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第51條之規定,自然人因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是沒有個資法的適用餘地的,因此有關您所述的情形,恐怕是沒有該法規定適用的可能性。
而請求返還裸照部分,首先要先確認該物之所有權是歸屬何人所有?倘若我們承認裸照也有著作權的話,該著作應當歸屬拍攝者即著作人所有,因此得否請求返還,實有疑問。再者,對方既已表示該檔案資料均已滅失,強求對方交付無法交付之物,亦有其困難。因此或許簽立切結書是一個方向,您可以在該切結書上附加記載如果照片流出導致您受有損害之賠償條款。以上,僅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跟我先生結婚兩年,育有一子一歲七個多月,婚前他都不會動手打我
頂多口出三字經,婚後不到一個月因吵架他動手打我 當時懷孕三個月多
這是第一次動手 我沒有驗傷也沒有報警默默的原諒他
之後打了第二次 第三次 到第四次受不了才回娘家由娘家的媽媽陪同驗傷備案
我沒有對他提告但法院還是有給我通常保護令 法院開庭我先生沒到
想說藉此看能不能改善我們夫妻關係 結果沒有 後來也因為心軟
還是搬回來跟他繼續生活 他老闆都會拉他跑粉味
我也想說就這樣當作沒看到 只是最近真的沒辦法跟他繼續生活
我們交談次數越來越少 連夫妻該有的同房也少得可憐
前幾日娘家媽媽打來說 11/30因家暴得去上課三個小時
我告訴他 他卻回我 他不去 。
有什麼辦法能讓他答應跟我離婚嗎 ?
他的經濟能力比我好 但小孩平時都是我一個人帶 他只有給我錢
我只要小孩 目前沒有工作 但 我可以請我媽幫我帶小孩 我去工作
到目前為止先生可能礙於保護令的關係 不敢動手 但是還是會用三字經辱罵
我不想再承受這種精神虐待的婚姻 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讓我擺脫他
你好。。有些婚姻問題想諮詢
兩人結婚以後。。買公寓(女方名下)買車子(男方名下) 前兩個月女方說既然要離婚了。。車子賣掉。。車錢一人一半(車子女方說賣女方那邊的表哥)。(但是男方沒拿到半毛錢)
已經說賣掉的車子了。現在還要求男方繳車貸
之前男方提款卡金錢都是女方管理的
這樣怎麼證明房子男方有繳錢。。。
還有車子的問題。。這樣是否可以提偽造文書?。。因為車子也都是女方處理的
房子頭期款是男方跟工廠老板借錢的
月初提款卡還給男方。。裡面只剩下2000元
請問現在夫妻有共同財產的之權力嘛?
兩人有一個小孩。。。女方說不要
對不起。。問題很多。只是希望朋友離婚以後不要負債一堆。。。希望兩人能公平的分配財產之間的問題
希望您能幫忙朋友一些不懂的資訊。。。才不會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萬分感謝
我再去印尼辦理結婚娶回台灣 現居北市內湖
前夫方面能100%配合 也於今年3月辦妥離婚
如果由老婆提否認之訴 前夫不到場算棄權嗎?
我們比較在意被家人知道老婆離過婚
所以很怕時間一久家人會懷疑怎還沒報戶口
驗DNA須法官指定裁示或是能自己先驗?
我們很害怕改過姓的紀錄永遠跟隨
我們完全不懂法律 能告知有甚麼是該注意的
在印尼台辦面談也被嚴格審核 飛來飛去終於過關核發簽證
一切都是為了給小孩有健全完整的身份
希望律師大大能告知我這案件好不好辦理急需時多久
戶政單位已把我孩子報戶口列為專案處理
因我婆是外籍 中文名字自然跟我姓 在戶政填從母姓有幫助嗎?
在前夫完全配合下 懇請幫幫小弟 提供一個最快速的方法 萬分感謝
原則上只要遺囑符合法定要式之規定,即屬有效之遺囑,但另外還是會有特留分之問題。
民法第1187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本件依您所述係將遺產全數分配給法定繼承人以外之人,對於法定繼承人而言,既未能保留其特留分之最低法定限度保障,系爭遺囑當然即屬違反持留分而會有實質效力之爭議,則若繼承人則依法主張其違反特留分之部分為無效,自然也就無法再依遺囑內容而辦理。
綜上可知,預立遺囑基本上尚不致使法定繼承人全部都拿不到,另外也應注意的是可能遭到以生前處分方式來減少應繼財產之情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各位律師大人您好:
我與太太的婚姻似乎已經無法挽回,我太太不願意面對面討論離婚後續事宜,只在"電話通話中"告知我,與她直接去辦理離婚,她不要求贍養費,但要我共同支付小孩養育費用且監護權歸她,其它方式她不願意接受,可是我也有強烈意願爭取監護權,目前不知如何是好?
畢竟家務事的箇中種種無法完全在文章裡述說清楚,我個人除了戒菸沒做到,其他惡習(EX:吃喝嫖賭,家暴..等)從未沒沾染,現下太太帶著小孩在外居住且沒有給我任何聯絡方式,目前只能透過岳母代為轉達想與其面談後續事宜,奈何太太不願意面談只在電話中告知我剛剛上述所說,倘若我最後與她決裂,懇請提點我,該注意哪些事項?
