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慎之 102-09-18 13:37
請問張律師 家父與其弟有一共有地共持2/1權利,這次將家父持分賣給其弟,先前說好增值稅等由其弟買方負擔且買方同意家父這方就答應賣與其弟,因家父為中風患者所以由我代家父前去與代書契約,契約中也明列買方負擔所有的費用. 因為我沒有買賣簽契約的經驗,所以後來代書契約後立但書中的一項是多出來的增值稅由賣方負擔這項當時根本沒注意到問題,現在多出的費用要由賣方負擔共11萬餘元而買方僅需負擔6萬餘元,為此多出的費用時在太多了,因賣此2/1權利方面價金只有一百三十萬餘元,所以有與買方聯絡看看能否11萬在各負擔一半等等的協商,但買方聽到當場翻臉只說但書上怎麼寫就照契約走其餘一律不管沒的談,目前已申請調解將在下周開調解會,請問張律師若是買方仍堅持但書那一項納我賣方能怎麼做? 調解不成是不是可以走法院,我們主張民法74條的暴利行為呢? 因為家父中風患者母親又是車禍多殘病患而我又是無法工作只能在家照顧雙親,當時急者賣也是想多筆錢去申請看護,這樣我也才能外出找工作,雖然11萬或許不大但卻是我們一家3口半年以上的生活費. 請張律師幫我解答及我能怎麼做或是有什麼問題,謝謝了
沒有簽約經驗 跟是否成立暴利行為應該沒有直接關聯 否則第一次購屋者 可能都主張此項去撤銷法律行為
小花 102-09-18 12:59

我今年8月底,從未用過,嘗試使用y拍賣二手商品,9/1有人下標900圓商品,9/3號先生說有匯款,可是奇摩漏信,我以為他未匯款,有留言請他匯,但我以為他不要了,想說就算了。結果他9/12到警察局去報案,說我詐欺,可是我連拍賣都未上去查過,簿子都沒刷過,連確認都無法,就得知被告。凍結帳戶。試圖跟先生溝通我不是詐騙,我要匯錢給你,他也不聽,就認定我得到帳號他會吃上官司,電話不接,掛我電話

請問我該做什麼??

不是有意的,是我忘記了這件事,我有正常工作,戶投固定匯錢進去存。

我船了疏通道歉簡訊,可是先生還是部願意接,最後10/17今天他終於傳訊願意與我和解,但要我給他兩萬,我該怎麼辦??救救我!我不想因為900元被關,也不想要有案底,但是我真的覺得它好過份。

幫幫我

 

這應該只是買賣雙方發生認知上的誤差,於檢察官偵訊時應清楚說明,並攜帶該二手商品以證明東西確實存在,且存簿上日常生活的來往紀錄,亦可說明並非用於詐欺

myoo 102-09-18 10:51

請問,我弟到現在40幾歲幾乎沒出外工作過,全靠我爸養他,我爸怕我弟以後無法照顧自己,,我爸又很重男輕女覺得女生什麼都不用給。所以在生前把自己的財產4/5左右轉存到我弟名下但還是自己管理並沒告訴我弟,最近我爸過世了,他身後餘下二間房子(一間我媽名下)和200萬存款,我弟知道了之前我爸有轉給他後,(他還不會查,還是我教他去國稅局查自己名下的財產),但他猶不滿足,連我爸遺下的那間房子和200萬也想獨吞,我和我姊2人要求要分,他會非常的不理性,會去撞牆大聲咆嘯,並拿出我爸的相片問我爸說那200萬和房子有要分我和我姊嗎?百般刁難,無法溝通!因為他跟我爸住所有的證件資料全在他手上,請問有辦法強制遺產分配嗎?(我媽現在是中風失智狀態有請外傭照顧,監護人是我弟弟)

沈恆 (沈律師) 102-09-18 11:27

您好!若繼承人無法達成遺產分配協議,可以訴請法院分割遺產。以上謹供您參考。

myoo 102-10-08 19:3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訴請法院分割遺產要怎麼做?我已到板橋方法院買了空白狀,要怎麼填寫?要怎麼要求均分房產及金錢部份?

myoo 102-10-08 19:50
回覆 myoo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如要委請律師處理這一塊,費用多少?
另聽說在被繼承人往生前三年的饋贈金額,可要求查清並要求分配嗎?

 

蜻蜓 102-09-18 09:04

請問,
到他人FB粉絲團留言的法律責任

本人因工作需求幫忙管理公司粉絲團
在公司的粉絲團貼文宣傳產品上市
並到其他粉絲團貼文分享產品上市訊息
請問這樣的行為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許多FB用戶或粉絲團都會到他人或粉絲團張貼文章
只是目前遇到有家粉絲團對此非常感冒
也大動作有陸續的毀謗公司行為
想先了解,FB貼文的相關法律責任

謝謝

燕子 102-09-18 02:55

2011年10月6日清晨左右 接到一通電話 

隨後我就接著出門 

可我萬萬沒想到 

我和一群朋友出外 

卻是到公園開槍 

無意槍殺了的一名男子 
       - 被告 : 蓄意殺人 , 槍砲彈藥 , 竊盜
       --- 口供是 ---

1 . 接到電話的內容是相約出門吃飯 警方有監視器可以作證 , 我先在85度C與友人喝咖啡 , 隨後又到7-11吃東西 
2 . 我不認識該名男子 , 我並沒有碰觸槍砲彈藥等武器 , 竊盜車牌我是事後才到現場  這名男子我連他是誰我都沒看過也不曉得他到底是誰 , 槍支刀棍我都不曉得什麼時候帶上車的還是事先放好 , 竊盜車牌還是我到現場他們才裝上去的 , 我已經上車我當時以為車牌是掉了還是怎麼回事 ... 
就這樣我被關起來了二十幾天收押禁見 , 事後我被判了無罪釋放 , 可我的工作沒了 , 身上又染上了裡面的皮膚病 疥瘡 直到半年後才痊癒 , 半年來睡不著輾轉難眠 也有去看精神科 ....

我申請過一次賠償 , 可地檢署的態度相當不好 , 那時我才剛過18歲不到20天我就進去關了 , 出來之後申請賠償 , 似乎因為年紀太小 , 服務人員的態度頗差 . 
這就是我們政府對待剛滿成年的態度  騙我們不懂法律 .... 往往只能成為警方業績下的替死鬼  ... 
請各大律師為我伸冤 , 教教我該如何是好 , 我真的很不甘心當年就這樣白白的送進去 
Ps : 如何查詢前科 , 因為路撿時都會被問到以上的三條前科  

我沒有做為何我有罪  ...

