至到我住的地方打擾我的家人!!但只要我有還錢給B太太就會要她簽名,不過後來為了請人找A先生必需拿回支票,所以用本票支票做交換,但我依舊都有在還錢給B太太,但去年的時候B太太先向法院告A先生詐欺,隨後在拿我所簽發之本票向法院告我詐欺,而原先不出面的A先生在最後一次的傳喚出現了(還在審理中),而幾次出庭後上星期收到判決書我的詐欺罪以不起訴處分結束。所以我想尋問:當初並不是我向B太太借錢的,而且我並不認識B太太,而且A先生在2個月前也出現了,而A先生與B太太已經見到面了,而B太太也有A先生的聯絡資料,我想找B太太要A先生的聯絡資料,向A先生追討他所欠我的款項,但B太太不願意將資料給我,而且B太太還一直跟我討錢,那我還要繼續給B太太錢嗎???我可否追討我之前以付給B太太的欠款???而我所簽的本票之效力還是否存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是支票的發票人,所以您對該支票負有最終之責任,除非您與A先生另有未清償債務存在,否則您已是最終之負責人.

本票的部分,由於是為擔保支票票款的清償,所以當您們支票票款已清償完畢,建議您們取回該本票,以免後患無窮,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bibo 102-04-23 08:09

您好~

我人住在中部,可是工廠租在北部,工廠的房東一定要我用支票房租

可是礙於人在中部,工廠在北部,跑了好幾間銀行分行都不肯讓我請票

近日我拜託朋友請他的店讓我做為銀行勘查的地點,讓我申請個人支票用戶

現在銀行員要勘查營業地點,朋友說這樣會犯了詐欺罪,不願將店面借我勘查了

我也跟朋友說如害怕就不要好了~頂多票請不下來

請問一下,若行員得知那店面不是我的會造成什麼罪刑呢?

支票沒有交付在我手中,詐欺罪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涉有詐欺問題,若到時銀行有所損失,恐怕會追究責任,建議您可與房東直接商談付款方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4-10 00:23

律師先生您好!

我的兩間打通店面出租給個人設立通訊公司、公証訂立五年租賃契約、已過了一年、習慣年前收到訂約人預先支付的個人名義一年期隔月12張支票租金

今年三月送來扣繳憑單、突然發現扣繳憑單中、有不認識第三者的公司半年租賃扣繳憑單、因契約中明文記載不得轉租、因此、想寄存證信函租屋違約原因要求解約、限期─個月搬出、若不願意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但因該店面剛裝修完成、且剩下四年租期、朋友建議再公証改訂新租約、改由現已登記的兩家公司負責人、互相簽約保証、訂立租賃契約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請問若再訂立新契約租約到期時、房子會不會被侵佔不還?謝謝!

一般人租房使用我已有多年經驗、大致上該不怕的!但、不巧的是無意中遇上了這位房客的不良紀事、不得不令人充分的添加戒心!

契約後不久、有一天一大早拿了一張空白紙、上有公司名稱、要求房東在上面簽名、以便申請設立公司、因以前不少房客申請公司、只要附上建物使用執照及房屋繳款單即可!

半疑半信下立即找代書、因太早代書未上班、但她無知的助理妹妹卻教我:要簽也行!不簽也可以!模寧兩可的回話!

不甘心下、直接到縣政府工商課去請教行政人員、結果給我警告:千萬別簽!不然房子將要不回來!永遠免費送人使用!不覺中嚇出了一身冷汗!

回去告訴房客、已請教了政府機關人員、根本不需這項簽名手續、他用兇狠的眼光瞪我:你未見過五色人呀!惡劣影像久久不散!

兩個月後房仲找上門來要介紹費!我答應先向房客拿後、再來跟我要!因這件事特別找房客問!他的回答是:好膽敢來拿!別想要什麼費用!你別給他呀!此後這位房仲人員、竟從未找上門來!

前三年房客賺了不少錢!買了進口好車上下班、談話也特別客氣!無戒心下又續了五年長約!卻想不到第二年突然出事了!

