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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 103-03-20 10:48

我想請問男方滿18跟一個滿17的女生是男女朋友也發生關係分手後女方發現懷孕但在這期間也有跟其他男生發生關係所以也不確定小孩是不是男方的後來女方不讓家人知道跟男方去拿掉小孩了事後女方才因男方不復合去告訴女方爸爸女方爸爸得知後想提告那男方有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4: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沒有違反意願、也沒有誘使離家並且年滿16歲,則男方並不會構成犯罪.

小橘 103-03-19 13:21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23歲,女朋友26,我們交往了一年多了

現在女友懷孕,可是我還是學生,還沒有打算生孩子,也沒經濟能力撫養,所以打算拿掉小孩,可是我的女友不要拿掉,因此鬧翻了,他說他要獨立撫養小孩,說要簽立切結書,如果要簽切結書我要寫什麼條件才不會有法律責任呢。

我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所以想請教律師,這樣的案例,我要怎麼處理比較適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4: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協議書應是針對小孩之扶養費,視您願意給付多少,還是均由對方支付之,可於協議書約定清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橘 103-03-19 14:24

律師你好:現在我女友是說他不要跟我要任何的贍養費,只要我放棄探視權監護權

這樣的狀況下可以簽切結書嗎?會有後續的法律責任嗎?切結書法律會有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4: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放棄小孩之監護權探視權,您可能將無法見到您的小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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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di 103-03-19 12:18

我的妹妹現在還未滿16

他大概一個月以前跟男朋友17歲分手

我妹妹最近才發現她懷孕一個月半了

男生不打算負起全責

請問男生這樣有觸及到甚麼樣的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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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 103-03-18 22:36

我想知道一個21歲男子與17歲少女!兩人是男女朋友關西.....

兩人發生性行為!17歲少女懷孕...21歲男子會怎麼被告?

兩人是兩情相悅..毫無強迫........

女方家長要求拿掉小孩!要求男方付錢...不然法院見

男子會被判幾年?應該說我會被判幾年.......

女方家長要求一次付4萬元!

我才剛換工作!!家裡也真的很不方便

真的被告時!我會被判幾年??

您好:您與17歲的女子發生性行為部份是沒有刑責的,您要擔心的是您在與對方交往的過程中是否有使對方脫離家庭(例如要求跟你同居不回家等),如果有則有和誘罪的問題,如果沒有,則您的情況應沒有刑事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為合意,您無強制,則無妨害性自主之相關罪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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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未成年者,則與之性交成孕,可能會有侵害其父母親權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因此涉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問題。

民法第195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03-13 15:37

您好: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目前我懷孕4個月男方當初說要分手小孩也不要了但現在知道小孩是男生又說要結?也要小孩,現在我不想嫁給他了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等小孩生下來不被他們家搶走??請幫助我,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3 15:57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民法第1066條規定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

以上建議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3-13 16:14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實務及學說多數見解,生父認領是不可以拒絕的。又親權由誰行使,是出生後的問題,建議您屆時仍須尋求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鍾亞達 (鍾律師) 103-03-13 16:25
回覆 君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目前 ... (恕刪)

小姐您好:

民法第1066條雖然規定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得否認生父之認領
不過如果確實有血緣關係,除非依極少數學說之見解,
否則您的否認也會被認為無理由,
所以還是會被確認子女與生父間親子關係存在。

誠如樓上道長所言,
真正的問題在於之後對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之行使應如何決定,
這部分由於比較複雜,可能就要請您再備齊資料,直接請律師協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0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具有真實血緣聯絡,生父可認領小孩,但不代表生父即會取得小孩之監護權,您仍得爭取小孩之監護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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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葉 103-03-12 15:21

我想請問說如果我有性案件在可是我是受害者

可是我未滿20現在懷孕會怎麼樣嗎?

會有問題嗎?我聽我的社工說法院會接到通知

可以回應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請您把問題陳述更詳細,才能進一步為您說明,否則無法知悉您的問題為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性侵害案件被害人懷孕跟目前進行中的案件  應該是沒有必然關係   2.不過可能還是要看是那一種類的性侵害案件  才能具體判斷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6: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加害人提出告訴,與您是否懷孕無關。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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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 103-03-11 19:11

想請問,當時a女與b男有婚姻,並且有一名一歲多女兒,a女認識c男,兩人俗稱外遇,並且懷孕,c男要求a女墮胎,a女不答應,此時,b男發現a女外遇,不但原諒a女,並且共同撫養c男之子,a女不甘心,並向c男要求索取孩子撫養費,c男也予以提供,c男之子生下後,a女與b男離婚了,兩個孩子由a、b雙方共同監護,有日,c男找向b男,要求帶回c男之子,b男尊重c男,讓他將孩子帶回,擁有共同監護權的a女毫不知情,得知消息時,孩子已被c男帶走,且c男不准a女帶走小孩,並揚言,若帶走孩子,c男要告a女詐欺c男的金錢養孩子,請問,這樣是否違法?c男帶走孩子a女真的無法可以治他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3-11 19:38

您好!c與小孩沒有法律上的親子關係,a可告c略誘小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0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41條規定: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該名小孩目前被推定為ab之婚生子女,與c無關係,a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對c提出刑事告訴,若c不願與a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另c欲告a詐欺罪之部分,似不會成立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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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不會構成詐欺的,是他親生小孩,他自願支付生活費用的。至於C將小孩帶走是觸犯略,誘罪的因為AB才是監護權人,所以可以報警處理。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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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白 103-03-10 22:28

我想請問判決四個月如易科罰金一日折ㄧ千元。。。這樣是可以易科罰金嘛想申請社會勞動又怕不會過。。。我是他老婆我懷孕七個月多想讓他等小孩出生看看小孩,,,這樣可以像法院申請延期入監執行嘛?判決書下來了但執行書還沒來所以是要等執行書到才可以去申請嘛?。是被判偽造私文書罪。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是可以易科罰金,則您在收到執行通知書,依執行期日到場繳納罰金即可,若有困難,則可以申請分期繳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收到執行書時,繳納罰金或聲請分期繳納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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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 103-03-09 19:49

您好,我想請教:今年2月收到丈夫提出再次{第二次}結婚婚姻無效的申請書,指出民國86年再次結婚只有登記,沒有公開宴客儀式,故夫妻倆再次結婚無效,那妻子在第一次離婚時,是自己刻印章去辦理,那妻子是否也能提出第一次離婚無效?妻子是否或被告偽造文書?那丈夫是否也就是偽造文書?

因為都是無效的?

那如果是?追訴期是多久呢?刑罰是什麼呢?

 

一切起因是夫妻倆第二次結婚後沒幾年,就開始同住卻無同房。直到約6.7年前,丈夫購買另一住處,自己住,但還是幾乎天天回來吃飯和妻子兒女相聚,直到民國102年12月妻子撞見在丈夫的住處有另一名女子已懷孕8個月,當場發生扭打情況,報警處哩,先告傷害,考慮告是否通姦當中。然後今年2月則收到丈夫提出申請第二次結婚婚姻無效!!

 

請教律師!!!感謝您的幫助回答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9 20:1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若要主張第一次辦理離婚登記無效是因為自己偽造文書辦理離婚的話

您可能會面臨刑責

偽造文書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追溯期間20年

另外你跟先生第二次結婚因為沒有公開宴客

所以婚姻無效

由於婚姻無效

所以你提告先生通姦可能就不會構成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4: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應先討論該結婚離婚之效力,及是否目前仍具有有效之婚姻關係存在。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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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3-11 10:01

您好!第一次86年之前離婚縱使有偽造文書(94年修訂前刑法追訴期為10年,後修訂為20年,因本件是發生於修訂前,應適用之追訴期為10年),因為至今已經過了十幾年,不能再追訴了,您可依此主張離婚無效,無庸擔心刑責;如果第一次離婚經確認無效,則婚姻都還存續,還是可以告通姦。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配偶及第三者提通姦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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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 103-03-07 11:49

我公司是5人以上~我在公司工作了2年5個月~薪資是28000~因去年7月底懷孕7個月跟公司請假~8月開始休產假~也跟公司說今年1月會回去工作~公司也同意~公司說會替我留職停薪~都是口頭上說的~~等到今年1月要回去工作~公司卻以沒缺人叫我不用回去工作~貼補我37333元~店長.同事也知道~但店長一定是站在公司的~同事一定也不敢得罪公司~事後我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公司硬說我是自願離職~沒經過我的同意下公司可以替我辦理離職嗎~公司也沒替我保勞健保~但公司還是一口咬定我是自願離職~不想支付我的損失~調解過程公司只拿一張打卡紀錄到7月底~還說要去告我~還想把支付給我的37333給拿回去~還說公司寧願被罰也不給我錢~結果調解不成立~接下來我該怎麼做~難道要放棄我的權利嗎~公司可以把支付給我的37333元給拿回去嗎~~請求幫助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7 11:5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建議您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違法事由

賠償您的損失

如果對方置之不理

可以發支付命令向對方請求

另外您可以向勞工局檢舉公司的違法事由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小芳 103-03-07 12:08

 可是公司已經說的很明白~寧願被罰也不給我錢~還要追討支付給我的錢~這樣我真的一毛錢都拿不到了嗎~還要把錢拿出來嗎~我什麼都不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您可以提起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之訴,並請求此段期間之薪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7: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對其起訴請求關損害賠償及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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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3-08 08:38

 如果已經調解不成立,

建議先發函給公司表示要回去上班的意思,

再來提告主張僱用關係存在並請求薪資

103-03-04 11:03

我22歲 與女友去年十二月分手 她今年才滿十八歲

在交往期間有發生過關係但都是雙方意願同意下發生的

最後分手是因為讓對方懷孕(事後處理方式是因考量到年紀及未來不得不拿掉處理

分手過後一直沒糾紛直到最近女方要脅要告我,想請問女方可以告我甚麼 我又涉及了哪些刑責?