本件最後既然沒有被判決有罪,而是以無罪釋放,則不會有前科紀錄。

NINI 102-09-17 15:44

我跟小孩的爸分開住,我在娘家住了3年多了

帶著大兒子,小女兒也是在娘家待產出生,一直住到現在

原本小孩上幼兒園,2個都上,我自己就上班,但是時機不好也就不能做了

我讓大的上幼兒園  小的自己帶  所以向小孩的爸說明 一個月給我1萬5 小孩費用

我自己並沒有收入   由於 娘家再做生意  所以多多少少幫忙 補貼小孩和自己的錢

但是到6月份 小孩的爸 沒有正常拿錢來了 斷斷續續 3000 .  2000. 6000  給了這3次

現在已經9月份了  4個月了  沒給過別的錢

我想要問的是  我想離婚 我也跟小孩的爸提了好幾次 

但是我也要監護權  畢竟小孩一值都是跟我在一起

可是小孩的爸說了  小孩他要  不然就是 監護權給他  小孩一樣給我帶  不然他就不簽字

我很清楚他家的狀況   我婆婆他要工作  沒辦法顧小孩  小孩的爸要上班也沒辦法顧小孩

但是 這樣  他不給我錢  小孩要我帶  監護權又給他  這樣我要怎麼養小孩

我又辦法 能離婚  也能有小孩監護權嗎?

 

 

 

 

 您好,據您所描述的情形,原則上應該是有機會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的。至於小孩的親權部分(即您所提及之小孩監護權部分)以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部分,皆可於同一訴訟程序中作裁判。由於此類訴訟之過程較為繁鎖,因此相關細節尚難於此處一一詳細作說明。因此,歡迎來事務所或來電作初步面談,建議您於真正了解本件訴訟過程所會面臨到之情形及相關利害得失後再作最後決定,十分感謝。

您好,據您所描述的情形,原則上應該是有機會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的。至於小孩的親權部分(即您所提及之小孩監護權部分)以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部分,皆可於同一訴訟程序中作裁判。由於此類訴訟之過程較為繁鎖,因此相關細節尚難於此處一一詳細作說明。因此,歡迎來事務所或來電作初步面談,建議您於真正了解本件訴訟過程所會面臨到之情形及相關利害得失後再作最後決定,十分感謝。

Dison 102-09-17 11:30

想請問我緩起訴期間因工作忙碌中間有三個月沒去醫院抱到,但我去驗尿每ㄧ次都是正常的,但關護人說要通報,可能會被撤銷緩起訴,請問還有轉圜的餘地嗎?

您所詢問的部分是撤銷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

Dison 102-09-18 17:1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是的
Dison 102-09-18 17:12

對,全部,我擔心撤銷會影響我工作

Dison 102-09-17 11:15

請問我從緩起訴從開始到目前中間因工作忙碌中間有三個月沒有去醫院報到,觀護人說要通報,但我驗尿記錄都是良好,沒驗出陽性反應,有機會不被撤銷嗎?

阿超 102-09-17 01:05

以前跟我現在女朋友在一起~~有ㄧ段時間工作中斷時,有匯給她錢,也幫她繳保險費...但談戀愛的2個人..做什麼事都心甘情願不是嗎?我是要問:對方只有匯款紀錄 也沒有借據之類的..憑什麼跟我女朋友要錢..應該是她自己心肝情願要匯的..而且一下說8萬 一下說10萬的...都分手那麼久了 現在還再要錢...這種事 是不是不用去理會它 對方也不能告我女朋友吧??只是我女朋友擔心說 會跑來家裡亂 有什麼預防方法嗎?

席貝爾 102-09-16 23:16

各位律師

我想請問一下

假使簽了一年的約(合約的時間自去年10月21到今年10月22)

(1)如果繼續工作下去到10月底才離開,是否有特休7天?

(2)如果有特休7天是否可以抵掉之前所欠雇主的時數,互相抵銷?

(3)如果雇主堅持10月22號到期就離開的話薪資如何計算?

以上問題懇請各位律師幫忙解惑

謝謝

席貝爾 102-09-17 23:15

請問有哪位律師有空能幫小弟解惑一下疑問嗎?

感激不盡

Robin 102-09-16 22:53

請問律師:
我是被告, 車禍案件刑事部分一審判決已經下來, 但目前上訴高院審理中, 目前原告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告訴, 而是以一審判決結果告我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但是我收到的起訴書中只有附上一些醫療單據的影本, 完全沒有原告的診斷證明, 日前開庭進行言詞辯論(沒有準備程序), 原告未到, 法院叫我簽收一份原告遞交的 "民事 準備書狀", 一部分內容是要求法院函查被告在兩家醫院的醫療費用支出共多少, 原告又主張N個月不能工作, 原告每月薪資P元可以由證人來證明, 原告對我求償工作損失N*P, 所以要法院函查某一間醫院原告傷勢需要多久才能投入原工作。連原告就醫期間的所有醫療費用都要法院函查醫院。我當時有問法官, 法官說如果下次原告有到就會依照原告的要求調查。我的疑問是:
(1) 這是民事訴訟, N個月不能工作的醫師診斷證明, 醫療費用總共多少, 醫生證明多久不能工作, 不是應該由被告提出嗎 ? 怎麼又變成是法院來調查了呢 ?
(2) 原告是自由業, 他經由某人證明原告的薪資所得是多少, 這樣是可以被當成證據嗎 ? 

1.民事案件原則上由當事人舉證 但當事人可以聲請法院函詢 2.如果不是正式公司出具 你可以否認真實性

qoo 102-09-14 22:39

您好:
由於我不清楚以下應該歸為何類,所以抱歉分類可能選的不對。

我被公司突然解雇,由於當時壓力很大,所以跟公司僵持著且說我會想不開。
之後主管出面和我談,說只要我願意住院,經醫生評估正常後就可以返回工作
我因為可以回工作,就讓主管帶我去住院。結果在住院期間,主管告訴我不能回去。
我出院後調病歷資料,才發現上面有主管跟醫生講的不實的話。

若是主管涉及欺騙,1.先騙我去住院,再要求我家人去搬走我的東西  2.騙醫生我有暴力傾向,所以在門診我雖然看起來正常但醫生還是讓我住院。

請問:

1.這樣主管有牽涉到民事刑事的那條罪法呢?
2.若該罪法成立,因他有答應我配合下可以返回工作,我能據此要求他要履行嗎?
3.若該主管說當時我"威脅"他說會想不開的情況下才"被迫"騙我,這樣的約他是否就可以不履行呢?

我有問過別人,都得到"依罪證來判別"的答案,
可否請您們先假設上述每件事都是有確實證據下,來做回答呢? 麻煩了,謝謝

儒儒 102-09-14 12:50

請問律師
事情是這樣
我之前已經被抓過一次二級毒品
目前在緩起訴 都有去醫院按時的驗尿
可是7月29號的時候 警察突然帶著搜索票衝上來我家
名字上面是我跟我弟的 我弟沒有前科
當時他們也沒搜我房間 直接衝進去我弟的房間
結果被搜到安非他命 我弟他朋友有承認說東西是他的
我跟我弟還有他朋友一起被帶去警察局驗尿

筆錄上面我弟他朋友承認東西是他的
我弟也有承認吸食
警察問我的時候 我說我真的不知道我弟有在施用 我也沒有用

可是 因為工作的關係 我前三天才有...

所以不確定到底是有沒有驗到
昨天我弟的傳票下來了 叫他去開庭的
可是沒有我的 同地址不是應該會同時收到
所以我現在要等我的傳票下來 再去開庭嗎?

