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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 101-07-25 09:43
律師,你好! 我現在為一件事苦惱著,我男友有一部原本要報廢的老車(因稅的問題大牌已註銷掉了)停放在我家旁空地,有一位X先生來說想買這車讓他當零件拆解自己使用,心想因該沒差吧!就用報廢的價錢跟他報價,1萬8千他就要了,過兩天他說要來吊走車子。   就在這個月16號,他電話打來說:在來的路上跟人發生車禍會擔擱一下,而拖吊車已經叫來,可是又不能退,因為他們有拖沒拖照收費,車子的錢要先拿1萬給我。我心想他不會這麼倒楣吧!   這時X先生開車來了,吊車還沒來,我就跟他講解了一下車子,那他也說等吊車來再一起把錢給我,我也沒多說了。而當吊車已經把車子吊上車固定好了,他才去車上拿錢,當他給我的時候,我當場傻眼,怎麼只有5千,我問他不是說先拿1萬給我嗎?他回我說:因為剛剛車禍先陪了3萬多給人家,等我回去談合解,剩下的我會在這兩天打給你,送過來的。他走之後我有打去,跟他要家用電話及住址,他回答是:我家沒電話,那住址我報給你會相信嗎‧ 你不要擔心我會在這兩天把尾款送過去。   但我已等到第2天下午,打給他問尾款的事,他說:要再2天再給我。   又過了2天我又打去問,他又回我:再2天。 我一直想直接去找他談要如何處理,談分期也行,可是又沒他的資料只有手機號碼。 我還趁假日休息打給他,一直沒接電話,也沒回電話的,也用簡訊告知他該處理,至今有9天了幾乎沒有他主動打來過。感覺他有意要拖延。錢拿不回來也就算了,車子我能要回來嗎? 像這樣的情況我該怎麼辦,我們沒有簽任何合約,只有對方的電話號碼有辦法處理嗎?
可能涉及詐欺罪 如果對方還是相應不理 可以考慮直接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至警察局報案就可以
小澐 101-07-24 23:06
張景堯律師你好 我一審的傷害判決以下來判決兩個月對方的律師上訴我的檢察官也上訴,然後,開完庭法官卻說要模擬現場,我不知道到底是為何,是否對我不利?我的通常保護令下來了,為何法官遲遲不判離婚?官司從去年11月至今我沒有請律師請張律師幫幫我
1.看起來你應該是告訴人 被告被判罪提出上訴 應該可以調查有利的證據 程序中你只是告訴人 沒有什麼對你不利的 2.離婚訴訟 縱使對方被判刑2個月 只是如果這只是單一事件 法院未必會依此判准離婚 3.至於訴訟程序如何 我沒有實際參與 實在無法做評價
101-07-24 21:58

請問律師

我之前要辦現金卡所以把帳戶影本+雙證件影本+提款卡和密碼交給對方

現在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

因為有受害者報案 也有款項進出 那我該怎麼辦?

我也到了偵查隊做了筆錄錄音

那現在我該怎麼做?

 

  1.涉及幫助詐欺

  2.辦現金卡繳交帳戶及密碼

     如果就有社會經驗的人

     這種狀況實在很沒有說服力

     本件應該還是會被認定有幫助詐欺故意

 3. 如果沒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

    原則上是沒有緩刑的空間

    除了刑事責任

   還是必須與詐騙集團連帶負民事賠償責任

    

101-07-24 22:08

 那請問現在的我應該怎麼做?

因為他說辦現金卡存簿要有明細

我辦過信用卡想說那應該也是一樣

所以才交給他們~

那現在我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1.縱使要帳戶明細  那需要密碼作什麼

 2.跟被害人和解  認罪

    不跟被害人和解  認罪  讓法院去判

    不和解  不認罪  主張無罪答辯

101-07-24 22:47

 那請問律師我該怎麼做才對我最有利呢?

仁傑 101-07-24 13:19

依據姓名條例
第 7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一 同時在一機關、機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 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 同時在一直轄市、縣 (市) 居住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四 銓敘時發現姓名完全相同,經銓敘機關通知者。
五 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六 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
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
年後始得為之。
因此有一到五款情形改名不限次數
第六款情形只限兩次

然今某甲男名字有一字較為特殊,因現今文書作業多由電腦進行,於諸多文書甚至證件(例:繳費單.甚至健保卡)都只顯示該字為問號。
因此有諸多困擾,遂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改,但某甲已更名過兩次,事務人員遂以依此告知其不能在依上述條文第六項情事改名。
想請問,若甲男想以上述原因(連健保卡都顯示該字為問號)改名可否有依據?
或可否申請訴願?然訴願申請法官是否可能判決甲男可改名?

感恩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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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謝文明律師的解答

那想在請教 以此案例打訴願.行政訴訟.甚至到大法官解釋,這樣的流程當事者可能會花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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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非能發現同名同姓之人,否則基本上甲男需依姓名條例第7條第1項第6款申請改名,但是礙於法律限制僅能更改兩次,所以戶政事務所不予准許更改姓名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某甲的姓名並非教育部編訂之國語辭典或辭源、辭海、康熙等通用字典中所列之文字,本來依法是不得登記的;如當初並未依法登記,某甲就可以申請更改姓名中的字為通用字典中所列之文字。

(2) 若要聲請大法官解釋,必須提出姓名條例違背憲法的理由。某甲可以援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99號解釋,主張姓名權為人格權之一種,為憲法第22條所保障。由於現今社會大多使用電腦來記載姓名,如果姓名因為電腦字彙不足而無法顯示,而導致無法顯示姓名的結果,實有礙於姓名權之保障。但該條例限制僅得更改兩次,而無考量上述狀況,使聲請人姓名權遭受不必要之限制,有違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3)  行政訴訟第一審應納訴訟費用是4000元,上訴審訴訟費用是6000元。至於訴願以及聲請大法官解釋是不徵收費用的。如果委任律師的話,一個審級的費用約數萬元不等。