您的問題似乎有點空泛了,本件如果針對妨害性自主相關罪責來討論,則應先確認女方與您發生性關係或者親密行為時實際之年齡是幾歲。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03-04 14:3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的問題似乎有點空泛了,本件如果針對妨害性自主相關罪責來討論,則應先確認女方與您發生性關係或者 ... (恕刪)

 

 發生關係時的年齡是已滿17歲 也有相關對話及證據能證明對方是心甘情願發生關係的,請問這樣有涉及甚麼刑責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7: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滿17,又為合意,非強制,似不構成相關犯罪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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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妲 103-02-25 12:42

我親哥哥上個月剛去世,留下年幼的三個小孩,最大的四歲半,老二兩歲半,最小的快一歲了。最近這一個多月以內,嫂嫂一直有意想將孩子們帶離開,父母親認為這三個孫子畢竟是我們家中的孩子,從小就共同生活在一起,彼此照顧與養育,哥哥離開更有義務與責任共同照顧與教育,但憂心嫂嫂執意要離開,而嫂嫂說「這是我的孩子我有權利決定」,我們該如何處理?

從嫂嫂嫁進我們家,我們就是共同生活,哥哥、父母親、還有我們兩個小姑。為了讓嫂嫂能安心照顧孩子,也考量孩子們的教育問題,從他婚後懷孕開始,哥哥與我們共同談妥,為了孩子有人能安心照料,嫂嫂專心帶著孩子,家庭的經濟全由哥哥、父母親,以及我與妹妹共同支付。孩子出生後,父母親與我們共同照顧與教育孩子,孩子們跟我們非常的親近。父母親已經很難過親愛的兒子離開人世了,嫂嫂又執意想把哥哥留下的孩子自己帶在身邊離開,對我父母親來說更是一種傷害,對孩子們亦是,四歲半的姪子曾抱著我們,跟我們說「我們家人都不能分開」,嫂嫂的執意離去,我們該如何處理。

對於我父母親以及我們來說,這三個孩子是從小到大共同養育,況且這個家畢竟是孩子們的原生家庭。擁有共同監護權,至少我們還能夠繼續共同守護孩子們。

問題:

1.祖父母們,能否申請共同監護權,須要什麼程序與資料。

2.旁系親屬,如跟孩子共同生活與養育的我們(姑姑),亦能否共同擁有監護權

謝謝回覆

目前法律上的監護人還是小孩母親,如果要爭取,那就要聲請改定監護,影響監護判定的因素很多,但就你們這件而言,小孩的意願將是重要因素,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91條規定: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監護人。故此時,小孩之監護人應為母親,似應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又改定監護人之規定依民法第1094條之1規定:法院選定或改定監護人時,應依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受監護人之年齡、性別、意願、健康情形及人格發展需要。二、監護人之年齡、職業、品行、意願、態度、健康情形、經濟能力、生活狀況及有無犯罪前科紀錄。三、監護人與受監護人間或受監護人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情感及利害關係。四、法人為監護人時,其事業之種類與內容,法人及其代表人與受監護人之利害關係。故可主張受監護人之意願及共同生活人間之情感,視有無機會可改定監護權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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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妲 103-02-25 14:12

感謝律師們的回覆~

另想請問,孩子們的監護能與母親共同擁有嗎?例如,共同監護權這樣的權利

我們沒有要剝奪母親應有的權利,只是希望哥哥走了以後由父母親代為繼續監護其權利,共同守護孩子們

若與嫂嫂共同簽訂協議書並簽名,大家皆為孩子們的共同監護人,有法律效用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4: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小孩母親同意簽名,共同享有監護權,亦有效力。除非其不願簽名,態度強硬,方起訴請求改定監護為與母親共有或其他方案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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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錯重點了,監護名義上共不共有不是重點,重點在小孩實際照顧者是誰,這才是爭取監護的真正意義,如果你沒取得實際照顧權限,有名義上的共有監護權,沒有意義,所以你要想的是,要不要爭取實際照顧權限

 

 

 1.除非父母均不適合行使監護權  否則如果父母還在世  法律上應該不可能選定其他人擔任監護子女之人   2.所以你所述要由祖父母監護  這樣主張應該沒甚麼法律依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藤原柚子 103-02-25 09:07

前提:與現任丈夫還未離婚

起先一月五號帶目前三個月大的孩子回娘家一個禮拜

可是未到一個禮拜,現任丈夫以我不工作為理由來離婚

(事實上,我打算有要工作,是對方硬是找個理由要離婚)

在Line上,半強迫式要我離婚

我則說要小孩監護權撫養

對方說好,但不支付任何生活費贍養費小孩費用

現在擬定的離婚協議書我覺得不太合理

其中有寫到說

一:男方的父母每個月可以來探視兩次,每次兩天一夜

以上都沒跟我探討過,就當方面自己決定,逼迫我簽署

對方是說他不會來看,他父母會來看,對方不負擔任何費用

探視權是否一定要給予?如果一定要給予探視權,是否可以

以我的生活時間為主呢?

(對方很強硬,根本不管我家的作息,堅持說他們家的時間就是這樣,

強迫我們配合他,也不顧小孩現在很小,需要2~3餵奶,洗澡也是大問題,等等...)

二:女兒之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歸由女方任之,女方不得再

以代替子女等任何方式為子女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

(這點不太懂)

PS:對方先是逼我離婚,在電話中說不準我回去之一些辱罵字眼

之前在懷孕期間對我有使用過暴力,都沒報警驗傷,但是自己有拍照

也常常被莫名辱罵,被趕出家門,很多次,距離上一次被趕出門

是是去年12月份,還在做月子期間,我與未滿月的小孩被趕出門

去暫住朋友家,很多親友都知此事,這次被逼離婚,對方在line上

還在line上寫說:我不能適應常被趕出門的生活,那是我的事

跟一些情緒字眼,這次有報警,申請保護令,但一直還沒有下落

對方趕我出門,不讓我回去,又要告我不履行夫妻義務,要爭取小孩

目前已經快分居兩個月,小孩都是我跟我娘家在帶,幫忙家裡擺攤

賺錢一些生活費用養孩子與自己(對方沒在負擔小孩生活費)

請問,如果對方要打官司,我想要監護跟撫養權的勝算高嗎?

如果對方不打官司,堅持要我簽署這不合理的協議書,我可否不簽?

 

 

 

 

 

 

 

 

 

 

 

 

 

 

 

 

 

 

 

 

 

 

 

 

 

 

 

 

 

 

 

沈恆 (沈律師) 103-02-25 12:12

您好!若不接受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然可以拒絕簽署,若最終仍無法達成協議,可以提離婚訴訟監護權、探視方式、扶養費、財產分配贍養費等都可一併處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依您提示情形,您似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對方似不具有之,故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亦可請求法院一併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目前若您為主要照顧者,且小孩還小,您爭取到監護權的機率似較大,且可再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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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子女都由你照顧  你爭取子女監護權機率相對比較大    2.如果覺得離婚協議書不合理  你可以不需要簽字同意離婚  可以透過法院程序主張對方不負擔家庭生活費用等事由請法院判決離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藤原柚子 103-02-26 01:4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不接受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然可以拒絕簽署,若最終仍無法達成協議,可以提離婚訴訟監護權 ... (恕刪)

謝謝你 我會考慮

藤原柚子 103-02-26 01:4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 (恕刪)

謝謝你 我會參考 

藤原柚子 103-02-26 01:51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子女都由你照顧  你爭取子女監護權機率相對比較大 &n ... (恕刪)

孩子出生到現在 三個月大 到現在回老家 都由我照顧

對方沒有付孩子生活費

依您們樓上三位律師先生說的

如真需要 我會詳細考慮是否聘請你們

謝謝樓上的三位律師 感謝你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56

您好,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隨時來電,為您服務,是本所的榮幸。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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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護權案件  法官最重視的應該是家訪報告  這部分將來要注意 

103-02-21 22:00

我的女兒未滿16歲和一個已滿18歲的男孩子發生性為"現在已經懷孕2個月了~男方希望我女兒把小孩拿掉~我也不希望我女兒生!!!請問:我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或是提告嗎??因為不懂想請各位大律師幫幫忙~要怎麼處裡這個事情~感激不盡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1 22:4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我有承辦相同案件的經驗

建議您可以先報警

提告男方涉嫌與未成年人性交罪(刑法第227條第3項,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及提供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攜帶資料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既然已經懷孕證據就很明確了,直接去警局報案就好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37

 請先確定要不要小孩?