怕這次會進去勒戒 有辦法查詢的到我的傳票到底甚麼時候才會下來
還是不想進去勒戒的話現在要怎麼辦
再麻煩請律師解答了 謝謝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4 14:04

沒有傳你當然就不用去。千萬不要再吸毒了 www.wewon.com.tww

儒儒 102-09-14 14:20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沒有傳你當然就不用去。千萬不要再吸毒

 

想再請問一下林律師 所以我跟我弟的傳票是應該要同時收到的嗎?
那我沒收到 是代表不用去
還是案子是分開寄送的 我的可能是比較晚才會收到
毒品現在也真的沒再碰了
謝謝林律師

依您所述情形,有可能是驗尿採證之結果,未呈現施用毒品之陽性反應,所以才沒有傳訊你去開庭。另外就令弟的部分,若僅是施用毒品則建議向檢察官聲請附條件之緩起訴,不過依您所述情形,似乎另涉有其他的犯罪情節,就此最好能與律師進一步討論,以研議後續可行`答辯方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儒儒 102-09-16 18:5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情形,有可能是

謝謝賴律師

想再請問一下賴律師 現在想確定是驗呈現陽性反應 還是我的傳票還沒到而已

可以直接去地檢署詢問是否有我的傳票嗎? 
我弟弟的是現在就要跟檢察官申請嗎?
謝謝您了 

smilemiluku 102-09-14 00:57
律師您好: 
我大學剛畢業,一畢業就應徵了一家早餐店,但因一些個人因素離職了,工作期限為八天.但次月領薪時發現薪資不符合勞基法的最低薪資所以像前老闆反映,但他不旦不把該有的薪資給付給我,還反說公司錄影機有錄到我將公司剩餘的飲料左顧右盼很心虛的放進包包,可是在任職期間,是這位老闆說可以將公司剩餘的飲料帶出公司所以我才會攜帶,我不懂左顧右盼心虛的說法哪裡來的!
他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去勞基法舉發有關薪資的問題,他就要去警察局報案說我偷竊,但在我的認知中是他讓我們可以把公司飲料帶回家我才帶的!所以我還是向勞工局舉發了有關薪資的部分,但是我還是很害怕如果他真的去報案了這樣會在我的記錄中留下前科,請問竊盜罪是否被報案了就會留下前科嗎?我沒有證據說明他當時有說過飲料可以攜帶出,但他有錄影證明我把東西放進包包,請問這樣是不是非常不利於我? 謝謝 
小傑 102-09-13 20:32
各位律師好! 我爸在各家銀行貸款至今大約100多萬還有地下錢莊,6-7年前就沒還了,也無力償還, 但我媽很生氣就跟我爸離婚(已離完婚),但我阿姨知道這件事後看我們可憐, 就將我家房子買下(有買賣證明)還是讓我媽跟家裡小孩居住, 我媽每個月也都大約會拿個3000-5000給我阿姨當房租, 而我爸賣房子的錢大部分都先還地下錢莊了,銀行沒還多少, 房子賣了大約2年,我阿姨的兒子因為開公司需要花費大筆金錢又揮霍無度常把腦筋動到我阿姨的動產上面, 確實也被我表哥搞掉一棟房子, 我阿姨怕都被她兒子搞到依無所有,所以又把房子先以贈與的方式轉回到我媽名下, 但最近有銀行寄了一封信,要我們去簡易法庭作協商, 如果跟我媽協商不成就要提起訴訟說我們脫產, 但是我媽現在在餐廳當洗碗工一個月新資大約1萬5至1萬8, 除了家裡開銷可能也無法償還, 我爸最近一年也發現得到癌症末期,已無力工作! 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感謝指教!
1.看你所述的事實 應該確實屬於脫產 對方應該是主張詐害債權之行為請求撤銷及通謀行為無效 2.重點還是看有沒有侵害債權 以及確實是否有贈與合意
小君 102-09-13 11:54

離婚的理由

 

1先生偷領錢前前後後花掉5萬多塊,偷拿我的提款卡領錢

2賭博(玩麻仔台)

3早上賴床~踢我臀部(暴力傾向)

4公婆責怪我,認為是老婆要去溝通,當老婆不能放任老公這樣

5勞保費(國民年金)

精神飽受折磨

因而無法繼續婚姻生活~不知是否沒責任感~擔憂未來

 

由於每天都要跟公婆和我們共四人一起去工作

除了錢方面壞習慣以外

每天必須要叫先生起床浪費時間,賴床~

我嫁過去也是跟著他們早出晚歸

晚上還要煮飯….

每次只要先生耽誤到大家的時間,大家工作情緒也是跟著不好

公婆就會一直責罵先生,先生又因為被罵,工作常常停擺時間30分-1小時不等

他們講話情緒上來口氣就很差,我每天的精神壓力很大,怕自己做不好被唸

然後共同賺的錢無法分一半,先生都占多的居多~由於成本考量

帳務由妻子保管,先生沒經過妻子同意,取走提款卡領錢,

後來妻子總是要去銀行刷簿子之後才得知

飽受精神、壓力折磨

時常提出娘家沒有嫁妝,那些婚前就已經談好的

沒有扮嫁黃金~有取笑意味~

 

我因為受不了,跑回娘家哭訴~(想刁他改進)他也答應過我會改,反反覆覆2.3次

到最後是因為他踢了我,才想訴請離婚,然後他說無條件離婚,至今不出面協調用忙碌的理由推拖。

我想要取回娘家物品,一起工作賺的錢一半,還有他偷領走的錢,國民年金

是否可以調閱監視器告他?

想問律師,他們堅決否認而且我沒證據這樣可以判定離婚嗎?

他說的無條件離婚是打在簡訊上,可以做為證據嗎??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您好

就盜領存款、愛賭博而言,可以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規定,以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離婚。就暴力傾向與公婆對於本件事情指責你之消極態度而言,可以主張同條第1項第3、4款不堪同居之身體、精神虐待為由,訴請離婚。各種事由應在起訴狀上全部表明。

對於訴請離婚,因家事事件法之施行,已傾向依職權調查證據,所以無證據亦有可能獲得離婚之判決,況且存款減少、簡訊內容之事實,均可為證據

訴請離婚可一併請求返還盜領之存款、剩餘財產之差額分配贍養費等,不能輕易無條件離婚,以免權益受損。於調解程序中亦不能輕言放棄。

小君 102-09-13 11:43

離婚的理由

 

1先生偷領錢前前後後花掉5萬多塊,偷拿我的提款卡領錢

2賭博(玩麻仔台)

3早上賴床~踢我臀部(暴力傾向)

4公婆責怪我,認為是老婆要去溝通,當老婆不能放任老公這樣

5勞保費(國民年金)

精神飽受折磨

因而無法繼續婚姻生活~不知是否沒責任感~擔憂未來

 

由於每天都要跟公婆和我們共四人一起去工作

除了錢方面壞習慣以外

每天必須要叫先生起床浪費時間,賴床~

我嫁過去也是跟著他們早出晚歸

晚上還要煮飯….