在此先謝謝撥冗各位律師大人,謝謝!!
岳父自9年前離婚後獨居,乃至3年搬進安養中心前,皆由老婆為主要照顧者;而搬入安養中心至今的費用,亦為岳父原有存款綜合我們家計帳戶支付。目前安養中心費用1.9萬與零用錢2000元,加上岳父收入僅有老農津貼7000元,因此每月差額至少需1.4萬。
然而岳父過去有兩段婚姻,共有7個婚生及養子女,但其餘6人不僅無任何共同支應安養費用,而且過去兩段婚姻並非平和收場,個別婚姻的子女鮮有往來,也有爭產恐嚇過岳父,但我們最快今年底就無法獨力負擔安養中心費用,而岳父因過去因素,不願到也不能到任一子女家。
雖然80多歲的岳父在安養中心可以自理生活,但如果讓中風兩次的他回老家獨住的風險又太大,但我們無法負擔費用是很現實的,不知有無可風燭殘年的他可以安全走完最後幾年?
岳父自9年前離婚後獨居,乃至3年搬進安養中心前,皆由老婆為主要照顧者;而搬入安養中心至今的費用,亦為岳父原有存款綜合我們家計帳戶支付。目前安養中心費用1.9萬與零用錢2000元,加上岳父收入僅有老農津貼7000元,因此每月差額至少需1.4萬。
然而岳父過去有兩段婚姻,共有7個婚生及養子女,但其餘6人不僅無任何共同支應安養費用,而且過去兩段婚姻並非平和收場,個別婚姻的子女鮮有往來,也有爭產恐嚇過岳父,但我們最快今年底就無法獨力負擔安養中心費用,而岳父因過去因素,不願到也不能到任一子女家。
雖然80多歲的岳父在安養中心可以自理生活,但如果讓中風兩次的他回老家獨住的風險又太大,但我們無法負擔費用是很現實的,不知有無可風燭殘年的他可以安全走完?
請問:我的弟妹二年前,私自將二名子女帶走,在寒暑假、過年、清明都不讓孩子回家,我們要見小孩全憑她高不高興!這期間,每個月仍向弟弟拿生活費。
但最近一個多月突然將小孩送回家,要求離婚,小孩不撫養,但要監護權,還要給她40萬還債,她用夫妻財產共有制來要求我弟共同還債,我弟不答應。後來又故意帶警察來,裝可憐把小孩帶走,但從沒人能干涉她把孩子丟來丟去,卻故意帶警察來製造假象,後來又叫我弟拿離婚協議書和70萬去換小孩回來,真是鬧不完....後來我弟不理她。
她就去法院,用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捏造我弟長期工作不穩定,酗酒鬧事,情緒起伏難相處,無法忍受!已分居多年,小孩都是她撫養中。這個理由訴請1.離婚,2.二名子女監護權、3.每月6000元撫養費直至小孩成年,4.負擔40萬元負債。
但是,小孩現在明明一個在我家中,一個在她那裡(小孩自己決定一個跟爸爸,一個跟媽媽住),不是她講的:二個都由她撫養,而且我弟每月都有給生活費;也沒長期工作不穩定,也沒酗酒,她公然捏造離婚事由,且小孩也都知道她有外遇男友,只差我們沒抓姦在床而已。
請問我們該怎麼做才好?我們的訴求很簡單,二名小孩監護權,至少要兒子的,她的債務自行負責清理,請問要怎麼做才有勝算?
(債務是因為幾年前她不顧我弟反對,硬要用自己名義買房子,但由我弟薪水付貸款,後來弟公司裁員,他被資遣後無力付房貸,於是弟妹在何時把房子賣掉?賣多少錢?她都都不讓弟弟知道,現在卻火急的要離婚,不要小孩,還要40萬元,據我們所知房子的債務已由她媽媽解決了。)
麻煩各位幫幫忙,我弟很老實又不擅言詞,結婚後面對強勢跋扈的老婆,只能處在挨打的份上,懇請各位幫幫忙指點我們,該怎麼做,謝謝!感恩不盡!
您好:
我想請問我目前的狀況該如何處理:
我跟我另一半結婚約5年的時間,育有2個小孩。我生性愛平和,所以很多事我都是用溝通的方式處理我跟另一半之前所產生的問題,但,或許是另一半有甲狀腺方面疾病,所以情緒是很不穩定的,結婚後的相處女方如遇到她不滿意的事情就會有言語的辱罵(例如:你這個賤人[有證據]、你去死[無證據]、唱衰我[有證據]等等之類、家裡家電門窗及器具的破壞(家人知道)直到去年我受不了如此的生活模式開口跟她提及離婚多次,並曾經試著好好溝通,但,女方終認為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而產生的情緒問題才會導致這些情形,她拒絕離婚!
直到今年,對方變本加厲的對我動手三次,2月第一次,半夜忽然衝進我睡的客廳將睡覺的我抓傷並咬傷,我並無回手,也沒有去拍照及驗傷,但,那時起我開始心生恐懼,怕她不曉得何時又會對我這樣。5月第二次,只因我停車沒停好導致她停車不便,當小孩面前跟我爭吵並又對我動手抓傷及咬傷,這次我父母及家人當天都有看到我的傷口,但他們不便說什麼要我千萬為倆個小孩忍住,這次我有拍照但無去驗傷及報警。事後我有將此事及受傷照片在fb告知女方 姐姐,但,女方姐姐無道歉一事,只叫我們倆個去學佛養性!