(參照姓名條例第2、7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99號解釋;憲法第22、23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行政訴訟法第98條、98條之2)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辰 101-07-24 13:03
律師 您好 上禮拜因誤信代辦 而將提款卡及密碼寄給對方 昨天因打電話給對方 號碼被停用才發現被騙了... 之後去刷存摺 有3筆不明入帳紀錄 於是到警察局報案 並做筆錄 警察說目前我的帳戶以被提報為警示帳戶 凍結其他帳戶 並為嫌疑人必須出庭 因沒出庭過 我想請問我應該怎麼做呢? 之後若順利證明我並非與詐騙的人是同一伙的 我是否需要付賠償或相關責任 以及是否會留下紀錄呢? 因目前帳戶被凍結 無法提領 想請問通常這樣的案件處理需多久呢? 謝謝
1.涉及幫助詐欺罪 是否成罪主要看有沒有幫助詐欺的故意 2.如果你有可能認識到帳戶將作為不法使用 實務上就會被認定有幫助詐欺的意思了 除非你能證明你是購物 求職而被騙帳戶 3.警示帳戶都要在檢察官不起訴 或是法院判決後被害人取回財物 才能解凍
小可愛. 101-07-23 22:57
FB上 說 連一個豬排也不會煎 而且都用調味包 沒有說到 公司 也沒有說 姓名 這樣會犯 公然侮辱妨害名譽嗎 謝謝許律師
客觀上如果無法特定對象,亦即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你在說誰,就不會構成。
101-07-23 17:46

我搞了好久還是搞不懂,請律師大大幫我解惑,有關犯罪行為人類型區分的問題

1.單獨正犯中的間接正犯如果有數人那還到底算是單獨正犯還是共同正犯?

比如說2人以上犯意聯絡、行為分擔,利用無責任能力人或不負刑事責任人犯罪。

2.書本上說同時犯的例子有過失犯卻沒有描述具體事實,我還是不太明瞭,可以舉幾個例子說明嗎?

3.書上說己手犯必為單獨正犯中的直接正犯,且不包括間接正犯和共同正犯。間接正犯我應該懂,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沒有共同正犯,像血親性交、公務員登載不實都是己手犯不可能利用他人為之,但是若有數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的血親或公務員為性交行為或登載不實,那還算直接正犯嗎?

4.額外提問 = =

事實錯誤(也就是構成要件錯誤)中的標的物錯誤的情形

如誤物為人:某夜晚甲欲殺乙,卻誤以為某雕像是甲而手持小槍瞄準射擊數發,隨後揚長而去,那甲之殺人行為到底是成立不能犯不罰,還是殺人障礙未遂呢?書上寫說毀損器物既遂與殺人未遂想像競合從殺人未遂,且毀損器物罪不罰過失犯所以成立殺人未遂。

又如某甲欲奪某乙藏匿家中的袋裝金塊,但乙已事先防備而把金塊換成石塊,某日某甲把袋子偷走後才發現沉甸甸的袋子裡裝的都是石頭,那甲是成立不能犯還是障礙未遂犯?這裡書上卻說依70台上7323行為不能發生結果,又無危險,應依不能犯處斷,乃原判竟依普通未遂處斷,顯有不合。

前後案例有矛盾,是書有錯誤還是其細節不同裁決也不同呢?

律師大大可否推薦我比較好的刑法書籍,我一定會去買。以上,感激不盡。

101-07-23 12:48

我知道委託大陸必須公證 

只是律師不懂房屋買賣的問題

所以想找房仲

可是我又不明白委託書是否可以寫成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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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 101-07-23 08:55

律師您好:

目前BBS盛行,極富盛名的PTT很多人都知道。

有人在公開版面上未經我同意,就公布我私人信件,想請問這樣是否觸法?

若有的話我考慮提出告訴,還請律師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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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 101-07-23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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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開私人信件的行為,如果對方於公開信件的同時,有進行辱罵或是指涉不實事實來貶低您的名譽,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或是加重誹謗罪;而如果有讓您信用降低的意圖,而為散佈流言,也可能構成妨害信用罪。

(2)縱使不成立上述犯罪,由於書信是寫信者的著作,可受到著作權法之保護,因著作人就其著作享有公開發表之權利,亦有不公開的權利。對方未經允許,即公開您所寫的私人信件,可能會違反著作權法,您可以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以及排除著作權侵害,刪除公開信件的內容。

(3)    對方公開私人信件,亦可能侵害隱私權或名譽權而成立民法侵權行為。您可主張對方的故意公開信件行為侵害隱私權或名譽權,應負賠償精神慰撫金以及刪除公開信件內容或回復名譽之適當方法。

(參照刑法第309、310、312、316條;民法第18、184、195條;著作權法第15、22、84、8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平凡 101-07-22 22:28

律師你好~

本人有一塊地.但上頭有一間已荒廢的土地公廟!

因為想整地!但是一直找不到廟方人員也找不到建廟者!

想請問律師我張貼公告請建廟者或廟方負責人在八月底與我聯絡

公告上我有註明

若八月底仍未與地主聯絡將視同放棄廟宇所有權

則該廟權利將歸地主所有

如果我張貼一個月後仍無消息!請問我可以自行拆除嗎??

 

林智群 (klaw) 101-07-22 23:36

這樣處理比較沒有後遺症,可行,建議你架設公告時拍照存證,以免日後衍生糾紛

得考慮洽建管單位,查詢該建物是否為違建,如是者,台端可檢舉後,由建管單位拆除。如否者,可查得相關建照資料,自得提起訴訟請求該廟之原始起造人予以拆除。

 

林岡輝律師

yuzn36 101-07-22 13:22

???????律師您好

?我當初借我女兒名字(借名登記)買賣土地房子,現在想還原登記,在法律上應如何處理?

1.是否經女兒同意,由調解委員會調解即可辦理還原登記?

2.還是需要經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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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借名登記法律關係  可以隨時終止  請求回復所有權登記

 2.如果女兒不願配合  可以聲請調委會調解  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書有相同效力

    如果調解不成  只能依訴訟程序請求  判決確定後再聲請強制執行

您好,

      1.如果女兒同意的話,不須透過調解,直接到地政事務所就可以辦理。但若女兒不同意,可能就要先調解調解不成就訴訟

      2.實務上對於借名登記認定的要件:雙方有借名登記的合意,該動產仍然是您在使用而不是您女兒使用。

(1) 如果您和女兒都同意改變登記的話,基本上並不需要透過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判決,只要由雙方以買賣或是贈與的方式進行,就可以辦理房屋土地所有權變更登記

(2) 但若女兒並不同意變更登記或是有條件變更登記的話,可能就需要透過調解程序,甚至是向法院訴請返還所有物的判決。因為土地法第43條規定土地登記有絕對效力,您必須主張雙方有借名登記的事實,因此自己是真正所有權人,如此法院才會判決您勝訴。

