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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 104-04-23 23:46

我4/1在fb跟某打著精品名義賣家買了一個prada皮夾,價值13000,4/21收到賣家從香港寄來的皮夾,發現是仿冒品,裡面附的2張保證卡英文拼字錯誤,因此向賣家詢問商品的真偽,賣家告訴我是真品,採購員從專櫃購入,但告知他此保證卡為假的時,賣家稱不知情,但也願意退我錢,隔天也如期匯款退我錢,並請了順豐快遞向我收件寄回香港,快遞公司表示需要我的身份證字號或公司統編才能將商品寄回香港,因為海關那邊查驗需要,我提供了他公司統編,我想詢問的事,今天我寄出假的prada,以公司寄出,這樣到海關那邊查驗是仿冒品,我會不會有背負什麼罪??因為東西也不是我的,要我提供我的資料覺得很不放心,謝謝。


小美 104-04-21 08:52

本月收到電信費未繳,約2萬7千元之支付命令聲請調閱相關證據資料後,發現有些非本人簽名,故向法院提出異議!

在收到民事調解庭之通知後,隨即接到債權公司(匯誠)的來電,其希望我們去撤銷異議申請,非本人簽名的費用就不用繳交,只需繳交其他為本人簽名的門號的本金即可,其間並一直強調雖非本人簽名但因有身份證件,法院依然會叫我們要繳交此筆金額,然後不管幾次開庭費用都是由我們支出,開庭對我們非常不利,其希望私下和解,要我們趕快直接匯款過去,確認收到款項後,會寄出清償證明!

 

請問,若直接匯款過去有保障嗎?還是到法院調解會比較恰當呢?

另外,雖本人簽名,但門號都不是本人在使用,這樣是否有其他的解套方式?

謝謝!

如果要給錢至少一手交錢一手拿收據及他撤回支付命令聲請狀。

你直接寄錢給他要是被耍豈不生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1 22:24

建議還是簽立協議書,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不用撤回異議聲請

麥可 104-04-20 22:56

我的房客是一對夫妻,103年7月簽約時夫妻都在場,但僅以女方為承租人簽約,不過爾後的房租都是男方付。

自103年12月起男方開始不繳房租,104年2月夫妻吵架,不久後辦理離婚離婚前男方叫我幫他開門,我開門後即離開,事後老婆說家中財物失竊已報警,責怪我不該為男方開門,因簽約人是女方,她說我未經同意即為男方開門是入侵民宅,因此拒絕繳納房租,說要等法院審理。我不清楚在這件訴訟裡,我是被告還是關係人,因女方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她有報案,我等了5星期也沒有任何傳喚,不過基於簽約時對方兩人都在場,且房租都是男方在繳,女方也沒有通知我不得為男方開門三個理由,我不認為我入侵民宅會成立。

我於104年3月23日寄出存證信函租賃地與戶籍地給女方,要求其繳清積欠房租,並於4/10日前搬離,該租賃處將於4/11起斷水斷電進行整修。寄到戶籍地說查無此人,寄到租賃地的有取得回執聯,但女方仍擺明不搬離也不繳錢。因此,我於104年4月向板橋地院提出民事訴訟

 

現有問題如下:

1. 既已提民事告訴,是否仍可繼續催討房租?可被法律接受,不致變成騷擾的催討頻率是如何?

2. 每天早上7:30分按10分鐘的門鈴,但對方全無應答,可能在家也可能不在家,如此是否會被法律認為是一次催討?

3. 在門外貼一張A4紙張,上書”林小姐,妳已逾四個月未繳房租,請儘速繳納”如此的催討方式是否可被法律接受?若直接寫在大門旁的牆上呢?

4. 我可否如存證信函所聲明,對該址斷水斷電?若強制罪成立,一般法院判例是否會有罰鍰以外的處罰?若斷水斷電對方仍不搬,房租又該如何算?

5. 因女方自簽約起9個月來從未繳過任何一期的房租(都是男方繳),存證信函寄到身份證上的戶籍地也說查無此人,我是否可對女方提詐欺告訴?

6. 除了契約中載明4/11起的雙倍房租外,我也於狀紙中要求30000元的精神與時間賠償以及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請問還有哪些我可以主張的權利?例如5%的利息

7. 可否在提出民事告訴時,同時又申請支付命令

8. 一般民事案件首次傳喚時間是多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1 10: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催討,但是手段必須合法,頻率不可過高。

2、基本上算是一次。

3、可以,但是必須用詞中性無影射侵害名譽之虞。

4、要求遷讓房屋訴訟中,就可以要求對方返還仍占有房屋不當得利。至於斷水斷電的部分,不建議,倘若仍要為之,應該以存證信函簡訊、貼公告等盡量通知對方。

5、因為其前配偶有為其繳納,故而不會構成詐欺罪,建議不要任意提告

6、該案倘若未曾請律師協助,建議應該至少由律師協助撰擬狀紙。(此類訴訟沒有精神慰撫金)

7、同一案件不得重複聲請支付命令

8、大約一個月。

髒髒 104-04-13 15:20

各位律師您好

因為朋友跟我借錢 有對方借錢證據 可是我沒有對方身分證字號及地址 該如何聲請支付命令?

我有去法院諮詢 是否法院可以寄裁定書下來 我再去戶政事務所調閱對方戶籍 服務人員卻說 沒有他的身份證字號及地址 無法聲請支付命令

還是說裁定書另外申請?

可以煩請各位律師告訴我詳細內容及流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3 1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必須要有可以找到對方的方式,如工作地點、手機等,法院才有辦法協助找尋被告,倘若只有名字,則無法順利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3 23:03

您好,若對方向您借款後卻消失無影無蹤,或是以虛偽之理由向您借款至您陷於錯誤交付金錢,或有可能成立詐欺犯罪,亦可提起刑事告訴(若真的不知對方真實年籍資料,可將相關線索比如說手機號碼或車牌等資料)。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您所受之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Jan 104-04-11 17:50

律師您好,

今年2月發生車禍,肇責警方初判表如下:
A.對方汽車變換車道前未打方向燈
B.我方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因我方駕駛人有受傷且對方不願賠償民事調解失敗)

提告過失傷害

第一次開偵查庭檢察官要求雙方再次調解,故當日雙方

已簽下和解書同意以5萬元和解,我方應於收到對方款

項付清後始撤回告訴。

目前對方已超過約定支付日期但一毛未付,去電時對方

太太告知先生人已在國外連絡不上(p.s.被告是個僅有

居留證無身份證外國人

請問:

1.目前我方尚未撤告過失傷害,所以就等候法院判決是

嗎?但接下來若被告因一直不在國內而傳喚未到,我方

就直接勝訴了嗎?

2.我方若持法院和解書要求對方強制執行付款5萬元,

但對方名下無財產、無薪資收入......,可以要求從太

太(本國人)名下財產強制執行嗎?

3.承上題,因車禍肇事車輛車主為太太,雖肇事駕駛人

是先生,我方可以轉向車主求償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1 19: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未依約給付和解金,應該具狀向法院陳報。

2、並且可以持和解筆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3、車主不用負連帶責任,故而難以向其配偶求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1 23:19

可以直接拿和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唷!

豬豬 104-04-04 15:17

想請問我有一個朋友女方在7個月就滿18歲,現在已經懷孕大概有8周多

如果女方家長要告男方會有什麼罪,(但女方跟男方都想把小孩生下來)

還有這女生 其實已經離家出走4個月多聽她說以前家裡人很會打他受不了才出來的現在這女生的身份證跟健保卡都被她媽媽押著不還她,要叫她 回去,可是女生不敢回去怕回去之後會在被打,而且現在也已經懷孕了,請問有什麼辦法嗎。 因為現在比較麻煩的是是男生要帶女生產檢費用很多,還有結婚戶口,跟小孩出生的戶口

 

沈恆 (沈律師) 104-04-04 18:07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男方有可能被告加重和誘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4 18:59

同沈大律師所述,另若是女方家人有施暴之情形,自可蒐證聲請保護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尚無妨害性自主之問題,但若您父母仍對其提告,法院會仍受理,只是若無理由會以不起訴處分來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4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女方家屬對男方提告,男方均可為無罪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4 23:50

若對方已經年滿16歲,則只要您並沒有違反其意願而為猥褻性交之行為就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

104-03-22 15:41
請問一下 同意書已簽約半年各甲乙本(有簽名 電話 地址 身份證 蓋手印) 一開始我有向公司索取乙本契約 但公司的回應是怕洩漏機密也怕我弄丟 到時契約時間已到會核對甲乙本 合作同意書不是合約 任何人都是放在會計師的保險櫃保存,至於妳如有任何問題直接在公司觀看既可 就是不能拍照也不能領取 合作書內容頂多是公司薪資如何拆帳 工作內容 未滿半年離職如何處分 偽約金以及禁忌部分等等並無機密 這樣的同意書合法嗎?既然合法為何不能領取我要的保障?避免問題一堆我該如何完轉的跟公司反應?

