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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 104-01-13 15:09

你好,我先生要求與我離婚,目前孩子九個多月,從出生到現在都是我在帶,與先生結婚三年多來,因我有工作,先生從未付過任何生活費給我,孩子跟我住娘家,孩子所有費用撫養都是我辛苦在帶,因為價值觀與金錢問題跟婆媳問題導致我們要離婚

婆婆到處問街訪鄰居關於如何保住財產等問題,甚至暗中電話要我盡快離婚,怕我打官司分先生的財產。先生是台X電工程師,婚後名下財產有棟2XXX萬的房子,尚在繳房貸,公婆幫忙付600萬,他自己拿出600萬,而我在婚前有自己的房子,約210萬價值,已經還款約75萬(包含婚後還的部分)。

我想詢問,如果離婚後,簽完離婚協議是否無任何權利可訴請對方的財產分配

另外,我們有份離婚協議書,孩子監護權歸我,男方付孩子的生活撫養費,但是寫到如果他失業,就不會再付任何生活輔養費給孩子,這合法嗎?另外其中一條內容寫到如果女方再婚,孩子的監護權須歸還男方,我婆婆說是律師說合法的?婆婆還要求我離婚前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但夫家已經為了錢而不顧孩子了,之前吵架時,我有傳電話簡訊給先生罵了粗話,婆婆說要告我公然污辱,但我僅有傳訊給先生,並無對第三方公開,這有構成公然污辱嗎?對於婆婆一直不斷逼迫我,先生聽婆婆的意見處理,我很無助,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拜託請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請求離婚,仍要看其有無離婚之事由,若您們要以協議方式離婚,則應注意協議書之內容,避免使自己陷於不利之地位,而婚後財產,仍需再精確細分婚前及婚後財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1-13 17:49

如同樓上律師所言,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至為重要。

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之原因:離婚、一方死亡、改用其他夫妻財產制等。

離婚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一般是婚後財產財產少的人向多的人請求。

婆婆還要求您離婚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而未特別約定財產制之夫妻,均適用法定財產制,若婆婆還要求您離婚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導致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此時即可提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2.約定監護權(對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歸屬於您,如果女方再婚,孩子的監護權須歸還男方,沒有這樣的規定,應該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作考量。

3.如果男方失業,就不會再付任何生活扶養費?此項請求,應予拒絕,父母對子女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且如果您也失業,小孩就沒人負有扶養義務嗎?

4.簡訊並非公然行為,應該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3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生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即使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仍可拒絕之;依您提示情形,若為您先生均未給付生活費給您,或許您可主張虐待請求裁判離婚,您為無責配偶之前提下,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再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之照顧者,由您取得之機率較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應注意離婚協議書中是否有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相關規定。

2.如果約定如果對方失業就不會再付任何生活輔養費給孩子,您簽了契約仍有法律效力。

3.如果您同意再婚後孩子的監護權須歸還男方,該約定亦有效力。

4.依您所述情況不會構成公然污辱

由於您之案件涉及金額較大,建議應向專業律師尋求正式諮詢為宜

 

艾利克斯 104-01-13 15:07

您好:

法院裁定每月5日前給付撫養費,延期支付則視為全部到期,

我每月都有付款,只是無按照規定日期繳交,對方告知要提告

我名下皆無任何財產,只有固定薪水收入,

若法官裁定全部付清,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法院裁定全付,則本件接下來即是強制執行之問題,而您現在有薪資所得,除得扣您存款金額外,尚可以就每月薪資原則上扣三分之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 若對方獲勝訴之判決,可憑判決書為執行名義,向法院民事執行處申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您的財產,若您沒有動產,即可查扣您的薪資抵償,比例為薪資的三分之一。

2.依民法規定,撫養費屬屬於定期給付的債權,若您無法一次支付,或撫養費金額過,可向法官敘明原因,請求降低撫養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艾利克斯 104-01-15 09:39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若對方獲勝訴之判決,可憑判決書為執行名義,向法院

 

?您好:

?因當初有談好探視及撫養金額,是否會因此訴訟而將撫養金額再提高?

?目前薪資較低(較當初降了1萬)

?謝謝律師回覆

艾利克斯 104-01-15 14:08

您好:

因當初有談好探視及撫養金額,是否會因此訴訟而將撫養金額再提高?

目前薪資較低(較當初降了1萬)

謝謝律師回覆

Irene 104-01-11 11:18

律師您好,

請問生母拒絕生父認領小孩,生父也簽署放棄認領同意書,是否代表生父與孩子並無法律關係?未來生父無權爭取小孩的監護權,而媽媽有權利拒絕生父探視孩子。

假若讓生父提供孩子生活費,是否表示有撫養事實?將來生父可否依撫養事實而再提出認領監護權訴訟

謝謝您的回覆!

馬偉涵 (malaw) 104-01-11 11:42

律師您好,

請問生母拒絕生父認領小孩,生父也簽署放棄認領同意書,是否代表生父與孩子並無法律關係?未來生父無權爭取小孩的監護權,而媽媽有權利拒絕生父探視孩子。

假若讓生父提供孩子生活費,是否表示有撫養事實?將來生父可否依撫養事實而再提出認領監護權訴訟

謝謝您的回覆!

一、時間線若為:出生→簽放棄認領/否認認領→提供生活費

1、認領經否認即無從發生認領後視為婚生子女之效力,嗣後之提供生活費,因生父先前已表明放棄認領,原則上可解釋為民法第408條第2項履行道德義務之贈與,也不會再生認領效力。

2、承前,不得再為認領聲請改定監護權

 

二、時間線若為:出生→提供生活費→簽放棄認領/否認認領

1、如生父提供撫養費時,生母並未拒絕,即無否認認領,而婚生子女之身分即因該撫育事實而形成,無從消滅,生父即得主張改定監護權或行使會面交往權。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項所明定。至撫育費用亦並非不得豫付,倘
依據卷附被上訴人之親筆信函,足以認定被上訴人早已有豫付上訴人出生
後撫育費用之事,則依上說明,自非不可視為認領。」(最高法院44台上1167民事判例要旨)

2、此時可將該同意書解釋為協議由生母行使負擔親權,但會面交往權之放棄違反法律規定且不符未成年子女利益而無效。此時生父雖得依法聲請改定親權,但若非生母有重大不利於未成年子女之情形,聲請大概都不會成功。

 

 

 



林智群 (klaw) 104-01-11 16:39

 不管有無撫養事實,生父都可以認領小孩甚至爭取監護權,

撫養事實,那就已經產生認領效力,

撫養事實,需要提告請求認領,

如果雙方有血緣關係,還是會被認定有父子關係,

男生可以爭取監護權,即使沒有監護權也可以擁有探視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1 22:18

您好,若生父之前已經有扶養之事實,可以認為已經有認領,可爭取小朋友的監護權,或至少爭取有探視之機會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1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證明有撫養之事實,可主張以認領為婚生子女,進而提起訴訟請求法院酌定行使探視權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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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ne 104-01-11 04:15

律師您好,

我是位未婚媽媽,孩子的生父是有婚姻的。在小孩出生前我們有討論過要將小孩出養,生父也同意出養;但是現在我決定獨自撫養小孩,日後不希望生父介入我和小孩的生活,是否能要求生父簽署放棄認領同意書,將來再不得認領,對小孩無監護、探視權利,亦無撫養之義務。請問這樣內容的同意書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有何需要特?注意的問題嗎?