8月份適逢暑假期間我要帶小孩去遊玩,原本想單獨帶小孩去,可是倆個小孩吵著要媽媽也去,我也跟女方說好一起出外遊玩完全是為了小孩,並沒有要跟她重新培養感情(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女方同意我說法。誰知外出高速公路途中在車上我跟她提起是否認真考慮離婚一事,她又抓狂的從後座(她跟小孩一起座後座)跑來搶我的方向盤,當時很危險,我把她揮開,她又開始對我抓傷又咬傷(一樣又當著小孩的面對,小孩嚇死了),回家後,我拍照、去驗傷隔天去報警備案,後來社工也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保護令,當時的我不清楚保護令對我有什麼用處,就跟社工說不用。這些日子雖然我工作在外地,但每星期我回休假會回家看小孩,可是我心裡總是很害怕看到她,看到她我甚至會有窒息的感覺,我也不敢看心理醫生,怕會影響到時小孩的監護權,我跟她目前的狀況都不講話,沒任何互動,現在我真的很想離婚,寄離婚協議書給女方爸媽,希望他們出面協調,女方爸媽也無回應,另一半也無視乎這件事。最近她又趁我外出看我手提袋,並把我的手提袋裡的東西當著小孩面前亂灑一地(我看到袋子在地上我問小孩的),我真的無法跟她共同生活下去,我想訴請離婚,便又去警察局申請家暴,但警察說法律大多保護女方,像你這種女打男的案件法官一般不會受理,只因我是男人有能力抵抗對方的粗暴行為!!??而且警察說上次社工以有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 而我說不用,所以我必需要再等新事證出來我才能再次申請家暴案件!!意思是我還要再被打一次,而且要被打到流血最好住院我才能申請成功嗎?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如此嗎?我在現在的婚姻關係裡如此痛苦,真的就只能等我又被傷害了法律才能讓我離婚嗎?
真心的請求…讓我可以脫離這讓我致息的婚姻。
您好:
我想請問我目前的狀況該如何處理:
我跟我另一半結婚約5年的時間,育有2個小孩。我生性愛平和,所以很多事我都是用溝通的方式處理我跟另一半之前所產生的問題,但,或許是另一半有甲狀腺方面疾病,所以情緒是很不穩定的,結婚後的相處女方如遇到她不滿意的事情就會有言語的辱罵(例如:你這個賤人[有證據]、你去死[無證據]、唱衰我[有證據]等等之類、家裡家電門窗及器具的破壞(家人知道)直到去年我受不了如此的生活模式開口跟她提及離婚多次,並曾經試著好好溝通,但,女方終認為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而產生的情緒問題才會導致這些情形,她拒絕離婚!
直到今年,對方變本加厲的對我動手三次,2月第一次,半夜忽然衝進我睡的客廳將睡覺的我抓傷並咬傷,我並無回手,也沒有去拍照及驗傷,但,那時起我開始心生恐懼,怕她不曉得何時又會對我這樣。5月第二次,只因我停車沒停好導致她停車不便,當小孩面前跟我爭吵並又對我動手抓傷及咬傷,這次我父母及家人當天都有看到我的傷口,但他們不便說什麼要我千萬為倆個小孩忍住,這次我有拍照但無去驗傷及報警。事後我有將此事及受傷照片在fb告知女方 姐姐,但,女方姐姐無道歉一事,只叫我們倆個去學佛養性!
8月份適合暑假期間我要帶小孩去遊玩,原本想單獨帶小孩去,可是倆個小孩吵著要媽媽也去,我也跟女方說好一起出外遊玩完全是為了小孩,並沒有要跟她重新培養感情(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女方同意我說法。誰知外出高速公路途中在車上我跟她提起是否認真考慮離婚一事,她又抓狂的從後座(她跟小孩一起座後座)跑來搶我的方向盤,當時很危險,我把她揮開,她又開始對我抓傷又咬傷(一樣又當著小孩的面對,小孩嚇死了),回家後,我拍照、去驗傷隔天去報警備案,後來社工也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保護令,當時的我不清楚保護令對我有什麼用處,就跟社工說不用。這些日子雖然我工作在外地,但每星期我回休假會回家看小孩,可以我心裡總是很害怕看到她,看到她我甚至會有窒息的感覺,我也不敢看心理醫生,怕會影響到時小孩的監護權,我跟她目前的狀況都不講話,沒任何互動,現在我真的很想離婚,寄離婚協議書給女方爸媽,希望他們出面協調,女方爸媽也無回應,另一半也無視乎這件事。最近她又趁我外出看我手提袋,並把我的手提袋裡的東西當著小孩面前亂灑一地(我看到袋子在地上我問小孩的),我真的無法跟她共同生活下去,我想訴請離婚,便又去警察局申請家暴,但警察說法律大多保護女方,像你這種女打男的案件法官一般不會受理,只因我是男人有能力抵抗對方的粗暴行為!!??而且警察說上次社工以有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 而我說不用,所以我必需要再等新事證出來我才能再次申請家暴案件!!意思是我還要再被打一次,而且要被打到流血最好住院我才能申請成功嗎?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如此嗎?我在現在的婚姻關係裡如此痛苦,真的就只能等我又被傷害了法律才能讓我離婚嗎?