不管與多少人簽定任何的書狀,理論上是任何一方均應要有一份才是正確的,彼此簽定任何書狀,都必須要面面俱到,以免產生日後無謂的糾紛,所以最好找專業的律師或會計師來書寫,似乎較為妥適,雙方如對合約書有任何疑慮,建議您委託專業的柯律師+柯會計師來書寫。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您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資格,讓柯律師為您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咨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12 14:32

Dear 英,

本案應該有個背後的故事,例如您可能質疑公司的薪水及福利 與當初所載不同,或您現在想要離職 或被指控一些無端的罪名 導致您想要回當初所簽的契約 

若您想要離職或對公司之間的糾紛澄清的話可以在 沒有契約的情形下直接發函,屆時他們就會拿出契約來回應, 我們可再針對契約內容例如約定是否公平來爭取我們所要的權益。

 

 

 

 

 

 

104-03-19 23:06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目前跟公司簽了半年合約 各甲乙本 但公司兩本都沒收 一開始我有爭取要乙本合約 可是公司的理由是怕我洩露公司機密 如果不放心可以請親朋好友或請律師到公司觀看 公司是很願意的 但我覺得合約上並沒有什麼公司大機密問題 頂多是公司多少給薪一些基本合約法則 (合約簽名 生日 地址 身份證 蓋手印)這樣算合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0 08: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偌合約記載各執1份,則對方無權禁止您索取您要的那一份,倘若有保密問題,可以簽立保密協議書即可。

2、惟,此部份沒有違法問題,至多可以向法院請求對方交出一份合約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0 09:05

您當然有權要求取得其中一本合約,如此雙方都可提出核對條款,避免產生爭執。至於保密的問題則同上曹大律師所述。

bb2028 104-03-12 19:01

各位律師們,

我收到鐵路警局的通知書, 案由偽造文書

網路搜尋後猜想應該是跟虛擬身份證購票有關

若之前(一年多前)確實因一時糊塗貪圖方便用了虛擬身份證購票, 但絕對絕對沒有惡意沒有販售, 僅是自己使用, 不是黃牛, 也如期付款使用車票... 也以為只是一組號碼, 沒多想這麼嚴重... 請問到了警局該如何應對? 就全部如實告知?

真的很擔心, 很懊悔... 謝謝您們的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2 1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視警方握有之證據資料,再行判斷是否承認或如何承認之,亦可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於事前討論回答之方向與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b2028 104-03-12 20:34

感謝律師

我想當天先一人前往瞭解確認案由

如真是我猜想的情況, 我能先回覆說我需要委任律師才回答問題嗎?

那接下來會是如何?警局再安排應訊時間?

再次感謝!

1.  有關刑法210條偽造文書問題,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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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2 21:30

您若是打算自己先去,就按照通知書上的日期去報到,但屆時面對警查訊問時,務必要想清楚,不要急著回答,甚至必要時也可以保持緘默。當然,若有律師在場,是較能夠協助判斷,請參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局製作完筆錄後,會再移送給檢察官,而在檢察官那裡,會決定本件您是否起訴,所以地檢署是一個關鍵所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ENNY 104-03-11 18:46

我爸爸去年底成立一家公司,負責人是掛我小媽的名字,但我發現我竟然是董事之一,我完全不知情,除了一張幾年前的身份證影本外就再也沒有拿過身份證和印章給我爸,我爸公司的營運內容我很擔心,之前都有失敗的案例,但這次完全瞞著我,讓我很緊張。

問題一:會有納稅問題嗎?

問題二:萬一經營不善倒閉債權人或債務問題會落在我身上嗎?該如何預防或全身而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1 1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公司有盈餘、分紅或是薪資,會有稅務問題。

2、有關於公司決策,倘若有經過董事會決議,您的父親還是有用您的名義作,會有相關責任

3、建議可以要求您的父親將您除名,否則必須提起偽造文書告訴及確認董事關係不存在民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2 00:42

您好,請您先確認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這部分可以到經濟部商業司公司查詢作確認),這樣律師比較好評估相關責任歸屬。

以上,如有進一步規劃之需求,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林智群 (klaw) 104-03-12 10:55

 建議發存證信函給該公司表示自己沒有同意擔任董事,以及辭任的意思

不然萬一公司有欠稅或其他問題,會拖累到你身上

葉子 104-03-10 11:20

104年02月12日凌晨時分下班遇到姊夫張家誠載他至興南夜市景新街410巷左轉回景新街329自家門口停放機車,然後陪姊夫到前面買東西,步行到安樂路二巷口時,員警已看見我沒戴安全帽為由。攔下盤查並要求進行酒測。我告知沒有喝酒而且我是步行中的路人拒絕員警以酒駕攔檢程序要求我做酒測,員警依我的身份證查出101年有酒駕紀錄。隨即請求支援,我陳訴攔檢過程給支援警官聽,支援警官也告知攔檢過程確實有爭議。但是每位員警做事不同。建議我可拒簽。等罰單來再做申訴。員警並強制扣押停在自家門口的機車。 疑點1.罰單上寫的攔檢地點與事實盤查的地點不符。 疑點2.沒有做檢測的動作就被認定並開立了酒駕單據還扣車

一、請速調查被攔檢地點附近的監視器,這個有時間限制,隔一陣子後也許就調不到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葉子 104-03-10 11:26

我需要去調閱監視器的用意??

證明他攔的是行人…而不是駕駛

a某 104-03-06 15:54

律師您好有兩個問題想請教

身份證是我現在母親的名字但是出生證明卻是另一個人的名字

現在知道當年被她送給我母親養

現在能告她棄養什麼之類的,還是有什麼屬於我的權益

2我跟我先生離婚兒子監護權歸我

離婚協議書上有寫

那想問能改姓還是我在嫁能給我先生領養之類的嗎?

麻煩您謝謝

楊律師 104-03-06 16:47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你親生父母親應該是於你7歲前將你交由你現在身分證上之養父母親收養 你無法對你親生母親提告棄養遺棄罪),因為你並非無自救之力之人(因為你有養父養母照顧) 你可以再婚後請你先生單獨收養你的小孩並向住所地之法院聲請認可, 你再婚後且先生收養小孩經法院認可後,小孩可至戶政事務所改為你再嫁先生姓氏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a某 104-03-06 18:16

謝謝你的幫忙,回答

當初她是算我一出生就送給我養母直接報戶口

所以不是領養收養關係

可以在請問

我兒子現在如果改跟我姓可以嗎?

需要什麼才能辦呢?

a某 104-03-06 18:19

謝謝你的幫忙,回答

當初她是算我一出生就送給我養母直接報戶口

所以不是領養收養關係

我可以繼承她的財產嗎?

可以在請問

我兒子現在如果改跟我姓可以嗎?

需要什麼才能辦呢?

 

一、你的生母一定有她的苦衷,可以的話原諒她吧,十月懷胎,如果不是萬不得已,那個人願意把自己的骨肉交給別人養,你都當母親了應該可以了解…可以的話原諒她吧

二、有人會去告確認親子關係存在…

三、未成年子女改姓的部分:

(一)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母姓;另外一個方法是聲請法院裁定…記得要緊扣法條要件事實。例如,要「為子女之利益」這點,要多所著墨。以前我在法庭看過前一庭的當事人就是說不出個所以然,然後法官當庭就說他不准的…

(二)改姓的案件我辦過…

(三)建議你可以考慮找個律師幫你寫個狀…

(四)法條列出來供你參考:民法第1059條規定: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
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
,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a某 104-03-07 01:1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你的生母一定有她的苦衷,可以的話原諒她吧,十月懷胎,如果不是萬不得已,那個人願意把自己的骨 ... (恕刪)

1因為是身邊的人。所以長大知道她沒有重大苦衷

所以原諒很難,

2何謂有人會告親子關係

3所以我現在幫兒子改姓還需要前夫同意

那如果我在嫁現任丈夫領養

後可以改跟我姓嗎?

還是需要走法律途徑【開庭之類的】那前夫會知道嗎?