一個禮拜過去!下午我剛到代書事務所補蓋存証信函中的寄信人印章、趕今天寄出、以加快租賃違約的處理速度!騎速克達到家(─樓店面隔三尺左右通道、供房東自用)、突然房客自店裡衝出、叫住我問:為何非法公司的契約不打?我要求契約必須公証、且由現已登記的兩家公司負責人、互相簽約保証!想不到馬上變了臉激叫!公証我不要!早知道要如此打契約、那我個人不要、由公司跟你打!我接著講:公司也必須負責人─起簽約、堅不退讓!他回答再請教人、臭著臉往店外走了!
不久打手機向我要代書電話!夜間八點代書帶來傳話、房客要求非法公司以簽一年協議書解決!扣繳憑單也能申報退錢!我當場腕拒接受此條件! 

 今早代書要我去拿回存証信函(房東存根)、判斷房客也該收到了!應可了解我要以正式的法律規則、去解決這些問題!
果然中午手機急電、邀約到他店裡、想要讓我去接受訂下無法律效力的私人契約!當場以有急事打斷了他的企圖!
緊接著通話中充滿輕聲細語的語氣、開始解釋那只是朋友暫時利用他的店設立公司、他也不知道房東會那麼在意!很快就遷走了!請放心!再補上幾個月的契約就完全oK了!
我不客氣的回他話!你前三年好好做不是平安無事!為什麼要暗暗的做出這些事來、也不先告知!讓不認識的人在店裡設立公司、假若那人以後不走、我不是要賠掉一間房子!要他去找代書談!
不到半個鐘頭!房客又急來電、不甘心到嘴的肉塊掉了、又打迷糊戰、談了一大堆歪理、就是不願公証!我也堅不肯退讓!剛才通話已點破他的野心!交戰不到十分鐘!好啦!好啦!第三者的身分証、印章都在我這裡!就照你講的去打契約吧!
頓時!感覺壓在心頭好多天的悶氣正慚慚散去!

 

 

 

 

 

 

 

 

 

 

 

 

 

 

 

 

 

 

 

 

 

 

 

 

 

 

 

 

 

 

 

 

1.房屋是否會被侵占不還 這應該不是法律問題 是事實會發生甚麼事情 應該沒有人可以預測 2.如果還是擔心就是契約再經公證 載明逕受強制執行約款 到時候你就可以不須透過訴訟強制執行

102-04-05 23:14

負責人用自己名義和廠商簽約,那支票債務算是由合夥公司負債,還是負責人本人負債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視該發票之發票人為何?看該發票人上負責人是否有負連帶責任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負責人用自己名義簽約,負責人應負「契約責任」。二、票據債務端視誰是發票人或背書人,由其負「票據責任」。三、以上,謹供參考!

tony 102-03-29 20:56

??此文 我是以我岳母的抗告狀來說明事故的 但是法院卻以方式不對 抗告無效 現在已經準備對我們家強制執行查封,所以很急 請教律師提供意見教導我們如何處理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糾紛來源是當初向債權人林先生借款對本人名下建物及土地設定二胎,起初債務金額為壹佰貳拾萬元整,經本人女婿協調後,並請林先生的代書事務所協助辦理房屋貸款,銀行審核後同意撥款,故本人先以保單借款代書事務所支付林先生陸拾萬元現金後,有索取收據,代書轉達請林先生先行塗銷設定以配合銀行撥款流程,故林先生收取陸拾萬後允許本人女婿拿委託書代開本票後,立即指定代書協助辦理塗銷手續及辦理銀行撥款,經代書銀行作業後,撥款當天本人立即領取現金六十萬元整交付本人女兒林怡君前往林先生所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尾款陸拾萬元,並領回當初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相關資料,但卻遺漏代簽之本票委託書忘記討回。如今林先生卻藉故使用此遺忘之物對本人作裁定,如此背信之行徑實在非常可惡!本人將保留日後追訴之權利,但此裁定本人不服因事實並非如此,希望法院明察!

 

委託書內容是針對房屋二胎設定如何還款 所以我岳母僅授權我代為處理此事 此是既然已在林先生指定的代書事務所內完成 且設定以塗消 為何林先生還可以拿委託書及代開支本票在去裁定?