 

謝謝您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1 1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有關於出養,是收養程序,與認領不同,對方的出養同意是以經認領為前提。

2、目前現行法,對於生父對於非婚生子女認領,生母可以拒絕,因此該切結書是有效的,只是效力僅只於拒絕認領

馬偉涵 (malaw) 104-01-11 11:21

一、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若未經認領或經否認,即與非婚生子女無法律上親屬關係;民法第1069-1條則規定「非婚生子女認領,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準用1055條、1055-1條及1055-2條之規定」,其中1055條等法條內容(請利用資料庫查詢內容),就是在規定夫妻離婚後關於子女親權(俗稱監護權)及探視權等,故反面解釋,未經認領或經否認認領之情形,即無從準用前揭法條。白話文來說就是「生父無從向生母主張對子女友1055條以降協議、酌定或改定親權人或行使會面交往權」。

二、曹律師所言「效力僅限於否認認領」,應係指「生父無監視權、探視權等約定內容,本即與法律規定相同,無需特別約定」,而非生父仍得另循法律途徑主張改定監護權或行使會面交往權。

以上補充謹供參考

林智群 (klaw) 104-01-11 16:45

 這樣的放棄聲明書是無效的

以後生父反悔想要認領,到法院還是可以認領

雙方親子關係確定後,生父還是要撫養小孩,甚至可以要求探視小孩,

另一方面,看到爸爸也是小孩的權利,

小孩不是你的個人物品,不建議將小孩藏起來,那對小孩生長不好

 

104-01-06 23:50

你好我有兩個小孩但因為夫妻不合關係導致要談離婚問題但因小孩財產問題導致他現在要求我即刻搬離但是戶長是他房子是我婆婆的我該搬離嗎?另外因他名下有一棟房產而他從事網路事業每月銷售都幾百萬但都是從大陸進貨所以他並沒有任何進貨證明又要求我必須支付撫養費每月18000且每月累加甚至還要求我開立本票這樣我能跟他財產清算嗎?

琉漪 104-01-05 18:13

我母親自我三歲起便與我父親離婚,十幾年來無任何撫養我,沒有任何音訊,更是沒有提供金錢給我奶奶他們。我的監護權是在她那邊。聽奶奶說,她有讓我父親去辦理監護權轉移,但是我父親沒去辦理,而基本上,我都是由奶奶爺爺養大的,我父親也無多照顧我什麼的。甚至在外面還有個孩子。

我今年十九,想請問一下,孩子提告父母親棄養之年齡可有限制?那麼依我上述所說能提告我母親嗎?父母親提告孩子棄養的可有年齡限制?若是沒有,我有些擔心自己的情況會不會被我的父母親提告棄養,因我只打算好好照顧我奶奶爺爺他們。我父親基本上也沒有做到扶養父母的義務,他甚至會口出惡言對待我奶奶。我對他對我的扶養從小至今,無任何印象。更多的只是他跟我奶奶吵架的記憶罷了,對他的印象實在很差。

麻煩各位律師了,謝謝您們。 

沈恆 (沈律師) 104-01-05 18:29

您好!

法律上並沒有「棄養」這名詞,如果您是指刑法遺棄罪,則既然有奶奶扶養長大,告遺棄罪是不會成立的。
但奶奶可以提民事訴訟請求父母返還其應負擔的扶養費。
因父母未盡到對您的扶養義務,將來若父母請求您扶養,您可以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pple 103-12-30 19:34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小姑因病腦部受損嚴重,領有重度殘障手冊,智商退化到學齡兒童,說話不能完整說一句話,不太認得人.

小姑夫妻倆婚前婚後都住在我公公家.我公公家住有我公公,我小叔一家還有小姑夫妻倆,但是戶籍登記在這邊的只有一個小孩及我小姑.房子是我公公的,沒有貸款.公公已超過65歲,自由業,準備退休.我跟我先生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房子是婚前買的,登記在我的名下.尚有貸款.

上個月我小姑不能再住院,他先生要把人送回來,我公公不同意,他先生把人帶走後到現在,我們完全不知道小姑人在哪裡,問他先生也不說.

我小姑生病後,他先生把我小姑的存摺證件印章電腦都拿走,還去領了她的薪水,保險金等.醫療費他有支付,但是我公公也有借他一些錢,但他沒有還.我小姑之後可能可以領到退休金或是退職金.

我的問題如下:

我小姑的撫養義務人是誰?如果他先生遺棄她,人會被送到哪裡? 我小姑的先生是否可以訴請離婚? 他先生一直認為,我公公的房子,將來他也有分,是這樣嗎? 如果我們把人接回來照顧,讓她們離婚,我們可以要求他把我小姑的錢,扣掉因為我小姑生病付掉的,拿出來嗎? 如果將來有一天,兄弟及我小姑三人繼承我公公的財產,她先生可不可以要求回去住? 如果將來有一天,兄弟及我小姑三人繼承我公公的財產,要賣掉房子的時候,會不會有甚麼問題? 有沒有甚麼方法,可以防止將來我公公的財產落到他的手裡? 目前我公公家裡還有一些小姑先生的東西,我們可以不讓他來搬走嗎? 我們可以不讓他來搬走我小姑的東西嗎?

11.  他先生可以不告訴我們她的下落嗎?我們有甚麼方法可以去找到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30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述如下

我小姑的撫養義務人是誰?如果他先生遺棄她,人會被送到哪裡?   小姑之配偶。 我小姑的先生是否可以訴請離婚? 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惟須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 他先生一直認為,我公公的房子,將來他也有分,是這樣嗎? 沒有,僅有法定繼承人方有應繼分。 如果我們把人接回來照顧,讓她們離婚,我們可以要求他把我小姑的錢,扣掉因為我小姑生病付掉的,拿出來嗎? 可請求返還小姑之財產,惟若離婚,則有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 如果將來有一天,兄弟及我小姑三人繼承我公公的財產,她先生可不可以要求回去住? 若小姑配偶無與小姑離婚,待小姑去世後,配偶為其繼承人。 如果將來有一天,兄弟及我小姑三人繼承我公公的財產,要賣掉房子的時候,會不會有甚麼問題? 為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而有不同處理共有物買賣之方式。 有沒有甚麼方法,可以防止將來我公公的財產落到他的手裡? 您小姑配偶非公公之繼承人,其僅能繼承小姑之財產。 目前我公公家裡還有一些小姑先生的東西,我們可以不讓他來搬走嗎? 若所有權為對方所有,不可拒絕其搬走之。 我們可以不讓他來搬走我小姑的東西嗎? 目前其為小姑之配偶,似不得不讓其搬小姑之東西。 他先生可以不告訴我們她的下落嗎?我們有甚麼方法可以去找到她? 若其配偶不告知您小姑之下落,可報警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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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 103-12-29 11:52

您好,我家住台北,與前妻已離婚快兩年,有一個女兒目前3歲半,另前妻尚有一子非我親生,當初針對女兒監護權的問題有提民事訴訟,法院裁定小孩監護權歸女方,然後我有探視權,探視時間是雙數週的六、日,後續有因撫養費的金額問題又開過幾次庭,最後和解