如果請律師我可以告生母之類的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7 22: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您的生母將您交給別人扶養,但是您沒有生命危險,因此沒有刑法遺棄罪的問題,至於民法扶養義務的部分,是由代墊的人(也就是您名義上的母親)向您的生母請求。

2、有關於子女姓氏的部分,可以以離婚及取得監護權為由,向法院聲請變更。

奕方 104-02-27 16:53

請問:

租屋?係,房東要求簽本票,怕房客把東西拿去變賣和損壞
本票上有: 房東本名,金額,承租人本名和身份證;沒有押任何日期
如果日後房東因個人債務等.....因素,而轉讓本票給它人.
這樣對房客會不會有不利之處?!
如果有它人來要債索錢,房客有必要拿錢出來嗎?!
房客有必要跑法院嗎?! 會產生什麼法院上的費用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7 17:49

若遭第三人執本票聲請本裁,由於您本人實際上並未欠債,故一旦接獲本票裁定,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問:票上有: 房東本名,金額,承租人本名和身份證;沒有押任何日期

答:

一、本票上沒有押任何日期算是無效票。如果有人填日期上去而且未經你的授權,可能會有刑責。但你要怎麼證明原來沒有填載明期會是一個問題,因為據我研究,實務上鑑定單位就「數字」這個東西常常是鑑定不出來的。

二、如果是你題目寫錯其實有寫發票日的話,那如果房東把這個東西轉出去,到第三人手上,因為第三人與你不是直接當事人間,所以你不能做原因關係不存在的抗辯,除非你能證明第三人是惡意的…不然這個地方第三人會占優勢喔…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7 23:19

可主張發票日原先並未有紀載,固為無效票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7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本票上受款人記名且禁止背書轉讓,使本票喪失流通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奕方 104-02-28 08:45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問:票上有: 楊律師您好~
?於你說的不能作 原因關係不存在的抗辯

但我就是和第三者沒有任何關係連聯,也沒有實質借貸動作(往來),為什麼會是第三者優勢?!

小王 104-02-25 23:41

今年2月3日在台北搭乘友人的車被警察臨檢 要我們出示身份證 我有出示但友人忘了帶 後來警察叫我們下車沒經過我們同意就開始翻車子上的東西 後來在車上有翻到k他命 但開車的友人是說東西都是他的也止是他有在抽而已 我跟警方說我是搭他便車回家而已 但車上有搜出k他命0.7克 然後我們被帶回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特勤中隊寫了一些筆錄 筆錄上我是說我沒吸食任何毒品只是搭便車而已 但是後來警方還是有採集我的尿液兩瓶說我很衰還是要一起驗尿(警察有拿紙抄我們的手機內碼 和通話紀錄的號碼 但沒扣手機) 之後送我們到偵查隊蓋了一些蓋章的東西和蓋一些指紋就給我們走了 請問驗尿會只是驗三級的還是二級也會驗呢? 如果是驗到三級的通知單多久會寄來家裡是警察送過來嘛還是掛號 驗到二級的又是什麼方式通知呢 因為我們不是本是被抓的在地本縣市人 我們想請律師是否是一定要是當地的律師呢 事發在台北 如果是怕有驗出二級毒品反應是要在收到通知單前請律師 還是要等單子寄來再請律師呢 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4-02-26 07:31

大大你好  二、三級都會驗 依你遇到的情況

             若不想被勒戒 就必須趕快在時效內具狀爭取院外治療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你最後吸食是什麼時候? 是吸食哪種毒品? 這牽涉毒品代謝的時間,驗尿能不能驗出來,如果被驗出吸食二級毒品,初犯或距離初犯超過5年,可聲請戒癮治療,不要進勒戒所,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只要有在台北登錄即可承接本案,不一定要在地律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6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驗尿一二三級毒品都會一起驗,若您有施用一二級毒品,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7 02: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二級與三級毒品都會一起驗。倘若您有驗出毒品反應的話,建議您應在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向地檢署表明您欲戒癮治療之想法。否則,一旦裁定下來後,您就必須要進勒戒所了。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諮商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王 104-03-09 07:53

律師您好 因為不知道那天吸食的毒品有沒有含二級成份 也因為都還沒收到相關單位寄來的驗尿結果通知單(大約是多久會收到 我想事先準備先請律師 聲請不要進去勒戒) 所以不知道是否該先請律師以免要進去勒戒 是不是要先等通知單來呢還是??謝謝您的回覆

小王 104-03-09 08:0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因為不知道那天吸食的毒品有沒有含二級成份 也因為都還沒收到相關單位寄來的驗尿結果通知單(大約是多久會收到 我想事先準備先請律師 聲請不要進去勒戒) 所以不知道是否該先請律師以免要進去勒戒 是不是要先等通知單來呢還是??謝謝您的回覆

 

小環 104-02-25 01:59

實在忍無可忍,只有告對方一途

請問我在網拍賣東西
賣場標題(約50字)是我自已想的,親手一個字一個字打上去的
被討厭的同行拿去盜用,他直接複製貼上,貼在他的賣場,當成他自已的標題。網拍評價頁面有銷售紀錄可以證明,這段標題文字是我先使用的
請問只有約50個字的標題,有沒有受到台灣著作權法保障
可以依法對他提告....?
因為他覺得我搶了他的生意,他就在他的賣場以文字毀謗攻擊我

(毀謗對象已經指名道姓,指出是哪個網拍帳號在哪個縣市的賣家,那個買家一看就知道是誰了,因為那樣東西只有我們兩個人在賣)

他的賣場我蒐證好列印出來準備提告
著作權法如果也可以向他提告就要多告他一條

現在國內網拍都推超商貨到付款,也就是網拍帳號強制身份證銀行郵局帳戶。他就算當初申請網拍帳號是亂寫一通的,綁上去一樣找得到當事人。只是不知道告了分局的辦案人員會不會去拍賣公司調他的個資出來辦?

另外請問刑法誹謗罪,我告他,是他要負舉證責任是嗎?

他要自已去證明他打字在賣場上講我的事情是真實的

就算開庭我也可以不用理他,我不用負什麼舉證責任,證明他講了什麼事不是事實的是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確實是由您所撰寫,且內容也具有您的意思表達,應仍具有著作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榕榕 104-02-22 04:08
專業律師團隊們,我弟弟與合夥人在多年前於新竹合資開立公司,共同被投資提告詐欺」,案件持續訴訟至新竹高等法院,後來我弟弟接獲合夥人來電已收到法院「無罪」判決書後,不疑有他以為自己應該同是無罪,也疏忽沒有去確認自己在法院訴訟的進度,就從新竹將戶籍遷回基隆老家,回到基隆已經也將近10年,在這期間,從未收到過法院開庭傳票,且在民國98年時還換發過ㄧ次身份證,但在104/2/12那天中午,弟弟因去政府機關洽公,入內必須交換證件,結果當場被駐衛警電腦抽查到「被通緝中」身份,當下就被員警帶到派出所,又接著移送到基隆分局還上手銬,當天下午六點就被收押在基隆看守所了,我覺得太冤枉了,請問我要如何為我弟弟抗告上訴救他呢? 需要協詢事項: ㄧ:我是否能去調閱影印法院審理過程卷宗?申請程序為何?費用為何? 二:要回原判單位(新竹法院)調閱,還是能就近於(基隆法院)就能取得卷宗影本? 三:為何都沒收到法院傳票,就算是被臨檢到為通緝犯,為何都沒召開臨時偵查庭,就得必須入監執行服刑,是否有行政作業瑕疵,有機會抗告假釋? 我們家就只有這個男丁,老母親每日以淚洗面,身體也因此臥病在床,麻煩哪位律師大善人,救救我們,好嗎???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2-22 05:08
您好,可以先給我看其他合夥人判決(給案號),合夥人無罪並不代表你弟一定無罪, 這部分還要看卷證資料。會被收押的原因應該逃亡通緝多年。一審不可能在被告未到庭的情況下逕行判決。也有可能一審上訴,二審沒到庭,二審逕為判決,確定後檢方執行科通緝。 如果是新竹地院通緝的案件,卷在新竹地院,應該要向新竹地院閱卷。 通常這類案件除非有不可抗力的情況,都會解交原通緝法院審理,不太可能由逮捕地的方法羈押。(如果是判決確定已經要執行了,那就會這樣) 所以有幾個問題請你弄清楚: 被通緝的原因:是要執行徒刑?還是偵查中不到被通緝?還是審判中不到被通緝。 如果是執行徒刑,會有指揮書,如果是偵查或審判中不到以有逃亡之虞收押,會有押票。 最後請你將上開部分給我,以便研究。 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屏東及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邵勇維律師 賴id ncc101ds

我登錄下列公會,臺北、桃園、新竹、嘉義、南投、高雄、屏東(台中最近要登錄)

為爭取時效,請家屬安心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帳號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或電郵地址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榕榕 104-02-22 12:45
回覆 邵勇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以先給我看其他合夥 ... (恕刪)

 邵律師您好,您提及的一些需要提供的資料,例:其他合伙人判決(給案號)→年代久遠,那些合夥人早已失聯,無法連絡上並取得資料,我弟當初在新竹開公司,我們住在基隆的家人都完全不知悉,直到2/12他被收押服刑後,我們才知道他有案在身被通緝,我弟手上有沒有任何當初任何訴訟的文件資料,為了釐清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只能先去去新竹調閱完整卷宗,才能study後續處理辦法,請問我該如何前往新竹法院調閱影印,因為有人告訴我【需要受刑人親自申請】,但是我弟已經在看守所服刑,是否有其他方式可取得呢?邵律師我感恩您的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恐需先去探監了解情形,並可委任律師盡速安排閱卷或調取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2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弟弟目前遭收押,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看守所辦理律見,與您弟弟討論案情,若已被起訴,可聲請閱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IKA 104-02-09 19:45