再者第一次有拿取收據 第二次雖然未索取收據 但是卻有通聯紀錄 可以證明銀行撥款當日 確實有去代書事務所處理 且可以調取林先生的帳戶看看當日過後幾天內是否有此筆款項!

想請教律師 我們該如何告這位林先生 是以背信 還是侵占詐欺 由於還款是支付現金還有哪些可以提出證明的方法 我們也想過請代書幫忙做證 但是代書應該不願趟這混水 拜託你們教教我還有什麼方法! 告他後有權利請求測謊嗎?甚至傳喚關係人那位代書一同測嗎?

代書事務所結清尾款後 代書以交出所有資料 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 唯獨代簽本票委託書在林先生那 所以忘記索取 就因為一時不查 要這樣被人玩弄真的很不甘心 希望善心律師教導我們如何懲罰這樣投機取巧的惡人 謝謝

 

收到裁定書後有對林先生發出存證信函警告 信函如下

 

本人與台端之債務問題早已於塗銷動產設定後於銀行撥款當日在台端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完畢。

時間、地點、金額皆有辦理及通聯之紀錄,想必台端清楚無需贅述。清償當天本人女兒一時不查未取走委託書,且不清楚塗銷動產設定過程中代辦人有代本人簽立本票,此委託還款事項於代書事務所辦理完畢後,台端應告知本人且歸還本票,但台端卻取巧持此本票委託書前往法院辦理裁定,偽造本人債權清償之假象,意圖瞞騙法院向本人惡意詐取金錢 若台端於接函七日內不願交還本票撤銷裁定執意取巧詐騙,本人將於七日後採取法律行動,台端將負起詐騙及偽造之相關之刑事責任。望台端自重切勿自誤。

 

但是法院準備要查封我們家,我們真的很無力..法院傳來的資料我無法貼上 如有需要可否聯絡我 讓我用line或mail傳送拜託你們了我手機上的信箱帳號是tony992069@gmail.com line的帳號是tony994880  為了處理這筆債務 生活已經變的很糟了,現在還要被這樣玩弄..請你們幫幫我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抱歉!我不是故意一文多貼 但我真的很急 又搜尋不到自己的貼文

我再多留一個聯絡信箱 tony.2516@hotmail.com

0980994880 急於求助

 

?????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應是執該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目前該本票裁定是否已經確定?現在解套方式,您們應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於對方的執行,您們也可以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以避免被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ndy 102-03-27 12:16

你好~爸爸於102年1月1日因病過世,留有大筆土地及一些現金,在住院時因病情不穩,媽媽叫我去農會提領爸爸的現金6百多萬元出來,結果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分別將600萬存入她及二位哥哥的戶頭裡,目前正在請代書代辦遺產申報事宜,問她事情都說不清楚,只叫我拿出印章及戶籍滕本給她,我怕到時候什麼東西都沒分給我,爸爸的土地租金收入及房租收入,都被媽媽拿去存(支票),她本身也有房租收入,請問一下,遺產分配應該是如何分配及比例??之前的600多萬現金,我是否也可以分配呢?媽媽跟爸爸感情不好,爸生前有允諾會分給我,但媽媽重男輕女的觀念很重,我怕我什麼也分不到?如果她要申請夫妻財產優先分配,是她及爸爸的財產加起來分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父親生前未立有遺囑,則您母親雖然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分配完後之遺產,則由您們繼承人平均分配,所以若您擔心他們私自分配,則您應先與代書聯繫,以避免分配不公,另該600萬既屬您父親生前所有,則您當然可以主張列入財產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3-27 13:59

母親可以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分配後歸父親的遺產,再由母親及兄弟姊妹平均分配。現金600萬元可以先要求拿回來分配,若被拒絕,後續處理仍須慎重,因您本身也有參與領取存款。另外,若要避免什麼都分不到,印章及重要資料最好自己妥善保管。以上謹供您參考。

sandy 102-03-27 14:12

所以~基本上,我分到的遺產比例是1/8??那土地租金收入及房租收入又該如何分配??