(參照民法第767條;土地法第43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陳先生 101-07-22 12:17
Dear 張律師: 感謝您熱心的建議,您建議的內容如下: 1.動產原則上以豋記推定其權利 目前登記夫妻共有離婚時夫妻當然還是各有所有權 2.你可以考慮的是 夫妻間是否屬於借名登記 亦即房子所有權是你的僅是借妻子名義登記一半 不過證明度很高 3.另外就是主張借款 父親借你們支付價金的錢 屬於借款 依法當然可以請求返還 我要跟您澄清一下: 第2項:我(夫)是長年將收入(約350萬)轉帳至我老婆(妻)帳戶內,再加上妻帳戶內的350萬,一共700萬,先由妻帳戶轉至夫帳戶內,再由夫帳戶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中.這樣產權可以全算是我的嗎?借名登記的說法ok嗎? 第3項:關於我爸媽的300萬,如果是我借貸的,是否都是我還款300萬呢?,還是在未來處分房屋時,是否夫妻義務相等,都須負擔各150萬的借款呢? 非常感謝您!!
這幾種說法都有可能 那就是到時候訴訟中攻防的重點 所以現在我也沒辦法預斷
清晨 101-07-21 23:37
我在ipart交友網站經營了個小小個案,

有個人真實照片,稱號則是用暱稱,暱稱中有個人姓氏,

檔案中也有居住地及學校,也就是說有意就能找到我的意思。

前兩天,突然來了不認識的人,

在日記區的留言區(公開,無論是否會員皆可看到),

重複洗版了以下言論六七次:

"大家注意喔~ 這個女的在暗黑三騙裝備的 還有在8591利用假資料買裝備 然後收了台幣價值6000多元的武器不給錢 目前正被人肉搜索中 特此來公布此人惡行^^"

並且在發完此言論後,到我的私密留言板(只有雙方能見到)打上:

"讓你身敗名裂 爽唷^^ 掰囉38歲老太婆 啾咪 啾啾 啵啵^_~

爽唷 窩呵呵^^ 騙裝妹^^"

也就是說,他不是單純惡作劇,他是想讓我"身敗名裂"的打算,

我沒有騙錢,目前22,當然在這?這兩點沒人清楚是真假。

我不打算就私密留言的部份告他,打算告他日記公開頁的部份。

今天去報警時,警方告訴我他這樣沒有直指姓名或現實真人比較難告

或是也沒有涉及侮辱言詞 等等。

但還是可以告,請問

(1)是否我加上他在私密留言區打算讓我"身敗名裂"這點去提出告訴,

送審成功的機會變大?

(2)警方請我想好要以觸犯什麼法條來送出資料,否則會變誣告

請問"妨礙名譽","公然侮辱","誹謗",這三點有哪點適合?

或是有其他更適合的法條?

請有經驗的人能務必幫助我,

我還有些存款能請律師,只是現在我要知道怎樣才能成功告他。

這不是太大的事,去警察局他們處理的態度也是隨便回回,但我絕不放過這個人,

他已經換過好幾個暱稱帳號和約其他朋友來搗亂過了,

這次直接在公開留言區造謠是最嚴重的一次,

所以我希望能告他成功,無論要付出多少代價(金額),

這樣才能達到殺雞儆猴的功效,   至少他們不會每隔一陣子就來擾人,久了我覺得累又怕。

我不是法律科系的,有些事情所知不多,請回答我以上兩個問題,

另外,不少人說網路上用暱稱就算被侮辱了也是提告不成,

我已經有真實照片,我告他的決心沒有變,

否則難道就放任這類人隨便造謠都不會受到教訓嗎?

如果有必要,我願意把我的暱稱改成真名。

請告訴我有效的方法。萬分感謝。

如果對方所述確實不實,就是誹謗,可向警察堅持表示提告,如警方藉詞不受理可向上級督察單位檢舉

賴世得 101-07-21 23:17

律師你好  想請教 如果員工有精神上疾病進公司前隱瞞 然而第四個月卻突然發作  到處向政府單位投訴

違規 要求政府單位到A公司調查  老闆不堪其擾 請此員工父母到公司了解 此員工父母來到公司卻表明他兒子有精神上疾病  老闆也沒有為難此員工  事隔兩天老闆也發了薪水告知此員工他不適合這份工作

此員工就離開了 格兩天此員工開始以電話騷擾 在門口排回令老闆跟其他員工相當害怕 老闆出去洽談

此員工要求老闆賠償他6個月薪資 不然對公司不利 (因此人對客戶騷擾 公司已接獲客戶投訴)  我門因該要採取哪一方面法律途徑面對 這種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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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溱兒 101-07-21 20:00

手機【WHATSAPP狀態】上罵人,有罪嗎?  有個律師回答我;簡訊和WHATSAPP都屬於特定對象才可看到所以應該不構成公然侮辱罪,那我試問,【FACEBOOK上的狀態】我也是【鎖定起來只有朋友】可以看到,那為什麼在FACEBOOK上罵人就會被構成公然侮辱??? WHATSAPP也是需要網路、狀態也屬於好友都可看的到、也有第三者,到底算不算公然侮辱呢 !?!?!?

 facebook的好友如果在你的留言上按讚或留言,他的朋友可能也會看到妳的留言,因此目前實務上認定facebook上的留言是不特定多數人可以看得到的。

網路上留言,一定會留下紀錄,建議儘量少在網路上對他人進行評價。

云溱兒 101-09-20 23:3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facebook的好友如果在你的留言上按讚或留言,他的朋友可能也會看到妳的留言,因 ... (恕刪)

 

 

那APP呢 !?  APP現在也是屬於網路的東西 是否也構成呢 !? 我若有把對方指名道姓罵人的話語給拍照存證  請問這樣有辦法讓對方定罪嗎 !?

bmw1463 101-07-21 16:40

我想請教律師贍養費的問題!!

我知道前妻他們無力一次扶養兩ㄍ小孩我建議他們把一個監護權歸我來養>>>

他們在無力扶養的情況下也妥協ㄌ!!

但我當時只確認監護權那一行沒注意到她還有要求我每個月要給他五千元作為贍養費!!

有一天我無聊拿出來再次確認監護權是否是我才注意到有那一條= ="

我想請教律師~我都沒給他贍養費,他也都沒跟我要1~2年了,改天他如果提告贍養費都沒給他,

我可以當下提出,我也要,要求他也要支付我相同金額的贍養費嗎?

因為我們有各扶養一個小孩,我這樣的要求可以嗎?