如果要的話,生下來請對方認領,並負擔撫養費,這要打民事官司,

當然對方與未滿16歲女子發生關係是構成犯罪,這個可以提告刑事

如果不要小孩的話,就提告刑事並提附帶民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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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丹 103-02-21 10:11

我門社區有分ABCD 目前A的有幾戶有陽台牆壁滲水問題 

之前就有問題 到過年前管委會請水電測試 疑似是我家開始漏

但我家從搬來從未在陽臺施工 疑似是因為地震非人為因素所造成的

所以從我家樓下同為A的有漏水的住戶 之前管委會要求我們少用水不要在陽臺和廚房用水 把水倒在不同管線的廁所 我們也照作 但只要我們一有打掃洗衣服或用到廚房的行為 樓下住戶還是一直去跟主任反映 主任也三天兩頭來跟我爸溝通(上班時間也是) 之前又招開會議 住戶仍要求我們竟然不要用水!也沒有在會議之中提出我們請水電工的另外一種方案(從樓下一層修管子)執意說是我家的問題 但因為之前有跟他們溝通過因為家中有人懷孕所以能否先緩一緩  昨日說要我們搬出去一陣子甚至有住戶說要告我們家如果他們家陽台牆壁滲水的事有任何損毀要我們這戶賠償

請問這樣合理嗎? 管委會不是應該負責溝通?我們又不是沒交管理費 發生這種事情也不是我們家願意的 我們也願意照他們的意思配合 例如少用水 甚至現在請水電工把陽台洗衣服的管線牽一條到廁所去 我們家現在全家也盡量避免在家裡用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漏水之管線屬公共管線,則管委會仍有義務要處理修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7:01

先確定是公共管線還是你家的管線出問題,公共管線則是管委會要負責修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先鑑定漏水之原因為何,若為公共管線,即應由管委會負責修繕之,若為您私人管線,您方為修繕義務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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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 103-02-17 19:10

事情發生在去年

我弟與女網友見面並且發生性關係

女方未滿18已滿16  

因為是去年的事    我弟不確定是否已滿20 而且LINE的紀錄早已刪除

但是雙方是自願發生性關係的 

最近疑似接到對方父親電話 告知我弟  他女兒已經懷孕並且快要生了

但是我弟不確定是否小孩為他的

但對方有要提告的意思

請問我弟是否滿20有差嘛?還有如果對方提告構成了什麼罪行?

事情過了有半年了要如何證明是否有性交?他們目前提告成立嘛?

滿16歲,只要沒有強制,就沒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滿16歲,且為合意而無強制,即似無相關違法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捷運大安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楓葉 103-02-11 20:33

1我老公他因為我以前有段婚姻.個性不合.等等理由.要求離婚. 2我跟他結婚7年了.他長期在越南工作.兩個月回來一次.才10天 3小孩從小都我在照顧.跟公婆住.公婆再開麵攤.早上4點要起床 4他先提離婚的 我可以提出條件? 5如果離婚後.公婆無法照顧小孩.老大小1.老2幼稚園小班.我可以要的到監護權? 6我以前有段婚姻.但結束很久了.跟老公認識沒多久 就懷孕結婚.可是我都沒有說出 我以前有段婚姻 等到小孩生出來後.報戶口.戶政人員告知我公公.我老公ㄝ就知道這件事.當時他沒有說要離婚.現在才提離婚..請問我以前沒有告知我離婚過..有算欺騙嗎? 7我跟我老公是在酒店認識的.當時我沒有用本名給他知道.但交往時我有跟她說出我的本名.這ㄝ有算欺騙嗎? 8他提出離婚.說小孩跟我住.教育費他要出.還叫我們母女3各去住套房.租房子要我自己出.我去上班.小孩上下課.由公公接回家.我下班再去他家接回住處.我不會開車.只會騎機車.颱風.下雨我又要接小孩.問他.他說 穿雨衣..請問這樣對我公平嗎? 9假如我提出條件.我要小孩監護權.小孩要帶回娘家住.給我媽媽照顧 還要贍養費.贍養費藥一次付清.這樣可以嗎? 10 我娘家的媽媽.ㄝ是住娘家.但我媽媽他沒有工作.可以幫我接送小孩.我ㄝ可以安心去工作 晚上回家自己照顧.這樣可以嗎? 11老公過年的時候 有兩天出去.都沒有告知去哪.跟他媽媽說 他去按摩..還有他從國外回來都沒有幫忙照顧小孩 ㄝ就算了.有時候出去到早上回來.小孩起床.會吵ㄝ會說話.吵醒他 他ㄝ兇小孩..我生病發燒.他ㄝ不幫忙照顧小孩....然後.回來ㄝ不履行夫妻義務...我懷疑他外面有女人.但我沒有金錢.去抓.怎辦? 12 他現在一直吵要離婚.他提出的條件.都對我跟小孩跟不利.所以我可以向他開出條件嗎? 13他說 小孩跟我搬出去住的話.不可能不管我們.但我不相信他..因為以前她說過的話 沒有一次對現過. 14他叫我不要跟娘家媽媽說 他要找我離婚.ㄝ叫我不要叫我娘家媽媽來...賺的錢ㄝ不要拿給娘家媽媽用.就給你弟弟養就好..他這樣是不是要我拋棄媽媽了嗎.這樣他有罪嗎? 15 他常常用3字經罵我..每次都罵很大聲ㄝ很難聽..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16他說我不答應離婚 要走法院.請問我有勝算嗎? 17我沒有做出對不起他的事.安份 在家帶小孩.小孩上學了 我ㄝ找到做房務的工作! 請各位好心律師可以幫我解答我的問題.

對方的條件有哪些?協議離婚是要雙方談的攏,而且協議也不能違法離婚有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小孩監護和撫養,甚至可能有贍養費的問題,這些都牽涉專業,我是覺得你的這些疑問,不彷就找個律師好好完整的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1 21:0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協議離婚的條件無法接受的話可以不簽離婚議書

由於您提到對方有常常辱罵你且懷疑有小三

您可以蒐證後提起離婚訴訟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若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咨詢

楓葉 103-02-11 21:46

專業??不懂..不過謝謝你

楓葉 103-02-11 21: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協議離婚的條件無法接受的話可以不簽離婚議書 ... (恕刪)

可是.他威脅我不離婚的話.要走法院.請問我有勝算嗎?

楓葉 103-02-11 21:4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的條件有哪些?協議離婚是要雙方談的攏,而且協議也不能違法離婚有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小 ... (恕刪)

可是我的工作才剛起步.他都沒有給我生活費.沒有錢可以請律師.怎辦?

可找法扶 

楓葉 103-02-11 22:1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找法扶 

法扶是什麼?要去那找?

楓葉 103-02-11 22:12

還有.離婚是他提的.我有權要條件嗎?他一直逼我離婚.我很難過.不離婚.他就威脅我?我有他有傳賴給我.我可以當證據嗎?他在長期在越南工作.沒有辦法照顧小孩

1.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  只是離婚條件的問題  這部份雙方可以接受就好  2.如果不能協議離婚  就是要透過法院判決離婚 這需要有法定離婚事由  法官才會判准離婚  依造你所述  除非你自己承認你有騙過他未婚   否則對方應該不容易證明這部分 你還是可以主張他本來就知情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離婚條件都可以談也都可以接受,則可合意離婚。若對方條件您不接受,您可不簽。即使對方威脅對您提出離婚訴訟,也要對方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似不具備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即使起訴,亦有可能敗訴,可不予理會對方之威脅。且反而是您可能有相關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若您具有相關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且亦能舉證,則您可提出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且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楓葉 103-02-12 21:59

律師..我沒有騙他.因為當時我真的是未婚..是以前離過婚.跟他結婚前交往的時候沒有跟他說過我離過婚.還有兩個小孩.小孩離婚小孩都在前夫那邊……跟他是先懷孕結婚的.生完小孩戶口的時候.戶政人員跟我公公說.我離過婚..回家就跟我先生說.我先生那時候很生氣.但沒有說要離婚...等到生完小孩.又生老二.兩個都在讀書.就說他要跟我離婚..原因是因為他說我以前離過婚 跟個性不合..請問那時候沒說我離過婚..也算騙婚嗎?而且他長期不在臺灣.都在越南..回來也是都跑出去有時候還兩天不在家.不然就是早上回家..小孩都是我在照顧的..現在小孩都在讀書我才去上班!這樣我可以要的到監護權贍養費嗎?

楓葉 103-02-12 22:1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離婚條件都可以談也都可以接受,則可合意離婚。若對方條件您不接受,您可 ... (恕刪)

謝謝你..我懂了…他傳給我的文字可以當做他威脅我離婚證據嗎.現在他在越南我也無法找到他外遇證據.不知道怎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4: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該條規定為裁判離婚之事由,若您無法掌握您先生外遇證據,視有無其他法定離婚事由可加以蒐集證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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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3-02-10 15:18

我想請問一下,現在像我未成年 我是在我18歲要滿19歲的時候 懷孕了 但是我(女方)這邊 監護人不同意我們結婚 也不蓋章之類的 說都已經這樣了 就只能生下來了 因為當時是八個月才告知父親的 他說 那就等我自己滿20歲在去辦理結婚登記 他也不知道男方是誰 可是 這樣子小孩子生出來時 可用認領的方式認領我們的小孩嗎?基於我還未滿20歲 現在才19要今年的2014年9月29日才滿20歲 可是 小孩生出來不是一個月內要報戶口嗎?我有跟父親說 他說那就晚報就好拉~頂多只是會罰款的!!因爸爸是警察 所以他才比較懂吧!!先前用哭的說 他都不答應我們結婚 所以我是在想說 小孩出生時(預產期是2014年3月30日)可以讓生父用認領的方式嗎??聽說是可以 但是還不確定!!小孩的戶口也報男方這邊的 前提是(男方已成年 為27歲)這樣可以吧?因為我沒辦法 家人不肯我們結婚 就一定也不會拿戶口名簿給我幫小孩報戶口等等的 但是因於 小孩出生需要用到健保卡 所以只能這樣子 要幫小孩先報戶口 小孩才能辦健保卡阿 所以是 我想讓生父認領我們自己的小孩 那他該去哪裡辦理呢?需要攜帶哪些相資料文件呢? 我是真的沒辦法 所以才這樣 我跟男方是本來就打算要結婚了 但就是女方我這不同意 男方那邊是同意的 那我20歲還可以辦理登記結婚嗎??小孩就變成我們共同擁有的 男方先認領我們的孩子 孩子跟他姓 !!那生育補助的部份 是要小孩有戶口才能幫小孩申請對吧?那可以由男方這邊做處理嗎?這樣子還能領到嗎?