您好:

扣除剩餘財產分配後,您可與您母親及二位哥哥共同繼承平均分配,即您可以請求四分之一,租金收入亦相同分配

 

sandy 102-03-27 15:53

假設爸財產有1億6千萬,負債4千萬,媽財產有6千萬,無負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兩位的差額分一半嗎?因為實在不太懂?所以媽媽可得多少?我及二位哥哥各得多少?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7 20:16
回覆 sandy 的發言內容:

假設爸財產有1億6千萬,負債4千萬,媽財產有6千萬,無負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兩位的差額分一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假設您媽媽不給您呢?您遺產稅報了嗎?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涉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繼承等相關問題,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儘速進行相關權利之主張,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at 102-03-20 11:08

錢是在 2005 2006年各借了20萬 12萬出去

沒有手寫的借據
但是有對方開的兩張支票   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當成借據?
另外還有兩張銀行跨行電匯的申請書也有寫匯款的資料

這四張是我們手上僅有的證據

或者需要更多的蒐證 像是打電話去要錢   然後把內容電話錄音下來

中間有去要過錢要了好多次   但是他們耍賴不還   只還過一次 大約兩萬左右
如果要告的話  是應該要怎麼做?  希望可以幫幫忙

支票和匯款紀錄(二者金額符合?),由此已可用以證明當初是以支票充作借據一樣的借貸證明文件,且金額已交付,消費借貸關係成立生效,則屆期未獲借款返還,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請求履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0 22:05
回覆 Kat 的發言內容:

錢是在 2005 2006年各借了20萬 12萬出去

沒有手寫的借據

 

可以請您再寫詳細些,在什麼縣市、發生什麼事的經過,以利律師判斷。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 ,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lulumi 102-03-13 03:11

就是我男友有一筆錢(支票) 因為父親過世的關係 先暫放在他媽媽那邊 為了付相關的喪葬費用 付完後當然有剩下的 原本就說好事情結束過後 答應他會把剩下還給他 但時間已從9月到至今 從未歸還 已經商討過好幾次 但不歸還就不歸還 這樣算侵占嗎 還有他媽媽擅自把他名下的房子過戶給自己 這也算侵占嗎 還是偽造文書 能透過什麼方法 把屬於他的錢和房子拿回呢 因為實在無法溝通 他想採取法律行動 需要什麼證據嗎 一定要自己準備證據嗎 還是可以寄出存證信函 利用公權力查詢到那些有利的證據呢 拜託了 我很需要相關資訊 謝謝~

您好,

      1.首先可能要先請您男友考慮一下是否真的要對自己的母親提告。雖然在法律上沒有禁止,不過偵辦的檢察官在遇到這種案子或多或少心理上可能會有一定影響。

      2.如果仍然要提告,建議您男友持續與母親商討請求歸還,並在商討過程中錄音,以便日後作為證據證據是要自己提供給檢察官,或者是告知檢察官可以向何處調閱證據,當然最好的方法是自己蒐集證據

lulumi 102-03-15 02:30

律師謝謝你 但我還是不清楚這算侵占嗎?? 如果在商討過程當中 家長不發一語 這樣也能當證據嗎? 請問提出訴訟之後 可以調閱監視器或者是請銀行提供證明嗎(因為已匯入家長戶頭)?? 麻煩您幫我解答 謝謝您

文森特 102-03-11 20:15

請問

由於我最近從一家公司離職

但沒有交接就離職

可是公司有一張付有公司抬頭支票在我身上

我今天已經去郵局寄還給公司了

這樣公司有辦法告我侵占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已經寄回該支票,則可解釋為您是誤拿而無侵占的意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48
回覆 文森特 的發言內容:

請問

由於我最近從一家公司離職

但沒有交接就離職

... (恕刪)

您沒領,就不算。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文森特 102-03-12 16:16

那我想請問一下

由於我沒有交接就離職

現在公司的主管一直提說 

我若沒回公司交接

就對我提出訴訟

想請問一下

我確定公司沒有任何的東西在我的身上

我也沒有簽過甚麼勞動條約

請問公司能有任何辦法對我提出訴訟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15 09:48
回覆 文森特 的發言內容:

那我想請問一下

由於我沒有交接就離職

現在公司的主管一直提說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要提出訴訟都是看原告(或告訴人)願不願意進入訴訟程序,至於勝訴機率有多高,見仁見智,也跟個案狀況或證據資料有關係。

鋐珅法律事務所 台大法學碩士

所長  郭詠晴律師

蕾蕾 102-03-08 10:55

老闆與A營造廠的主任和現場承包商有口頭約定工程中本公司提供的勞務及每日工資,A營造廠的主任也承諾工程款項由營造廠支付,第一期帳款確實也是由營造廠用支票支付,但在工程施工四個月後也就是在工程完工的前一天卻接到,營造廠會計來電告知要將前2~4期的帳單退回款項請向現場承包商請款。請問營造廠是否違法?三人的口頭契約是否成立?若營造廠不付款本公司可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口頭契約仍屬有效,後續則為證明問題.

二.現在營造廠故意不依約履行,則您們可以向營造廠請求,但仍要先釐清您們三方之契約關係.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契約之成立生效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並不限於以做成書面的方式為之,因此三方對於契約之必要之點(如款項、標的、履行方式)如達成一致,則契約即已成立生效,因此可請求對方應依約定履行。

惟,本件因無簽立書面契約,所以會面臨舉證困難之問題,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貴公司的權益。

另外,從您提到的問題看起來,貴公司似乎並無聘僱常年法律顧問,建議為避免日後爭議再度發生,並確保公司權益,可考慮聘僱常年法律顧問,本所有提供相關的服務,歡迎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宏 102-03-05 14:01

鄰居李太太拿著老公李先生的支票(票期為3個月),
來找我的母親商借周轉金,原因是李先生缺錢軋票
而我母親把錢匯給了李太太的戶頭
不料支票於三個月後到期跳票,
沒想到李先生竟避不見面,
並叫李太太告訴我母親,說錢是李太太借的
他不負責

身為一個兒子當然吞不下這口氣,挺身而出為母親討公道
支票人也就是李先生提出給付票款訴訟假扣押聲請

但是李先生依舊透過李太太轉告
他會請律師出庭撇清關係
說是他老婆拿著他的支票在外面亂借錢跟他沒關係
李太太來找我母親表明說她也很無奈,
李太太說她借的錢不是拿去繳貸款就是付票款
沒有拿去私藏或是隱匿,
不料李先生說變臉就變臉,也搬出家裡
並把借錢責任都推給她(李太太)

至今李先生本人也就是發票人也不出面來跟我們解決
訴狀已於昨日送出

目前手頭的證據
支票一張(李先生)
退票理由單一張(李先生)
匯款證明(匯到李太太的戶頭)

可以提供點意見嗎?
我的勝訴機率大不大?
謝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05 16:47
回覆 小宏 的發言內容:

鄰居李太太拿著老公李先生的支票(票期為3個月),
來找我的母親商借周轉金,原因是李先 ... (恕刪)

您好,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與其討論勝訴機率大不大,不如討論訴訟技巧的問題,債權人究竟是誰才是重點,如果以訴訟技巧來說,我會把他們兩位一起告進去,這樣總有一位會成功。

相對的,假扣押的部份,目前實務上十件才過一件,要如何能對兩個人的財產都為扣押,就是聲請假扣押裁定的技巧了。

以上如有疑問,歡迎致電本所討論。

台大法學碩士 鋐珅法律事務所所長   郭詠晴律師

小宏 102-03-05 17:49
回覆 詠晴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宏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
發票人是李先生,而來借錢的是他的配偶李太太,當時李太太說她先生愛面子不好意思出面來借錢,因此叫她拿支票來,所以我要鎖定的債務人應該是李先生本人是嗎?因為手頭上的證據只有退票支票一張(李先生的),退票理由單一張(李先生的),及匯款給李太太的匯款單,您說兩個一起告的話,是要告李太太詐欺罪嗎?還是用哪條告她呢?
另外我有去申請票信資料第二類查詢,發現債務人李先生已經跳票5張了,此張證明單在開庭時是不是可以當什麼用途證明的技巧呢?
至於假扣押裁定聲請書,我已經送出了,裡面有退票支票影本,以及退票理由單影本各一張,理由內容填寫的是