還是如果我敗訴了我會被強自執行?
還有我要給他贍養費多久,上面也沒寫要給他多久的時間??= ="

難道是要給他贍養費給到我死為止嗎?

 

 1.這相關問題好像提問過了

 2.沒有約定他必須支付你贍養費

    依約定你就沒有權利跟他請求

    不管子女扶養情形如何

 3.沒有約定時間

    確實可能被認定以終身為認定

    不過如果覺得不公平

    可以訴請法院情事變更

陳先生 101-07-21 16:25
Dear 律師您好: 1.我和我老婆結婚8年,長年都將工作收入轉存在我老婆帳戶內, 做為購屋基金,長期下來約有350萬(我有轉帳證明)。 2.在去年兩人看中在台南的屋子總價1000萬,我去簽約。 老婆便從其帳戶內轉帳700萬元至我的帳戶,再由我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內。 (以上都有轉帳證明) 3.不足的300萬,則由我父母親先借我使用 (有轉帳證明,由我父母親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內), 所以購買的房屋現金付清,無貸款。 4.房屋的建物權狀及土地權狀,在登記時,老婆要求兩人各持有一半。 5.未料房屋入住不久,老婆借故要求離婚,往後面臨的是房屋的處理問題。 想請教律師的是,當離婚時此房屋會面臨處分, 在建物/土地權狀登記登記一人一半的狀況下, 我很擔心以下問題: 1.我父母的300萬是否能保全其權利?(是否可以視同貸款) 2而我長年以來將工作收入轉入老婆帳戶內做為購屋基金,可否確保其權利(350萬)? 萬分感謝~
陳先生 101-07-21 16:24
Dear 律師您好: 1.我和我老婆結婚8年,長年都將工作收入轉存在我老婆帳戶內, 做為購屋基金,長期下來約有350萬(我有轉帳證明)。 2.在去年兩人看中在台南的屋子總價1000萬,我去簽約。 老婆便從其帳戶內轉帳700萬元至我的帳戶,再由我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內。 (以上都有轉帳證明) 3.不足的300萬,則由我父母親先借我使用 (有轉帳證明,由我父母親轉帳至房屋買賣的指定帳戶內), 所以購買的房屋現金付清,無貸款。 4.房屋的建物權狀及土地權狀,在登記時,老婆要求兩人各持有一半。 5.未料房屋入住不久,老婆借故要求離婚,往後面臨的是房屋的處理問題。 想請教律師的是,當離婚時此房屋會面臨處分, 在建物/土地權狀登記登記一人一半的狀況下, 我很擔心以下問題: 1.我父母的300萬是否能保全其權利?(是否可以視同貸款) 2而我長年以來將工作收入轉入老婆帳戶內做為購屋基金,可否確保其權利(350萬)? 萬分感謝~
1.動產原則上以豋記推定其權利 目前登記夫妻共有離婚時夫妻當然還是各有所有權 2.你可以考慮的是 夫妻間是否屬於借名登記 亦即房子所有權是你的僅是借妻子名義登記一半 不過證明度很高 另外就是主張借款 父親借你們支付價金的錢 屬於借款 依法當然可以請求返還
凱瑞 101-07-21 16:14
律師, 您好! 我與太太同意離婚, 可是財產分配談不攏, 我其他都給了她, 重點在於房子分配. 婚前我爸買了小房給我, 登記在我名下, 婚後賣小房換購大房, 她卻登記自己名下. 現在這大房她要求分一半, 我爸堅持要先扣除小房價錢, 剩餘再行平分. 她婚前也有小房, 婚後賣了前也私藏. 請問我該怎做才能保住房子分配最大權益呢? 若行法律訴訟, 先扣除小房價錢再來平分剩餘, 這樣可行嗎? (我有小房賣屋契約和購買人可以證明換屋.) 謝謝!!
一、首先必須要釐清為何大房子登記在你太太名下?如為贈與,台端在法律上恐無主張之權利。如有證據證明該登記之原因關係為借名登記信託契約者,台端終止上開契約者,台端可主張妳太太需塗銷該大房子登記並將該大房子返還予台端,又返還後,因小房為婚前財產,台端可主張計算剩餘財產分配時,婚後財產之大房子價值宜將小房價值扣除。
凱瑞 101-07-21 16:14
律師, 您好! 我與太太同意離婚, 可是財產分配談不攏, 我其他都給了她, 重點在於房子分配. 婚前我爸買了小房給我, 登記在我名下, 婚後賣小房換購大房, 她卻登記自己名下. 現在這大房她要求分一半, 我爸堅持要先扣除小房價錢, 剩餘再行平分. 她婚前也有小房, 婚後賣了前也私藏. 請問我該怎做才能保住房子分配最大權益呢? 若行法律訴訟, 先扣除小房價錢再來平分剩餘, 這樣可行嗎? (我有小房賣屋契約和購買人可以證明換屋.) 謝謝!!
如果確實是房屋以舊換新 而舊屋是婚前所購且屬於無償取得 依法不列入夫妻財產分配範圍 所以確實可以主張舊屋價值應不列入夫妻財產分配 不過實際要扣多少 可能不是那麼容易鑑定價值
林祺祥 (林律師) 101-07-22 16:37

凱瑞:
基本上,如你所述,你父親在你婚前購買登記在你名下的小房,屬你婚前取得的財產,不計入夫妻剩餘財產內(也屬於你父親贈與給你的,從這個屬性來看也不計入法定財產制的夫妻剩餘財產內),所以你可以主張扣除該筆你的個人財產(確實的數額即是你賣掉小房再投入合買大房的金額)後再分配.因為現在是登記在她名下,如果他不願意扣除再分配,你可能要主動提起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請求法院判給你,你小房的部分則要另以借名登記法律關係請求返還,兩個可以合併起訴請求!如果有進一步需要,可以撥我的手機再與我連絡!
律師 敬啟

101-07-21 14:32

辛苦的律師們您們好
我目前還在大學就學
我想請問題是
因為我原在A大學就讀 然後我是在學校附近跟兩位同學共租一層家庭式的住所
我們從去年的九月入住 然後簽約是一年整 然後我們用的租賃合約書就是一般坊間的契約
然後押金是兩個月的租金
價錢是一萬整 我們是各自分配租金 我的部份是3200元

可是我有參加轉學考
在考試前以為自己上榜機率不大 又面臨學期結束 在房東催促續租的詢問下
於是六月時我也跟其他兩位同學一起續租一年

但最近考試放榜 我考上了我也會去讀
我想請問的是  我可以單獨就不續住 然後只付我兩個月的押金6400嗎?
我最疑問的部份是 當初契約書上有載明每個月租金一萬 然後押金是兩個月的房租
可是在簽名的部份 我們三個人都有簽名蓋手印 所以不是只有單獨的一個承租
這樣子 我還能夠單獨付我那部份的押金退租嗎? 