真心的請求…讓我可以脫離這讓我致息的婚姻。
您好:
我想請問我目前的狀況該如何處理:我跟我另一半結婚約5年的時間,育有2個小孩。我生性愛平和,所以很多事我都是用溝通的方式處理我跟另一半之前所產生的問題,但,或許是另一半有甲狀腺方面疾病,所以情緒是很不穩定的,結婚後的相處女方如遇到她不滿意的事情就會有言語的辱罵(例如:你這個賤人[有證據]、你去死[無證據]、唱衰我[有證據]等等之類、家裡家電門窗及器具的破壞(家人知道)直到去年我受不了如此的生活模式開口跟她提及離婚多次,並曾經試著好好溝通,但,女方終認為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而產生的情緒問題才會導致這些情形,她拒絕離婚!
直到今年,對方變本加厲的對我動手三次,2月第一次,半夜忽然衝進我睡的客廳將睡覺的我抓傷並咬傷,我並無回手,也沒有去拍照及驗傷,但,那時起我開始心生恐懼,怕她不曉得何時又會對我這樣。5月第二次,只因我停車沒停好導致她停車不便,當小孩面前跟我爭吵並又對我動手抓傷及咬傷,這次我父母及家人當天都有看到我的傷口,但他們不便說什麼要我千萬為倆個小孩忍住,這次我有拍照但無去驗傷及報警。事後我有將此事及受傷照片在fb告知女方 姐姐,但,女方姐姐無道歉一事,只叫我們倆個去學佛養性!
8月份適逢暑假期間我要帶小孩去遊玩,原本想單獨帶小孩去,可是倆個小孩吵著要媽媽也去,我也跟女方說好一起出外遊玩完全是為了小孩,並沒有要跟她重新培養感情(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女方同意我說法。誰知外出高速公路途中在車上我跟她提起是否認真考慮離婚一(因為我實在無法跟她相處),她又抓狂的從後座(她跟小孩一起座後座)跑來搶我的方向盤,當時很危險,我把她揮開,她又開始對我抓傷又咬傷(一樣又當著小孩的面對,小孩嚇死了),回家後,我拍照、去驗傷隔天去報警備案,後來社工也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保護令,當時的我不清楚保護令對我有什麼用處,就跟社工說不用。一年多來雖然我工作在外地,但每星期我休假會回家看小孩,可是我心裡總是很害怕看到她,看到她我甚至會有窒息的感覺,我也不敢看心理醫生,怕會影響到時小孩的監護權,我跟她目前的狀況都不講話,沒任何互動,現在我真的很想離婚,寄離婚協議書給女方爸媽,希望他們出面協調,女方爸媽也無回應,另一半也無視乎這件事。
最近她又趁我外出看我手提袋,並把我的手提袋裡的東西當著小孩面前亂灑一地(我看到袋子在地上我問小孩的),我真的無法跟她共同生活下去,我想訴請離婚,便又去警察局申請家暴(8月的),但警察說法律大多保護女方,像我這種女打男的案件法官一般不會受理,只因我是男人有能力抵抗對方的粗暴行為!!??而且警察說上次社工以有打電話給我問我需不需要申請, 而我說不用,所以我必需要再等新事證出來我才能再次申請家暴案件!!意思是我還要再被打一次,而且要被打到流血最好住院我才能申請成功嗎?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如此嗎?我在現在的婚姻關係裡如此痛苦,真的就只能等我又被傷害了法律才能讓我離婚嗎?
真心的請求…讓我可以脫離這讓我致息的婚姻。
請問,
就我前面所述,因判決書下來我也看不懂,也沒打電話去問,所以我不知道判決書上寫"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題出上訴書狀"
因此判了"拘役15日若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保安緩刑管束,緩刑兩年"
我去高雄地方法院執行科問,他說判決已確定,當初沒來上訴就沒辦法了
因為我對法律都不懂,當初收到判決書後問懂法律的朋友, 他說就是等就好
哪知道現在變成這樣,請問我現在還可以申訴讓改判我拘役得易科罰金嗎?
請問有高雄的律師可以幫忙嗎?
我是有苦衷才想要易科罰金,因為兩年每個月要去跟關護人報到,我應該會讓家人發現,這是我不願意的
拜託各位了,快要保不住婚姻了......
(執行科還有說不然我都不要去跟觀護人報到就會改判,但我想應該會判更重吧!)
律師你好 ,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小孩子的護照(小孩剛滿足歲多) , 母親是中國配偶 , 近日得知配偶欲將小孩帶往中國發展 , 唸書..等 , 不打算長期待在台灣 , 而我本人工作在台灣 , 如果小孩長期在中國生長及求學 , 勢必造成無法行使親權 , 無法常常探視 , 造成小孩與我的疏遠 , 且長久以往 , 將會造成家庭的分裂與難以維持婚姻品質(因小孩與母親長期在中國 , 我則在台灣) , 若是我扣住小孩子的護照及台胞證 , 堅持不讓小孩出境 , 是否會違反相關法律或是刑責 ? 小孩子是台灣人(持有台灣護照) , 另外我可否據此向法院提出離婚訴求 ? 因為長期以往將會造成家庭的分裂與難以維持婚姻品質
Dear.您好
有關家事想請教您,懇請您能幫幫我!!!