債務人滯欠聲請人OO款新臺幣壹佰萬元,迄不給付,有支票影本及

退票理由單影本可憑。

債務人避不見面恐有財產搬 移隱匿之可能,致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

難執行之虞。

聲請人為保全強制執行,謹提出支票影本及退票理由單影本以釋明上述事

實,如釋明不足,願供擔保,依民事訴訟法第522條規定,聲請貴院裁定

如請求事項所示。

這樣是不是沒有任何技巧可言.....?

那我的假扣押聲請是不是白白浪費了...

謝謝郭律師的答覆

amy 102-02-27 14:48

律師你好

請問你我老公的朋有跟我?借支票去週轉

可是到期時沒錢可入帳

後來請我跟民間借錢,後來有開本票給我

結果後來跑路了

我請人去跟他要錢

他反過來要告我重利罪

請問我告他詐欺是否可成立

我?轉帳到他帳戶錢的明細

 

如果可以證明對方借款當時就無還款能力及意願 是有機會構成詐欺 不過多數這種情形要成立詐欺機會不高就是

小叮噹 102-02-24 22:58
律師協助回答~謝謝~ 有位朋友用支票向我週轉現金,事後沒把支票交付給我,改開立本票並寫借據給我,當時不以為意勉為接受,沒想到後來才發現他早已信用不良,常用此手法向人借款詐騙~為了儘速要回這筆錢,我只好有空就去他家找人,希望他還錢,有次,去他家找他時,他剛好欲外出,被我遇到,他說要去接一個朋友過來,把他家鑰匙交給我,請我先上去他家等他,約莫半個小時,他帶了朋友回到家中,跟我說有朋友在不方便談債務的事,為了取得我的信任,就把他家鑰匙給我說,以後我可以隨時去他家找他,這樣就不用怕找不到他~~
後來他每次說何時會還錢,時間到都避不見面,三番兩次被他唬弄,於是我就告對方詐欺,沒想到對方惱羞成怒,反告我侵入民宅,還夥同他的朋友做偽證,設局讓我跳,結果沒想到我是被害人反成被告..
沒想到檢察官採信對方證人偽證,聲請法院簡易判決,我不服檢察官證據不足情形,就聲請簡易判決,於是我在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時,陳報訴狀至地院申請要求開庭,結果這個案子拖了將近8個月都沒消息,直到最近收到法院判決確定,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法官沒傳我出庭,就直接判決了呢?難道遇到草率行結事,不明究理的檢察官,被告都沒申訴的權利了嗎? 我出庭時就極力否認犯行,為什麼檢察還可以用簡易判決呢?我猜可能我出庭時表現忿忿不平,檢察官認為我出庭態度不佳,就認定我有罪,故意在訴狀上寫我前後供詞不一..其實我對檢察官的詢問有些不解..問我有無進入對方房間?還是只是在客廳?我第一次偵查時說沒有去房間,只在客聽等,第二次被問時,忘了說好像有進入房間,檢察官就是因我前後供詞不一,就認定我有罪,,我實在不懂,對方既然願意把鑰匙交給我,就表示我可以自由進出,我在那個地方出現,有影響嗎?
對方偕同證人偽證,說我進入他房間沒經過他同意,他們二人回家時見我從房間衝出來,看見他們就往外衝,根本不是事實,只因我在場沒有證人幫我作證..就這樣被誣陷..實在感到很冤
1.現在我要如何主張?申請法律救濟?(剛收到判決書二天)
2.上訴理由狀要如何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應於收到判決書十日內提起上訴,否則會確定.