匆花 101-07-21 12:28

 

因為最近剛辭掉上一份的工作

朋友也知道我想多存點錢於是就告訴我他有一個工作是推廣政府立案的政策工作

一聽之下,想說跟政府有合作好像還不錯

於是在他介紹下我來到這間公司 名叫:慶云

認識了一位處經理,

起初他長篇大論的介紹了時機商品這類的事情

例如政府推動了安全帽法規 於是就有人大量購買安全帽並售出

一值從40年代講到了現在,也就是他要介紹的工作,生前契約

他一值跟我分析這份工作多怎樣多怎樣

當下聽了很心動又加上礙於朋友都來了 朋友應該不會騙我

而且前面談話三小時間他只告訴我說 加入會員必須要購買她們的產品生前契約

而且他也跟我說她們是不必像其他間銷售骨灰罐的,聽了就覺得很放心

而且他又說生前契約的17.幾萬 只要你進了慶云有賺到一個月三萬 才會一個月扣3900

後來他就拿出了合約找我入會員,基於想說沒賺也不會被騙錢,而且他又一值跟我說如果我不簽,之後比我有勇氣的人來,那我就必須在他的下面,她們希望我先簽約以後來卡位,反正就算付款了14日之內也可以全數退還,於是就開始沒頭沒腦的簽名

簽名過程他問我有沒有帶身分證,因為他必須要填寫地址填寫的很完成,

而且他好像需要我證件然後才可以報件,

我一值簽到最後一張時才發現了有一張上面寫著骨灰壇四萬七的合約

因為在前面談話的三小時中,他都沒有告訴我有一筆四萬七的款項,

我問他這筆款項是怎麼回事也是扣款嗎?

他說是必須要現金或刷卡的,我當場也愣住了,名都簽了,我也不曉得該怎麼辦

總之後面他要我付款,我說我沒有帶這麼多現金

於是他跟我約隔天上課在拿錢和身分證給他,

可是回家後我還是覺得需要跟家人溝通,家人都要我好好三思。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

我這樣算達成了合約嗎?如果後面我堅持不付款,那他前面都沒跟我說骨灰壇的東西

這能購成詐騙嗎?

如果我堅持不付款會違約的話,那我想請問他說14日之內就算付款可以全數退還

我14日之內不付款可以解約而且沒有後續問題嗎?

因為我都還沒付款,合約全都還在他那裡..

我上網看慶云好像因為這些行銷手法被罰款很多次

我現在真的很害怕後面會有衍生更多問題,請律師幫忙!!

您好,

      這是很典型的多層次傳銷公司,慶云也曾經因為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被公平交易委員會罰款很多次。您可以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然後據此主張這契約是違反法令而無效的,這樣他也不能叫你付錢。

阿傑 102-04-07 16:42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這是很典型的多層次傳銷公司,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今天我一位朋友帶我去中壢的慶云,他們處經理也跟我聊了好幾個鐘頭,之後叫我簽了一大多堆的文件,我朋友就說可以先簽約不用先繳錢,等有錢再繳之後這些文件才生效,因為當下就覺得怪怪的,所以跟他們說我沒有帶錢、沒有帶提款卡、也沒有信用卡,所以他們才說先簽文件,日期先不要填。

後來回家後上網查發現很多案例,驚覺不對!!所以趕快上來留言。

想請問一下劉律師,這樣的話他們會不會拿我簽的文件強制跟我要錢??

 

 

 

 

 

 

 

小可愛. 101-07-21 11:10
律師 你好 我要請問你 我被告公然侮辱(嫌疑人) 有去警察局做筆錄 這樣就一定會上法院嗎 差不多哪個時間 會收到法院通知到 謝謝許志嘉律師
依經驗約一個月左右會接到地撿檢署通知,但可和解撤回告訴.
鴨子 101-07-21 09:38

律師 您好:

    爺爺有一子一女.生前直接將房產一棟過戶給孫子(奶奶已去世)

過戶後二年內爺爺去世.

<法律是否有規定.被繼承人去世前二年內之房產過戶給直系親屬須納入遺產>

若確實須納入遺產.

該一子一女是否可要求重新分配該房產.

最少是否可得<特留分>

林智群 (klaw) 101-07-21 10:46

沒有這樣的規定,生前已經移轉的不列入遺產

如果祖父死亡時沒有遺產,就沒有所謂特留份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1-07-2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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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賽斯 101-07-21 00:01

抱歉!我先把事情緣由說清楚一下:

我有個十幾年沒聯繫朋友的弟弟,最近因毒品案被抓!!而我跟他還有他哥是最近因一個朋友過逝,今年才又開始聯繫.今天因為他的案件去開偵查庭,最後因沒有直接證據,叫我家人直接當場把我帶回去,不用交保釋金!!

但我今天去開偵查庭遇到一些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大大

1.我去開偵查庭時,有同意警方採我尿液檢驗,但不同意幫我剪毛髮送驗,但檢察官沒經過我同意強制剪毛髮送驗,請問檢察官是否有這個權力強制毛髮化驗??

2.本人根本不知道朋友的弟弟從事販毒工作,也很少聯繫,只因他來找過我兩次還三次,而被叫去問跟他的關係,本人在"國內"沒有吸食或交易過毒品,也沒有毒品前科,但我有跟檢察官根警官說曾經今年四月份出國遊玩時在"國外"有被朋友拱去吸食K他命跟搖頭丸,如果我尿液化驗沒吸毒,但我毛髮化驗出毒品反應,請問我這樣有犯國內的法律嗎?(注:我也有出入境證明)

 

 

 

 

沈恆 (沈律師) 101-07-21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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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1463 101-07-20 21:42

我想請教律師贍養費的問題!!

我知道前妻他們無力一次扶養兩ㄍ小孩我建議他們把一個監護權歸我來養>>>

他們在無力扶養的情況下也妥協ㄌ!!

但我當時只確認監護權那一行沒注意到她還有要求我每個月要給他五千元作為贍養費!!