每次只要先生耽誤到大家的時間,大家工作情緒也是跟著不好

公婆就會一直責罵先生,先生又因為被罵,工作常常停擺時間30分-1小時不等

他們講話情緒上來口氣就很差,我每天的精神壓力很大,怕自己做不好被唸

然後共同賺的錢無法分一半,先生都占多的居多~由於成本考量

帳務由妻子保管,先生沒經過妻子同意,取走提款卡領錢,

後來妻子總是要去銀行刷簿子之後才得知

飽受精神、壓力折磨

時常提出娘家沒有嫁妝,那些婚前就已經談好的

沒有扮嫁黃金~有取笑意味~

 

我因為受不了,跑回娘家哭訴~(想刁他改進)他也答應過我會改,反反覆覆2.3次

到最後是因為他踢了我,才想訴請離婚,然後他說無條件離婚,至今不出面協調用忙碌的理由推拖。

我想要取回娘家物品,一起工作賺的錢一半,還有他偷領走的錢,國民年金

是否可以調閱監視器告他?

想問律師,他們堅決否認而且我沒證據這樣可以判定離婚嗎?

他說的無條件離婚是打在簡訊上,可以做為證據嗎??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小懶豬 102-09-13 03:49

我是A建築師事務所會計,99/12到公司任職時,A建築師因借牌被停權無法投標,他拿B建築師事務所資料包括開業證書、會員證、繳稅證明和建築師證書給我辦理投標作業。投標文件由A建築師上網看後,由我自網路下載。除了標單金額由A建築師填寫或授意我寫之外,其他投標文件包括聲明書都由我準備或填寫和郵寄。

現在公司因被檢舉,9/10上午檢察官持搜索票來公司,帶走我的記事本、會計帳冊、薪資表、應收帳款登記及勞健保等資料。下午檢察官又來公司持法院檢察署通知,要我立刻隨他坐偵防車前往法院作證。 

在偵查庭錄音的狀況下,檢察官告訴我:要不是妳薪水太低,我們一個檢察官建議暫時把妳列為證人,不然妳就是違反政府採購法的共犯。如果妳的供述與其他同事不符,妳仍然隨時可能改列被告。這是真的嗎?

我們標的是工程的設計與監造,從得標到結案,我沒有參與設計或監造工作,僅因為投標文件由我準備和寄送,我就涉及違反政府採購法

另外檢察官也說:我們把畫B建築師得標案的繪圖員和監造人員改掛在B建築師事務所,是涉及偽造文書(我們的薪水都是A建築師發的)。這是真的嗎? 

建築師說檢察官是嚇唬我的,叫我別擔心。但我立刻辭職了。

我想請教:那位檢察官對我說的違反政府採購法偽造文書的部分是真的嗎?我的部分刑期是多久?能否易科罰金

感謝您替我說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您目前應仍為證人身份,但本案的情節,要把您列為被告並非不可能,仍要視檢察官之偵辦方向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瑋瑋 102-09-12 23:08

我在一家火鍋店打工,約工作一個半月,本來說想要做長期的,不過公司福利不是說很好,所以決定在最後半個月提出離職,大概在16號提出月底離職,但是在26號到30號我請假回去鄉下,店長也同意,不過我在25號當日睡過頭而曠職了,等到下個月領薪水時,店長發給我半個月的薪水8千多塊,跟我要了印章蓋,表示我有拿到薪水,但是後來又要我另外給他一千七的曠職扣的新水,還有5000千的營業損失賠償,當時不疑有他,所以都給了,但是後來想想怪怪的,朋友也都說我被坑了,請問店長這樣扣薪是合法的嗎?我該怎?半。ps,我有拿回店長扣我薪水的紀錄跟他的簽名。

小宇 102-09-12 14:33

就是我姐姐的老公,每天都不去工作也不養家庭,家庭經濟重擔都在我姐姐身上,他想跟她老公離婚可是她老公不簽字,我姐姐要養2個小孩,他真的很辛苦,我想請問依下這樣有辦法可以申請離婚嗎?這樣關西已經有8-9年了,可是我姐姐跟她老公已經沒有互動了,但是沒有打架,他們已經分房睡超過6年以上了,已經很久沒有發生關西了,這樣可以申請離婚嗎?請各位律師幫忙一下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2 15:16

可以的,訴請離婚機率甚高。林律師www.wewon.com.tw

牙牙 102-09-12 11:07

我有一個問題

就是我發了一封簡訊給三個人

而三個人當中有兩人是母子,另一位為乾女兒

訊息中提到了那位母親的先生對我們家所作的惡行(涉及性騷擾及他們家的婚姻問題)(對於性騷擾並無明確且有利的證據)

而那對母子對於我的簡訊十分抓狂,他們認為我要公開、要爆料。但我要的只是一個公道和解

他們生氣的問題點在於我告訴兒子他父母的婚姻問題。(而對於說出他們家的婚姻問題我感到十分抱歉)

他們母子對於他父親的所作所為並無任何解釋只針對婚姻問題。(他們夫妻並無婚姻關係)

他們母子有意把事情擴大,要弄得人盡皆知,讓我和我的家人名譽受損。

所以他們把我傳給他們的簡訊列印出來,並交給印刷廠列印一、兩千張。

並且威脅我要把傳單貼在我所生活的地方和工作地點。只要有人回應他,他就要多印更多的傳單。

那位母親非常生氣,他認為我憑甚麼傷害她及她的兒子及他的乾女兒

而他的兒子不斷的打電話騷擾及傳簡訊恐嚇並且到我家門口堵人。我為此感到非常的煩惱。所以想請問他可以把我傳給他的簡訊公開張貼出來嗎?!如果不行那我應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那幫忙印製傳單的印刷廠需要負責任嗎?

簡訊內容以廣告物公開,原則上並無問題,但其中若涉及性騷擾被害人之姓名(從發簡訊得知亦同),則可能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12條之規定,而有同法第24條之處罰效果,且可同時主張名譽權受損求償慰撫金。建議請律師律師函通知行為人可能觸犯之法律,以及相關責任,藉以阻止其行為。

至於簡訊恐嚇部分,自得依法告訴。

牙牙 102-09-12 13:48

如果他在FB的聊天室中留言給我

揚言要散布傳單這樣可以提告嗎?!

而且真的把訊息內容公開了!我只能跟他要求名譽損害的賠償嗎?

騷擾的事情如果沒有證據只有受害人的一面之詞在法律上成立嗎?

而我在簡訊中所提到他們家的婚姻問題並未向其他人告知,而是由他們本身張貼出來。

那麼我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回覆 牙牙 的發言內容:

如果他在FB的聊天室中留言給我

揚言要散布傳單這樣可以提告嗎?!

< ... (恕刪)

若能在他散布廣告物之前能心平氣和好好協商,使其不散布,自然是最好的方式。若真的散布了除得請求賠償外,可請求法院要求其公開道歉。

騷擾之證明,與公開受害人之姓名屬不同問題,不是說未證明前就可以隨意公布。

對方公開自己婚姻狀況,應無問題,只是簡訊內容是你的名義所述,可能會導致檢警機關以誹謗嫌疑訊問。

牙牙 102-09-12 22:04

感謝吳律師的回答!

我還有幾個問題想詢問

我在簡訊中只提到我知道他們家的婚姻問題。並未多說甚麼,也未曾告訴其他人。

並且我沒有要公開此事的意圖,是當事人自行公開(而我所提到的事是事實)

這樣我還有誹謗罪嗎?!

如果算誹謗罪,我應該負什麼樣的刑責?(私下和解可以嗎?!)

還是只要告他,檢警就會著手調查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嗎?

有關性騷擾的事,是只要未經確認而散佈謠言的人都必須負法律責任嗎?