發生問題的因由是,近期女方常常臨時說有事,要求我將小孩帶回(都是當天聯絡.當天要求帶回),我都會盡量跟家人協調後當天去接,但這次前妻趁我將小孩帶回探視結束,要將小孩送回的那一天,臨時電話通知要求我多帶一個禮拜,但我拒絕,原因是因為我父母隔天要到大陸分公司考察,我平常要上班,加上下個月要考國考,一個人無法帶小孩電話中前妻就說那這樣還是麻煩我照法院約定的時間將小孩送回。

當我在送小孩回前妻那邊的路途中,她傳了簡訊說她已經在苗栗火車站,叫我小孩多帶3~4天,我就回應這跟剛剛電話中說的不一樣,後續我前妻短時間就沒再回應,等我開到指定交付小孩的地點時,前妻或前妻的家人都沒出現,打電話也未接,我心想該怎麼辦時,我前妻又傳了封簡訊說她已經快到高雄,沒法趕得回來,我就回她說,電話中已說過無法多帶幾天,也已跟她表明我父母要出國考察,若是因為這樣影響我父母出國考察,後續的機票費用她要賠,結果我前妻回說因為她有急事要到南部,叫我多帶2~3天也是逼不得已的,然後她以前有急事,她也是托保母帶,也沒另外跟我收保母費用,她不懂為啥要賠償我父母機票錢,我回覆她說,監護權在她那邊,她有事情,那是她要想辦法去克服的,況且她每次要我幫忙帶小孩,都未提前3~5天確認,更何況這次我並未同意要幫忙帶,她就這樣丟著不管。

問題一:這樣我有辦法請她賠償機票費用嗎?

問題二:因當初已有協議好每月固定給她小孩扶養費用,所以我需要另外支付她說的保母費用嗎?

問題三:因前妻狀況連連(可能跟她交男朋友有關),她的家人又無法幫忙她帶小孩,這樣我可以再爭小孩監護權嗎?

監護權探視權的認定,都是以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做考量。如果有意願爭取監護權,錢的部分太計較的話不太好。另,要持續搜集由你監護有利小孩的證據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3: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份為實際?了妥適照料子女之成本,不算是損失,無法請求賠償

2、無法請求保母費。(除非請求法院重新酌定扶養費用)

3、可以,倘若對方無法妥適照料子女,可以請求法院改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9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母費用或機票損失不得向對方情求損害賠償,蓋您亦為小孩之父親,照顧小孩之花費,不得認為損害向對方求償之;若您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法院會審酌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故您應蒐集對方照顧子女不利之行為及證據,以及由您行使監護權未成年子女較為有利之證據,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加以改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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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賢 103-12-28 12:25
女方家長自己有私下寫ㄧ份協議書,由於男方與男方家長不願簽這份協議書,所以女方家長決定直接送法院提告,因之前女方有發生2件妨礙性自主的案件,而又發生此案件女方向女方家長說都是自己主動自己自願,女方家長告知女方現在17歲已過可以保護的法定年齡,所以上了法庭後面會有記者事情全都會上報紙新聞,為了不讓女方的小孩出生被恥笑,叫女方選擇開刀拿掉或送台東某機構(不清楚)小孩ㄧ生下送國外,女方選擇生下來但完全不想小孩被送到國外 Q1、男方是否只有和誘案件可成立?只有罰款嗎? Q2、送法院是直接在法庭上審問男方與女生事情經過嗎? Q2、男方家長與女方家長都會在法庭上跟男方與女方一起開庭嗎? Q3、男方在法庭上求情,也說願意負責要撫養女方與小孩,會從輕判刑嗎? Q4、女方家長說上法庭會有記者,導致女方身份與案件曝光,此話屬實嗎? Q5、女方不願把小孩送國外有權反駁嗎? Q6、可以在小孩還沒出生之前爭取撫養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8 1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誘離家庭,會成罪。

2、會先由檢察官偵訊。

3、倘若雙方有和解輕判的機會比較高。

4、因為未成年,因此原則上身分會保密。

5、未出生前,未來生父並無權益可爭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8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告訴,但亦不一定會成立,若對方提告,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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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1.如果處理妥善,就算有罪亦可能被判得易科罰金之刑或緩刑

2.送法院是直接在法庭上審問男方與女生事情經過,但可能會隔離訊問。

3.男方家長與女方家長可能都會在法庭上跟男方與女方一起開庭,視法官或檢察官安排而定。

4.男方在法庭上求情,也說願意負責要撫養女方與小孩,有可能會被從輕判刑。

5.女方家長說上法庭會有記者,導致女方身份與案件曝光,依法律規定並不屬實。

6.女方如反對把小孩送國外,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7.男方應待小孩出生後認領才能爭取監護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Sandy 103-12-25 11:39

我有個親戚她的問題如下,可否請律師幫忙解答:

1. 卡債:4年前用信用卡銀行借了200多萬給先生,導致欠了200多萬. 後來先生也逃到大陸 (因別的因素),所以導致此媽媽也不敢去一般公司行號上班,怕被銀行追討.

2. 婚姻: 因育有一子 ,本來先生每個月會匯50000元當生活費(共3年)但,最近半年就都沒有匯錢,導致現在生活有問題。跟婆婆說,至少把那200多萬還給銀行,讓她可以正常的去找工作,但婆婆不肯. 婆婆指出,除非把小孩給婆家,才願意還錢給銀行。(婆家是很有錢的,但連本來小孩戶口放在婆家,小孩健保費都不願意付)

3. 想離婚的話,有辦法請婆家付那卡費和每個月的生活費嗎?且,離婚後,小孩撫養權會判給婆家嗎? (因目前媽媽沒有工作也沒有經濟能力)

請問,這樣的話,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沈恆 (沈律師) 103-12-25 12:07

您好!

生活費只能向先生要求,婆家沒有義務給付生活費卡債200萬若是交給先生,欠款人也不是婆家,婆家可拒絕支付卡債

另外,若生母無不適任情況,離婚小孩判給生母的機會較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小如 103-12-24 09:47

請問各位律師

未成年子女撫養訴訟,之前已兩次開庭,但前夫都藉故不到。

最後法官已做出裁定,以每子女15176*2子女=30354

我與前夫1:1比例各負擔一半,前夫需每月付我共計15176元。

豈料,前夫於9月開始刻意到診所開立憂鬱症證明,多次以此理由

付不出來,這次又以此理由提出抗告...

請問,診斷證明不是要公立醫院以上嗎?診所開立的診斷書可作為證明嗎?

結婚10年,前夫身心健康,並無憂鬱症,法官說我無法證明??

想請問,我該如何證明?因無憂鬱症,我又該如何證明其無憂鬱症呢?

謝謝您....心急的母親

憂鬱症跟對小孩的扶養義務沒有太多關聯,以此理由抗告不會成功

請法官調查其薪資收入及財產資料;另可請法官調查其勞保投保資料,證明他有工作能力及所得,可以證明他有能力給付扶養費。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雖然法律扶養費並沒有規定一定的金額,但主要係依據經濟條件,若對方並未疾病影響收入下降,或導致經濟能力不足,都無法向法院請求減免所應負擔的扶養費。因此您可向法官聲請調閱薪資收入、歷年就醫紀錄等資料,並要求對方提出其他家醫院診斷證明,確認根本沒有精神損傷或精神疾病影響不會影響個人工作能力。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4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才定下來後ˋ要抗告成功之機會很低,不用過度擔心唷!