 1.如果父母沒有結婚  那你就生下小孩後由男方辦理認領  你跟男方可以約定小孩監護權由誰行使  這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   2.等你成年後  再辦理結婚登記  不需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3.至於相關補助領取  只要可以證明跟子女關係  符合資格就可以   4.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寄發mail   至  jingyau1225@gmail.com 

Amy 103-02-10 15:52

補助部份 一定要結婚才能申請嗎?未婚未成年也能嗎?但是就是沒辦法拿到戶口名簿!!可以有生父去辦理 帶相關的文件嗎?因是生父認領 所以讓生父去申請~我旁邊陪同 因沒辦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助部分只要您具有真實血緣關係,不論成年與否,似均可請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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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生父已經認領  社會局在認定是否符合補助資格時 應該會將你及男友條件一併計算  你可由男友去聲請看看  這部分要看你們具體資格才能確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補助,須視您及您男友之條件是否符合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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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L 103-02-09 22:56

律師您好:

我哥哥七八年前經由仲介到大陸娶妻,但是對方始終不願意來台灣,後來藉口懷孕,說等小孩大一點再來台灣。我哥哥算日子懷疑小孩不一定是他的,對方拒絕驗血證明,雙方關係便惡化,如今幾乎已經完全不再聯絡。想請教:

1 這樣的婚姻關係算有效嗎?如果要離婚對方不同意該怎麼辦?

2 對方有無可能已經在大陸悄悄辦理離婚了呢?

3 若一直這樣拖下去,未來我哥如果往生,大陸從未謀面的配偶和小孩是否能跨海來爭奪遺產?(有一棟房屋是我和哥哥的名字,以及哥哥未來先繼承母親的遺產等現金)

麻煩您回覆,感激不盡!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23:14

您好

關於您哥哥的問題

建議儘早訴請離婚對自身的權益較有保障

若還有其他問題

歡迎來電諮詢

1. 看起來應該是在大陸登記  如果有必要可能還是需要透過法院判決離婚  2.如果透過司法程序 訴訟文書都需要送達    兩岸人民也可能透過海基會跟海協會轉送文書 3.如果沒有解決婚姻關係    因為對方屬於合法繼承人   確實將來會有爭遺產的相關問題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戴嘉志 (戴律師) 103-04-18 14:59

您好

1 如果您哥哥在大陸有辦理結婚登記,該婚姻關係在大陸就是有效之婚姻

   如果離婚對方不同意,可在大陸法院訴請離婚

2 按照大陸之婚姻法規定,對方不太可能單方面在大陸辦理離婚,但也有例外情況存在。

3 關於小孩的問題,如果訴請法院離婚,可申請法院鑑定確定親子關係是否存在。如果小孩的確是您哥哥的,日後存在跨海來臺繼承遺產之可能。

4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提供完整資料與訊息,mail至郵箱:b88401223@gmail.com 或致電:0958589251,與我討論詳談,為您提供更為完善之法律服務。

小楨 103-02-09 13:00

 律師您好:從去年12月被先生趕出來;我現在住娘家,懷疑他外面有女人,但我卻沒有證據,而當時我還懷孕中,他只有丟下ㄧ句生下來啊!然後就對我不聞不問,不理不睬,每天都夜不歸營,花天酒地的...我也無法回家因為他把鎖給換了,年初二,我回去,見他在家,於是我打給他也不接,敲門也不回,於是我請鎖匠開門,鎖匠開了但是我先生卻把裡面鎖,我還是無法開門!我們育有ㄧ子,那時ㄧ心求他回頭,ㄧ直打電話給他,但他不是罵我掛我電話,就是不接我電話...後來我發現他把我報遺失身份證去將我名下的汽車偷偷過戶(雖然當初是產下第一胎時他買的,因我要求對我有保障而買我名字)當時身心真的打擊很大我很痛苦,身心俱疲;後來我腹部痛落紅現象,12月底我求好久拜託他帶我去手術,手術後他更變本加厲,索性不管我死活,連小孩也不讓我看,我回他家,他跟婆婆都不開門,任由我敲門都不理會,得知他家在裝潢,他也很常沒回家睡覺,他不必諱說我有本事去找證據告他通奸啊!他有離婚意願,但他說ㄧ毛錢也不會給我,叫我無條件簽字,請問我該怎麼做呢?假設他存款有500萬,那我必須要有一筆相當的金額來擔保才能扣押對方的存款嗎,但在他還沒變之前,那時他有ㄧ張提款卡在我這,我去年10月提了六萬元(他能因而告我什麼嗎?)而這整件事是到12月才發生的,卡片他也收回去,我已寄存證信函請他履行同居義務,他如果不理會我呢?

1.他偷過戶偽文的事有限多久期間內未提告,是否就無法追究此刑責嗎? 2.他可以因我使用他提款卡而告我嗎?但他確實開始是給我使用的。3.聽說他2/14要帶其她人出國玩,我不能制止嗎? 4.我們結婚後,財務都在他手上,我的一切生活他都不必負責任嗎? 5.我每年都正常檢驗,但去年檢查子宮頸癌但細胞病變,醫生說他若曾有跟此帶原者發生關係 而我抵抗力免疫力弱時,就因而不小心感染,他不用負點責任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14:40

您好

首先偽造文書是非告訴乃論

所以不受告訴期間限制

再來您若有蒐證丈夫通姦的事實

可以提告

最後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

亦可訴請離婚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您 攜帶資料到所咨詢或來電咨詢

小楨 103-02-09 15:24

我就是被徵信社騙了五萬元又找不到他外遇證據?那換言之他也能反過來說我用他atm提款嗎?這也就是我不敢提告,因他做生意的,我負責算帳核對跟開票給廠商,那這樣他也能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37

您好,針對身分證的部分,可能有偽造文書之疑義。針對換鎖的部分,可能有強制罪之疑義。再您發存證信函限期對其請求履行同居,若屆期其拒不履行,則有相關遺棄情事,可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起訴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亦可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又對方2月14號帶其他人出國,若您能拍到相關照片,如於機場親密舉動之照片,亦可做為離婚訴訟之相關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楨 103-02-09 17:35

請問你們服務處在那?我這是板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所位於大安捷運站附近,步行約五分鐘,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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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17:53

您好

我們的事務所在板橋捷運站1號出口步行約3分鐘的王品大樓

歡迎攜帶資料到所諮詢或先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蒐集相關證據,提起裁判離婚之訴,請求相關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若有更具體之證據,亦有機會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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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2-27 14:11

律師您好:我先生透過親友刻意傳達告知,他說我如果有任何動作那他就告我曾經用atm領錢,開他的支票...這些他本來就都知情的,現在卻拿來叫我無條件當離婚簽字,在他還沒變心時本來就卡片,支票,存摺等等都放我這,直到102年的11月分,他說他要自己管!我開支票跟提款他可以告我什麼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亦不一定會成立,可先視對方之主張,再加以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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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2-07 08:47

請問去年年底因為懷孕,所以老公故意說回要我娘家安胎之後,有ㄧ次他來娘家故意找我麻煩轉身就走,他趁我不在家把車子原本我名字偷過戶成他的名字(雖然是他買的),我好幾次回去但他及婆婆不開門,過年期間我有返家甚至叫鎖匠來,但他裡面反鎖根本打不開...我可以請求他履行同居義務嗎?還是寄存證信涵也有以後法律效用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請求履行同居義務,而存證信函當然可以先寄發,看對方後續態度後,再決定下一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當然可以提履行同居義務之訴,但你要先收集證據,證明他不願意讓你回家,不過最重要的事,你要思考未來要怎麼布局,因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打贏了意義也不大,接下來就是要離婚,所以你必須要去思考後續的處理.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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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請求限期履行同居義務,屆期若其仍具不履行,可能夠成惡意遺棄,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您得起訴請求裁判離婚,及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和未成年子監護及未成年撫養費等。再就移轉車子部分,亦有可能涉及偽造私文書刑事犯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後,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9

 建議先考慮要不要離婚,還是要保留這段婚姻,這個弄清楚後再來決定後續處理

 1.如果對方不願意履行同居義務 可以向法院訴請履行同居義務  但這部分將來還是無法強制執行  但可以做為將來離婚事由主張   2.如果有偷過戶行為  是否有另涉及偽造文書  這部分你可以思考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之後準備提起裁判離婚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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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張 103-02-05 10:58

我想問一下,我滿19歲我男友18歲!現在懷孕兩個月我們決定生下來,想公證。但我爸不同意我們公證,反而說要告他,那請問我爸告的成嗎?還有我如果生下來後沒有結婚這樣孩子要跟誰姓?還有我們會被社會局通報未成年生小孩嗎?因為我跟他都是單親監護權都在爸爸那,所以我搞不清楚到底是20歲才算成年還是18

1.民法規定滿20歲才是成年人  未滿20都還是未成年  都還是會有監護人的問題   2.未成年結婚是需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3.現行民法結婚是採取登記結婚已經不需要公證   4.你們都已經滿18歲  除非有誘使對方脫離家庭  否則應該不會有刑事責任問題   5.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您好,本案其實你想得太複雜,你們都已經滿十六歲,有性自主權,所以無法告性侵.至於結婚之前或之後,你只要不要與你原生家庭失聯,這也沒有侵害你父母親的監護權.現在結婚只要去登記即可,沒有公證問題.但因為你們現在恐怕無法結婚,因為需要父母同意,所以生下來的小孩是女方的婚生子女,原則上要跟女生姓,但男生之後去認領小孩之後,就可以改成男方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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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刑事可能有和誘罪之疑義,民事可能有侵權行為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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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2-03 10:08