我想請問一下,我今天收到公文想請問你們

內容是:主旨:有關台端於網路刊登化妝品廣告疑涉嫌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乙案,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台北市政府衛生局104年1月28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431320700號函辦理

二、台端於網路刊登「朵朵神速大豐胸貼 五盒為一個療程一盒有四片」化妝品廣告(下載日期:103年12月24日),涉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

有關上述產品及化妝品廣告審定之審核表相關資料。

我想請問我在拍賣上架時間是103年10月,下架時間是103年11月,只上架20天就下架了,可是我都沒有賣出去也都沒有叫貨,而且為什麼下架了還會被檢舉?我2/16號要至藥局政科說明,請問除了帶身份證 私章之外還需要帶甚麼東西嗎?而且我還只是學生會被罰多少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衛生局說明您的情形及未有出售等情,以便能夠請求從輕處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9 21:44

刊登了就會有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的可能,建議屆時務必到場,並展現良好態度說明自己事實上刊登的時間不長,並表示自己尚是學生及一時不慎等,請求從請處罰。

idar 104-02-11 12:29

我也接到了一張,這個通常是行政裁罰,我的印像中是最輕四萬元起跳。

不過也不用太緊張,你可以收到裁罰後提出行政訴訟再委請律師代撰抗告文書。

因為你賣的東西的價值跟被罰的金額根本不成比例。僅此建議

Animatrix 104-01-30 15:09

三年多前與前妻兩願協議離婚,協議書在文末

最近前妻因男友的關係不想再照顧小孩為由,想把監護權給我

我則要求必需每月支付小孩扶養費一萬一才能換監護權
但女方堅持不想付這筆錢

 

但我非常不能接受這一點,因為當時離婚我給小孩扶養費為兩萬多

幾乎是我薪水的1/3,當時還多次討論這數目,女方也都一口回絕

 

所以目前的打算是先委曲求全

答應女方的要求在協議書上註記女方不支付小孩扶養

待修改後的協議書至戶政事務所存檔後,再向女方要求扶養

女方不付則直接走法律途徑

 

所以想請教這樣以後要的到小孩扶養費嗎?還是因為已經有註記女方不支付小孩扶養費就要不到這筆錢了呢?

另外離婚協議書要怎麼修改會比較好呢?

謝謝了

 

當時的離婚協議書如下

離婚協議書
茲男女雙方因個性不合,理念不合,難偕白首,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同意兩願離婚,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條款如後,以玆信守:
一、本協議書經男女雙方暨見證人簽章後,願共同至XX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嗣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雙方不得有任何毀謗傷害之情事或藉故干擾他方之生活。
二、除本協議書所約定之事項外,雙方均同意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財產賸餘分配請求權。
三、雙方於離婚生效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各自所有的債權債務,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四、雙方所生之子OOO(女,民國000年00月00日生,身份證字號:xxxxxxxx) 雙方協議由女方單獨任監護權人,亦即有關XXX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女方任之。            
五、男方同意按月支付女方扶養子女XXX所需費用每月新台幣(下同)貳萬貳千元整,至子女20歲時(即XXX年X月XX日)為止 。自100年8月起,男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款項匯入女方指定之帳號(銀行帳號:xxxx-xxxx,戶名為xxx)。
六、男方擁有探視未成年子女之權力(探視之約定):男方可於每月與女方約定適合(每月兩次)的星期六,至女方住處或雙方約定之場所與子女會面交往,並得接子女外出,於翌日下午七時前送回女方住處。
七、本協議書壹式伍份,男女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乙份為憑,另一份呈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以下空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不答應您前妻之請求,拒絕修改離婚協議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不答應您前妻之請求,拒絕修改離婚協議書。

平平 104-01-27 18:12

我申請支付命令,但只知債務人的姓名和店址(租的,最近幾乎沒開店做生意),因沒有債務人的戶籍地址及身份證字號,去戶政申請不到債務人的戶籍謄本,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知道債務人的電話,也可以陳報給法院,請法院查其登記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7 22:48

聲請支付命令時,可以先寫對方目前之居所地。

104-01-23 23:16

於1/23日時在高雄火車站遇到推銷人員,當時他帶著我進店面裡,之後給我介紹一堆英文

然後叫我簽字,後來我交錢,拿到貨後發現這些我都不需要,那可以退貨嗎?以下為訂購單內容

姓名:OOO 姓別:O  出生日期:OOOOOO 身份證字號:(沒填)

學歷:(沒勾選) 職業:(沒勾選)

品名: 贈一年會員 計18片光碟片

付款方式:一次付款:總價_______
 V分期付款:總價_______共分20期,每個月一期
第一期(定金)900 第二期至第20期每期金額900

身份證登記之住所(有填完)

現址:(未填)

服務機關:(有填)

送書地點:自取

分期付款繳費方式:自繳

約定條款:

買方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上列語言教材並同意遵守如以下:

一、感謝你對本公司產品的惠顧,如發現寄送之書籍、光碟、錄音帶有任何瑕疵,請自訂購日起

一星期內提出反應,逾期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拒付、遲付、應付之帳款。

二、買方於繳分期款項時,無論以任何方式繳款,請保留正式收據兩年。若過帳款有爭議時,將

以收據為憑,無法提示收據者,請自行負責。

三、本買賣於買方價金未全部給付完畢前,本產品之所有權仍歸屬賣方所有,買方若違反本約

時,願受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三十八條訴究。

四、買方簽定付款後若非歸責於賣方,買方不得任意要求終止合約

五、以上條款各項約定,本人完全同意

買受人親簽:OOO 服務專員:_____ 轉帳日期:2/5 900

已收定金:____  現金:900 郵局:____ 信用卡:____ 尚欠訂金:0

大樹 104-01-17 12:42

家裡收到一張鐵路警察的通知,通知書上載明因偽造文書案(涉嫌冒用虛擬身分證號訂火車票),要到某火車站報到。想到因是去年7~8月期間要帶老婆小孩回花蓮娘家過暑假,由於老婆的父母都在花蓮,為了讓老婆小孩能探望年長的父母時常往返兩地,常期為購票所苦。長女目前4歲8個月於未滿1歲時即有氣喘的毛病,次女目前1歲7個月於6個月即有異位性皮膚炎和過敏狀況,故常於公司、家裡、醫院奔波,也曾為了小孩生病將好不容易訂到的車票忘了取消導致被停止訂票;另外為了解決花東線經常訂不到票的情況,訂票時都會開好幾個視窗訂不同時段的票,又為了解決身份證字號不夠用及怕被停止訂票的問題,想到朋友曾經說可以用身分證字號產生器上網訂車票,想說訂票也是訂來自用,沒有營利或故意不取票,真的不知道這樣會違法,現在真的非常後悔和自責,請問是否有辦法請檢察官從輕量刑或是免除刑責。實在很擔心怕被判刑或緩刑,也擔心留下案底影響未來換工作,畢竟還有家庭要照顧,老父也才於去年12月去世,老母身體已經不好,我可以想辦法繳錢和上法律課勞動服務等等通通都做,不知有什麼方法讓我緩起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7 14: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確實涉犯偽造文書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爭取較輕的處遇。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7 18: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7 22:18

Dear 大樹,

 

關於所謂的偽造文畫之類型的犯罪,都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此一要件,雖然您的確不是該身分證字號之人,是無權以其私人名義訂票無誤,但除了此點外,您訂票的內容(即起迄站、時間點)都是真實的,是實務及學說上大都以「內容虛偽」來判斷此一「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要件是否成立,建議您以此點說服檢察官。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您好:

依您所述應該沒有前科

所以只要妥適處理應有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之機會

建議應尋求有經驗之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台中狂派李奧納多 104-01-11 20:46

大家好
由於之前在網路上販售PTT代號(ID)
(類似於線上遊戲的角色,但不需要身份證與email資料,任何人都能夠申請且相當容易;在各個看板只要有足夠的登入次數就能發文,而登入次數只要有登入就每天算一次)
(PTT代號與金融帳號是完全無關的)

所以在前年也賣出好幾隻自己用不到的分身
買家都是不認識的人(在露天拍賣下標的)
賣出後也沒有再登入

但最後一次賣出的代號
那個買家在PTT貼文賣電腦產品
別人匯款後卻沒出貨所以他被告詐欺
只是在這個代號賣出前因為是我在用所以會有我的IP
也因此在前年底就以被告身份先去筆錄
去年初去偵查庭
沒想到這週還是被以詐欺的幫助犯起訴

由於網路上在賣PTT代號的人非常多
(露天、8591等都有許多人在賣)
我根本沒有想到說會有人用詐騙的方式在PTT上騙錢
我也不認識那個買家
我的分身也沒有在PTT貼文
買家也沒有因為跟我買就會特別得到其他使用者信任

我在露天拍賣上有寫「請勿做違法的事」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有寫這句被當作幫助犯?
但我當時會寫這句是因為怕有人在網路罵訟棍被告
或者散佈一些性愛照片被告
根本也沒想過什麼詐騙的事

而那個詐騙者當初跟我買PTT代號時
交易的簡訊、露天拍賣私訊、銀行匯款紀錄
我全部都有留存

想要求助大家
遇到這個情況該怎麼辦呢?