電風扇 103-12-23 13:52

本人的前妻離家至今約莫13年,5年前已由法院判決離婚小孩跟我,但當初法院判決書並未詳細說明關於"小孩撫養費"的問題,想請為一下...

我可以跟他追討從她離家至小孩成年期間的撫養費嗎?

(因自從她離家後就未再負擔過任何一毛錢)

請問撫養費的計算標準大概為何?(以嘉義市來說)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2-23 14:21

您好

孩子的扶養義務本由父母共同為之

如果你前妻本身經濟狀況正常

是應與你一同分擔小孩的扶養費用

因此你可以向她主張她離家後至孩子成年時的扶養費用

目前一般平均水準一個小孩大致落在8000至1萬元不等

但還是會看你前妻的經濟收入狀況去論斷

如有需要本所律師服務

可打07-3346331電話洽詢

登錄法院:台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

您好:就有關【分擔撫養費】的問題,為維護您及小孩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這要分二個部分:

一、你已付的扶養費的部分,依不當得利請求對方給付其應分擔之部分。

二.小孩若尚未成年,後續扶養費的部分以小孩名義請求前妻每個月給付扶養費。

三、如怕對方脫產,可考慮搭配假扣押

四、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3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對方給付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包含過去離家未給付之不當得利及將來之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3-12-24 08:46

您好!

可提起訴訟一併請求過去代墊的扶養費,及將來至孩子成年為止的扶養費,若以平均分擔來算,每月應負擔約近一萬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C 103-12-16 17:55

請問 我爸爸已經破產了,沒有能力撫養他媽媽了~~ 他弟弟們最近告他棄養他媽媽 這樣會成立嗎?

破產了自己都沒辦法養活自己了,沒辦法撫養這樣怎麼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以您父親的情形,要成立遺棄罪應不致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怡 103-12-15 02:00

事由:

我先生在之前的婚姻關係中有一位孩子,在民國97年前妻被捉姦在床,而後97年底由DNA確認孩子非婚生子[法院於97年確定否認子女事件],再這之後的1年多前妻也被判決損害賠償[目前強制執行扣薪中].

撫養非婚生子女5年的撫養費,當時請的律師忘記提醒要提告,直到去年102年初,有位律師提醒我們撫養費部分沒告,因孩子生父是有錢人,該付的損害賠償全額付清,所以我們依國民每月開銷計算,5年共90萬提上訴,希望全額由生父一人付擔[當時的5年前妻並未工作],但最後法官當庭合解判賠生父需付擔50萬,因生母也必須付一半...但法官覺得那麼多年才提告,早該走出陰霾,也抱怨我先生與前妻和孩子生父及生父的老婆告來告去.....

問題:1.請問..不當得利返還撫養費.求償期限幾年??

       2.求償的年限計算,是法院確定否認子女開始計算??還是孩子出生那刻計算??

       3.我們還有權力去追討這40萬嗎??有幾成的機會會打贏??想延到前妻的損害賠償快完在告[還有5.6年多]...深怕法官不高興.請大律師給建議

因102年初至今一直未提告是因前妻目前工作扣薪穩定,而她一直脫產甚至想擺脫負債出國,所以怕在一個40萬驚動到她,請大律師給個建議..謝謝律師耐心看完長長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當時已有和解,則和解內容應有記明其餘請求均拋棄,若有,則本件恐無法再請求,而不當得利請求權時效一般為十五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ee 103-12-13 14:13

我目前懷孕,男友是美國籍,但他不想負責,而且恐嚇我因為我是台灣人所以美國法院不會受理任何我提出的訴訟或申請,但我有憂鬱症和恐慌症,因此醫生判定我不適合擔任撫養小孩的角色,請問我是否能向美國法院提出確立男友和小孩的親子關係,確認後再提出訴訟強制他擔任監護和撫養的角色直到我病情好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3 17:03

您好,亦可於台灣法院提告要求對方認領並給付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3 17: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朋也目前在台灣,可於台灣之法院對其提起似送請求認領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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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 103-12-13 20:15

 您好,他人現在住在美國,我可照我上述的那樣提出嗎?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2-15 09:42
您好
依家事事件法第61條規定
親子關係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
一、子女或養子女住所地之法院。
二、父、母、養父或養母住所地之法院。
前項事件,有未成年子女或養子女被告時,由其住所地之法院專屬管轄。
67條第1項規定

法律所定親子或收養關係有爭執,而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得提起確認親子或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

因此有關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係為專屬管轄

你未來即將出生小孩住所地法院就有管轄權了

可以在住所地法院提出請求

雖然生父住在美國

但還是可以在台灣的法院提告

並就確定之判決聲請美國法院認可即可

不需要跑去美國提告

因為訴訟耗時耗力加上在美提出訴訟費用驚人

提供您建議

chen 103-12-12 19:54

連絡簿也沒簽過一次名.請問 這樣我爭取的到小孩監護與撫養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3 17:07

您好,法院會請社工作成訪視報告,以斟酌孩子之最佳利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4 13: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監護權必須審酌雙方的經濟狀況、子女互動、子女意願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論,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託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chen 103-12-14 21:12

我本來打很多詳情的,不知為何剩這兩句,可能是用手機的關係,我會找時間用電腦補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4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您應蒐集對方不利於照顧子女證據,及提出由您照顧較為有利之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請求改定監護權,法院亦會選任社工做家庭訪視,以判斷何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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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P 103-12-09 23:36

想問一下~新婚後有強調妻子因工作懷孕不適所以住娘家,假日回夫家!

但從妻子懷孕五個月開始,因和丈夫有溝通問題,丈夫便不聞不問!

這樣我們算分居嗎?可以告他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嗎?

如果孩子出生後仍舊如此不聞不問,且不出面替孩子辦戶口

是否可以請求判決離婚?

兩個人已經沒有意願在一起生活,難道要等三年才能符合資格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雙方均無意願繼續維持婚姻,可以採取協議離婚之方式,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如 103-12-09 20:00

律師您好

今天收到了法院的民事裁定...申請未成年子女給付撫養費事件

裁定如下:

對方應給付我7-10月代墊之撫養費共$50704

並每月10號前付我兩名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共計$7588,至子女成年之日止。

若一期遲未履行,當期以後之11期視為已到期。

試問...

1.一般法院的裁定,給付方式是直接匯入我的戶頭嗎~因對方無我的帳號

2.若對方不履行,我是否應當再次到法院遞申訴狀?還是我應當怎麼做呢~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3-12-09 20:59

您好!