損害名譽賠償是以損害的程度來判斷嗎?

那公開道歉是採行什麼樣的方法?是由法官來裁定嗎?

 

我還想問另一個問題

如果在通話中怒罵他人是「私生子」這樣要負法律責任嗎?

這樣構成公然侮辱罪嗎?

但是因為被人罵不雅字詞及挑釁的衝動下而罵出口。

事後有傳簡訊道歉,而當事人也有收到,但並無任何表示。

如果他以簡訊內容提告,那這個告訴會成立嗎?

這樣我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抱歉,若有其他疑問可在問與答提出,因系統並不會通知另有留言而不知回覆。

 

我想簡訊內容可能導致對方不可忍受之難堪,否則對方不會玉石俱焚揚言公布,所以這部份仍然建議你與對方好好商談,甚至道歉,使其不公開自然最好。

廣告物若不是你張貼的,自然無誹謗問題。

雙方私下於電話中互相以不堪入耳之言詞吵架,不符合公然要件,不構成公然侮辱,但仍應注意民事責任中侵害人格權之問題。

牙牙 102-09-12 10:58

我有一個問題

就是我發了一封簡訊給三個人

而三個人當中有兩人是母子,另一位為乾女兒

訊息中提到了那位母親的先生對我們家所作的惡行(涉及性騷擾及他們家的婚姻問題)(對於性騷擾並無明確且有利的證據)

而那對母子對於我的簡訊十分抓狂,他們認為我要公開、要爆料。但我要的只是一個公道和解

他們生氣的問題點在於我告訴兒子他父母的婚姻問題。(而對於說出他們家的婚姻問題我感到十分抱歉)

他們母子對於他父親的所作所為並無任何解釋只針對婚姻問題。(他們夫妻並無婚姻關係)

他們母子有意把事情擴大,要弄得人盡皆知,讓我和我的家人名譽受損。

所以他們把我傳給他們的簡訊列印出來,並交給印刷廠列印一、兩千張。

並且威脅我要把傳單貼在我所生活的地方和工作地點。只要有人回應他,他就要多印更多的傳單。

那位母親非常生氣,他認為我憑甚麼傷害她及她的兒子及他的乾女兒

而他的兒子不斷的打電話騷擾及傳簡訊恐嚇並且到我家門口堵人。我為此感到非常的煩惱。

所以想請問他可以把我傳給他的簡訊公開張貼出來嗎?!如果不行那我應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那幫忙印製傳單的印刷廠需要負責任嗎?

may 102-09-12 10:09

你好:

我老公最近因為喝了幾杯啤酒,駕車被抓,沒駕照了,但是他的職業貨車駕駛,我沒工作,有小孩,

請問他還有什麼辦法可以繼續他的工作,謝謝您...

chen 102-09-12 09:16

各位律師們好 快兩年前 (還未到本票期限) 我表姊借款給一個男生 
(他們有短暫在一起過,但是錢這種事情當然要算清楚)
每次都有簽本票,也有借據


每次要他還錢 就是拖延 說謊 賴帳 
謊言從 
1.基本的會跟家人/朋友調來還
2.他有拿家裡的房屋去抵押換現金要還
3.什麼買中古車貸款然後會拿到現金 
4.有透過專業一條龍貸款公司 辦現金卡貸款要還

反正甚麼能想到的理由都用光了
到現在 手機關機完全聯絡不到人

算一算 從以前到現在他留在表姊這的本票正本共有12張 
總金額有60萬5千元 另有借據兩張 

他是獨子 家中爸媽名下有房子 不務正業  戶長為欠款人

表姐向法院提出本票裁定
目前對方提起抗告 內容大約為 之前跟表姊為男女朋友 所以借款  但是已經現金還清 因為當時為男女朋友所以並無要求將本票討回消滅 雖然欠款人有說是在何時還錢(日期跟表姊的車上)
但是沒有具體的證據
無記載詳細時間地點 事實上此欠款人無正當工作遊手好閒 所提出抗告之內容皆不符合事實
這樣的提出抗告是否會成立

那我們這邊該做什麼樣的動作取立保自身權益?

ps.若是這樣抗告成功 那是否每個欠款人都用同樣方式說有還錢就可以了


再請律師們專業解答協助
再次感謝

您好,

      1.本票裁定只會就本票"形式上"是否應記載事項都已記載完成(例如發票日、發票人、金額等等)為審酌,只要形式上應記載的都有記載,本票裁定就會核發。

      2.所以對方如果要提抗告,也只能就本票形式上如何不符要件去爭執,就本票背後的原因關係(例如已經還款等等)並不是本票裁定中法院審酌的事項,當然以此做為抗告事由基本上也會被駁回。如仍覺得不是很安心,就簡單寫份書狀表示對方抗告理由都是本票背後的原因關係,與本票裁定只審酌形式要件無關。

chen 102-09-12 10:12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本票裁定只會就本票"形式 ... (恕刪)

感謝劉律師的回答

若請劉律師代為擬稿回覆的書狀大約需要多少錢

謝謝您

1.本件對方提出的理由並非本票裁定所應審酌之事項,其抗告會遭到依法駁回。
2.依其書狀內容來看,對方並未委請律師來處理本案,自往不利之方向處理,只能造成案件拖延卻無以改變結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feephy 102-09-11 18:14
請教律師團隊,我有熟識的朋友小楊在台北車行工作所以我把汽車委託給他代為寄賣,我住在高雄車輛請拖車託運至台北車行寄賣。我跟小楊達成協議是寄賣期間是3個月,車行先付40萬的訂金給我,這期間內有買家成交的話,車行願意鞤忙結清銀行款項好完成過戶程序,我也說明還回資金需要3個月時間,雙方都願意配合也買賣好幾次了就沒有白紙黑字寫委任企約書僅以口語承諾而已,3星期後小楊說有客戶看車,有殺價?然後問我是否可以馬上還給公司40萬,因為公司反悔不願意借了,要求我馬上將款項還給公司,我對小楊?沒有能力立即有足夠資金可以還清,當下我已經將15萬先匯還車行了剩下的25萬請車行再給我20天來籌款,20天時間到我要匯款時,問及是否江款項還公司清楚了,車子我不要賣了,錢還公司了車子我開走小楊?公司以143價格賣掉成交有收客戶的訂金現在若是我不要賣必須賠償10萬給客戶,賠5萬給同行,小楊?他已經離職了他也沒有辦法,汽車的事情要我自己跟,公司談我該怎麼辦 我能夠寄存證信函嗎 我不想要賣掉汽車 但是我也不願意賠15萬不可能 好成交賣掉車子,二種方式 第一車主12月份才能辦理過戶交車 第二還是從我這開4張票分4個月每個月6萬給車行,請車行先結清銀行方便客戶辦理過戶 第三種方式我還給公司剩下的款項請公司歸還汽車 倘若公司都不願意那麼我會請律師寄出存證信函告公司限三日內歸還給車主否則控告車行侵佔私人財產了 謝謝你
憨瑞 102-09-11 17:26

午安您好:

本身從事皮件外務員,之前不懂事撿到手機拿去賣掉,因此侵占(遺失物)被地檢判緩起訴一年要上2場法治教育課程,一年期間還沒過@@又因為景氣差想找兼差賺取外快,8月中旬看點將錄刊登應徵司機,於是打電話去應徵,等了半個月終於在9月3號叫我上班,一開始並不知道工作內容傻傻的接送小姐到某汽旅飯店,9月4號小姐沒出來休息,可是9月5號晚上7點就被捉了,被移送地檢簡易判決六個月以下易科罰金後釋回,(不知道會被判幾個月)也不知道擔任車伕會涉及妨礙風化導致心生謊恐不已>.<後來我也知道錯了@擔心的事是(一年中間又涉妨礙風化的話是否緩起訴會被撤銷?)