謝謝!

(之前也有人賣線上遊戲帳號,結果買家拿去詐騙,但那個案子賣線上遊戲帳號的人是不起訴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已經被起訴,但不代表法院即會被判有罪,您仍可以朝無罪方向去答辯,當然要解釋給法官了解是很重要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台中狂派李奧納多 104-01-11 21:4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已經被起訴,但不代表法院即會被判有罪,您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

另外也想到
除了檢察官會以我當初提醒「請勿犯法」這點之外
也有律師提醒說
那個詐騙的買家也可能會故意把錯推到我身上
所以這點也是要小心

我是覺得沒有任何主觀犯意還被起訴實在是有點委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覺得無罪就應堅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1 22:11

您可堅持未具有詐欺之犯意,建議您委任律師陪同開庭爭取您之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1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應盡速委任律師至法院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為何,為您撰寫相關書狀答辯或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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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開 104-01-05 09:54
因有寵物醫療糾紛,要簽此切結書才肯退款!切結書內容: ---------------------- 切結書 病例號碼:045xx 病患:小豬 品種:蜜袋鼯 飼主:吳xx 電話:0915-xxxxxxx 因帶至本院作結紮手術,總共花費3420元整,本人因?不滿意醫院治療,要求退費,醫院基於解決客訴為優先考量,同意全額退費,本人願意負責小豬後續所有的照護醫療和放棄所有法律抗辯權,並同意不得在所有網路、媒體及任何公開場合上,發表對醫院有損壞名譽之事,如有違背願負所有法律責任切結書人: 身份證字號: 電話: 地址 日期:104/01/03 ---------------------------- 此切結書很簡單,就ㄧ張a4,簽約在對方診所,就我ㄧ人與對方經理在小房間談, 我有簽名也寫內容算有法律效力嗎? 想請問在"簽之前已有人知情"並在我簽後轉發網路,公開此店家的醫療狀況,主要不是要求償,是見寵物慘狀想傳網路分享這家醫療的技術... 但並非是我"本人"在網路、媒體散播,請問這張切結書他還能向我提告損害名譽或其他告訴嗎? 我不曉得就字面意思是我"本人"在網路散發才有效是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5 10: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切結書只要不違反法令或是公序良俗,簽立之後就有拘束力。

2、重點應該是在您簽約時有無告知對方已經讓別人知悉,抑或於簽約之後,有告知知悉之人不得任意散佈,否則都有可能違反切結書之義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5 22:50

您好,切結書之內容只要未違反法律強制規定,亦無違背社會善量風俗,且雙方於簽約時意思表示未受到詐欺脅迫等干擾,就會有效唷!

alan 103-12-30 18:50
請問後續應如何處理? ------------------- 11/27我收到mail通知有購買露天廣告,警覺異常登入去看才發現帳號盜用盜用者刷卡(不知是誰的,那一張卡)購買露天點數1000點,並用購買露天廣告,廣告3支異常低價手機。 我趕快先下架此三支手機,並更改密碼,並通知露天此事,請露天將此筆交易取消,網路搜尋如何處置後,當晚向警局報警(有盜入者IP)。 直到11/28下午露天仍未處理,再發信向露天反應,露天才將帳號先停權,並在11/29將盜入者購買廣告停播。 但對盜刷事宜,露天一直不回覆,只會以制式信件回答, 『您好: 經查詢,我們發現您的帳號疑似有被盜用的情況,
為了安全起見,露天已將您的帳號暫時凍結。
首先,建議您將常用來登入露天網站的電腦完整的掃毒一次,
以免木馬程式存留電腦中而再次被取得新密碼。
也請修改您的信箱密碼,根據我們的處理經驗,通常只要會員的信箱被盜用
便可容易猜測取得其他網站之登入密碼,因此請進行修改,以確保帳號安全。 若您要復權,請於客服中心提出復權申請,並請您提供您的以下資料,
以便確認為真實帳號所有者,而非盜用帳號者。
1.身份證字號
2.身份證發證日期(也就是生日欄位下方的日期)
3.身份證的『發證地點』(在『身份證發證日期旁括弧內』) 待露天收到您的復權資料並確認後,在進行復權的同時,
有關您帳號因疑似被盜用而產生的費用
在無警方或法院正式的判決前,
露天拍賣基於協助會員使用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的立場,
將依露天拍賣費用處理政策,協助沖銷您因疑似被盜用所產生的費用。 謝謝。』 但在昨天(12/29),又收到露天疑似冒刷通知,
『您這筆信用卡交易因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與持卡人於銀行留存的資料不符,將被露天拍賣系統列為疑似冒刷!
目前您此筆刷卡交易仍視為有效,
但基於交易安全,系統管理者將執行下列動作:
1.    此張信用卡將無法再進行任何刷卡交易
2.    針對您的露天帳戶進行調查,必要時將把您的帳號停權並列為黑名單會員。

══════【停權帳號說明】══════════════════════════════
您無法再進入露天拍賣。
且被禁止以任何方式使用露天拍賣所有服務,包括註冊一個新帳戶。
露天拍賣可能將與此被列入黑名單會員有關的帳戶或是使用者一併停權。

此外,
如果您有正在拍賣或販售的商品,
系統已經全部強迫下架,
不能再販售,
也不會產生任何得標者或購買人。

如果您已經對部分商品下標,系統已經取消全部出價,將不會成為得標者。
═══════════════════════════════════════════════ 』 這代表露天仍將此筆交易向銀行請款,當下就再寫信跟露天反應並請他們將帳號註銷,12/30四點多回覆,但內容仍同第一封制式信件,也未將帳號註銷。 今天(12/30)又收到自稱露天公司的人打電話跟我說銀行收到持卡者電話說他並未做此筆交易,問我有沒有做這筆交易。跟她說明狀況後並問後續此筆交易是不是就會取消,她竟然跟我說要我自己去問銀行;跟她說我根本不知道是刷誰的卡,那張卡,我要向那家銀行確認;他的回覆是她只負責跟我確認我有沒有做這筆交易,其他的要我跟 露天反應。 我因為發現的早,盜入者欲利用此帳號詐騙的技倆未得逞,但他們公司明知此交易是盜刷,只要將此交易取消就不會有金錢受害者產生,但露天堅持成 立此筆信用卡交易並向銀行請款,可以說是此帳號被盜的唯一受益者(如果真被他們請到錢的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30 1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向露天發存證信函,說明您帳號盜用,未購買相關產品,並請求調查盜用之人,以利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追究相關刑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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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2-23 22:28

請問20141216下午4點左右被網站的借貸公司騙走了4家存摺提款卡和密碼,也被騙提供了身份證和健保卡和信用卡影本,3天後一家銀行中午打電話給我才得知是警示帳戶立刻打給其他銀行遺失也無法制止詐騙集團,20141218當時在上班趕緊打電話報警,晚上下班去報案,警察說要等外地警察處理,我問警察怎麼辦該怎麼做,所以警察告訴我只能等傳票,請問我該怎做?謝謝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3-12-23 22:40

例稿給你。中低收入戶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帳戶變成人頭帳戶?!─這個是在法律諮詢家最常見的問題,有時候一天就有兩三個人詢問,其類型大概可以分為
(一)找工作被騙
(二)小額借貸被騙
(三)存摺跟提款卡遺失(最近這方面的答辯少見了)
萬法歸一,其實無罪的答辯原則很簡單,就是如何說服法官你確實被騙?或遺失
勇公綜合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無罪經驗、不起訴處分的經驗)以及最近律師辯護的經驗,分析答辯原則如下:
(一)提出資力的證明,簡單的來說,就是讓法官知道你確實有一定的財產,不需要淪落到賣帳戶的地步,舉證方法,提出在職證明、國稅局的財產清單、存摺、定存單、權狀等可以證明你有財產的方式。
(二)被騙的證明:例如詐騙的網頁、詐騙簡訊詐騙line訊息、郵寄的收據、甚至也被詐騙集團騙錢,自己匯錢的紀錄。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如果想要增加勝率,可以請。若經濟上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或精神障礙等情況,可以申請法律扶助。
以下提供制式化例稿,僅供參酌。