您好:我從去年12月就被先生趕出來;我現在住娘家,懷疑他外面有女人,但我卻沒有證據,而當時我還懷孕中,他只有丟下ㄧ句生下來啊!然後就對我不聞不問,不理不睬,每天都夜不歸營,花天酒地的...我也無法回家因為他把鎖給換了,年初二,我回去,見他在家,於是我打給他也不接,敲門也不回,於是我請鎖匠開門,鎖匠開了但是我先生卻把裡面鎖,我還是無法開門!我們育有ㄧ子,那時ㄧ心求他回頭,ㄧ直打電話給他,但他不是罵我掛我電話,就是不接我電話...後來我發現他把我報遺失身份證去將我名下的汽車偷偷過戶(雖然當初是產下第一胎時他買的,因我要求對我有保障而買我名字)當時身心真的打擊很大我很痛苦,身心俱疲;後來我腹部痛落紅現象,12月底我求好久拜託他帶我去手術,手術後他更變本加厲,索性不管我死活,連小孩也不讓我看,我回他家,他跟婆婆都不開門,任由我敲門都不理會,得知他家在裝潢,他也很常沒回家睡覺,他不必諱說我有本事去找證據告他通奸啊!他有離婚意願,但他說ㄧ毛錢也不會給我,叫我無條件簽字,請問我該怎麼做呢?該先請他屢行同居義務嗎?還是能直接告他惡意遺棄

沈恆 (沈律師) 103-02-03 15:45

您好!請先釐清您是否想要離婚;依法您可以向法院提告離婚,要求損害賠償贍養費,亦可爭取孩子監護權探視權;偷偷過戶部分,可以提告對方偽造文書。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楨 103-02-03 16:14

律師: 感謝您回覆。

請問1.那文有期限嗎?聽友人說好像三個月過了的話會無法提告嗎?

2.我已有離婚的打算。但這訴訟下去決非ㄧ朝半日能有結果的...那目前來說我沒有辦法要求他給我生活費提告他惡意遺棄嗎?...我也還在找工作當中,只能就這樣眼看讓他揮霍夫妻的法定財產嗎?我查過銀行,他一月份錢花很兇,光12月份餘額跟ㄧ月份餘額又莫名奇妙的少了將近ㄧ百萬

3.我應該先有的動作是什麼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2-03 17:42

惡意遺棄是可以當作離婚事由,而不是提告惡意遺棄,另只要在繼續遺棄中提離婚就沒有時間限制;如果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以先聲請假扣押。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裁判離婚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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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2-05 08:41

律師:請問聽說假扣押需要自己拿出ㄧ筆錢去銀行擔保才能扣押他的財產是這樣子嗎?還有關於惡意遺棄也是門檻非常嚴苛,我光憑此點有辦法訴請離婚嗎?需要先提出屢行同居義務嗎?我住在板橋請問律師位於何地區?

沈恆 (沈律師) 103-02-05 09:24

您好!假扣押前要先繳交擔保金;您只要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惡意遺棄就可以;板橋地區本台北所有提供服務。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楨 103-02-05 09:29

律師:假設他存款有500萬,那我必須要有一筆相當的金額來擔保才能扣押對方的存款嗎?

請問我現在第ㄧ步該怎麼做,寫狀紙訴請離婚嗎?又聽聞要先訴請不履行同居義務接著才能告惡意遺棄...因為我沒有什麼證據,只有他家換鎖,我打給他有錄音,就沒了,但在他還沒變之前,那時他有ㄧ張提款卡在我這,我去年10月提了六萬元,而這整件事是到12月才發生的,卡片他也收回去了,副卡也停了,手機停了...您說你們台北律師樓在什麼地方?

1.你可以蒐集相關證據  包括對方不給家庭生活費  不履行同居 以及相關手機謾罵簡訊  2.如果提出訴訟離婚  可以主張對方惡意遺棄 以及沒有維持婚姻意願婚姻發生重大破綻   請求離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楨 103-02-05 12:54

律師您好:請問那我應該先請他履行同居義務嗎?又該怎麼告知他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委任律師撰寫存證信函請求其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仍拒不履行,則似有惡意遺棄之事由,得提起裁判離婚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楨 103-02-06 14:32

律師:我怕他如果已經寄存證信涵叫我履行同居義務,寄到戶籍地他家,那我也不會收到,那他不就可以訴請離婚了嗎?他剛又說要請法院協調,叫我去辦申請,我現在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遷戶籍地至您收的到的地方。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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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泉 103-01-24 18:26

我女友 有用二級毒品 被判緩起訴
緩起訴期間 再犯
收到傳票 去開偵查庭
之後收到一封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片決處刑書"

內容以提到
被告所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10條 第2項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 第一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施用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請問這樣的結果是??


以下是我想自白

我女友 在第二次 再犯後  跟我再一起

我也知道他之前有再施用
再一起半年來 我也觀察了  已經戒了

我們也訂婚 且懷孕1個月了


請問這樣的官司  要怎麼打  怎麼申訴

林智群 (klaw) 103-01-24 22:53

再犯的話,之前的緩起訴會被撤銷一併處理,這次通常不會再給機會了,

不過也許可以爭取到六個月以下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其實就是起訴書,換言之,檢察官就該偵查案件既然已依法起訴終結偵查程序,當然不可能再有緩起訴處分結案之可能,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極可能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調查證據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所以如果沒有及時聲請法院開庭、調查證據的話,很快就會接到法院的判處有罪的刑事簡易判決,之後則只能聲請上訴救濟了,無形中審級利益是會因此滅損的(等同於一審直接飛掉)

不過應注意的是,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時,因為只能宣告緩刑或判處罰金或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故有可能由法院宣告緩刑若未宣告緩刑而判決結果能依易科罰金之標準繳納罰金,基本上尚沒有入監服刑之風險,故簡易程序就罪證明確的案件對於被告而言,應該是相對有利的

不過,本案依您所述情形應不大可能會宣告緩刑,但基本上法院一定會判六個月以下,則後續應該是如何籌措易科罰金或設法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的問題。(孕婦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應該是無法通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簡易判決處刑程序簡介

壹、被告依法可受緩刑的宣告或法律規定的刑罰中有罰金或符合得易科罰金的情形,如果在法院訊問時自己承認犯罪(自白犯罪),就可以向法院表示願意接受科處刑度範圍或接受緩刑宣告。如果法院同意,就可以依照被告的表示,將原來檢察官起訴的案件,改為適用簡易判決處刑程序。如果法院依照被告的請求而為簡易判決處刑時,被告對該判決,就不得上訴。
貳、被告向法院表示願意接受簡易判決處刑,有什麼好處?
一、法院同意將原本檢察官起訴的案件改為簡易判決處刑程序,就不必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對被告或告訴人來說,可以大大減輕前往法院開庭的麻煩(例如身體的勞累、精神上的負擔等等),並且可以節省時間的耗費及金錢的支出(例如律師費、交通費等等),對於被告和告訴人都有好處。
二、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時,因為只能宣告緩刑或判處罰金或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對被告而言,實益最大。

刑事簡易判決處刑之要件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
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
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法院訊問,被告自白犯罪,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

 

法律小學生 103-01-25 16:17

大大你好 有關食用毒品被起訴的案件

是很常見的案件 

本人身邊的友人 多數都有遇過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第二次再犯,應會判刑,您應具狀爭取六個月以下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應為對您最有利之判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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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yu 103-01-22 23:55

您好: 急需請較ㄧ個問題, 本身和前夫已經分居三年多, 他是義大利人, 因為在國外離婚很麻煩, 所以我們彼此就決定維持婚姻關係, 但是各自皆有伴侶, ㄧ方面因為本身正在等待義大利國籍通過需要2-3年, 也暫不考慮和前夫離婚, 但是 ,目前因為和現任伴侶計畫懷孕, 不然會過適合懷孕的時間, 只是, 查了一下網路資料, 小孩出生會屬於婚姻關係中的前夫的, 如此的情況下, 前夫願意上法院做否認之証的話, 在請生父去做親子鑑定和領養嗎?

等於是, 我和前夫可否保有婚姻關係, 而小孩是可歸屬生父的呢?

如此的做法, 會不會有其他的法律問題需要考慮的?

 感謝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婚姻關係仍存在,所以在婚姻關係中所生子女推定為婚生子女,但子女出生後,您可以先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再由生父來認領,但也由於您們婚姻關係仍存在,所以您夫可以告您們通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婚姻存續中,若您與現任男友懷孕,前夫可告您及現任男友通姦罪。就小孩部份,您可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否認由前夫推定之婚生子女關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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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小孩的部分可以按照樓上的方式去作,但因為有婚姻關係,你會有被告的風險,如果已經分居數年,其實可以在台灣訴訟離婚即可,這樣你在台灣就與對方沒有婚姻關係,至於國外如何你也不用去管了.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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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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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son 103-01-21 20:46

律師我想請問我有位朋友女友懷孕但是這女生17歲然後有劈腿慣例,原本檢查到要拿掉但是後來受人指使要求120萬來小孩養小孩之後等有錢在結婚,我覺得事情有蹊蹺所以前來發問,而且這女生有墮胎一次過請律師幫忙解題

結婚不是婚生子女,沒有撫養義務,不必給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非為婚生子女,無血緣真實關聯,即毋須負擔扶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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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還沒有婚姻關係 該子女就不是婚生子女 所以目前是沒有扶養義務 2.除非對方確認是你朋友所受孕子女 對方可以依法請求強制認領子女並且同時請求支付扶養費用 3.建議如果對身分有疑問 可以約同一起至醫院接受血緣鑑定 費用大約一萬多元 原則上大型醫療院所都有這方面服務 可上網查詢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58

 先確認小孩是誰的再做打算,如果不是你朋友的,則無撫養義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請求作親子血緣關係之鑑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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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Chang 103-01-17 10:22

各位律師, 我有問題想要請教你們

  爸爸在跟媽媽結婚前有一個未婚懷孕的小孩, 他有入到我們家的戶籍為長女, 那請問法律上, 他能分到家中任何遺產嗎?