希望好心的律師大大能為我解答!由衷感激QQ

 

 

小宇 102-09-11 12:24

就是我姐姐的老公,每天都不去工作也不養家庭,家庭經濟重擔都在我姐姐身上,他想跟她老公離婚可是她老公不簽字,我姐姐要養2個小孩,他真的很辛苦,我想請問依下這樣有辦法可以申請離婚嗎?這樣關西已經有6-7年了,請各位律師幫忙一下

看起來不是法定事由 不過如果程度已經嚴重到無法維持婚姻關係 法院還是可能判准離婚

小宇 102-09-12 07:15

可是我姐姐跟她老公已經沒有互動了,但是沒有打架,他們已經分房睡超過3年以上了,已經很久沒有發生關西了,這樣可以申請離婚嗎?

?本直樹 102-09-10 23:18

公司今年叫員工多簽立一張同意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勞雇約定書。
今天員工因特殊狀況以跟同事調假、調班的方式去休假。
在單月總時數不變沒有超時的情形下連休六日,再連上十四日班。
公司卻以勞基法第三十六條: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及勞基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三項: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為由不同意。
員工質疑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有明訂已排除第三十及三十六條的限制。
公司後來卻以在那張同意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勞雇約定書上的第六項反駁!

第六項:例假及休假
乙方(員工)同意甲方(公司)將例假日及其他規定應放假之休假日排定於班表中。
(依人事行政局規定之),惟2週仍至少應有例假日2日。

員工質疑公司在作另行約定工作時間時。因第八十四條之一已排除第三十條之一
第三項的限制。約定書的第六項是在排除限制的情況下公司還願意給予員工的福
利。但員工應有放棄享受此福利的權力!
公司最後卻以就算簽訂同意第八十四條之一的約定書,但連續上班十四日也是會
被勞檢所罰款(意指就算同意第八十四條也不能連續上班十四日!)為由不同意!

問題一、
公司沒有明訂限制員工調假及調班的相關規定,只要按照正常申請程序即可。
在已簽訂第八十四條之一的約定書為前題,員工自行排班連續休假七日,連續
上班十四日。1.勞檢所是否真的有相關法條可以限制開罰?2.公司是否有權力
在沒有明文規定下,且按照正常程序申請,並無違反勞基法及影響公司正常營
運和上班狀況下對員工限制排班?

問題二、
在與公司簽立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中,公司願意將已被排除的福利給予員工
。第六項:乙方同意甲方將例假(注一)日及其他規定應放假之休假(注二)日排
定於班表中。
那是否代表公司正常的排班,作六日休二日。即只達到每七日中至少有一日休
息與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休息的"例假"標準而已!而未達到"休假"的標準?是否
可再向公司要求未給予的休假天數或換算成加班費?
注一:第三十六條(例假)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注二:第三十七條(休假)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flycas 102-09-10 16:05

事實經過:
大約於一年前因樓下鄰居停車擋住我租屋處公寓門口3天,在我出門跟女朋友抱怨時
剛好被鄰居聽到,鄰居因此過來嗆聲後發生口角,從此以後只要有遇到他就會開口
挑釁或污辱,但我因為出門在外不想惹事,也都趕快離開現場不多做口舌之爭,怎知
他看我都閃躲不回應,以為我好欺負。於是變本加厲,於今年六月底因我早上出門
上班忘記鎖門,所以被他闖空門進入竊取我的威寶手機和扣繳憑單,利用我扣繳憑單
上查得的身份證字號進行手機小額付款,本人於八月初收到帳單後發現被盜刷後報警
處理,樓下鄰居於本月4日被警局偵查隊依循他儲直點卡的遊戲帳號IP約談後,經由
警察告知我的手機號碼後,私下來電想請我至警局和解,但我到警局後他也沒有承認
是他盜用我的小額付款,只說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儲直帳號的IP會是他家,他只不過是

剛好有玩那個遊戲而已,因此我不願意和解

隔天我在打電話給警察後,警察告知說在我離開後對方有承認是他盜用的,但也未承
認竊取手機的部份,不過警方給他兩天時間來找我和解,但我直接告知警方對方毫無
悔意,請警察直接移送偵辦,而在昨天經由我的房東告知樓下鄰居的家長後,由被告
的媽媽邀請我到他家進行和解,對方終於據實告知他進入我房間盜取手機到使用小額
付款的經過,但是依然毫無悔意,在我告知他事情嚴重性的過程居然還有心情低頭玩
手機,在被我斥責後還反嗆我說:不然你想怎樣?要告就讓你告阿!
不過在對方母親苦苦哀求下,又斟酌對方工作不固定,因此只求償3萬,並要求他寫下
悔過書並載明犯案經過及贓物處理掉的時間和方式且簽名蓋指紋後交由我留存。
因為只給他一週的時間準備,所以在今天趕快把和解書打好,準備在偵查庭的時候直接
告訴檢察官已經和解完畢,希望檢察官能針對妨害電腦使用罪的部份進行緩起訴
(因為目前竊盜的部份只有他的自白,並無其他直接證據,且也未告知警方。)

所以想請問各位幫我看一下我的和解書寫這樣還有什麼需要修改的嗎?

和解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茲就乙方 盜用手機小額付款 一事,雙方達成和解,訂立條件如后: 

第一條: 
對於甲方所受損害,乙方願意賠償甲方新台幣 參萬元整,於本協議書簽訂時以現金交付之。

第二條: 
乙方同意寫下悔過書,悔過書中需載明作案過程並簽章及以拇指畫押。於本協議書簽訂時交付之。

 第三條:

乙方同意於甲方搬離前,不得進入臺北市xxx路x段xx巷xx號3樓以上之範圍。

第四條: 
於乙方完成本和解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之賠償及協議後,甲方同意就本事件日後不得再對乙方為任何民、刑事之主張或請求,並放棄本和解書簽署前其他民刑事請求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和解後,甲方如有受到乙方或他人任何報復行為,不論人身攻擊傷害或個人財產損壞,甲方得依法訴追,乙方並應付賠償之責。 

第六條: 
前揭條件係雙方同意訂立,乙方如有違約,則本和解契約自動失效,乙方願無條件給付違約賠償金 拾萬元整 予甲方,並由甲方依法律途徑處理。 
第七條: 
和解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查署各執乙份為憑。 

(以下空白)

 甲方(簽章):           身份證字號:              

電話:                     地址:                    

 乙方(簽章):           身份證字號:              

電話:                     地址:                    

 見證人

丙方(簽章):           身份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102年   月   日

 