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最高法院40年臺上字第86號判例意旨參照)。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同院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指以幫助之意思,對正犯資以助力,而未參與實行犯罪行為者而言,非但行為之外形須可認為幫助,更須與正犯間有犯意之聯絡。若幫助之人並無違法之認識,則其行為縱予正犯以助力,尚難遽令負幫助之罪責(同院20年上字第1828號判例意旨參照)。
公訴意旨認被告OOO涉有上開罪嫌,無非以證人即被害人之證詞、匯款之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帳戶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明細資料、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案件紀錄表等,為其論據。惟被告堅決否認有何幫助詐欺犯行,辯稱伊找工作時,對方要其伊將帳戶郵寄至該公司等語。是本件之爭點,在於被告行為時主觀上有無幫助之故意,亦即被告在交付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等物時,是否明知所交付之物,將為他人利用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並有意使其發生(直接故意)?或可預見所交付之物將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而仍容任該等情事發生(未必故意)?
經查:被告確實因找工作郵寄上開帳戶,此有宅急便寄貨單乙份在卷可查。又被告確實有收入,此有被告國稅局102年度所得財產清單在卷可稽。足認被告案發當時確實有固定之工作及收入,衡以一般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所能獲得之報酬均屬有限,又極可能於事後遭受刑事追訴處罰,故一般幫助詐欺之行為人,多無正當職業與收入,被告既有正當工作及固定收入,但尚難認其即有甘冒如遭查獲之風險,而
出售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之必要。又參以現今社會之經濟活動甚為多樣,實難苛求參與者應對各式經濟活動有深入瞭解,且詐欺集團詐騙被害人之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其詐騙所得之物除一般認知之金錢外,為達其最終保有詐騙之所得,甚至連帳戶、提款卡等物,亦可能成為詐騙之標的,是被告因經濟壓力致落入詐騙集團以工作為餌之圈套,遭騙走上開帳戶之提款卡及密碼,亦非無法想像之事。再者,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政府雖不斷宣導防詐騙之觀念,提醒民眾切勿
聽信任何不明人士之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匯款,報
章雜誌及新聞媒體亦時常報導民眾遭詐騙集團騙走大筆金錢之案例,社會上仍有為數不少之人遭詐騙得手,其中亦不乏在社會上有相當地位或受過相當教育之人。何況被告為原住民,居住於窮鄉僻壤,資訊較不發達,年紀又輕,
,其對於社會狀況之瞭解,衡情應較一般具有正常智識經驗之人為低,自難以其在無法確認對方真實姓名年籍之情形下,仍逕自將重要之金融帳戶金融卡及密碼交付他人之疏失行為,即遽以推認被告主觀上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存在。又本件詐騙集團,已遭查獲,則本件被告於交付
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之時,是否具有幫助詐欺
之不確定故意,實顯有合理之懷疑。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一.此類案件有罪率偏高,約八成有罪[幫助詐欺];如果是在士林地院,有罪率更高。

二、我在士林打贏過一件,當時我是士林地院89年以來第3件無罪判決。

三、訴訟策略上可選擇的路有二條:

[一]與被害人[因你的帳號被騙走被利用來騙別人錢的被害人]和解,認罪,爭取緩起訴緩刑

[二]否認犯罪,傾盡全力爭執無罪判決。

[三]第一個選擇好處是迅速結案,不用開很多人庭;第二個選擇要開幾次庭,但是爭個清白。

[四]以前我向來認為無辜的人就是不要認,但是開庭的辛酸呀…律師深深了解,所以你要自己決定:是為清白奮戰到底,還是快速的解決案件但是留下前科

[五]這類案件有一個鮮為人知的關鍵點,就是他們騙了你的卡片及密碼後存摺是留給你的…這個的作用就是讓你乖乖的當替死鬼。因為這些詐騙集團會選擇特定銀行,這些銀行只要凍結後刷本子就刷不出來,你刷本子結果都一樣,就會乖乖當替死鬼了…

[六]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眉心 103-12-17 18:37

你好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如果害怕自己身份證影印本和郵局存摺影印本被拿去私人機構借錢

身份證影印本和郵局存摺影印上寫僅供申辨××銀行××信用卡使用塗改、他用無效
複印無效

這樣有用嗎

身份證影印本和郵局存摺影印上寫僅供申辨××銀行××信用卡使用塗改、他用無效、複印無效

這樣可以防止別人拿自己身份證影印本和郵局存摺影印本被拿去私人機構借錢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上面註明使用目的,確實可以防止別人濫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眉心 103-12-16 17:42

律師你好

朋友要跟我借錢要寫借據

只給我他的郵局影印本上面是他本人的名字

身份證都沒有

這樣有用嗎

郵局影印本可以借錢嗎

謝謝

 

馬偉涵 (malaw) 103-12-16 18:57

您好:

借人金錢最好能同時留下借據及資金流向(如匯款紀錄),以免日後發生糾紛而有舉證困難。既然對方有郵局帳戶,建議用匯款即可,再另外於借據簡單記載借款金額、日期、付款方式等內容,由兩人親自簽名。借據上最好留有對方身分證號碼及戶籍地址,至少也要有其中一種。以上供您參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6 23:15

建議您直接用匯款之方式並以借據為憑,另外,可要求對發開立本票

小雅 103-12-16 00:34

我是在網路上應徵工作幫忙A賣東西,所以除了Line資料是留A賣家的,其他帳戶號碼資料手機號碼都是留我本人的號碼《A賣家沒有我的身份證字號、存簿以及印鑑》,後來有B買家跟C買家來下標買東西,我像A賣家告知有買家下標,A賣家直接與B買家跟C買家用Line聯繫討論,我不清楚他們的討論內容,其中A賣家會直接跟我說他們有沒有要買,其中B買家直接跟A賣家討論後,先匯款三千至A賣家的帳戶其餘面交後付款但遲遲未聯絡,然而B買家是直接匯款八千到我的帳戶再經而轉帳至A賣家的帳戶,A賣家是跟B買家說貨物當日寄出。一旦A賣家收到錢後一直不聯繫,Line也已讀不回。但由於資料都是留我的,所以B買家跟C買家就主動聯絡我,我才知道我已經被利用了,我主動向買家們聯絡並且願意承擔一切責任,跟買家說明我也是跟她們一樣受騙上當,其他我還需要做什麼嗎?因買家感受到我的誠意想要解決事情也主動不提告,這樣以後還會不會有事情?我已經跟買家們協調好願意還錢並且雙方簽下切結書,這樣的動作有保障嗎?另外,我需要做什麼動作保護自己嗎?我也是受害者之一。帳戶跟電話以及地址以後還有問題嗎,需不需要把帳戶做取消?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6 11: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再簽立和解書以保障權益。

2、應該取消相關帳戶,並且告知對方不得再使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民事部分,應只要賠償公司損失即可,但本件因涉及刑事侵占問題,若您不願再受對方一再的高額求償,可以考慮自首,且由於也有還款大半,基本上輕判是有可能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ean 103-12-15 19:53

您好:

敝妹最近與a男分手,前日a男拿出一張妹妹簽名的借據要求妹妹還錢,借據上有敝妹的身份證影本及簽名,但妹妹說沒有跟a男借過錢也沒簽過借據,該借據應該是a男利用之前讓敝妹簽過名的文件空白處,重新打印後製的。

請問若是如此,法院會協助查證該借據的真實性嗎?還是只會確認簽名是否本人親簽?可以反控a男偽造文書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5 2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該借據之簽名非您妹妹所簽,可委任律師提起偽造文書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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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n 103-12-15 20:0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該借據之簽名非您妹妹所簽,可委任律師提起偽造文書之告訴。

 

律師:謝謝回覆。重點是簽名是妹妹親自簽的,借據相關事項是後來列印上去的,有點麻煩……

有關您所提示偽簽借據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可以請求法院命對方提出文件原本以供辨識

且對方仍應舉證有交付金錢之事實才可能被認定有借錢給妹妹

對方此種情況應屬構成變造私文書之情形,也屬於偽造文書罪之一種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

本案應分兩個層次

民事案件部分

也就是該不該還錢這件事

法官當然會去調查借據真偽

法律借款返還訴訟

對方必須證明兩造有借貸關係外

還需要證明確實有金錢給付(如匯款)

否則法官會認定借貸關係不存在

刑事方面

你可以反告對方偽造文書

當作反擊的籌碼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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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n 103-12-16 15:48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本案應分兩個層次

民事案件 ... (恕刪)

 

請問律師,對方對於金錢給付的說法是說都用現金給敝妹的,然後借據上也有註明已經收訖的金額,這樣是不是就沒辦法了...

路路 103-12-14 13:34

你好

我有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我有個朋友跟我很好

我很信任她

所以我的身份證給她看過

可是她利用我的身份證

去到處消費欠錢

現在那些老闆都拿借據跟我要錢

我要理他們嗎

借據上面有我的名字和身分證字號

他們告我

我會輸嗎

我說叫他們提出有給我錢的證據

他們說來用餐和修車會有什麼匯錢證據

法官看到借據

我就要乖乖拿錢出來

真的是這樣嗎

我越想越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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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12-14 17:25

您好!

如果借據上的簽名不是您所簽,實際簽名的人會觸犯偽造文書罪,也應自己負擔欠款,您不用負責償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4 22:15

銀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您無簽名就不用負責唷!