有一天我無聊拿出來再次確認監護權是否是我才注意到有那一條= ="

我想請教律師~我都沒給他贍養費,他也都沒跟我要1~2年了,改天他如果提告贍養費都沒給他,

我可以當下提出,我也要,要求他也要支付我相同金額的贍養費嗎?

因為我們有各扶養一個小孩,我這樣的要求可以嗎?

林智群 (klaw) 101-07-21 10:53

贍養費你給你前妻的,不是小孩撫養費,

既然已經簽字,對方有權跟你要這個部分,你沒有權利跟對方要

雨心 101-07-20 21:10
律師你好~~ 我兒子14歲去年因為打人事件被判保護管束3年 上ㄍ月因為吸食K它命及安非他命被法官判入少年觀護所 現在在服刑中,又因為他有販賣K它命 目前還沒起訴 我想請問許律師這樣他會被判刑被關嗎 如果判刑會多久ㄉ刑期? 謝謝!!
這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是為重罪,至於法院會如何判決事涉個別案情,尤其販賣之數量多寡,不可一概而論。
Jack 101-07-20 20:44

事情內容:

小弟朋友A的父母已經離婚,在離婚時,A父及A母已處理完畢夫妻財產之問題,無債務留下。

 之後A父便和A及A母沒有往來,A不知道A父狀況,但是A父之前即因個人問題,常因金錢借貸而有大大小小的債務問題。所以A很擔心,若A父於離婚後開始借錢,產生一堆債務,但A父無力償還,在A父身故之後,是否要繼承A父的債務呢?

(A父一直未善盡扶養責任,這陣子已因金錢問題,要求A完成扶養之義務,目前此案正在開庭中)

(A家中只有A、A妹、A母)

 

 

想請問的問題

(1)A是否需要繼承離婚的父親,在離婚後所產生的債務?

(2)承(1),若A要繼承債務,如果A父仍健在,債權人可否要求A代為清償其父之債務?

(3)承(1),若A要繼承債務,如果A父某天過世了,但是因為A和A父已無往來,且A父獨居,A無法知道A父確實過世之時間,又沒人通知A父死亡之事實,那請問要如何到法院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呢? 法律所謂三個月內要完成拋棄或限定繼承,是以A知道A父死亡事實開始算,還是以A父死亡證明書上時間開始算呢?

(2)如果根據民法1138條,請問A家裡的繼承順位應該是: A母(配偶) > A和A妹。但A妹目前已結婚,並已懷孕,那當A要拋棄繼承時,除了要把A母及A妹要一起辦拋棄,A妹的老公及肚子裡的孩子是否也需要一起辦理拋棄?

 

先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1.依最新修正繼承法 都僅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債務責任 所以沒額外負擔債務的問題 2.繼承順位 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是同順位繼承 應繼分相同 3.如果子女均拋棄繼承 孫子也必須一同拋棄 否則順位就輪到孫子繼承 4.父親沒有負擔扶養義務 子女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相對的扶養義務

Jack 101-07-20 21:5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依最新修正繼承法 都僅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債務責任 所以沒額外負擔債務的問題 ... (恕刪)

謝謝張律師您的回覆,想再請問

(1)A和A妹均已民法上成年,那繼承債務上,也是自動變成限定繼承嗎?

(2)A妹肚子裡的孩子仍未出生,也是需要?棄繼承嗎?

(3)若A無法知道A父死亡時間,A如何在三個月期限,到法院辦理?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呢?

     法律對三個月的算法,有特別規定嗎?

1.限定責任不問是否成年 2.胎兒關於有利的事情視為既已出生 如果留有遺產 應該就是有利 一起拋棄程序上比較周全 3.以知悉繼承發生時為準

阿廣 101-07-20 19:32

如題,我們這一區的六戶建築物是在20年前一併蓋好的,
所以彼此間沒有什麼共同壁使用協議的問題,可是去年鄰居突然發神經病,
硬說我們家共同壁的部分沒有4吋,且我們還拿他4吋的部分擴寬了自己的客廳,

我們就叫他自己找人來測量再提訴,可是他聽不太懂就先提訴了,法官就叫他先行調解
我一開始看到他什麼證據都沒帶,我就跟我媽說今天的調解不會有結果,
果真,一來他只帶了一張嘴,僅向調解委員說我們侵占他們的共同壁,
調解委員很無奈的跟他說,共同壁的部分不是他目視的就說了算,
證據都沒帶,也沒找人測量,根本也無從攻防,今天的調解等於白開的,
結果調解還是不成立了,進入訴訟............

我只想問兩個問題:

1.如果調解不成立,往後10天內不起訴,以後聲請人還可以以同一事件再爭執起訴嗎....

2.可否就乾脆我們主動出擊起訴他,請人來鑑定或測量後,要提起什麼訴訟呢??

關於2這一點不是我沒事找事做,因為我母親最近處理喪事跟繼承問題已經很煩了,

這爭議又吵了快2年,想要乾脆一點終結掉這個問題,希望能夠給個大略的方向,

感謝各位律師

林智群 (klaw) 101-07-21 10:51

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吧,這樣就能弄清楚共同壁部分到底有無問題了,釐清之後再做打算

您好,

      1.如果是先向法院提訴,由法院先行調解的話,調解不成還是會回到法院繼續訴訟(他已經先提訴了,沒有調解不成10天內起訴的規定)。

      2.因為對方已經提訴,所以您們也不用再對他提訴,讓他自己去舉證,舉不出證據他自然會敗訴,訴訟一旦確定,他以後也不能再用這個提告,不必主動聲請鑑界。

大窟 101-07-20 12:31

我家是一棟四層樓透天厝,各樓層登記在各兄弟的名字,因一樓是大家合建,原本用途要做為公用之場所,因此將樓梯出入口,建在一樓的右側室內位置,樓梯間出入口距離大門約3米,面寬約2米,除樓梯門約80公分外,其餘為磚造牆,後來一樓施做木製隔間時,只留下樓梯門80公分及樓梯門口旁20公分的寬度,做為樓上出入使用,占據樓梯面寬約1米做為一樓室內空間使用,請問此舉的合法性?若不合法,可否要求拆除?若可要求拆除,其樓梯面寬是否皆為樓上各住戶的使用權利?或是以門寬為準?