您可以提供帳號給對方,請對方按時匯款。
若對方不依裁定時間付款,可聲請強制執行,直接查扣對方財產抵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9 22:01

您好,裁定既然已經下來了,就可以直接詢問對方是否直接匯款或交付,若對方拒絕可以直接強制執行。 

單身媽媽 103-12-06 03:27

因為當初法官判太少,以現在來說一個月9000養不起孩子,因孩子父親一個月有四萬薪資,也強制執行、很快就還完,我想知道他七八年還完是不是他就不必再養孩子了?這樣對我不公平、因孩子很黏,我無法工作不穩定,我可否再聲請撫養費到孩子成年?一個月9000真的很少,孩子小三了,要補習、學校動不動就繳費、快負擔不起了…… 孩子的爸沒責任,但知道他在哪裡工作……

我想知道到底該怎做才好?是要用哪個法律

建議您可先和前夫談您和孩子目前困難,若無法私下和解,則需透過訴訟為之。或可用情勢變更為由,向法院請求酌增扶養費,但須證明前夫的經濟條件已和之前不同。

若經濟有困難,但又須透過訴訟為之,建議或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聲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6 16: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政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6 17: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給付扶養費,惟扶養費為父母各出一半,若法院已判決9000,再多亦不會超過一萬五,您需考量相關訴訟成本,是否有實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朝調解程序去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高 103-12-04 20:51

因父母親皆為重度殘障人士,原都有領取殘障補助,現因二兒子有房屋的買賣收入導致津貼被取消。而二兒子從出社會有工作能力開始就都沒有養育父母,且對於父母親都不聞不問。大兒子有與二兒子協商過共同撫養父母,但他拒絕接受撫養。大兒子有自己的家庭要維持生活,且又有兩個幼兒要撫養,因此能力有限。二兒子目前是單身狀況。

1.因他買賣房屋有獲利,而導致殘障津貼取消,且又拒絕撫養

2.母親目前有在上班,但薪水微薄;父親因身體狀況無法工作

3.目前父母親是靠微薄薪資與津貼補助和大兒子每月的生活費在過活,現殘障津貼因二兒子房屋買賣之收入因素被取消,導致生活陷入困境,是否可控告二兒子遺棄?或有何建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4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二兒子提起訴訟請求給付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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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建議可由父母對二兒子提出給付扶養費之訴訟

並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訴訟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4 23:17

您好,不會構成遺棄,但是可請求扶養費用。 

艾利克斯 103-12-02 13:44

您好:

       若因換工作導致薪水調降及另有其他子女撫養

       是否能向法院申請撫養費調降?

您好:法律扶養費並沒有規定一定的金額,可依雙方收入協議,或依照行政院主計處對於全國各縣市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中所為「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按區域別分)」之調查算出每人每年消費金額,再除以二為應給付之扶養費。若您因收入下降導致經濟能力不足,是可向法院請求減免所應負擔的扶養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艾利克斯 103-12-02 14:38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法律扶養費並沒有規定一定的金額,可依雙方收入協議,或依照行政院主計處對於全國各縣市家庭 ... (恕刪)

 您好:

         目前是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資料分配撫養費,

         如果向法院申請減免撫養費,需準備哪些資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擬民事起訴狀,請求酌減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如 103-11-28 17:50

請問各位律師

與先生自三月分居至今,最近為了小孩撫養費問題在打

官司,因他已對我們母子三人不聞不問,我也無從聯絡

他,第一次法院傳調解他人不到,今天開庭訊問,他

依然沒到場(但他有寄答辯狀至法院),試問,這樣都不

出席,我真的會比較有勝算嗎?

加上,法官問了我工作是護士及薪資多少...我的工作

確比對方穩定,但薪水也沒比他高多少,反而對方有不

動產,也有房租在收。這樣一來,我付的撫養費比例真

的就要比他多嗎~

答辯狀有提到,他有卡債;父母要養;還故意請診所開

立憂鬱症證明...等等!是否也會影響他應付的撫養費比例呢?

 

                    謝謝各位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造一直不出庭,則法官會一造辯論判決,對您而言仍會較為有利,且基本上以各負一半為原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8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經合法通知拒不到庭,則無法對您的請求提出抗辯,對您較為有利,而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約為一人一半,一個月一名子女可向對方請求約一萬二千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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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8 23:00

 若對方不到,法院為斟酌全部案情,為一造辯論判決。

eileen 103-11-22 14:33

您好:

      想請問一下,我婆婆因為腦中風導致只能坐輪椅,生活上都需要協助,而且有失智現象,現在是由她兒子來撫養, 她本來有一塊地後來委託小姑賣掉,想用在她之後醫療上,但現在有一半的錢(約一千多萬)我大姑拿走去買儲蓄險,而且買的名字不是我婆婆的,她們把賣土地的錢直接轉成現金票,沒轉到我婆婆的戶頭,她們自己擬了一張委託書說是我婆婆委託她們轉現金的,但我婆婆現在失智說什麼都好,如果我大姑不把錢交出來,我們該怎麼辦?因為後面所要花的醫療費也很可觀~

 您好:

建議先為婆婆聲請法院指定監護人或輔佐人

再視情況向大姑請求返還金錢

如果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出訴訟請求返還

由於所涉金額不低,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處理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大姑行為恐涉及刑法第335條侵占罪或同法第342條背信罪;因雙方是親屬,建議先跟您大姑調解或發函催告,若真無法解決,可能您婆婆須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

本件金額龐大、她又患有失智、中風,可能需要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建議正式諮詢律師為佳。

 

刑法第335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342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may9582 103-11-18 11:19

律師大大您們好:我的問題有點複雜,因為我先生搞外遇逼我分居所以目前是沒有住在一起但孩子是我在照顧,最近常常莫名其妙接到要找我先生的電話一問之下才知道他在外面欠了人家不少錢,但我不知道為何會催討到我這裡來,我想請問您如果在他還未死亡的情況下我可否帶孩子去辦理拋棄繼承或者與他爸爸脫離父子關係呢?這個人沒有撫養孩子的情況下我們不想與他有任何牽扯又該怎麼做比較好?要如何才能跟他完全沒半點關係而他在外的行為與欠款也不會牽連到我們呢?

孩子目前7歲多~

沈恆 (沈律師) 103-11-18 11:36
您好!
1.被繼承人未死亡前拋棄繼承是無效的,親子關係也無法脫離,除非是孩子讓別人收養
2.先生的負債本來就要自己負責,有人來家催討都不用理會,等知悉繼承發生時,再拋棄繼承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1-18 23:30

您好:

雖然先生的債務他自己要負責清償,妻子無償還的義務,

惟民間仍有夫債妻償之觀念,還是建議您與先生離婚,由您單獨任小孩之監護人,並向先生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扶養費,如此方能與先生劃清關係。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日光也 103-11-17 20:16

表姊表哥自幼失去雙親,由外公外婆撫養。表哥因病過世,有一棟透天(外公和外婆贈與),一輛汽車保險金。但表姊在表哥出殯當天立即辦好房屋過戶以及領取保險金。 想請問,在表哥重病在加護病房時,有寫紙條註明房屋要給外婆和姑姑(因他知道姑姑會照顧外婆),僅汽車留給表姊,是否可以把房子要回? (因當初外公外婆會把房子給表哥,是因為表哥會照顧他們,沒想到他會因病過世,結果房子和錢全被表姊拿走,且並沒有照顧外婆,外婆現在搬離那棟房子,暫住在姑姑家中...) 紙條上有表哥親筆簽名,無加註日期 ,但加護病房的護士看過此字條,且可證明日期。

紙條沒有記載日期,就不符合自書遺囑的要件,依你所述,也不符合,口述遺囑、代筆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的要件,該紙條無法當作遺囑,既然其沒有小孩、父母,其遺產依法全歸其兄弟姐妹所有,除非其生前有在撫養其外公外婆,那可請求酌給遺產