蓓蓓 103-12-01 20:03

大家好

因日前幫前夫當機械機台的中租連帶保證人,但因為現在跟前夫已翻臉沒有聯絡了,我有聯絡中租業務,他跟我說應該可以幫我取消連帶保人的事,但我還是覺得怕怕的,當時我只有簽名+蓋章+提供身份證,因為我怕前夫還不起貸款,而我又要扶養兩個幼小的小孩,我變成名下都不能有資金跟財產,我想請問我應該怎麼做才可以保護自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1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中租不願取消您的連帶保證債務,您可將名下之財產放在子女身上,避免您前夫無法清償債務,中租對您請求清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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蓓蓓 103-12-01 21:0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中租不願取消您的連帶保證債務,您可將名下之財產放在子女身上,避免您前夫無 ... (恕刪)

律師你好,我想問的是 我目前名下已沒財產,戶頭錢已領出淨空,如果中租願意幫我取消,我就可以放心了嗎?還是需要前夫債務人與另一個連帶保證人的同意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中租願意取消您連帶保證人責任,當然即無問題,建議應以書面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蓓蓓 103-12-01 23: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中租願意取消您連帶保證人責任,當然即無問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為我怕日後有麻煩,所以我已先將名下的財產過戶了,戶頭的錢也先領出,像這樣我跟中租談,談說我名下也沒財產更沒錢可以還貸款,他們應該就會更同意撤換我是連帶保證人的關係,而趕快請債務人再找別人當對吧

蓓蓓 103-12-02 10:11
回覆 蓓蓓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謝
另外想訊問說,如果我出去工作有勞健保,之後如果債務在我身上,對我會有影響嗎?我想請之後的公司幫我薪水用現金就好,只是有投保勞健保有影響嗎?
wolf 103-11-25 14:30

於102年4月時網上認識的女網友交往,她提出要我貸款借她償還約50萬的債務與5萬多的保險電話費,102年8月用汽車貸款50萬元給她,由於她住新竹我住台南,說不放心帶那麼多錢在身上,要求把我的提款卡給她在回新竹領,當初說好每個月會自己繳貸款,可是到現在才繳2萬元整,如果全部繳完要環70萬,其餘還是我在繳,沒簽任何借據,只知道姓名生日,香港人有台灣身份證,不知道住址,已經半年沒見面,但有通電話錄音,提款卡也不還我,請問律師怎麼辦?

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依您所述,您所遇之網友極可能係自始即無還您錢之意願,而以幫她償還約50萬的債務與5萬多的保險電話費等理由為詐術,向您詐取50萬元,依上開法律規定,您可依法向地檢署具狀提起詐欺告訴。另亦可依民法侵權行為及不當得利之規定向其請求返還50萬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5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詐欺。並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lisa 103-11-25 11:16

請問 先生因為外遇,但又拖著不願離婚,目前先分居了。

而家裡的房子登記是他的名字,目前還不打算賣掉,

請問要怎樣在登記離婚後,還能保障我方房子的權益?

(口頭承諾說由我跟孩子居住,他搬走,這樣對我們有保障嗎?)

如果在協議書上寫:

甲乙雙方完成離婚登記,若未來甲方將xxxxx 之房屋買賣後所得均攤為三等份,分別由甲、乙方及雙方所生之子ooo(身份證000000000)共同平均持有

這樣可以嗎? 但還是很怕他未來私自賣掉..

另外對於贍養費扶養權、監護權扶養費、教育費等名詞不是很了。小孩會是由我帶,這樣協議書這樣寫是否ok,

雙方所生之子ooo(民國oo年o月o日生,身分證號:00000000)之監護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有永久的探視權。 甲方同意給乙方每月扶養費用(含生活費),為甲乙雙方月收入合計之三分之一,惟甲方承諾乙方每月扶養費用至少新台幣xxx元整(依求學不同階段,調整扶養費用,惟需由甲乙雙方達成共識進行調整金額),應於每月?日前將費用匯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
冰封舞 103-11-12 18:31

我有一位朋友,跟她的其他友人借款約八萬一千元,

借款的原因是因為家人未經過她本人的同意拿她的身份證去跟錢莊借貸

她她為了怕錢莊持續跳款跟友人借款(她本人已經把自身的存款都拿出來了。)

現現在她沒有工作,又懷孕,自身也沒有任何的錢財了。

如今當初說義氣相挺的朋友們控告她侵佔

請問,她這樣罪名會成立嗎?會怎麼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2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主張僅為單純之借貸關係,而無侵占之犯罪故意,即無易持有他人之物為所有之侵占故意。

冰封舞 103-11-20 04:27

律師好,那我想在請教一下..

這樣還是會被起訴嗎?有可能反告對方毀謗嗎?

如果說,對方還控告詐欺了話,是不是就成立了?

芳芳 103-11-05 22:21

你好

不知道自己身份證字號和名字同時被知道會有事嗎

我的身份證字號被我的乾妹妹知道

我的乾妹妹用我的名字和我的身份證字號

跟一個賣麵的老闆借錢

賣麵的老闆拿那張借據給我看

那張借據只有我的名字和我的身份證字號

其他的身分證影印本都沒有

原本我不想理他

可是大家說借據有我的名字和我的身份證字號

我就要負責

我越想越怕

借據被老闆收回去

我沒證據如何自救

 

 您好:

只要不是您借錢及簽名就不是由您負責

對方要向您主張權利就應由對方負舉證之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5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無簽立借據,不存在借貸關係,並對對方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5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借款成立前提在於有金錢的交付,故若對方無法證明有給付金錢給您,且借據上又沒有您的簽名,對方向您主張返還借款,沒有理由唷!

玉兒 103-10-26 21:56

律師你好

我老公不小心讓同事知道他的身分證字號

原本以為不會有事

直到有天

有個自己家裡開修車廠的人

來我們家說

我們去他家裡修車

欠他錢

他拿一個借據

借據上面寫我老公的名字和身份證字號

那個自己家裡開修車廠的人一口咬定

是我老公欠他錢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們要還錢嗎

對方說要和我們上法院

上法院我們會贏嗎

借據只要有名字和身分證字號就有法律效力嗎

不用有身份證影印本嗎

我們這邊沒有借據

也沒有什麼可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

對方只給我們看借據一眼就拿回去

要怎麼處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進入訴訟程序或許對您們會比較有利,並可就該借據予以否認,若知何人所為,亦可以提告偽造文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6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民事起訴後,再就該借據非您先生所簽去做爭執;亦可將資料備齊,向地檢署提告偽造文書

你的論述疑點重重,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10-26 23:53

您好!如果不是您老公去修車,也沒有簽借據,則您老公不需要負任何責任,且既然借據是假的,您老公不需自己證明清白,反而是對方要能證明簽名真正才有權利要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如主張借貸關係而請求返還借款,對方須先證明借貸關係存在,包括借據之真正、有交付借款的情事,如您先生並未借款,您可以據以提出抗辯,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pol 103-10-24 12:07
我父親是中古車商~有位客戶有台車賣我父親,都已經付清過完戶了! 但是隔天查詢到車上還有etag還是前車主名下, 我代我父親去遠通代辦門市去辦裡終止服務! 過程中我有提供前車主身份證號碼給門市查詢辦理,etag餘額有退到我父親帳戶! 結果前車主要辦理etag轉移發現已經終止服務了! 可是我也承諾也會給她etag餘額! 也有跟前車主解釋說我這邊是車行,我車子產權要清楚,才會去辦終止! 但是前車主堅持要告偽造文書!! 問一下這樣有算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13: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去終止服務時倘若有以原車主之名義簽立相關文書,就會構成偽造文書,反之則不會構成。

2、一般終止etag應該無需簽立申請書,因此無須過於擔心,倘若對方提起告訴,可以委請律師代為答辯即可。

 

您好:大部分etag退租程序中,都是由車主告知服務人員身分證號碼,並由服務人員在系統輸入用戶資料後即可完成終止手續,並列印單據供用戶收執確認,因此並未有偽造文書的問題,然部分門市會要求用戶先行填寫退租申請表,若您父親係在未告知車主前,自行以車主名義填寫該表格,即有偽造文書的問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4 14: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以車主名義填寫相關表格資料,即有偽造文書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son 103-10-13 15:48

請問欲提告網路妨礙名譽,一定要自己提供相對人之基本資料嗎?

今天去警局提告,警員要我提供相對人的身份證號碼、住址、連絡電話等。但我只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及電話,並無他的其他個人資料,警員就不受理(還跟我提個資法),這樣對嗎?我要提告,警局無法請網路警察查出相對人的網路身份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3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之真實姓名及電話,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由檢察官著手進行調查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ping 103-10-13 14:19

律師你好..