  家中房子登記在母親名下(非贈與繼承) 是爸媽結婚後一起努力賺錢買的,

那如果爸爸先過世, 房子應該完全是屬於媽媽的, 還是會算到遺產部份 變成共有遺產的一部分呢? 有什麼解決方式? (例如: 過戶到我名下, 父母親立清楚遺囑等) 

那相同問題, 如果媽媽先過世了, 房子的一半會歸爸爸嗎? 還是可以依照母親的遺囑完全給我繼承呢?

  爸爸的保險 受益人是母親的名字, 想請問繼承遺產有包含死亡後的保險金嗎? 

 

有什麼辦法能讓外面的女人跟小孩  不要分到我父母親辛苦賺的錢?

又要怎麼樣證明那小孩根本沒盡到撫養我爸的責任, 讓他脫離我們家戶口呢?

 

麻煩你們了

真心希望可以幫媽媽解決這些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該小孩既然已入到您們家的戶籍,則表示您父親已有認領,她仍與您父親具有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而對您父親的遺產具有繼承權.

二. 房子既已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即不會變成是您父親的遺產.

三. 您父親的保險受益人既有約定是您母親,則該筆保險金並不列入遺產範圍.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上是妳爸媽的小孩的話,除非有法律上喪失繼承權的事由,不然就是有繼承權,房子部分既然是婚後所買,有一方過世後,會先處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計算後,再計算過世一方的遺產淨值是多少,不是說誰分一半這麼簡單的計算,保險金有受益人的話,就不是遺產,另外不想被其他人分財產的話,就在生前做好贈與,擬妥贈與契約過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mily Chang 103-01-17 11:48

父親過世的遺產,這小孩是可以分到1/3的嗎?(我、我媽、那小孩)

那請問法律上,我母親如果過世,這小孩能分到母親任何的遺產嗎?

 

 

您好: 

一.父親過世的遺產,這小孩是可以分到1/3的嗎?(我、我媽、那小孩)

    是的.

二.那請問法律上,我母親如果過世,這小孩能分到母親任何的遺產嗎?

    不行,因為其與您母親無法律上之親子關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已認領該小孩,及其對您父親之遺產亦享有繼承權。該若登記於您母親名下,即為您母親之財產,非為您父親之遺產。關於保險金部份,亦不視為您父親真遺產。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yt 103-01-15 19:09

臺灣男人與大陸女人未婚懷孕,在女方懷孕初期就已分手。在孩子快生下來前,2011年7月,女方找了一個大陸男人結婚。2011年9月孩子出生,所以在孩子出生公證書上寫的父親名字是那個大陸男人的。現在孩子親媽和親爹想辦理孩子轉臺灣戶籍該如何辦理?請問需要準備哪此資料和文件?

在網上查過,說要先辦認養手續,請問此案子當中,具體如何 辦認養和入籍事宜?謝謝!·

茹茹 103-01-15 11:42

我想請問如果收到執行單子沒去報到會馬上被通緝嗎?

通緝了會增加刑期嗎?

因為有辦理延期入監,可是還沒收到單子有沒有獲准

這樣沒去報到應該沒關係吧,可以等收到可不可以延期的單子再去吧?

還有我老公是申請老婆懷孕延期,我打電話問書記官他說不准,為什麼不會過呢?

因為我沒收到單子所以不知道書記官說的是真是假,因為他態度很不好。

還有如果他進去被關通緝那些會影響假釋的申請嗎?

 

謝謝各位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收到執行單未報到之隔天,即發布通緝。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傑 103-01-14 01:26

我們雙方都成年 在冷戰後 有一段時間沒有連絡 後來發現自己懷孕

便找上男方 尋求解決辦法 男方是說有問過家裡面人的意見

也有表示想結婚生下來的意願 但家中長輩不同意 所以表示只能墮胎

而我從頭到尾是一致的反對生下來 因為男方沒有撫養的能力也不夠愛我

剛開始是用驗孕棒得知懷孕 為了確保正確性 找了男方前去婦產科檢查

第一次的檢查確認懷孕後 當天男方就拿出了墮胎費5000從檢查到後來每一次的復診都是我一直打電話催他陪我去 有時他明明在家打給他他也不接 我吃了藥還沒流掉他就開始不耐煩 但因食用墮胎藥無效所以要開刀 我從服用墮胎藥開始到要開刀男方從來沒有關心過問過 到現在去婦產科7次只有一次他主動打電話說要帶我去  甚至是我要開刀前一天打給他他也沒接也沒有回撥

就此音訊全無 而且當初男方問我可不可以內射 我說了不行 他還是射在裡面

他那麼無情無義 因此我氣不過 便找上了他 要求他支付我6000 男方說要到警察局寫和解書 怕以後還會找他要錢 本來我只打算私下和解拿了6000就此罷休 但他還怕我以後還會跟他要錢加上他的態度一直都不好所以我不打算只拿這樣了 他那時候還說得很好聽說會負責我墮胎後的調養

結果我連開刀他都可以一通電話都沒有不聞不問的談什麼會負責我的調養呢

因為男方一直不接電話所以我直接到他的住所去找他結果他說可以告我妨礙自由還有電話騷擾 他現在根本是不想負任何的責任又有機會反咬我說我妨礙他 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辦呢?

請問我可以依據什麼法條告他嗎

請問我在法律上有什麼立場可以要求他賠償我嗎

我要求醫療加上坐月子的費用5萬合理嗎

和解書的內容又該怎麼立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男方似無犯罪行為,應無法對其提告。就和解書部份,即使男方不願意簽,亦無法強制其簽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10: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來,證明對方當初所願意承諾給付之相關費用,不論是6000元還是調養費用,您均可以整理單據之後請求賠償

2、又有關和解書的部份,只要雙方願意商議協定,您可以自行書寫,經雙方同意之後,就可以發生法律上之效力。

Rose 103-01-05 23:31

生父生母在法律上都未成年(未滿20)但滿18,請問小孩生出來監護權歸誰?目前沒有公證也沒有登記,生母因為懷孕沒有經濟能力,生父有正常工作

您好,如果雙方沒結婚或者男方沒有認領,監護權當然歸於女方.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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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生父無認領監護權歸母親,但母親得請求生父強制認領及小孩之撫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茹茹 102-12-28 00:01

我想請問如果已經判刑了,他也寄單子來說1.15要入監服刑

刑期是五年二月,我是受刑人的老婆,因為我現在懷孕八個月

可以申請緩刑或者延期入獄嗎?

還有可以易科罰金嗎?如果可以怎樣才具有分期的條件?

我們剛結婚不到半年,小孩也還沒出生,最少可以等到小孩出生後在進去嗎?

他的案件是販賣第三級毒品,一審判決後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上訴三審被駁回,真的都沒挽救的機會了嗎?

他是被陷害的,可是法官卻只聽證人說詞就定罪

真的很不公平。

緩刑易科罰金均屬不能,但若有正當理由(例如您說的安頓懷孕妻小)可向執行檢察官聲請延期入監,只是仍需經過檢察官的同意。

至於三審駁回後,應檢視是否有非常上訴或再審的事由以進行救濟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針對認定事實顯有錯誤,可提起再審。須注意再審之30日期限。提起再審,亦可暫緩您先生入監服刑之期間。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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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小孩 102-12-26 13:03

男方滿20歲 女方19歲差一個月20

 

兩個是大學同校情侶

 

兩個人在交往過程中有發生性關係

 

之後以外的女方懷孕

 

兩個討論要做流產

 

雙方家長也覺得年紀太輕雙方都還在唸書要處理掉

 

之後去婦產科男方先出了一萬塊 (手術費用8000)

 

在婦產科女方母親要求男方要付一筆補品的錢 男方也同意

 

但在之後的討論女方母親要求六萬塊新台幣

 

男方認為不合理 補品加上後續的看醫生錢不用這麼多

 

男方跟女方母親溝通只願意負擔三萬塊

 

女方家長說:依據民法195條,我們的要求並不多,否則法院見。

 

但男方看了民法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男方覺得兩個人為情侶關係,發生性關係也是兩方同意的事情,不算不法侵害。

 

這件事吃虧的是女方,男方願意出三萬塊補品+後續的醫療費用,但男方認為沒有不法侵害女方,不需要付其它的錢。

 

請問:

 

男方需要付其它的錢嗎。還是只要付補品+醫療的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6 14: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於合意下發生性行為,且亦無誘使未成年人脫離家庭,並以合法之人工流產方式處理,應無不法侵害權利之虞,因此,您為了事件圓滿而願意給付多少金額,您可自行斟酌。

 依據你說的情形雖然在法律上女方並無權要求男方支付相關賠償,如果性交是兩情相悅的話,那會被非難的可能就是為何沒有避孕措施,當然避孕的責任未必會都在男方一方,但是性行為過程中你們怎麼「談」的,往往就各說各話了,有道是男生十分鐘女生十個月,又墮胎對於女性亦造成相當的身心傷害傷害既已造成還是建議盡量與對方協調補償金額,避免鬧上法庭造成二次傷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9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提示情形,您似無違反法律規定之疑義,若您覺得對方要求不合理,可不予理會。即使進入訴訟程序,您也不一定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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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貓 102-12-25 22:47

標題[我該怎麼做才可以保護自己和小孩]<字不見了..