民法第1138條第3款之規定,您表姊為您表哥之合法繼承人,除非她有拋棄繼承,否則她繼承順位尚在外婆之上,外婆和姑姑無任何繼承權。

至於表哥臨終前所寫字條,除非符合遺囑或遺贈之要件,不然外婆和姑姑可能無權利要求;又是否該當遺囑或遺贈,建議攜帶相關資料正式諮詢律師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7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表哥生前有扶養外公外婆,外公外婆可針對表哥之遺產請求表姊酌給之;又若外公外婆有扶養表姊,目前亦可向表姊請求扶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外公和外婆只可請求表姐酌給遺產

可先與其協商應給金額,如協商不成,再透過法院訴訟請求

另因外公、外婆另有女兒,故恐難向表姊直接請求扶養費用(除非女兒及其他兒女均先往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于貞 103-11-14 14:53

我先前替我前夫擔保

離婚後我自行撫養2個小孩

我真的無力償還費用

先前有跟他溝通 但他不理會

有什麼樣的法律對我有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4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證的部份是必須經過債權人同意始能免除保證責任,與您的前配偶無涉。

2、您代其償還之後可以向您的前配偶求償

3、小孩的部份,並且可以向您的前配偶請求扶養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于貞 103-11-15 20:00

債權人是只欠的銀行?

如果扶養費 與車貸問題

只要他不做勞健保是不是就拿他沒則

Mandy 103-11-14 10:47
關於請求免除扶養義務事件,法院己裁定減輕撫養金額為每月扣款6000元,是否社會局可在強制要求我每月支付超出此判決的金額。

若已取得減輕扶養之確定判決,則對方只能每月向您要求判決所載金額,不可要求超過之金額。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湘兒 103-11-14 08:53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因我離異 所以小孩是跟父親 小孩現在已經國中二年級了  最近老師打電話給我 說我的小孩 那麼冷還穿短袖 短褲上學     問小孩 才發現 他的父親 常常恐嚇他   只要小孩不如他的意 就會整小孩     最近 因為考試結束 小孩成績不好 他就恐嚇他不幫他洗衣服  家裡也沒有洗衣機 小孩也沒辦法自己洗衣服 已經一個星期沒有幫他洗衣服 讓他沒衣服可以穿   所以他只好穿短袖上課   他威脅小孩功課不好 又不給他補習 還常常趕他出去 不給他住   小孩都在7-11過夜 已經兩次了 還不給他車錢坐車去上學     一直在整小孩    可是明明爸爸就很有錢  天天下班都在酗酒  還恐嚇以後遺產不會留給小孩      像他這樣擁有監護權    卻沒有照顧他 我可以怎樣爭取 撫養權嗎 需要收集哪些證據 才可以把小孩帶回我照顧他    不然小孩好可憐 常常說他想死 我好心疼 有誰可以告訴我該如何嗎 還有爸爸真的 可以不把財產留給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21: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請學校老師盡快通報社會局,並且帶小朋友去驗傷跟看心理醫生,這一些都可以作為證據,並聲請法院改定監護權,並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

2、繼承權倘若沒有符合法定事由,不得任意剝奪。

小如 103-11-12 16:50

目前分居4個月了…先生只支付1萬5後就說他只會來看小孩不會再付撫養費了如果堅持要他付那他要帶回去親自扶養!請問之後打監護權我能否要求對方支付之前未付的撫養費呢?(每月1萬2)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1-12 17:44

您好:

若雙方已有協議扶養費養,則對方未給付時,可向其請求。

建議無意維持婚姻,則可提起離婚之訴,一併於訴訟中確認小孩監護權歸誰,扶養費用如何負擔,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以上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可對對方請求代墊的扶養費,按照所居住地的平均每月消費為依據來請求,也可請求遲延利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如 103-11-12 20:24

謝謝兩位律師 目前對方堅持不離 所以我想等分居6個月時再訴訟離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2 20: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分居6個月無法提起離婚訴訟

2、但是可以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並且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2 2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應蒐集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裁判離婚事由相關證據,以利您訴訟中使用之。

小如 103-11-13 15:56

謝謝律師們的建議 那我滿6個月就先聲請監護權 離婚是早晚的事畢竟兩人已經沒有交集了

PonPon 103-11-12 12:36

我年滿20了,我父親在我大班時就過世了,我爸剛過世之後我爺爺和姑姑叔叔們騙走(去貸款)我媽所有的財產,因此我媽除了撫養我們家三個小孩還要付貸款,也從來不噓寒問暖,而且他們就住在我們家隔壁,而且左鄰右舍的親戚對我們也都不聞不問,我們是依靠著媽媽那邊的親戚長大的,一直到最近聽媽媽說爺爺從樓梯摔下摔斷腿,從姑姑和叔叔開始照顧爺爺起,就開始挖爺爺的錢,一直到現在錢花完了,姑姑就說我們要負擔扶養爺爺在養老院的所有費用,聽說之前錢拿去給姑姑拿去她的公司了(好像經營不善吧),我也知道爺爺的所有醫療費用可以節稅她的個人綜所,所有好處他都拿光了,就恐嚇我們不養爺爺就是棄養,他會寄存證信函之類的,他們都沒有養育過我們,一見面就是要討錢,請問這樣構成棄養嗎?我跟妹妹還在半工半讀念大學,我弟也是半工半讀唸高中,我媽她身體也不好,所以也就時有工作時無工作,請問我們會有棄養罪或遺棄

可起訴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勝訴後可免除撫養義務,也不會有遺棄問題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尚不致於構成遺棄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12 13:54

您好!

應負扶養義務的是爺爺的子女,也就是姑姑及叔叔,在姑姑及叔叔全部死亡前,還輪不到您來扶養爺爺,因此您可以不用支付費用,也不會構成遺棄棄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2 2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您的部分部會構成遺棄罪,可放心。 

San 103-11-10 11:31

我朋友(男方)跟女方在一年前離婚,育有一女,在離婚時算是有達成協議,男方會給小孩撫養費跟教育費還會去探望小孩,但離婚後,跟女方要匯款帳號跟約探望小孩的時間,在這一年期間,男方有親人逝世,怕忌諱,因此都未能有時間在約探望小孩,結果現在男方收到女方從法院寄來的單子,寫說從抱小孩回娘家(離婚前)到現在都未曾給過撫養費跟教育費,所以要一次給付28萬元跟每月一萬二的撫養(教育)費,依女方給法院的時間與原因跟實際真正的原因都有點不一樣,這樣實在是不太合理!! 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現在男方是否可以爭取監護權?但又因男方是軍人的身分是否會比較吃虧?女方是否會用男方都未曾探望小孩小孩與男方不親又不熟男方家庭環境跟未盡父親的責任來當理由?男方這邊需要準備什麼才會比較有利?法院是否會派人到男方家裡(住所)審察環境? 男方若監護權爭取不成功,之後可否在將撫養費降低? 以上,拜託各位律師幫忙解答,在此非常感謝您!!!