我母親是一個常常歇斯底里的人,家裡哪個人礙到他,他就會找我出氣,我太太如果作的不好,就會罵我,小孩作得不好,就會罵小孩子說你們真不知像你爸爸哪裡,個性不好,真的很糟糕沒人要!!!兩個小孩子從小就是由我自己親自打理,換尿布、洗澡、泡牛奶、洗小孩衣服,而我太太只要休假才會幫忙帶小孩,而每次帶小孩時,就說他沒辦法帶兩個,所以常常會對小孩咆叫,吃飯時間到了,我太太也只會顧著自己的肚子,從不會先說先餵飽小孩子,就會說我肚子也會餓啊!!!@_@",真是不稱職的母親。這也就算了,也不會煮飯,?更不作家事洗衣服也只會洗自己的而已,讓我只能搖頭還是搖頭。因此,我父母親受不了我太太,於是就去我太太的娘家告狀,說我太太多糟,還告訴對方說他們怎把這樣糟的女兒嫁到我家來。後來我跟我太太常吵架,也跟我太太談了好幾次離婚,但他總是不答應離婚,到最後,只要談到離婚,我太太就會去跟我父母親說,我母親就會來辱罵我,例如:我是畜牲、你去死一死啦、帶小孩去拜拜,拜你去死啦等等話語,三天兩頭我母親就會拿藤條打我,每次在打我時,我父親、我太太也會在旁邊觀看,還把兩個小孩也叫來看,小孩一直大哭,我也沒反手,心想要不是她是長輩,否則我絕對會出手的,在打的過程中,我太太就會火上加油,讓我母親更生氣的打我,打完我後就會打電話給親朋好友說她打我的過程,還說我的不是,婆媳兩人也常常在房間高聲說我的不是,甚至還說以後要怎樣對待我,有時我在上班的期間,我父母親就會輪流打電話來辱罵我,讓我工作心情都作不下去,我真的快受不了了,我太太常常在我母親背後說父母親的不是,甚至還詛咒他們,而我母親也常在我太太背後罵的一文不值,但兩人只要面對面就會作假,好的不得了,然後聯手來辱罵我、打我,然後就打電話給我父親說我打母親或罵母親,我太太也會教小孩說,看到爸爸就要說我不喜歡爸爸,不准爸爸抱他照顧他,讓我覺得很難過,這樣的婚姻讓我真的無法繼續維持下去了,這樣的日子已兩年了,我已過得身心疲憊,每天回到家就像下地獄一樣受苦受難,我也愈來愈消極低沉了,最後我去看精神科醫師和心理醫師,精神科醫師診斷我是中度的憂鬱症,必須吃藥控制,我又不想靠吃藥,怕會愈吃愈嚴重,所以三天兩頭發作時,我都躲起來哭,當發作起來時,我就想要輕生,難道我的人生要毀在這個家和這個婚姻嗎?我的妹妹因為受不了父母親這樣子,所以很早就離家出走不再回來了。想跟我太太協議離婚,他不肯,他就會說叫我去跟父母親說,他說他不會離婚的,他要報復我,有時是他自己去跟父母親說我要提離婚。因此我想要申請離婚,判決離婚,這樣的情況之下,若申請判決離婚,會通過嗎?這樣的三人對我的家暴和這樣過不下去的婚姻,我可以去申請離婚嗎?我到底要怎樣才能離婚成功,我不想這樣完蛋過我的下半輩子,我想快樂走完我的下半輩子!!!
您好:
小弟近期即將結婚,心中有很多疑惑,且對女方有很多地方不甚瞭解─
若是舉辦婚宴且公證之後,女方父母因對婚宴不滿,要求退婚或以某種方式私下教唆女兒
不與丈夫同房或住在一起,男方有什麼方面的保障?因法律並沒有規定婚後男女一定要同
房,並且履行性生活的義務,婚姻充滿各種不確定性與不安全感。
另外,結婚當天 新娘以各種理由不出席婚禮,造成男方宴客丟臉,公證後又不與丈夫生活
,還是一樣大搖大擺的在娘家過自己的日子,這樣算不算騙婚。
若女方父母堅持是男方要來提親及娶他們家女兒,是否算是欺騙~以各種理由要求男方離婚
這樣可以退多少聘金?金飾是否可以退回?結婚買家具和活動所有開銷是否可以要回?
感激不盡。
想請問
如果母親有兩任婚姻
與第一任丈夫有生幾個孩子
離婚後,與第二任丈夫生一個女兒
......
由於母親長期重病都是這個女兒負擔照顧
前任的孩子沒有盡義務照顧
但是現在母親擔心身體有突發狀況,所以想先把名下的不動產給這個女兒
......
母女兩人的家裡經濟狀況很拮据
女兒為了照顧媽媽,工作不能穩定,經濟負擔非常重,所有開銷都是一人承擔
但是請辦理公證、過戶、訂契約都要很多錢
不知道該如何做才好。
所以想請教各位,該如何做
才能完成母親心願,又不需要花太多不必要的費用
....................................