煩請各位專業的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7-20 13:37

既然是兄弟共有財產,其處置就不建議用法律解決,如果可以協商處理就協商處理,如果真要用法律,要考慮一樓出入口是否取得建照或使照,當初建照是核定如何蓋出入口的

大窟 101-07-20 10:49

我家的土地所有權人為我媽的名字,但地上物(有四層建築)卻是各兄弟的名字,請問我媽可以指定將土地不分給某個小孩嗎(無棄養問題)?若可以,其地上物土地是否有被要求拆屋還地 的可能?倘若立下此類型之遺囑,請問在法律上是否生效?煩請各位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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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母 101-07-19 23:12

因先生欠台新銀行卡債,妻子名下有一棟房子,目前還在貸款中,因妻子自營小吃攤,還有積欠廠商貨款,目前夫妻雙方收到法院通知銀行將訴請"夫妻財產分開制"並代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依目前的經濟狀況妻子的負債大於資產,請問要如何提出負債證明及何時提出呢? 法院通知函有一日期希望與銀行進行調解,請問是調解的時候提出負債證明嗎? 還是等到正式開庭才須提出呢? 煩請律師百忙中,幫忙解答,無限感激!!! 謝謝!!!

 1.調解通常是雙方都各自讓步調解才會成立

    所以你的情況調解庭提出負債證明

    不外乎就是主張你不想清償也不必要清償

    所以調解庭雖然可以提出  不過沒有什麼實益

 2.等法官開庭時再跟法官詳細報告吧

 只要讓銀行法務相信窮追猛打也拿不到錢,只是白浪費時間而已,他們通常就會收手了。

牛母 101-07-21 03:05

感謝律師百忙中幫忙解答!!!~~~感恩!!!

101-07-19 20:44
請問張律師,網絡罵人八婆被告公然侮辱,但是自己後來有跟對方道歉,那對方還可以告公然侮辱嗎?
道歉只是事後賠罪 並不影響行為時的犯罪行為 不過既然已經道歉 對方應該可以撤回告訴了
bmw1463 101-07-19 18:15
我跟我前妻離婚4~5年了!!


我跟前妻有生兩個小孩1男1女 男的今年7歲女的4歲~


離婚協議是我把兩ㄍ小孩監護全都給ㄌ他她才肯離婚~


但我有探視權利...可是當初都協議好ㄌ...他都一拖再拖不然就是不給我看甚至還把小孩帶出國不給我看!!


我有申請強執行<<<沒用 聲請改判監護權<<<沒用 國家的法官很多都是在混吃等死等吃飯>>>>還有其他ㄉ法官叫我撤銷

告訴別煩他們ㄌ>>>>>因為要改判還給我視比登天還難所以叫我別再想ㄌ>>>況且他又帶出國ㄌ所以叫我撤銷告訴!!等他們

回來再說....我聲請假扣押...法官也叫我當下撤銷告訴...>>>不然到時候判下來也是我敗訴!! 我當時聽到真ㄉ很幹...誰叫我沒

錢...無力請好一點ㄉ律師!!

PS:後來我前妻他媽<<<岳母有帶小孩回來我透過其他管道知道他們回來所以我去他家我還請警察去他家..請他們讓我看小孩!!


後來他們被逼迫下才答應讓我看因為當時很睌ㄌ所以隔天才讓我看所以我在他家樓下等到早上才帶回來看!!


重點來ㄌ...後來我知道他們無力一次扶養兩ㄍ小孩我建議他們把一個監護權歸我我來養...他們在無力扶養的情況下也妥協ㄌ!!


現在男ㄉ7歲大的歸我養!!

PS:(我想請問大大或有這方面專家律師)~~我監護權雖然現在歸我的,可是我擋下還有跟他立下合約書有三份,一分女方一

分男方一份戶政事務所存檔,內容是...男方監護權..女方有探視權!!

一個月1.3.5周五晚上7:30分他們帶回去到周日晚上7:30帶回~

>>還有每ㄍ個月還要給他贍養費5千元>>請問我養一個他也養一個>>>(我這5千部給他會怎樣???)

>>還有因為他們長期都在國外長住很少回來親生媽媽都沒回來看小孩>>都是他外婆有回來就馬上搶這要看!
看事沒關西可是每次帶回來我都很男教養我真得很頭痛...如果不給他看,他外婆就會奪命連環摳,最後就是到到我公司來鬧到我無法上班!!

我想請問>>(如果我真ㄉ來硬的都不給他外婆看小孩我會怎麼樣....小孩的親生母親有授權給他外婆帶看探視權)
ps:(可是我長久以來也都沒看到我小女兒更別說我也有探視我小女兒的權力吧!!)
我1~2年前要看他有給我看可是現在我要看他們就說我戴不動更扯的是他們還說他更我不熟...他們還教我女兒要叫我叔叔我真得很想哭>>>他帶出國ㄌ所以我都看不到....他們也剝奪我的探視權力ㄌ!!

請各位大大或有這方面專長律師可幫小弟解決我這幾年來心中的??還有苦嗎?

拜 託 各 位 了 小 弟 在 此 先 謝 謝 大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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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1463 101-07-20 11:01

 謝謝律師給我寶貴意見~~
我還有一ㄍ小小ㄉ問題請律師解題~前妻有在監護權寫上我要每個月要給他5千元,可是我們都有各扶養一小孩,我可以不給他嗎,不給他我會被強自執行?

Amber 101-07-19 11:50

各位律師:

我男友剛退伍,先休息一個月,現在正在找工作

其中一個工作要求他去面試

工作內容只需要機車接送及可

然後要求我男友的帳戶影本 取走了提款卡及密碼

因帳戶內無餘額所以我男友也沒有起疑心

7/14號將提款卡交給詐騙集團

昨天就發現帳戶已變成警示帳戶

已經做過功課了已知道目前情況可能如下

1. 被認為是共犯 要關3~6個月

2.若沒有錢與被害者和解 可能可以提出勞動服務抵免

 

現在想要知道

如何能將傷害減到最低,他是被騙的

我男友戶籍遷到中壢,但他住在台北市,若法院寄傳票來會寄到哪裡?該如何馬上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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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07-19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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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 101-07-19 13:13
感謝兩位律師的回應,以下還有幾個問題想請您們幫忙: 我男友今天有直接去中山分局詢問 值班員警是跟她說 到時候以釐清人出席即可 應該不會有事,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之後若要做筆錄 應該要到哪個分局呢? 他禮拜一會到新的工作地點開始正式上班,會有影響嗎?
黃緯宏 101-07-19 08:53
律師擬好~想請問夫妻離婚財產要如何分配.結婚時都沒立契約書.現在已經協議離婚.我該如何做才能拿到我該拿的部份
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 婚後有償取得之財產少的一方可以向財產多請求差額一半 2.程序上妳可以考慮發支付命令 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
小米 101-07-19 01:39