律師你好..

我和小孩的爸爸沒有登記結婚..小孩出生滿三個月了

本來懷孕後..是經過雙方討論確定要生下來並且共組家庭

所以於四五個月時告知雙方家長也準備好要結婚登記

日子也由對方爸爸選好日子來準備..因為他們住在屏東..來台北並不方便

結果孩子的爸爸於懷孕六七個月時偷吃(準備要登記結婚的那個月前就有徵狀)

所以非常難過的我只好讓結婚登記取消.但是有訂婚儀式.被迫的..

因為對方的爸爸和姑姑一直說給他一點時間去處理

但是男生又說他只要小孩不要跟我結婚

 最後姑姑說服他先訂婚 我也被迫同意 (很難過的一直哭..因為跟原本的說好的未來通通都不一樣了)
小孩出生未滿一個月.孩子的爸爸就逼我去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並且辦理認領
因為他要跟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103/10/1-104/3/31)

申請六個月後直接不去上班  
請這個假是要去學刺青(還有因為他公司的人都知道他偷吃同事所以他做不下去..)
認領小孩還要跟他姓.但監護權歸我.因為他說那個對他不重要.
月子期間男生也只有來過兩次家裡看小孩.最後一次就是逼迫我寫他有撫育的證明
讓他可以請這個假..
結果因為我產假接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一起申請的.
(103/9/7-11/3產假+11/4-104/1/3育嬰兩個月)
等於兩個人的育嬰留職停薪日期有重疊申請.勞保局也沒有過(有證明也只是讓他可以請假但是不撥發津貼)
而且勞保局有派人來查.確實小孩是我自己照顧.所以他並不能申請.
但是男方說如果他申請不過.每個月就不給生活費.

目前10月-12月 每個月他有先自己拿兩萬塊給我當小孩撫養
因為他說申請下來的津貼是要拿兩萬給我當小孩撫養費.
被迫無奈.我暫停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不過後來勞保局還是不讓他過..因為畢竟重點是要實際照顧小孩..
男方一知道又沒過..本來要我把監護權給他讓他去申請津貼.

不過我問過很多人都說不要把監護權讓出去.. 
隔一天他又說他不要監護權 那個對他不重要
男方說不然一月開始他來我家照顧小孩到我下班.

這樣勞保局才會給他申請津貼..
我本來一月開始上班後要送去育嬰中心.連預定費都先繳了..
他就這樣電話上說他來照顧小孩他還是會每個月給予兩萬元的小孩撫養
以後每個月也都會給兩萬元基本的撫養費.

他說這筆津貼申請不過的話..他就沒錢可以給我
還說一月他有基金保險要繳錢..還有學刺青花了三十幾萬了..

身上只剩下十幾萬(信用卡貸款來的)
他說他之後會自己開刺青公司然後去申請青年創業貸款
然後每個月都會給兩萬元..<<可是一切都是口頭上說的..
我要怎樣可以讓他確實給於兩萬元的小孩撫養費 不管他來顧小孩還是不顧小孩
甚至津貼有沒有過 他本來就該負責的撫養費 我要怎樣才能確保不會拿不到
而且他來顧小孩會不會影響我任何權益呢?

因為這件事情 他不停的對我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

因為申請沒過不高興還在電話裡用髒話罵我

還因為沒申請過說要我把這幾個月的錢還給他..
我真的問過很多人 可是都沒有專業的懂法律的人

大部分都說跟他切乾淨最好
可是我是很希望他可以負擔小孩撫養

畢竟這樣我和小孩的生活才不會太難過
我現在也沒有辦法去預約現場問法服的(不過他偷吃後我有挺著肚子去找過法服諮詢..就是跟我說不要結婚對我比較好..不然以後要爭取監護權還是撫養的會更麻煩..)

因為我一個人帶著小孩 根本不是想要去哪就可以去哪
我不知道請律師要花多少錢...我有查到可以寫協議書 公證什麼的..

可是我不知道要怎麼寫..網路上都是離婚協議書...

而且對方怎麼可能會願意去法院公證呢..

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可以不要罵我沒結婚就生小孩之類的嗎><

這根本就不是我所預期發生的事情...我很難過到現在除了自己哭一哭之外

我想堅強的想把事情處理好..可以問的人我都問過..

我需要真的專業的幫忙..真的很謝謝...

我把問題大該說明

(1)如果1月份讓他來家裡照顧小孩.對我會不會造成什麼權益損失?(監護權之類)

而且他有抽煙後來還學會喝酒(偷吃後).其實我是很不放心讓他一個人在我家裡照顧小孩

 我可以寫一個規範讓他簽名蓋章嗎? 例如照顧小孩期間不可以抽煙也不可以讓小孩吸到二手煙

照顧小孩必須真的付出心力.不是餵奶換個尿布就算照顧...要跟小孩有互動..

(2)每個月的撫養費2萬元 他口頭說每個月都會匯給我

該怎樣才能不受他威脅下能每月固定時間領取?

不想他再用這個當作威脅..雖然我也可以狠下心不要這筆錢

但是生活真的會很辛苦..

(3)請問我需要請到律師或是自己寫申請書就可以?那一定兩個人去法院公證才行嗎?

如果他同意簽名也要兩個人去法院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對方既然已經認領,則其對該小孩即有扶養之義務,所以可以向其請求扶養費用,且若之後未結婚,也可以向其請求訂婚之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您男友請求小孩之扶養費。無須結婚,且目前情況,結婚問題恐會更複雜。就訂婚解除之損害賠償,亦可向其請求之。若您男友會對您罵髒話,可蒐集相關錄音,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貓 102-12-31 15:0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您男友請求小孩之

謝謝房律師~訂婚解除如果是我提出也可以索取損害賠償嗎?

可是不是要有證據~我該怎麼做? 現在真的要每天把手機開在錄音模式這樣嗎?

我昨天本來去法院公證處也約了他~後來因為撫養費協議書如果他要簽~

我必須寫一份他10月到現在有每天來照顧小孩的協議書證明讓他去給勞保局重新申請育嬰津貼~所以我就取消公證~因為我不想寫也不想簽~

撫養費協議書已經寫好 也由公證人幫我修正和訂正~可是現在等於他沒有去簽名~

這樣也可以強制請求撫養費嗎? 他會用搶小孩監護權問題來威脅我~

我還可以怎樣收集證據對我有利呢?? 哪些是證據~除了錄音~錄影之外~@@

 

 

小貓 102-12-31 15:1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對方既然已經

謝謝~謝律師不厭其煩的一直回答我的問題~~~

小愷 102-12-17 22:46

女方15歲男方16歲再交往中發生性行危

甲如再15日發生性行危後18日分手女方說懷孕

男方誠意要把小孩處理掉女方不要   女方也親自說出小孩自己要處理不甘男生的事

這走上法院會怎樣判

男方要賠錢男方要被關嗎

男方會有案底嗎

男方會被判刑嗎

拜託各大律師開道 

 

如果對方提告了,就會面對刑事偵查審判,如果女方懷孕了,就不可能打無罪,要想辦法爭取輕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2-12-18 12:50

 與16歲以下女子發生關係是有刑責的,對方家長提告的話檢察官還是會處理,

如果與對方和解的話,對方撤告,檢察官也不會起訴

如果無法和解,審酌你也未成年且與對方是男女朋友,應有爭取緩起訴的空間,不過有難度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惟本案男生亦才16歲而已,復依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似得主張減輕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美 102-12-13 16:44


事情是這樣的,我和先生婚後買了一間房子,雖然是自住但是只遷入了我自己媽媽的戶籍,
我們全家的戶籍在台北市我公公的房子,
懷了第二胎後覺得房子太小要出售,
問了幾個仲介都說沒有奢侈稅的問題(我承認我應該直接問國稅局的,但是天知道女人懷孕時腦袋都打結了> <)
就在剖腹產的前一天仲介說找到賣方了
 先生也在我生產完的隔天就去簽約了
 我記憶猶新,前一天住進產房待產時,
我再三和仲介確認沒有奢侈稅的問題
 仲介甚至告訴我有請代書用我的身分證號碼去國稅局詢問有沒有奢侈稅的問題
 他們很明確的回覆我沒有奢侈稅的問題,還說有公文回覆(唉.只差也沒白紙黑字寫下來> <)
順利出售時還想說是生孩子帶來的好運氣

 一年後,非常不幸的,因為沒有遷入我或我先生或小孩的戶籍
 所以被課了奢侈稅,連補帶罰將近170萬,賺的錢就全賠光光啦
 找來仲介問的時候,他也很不可置信的說不可能呀,還說代書都有幫我問清楚
 於是找來代書問,他就支支嗚嗚的,一直不肯正面承認他有說沒有奢侈稅這件事
 當然什麼國稅局的公文回覆也拿不出來囉

 倒是仲介算是正直,他阿莎力的說他是有告訴我們不會有奢侈稅的問題,
當然過程我都有完整錄音了,譯文我也有

 目前的情況是,仲介願意把佣金43萬退還給我們,
但是連170萬的1/3都不到,因為看過新聞說
法官通常會判三方各賠1/3
代書也完全無消息
請問這樣的情形我該怎麼辦
可以告代書
謝謝

吳磺慶 (吳磺慶) 102-12-13 16:50
回覆 小美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我和先生婚後買了一間房子,雖然是自住但是只遷入了我自己媽媽的戶籍,< ... (恕刪)

 

看起來代書的確有業務上的過失導致你們損失,看起來這筆錢應該要仲介代書一起負責。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2-13 17:17

 本事務所網站有對奢侈稅之詳加介紹www.wewon.com.tw 請進入法規新訊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仲介部分,依民法第567條規定:居間人關於訂約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各當事人。對於顯無履行能力之人,或知其無訂立該約能力之人,不得為其媒介。以居間營業者,關於訂約事項及當事人之履行能力或訂立該約之能力,有調查之義務。其似有違反其應盡之調查義務。代書之部分,依民法第544條規定: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有過失,或因逾越權限之行為所生之損害,對於委任人應負賠償之責。是此,代書似亦應處理委任事務之過失,負損害賠償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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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ebon 102-12-13 13:45

去年結婚但男方不願登記,今年懷孕產下一子,男方要女方自己帶寶寶去報戶口(男方不願登記),於是女方帶著寶寶離開男方家…

由於雙方僅有公開儀式並未登記,所以法律上並非有婚姻關係,那需要有"離婚"嗎?