頭一次遇到沒概念,不知道會哪些情況需要注意,希望能給予指點,謝謝。
請問:
1. 訂贈與契約、公證契約、遺囑、過戶,應該怎麼安排,
母親擔心生病過程會有突發狀況,想趕快確保不動產是女兒的
2. 第一題的費用,各需要花多少錢?請公證人、代書、律師,花費有差別嗎?
3. 如果媽媽人在醫院或是安養中心,請人到這裡處理契約或遺囑,需要再負擔什麼費用嗎?
4. 除了請人(公證人或代書或律師)辦理的費用之外,還要負擔哪些稅或費用?
5. 其他沒有盡扶養義務的子女也能爭取繼承財產嗎?如果母親不希望將財產給未盡義務者,該如何確保?
我民國八十四年結婚至今也和先生生有二女~結婚初期就像一般的家庭一樣有正常的婚姻生活和工作收入~民國八十五年生下大女兒之後先生自己從事外燴的工作也能順順的(本人一直從事美容舒壓的服務業當時是在別人的公司上班)~~~但外燴的工作並不是天天有所以當年先生也有在山上採菜及到公所做工~但都維持不久!之後幾乎就是天天喝酒有外燴就工作~如沒工作就是醉睡擺爛的生活~家中還有公婆也都有在上班~~~~直到民國八十九年我和友人合夥開美容護膚店時我的先生仍是一樣的生活態度~大的讀幼稚園也不見他有爸爸的責任感出現~當時我的薪資每月兩萬元根本無法支付每月學費!勞健保!保險!電話費!生活各項開銷~他只是偶而拿錢出來連他的電話費都不夠了~~所以我不得不使用信用卡及現金卡了~越滾越大早已是卡奴了~能躲就躲根本無法光明!
民國九十年生下小女兒~當時他更是酒醉人生的生活~出院的費用都是娘家人幫忙的~當年薪資三萬元~其實店裡都還是負債中~~~~兩個小孩讀書仍是我信用卡中的生活養大的~每天路程二十幾分鐘讓我身心疲憊~因當年每天回家她不工作還是酒醉中半夜也會有夫妻間的要求~只是我每日推拿的工作讓我無法於下班後有精神再去應付!所以民國九十九年也是老大讀國中叛逆時期我借了保險的錢帶著兩個女兒居住於租地民宿~當時公婆由反對到贊成~居住半年期間他仍是有事沒事往民宿跑當然又是酒~~小孩當時已經是似懂非懂年齡了~當年七月店裡拆夥結束營業~所以又搬到現在租屋的地方~
目前在這居住已經三年了也自行在家服務推拿工作~剛搬來時身上是完全沒錢的~他拿了五萬給我說好是幫忙得但是三十天內又將五萬元要回~他說是向朋友借來的~而我就先以低價方式向客人先收款之後服務先將五萬元湊齊歸還~這期間我的小女兒有上安親班及舞蹈班~生活費用又更沉重了他仍是那一句"你家的事"來推託責任~當初剛搬來時我們每星期六晚間在我服務完客人就會回去家裡~但家人有時睡了有時醉了~有時更沒人在家~~~日子久了小孩開使抱怨回去到底為了什麼~而我也因長期先收客人費用後服務的解決平日開銷不得不拼命工作得較少回家~~
去年大女兒要讀五專了~先生有先提供兩萬元及帶大女兒購買制服~婆婆也提供一萬元讓小女兒註冊但這些根本不足以讓小孩於開學後的第一個月使用~所以我還是先收款後服務的生活~這期間他不只三番言語怒罵我三字經還提到離婚的字句~因那時我已很少回去了~他自己會來但來時又是酒醉甚至連夫妻床事不行了~連小孩都要讓她當傭人使用就讓人更是不想理他~我自己忙一天的工作及小孩食衣住行之事根本無法有體力應付他任何要求~第二學期小孩又要註冊了他竟怒罵不是給兩萬嘛!!!!他根本不知學費是一年繳兩次!就每次打電話來就說我只會要錢~~~小孩的生活一毛錢都沒給還大聲怒罵女人私處再不然就叫我去給別人幹~或者說不想回來就永遠不要回來!
今年小的要讀國中婆婆提供兩萬元~大的讀書先生提供四萬六千元~~但制服及技術材料加上補習費就沒了所以小的註冊費用及舞蹈費用班費隆隆總總還是自己先向客人收取預收金額才夠用~他竟然又要討回去!
他前天又酒醉說到離婚兩個字了~這次我再也不心軟了就答應他~我有給小孩心理建設了!我想問~~如果他只是說酒話又不承認自己說過這些話我要如何讓他答應我是真的肯離婚不是說說而已~我上次有朋友說只要我有三位客人替我證明我確實每天辛苦工作照顧小孩並能有三人證實他真的每天喝酒不務正業就能提出離婚訴求~是可行的嗎?我和小孩的戶口早和她分開十多年了~因我有卡債問題會不會無法得到小孩呢?我的工作收入每月約三萬五至四萬左右如果加上預收可以在多些(但之後要還的)~~~~~~或者我有和更好的方法訴求離婚又得到小孩監護權及小孩教育費用呢?