二.上訴理由主要係針對判決書內容來寫,由於上訴期間急迫,且本件只能上訴到二審,建議您應儘快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免冤枉.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Mo 102-02-18 12:23

請問一下,一月初的時候我在桃園因為易科罰金沒按時繳被通緝,晚上出門遇到臨檢被帶回去警局,然後送桃園地檢署!地檢署的人說要一次繳完9個月的易科罰金才能交保!(總共16萬2千9百塊)我當天也繳清16萬2千9百塊!因為我案子是在台北的案子!所以後來得知桃園這邊罰金部分有多收,因為之前我在台北有繳了一些!2/4收到桃園地檢署的信內容說收到本函復本10日後帶著本通知~身分證~印章向本屬出納室洽領

我就等到今天2/18去桃園地檢結果那個小姐說什麼還沒好 支票還沒開出來什麼的!說要星期五才會好!叫我星期五再去!

當初繳罰金的時候因為錢不夠有跟錢莊借錢!知道地檢會退錢的時候就打算把錢拿去還錢莊!如果當初我當好錢不夠而且不購金額為他多收的金額的話那我是不是就進去了?我也已經付不出利息錢了!這筆錢我今天也真的有要急用!就沒有辦法請他們今天就把錢退還給我嗎?

Young 102-02-01 16:27

任職公司每月需處理數十件員工扣薪執行案件,實不勝負荷;煩請協助解答下列疑問
1.對同一員工有數執行命令、無分配表、要求公司依債權比例逕為分配。公司有此責任?
_1-1.承上,若出錯,則少受領分配債權人可否要求公司賠償? 公司應如何解決?
2.執行命令中均只敘明利息利率,並無具體金額。公司有為其計算利息金額之責任?
3.公司發薪日(每月7日)至給付債權人扣押款之(現金票或電匯)日,因作業費時而有7~10日之時間差(部分債權分配給其委外催收公司之作業亦需3~5日才會入帳),而員工承受之利息利率多為日息萬分之五。則
_3-1.債權人以其入帳日為清償日,是否合理?
_3-2.發薪日至清償日間之利息,員工可否主張應由公司承擔?
_3-3.公司可否要求債權人,派人來公司領取現金(或現金支票)?
_3-4.承3-3,可否限定於發薪日(或次日)之特定時段(ex.10點AM~3點PM),並聲明逾時不候(延至下個月)且債權人應自負遲延責任?
4.公司可否委外處理扣薪案件、將處理費用按件平攤後,要求債權人負擔費用?

 

關於您提及任職公司須處理員工薪資強制執行之相關問題,因公司有為數不少之案件須進行處理,建議委請律師常年法律顧問約的方式處理公司相關法律問題較妥適,除可確保公司權益,也可減輕公司員工的工作負擔。

本所有提供各公司常年法律顧問之服務,歡迎來電或來信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18

你的問題實在太多,表示這方面確有請法律顧問的需要,

網路免費諮詢不可能提供這麼詳細的回答,

即使回答,沒有看到具體文件,回答精準度也是會打折的

鴨鴨 102-01-21 23:28

一 前日去找朋友.見大夥在小賭.我手癢也參與其中當要離去.欲開門時.恰巧有四名男子欲衝進來.本能的將門關上.結果他們就拿{吧魯阿}撬開鐵門.並把我毒打一頓.因為我根本沒有鑰匙交給他們.後來把我當把風移送法院.警察沒有搜索票可以強行破壞門鎖抓賭嗎?並強行叫我們將身上的錢拿出來.不配合者即遭大聲斥責致怕被毆打而將錢拿出來.行徑就跟強盜一樣.
二 警察可以打人嗎?我朋友被當主持人法辦..抽頭金十萬元賭資140萬{在場人全部現金40萬包括支票}.這會影響日後判刑刑度嗎
我該如何維護本身權益..謝謝

 1.然則上搜索需要搜索票  不過刑事訴訟法也規定幾款例外  例如緊急搜索  或同意搜索

    不過緊急搜索事後還是要向法院聲請補發搜索票

 2.警察如果執行公權力有逾越比例或侵害人身情況  依法你可以向上級申訴或提出刑事告訴

 不過個案中要證明難度很高 

3.如果你認為因為警方不法搜索 取得相關事證  你將來訴訟時可以爭執該證物沒有證據能力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1:30

現行犯,在緊急情況,可以逕行逮捕搜索。您有關門動作,當然會被視為共犯把風處理。賭資金額當然會影響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