如當時約定監護歸給對方,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法院審酌監護歸屬時,實務上會參考雙方經濟、教育、支持系統等等,並且會函請社工到雙方家中做訪視,至於在法院開庭中,對方一定會盡可能列舉法律上對自己有利的主張,並且攻擊男方,同樣的,男方也應該列舉和回擊,最後關於扶養費負擔,也可聲請減輕數額,這部分也是要在法院開庭時舉證和論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1.  您朋友可向法院爭取監護權,法院在審理酌定子女監護權人時,係依照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則來判決的,包括父母能照顧、陪伴孩子的時間及子女的意願等,您朋友身為軍人因必須待長期間待在部隊,且長期未探視子女,確實比較吃虧。

2.  欲改定監護權時,必須證明對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的行為或事情發生的話,如不當管教、虐待子女、不重視孩子心理發展、或前妻有另外一半等影響子女身心狀況。法院會針對您朋友提出的狀況、證據及社工人員訪視報告的內容來重新酌定監護權。實際狀況建議您洽請律師協助。

3.  法律撫養費並沒有規定一定的金額,可依雙方收入協議,或依照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之年度消費支出算出每人每年消費金額,再除以二為您朋友應給付之扶養費,若您能證明對方經濟狀況較佳,即可要求對方支付較多扶養費用。建議按時支付扶養費用,若未支付,對方可向法院請求給付扶養費,並返回向法院起訴前五年所代墊之費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0 1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無法舉證對方現之教養方式有何不當或不利之情事,基於法院採行不輕易更動孩子現況原則(最小變動性原則),難以改定監護,所以要蒐集證據

 

林智群 (klaw) 103-11-11 19:05

建議專心處理撫養費官司,不要為了撫養費而去打改定監護權,

以現在的情況,你一直都沒去看小孩,小孩已經習慣對方的照顧,

除非對方有家暴情事,不然法院不會把監護權改判給你 

San 103-11-12 01:18

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大致都瞭解該如何處理問題!!!

San 104-07-01 21:05

 

.

阿彬 103-11-09 02:24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小孩養了四年之後 驗了DNA才知道不是我的 我老婆也沒跟我說 一直說我的越長越大 才覺得越不像 也因為我家孩子沒有入戶口 所以要去調查局驗DNA 女方也看過驗的 也知道 後面他也沒跟我說  我也沒看裡面的內容判決寫什麼 因為有些字都很深奧喇的看 事隔最近我無聊去翻 才知道我的女兒不是我的 請問我可以要求他之前的男友拿我提供撫養小孩金錢 以及我精神異常 我爸媽也嚇到身體也都不好 我自己也花了很多看醫生的錢 很難接受事實 請問律師 我該怎麼做哩  女方先前有結婚小孩 也都沒跟我說 後面他逃婚又交了個男友 然後也跟我在一起 後面我跟女方結婚了 後面因為要入戶口不能辦父親藍 父親是她前夫的 所以剛好小孩要去驗DNA 結果女方知道不是我的小孩還蒙騙我 讓我4年後才知道 請問我可以告男方嗎 以及賠償精神 這個很受傷 

小孩女的並不是我的現在六歲  男的5歲是我的 我保證知道他前男人跟他所生的 長得一模一樣 因為小孩我也覺得越長越不像我 血型跟我一樣O型 女方就說他依定是我的 所以我沒有多猜疑 說他前男人血型是A型的跟他不可能生出小孩O型 後來我就看他前男人臉書 是寫O型血型 我整個崩潰 盡然女方一而再再而三欺騙我 女方還說他去拔牙齒有抽血看他血型是A型 我怎樣控告他前男人 他跟我在之前就是有結婚但沒離婚跟他前男人後面才變我 所以還沒離婚之前就生這個女孩 我跟他前男人是算一起時間差不多 所以會拖到現在小孩都沒戶口 是她前夫的名字  所以有去法院申請男的是我小孩 女的DNA比對確定不是我 男的跟我吻合 所以請問律師我要怎麼做讓他前男人還我一切 而現在妻子還是住在一起也沒錢 要他賠償也沒用阿 我還提供錢 幫他還錢

kelly 103-11-09 01:45

小孩子大學唸到26歲還沒畢業,學業上絲毫不上進(每學期都被21),常常因感情問題鬧得全家雞犬不寧,生活習慣髒亂且食衣住行依然全由父母供應。

請問這樣的孩子父母能透過甚麼管道讓他搬出去自立?(父母年屆退休,為了他沒畢業一直不敢退休,父領有殘障證明且並不富裕目前還是在外租屋)

長此下去,未來他的兄弟姊妹會不會還得對他進行撫養義務?(如果他未來沒結婚又不工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9 1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居住的部分,房屋所有權人可以決定是否要讓其他人居住,甚至於可以請求法院要求遷讓房屋

2、有關於扶養義務的部分,兄弟姐妹間會有扶養義務,但是必須以不能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為限,無須過於擔心。

民法第1128條:「家長對於已成年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之家屬,得令其由家分離。但以有正當理由時為限。」

民法第1117條:「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依您所述,該小孩已成年,且有因感情問題鬧得全家雞犬不寧,生活習慣髒亂等問題,依上開民法第1128條,可能得由家長令其由家分離,而自行遷出謀生。又該小孩似無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之情形,依民法第1117條,其兄弟姊妹應無扶養其之義務。

103-11-06 11:17

請問,在離婚協議書上監護權的部份,雙方協議小孩共同監護,並在後面註記(男方為主要照顧者,小孩與男方同住),這樣女方是否就是只能依照協議之探視時間探視,是否會因共同監護而有所但書。

如以上述方法協議監護權,事後如未違反法令中重提監護權的規定,女方是否能帶回小孩

協議書中未寫明撫養費的部份,是否協議離婚後再提起訴訟,是否會影響到一開始監護權與男方同住的部份。

麻煩,謝謝!

協議監護共同但實際照顧由男方,意思是指關於小孩的重要事項必須經雙方同意,但小孩與男方同住,而你只能照協議的時間,地點,方式來探視,如之後對方不讓你探視,那可聲請法院處理,甚至可聲請改定監護,至於撫養費部分,建議要一併協議,如沒協議,之後產生給付的紛爭,可以訴請法院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1.  共同監護係指小孩不論是就學、出國、開戶、投資及教養等各種事項,都需要父母雙方簽字同意。但因為您前夫為主要照顧者,您並未實際跟未成年子女生活,因此您擁有探視權,必須依照雙方協議之探視方式行使。

2.  若您想帶回小孩,必需提出改定監護權之訴。法官就會將監護權判給整體條件對子女較有利的的那一方,此時你必須要充分的說明對方不足以擔任監護人工作之理由和事實,同時提出自己適合擔任監護人的理由。

3.  若您欲爭取監護權,建議爭取監護權後再向對方要求扶養費用,您可以用孩子的名義(您擔任孩子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訴請擔任監護權人至未成年子女滿20歲止之扶養費,請求法院酌定給付金額及給付方式。給付標準為行政院主計處每年所公布之全國各縣市消費支出標準金額的一半為撫養費較為合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MingJhu 103-11-06 10:50

我家中有四名小孩,我排行老四。

今年六月母親因為卵巢癌開刀,因為植入人工導管,於是手無法提重物。

十年前車禍,骨盤已換成人工,無法久站甚至蹲跑久坐,所以無法工作

我大姊今年離婚,目前與他前夫一同支付小孩撫養費。

我二姊結婚,目前與他老公開了間早餐店。

我三姊10月底剛離職,目前就業中。

(他這個職業是今年7月剛就職,三個月變嫌工作太累..等等理由提出離職。在這之前他已經一年多無工作了。)