10/12中午 和妹妹在街上走的時候 被拉住了說要說明一些他們公司的東西叫我們放心不是推銷保養品的,因為之前有被推銷過所以不是很相信這些。

原本我說要走了卻被強拉住了,一直要我說聽聽就好可以考慮看看的情況下迫於無奈我跟著走上去了。實際上去了才知道原來是間叫康媚女子養生會館。

之後一直跟我說我的皮膚很糟糕叫我要做他們的課程之類的說會改善很多等等.. 剛開始我不是很願意 我也不想做。 於是她建議我做一次體驗看看要2800但我覺得太貴 所以我沒有答應 她後來又說不然做臉部的就好800 因為她說她的主顧客很多 不會騙我 是真的還帶我去參觀了一下。

我心想好吧 800 就當作清潔臉部保養一下,於是就做了。

療程結束後,她又把我叫到小房間去 跟我說她們的療程還不錯吧之類的話

我是覺得還不錯啦,可是我並沒有要繼續做的意思,她又一直說她會給我很多的優惠等等 就是不打算讓我走 一直跟我說我的皮膚真的很糟糕真的要做。

後來沒辦法只好答應了,因為我一直考慮到價錢上面的問題 原本要我一個月2000分36期 我不肯 後來又說1500分36期 一直講一直講 我只好簽了一些東西還拿我的身份證影本去影印 當時我也沒有看是什麼 因為他一直跟我說要簽這裡還有那裡等等,之後告訴我會有人打電話來跟我核對分期付款的資料 (說是跟中國信託合作的以便利商店繳款方式) 打來核對完後 拿了一袋的產品進來跟我解釋這些事之後課程會要上到的東西和一把剪刀 叫我拆開來檢查看看 , 我拆開封模了 可是裡面的產品我沒打開過。

回到家我還是有點猶豫 後悔 ...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她沒有給我任何的契約書 只有一張去做體驗療程的發票 上面寫保養品 800 。 1500*36期的課程我目前都沒有上到。 因為12號發生的 帳單第一期的1500也未繳。

目前我打電話過去說過我要看合約書內容和詢問過如果想解約的話要付多少錢之金額 對方是說產品已拆封 要我付產品金額 約兩三萬左右 但我都沒用過課程也還沒上,再簽契約的時候她有說過是之後課程會用到的產品 所以要我拆開封模檢查是否有問題。現在卻以這個理由要我支付這麼多錢... 

 

請問我上網看到了一些新聞內容 於2013/5/4的新聞內容 

獨家〉搭訕賣美容課 消保官:不滿意7天可退

 中市愛美的單身女性,要特別注意了,有單身女子獨自在賣場或是逢甲夜市附近,遇到1男1女,他們先主動攀談,再引導到附近的美容中心,聲稱可以免費諮詢,到最後還是要妳花錢,購買療程或保養品,很多人被美容師不停糾纏下,買了課程後,卻無法退費,現在消保官主張,民眾並非主觀發動購買行為,而是被業者挑動的情況下,才會消費,應屬於「訪問購買」,適用7天鑑賞猶豫期;美容業者這樣的銷售行為,已經觸犯消保法,最高可罰150萬。

 美容師:「可以免費利用我們的儀器,送妳一個新的排毒課程。」

 民眾被帶到美容中心,美容師開始遊說,要妳買療程,業者瘋狂推銷,最後民眾花300多元,買了一瓶洗面乳,店家還是不輕易放人。民眾:「我要走了。」美容師:「妳聽聽看嘛,妳可以的話啦…」

 美容師纏人,試圖把客人留下,最後耗了將近1個小時,才順利離開,美容中心利用這樣銷售的手法,先在街上找單身女子搭訕,一整套的行銷話術,跟妳「搏感情」,再帶到美容中心,要妳花錢買課程。

 台中市消保官陳柏菁:「(民眾)被美容師挑動起來的,或者是你的業務人員,所以這樣的情況下,就符合我們訪問買賣,所謂的衝動型消費,需要被保護的規定,有7天的猶豫期間。」

 消保官主張,這類的投訴民眾,大部分都被引導到主營業場所消費,並不是民眾預期性的購買行為,屬於「訪問買賣」,得適用於7天鑑賞猶豫期,像這位陳同學,也是被類似手法帶到美容中心,花了5千元購買療程,卻沒辦法退費。

陳同學:「如果妳要退療程,就是這2罐是妳自己拆封的,她有強調是自己拆封的,妳就要付這2罐的錢。」

 她手上拿的這2瓶化妝水和乳液,拆封後,業者說不能退錢,只能付3千8買下來,也要負擔第一堂課程1500元;消保官說,這樣的行銷手法不當,7天鑑賞期內所使用的產品,應該由業者吸收,未來可以要求業者期限內改善,否則可以根據消保法第58條,罰6-150萬。

 不過記者實際查訪後,店家不願回應,無法了解業者是否知道,這樣的行銷手法可能觸法。

請問我的是不是已經算是訪問買賣可7天內退費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3 15: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訪問買賣,依據消保法可以於收到商品7日內要求解除契約,且無須負擔任何費用

2、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ping 103-10-13 15:1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訪問買賣,依據消保法可以於收到商品7日內要求 ... (恕刪)

 

律師你好! 那我想請問你 因為商品是日後課程上所需要,因此是由店家收回存放,

這也算是我購買之商品對吧! 因為明天要去店裡要求辦理退費並拿回我沒拿到的解約書  我想多了解我自身的權益。

 

ping 103-10-13 03:15

10/12中午 和妹妹在街上走的時候 被拉住了說要說明一些他們公司的東西叫我們放心不是推銷保養品的,因為之前有被推銷過所以不是很相信這些。

原本我說要走了卻被強拉住了,一直要我說聽聽就好可以考慮看看的情況下迫於無奈我跟著走上去了。實際上去了才知道原來是間叫康媚女子養生會館。

之後一直跟我說我的皮膚很糟糕叫我要做他們的課程之類的說會改善很多等等.. 剛開始我不是很願意 我也不想做。 於是她建議我做一次體驗看看要2800但我覺得太貴 所以我沒有答應 她後來又說不然做臉部的就好800 因為她說她的主顧客很多 不會騙我 是真的還帶我去參觀了一下。

我心想好吧 800 就當作清潔臉部保養一下,於是就做了。

療程結束後,她又把我叫到小房間去 跟我說她們的療程還不錯吧之類的話

我是覺得還不錯啦,可是我並沒有要繼續做的意思,她又一直說她會給我很多的優惠等等 就是不打算讓我走 一直跟我說我的皮膚真的很糟糕真的要做。

後來沒辦法只好答應了,因為我一直考慮到價錢上面的問題 原本要我一個月2000分36期 我不肯 後來又說1500分36期 一直講一直講 我只好簽了一些東西還拿我的身份證影本去影印 當時我也沒有看是什麼 因為他一直跟我說要簽這裡還有那裡等等,之後告訴我會有人打電話來跟我核對分期付款的資料 (說是跟中國信託合作的以便利商店繳款方式) 打來核對完後 拿了一袋的產品進來跟我解釋這些事之後課程會要上到的東西和一把剪刀 叫我拆開來檢查看看 , 我拆開封模了 可是裡面的產品我沒打開過。

回到家我還是有點猶豫 後悔 ...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她沒有給我任何的契約書 只有一張去做體驗療程的發票 上面寫保養品 800 。 1500*36期的課程我目前都沒有上到。 因為12號發生的 帳單第一期的1500也未繳。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14 15:45

請到消費者服務中心報到...

萱萱 103-10-20 20:24

我也遇到以上的問題

可是我沒有給身分證去影印只有健保卡

這樣是會過嗎?

如果沒有繳錢會怎麼樣嗎?

歐伊 103-11-30 17:31

所以後面呢?

你就繳費了嗎?

K 104-12-12 02:32
回覆 ping 的發言內容:

10/12中午 和妹妹在街上走的時候 被拉住了說要說明一些他們公司的東西叫我們放心不是推銷保養 ... (恕刪)

您好

我也遇到跟您同樣的問題  同一間  想請問您的後續處理 謝謝您

姿姿 104-12-29 09:18

我也想知道大家後來怎麼處理...
我是分24期,我有開始做2~3次  也開始繳單子2張
這樣還可以做取消嗎?
因為一開始想說應該不能退所以只好繳了...
現在蠻後悔 

love200 105-04-28 08:33

想知道後續?
他們態度很硬
就算是七天他也會說產品已拆(就算未使用)
是否可以檢舉他們?

他們分期的是公司仲信資融 !好像類似地下錢莊?

漂漂 105-05-15 22:06

我來分享我的過程給其他人參考
中壢康媚女子養生會館=明明美妝實業行
我自己買2萬8的課程24期
我第一次退費是在七天以內說
但是他說產品已經拆開不行退(未使用)這時他不給您退的話請直接找消保官
後來我想說無法退款後我就一樣去做幾次
但是在做幾次後我發現他的按摩手法有少
後來我私下去協商了幾次顧問就堅持不退.....

 直到....
我去消保會申述才願意退我8000以及退給我5瓶臉的保養品 !!
最後是也寫切結書的我才知道 康媚女子養生會館=明明美妝實業行 蓋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