今年的9月10日我在網路認識了一位女孩子 因為在一個禮拜LINE後 互相還蠻聊的來
所以就相約於9月17日晚上約11-12點在信義路七段7-11見面 見面後打哈哈一下我就告知他 回
宜蘭的車子約12點就沒有了 必需要搭計程車(1200一趟) 所以請對方帶我到附近的便宜旅館讓我先有個地方睡覺 之後找到饒河街的便宜旅館 然後就在房間內聊天 因為他沒有夜生活習慣 則我從南部到東北部工作 所以對台北根本不熟 最後決定再旅館房間內聊天 就這樣彼此都互相把心事 個人的感情觀 與我的婚姻 生世原因還有經濟狀況等等...都告訴雙方 並且我也告知對方我有家室 不太可能進行下一步 就算我沒家室 我也有約40-50萬的負債 然後女方得知我如何負債的情況與家庭的狀況後 便交給我 女方的提款卡與密碼 她告知我說 聊的來的朋友也挺少的 而且我花費相當低 沒什麼慾望 就當作我幫助你 !! 一開始我拒絕 可是想到可以一次解決負債 又可以針對一位債權人慢慢還錢所以不疑有他的收下提款卡與密碼 之後看時間已經逼近2點 女方告知我他不可以在呆下去 如果被家人看見她會被罵死 而且他又是獨生女 家人非常照顧 我就請旅館叫一部計程車便陪同女方至他住所 親眼看她回去 在她進門同時 向我提出要我的提款卡 我也不疑有他把提款卡與密碼交予他手上 之後我也沒有回去旅社 就攔一部計程車回宜蘭 回到宜蘭住所 整裡房間的雜事後 便好奇心的用外接atm讀卡機 看看裡面約有多少錢 一看確定裡面有51多萬元 就二話不說先轉帳3萬至我的提款卡 在用我的提款卡轉出1-2萬元繳房租 等等......
則9月17 18 在宜蘭超商又領出約10萬元多 準備要還款 才想到我的債務都集中在南部
況且有的債主需要轉帳有的要給現金 就敲定約19號準備搭高鐵南下 在宜蘭當中約提領1-20萬元
每次提領皆2萬提領到當日次數用盡才作罷
回到南部後又在銀行atm提款機前操作 將女方的提款卡提領到次數用盡 在將現金存入(每次存入約為30000最高上限)我的提款卡以方便轉帳然後又在超商提領約10-12萬元左右 最後他的提款卡剩下8萬元整 提領的金額每次皆20000 金額共43萬元整 則我的提款卡陸續轉出存入也剩19萬元多 之後處裡完債務問題後 我就敲定21號要回東北部 反正要先在北部下車 我就跟他約他家附近見面 順便給他提款卡順便好好謝謝他 於是也請他 帶我到上次的旅社住宿一天 順便放行李 然後出去吃完飯找商店購買 訂書機 印台 筆跟紙 立可帶 回到旅館我就在梳妝台前寫下借據 還有卡片授權書 兩份都正本 互相保障 然後雙方簽上大名 並在修改處 翻頁接縫處 訂書真處 名字處 等等蓋上大拇指手印 然後把提款卡交還給女方 這時女方提款卡內金額還有8萬 我的金額約19萬
然後隔4-5天我又將我提款卡陸續提領出16萬5千元還債 最後剩下2萬五千元
結果女方傳line給我 說我詐騙他錢 要我把錢全部還給他 還說我騙她感情 騙等錢財等等的 都是一
些難聽話!! 我也都沒有罵他 我怕他告我毀謗獲恐嚇 我只是簡單的說 放心 我會有誠意解決 借據都寫好了 我也跑不掉 況且我們也都有簽訂借據 還款方式與日期 但是他就是不甩我 要我一次還清
說他有貸款 還有卡費等等要繳 結果我不配合的情況下 她就在9月28日向警察報警說我詐欺 而我
在9月28號凌晨約2點多去超商要領個5000當生活費 atm顯示我是為警示戶 所以我撥打電話去我的提款卡銀行客服 客服告知我信義區派出所收到有人報案說我是詐欺犯 所以凍結我的賬戶 然後我就馬上主動說我要去作筆錄順便提出 借據與提款卡授權書的証明 我現在整個頭皮發麻 我求助無門
我想問兩個問題 1我會被上訴或者這官司我有勝算嗎 2如果沒被上訴 對方可以對我進行假扣押嗎!? 因為我名下只剩下一部機車(在當舖)兩部汽車一部(沒貸款上班代步車價值約報廢價20年老車)另一部老婆接送小孩在開 (還在貸款) 其餘房產財產都是我老婆的名子
(借據授權書)大致上重點內容為 1.提款卡與密碼是本人告知我並交給予我使用 2.還款
方式為每月10號新台幣5000元整 3.以上文件與內容如有認同 請於修改處與個人
資料還有文章翻頁接縫 等地方按指紋表示認同 4.屢次討款連續三次 則債權人有
權保留法律追溯權 並寄存證信函 約內容為這樣 指紋 簽名 個人資料都有 獨缺見
證人
以上如有疑問 我可以補充 請律師大大們可以為我解答
您好:我女兒目前6歲就讀大班,當初因為她生父不願意登記結婚,於是孩子生下來後,我在長輩的遊說之下,讓生父認領,並協定共同監護,當時我不暸解共同監護會有那麼多麻煩的後續..因為我懷孕時有宴請親友,就算孩子的生父不願承認和我有婚約,我還是在兩年前為了釐清和孩子生父的婚姻關係,爭取到在同一天登記結婚後,辨理離婚,但當下男方並不願意把孩子的監護權給我,孩子之後都跟著我,男方希望孩子每週都能回去他家,不然就威脅我要把孩子帶走,我為了避免衝突,就每週讓他把孩子帶回,但他帶回後,有時也沒辨法陪伴孩子,反而把孩子留給阿媽或姑姑照顧..隨著孩子愈來愈大,今年暑假起我想爭取孩子隔週在去男方家,因為我也是假日才有放假,也希望能多陪陪小孩,男方不願意,堅持說要到學校把孩子接走,說我剝奪他的權利,他可以告我,請問男方可以在雙方共?成共識的情形下,執意把孩子從校園接走嗎?我應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一些..?若是爭取監護權會很困難嗎?