女方是否可以向男方要求賠償?因為沒有登記,應該也不能請求贍養費………

是不是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小孩撫養費用?

感謝回答!!!

婚姻登記的話就無效,也就不需要離婚,你說的是對的,至於撫養費,應該對男方請求認領認領後,就可對男方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cutebon 102-12-13 14:08

律師您好~

那可以對男方請求什麼賠償嗎?

如果男方認領小孩,那監護權部份是共同持有嗎?(女方想把寶寶養大,不放心交給男方)

謝謝!!

是可以對婚姻無效部分請求賠償,至於監護部分,依你所述,判給你的機會是比較大,不過還是要詳細了解你們雙方的工作,意願等很多因素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5: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是此,若您無為相關登記,即非合法有效之婚姻,既無法律上之婚姻關係,亦無須離婚。再就該名子女而言,因您無具有婚姻關係,故該名子女非婚生子女。惟依民法第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所謂經生父撫育者,包括您懷孕期間。若您懷孕期間,對方有撫養您,即有撫養該名子女,已視為認領。故可依民法第1067條規定: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對生父提起強制認領之訴,使該名子女成為婚生子女,再向生父請求該名子女撫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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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為沒登記結婚當然不需要離婚.但由於小孩目前生父仍不是登記為男方,所以你無法跟他請求撫養費用,建議你先收集能夠證明小孩與生父官細的證據,包含簡訊.LINE等等,然後先向法院提出強制認領訴訟,等確認雙方親子關係後,才能再行請求給付撫養費用.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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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2-12-13 13:26

今年1/7我老婆與她前夫離婚.(當時不知道他有老公).

之後再2/19被婦產科驗出懷孕9周.(推算起來受孕日期約為12月中)

理所當然的我在4月份與我老婆結婚了.

後來9/11兒子也出生了.當時因為法律上302天的規定.也做了DNA親子鑑定.

目前已經確定孩子是我的.戶口也報了.

現在問題來了.

他前夫可能戶政單位或他有透過其他管道得知這項消息之後.

目前他前夫有到警局備案提出妨礙家庭.打算告我還有我老婆.

目前聽到的是他要求100萬和解

問題:

1.是因為我老婆與他前夫離婚未滿302天,就產下與他無血緣關西的孩子,所以他有權利對我們提告嗎?

2.正常來說妨礙家庭因該是告訴乃論刑事案件對吧?那他可以對我提出民事賠償嗎?正常的話如果走到真的要打官司.會判賠多少??(本人並不是什麼有錢人家= =")

3.我當初是在不知道我老婆有老公的情況下.與他發生性行為.這樣會有罪嗎?會不會不起訴?

4.我老婆說他本來就有多囊性卵槽的問題.經期本來就很不正常.這方面如果拿來解釋受孕日期那邊.說的通嗎?

5.現在警方那邊要先去到案說明.到案日期是12/19.我可以延後日期在到案說明嗎?最近比較忙

你如果當時真不知道你老婆有婚姻,這是可無罪辯護的,要如何證明就是重點了,如果你被判決有相姦罪,對方確實是可以請求民事賠償,所以整個情況要點在刑事部分,有其他問題的,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3 14: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與配偶在其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中發生性行為,就符合通姦罪之要件,至於何時受孕僅是證明有發生性行為的一個方法。

2、您所謂的不知道是否為已婚,恐怕必須細究雙方如何認識、如何發生性行為?非您單方否認即可。

3、本文建議您應該與對方在可以接受的金額與對方和解,否則就算您可以抗辯不知有婚姻關係,那您的配偶恐怕仍遭有罪判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4: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姦罪依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是此,依提示情形,若您配偶於尚有婚姻關係時,與您發生性行為,及符合該罪要件。故,策略上應有二選擇,一是於您配偶前夫和解,惟,若其和解金額該的太高,不合理,選擇不和解。那就選擇二,把傷害降到最低,您辯稱您完全不知情,盡量使您取得一無罪判決,讓您配偶成立通姦罪,再描述的您配偶很可憐,前夫對她不理不採百般辱罵亦有外遇嫌疑....等,駁取法官同情,以利輕判,通常均判三個月四個月五個月左右,均可聲請易科罰金,一天一千元,若能爭取到三個月,就罰三萬。若能爭取到更低,更好。即使五個月,也就是罰金五萬。歡迎您攜帶相關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須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其實懷孕的時間推算是很難準確,這到時候都要看醫院的報告去推算,只要與前一段婚姻有重疊到,那麼他就還是有權利告你通姦,而一般來說通姦屬於刑事程序,告訴乃論之罪,他應該會等起訴你之後,在提附帶民事賠償,一般判賠金額大概在五十萬上下,但要記住次數很重要,所以作筆錄的時候次數說得越少越好,這涉及行為數問題,牽涉到刑度與賠償金額。另外你說不知悉有先生這件事情,恐怕要舉證說明,除非該名女子很年輕,至於到案日期可以打去跟警員改期,警察那邊比較好調配時間。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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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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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2-12-14 19:40

我是女方配偶

前段婚姻接近10年左右,因為前夫很少履行夫妻義務之外,包含婆婆都怪罪我沒懷孕

導致精神壓力焦慮症暴飲暴食體重增至60幾公斤,有一段時間脾氣無法控制會亂摔東西想跳樓

無法控制脾氣時心跳會不規律之後去新樓拿藥也抽血發現得了糖尿病

去年接近7月底(前夫在南崁工作2~3年時間這段時間學會筆電)因為很少回來也相安無事

去年7月底搬回台南每天下班整理完就看A片,看完沒反應睡覺,還怪我打電腦晚睡之類才無法受孕

大約一星期我真的受不了,搬離開住弟弟或媽媽家,

因為要舉証老公不知情我有婚姻很困難...除了人證,另一點就是前夫跟老公沒有共同認識的朋友

小孩剛滿3個月,被前段婚姻搞的身體狀況很糟,體重只剩42公斤

想找台南對這類官司比較有研究的律師幫忙3Q

我老公知道我的病情時他說他會照顧我一輩子讓我焦慮症不會再犯

甚至在知道他無意中當了第三者,他從沒怪過我,只要我別擔心,希望有人可以幫幫我們夫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前夫已經提告,則接下來即會進入偵查程序,訴訟上之策略應如何進行,您們應先決定,當然律師可以分析給您們聽,您們再做決定即可,又您與前夫既已離婚,若您前夫之財產較多,且您也未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則仍可向您前夫主張分配財產,又本件繫屬於台南地檢,若您有需要,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聯繫,謝謝

小歆 102-12-12 22:30

本人因五月中旬急用金錢,上網找了借貸網,

結果被騙了提款卡及密碼,

我已經跑了四五次中南北作筆錄,接著就偵訊,開庭

11月29日我再度開庭,

法官說,對方要求我把本金還給他,我也想說和解或許會比較沒事,

因為法官得知我懷孕,他說要幫我記和解通知書給對方,

但後來我開庭完後回家很多人都告訴我我不能和解

法官只是想趕快把案子結掉,

和解了等於我承認我是騙錢的共犯

現在法院已寄一張12月19日的和解通知書叫我去法院與對方進行和解?

我到底該不該和解?和解是否等於我承認了?

我有問法官我和解是不是就沒事了,他說只是再度開庭法官會判輕一點,

但我想想沒做的事情我為什麼要和解,我也是被騙的受害者

為什麼他們不去抓那些詐騙的人,硬要說我試賣帳戶ˊˋ'' 我好無奈

我到底該不該和解ˊˋ!!和解了是否等於承認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與被害人和解,很有可能將被起訴詐欺罪之幫助犯,您只能提出各種相關證據證明,您並無詐欺之故意及幫助之故意佐證,但仍有構成之可能。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苡咩 102-12-12 16:51
律師你好: 請問.我現在被我丈夫告妨害家庭 然後 重點我現在跟前男友懷孕了. 但我丈夫沒當場抓到我跟那男的上床這樣也告的成嗎 ..
你好: 刑法通姦罪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實務上必須捉姦在床,或有其他直接證據,才能證明有罪。 在本案中,你的丈夫如果在小孩出生後,提起否認之訴,用驗DNA的方式來證明小孩是你與另外一位男子所生,此時,小孩就有可能成為通姦罪之「證據」,而判處有罪。以上謹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