阿翔 102-09-10 05:44

不小心拿到同事的煙~﹐我工作地點香煙有時放在一起~下班我以為那包煙是我的就拿走~
隔天他說我拿他的煙~知道是他的~便馬上買了一包還他~但是一開始他要告我竊盜,氣不過便堆了他~當時因為要下班正在打掃地板潮濕他便摔倒~~其他人看到便把我拉住~後來公司總務將他帶去辦公室>下班後打電話公司總務問一下後續結果~本來想到先去派出所備案 公司總務叫我不要他來處理,但是他已經拿驗傷單告我傷害輿侵佔~請問要如何過沒幾天因為這沒辦法做ㄦ辭職
~要私下和解他也不要堅持上法院請問要如何是
多謝感恩ㄛ

 

阿翔 102-09-10 05:40

不小心拿到同事的煙~﹐我工作地點香煙有時放在一起~下班我以為那包煙是我的就拿走~
隔天他說我拿他的煙~知道是他的~便馬上買了一包還他~但是一開始他要告我竊盜,氣不過便堆了他~當時因為要下班正在打掃地板潮濕他便摔倒~~其他人看到便把我拉住~後來公司總務將他帶去辦公室>下班後打電話公司總務問一下後續結果~本來想到先去派出所備案 公司總務叫我不要他來處理,但是他已經拿驗傷單告我傷害輿侵佔~請問要如何過沒幾天因為這沒辦法做ㄦ辭職
~要私下和解他也不要堅持上法院請問要如何是
多謝感恩ㄛ

維希 102-09-09 23:42

您好:本人從事外勞仲介業務工作,與公司屬承攬契約關係,工作內容主要是替公司承攬客戶並每以提供客戶服務並收取服務費用,將該費用繳回公司就可領取報酬(繳回公司並未明定期限),現因主管藉故不發放本人獎金,因此我也就先把客戶的款項藉故不繳回公司,而公司會計人員多次電話催繳,我都明白表示:屬於公司的款項我一定會繳回,但最近比較忙所以還沒時間回去繳,而且主管又藉故扣留我獎金不發,所以我不急著繳回。結果主管就請律師寫存函給我指我業務侵佔,請問這樣成立嗎?另公司服務人員明知客戶的某些款項是不屬於公司業務項目,而是我跟客戶直接收取的(與公司毫無關係),卻叫客戶的會計人員匯至公司並從主動未告知我,這樣是否屬侵佔?另主管藉故不發放獎金,要如何處理呢?還是要委由勞工局呢?以上麻煩答覆,謝謝各位

您好

侵占,是指物之持有人將原來的持有意思變易為不法所有意思之行為,如果只是將持有物延不交還或其他原因不交還,即無不法所有之意思,則欠缺意圖要件,難以成立侵占罪。但為了避免爭議,還是盡早交還為妥,至於報酬或其他獎金未發放,可向勞工局申請調解或逕行依法起訴。

lisa 102-09-09 23:11

請問~我是某保險公司的業務員,99年9月賣出一張投資型保單給朋友,每月定期定額2000元,而朋友也請我代選基金~我當時也很單純想說只是選基金,也因為是朋友所以沒多想的幫她簽名(保單要被保人都是她親簽,只有基金轉換書口頭授權我代簽),而這段期間她也都有按時繳錢,繳到101年的4月,因為換工作所以跟我說暫時不繳,而在102年的8月突然向公司提出轉換基金的簽名不是她本人親簽,要求公司賠償她基金損失(約台幣八千元...),只是在當初轉換基金的申請書副本,公司有郵寄一份給她,在之後每三個月也都會寄基金淨值的對帳單,她理應是知情的!現在公司作法是送簽名鑑定~但我實在不清楚送完鑑定之後,若證實非客戶本人親簽(也沒辦法證明是我簽的),我會不會被公司告或是被客戶告?被起訴的機會大不大?是不是起訴之後就沒辦法和解了(因為我知道好像偽造文書公訴罪),麻煩解答了,感激不盡!!

lisa 102-09-09 22:50

請問~我是某保險公司的業務員,99年9月賣出一張投資型保單給朋友,每月定期定額2000元,而朋友也請我代選基金~我當時也很單純想說只是選基金,也因為是朋友所以沒多想的幫她簽名(保單要被保人都是她親簽,只有基金轉換書口頭授權我代簽),而這段期間她也都有按時繳錢,繳到101年的4月,因為換工作所以跟我說暫時不繳,而在102年的8月突然向公司提出轉換基金的簽名不是她本人親簽,要求公司賠償她基金損失(約台幣八千元...),只是在當初轉換基金的申請書副本,公司有郵寄一份給她,在之後每三個月也都會寄基金淨值的對帳單,她理應是知情的!現在公司作法是送簽名鑑定~但我實在不清楚送完鑑定之後,若證實非客戶本人親簽(也沒辦法證明是我簽的),我會不會被公司告或是被客戶告?被起訴的機會大不大?是不是起訴之後就沒辦法和解了(因為我知道好像偽造文書公訴罪),麻煩解答了,感激不盡!!

您好

偽造私文書罪,以無製作權之人冒用他人名義而製作文書為要件,如行為人是基於他人之授權委託而製作文書,即與偽造私文書罪之要件不符。

客戶在投資型保單上之簽名,其本質當然含有願意投保及授權投資兩種意義,若有遭他人起訴或告訴,應以證明代為簽名是經過客戶授權為要,這部分得以保單、對帳單、及客戶每月繳款行為為證。

小玲 102-09-09 19:42

你好我因為和老公在網上找工作

遇到詐騙集團但當時因為被朋友逼得

沒想那麼多等想到後已來不及了因為有提供提款卡

但是沒見到對方但法院認定是幫助犯我老公三個月

我應為是初犯判拘役40天第一次有報到但老公怕他會進去看守所

沒法照顧我那時又住朋友家我又沒工作所以我們離開了第二次又收到但沒報到

三號我老公被送到看守所第一次報到時書記官友說我是初犯辦勞動應該會過

這次老公進去我很著急如果我主動去找檢察官有辦法還是辦勞動嗎

部要進去因為家中要顧

安琪 102-09-09 13:59

 

我剛滿18歲

監護權在於媽媽可是實際上都是爸爸在照顧我

她沒有給我生活費,也沒有盡到撫養我的義務

爸爸在大陸工作~當初監護權給媽媽是因為要領取補助

沒想到鬧翻之後她便用監護權來控制我

在17歲時懷孕她也知道

後來爸爸幫我和老公辦了訂婚儀式她都知情可是沒參加

她也有說要幫我簽小孩的登記的同意書現在卻突然反悔

可是現在剛滿18歲 小孩也要出生了

我要如何讓監護權轉到爸爸手上?讓我和老公辦理登記結婚

因為登記也需要戶口名簿!這些資料都在媽媽那邊~

可能還是需要向家事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但聲請人必須是父親

安琪 102-09-09 15:22

 

請問直接向法院申請更換監護權

爸爸得到的機率高嗎~

想順便也把弟弟的監護權拿回來

可是爸爸人在大陸耶~弟弟尚未成年現在居住在阿公家

弟弟生活起居都是由叔叔和阿公阿嬤幫忙照料!

是需要打官司是嗎..?