我在豆花店上班,是正職的職位到職至今不到一年,現在想換工作!已於7/11號向我的總店長提出辭職~原因是沒有勞健保!今天上班也跟老闆再提過一次!今天有跟總店長說我想做到七月底就好了!但公司有個不明文的規定  正職離職要提前一個月提出!   進來公司沒有簽訂任何的契約,也沒有勞健保,超時也都沒加班費!要是我堅持要做到七月底就離職!請問老闆有權力扣除我任何薪資嗎?!老闆是律師公會的人~應徵時有事先告知沒勞健保事宜!現在只想做到七月底要接著去新工作上班!但是我上面的主管卻要我到八月中~請問這樣合理嗎?!我可以強制堅持到七月底就走嗎?我的權益方面會受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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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店裡工作滿3個月但仍未滿1年,依法應於「離職10天前」預告終止勞僱契約,由於公司的不成文規定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的標準,所以在10天前告知公司即可,並不需要在30天前就先預告。所以您可以在7月底離職,而且公司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公司如果沒有按規定替勞工投保勞保的話,政府可以處公司罰鍰,您也可以向公司請求損害賠償。您若與公司仍然有所爭執,可以至當地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即使您老闆是律師公會的人,也是要遵守法律的規定的。

(參照勞動基準法第1條、第15條準用第16條第1項、第26條;勞工保險法第72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TORO 101-07-19 00:59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您,我女朋友因為之前他男朋友因為販賣擁有毒品,可是卻是在我女朋友家找到,但是我女朋友是不知情的情況下,但是最近八月初就要開庭了,我女朋友找的律師又不是專門也沒太大幫助,他之前的男朋友也招了東西都是屬於男孩的,跟女孩沒關係,可是卻有別人跳出來咬我女朋友也有參與販賣,現在當務之急,我想請問,我們該如何做? 女孩會有事嗎?
1.如果律師毒品案件比較沒有經驗 怎麼當初會委任 而且毒品案件是刑事案件大宗 我想應該律師都有辦法處理才是 2.如果你還是無法信任目前的律師 那就是在另外委任一組律師共同承辦

 目前看來應該是證人證詞對妳女友不利,建議找律師研究證人證詞,看哪邊有矛盾說謊,利用審判程序中交互詰問及隔離訊問來釐清真相,這種案件很常見我想不需要具備特殊專業技能的律師,又不是要分析毒品的成份,只是要釐清你女友有無參與販賣之事實,找個你願意信任且溝通良好的律師比較重要,請酌參。

陳小姐 101-07-18 23:18
律師您好: 家母前些年與朋友合夥買屋,頭期款共460萬,貸款1000萬,主貸者為合夥人,家母為保證人。 1. 交屋前家母已繳清應付230萬,合夥人繳交150萬,交屋當天唯獨合夥人並未出現,故家母代為繳付合夥人缺的80萬,完成交屋手續,建商有繳費紀錄。 2. 而後,家母將房屋區分為2~4樓4間套房及1樓店面出租房屋租金及開銷多由家母管理,扣除傢俱設備、水電費雜費等,近期才開始有房屋租金淨收入,款項皆有清楚記載。 3. 本月家母收到法院通知,為銀行提出的支付命令,主因是合夥人每期未全額繳清,故造成家母固定匯入的款項已無法貼補合夥人過往累積的欠款及利息。 現在合夥人堅持已親自繳清頭期款但尚無法提出證明,此外合夥人認定家母侵占租金,問題重重,請問我們該請求何種管道或方式著手解決問題?謝謝您:)
林智群 (klaw) 101-07-20 13:34
請問你們房屋是誰的名字? 如果是你母親的名字, 我建議先處理銀行部分事宜,就是先向銀行瞭解到底欠繳金額有多少,必要時你們出面繳清(用匯款方式),不然房子法拍也不是你們樂見的 另合夥人的糾紛,如果當初有簽訂合作協議,那我要看該協議書內容才有辦法判斷,基本方向是把彼此間關係作一個清算,畢竟看起來對方不是好的合作對象
阿強 101-07-18 21:12

 

您好
奶奶在台北市有一間公寓,所有人為我奶奶的名字
早期為他的大兒子、媳婦、2個女兒所住
也就是我的伯父、伯母、2個堂姐
約住了20幾年
目前伯父離家出走,在外面有小三

伯母、2個堂姐20幾年無盡到輔養責任

平時也不連絡

加上奶奶因年事已高,想把房子收回來賣掉

換現金當生活費及分財產
目前已取得伯父同意
但伯母及2位堂姐不肯搬離
等於侵佔房屋
並要求若要搬離,要求償這些年來修理、裝潢費用約100萬
並要分賣房子所得
依法伯母、2位堂姐無權分財產
奶奶當然不肯,若是修理和裝潢費用
若對方提的出證據,奶奶肯賠償

因我們沒有訂租約,所以也不打算求償20幾年來的房租

只希望對方可以搬離

目前已發存證信函通知搬離日期
且已經到期
但對方不肯接電話
先前堂姐打電話來罵奶奶


想請問一下接下來能做什麼動作?
(1)能否到警察局備案,並請員警協同鎖匠強制換鎖?
(2)到法院控告的話,需要請律師嗎?且需依什麼法條控告
(3)申請斷水斷電
(4)若告贏的話,能尋求警方協助強制驅離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房屋所有權既然登記在您奶奶名下,即屬於您奶奶所有,而您親屬佔用房子比較屬於無償借用關係,因此,你奶奶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請求他們搬離,若未搬離則可提起遷讓房屋之訴.

二.基本上本件屬民事糾紛,所以員警較難協同鎖匠強制換鎖,仍應循法律途徑為之.

三.至於是否要請律師,因為民事訴訟有程序上的專業,且請律師代為訴訟則當事人可不用出庭,對您們的權益保障比較能夠顧及.

四.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當然就可以以強制執行方式強制驅離.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歡迎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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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07-19 18:02

換鎖及斷水斷電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甚至會因此被對方反咬一口反告,並不建議,建議還是提告請求返還房屋比較穩妥,這樣的案件(標的金額大)通常對方也不會輕易鬆手,建議還是請律師處理(我想對方也會請律師出面),勝訴後再聲請執行,到時就有公權力(警察)介入處理強制對方搬離