我前年高職剛畢業,從高職建教時,母親的生活費一直都有我在支出。

如今母親因為癌症需要額外的費用....包刮一些醫療用品,醫療費..等等。

於是我與我的大姊及三姊口頭約定好,他們一人每個月提供一萬,支付母親的生活費用(包刮醫療那些)。

結果上個月我三姊離職,我母親詢問他生活費之事,我三姊竟然叫我母親別一直想向我們拿錢,自己找工作賺錢。

我真的很生氣,想尋求幫助。

這幾年都是我自己獨自負擔我母親生活費居多,從來沒向他們要過支援。

甚至他們向我母親說想讓我幫他們繳手機費,我拒絕不了我母親我也幫他們繳費了。

這些我也從來不跟他們計較過。

連我母親住院之所有費用,也都是我一個人獨自去繳費。

甚至他們一個個都說工作忙不想照顧我媽那些,我也自己照顧。

我一邊工作一邊還上醫院照顧我母親,這些我也都沒強求他們要回家照顧。

如今他們卻向我說,領的錢少....等等想耍賴當初約定好的事情。

請問如果他們真的終止了寄母親的生活費,我能控告他們遺棄父母嗎?

刑事上的遺棄罪,如你母親有人在照顧,是不會構成的,你的情況要以民事撫養義務來處理,你母親可請求其他兄弟姐妹給付撫養費,另外,兄弟姐妹中如有人過去都沒撫養,那有撫養的人可向沒撫養的人,請求返還過去代墊的撫養費之不當得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6 1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無給付扶養費,造成您的母親生命可能受到危險,始能構成遺棄罪。

2、倘偌您的母親尚無生命危險,可以提起履行扶養協議或是給付扶養義務訴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6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還有人在照顧,就不會有遺棄的問題唷!

momo 103-11-05 00:02

您好,
1.因丈夫常無故亂發脾氣大吵大鬧,有時還會動手推人或打人,但因氣頭上所以忘了去驗傷或留下證據,  小孩也還小才1歲5個月,常因為他大聲咆嘯而受到驚嚇,已對小孩造成陰影,當事人也被搞的精神  耗弱,嚴重影響生活品質,故想請問若私下讓丈夫簽署放棄扶養權同意書,再離婚訴訟時,此文件是否  具有法律效力,還是說需要有第三人公證

2.倘若放棄扶養權同意書是不具法律效益的,那該如果做才能確保一定可以拿到小孩的監護/撫養
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1-05 00:43

您好:

1.基本上小孩監護權是父母共同行使,除非一方有不能行使的情況,才能由他方單獨行使。

2.但是您若有提起離婚訴訟,則雙方可協議由誰擔任監護人,此時該同意書可作為證據證明父親

   無意擔任監護人之用。假如父親反悔要爭取監護權的話,可向法院表達父親先前曾簽立該同

   意書放棄監護權外,還有家暴惡習不適合擔任監護人。

以上 謝謝

扶養跟監護是不同的東西,夫妻離婚,任何一方都必需要扶養小孩,要對方不要扶養小孩和你都不利,而監護是指對於小孩的實際照顧、法定代理權限等等,如雙方對小孩監護無法協議,可向法院聲請酌定,程序中要針對雙方的經濟、工作、支持系統等等各方面詳加論述,爭取法院認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於該子女。」

民法第1055條第1、2項:「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第1055-1條:「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依你所述,您所期望的應是能在離婚後保有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之監護權監護權可在離婚時由夫妻雙方協議由一方行使,然該協議如不利於子女時,法院仍可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至於法院審酌應由夫妻何方行使監護權時,即應依民法第1005-1條之事項為考慮,另依您所所述,您丈夫似有家暴行為,則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可能被推定由其行使監護權為不利該子女

您所指之放棄扶養同意書之內容應是放棄監護權,而不是扶養義務,蓋扶養為一義務而非權利,不能由義務人單方為放棄。而您應該也不希望離婚後,您現在的丈夫不需再支付小孩生活費用。而此放棄同意書在訴訟中亦可用於佐證由其行使監護權可能不利該子女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5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您先生暴力行為及言語之證據,如錄音驗傷單,以利您提出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就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對方之暴力行為,亦可為不適任監護權人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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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5 23:59

您好

小如 103-11-04 23:46

您好

請問~~對方近期內有到診所看診3次,

並請診所開立憂鬱症診斷書,加上又是獨子藉口要撫養雙親

在這證明上,就可以不需負擔小孩撫養費嗎~

 您好:

對方應是想要藉此降低扶養費之金額

但應由法官衡量決定

不見得可以完全免除

小如 103-11-04 11:52

您好

為了爭取小孩撫養費,已訴訟到家事法庭,

但對方不願出面,於是發了一封答辯狀,於11/11

即將出庭了,請問對方真的可以不出面嗎?

請問要以何方式,才能真正讓對方出面處理小孩撫養費問題呢~

 

對方現以診所證明其有憂鬱症並患有慢性病之雙親要照顧,如此可以閃避小孩撫養之責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即便對方持續不到庭辯論,但只要法院有合法送達,對方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仍會審酌事證為裁判,屆時您得持該裁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即可,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3-11-04 20:12

對方不到最好,法官就聽你的主張,就下判斷,這樣對你不見得不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4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當事人之一方經合法通知後不到庭,法院可為一造辯論判決,帶裁判確定後,即可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4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您可請求一造辯論判決,依您之請求判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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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 103-10-27 16:15

請問各位律師,在之前因撫養費問題,

對前夫發過律師函,但因對方不理會,

所以已向法院遞聲訴狀請求開庭,

今日收到法院通知書...

想了解一下,內容為何不是開庭??

而是要雙方到法院的調解室作調解呢~

(之前就是私下調解無效,才會走上法院的)

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家事案件依法必須先行調解,倘若雙方調解不成就會進入訴訟程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7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家事案件原則上都會先開調解庭,若能調解下來就不會進入訴訟;反之若無法調解成立,就會進入訴訟,由法官裁定。 

榕榕 103-10-21 15:11

請問..
1.若男方精神方面領有重大傷病卡.
   又家暴(有備案).吸毒(已蒐集到相關照片).長期沒工作
   若離婚可否要求男方父母要給付養育孫子的責任??
   因為孫子孫女是跟他們姓!
   而且男方有精神疾病,可否主張他行為能力有問題?
  
2.若離婚,在男方沒工作的狀況下
   可否要求給付小孩撫養費??
   如果男方不願支付,我可以用什麼方法叫他支付??
   撫養費的費用又是怎麼算?

不管對方有無精神疾病或工作等,都必須扶養小孩到成年,而如對方經濟能力較差,實務上會酌減扶養程度,至於法院會判每個月應負付多少扶養費,要看居住縣市、對方的經濟情況等,沒有一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榕榕 103-10-21 15:4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不管對方有無精神疾病或工作等,都必須扶養小孩到成年,而如對方經濟能力較差,實務上會酌減扶養程度 ... (恕刪)

再請問
法院會判每個月應負付多少扶養費,要看居住縣市、對方的經濟情況
男方長期都沒去工作,是靠爸族
那衡量對方經濟狀況是要衡量男方的?還是他的整各背景含括他的父母?

 您好:

如同黃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原則上還是會衡量他自己在正常有工作之情況應負擔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