謝謝您的回答!

chuchu 102-09-09 12:59

跟之前的公司的勞資糾紛

事情是這樣的..(有點長)

當初4月初我就跟會計小姐提說離職了會計還當初跟我說 什麼如果我要離職 我要做到4月底然後我的3.4月薪水一起5月10日領因此我為了配合公司人手不足 所以我答應了結果4/25我告知老闆 我做到4/30離職老闆居然裝傻 說不知道我要離職???而且還給我說什麼按照公司離職的程序阿 我沒有造程序走說什麼提出離職 要先簽離職單 然後給老闆娘審核通過 才可以後一個月離職???然後說什麼 當初會計告知我的薪水發心日 要變成3月先發半薪給我後3月半新+4月薪水 5/10一起領 則我要做到5月底而5月底居然要我7月才能領= =所以我在4/26就寄出不是正式的存證信函 

告知公司 內文如下:
敬啟者:本人於101年11月26日至貴公司於xxx公司擔任xx一職,約定工作內容為xxx,薪資21000元,於101年4月25日因公司不履行支付薪資離職,但貴公司積欠3月薪資與4月薪資。若蒙貴公司同意,請於收信5月10日前依原約定匯入本人台新銀行之帳戶,不然只好請勞工局主持公道。

並且4/25當天就離開公司了,並且當天我也用手機簡訊跟email告知老闆娘
離職的事情跟交接事宜,之後 4/29公司收到我寄出的雙掛號信件後,
在4/29月初匯入3月之薪資,但是在5/10照理該付我4月薪水的時間,
並沒有付給我4月薪資,結果我在5/21收到公司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我無故曠職達三日,說罰款我五千元,並扣除當月全勤獎金跟當日薪資
並且說收到存證函3日內支付賠償金。
 
那請問這樣的話,我有違反公司反控告我的事情嗎?? 
還有這情況 請問該如何處理呢??而且當時我進入這公司簽署的合約公司並沒有給我副本,
而只有一份合約而已這樣的合約是否屬於違反勞基法的合約簽訂呢??
因為不是通常都是要一氏兩份呢?可是公司卻只有要我們簽署一份合約而已目前我是已經在5/21前往勞工局申請調解的部分了,
那請問我還要先理會公司說的3日內到案說明嘛?
如果沒有作動作到案或是聯繫公司,那麼我是否會被公司提告呢??
因為這件事情前天剛發生的 所以有點急 不知道律師可以告知我該怎麼辦呢><"


您好!目前已經調解了 但是公司依舊不肯付我薪水
因此調解委員告訴我後續可以做的處理方式是
法院控告公司欠我薪水+去勞工局提出公司違法的地方
因為事情很緊急 所以調解不成功後 6/11就馬上提出簡易法庭提告
已經完成資料送件了 等通知開庭了~
公司當初再調解的時候 還很理直氣壯的堅持不給我薪水
並且說 如果我去法院提告 公司可以說因為覺得有損失 所以要求薪水抵銷
所以堅持調解的時候 當下不給我薪水!!
可是公司卻在6/13馬上就轉薪水給我
因為我未做滿一個月份頂多4/1-4/25而已
公司是周休 那麼我的薪水 是否是以25天作計算呢?
還是說扣除六、日的部分 頂多才19天呢??
還有請問公司已經給我薪水了 那麼關於撤消告訴的部分 需要花費什麼錢嘛??
還有想請問 因為公司當初想用合約控告我
調解的時候 調解人 看完合約
就說合約的部分 已經多項違反勞基法的部分了
那麼請問這樣 合約的部分 公司偷偷轉帳欠我的薪水
那麼公司還可以用這合約提告我嘛??
因為怕公司想用其他方法對付我 
所以想先大概知道 自己該怎麼堤防呢??

目前因為已離開那間公司,則當時的訴訟公文 今天收到了

內文為 公司的<民事答辯文> 如下:

為請求給付工資事件,依法提出答辨事:
壹、訴之聲明
一、駁回原告之訴。
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三、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為假執行。
貳、答辯事實集理由
一、緣原告於民國(下同)101年12月25日受雇於被告,並負責公司美工相關職務,惟 原告嗣於102年4月26日起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已達三日已上,並晶被告於102年5月1日辦理勞、健保轉出等相關事務。前開事實,先予敘明。
二、就原告所稱,被告積欠原告102年4月份薪資新台幣(下同)16,000元整,惟 原告未曾說明其計算依據、方式從合而來;況,被告與原告發生勞資爭議後,被告已於102年6月13日給付原告102年4月份之薪資(被證一),實不知原告何以自認被告公司尚積欠原告102年4月份薪資16,000元,其理由及計算依據均未陳明,是原告本件之主張顯無理由。
三、按,民事訴訟法如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付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明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或其所舉證據尚有疲累應駁回原告之請求(最高法庭17年以上字第917號判例意旨參照)。依前開判例意旨,本件係由原告主張權利,然原告卻未能就其主張之事,詳實敘明理由,並告知其計算依據為何,自應駁回原告本件之請求。
四、綜上所述,原告之主張為無理由,懇請 鈞院判決如被告之聲明,如蒙所請,實感德便。

想請教的是:當時勞資糾紛調解的時候,公司擺明不給錢

現在等到去提告後才給錢,所以簡易庭給我的公文如上所述,

那想請教~ 對於公司本身是月薪制 但是當我訴求我的薪水

實際轉入我戶投卻少了當時的周休二日的天數

那麼再開庭的時候 對於這點我可以訴求嗎?

而且公司提說勞資糾紛後就給我薪水 但是當時的會議紀錄上

公司擺明硬是不給錢 隔天才偷偷給錢

對於這點 我可以在開庭時做訴求嗎?

還有訴訟費用如果是我要付 那大約多少錢呢?

對不起 問題這麼多 因為真的不太了解這方面的問題@@

還有可以請教公文的意思是什麼嗎?

莉亞 102-09-09 10:28

之前我借用朋友帳戶買股票,結果朋友欠債他的債權公司把我股票全賣了,清償他的債務了,我有上法院要朋友還我股票的錢,今天法院有寄給我,確定我朋友有欠我那些錢,他之前有在工作只是我不知道他現在到底還有沒在那家公司工作,請問律師我接下來要怎樣做呢?  謝謝

莉亞 102-09-09 10:17

之前我借用朋友帳戶買股票,結果朋友欠債他的債權公司把我股票全賣了,清償他的債務了,我有上法院要朋友還我股票的錢,今天法院有寄給我,確定我朋友有欠我那些錢,他之前有在工作只是我不知道他現在到底還有沒在那家公司工作,請問律師我接下來要怎樣做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拿確定判決至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以便向國稅局調取對方之資料後,向對方進行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勵

本件您可以確定判決作為執行名義,向國稅局查調債務人之財產所得資料,看有無可供執行之財產、所得,然後向執行標的物所在地(動產債務人任職公司或存款銀行分行所在地)之管轄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Chou 102-09-09 09:07

請問

小弟因攝影工作,自行設計了有利工作的方便工具

雖然市面上已有販售相同功能的產品,但方式外觀材質皆不同的情況下

我是以自己的想法設計出來的成品

想要上網拍賣,但這樣會侵權嗎?需要申請專利嗎?

因為是很普通的東西,只要動動腦都能想到的工具

但是絕對沒有和網路販賣的一樣

需要專利才能販賣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