離婚的理由
1先生偷領錢前前後後花掉5萬多塊,偷拿我的提款卡領錢
2賭博(玩麻仔台)
3早上賴床~踢我臀部(暴力傾向)
4公婆責怪我,認為是老婆要去溝通,當老婆不能放任老公這樣
5勞保費(國民年金)
精神飽受折磨
由於每天都要跟公婆和我們共四人一起去工作
除了錢方面壞習慣以外
每天必須要叫先生起床浪費時間,賴床~
我嫁過去也是跟著他們早出晚歸
晚上還要煮飯….
每次只要先生耽誤到大家的時間,大家工作情緒也是跟著不好
公婆就會一直責罵先生,先生又因為被罵,工作常常停擺時間30分-1小時不等
他們講話情緒上來口氣就很差,我每天的精神壓力很大,怕自己做不好被唸
然後共同賺的錢無法分一半,先生都占多的居多~由於成本考量
帳務由妻子保管,先生沒經過妻子同意,取走提款卡領錢,
後來妻子總是要去銀行刷簿子之後才得知
飽受精神、壓力折磨
時常提出娘家沒有嫁妝,那些婚前就已經談好的
沒有扮嫁黃金~有取笑意味~
我因為受不了,跑回娘家哭訴~(想刁他改進)他也答應過我會改,反反覆覆2.3次
到最後是因為他踢了我,才想訴請離婚,然後他說無條件離婚,至今不出面協調用忙碌的理由推拖。
我想要取回娘家物品,一起工作賺的錢一半,還有他偷領走的錢,國民年金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離婚的理由
1先生偷領錢前前後後花掉5萬多塊,偷拿我的提款卡領錢
2賭博(玩麻仔台)
3早上賴床~踢我臀部(暴力傾向)
4公婆責怪我,認為是老婆要去溝通,當老婆不能放任老公這樣
5勞保費(國民年金)
精神飽受折磨
由於每天都要跟公婆和我們共四人一起去工作
除了錢方面壞習慣以外
每天必須要叫先生起床浪費時間,賴床~
我嫁過去也是跟著他們早出晚歸
晚上還要煮飯….
每次只要先生耽誤到大家的時間,大家工作情緒也是跟著不好
公婆就會一直責罵先生,先生又因為被罵,工作常常停擺時間30分-1小時不等
他們講話情緒上來口氣就很差,我每天的精神壓力很大,怕自己做不好被唸
然後共同賺的錢無法分一半,先生都占多的居多~由於成本考量
帳務由妻子保管,先生沒經過妻子同意,取走提款卡領錢,
後來妻子總是要去銀行刷簿子之後才得知
飽受精神、壓力折磨
時常提出娘家沒有嫁妝,那些婚前就已經談好的
沒有扮嫁黃金~有取笑意味~
我因為受不了,跑回娘家哭訴~(想刁他改進)他也答應過我會改,反反覆覆2.3次
到最後是因為他踢了我,才想訴請離婚,然後他說無條件離婚,至今不出面協調用忙碌的理由推拖。
我想要取回娘家物品,一起工作賺的錢一半,還有他偷領走的錢,國民年金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我有一個問題
就是我發了一封簡訊給三個人
而三個人當中有兩人是母子,另一位為乾女兒
訊息中提到了那位母親的先生對我們家所作的惡行(涉及性騷擾及他們家的婚姻問題)(對於性騷擾並無明確且有利的證據)
而那對母子對於我的簡訊十分抓狂,他們認為我要公開、要爆料。但我要的只是一個公道和解釋
他們生氣的問題點在於我告訴兒子他父母的婚姻問題。(而對於說出他們家的婚姻問題我感到十分抱歉)
他們母子對於他父親的所作所為並無任何解釋只針對婚姻問題。(他們夫妻並無婚姻關係)
他們母子有意把事情擴大,要弄得人盡皆知,讓我和我的家人名譽受損。
所以他們把我傳給他們的簡訊列印出來,並交給印刷廠列印一、兩千張。
並且威脅我要把傳單貼在我所生活的地方和工作地點。只要有人回應他,他就要多印更多的傳單。
那位母親非常生氣,他認為我憑甚麼傷害她及她的兒子及他的乾女兒
而他的兒子不斷的打電話騷擾及傳簡訊恐嚇並且到我家門口堵人。我為此感到非常的煩惱。所以想請問他可以把我傳給他的簡訊公開張貼出來嗎?!如果不行那我應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那幫忙印製傳單的印刷廠需要負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